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卷一百二十·子部三十○雜家類四
△《論衡》·三十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漢王充撰。
充字仲任,上虞人。
自紀謂在縣為掾功曹,在都尉府位亦掾功曹,在太守為列掾五官功曹行事。
又稱永和三年徙家辟詣揚州部丹陽、九江、廬江,後入為治中。
章和二年罷州家居。
其書凡八十五篇,而第四十四招致篇有錄無書,實八十四篇。
考其自紀曰:書雖文重,所論百種。
案古太公望,近董仲舒,傳作書篇百有餘,吾書亦才出百而雲太多。
然則原書實百餘篇。
此本目錄八十五篇,已非其舊矣。
充書大旨詳於自紀一篇,蓋內傷時命之坎坷,外疾世俗之虛偽,故發憤著書,其言多激。
刺孟、問孔二篇,至於奮其筆端,以與聖賢相軋,可謂孛矣。
又露才揚己,好為物先。
至於述其祖父頑狠,以自表所長,真亦甚焉。
其他論辨,如日月不圓諸說,雖為葛洪所駁,載在《晉志》。
然大抵訂訛砭俗,中理者多,亦殊有裨於風教。
儲泳《疑說》、謝應芳《辨惑編》不是過也。
至其文反覆詰難,頗傷詞費。
則充所謂宅舍多,土地不得小;戶口眾,簿籍不得少;失實之事多,虛華之語眾;指實定宜,辨爭之言安得約徑者,固已自言之矣。
充所作別有《譏俗書》、《政務書》,晚年又作《養性書》,今皆不傳,惟此書存。
儒者頗病其蕪雜,然終不能廢也。
高似孫《子略》曰:袁崧《後漢書》載充作《論衡》,中土未有傳者。
蔡邕入吳,始見之,以為談助。
談助之言,可以了此書矣。
其論可雲允愜。
此所以攻之者眾,而好之者終不絕歟。
△《風俗通義》·十卷、《附錄》·一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漢應劭撰。
劭字仲遠,汝南人。
嘗舉孝廉,中平六年拜泰山太守。
事跡具《後漢書·本傳》。
馬總《意林》稱為三國時人,不知何據也。
考《隋書·經籍志》;《風俗通義》三十一卷,《注雲錄》一卷,應劭撰,《梁》三十卷。
《唐書·藝文志》:應劭《風俗通義》三十卷。
《崇文總目》、《讀書志》、《書錄解題》皆作十卷,與今本同。
明吳刻《古今逸史》,又刪其半,則更闕略矣。
各卷皆有總題,題各有散目,總題後略陳大意,而散目先詳其事,以謹案云云辨證得失。
皇霸為目五,正失為目十一,愆禮為目九,過譽為目八,十反為目十,音聲為目二十有八,窮通為目十二,祀典為目十七,怪神為目十五,山澤為目十九。
其自序云:謂之《風俗通義》,言通於流俗之過謬,而事該之於義理也。
《後漢書·本傳》稱,撰《風俗通》以辨物類名號,識時俗嫌疑,不知何以刪去義字。
或流俗省文,如《白虎通義》之稱《白虎通》,史家因之歟?其書因事立論,文辭清辨,可資博洽,大致如王充《論衡》,而敘述簡明則勝充書之冗漫。
舊本屢經傳刻,失於校讎,頗有訛誤。
如十反類中分范茂伯,郅朗伯為二事,而佚其斷語,窮通類中孫卿一事有書而無錄,怪神類中城陽景王祠一條有錄而無書。
今並正。
又宋陳彭年等修廣韻,王應麟作《姓氏急就篇》,多引《風俗通·姓氏篇》,是此篇至宋末猶存,今本無之,不知何時散佚。
然考元大德丁未無錫儒學刊本,前有李果序,後有宋嘉定十三年丁黼跋,稱余在餘杭,借本於會稽陳正卿,正卿蓋得於中書徐淵子,訛舛已甚,殆不可讀。
愛其近古,鈔錄藏之。
攜至中都,得館中本及孔復君寺丞本,互加參考,始可句讀。
今刻之於夔子,好古者或得舊本,從而增改,是所望雲。
則宋寧宗時之本已同今本,不知王氏何以得見是篇,或即從《廣韻注》中輾轉授引歟?《永樂大典·通字韻》中尚載有《風俗通》姓氏一篇,首題馬總《意林》字,所載與《廣韻注》多同,而不及《廣韻注》之詳,蓋馬總節本也。
然今本《意林》無此文,當又屬佚脫。
今采附《風俗通》之末,存梗概焉。
