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卷一·經部一○易類一
○經部總敘
經稟聖裁,垂型萬世,刪定之旨,如日中天,無所容其贊述。
所論次者,詁經之說而已。
自漢京以後垂二千年,儒者沿波,學凡六變。
其初專門授受,遞稟師承,非惟詁訓相傳,莫敢同異,即篇章字句,亦恪守所聞,其學篤實謹嚴,及其弊也拘。
王弼、王肅稍持異議,流風所扇,或信或疑,越孔、賈、啖、趙以及北宋孫復、劉敞等,各自論說,不相統攝,及其弊也雜。
洛閩繼起,道學大昌,擺落漢唐,獨研義理,凡經師舊說,俱排斥以為不足信,其學務別是非,及其弊也悍(如王柏、吳澄攻駁經文,動輒刪改之類)。
學脈旁分,攀緣日眾,驅除異己,務定一尊,自宋末以逮明初,其學見異不遷,及其弊也黨(如《論語集注》誤引包鹹夏瑚商璉之說,張存中《四書通證》即闕此一條以諱其誤。
又如王柏刪《國風》三十二篇,許謙疑之,吳師道反以為非之類)。
主持太過,勢有所偏,才辨聰明,激而橫決,自明正德、嘉靖以後,其學各抒心得,及其弊也肆(如王守仁之末派皆以狂禪解經之類)。
空談臆斷,考證必疏,於是博雅之儒引古義以抵其隙,國初諸家,其學徵實不誣,及其弊也瑣(如一字音訓動辨數百言之類)。
要其歸宿,則不過漢學、宋學兩家互為勝負。
夫漢學具有根柢,講學者以淺陋輕之,不足服漢儒也。
宋學具有精微,讀書者以空疏薄之,亦不足服宋儒也。
消融門戶之見而各取所長,則私心祛而公理出,公理出而經義明矣。
蓋經者非他,即天下之公理而已。
今參稽眾說,務取持平,各明去取之故,分為十類:曰易、曰書、曰詩、曰禮、曰春秋、曰孝經、曰五經總義、曰四書、曰樂、曰小學。
○易類一
聖人覺世牖民,大抵因事以寓教。
《詩》寓於風謠,《禮》寓於節文,《尚書》、《春秋》寓於史,而《易》則寓於卜筮。
故《易》之為書,推天道以明人事者也。
《左傳》所記諸占,蓋猶太卜之遺法。
漢儒言象數,去古未遠也。
一變而為京、焦,入於禨祥,再變而為陳、邵,務窮造化,《易》遂不切於民用。
王弼盡黜象數,說以老莊。
一變而胡瑗、程子,始闡明儒理,再變而李光、楊萬里,又參證史事,《易》遂日啟其論端。
此兩派六宗,已互相攻駁。
又《易》道廣大,無所不包,旁及天文、地理、樂律、兵法、韻學、算術以逮方外之爐火,皆可援《易》以為說,而好異者又援以入《易》,故《易》說愈繁。
夫六十四卦大象皆有「君子以」字,其爻象則多戒占者,聖人之情,見乎詞矣。
其餘皆《易》之一端,非其本也。
今參校諸家,以因象立教者為宗,而其他《易》外別傳者亦兼收以盡其變,各為條論,具列於左。
△《子夏易傳》·十一卷(內府藏本)
舊本題「卜子夏撰」。
案說《易》之家,最古者莫若是書。
其偽中生偽,至一至再而未已者,亦莫若是書。
《唐會要》載開元七年詔:「子夏《易傳》,近無習者,令儒官詳定。」
劉知幾議曰:「《漢志》《易》有十三家而無子夏作傳者,至梁阮氏《七錄》,始有《子夏易》六卷,或雲韓嬰作,或雲丁寬作。
然據《漢書》,《韓易》十二篇,《丁易》八篇,求其符合,事殊隳刺,必欲行用,深以為疑。」
司馬貞議亦曰「案劉向《七略》有《子夏易傳》,但此書不行已久,今所存多失真本。
荀勖《中經簿》云:《子夏傳》四卷,或雲丁寬。
