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卷三十·經部三十○春秋類存目一
△《左傳節文》·十五卷(兵部侍郎紀昀家藏本)
舊本題「宋歐陽修編」,明萬曆中刊版也。
取《左傳》之文略為刪削。
每篇之首,分標《敘事》、《議論》、《詞令》諸目。
又標《神品》、《能品》、《真品》、《具品》、《妙品》諸名及《章法》、《句法》、《字法》諸字。
前有慶歷五年修《自序》。
《序》中稱胡安國《春秋傳》及真德秀《文章正宗》,是不足與辨矣。
△《春秋道統》·二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是書僅分上、下二卷,而抄本細字乃八巨冊。
不著撰人名氏,惟冠以乾道八年晉江傅伯成《序》,稱為元間《春秋》博士劉絢質夫所作。
考陳振孫《書錄解題》載劉絢《春秋傳》,無「道統」二字之名。
《文獻通考》作十二卷,《玉海》作五卷,與二卷之數亦不合。
又振孫稱所解明正簡切,而此本並無解《經》之語,止鈔撮《左氏傳》,間及《公》、《》、《國語》及略采諸家一二條。
且不特《傳》文多所刪節,即《經》文亦止摘錄一二字,如明代坊本之標題。
宋人經說,亦無此例。
《序》中以「何休學」連為人名,其陋已極。
又稱後之有功於《春秋》者有杜預、林堯叟。
林堯叟乃在南宋中年,伯成此《序》作於南宋之初,何由得見?且《杜林合注》是明末坊間所刻,伯成又何由以杜、林並稱乎?又伯成慶元初為太府丞,寶慶初始加龍圖閣學士。
此《序》既曰乾道八年壬辰,是時伯成方舉進士,何得先以龍圖閣學士結銜?訛謬種種,不可殫述。
偽書之拙,無過是矣。
其卷首收藏諸印,亦一手偽造,不足信也。
△《左氏君子例》·一卷、《詩如例》·一卷、《詩補遺》·一卷(內府藏本)
宋李石撰。
石有《方舟易學》,已著錄。
《左氏春秋傳》多有「君子曰」字,林栗指為劉歆所加,其說無據(案栗說見《經義考》所引)。
石則以為《左氏傳》有所謂「君子曰」者,又有稱「仲尼、孔子曰」者,皆示後學以褒貶大法,聖人作《經》之意義。
因錄為例,凡「君子」七十三條,而以「聖語」三十二條附之,皆無所發明。
又以《左傳》引《詩》不皆與今說《詩》者同,因取所載一篇一句,悉裒集而闡論之,以蘄合於斷章取義之旨。
凡一百六十八條,名曰《詩如例》。
復采《左傳》所載筮詞、歌謠三十八事,名曰《詩補遺》。
於《經》義悉無大裨益。
特當南北宋間,正說《春秋》者掊擊三《傳》之時,而石獨篤志古學,為足尚耳。
舊載《方舟集》中,石門人劉伯熊合為一編,題曰《左氏諸例》,實非石之舊名。
今仍各標本目。
其文則與《方舟易學》仍歸諸《方舟集》中,不更錄焉。
△《春秋通論》·二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舊本題曰「宋人撰」,不著名氏。
諸家書目亦不著錄。
其書統論周及列國大勢,推其興廢之由。
周及魯、齊、晉、宋、衛、鄭、楚、秦,各為一篇,吳、越共為一篇,皆捃拾舊文,為事後成敗之論。
每句隸事而各引《傳》以為之注。
其言膚淺,無所發明。
△《春秋握奇圖》·一卷(永樂大典本)
金利鸞孫撰。
鸞孫字士貴,於江人。
前有《自序》,稱「《握奇圖》者,《春秋》家之學也。
二百四十二年而該之萬八千言。
編年以為經,而列五伯內外諸侯以緯之。
縱取則年與事類,衡切則國之本末具在。
乃各敘事略於其後,一覽而思過半矣」云云。
據其所言,則此書所重在於《年表》。
今《年表》散佚,只存其論,已非鑾孫著書之本旨,不足取矣。
△《春秋左傳句解》·三十五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元朱申撰。
申有《周禮句解》,已著錄。
是書惟解《左傳》,不參以《經》文,蓋猶用杜預以前之本。
其一事而始末別見者,各附註本文之下,端委亦詳。
惟《傳》文頗有刪節,是其所短。
如隱公之首刪「惠公元妃孟子」一節,則隱桓兄弟之故何自而明哉?