△《封氏聞見記》·十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唐封演撰。
演裡貫未詳。
考封氏自西晉、北魏以來,世為渤海人,然《唐書·宰相世系表》中無演名,疑其疏屬也。
書中石經一條,稱天寶中為太學生。
貢舉一條,記其登第時張單有千佛名經之戲,然不雲登第在何年。
佛圖澄碑一條,記大歷中行縣至內邱,則嘗刺邢州。
卷首結銜題朝散大夫,檢校尚書吏部郎中,兼御史中丞。
而尊號一條,記貞元間事,則德宗時終於是官也。
是書唐、宋藝文志、《通志》、《通考》皆作五卷、《書錄解題》作二卷,殆輾轉傳抄,互有分合。
此本十卷,末有元至正辛丑夏庭芝跋,又有明吳岫、朱良育、孫允伽、陸貽典四跋。
良育跋雲,自六卷至十卷,友人唐子畏見借所抄,近又於柳大中借鈔前五卷。
第七卷中全局俱欠,只存末後一紙耳。
今考目錄所列凡一百一條,第一卷僅二條,不盈兩紙,亦似不完。
第三卷銓曹一條,闕其末。
而風憲一條全佚,不止闕第七卷。
第七卷中視物遠近一條,海潮一條,北方白虹一條,西風則雨一條,松柏西向一條,皆全佚。
蜀無兔鴿一條,佚其前半。
月桂子一條,僅完其下。
石鼓一條,絃歌驛一條,又闕。
高唐館一條亦不完。
其上下溫湯一條又闕其末,而目錄此條之下注增字,亦非僅存末一頁者,中間又頗多闕字。
允伽跋稱,借秦酉巖本重校,意其與朱本小異歟。
然稱朱跋從秦本錄出,則又不可解,疑久無刊本,遞相繕寫,又非復朱氏之舊矣。
唐人小說,多涉荒怪,此書獨語必徵實。
前六卷多陳掌故,七、八兩卷多記古跡及雜論,均足以資考證。
末二卷則全載當時士大夫軼事,嘉言善行居多,惟末附諧語數條而已。
其中音韻一條,記唐韻部分為陸法言之舊,其同用、獨用則許敬宗所定,為諸書之所未言。
文字一條,論隸書不始程邈,援《水經注》為證。
明楊慎矜為獨見者,乃演之所已言。
又顏真卿《韻海鏡源》世無傳本,此書詳記其體例,知元陰時夫《韻府群玉》實源於此。
而後人不察,有稱真卿取句首字不取句末字者,其說為杜撰欺人。
並知《永樂大典》列篆隸諸體於字下,乃從此書竊取其式,而諱所自來。
月中桂一條,記桂子月中落一聯為宋之問台州詩,足證計有功《唐詩紀事》駱賓王為僧之妄。
他如論金雞、露布、鹵簿、官銜、石志、碑碣、羊虎、拔河諸條,亦皆原委詳明。
唐人說部,自顏師古匡謬正俗、李匡《資暇集》、李涪《刊誤》之外,固罕其比偶矣。
△《尚書故實》·一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唐李綽撰。
綽仕履未詳。
考《新唐書·宰相世系表》,趙郡李氏,南祖之後,有名綽字肩孟者,為吏部侍郎舒之曾孫,書中自稱趙郡人,或即其人歟。
是書《宋史·藝文志》凡兩載之,一見史部傳記類,一見子部小說類,而注其下雲,綽一作緯,實一作事。
今按曾造《類說》所引,亦明標李綽之名,則作緯者誤矣。
自序稱賓護尚書張公,三相盛門,博物多聞。
綽避難圃田,每容侍話,凡聆徵引,必異尋常,遂纂集尤異作此書。
蓋皆據張尚書之所述也。
惟張尚書不著其名。
《新唐書·藝文志》沿《崇文總目》之訛,以張尚書為即延賞,晁公武、陳振孫已斥其誤。
然書中稱嘉貞為四世祖,又稱嘉為高伯祖,則所謂張尚書者,當在彥遠、天保、彥修、曼容諸兄弟中。
其文規、次宗乃宏靖子,於嘉貞為曾孫,不可稱高祖,振孫乃皆以其不登八座為疑,亦非也。
觀其言賓護移知廣陵,又言公除潞州旌節,則必嘗為揚州刺史、昭義節度使者。
當以史於天保諸人下略其官位,遂致無可考耳。
其書雜記近事,亦兼考舊聞。
如司馬承順、王谷、盧元公、尉遲迥、韋卿材、謝真人、淪落衣冠章仇兼瓊、郭承嘏諸條,雖頗涉語怪,然如蘭亭敘入昭陵,顧長康畫清夜遊西園圖,謝赫、李嗣真評畫,百衲琴,戴容刻佛像,碧落碑,狸骨帖,寶章集,靈芝殿,佛教屬鬼宿,冒黎生改金根車,謝安無字碑,鄭虔三絕,顧況工畫諸軼事,皆出此書。
而墓碑有圓空,德政碑不當有圓空一條,楊子華畫牡丹花,已見北齊一條。
