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卷三十二·經部三十二○孝經類
蔡邕《明堂論》引魏文侯《孝經傳》,《呂覽·審微篇》亦引《孝經·諸侯章》,則其來古矣。
然授受無緒,故陳癸、汪應辰皆疑其偽。
今觀其文,去二戴所錄為近,要為七十子徒之遺書。
使河間獻王采入一百三十一篇中,則亦《禮記》之一篇,與《儒行》、《緇衣》轉從其類。
惟其各出別行,稱孔子所作,傳錄者又分章標目,自名一經。
後儒遂以不類《系辭》、《論語》繩之,亦有由矣。
中間孔、鄭兩本,互相勝負。
始以開元《御注》用今文,遵制者從鄭;後以朱子《刊誤》用古文,講學者又轉而從孔。
要其文句小異,義理不殊,當以黃震之言為定論(語見黃氏《日鈔》)。
故今之所錄,惟取其詞達理明,有裨來學,不復以今文、古文區分門戶,徒釀水火之爭。
蓋注經者明道之事,非分朋角勝之事也。
△《古文孝經孔氏傳》·一卷、附《宋本古文孝經》·一卷(光祿寺卿陸錫熊家藏本)
舊本題「漢孔安國傳,日本信陽太宰純音」。
據卷末乾隆丙申歙縣鮑廷博《新刊跋》,稱其友汪翼滄附市舶至日本,得於彼國之長崎澳。
核其紀歲干支,乃康熙十一年所刊。
前有太宰純《序》,稱「古書亡於中夏、存於日本者頗多。
昔僧{大周}然適宋,獻鄭注《孝經》一本。
今去其世七百餘年,古書之散逸者亦不少,而孔傳《古文孝經》全然尚存。
惟是經國人相傳之久,不知歷幾人書寫,是以文字訛謬,魚魯不辨。
純既以數本校讎,且旁采他書所引。
苟有足徵者,莫不參考。
十更裘葛,乃成定本。
其《經》文與宋人所謂古文者亦不全同,今不敢從彼改此。
《傳》中間有不成語,雖疑其有誤,然諸本皆同,無所取正,故姑傳疑以俟君子。
今文唐陸元朗嘗音之,古文則否。
今因依陸氏音例,並音《經》、《傳》,庶乎令讀者不誤其音」云云。
考世傳海外之本,別有所謂《七經孟子考文》者亦日本人所刊,稱「西條掌書記山井鼎輯,東都講官物觀補遺」。
中有《古文孝經》一卷,亦云古文《孔傳》,中華所不傳,而其邦獨存。
又云「其真偽不可辨,末學微淺,不敢輒議」云云。
則日本相傳,原有是書,非鮑氏新刊贗造。
此本核其文句,與山井鼎等所考大抵相應。
惟山井鼎等稱每章題下有劉炫《直解》,其字極細,寫之與《注》文粗細弗類。
又有引及邢《正義》者,為後人附錄。
此本無之,為少異耳。
其《傳》文雖證以《論衡》、《經典釋文》、《唐會要》所引,亦頗相合。
然淺陋冗漫,不類漢儒釋經之體,並不類唐、宋、元以前人語。
殆市舶流通,頗得中國書籍,有桀黠知文義者摭諸書所引《孔傳》,影附為之,以自誇圖籍之富歟?考元王惲《中堂事紀》有曰:「中統二年,高麗世子植來朝,宴於中書省。
問曰:傳聞汝邦有《古文尚書》及海外異書。
答曰:與中國書不殊。」
高麗、日本比鄰相接,海東經典,大概可知。
使果有之,何以{大周}然不與鄭《注》並獻,至今日而乃出?足徵彼國之本出自宋元以後。
觀山井鼎亦疑之,則其事固可知矣。
特以海外秘文,人所樂睹。
使不實見其書,終不知所謂《古文孝經孔傳》不過如此,轉為好古者之所惜。
故特錄存之,而具列其始末如右。
△《孝經正義》·三卷(內府藏本)
唐玄宗明皇帝御注,宋邢疏。
案《唐會要》:「開元十年六月,上注《孝經》,頒天下及國子學。
天寶二年二月,上重注,亦頒天下。」
《舊唐書·經籍志》《孝經》一卷,玄宗注。
《唐書·藝文志》「今上《孝經制旨》一卷」,注曰「玄宗」。