△《春秋經疑問對》·二卷(永樂大典本)
元黃復祖撰。
復祖字仲篪,廬陵人。
《元史》:「仁宗皇慶三年復科舉法,漢人、南人第一場明經、經疑二問,《大學》、《論語》、《孟子》、《中庸》內出題。
經義一道,各治一經。
元統以後,少變程式。
易漢人、南人第一場《四書》為本經。」
復祖序云:「至正辛巳大科載復有經疑之條。」
即《元史·志》所謂變程式之時也。
其書以《經》、《傳》之事同辭異者求其常變,察其詳略,以《經》核《傳》,以《傳》考《經》,以待學子之問。
蓋亦比事屬辭之遺意。
其大旨則專為場屋進取而作,故議論多,而義理則疏焉。
△《春秋合題著說》·三卷(永樂大典本)
元楊維楨撰。
維楨字廉夫,號鐵崖,山陰人。
泰定四年進士。
初署天台尹,改錢清場鹽司令。
轉建德總管府推官,擢江西儒學提舉。
未及上而兵亂,遂不復仕,放浪於詩酒歌舞之間。
明初命修禮樂書,旋以老病辭歸。
事跡具《明史·文苑傳》。
案宋《禮部貢舉條式》、《崇寧貢舉令》,《春秋義》題聽於三《傳》解《經》處出。
靖康元年改,止用正《經》出題。
紹興五年禮部議,《春秋》正《經》詞語簡約,比之五經為略。
問目所在,易於周遍。
往往州郡問目,重複甚多。
每遇程文,鮮不相犯。
請仍聽於三《傳》解《經》處相兼出題。
《元史·選舉志》所載延條例,不言《春秋》出題之法。
以維楨是書考之,蓋亦以《經》文易復,改為合題。
明制《春秋》合題之法,蓋沿元舊也。
維楨《自序》曰:「《春秋》正變無定例,故關合無定題。
筆削有微旨,故會通有微意。
初學者不知通活法以求義,場屋中往往不得有司之意。
今以當合題凡若干,各題著說,使推其正變無常,縱橫各出,以御場屋之敵。」
又曰:「學者因是而得其活法,則求《經》之微亦無出於此,不止決科之計。」
然其書究為科舉而作,非通《經》者所尚也。
△《春秋透天關》·四卷(永樂大典本)
舊本題「晏兼善撰」,不著時代。
據其兼及合題,是元人也。
其書專為場屋而作,義殊膚淺。
如解「元年春王正月」云「若就春字正月上用工,則春者天之所為,聖人紀人道之始,全以天道、王道立說亦可」云云,則一書之大指可知矣。
△《春秋四傳》·三十八卷(內府藏本)
不知何人所編。
首載杜預、何休、范寧、胡安國四《序》,次《春秋綱領》,述各家議論。
次《春秋提要》,如周十二王、魯十二公以及會盟戰伐之數,並撮舉大凡。
次《春秋列國圖說》。
次《春秋二十國年表》、次《春秋諸國興廢說》。
凡《經》文之下,皆分注《左氏》、《公羊》、《梁》三傳,而胡《傳》則別為標出,間加音注,別無發明參考之處。
考元俞皋《春秋集傳釋義大成》始於三《傳》之後附錄胡《傳》。
吳澄《序》稱其兼列胡氏,以從時尚。
而四《傳》之稱亦即見於澄《序》中。
知胡《傳》躐躋三《傳》之列,自元初已然。
此本驗其版式,猶為元槧,蓋當時鄉塾讀本也。
△《麟經指南》·一卷(永樂大典本)
不著撰人名氏。
前有《自序》,署曰「退修題」,亦不詳何人也。
《序》稱幼習是《經》,以舉進士為業。
投老山林,兵火之餘,先世遺書無復存者。
間因餘暇,條分大義,立題命意。
凡可引用之語,各附於後,又間引先儒破題。
蓋元末鄉塾之陋本也。
△《春秋圖說》(無卷數,浙江吳玉墀家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
前列目百二十有二,始《十二公年譜》,終《諸儒傳授》。
中間《列國世次》、《輿地山川名號》以及《經》、《傳》所載名物典故,悉有圖有說。
其年表皆鈔《史記》。
其《名號歸一圖》即馮繼先所撰,而分為十九圖。
至《歲星》、《八音》、《四凶》、《十六相》諸圖,則又掇之《五經圖》中,《春秋列國圖說》,則摭自東坡《指掌圖》。
又列鄭樵《考定諸國地名》及《敘國邑地同異說》、《敘山水同異說》。
大抵雜駁不倫,未見精核。
卷首題曰《春秋筆削髮微》。
考楊甲《六經圖》中有《春秋筆削髮微圖》,以此本互勘,一一相合。
蓋掇取甲書《春秋》一卷,而攙以雜說,偽立此名。
卷首有「竹」二字朱文印,蓋朱彝尊所藏,而《經義考》不著此名。
是必後覺其贗托,棄之不錄,而所棄之本又為吳氏所收耳。
△《春秋提要》·四卷(江西巡撫采進本)
明饒秉鑒撰。
秉鑒字憲章,號雯峰,廣昌人。
正統甲子舉人,官至廉州府知府。
朱彝尊《經義考》載秉鑒《春秋會通》十五卷,《提要》一卷。
今按此書實四卷,與《春秋會通》另為一書。
彝尊蓋未見其本,故傳聞訛異。
其書以《春秋》書時書月難於記誦,故錯綜而次序之,分十二公為十二篇。
先列《經》文於右,而總論其義於後,大旨以胡《傳》為宗。
△《左Δ》·一卷(通行本)
明邵寶撰。
寶字國賢,號二泉,無錫人。
成化甲辰進士,官至南京禮部尚書。
謚文莊。
事跡具《明史·儒林傳》。
是編乃其讀《左傳》所記,雜論書法及註解,然寥寥無多。
蓋隨意標識於《傳》文之上,亦其《簡端錄》之類也。
