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二十七·經部二十七○春秋類二:宋崔子方撰。子方,涪陵人,字彥直,號西疇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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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二十七·經部二十七○春秋類二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卷二十七·經部二十七○春秋類二

△《春秋經解》·十二卷(永樂大典本)

宋崔子方撰。

子方,涪陵人,字彥直,號西疇居士。

《晁說之集》又稱其字伯直,蓋有二字也。

朱彝尊《經義考》稱其嘗知滁州,曾子開為作《茶仙亭記》。

《經解》諸書,皆罷官後所作,考子方《宋史》無傳,惟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稱其於紹聖間三上疏,乞置《春秋》博士,不報。

乃隱居真州六合縣,杜門著書者三十餘年。

陳振孫《書錄解題》所載大略相同。

朱震《進書子》亦稱為東川布衣。

彝尊之說,不知何據。

惟《永樂大典》引《儀真志》一條云:「子方與蘇、黃游。

嘗為知滁州曾子開作《茶仙亭記》,刻石醉翁亭側。

黃庭堅稱為六合佳士。」

殆彝尊誤記是事,故云然歟?考子方著是書時,王安石之說方盛行,故不能表見於世。

至南渡以後,其書始顯。

王應麟《玉海》載,建炎二年六月,江端友請下湖州取崔子方所著《春秋傳》藏秘書。

紹興六年八月,子方之孫若上之。

是時朱震為翰林學士,亦有子上請。

當時蓋甚重其書矣。

子方《自序》云:「聖人欲以繩當世之是非,著來世之懲勸,故辭之難明者,著例以見之。

例不可盡,故有日月之例,有變例。

慎思精考,若網在綱。」

又《後序》一篇,具述其疏解之宗旨。

大抵推本《經》義,於三《傳》多所糾正。

如以晉文圍鄭謂討其不會翟泉,以成伯來奔為見迫於齊,以齊侯滅萊不書名辨《禮記》諸侯滅同姓名之誤,類皆諸家所未發。

雖其中過泥日月之例,持論不無偏駁,而條其長義,實足自成一家。

所撰凡《經解》、《本例》、《例要》、三書。

《通志堂經解》刊本,僅有《本例》。

今從《永樂大典》裒輯成編,各還其舊。

自僖公十四年秋至三十二年,襄公十六年夏至三十一年,《永樂大典》並闕,則取黃震《日鈔》所引及《本例》補之。

其他《本例》所釋有引伸此書所未發,或與此書小有異同者,並節取附錄。

而卷、書名則並遵《宋史》。

至子方原書,《經》文已不可見。

今以所解參證,知大略皆從《左氏》,而亦間有從《公》、《》者,故與胡安國《春秋傳》或有異同焉。

△《春秋本例》·二十卷(內府藏本)

宋崔子方撰。

是書大旨以為聖人之書,編年以為體,舉時以為名,著日月以為例。

而日月之例又其本,故曰《本例》。

凡一十六門,皆以日月時推之,而分著例、變例二則。

州分部居,自成條理。

考《公羊》、《梁》二《傳》專以日月為例,固有穿鑿破碎之病。

然《經》書「公子益師卒」,《左傳》稱「公不與小殮,故不書日」,則日月為例,已在二《傳》之前。

疑其時去聖未遠,必有所受。

但予奪筆削,寓義宏深,日月特其中之一例。

故二家所說,時亦有合。

而推之以概全經,則支離葛而不盡通。

至於必不可通,於是乎委曲遷就,變例生焉。

此非以日月為例之過,而全以日月為例之過也。

亦猶《易》中互體未嘗非取象之一義,必卦卦以互體求象,則穿鑿遂甚耳。

啖助、趙匡一掃諸例而空之,豈非有激而然,如王弼之棄象言《易》乎?子方此書,陳振孫《書錄解題》稱其學辨正三《傳》之是非,而專以日月為例,則正蹈其失而不悟。

所論甚允。

然依據舊《傳》,雖嫌墨守,要猶愈於放言高論,逞私臆而亂聖經。

說《春秋》者古來有此一家,今亦未能遽廢焉。

△《春秋例要》·一卷(永樂大典本)

宋崔子方撰。

考《宋史·藝文志》,子方《春秋經解》十二卷、《本例》、《例要》二十卷,知子方所著原本,此書與《本例》合併矣。

朱彝尊《經義考》稱《本例》、《例要》十卷,並存。

而今通志堂刊之,《本例》則析目錄別為一卷,以足二十卷之數,而《例要》闕焉。

蓋誤以《本例》目錄為《例要》,而不知其別有一篇。

恐彝尊所見即為此本。

故曰「並存」,亦誤注也。

今考《永樂大典》所載,雖分析為數十百條,繫於各字之下,而裒輯其文,尚可相屬。

較通志堂本所載目錄,一字不同,灼知為刊刻之誤。

謹編綴前後,略依《本例》次序,排纂成編,以還子方所著三書之舊焉。

△《春秋五禮例宗》·七卷(浙江吳玉墀家藏本)

宋張大亨撰。

大亨字嘉父,湖州人。

登元豐乙丑乙科。

何《春渚紀聞》、王明清《玉照新志》並載其嘗官司勳員外郎,以王國侍讀、侍講官名與朝廷相紊,奏請改正事。

陳振孫《書錄解題》載大亨《春秋通訓》及此書,則稱為「直秘閣吳興張大亨撰」。

蓋舉其所終之官也。

考《左傳》發凡,杜預謂皆周公禮典。

韓起見《易象》、《春秋》,亦謂《周禮》在魯。

孫復作《春秋尊王發微》,葉夢得譏其不深於禮學,故其言多自牾。

蓋《禮》與《春秋》本相表裡。

大亨是編,以杜預《釋例》與《經》春駁,兼不能賅盡,陸淳所集啖、趙《春秋纂例》,亦支離失真,因取《春秋》事跡,分吉、凶、軍、賓、嘉五禮,依類別記,各為總論。

義例賅貫,而無諸家拘例之失。

振孫稱為「考究詳洽」,殆非溢美。

元吳澄作《春秋纂言》,分列五禮,多與此書相出人。

澄非剽襲人書者,殆偶未見傳本歟?朱彝尊《經義考》載此書十卷,注曰「存」。

而諸家寫本,皆佚其《軍禮》三卷,已非彝尊之所見。

然《永樂大典》作於明初,凡引此書皆吉、凶、賓、嘉四禮之文,《軍禮》絕無一字。

則此三卷之佚久矣,彝尊偶未核檢也。

△《春秋通訓》·六卷(永樂大典本)