是先達疑非子夏矣。
又《隋書·經籍志》云:《子夏傳》殘闕,梁六卷,今二卷。
知其書錯繆多矣。
又王儉《七志》引劉向《七略》云:《易傳》子夏,韓氏嬰也。
今題不稱韓氏而載薛虞記,其質粗略,旨趣非遠,無益後學」云云。
是唐以前所謂《子夏傳》,已為偽本。
晁說之《傳易堂記》又稱:「今號為《子夏傳》者,乃唐張弧之《易》」(案弧唐末為大理寺評事,有《素履子》,別著錄),是唐時又一偽本並行。
故宋《國史志》以《假托子夏易傳》與《真子夏易傳》兩列其目,而《崇文總目》亦稱此書篇第,略依王氏,決非卜子夏之文也。
朱彝尊《經義考》,證以陸德明《經典釋文》、李鼎祚《周易集解》、王應麟《困學紀聞》所引,皆今本所無。
德明、鼎祚猶曰在張弧以前,應麟乃南宋末人,何以當日所見與今本又異?然則今本又出偽托,不但非子夏書,亦並非張弧書矣。
流傳既久,姑存以備一家云爾。
(謹案:唐徐堅《初學記》以太宗御制升列歷代之前,蓋臣子尊君之大義。
焦《國史經籍志》、朱彝尊《經義考》並踵前規。
臣等編摩《四庫》,初亦恭錄御定《易經通注》、御纂《周易折中》、御纂《周易述義》弁冕諸經。
仰蒙指示,命移冠國朝著述之首,俾尊卑有序而時代不淆。
聖度謙沖,酌中立憲,實為千古之大公。
謹恪遵彝訓,仍托始於《子夏易傳》,並發凡於此,著《四庫》之通例焉。
又案:托名之書有知其贗作之人者,有不知其贗作之人者,不能一一歸其時代,故《漢書·藝文志》仍從其所托之時代為次。
今亦悉從其例。
)
△《周易鄭康成注》·一卷(通行本)
宋王應麟編。
應麟,字伯厚,慶元人。
自署浚儀,蓋其祖籍也。
淳祐元年進士,寶祐四年復中博學鴻詞科。
官至禮部尚書兼給事中。
事跡具《宋史·儒林傳》。
案《隋志》載鄭玄《周易注》九卷,又稱鄭玄、王弼二注,梁陳列於國學,齊代惟傳鄭義,至隋王注盛行,鄭學浸微。
然《新唐書》著錄十卷,是唐時其書猶在,故李鼎祚《集解》多引之。
宋《崇文總目》惟載一卷,所存者僅《文言》、《序卦》、《說卦》、《雜卦》四篇,餘皆散佚。
至《中興書目》始不著錄(案《中興書目》今不傳,此據馮椅《易學》所引),則亡於南北宋之間。
故晁說之、朱震尚能見其遺文,而淳熙以後諸儒即罕所稱引也。
應麟始旁摭諸書,裒為此帙,經文異字,亦皆並存。
其無經文可綴者,則總錄於末簡。
又以玄注多言互體,並取《左傳》,《禮記》,《周禮》,《正義》中論互體者八條,以類附焉。
考玄初從第五元先受京氏《易》,又從馬融受費氏《易》,故其學出入於兩家。
然要其大旨,費義居多,實為傳《易》之正脈。
齊陸澄《與王儉書》曰:「王弼注《易》,玄學之所宗。
今若崇儒,鄭注不可廢。」
其論最篤。
唐初詔修《正義》,仍黜鄭崇正,非達識也。
應麟能於散佚之餘,搜羅放失,以存漢《易》之一線,可謂篤志遺經,研心古義者矣。
近時惠棟別有考訂之本,體例較密。
然經營創始,實自應麟,其捃拾之勞亦不可泯。
今並著於錄,所以兩存其功也。
(謹按:前代遺書後人重編者,如有所竄改增益,則從重編之時代,《曾子》、《子思子》之類是也。
如全輯舊文,則仍從原書之時代。
故此書雖宋人所輯,而列於漢代之次。
後皆仿此。
)