其中精確者數條,顧炎武《左傳補注》已采之。
所遺者,其糟粕矣。
△《春秋經世》·一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明魏校撰。
校有《周禮沿革傳》,已著錄。
是編名《春秋經世》者,蓋取《莊子》「《春秋》經世先王之志」語也。
所注惟隱公一卷,其注多從《左氏》。
然如「公矢魚於棠」,全錄臧僖伯諫詞,惟移《傳》末「非禮也,且言遠地也」二句於《傳》首,此亦何需校鈔錄耶?間有自出新意者,如謂紀子伯、莒子盟於密,當作紀侯子帛,以子帛為紀侯之名;又謂挾卒乃異姓之卿:則又皆杜撰之談矣。
△《春秋說志》·五卷(浙江吳玉墀家藏本)
明呂冉撰。
冉有《周易說翼》,已著錄。
冉所著他書率篤實近理,惟此書務為新說苛論。
凡所譏刺,皆假他事以發之,而所書之本事反置不論。
如以「公及邾儀父盟於蔑」、「祭伯來」、「公及戎盟於唐」、「鄭人伐衛」、「衛人殺州吁」,皆為平王之罪。
又如「叔孫豹卒」,謂《經》不書餓死,乃為賢者諱。
謂「郯子來朝」,以其知禮錄之。
大抵褒貶迂刻,不近情理。
至謂書季孫意如之卒為見天道之左,則聖人並怨天矣。
其失不止於穿鑿也。
△《春秋集要》·十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鍾芳撰。
芳字仲實,瓊山人。
正德戊辰進士,官至戶部左侍郎。
是書以《集要》為名,故文殊簡略。
中間如謂「春王正月」為建子,謂《桓公三年》書「有年」非紀異,謂《襄公二十八年》書衛侯非俟其改過,謂《昭公元年》書敗狄大鹵非譏毀車崇卒,與胡《傳》異者不過數條。
餘大抵依回其說。
甚至如《僖公十七年》夏滅項,胡《傳》誤以為季孫者,亦因仍不變,無所短長。
又多采董仲舒、劉向、劉歆災異之說,穿鑿事應。
至以《宣公八年》之大旱為《十五年》稅畝之由,事在七年之後,而應在七年之前,尤為乖謬。
其採用《公》、《》月日之例,既多附會,而採用《左傳》,尤無體例。
其最甚者,《莊公二十年》「陳殺公子禦寇」下,忽注「晉獻公患桓、莊之族Τ,而士譖去之」十五字;《僖公二十二年》「宋公伐鄭」下,忽附錄「被而祭於野,夷俗皆然」十字;《二十三年》「楚人伐陳」下,忽附錄「男女同姓,其生不蕃」八字。
此類不可殫數。
其採用《左氏》義者,《襄公四年》「叔孫豹如晉」下,惟辨古自歌、工歌二義;《僖公九年》「會於葵丘」下,責宰孔不當阻晉侯;《成公五年》「梁山崩」下,責伯宗之攘善:亦皆與《經》義渺不相關。
陳烈《序》乃稱其擴前人之所未發,過矣。
△《春秋私考》·三十六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明季本撰。
本有《易學四同》,已著錄。
本不信三《傳》,故釋《經》處謬戾不可勝舉。
如言惠公仲子非桓公之母,盜殺鄭三卿乃晉人使刺客殺之,晉文公歸國非秦伯所納。
諸如此類,皆無稽之談。
夫孫復諸人之棄《傳》,特不從其褒貶義例而已。
程端學諸人之疑《傳》,不過以所記為不實而已。
未有於二千餘年之後,杜撰事跡,以改易舊文者。
蓋講學家之恣橫,至明代而極矣。
△《春秋世學》·三十二卷(兩淮鹽政采進本)
明豐坊撰。
坊有《古易世學》,已著錄。
是書自稱即其先世宋御史中丞稷之《案斷》而為之釋義,故曰「世學」。
然《案斷》之名,宋人書目及《宋史·藝文志》皆不著錄,向來說《春秋》者亦所未聞。
其偽蓋無足辨也。
△《左氏春秋鐫》·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陸粲撰。
粲有《左傳附註》,已著錄。
是編乃其由工科給事中坐劾張璁、桂萼謫都勻驛丞時途中所作。
皆糾正《左氏》議論之失,亦柳宗元《非國語》之類。
然於《左氏》釋《經》之謬,辟之可也。
至記事記言,但各從其實。
事乖言謬,咎在古人,與紀載者無與也。
亦謂之「鐫左」,則非其罪矣。
甚哉其固也。
△《春秋讀意》·一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明唐樞撰。
樞有《易修墨守》,已著錄。
其論《春秋》,以為不當以褒貶看聖人,只備錄是非,使人自見。
蓋以救宋儒穿鑿之失。
然謂《春秋》字字褒貶固為偏論,謂《春秋》竟無褒貶則數十特筆亦灼然不可誣也。
讀者知其矯枉之意可矣。
△《春秋錄疑》·十六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明趙恆撰。
恆字志貞,晉江人。
嘉靖戊戌進士,官至姚安府知府。
是書本胡氏《傳》而敷衍其意,專為科舉而設。
故《經》文可為試題者,每條各於講義之末總括二語,如制藝之破題。
其合題亦附於後,標所以互勘對舉之意。
