《太平御覽》卷二百六十四 ◎職官部六十二:韋昭《辯釋名》曰:曹,群也。功曹,吏所群聚;戶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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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御覽》卷二百六十四 ◎職官部六十二

太平御覽

卷二百六十四 ◎職官部六十二

○功曹參軍

韋昭《辯釋名》曰:曹,群也。

功曹,吏所群聚;戶曹,民所群聚也。

其他皆然

《漢書》曰:蕭何為主吏。

(孟康曰:主吏,功曹也。

)

又曰:朱博為琅琊郡守。

召見功曹,閉閣數責,與筆札使自記,受取一錢已上,無得有所匿。

欺謾半言,斷頭矣!功曹惶怖,具自書奸贓,大小不敢隱。

博知其對以實,乃令就席,受敕自改而已。

投刀使削所記,遣出就職。

《東觀漢記》曰:趙勤,南一陽一人。

太守桓虞召為功曹,委以郡事。

嘗有重客過,欲托一士令為曹吏。

虞曰:"我有賢功曹趙勤,當與議之。

"潛於內中聽,虞乃問勤,勤對曰:"恐未合眾。

"客曰:"止,止,勿復道。

"

又曰:楊正為京兆功曹。

光武崩,京兆尹出,西域賈一胡一 共起帷帳設祭。

尹車過帳,一胡一 牽車令拜,尹疑,止車,正在前導曰:"禮天子不食支庶,況夷狄乎!"敕壞祭,遂去。

又曰:鮑永為郡功曹。

時有稱侍中止傳捨者,太守趙興欲出謁,永以不宜出,當車,拔佩刀,興因還。

後數日,詔書下,捕之,果矯稱使者。

由是知名。

又曰:郭丹為郡功曹,薦一陰一亶、程一胡一 、魯欣自代,太守杜詩曰:"古者卿士讓位,今功曹稽古經,可為至德。

編署黃堂,以為後法。

"

又曰:吳良,字大儀,齊國臨淄人。

初為郡吏,歲旦,與掾史入賀,門下掾王望舉觴上壽,諂稱太守功德。

良於下席勃然進曰:"佞邪之人,欺諂無狀,願勿受其觴。

"太守斂容而止。

宴罷,轉良為功曹;恥以言受進,終不肯謁。

又曰:汝南太守歐一陽一歙召郅惲為功曹。

汝南舊俗,十月饗會,百里內皆繼牛酒到府飲宴。

時臨饗禮畢,歙教曰:"西部督郵繇延天資忠貞,不嚴而治,今與眾儒共論,延功顯之於朝。

"惲於下座愀然前曰:"案延資性貪邪,外方內員,朋一黨一 構奸,罔上害民。

明府以惡為善,以直從曲,此既無君,又復無臣,惲敢奉觶"歙色慚,不知所為,門下掾鄭敬進曰:"君明臣直,功曹言切,明府德也。

"歙意少解,曰:"實歙罪也。

"

又曰:永平初,新野功曹一鄧一 寅以外戚小侯,每預朝會,而容姿趨步有出於眾,上目之,顧左右曰:"朕之儀貌,豈若此人!"特賜輿馬、衣服。

虞延以寅無實行,未嘗加禮,上乃詔令自稱南一陽一功曹詣闕。

寅在職不服父喪,帝聞乃歎曰:"知人則哲,惟帝難之,信哉斯言。

"寅聞而慚退。

《後漢書》曰:虞延去官還鄉里,太守富宗聞延名,召署功曹。

宗性奢靡,車服器物多不中節,延諫曰:"昔晏嬰輔齊,鹿裘不完;季文子相魯,妾不衣帛。

以約失之者鮮矣。

"宗不悅,延即辭退。

居有頃,宗果以侈縱被誅,臨當伏刑,攬涕而歎曰:"恨不用功曹虞延之諫。

"

