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卷四十八·史部四○編年類存目
△《考定竹書》·十三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孫之撰。
之有《尚書大傳》,已著錄。
是編以沈約所注《竹書紀年》未為詳備,因采摭諸書別為之注。
然之愛博嗜奇,多所徵引,而不能考正真偽。
如帝癸十年地震,引華嚴合《論大地有六種震動》,所謂遍動、遍起、遍湧、遍震、遍吼、遍擊者為說,殊為蕪雜。
又劉知幾《史通·疑古篇》中,排詆舜、禹,以末世莽、操心事推測聖人,至為乖謬。
而一概引用,漫無辨正。
沈約注出依托,尚能知伊尹自立之誣、太甲殺伊尹之妄。
之乃旁取異說,以熒耳目。
雲能補正沈注,未見其然。
惟《拾遺》記商均暴天下之類,辨別誣妄;《路史》帝杼遷老王之類,考訂訛謬;間有數處可取耳。
至所稱《逸文》,采摭頗備。
然如晉幽公會魯季孫一條,今本有之,而注曰無。
又如湯十九年至二十四年皆書大旱,蓋作書者依托《墨子》湯五年旱之文。
此本竟脫去「二十一年大旱」、「鑄金幣」二條,則亦不可盡據也。
△《五代春秋》·二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宋尹洙撰。
洙,字師魯,河南人,天聖二年進士,授絳州正平主簿。
以薦為館閣校勘。
累遷右司諫,知渭州、兼領涇原路經略公事。
以爭水洛城事移慶州。
復為董士廉所訟,貶崇信軍節度副使,監均州酒稅,卒。
事跡具《宋史》本傳。
考邵伯溫《聞見錄》,載歐陽修作《五代史》嘗約與洙分撰。
此書或即作於是時。
然體用編年,與修書例異。
豈本約同撰而不果,後乃自著此書歟?所載始梁太祖開平元年甲子,迄周顯德七年正月甲辰。
鄭樵《通志·藝文略》作二卷,與今本合。
趙希弁《讀書附志》則作五卷,或別本流傳,以一代為一卷歟。
穆修《春秋》之學稱受之於洙。
然洙無說《春秋》之書。
惟此一編,筆削頗為不苟,多得謹嚴之遺意,知其《春秋》之學深矣。
已載入所作《河南集》中,此蓋其別行之本。
以初原自為一書,故仍存其目焉。
△《少微通鑒節要》·五十卷(內府藏本)
宋江贄編。
贄,字叔直,崇安人。
政和中,太史奏少微星見,朝命舉遺逸之士。
有司以贄應詔,贄辭不赴,賜號「少微先生」。
是書取司馬光《資治通鑒》刪存大要,然首尾賅貫,究不及原書。
此本為明正德中所刊,前有武宗《御制序》。
考羅願《鄂州小集》末載王瓚《月山錄跋》,結銜稱「通鑒節要纂修官」,疑正德時又為重修,非復贄之舊本。
又《明史·李東陽傳》,稱東陽奉命編《通鑒纂要》。
既成,瑾令人摘其筆畫小疵,除謄錄官數人名,欲因以及東陽,東陽大窘,屬焦芳與張彩為解,乃已。
又《張元禎傳》稱為《通鑒纂要》副總裁。
《纂要》當即《節要》,蓋史偶異文。
然則此書乃東陽及元禎所定也。
△《續宋編年資治通鑒》·十八卷(浙江鮑士恭家藏本)
舊本題「朝散郎尚書禮部員外郎兼國史院編修官李燾經進」。
考《宋史·藝文志》及燾本傳,惟載所著《續通鑒長編》,無此書之名。
此本《目錄》末有「武夷主奉劉深源校定」一行,亦不知為何許人。
書中所記皆北宋事跡,體例與《宋史全文》約略相似,而闕漏殊甚。
蓋亦當時麻沙坊本,因燾有《續通鑒長編》,托其名以售欺也。
△《增節音注資治通鑒》·一百二十卷(內府藏本)
宋陸唐老編。
唐老,會稽人,淳熙中進士第一。
故此書亦稱《陸狀元通鑒》。