△《春秋國華》·十七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明嚴訥撰。
訥字敏卿,常熟人。
嘉靖辛丑進士,官至武英殿大學士。
謚文靖。
事跡具《明史》本傳。
是書以《春秋》所書周及列國之事分隸其國,而仍以魯十二公之年編之,雜采三《傳》附於《經》下,亦間及《國語》、《史記》諸書。
其甥陳瓚《序》,稱訥請沐三月而成是書。
則潦草編排,取盈卷帙,宜但鈔錄舊文,無所發明考證矣。
△《春秋四傳私考》·十三卷(兩淮鹽政采進本)
明徐浦撰。
浦字伯源,浦城人。
官監察御史。
是書舉《左氏》、《公》、《》、胡《傳》之異同,衷以己意。
於胡《傳》之深刻者多所駁正,持論頗平允。
然每就事論事,不相貫串。
如「朱公和卒」,謂不書薨以示褒。
不知外諸侯《經》皆書卒也。
又凡浦無所論斷之條,皆不存《經》之原文,似乎刪節聖經,亦非體制。
△《左傳註解辨誤》·二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明傅遜撰。
遜有《左傳屬事》,已著錄。
是編皆駁正杜預之解,間有考證,而以意推求者多。
視後來顧炎武、惠棟所訂,未堪方駕。
前有《古字奇字音釋》一卷,乃《左傳屬事》之附錄,裝緝者誤置此書中,頗淺陋無可取。
後附《古器圖》一卷,則其孫熙之所彙編。
亦剿襲楊甲《六經圖》,無所考訂也。
△《左氏討》·一卷、《左氏論》·一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明馮時可撰。
時可有《左氏釋》,已著錄。
是書前有《自序》,稱先為《左氏討》,繼為《左氏釋》,後為《左氏論》。
其《釋》則訓詁為多,《討》與《論》則皆評其事之是非。
不知分為二書,以何別其體例也。
然所討論,皆以意為之,往往失於迂曲。
如謂陽虎之攻季氏為必受命魯君,是真信其張公室也,豈《春秋》書盜為曲筆乎?故今惟錄《左氏釋》,而二書則附存其目焉。
△《春秋翼附》·二十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明黃正憲撰。
正憲有《易象管窺》,已著錄。
是書大旨以胡安國《傳》未免過於刻核,因博采舊聞,自唐孔穎達以下悉為折衷。
於明世諸家則多取山陰季本《私考》、金壇王樵《輯傳》二書。
今觀其所論,如謂尹氏卒為吉甫之後,非即《詩》家父所刺者;仲孫蔑會齊高固於無婁,地非牟婁:亦間有考證。
然核其大體,則未能悉精確也。
△《春秋諸傳辨疑》·四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明朱睦挈撰。
睦挈有《易學識遺》,已著錄。
是編凡一百八十八條。
《明史·藝文志》著錄,卷數與此本相合。
然與睦挈所撰《五經稽疑》中說《春秋》者,文並相同。
據睦挈《五經稽疑自序》,蓋此書先成,別本行世,後乃編入《五經稽疑》中。
今《五經稽疑》已別著錄。
則此本無庸復載,故附存其原名,備考核焉。
△《春秋以俟錄》·一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明瞿九思撰。
九思字睿夫,黃梅人。
萬曆癸酉舉人。
為知縣張維翰所誣構,謫戍塞下。
張居正援之,得釋。
後薦授翰林院待詔,不赴。
詔有司歲廩給之,終其身。
事跡具《明史·文苑傳》。
是書多穿鑿附會之談。
如十二公配十二月,二百四十年配二十四氣之類,皆迂謬不經。
與洪化昭《周易獨坐談》皆明儒之行怪者也。
△《春秋疑問》·十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姚舜牧撰。
舜牧有《易經疑問》,已著錄。
是書不盡從胡《傳》,亦頗能掃諸家穿鑿之說,正歷來刻深嚴酷之論。
視所注諸經,較多可取,而亦不免於以意推求,自生義例。
如列國之事承告則書,左氏實為定說。
舜牧於宿男卒不書名,既雲告不以名矣,乃於「鄭伯克段」則曰:「此鄭事也,魯《春秋》何以書?見鄭莊處母子兄弟之間,忍心害理,凡友邦必不可輕與之。
此一語專為後日渝平歸方、助鄭伐宋起,非謂此事極大,漫書於魯之《春秋》也。」
是不考策書之例,但牽引《經》文,橫生枝節。
至於解紀季姜歸京師,謂自季姜歸後,周聘不復加於魯,乃知以前三聘特在謀婚。
此無論別無確據,即以年月計之,三聘之首,是為凡伯,其事在隱公九年,距祭伯之逆十四年矣。
有天子求婚,惟恐弗得,謀於十四年之前者乎?此並經文亦不能牽合矣。
說經不應如是也。
△《春秋匡解》·六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鄒德溥撰。
德溥有《易會》,已著錄。
是書專擬《春秋》合題,每題擬一破題,下引胡《傳》作注,又講究作文之法。
蓋鄉塾揣摩科舉之本。
德溥陋必不至是,疑或坊刻偽托耶?
