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卷二十七·經部二十七○春秋類二
△《春秋經解》·十二卷(永樂大典本)
宋崔子方撰。
子方,涪陵人,字彥直,號西疇居士。
《晁說之集》又稱其字伯直,蓋有二字也。
朱彝尊《經義考》稱其嘗知滁州,曾子開為作《茶仙亭記》。
《經解》諸書,皆罷官後所作,考子方《宋史》無傳,惟李心傳《建炎以來系年要錄》稱其於紹聖間三上疏,乞置《春秋》博士,不報。
乃隱居真州六合縣,杜門著書者三十餘年。
陳振孫《書錄解題》所載大略相同。
朱震《進書子》亦稱為東川布衣。
彝尊之說,不知何據。
惟《永樂大典》引《儀真志》一條云:「子方與蘇、黃游。
嘗為知滁州曾子開作《茶仙亭記》,刻石醉翁亭側。
黃庭堅稱為六合佳士。」
殆彝尊誤記是事,故云然歟?考子方著是書時,王安石之說方盛行,故不能表見於世。
至南渡以後,其書始顯。
王應麟《玉海》載,建炎二年六月,江端友請下湖州取崔子方所著《春秋傳》藏秘書。
紹興六年八月,子方之孫若上之。
是時朱震為翰林學士,亦有子上請。
當時蓋甚重其書矣。
子方《自序》云:「聖人欲以繩當世之是非,著來世之懲勸,故辭之難明者,著例以見之。
例不可盡,故有日月之例,有變例。
慎思精考,若網在綱。」
又《後序》一篇,具述其疏解之宗旨。
大抵推本《經》義,於三《傳》多所糾正。
如以晉文圍鄭謂討其不會翟泉,以成伯來奔為見迫於齊,以齊侯滅萊不書名辨《禮記》諸侯滅同姓名之誤,類皆諸家所未發。
雖其中過泥日月之例,持論不無偏駁,而條其長義,實足自成一家。
所撰凡《經解》、《本例》、《例要》、三書。
《通志堂經解》刊本,僅有《本例》。
今從《永樂大典》裒輯成編,各還其舊。
自僖公十四年秋至三十二年,襄公十六年夏至三十一年,《永樂大典》並闕,則取黃震《日鈔》所引及《本例》補之。
其他《本例》所釋有引伸此書所未發,或與此書小有異同者,並節取附錄。
而卷、書名則並遵《宋史》。
至子方原書,《經》文已不可見。
今以所解參證,知大略皆從《左氏》,而亦間有從《公》、《》者,故與胡安國《春秋傳》或有異同焉。
△《春秋本例》·二十卷(內府藏本)
宋崔子方撰。
是書大旨以為聖人之書,編年以為體,舉時以為名,著日月以為例。
而日月之例又其本,故曰《本例》。
凡一十六門,皆以日月時推之,而分著例、變例二則。
州分部居,自成條理。
考《公羊》、《梁》二《傳》專以日月為例,固有穿鑿破碎之病。
然《經》書「公子益師卒」,《左傳》稱「公不與小殮,故不書日」,則日月為例,已在二《傳》之前。
疑其時去聖未遠,必有所受。
但予奪筆削,寓義宏深,日月特其中之一例。
故二家所說,時亦有合。
而推之以概全經,則支離葛而不盡通。
至於必不可通,於是乎委曲遷就,變例生焉。
此非以日月為例之過,而全以日月為例之過也。
亦猶《易》中互體未嘗非取象之一義,必卦卦以互體求象,則穿鑿遂甚耳。
啖助、趙匡一掃諸例而空之,豈非有激而然,如王弼之棄象言《易》乎?子方此書,陳振孫《書錄解題》稱其學辨正三《傳》之是非,而專以日月為例,則正蹈其失而不悟。
所論甚允。
然依據舊《傳》,雖嫌墨守,要猶愈於放言高論,逞私臆而亂聖經。
說《春秋》者古來有此一家,今亦未能遽廢焉。
△《春秋例要》·一卷(永樂大典本)
宋崔子方撰。
考《宋史·藝文志》,子方《春秋經解》十二卷、《本例》、《例要》二十卷,知子方所著原本,此書與《本例》合併矣。
朱彝尊《經義考》稱《本例》、《例要》十卷,並存。
而今通志堂刊之,《本例》則析目錄別為一卷,以足二十卷之數,而《例要》闕焉。
蓋誤以《本例》目錄為《例要》,而不知其別有一篇。
恐彝尊所見即為此本。
故曰「並存」,亦誤注也。
今考《永樂大典》所載,雖分析為數十百條,繫於各字之下,而裒輯其文,尚可相屬。
較通志堂本所載目錄,一字不同,灼知為刊刻之誤。
謹編綴前後,略依《本例》次序,排纂成編,以還子方所著三書之舊焉。
△《春秋五禮例宗》·七卷(浙江吳玉墀家藏本)
宋張大亨撰。
大亨字嘉父,湖州人。
登元豐乙丑乙科。
何《春渚紀聞》、王明清《玉照新志》並載其嘗官司勳員外郎,以王國侍讀、侍講官名與朝廷相紊,奏請改正事。
陳振孫《書錄解題》載大亨《春秋通訓》及此書,則稱為「直秘閣吳興張大亨撰」。
蓋舉其所終之官也。
考《左傳》發凡,杜預謂皆周公禮典。
韓起見《易象》、《春秋》,亦謂《周禮》在魯。
孫復作《春秋尊王發微》,葉夢得譏其不深於禮學,故其言多自牾。
蓋《禮》與《春秋》本相表裡。
大亨是編,以杜預《釋例》與《經》春駁,兼不能賅盡,陸淳所集啖、趙《春秋纂例》,亦支離失真,因取《春秋》事跡,分吉、凶、軍、賓、嘉五禮,依類別記,各為總論。
義例賅貫,而無諸家拘例之失。
振孫稱為「考究詳洽」,殆非溢美。
元吳澄作《春秋纂言》,分列五禮,多與此書相出人。