皆於司馬光書內鈔其可備科舉策論之用者,間有音注。
然淺陋頗甚,亦寥寥不詳。
首有《總例》云:學者未能遍曉出處,則於詞賦一場,未敢引用。
足以見其大旨矣。
△《通鑒綱目測海》·三卷(江西巡撫采進本)
元何中撰。
中,字太虛,一字養正,撫州人,事跡具《元史·儒學傳》。
是書以糾《通鑒綱目》書法之同異。
卷末有大德丙午《自跋》曰:朱子作《綱目》、續《春秋》,然其間書法,可商略者猶多。
間附己意,緝成《綱目測海》三卷,示兒輩云云。
蓋不知《綱目》出趙師淵之手,猶誤以為朱子書也。
書中所列凡三例。
一辨胡、呂二家所注。
如魏徙都大梁條,胡氏謂魏王不恨不用孟子,而恨不聽公叔之言,中以為徙都之後六年,孟子方至魏之類是也。
一發明二家所未注。
如秦人誅衛鞅條下,中補注曰:書秦人何,鞅得罪於眾,猶共誅之之類是也。
一乃糾正本書之訛異。
於全書之中,不過十之二三耳。
其中如秦魏冉出其故君之妃歸於魏一條,中謂諸侯之妻宜稱夫人,不宜稱妃。
不知元妃孟子,固《左傳》文也。
又漢元狩六年封三王一條,中謂宜載誥策之辭。
不知《綱目》紀事之書,非載文之書也。
又莽廢孺子一條,中謂既書始建國元年,則不必書莽。
不知孺子廢而後成為始建國也。
又秦王世民殺太子建成一條,中謂宜削秦王字,此泥以爵字為褒貶例也。
又張柬之等舉兵討武氏一條,中謂多「之亂」二字,不知書法在「討」字,此二字刪之固可,存之亦無害也。
又晉主重貴發大梁一條,中謂「宜書北遷」,不知朱子宋人,避二帝北遷之事,變其文也。
其他間有可取,不過摭拾細碎,不能深裨於史學。
《綱目》非無可糾,如中此書,尚未足以糾《綱目》也。
△《通鑒綱目釋地糾繆》·六卷、《補注》·六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張庚撰。
庚,字浦山,秀水人。
是書以《通鑒綱目集覽》、《質實》謬誤不少,惟胡三省《通鑒注》頗屬精當,可以正二書之謬。
又校以顧祖禹《讀史方輿紀要》及《輿圖》等書,為《糾繆》以正其失,又為《補注》以拾其遺。
用力頗為勤摯。
然《集覽》、《質實》之荒陋,本不足與辨。
今既與之辨矣,則宜元元本本,詳引諸書,使沿革分合,言言有據。
庶幾以有證之文,破無根之論。
而所糾所補,乃皆不著出典,則終不能關其口也。
△《帝王紀年纂要》·一卷(戶部尚書王際華家藏本)
元察罕撰,明黃諫補。
察罕官至平章事,事跡具《元史》本傳。
諫有《從古正文》,已著錄。
其書本《皇極經世》為準,自太以下諸帝王,各載其在位年數,而略述興廢大旨於每代之前。
察罕成此書在皇慶元年,嘗奏進於朝,程鉅夫為之序。
至明景泰中,諫復為《續輯》,改原本每代下至延戊午若干年為下至洪武戊申若干年,並補入元代諸帝紀年。
然簡略太甚,不足以資考訂也。
△《明本紀》·一卷(左都御史張若桂家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
紀明太祖事跡,自起兵濠梁,迄建國金陵。
皆分年排載,頗為詳備。
蓋亦自實錄中摘出編次者。
惟自洪武三年正月以後並闕,或草創未竟之本歟。
△《世史正綱》·三十二卷(副都御史黃登賢家藏本)
明邱撰。
有《家禮儀節》,已著錄。
是書本明方孝孺釋統之意,專明正統。
起秦始皇帝二十六年,訖明洪武元年,以著世變事始之所由。
於各條之下隨事附論。
然立說多偏駁不經。
如紀年干支之下皆規以一圈,中書國號。
至元代則加以黑圈。
迨至正十五年明太祖起兵,則為白圈。
其說以為本之《太極圖》之陰陽,至是天運轉而陽道復,陰翳消也。