△《春秋直解》·十五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明郝敬撰。
敬有《周易正解》,已著錄。
是編前有《讀春秋》五十餘條。
其言曰:「今讀《春秋》,勿主諸《傳》先入一字。
但平心觀理,聖人之情,恍然自見。」
蓋即孫復等廢《傳》之學而又加甚焉。
末二卷題曰《非左》,凡三百三十餘條,皆摘《傳》文之紕繆。
其中如費伯城郎駁《左氏》非公命不書之誤,其說甚辨。
公為天王請糴於四國,不書者諱之也,其說亦有理。
凡此之類,不可謂非左氏諍臣。
至於曲筆深文,務求瑕釁。
如「論賓媚人稱五霸」一條,不信杜預豕韋、昆吾之說,必以宋襄、楚莊足其數,而謂五霸之名非其時所應有。
如此之類,則不免好為議論矣。
△《讀左漫筆》·一卷(編修程晉芳家藏本)
明陳懿典撰。
懿典字孟常,秀水人。
萬曆壬辰進士,官至中允,乞假歸。
崇禎初,起為少詹事,不赴。
此書蓋其讀《左傳》時隨筆漫記,凡二十七條。
《嘉禾徵獻錄》載懿典有《讀左史》二卷,此即其《讀左》一卷也。
大抵如時文評語。
如開卷「石昔殺州吁」一條云:「石昔誘州吁離窟穴而執之,大是高識。」
又如「孟僖子知孔子」一條云:「孟僖子能知夫子,且能稱其上世而知後有達者,可謂具只眼人。」
此類亦何須贅論也?
△《春秋闡義》·十二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明曹學撰。
學有《易經通論》,已著錄。
是書朱彝尊《經義考》注曰「未見」,蓋不甚傳。
大抵捃摭舊文,無所闡發。
△《麟經統一篇》·十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張杞撰。
杞字成夫,湖州人。
萬曆丁酉舉人,官福清縣教諭。
其書不載《經》文,惟以《經》文之可作試題者截其中二三字為目,各以一破題括其意,即注胡《傳》於下。
後列合題數條,亦各擬一破題,並詮注作文之要。
其體又在講章下矣。
△《春秋麟寶》·六十三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明余敷中撰。
敷中不知何許人。
是書成於萬曆乙卯。
全錄《左》、《國》、《公》、《》之文於《經》文之下。
《左》、《國》則錄其全,《公》、《》則除其復。
《國語》事有在《春秋》前者,別為首卷於前,無所訓釋,亦無所論斷。
前有萬曆乙卯《自序》,言夫子獲百二十國寶書作《春秋》,而絕筆於獲麟,故曰《麟寶》。
其命名取義,殆於「札闥鴻休」矣。
△《春秋續義發微》·十二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明鄭良弼撰。
良弼字子宗,號肖巖,淳安人。
萬曆中舉人。
此編取胡安國《傳》所未及者,拾遺補闕,續明其義。
一步一趨,皆由安國之義而推之,故其得失亦與安國相等。
朱彝尊《經義考》載良弼有《春秋或問》十四卷、《存疑》一卷,並《續義》三卷,俱云「未見」。
今此本分十二卷,與所記卷數不符,殆彝尊以傳聞誤載歟?
△《春秋心印》·十四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明鄭撰。
,上海入。
萬曆中由貢生官青田縣訓導。
是編取林堯叟《春秋句解》中所為提要而推廣其門目,依類摘取《經》、《傳》、《疏》列其下,雜引諸儒之說而附以己意。
前列《春秋總論》十二篇,語多凡陋,率以私意窺測聖人。
其體例尤為復沓。
如《莊元年》「王使榮叔來錫桓公命」,列於錫命類。
《定十四年》「天王使石尚來歸」,列周歸類。
而五始類中皆載之。
《桓十一年》「柔會宋公、陳侯、蔡叔盟於折」,既列盟類,又入會類。
《僖九年》「九月戊辰,盟於葵丘」,亦列盟類,又入殊盟類。
舛互殆不勝舉。
其《凡例》末一條云:「書成之時,夢齊桓公、晉文公各持一單,單開七事,相揖贈予,若謝而辭之意。
覺而思之,各開單七事者,二七十四也。
卷完十四,其義已盡,以示不必再錄。
又隆慶初輯《通史聚精》八十卷,亦夢文公朱先生慰余曰:余《綱目》甚覺煩冗。」
是又吳與弼《日錄》之故智矣。
△《春秋左翼》·四十三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明王震撰。
震字子省,烏程人。
其書系《傳》於《經》文之下,凡先《經》起義、後《經》終事者,悉撮為一。
《左傳》中稱號不一者,皆改從《經》文稱名。
有《經》無《傳》者,采他書補之。
前後編次,亦間有改易。
案朱彝尊《經義考》有王氏《春秋左翼》,不著撰人名氏,亦不載卷數,而所錄焦之《序》,與此本卷首《序》合。
當即此書也。
△《春秋衡庫》·三十卷(浙江吳玉墀家藏本)
明馮夢龍撰。
夢龍字猶龍,吳縣人。
崇禎中由貢生官壽寧縣知縣。
其書為科舉而作,故惟以胡《傳》為主,雜引諸說發明之。
所列《春秋前事》、《後事》,欲於《經》所未書、《傳》所未盡者,原其始末,亦殊沓雜。
△《別本春秋大全》·三十卷(內府藏本)
明馮夢龍撰。
是書雖以《春秋大全》為名,而非永樂中官修之原本。
其體例,惟胡安國《傳》全錄,亦間附《左傳》事跡,以備時文捃摭之用。
諸家之說,則僅略存數條。
其《凡例》有云:「《大全》中諸儒議論,盡有勝胡氏者。
然業已宗胡,自難並收以亂耳目。」
是不亦明知其謬而為之歟?