又曰:周章初仕郡為功曹。

時大將軍竇憲免,封冠軍侯就國。

章從太守行春到冠軍,太守猶欲謁之。

章進諫曰:"今日公行春,豈可越儀私一交一 。

且憲椒房之親,勢傾王室,而退就蕃國,禍福難量。

明府剖符大臣,千里重任,舉止進退,其可輕乎?"太守不聽,遂便升車。

章前拔佩刀絕馬鞅,於是乃止。

及憲被誅,公卿以下多以一交一 關得罪,太守倖免,以此重章。

又曰:徐稚,豫章人。

時陳蕃為太守,以禮請署功曹,稚不肯之,既謁而退。

蕃在郡不接賓客,惟稚來特設一榻,去則懸之。

又曰:韓稜初為郡功曹,太守葛興中風疾,不能聽政。

稜一陰一代興視事,出入二年,令無違者。

又曰:廉范。

永平初,隴西太守一鄧一 融備禮謁范為功曹,(謁,請。

)會融為州所舉案,(舉其罪案驗之。

)范知事譴難解,欲以權相濟,乃託病求去,融不達其意,大恨之。

范於是東至洛一陽一,變名姓,求代廷尉獄卒。

居無幾,融果征下獄,范遂得衛侍左右,盡心勤勞。

融怪其貌類范,而殊不意,乃謂曰:"卿何似我故功曹耶?"范訶之曰:"君困厄瞀亂耶!"(鄭玄註:《禮記》曰:瞀目不明之貌。

)語遂絕。

融系出困病,范隨而養視,及死,竟不言,身自將車送喪至南一陽一,葬畢乃去。

《續漢書》曰:汝南太守宗資以事委任功曹范滂,時人謠曰:"汝南太守范孟博,南一陽一宗資主畫諾。

"

又曰:李恂,字叔英,安定臨涇人。

太守李鴻請署功曹,未及到而州闢為從事。

會鴻卒,恂不應州命而送鴻喪還鄉里,既葬,留起塚墳,治喪三年。

又曰:李充為太守魯平請署功曹,不就。

平怒,乃投充以捐溝中,因謫署縣都亭長,不得已,起親職役。

謝承《後漢書》曰:范滂,字孟博,汝南人。

太守宗資署功曹。

滂外甥西平李頌,公族子孫,頑囂穢濁,為鄉曲所棄,常侍唐衡屬其事資,敕曹召署文學吏。

滂不肯聽,資怒,召功曹書佐朱零,問不召頌意狀。

零以告滂,滂曰:"答教當言:頌則滂之姊子,豈不樂其升進。

但頌洿穢小人,不宜染污朝廷,不敢以位私人,是以不召。

"零具答教如此。

零入聞,資使五伯亂捶困杖,言辭不懾,仰疾言曰:"范滂清議,猶利刃截腐肉,願為明府所笞殺,不為滂所廢絕。

今日之死當受忠名,為滂所廢,永成惡人。

"滂正直謇諤皆此類也。

又曰:許劭仕郡為功曹,抗忠舉義,進善黜惡,正機執衡,允齊風俗。

所稱如龍之升,所貶如墮於淵,清論風行,所吹草偃,為眾所服。

又曰:李壽聰明智達,有俊才。

太守黃讜高其名德,召署功曹。

每進見,常薦達郡中善人有異行者,讜輒序用。

壽雖見優禮愈隆,壽意益下,其所致達未嘗伐其功美。

又曰:羊定,字世德,為郡功曹。

病困,被不覆軀,衣不週身,郡將賜大布被及襦褲,皆不受,執志而終。

又曰:鍾皓,字季明,穎川長社人。

同郡陳實,年不及皓,引與為友。

皓為郡功曹,會辟司徒府,臨辭,太守問:"誰可代卿者?"皓曰:"明府必欲得其人,西門亭長陳實可。

"實聞之曰:"鍾君似不察人,不知何猶識我。

"

又曰:彭修,會稽人。

仕郡為功曹,時西部都尉宰晁行太守事,以征過收吳縣獄吏,將殺之,主簿鍾離意爭諫甚切,晁怒,使收縛意,修排閤直入,拜於庭曰:"明府發雷霆於主簿,請聞其過。

"晁曰:"受教三日,初不奉行,廢命不忠,豈非過耶?"修因拜曰:"昔任座面折文侯,朱雲攀毀欄檻,自非賢君,焉得忠臣?"遂原意,罰貸獄吏。

袁山松《後漢書》曰:岑晊,字公孝,高才絕人,五經六藝無不洞貫。

太守成瑨請為功曹,時謠曰:"南一陽一太守岑公孝,弘農成瑨但坐嘯。

"