宋張大亨撰。

是書《自序》謂少聞《春秋》於趙郡和仲先生。

考宋《蘇軾年譜》,軾本字和仲。

又蘇洵《族譜》稱為唐相蘇之裔,系出趙郡。

今所傳軾《題煙江疊嶂圖詩》石刻,末亦有趙郡蘇氏印。

然則趙郡和仲先生即軾也。

蘇籀《雙溪集》載大亨以《春秋》義問軾,軾答書云「《春秋》,儒者本務。

然此書有妙用,學者罕能領會。

多求之繩約中,乃近法家者流,苛細繳繞,竟亦何用?惟左丘明識其用,終不肯盡言,微見端兆,欲使學者自求之」云云,與大亨《自序》亦合。

蓋其學出於蘇氏,故議論宗旨亦近之。

陳振孫《書錄解題》及《宋史·藝文志》並作十六卷。

朱彝尊《經義考》云「已佚」。

此本載《永樂大典》中,十二公各自為卷,而隱公、莊公、襄公、昭公又自分上、下卷,與十六卷之數合。

然每卷篇頁無多,病其繁碎。

今並為六卷,以便省覽,其文則無所佚脫也。

△《春秋傳》·二十卷(浙江朱彝尊家曝書亭藏本)

宋葉夢得撰。

夢得字少蘊,號石林,吳縣人。

紹聖四年進士。

南渡後官至崇信軍節度使。

事跡具《宋史·文苑傳》。

夢得以孫復《春秋尊王發微》主於廢《傳》以從《經》,蘇轍《春秋集解》主於從《左氏》而廢《公羊》、《梁》,皆不免有弊。

故其書參考三《傳》以求《經》,不得於事則考於義,不得於義則考於事,更相發明,頗為精核。

開禧中,其孫筠刊於南劍州。

真德秀跋之,稱其辟邪說,黜異端,有補世教不淺。

《宋史·藝文志》又載夢得別有《春秋考》三十卷、《讞》三十卷、《指要總例》二卷、《石林春秋》八卷。

今《讞》、《考》二書散見《永樂大典》中,尚可得其大概。

餘皆散佚,惟此《傳》猶為完書。

《南窗紀談》載「夢得為《春秋》書,其別有四:解釋音義曰《傳》,訂正事實曰《考》,掊擊三《傳》曰《讞》,編列凡例曰《例》。

嘗語徐濟曰:『吾之為此名,前古所未見也。

』濟曰:『吳程秉著書三萬餘言,曰《周易摘》、《尚書駁》、《論語弼》,得無近是乎』」云云。

案此《傳》不專釋音義,其說已非。

至於以一字名書,古人多有。

即以《春秋》而論,傳為通名,不必言矣。

如《漢志》所載鐸氏、張氏皆有《春秋微》,《公羊傳疏》有閔因《春秋序》,《後漢書》有鄭眾《春秋刪》,《隋志》有何休《春秋議》、崔靈恩《春秋序》,孫炎並先有《春秋例》。

夢得博洽,安得不見?乃以為古無此名,必非事實。

且《宋志》載夢得《春秋指要總例》,亦不名曰《春秋例》,殆小說附會之辭,不足據也。

△《春秋考》·十六卷(永樂大典本)

宋葉夢得撰。

是書於寧宗開禧中,與《春秋傳》、《春秋讞》同刻於南劍州。

元程端學作《春秋三傳辨疑》,多引其說,則當時猶有傳本。

自明以來,藏書家皆不著錄,故朱彝尊《經義考》注曰「已佚」。

惟《永樂大典》頗載其文,以次檢校,尚可得什之八九。

今排比綴輯,復勒成編。

其書大旨在申明所以攻排三《傳》者,實本周之法度製作以為斷,初非有所臆測於其間。

故所言皆論次周典,以求合於《春秋》之法。

其文辨博縱橫,而語有本原,率皆典核。

陳振孫《書錄解題》稱其辨定考究,無不精詳,殆不誣也。

原書前有《統論》。

其後乃列十二公,逐條詮敘而不錄《經》文。

今悉仍舊例。

其卷帙則約略篇頁,輯為《統論》三卷。

隱公以下,以次編為十三卷,不復拘《宋志》三十卷之數。

據夢得《自序》,稱自其《讞》推之,知吾所正為不妄,而後可以觀吾《考》。

自其《考》推之,知吾所擇為不誣,而後可以觀吾《傳》。

然《書錄解題》已先列《傳》,次列《考》,次列《讞》。

蓋《傳》其大綱,而《考》、《讞》其發明之義疏也。

今仍從陳氏之《序》,次於《傳》後焉。

△《春秋讞》·二十二卷(永樂大典本)

宋葉夢得撰。

是書抉摘三《傳》是非,主於信《經》不信《傳》,猶沿啖助、孫復之餘波。

於《公羊》、《梁》多所駁詰。

雖《左傳》亦據《傳》末「韓魏反而喪之」之語,謂知伯亡時左氏猶在,斷以為戰國時人(案《經》有續書,《傳》亦有續書,夢得蓋未深考。

語詳《左傳註疏》條下),昌言排擊。

如辨諸侯世相朝為衰世之事;辨宰孔勸晉獻公及魯穆姜悔過之言皆出附會;辨十二次分十二國之謬;辨夾谷之會孔子沮齊景公事亦出假托;辨墮後、墮費非孔子本意;辨諸侯出入有善有惡;辨諸侯卒之或日或不日,非盡屬褒貶;魯侯之至與不至,亦不可拘牽成例。

雖辨博自喜,往往有瀾翻過甚之病。

於《經》旨或合或離,不能一一精確。

而投之所向,無不如志,要亦文章之豪也。

惟古引《春秋》以決獄,不雲以決獄之法治春秋。

名書以《讞》,於義既為未允。

且左氏、公羊、梁皆前代經師,功存典籍,而加以推鞫之目,於名尤屬未安。

是則宋代諸儒藐視先儒之錮習,不可以為訓者耳。

考《宋藝文志》,是書本三十卷。

又夢得自記《左傳》四百四十二條、《公羊》三百四十條、《梁》四百四十條。

今據《永樂大典》所載,參以程端學《春秋辨疑》,通加檢核。

《左傳》闕九十條,《公羊》闕六十五條,《梁》闕八十四條,蓋已非完帙。

然其大較已略具矣。

謹依類排次,為《左傳讞》十卷、《公羊、梁讞》各六卷。

△《春秋集解》·三十六卷(內府藏本)

宋呂本中撰。

舊刻題曰呂祖謙,誤也。

本中字居仁,好問之子。

《宋史》本傳載其靖康初官祠部員外郎。

紹興六年賜進士,擢起居舍人。

八年遷中書舍人,兼侍講,權直學士院。

學者稱為「東萊先生」,故趙希弁《讀書附志》稱是書為東萊先生撰。

後人因祖謙與朱子游,其名最著,故亦稱為東萊先生。

而本中以詩擅名,詩家多稱呂紫微,東萊之號稍隱,遂移是書於祖謙。

不知陳振孫《書錄解題》載是書,固明雲本中撰也。

朱彝尊《經義》考嘗辨正之,惟以《宋志》作十二卷為疑。

然卷帙分合,古今每異,不獨此書為然。

況振孫言:「是書自三《傳》而下,集諸儒之說不過陸氏、兩孫氏、兩劉氏、蘇氏、程氏、許氏、胡氏數家,而采擇頗精,全無自已議論。」

以此本考之亦合。

知舊刻誤題審矣。

惟《宋志》此書之外,別出祖謙《春秋集解》三十卷,稍為牾。

疑宋末刻本,已析其原卷,改題祖謙,故相沿訛異,史亦因之重出耳。

祖謙《年譜》備載所著諸書,具有年月,而《春秋集解》獨不載,固其確證,不必更以他說疑也。

本中嘗撰《江西宗派圖》,又有《紫微詩話》,皆盛行於世。

世多以文士目之,而經學深邃乃如此。

林之奇從之受業,復以其學授祖謙,其淵源蓋有自矣。

△《春秋傳》·三十卷(通行本)