其稱「制旨」者,猶梁武帝《中庸義》之稱「制旨」,實一書也。
趙明誠《金石錄》載《明皇注孝經》四卷。
陳振孫《書錄解題》亦稱家有此刻,為四大軸。
蓋天寶四載九月,以《御注》刻石於太學,謂之《石台孝經》。
今尚存西安府學中,為碑凡四,故拓本稱四卷耳。
玄宗《御制序》末稱:「一章之中凡有數句,一句之內義有兼明,具載則文繁,略之則義闕。
今存於《疏》,用廣發揮。」
《唐書·元行沖傳》稱:「玄宗自注《孝經》,詔行沖為《疏》,立於學官。」
《唐會要》又載:「天寶五載詔,《孝經書疏》雖粗發明,未能該備,今更敷暢以廣闕文,令集賢院寫頒中外。
是《注》凡再修,《疏》亦再修。」
其《疏》《唐志》作二卷,宋《志》則作三卷,殆續增一卷歟?宋鹹平中,邢所修之《疏》,即據行沖書為藍本。
然孰為舊文,孰為新說,今已不可辨別矣。
《孝經》有今文、古文二本。
今文稱鄭玄注,其說傳自荀昶,而《鄭志》不載其名。
古文稱孔安國注,其書出自劉炫,而《隋書》已言其偽。
至唐開元七年三月,詔令群儒質定。
右庶子劉知幾主古文,立十二驗以駁鄭。
國子祭酒司馬貞主今文,摘《閨門章》文句凡鄙,《庶人章》割裂舊文,妄加「子曰」字及《注》中「脫衣就功」諸語以駁孔。
其文具載《唐會要》中。
厥後今文行而古文廢。
元熊禾作董鼎《孝經大義序》,遂謂貞去《閨門》一章,卒啟玄宗無禮無度之禍。
明孫本作《孝經辨疑》,並謂唐宮闈不肅,貞削《閨門》一章乃為國諱。
夫削《閨門》一章,遂啟幸蜀之釁,使當時行用古文,果無天寶之亂乎?唐宮闈不肅誠有之,至於《閨門章》二十四字,則絕與武、韋不相涉。
指為避諱,不知所避何諱也?況知幾與貞兩議並上,《會要》載當時之詔,乃鄭依舊行用。
孔《注》傳習者稀,亦存繼絕之典。
是未因知幾而廢鄭,亦未因貞而廢孔。
迨時閱三年,乃有御注太學刻石,署名者三十六人,貞不預列。
《御注》既行,孔、鄭兩家遂並廢,亦未聞貞更建議廢孔也。
禾等徒以朱子《刊誤》偶用古文,遂以不用古文為大罪。
又不能知唐時典故,徒聞《中興書目》有「議者排毀,古文遂廢」之語,遂沿其誤說,憒憒然歸罪於貞。
不知以《注》而論,則孔佚鄭亦佚。
孔佚罪貞,鄭佚又罪誰乎?以《經》而論,則鄭存孔亦存,古文並未因貞一議亡也,貞又何罪焉?今詳考源流,明今文之立,自玄宗此《注》始。
玄宗此《注》之立,自宋詔邢等修此《疏》始。
眾說喧呶,皆揣摩影響之談,置之不論不議可矣。
△《古文孝經指解》·一卷(內府藏本)
不著編輯者名氏。
以宋司馬光、范祖禹之說合為一書。
案宋《中興藝文志》曰:「自唐明皇時議者排毀古文,以《閨門》一章為鄙俗,而古文遂廢(按此說舛誤、辨已見《孝經正義》條下)。
至司馬光始取古文為《指解》。」
又范祖禹《進孝經說札子》曰:「仁宗朝司馬光在館閣,為《古文指解》表上之。
臣妄以所見,又為之說。」
《書錄解題》載光書、祖禹書各一卷。
此本殆以二書相因而作,故合編也。
王應麟《玉海》載光書進於至和元年,時為殿中丞,直秘閣,與祖禹說小異。
然《光集》所載《進表》,稱「嘗撰《古文孝經指解》,皇中獻於仁宗皇帝,竊慮歲久不存,今繕寫為一捲上進」云云,則祖禹所說者初進之本,應麟所說者重進之本耳。
《孝經》今文、古文,自《隋志》所載王劭、劉炫以來,即紛紛聚訟。
至唐而劉知幾主古文,司馬貞主今文。
其彼此駁議,《唐會要》具載其詞,至今說經之家亦多遞相左右,然所爭者不過字句之間。
觀光從古文而句下乃備載唐元宗今文之注。
使二本南轅北轍,可移今文之注以注古文乎?宋黃震《日鈔》有曰:「按《孝經》一爾,古文、今文特所傳微有不同。