晉書寒具一條,省試鶯出谷詩一條,杜牧未為比部一條,王右軍書千字文一條。
尤頗有考證。
王《野客叢書》引據最為博洽,而牡丹引楊子華事,天廚引西園圖事,又引其東方朔一條證《山海經》事,皆據為出典,在唐人小說中亦因話錄之亞也。
惟張宏靖《蕭齋記》本為李約作,原記尚存,而雲蕭齋在張氏東都舊第;李商隱僅兩任校書郎,一任太學博士,本傳可考,而雲台儀自大夫以下至監察,通謂之五院御史,唐國歷五院者,惟李商隱、張延賞、溫造三人,皆為失實。
要之瑕不掩瑜,固不以一二小節廢矣。
△《灌畦暇語》·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不著撰人名氏,書中皆自稱曰老圃,唐太宗一條獨稱臣,稱皇祖,知為唐人。
蒲且子一條稱近吳道元亦師張顛筆法,又引韓愈詩二章,雲後來豈復有如斯人,則中唐以後人也。
前有自序,稱早年血氣未定,鋪方紙,運寸管,亟起以千一旦之名,力盡志殫,僅能如願。
又稱急意勇退,脫謝纓弁,則亦嘗登第從仕矣。
其書凡三十二條。
觀其答黃仲秉一條,宗旨蓋出於黃、老,而大抵持論篤實,亦不悖於聖賢。
所載魏繁欽生茨詩一篇,馮氏《詩紀》未載,蓋未見其書。
《唐志》、《宋志》皆不著錄,惟陳振孫《書錄解題》始著其名。
然朱子作《韓文考異》,於岐山下一首注雲,世有《灌畦暇語》一書,謂子齊初應舉,韓公賞之,為作丹穴五色羽云云。
則其傳已久矣。
此本為陸氏奇晉齋所刊。
末有李東陽跋雲,余頃僦京城之西,有賣雜物者過門,見其篋有故書數種,大抵首尾不全,《灌畦暇語》一編,尤為斷爛。
余以數十錢購得之。
因料理其可讀者,才得三十餘條云云。
則此書乃東陽所理之殘本。
今彭寵奴一條佚其後半,韓愈詩一條佚其前半,凡闕二十八行有奇,又非東陽所理之舊矣。
然核其詞旨,確為唐人著述,雖殘闕,終可貴也。
△《春明退朝錄》·三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宋宋敏求撰。
敏求有《唐大詔令》,已著錄。
是書《文獻通考》凡兩出其名,一入於故事,一入於雜家,今觀所記,雖多述宋代典制,而雜說、雜事亦錯出其間,則究為雜家類也。
前有敏求自序,稱熙寧三年予以諫議大夫奉朝請。
考《宋史·敏求本傳》,熙寧元年以知制誥貶知絳州,即於是歲召還,為諫議大夫。
王安石惡呂公著,出知穎州。
敏求草制忤安石,請解職未聽。
會李定自秀州判官除御史,敏求封還詞頭,遂以本官奉朝請。
又考《宋史·呂公著傳》,公著之罷中丞,正在熙寧三年,蓋即是時。
王《東都事略》謂敏求自絳州遷右諫議大夫,後知制誥,在職六年者,誤也。
其序末但稱十一月晦,蓋蒙上熙寧三年之文,然其下卷又有熙寧七年六月十三日之注,豈先為序而後成書,如程伊川《春秋傳》之類歟?
△《筆記》·三卷(兩淮鹽政采進本)
宋宋祁撰。
祁有《益部方物略》,已著錄。
其書上卷曰釋俗。
中卷曰考訂,多正名物音訓,裨於小學者為多,亦間及文章史事。
下卷曰雜說,則欲自為子書,造語奇雋,多似焦贛《易林》、譚峭《化書》,而終以《庭戒》、《治戒》、《左志》、《右銘》。
未審為平日預作,為其後人附入也。
末有寶慶二年上虞李跋,稱其可疑者七事:如以骨朵為胍乇,不知朵為{艿木}字之訛;以鮑照作昭為誤,而不知唐避武後之諱;以牛耕始漢趙過,而不知冉耕字伯牛,古犁字文亦從牛;以多為開而反合,而不知為郁李;以臣瓚為於瓚,而不知酈道元《水經注》稱薛瓚:以樸無A16音,而祁所預修之《集韻》實有蒲候、匹角二切;以卯本柳字,而不知實古卿字。
所摭多中其失。
然大致考據精詳,非他說部游談者比。
其中如論漢高祖呂後一條,後蘇洵《高祖論》全本之。
又如蕭該《漢書音義》為顏師古所未見者,亦賴此書存其略。
晁公武《讀書志》稱是書每章冠以公曰字,不知何人所編此本無之,或傳刻者所削。
《文獻通考》引《中興藝文志》,以是書為紹聖中宋肇次其祖庠之語,與公武說異。