率臆妄作,為史家未有之變例,可謂謬誕。
王士禎《池北偶談》,稱其議論嚴正,殊為太過。
陶輔《桑榆漫志》,稱其義嚴理到,括盡幽隱,深得「麟經」之旨。
胡應麟《史學占畢》,稱《春秋》之後有朱氏,而《綱目》之後有邱氏,更乖舛矣。
△《通鑒綱目前編》·三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明許誥撰。
誥自號函谷山人,靈寶人,吏部尚書進之子,文淵閣大學士贊之兄,兵部尚書論之弟。
弘治己未進士。
官至南京戶部尚書。
謚莊敏。
事跡附見《明史·許進傳》。
是書以司馬光《通鑒》、朱子《綱目》皆不直接《春秋》,中間闕七十餘年之事。
金履祥《通鑒前編》,書法又多舛迕。
乃重輯是編,以訂訛補闕。
其中如辨宋昭公非周元孫,魏文侯未弒晉幽公,趙鞅、趙無恤之卒歲《史記》並誤,亦小有考證。
而摹仿《春秋》過甚,拘文牽義,往往畫虎不成。
又或生例於《春秋》之外。
如《春秋》書衛侯毀滅邢,說者謂惡其滅同姓。
又或以為因下衛侯毀卒之文而訛。
已非成例。
而誥於楚子章滅陳書名,於越勾踐滅吳並削爵。
《史記·越世家》,越致貢於周,周元王使人賜勾踐胙,命為伯。
所謂伯者,蓋為方伯,非由子爵晉為伯爵也。
誥乃自是,俱書越伯。
至於《春秋》無事必書時,例也,於春特書王正月,明正朔也。
誥於無事之年既不備書,又不書王正月。
必於年下別標一「春」字,《自序》謂行夏時,重歲首也。
亦不善於學步矣。
△《經世策》·一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明魏校撰。
校有《周禮沿革傳》,已著錄。
是書編年紀事,起漢高祖奉楚懷王命伐秦之歲,止文帝末年。
似於《通鑒綱目》中偶拈一二卷,以己意筆削之。
大旨欲仿《春秋》,而既非經體,又非傳體。
如高帝元年書曰:「沛公掾蕭何收丞相府圖籍,不及收博士所藏,先王典籍遂滅,齊、魯諸儒傳習自孔氏者不復全。」
此仿《春秋》何例也?
△《人代紀要》·三十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明顧應祥撰。
應祥,字惟賢,號箬溪,長興人,弘治乙丑進士,官至南京刑部尚書。
是書以編年紀事,雖無事必書其年。
蓋合《甲子會紀大事記》而一之。
然繁簡失倫,多未盡當。
其中無年可編者,亦往往隨意科配。
如荀悅著《漢紀》、《申鑒》,皆強系之獻帝乙酉年。
恐必不然也。
△《嘉隆兩朝聞見紀》·十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沈越撰。
越,字韓峰,南京錦衣衛人,嘉靖壬辰進士,官至監察御史。
是編以薛應《憲章錄》、鄭曉《吾學編》諸書止載武宗以前事,故續取世、穆兩朝政跡,匯次成編。
起正德十六年世宗即位,止於隆慶六年。
朱之蕃謂其為野史之良。
然所採書目,自《明倫大典》以下僅四十一種,未為贍備。
而所附案之文如五元臣皆不利之類,亦體雜說部。
△《明大政記》·二十五卷(內府藏本)
明雷禮撰。
禮,字必進,豐城人,嘉靖壬辰進士,官至工部尚書。
《明史·藝文志》載禮《大政記》三十六卷。
此本為萬曆中應天周時泰所刊。
其中禮所輯者至武宗而止,僅二十卷。
其《世宗》四卷,即范守己之《肅皇外史》。
《穆宗》一卷,則譚希思所續編。
卷目與史志不符,蓋時泰已有所合併也。
禮明習朝典,以史學自任。
而所記多采撮實錄,詳略未能得中,異同亦鮮能考據。