△《新本鄭氏周易》·三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惠棟編。
棟字定宇,長洲人。
初,王應麟輯鄭玄《易注》一卷,其後人附刻《玉海》之末。
雖殘章斷句,尚頗見漢學之崖略,於經籍頗為有功。
然皆不著所出之書,又次序先後,間與經文不應,亦有遺漏未載者。
棟因其舊本,重為補正。
凡應麟書所已載者,一一考求原本,注其出自某書,明其信而有徵,極為詳核。
其次序先後,亦悉從經文釐定。
復搜采群籍,《上經》補二十八條,《下經》補十六條,《系辭傳》補十四條,《說卦傳》補二十二條,《序卦傳》補七條,《雜卦傳》補五條。
移應麟所附《易贊》一篇於卷端,刪去所引諸經《正義》論互卦者八條。
而別據玄《周禮·太師》注作《十二月爻辰圖》,據玄《月令》注作《爻辰所值二十八宿圖》,附於卷末,以駁朱震《漢上易傳》之誤。
雖因人成事,而考核精密,實勝原書。
應麟固鄭氏之功臣,棟之是編,亦可謂王氏之功臣矣。
△《陸氏易解》·一卷(浙江吳玉墀家藏本)
明姚士磷所輯吳陸績《周易注》也。
《吳志》載績所著有《易注》,不言卷數。
《隋書·經籍志》有陸績《周易注》十五卷。
《經典釋文·序錄》作陸績《周易述》十三卷,《會通》一卷。
《新、舊唐書·志》所載卷數與《釋文》同。
原本久佚,未詳其孰是。
此本為《鹽邑志林》所載,凡一百五十條。
朱彝尊《經義考》以為鈔撮陸氏《釋文》、李氏《集解》二書為之。
然此本采京氏《易》傳注為多,而彝尊未之及。
又稱其《經》文異諸家者,「履帝位而不疚」,疚作疾;「明辨晰也」,晰作逝;「納約自牖」,牖作誘;「三年克之,憊也」,憊作備。
此本又皆無之。
豈所見別一本歟?然彝尊明言《鹽邑志林》,其故則不可詳矣。
彝尊又言:「曹溶曾見有三卷者。」
然諸家著錄,並無三卷之本。
殆京氏《易傳》三卷,舊本題曰「陸績注」。
溶偶觀之未審,因誤記誤說也。
昔宋王應麟輯鄭氏《易注》,為學者所重。
士磷此本,雖不及應麟搜討之勤博,而掇拾殘剩,存什一於千百,亦可以見陸氏《易注》之大略矣。
績字公紀,吳郡人。
官至鬱林太守,加偏將軍。
事跡具《吳志》。
士磷字叔祥,海鹽人。
十三而孤,年二十猶目不識丁。
寓居德清姜氏家,姜始授以句讀,晚乃卓然自立,蓋亦奇士雲。
△《周易注》·十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上、下經》注及《略例》,魏王弼撰。
《系辭傳》、《說卦傳》、《序卦傳》、《雜卦傳》注,晉韓康伯撰。
《隋書·經籍志》以王、韓之書各著錄,故《易注》作六卷,《略例》作一卷,《系辭注》作三卷。
《舊唐書·經籍志》、《新唐書·藝文志》皆載弼注七卷,蓋合《略例》計之。
今本作十卷,則並韓書計之也。
考王儉《七志》,已稱弼《易注》十卷(按《七志》今不傳。
此據陸德明《經典釋文》所引),則並王、韓為一書,其來已久矣。
自鄭玄傳費直之學,始析《易傳》以附經,至弼又更定之。
說者謂鄭本如今之《乾卦》,其《坤卦》以下又弼所割裂。
然鄭氏《易注》,至北宋尚存一卷。
《崇文總目》稱存者為《文言》、《說卦》、《序卦》、《雜卦》四篇,則鄭本尚以《文言》自為一傳,所割以附經者,不過《彖傳》、《象傳》。
今本《乾》、《坤》二卦各附《文言》,知全經皆弼所更定,非鄭氏之舊也。
