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六十九·史部二十五○地理類二:後魏酈道元撰。道元字善長,范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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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六十九·史部二十五○地理類二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卷六十九·史部二十五○地理類二

△《水經注》·四十卷(永樂大典本)

後魏酈道元撰。

道元字善長,范陽人。

官至御史中尉,事跡具《魏書·酷吏傳》。

自晉以來,注《水經》者凡二家:郭璞注三卷,杜佑作《通典》時猶見之。

今惟道元所注存。

《崇文總目》稱其中巳佚五卷,故《元和郡縣志》、《太平寰宇記》所引滹沱水、洛水、涇水,皆不見於今書。

然今書仍作四十卷,蓋宋人重刊,分析以足原數也。

是書自明以來,絕無善本。

惟朱謀韋所校盛行於世,而舛謬亦復相仍。

今以《永樂大典》所引,各案水名,逐條參校。

非惟字句之訛,層出疊見;其中脫簡錯簡,有自數十字至四百餘字者。

其道元自序一篇,諸本皆佚,亦惟《永樂大典》僅存。

蓋當時所據,猶屬宋槧善本也。

謹排比原文,與近代本鉤稽校勘,凡補其闕漏者二千一百二十八字,刪其妄增者一千四百四十八字,正其臆改者三千七百一十五字。

神明煥然,頓還舊觀,三四百年之疑寶,一旦曠若發蒙。

是皆我皇上稽古右文,經籍道盛;郎宛委之秘,響然並臻。

遂使前代遺編,幸逢昌運,發其光於蠹簡之中。

若有神物呵,以待聖朝而出者,是亦曠世之一遇矣。

至於經文、注語,諸本率多混淆。

今考驗舊文,得其端緒。

凡水道所經之地,《經》則雲過,《注》則雲逕。

《經》則統舉都會,《注》則兼及繁碎地名。

凡一水之名,《經》則首句標明,後不重舉;《注》則文多旁涉,必重舉其名以更端。

凡書內郡縣,《經》則但舉當時之名,《注》則兼考故城之跡。

皆尋其義例,一一定,各以案語附於下方。

至塞外群流,江南諸派,道元足跡皆所未經。

故於灤河之正源,三藏水之次序,白檀要陽之建置,俱不免附會乖錯。

甚至以浙江妄合姚江,尤為傳聞失實。

自我皇上命使履視,盡得其脈絡曲折之詳。

御制《熱河考》、《灤源考證》諸篇,為之抉摘舛謬,條分縷擘,足永訂千秋耳食沿訛。

謹錄弁簡,永昭定論。

又《水經》作者,《唐書》題曰桑欽,然班固嘗引欽說,與此經文異。

道元注亦引欽所作《地理志》,不曰《水經》。

觀其涪水條中稱廣漢已為廣魏,則決非漢時。

鍾水條中稱晉寧仍曰魏寧,則未及晉代。

推尋文句,大抵三國時人。

今既得道元原序,知並無桑欽之文。

則據以削去舊題,亦庶幾闕疑之義云爾。

△《水經注集釋訂訛》·四十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沈炳巽撰。

炳巽字繹旃,歸安人。

其書據明嘉靖間黃省曾所刊《水經注》本,而以己意校定之,多所正。

又以道元徵引之書,極為博贍,傳寫既久,訛誤相仍。

因遍檢《史記》、《漢書》志表,及諸史各志,取其文字異同者,錄於下方,以備參考。

其無他書可校者則闕之,間附以諸家考訂之說。

凡州縣沿革,則悉以今名釋焉。

中間於地理方位,往往有不能詳審而漫為臆度者。

如《漳水注》,稱「絳瀆逕九門城南,又東南逕南宮城北」。

炳巽釋云:「九門城今在稿城縣西北二十里。」

而不知一在滹沱之南,一在滹沱之北,中隔新河、寧、晉、束鹿、晉州,相去甚遠。

《水經》:「沁水過遠縣東,又南過奇氏縣東。」

此奇氏在潞安府屯留縣西南,即北魏之寄氏,奇訛作猗。

而炳巽釋云:「今屬平陽府。」

則不知《漢志》有上黨之奇氏,非即河東之猗氏。

他若河水過高唐縣南,道元言「河水於縣,漯水注之」,此下有《地理志》曰:「漯水出東武陽,今漯水上承河水於武陽縣東南,西北逕武陽新城東」云云。

炳巽以其重見於前,刪此存彼。

不知下文水自城東北逕東武陽縣故城南,所謂自城者承武陽新城言也。

使如所刪,則自城直接高唐,不可通矣。

此類皆為舛誤。

然炳巽作此書,凡歷九年而成,丹鉛,手自點定。

其初未見朱謀韋本,後求得之,而所見大略相同,亦可知其用心之勤至。

雖不能盡出前人範圍,而鉤索考證之功,亦未可沒也。

△《水經註釋》·四十卷、《刊誤》·十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趙一清撰。

一清字誠夫,仁和人。

酈道元《水經注》,傳寫舛訛,其來已久。

諸家藏本,互有校讎,而大致不甚相遠。

歐陽元功、王諸人,但稱經注混淆而已,於注文無異詞也。

近時寧波全祖望,始自稱得先世舊聞,謂道元注中有注,本雙行夾寫。

今混作大字,幾不可辨。

一清因從其說,辨驗文義,離析其注中之注,以大字細字分別書之。

使語不相雜,而文仍相屬。

考沈約《宋書》,稱漢鐃歌本大字為詞,細字為聲,後人聲詞合寫,是以莫辨。

是傳錄混淆,古有是事。