澄非剽襲人書者,殆偶未見傳本歟?朱彝尊《經義考》載此書十卷,注曰「存」。
而諸家寫本,皆佚其《軍禮》三卷,已非彝尊之所見。
然《永樂大典》作於明初,凡引此書皆吉、凶、賓、嘉四禮之文,《軍禮》絕無一字。
則此三卷之佚久矣,彝尊偶未核檢也。
△《春秋通訓》·六卷(永樂大典本)
宋張大亨撰。
是書《自序》謂少聞《春秋》於趙郡和仲先生。
考宋《蘇軾年譜》,軾本字和仲。
又蘇洵《族譜》稱為唐相蘇之裔,系出趙郡。
今所傳軾《題煙江疊嶂圖詩》石刻,末亦有趙郡蘇氏印。
然則趙郡和仲先生即軾也。
蘇籀《雙溪集》載大亨以《春秋》義問軾,軾答書云「《春秋》,儒者本務。
然此書有妙用,學者罕能領會。
多求之繩約中,乃近法家者流,苛細繳繞,竟亦何用?惟左丘明識其用,終不肯盡言,微見端兆,欲使學者自求之」云云,與大亨《自序》亦合。
蓋其學出於蘇氏,故議論宗旨亦近之。
陳振孫《書錄解題》及《宋史·藝文志》並作十六卷。
朱彝尊《經義考》云「已佚」。
此本載《永樂大典》中,十二公各自為卷,而隱公、莊公、襄公、昭公又自分上、下卷,與十六卷之數合。
然每卷篇頁無多,病其繁碎。
今並為六卷,以便省覽,其文則無所佚脫也。
△《春秋傳》·二十卷(浙江朱彝尊家曝書亭藏本)
宋葉夢得撰。
夢得字少蘊,號石林,吳縣人。
紹聖四年進士。
南渡後官至崇信軍節度使。
事跡具《宋史·文苑傳》。
夢得以孫復《春秋尊王發微》主於廢《傳》以從《經》,蘇轍《春秋集解》主於從《左氏》而廢《公羊》、《梁》,皆不免有弊。
故其書參考三《傳》以求《經》,不得於事則考於義,不得於義則考於事,更相發明,頗為精核。
開禧中,其孫筠刊於南劍州。
真德秀跋之,稱其辟邪說,黜異端,有補世教不淺。
《宋史·藝文志》又載夢得別有《春秋考》三十卷、《讞》三十卷、《指要總例》二卷、《石林春秋》八卷。
今《讞》、《考》二書散見《永樂大典》中,尚可得其大概。
餘皆散佚,惟此《傳》猶為完書。
《南窗紀談》載「夢得為《春秋》書,其別有四:解釋音義曰《傳》,訂正事實曰《考》,掊擊三《傳》曰《讞》,編列凡例曰《例》。
嘗語徐濟曰:『吾之為此名,前古所未見也。
』濟曰:『吳程秉著書三萬餘言,曰《周易摘》、《尚書駁》、《論語弼》,得無近是乎』」云云。
案此《傳》不專釋音義,其說已非。
至於以一字名書,古人多有。
即以《春秋》而論,傳為通名,不必言矣。
如《漢志》所載鐸氏、張氏皆有《春秋微》,《公羊傳疏》有閔因《春秋序》,《後漢書》有鄭眾《春秋刪》,《隋志》有何休《春秋議》、崔靈恩《春秋序》,孫炎並先有《春秋例》。
夢得博洽,安得不見?乃以為古無此名,必非事實。
且《宋志》載夢得《春秋指要總例》,亦不名曰《春秋例》,殆小說附會之辭,不足據也。
△《春秋考》·十六卷(永樂大典本)
宋葉夢得撰。
是書於寧宗開禧中,與《春秋傳》、《春秋讞》同刻於南劍州。
元程端學作《春秋三傳辨疑》,多引其說,則當時猶有傳本。
自明以來,藏書家皆不著錄,故朱彝尊《經義考》注曰「已佚」。
惟《永樂大典》頗載其文,以次檢校,尚可得什之八九。
今排比綴輯,復勒成編。
其書大旨在申明所以攻排三《傳》者,實本周之法度製作以為斷,初非有所臆測於其間。
故所言皆論次周典,以求合於《春秋》之法。
其文辨博縱橫,而語有本原,率皆典核。
陳振孫《書錄解題》稱其辨定考究,無不精詳,殆不誣也。
原書前有《統論》。
其後乃列十二公,逐條詮敘而不錄《經》文。
今悉仍舊例。
其卷帙則約略篇頁,輯為《統論》三卷。
隱公以下,以次編為十三卷,不復拘《宋志》三十卷之數。
據夢得《自序》,稱自其《讞》推之,知吾所正為不妄,而後可以觀吾《考》。
自其《考》推之,知吾所擇為不誣,而後可以觀吾《傳》。
然《書錄解題》已先列《傳》,次列《考》,次列《讞》。
蓋《傳》其大綱,而《考》、《讞》其發明之義疏也。
今仍從陳氏之《序》,次於《傳》後焉。
△《春秋讞》·二十二卷(永樂大典本)
宋葉夢得撰。
是書抉摘三《傳》是非,主於信《經》不信《傳》,猶沿啖助、孫復之餘波。
於《公羊》、《梁》多所駁詰。
雖《左傳》亦據《傳》末「韓魏反而喪之」之語,謂知伯亡時左氏猶在,斷以為戰國時人(案《經》有續書,《傳》亦有續書,夢得蓋未深考。
語詳《左傳註疏》條下),昌言排擊。
如辨諸侯世相朝為衰世之事;辨宰孔勸晉獻公及魯穆姜悔過之言皆出附會;辨十二次分十二國之謬;辨夾谷之會孔子沮齊景公事亦出假托;辨墮後、墮費非孔子本意;辨諸侯出入有善有惡;辨諸侯卒之或日或不日,非盡屬褒貶;魯侯之至與不至,亦不可拘牽成例。
雖辨博自喜,往往有瀾翻過甚之病。
於《經》旨或合或離,不能一一精確。
而投之所向,無不如志,要亦文章之豪也。
惟古引《春秋》以決獄,不雲以決獄之法治春秋。
名書以《讞》,於義既為未允。
且左氏、公羊、梁皆前代經師,功存典籍,而加以推鞫之目,於名尤屬未安。