如首章今文云:『仲尼居,曾子侍。
』古文則云:『仲尼閒居,曾子侍坐。
』今文云:『子曰先王有至德要道。
』古文則曰:『子曰參先王有至德要道。
』今文云:『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
』古文則曰:『夫孝,德之本,教之所由生。
』文之或增或減,不過如此,於大義固無不同。
至於分章之多寡,今文《三才章》『其政不嚴而治』與『先王見教之可以化民』通為一章,古文則分為二章;今文《聖治章》第九『其所因者本也』與『父子之道天性』通為一章,古文則分為二章;『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古文又分為一章。
章句之分合,率不過如此,於大義亦無不同。
古文又云:『閨門之內具禮矣乎,嚴父嚴兄,妻子臣妾,猶百姓徒役也。
』此二十二字,今文全無之,而古文自為一章,與前之分章者三,共增為二十二。
所異者又不過如是。
非今文與古文各為一書也。」
其說可為持平。
光所解及祖禹所說,讀者觀其宏旨以求天經地義之原足矣。
其今文、古文之爭,直謂賢者之過可也。
胡廣《拾遺錄》嘗譏祖禹所說以光注「言之不通也」句誤為《經》文。
今證以朱子《刊誤》,廣說信然。
然亦非大義所繫,今姑仍原本錄之,而附載廣說,以糾其失焉。
(按:注《孝經》者駁今文而遵古文,自此書始;五六百年門戶相持,則自朱子用此本作《刊誤》始:皆逐其末而遺其本也。
今特全錄黃震之言,發其大凡,以著詬爭之無謂。
餘一切紛紜之說,後不復載,亦不復辨焉。
)
△《孝經刊誤》·一卷(通行本)
宋朱子撰。
書成於淳熙十三年,朱子年五十七,主管華州台觀時作也。
取古文《孝經》分為《經》一章、《傳》十四章,刪舊文二百二十三字。
後有《自記》曰「熹舊見衡山胡侍郎《論語說》(案胡宏高宗時為禮部侍郎,居衡州,故曰衡山,所著有《五峰論語指南》一卷),疑《孝經》引《詩》,非《經》本文。
初甚駭焉,徐而察之,始悟胡公之言為信。
而《孝經》之可疑者不但此也,因以書質之沙隨程可久丈(按可久,程迥之字也)。
程答書曰:頃見玉山汪端明(案汪應辰,孝宗時為端明殿學士),亦以此書多出後人附會。
於是乃知前輩讀書精審,其論固已及此。
竊幸有所因述而得免於鑿空妄言之罪」云云。
今以《朱子語錄》考之,黃B6記云:「《孝經》除了後人所添前面『子曰』及後面引《詩》,便有首尾。」
又云:「『以順則逆,民無則焉』,是季文子之詞。
『言斯可道,行斯可樂』一段,是北宮文子論令尹之威儀,在《左傳》中自有首尾。
載入《孝經》,都不接續,全無意思。」
又葉賀孫記云:「古文《孝經》有不似今文順者。
如『父母生之,續莫大焉』,又著一個『子曰』字,方說『不愛其親而愛他人者,謂之悖德』。
此本是一段,以『子曰』分為二,恐不是。」
又輔廣記云:「『孝莫大於嚴父,嚴父莫大於配天』,豈不害理?如此則須是如武王、周公方能盡孝道,尋常人都無分,豈不啟人亂之心?」
是朱子詆毀此書,已非一日,特不欲自居於改經,故托之胡宏、汪應辰耳。
歐陽修《詩本義》曰:「刪《詩》雲者,非止全篇刪去也,或篇刪其章,或章刪其句,或句刪其字。」
引《唐棣》、《君子偕老》、《節南山》三詩為證。
朱子蓋陰用是例也。
陳振孫《書錄解題》載此書,注其下曰:「抱遺經於千載之後,而能卓然悟疑辨惑,非豪傑特起獨立之士,何以及此?此後學所不敢倣傚,而亦不敢擬議也。」