又如明嘉靖中所刻《齊民要術》,簡端《周書》曰:「神農之時,天雨粟」云云一條。

崇禎中刻《孔子家語·本姓解》中「微國名子爵」五字,間以注文刻作大字者,亦時有之。

至於巨帙連篇盈四十卷,而全部夾注,悉誤寫為正文,揆以事理,似乎不近。

姚宏補注《戰國策》、范成大作《吳郡志》,並於注中夾注,前人嘗舉以為例。

而自宋以來,未嘗有舉及《水經注》者。

祖望所云先世舊聞,不識傳於何代,載在何書。

殆出於以意推求,而詭稱授受。

然倪思作《班馬異同》,以大字細字連書,猝難辨析。

明許相卿改為《史漢方駕》,以班馬相同者書於中,以馬有而班無者側注於左,以班有而馬無者側注於右。

遂使增刪之意,開卷然,而原書仍無改易,最為善變。

一清此書,殆亦類是。

但使正文旁義,條理分明,是亦道元之功臣矣。

何必諸原本,效豐坊之故智乎?又《唐六典注》,稱桑欽所引天下之水百三十七,江河在焉。

今本所列僅一百一十六水。

考《崇文總目》載《水經注》三十五卷,蓋宋代已佚其五卷。

今本乃後人離析篇帙,以合原數,此二十一水蓋即在所佚之中。

一清證以本注,雜采他籍,得滏、、滹沱、派、滋、伊、、澗、洛、豐、涇、、渠獲、洙、滁、日南、弱、黑十八水,於漯水下分漯餘水。

又考驗本經,知清漳水、濁漳水、大遼水、小遼水,皆原分為二。

共得二十一水,與《六典注》原數相符。

其考據訂補,亦極精核。

卷首列所據以校正者凡四十本。

雖其中不免影附誇多(如所稱黃宗羲本,原無成書。

顧炎武本、顧祖禹本、閻若璩本。

皆所著書引用考辨,實無刻本,又黃儀本,稱其書今歸新城王氏池北書庫。

考王士禎沒後,池北書庫所藏皆已散佚,見趙執信《田園集》。

是其子孫斷無收書之事,若士禎存時所收,則書歸王氏,在康熙辛卯以前,一清年齒亦斷不及見也),然旁引博徵,頗為淹貫。

訂疑辨訛,是正良多。

自官校宋本以外,外間諸刻固不能不以是為首矣。

△《吳中水利書》·一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宋單鍔撰,鍔字季隱,宜興人。

嘉四年進士,歐陽修知舉時所取士也。

得第以後,不就官,獨留心於吳中水利。

嘗獨乘小舟,往來於蘇州、常州、湖州之間,經三十餘年。

凡一溝一瀆,無不周覽其源流,考究其形勢。

因以所閱歷,著為此書。

元六年,蘇軾知杭州日,嘗為狀進於朝。

會軾為李定、舒所劾,逮赴御史台鞫治,其議遂寢。

明永樂中,夏原吉疏吳江水門,浚宜興百瀆,正統中,周忱修築溧、陽二壩,皆用鍔說。

嘉靖中,歸有光作《三吳水利錄》,則稱治太湖不若治松江,鍔欲修五堰,開夾苧干瀆以絕西來之水,使不入太湖,不知揚州藪澤,天所以瀦東南之水也。

水為民之害,亦為民之利。

今以人力遏之,就使太湖乾枯,於民豈為利哉!其說稍與鍔異。

蓋歲月綿邈,陵谷變遷,地形今古異宜,各據所見以為論。

要之舊法未可全執,亦未可全廢,在隨時消息之耳。

《蘇軾進書狀》載《東坡集》五十九卷中,此書即附其後。

書中有「併圖以進」之語,而於其上。

加貼黃云:「其圖畫得草略,未敢進上,乞下有司計會單鍔別畫。」

此本刪此貼黃,惟存「別畫」二字,自為一行。

蓋此書久無專刻,志書從《東坡集》中錄出,此本又從志書錄出,故輾轉舛漏如是也。

△《四明它山水利備覽》·二卷(浙江吳王墀家藏本)

宋魏峴撰。

峴,鄞縣人。

官朝奉郎,提舉福建路市舶。

鄞故有它山一水,其始大溪與江通流,鹹潮沖接,耕者弗利。

唐大和七年,邑令王元始築堰以捍江潮。

於是溪流灌注城邑,而鄞西七鄉之田皆蒙其利。

歲久廢壞,宋嘉定間,峴言於府,請重修,且董興作之役,因為是書記之。

上卷雜誌源流規制,及修造始末,下卷則皆碑記與題詠詩也。

按《新唐書·地理志》,載明州貿縣(案:鄞縣在唐為貿縣)南二里有小江湖,溉田八百頃。

開元中,令王元緯置。

東二十五里有西湖,溉田五百頃。

天寶二年,令陸南金開廣之。

今此編稱它山水入於南門,瀦為日、月二湖。

其日湖即小江湖,月湖即西湖。

謂二湖皆王元所浚,而不言有天寶之陸南金,似有闕略。

至其以元為元緯,以開元中為大和七年,則此編所載諸碑記及唐僧元亮詩,證佐顯然,足以糾正《唐志》之謬,不得以與史異文為疑矣。

此書在地誌之中頗為近古,宋《四明郡志》嘗采其說。

然傳本頗稀,幾於泯沒而無可考。

明崇禎辛巳,郡人陳朝輔始得舊帙梓行,版亦散佚。

首有峴及朝輔二序,而末以《四明志序》附焉,蓋即從陳本錄出者也。

△《河防通議》·二卷(永樂大典本)

元贍思撰。

贍思,色目人。

官至秘書少監,事跡具《元史》本傳。

是書具論治河之法,以宋沈立汴本,及金都水監本匯合成編。

本傳所稱《重訂河防通議》是也。

贍思系出西域,邃於經學,天文、地理、鍾律、算數無不通曉。

至元中,嘗召議河事,蓋於水利亦素所究心。

故其為是書,分門者六,門各有目,凡物料功程、丁夫輸運,以及安舂下絡,疊埽修堤之法,條例品式,粲然鹹備,足補列代史志之闕。

昔歐陽玄嘗謂司馬遷、班固記河渠、溝洫,僅載治水之道,不言其方,使後世任斯事者無所考。

是編所載,雖皆前代令格,其間地形改易,人事遷移,未必一一可行於後世。

而准今酌古,矩終存,固亦講河務者所宜參考而變通矣。

△《治河圖略》·一卷(永樂大典本)