△《春秋四傳通辭》·十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陳士芳撰。
士芳字清佩,海寧人。
是書采輯左氏、公羊、梁、胡氏四《傳》,削其繁冗。
其《左氏傳》之不附《經》文者,鹹刪汰無遺,亦間附己意於其下。
因董仲舒有「《春秋》無通辭,隨變而移」之語,遂題曰「通辭」,以明義例之有定。
然名曰「四《傳》」,實則合胡氏者留,不合胡氏者去,未嘗以《經》正《傳》也。
△《春秋左傳典略》·十二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明陳許廷撰。
許廷字靈茂,海鹽人。
萬曆中諸生,以薦授兵部司務。
其書每一公為一卷,皆摘取《左氏》中單文隻字之可資考核者,證以他書,繁稱博引,以詭麗為宗,不專主於疏通《經》義。
然就其所論,亦往往失之穿鑿。
如衛懿公好鶴,則取浮邱公之言;秦人歸帑,則指為漢興之讖:多未免於蕪雜也。
△《春秋揆》·一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明黃道周撰。
道周有《易象正》,已著錄。
是書以天人之故,若表之於晷景。
《春秋》以天治人,故以《揆》名書,通為一篇。
其說謂:「揆者,晷也,表晷也。
日南則其晷陰,日北則其晷陽。
揆之則於其景也。
宣公之三年景中也,僖公之十七年而景乃南,襄公之十年而景乃北。
景南者極近,景北者極遠。」
又謂「《春秋》之紀二百四十有二,其三之八十有一,兩之一百二十。
自文王受命之年以及仲尼之沒,參之而得七,兩之而得五。
文王以四千三百二十年為春秋,仲尼以三千六百年為春秋。
五文王之春秋,有五文王者出。
六仲尼之春秋,有六仲尼者出。
十一大聖人者,以行其二統,而天地為再開闢」云云。
蓋以《皇極經世》之學說《春秋》,自三《傳》以來,未之前聞。
即邵子亦未發此義也。
道周《禮記》諸傳,雖不必盡當於本旨,而借《經》抒論,於人事猶有所裨。
此則真無用之數學,不能以道周之故,曲為之說矣。
△《春秋實錄》·十二卷(浙江吳玉墀家藏本)
明鄧來鸞撰。
來鸞字繡青,宜黃人。
天啟壬戌進士,官至武昌府知府。
是編專為科舉而作,故其《凡例》曰:「《春秋》從胡,凡左與胡者必削,定是非也。」
又曰:「《春秋左傳》,惟有關經題者載之,從簡便也。」
其書可不必問矣。
△《春秋纂》(無卷數,山西巡撫采進本)
明朱之俊撰。
之俊有《周易纂》,已著錄。
是書大抵隨文生義,罕所根據。
如「成風請救須」句,乃婦人左袒母家之常態,遽以繼絕美之。
如斯之類,所見頗淺。
又如芮伯萬母事,引隋獨孤後以責其妒,與《經》義了不相關。
至於災異必推事應,尤多穿鑿。
△《麟旨定》(無卷數,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明陳於鼎撰。
於鼎字爾新,宜興人。
是書成於崇禎庚午。
以「麟」字代「春秋」字,命名已陋。
又但標擬題,各以一破題為式,而略為詮釋於下。
即在舉業之中亦為下乘矣。
△《春秋三書》·三十二卷(副都御史黃登賢家藏本)
明張溥撰。
溥有《詩經註疏大全合纂》,已著錄。
是書第一編曰《列國論》,凡二十四卷。
第二編曰《四傳斷》,凡七卷。
第三編曰《書法解》,凡一卷。
同時徐、張采為之序。
采又有《例言》,稱《列國論》中尚闕《雜國》一題,《四傳斷》中僖公闕十餘年,文公全闕,襄公以下亦全闕。
采間為補之。
《書法解》為目多端,僅成一則。
溥與采倡立復社,聲氣交通,蔓延天下,為明季部黨之魁。
其學問則多由涉獵,未足專門。
其所撰述,惟《漢魏六朝一百三家集》搜羅放佚,采摭繁富,頗於藝苑有功。
然在當時,止與梅鼎祚《文紀》諸書齊驅並駕。
較之楊慎、朱謀韋考證,已為少遜矣。
至於經學,原非所擅長。
此書為未成之本,亦別無奧義。
采等以交遊之故,為掇拾補綴而刊之,實不足以為溥重也。
△《春秋說》·三十卷、《附錄》·三卷(山東巡撫采進本)
明王浸大撰。
浸大字幼章,合肥人。
崇禎丁丑進士。
是書雜采諸說,斷以己意,而本於卓爾康《辨義》者為多。
其首為《諸家考》,敘古來《春秋》家及所著書。