宋胡安國撰。

安國事跡詳《宋史·儒林傳》。

案《玉海》載紹興五年四月詔:「徽猷閣待制胡安國,經筵舊臣,令以所著《春秋傳》纂述成書進入。

十年三月書成,上之。

詔獎諭,除寶文閣直學士,賜銀幣。」

是安國此《傳》,久已屬稿,自奉敕撰進,又覆訂五年而後成也。

俞文豹《吹劍錄》稱其自草創至於成書,初稿不留一字,其用意亦勤矣。

顧其書作於南渡之後,故感激時事,往往借《春秋》以寓意,不必一一悉合於《經》旨。

《朱子語錄》曰:「胡氏《春秋傳》有牽強處,然議論有開合精神。」

亦千古之定評也。

明初定科舉之制,大略承元舊式,宗法程、朱。

而程子《春秋傳》僅成二卷,闕略太甚。

朱子亦無成書。

以安國之學出程氏,張洽之學出朱氏,故《春秋》定用二家。

蓋重其淵源,不必定以其書也。

後洽《傳》漸不行用,遂獨用安國書。

漸乃棄《經》不讀,惟以安國之《傳》為主。

當時所謂經義者,實安國之傳義而已。

故有明一代,《春秋》之學為最弊。

馮夢龍《春秋大全凡例》有曰:「諸儒議論盡有勝胡氏者。

然業已尊胡,自難並收以亂耳目。」

則風尚可知矣。

爰逮本朝,敦崇經術,欽定《春秋傳說匯纂》,於安國舊說始多所駁正。

棄瑕取瑜,擷其精粹,已足以綜括原書。

第其書行世已久,亦未可竟廢。

謹校而錄之,以存一家之言。

若其中紕漏之處,則欽定《匯纂》中業已抉摘無遺,昭示海內。

茲不復論辨焉。

△《春秋集注》·四十卷(永樂大典本)

宋高閌撰。

閌字抑崇,鄞縣人。

紹興元年以上捨選賜進士第,歷官禮部侍郎。

事跡具《宋史·儒林傳》。

是書以程子《春秋傳》為本,故仍冠以程子《原序》。

其說則雜采唐宋諸家,以己意,不復標舉其姓名。

史稱秦檜疑閌薦張九成,出知筠州,不赴卒。

而樓鑰序是書則云:「以直道忤時宰,一斥不復。

家食累年,略不以事物自攖。

日有定課,風雨不渝。」

蓋閌家居以後,歷久始卒。

晚年精力,盡在是書。

史文言之未詳也。

閌大旨雖宗程《傳》。

然如程子據漢薄昭《與淮南王書》有齊桓殺弟之語,遂謂子糾為弟,齊桓為兄。

閌則仍用三《傳》、《史記》、《荀子》之文,雲子糾、小白皆襄公弟。

糾居長,為當立。

絕不依阿牽就,務存門戶之私。

他如解「衛人立晉」,解「夫人氏之喪至自齊」,解「取濟西田」諸條,皆深得聖人之微旨。

其解「及向戌盟於劉」云:「凡因來聘而盟者,必在國內。

劉,王畿采地。

豈有來聘魯而遠盟於劉者?蓋下文有『劉夏』,傳者以為春夏之夏,與文四年『夏逆婦姜於齊』文同,故誤增『於劉』二字。」

又如以州蒲為州滿之訛。

亦皆足以備一解。

惟隱公元年「會防」之「防」在琅邪華縣東南,《十年》「取防」之「防」在高平昌邑縣西南,《文公十二年》「城諸及鄆」之「鄆」在成陽姑幕南,《成公四年》「城鄆」之「鄆」在東郡廩邱縣東,閌皆混為一地,未免於考據少疏耳。