斯言允矣。
南宋以後,作《注》者多用此本。
故今特著於錄,見諸儒淵源之所自與門戶之所以分焉。
△《孝經大義》·一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元董鼎撰。
鼎有《尚書輯錄纂注》,已著錄。
初,朱子作《孝經刊誤》,但為釐定《經》、《傳》,刪削字句,而未及為之訓釋。
鼎乃因朱子改本,為之詮解。
凡改本圈記之字,悉為芟除。
改本辨正之語,仍存於各章之末。
所謂「右傳之幾章釋某義」者,一一順文衍出,無所出入。
第十三章、十四章所謂不解《經》而別發一義者,亦即以《經》外之義說之,無所辨詰。
惟增注今文異同為鼎所加耳。
其注稍參以方言,如云「今有一個道理」,又云「至此方言出一孝字之類」,略如《語錄》之例。
其敷衍語氣,則全為口義之體。
雖遣詞未免稍冗,而發揮明暢,頗能反覆以盡其意,於初學亦不為無益也。
前有熊禾《序》,蓋大德九年鼎子真卿從胡一桂訪禾於谷山中,以此書質禾,禾因屬其族兄熊敬刊行,而自序其首。
《序》稱朱子為「桓桓文公」。
按《書》曰:「勖哉夫子,尚桓桓。」
孔《傳》曰:「桓桓,武貌。」
《爾雅》曰:「桓桓、烈烈,威也。」
均與著書明道之旨無關,頗為杜撰。
又「文公」字跳行示敬,而「孔子」、「曾子」字乃均不跳行,亦殊顛倒。
以原本所有,姑仍其舊錄之焉。
△《孝經定本》·一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元吳澄撰。
澄有《易纂言》,已著錄。
此書以今文《孝經》為本,仍從朱子《刊誤》之例,分列《經》、《傳》。
其《經》則合今文六章為一章。
其《傳》則依今文為十二章,而改易其次序。
至朱子所刪一百七十二字(案朱子《刊誤》凡刪二百二十三字,中有句刪其字者。
此惟栽所刪之句,故止一百七十二字),與古文《閨門章》二十四字,並附錄於後。
後有大德癸卯澄門人河南張恆《跋》,稱澄「觀邢《疏》而知古文之偽,觀朱子所論知今文亦有可疑,因整齊諸說,附入己見,為家塾課子之書。
不欲傳之,未嘗示人」云云。
蓋心亦有所不安也。
其謂漢初諸儒始見此書,蓋未考魏文侯嘗為作《傳》,見於蔡邕《明堂論》中。
至其據許氏《說文》所引古文《孝經》「仲尼居」無「閒」字,知古文之「仲尼閒居」為劉炫所妄增。
又據桓譚《新論》稱古文千八百七十二字,與今文異者四百餘字。
今劉炫本止有千八百七十字,多於今文八字。
除增《閨門》一章二十四字外,與今文異字僅二十餘字。
則較司馬貞之攻古文但泛稱文句鄙俗者,特有根據。
所定篇第雖多分裂舊文,而銓解簡明,亦秩然成理。
朱子《刊誤》既不可廢,則澄此書亦不能不存。
蓋至是而《孝經》有二改本矣。
△《孝經述注》·一卷(永樂大典本)
明項撰。
始末無可考。
惟《江西志》載:「項,浙江臨海人。
洪武間為按察司僉事。」
與黃昭《原序》所言合,當即其人也。
是編用古文《孝經》本。
其所詮釋,不務為深奧之論,而循文衍義,案章標旨,詞意頗為簡明,猶說經家之不支蔓者。
《明史·藝文志》不著錄。
朱彝尊《經義考》亦不載其名。
惟《永樂大典》僅存此本,然編次佚脫,以第七章《注》文入第六章《經》文下,遂使六章無《注》,七章無《經》。
今以所佚《經》文案古文原本補入。
所佚《注》文,則世無別本,無從葺完矣。
以其沉埋蠹簡之內三百餘年,世無能舉其名者,今幸際昌期,發其光耀,亦萬世一時之遭際。
故特采掇出之,俾聞於後,不以殘闕而廢焉。