元王喜撰。

喜爵裡無考。

其書首列六圖,圖末各系以說,而附所為《治河方略》及《歷代決河總論》二篇於後。

其文稱臣謹敘、臣謹論云云,疑為經進之本。

考《元史·順帝紀》及《河渠志》,至正中,河決白茅堤、金堤,大臣訪求治河方略,喜書殆作於其時歟?大旨取李尋因其自然之說,惟以浚新復舊為主。

厥後卒用賈魯之策,疏塞並舉,挽河東行,以復故道。

與是編持論相合,則當時固已采錄其言矣。

特史文闕略,未著其進書本末耳。

卷中所圖河源,頗多訛舛。

蓋崑崙、星宿,遠隔窮荒。

自我國家底定西陲,蔥嶺、于闐悉歸版籍,於是河有重源之跡,始確然得其明徵。

元人所述,憑潘昂霄之所記,昂霄所記,憑篤什之所傳。

輾轉相沿,率由耳食。

撰《元史》者且全錄其文於《河渠志》,以為亙古所未聞。

喜之踵訛襲謬,又何怪乎!取其經略之詳,而置其考據之疏可也。

△《浙西水利書》·三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明姚文灝撰。

文灝,貴溪人。

成化甲辰進士,官工部主事。

考《明孝宗實錄》,載弘治九年七月,提督松江等處水利工部主事姚文灝,言治水六事,上從之。

則是書當為是時作也。

大旨以天下財賦仰給東南,南直隸之蘇、松、常三府,浙江之杭、嘉、湖三府,環居太湖之旁,尤為卑下。

太湖綿亙數百里,受諸州山澗之水,散注澱山等湖,經松江以入海。

其稍高昂者,則受杭、禾之水,達黃浦以入海。

淫潦時至,輒泛溢為患。

蓋以圍田掩遏,水勢無所發洩,而塘港湮塞故也。

因取宋至明初言浙西水利者,輯為一編。

大義以開江、置閘、圍岸為首務,而河道及田圍則兼修之。

其於諸家之言,間有筆削棄取。

如單鍔《水利書》及任都水《水利議答》之類,則詳其是而略其非。

而宋郟氏諸議,則以其鑿而不錄。

蓋斟酌形勢,頗為詳審,不徒采紙上之談雲。

△《河防一覽》·十四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明潘季馴撰。

季馴有《司空奏議》,已著錄。

季馴在嘉靖、萬曆間,凡四奉治河之命。

在事二十七年,著有成績。

嘗於萬曆七年工成時,彙集前後章奏及諸人贈言,纂成一書,名《塞斷大工錄》。

既而以其猶未賅備,復加增削,輯為是編。

首《敕諭圖說》一卷,次《河議辨惑》一卷,次《河防險要》一卷,次《修守事宜》一卷,次《河源河決考》一卷,次《前人文章之關係河務及諸臣奏議》凡八十餘篇,分為九卷。

明代仰東南轉漕,以實京師。

又泗州祖陵,逼近淮泗,故治水者必合漕運與陵寢而兼籌之。

中葉以後,潰決時聞,議者紛如聚訟。

季馴獨力主復故道之說,塞崔鎮,堤歸仁,而黃不北;築高家堰、黃浦八淺,而淮不東。

創為減水順水壩、遙堤、縷堤之制,而蓄洩有所賴。

其大旨謂通漕於河,則治河即以治漕;會河於淮,則治淮即以治河;合河、淮而合入於海,則治河、淮即以治海。

故生平規畫,總以束水攻沙為第一義。

考《漢書》載王莽時徵治河者,大司馬史張戎已有「水自刮除成空」語。

是借水刷沙,古人已露其意,特從未有見諸行事者。

季馴乃斟酌相度,神而明之,永為河渠利賴之策。

後來雖時有變通,而言治河者終以是書為準的。

閻若璩《潛邱札記》有《與劉頌眉書》曰:「考萬曆六年,潘司空季馴河工告成,其功近比陳,遠比賈魯,無可移易矣。

乃十四年河決范家口,又決天妃壩;二十三年河、淮決溢,邳、泗、高、寶等處皆患水災;天啟元年河決王公堤。

安得雲潘司空治後無水患六十年!大抵潘司空之成規具在,縱有天災,縱有小通變,治法不出其範圍之外。

故曰《河防一覽》為平成之書」云云。

若璩居於山陽,於河渠利病得之目睹,斯可謂平情之論矣。

△《三吳水利錄》·四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明歸有光撰。

有光有《易經淵旨》,已著錄。

是書大旨以治吳中之水,宜專力於松江。

松江既治,則太湖之水東下,而他水不勞餘力。

當時堤防廢壞,漲沙幾與崖平,水旱俱受其病。

因採集前人水議之尤善者七篇,而自作《水利論》二篇以發明之。

又以《三江圖》附於其後。

蓋松江為震澤尾閭,全湖之水皆從此赴海。

所謂「塞則六府均其害,通則六府同其利」者,前人已備言之。

尋其湮塞之流,則張弼《水議》所謂「自夏原吉浚范家濱直接黃浦,浦勢湍急,洩水益徑。

而江潮平緩,易致停淤。

故黃浦之闊,漸倍於舊;吳淞狹處,僅若溝渠」。

其言最為有理。

有光乃概以為湖田圍佔之故,未免失於詳究。

然有光居安亭,正在松江之上。

故所論形勢,脈絡最為明晰,其所云「宜從其湮塞而治之,不可別求其他道」者,亦確中要害。

言蘇松水利者,是書固未嘗不可備考核也。

△《北河紀》·八卷、《紀餘》·四卷(江西巡撫采進本)

明謝肇制撰。

肇制有《史Δ》,已著錄。

此書乃其以工部郎中視河張秋時所作。

《明史·藝文志》著錄,卷數亦同。

首列河道諸圖,次分河程、河源、河工、河防、河臣、河政、河議、河靈八記,詳疏北河源委,及歷代治河利病。

撰采頗備,條畫亦頗詳明。

至山川古跡及古今題詠之屬,則別為四卷附後,名曰《紀餘》。

蓋河道之書,以河為主,與州郡輿圖體例各不侔也。

國朝順治中,管河主事閻廷謨益以新制,作《北河續紀》四卷,雖形勢變遷,小有同異。

要其大致,仍皆以是書為藍本。

蓋其發凡起例,具有條理,故續修者莫能易焉。

肇制著作甚夥,而《明史》於《文苑傳》中獨載此書,稱其具載河流原委及歷代治河利病,其必有以取之矣。

△《敬止集》·四卷(浙江蘇汪汝栗家藏本)