馬端臨謂二筆錄卷數相同,祁、庠又兄弟,不能定為一書二書。
今考書中稱引莒公者不一,莒公即庠,則此錄為祁明矣。
或肇所編又別一書,亦名《筆錄》耳。
△《東原錄》·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宋龔鼎臣撰。
鼎臣字輔之,鄆州須城人。
景元年進士,歷官諫議大夫,京東東路安撫使,知青州。
改大中大夫,提舉亳州太清宮。
以正議大夫致仕。
事跡具《宋史·本傳》。
是編多考論訓詁,亦兼及雜事。
其說經多出新解。
如謂《書》本無百篇,孔子存甘誓,欲以見父子相傳之義,存盤庚,欲以為遷都之戒,並《洪範》錯簡之說亦自鼎臣發之,皆頗不可訓。
其解杜甫今日起為官句,謂今日為金日之訛,以金日實之,尤為穿鑿。
然如解《易》之鼎金鉉即儀禮之鼎扃,解《禮記》升中於天為《左傳》民受天地之中,以生之中,解楊子如玉加瑩句,據《唐類書》證李軌注為誤本,解《後漢書》注引《潛夫論》化國之日句為章懷太子避高宗諱,解馬融軼越三家句為指三王,以及引《說苑》子桑伯子事,證王肅注之漏,引漢《地理志》有煮棗,證顏師古注之漏,引王弼解子弓為朱張字,證楊京《荀子注》之誤,引蹶訓為倒,證高誘《呂覽注》之誤,引殷仲堪天聖論解仁宗年號,證拆字為二人聖之非,引《汲塚記》證湯墓在河東,證劉向說之非,皆頗有考據。
所記雜事,如太宗賜進士詩。
御注藝祖批答趙普論王仁贍,及幸綾錦院警戒梁周翰事,鄭氏《詩譜》別有全本,歐陽修所得乃殘帙,文彥博家廟不作七間,乃用唐杜岐公家舊式之類,亦皆可資參考。
惟所稱邵亢學士家作三代木主,不更畫影A10,蓋非古禮云云,其說最謬。
以上下文義推之,當作蓋用古禮。
傳寫誤用為非,非其舊文,未可以是病鼎臣也。
△《王氏談錄》·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
《說郛》載之,題曰王洙撰。
《書錄解題》則以為翰林學士南京王洙之子錄其父所言。
今觀此書凡九十九則,而稱先公及公者七十餘則,則非洙所著明甚。
蓋編此書者見卷尾有編錄觀覽書目一則,末題雲王洙敬錄,遂以為全書皆出洙手,不知此一則乃嘉以前人所為,洙特錄而跋之,其子附載書末耳。
世無自著書而自標敬錄者也。
其解繪事後素一條,《朱子集注》取之。
其論校書當兩存,解經不可改字就義,皆為有識。
其稱校書之注,二字以上謂之一雲,一字謂之一作,亦深有理。
洙字原叔,應天宋城人,中甲科,官終侍讀學士兼侍講學士。
卒謚曰文。
子欽臣,字仲至,賜進士及第,官終待制,知成德軍。
據《本傳》及《東都事略》,洙子惟欽臣一人,則此書即欽臣所錄也。
△《文昌雜錄》·七卷(編修朱筠家藏本)
宋龐元英撰。
元英字懋賢,單州人。
丞相籍之子。
官朝散大夫。
王士禎《蠶尾集》作文英者,誤也。
元豐壬戌,元英官主客郎中,在省四年。
時官制初行,所記一時聞見,朝章典故為多。
《通典》載尚書省為文昌天府,故以名書。
其中所載,如以堯舜對天地為李矩問李演事,考范鎮《東齋記事》以為此楊億校士時事,岳珂《呈史》以為歐陽修知貢舉時事,《珍席放談》以為南唐時湯悅妹胥問悅事,與各書互異。
又以虎子為出於李廣射虎事,不知孔安國為侍中,以儒者不執虎子而執唾壺,其事已見李廣之先,未免稍有舛誤。
至朝廷典禮,百官除拜,其時日之先後異同,多有可以證《宋史》之舛漏者。
原本六卷,後有補遺六條,故《宋史·藝文志》作七卷。
又自為跋,記其入省及作書歲月。
首有宋衛傳序。
自明以來僅抄本流傳,近始有刻本。
然其中如新定儀制宰相兩省侍郎尚書左右丞皆朱衣吏雙引一條,與下文膳部魯郎中言萬州南山一條。
又崔豹《古今注》蛺蝶大者名鳳子一條,與下文《西京雜記》玉搔頭一條,皆自為條,今合而為一。
又書中注闕文者四條,卷二十三曰以原廟奉安禮成,宴百官於紫宸殿,酒九下注闕字,下一條經陳長文上注闕字;考卷三晏元獻一條,昔有相印,下注闕字。