原書久佚,惟散見《永樂大典》中。

謹按次排比,薈卒成編。

其《永樂大典》原闕者,則采各書所引閌說補之。

首尾完具,復為全帙。

陳振孫《書錄解題》稱是書十四卷。

今以篇頁繁重,析為四十卷。

又《宋史》本傳稱閌有《春秋集解》,而《永樂大典》實作《集注》,與《書錄解題》同,當是宋本原題。

今並從之。

至所載《經》文,多從《左氏》而亦間有從《公》、《》者,蓋宋代諸儒大都兼采三《傳》,不盡如漢世專門之學也。

△《春秋後傳》·十二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宋陳傅良撰。

傅良字君舉(案傅良或作傳良,諸本互有異同,然其字曰君舉,則為傅說舉於版築之義,故今定為傅字),號止齋,溫州瑞安人。

乾道八年進士,官至中書舍人、寶謨閣待制。

謚文節。

事跡具《宋史》本傳。

是編有其門人周勉《跋》,稱傅良為此書,將脫稿而病,學者欲速得其書,俾傭書傳寫。

其已削者或留其帖於編,增入是正者或揭去弗存。

是今所傳,已非傅良完本矣。

趙方《春秋集傳自序》,於宋人說《春秋》者,最推傅良。

稱其「以《公》、《》之說參之《左氏》,以其所不書實其所書,以其所書推見其所不書,得學《春秋》之要,在三《傳》後卓然名家。

而惜其誤以左氏所錄為魯史舊文,而不知策書有體,夫子所據以加筆削者,左氏亦未之見。

左氏書首所載不書之例,皆史法也,非筆削之旨。

公羊、梁每難疑以不書發義,實與左氏異師。

陳氏合而求之,殊失其本。

故於左氏所錄而《經》不書者,皆以為夫子所筆削,則其不合於聖人者亦多」云云。

考左氏為《春秋》作《傳》,非為策書作《傳》。

其所云某故不書者,不得《經》意或有之,必以為別發史例,似非事實。

況不修《春秋》二條,《公羊傳》尚有傳聞,不應左氏反不見。

恐均不足為傅良病。

惟以《公》、《》合《左氏》為切中其失耳。

自王弼廢象數,而談《易》者日增。

自啖助廢三《傳》,而談《春秋》者日盛。

故解五經者惟《易》與《春秋》二家著錄獨多。

空言易騁,茲亦明效大驗矣。

傅良於臆說蜂起之日,獨能根據舊文,研求聖人之微旨。

樓鑰《序》稱其於諸生中擇能熟誦三《傳》者三人,曰蔡幼學,曰胡宗,曰周勉。

游宦必以一人自隨。

遇有所問,其應如響。

其考究可謂至詳。

又其書雖多出新意,而每《傳》之下必注曰:「此據某說」、「此據某文」。

其徵引亦為至博。

以是立制,世之枵腹而談褒貶者,庶有豸乎?傅良別有《左氏章旨》三十卷,樓鑰所序蓋兼二書言之。

朱彝尊《經義考》注曰:「未見」。

今《永樂大典》中尚存梗概,然已殘闕,不能成帙,故不復裒錄焉。

△《春秋左氏傳說》·二十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宋呂祖謙撰。

祖謙有《古周易》,已著錄。

其生平研究《左傳》,凡著三書:一曰《左傳類編》,一曰《左傳博議》,一即是編。

其《類編》取《左氏》之文,分別為十九目,久無傳本,惟散見《永樂大典》中,頗無可采。

《博議》則隨事立義,以評其得失。

是編持論與《博議》略同,而推闡更為詳盡。

陳振孫《書錄解題》稱其於《左氏》一書多所發明而不為文,似一時講說,門人所鈔錄者,其說良是。

《朱子語錄》亦稱其極為詳博。

然遣辭命意,頗傷於巧。

考祖謙所作《大事紀》,朱子亦謂有纖巧處,而稱其「指公孫宏、張湯奸狡處,皆說得羞愧殺人」云云。

然則朱子所謂巧者,乃指其筆鋒穎利,凡所指摘,皆刻露不留餘地耳。

非謂巧於馳辨,至或顛倒是非也。

《書錄解題》載是書為三十卷。

此本僅二十卷。

考明張萱《內閣書目》所載《傳說》四冊外,尚有《續說》四冊,知陳氏所謂三十卷者,實兼《續說》十卷計之。

今《續說》別於《永樂大典》之中裒采成帙。

以其體例自為起訖,仍分著於錄雲。

△《春秋左氏傳續說》·十二卷(永樂大典本)

宋呂祖謙撰。

是編繼《左氏傳說》而作,以補所未及,故謂之《續說》。

久無傳本,今見於《永樂大典》者,惟自僖公十四年秋八月至三十三年、襄公十六年夏至三十一年,舊本闕佚,無足采錄。

其餘則首尾完具,以《傳》文次第排比之,仍可成帙。

其中如「臾駢送狐射姑之帑」、「孟獻子愛公孫敖二子」兩條,俱以《博議》所云為非。

是則是書當成於晚年矣。

其體例主於隨文解義,故議論稍不如前說之闊大。

然於《傳》文所載,闡發其蘊,並抉摘其疵。

如所謂「《左氏》有三病,不明君臣大義,一也。

好以人事附會災祥,二也。

記管、晏事則盡精神,說聖人事便無氣象,三也」云云,雖亦沿宋儒好軋先儒之習,然實頗中其失。

至於朝祭、軍旅、官制、賦役諸大典及晉、楚興衰,列國向背之事機,詮釋尤為明暢。

惟子服景伯系本桓公,而以為出自襄公,稍為訛舛耳。

蓋祖謙邃於史事,知空談不可以說《經》,故研究《傳》文,窮始末以核得失,而不倡廢《傳》之高論。

視孫復諸人,其學為有據多矣。

△《詳注東萊左氏博議》·二十五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宋呂祖謙撰。

相傳祖謙新娶,於一月之內成是書。

今考《自序》稱:「屏處東陽之武川,居半歲,裡中稍稍披蓬從予游。

談餘語隙,波及課試之文。

乃取左氏書理亂得失之跡,疏其說於下。

旬儲月積,浸就篇帙。」

又考祖謙《年譜》,其初娶韓元吉女,乃紹興二十七年在信州,不在東陽。

後乾道三年五月持母喪,居明招山,學子有來講習者。

四年已成《左氏博議》。

五年二月除母服,五月乃繼娶韓氏女弟。

則是書之成,實在喪制之中,安有新娶之事?流俗所傳誤也。

書凡一百六十八篇。

《通考》載作二十卷,與此本不同。

蓋此本每題之下附載《左氏傳》文,中間徵引典故,亦略為註釋,故析為二十五卷。

其《注》不知何人作,觀其標題版式,蓋麻沙所刊。

考《宋史·藝文志》有祖謙門人張成招《標注左氏博議綱目》一卷,疑當時書肆以成招《標注》散入各篇也。

楊士奇稱別有一本十五卷,題曰《精選》。

黃虞稷稱明正德中有二十卷刊本,今皆未見。

坊間所鬻之本僅十二卷,非惟篇目不完,並字句亦多妄削。

世久不見全書。

此本有董其昌名字二印,又有朱彝尊收藏印,亦舊帙之可寶者矣。

△《春秋比事》·二十卷(浙江吳玉墀家藏本)