明陳應芳撰。

應芳字元振,泰州衛人。

萬曆乙未進士,官福建布政司參政。

淮南夙稱澤國,而泰州、興化尤甚。

應芳家於泰州,因講求水道之源委,與河之利害,悉其形勢。

集當時奏疏、公移、私札言河道者為一書,名曰《敬止》,重桑梓也。

又各繪為圖,曰《泰州上河》,曰《泰州下河》,曰《高興下河》,曰《興化下河》,曰《寶應下河》,曰《鹽城下河》。

附論十三首,兼及漕運、田賦。

雖今昔異宜,形勢遞變,核以水道。

與所圖已不相符。

然其書議論詳明,以是地之人言是地之利病,終愈於臨時相度,隨事揣摩。

因其異同以推求沿革之故,於疏浚築防亦未為無補矣。

△《三吳水考》·十六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張內蘊、周大韶同撰。

內蘊稱吳江生員,大韶稱華亭監生,其始末則均未詳也。

初,萬曆四年,言官論蘇、松、常、鎮諸府水利久湮,宜及時修浚,乞遣御史一員督其事。

乃命御史懷安林應訓往。

應訓相度擘畫,越六載蕆功,屬內蘊等編輯此書。

前有萬曆庚辰徐…序,稱為《水利圖說》。

而辛巳劉鳳序、壬午皇甫方序則稱《三吳水考》。

蓋書成而改名也。

方序稱應訓命諸文學作,而…、鳳序皆稱應訓自著,亦復不同。

考書中載應訓奏疏、條約,皆署銜署姓而不署其名,似不出於應訓手,殆內蘊等纂輯之,而應訓董其成爾。

其書分十二類,凡《詔令考》一卷,《水利考》四卷,《水源考》一卷,《水道考》三卷,《水年考》一卷,《水官考》一卷,《水議考》二卷,《水疏考》三卷,《水移考》一卷,《水田考》一卷,《水績考》一卷,《水文考》一卷。

雖體例稍冗,標目亦多杜撰,而諸水之源流,諸法之利弊,一一詳賅。

蓋務切實用,不主著書,固不必以文章體例繩之矣。

△《吳中水利書》·二十八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張國維撰。

國維字九一,號玉笥,東陽人。

天啟壬戌進士,福王時官至吏部尚書。

南京破後,從魯王於紹興。

事敗,投水死。

事跡具《明史》本傳。

是書先列東南七府水利總圖,凡五十二幅。

次標《水源》、《水脈》、《水名》等目,又輯詔敕、章奏,下逮論議、序記、歌謠。

所記雖止明代事,然指陳詳切,頗為有用之言。

凡例謂崇明、靖江二邑,浮江海之中,地脈不相聯貫,自昔不混東南水政之內,今案二邑形勢,所說不誣,足以見其明確。

《明史》本傳稱,國維為江南巡撫時,建蘇州九里石塘,及平望內外塘、長洲至和等塘,修松江捍海堤,浚鎮江及江陰漕渠,並有成績。

遷工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總督河道。

時值歲旱,漕流涸,浚諸水以通漕。

又稱,崇禎十六年,八總兵師潰,國維時為兵部尚書,坐解職下獄。

帝念其治河功,得釋。

則國維之於水利,實能有所擘畫。

是書所記,皆其閱歷之言,與儒者紙上空談固迥不侔矣。

△《欽定河源紀略》·三十六卷乾隆四十七年奉敕撰。

是年春,以中州有事於河工,特命侍衛阿彌達祭告西寧河神,因西溯河源,繪圖具奏。

言星宿海西南三百餘里有阿勒坦郭勒水,色獨黃。

又西有阿勒坦噶達素齊老,流泉百道,入阿勒坦郭勒,是為黃河真源,為自古探索所未及。

皇上因考徵實驗,參訂舊文,御制《河源詩》一章,詳為訓釋,系以案語。

又御制《讀〈宋史·河渠志〉》一篇,以正從來之訛誤。

覆命兵部侍郎紀昀、大理寺卿陸錫熊等,尋繹史傳,旁稽眾說,綜其向背,定其是非,輯為一書。

首冠以圖,凡開方分度,悉准欽定輿圖,而以河流所逕及諸水之潛通顯會者,各依方隅繪畫,以著其詳。

次列以表,以分、合、伏、見四例,該水道之脈絡。

俾旁行斜上,經緯相貫,綱目相從,以提其要。

次曰《質實》,詳核水道之源流,兼仿《水經》及酈道元注之例,旁支正,一一疏通證明。

次曰《證古》,凡載籍所陳,與今所履勘相符者,並條列原文,各加案語,以互相參訂。

次曰《辨訛》,凡舊說之紕繆,亦條列原文,各為糾駁,以祛惑釋疑。

次曰《紀事》,凡撻伐所經,部族所聚,職貢所通,及開屯列戍與靈源相值者,一一臚載。

其前代軼聞,亦以類附見。

次曰《雜錄》,凡名山、古跡、物產、土風,介在洪流左右者,皆博采遺文,以旁資稽核,而恭錄御制詩文,弁冕全書,用以挈綱領,定權衡焉。

考自古談河源者,或以為在西域,或以為在吐蕃。

各持一說,紛如聚訟,莫能得所折衷。

推索其由,大抵所記之真妄,由其地之能至不能至;所考之疏密,由其時之求詳不求詳。

《山海經》稱禹命豎亥,步自東極,至於西極,紀其億選之數,其事不見於經傳。

見經傳者,惟導河積石,灼為禹跡所至而已。

故《禹本紀》諸書言河源弗詳,儒者亦不以為信。

漢通西域,張騫僅得其梗概,以三十六國不入版圖故也。

元世祖時,嘗遣篤什窮探,乃僅至星宿海而止,不知有阿勒坦郭勒之黃水,又不知有鹽澤之伏流。

豈非以開國之初,倥傯草創,不能事事責其實,故雖能至其地,而考之終未審歟!我國家重熙累洽,荒憬鹹歸。

聖祖仁皇帝平定西藏,黃圖括地,已大擴版章。

我皇上七德昭宣,天弧耆定。

天山兩道,拓地二萬餘里,西通汜,悉主悉臣;月以東,皆我疆索。

星軺虎節,絡繹往來,如在戶闥之內。

與張騫之轉徙絕域,潛行竊睨,略得彷彿者,其勢迥殊。

且自臨御以來,無逸永年,恆久不已。

乾行彌健,睿照無遺。

所綜核者,無一事不得其真;所任使者,亦無一人敢飾以偽。

與篤什之探尋未竟,遽顢頇報命者,更復迥異。

是以能沿溯真源,祛除謬說,親加定,勒為一帙,以昭示無窮。

臣等載筆之餘,仰頌聖功之無遠弗屆,又仰頌聖鑒之無微弗周也。

△《崑崙河源考》·一卷(浙江鮑士恭家藏本)