張璠《漢記》曰:陳一寵一 為廣漢太守,風聲大行,征為大司農,帝問何以為治,一寵一 曰:"臣任功曹王渙。

"渙由是知名。

《魏志》曰:臧洪,廣陵郡人也。

為張超功曹,超兄邈謂超曰:"聞弟為郡守,政教威恩,不由己出,動任臧洪,洪者何人?"超曰:"洪才略智數優超,超甚愛之,海內奇士也。

"邈即引見洪,與語大異之。

又曰:臧洪,字子原。

太守張超請洪為功曹。

董卓圖危社稷,洪說超曰:"明府歷世受恩,兄弟並據大郡,今王室將危,賊臣未梟,此誠天下義烈報恩效命之秋也。

今郡境尚全,吏民殷富,若動桴鼓,可得二萬人,以此誅除國賊,為天下倡先,義之大者也。

"超然其言。

又曰:袁渙,字曜卿。

當時諸公子多越法度,而渙清靜,舉動必以禮。

郡命為功曹,郡中奸吏皆去。

又曰:陳矯,字季弼,廣陵人。

太守陳登請為功曹,使矯詣許,謂曰:"許下議論,待吾不足者,相為觀察,還以見誨。

"矯還曰:"聞遠近之論,頗言明府驕而自矜。

"使過泰山,泰山太守東郡薛悌異之,結為親友。

戲矯曰:"以郡吏而一交一 二千石,鄰國君屈從陪臣游,不亦可乎!"

又曰:杜畿,字伯侯,京兆杜陵人。

年二十為郡功曹。

鄭縣內系囚數百,畿親臨獄,裁其輕重,盡決遣之。

郡中奇其年少而有大志。

《魏略》曰:京兆尹張時,河東人也。

與杜畿有舊,署為功曹。

常言:"此家疏誕,不中功曹也。

"畿竊云:"不中功曹,中河東太守"。

《蜀志》曰:龐統,字士元。

郡命為功曹。

性好人倫,勤於長養。

每所稱述,多過其才,時人怪而問之,統答曰:"當今天下大亂,雅道陵遲,善人少而惡人多。

方欲興風俗,長道業,不美其談即聲名不足慕企,不足慕企而為善者少矣。

今拔十失五,猶得其半,而可以崇邁世教,使有志者自勵,不亦可乎?"

《吳志》曰:聶友,字文悌,豫章人也。

有唇吻,少為縣吏。

虞翻徙一交一 州,縣令使友送之,翻與語而奇焉,為書與豫章太守謝斐,令以為功曹。

郡時見有功曹,斐見之,問曰:"縣吏聶友,可堪何職?"對曰:"此人縣間小吏耳,猶可堪曹吏佐。

"斐曰:"論者以為宜作功曹,君其避之。

乃用為功曹。

又曰:虞翻,字仲翔,為孫策功曹。

策好馳騁遊獵,翻諫曰:"明府用烏集之眾,驅散附之士,皆得其死力,雖漢高帝不及也。

至於輕出微行,從官不暇嚴,吏卒常苦之。

夫君人者,不重則不威,故白龍魚服,困於豫且,(子余切。

)白蛇自放,劉季害之,願少留意。

"策答曰:"君言是也。

然時有所思,端坐悒悒,有裨諶草創之計,是以行耳。

"

又曰:處士謝譚為吳粲功曹,以疾不詣,粲教曰:"夫應龍德以屈伸為神,鳳皇以嘉鳴為貴,何必隱於天外,潛鱗於重淵者哉?"

又曰:潘濬,字承明,武威人也。

為人聰察,對問有機理,王粲見而貴異之。

由是知名,為郡功曹。

《吳錄》曰:孫劭,字長緒,北海人。

為孔融功曹,融稱曰廊廟才也,後為吳丞相。

王隱《晉書》曰:劉毅,字仲雄。

僑居一陽一平,太守杜恕逼迫舉毅為功曹。

月餘,日沙汰郡吏百餘人,三魏稱焉。

為之語曰:"但聞劉功曹,不聞杜府君。

"

又曰:世號庾兗有異行。

元康之末,穎川太守復以功曹命之,兗服造事之衣,杖棰荷斧,不俟駕行,曰:"請受下夫之役。

"府君飾車而迎,逡巡辭焉。

形雖益恭而神有不可動之色。

府君知其不屈,乃歎曰:"非常士也,吾無以臣之矣。

"乃厚禮遣之。

《晉中興書》曰:一胡一 毋輔之嘗過河南門下飲酒,門下騶王子博箕坐其傍。

輔之叱之,使取火,博曰:"我卒也,不乏吾事。

"薦之河南尹樂廣,召見甚悅,擢為功曹。

又曰:任旭,字次龍,臨海人。

操立清儉,不染流俗。

郡將蔣秀請為功曹。

治官貪穢,每不奉法,旭正色苦諫。

秀既不納,旭乃謝去,閉門講肄,養志而已。

久之,琇坐事被收,旭於獄狼狽營救,躬自扶送,秀慨然歎曰:"任功曹直人,吾違其讜言,以至於此,復何言哉!"