舊本題「宋沈撰」。

始末無可考。

惟是書前有陳亮《序》,稱其字文伯,湖州人,嘗為婺之校官。

陳振孫《書錄解題》曰:「案湖有沈文伯,名長卿,號審齋居士,為常州。

忤秦檜,貶化州,不名也。

不知同父何以云然。

豈別有名而字文伯者乎?然則非湖人也」云云,其說與亮迥異。

都穆《聽雨紀談》,又據嘉定辛未廬陵譚月卿《序》,以為莆陽劉朔撰,並稱月卿親見劉氏家本。

此本不載月卿《序》,亦未審穆何所據。

疑以傳疑,無從是正。

以陳亮去世近,姑從所序,仍著名。

其書前以諸國類次,後以朝聘、征伐、會盟事跡相近者,各比例而為之說,持論頗為平允。

本名《春秋總論》,亮為更此名。

元至正中嘗刊於金華。

其版久毀,世罕傳本,故朱彝尊《經義考》注曰「已佚」。

此本前有中興路儒學教授王顯仁《序》,蓋猶從元刻傳錄者也。

△《春秋左傳要義》·三十一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宋魏了翁撰。

亦所輯《九經要義》之一也。

其書節錄《注》、《疏》之文,每條之前各為標題,而系以先後次第,與諸經《要義》體例並同。

考了翁序李明復《春秋集義》云「余嘗覽諸儒之傳,至本朝先正,謂此為經世之大法、傳心之要典,余懼益深。

乃裒萃以附於《經》,尚慮觀書未廣,擇理未精,故未敢輕出。

李君乃先得我心而為是書」云云,是了翁亦嘗裒輯眾說以注《春秋》,其書未就,而其所取於《注》、《疏》者則尚見於是編。

凡《疏》中日月名氏之曲說煩重瑣屑者,多刊除不錄。

而名物度數之間,則削繁舉要,本末燦然。

蓋左氏之書,詳於典制,三代之文章禮樂,猶可以考見其大凡。

其遠勝《公》、《》,實在於此。

了翁所輯,亦可謂得其要領矣。

原本六十卷,朱彝尊《經義》考注曰「未見」。

此本僅存三十一卷,末有萬曆戊申中秋後三日龍池山樵彭年《手跋》一篇,稱「當時鏤帙不全,後世無原本可傳。

甘泉先生有此書三十一卷,藏之懷古閣中,出以相示,因識數言於後。」

則亦難覯之本矣。

然甘泉為湛若水之號,若水登弘治乙丑進士,至萬曆戊申凡一百四十年,不應尚在。

彭年與文徵明為姻家,王世貞序其詩集,稱年死之後,家人鬻其遺稿,則萬曆末亦不復存。

且《九經要義》皆刪節《注》、《疏》,而《跋》稱其訂定精密,為先儒所未論及,尤不相合。

疑殘本偶存,好事者偽為此《跋》,而未核其年月也。

△《春秋分紀》·九十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宋程公說撰。

公說字伯剛,號克齋,丹稜人,居於宣化。

年二十五登第,官邛州教授。

吳曦之亂,棄官攜所著《春秋》諸書匿安固山中修之。

甫成而卒,年僅三十七。

是書前有開禧乙丑《自序》,淳三年,其弟公許刊於宜春。

凡《年表》九卷、《世譜》七卷、《名譜》二卷、《書》二十六卷、《周天王事》二卷、《魯事》六卷、《大國世本》二十六卷、《次國》二卷、《小國》七卷、《附錄》三卷。

其《年表》則冠以周及列國,而後夫人以下與執政之卿皆各為一篇。

其《世譜》則王族、公族以及諸臣每國為一篇,魯則增以婦人名、仲尼弟子。

而燕則有錄無書,蓋原闕也。

《名譜》則凡名著於《春秋》者分五類列焉。

《書》則曆法、天文、五行、疆理、禮樂、征伐、職官七門。

其周、魯及列國《世本》以及《次國》、《小國》、《附錄》則各以《經》、《傳》所載分隸之。

條理分明,敘述典贍。

所採諸儒之說與公說所附《序論》,亦皆醇正。

誠讀《春秋》者之總匯也。

明以來其書罕傳,故朱彝尊《經義考》注曰「未見」。

顧棟高作《春秋大事表》,體例多與公說相同。

棟高非剽竊著書之人,知其亦未見也。

此本出自揚州馬曰璐家,與《通考》所載卷數相合。

內宋諱猶皆闕筆,蓋從宋刻影鈔者。

劉光祖作公說《墓誌》,稱所作尚有《左氏始終》三十六卷、《通例》二十卷、《比事》十卷。

是殆刻意於《左氏》之學者。

宋自孫復以後,人人以臆見說《春秋》。

惡舊說之害己也,則舉三《傳》義例而廢之。

又惡《左氏》所載證據分明、不能縱橫顛倒,惟所欲言也,則並舉《左傳》事跡而廢之。

譬諸治獄,務毀案牘之文,滅佐證之口,則是非曲直乃可惟所斷而莫之爭也。

公說當異說坌興之日,獨能考核舊文,使本末源流犁然具見,以杜虛辨之口舌,於《春秋》可謂有功矣。

△《春秋講義》·四卷(永樂大典本)

宋戴溪撰。

溪有《續呂氏家塾讀詩記》,已著錄。

開禧中,溪為資善堂說書,累轉太子詹事。

時景獻太子命類《易》、《詩》、《書》、《春秋》、《論語》、《孟子》、《通鑒》,各為說以進。

此即其《春秋》說也。

書中如以齊襄迫紀侯去國為托復讎以欺諸侯,以秦與楚滅庸為由巴、蜀通道,以屢書「公如晉至河乃復」為晉人啟季氏出君之漸,以定公戊辰即位為季氏有不立定公之心,皆具有理解。

而時當韓胄北伐敗衄,和議再成,故於內修外攘、交鄰經武之道,尤焉。

至卒葬之類,並闕而不釋。

考宋代於喪服之制,避忌頗深。

如「何居」「居」字語出《檀弓》,《禮部韻略》即不載,其他可知。

溪之不釋此類,蓋當時講幄之體也。

嘉定癸未五月,溪長子桷鋟本金陵學舍,沈光序之。

寶慶丙戌,牛大年復刻於泰州。

其《序》稱是書期於啟沃君德,天下學士不可得而聞。

蓋非經生訓詁家言,故流傳未廣。

陳氏《書錄解題》不著於錄,殆以是歟?《宋史·藝文志》作四卷。

王瓚《溫州志》作三卷。

朱彝尊《經義考》注曰「已佚」。

今外間絕無傳本,惟《永樂大典》所採,尚散見各條《經》文之下。

今謹為裒輯校正,自僖公十四年秋至三十三年,襄公十六年三月至三十一年,《永樂大典》所闕,則取黃震《日鈔》所引補之。

仍從《宋史》為四卷,而每卷又各分上、下。

其所釋《經》文,多從《左氏》,故其間從《公》、《》者並附案語於下方焉。

△《春秋集義》·五十卷、《綱領》·三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宋李明復撰。

明復亦名俞,字伯勇,始末無考。

據魏了翁《序》,知為合陽人,嘉定中太學生爾。

是書首行題「校正李上捨經進春秋集義」,次行又題「後學巴川王夢應」。

案朱彝尊《經義考》云:「《宋藝文志》載李明復《春秋集義》五十卷,又載王夢應《春秋集義》五十卷。

嘗見宋季舊刻,即李氏原本,而王氏刊行之,非王氏別有《集義》也。」

此本乃無錫鄒儀蕉綠草堂藏本。

核其題名,與彝尊所見本相合。

知《經義考》所說有據,而《宋志》誤分為二也。

張萱《內閣書目》稱其采周、程、張三子,或著書以明《春秋》,或講他經以及《春秋》,或其說有合於《春秋》者,皆廣收之。

然所採如楊時、謝、胡安國、朱子、呂祖謙之說,不一而足,謝尤多。

萱蓋考之未審耳。

《經義考》載是書前有《綱領》二卷,又有魏了翁《序》。

此本乃皆不載,蓋傳寫佚之。

然「春王正月」條下自注曰:「餘見《綱領》上、中二卷」。

則《綱領》當有三卷,故有上、中、下之分。

《經義考》作二卷,亦小誤矣。

今檢《永樂大典》,明復所著《綱領》尚存,謹錄而補之,仍為三卷,以還其舊焉。

△《春秋集注》·十一卷、《綱領》·一卷(江西巡撫采進本)