國朝萬斯同撰。

斯同有《廟製圖考》,已著錄。

是書以元篤什言河源崑崙與《史記》、《漢書》不合,《水經》所載亦有謬誤,因歷引《禹貢》、《禹本紀》、《爾雅》、《淮南子》及各史之文以考證之。

考張騫言河源出鹽澤,司馬遷又言河源出于闐,天子案古圖書,名河所出山曰崑崙。

後來諸書,都無異說。

《唐書·吐谷渾傳》,始有李靖望積石山覽觀河源之言,而亦未確有所指。

迨都實奉命行求,稱得之朵甘思西鄙。

潘昂霄等妄為附會經傳,音譯舛訛,遂以鄂敦塔拉之潛行復見者,指為河源。

以阿木尼瑪勒占木遜山即古積石山者,指為崑崙。

《元史》因而采入《地理志》中。

耳食相沿,混淆益甚。

我國家德威遐播,天山兩道,盡入版圖。

月以西,皆我戶闥。

案圖考索,知河有重源,篤什所訪,僅及其伏地再出者。

而河水之出蔥嶺于闐,注鹽澤,潛行至積石者,則篤什皆未之見。

伏讀御批《通鑒輯覽》,考核精詳,河源始確有定論。

斯同此書,作於康熙之初,核以今所目驗,亦尚不盡吻合。

然時西域未通,尚未得其實據。

而斯同穿穴古書,參稽同異,即能灼知張騫所說之不誣,而極論潘昂霄等之背馳騖亂。

凡所指陳,俱不甚相遠。

亦可謂工於考證,不汩沒於舊說者矣。

錄存其書,益以見睿鑒折衷,超軼萬古也。

△《兩河清匯》·八卷(山東巡撫采進本)

國朝薛鳳祚撰。

鳳祚有《聖學宗傳》,已著錄。

鳳祚雖亦從講學者游,而其學乃出鹿善繼、孫奇逢,講求實用。

故其算術受於西洋穆尼閣,以天文名家。

國初言曆法者,推為獨絕,梅文鼎《勿庵歷算書記》所謂青州之學也。

而亦究心於地理,故能詳究兩河利病,以著是書。

卷首列黃河、運河兩圖。

一捲至四卷為運河修築形勢,北自昌平、通州,南至浙江等處,河、湖、泉、水諸目,皆詳載之。

五卷、六卷則專記黃河職官、伕役、道裡之數,及歷代至本朝治河成績。

七卷則輯錄前明潘季馴《河防辨惑》、國朝崔維雅《芻議或問》二書。

八卷則鳳祚所自著也,曰《芻論》,曰《修守事宜》,曰《河防緒言》,曰《河防永賴》。

書中援據古今,於河防得失,疏證頗明。

惟《海運》一篇,欲訪元運故道,與漕河並行,蓋猶祖邱之舊說。

則迂謬而遠於事情,遂為白璧之微瑕,無是可矣。

△《居濟一得》·八卷(河南巡撫采進本)

國朝張伯行撰。

伯行有《道統錄》,已著錄。

是編乃伯行為河道總督時相度形勢,錄之以備參考者。

前七卷條議東省運河壩閘堤岸。

及修築、疏浚、蓄洩、啟閉之法。

於諸水利病,條分縷析,疏證最詳。

後附《河漕類纂》一卷,則僅撮大概。

蓋伯行惟督河工,故漕政在所略也。

大旨謂河自宿遷而下,河博而流迅,法宜縱之;宿遷而上,河窄而流舒,法又宜束之。

徐邳水高而岸平,氾濫之患在上,宜築堤以制其上;河南水平而岸高,沖刷之患在下,又宜卷埽以制其下。

又有三禁、三束、四防、八因諸條,皆得諸閱歷,非徒為紙上之談者。

伯行平生著述,惟此書切於實用。

迄今六七十載,雖屢經疏浚,形勢稍殊。

而因其所記,以考因革損益之故,亦未為無所裨焉。

△《治河奏績書》·四卷(浙江鮑士恭家藏本)、附《河防述言》·一卷(內廷藏本)

國朝靳輔撰。

輔有《奏疏》,已著錄。

是書卷一為《川澤考》、《漕運考》、《河決考》、《河道考》。

卷二為《職官考》、《堤河考》及《修防汛地埽規》,河夫額數、閘壩修規、船料工值皆附焉。

卷三為輔所上章疏及部議。

卷四為各河疏浚事宜及施工緩急先後之處。

其《川澤考》所載,於黃河自龍門以下,至淮、徐注海,凡分匯各流,悉考古證今,頗為詳盡。

於注河各水及河所瀦蓄各水,亦縷陳最悉。

其《漕運考》亦然。

《河道考》於臨河要地及距河遠近分條序載,較志乘加詳。

至於堤工修築事宜,則皆輔所親驗,立為條制者矣。

輔自康熙十六年至三十一年,凡三膺總河之任,故疏議獨多。

其專以治上河為治下河之策,雖據一時所見,與後來形勢稍殊,然所載修築事宜,亦尚有足資采擇者。

與張伯行《居濟一得》,均尚非紙上之空談也。

又《河防述言》一卷,為張靄生所撰。

皆追述其友陳潢之論,故曰「述言」。

潢字天一,號省齋,錢塘人。

為輔之幕客。

輔治河,多資其經畫。

康熙甲子,聖駕南巡,輔以潢功上聞,特賜參贊河務按察司僉事銜。

其書凡十二篇,一曰《河性》,主於順而利導之。

二曰《審勢》,謂凡有所患,當推其致患之所以然。

三曰《估計》,謂省工省料,其壞必速,所費較所省為更大。

四曰《任人》,主於慎選擇,明賞罰,而歸本於正己以率屬。

五曰《源流》,謂河水本清,其淤漲由挾中國之水。

六曰《堤防》,主潘季馴以堤束水,以水刷沙之說,而尤以減水壩為要務,七曰《疏浚》,主於潰決之處先固其兩旁,不使日擴,乃修復故道,而借引河以注之。

八曰《工料》,工主於核實,料主於豫備。

九曰《因革》,言今昔形勢不同。

十曰《善守》,謂黃河無一勞永逸之策,在時時謹小慎微,而歸重於河員之久任。

十一曰《雜誌》,述治河之委曲。

十二曰《辨惑》,則駁當時之異議也。

其言往往中理,與靳輔書足相發明。

今錄附輔書之末,以資參考。

書前冠黃河全圖,乃靄生自作。

雖不及欽定《河源紀略》之明確,而遠勝篤什等之所記。

又靳輔《奏疏》一篇,雖專為潢而發,然頗足見當日治河之始末,今亦並存之焉。

△《直隸河渠志》·一卷(直隸總督采進本)

