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卷八十三·史部三十九○政書類存目一
△《杜氏通典詳節》·四十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不知何人所編。
驗其版式,猶宋時麻沙刻本。
所列引用諸儒姓氏,止於呂祖謙、陳傅良、葉適三人,皆注有「文集見行」字,則南宋人所為也。
於《杜氏通典》八門內汰其《兵制》一門,於《禮制》門內又刪去喪服之制,故六朝諸儒議禮之文藉《通典》以傳者,多不見錄。
又其去取多不可解,如《通典》卷一載後漢田制,凡列荀悅、崔、仲長統三人之說,而是書獨存荀悅。
蓋力求簡約,而略無義例者也。
△《元典章前集》·六十卷、附《新集》·(無卷數,內府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
《前集》載世祖即位至延七年英宗初政。
其綱凡十,曰《詔令》,曰《聖政》,曰《朝綱》,曰《台綱》,曰《吏部》,曰《戶部》,曰《禮部》,曰《兵部》,曰《刑部》,曰《工部》。
其目凡三百七十有三,每目之中又各分條格。
《新集》體例略仿《前集》,皆續載英宗至治元二年事,不分卷數,似猶未竟之本也。
此書始末,《元史》不載。
惟載至治二年金帶御史李端言,世祖以來所定制度,宜著為令,使吏不得為奸,治獄有所遵守。
英宗從之。
書成,名曰《大元通制》,頒行天下,凡二千五百三十九條。
計其時代,正與此書相同。
而二千五百三十九條之數,則與此書不相應。
卷首所載中書省札,亦不相合。
蓋各為一編,非《通制》也。
考《元史》以八月成書,諸志皆潦草殊甚,不足徵一代之法制。
而《元經世大典》又久已散佚,其散見《永樂大典》者,顛倒割裂,不可重編。
遂使百年掌故,無成書之可考。
此書於當年法令,分門臚載,采掇頗詳,固宜存備一朝之故事。
然所載皆案牘之文,兼雜方言俗語,浮詞妨要者十之七八。
又體例瞀亂,漫無端緒。
觀省札中有「置簿編寫」之語,知此乃吏胥鈔記之條格,不足以資考證。
故初擬繕錄,而終存其目焉。
△《明祖訓》·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洪武二年,命中書編次,其目十有三。
一《祖訓首章》,一《持守》,一《嚴祭祀》,一《謹出入》,一《慎國政》,一《禮儀》,一《法律》,一《內令》,一《內官》,一《職制》,一《兵衛》,一《營繕》,一《供用》。
至六年五月書成,太祖自為序,覆命宋濂序之。
此本佚濂序,惟太祖之序載篇首。
序稱「開導後人,立為家法。
大書揭於西廡,朝夕親覽,以求至當。
首尾六年,凡七謄錄稿,至今方定。
命翰林編輯成書,禮部刊印」云云。
然則諸詞臣僅繕錄排纂而已,其文詞悉太祖御撰也。
其中多言親藩體制,大抵懲前代之失,欲兼用封建郡縣以相牽制。
故親王與方鎮各掌兵,王不得與民事,官吏亦不得預王府事。
尤諄諄以奸臣壅蔽離間為慮,所以防之者甚至。
如云:若大臣行奸,不令王見天子,私下傅致其罪而遇不幸者,其長史司並護衛移文五軍都督府,索取奸臣,族滅其家。
又云:如朝無正臣,內有奸惡,則親王訓兵待命,或領正兵討平。
然則靖難之事,肇釁於此。
高煦、宸濠遂接踵傚尤。
是亦矯枉過直,作法於涼之弊矣。
皇甫錄《明記略》云:「《祖訓》所以教戒後世者甚備,獨無委任閹人之禁,世以為怪。
或雲本有此條,因版在司禮監削去耳。」
然《永樂大典》所載,亦與此本相同,則似非後來削去。
錄所云云,蓋以意揣之也。