△《明六朝索隱》·十六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舊本題明雷禮撰,何應元校。
應元不知何許人。
其書以正統、景泰、天順、成化、弘治、正德六朝事跡編年紀錄。
考《明史·藝文志》不載是書。
疑後人從實錄抄撮而成,托名於禮。
其稱《索隱》,亦不知何所取義也。
△《通鑒綱目前編》·二十五卷(編修邵晉涵家藏本)
明南軒撰。
軒,字叔後,渭南人。
據軒《自序》,題吏部文選司郎中前翰林院庶吉士。
《明史》附見《南居益傳》,亦云官吏部郎中,嘗著《綱目前編》。
然又有其門人楊光訓《序》,稱軒為渭上先生,壯游金馬,閱銓曹,歷藩臬。
是其官不終於郎中。
《陝西通志》稱其終山東參議,與光訓《序》合,當得其實。
然《太學進士題名碑錄》載軒為嘉靖癸丑進士,而《通志》作甲辰進士,則《通志》又傳寫之誤矣。
此書以金履祥《通鑒前編》、陳《通鑒前編外紀》合併刪削,共為一編。
起自伏羲,終於周威烈王。
然不明提綱分目之法,冗瑣糅雜,殊無可取。
至於引《爾雅》曰:「熊羆貔貅虎六者,猛獸可以教戰。」
引《左傳》曰:「龍角亢星也,建戌之月見於東方,故戒民以土工之事。」
《爾雅》、《左傳》皆無其文。
蓋有明一代,八比盛而古學荒。
諸經註疏,皆以不切於時文,庋置高閣。
故雜采類書,以訛傳訛,至於如此。
又金履祥受業王柏,故徵引師說,稱「子王子」。
此書既盡變履祥之例,而引王柏之說,仍稱為「子王子」。
是更與不去葛、龔同一例矣。
△《龍飛紀略》·八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明吳樸撰。
樸,字華甫,詔安人。
是編仿《綱目》體例,紀明太祖事跡。
初名《征伐禮樂書》,後改今名。
自壬辰至壬午,共五十一年。
蓋據《元史》及明初武胄貼黃列傳、則例紀載,旁博采而成。
前有嘉靖甲辰《林希元序》及樸《自編通例》。
是時建文年號未復,故於己卯以後四年,仍以洪武紀年,旁注建文於下。
自屬當時功令,未足為譏。
若自壬辰至丙午,明號未建,順帝儼存,猶是元之天下。
乃削去至正年號,惟書甲子。
則偏僻太甚,於公議為不協矣。
至所謂成化間續編《綱目》,托克托用兵六合,有「賊勢大蹙」之句,不知彼時明祖正在六合,罔識諱避云云。
律以臣子之義,鑿然正論。
雖起商輅於九原,無詞以解也。
△《宋元資治通鑒》·一百五十七卷(內府藏本)
明薛應撰。
應有《四書人物考》,已著錄。
是編續司馬光《資治通鑒》而作。
朱彝尊《靜志居詩話》嘗譏其孤陋寡聞。
如王、李燾、楊仲良、徐夢莘、劉時舉、彭百川、李心傳、葉紹翁、陳均、徐自明諸家之書,多未寓目。
並《遼》、《金》二史亦削而不書。
惟道學宗派特詳爾。
今核其書,大抵以商輅等《通鑒綱目續編》為藍本,而稍摭他書附益之。
於《宋》、《元》二史,未嘗參考其表志。
故於元豐之更官制,至元之定賦法,一切制度,語多暗略。
於《本紀》、《列傳》亦未條貫。
凡一人兩傳,一事互見者,異同詳略,無所考證,往往文繁而事復。
如永寧公主衣貼繡鋪翠襦,入宮中請以金飾肩輿,為藝祖所戒。
既載於開寶五年矣,復見於開寶八年,而訛為「永康公主」。
丁謂誣謫寇准,王曾疑其太重,丁謂曰,居停主人勿復言。
既載於天禧四年矣,復見於乾興元年。
越州升為府,既載於建炎四年矣,復見於紹興元年。
甚至真德秀兼宮教,勸濟王孝敬以俟天命語,一篇之中,前後兩見。
其餘重沓竄易之誤,不可枚舉。
所紀元事,尤為疏漏。