是則宋代諸儒藐視先儒之錮習,不可以為訓者耳。
考《宋藝文志》,是書本三十卷。
又夢得自記《左傳》四百四十二條、《公羊》三百四十條、《梁》四百四十條。
今據《永樂大典》所載,參以程端學《春秋辨疑》,通加檢核。
《左傳》闕九十條,《公羊》闕六十五條,《梁》闕八十四條,蓋已非完帙。
然其大較已略具矣。
謹依類排次,為《左傳讞》十卷、《公羊、梁讞》各六卷。
△《春秋集解》·三十六卷(內府藏本)
宋呂本中撰。
舊刻題曰呂祖謙,誤也。
本中字居仁,好問之子。
《宋史》本傳載其靖康初官祠部員外郎。
紹興六年賜進士,擢起居舍人。
八年遷中書舍人,兼侍講,權直學士院。
學者稱為「東萊先生」,故趙希弁《讀書附志》稱是書為東萊先生撰。
後人因祖謙與朱子游,其名最著,故亦稱為東萊先生。
而本中以詩擅名,詩家多稱呂紫微,東萊之號稍隱,遂移是書於祖謙。
不知陳振孫《書錄解題》載是書,固明雲本中撰也。
朱彝尊《經義》考嘗辨正之,惟以《宋志》作十二卷為疑。
然卷帙分合,古今每異,不獨此書為然。
況振孫言:「是書自三《傳》而下,集諸儒之說不過陸氏、兩孫氏、兩劉氏、蘇氏、程氏、許氏、胡氏數家,而采擇頗精,全無自已議論。」
以此本考之亦合。
知舊刻誤題審矣。
惟《宋志》此書之外,別出祖謙《春秋集解》三十卷,稍為牾。
疑宋末刻本,已析其原卷,改題祖謙,故相沿訛異,史亦因之重出耳。
祖謙《年譜》備載所著諸書,具有年月,而《春秋集解》獨不載,固其確證,不必更以他說疑也。
本中嘗撰《江西宗派圖》,又有《紫微詩話》,皆盛行於世。
世多以文士目之,而經學深邃乃如此。
林之奇從之受業,復以其學授祖謙,其淵源蓋有自矣。
△《春秋傳》·三十卷(通行本)
宋胡安國撰。
安國事跡詳《宋史·儒林傳》。
案《玉海》載紹興五年四月詔:「徽猷閣待制胡安國,經筵舊臣,令以所著《春秋傳》纂述成書進入。
十年三月書成,上之。
詔獎諭,除寶文閣直學士,賜銀幣。」
是安國此《傳》,久已屬稿,自奉敕撰進,又覆訂五年而後成也。
俞文豹《吹劍錄》稱其自草創至於成書,初稿不留一字,其用意亦勤矣。
顧其書作於南渡之後,故感激時事,往往借《春秋》以寓意,不必一一悉合於《經》旨。
《朱子語錄》曰:「胡氏《春秋傳》有牽強處,然議論有開合精神。」
亦千古之定評也。
明初定科舉之制,大略承元舊式,宗法程、朱。
而程子《春秋傳》僅成二卷,闕略太甚。
朱子亦無成書。
以安國之學出程氏,張洽之學出朱氏,故《春秋》定用二家。
蓋重其淵源,不必定以其書也。
後洽《傳》漸不行用,遂獨用安國書。
漸乃棄《經》不讀,惟以安國之《傳》為主。
當時所謂經義者,實安國之傳義而已。
故有明一代,《春秋》之學為最弊。
馮夢龍《春秋大全凡例》有曰:「諸儒議論盡有勝胡氏者。
然業已尊胡,自難並收以亂耳目。」
則風尚可知矣。
爰逮本朝,敦崇經術,欽定《春秋傳說匯纂》,於安國舊說始多所駁正。
棄瑕取瑜,擷其精粹,已足以綜括原書。
第其書行世已久,亦未可竟廢。
謹校而錄之,以存一家之言。
若其中紕漏之處,則欽定《匯纂》中業已抉摘無遺,昭示海內。
茲不復論辨焉。
△《春秋集注》·四十卷(永樂大典本)
宋高閌撰。
閌字抑崇,鄞縣人。
紹興元年以上捨選賜進士第,歷官禮部侍郎。
事跡具《宋史·儒林傳》。
是書以程子《春秋傳》為本,故仍冠以程子《原序》。
其說則雜采唐宋諸家,以己意,不復標舉其姓名。
史稱秦檜疑閌薦張九成,出知筠州,不赴卒。
而樓鑰序是書則云:「以直道忤時宰,一斥不復。
家食累年,略不以事物自攖。
日有定課,風雨不渝。」
蓋閌家居以後,歷久始卒。
晚年精力,盡在是書。
史文言之未詳也。
閌大旨雖宗程《傳》。
然如程子據漢薄昭《與淮南王書》有齊桓殺弟之語,遂謂子糾為弟,齊桓為兄。
閌則仍用三《傳》、《史記》、《荀子》之文,雲子糾、小白皆襄公弟。
糾居長,為當立。
絕不依阿牽就,務存門戶之私。
他如解「衛人立晉」,解「夫人氏之喪至自齊」,解「取濟西田」諸條,皆深得聖人之微旨。
其解「及向戌盟於劉」云:「凡因來聘而盟者,必在國內。
劉,王畿采地。
豈有來聘魯而遠盟於劉者?蓋下文有『劉夏』,傳者以為春夏之夏,與文四年『夏逆婦姜於齊』文同,故誤增『於劉』二字。」
又如以州蒲為州滿之訛。
亦皆足以備一解。
惟隱公元年「會防」之「防」在琅邪華縣東南,《十年》「取防」之「防」在高平昌邑縣西南,《文公十二年》「城諸及鄆」之「鄆」在成陽姑幕南,《成公四年》「城鄆」之「鄆」在東郡廩邱縣東,閌皆混為一地,未免於考據少疏耳。
原書久佚,惟散見《永樂大典》中。
謹按次排比,薈卒成編。
其《永樂大典》原闕者,則采各書所引閌說補之。
首尾完具,復為全帙。
陳振孫《書錄解題》稱是書十四卷。
今以篇頁繁重,析為四十卷。
又《宋史》本傳稱閌有《春秋集解》,而《永樂大典》實作《集注》,與《書錄解題》同,當是宋本原題。
今並從之。