△《孝經集傳》·四卷(福建巡撫采進本)
明黃道周撰。
道周有《易象正》,已著錄。
是書作於廷杖下獄之時。
其作書之旨,見於門人所筆記者,曰:「《孝經》有五大義。
本性立教,因心為治,令人知非孝無教,非性無道,為聖賢學問根本,一也。
約教於禮,約禮於敬,敬以致中,孝以導和,為帝王致治淵源,二也。
則天因地,常以地道自處,履順行讓,使天下銷其戾心,覺五刑、五兵無得力處,為古今治亂淵源,三也。
反文尚質,以夏、商之道救周,四也。
辟楊誅墨,使佛、老之道不得亂常,五也。」
以是五者,別其章分,然後以《禮記》諸篇條貫麗之。
其《自序》中所謂「五微義」、「十二著義」者,不出於此,實其著書之綱領也。
然其初說以引《詩》數處各屬下章,如《中庸·尚章》例,今則仍附於各章之後,蓋亦自知其說之不安。
又其初欲先明篇章,次論孝敬淵源,三論反文歸質。
似欲自立名目,如《大學衍義》之體。
今本則仍依《經》文次第,而雜引經記以證之,亦與初例不同。
昔朱子作《刊誤後序》曰:「欲掇取他書之言可發此《經》之旨者別為《外傳》,顧未敢耳。」
道周此書,蓋與之暗合。
其推闡頗為詳洽,蓋起草於崇禎戊寅,卒業於癸未,屢變其例而後成,故較所注《禮記》五篇成於一歲之中者為精密雲。
△《御注孝經》·一卷順治十三年世祖章皇帝御撰。
《孝經》詞近而旨遠,等而次之,自天子以至於庶人;推而廣之,自閨門可放諸四海;專而致之,即愚夫、愚婦可通於神明。
故語其平易,則人人可知可行;語其精微,則聖人亦覃思於闡繹。
是編《御注》約一萬餘言,用石台本,不用孔安國本,息今文、古文門戶之爭也;亦不用朱子《刊誤》本,杜改經之漸也。
義必精粹,而詞無深隱,期家喻戶曉也。
考歷代帝王注是《經》者,晉元帝有《孝經傳》,晉孝武帝有《總明館孝經講義》,梁武帝有《孝經義疏》,今皆不存。
惟唐玄宗御注列《十三經註疏》中,流傳於世。
司馬光、范祖禹以下悉不能出其範圍。
今更得聖製表章,使孔、曾遺訓,無一義之不彰,無一人之不喻。
回視玄宗所注,度而越之,又不啻萬倍矣。
△《御纂孝經集注》·一卷雍正五年世宗憲皇帝御定。
《孝經》書止一卷,而虞淳熙稱作傳注者自魏文侯而下至唐宋,有名可紀者,幾九十九部,二百二卷,元明兩代不預焉。
其書雖歲久多佚,近時曹庭棟《孝經通釋》所引,尚於唐得五家,宋得十七家,元得四家,明得二十六家,國朝得十家。
然宋以前遺文緒論,傳者寥寥。
宋以後之所說,大抵執古文以攻今文,又執朱子《刊誤》以攻古文,於孔、曾大義微言,反視為餘事,注愈多而去《經》愈遠。
世宗憲皇帝以諸注或病庸膚,或傷蕪雜,不足闡天經地義之理,爰指授儒臣,精為簡汰,刊其糟粕,存其菁華,仿朱子《論語·孟子集注》之體,纂輯此編。
凡斧藻群言,皆親為鑒定,與世祖章皇帝《御注》並發明聖教,齊曜儀。
蓋我世祖章皇帝四海會同,道光纘緒。
我世宗憲皇帝九重問視,禮備承顏。
孝治覃敷,臚萬國。
以聖契聖,實深造至德要道之原。
故能衡鑒眾論,得所折衷,於以建皇極而立人紀,固非儒生義疏所能比擬萬一矣。
△《孝經問》·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毛奇齡撰。
奇齡有《仲氏易》,已著錄。
是編皆駁詰朱子《孝經刊誤》及吳澄《孝經定本》二書。
設為門人張燧問而奇齡答,凡十條。
一曰《孝經》非偽書,二曰今文古文無二本,三曰劉炫無偽造《孝經》事,四曰《孝經》分章所始,五曰朱氏分合《經》、《傳》無據,六曰《經》不宜刪,七曰《孝經》言孝不是效,八曰朱氏吳氏刪《經》無優劣,九曰閒居侍坐,十曰朱氏極論改文之弊。