即當接以經陳長文云云:下一條行罷教坊,上注闕字,即當接上酒九云云。
是四條本未嘗闕,特抄本刻本俱誤析為四耳。
王士禎稱此書為說部之佳者,《宋史》入故事類,蓋以所記朝典為多。
然中間頗涉雜事雜論,今改隸雜家類焉。
△《麈史》·三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宋王得臣撰。
得臣字彥輔,自號鳳亭子,安陸人。
嘉四年進士,官至司農少卿。
陳振孫《書錄解題》以為王至之伯父。
案書中神受門第七條,稱王樂道幼子至,少而博學,善持論。
又詩話門第十九條,稱王至性之嘗為予言。
讒謗門第三條,稱王萃樂道奉議,穎人也,則與至父子非一族,陳氏誤也。
是書前有政和乙未自序,稱時年八十,追為之序。
書中稱予在大農,忽得目疾,乞宮觀。
已而掛冠,年六十二。
以政和五年乙未逆推至其六十二時,為紹聖四年丁丑,成書當在其後。
是時紹述之說方盛,而書中於他人書官、書字、書謚,惟王安石獨書名,蓋亦耿介特立之士。
考所自述,初受學於鄭獬,又受學於胡瑗。
其明義一條,復與明道程子問答,疑為洛黨中人。
然評詩論文,無一字及蘇、黃,亦無一字攻蘇、黃;其論詩小序,兩申蘇轍、程子之說,而俱不出其名;蘇軾以杜甫《同谷歌》中黃獨為黃精,為《後山詩話》所駁者,得臣申軾之說,亦不出其名;知其無所偏附,故元黨碑獨不登其姓氏,亦可謂卓然不染者矣。
所紀凡二百八十四事,分四十四門,凡朝廷掌故,耆舊遺聞,耳目所及,鹹登編錄。
其間參稽經典,辨別異同,亦深資考證,非他家說部惟載瑣事者比。
中如論唐劉存誤以交交黃鳥止於棘為七言,不知為摯虞《文章流別論》之說。
論王羲之《蘭亭集》,不知天朗氣清本張衡《南都賦》,絲竹管弦本《漢書·張禹傳》。
論潘岳《閒居賦》,謂周文弱枝之棗,房陵朱仲之李,李善以周文房陵為未詳,因引王嘉《拾遺記》、《述異記》補之,不知善注於此二條引《廣志》注周文弱枝,引《荊州記》注房陵朱仲,疏解分明。
得臣蓋偶見不全之本。
(案:李匡爻《資暇集》、李善注《文選》凡六七易稿,世所行者不一本。
)其所補注,亦不知《拾遺記》所云北極下之岐峰斷非岐山。
論王羲之書不講偏旁,引韓愈《石鼓歌》為證,不知小篆、隸書各為一體,其偏旁或同或不同,不能以彼律此,顏元孫《干祿字書》言之已明。
雖不免於小有舛誤,而於當時制度及考究古跡,特為精核,《朱子語錄》亦稱王彥輔《麈史》載帕頭之說甚詳雲。
△《夢溪筆談》·二十六卷、《補筆談》·二卷、《續筆談》·一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宋沈括撰。
括字存中,錢塘人,寄籍吳縣。
登嘉八年進士。
熙寧中官至翰林學士,龍圖閣待制。
坐議城永樂事,謫均州團練副使。
後復光祿寺少卿,分司南京。
卜居潤州以終。
夢溪即其晚歲所居地也。
事跡附載《宋史·沈遘傳》中。
祝穆《方輿勝覽》曰:沈存中宅在潤州朱方門外,存中嘗夢至一處小山,花如覆錦,喬木覆其上,夢中樂之。
後守宣城,有道人無外者,為言京口山川之勝,郡人有地求售,以錢三十萬得之。
元初,道過京口,登所買地,即夢中所游處,遂築室焉,名曰夢溪。
是書蓋其閒居是地時作也。
凡分十七門,曰故事,曰辨證,曰樂律,曰象數,曰人事,曰官政,曰權智,曰藝文,曰書畫,曰技藝,曰器用,曰神奇,曰異事,曰謬誤,曰譏謔,曰雜誌,曰藥議,共二十六卷。
又有《補筆談》二卷,《續筆談》一卷,舊本別行。
近時馬氏刻本始合之,而重編《補筆談》為三卷,《續筆談》十有一條附於末。
其序有曰,世所傳《補筆談》,每篇首必題所補之卷,又有前幾件及中與後之分。
如補第二卷後十件之類,似非後人所得而創,其為舊本無疑。
原書二十六卷,不補者十,餘各有補。
今以其書校考之,多不合。
如故事不御前殿云云十件,補第二卷既然矣,次則廊屋為廡梓榆為樸二件,亦補第二卷,第二卷乃故事,豈謂是乎?子午屬寅,本論納甲語,而以補六卷之樂律。