惟所載道學諸人,頗能采據諸家文集,多出於正史之外。
然雜列制誥、贈言、寄札、祭文,鋪敘連篇,有同家牒,律以史法,於例殊乖。
至於引用說部以補正史之闕者,又不辨虛實,徒求新異。
如載吳曦之誅云:「初曦未叛時,嘗校獵塞上。
一日夜歸,笳鼓競奏,轔載雜襲。
曦方垂鞭四視,時盛秋天宇澄霽,仰見月中有一人,騎而垂鞭,與己惟肖。
問左右,所見皆符,殊以為駭。
嘿自念曰:『我當貴,月中人其我也。
』揚鞭而揖之。
其人亦揚鞭。
乃大喜,異謀由是決」云云。
其事雖見岳珂《呈史》。
小說家無稽之語,可入諸編年之史乎?雖多亦奚以為,此之謂矣。
△《甲子會紀》·五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明薛應撰。
前四卷以六十甲子紀年。
上自黃帝八年,下至嘉靖四十二年,為七十二甲子。
又每年之下亦略紀大事,以備檢閱。
第五卷則取邵子《以元經會》之語,略論洪荒以來,而以邵子《觀化詩》附焉。
△《憲章錄》·四十七卷(內府藏本)
明薛應撰。
所載上起洪武,下迄正德,用編年之體。
蓋以續所作《宋元通鑒》。
然采摭雜書,頗失甄別。
如惠帝遜國,事本傳疑。
應乃於正統五年十二月書思恩州土知州岑瑛送建文帝入京,號為老佛。
豈史氏闕文之義耶?
△《考信編》·七卷(江蘇周厚育家藏本)
明杜思撰。
思,字子睿,鄞縣人。
嘉靖丙辰進士,官至青州府知府。
是書皆載上古之事,其目有二:曰《原始考》,始自盤古氏,迄於燧人氏;曰《讀墳考》,始自庖犧氏,迄於帝魁。
編年紀月,記動記言,全作策書之體。
如珥筆其側,親注起居,又不言其何所據。
乃題曰《考信》,名實可謂舛迕矣。
△《昭代典則》·二十八卷(江蘇周厚育家藏本)
明黃光撰。
光,字明舉,晉江人,嘉靖乙丑進士,官至刑部尚書。
是書起元至正壬辰明太祖起兵,至穆宗隆慶二年而止。
編年紀事,每條皆提綱列目。
其前四卷,自至正壬辰迄洪武建元以前,以明紀年,而元事則隨年附見。
雖當時臣子之詞,然順帝北行以後,以明紀年可也。
若至正戊申以前,非惟元祚未移,儼然共主。
即韓林兒龍鳳紀年,明主亦自奉其朔,乃於其初起兵時即削元號,究非萬世之公論也。
△《成憲錄》·十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
記明太祖至英宗五朝之事。
考明太宗廟號,至嘉靖十七年始改曰成祖。
此書仍稱太宗。
是作於成化後,嘉靖前也。
書中所載,事實少而誥敕多。
如洪武元年二月,詔以太牢祀先師孔子於國學,仍遣使詣曲阜致祭,並載太祖《遣祭之諭》。
今《本紀》乃止書祀國學而不及闕里。
又《本紀》載洪武十年十二月高麗使五至,以嗣王未立卻之。
十二年十二月高麗貢黃金百斤、白金萬兩,以不如約卻之。
而此書又載洪武十二年五月諭遼東守將潘敬、葉旺勿納鄭白一事。
亦足以補史傳之闕。
然浮文妨要者終多也。
△《秘閣元龜政要》·十六卷(浙江孫仰曾家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
書中已稱成祖,則嘉靖以後人作也。
所紀皆明太祖事。
然起於元順帝至正十六年張士德取常熟,終於洪武二十八年。
首尾皆不完具。
殆前後各佚一冊,今本卷第又傳寫者所改題歟。
大致與《太祖實錄》相出入,亦無異聞也。
△《明通紀述遺》·十二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舊本一卷、二卷、四卷、五卷、八卷、九卷、十卷、十二卷皆題繡水卜世昌校訂。