國朝陳儀撰。

儀字子,號一吾,文安人。

康熙乙未進士,官至翰林院侍講學士,充霸州等處營田觀察使。

是編即其經理營田時作,所列凡海河、衛河、白河、澱河、東澱、永定河、清河、會同河、中定河、西澱、趙北口、子牙河、千里長堤、滹沱河、滏陽河、寧晉泊、大陸澤、鳳河、亡牛河、窩頭河、鮑邱河、薊河、還鄉河、塌河澱、七里海二十五水,皆洪流巨浸也。

雖敘述簡質,但載當時形勢,而不詳古跡。

又數十年來,屢經皇上軫念民依,經營疏浚,久慶安瀾。

較儀作書之日,水道之通塞分合,又已小殊。

然儀本土人,又身預水利諸事,於一切水性地形,知之較悉。

故敷陳利病之議多,而考證沿革之文少。

錄而存之,亦足以參考梗概也。

△《行水金鑒》·一百七十五卷(通行本)

國朝傅澤洪撰。

澤洪字犀君,鑲紅旗漢軍。

官至分巡淮揚道、按察司副使。

是書成於雍正乙巳。

全祖望作《鄭元慶墓誌》,以為出元慶之手。

疑其客遊澤洪之幕,或預編摹。

然別無顯證,未之詳也。

敘水道者,《禹貢》以下,司馬遷作《河渠書》,班固作《溝洫志》,皆全史之一篇。

其自為一書者,則創始於《水經》。

然標舉源流,疏證支派而已,未及於疏浚堤防之事也。

單鍔、沙克什、王喜所撰,始詳言治水之法。

有明以後,著作漸繁,亦大抵偏舉一隅,專言一水。

其綜括古今,臚陳利病,統前代以至國朝,四瀆分合,運道沿革之故,匯輯以成一編者,則莫若是書之最詳。

卷首冠以諸圖。

次《河水》六十卷,次《淮水》十卷,次《漢水》、《江水》十卷,次《濟水》五卷,次《運河水》七十卷,次《兩河總說》八卷,次《官司》、《伕役》、《漕運》、《漕規》凡十二卷。

其例皆摘錄諸書原文,而以時代類次。

俾各條互相證明,首尾貫穿。

其有原文所未備者,亦間以己意考核,附註其下。

上下數千年間,地形之變遷,人事之得失,絲牽繩貫,始末犁然。

至我國家,敷土翕河,百川受職。

仰蒙聖祖仁皇帝翠華親蒞,指授機宜,睿算周詳,永昭順軌,實足垂法於萬年。

澤洪於康熙六十一年以前所奉諭旨,皆恭錄於編,以昭謨訓,尤為疏瀹之指南。

談水道者觀此一編,宏綱巨目,亦見其大凡矣。

△《水道提綱》·二十八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齊召南撰。

召南字次風,台州人,乾隆丙辰召試博學鴻詞,授翰林院編修,官至禮部侍郎。

歷代史書各志地理,而水道則自《水經》以外無專書。

郭璞所注,久佚不傳。

酈道元所注,詳於北而略於南。

且距今千載,陵谷改移,即所述北方諸水,亦多非其舊。

國初餘姚黃宗羲作《今水經》一卷,篇幅寥寥,粗具梗概。

且塞外諸水頗有舛訛,不足以資考證。

召南官翰林時,預修《大清一統志》,外藩蒙古諸部,是所分校。

故於西北地形,多能考驗。

且天下輿圖備於書局,又得以博考旁稽。

乃參以耳目見聞,互相鉤校,以成是編。

首以海,次為盛京至京東諸水,次為直沽所匯諸水,次為北運河,次為河及入河諸水,次為淮及入淮諸水,次為江及入江諸水,次為江南運河及太湖入海港浦,次為浙江、閩江、粵江,次南諸水,次為西藏諸水,次漠北阿爾泰以南水及黑龍江、松花諸江,次東北海朝鮮諸水,次塞北漠南諸水,而終以西域諸水。