盧肇論海潮當補象數,而以補九卷之人事。
王子醇樞密帥熙河日六件,大抵皆權智,當補十三卷,而以補十五卷之藝文。
凡此類,不可悉舉。
又若原書止二十六卷,今其所補有自二十七以至三十者,益不可曉。
又云:《通考》《筆談》二十六卷,今所行者是。
《宋史》則二十五卷,鄭樵《通志·藝文略》則二十卷,分並不恆有如此者,此吾所以放筆而為之更定也云云。
今案《宋史·藝文志》,顛倒舛訛,觸目皆是,其二十五卷之說,原可置之不論。
至《通志》二十卷之說,則疑括初本實三十卷,鄭樵據以著錄,因輾轉傳刻,闕其一筆,故誤三為二。
其後勒著定本,定為二十六卷,乾道二年湯修年據以校刻,頗為完善,遂相承至今。
而所謂《補筆談》、《續筆談》者,則乾道本原未載。
或稿本流傳,藏┐者欲為散附各卷,逐條標識,其所據者仍是三十卷之初本,故所標有二十七卷三十卷之目,實非括之所自題,分類顛舛,固不足異也。
然傳刻古書,當闕所疑,故今仍用原本以存其舊,而附訂其舛異如右。
括在北宋,學問最為博洽,於當代掌故及天文、算法、鍾律尤所究心。
趙與[B081]《賓退錄》議其積罌一條,文字有誤;王得臣《麈史》議其算古柏一條,議論太拘。
小小疏失,要不足以為累。
至月如銀刃,粉塗其半之說,《朱子語錄》取之。
蒲盧即蒲葦之說,朱子《中庸章句》取之。
其他亦多為諸書所援據。
湯修年跋稱其目見耳聞,皆有補於世,非他雜誌之比。
勘驗斯編,知非溢美矣。
△《仇池筆記》·二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舊本題宋蘇軾撰,今勘驗其文,疑好事者集其雜帖為之,未必出軾之手著。
如下卷杜甫詩一條雲,杜甫詩固無敵,然自致遠以下句甚村陋也。
絕不標其本題,又不舉其全句,其為偶閱杜詩,批於致遠終恐泥句上之語,顯然無疑。
他可以類推矣。
又如蒸豚詩一條,記醉僧事,及解杜鵑詩一條,解杜鵑有無義,亦皆不類軾語,疑並有所附會竄入。
然相傳引用已久,亦間可以備考證也。
此書陶宗儀《說郛》亦收之,而刪節不完。
明萬曆壬寅趙進美嘗刊其全本,版已久佚。
此本前有進美序,蓋即從趙本錄出。
書中與《志林》互見者,皆但存標題,而下注見《志林》字,疑亦進美所改竄雲。
△《東坡志林》·五卷(內府藏本)
宋蘇軾撰。
陳振孫《書錄解題》載東坡《手澤》三卷,注曰今俗本大全集中所謂《志林》者也。
今觀所載諸條,多自署年月者,又有署讀某書書此者,又有泛稱昨日今日不知何時者,蓋軾隨手所記,本非著作,亦無書名,其後人裒而錄之,命曰《手澤》,而刊軾集者不欲以父書目之,故題曰《志林》耳。
中如張睢陽生猶罵賊,嚼齒穿齦,顏平原死不忘君,握拳穿掌四語,據《東坡外紀》,乃軾謫儋耳時,醉至姜秀才家,值姜外出,就其母索紙所書,今亦在卷中,自為一條,不復別贅一語,是亦輯墨跡之一證矣。
此本五卷,較振孫所紀多二卷,蓋其卷帙亦皆後人所分,故多寡各隨其意也。
△《珩璜新論》·一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宋孔平仲撰。
平仲字毅父,一作義甫,清江三孔之一也。
治平二年進士。
元中提點京西刑獄。
坐黨籍,安置英州。
崇寧初,召為戶部金部郎中,出提舉永興路刑獄,帥延環慶。
黨論再起,奉祠以卒。
事跡具《宋史·本傳》。
是書一曰《孔氏雜說》。
然吳曾《能改齋漫錄》引作《雜說》,而此本卷末有淳熙庚子吳興沈詵跋,稱渝川丁氏刊版,已名《珩璜論》。
則宋時原有二名。
今刊本皆題《雜說》,而鈔本皆題《珩璜新論》,蓋各據所見本也。
是書皆考證舊聞,亦間托古事以發議,其說多精核可取。
蓋清江三孔在元、熙寧之間皆卓然以文章名,非言無根柢者可比也。
卷末附錄雜說七條,在詵跋之前,皆此本所佚,疑為詵所補鈔。
今並附入,以成完書。
至《珩璜》之名,詵已稱莫知所由,又以或人碎玉之解為未是。
考《大戴禮》載曾子曰:君子之言,可貫而佩。