△《明朝典匯》·二百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徐學聚撰。
學聚有《歷朝鑒》,已著錄。
是書采錄明代典故,自洪武訖隆慶,分類編纂。
上自實錄,下訖稗乘。
條分類萃,凡二百門。
卷一至三十三卷為朝政大端,三十四卷以下則以六部分標,記載頗為繁富。
然分隸不無錯雜,如明制六部與卿寺院監不相統攝。
此書則以宗人府、都察院以下皆歸入吏部。
又如廟號、尊謚、陵寢、巡幸、郊祀、祈禱、祠醮,皆禮部職也;較閱,兵部職也;耕蠶、莊田、勳戚、田土,皆戶部職也。
此書則一切歸入朝政大端中,於體例皆為未協。
又采摭浩博,而皆不著其出典,亦未免無徵不信。
李燾《續通鑒長編》,凡所引證,必著書名,不如是之莫知所本也。
△《經世實用編》·二十八卷(江蘇周厚育家藏本)
明馮應京撰。
應京有《六家詩名物疏》,已著錄。
是編乃萬曆甲辰應京下詔獄時所成,分乾、元、亨、利、貞五集。
乾集十卷,元集二卷,亨集二卷,利集四卷,貞集九卷。
首載明太祖《心法》、《祖訓》,以迄取士、任官、重農、經武、禮、樂、射、御、書、數,而終之以諸儒語錄、《正學考》。
大都稟《祖訓》為律令,而以歷朝沿革附之,其用意不無可取。
至以乾、元、亨、利、貞分集,取裡演《易》之義,則未免於僭矣。
△《明典章》·(無卷數,浙江巡撫采進本)
不著撰人名氏。
輯太祖吳元年以後,世宗嘉靖十五年以前朝廷制誥典制。
大抵從《實錄》抄出編次,殊無體例。
△《會典抄略》·(無卷數,內府藏本)
不著編輯者名氏。
前有題詞,稱「《會典》一書,卷逾二百。
鬻之價多,攜之囊重。
士有自操槧以至歷官,不獲一睹者。
其在里巷齊民,尤可知已。
但全書紀載雖夥,其當訓行者概有大略。
因手抄略節,約十餘帙。
間附註《通紀》一二事,以備參考」云云。
是其書在陳建《通紀》之後矣。
──右「政書類」通制之屬,七部、三百三十一卷,內二部無卷數,皆附《存目》。
△《別本漢舊儀》·二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舊本題漢議郎東海衛宏敬仲撰。
宏所撰《漢官舊儀》,已於《永樂大典》內繕出著錄,語詳本條下。
此本書名與《後漢書》宏本傳合,而四篇之數仍不合,並與《書錄解題》三卷之數亦不相應。
其中多引胡廣語。
廣為安帝時人,宏為議郎則在光武帝時。
先後相隔六十餘年,不應宏書之內先有廣名。
又時時稱「衛宏曰」,亦必非宏自著書之體。
其注中並引及《周禮註疏》。
注出鄭康成,疏出唐賈公彥,宏益不得見之矣。
蓋原書久佚,後人從《漢書》注中摘錄而成。
觀其中「竹宮去壇三里」一句,前後兩見,則為雜鈔致復無疑矣。
今宋代舊本猶存《永樂大典》中,業已校錄刊刻,重顯於世。
此後人裒集之本,固可置而不論矣。
△《貢舉敘略》·一卷(編修程晉芳家藏本)
舊本題宋陳彭年撰。
載曹溶《學海類編》中,實《冊府元龜·貢舉》一門之《總序》。
以彭年為作序五人之一,遂題彭年之名。
然原本不言此序出彭年也。
△《通祀輯略》·三卷(兩淮鹽政采進本)
不著撰人名氏。
載歷代崇祀孔廟禮儀,起魯哀公,迄宋鹹淳三年,疑為元人作也。
凡三卷,上卷分《謚號》、《廟祀》、《殿額》、《坐像》、《冕服》、《封爵》、《位序》、《配享》八門;中卷分《從祀》、《鄉賢》二門;下卷分《釋奠樂章》、《曲阜廟幸學》、《謁廟》、《告遷》、《奉安》五門。
△《明堂或問》·一卷(左都御史張若桂家藏本)
明世宗肅皇帝御撰。
嘉靖十七年,致仕同知豐坊疏請復古禮,建明堂,加興獻帝廟號,稱宗以配上帝。