至所載《經》文,多從《左氏》而亦間有從《公》、《》者,蓋宋代諸儒大都兼采三《傳》,不盡如漢世專門之學也。
△《春秋後傳》·十二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宋陳傅良撰。
傅良字君舉(案傅良或作傳良,諸本互有異同,然其字曰君舉,則為傅說舉於版築之義,故今定為傅字),號止齋,溫州瑞安人。
乾道八年進士,官至中書舍人、寶謨閣待制。
謚文節。
事跡具《宋史》本傳。
是編有其門人周勉《跋》,稱傅良為此書,將脫稿而病,學者欲速得其書,俾傭書傳寫。
其已削者或留其帖於編,增入是正者或揭去弗存。
是今所傳,已非傅良完本矣。
趙方《春秋集傳自序》,於宋人說《春秋》者,最推傅良。
稱其「以《公》、《》之說參之《左氏》,以其所不書實其所書,以其所書推見其所不書,得學《春秋》之要,在三《傳》後卓然名家。
而惜其誤以左氏所錄為魯史舊文,而不知策書有體,夫子所據以加筆削者,左氏亦未之見。
左氏書首所載不書之例,皆史法也,非筆削之旨。
公羊、梁每難疑以不書發義,實與左氏異師。
陳氏合而求之,殊失其本。
故於左氏所錄而《經》不書者,皆以為夫子所筆削,則其不合於聖人者亦多」云云。
考左氏為《春秋》作《傳》,非為策書作《傳》。
其所云某故不書者,不得《經》意或有之,必以為別發史例,似非事實。
況不修《春秋》二條,《公羊傳》尚有傳聞,不應左氏反不見。
恐均不足為傅良病。
惟以《公》、《》合《左氏》為切中其失耳。
自王弼廢象數,而談《易》者日增。
自啖助廢三《傳》,而談《春秋》者日盛。
故解五經者惟《易》與《春秋》二家著錄獨多。
空言易騁,茲亦明效大驗矣。
傅良於臆說蜂起之日,獨能根據舊文,研求聖人之微旨。
樓鑰《序》稱其於諸生中擇能熟誦三《傳》者三人,曰蔡幼學,曰胡宗,曰周勉。
游宦必以一人自隨。
遇有所問,其應如響。
其考究可謂至詳。
又其書雖多出新意,而每《傳》之下必注曰:「此據某說」、「此據某文」。
其徵引亦為至博。
以是立制,世之枵腹而談褒貶者,庶有豸乎?傅良別有《左氏章旨》三十卷,樓鑰所序蓋兼二書言之。
朱彝尊《經義考》注曰:「未見」。
今《永樂大典》中尚存梗概,然已殘闕,不能成帙,故不復裒錄焉。
△《春秋左氏傳說》·二十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宋呂祖謙撰。
祖謙有《古周易》,已著錄。
其生平研究《左傳》,凡著三書:一曰《左傳類編》,一曰《左傳博議》,一即是編。
其《類編》取《左氏》之文,分別為十九目,久無傳本,惟散見《永樂大典》中,頗無可采。
《博議》則隨事立義,以評其得失。
是編持論與《博議》略同,而推闡更為詳盡。
陳振孫《書錄解題》稱其於《左氏》一書多所發明而不為文,似一時講說,門人所鈔錄者,其說良是。
《朱子語錄》亦稱其極為詳博。
然遣辭命意,頗傷於巧。
考祖謙所作《大事紀》,朱子亦謂有纖巧處,而稱其「指公孫宏、張湯奸狡處,皆說得羞愧殺人」云云。
然則朱子所謂巧者,乃指其筆鋒穎利,凡所指摘,皆刻露不留餘地耳。
非謂巧於馳辨,至或顛倒是非也。
《書錄解題》載是書為三十卷。
此本僅二十卷。
考明張萱《內閣書目》所載《傳說》四冊外,尚有《續說》四冊,知陳氏所謂三十卷者,實兼《續說》十卷計之。
今《續說》別於《永樂大典》之中裒采成帙。
以其體例自為起訖,仍分著於錄雲。
△《春秋左氏傳續說》·十二卷(永樂大典本)
宋呂祖謙撰。
是編繼《左氏傳說》而作,以補所未及,故謂之《續說》。
久無傳本,今見於《永樂大典》者,惟自僖公十四年秋八月至三十三年、襄公十六年夏至三十一年,舊本闕佚,無足采錄。
其餘則首尾完具,以《傳》文次第排比之,仍可成帙。
其中如「臾駢送狐射姑之帑」、「孟獻子愛公孫敖二子」兩條,俱以《博議》所云為非。
是則是書當成於晚年矣。
其體例主於隨文解義,故議論稍不如前說之闊大。
然於《傳》文所載,闡發其蘊,並抉摘其疵。
如所謂「《左氏》有三病,不明君臣大義,一也。
好以人事附會災祥,二也。
記管、晏事則盡精神,說聖人事便無氣象,三也」云云,雖亦沿宋儒好軋先儒之習,然實頗中其失。
至於朝祭、軍旅、官制、賦役諸大典及晉、楚興衰,列國向背之事機,詮釋尤為明暢。
惟子服景伯系本桓公,而以為出自襄公,稍為訛舛耳。
蓋祖謙邃於史事,知空談不可以說《經》,故研究《傳》文,窮始末以核得失,而不倡廢《傳》之高論。
視孫復諸人,其學為有據多矣。
△《詳注東萊左氏博議》·二十五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宋呂祖謙撰。
相傳祖謙新娶,於一月之內成是書。
今考《自序》稱:「屏處東陽之武川,居半歲,裡中稍稍披蓬從予游。
談餘語隙,波及課試之文。
乃取左氏書理亂得失之跡,疏其說於下。
旬儲月積,浸就篇帙。」