宋張洽撰。

洽字元德,清江人。

嘉定中進士,官至著作佐郎。

端平元年,朝廷知洽家居著書,宣命臨江軍守臣,以禮延訪,繼紙札謄寫以進。

書既上,除洽知寶章閣。

會洽卒,謚之曰文憲。

以其書付秘閣。

書首有洽《進書狀》,自言「於漢唐以來諸儒之議論,莫不考核研究,取其足以發明聖人之意者,附於每事之左,名曰《春秋集傳》。

既又因此書之粗備,復仿先師文公《語》、《孟》之書,會其精意,詮次其說,以為《集注》」云云。

考《朱子語錄》深駁胡安國夏時冠周月之說。

洽此書以春為建子之月,與《左傳》王周正月義合,足破支離葛之陋。

車若水《腳氣集》乃深以洽改從周正為非,門戶之見,殊不足據。

至若水謂「《春秋》一書,質實判斷不得,除非起孔子出來,說當時之事,與所以褒貶去取之意方得。

今作《集注》,便是質實判斷,此照《語》、《孟》例不得。

《語》、《孟》是說道理,《春秋》是紀事。

且首先數句便難明。

惠公仲子,不知惠公之仲子耶?或惠公同仲子耶?尹氏卒,一邊道是婦人,一邊道是天子之世卿。

諸儒譏世卿之說,自是明訓。

恐是舉燭尚明之論,理雖是而事則非也」云云,其論亦頗中洽之病。

要其合者不可廢也。

明洪武中,以此書與胡安國《傳》同立學官。

迨永樂間,胡廣等剽襲汪克寬《纂疏》為《大全》。

其說專主胡《傳》,科場用為程式,洽書遂廢不行。

今此書遺本僅存,而所謂《集傳》則佚之久矣。

△《春秋王霸列國世紀編》·三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宋李琪撰。

琪字開伯,吳郡人。

官國子司業。

其書成於嘉定辛未。

以諸國為綱,而以《春秋》所載事跡類編為目。

前有《序》,後有《論斷》。

第一卷為《王朝及霸國》。

霸國之中黜秦穆、楚莊而存宋襄。

又於晉文以下列自襄至定十君。

而特附以《魯》二卷,為周同姓之國。

而特附以《三恪》三卷,皆周異姓之國。

而列秦、楚、吳、越於諸小國後,所論多有為而發。

如譏晉文借秦抗楚,晉悼結吳困楚,則為徽宗之通金滅遼而言。

譏紀侯鄰於讎敵而不能自強,則為高宗之和議而言。

其意猶存乎鑒戒。

至於稱魯已滅之後至秦、漢猶為禮義之國,則自解南渡之弱。

霸國之中退楚莊、秦穆而進宋襄,則自解北轅之恥。

置秦、楚、吳、越於諸小國後,則又隱示抑金尊宋之意。

蓋借《春秋》以寓時事,略與胡安國《傳》同。

而安國猶堅主復讎之義,琪則徒飾以空言矣。

流傳已久,姑錄以備一家。

且以見南宋積削之後,士大夫猶依《經》托《傳》,務持浮議以自文。

國勢日頹,其來漸矣。

存之亦足示炯戒也。

△《春秋通說》·十三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宋黃仲炎撰。

仲炎字若晦,永嘉人。

其進是書《表》稱肄舉業而罔功。

李鳴復奏《舉狀》,稱科舉之外,窮經篤古。

蓋老而不第之士也。

書成於紹定三年,其奏進則在端平三年。

《自序》謂《春秋》為聖人教戒天下之書,非褒貶之書。

所書之法為教,所書之事為戒。

自三《傳》以褒貶立意,專門師授,仍陋襲訛。

由漢以後,類例益岐,大義隱矣。

故其大旨謂直書事跡,義理自明。

於古來經師相傳,王不稱天,桓不稱王之類,一切辟之。

按《朱子語錄》云:「聖人據實而書,是非得失,有言外之意。

必於一字一辭間求褒貶所在,竊恐未然。」

仲炎《表》中所云酌朱熹之論者,蓋本於是。

何夢申作呂大圭《春秋或問序》,謂傳《春秋》者幾百家,大抵以褒貶賞罰為主,惟《或問》本朱子而盡斥之。

不知仲炎已先發之矣。

中如於南季來聘,據三《傳》、《戴記》,謂天子無聘諸侯之禮,《周禮》時聘之說不足信;於滕薛來朝,謂諸侯無私相朝之禮,三《傳》俱謬:則過於疑古。

以盟首止為王世子立黨制父,則過於深文。

以「子同生」為《傳》語誤入《經》文,以「葬蔡桓侯」為「公」字之訛,以「同圍齊」為「圍」字重寫之誤,疑及正《經》,亦未免臆為推測。

然如謂季友為巨奸竊交宮閫,則成風私事,《傳》有明文,詞嚴義正,足以為千古之大防矣。

其論胡安國之書曰:「孔子雖因顏淵之問,有取於夏時,不應修《春秋》而遽有所改定也。

胡安國氏謂《春秋》以夏正冠月,而朱熹氏非之,當矣。

孔子之於《春秋》,述舊禮者也。

如惡諸侯之強而存天子,疾大夫之Τ而存諸侯,憤吳、楚之橫而尊中國,此皆臣子所得為者。

若夫更革當代之王制,竊用天子之賞罰,決非孔子意也。

夫孔子修《春秋》,方將以律當世之僭,其可自為僭哉?」

其立義明白正大,深得聖人之意。

蓋迥非安國所及也。

△《春秋說》·三十卷(永樂大典本)

宋洪咨夔撰。

咨夔字舜俞,於潛人。

歷官端明殿學士,事跡具《宋史》本傳。

是書有咨夔《自序》,稱自考功罷歸,杜門深省,作《春秋說》。

按本傳稱理宗初咨夔為考功員外郎,以忤史彌遠,又言李全必為國患,為李知孝、梁成大所劾,鐫秩家居者七年。

是書蓋是時所作也。

又本傳第稱咨夔所著有《兩漢詔令攬鈔》、《春秋說》等書,而皆不載其卷數。

朱彝尊《經義考》引吳任臣之言云「止三卷」。

《永樂大典》載吳潛所作咨夔《行狀》,則謂《春秋說》實三十卷。

今考是書,篇帙繁重,斷非三卷所能盡。

潛與咨夔同官相契,當親見其手定之本。

任臣所言,蓋後來傳聞之誤耳。

其書議論明鬯,而考據事勢,推勘情偽,尤多前人所未發。

如以書「公子友如陳」為著季氏專魯之始,以晉侯執曹伯負芻而不為曹立君正為異日歸之之地,以書「大昌間」為季氏示威於眾以脅國人,皆得筆削微意。

惟謂慶父出奔為季友故縱,謂劉子、單子以王猛入王城為不知有君,頗有紕繆。

然棄短取長,其卓然可傳者,不能沒也。

今《兩漢詔令》等書久已散佚,此書亦無傳本,惟《永樂大典》尚多載其文。

謹裒輯編次,正訛舛,仍分為三十卷,以還舊觀。

至《春秋經》文,三《傳》各有異同。

今咨夔原本,《經》文已不可見,就其所說推之,知其大概多從《左氏》,而間亦參取於《公》、《》。

今並加案語,附識其下。

又自僖公十四年秋至三十三年、襄公十六年夏至三十一年,《永樂大典》原本已佚,而他家經解又絕無徵引,無從葺補,今亦姑闕之焉。

△《春秋經筌》·十六卷(湖北巡撫采進本)