然其第十條乃論明人敢詬劉炫,不敢詬朱吳,附及朱子之尊二程過於孔子,與所標之目不相應。
蓋目為門人所加,非奇齡所自定,故或失其本旨也。
漢儒說經以師傳,師所不言,則一字不敢更。
宋儒說經以理斷,理有可據,則《六經》亦可改。
然守師傳者其弊不過失之拘,憑理斷者其弊或至於橫決而不可制。
王柏諸人點竄《尚書》,刪削二《南》,悍然欲出孔子上,其所由來者漸矣。
奇齡此書,負氣叫囂,誠不免失之過當。
而意主謹守舊文,不欲啟變亂古經之習,其持論則不能謂之不正也。
──右「孝經類」十一部,十七卷,皆文淵閣著錄。
(案:《孝經》文義顯明,篇帙簡少,註釋者最易成書。
然陳陳相因,亦由於此。
今擇其稍有精義者,略錄數家,以見梗概,故所存獨少。
)
○孝經類存目
△《孝經句解》·一卷(內府藏本)
元朱申撰。
申有《周禮句解》,已著錄。
是編註釋極淺陋。
如「仲尼閒居」句下注曰:「孔子名某,字仲尼。
閒居謂閒暇居處之時。」
「曾子侍」句下注曰:「曾子,孔子弟子,名參,字子輿。
侍孔子坐。」
「子曰」句下注曰「孔子言曰」。
「參」字下注曰:「呼其名而告之。」
蓋鄉塾課蒙之本,不足以言詁經者也。
卷首題《晦先生所定古文孝經句解》,而書中以今文章次標列其間,其字句又不從朱子《刊誤》本,亦殊糅雜無緒。
《通志堂經解》刻之,蓋姑以備數而已。
△《孝經正誤》·一卷、《附錄》·一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明潘府撰。
府字孔修,上虞人。
成化丁未進士,官至太常寺卿。
事跡具《明史·儒林傳》。
府以《孝經》皆孔子語,不應強分《經》、《傳》。
因舊本而校正之,或數章而合為一章,或一章而分作數章,一節之內,前後互移,數節之中上下變置,定為一十三章。
其注則兼采諸儒之說。
附錄《曾子孝實》一卷。
卷首有府《自序》,並載《總說》六條。
自謂幸復聖經之舊,然亦孰見聖經之舊本而證其能復否乎?
△《孝經宗旨》·一卷(通行本)
明羅汝芳撰。
汝芳字維德,南城人。
嘉靖癸丑進士,官至布政使參政。
《明史·儒林傳》附見《王畿傳》中。
此書皆發明《孝經》之大旨,用問答以暢己說,與依文詮釋者不同。
汝芳講良知之學,書中專明此旨,故以「宗旨」二字標題。
朱彝尊《經義考》以為「未見」,而陳繼儒《秘笈》中實有此本,彝尊殆偶然失考。
黃虞稷《千頃堂書目》又別引一說,以為羅洪先撰,亦非也。
△《孝經疑問》·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姚舜牧撰。
舜牧有《易經疑問》,已著錄。
是書以《孝經》語意聯貫,不應分章,尤不宜立章名。
如首章之《開宗明義》、七章之《三才》、十七章之《事君》,無所取義,因悉為刪去。
其所詮釋,則皆老生常談也。
又謂《經》文多出漢儒附會。
如「則天之經,因地之利,以順天下」等語,似類漢儒之言。
「父子之道天性也」以下,義不接續,並宜刪去。
又病其各章皆引《詩》、《書》為結,與《韓詩外傳》、《天祿閣外史》相類。
夫《孝經》今文、古文雖至今聚訟,然自漢以來即分章,無合為一篇者也。
其字句異同,雖以朱子之學,因古文而作《刊誤》,終不能厭儒者之心也。
舜牧何人,乃更變亂古籍乎?況惟聖人能知聖人,舜牧何所依據而能一一分別此為孔子之語,此非孔子之語,若親見聖人之原本耶?