次為《經傳大旨》,輯諸家議論之與己合者,次《紀傳》,輯周及列國事跡,分析《經》文,各以類從,而附以《時義、地義論》。
次為《春秋總義》。
次《比事》四十二則,《自跋》附焉。
總為三卷弁於首。
次乃詮釋《經》文,分十二公為三十卷。
朱彝尊《經義考》不載,蓋此本為浸大孫龍所錄,未及刊版故也。
浸大以《春秋》本魯史原文,孔子修之。
蓋筆削史文以見義,非變史文以起義。
自說《經》者不舉大義而求之名字、爵號、日月及會之類以為義例,蓋於《公》、《》,盛於胡氏。
詮說愈繁,而經學愈亂。
故著是書以破諸家之言書法者。
然《春秋》固本魯史,其間亦有聖人特筆。
如「天王狩於河陽」,《左傳》具述改修之義。
《坊記》所引魯《春秋》、《公羊傳》所引不修《春秋》及寧殖所稱「載在諸侯之策」者,揆之聖《經》,有同有異。
欲駁一字褒貶之說,而謂聖《經》僅魯史之節文,未免矯枉而過直。
其說《經》亦多臆斷。
如解「尹氏卒」云:「《公》、《》謂譏世卿,鑿矣。
欒、、韓、范世專晉,七穆世專鄭,曷為不譏,而特譏王朝大夫乎?」
夫外大夫卒,例不見《經》,《春秋》何由譏之耶?解「肆大眚」云:「文姜罪惡通天,歿後必有陰禍,莊公肆眚,為之求福免罪耳。」
不知《春秋》時浮屠之教未入中土,何得有罪福之說。
解「鄭棄其師」云:「此高克怨辭。」
夫克一逋臣,豈能以其事遍赴列國?杜預所謂克狀其事以告魯者,本無確證,何得遽斷為據克之言?又《比事》中解「城築」一條云:「邑書城。
台、館、囿書築。
城,土功也,故須築。
南門、雉門書作,木功也,故須作。」
夫南門、雉門豈竟不須土功?且兩觀何以亦書作也?凡此皆隨意生文,不為典要。
至其《紀傳》敘事,並始於隱元年,訖於哀十四年。
其中止雲某事書於《經》某事不書。
又自齊、晉以下皆以魯公年數紀年,即《周本紀》亦然。
是屈天王之正朔,就侯國之紀年。
經解史裁,蓋兩無所當矣。
其《諸家考》中升胡《傳》於西漢諸儒之前,已為無識。
卷後又自識云:「呂大圭、灌甫、趙企明、姜廷善未詳。」
案灌甫,明宗室朱睦挈字,已見《考》中,而遽忘之。
呂大圭字圭叔,南宋末人,所著有《春秋或問》及《五論》。
企明,宋趙鵬飛字,所著有《春秋經筌》。
廷善,明姜寶字,所著有《春秋事義考》。
而浸大俱曰未詳。
是即此數家,尚未窺全帙,甚至引杜預《集解》亦稱之為杜《疏》,尤為無據。
蓋所見未博,故議論多而考證少也。
△《春秋義》·三十卷(江蘇周厚育家藏本)
明顧懋樊撰。
懋樊有《桂林點易丹》,已著錄。
是書朱彝尊《經義考》云「未見」。
前有懋樊《自序》,稱以胡《傳》為宗,參之《左氏》、《公》、《》三家,佐以諸儒之說。
今觀其書,直敷衍胡《傳》為舉業計耳,未嘗訂正以三《傳》,亦未訂正以諸儒之說也。
△《鍾評左傳》·三十卷(內府藏本)
是編為毛晉汲古閣所刻。
惟錄杜預《左傳集解》。
較坊本兼刻林堯叟《注》者,特為近古。
然綴以鍾惺評點,改其名為《鍾評左傳》,殊為蛇足。
惺撰《詩歸》,別開蹊徑,尚能成一家之言。
至於詁經,則非其所長也。
△《春秋左傳評注測義》·七十卷(浙江吳玉墀家藏本)
明凌稚隆撰。
稚隆字以棟,烏程人。
是書詮釋《左傳》,以杜預《注》為宗,而博采諸說增益之。
其於《左氏》之不合者,亦間有辨正,又取世次、姓氏、地名、謚號、封爵標於卷首,以便檢閱,然皆冗碎不足觀。
朱彝尊《經義考》作七十卷,《浙江通志》作三十卷。
此本與彝尊所記合,知《通志》為傳寫誤矣。
△《麟傳統宗》·十三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夏元彬撰。
元彬本名彪,字仲,德清人。
其書成編,漫無體例。
隱公之前,冠以《國語》十數條,以志周東遷始末。
蓋仿馮夢龍《春秋衡庫》為之,而疏略尤甚。
《經》文之下,或錄《左氏》,或取《公》、《》、《國語》隸之。
或標《傳》名,或不標《傳》名。
其附錄者,或有「附」字,或無「附」字。
端緒茫然,猝難究詰。
又如「費伯」之注誤在「盟唐」之下。
「楚殺公子側」《傳》上,忽注云:「出宋楚平《傳》」。
「衛州吁弒君」下只載《詩·綠衣》一章,並無他注。
「壬午大閱」,全錄《周官》「中春教振旅」以下四則,亦不置一詞。
如是者指不勝屈。