《九州春秋》曰:建安六年,劉表攻西鄂,西鄂長杜子緒帥縣男女嬰城而守。

時南一陽一功曹柏孝長亦在城中,聞兵攻聲恐懼,入室閉戶,牽被覆頭,相攻半日,稍敢出面。

《英雄記》曰:尚栩先人尚子平,有道術,為縣功曹。

休歸自入山,擔薪賣以食飲。

《會稽典錄》曰:孫策功曹魏滕以忤意見遣,將殺之,吳太夫人乃倚大井而語策曰:"汝新造一江一 南,其事未集,方當優賢禮士,捨過錄功。

魏功曹在公盡規,汝今日殺之,則人明日叛汝。

吾不忍見禍及,當先投此井中耳!"策大驚,遽釋滕。

又曰:魏朗,字少英,上虞人。

從太守行春,寢於閣外,感時志激,中夜長歎。

府君朝問:"昨歎者者誰?"主簿曰:"書佐魏朗也。

"府君由是知朗有凌雲之志,轉功曹佐。

正旦,與掾史上朝,時功曹吏顏翕披裘以加朝服,朗以裘非臣服,斥翕不敬,敕卒撤去。

翕恚而不聽,以手歐卒。

朗右手鳴鼓,左手撤裘。

以聞府君,曰:"朗當朝正色,有不撓之節。

"遂退翕以朗代之。

朗辭病不就。

又曰:魏徽,字孔章,仕郡為功曹吏。

府君貴其名,重徽,每拜謁,常跪而待之。

《華一陽一國志》曰:公孫述入蜀,蜀郡拒守,述攻之,功曹朱尊絆馬死戰,光武帝嘉之。

又曰:李業,字巨游,廣漢梓潼人。

少執志清白。

太守劉鹹慕其名,召為功曹,十命不詣。

又曰:朱倉,字雲卿,下邳人。

少受學於蜀郡張寧。

餐豆屑,飲水,同業憐其貧,資給米肉,不受。

家貧常以步行。

為郡功曹。

鍾岏《良吏傳》曰:桓虞,字仲春,馮翊萬年人也。

為南一陽一郡守。

下車聞葉縣雍昱及新野令不遵法度,選督郵不能正,乃署趙勤為督郵。

到葉,昱即解印綬;入新野,新野令聞昱已去,遣吏奉記陳罪,亦即棄官。

虞乃歎曰:"善吏如良鷹,下韝即中。

"擢為功曹,委以郡事。

《豫章列士傳》曰:華茂為功曹。

病,被不覆軀,布衣不週身。

郡將與大布被、褲,皆不受。

《汝南先賢傳》曰:袁閬,字奉高,為功曹,辟太尉掾。

太守唐珍曰:"今君當應宰府,宜選功曹以自代。

"因薦陳仲舉,珍即請蕃為功曹。

又曰:新蔡鄭敬,字次都,為郡功曹。

都尉高懿廳前槐樹有露類甘露者,懿問掾屬,皆言是甘露,敬獨曰:"明府政未能致甘露,但樹汁耳。

"懿不悅。

托疾而去。

又曰:許慎為功曹,奉上以篤義,率下以恭寬。

《荊州先德傳》曰:周瑜領南郡,以龐士元名重,州里所信,乃逼為功曹,任以大事。

瑜垂拱而已。

《鍾離意別傳》曰:意,字子阿,會稽山一陰一人也。

太守竇翔召意署功曹吏,意乃為府立條式,威儀嚴肅,莫不靖恭。

後日,竇君與意相見曰:"功曹須立嚴科,太守觀察朝晡。

"吏無大小,莫不畏威。

《陳寔別傳》曰:實,字仲弓,穎川許人也。

為郡功曹。

時中常侍侯覽托太守高倫用吏,倫教署文學掾。

實知非其人,乃懷檄請見,乞從外署,倫從之。

於是鄉論怪其非舉。

倫後被征為尚書,郡中士大夫送至傳捨,倫語眾人曰:"吾前為侯常侍用吏,此咎由故人畏憚強禦,陳君可謂善則稱君、惡則稱已者也。

聞者方歎息。

《陸績別傳》曰:績,字公紀,郡人也。

太守王朗命為功曹,風化肅穆,郡內大治。

《京兆舊事》曰:長安孫晨,家貧,為郡功曹,十日一炊,無被,有蒿一束,暮臥其中,旦則收之。