△《孝經集講》·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原本首題「直隸揚州府泰州端本社學教讀後學草茅臣熊兆集講」,又有「直隸揚州府知府巡按直隸監察御史再呈看過收受」字。
蓋鄉曲陋儒投獻干進之書也。
其訓釋皆詞旨鄙陋,一無可觀。
前列一圖,以圈內為五品人倫之正,圈外為萬物之偏邪。
又以元為天、父、君,亨為長男、中男、少男,利為長女、中女、少女,貞為地、母、後。
又演為《天經地義人行之圖》、《修學致用推孝為忠之圖》,皆迂謬穿鑿,毫無義理。
蓋無知妄作之尤者也。
△《孝經注義》·一卷(直隸總督采進本)
國朝魏裔介撰。
裔介字石生,號貞,柏鄉人。
順治丙戌進士,官至保和殿大學士。
乾隆元年追諡文毅。
是書以《孝經》分章詮釋。
其訓詁字義者,標題曰「注」。
其敷衍語意者,標題曰「義」。
詞旨淺近,蓋課蒙之作也。
△《孝經集解》·一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蔣永修撰。
永修字慎齋,宜興人。
順治丁亥進士,官至平越府知府。
是編順文詮釋,以訓童蒙,乃其官給事中督學湖廣時所作。
本與《小學》合刊,名曰《孝經小學集解大全》。
以宋儒雜纂之本與聖經並為一編,擬不於倫,難於著錄。
今分為二書,各存其目焉。
△《讀孝經》·四卷(江西巡撫采進本)
國朝應是撰。
是字敬非,號敬齋,宜黃人。
康熙己酉舉人。
是書以唐宋註疏為主,參以陳選《集注》及各家之說。
其自為之注者,稱「愚案」。
多循文摘句,無所發明。
△《孝經類解》·十八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國朝吳之撰。
之字耳公,歙縣人。
康熙壬子舉人,官績溪縣教諭,遷鎮江府教授。
是書多引經、史、子、集以證《經》文。
然釋經在發揮微意,不當旁引後代故實,牽合比附。
若釋中於「事君」句所引之經,則《曲禮》「四十曰強而仕,五十曰服官政」等語;所引之史,則文天祥起兵入衛等事:是每句之下皆可成類書一門。
典籍浩博,豈復勝載乎?
△《孝經正文》·一卷、《內傳》·一卷、《外傳》·三卷(湖北巡撫采進本)
國朝李之素撰。
之素字定,麻城人。
是書成於康熙丙辰。
以朱子《古文孝經刊誤》為本。
首為《正文》一卷,《經》文每章之後,綴以註釋數語,詞旨頗為淺略。
次為《內傳》一卷,雜引經、史、子、集之言與《孝經》相證佐者。
次為《外傳》三卷,則大舜以下迄於明末孝子行實也。
△《孝經詳說》·二卷(河南巡撫采進本)
國朝冉覲祖撰。
覲祖有《易經詳說》,已著錄。
是書遵用今文,全載唐玄宗之《注》,節錄邢之《疏》,兼采元董鼎、明瞿罕、陳士賢諸家之說,末附以朱子《刊誤》。
而大旨則在辨定呂維祺所著《孝經本義》、《大全》、《或問》三書。
所附《呂氏或問摘錄》一篇,既逐條闡發其義,復附《餘義》一篇,以糾其誤。
蓋維祺之學兼入陸王,覲祖則恪守程朱,故所論有合有不合也。
顧所載維祺《表章孝經疏》後附錄擬題數目,有單句題、雙句題、連句題、摘段題、搭截題、全章合章搭章題諸名,非詁經之體,亦非講學之道。
覲祖顧深取之何耶?