珩璜皆貫而佩者,豈平仲本名雜說,後人推重其書,取貫佩之義,易以此名歟?考平仲與同時劉安世、蘇軾,南宋林栗、唐仲友,立身皆不愧君子,徒以平仲、安世與軾不協於程子,栗與仲友不協於朱子,講學家遂皆以寇讎視之。
夫人心不同,有如其面,雖均一賢者,意見不必相符。
論者但當據所爭之一事,斷其是非,不可因一事之爭,遂斷其終身之賢否。
韓琦、富弼不相能,不能謂二人之中有一小人也。
因其一事之忤程、朱,遂並其學問、文章、德行、政事一概斥之不道,是何異佛氏之法不問其人之善惡,但皈五戒者有福,謗三寶者有罪乎?安世與軾,炳然與日月爭光,講學家百計詆排,終不能滅其著述。
平仲則惟存《本集》、《談苑》及此書,栗惟存《周易經傳集解》一書,仲友惟存《帝王經世圖譜》一書。
援寡勢微,鑠於眾口,遂俱在若存若亡間。
實抑於門戶之私,非至公之論,今仍加甄錄,以持其平。
若沈繼祖之《梔林集》,散見於《永樂大典》者,尚可排緝成帙。
以其人不足道,而又與朱子為難,則棄置不錄,以昭袞鉞,凡以不失是非之真而已。
△《晁氏客語》·一卷(浙江鮑士恭家藏本)
宋晁說之撰。
說之有《儒言》,已著錄。
是書乃其記雜論,兼及朝野見聞,蓋亦語錄之流。
條下間有夾注,如雲右五段張某,又雲第四段劉快活,又有李及壽朋述志諸名氏,蓋用蘇鶚《杜陽雜編》之例,每條必記其所語之人,所謂客語也。
其中議論多有關於立身行己之大端,所載熙、豐間名流遺事,大都得自目擊,與史傳亦可互相參證。
其說或參雜儒禪,則自晁迥以來家學相傳,其習尚如是,所與游之蘇軾、黃庭堅等友朋所講,其議論亦如是。
此蜀黨之學,所以迥異於洛黨,亦毋庸執一格相繩。
惟解經好為異說,如以孟子所稱巨擘為即蚓之大者。
以既入其{立}之{立}為香白芷,雲豚之所甘,皆有意穿鑿,與王氏《新經義》何異?未免為通人之一蔽爾。
△《師友談記》·一卷(兩淮鹽政采進本)
宋李撰。
有《德隅齋畫品》,已著錄。
是書記蘇軾、范祖禹及黃庭堅、秦觀、晁說之、張耒所談,故曰師友。
其人皆元勝流,而之學問文章,亦足與相亞,能解諸人之所談。
所載多名言格論,非小說瑣錄之比。
其述秦觀論賦之語,反覆數條,曲盡工巧,而終以為場屋之賦不足重,可謂不阿所好。
書中稱哲宗為今上,蓋作於元中。
末記蘇軾為兵部尚書及帥定州事。
軾到定州不久,即南遷,則是書之成又當在元諸人盡罹貶斥之後。
知其交由神契,非以勢利相攀。
且以潦倒場屋之人,於《新經義》盛行之時,曲附其說,即可以立致科第,而獨載排斥笑謔之語,不肯少遜,窮視其所不為,亦可謂介然有守矣。
寥寥數簡之書,而至今孤行於天地間,豈偶然哉!
△《楊公筆錄》·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宋楊延齡撰。
延齡裡居未詳。
書中自稱元豐中為山陰尉,又曰任隰州司戶,又曰元豐八年秋為滏陽令,又曰為虢。
又曰自江寧上元移宰常州武進,而卷首題曰朝奉郎致仕,其始末亦略可見。
其論《易》,取鄭之說,蓋其時邵伯溫《易學辨惑》未出,故不知其誤。
亦頗稱引王安石、陸佃之說,而所辨字音、字義,惟引《字說》一條,餘皆引許慎《說文》。
亦稱過洛見程子,則似非王氏學矣。
又以四詩風雅頌對三光日月星句,《呈史》以為蘇軾事,而延齡自記,乃其待試興國時夢中所得,亦可以證小說多附會也。
△《呂氏雜記》·二卷(永樂大典本)
宋呂希哲撰。
希哲字原明,先世萊州人,後家壽州。
夷簡其祖,公著其父也。
初以父蔭入官。
公著為相之日,不肯求進取。
公著沒,始為兵部員外郎,進崇政殿說書。
紹聖初,以秘閣校理出知懷州,旋分司南京,居和州。
徽宗初,召為光祿少卿。
力請外補,以直秘閣知曹州,坐黨籍奪職。
後復歷知相、邢二州,罷奉宮祠,羈寓淮、泗間以卒。
事跡具《宋史》本傳。
希哲少從焦千之、孫復、石介學,又從二程子、張子及王安石父子游,故其學問亦出入於數家之中,醇疵互見。