宋趙鵬飛撰。

鵬飛字企明,號木訥,綿州人。

其意以說經者拘泥三《傳》,各護師說,多失聖人本旨,故為此書,主於據《經》解《經》。

其《自序》曰:「學者當以無《傳》明《春秋》,不可以有《傳》求《春秋》。

無《傳》以前,其旨安在,當默與心會矣。」

又曰:「三《傳》固不足據,然公吾心而評之,亦有時得聖意者。」

夫三《傳》去古未遠,學有所受。

其間經師衍說,漸失本意者,固亦有之。

然必一舉而刊除,則《春秋》所書之人,無以核其事;所書之事,無以核其人。

即以開卷一兩事論之。

元年春王正月,不書即位,其失在夫婦嫡庶之間。

苟無《傳》文,雖有窮理格物之儒,殫畢生之力,據《經》文而沈思之,不能知聲子、仲子事也。

鄭伯克段於鄢,不言段為何人,其失在母子兄弟之際。

苟無《傳》文,雖有窮理格物之儒,殫畢生之力,據《經》文而沈思之,亦不能知為武姜子、莊公弟也。

然則捨《傳》言《經》,談何容易!啖助、趙匡攻駁三《傳》,已開異說之萌。

至孫復而全棄舊文,遂貽《春秋》家無窮之弊。

蔡B1條《鐵圍山叢談》載鹿溪生黃允之說曰「今時為《春秋》者,不探聖人之志,逐《傳》則論魯三桓、鄭七穆,窮《經》則會計書甲子者若干、書侵書伐凡幾」云云。

允從學於陳、黃庭堅,其授受尚有淵源,而持論業已如此。

蓋皆沿復之說也。

鵬飛此書,亦復之流派。

其最陋者,至謂《經》書成風,不知為莊公之妾、僖公之妾,付之闕疑。

張尚瑗《三傳折諸》,譏其臆解談經,不知《左氏》有成風事季友而屬僖公之事,不值一噱。

頗為切中其病。

然復好持苛論,鵬飛則頗欲原情,其平允之處亦不可廢。

寸有所長,存備一說可矣。

△《春秋或問》·二十卷、附《春秋五論》·一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宋呂大圭撰。

大圭字圭叔,號樸鄉,南安人。

淳七年進士。

官至朝散大夫,行尚書吏部員外郎,兼國子編修、實錄檢討官、崇政殿說書,出知興化軍。

嘗撰《春秋集傳》,今已散佚。

此《或問》二十卷,即申明《集傳》之意也。

大旨於三《傳》之中多主《左氏》、《梁》,而深排《公羊》。

於何休《解詁》,斥之尤力。

考三《傳》之中,事跡莫備於《左氏》,義理莫精於《梁》。

惟《公羊》雜出眾師,時多偏駁。

何休《解詁》,牽合讖緯,穿鑿尤多。

大圭所論,於三家得失,實屬不誣。

視諸家之棄《傳》談《經》,固迥然有別。

所著五《論》,一曰《論夫子作春秋》,二曰《辨日月褒貶之例》,三曰《特筆》,四曰《論三傳所長所短》,五曰《世變》。

程端學嘗稱五《論》明白正大,而所引《春秋》事,時與《經》意不合。

今考《或問》之中,與《經》意亦頗有出入,大概長於持論而短於考實。

然大圭後於德初由興化遷知漳州,未行而元兵至。

沿海都制置蒲壽庚舉城降,大圭抗節遇害。

其立身本末,皎然千古,可謂深知《春秋》之義。

其書所謂明分義,正名實,著幾微,為聖人之特筆者,侃侃推論,大義凜然,足以維綱常而衛名教,又不能以章句之學錙銖繩之矣。

△《春秋詳說》·三十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宋家鉉翁撰。

鉉翁號則堂,以蔭補官。

後賜進士出身,官至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事跡具《宋史》本傳。

是書末有龔肅《跋》曰:「至元丙子宋亡,以則堂先生歸,置諸瀛州者十年,成此書。

自瀛寄宣,托於其友潘公從大藏之。」

今考《宋史》本傳,稱鉉翁在河間,以《春秋》教授弟子。

河間即瀛州也。

又鉉翁《則堂集》中有為其弟所作《志堂說》,稱:「余自燕以來瀛,卒《春秋》舊業,成《集傳》三十卷。」

篇末題「甲申正望」。

甲申為至元二十一年,上距宋亡凡十年。

與肅《跋》十年之說合。

下距元貞元年賜號放歸復十年。

與肅《跋》成書於瀛之說亦合。

惟鉉翁自稱《集傳》,而此曰《詳說》,或後又改名歟?其說以《春秋》主乎垂法,不主乎記事。

其或詳或略,或書或不書,大率皆抑揚予奪之所繫。

要當探得聖人心法所寓,然後參稽眾說而求其是。

故其論平正通達,非孫復、胡安國諸人務為刻酷者所能及。

其在河間作《假館詩》云:「平生著書苦不多,可傳者見之《春秋》與《周易》。」

蓋亦確然自信者。

今惟此書存,其《周易》則不可考矣。

△《讀春秋編》·十二卷(內府藏本)