每卷所題《乾傳》第一、《泰傳》第二、《噬嗑傳》第三、《鹹傳》第四、《夬傳》第五、《豐傳》第六,各以卷首第一卦為名。
據王應麟《玉海》,此目亦弼增標。
蓋因毛氏《詩傳》之體例,相沿既久,今亦仍舊文錄之。
惟《經典釋文》以《泰傳》為《需傳》,以《噬嗑傳》為《隨傳》,與今本不同。
證以《開成石經》,一一與陸氏所述合。
當由後人以篇頁不均為之移並,以非宏旨之所繫,今亦不復追改焉。
其《略例》之注,為唐邢璹撰。
璹裡籍無考,其結銜稱「四門助教」。
案《唐書·王鉷傳》稱為「鴻臚少卿邢璹」,子緈,以謀反誅。
則終於鴻臚少卿也。
《太平廣記》載其奉使新羅,賊殺賈客百餘人,掠其珍貨貢於朝。
其人殊不足道,其注則至今附弼書以行。
陳振孫《書錄解題》稱:「蜀本略例有璹所注,止有篇首釋『略例』二字,文與此同,餘皆不然。」
是宋代尚有一別本。
今則惟此本存,所謂蜀本者已久佚矣。
弼之說《易》,源出費直。
直《易》今不可見,然荀爽《易》即費氏學,李鼎祚書尚頗載其遺說。
大抵究爻位之上下,辨卦德之剛柔,已與弼注略近。
但弼全廢象數,又變本加厲耳。
平心而論,闡明義理,使《易》不雜於術數者,弼與康伯深為有功。
祖尚虛無,使《易》竟入於老莊者,弼與康伯亦不能無過。
瑕瑜不掩,是其定評。
諸儒偏好偏惡,皆門戶之見,不足據也。
△《周易正義》·十卷(內府刊本)
魏王弼、晉韓康伯注,唐孔穎達疏。
《易》本卜筮之書,故末派寢流於讖緯。
王弼乘其極敝而攻之,遂能排擊漢儒,自標新學。
然《隋書·經籍志》載晉揚州刺史顧夷等有《周易難王輔嗣義》一卷,《冊府元龜》又載顧悅之(案悅之即顧夷之字)《難王弼易義》四十餘條,京口閔康之又申王難顧,是在當日已有異同。
王儉、顏延年以後,此揚彼抑,互詰不休。
至穎達等奉詔作疏,始專崇王注而眾說皆廢。
故《隋志》「易類」稱:「鄭學寢微,今殆絕矣。」
蓋長孫無忌等作《志》之時,在《正義》既行之後也。
今觀其書,如《復·彖》「七日來復」,王偶用六日七分之說,則推明鄭義之善。
《乾》九二「利見大人」,王不用「利見九五」之說,則駁詰鄭義之非。
於「見龍在田,時捨也」,則曰「《經》但云『時捨』,《注》曰『必以時之通捨』者,則輔嗣以通解捨,捨是通義也」,而不疏捨之何以訓通。
於「天玄而地黃」,則曰「恐莊氏之言,非王本意,今所不取」,而不言莊說之何以未允。
如斯之類,皆顯然偏袒。
至《說卦傳》之分陰分陽,韓注「二四為陰,三五為陽」,則曰「輔嗣以為初上無陰陽定位」,此注用王之說。
「帝出乎震」,韓氏無注,則曰「《益卦》六二『王用亨於帝,吉』,輔嗣注云:『帝者生物之主,興益之宗,出震而齊巽者也』,則輔嗣之意以此帝為天帝也」。
是雖弼所未注者,亦委曲旁引以就之。
然疏家之體,主於詮解注文,不欲有所出入。
故皇侃《禮疏》或乖鄭義,穎達至斥為「狐不首丘,葉不歸根」,其墨守專門,固通例然也。
至於詮釋文句,多用空言,不能如諸經《正義》根據典籍,源委粲然,則由王注掃棄舊文,無古義之可引,亦非考證之疏矣。
此書初名《義贊》,後詔改《正義》,然卷端又題曰《兼義》,未喻其故。
《序》稱十四卷,《唐志》作十八卷,《書錄解題》作十三卷。
此本十卷,乃與王韓注本同,殆後人從注本合併歟?