○司倉參軍

《後漢書》曰:戴就,字景成。

仕郡為倉曹掾,刺史劾其太守,遣部從事案倉庫簿領,五毒慘至,郡事遂釋也。

《三國典略》曰:張軌入關拔岳,以為倉曹參軍。

或有請貸官粟者,軌曰:"以私害公,非吾宿志;濟人之難,詎得相違。

"乃賣所服之衣,糶粟以賑其乏。

○司戶參軍

《後漢書》曰:陸績、李郃皆仕郡為戶曹史。

郃後官至司空。

《唐書》曰:裴琰之,絳州聞喜人也。

世為著姓,永徽中為同州司戶參軍。

時年少,美容儀,刺史李崇義初甚輕之。

先是,州中有積年舊案數百道,崇義促琰之使斷之。

琰之命書吏數人連紙進筆,斯須剖斷並畢,文翰俱美,且盡與奪之理。

崇義大驚,謝曰:"公何忍藏鋒以成鄙夫之過。

"由是大知名,號為霹靂手。

○司兵參軍

《唐書》曰:杜甫,字子美,本襄一陽一人。

後徙居鞏縣。

天寶初應進士不第,天寶末獻《三大禮賦》,玄宗奇之,召試文章,授京兆兵曹參軍。

○司法參軍

《後漢書》曰:周燕,宣帝時為郡決曹掾。

太守欲枉殺囚,燕數諫不聽,遂殺。

囚家詣闕稱冤,詔遣覆考。

燕謂太守曰:"願謹定之,書背著燕名,府君但時言病而已。

使收燕,燕遂死之。

燕有五子,皆至刺史、太守。

兩漢有決曹賊,曹掾主刑法歷代皆有,或謂之賊曹,或為法曹。

又曰:郭弘為穎川郡決曹掾,治獄至四十年,用法平正,郡內比之東海於公。

《隋書》曰:陳孝意為會郡司法書佐。

太守蘇威欲殺一囚,固諫不許,乃解衣,請先受死,乃止。

後至侍御史、汝州刺史。

○五官掾

《漢書》曰:王尊,字子贛,涿郡人。

為安定太守,出教曰:"五官掾張輔懷虎狼之心,貪一污不軌,一郡之錢盡入輔家,適足以葬矣。

"遂將輔送獄,直府史詣閣下,從太守受其事。

輔系獄數日死。

《東觀漢記》曰:黃香,一江一 夏安陵人也。

父況為郡五官,舉孝廉,貧無一奴一僕,香躬勤左右。

苦暑乃扇床 枕,冬以身一溫一 席。

又曰:桓帝時,白馬令李雲坐直諫系獄,弘農五官掾杜眾傷其忠直獲罪,上書願與雲俱得死,遂俱死獄中。

《後漢書》曰:諒輔,字漢儒,仕郡為五官掾。

夏大旱,太守自祈禱無應,乃自曝庭中,祝曰:"輔為股肱,不能進諫納忠,薦賢退惡,和調一陰一陽一,承順天意。

"乃積薪以自環,構火其旁曰:"若日中不雨,將自焚。

"未日中而澍雨也。

臧榮緒《晉書》曰:范略,字彥長,南一陽一順一陽一人。

少遊學清河,遂徙家僑居,郡命為五官掾。

《太平御覽》宋·李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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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御覽