詔下禮部會議,尚書嚴嵩等皆以明堂為應建,而於稱宗、配享二事則依違其詞。
戶部侍郎唐胄抗疏言,宜以太宗配享。
帝怒,下胄獄。
嵩乃再會廷臣議,請以興獻帝稱宗配食。
帝以疏不言廟,留中不下。
復設為臣下問答之詞,作《或問》一篇。
大略言文皇遠祖,不應嚴父之義,宜以父配稱宗。
雖無定說,尊親崇上,義所當行。
既稱宗則當廟,豈有太廟中四親不具之禮。
是年九月,遂尊興獻帝為睿宗,太廟。
又即元極寶殿為明堂,大享上帝,以睿宗配,皆如帝旨。
此本前有帝所自作小序,後以配享詔書一通附之。
△《正孔子祀典說》·一卷(左都御史張若桂家藏本)
明世宗肅皇帝御撰。
嘉靖九年,大學士張璁請正先師祀典。
帝因言聖人尊天與尊親同,今全用祀天儀,非正禮。
謚號章服,悉宜改正。
璁遂請改孔子稱先師,不稱王;用木主,不用塑像;籩豆用十,樂用六佾。
配位宜削公侯伯之號,止稱先賢、先儒。
帝命禮部集議,編修徐階疏陳不可。
帝怒,謫階官。
因親制此文,宣付史館。
大略謂「孔子以魯僭王為非,寧肯自僭天子之禮」。
尋以群臣爭執者眾,復降諭曉示,命禮部與《祀典說》通行刊布,於是其議遂定。
案,《明史·禮志》,尚有帝所制《正孔子祀典申記》一篇,此本所附敕諭中亦有「朕著說記」之語。
而書中有說無記,疑為傳寫者所脫也。
△《存心錄》·十卷(浙江朱彝尊家曝書亭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
皆記明初壇廟祭祀之制,而附以災祥物異。
其前有序,稱臣等承命作此錄,以堅誠敬之心。
是奉敕所撰,而其文多殘損不完。
考《明史·藝文志》有吳沈等編集《存心錄》十八卷,《精誠錄》三卷,皆在《故事類》中。
吳沈者,蘭溪人。
元國子博士師道子,洪武時官東閣大學士。
嘗著辨言孔子封王之非禮,後嘉靖中更定祀典,實祖其說。
則其人嫻於說禮可知。
而此書內所載禮節皆洪武三年以前之事,則《藝文志》所謂《存心錄》者即此書也。
惟此本止十卷,與十八卷之數不合。
檢核書首,有私印一,其文曰「尚寶少卿袁氏忠徹印」。
蓋猶明初舊本,尚無脫佚。
又黃佐《南ń志》載嘉靖間《存心錄》版,存者五十八面,闕者三面,所列亦止十卷,與此本同。
是史志誤衍一「八」字也。
△《日本東夷朝貢考》·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明張迪撰。
迪字文海,華亭人。
所輯日本朝貢事,頗多闕略。
如永樂二年封其國山為壽安鎮國之山、兩遣使來貢等事,悉佚不載。
書末全錄宋、元二《史》外國列傳以足其卷,似是議日本封貢時偶為考紀雲。
△《臨雍錄》·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明費撰。
字廷言,丹徒人。
成化己丑進士,官至禮部侍郎。
弘治元年三月,孝宗舉行臨雍釋奠禮,時為祭酒,因錄其禮儀奏議。
及官禮部時,乃編次成書,付淮安知府徐鏞刻之。
至弘治九年,林瀚兼祭酒事,又刻於國子監。
其書全錄吏牘之文,無一字之刪潤。
詞不雅馴,不足以稱崇儒大典。
考《郊外農談》曰:「鳳翔之麟游,有虎臣者,慷慨有節氣,成化末貢入太學。
適聞萬歲山架棚以備登眺,臣上疏極諫。
憲廟奇之,祭酒費不知也。
懼其賈禍,乃會六堂,鳴鼓聲罪,鋃鐺鎖之以待。
俄官校宣臣至左順門,中官傳溫旨勞之曰:『爾言是也,棕棚好拆卸矣。
』命吏部予臣七品正官,大慚」云云。
則為祭酒,本不愜於公論,其著作抑可知矣。