△《周易集解》·十七卷(內府藏本)
唐李鼎祚撰。
鼎祚《唐書》無傳,始末未詳。
惟據《序》末結銜,知其官為秘書省著作郎。
據袁桷《清容居士集》載「資州有鼎祚讀書檯」知為資州人耳。
朱睦挈《序》稱為秘閣學士,不知何據也。
其時代亦不可考。
《舊唐書·經籍志》稱錄「開元盛時四部諸書」而不載是編,知為天寶以後人矣。
其書《新唐書·藝文志》作十七卷,晁公武《讀書志》曰:「今所有止十卷而始末皆全,無所亡失。」
豈後人並之耶?《經義考》引李燾之言,則曰:「鼎祚《自序》止雲十卷,無亡失也。」
朱睦挈《序》作於嘉靖丁巳,亦云《自序》稱十卷,與燾說同。
今所行毛晉汲古閣本乃作一十七卷,《序》中亦稱王氏《略例》附於卷末,凡成一十八卷。
與諸家所說截然不同,殊滋疑竇。
今考《序》中稱「至如卦爻彖象,理涉重玄,經注《文言》,書之不盡,別撰《索隱》,錯綜根萌,音義兩存,詳之明矣」云云,則《集解》本十卷,附《略例》一卷為十一卷,尚別有《索隱》六卷,共成十七卷。
《唐志》所載蓋並《索隱》、《略例》數之,實非舛誤。
至宋而《索隱》散佚,刊本又削去《略例》,僅存《集解》十卷,故與《唐志》不符。
至毛氏刊本,始析十卷為十七卷,以合《唐志》之文。
又改《序》中一十卷為一十八卷,以合附錄《略例》一卷之數,故又與朱睦挈《序》不符。
蓋自宋以來,均未究《序》中「別撰《索隱》」一語,故疑者誤疑,改者誤改。
即辨其本止十卷者,亦不能解《唐志》稱十七卷之故,致愈說愈訛耳。
今詳為考正,以祛將來之疑。
至十卷之本,今既未見,則姑仍以毛本著錄。
蓋篇帙分合,無關宏旨,固不必一一追改也。
其書仍用王弼本,惟以《序卦傳》散綴六十四卦之首,蓋用《毛詩》分冠《小序》之例。
所採凡子夏、孟喜、焦贛、京房、馬融、荀爽、鄭玄、劉表、何晏、宋衷、虞翻、陸績、干寶、王肅、王弼、姚信、王廙、張璠、向秀、王凱沖、侯果、蜀才、翟元、韓康伯、劉巘、何妥、崔憬、沈驎士、盧氏(案盧氏《周易注》《隋志》已佚其名)、崔觀、伏曼容、孔穎達(案以上三十二家,朱睦挈序所考)、姚規、朱仰之、蔡景君(案以上三家,朱彝尊《經義考》所補考)等三十五家之說。
《自序》謂「刊輔嗣之野文,補康成之逸象」。
蓋王學既盛,漢《易》遂亡,千百年後學者,得考見畫卦之本旨者,惟賴此書之存耳。
是真可寶之古笈也。
△《周易口訣義》·六卷(永樂大典本)
唐史徵撰。
《崇文總目》曰:「河南史徵,不詳何代人。」
晁公武《讀書志》曰:「田氏以為魏鄭公撰,誤。」
陳振孫《書錄解題》曰:「三朝史志有其書,非唐則五代人。」
避諱作證字。
《宋史·藝文志》又作「史文徽」,蓋以徽徵二字相近而訛。
別本作「史之徵」,則又以之文二字相近而訛耳。
今定為史徵,從《永樂大典》。
定為唐人,從朱彝尊《經義考》也。
《永樂大典》載徵《自序》云:「但舉宏機,纂其樞要,先以王注為宗,後約孔疏為理。」
故《崇文總目》及晁氏《讀書志》皆以為「直鈔註疏,以便講習,故曰口訣」。
今詳考之,實不盡然。