宋陳深撰。

深字子微,平江人。

嘗題所居曰清全齋,因以為號。

朱彝尊《經義考》引盧熊《蘇州志》,稱深生於宋。

宋亡,篤志古學,閉門著書。

天歷間奎章閣臣以能書薦,潛匿不出。

考鄭玄《僑吳集》有深次子植《墓誌》。

據其所稱,植以至正二十二年卒,年七十。

則植生於至元三十年癸巳。

又自稱長於植一年,少於深三十餘年。

則深之生當在開慶、景定間。

宋亡之時,僅及弱冠,故至天歷間尚存也。

所著有《讀易編》、《讀詩編》,今並未見。

惟此書僅存。

其說大抵以胡氏為宗,而兼采《左氏》。

蓋左氏身為魯史,言必有據,非公羊、梁傳聞疑似者比。

自宋人喜以空言說《春秋》,遂並其事實而疑之,幾於束諸高閣。

深所推闡,雖別無新異之見,而獨能考據事實,不為虛┼恃氣、廢《傳》求《經》之高論。

可謂篤實君子,未可以平近忽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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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卷一·經部一○易類一卷二·經部二○易類二卷三·經部三○易類三卷四·經部四○易類四卷五·經部五○易類五卷六·經部六○易類六卷七·經部七○易類存目一卷八·經部八○易類存目二卷九·經部九○易類存目三卷十·經部十○易類存目四卷十一·經部十一○書類一卷十二·經部十二○書類二卷十三·經部十三○書類存目一卷十四·經部十四○書類存目二卷十五·經部十五○詩類一卷十六·經部十六○詩類二卷十七·經部十七○詩類存目一卷十八·經部十八○詩類存目二卷十九·經部十九○禮類一卷二十·經部二十○禮類二卷二十一·經部二十一○禮類三卷二十二·經部二十二○禮類四卷二十三·經部二十三○禮類存目一卷二十四·經部二十四○禮類存目二卷二十五·經部二十五○禮類存目三卷二十六·經部二十六○春秋類一卷二十七·經部二十七○春秋類二卷二十八·經部二十八○春秋類三卷二十九·經部二十九○春秋類四卷三十·經部三十○春秋類存目一卷三十一·經部三十一○春秋類存目二卷三十二·經部三十二○孝經類卷三十三·經部三十三○五經總義類卷三十四·經部三十四○五經總義類存目卷三十五·經部三十五○四書類一卷三十六·經部三十六○四書類二卷三十七·經部三十七○四書類存目卷三十八·經部三十八○樂類卷三十九·經部三十九○樂類存目卷四十·經部四十○小學類一卷四十一·經部四十一○小學類二卷四十二·經部四十二○小學類三卷四十三·經部四十三○小學類存目一卷四十四·經部四十四○小學類存目二卷四十五·史部一○正史類一卷四十六·史部二○正史類二卷四十七·史部三○編年類卷四十八·史部四○編年類存目卷四十九·史部五○紀事本末類卷五十·史部六○別史類卷五十一·史部七○雜史類卷五十二·史部八○雜史類存目一卷五十三·史部九○雜史類存目二卷五十四·史部十○雜史類存目三卷五十五·史部十一○詔令奏議類卷五十六·史部十二○詔令奏議類存目卷五十七·史部十三○傳記類一卷五十八·史部十四○傳記類二卷五十九·史部十五○傳記類存目一卷六十·史部十六○傳記類存目二卷六十一·史部十七○傳記類存目三卷六十二·史部十八○傳記類存目四卷六十三·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卷六十四·史部二十○傳記類存目六卷六十五·史部二十一○史鈔類卷六十六·史部二十二○載記類卷六十七·史部二十三○時令類卷六十八·史部二十四○地理類一卷六十九·史部二十五○地理類二卷七十·史部二十六○地理類三卷七十一·史部二十七○地理類四卷七十二·史部二十八○地理類存目一卷七十三·史部二十九○地理類存目二卷七十四·史部三十○地理類存目三卷七十五·史部三十一○地理類存目四卷七十六·史部三十二○地理類存目五卷七十七·史部三十三○地理類存目六卷七十八·史部三十四○地理類存目七卷七十九·史部三十五○職官類卷八十·史部三十六○職官類存目卷八十一·史部三十七○政書類一卷八十二·史部三十八○政書類二卷八十三·史部三十九○政書類存目一卷八十四·史部四十○政書類存目二卷八十五·史部四十一○目錄類一卷八十六·史部四十二○目錄類二卷八十七·史部四十三○目錄類存目卷八十八·史部四十四○史評類卷八十九·史部四十五○史評類存目一卷九十·史部四十六○史評類存目二卷九十一·子部一○儒家類一卷九十二·子部二○儒家類二卷九十三·子部三○儒家類三卷九十四·子部四○儒家類四卷九十五·子部五○儒家類存目一卷九十六·子部六○儒家類存目二卷九十七·子部七○儒家類存目三卷九十八·子部八○儒家類存目四卷九十九·子部九○兵家類卷一百·子部十○兵家類存目卷一百一·子部十一○法家類卷一百二·子部十二○農家類卷一百三·子部十三○醫家類一卷一百四·子部十四○醫家類二卷一百五·子部十五○醫家類存目卷一百六·子部十六○天文算法類卷一百七·子部十七○天文算法類二卷一百八·子部十八○術數類一卷一百九·子部十九○術數類二卷一百十·子部二十○術數類存目一卷一百十一·子部二十一○術數類存目二卷一百十二·子部二十二○藝術類一卷一百十三·子部二十三○藝術類二卷一百十四·子部二十四○藝術類存目卷一百十五·子部二十五○譜錄類卷一百十六·子部二十六○譜錄類存目卷一百十七·子部二十七○雜家類一卷一百十八·子部二十八○雜家類二卷一百十九·子部二十九○雜家類三卷一百二十·子部三十○雜家類四卷一百二十一·子部三十一○雜家類五卷一百二十二·子部三十二○雜家類六卷一百二十三·子部三十三○雜家類七卷一百二十四·子部三十四○雜家類存目一卷一百二十五·子部三十五○雜家類存目二卷一百二十六·子部三十六○雜家類存目三卷一百二十七·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卷一百二十八·子部三十八○雜家類存目五卷一百二十九·子部三十九○雜家類存目六卷一百三十·子部四十○雜家類存目七卷一百三十一·子部四十一○雜家類存目八卷一百三十二·子部四十二○雜家類存目九卷一百三十三·子部四十三○雜家類存目十卷一百三十四·子部四十四○雜家類存目十一卷一百三十五·子部四十五○類書類一卷一百三十六·子部四十六○類書類二卷一百三十七·子部四十七○類書類存目一卷一百三十八·子部四十八○類書類存目二卷一百三十九·子部四十九○類書類存目三卷一百四十·子部五十○小說家類一卷一百四十一·子部五十一○小說家類二卷一百四十二·子部五十二○小說家類三卷一百四十三·子部五十三○小說家類存目一卷一百四十四·子部五十四○小說家類存目二卷一百四十五·子部五十五○釋家類卷一百四十六·子部五十六○道家類卷一百四十七·子部五十七○道家類存目卷一百四十八·集部一○楚辭類卷一百四十九·集部二○別集類二卷一百五十·集部三○別集類三卷一百五十一·集部四○別集類四卷一百五十二·集部五○別集類五卷一百五十三·集部六○別集類六卷一百五十四·集部七○別集類七卷一百五十五·集部八○別集類八卷一百五十六·集部九○別集類九卷一百五十七·集部十○別集類十卷一百五十八·集部十一○別集類十一卷一百五十九·集部十二○別集類十二卷一百六十·集部十三○別集類十三卷一百六十一·集部十四○別集類十四卷一百六十二·集部十五○別集類十五卷一百六十三·集部十六○別集類十六卷一百六十四·集部十七○別集類十七卷一百六十五·集部十八○別集類十八卷一百六十六·集部十九○別集類十九卷一百六十七·集部二十○別集類二十卷一百六十八·集部二十一○別集類二十一卷一百六十九·集部二十二○別集類二十二卷一百七十·集部二十三○別集類二十三卷一百七十一·集部二十四○別集類二十四卷一百七十二·集部二十五○別集類二十五卷一百七十三·集部二十六○別集類二十六卷一百七十四·集部二十七○別集類存目一卷一百七十五·集部二十八○別集類存目二卷一百七十六·集部二十九○別集類存目三卷一百七十七·集部三十○別集類存目四卷一百七十八·集部三十一○別集類存目五卷一百七十九·集部三十二○別集類存目六卷一百八十·集部三十三○別集類存目七卷一百八十一·集部三十四○別集類存目八卷一百八十二·集部三十五○別集類存目九卷一百八十三·集部三十六○別集類存目十卷一百八十四·集部三十七○別集類存目十一卷一百八十五·集部三十八○別集類存目十二卷一百八十六·集部三十九○總集類一卷一百八十七·集部四十○總集類二卷一百八十八·集部四十一○總集類三卷一百八十九·集部四十二○總集類四卷一百九十·集部四十三○總集類五卷一百九十一·集部四十四○總集類存目一卷一百九十二·集部四十五○總集類存目二卷一百九十三·集部四十六○總集類存目三卷一百九十四·集部四十七○總集類存目四卷一百九十五·集部四十八○詩文評類一卷一百九十六·集部四十九○詩文評類二卷一百九十七·集部五十○詩文評類存目卷一百九十八·集部五十一○詞曲類一卷一百九十九·集部五十二○詞曲類二卷二百·集部五十三○詞曲類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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