△《孝經》·一卷(江西巡撫采進本)
國朝朱軾注。
軾有《周易傳義合訂》,已著錄。
是編用吳澄考定之本,而略為推衍其義。
凡不題姓名者,皆澄原文。
凡稱「軾按」者,皆所加也。
前有《自序》,又有梁份、殷元福二《序》。
份《序》稱「其書不標目第,自稱曰朱某學。
公,大儒也,大臣也,而謙若是」云云。
按漢儒傳經如梁邱氏《易》、夏侯氏《尚書》之類,多不立名目,軾蓋從此例。
又何休注《公羊傳》,稱「何休學」,亦非軾所自創也。
△《孝經三本管窺》·一卷(江西巡撫采進本)
國朝吳隆元撰。
隆元有《易宮》,已著錄。
是編首為《孝經今古文考》,次為《古文本》,次為《今文本》,次為《朱子刊誤本》。
其大旨以古文為是,蓋以朱子《刊誤》用古文本雲。
△《孝經集解》·一卷(福建巡撫采進本)
國朝張星徽撰。
星徽號北山,永城人。
自朱子作《孝經刊誤》,始刪削字句,分別《經》、《傳》,定為《經》一章,傳十四章,後儒已不能無疑。
至國朝蔡衍晃又合為《經》一章,《傳》十章,以合於朱子更定《大學》之本。
夫聖《經》賢《傳》,其垂訓之意並同,而文章體例則非有一定。
今《大學》一《經》十《傳》,《孝經》亦必一《經》十《傳》以相配合,是孔、曾著作竟如時文程式,必限以八比矣。
有如是之聖賢乎?衍晃所見殊誤,星徽乃遵而用之,即所解可知矣。
△《孝經章句》·一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任啟運撰。
啟運有《周易洗心》,已著錄。
是書一遵朱子《刊誤》本,而於《傳》之十章增「君子無不敬也」云云一百一十二字。
其文與《禮記》小有異同,而今本《孝經》皆無之。
啟運《自序》稱得之山西佛寺中,疑為熊安生所傳之本。
又云:「王肅於《家語》言本文有見《戴記》者,後人輒於《家語》除其文。
此章之闕,亦必因本文見《戴記》而後人於此除其文也。」
按熊安生為北齊人,其傳本安得至今猶在?其說無徵。
且馬昭以《家語》為王肅偽作,其說今載《禮記疏》中,言之鑿鑿。
啟運乃又引以為證,恐此章亦王肅《家語》之類矣。
△《孝經通義》·一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國朝華玉淳撰。
玉淳有《禹貢約義》,已著錄。
是書成於雍正甲寅。
大旨謂《孝經》一篇,首尾通貫,不必分《經》與《傳》。
其間字句刪削,則從朱子《刊誤》。
簡文錯誤,則從吳澄所考定。
蓋《孝經》至玉淳而又變一本矣。
△《孝經本義》·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姜兆錫撰。
兆錫有《周易本義述蘊》,已著錄。
是書隨文詮釋,別無考訂,僅塾師課蒙之本。
△《孝經通釋》·十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曹庭棟撰。
庭棟有《易准》,已著錄。
此書力主古文,而以今文附載於下。
其輯注則徵引頗備,所錄凡唐五家、宋十七家、元四家、明二十六家、國朝十家,旁證諸說者又十有二家。
然《孝經》詞義顯明,不比他經之深隱,諸說大同小異,特多出名氏而已。
──右「孝經類」十八部,五十三卷,皆附《存目》。
(案:虞淳熙《孝經集靈》,舊列經部。
然侈陳神怪,更緯書之不若。
今退列於《小說家》。
黃《孝經本旨》、江直方《孝經外傳》、李長桂《孝經綱目》、朱鴻《經書孝語》,絕不箋釋《經》文,今別列於《儒家》。
若李之素《孝經內、外傳》猶列《孝經正文》後,則姑附存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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