又考祖謙《年譜》,其初娶韓元吉女,乃紹興二十七年在信州,不在東陽。
後乾道三年五月持母喪,居明招山,學子有來講習者。
四年已成《左氏博議》。
五年二月除母服,五月乃繼娶韓氏女弟。
則是書之成,實在喪制之中,安有新娶之事?流俗所傳誤也。
書凡一百六十八篇。
《通考》載作二十卷,與此本不同。
蓋此本每題之下附載《左氏傳》文,中間徵引典故,亦略為註釋,故析為二十五卷。
其《注》不知何人作,觀其標題版式,蓋麻沙所刊。
考《宋史·藝文志》有祖謙門人張成招《標注左氏博議綱目》一卷,疑當時書肆以成招《標注》散入各篇也。
楊士奇稱別有一本十五卷,題曰《精選》。
黃虞稷稱明正德中有二十卷刊本,今皆未見。
坊間所鬻之本僅十二卷,非惟篇目不完,並字句亦多妄削。
世久不見全書。
此本有董其昌名字二印,又有朱彝尊收藏印,亦舊帙之可寶者矣。
△《春秋比事》·二十卷(浙江吳玉墀家藏本)
舊本題「宋沈撰」。
始末無可考。
惟是書前有陳亮《序》,稱其字文伯,湖州人,嘗為婺之校官。
陳振孫《書錄解題》曰:「案湖有沈文伯,名長卿,號審齋居士,為常州。
忤秦檜,貶化州,不名也。
不知同父何以云然。
豈別有名而字文伯者乎?然則非湖人也」云云,其說與亮迥異。
都穆《聽雨紀談》,又據嘉定辛未廬陵譚月卿《序》,以為莆陽劉朔撰,並稱月卿親見劉氏家本。
此本不載月卿《序》,亦未審穆何所據。
疑以傳疑,無從是正。
以陳亮去世近,姑從所序,仍著名。
其書前以諸國類次,後以朝聘、征伐、會盟事跡相近者,各比例而為之說,持論頗為平允。
本名《春秋總論》,亮為更此名。
元至正中嘗刊於金華。
其版久毀,世罕傳本,故朱彝尊《經義考》注曰「已佚」。
此本前有中興路儒學教授王顯仁《序》,蓋猶從元刻傳錄者也。
△《春秋左傳要義》·三十一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宋魏了翁撰。
亦所輯《九經要義》之一也。
其書節錄《注》、《疏》之文,每條之前各為標題,而系以先後次第,與諸經《要義》體例並同。
考了翁序李明復《春秋集義》云「余嘗覽諸儒之傳,至本朝先正,謂此為經世之大法、傳心之要典,余懼益深。
乃裒萃以附於《經》,尚慮觀書未廣,擇理未精,故未敢輕出。
李君乃先得我心而為是書」云云,是了翁亦嘗裒輯眾說以注《春秋》,其書未就,而其所取於《注》、《疏》者則尚見於是編。
凡《疏》中日月名氏之曲說煩重瑣屑者,多刊除不錄。
而名物度數之間,則削繁舉要,本末燦然。
蓋左氏之書,詳於典制,三代之文章禮樂,猶可以考見其大凡。
其遠勝《公》、《》,實在於此。
了翁所輯,亦可謂得其要領矣。
原本六十卷,朱彝尊《經義》考注曰「未見」。
此本僅存三十一卷,末有萬曆戊申中秋後三日龍池山樵彭年《手跋》一篇,稱「當時鏤帙不全,後世無原本可傳。
甘泉先生有此書三十一卷,藏之懷古閣中,出以相示,因識數言於後。」
則亦難覯之本矣。
然甘泉為湛若水之號,若水登弘治乙丑進士,至萬曆戊申凡一百四十年,不應尚在。
彭年與文徵明為姻家,王世貞序其詩集,稱年死之後,家人鬻其遺稿,則萬曆末亦不復存。
且《九經要義》皆刪節《注》、《疏》,而《跋》稱其訂定精密,為先儒所未論及,尤不相合。
疑殘本偶存,好事者偽為此《跋》,而未核其年月也。
△《春秋分紀》·九十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宋程公說撰。
公說字伯剛,號克齋,丹稜人,居於宣化。
年二十五登第,官邛州教授。
吳曦之亂,棄官攜所著《春秋》諸書匿安固山中修之。
甫成而卒,年僅三十七。
是書前有開禧乙丑《自序》,淳三年,其弟公許刊於宜春。
凡《年表》九卷、《世譜》七卷、《名譜》二卷、《書》二十六卷、《周天王事》二卷、《魯事》六卷、《大國世本》二十六卷、《次國》二卷、《小國》七卷、《附錄》三卷。
其《年表》則冠以周及列國,而後夫人以下與執政之卿皆各為一篇。
其《世譜》則王族、公族以及諸臣每國為一篇,魯則增以婦人名、仲尼弟子。
而燕則有錄無書,蓋原闕也。
《名譜》則凡名著於《春秋》者分五類列焉。
《書》則曆法、天文、五行、疆理、禮樂、征伐、職官七門。
其周、魯及列國《世本》以及《次國》、《小國》、《附錄》則各以《經》、《傳》所載分隸之。
條理分明,敘述典贍。
所採諸儒之說與公說所附《序論》,亦皆醇正。
誠讀《春秋》者之總匯也。
明以來其書罕傳,故朱彝尊《經義考》注曰「未見」。
顧棟高作《春秋大事表》,體例多與公說相同。
棟高非剽竊著書之人,知其亦未見也。
此本出自揚州馬曰璐家,與《通考》所載卷數相合。
內宋諱猶皆闕筆,蓋從宋刻影鈔者。
劉光祖作公說《墓誌》,稱所作尚有《左氏始終》三十六卷、《通例》二十卷、《比事》十卷。
是殆刻意於《左氏》之學者。
宋自孫復以後,人人以臆見說《春秋》。
惡舊說之害己也,則舉三《傳》義例而廢之。