卷一 ◎天部一卷二 ◎天部二卷三 ◎天部三卷四 ◎天部四卷五 ◎天部五卷六 ◎天部六卷七 ◎天部七卷八 ◎天部八卷九 ◎天部九卷十 ◎天部十卷十一 ◎天部十一卷十二 ◎天部十二卷十三 ◎天部十三卷十四 ◎天部十四卷十五 ◎天部十五卷十六 ◎時序部一卷十七 ◎時序部二卷十八 ◎時序部三卷十九 ◎時序部四卷二十 ◎時序部五卷二十一 ◎時序部六卷二十二 ◎時序部七卷二十三 ◎時序部八卷二十四 ◎時序部九卷二十五 ◎時序部十卷二十六 ◎時序部十一卷二十七 ◎時序部十二卷二十八 ◎時序部十三卷二十九 ◎時序部十四卷三十 ◎時序部十五卷三十一 ◎時序部十六卷三十二 ◎時序部十七卷三十三 ◎時序部十八卷三十四 ◎時序部十九卷三十五 ◎時序部二十卷三十六 ◎地部一卷三十七 ◎地部二卷三十八 ◎地部三卷三十九 ◎地部四卷四十 ◎地部五卷四十一 ◎地部六卷四十二 ◎地部七卷四十三 ◎地部八卷四十四 ◎地部九卷四十五 ◎地部十卷四十六 ◎地部十一卷四十七 ◎地部十二卷四十八 ◎地部十三卷四十九 ◎地部十四卷五十 ◎地部十五卷五十一 ◎地部十六卷五十二 ◎地部十七卷五十三 ◎地部十八卷五十四 ◎地部十九卷五十五 ◎地部二十卷五十六 ◎地部二十一卷五十七 ◎地部二十二卷五十八 ◎地部二十三卷五十九 ◎地部二十四卷六十 ◎地部二十五卷六十一 ◎地部二十六卷六十二 ◎地部二十七卷六十三 ◎地部二十八卷六十四 ◎地部二十九卷六十五 ◎地部三十卷六十六 ◎地部三十一卷六十七 ◎地部三十二卷六十八 ◎地部三十三卷六十九 ◎地部三十四卷七十 ◎地部三十五卷七十一 ◎地部三十六卷七十二 ◎地部三十七卷七十三 ◎地部三十八卷七十四 ◎地部三十九卷七十五 ◎地部四十卷七十六 ◎皇王部一卷七十七 ◎皇王部二卷七十八 ◎皇王部三卷七十九 ◎皇王部四卷八十 ◎皇王部五卷八十一 ◎皇王部六卷八十二 ◎皇王部七卷八十三 ◎皇王部八卷八十四 ◎皇王部九卷八十五 ◎皇王部十卷八十六 ◎皇王部十一卷八十七 ◎皇王部十二卷八十八 ◎皇王部十三卷八十九 ◎皇王部十四卷九十 ◎皇王部十五卷九十一 ◎皇王部十六卷九十二 ◎皇王部十七卷九十三 ◎皇王部十八卷九十四 ◎皇王部十九卷九十五 ◎皇王部二十卷九十六 ◎皇王部二十一卷九十七 ◎皇王部二十二卷九十八 ◎皇王部二十三卷九十九 ◎皇王部二十四卷一百 ◎皇王部二十五卷一百一 ◎皇王部二十六卷一百二 ◎皇王部二十七卷一百三 ◎皇王部二十八卷一百四 ◎皇王部二十九卷一百五 ◎皇王部三十卷一百六 ◎皇王部三十一卷一百七 ◎皇王部三十二卷一百八 ◎皇王部三十三卷一百九 ◎皇王部三十四卷一百一十 ◎皇王部三十五卷一百一十一 ◎皇王部三十六卷一百一十二 ◎皇王部三十七卷一百一十三 ◎皇王部三十八卷一百一十四 ◎皇王部三十九卷一百一十五 ◎皇王部四十卷一百一十六 ◎皇王部四十一卷一百一十七 ◎偏霸部一卷一百一十八 ◎偏霸部二卷一百十九 ◎偏霸部三卷一百二十 ◎偏霸部四卷一百二十一 ◎偏霸部五卷一百二十二 ◎偏霸部六卷一百二十三 ◎偏霸部七卷一百二十四 ◎偏霸部八卷一百二十五 ◎偏霸部九卷一百二十六 ◎偏霸部十卷一百二十七 ◎偏霸部十一卷一百二十八 ◎偏霸部十二卷一百二十九 ◎偏霸部十三卷一百三十 ◎偏霸部十四卷一百三十一 ◎偏霸部十五卷一百三十二 ◎偏霸部十六卷一百三十三 ◎偏霸部十七卷一百三十四 ◎偏霸部十八卷一百三十五 ◎皇親部一卷一百三十六 ◎皇親部二卷一百三十七 ◎皇親部三卷一百三十八 ◎皇親部四卷一百三十九 ◎皇親部五卷一百四十 ◎皇親部六卷一百四十一 ◎皇親部七卷一百四十二 ◎皇親部八卷一百四十三 ◎皇親部九卷一百四十四 ◎皇親部十卷一百四十五 ◎皇親部十一卷一百四十六 ◎皇親部十二卷一百四十七 ◎皇親部十三卷一百四十八 ◎皇親部十四卷一百四十九 ◎皇親部十五卷一百五十 ◎皇親部第十六卷一百五十一 ◎皇親部十七卷一百五十二 ◎皇親部十八卷一百五十三 ◎皇親部十九卷一百五十四 ◎皇親部二十卷一百五十五 ◎州郡部一卷一百五十六 ◎州郡部二卷一百五十七 ◎州郡部三卷一百五十八 ◎州郡部四卷一百五十九 ◎州郡部五卷一百六十 ◎州郡部六卷一百六十一 ◎州郡部七卷一百六十二 ◎州郡部八卷一百六十三 ◎州郡部九卷一百六十四 ◎州郡部十卷一百六十五 ◎州郡部十一卷一百六十六 ◎州郡部十二卷一百六十七 ◎州郡部十三卷一百六十八 ◎州郡部十四卷一百六十九 ◎州郡部十五卷一百七十 ◎州郡部十六卷一百七十一 ◎州郡部十七卷一百七十二 ◎州郡部十八卷一百七十三 ◎居處部一卷一百七十四 ◎居處部二卷一百七十五 ◎居處部三卷一百七十六 ◎居處部四卷一百七十七 ◎居處部五卷一百七十八 ◎居處部六卷一百七十九 ◎居處部七卷一百八十 ◎居處部八卷一百八十一 ◎居處部九卷一百八十二 ◎居處部十卷一百八十三 ◎居處部十一卷一百八十四 ◎居處部十二卷一百八十五 ◎居處部十三卷一百八十六 ◎居處部十四卷一百八十七 ◎居處部十五卷一百八十八 ◎居處部十六卷一百八十九 ◎居處部十七卷一百九十 ◎居處部十八卷一百九十一 ◎居處部十九卷一百九十二 ◎居處部二十卷一百九十三 ◎居處部二十一卷一百九十四 ◎居處部二十二卷一百九十五 ◎居處部二十三卷一百九十六 ◎居處部二十四卷一百九十七 ◎居處部二十五卷一百九十八 ◎封建部一卷一百九十九 ◎封建部二卷二百 ◎封建部三卷二百一 ◎封建部四卷二百二 ◎封建部五卷二百三 ◎職官部一卷二百四 ◎職官部二卷二百五 ◎職官部三卷二百六 ◎職官部四卷二百七 ◎職官部五卷二百八 ◎職官部六卷二百九 ◎職官部七卷二百一十 ◎職官部八卷二百一十一 ◎職官部九卷二百一十二 ◎職官部十卷二百一十三 ◎職官部十一卷二百一十四 ◎職官部十二卷二百一十五 ◎職官部十三卷二百一十六 ◎職官部十四卷二百一十七 ◎職官部十五卷二百一十八 ◎職官部十六卷二百一十九 ◎職官部十七卷二百二十 ◎職官部十八卷二百二十一 ◎職官部十九卷二百二十二 ◎職官部二十卷二百二十三 ◎職官部二十一卷二百二十四 ◎職官部二十二卷二百二十五 ◎職官部二十三卷二百二十六 ◎職官部二十四卷二百二十七 ◎職官部二十五卷二百二十八 ◎職官部二十六卷二百二十九 ◎職官部二十七卷二百三十 ◎職官部二十八卷二百三十一 ◎職官部二十九卷二百三十二 ◎職官部三十卷二百三十三 ◎職官部三十一卷二百三十四 ◎職官部三十二卷二百三十五 ◎職官部三十三卷二百三十六 ◎職官部三十四卷二百三十七 ◎職官部三十五卷二百三十八 ◎職官部三十六卷二百三十九 ◎職官部三十七卷二百四十 ◎職官部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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