△《大禮集議》·五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明席書編。
書,遂寧人。
弘治庚戌進士,官至武英殿大學士,謚文襄。
事跡具《明史》本傳。
嘉精初,書為南京兵部侍郎,大禮議起,書揣知帝意方向張璁、桂萼,乃上疏力主其說。
帝大喜。
時汪俊代毛澄為禮部尚書,猶堅執如澄議。
及俊以力爭建廟去位,帝特旨用書代之。
此編即其為禮部尚書時所編刻以進者也。
初,侍讀學士方獻夫請刊《大禮奏議》二卷,後吏部侍郎胡世寧復續增一卷。
至廟議已定,書乃取原編定為《奏議》一卷,《會議》一卷,《續議》一卷,復增《廟議》一卷,末又附《諸臣私議》一卷。
私議者,議而未奏者也,然皆不外璁、萼等附合時局之說耳。
△《科場條貫》·一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明陸深撰。
深有《南巡日錄》,已著錄。
是書紀洪武至嘉靖間科舉條式,於前後損益之制,臚列頗詳。
△《保和冠服圖》·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明張璁撰。
璁有《諭對錄》,已著錄。
是書作於嘉靖七年,在璁未更名以前,故仍題原名。
先是,世宗命璁制燕弁冠服為燕居所御,又制忠靜冠服以錫有位。
會光澤王請宗室冠服式,命以燕弁為準。
定為此圖,而敕璁為之說。
前有諭旨及璁序。
其冠,親王九取。
世子八取,郡王七取。
服用青身青緣,前後方龍補。
襯用深衣,玉色。
帶用青表綠裡綠緣。
履用皂綠,結白襪。
其鎮國將軍至奉國中尉,左右長史至伴讀,鹹從忠靜冠服,以品官之制服之。
其儀賓則不預焉。
名曰「保和」,言各得其分則和也。
其冠圖為前後左右四面,服圖為前後二面,較「三禮」諸圖繪一面者為詳,可為繪圖之式雲。
△《太廟敕議》·一卷(左都御史張若桂家藏本)
明嘉靖中禮部頒行本也。
成祖既遷都北平,而南京太廟仍舊不廢。
至嘉靖十三年,南京太廟災,禮部尚書湛若水疏請重建。
世宗敕群臣集議,尚書夏言及大學士張孚敬等會疏,稱國不當有二廟,請以南京太廟香火歸並奉先殿。
其太廟故址,仿古壇單遺意,高築牆垣,令所司謹其啟閉。
帝從其議,言因取所奉敕旨及會議題稿匯成此帙,奏請刊行。
△《改元考》·一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明宗室朱常眄撰。
前有自序,載嘉靖壬午魯國常眄識。
考《明史·諸王世表》不載其名,蓋魯荒王檀之玄孫,而懷王常從之從兄弟也。
此書專考歷代年號,起漢建元,迄明嘉靖。
自正統以及僭偽、偏安,無不具載。
然其中訛謬之處,不一而足。
如《十六國春秋》載蜀李雄以晉永興元年僭稱成都王,改元建興。
次年即帝位,改元晏平,國號大成。
乃《華陽國志》偶訛大成為大武,而《晉書·載記》遂刪晏平及國號四字,直曰改元大武。
此書竟以大武與晏平並列,殊為疏舛。
又後秦姚萇初稱秦王,改雲白雀,三年僭帝號,又改建初。
建初七年萇卒,子興立,即改為皇初。
此書於白雀後誤增皇初,而建初之號又誤移之姚興之下。
又西秦乞伏乾歸僭號河南王,改元太初。
後降於姚興,尋又倍之,自稱秦王,改元更始。
此書於太初之後,更始之前,誤增一弘始。
殊不知弘始乃姚興之年號,非乾歸之年號也。
因乾歸降興時,史冊用興年紀事,而遂屬之乾歸,鹵莽甚矣。
其他輾轉訛謬,如於乞伏熾盤則脫永康之號,而於慕容則多永壽之號。
大抵沿襲別本之訛,而失於稽考。
至於明太祖以下至世宗,皆直書名某而不避其諱。
常眄原本未必敢於如是,或傳寫者所追加歟?