大抵通津所注,往往袤延數千里,不可限以疆域。

召南所敘,不以郡邑為分,惟以巨川為綱,而以所會眾流為目,故曰「提綱」。

其源流分合,方隅曲折,則統以今日水道為主,不屑屑附會於古義,而沿革同異,亦即互見於其間。

其自序譏古來記地理者志在《藝文》,情侈觀覽。

或於神仙荒怪,遙續《山海》;或於洞天梵宇,揄揚仙佛;或於遊蹤偶及,逞異炫奇。

形容文飾,只以供詞賦之用。

故所敘錄,頗為詳核,與《水經注》之模山范水,其命意固殊矣。

然非召南生逢聖代,當敷天砥屬之時,亦不能於數萬里外聞古人之所未聞,言之如指諸掌也。

△《海塘錄》·二十六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翟均廉撰。

均廉有《周易章句證異》,已著錄。

浙江海塘在海寧州南,唐宋以來,遞有修築。

至國朝,軫念民依,講求尤備。

聖祖仁皇帝暨我皇上,均親臨相度,用建萬年保障之基。

是編綜括古今,恭錄詔諭聖制以弁冕於卷首。

次為《圖說》一卷,《疆域》一卷,《建築》四卷,《名勝》二卷,《古跡》二卷,《祠祀》二卷,《奏議》五卷,《藝文》八卷,《雜誌》一卷。

徵引各史紀、志及《玉海》,乾道、鹹淳《臨安志》,《四朝聞見錄》,《明實錄》諸書。

其考訂辨證,頗為該洽。

如訂正鹽官海塘長百二十四里,唐開元所築,舊志作二百二十四里者誤。

引《泊宅編》載宋制有鐵符鎮海,皆史傳所未載。

他如海寧之堤築於沈讓諸,又志乘所未備。

考《浙江通志》,雖有《海塘事宜》一門,然僅至雍正十一年而止。

是編詳敘至乾隆二十九年,凡聖謨指示,睿慮周詳,以及臣工奏議,皆謹為詮敘,尤足以昭示後來。

其中如《建築門》敘述宋制,而不及引《鹹淳臨安志》所載林大鼐之議。

明安然之作石堤,《明實錄》載於洪武十年,而書中誤作十一年。

間有脫略,然不足累其全書雲。

──右「地理類」河渠之屬,二十三部、五百七卷,皆文淵閣著錄。

△《籌海圖編》·十三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明胡宗憲撰。

宗憲字汝貞,號梅林,績溪人。

嘉靖戊戌進士,官至兵部尚書,督師剿倭寇,以言官論劾,下獄瘐死。

萬曆初,追復原官,謚襄懋。

事跡具《明史》本傳。

是書首載《輿地全圖》、《沿海沙山圖》,次載《王官使倭略》、《倭國入貢事略》、《倭國事略》、次載廣東、福建、浙江、直隸、登萊五省《沿海郡縣圖》、《倭變圖》、《兵防官考》及事宜,次載《倭患總編》、《年表》,次載《寇跡分合圖譜》,次載《大捷考》,次載《遇難殉節考》,次載《經略考》。

《明史》稱趙文華督察浙江軍務,宗憲深附之。

總督張經破倭於王江涇,文華盡掩經功歸宗憲,經遂得罪。

又陷撫臣李天寵。

文華還朝,力薦宗憲,遂擢顯秩。

宗憲又因文華結納嚴嵩,以為內援。

其喜功名而尚權詐,誠有如《傳贊》所云「奢黷蒙垢」者。

書中載胡松撰《王江涇捷事略》,專述宗憲之功,不及張經,與本傳符合。

是其攘功之實證。

然其他若載嘉靖三十四年五月平望之捷,陸涇壩之捷,十一月後屯之捷,清風嶺之捷,三十五年仙居之捷,七月乍浦之捷,十一月龕山之捷,及金塘、淮揚、寧台溫之捷。

又紀剿徐海及擒王直始末,大端與《明史》紀傳均相符合。

則宗憲之保障東南,尚不為無功。

《經略考》三卷內凡會哨、鄰援、招撫、城守、團結、保甲、宣諭、間諜、貢道、互市及一切海船、兵仗、戎器、火器無不周密。

又若唐順之、張時徹、俞大猷、茅坤、戚繼光諸條議,是書亦靡不具載。

於明代海防,亦云詳備。

蓋其人雖不醇,其才則固一世之雄也。

△《鄭開陽雜著》·十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鄭若曾撰。

若曾字伯魯,號開陽,昆山人。

嘉靖初貢生。

是書舊分《籌海圖編》、《江南經略》、《四奧圖論》等編,本各自為書。

國朝康熙中,其五世孫起泓及子定遠,又刪汰重編,合為一帙。

定為《萬里海防圖論》二卷,《江防圖考》一卷,《日本圖纂》一卷,《朝鮮圖說》一卷,《安南圖說》一卷,《琉球圖說》一卷,《海防一覽圖》一卷,《海運全圖》一卷,《黃河圖議》一卷,《蘇松浮糧議》一卷。