三卷、六卷、七卷、十一卷皆題繡水屠衡校訂。
前有《馮夢禎序》,惟稱世昌。
又有卜萬祺、屠隆二《序》,則兼稱衡。
蓋二人合作,仿《新唐書》各署姓名例也。
其書補東莞陳建《明通紀》之遺。
起元至正十一年,終明隆慶六年。
編年紀載,多捃拾稗史之言,冗雜特甚。
如首卷多載元順帝荒淫瑣事,與明無關,殊失斷限之義。
又如以成祖征漠北時太監沐敬進諫之事竄入建文四年之末,則紀載之無法,可以概見矣。
△《世穆兩朝編年史》·六卷(內府藏本)
明支大綸撰。
大綸,字華平,嘉善人,萬曆甲戌進士,由南昌府教授擢泉州府推官,謫江西布政司理問,終於奉新縣知縣。
是編成於萬曆丙申。
所載自嘉靖元年至四十五年,凡四卷。
自隆慶元年至六年,凡二卷。
前有《項維楨序》,但稱《永陵信史》。
據大綸《自序》,蓋先成《世宗編年》,後乃續以《穆宗》雲。
△《明大政纂要》·六十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譚希思撰。
希思,茶陵人,萬曆甲戌進士,官至四川巡撫。
是書所記,自洪武元年至隆慶六年。
凡大事皆編年紀載,每帝皆有《論贊》。
卷首載萬曆己未修撰《韓敬序》。
有云:「侍御方壺劉公,持斧畿輔,捐俸刻之。」
是此書向曾刊刻。
今鈔本卷首,仍存巡按直隸監察御史印,則當為未刊以前藏本。
其中多塗乙增損之處,似即希思之原稿也。
△《大政記》·三十六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明朱國楨撰。
國楨,字文寧,烏程人,萬曆己丑進士,官至文淵閣大學士,謚文肅,事跡附見《明史·朱國祚傳》。
是書始洪武元年戊申,終隆慶六年壬申。
編年紀載,繁簡多有未當,殊乏史裁。
△《兩朝憲章錄》·二十卷(浙江朱彝尊家曝書亭藏本)
明吳瑞登撰。
瑞登,字卿,武進人,由貢生官光州訓導。
先是薛應纂洪武至正德九朝事為《憲章錄》。
瑞登因輯嘉靖、隆慶兩朝以續應之書。
大抵抄撮邸報而成。
有巡撫河南御史陳登、李時華二《序》,一作於萬曆癸巳,一作於甲午。
又有瑞登《自序》,惟頌世宗初政及遺詔,並費宏調燮之勳、徐階受顧之跡。
蓋謂嘉靖中年壞於任用嚴嵩,而不欲顯言也。
△《國史紀聞》·十二卷(江蘇周厚育家藏本)
明張銓撰。
銓字宇衡,沁州人,萬曆甲辰進士,官至監察御史,巡按遼東。
天啟元年,大兵破遼陽,殉節死,贈兵部尚書,謚忠烈,事跡具《明史·忠義傳》。
是編起元至正十二年明太祖起兵濠州,迄於武宗之末。
編年紀載,有綱有目。
名曰《紀聞》者,銓自以職非史官,不得見實錄、記注,僅取各家之書,討論異同,編次成帙。
所謂得之傳聞而不敢據以為信也。
書成於萬曆庚戌,至天啟甲子始刊行之。
徐揭先為之序,其子道又重為校訂雲。
△《綱鑒正史約》·三十六卷(內府藏本)
明顧錫疇撰。
錫疇,字九疇,號瑞屏,昆山人,萬曆己未進士。
崇禎末,官至南京禮部侍郎。
福王時,進尚書。
後為總兵官賀君堯所殺。
事跡具《明史》本傳。
是書編年紀載,於歷代故實粗存梗概。
蓋鄉塾課蒙之本。
至《綱鑒》之名,於《綱目》、《通鑒》各摘一字稱之,又顛倒二書之世次。
尤沿坊刻陋習也。
△《歷代二十一傳殘本》·十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程元初撰。
元初有《律古詞曲賦葉韻》,已著錄。
是書略仿《資治通鑒綱目》之例,以二十一史各編年為傳,故曰《二十一傳》,然非傳體也。