△《重輯祖陵紀略》·二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明宗室朱自新撰。
祖陵者,明高帝祖熙祖陵也,在泗上。
初,高帝未知熙祖葬所,有朱貴者繪圖以獻,即命貴充奉祀。
其八世孫邦翰,因輯《祖陵紀略》一書,述修繕祭祀之事。
嘉靖癸丑,自新又重輯是編。
自新,邦翰孫也。
△《謚法通考》·十八卷(浙江朱彝尊家曝書亭藏本)
明王圻撰。
圻有《東吳水利考》,已著錄。
圻著《續文獻通考》,於《禮考》之末增《謚法》一目,補馬端臨之闕。
然於明代謚典,猶未之及。
此書所載,上考列朝,下至萬曆。
自君後、妃主、王公、卿相以逮百官,至於聖賢隱逸,旁及異端、宦寺、篡逆之黨,凡有謚者,皆備書以資考證。
其卷首冠以《總紀》、《釋義》二目,猶《續通考》之例,又所以自補其闕也。
有趙可懷序,稱就《續通考》中抽出《謚法》一種另梓,殆未詳閱其書歟?
△《太常總覽》·(無卷數,兩淮馬裕家藏本)
明金仁撰。
仁,嘉靖初道士。
以齋醮有寵,官太常寺少卿。
是書嘗經奏進,於典禮分別圖注,條理頗詳。
然大抵其時之黷祀也。
△《明臣謚類抄》·一卷(內府藏本)
明鄭汝璧撰。
汝璧有《明帝后紀略》,已著錄。
是書專載明代臣僚之得謚者,始自劉基,終於李珍,凡六百六十一人。
各以謚法區分門類,而不敘年代。
末附蘇祿、朝鮮、孛泥、日本諸國王凡得謚者,鹹編入焉。
其不載親藩者,則以《帝后紀略》已附《藩封》一門故也。
汝璧此書,與《功臣封爵考》,乃其官禮部儀制司及吏部驗封司時所作。
皆有案牘可考,故紀載較他家為確雲。
△《明貢舉考》·九卷(浙江鮑士恭家藏本)
明張朝瑞編。
朝瑞有《忠節錄》,已著錄。
是書專考明代科舉之制。
首為《場屋事例》一卷,於沿革之故,言之頗詳。
附以《貢舉紀略》,不入卷數。
二卷以下則起洪武三年庚戌,迄萬曆十七年己丑。
其目錄止於萬曆癸未,蓋丙戌以後又以次而增也。
每科載會試考官試題及所刻程文之目,殿試之榜首尾全錄,會試之榜則惟錄前五人,鄉試之榜則惟錄各省第一人。
其有名臣碩儒足傳於後者,皆附記於制策之末,名姓籍貫之異同亦附註焉。
其考據頗為詳核,惟《貢舉紀略》載狀元年老、年少之類,類乎說部,於體例為未安。
第一卷《事例》之中雜引諸儒之論,至於引桂有三種,紅為狀元,黃為榜眼,白為探花,以證鼎甲三人名所自起,尤為蕪雜矣。
△《謚苑》·二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明朱睦挈撰。
睦挈有《易學識遺》,已著錄。