其《海防一覽圖》即《萬里海防圖》之初稿。

以詳略互見,故兩存之。

若曾尚有《江南經略》一書,獨缺不載,未喻其故。

或裝輯者偶佚歟?若曾少師魏校,又師湛若水、王守仁,與歸有光、唐順之亦互相切磋。

數人中惟守仁、順之講經濟之學,然守仁用之而效,順之用之不甚效。

若曾雖不大用,而佐胡宗憲幕,平倭寇有功。

蓋順之求之於空言,若曾得之於閱歷也。

此十書者,江防、海防形勢皆所目擊,日本諸考皆咨訪考究,得其實據。

非剽掇史傳以成書,與書生紙上之談固有殊焉。

──右「地理類」邊防之屬,二部、二十四卷,皆文淵閣著錄。

分類:未分類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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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卷一·經部一○易類一卷二·經部二○易類二卷三·經部三○易類三卷四·經部四○易類四卷五·經部五○易類五卷六·經部六○易類六卷七·經部七○易類存目一卷八·經部八○易類存目二卷九·經部九○易類存目三卷十·經部十○易類存目四卷十一·經部十一○書類一卷十二·經部十二○書類二卷十三·經部十三○書類存目一卷十四·經部十四○書類存目二卷十五·經部十五○詩類一卷十六·經部十六○詩類二卷十七·經部十七○詩類存目一卷十八·經部十八○詩類存目二卷十九·經部十九○禮類一卷二十·經部二十○禮類二卷二十一·經部二十一○禮類三卷二十二·經部二十二○禮類四卷二十三·經部二十三○禮類存目一卷二十四·經部二十四○禮類存目二卷二十五·經部二十五○禮類存目三卷二十六·經部二十六○春秋類一卷二十七·經部二十七○春秋類二卷二十八·經部二十八○春秋類三卷二十九·經部二十九○春秋類四卷三十·經部三十○春秋類存目一卷三十一·經部三十一○春秋類存目二卷三十二·經部三十二○孝經類卷三十三·經部三十三○五經總義類卷三十四·經部三十四○五經總義類存目卷三十五·經部三十五○四書類一卷三十六·經部三十六○四書類二卷三十七·經部三十七○四書類存目卷三十八·經部三十八○樂類卷三十九·經部三十九○樂類存目卷四十·經部四十○小學類一卷四十一·經部四十一○小學類二卷四十二·經部四十二○小學類三卷四十三·經部四十三○小學類存目一卷四十四·經部四十四○小學類存目二卷四十五·史部一○正史類一卷四十六·史部二○正史類二卷四十七·史部三○編年類卷四十八·史部四○編年類存目卷四十九·史部五○紀事本末類卷五十·史部六○別史類卷五十一·史部七○雜史類卷五十二·史部八○雜史類存目一卷五十三·史部九○雜史類存目二卷五十四·史部十○雜史類存目三卷五十五·史部十一○詔令奏議類卷五十六·史部十二○詔令奏議類存目卷五十七·史部十三○傳記類一卷五十八·史部十四○傳記類二卷五十九·史部十五○傳記類存目一卷六十·史部十六○傳記類存目二卷六十一·史部十七○傳記類存目三卷六十二·史部十八○傳記類存目四卷六十三·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卷六十四·史部二十○傳記類存目六卷六十五·史部二十一○史鈔類卷六十六·史部二十二○載記類卷六十七·史部二十三○時令類卷六十八·史部二十四○地理類一卷六十九·史部二十五○地理類二卷七十·史部二十六○地理類三卷七十一·史部二十七○地理類四卷七十二·史部二十八○地理類存目一卷七十三·史部二十九○地理類存目二卷七十四·史部三十○地理類存目三卷七十五·史部三十一○地理類存目四卷七十六·史部三十二○地理類存目五卷七十七·史部三十三○地理類存目六卷七十八·史部三十四○地理類存目七卷七十九·史部三十五○職官類卷八十·史部三十六○職官類存目卷八十一·史部三十七○政書類一卷八十二·史部三十八○政書類二卷八十三·史部三十九○政書類存目一卷八十四·史部四十○政書類存目二卷八十五·史部四十一○目錄類一卷八十六·史部四十二○目錄類二卷八十七·史部四十三○目錄類存目卷八十八·史部四十四○史評類卷八十九·史部四十五○史評類存目一卷九十·史部四十六○史評類存目二卷九十一·子部一○儒家類一卷九十二·子部二○儒家類二卷九十三·子部三○儒家類三卷九十四·子部四○儒家類四卷九十五·子部五○儒家類存目一卷九十六·子部六○儒家類存目二卷九十七·子部七○儒家類存目三卷九十八·子部八○儒家類存目四卷九十九·子部九○兵家類卷一百·子部十○兵家類存目卷一百一·子部十一○法家類卷一百二·子部十二○農家類卷一百三·子部十三○醫家類一卷一百四·子部十四○醫家類二卷一百五·子部十五○醫家類存目卷一百六·子部十六○天文算法類卷一百七·子部十七○天文算法類二卷一百八·子部十八○術數類一卷一百九·子部十九○術數類二卷一百十·子部二十○術數類存目一卷一百十一·子部二十一○術數類存目二卷一百十二·子部二十二○藝術類一卷一百十三·子部二十三○藝術類二卷一百十四·子部二十四○藝術類存目卷一百十五·子部二十五○譜錄類卷一百十六·子部二十六○譜錄類存目卷一百十七·子部二十七○雜家類一卷一百十八·子部二十八○雜家類二卷一百十九·子部二十九○雜家類三卷一百二十·子部三十○雜家類四卷一百二十一·子部三十一○雜家類五卷一百二十二·子部三十二○雜家類六卷一百二十三·子部三十三○雜家類七卷一百二十四·子部三十四○雜家類存目一卷一百二十五·子部三十五○雜家類存目二卷一百二十六·子部三十六○雜家類存目三卷一百二十七·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卷一百二十八·子部三十八○雜家類存目五卷一百二十九·子部三十九○雜家類存目六卷一百三十·子部四十○雜家類存目七卷一百三十一·子部四十一○雜家類存目八卷一百三十二·子部四十二○雜家類存目九卷一百三十三·子部四十三○雜家類存目十卷一百三十四·子部四十四○雜家類存目十一卷一百三十五·子部四十五○類書類一卷一百三十六·子部四十六○類書類二卷一百三十七·子部四十七○類書類存目一卷一百三十八·子部四十八○類書類存目二卷一百三十九·子部四十九○類書類存目三卷一百四十·子部五十○小說家類一卷一百四十一·子部五十一○小說家類二卷一百四十二·子部五十二○小說家類三卷一百四十三·子部五十三○小說家類存目一卷一百四十四·子部五十四○小說家類存目二卷一百四十五·子部五十五○釋家類卷一百四十六·子部五十六○道家類卷一百四十七·子部五十七○道家類存目卷一百四十八·集部一○楚辭類卷一百四十九·集部二○別集類二卷一百五十·集部三○別集類三卷一百五十一·集部四○別集類四卷一百五十二·集部五○別集類五卷一百五十三·集部六○別集類六卷一百五十四·集部七○別集類七卷一百五十五·集部八○別集類八卷一百五十六·集部九○別集類九卷一百五十七·集部十○別集類十卷一百五十八·集部十一○別集類十一卷一百五十九·集部十二○別集類十二卷一百六十·集部十三○別集類十三卷一百六十一·集部十四○別集類十四卷一百六十二·集部十五○別集類十五卷一百六十三·集部十六○別集類十六卷一百六十四·集部十七○別集類十七卷一百六十五·集部十八○別集類十八卷一百六十六·集部十九○別集類十九卷一百六十七·集部二十○別集類二十卷一百六十八·集部二十一○別集類二十一卷一百六十九·集部二十二○別集類二十二卷一百七十·集部二十三○別集類二十三卷一百七十一·集部二十四○別集類二十四卷一百七十二·集部二十五○別集類二十五卷一百七十三·集部二十六○別集類二十六卷一百七十四·集部二十七○別集類存目一卷一百七十五·集部二十八○別集類存目二卷一百七十六·集部二十九○別集類存目三卷一百七十七·集部三十○別集類存目四卷一百七十八·集部三十一○別集類存目五卷一百七十九·集部三十二○別集類存目六卷一百八十·集部三十三○別集類存目七卷一百八十一·集部三十四○別集類存目八卷一百八十二·集部三十五○別集類存目九卷一百八十三·集部三十六○別集類存目十卷一百八十四·集部三十七○別集類存目十一卷一百八十五·集部三十八○別集類存目十二卷一百八十六·集部三十九○總集類一卷一百八十七·集部四十○總集類二卷一百八十八·集部四十一○總集類三卷一百八十九·集部四十二○總集類四卷一百九十·集部四十三○總集類五卷一百九十一·集部四十四○總集類存目一卷一百九十二·集部四十五○總集類存目二卷一百九十三·集部四十六○總集類存目三卷一百九十四·集部四十七○總集類存目四卷一百九十五·集部四十八○詩文評類一卷一百九十六·集部四十九○詩文評類二卷一百九十七·集部五十○詩文評類存目卷一百九十八·集部五十一○詞曲類一卷一百九十九·集部五十二○詞曲類二卷二百·集部五十三○詞曲類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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