此本惟存《季周傳》十一卷、《嬴秦傳》一卷。
其為刊刻未竟,抑傳本闕佚,均不可知。
據所存者觀之,大抵疏漏百出,漫無體例。
其佚亦不足惜也。
△《春秋編年舉要》(無卷數,兩江總督采進本)
明楊時偉撰。
時偉有《正韻箋》,已著錄。
是書成於崇禎甲戌。
凡前後二編,皆仿《史記年表》之例,以國為經,以事為緯。
前為《春秋列國編年舉要》,起周平王四十九年己未,訖敬王三十九年庚申,以括春秋大要。
後為《獲麟後七十七年編年舉要》,起敬王三十九年庚申,迄威烈王二十三年戊寅,以補《通鑒前編》。
首有《春秋托始論》,據洪邁《容齋隨筆》之說,謂春秋始隱公,為治鄭莊,以強侯跋扈實自寤生始也。
次為《春秋列國君臣總論》三篇,隨意斷制,未為精確。
其謂無季氏則魯不昌,無二氏則季孤立,頗為乖剌。
又有《獲麟後編年總論》,辨魏文侯師子夏在未命為諸侯以前,亦無關大義。
二《編》惟《後編》有《引》,稱竊於諸書中采十一於千百,私為《編年舉要》。
既而深思,恐開後人以懶惰之端,遂舉覆瓿,不復災木,止存七十七年事。
然則當時僅刊其《後編》。
今則二《編》俱在,蓋猶其家藏未刻之稿矣。
△《皇王史訂》·四卷(陝西巡撫采進本)
國朝李學孔撰。
學孔,字瞻黃,渭州人,順治中嘗官大寧衛斷事。
是編以劉恕《外紀》義類未確,端緒難明,因訂正其文。
上自盤古氏,下訖周幽王。
東遷而後,春秋既作,則不復錄焉。
大抵摭拾羅泌《路史》之說,加以臆斷耳。
△《此木軒紀年略》·五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焦袁熹撰。
袁熹有《春秋闕如編》,已著錄。
康熙甲午,故戶部尚書王鴻緒纂輯《明史》,袁熹預其事。
開局月餘,以持論齟齬辭去。
乃自以其意著此書。
紀事始於帝堯,編年則始於春秋。
撮其治亂興亡之大端,而各系以論,亦頗考證其異同。
未及卒業,僅及漢順帝而止。
其門人徐逵照裒輯剩稿,編為此本。
首卷及第三卷皆袁熹手自標識,提其綱要。
二卷、四卷、五卷則逵仿袁熹之例,補為標識者也。
其書敘述簡明,非他家史略不冗即漏者比,持論亦多平允。
而愛奇嗜博,好取異說。
如周文王商末受命稱王,九年衛武公攻殺其兄共伯而自立。
雜書訛異,皆不以為非。
甚至何休注《公羊傳》謂平王之四十九年為魯隱公受命之元年,而比周於二王之後。
亦以為其理謬而其意善,殊為乖舛。
其訂正事實,多所糾正。
然好以明人所刻《竹書紀年》為據,不知其偽。
如周威烈王十四年公孫會以廩丘叛,安王十九年田侯剡立之類,皆執以駁《史記》,亦為失考。
至於《孟子》所載之曹交,本不雲曹君之弟,稱曹君之弟者乃漢趙岐注。
朱子偶然因之,失於詳核。
袁熹不考舊文,誤執之以疑《史記》,並疑《春秋》,所見更左矣。
△《讀史綱要》·一卷(直隸總督采進本)
國朝王植撰。
植有《四書參注》,已著錄。
此書紀歷代帝王年號,而附錄僭偽諸國。
排比舊文,有如簿籍,不足以當著書。
其以西夏、遼、金並列,尤為紕繆。
──右「編年類」三十七部、八百四十七卷,內一部無卷數,皆附《存目》。
(案:《綱鑒正史約》之類,坊刻陋本,不足以言史矣。
然《五經四書講章》,雖極陋劣,不能不謂之經解也。
故亦附存其目。
此類至夥,姑就所見者載之,如經書講章之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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