文震孟《序》乃稱其得於經術者深,亦可異矣。
△《春秋因是》·三十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梅之員撰。
之員字惠連,麻城人。
是編專為《春秋》制義比題、傳題而作,每題必載一破題而詳列作文之法。
蓋舊制以《春秋》一經可命題者不過七百餘條,慮其易於弋獲,因而創為合題。
及合題之說紛紜淆亂,試官舉子均無定見,於是此類講章出焉。
夫信《傳》不信《經》,先儒以為詬厲,猶為三《傳》言之也。
至於棄置《經》文而惟於胡《傳》之中推求語氣以行文,《經》已荒矣。
其弊也,又於胡《傳》之中摘其一字、兩字,牽合搭配,以聯絡成篇,則並《傳》亦荒矣。
此類講章,皆經學之蟊賊,本不足錄。
特一以見場屋舊制。
所謂比題、傳題者,其陋如此,並非別有精微。
一以見明季時文之弊,名為發揮《經》義,實則割裂《傳》文,於聖人筆削之旨,南轅北轍。
均可以為炯鑒。
故附存其目,為學《春秋》者戒焉。
△《春秋三傳衷考》·十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施天遇撰。
天遇字昌辰,武康人。
是編雖以三《傳》為名,實以胡《傳》為去取。
凡胡《傳》所駁,概從刊削,故所存僅三《傳》之事跡。
又雜引《詩》、《書》、《禮記》及《國語》之文以足之,特取備時文之捃摭而已。
△《春秋左傳地名錄》·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劉城撰。
城字伯宗,貴池人。
是編前列國名,後列地名,各以十二公時代為序。
地名之下各有注,少僅一二字,多亦不過六七字。
蓋隨手集錄,姑備記誦,無所考正。
視後來高士奇、江永二家之書不及遠矣。
△《春秋五傳平文》·四十一卷(內府藏本)
明張岐然編。
岐然字秀初,錢塘人。
其書采《左傳》、《公羊傳》、《梁傳》、胡安國《傳》而益以《國語》。
《國語》亦稱《春秋外傳》,故謂之「五傳」。
曰「平文」者,明五《傳》兼取,無所偏重之義也。
其《自序》曰「嘗與虞子仲高泛覽《春秋》七十二家之旨,蓋鮮有不亂者。
及觀近時經生家之說,殆不可復謂之《春秋》。
究其弊,率起於不平心以參諸家而過尊胡氏。
久之惟知有胡氏《傳》,更不知有他氏。
又久之惟從胡《傳》中牽合穿鑿,並不知有《經》。
此所謂亂之極也」云云。
考胡安國當高宗之時,以《春秋》進講,皆准南渡時勢以立言。
所謂喪欲速貧,死欲速朽,有為言之者也。
元、明兩代,時異勢殊,乃以其源出程子,遂用以取士,已非安國作《傳》之初意。
元制兼用三《傳》,明制兼用張洽《傳》,蓋亦陰知胡安國之多僻,而補救其偏。
永樂中修《春秋大全》,襲用汪克寬《纂疏》,乃專尊胡《傳》,又非延、洪武立法之初意。
然胡廣等之《大全》,雖偏主一家,傷於固陋,猶依《經》立義也。
其後剽竊相仍,棄《經》誦《傳》,僅摘《經》文二三字以標識某公某年。
迨其末流,《傳》亦不誦,惟約略《傳》意,標一破題,轉相授受而已。
蓋又並非修《大全》之初意矣。
岐然指陳流弊,可謂深切著明,故其書皆參取四《傳》以救胡《傳》之失。
雖去取未必盡當,要其針砭俗學,破除錮習,於《春秋》不為無功。
惟五《傳》皆具有成編,人所習誦,不待此刻而傳。
故取其衛《經》之意,而不復錄其書焉。
△《春秋年考》·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不著撰人名氏。
後有《自跋》,稱初成於天啟甲子,重訂於崇禎辛未。
自署曰「天畸人」。
有三小印:一曰「三峨」,一曰「仲先」,一曰「且止居」。
不知為何許人也。
其書仿《史記·十二諸侯年表》之例,以年為經,以國為緯,各書大事於年下。
然體例頗為叢雜。
如周為第一格,平王四十九年稱「宰亙來仲子」。
此內魯之詞,當系之魯,不當系之周也。
至五十九年稱「武氏子來魯求賻」,則稱「來」似內魯,稱「魯」又似外魯,更無體例矣。
又瓦屋之盟列之於晉,則排纂有訛;晉獲秦諜增晉伐秦字,則事實或誤:均不足以為據。
分類:未分類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