又惡《左氏》所載證據分明、不能縱橫顛倒,惟所欲言也,則並舉《左傳》事跡而廢之。
譬諸治獄,務毀案牘之文,滅佐證之口,則是非曲直乃可惟所斷而莫之爭也。
公說當異說坌興之日,獨能考核舊文,使本末源流犁然具見,以杜虛辨之口舌,於《春秋》可謂有功矣。
△《春秋講義》·四卷(永樂大典本)
宋戴溪撰。
溪有《續呂氏家塾讀詩記》,已著錄。
開禧中,溪為資善堂說書,累轉太子詹事。
時景獻太子命類《易》、《詩》、《書》、《春秋》、《論語》、《孟子》、《通鑒》,各為說以進。
此即其《春秋》說也。
書中如以齊襄迫紀侯去國為托復讎以欺諸侯,以秦與楚滅庸為由巴、蜀通道,以屢書「公如晉至河乃復」為晉人啟季氏出君之漸,以定公戊辰即位為季氏有不立定公之心,皆具有理解。
而時當韓胄北伐敗衄,和議再成,故於內修外攘、交鄰經武之道,尤焉。
至卒葬之類,並闕而不釋。
考宋代於喪服之制,避忌頗深。
如「何居」「居」字語出《檀弓》,《禮部韻略》即不載,其他可知。
溪之不釋此類,蓋當時講幄之體也。
嘉定癸未五月,溪長子桷鋟本金陵學舍,沈光序之。
寶慶丙戌,牛大年復刻於泰州。
其《序》稱是書期於啟沃君德,天下學士不可得而聞。
蓋非經生訓詁家言,故流傳未廣。
陳氏《書錄解題》不著於錄,殆以是歟?《宋史·藝文志》作四卷。
王瓚《溫州志》作三卷。
朱彝尊《經義考》注曰「已佚」。
今外間絕無傳本,惟《永樂大典》所採,尚散見各條《經》文之下。
今謹為裒輯校正,自僖公十四年秋至三十三年,襄公十六年三月至三十一年,《永樂大典》所闕,則取黃震《日鈔》所引補之。
仍從《宋史》為四卷,而每卷又各分上、下。
其所釋《經》文,多從《左氏》,故其間從《公》、《》者並附案語於下方焉。
△《春秋集義》·五十卷、《綱領》·三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宋李明復撰。
明復亦名俞,字伯勇,始末無考。
據魏了翁《序》,知為合陽人,嘉定中太學生爾。
是書首行題「校正李上捨經進春秋集義」,次行又題「後學巴川王夢應」。
案朱彝尊《經義考》云:「《宋藝文志》載李明復《春秋集義》五十卷,又載王夢應《春秋集義》五十卷。
嘗見宋季舊刻,即李氏原本,而王氏刊行之,非王氏別有《集義》也。」
此本乃無錫鄒儀蕉綠草堂藏本。
核其題名,與彝尊所見本相合。
知《經義考》所說有據,而《宋志》誤分為二也。
張萱《內閣書目》稱其采周、程、張三子,或著書以明《春秋》,或講他經以及《春秋》,或其說有合於《春秋》者,皆廣收之。
然所採如楊時、謝、胡安國、朱子、呂祖謙之說,不一而足,謝尤多。
萱蓋考之未審耳。
《經義考》載是書前有《綱領》二卷,又有魏了翁《序》。
此本乃皆不載,蓋傳寫佚之。
然「春王正月」條下自注曰:「餘見《綱領》上、中二卷」。
則《綱領》當有三卷,故有上、中、下之分。
《經義考》作二卷,亦小誤矣。
今檢《永樂大典》,明復所著《綱領》尚存,謹錄而補之,仍為三卷,以還其舊焉。
△《春秋集注》·十一卷、《綱領》·一卷(江西巡撫采進本)
宋張洽撰。
洽字元德,清江人。
嘉定中進士,官至著作佐郎。
端平元年,朝廷知洽家居著書,宣命臨江軍守臣,以禮延訪,繼紙札謄寫以進。
書既上,除洽知寶章閣。
會洽卒,謚之曰文憲。
以其書付秘閣。
書首有洽《進書狀》,自言「於漢唐以來諸儒之議論,莫不考核研究,取其足以發明聖人之意者,附於每事之左,名曰《春秋集傳》。
既又因此書之粗備,復仿先師文公《語》、《孟》之書,會其精意,詮次其說,以為《集注》」云云。
考《朱子語錄》深駁胡安國夏時冠周月之說。
洽此書以春為建子之月,與《左傳》王周正月義合,足破支離葛之陋。
車若水《腳氣集》乃深以洽改從周正為非,門戶之見,殊不足據。
至若水謂「《春秋》一書,質實判斷不得,除非起孔子出來,說當時之事,與所以褒貶去取之意方得。
今作《集注》,便是質實判斷,此照《語》、《孟》例不得。
《語》、《孟》是說道理,《春秋》是紀事。
且首先數句便難明。
惠公仲子,不知惠公之仲子耶?或惠公同仲子耶?尹氏卒,一邊道是婦人,一邊道是天子之世卿。
諸儒譏世卿之說,自是明訓。
恐是舉燭尚明之論,理雖是而事則非也」云云,其論亦頗中洽之病。
要其合者不可廢也。
明洪武中,以此書與胡安國《傳》同立學官。
迨永樂間,胡廣等剽襲汪克寬《纂疏》為《大全》。
其說專主胡《傳》,科場用為程式,洽書遂廢不行。
今此書遺本僅存,而所謂《集傳》則佚之久矣。
△《春秋王霸列國世紀編》·三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宋李琪撰。
琪字開伯,吳郡人。
官國子司業。
其書成於嘉定辛未。
以諸國為綱,而以《春秋》所載事跡類編為目。
前有《序》,後有《論斷》。
第一卷為《王朝及霸國》。
霸國之中黜秦穆、楚莊而存宋襄。