如《乾·彖》引周氏說,《大象》引宋衷說,《屯·彖》引李氏說,《師·彖》引陸績說,六五引莊氏說,《謙》六五引張氏說,《賁·大象》引王廙說,《頤·大象》引荀爽說,《坎·大象》引莊氏說,上六引虞氏說,《鹹·大象》引何妥說,《萃·彖》引周宏正說,《升·彖》引褚氏說,《井·大象》引何妥說,《革·彖》引宋衷說,《鼎·彖》引何妥說,《震》九四引鄭眾說,《漸·彖》引褚氏說,《大象》引侯果說,《困·大象》引周宏正說,《兌·大象》引鄭眾說,《漸》九五引陸績說,多出孔穎達《疏》及李鼎祚《集解》之外。
又如《賁·大象》所引王氏說,《頤·大象》所引荀爽說,雖屬集解所有,而其文互異。
《坎》上六所引虞翻說,則《集解》刪削過略,此所載獨詳。
蓋唐去六朝未遠,《隋志》所載諸家之書猶有存者,故徵得以旁搜博引。
今閱年數百,舊籍佚亡,則遺文緒論,無一非吉光片羽矣。
近時惠棟作《九經古義》,余蕭客葺《古經解鉤沈》,於唐以前諸儒舊說,單辭只義,搜采至詳,而此書所載,均未之及,信為難得之秘本。
雖其文義間涉拙滯,傳寫亦不免訛脫,而唐以前解《易》之書,《子夏傳》既屬偽撰,王應麟所輯鄭玄注,姚士磷所輯陸績注,亦非完書。
其實存於今者,京房、王弼、孔穎達、李鼎祚四家,及此書而五耳。
固好古者所宜寶重也。
徵《自序》作六卷,諸家書目並同。
今僅闕《豫》、《隨》、《無妄》、《大壯》、《晉》、《暌》、《蹇》、《中孚》八卦,所佚無多。
仍編為六卷,存其舊焉。
△《周易舉正》·三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舊本題「唐郭京撰」。
京不知何許人。
《崇文總目》稱其官為蘇州司戶參軍。
據《自序》言「御注《孝經》,刪定《月令》」,則當為開元後人。
《序》稱曾得王輔嗣、韓康伯手寫真本,比校今世流行本及國學鄉貢人等本,舉正其謬。
凡所改定,以朱墨書別之。
其書《崇文總目》始著錄,《書錄解題》於宋鹹《易補注》條下稱「鹹得此書於歐陽修」,是天聖、慶歷間乃行於世也。
洪邁、李燾並以為信。
晁公武則謂以繇彖相正,有闕漏可推而知,託言得王韓手札及石經。
趙汝梅亦詆其挾王、韓之名以更古文。
王應麟又援《後漢書·左雄傳》「職斯祿薄」句,證其改《旅卦》斯字為斯之非。
近時惠棟作《九經古義》,駁之尤力。
今考是書,《唐志》不載。
李燾以為京開元後人,故所為書不得著錄(按燾說見《文獻通考》),然但可以解《舊書·經籍志》耳。
若《新書·藝文志》則唐末之書無不具列,豈因開元以後而遺之。
疑其書出宋人依托,非惟王韓手札不可信,並唐郭京之名亦在有無疑似之間也。
顧其所說,推究文義,往往近理。
故晁公武雖知其托名,而所進《易解》,乃多引用。
即朱子《本義》,於《坤·象傳》之「履霜堅冰」、《賁·象傳》之「剛柔交錯」、《震·彖傳》之「不喪匕鬯」,亦頗從其說。
則亦未嘗無可取矣。
晁公武《讀書志》載京《原序》,稱所改正者一百三十五處,二百七十三字。
而洪邁《容齋隨筆》、趙汝梅《易序叢書》皆作一百三處。
今本所載《原序》,亦稱差謬處一百三節。
則晁氏所云,殆為疏舛。
又原本稱別以朱墨,蓋用《經典釋文》之例。
今所行本已全以墨書,蓋非其舊。
以非宏旨之所繫,故仍從近刻焉。
分類:未分類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