《朱子語錄》稱其學於程氏,意欲直造聖人,盡其平生之力,乃反見佛與聖人合。
今觀此書,喜言禪理,每混儒、墨而一之,誠不免如朱子所言。
又《宋史》載王安石欲薦希哲為講官,希哲辭曰,辱與公相知久,萬一從仕,將不免異同,則疇昔相與之意盡。
安石乃止。
故所記安石父子事,亦無譏訶之詞。
然其記顧臨使北之對,則謂為世教者當重儒,又謂祖孔宗孟,學之正也,苟異於此,皆學之不正。
又記司馬光闢佛之語,又斥老子剖斗折衡之說,而深辨孔子非師老子。
又極論禮樂之不可廢。
則其所見特如蘇軾、蘇轍之流,時時出入二氏,固未可盡以異學斥。
至於直載劉經《太學頌》,以見過尊安石,直載程公遜賀待制詩,以見過諛王,則於荊舒父子亦有微詞,非竟相黨附者矣。
其他所記家世舊聞,朝廷掌故,多可與史傳相參考。
中如杞柳湍水一條,喜怒哀樂一條,耕莘釣渭一條,今皆誤入《程氏遺書》中,殆以詞旨相近,故不及辨別耶?是書《宋志》不著錄。
《通考·歲時類》中有呂原明《歲時雜記》二卷。
考陸游《渭南集》有《歲時雜記》跋,稱太平無事之日,故都節物及中州風俗,人人知之,若不必記。
自喪亂來七十餘年,遺老凋落無在者,然後知此書之不可闕。
則當如《夢華錄》之韻。
又周必大《平園集》有《歲時雜記》序,稱上元一門,多至五十餘條,則分門輯類之書,與此不合。
惟《文淵閣書目》載《呂原明雜記》一曲,蓋即此本。
其中所載詩話,如王逵贈蔡襄作,元絳賀王安石作,呂公弼游東園作諸篇,厲鶚《宋詩紀事》皆未采入,知近代久無傳本。
今以《永樂大典》所載,裒合成帙,編為二卷。
間有呂氏他書之文,而《永樂大典》誤標此書者,疑以傳疑,亦並錄之,而各附案語訂正焉。
△《冷齋夜話》·十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宋僧惠洪撰。
惠洪一名德洪,字覺范,筠州人。
大觀中游丞相張商英之門。
商英敗,惠洪亦坐累謫朱崖。
是書晁公武《讀書志》作十卷,與今本相合。
然陳善《捫虱新話》謂,山谷西江月詞日側金盤墜影一首為惠洪贗作,載於《冷齋夜話》。
又引《宋百家詩選》雲《冷齋夜話》中偽作山谷贈洪詩,韻勝不減秦少覿,氣爽絕類徐師川云云。
今本無此兩篇,蓋已經後人刪削,非其完本。
又每篇皆有標題,而標題或冗沓過甚,或拙鄙不文,皆與本書不類。
其最剌謬者,如洪駒父《詩話》一條,乃引洪駒父之言以正俗刻之誤,非攻洪駒父之誤也,其標題乃雲洪駒父評詩之誤,顯相背觸。
又亭湖廟一條,捧牲請福者乃安世高之舟人,故神雲舟有沙門,乃不俱來耶,非世高自請福也。
又追敘漢時建寺乃為秦觀作維摩贊緣起,非記世高事也,其標題乃雲安世高請福共亭廟。
秦少游宿此,夢天女求贊,既乖本事,且不成文。
又蘇軾寄鄧道士詩一條,用韋應物寄全椒山中道士詩韻,乃記蘇詩,非記韋詩也,而其標題乃雲韋蘇州寄全椒道人詩,更全然不解文義。
又惠洪本彭氏子,於彭淵材為叔侄,故書中但稱淵材,不系以姓,而其標題乃皆改為劉淵材,尤為不考。
此類不可殫數,亦皆後人所妄加,非所本有也。
是書雜記見聞,而論詩者居十之八,論詩之中稱引元 祐諸人者又十之八,而黃庭堅語尤多,蓋惠洪猶及識庭堅,故引以為重。
其庭堅夢遊蓬萊一條,《山谷集》題曰《記夢》。
洪駒父《詩話》曰,余嘗問山谷雲,此記一段事也。
嘗從一貴宗室攜妓游僧寺。
酒闌,諸妓皆散入僧房中,主人不怪也,故有曉然夢之非紛紜句。
惠洪乃稱庭堅曾與共宿湘江舟中親話,有夢與道士游蓬萊事,且雲今《山谷集》語不同,蓋後更易之。
是殆竄亂其說,使故與本集不合,以自明其匿於庭堅,獨知其詳耳。
晁公武詆此書多誕妄偽托者,即此類歟?然惠洪本工詩,其詩論實多中理解,所言可取則取之,其托於聞之某某,置而不論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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