又於晉文以下列自襄至定十君。
而特附以《魯》二卷,為周同姓之國。
而特附以《三恪》三卷,皆周異姓之國。
而列秦、楚、吳、越於諸小國後,所論多有為而發。
如譏晉文借秦抗楚,晉悼結吳困楚,則為徽宗之通金滅遼而言。
譏紀侯鄰於讎敵而不能自強,則為高宗之和議而言。
其意猶存乎鑒戒。
至於稱魯已滅之後至秦、漢猶為禮義之國,則自解南渡之弱。
霸國之中退楚莊、秦穆而進宋襄,則自解北轅之恥。
置秦、楚、吳、越於諸小國後,則又隱示抑金尊宋之意。
蓋借《春秋》以寓時事,略與胡安國《傳》同。
而安國猶堅主復讎之義,琪則徒飾以空言矣。
流傳已久,姑錄以備一家。
且以見南宋積削之後,士大夫猶依《經》托《傳》,務持浮議以自文。
國勢日頹,其來漸矣。
存之亦足示炯戒也。
△《春秋通說》·十三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宋黃仲炎撰。
仲炎字若晦,永嘉人。
其進是書《表》稱肄舉業而罔功。
李鳴復奏《舉狀》,稱科舉之外,窮經篤古。
蓋老而不第之士也。
書成於紹定三年,其奏進則在端平三年。
《自序》謂《春秋》為聖人教戒天下之書,非褒貶之書。
所書之法為教,所書之事為戒。
自三《傳》以褒貶立意,專門師授,仍陋襲訛。
由漢以後,類例益岐,大義隱矣。
故其大旨謂直書事跡,義理自明。
於古來經師相傳,王不稱天,桓不稱王之類,一切辟之。
按《朱子語錄》云:「聖人據實而書,是非得失,有言外之意。
必於一字一辭間求褒貶所在,竊恐未然。」
仲炎《表》中所云酌朱熹之論者,蓋本於是。
何夢申作呂大圭《春秋或問序》,謂傳《春秋》者幾百家,大抵以褒貶賞罰為主,惟《或問》本朱子而盡斥之。
不知仲炎已先發之矣。
中如於南季來聘,據三《傳》、《戴記》,謂天子無聘諸侯之禮,《周禮》時聘之說不足信;於滕薛來朝,謂諸侯無私相朝之禮,三《傳》俱謬:則過於疑古。
以盟首止為王世子立黨制父,則過於深文。
以「子同生」為《傳》語誤入《經》文,以「葬蔡桓侯」為「公」字之訛,以「同圍齊」為「圍」字重寫之誤,疑及正《經》,亦未免臆為推測。
然如謂季友為巨奸竊交宮閫,則成風私事,《傳》有明文,詞嚴義正,足以為千古之大防矣。
其論胡安國之書曰:「孔子雖因顏淵之問,有取於夏時,不應修《春秋》而遽有所改定也。
胡安國氏謂《春秋》以夏正冠月,而朱熹氏非之,當矣。
孔子之於《春秋》,述舊禮者也。
如惡諸侯之強而存天子,疾大夫之Τ而存諸侯,憤吳、楚之橫而尊中國,此皆臣子所得為者。
若夫更革當代之王制,竊用天子之賞罰,決非孔子意也。
夫孔子修《春秋》,方將以律當世之僭,其可自為僭哉?」
其立義明白正大,深得聖人之意。
蓋迥非安國所及也。
△《春秋說》·三十卷(永樂大典本)
宋洪咨夔撰。
咨夔字舜俞,於潛人。
歷官端明殿學士,事跡具《宋史》本傳。
是書有咨夔《自序》,稱自考功罷歸,杜門深省,作《春秋說》。
按本傳稱理宗初咨夔為考功員外郎,以忤史彌遠,又言李全必為國患,為李知孝、梁成大所劾,鐫秩家居者七年。
是書蓋是時所作也。
又本傳第稱咨夔所著有《兩漢詔令攬鈔》、《春秋說》等書,而皆不載其卷數。
朱彝尊《經義考》引吳任臣之言云「止三卷」。
《永樂大典》載吳潛所作咨夔《行狀》,則謂《春秋說》實三十卷。
今考是書,篇帙繁重,斷非三卷所能盡。
潛與咨夔同官相契,當親見其手定之本。
任臣所言,蓋後來傳聞之誤耳。
其書議論明鬯,而考據事勢,推勘情偽,尤多前人所未發。
如以書「公子友如陳」為著季氏專魯之始,以晉侯執曹伯負芻而不為曹立君正為異日歸之之地,以書「大昌間」為季氏示威於眾以脅國人,皆得筆削微意。
惟謂慶父出奔為季友故縱,謂劉子、單子以王猛入王城為不知有君,頗有紕繆。
然棄短取長,其卓然可傳者,不能沒也。
今《兩漢詔令》等書久已散佚,此書亦無傳本,惟《永樂大典》尚多載其文。
謹裒輯編次,正訛舛,仍分為三十卷,以還舊觀。
至《春秋經》文,三《傳》各有異同。
今咨夔原本,《經》文已不可見,就其所說推之,知其大概多從《左氏》,而間亦參取於《公》、《》。
今並加案語,附識其下。
又自僖公十四年秋至三十三年、襄公十六年夏至三十一年,《永樂大典》原本已佚,而他家經解又絕無徵引,無從葺補,今亦姑闕之焉。
△《春秋經筌》·十六卷(湖北巡撫采進本)
宋趙鵬飛撰。
鵬飛字企明,號木訥,綿州人。
其意以說經者拘泥三《傳》,各護師說,多失聖人本旨,故為此書,主於據《經》解《經》。
其《自序》曰:「學者當以無《傳》明《春秋》,不可以有《傳》求《春秋》。
無《傳》以前,其旨安在,當默與心會矣。」
又曰:「三《傳》固不足據,然公吾心而評之,亦有時得聖意者。」
夫三《傳》去古未遠,學有所受。
其間經師衍說,漸失本意者,固亦有之。
然必一舉而刊除,則《春秋》所書之人,無以核其事;所書之事,無以核其人。
即以開卷一兩事論之。
元年春王正月,不書即位,其失在夫婦嫡庶之間。
苟無《傳》文,雖有窮理格物之儒,殫畢生之力,據《經》文而沈思之,不能知聲子、仲子事也。
鄭伯克段於鄢,不言段為何人,其失在母子兄弟之際。
苟無《傳》文,雖有窮理格物之儒,殫畢生之力,據《經》文而沈思之,亦不能知為武姜子、莊公弟也。
然則捨《傳》言《經》,談何容易!啖助、趙匡攻駁三《傳》,已開異說之萌。
至孫復而全棄舊文,遂貽《春秋》家無窮之弊。
蔡B1條《鐵圍山叢談》載鹿溪生黃允之說曰「今時為《春秋》者,不探聖人之志,逐《傳》則論魯三桓、鄭七穆,窮《經》則會計書甲子者若干、書侵書伐凡幾」云云。
允從學於陳、黃庭堅,其授受尚有淵源,而持論業已如此。
蓋皆沿復之說也。
鵬飛此書,亦復之流派。
其最陋者,至謂《經》書成風,不知為莊公之妾、僖公之妾,付之闕疑。
張尚瑗《三傳折諸》,譏其臆解談經,不知《左氏》有成風事季友而屬僖公之事,不值一噱。
頗為切中其病。
然復好持苛論,鵬飛則頗欲原情,其平允之處亦不可廢。
寸有所長,存備一說可矣。
△《春秋或問》·二十卷、附《春秋五論》·一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宋呂大圭撰。
大圭字圭叔,號樸鄉,南安人。
淳七年進士。
官至朝散大夫,行尚書吏部員外郎,兼國子編修、實錄檢討官、崇政殿說書,出知興化軍。
嘗撰《春秋集傳》,今已散佚。
此《或問》二十卷,即申明《集傳》之意也。
大旨於三《傳》之中多主《左氏》、《梁》,而深排《公羊》。
於何休《解詁》,斥之尤力。
考三《傳》之中,事跡莫備於《左氏》,義理莫精於《梁》。
惟《公羊》雜出眾師,時多偏駁。
何休《解詁》,牽合讖緯,穿鑿尤多。
大圭所論,於三家得失,實屬不誣。
視諸家之棄《傳》談《經》,固迥然有別。
所著五《論》,一曰《論夫子作春秋》,二曰《辨日月褒貶之例》,三曰《特筆》,四曰《論三傳所長所短》,五曰《世變》。
程端學嘗稱五《論》明白正大,而所引《春秋》事,時與《經》意不合。
今考《或問》之中,與《經》意亦頗有出入,大概長於持論而短於考實。
然大圭後於德初由興化遷知漳州,未行而元兵至。
沿海都制置蒲壽庚舉城降,大圭抗節遇害。
其立身本末,皎然千古,可謂深知《春秋》之義。
其書所謂明分義,正名實,著幾微,為聖人之特筆者,侃侃推論,大義凜然,足以維綱常而衛名教,又不能以章句之學錙銖繩之矣。
△《春秋詳說》·三十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宋家鉉翁撰。
鉉翁號則堂,以蔭補官。
後賜進士出身,官至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事跡具《宋史》本傳。
是書末有龔肅《跋》曰:「至元丙子宋亡,以則堂先生歸,置諸瀛州者十年,成此書。
自瀛寄宣,托於其友潘公從大藏之。」
今考《宋史》本傳,稱鉉翁在河間,以《春秋》教授弟子。
河間即瀛州也。
又鉉翁《則堂集》中有為其弟所作《志堂說》,稱:「余自燕以來瀛,卒《春秋》舊業,成《集傳》三十卷。」
篇末題「甲申正望」。
甲申為至元二十一年,上距宋亡凡十年。
與肅《跋》十年之說合。
下距元貞元年賜號放歸復十年。
與肅《跋》成書於瀛之說亦合。
惟鉉翁自稱《集傳》,而此曰《詳說》,或後又改名歟?其說以《春秋》主乎垂法,不主乎記事。
其或詳或略,或書或不書,大率皆抑揚予奪之所繫。
要當探得聖人心法所寓,然後參稽眾說而求其是。
故其論平正通達,非孫復、胡安國諸人務為刻酷者所能及。
其在河間作《假館詩》云:「平生著書苦不多,可傳者見之《春秋》與《周易》。」
蓋亦確然自信者。
今惟此書存,其《周易》則不可考矣。
△《讀春秋編》·十二卷(內府藏本)
宋陳深撰。
深字子微,平江人。
嘗題所居曰清全齋,因以為號。
朱彝尊《經義考》引盧熊《蘇州志》,稱深生於宋。
宋亡,篤志古學,閉門著書。
天歷間奎章閣臣以能書薦,潛匿不出。
考鄭玄《僑吳集》有深次子植《墓誌》。
據其所稱,植以至正二十二年卒,年七十。
則植生於至元三十年癸巳。
又自稱長於植一年,少於深三十餘年。
則深之生當在開慶、景定間。
宋亡之時,僅及弱冠,故至天歷間尚存也。
所著有《讀易編》、《讀詩編》,今並未見。
惟此書僅存。
其說大抵以胡氏為宗,而兼采《左氏》。
蓋左氏身為魯史,言必有據,非公羊、梁傳聞疑似者比。
自宋人喜以空言說《春秋》,遂並其事實而疑之,幾於束諸高閣。
深所推闡,雖別無新異之見,而獨能考據事實,不為虛┼恃氣、廢《傳》求《經》之高論。
可謂篤實君子,未可以平近忽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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