是編上卷輯古謚法十二家,曰《史記謚法解》,曰《周書謚法》,曰《蔡邕獨斷謚法》,曰《蘇洵謚法》,曰《周公謚法》,曰《春秋謚法》,曰《廣謚法》,曰《沈約謚法》,曰《賀琛謚法》,曰《扈蒙謚法》,曰《鄭樵謚法》,曰《陳思謚法》。
其周公、春秋、廣謚、沈約、賀琛、扈蒙六家,因王圻《續文獻通考》之舊,餘六家則睦挈增輯也。
因樹屋作《書影》,嘗疑漢蕭何謚曰「文終」,不知於謚法居何等。
今考《周公謚法》下卷,乃有終字,則其傳已久,然其書最不可解。
堯、舜、禹、湯謂之謚,此猶相傳有說。
帝皇王侯君公亦列為謚,設帝當謚帝,將曰「帝帝」,王當謚王,當曰「王王」乎?又設帝當謚王侯,當曰「王帝」、「侯帝」;王侯當謚帝,當曰「帝王」、「帝侯」乎?此等宜有所辨正,一概因其原文,不足以為考證。
王圻《續文獻通考》舛漏百出,其與古書不合者皆校刻之誤。
乃據之以注異同,尤為失考。
《唐會要》亦有《謚法篇》,漏而不收,亦為疏略。
下卷列明代王侯以下至於守令之謚,不及鮑應書之賅備,又頗舛誤。
參以諸書,如徐溥謚文靖而曰「文穆」,顧鼎臣謚文康而曰「文簡」,喬宇謚莊簡而曰「端簡」,馬昂謚恭襄而曰「忠襄」,墨麟謚「榮毅」而曰「文毅」,不一而足,則亦不盡可據矣。
△《王國典禮》·八卷(江蘇周厚育家藏本)
明朱勤{美}撰。
勤{美}字伯榮,開封人,鎮國中尉睦挈子。
為周藩宗正,以文學世其家。
是書采輯宗藩成憲,勒為一書。
分《聖訓》、《玉牒》、《講讀》、《冠禮》、《婚禮》、《爵秩》、《冠服》、《宮室》、《儀仗》、《祿米》、《田地》、《祀禮》、《之國》、《錫命》、《慶祝》、《入覲》、《奏事》、《宴饗》、《喪禮》、《事例》、《管理》、《宗子》、《獎勸》、《懲戒》、《秩官》、《儀賓》、《兵衛》、《倉庾》、《支鹽》、《諱禁》,凡三十類,每類又各有子目。
△《孔廟禮樂考》·六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明瞿九思撰。
九思有《春秋以俟錄》,已著錄。
是書於孔廟禮樂沿革同異,考證頗詳,勝他家抄撮舊文有同簿籍者。
惟二卷以從祀諸弟子編為歌括,殊乖體例。
△《歷代貢舉志》·一卷(編修程晉芳家藏本)
明馮夢禎撰。
夢禎字開之,秀水人。
萬曆丁丑進士,官至國子監祭酒。
是書敘歷代貢舉之制,如敘周官,而於大司徒、鄉老、太宰、內史選士之法不詳。
敘漢制,而誤以董仲舒之舉賢良在建元之初。
魏晉以降,中正九品之法盛行。
遼、金、元亦有進士科及薦舉制科,載於各史志者甚悉。
夢禎一概略之,未免過簡,不足以資考證也。
△《明典禮志》·二十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郭正域撰。
正域有《批點考工記》,已著錄。
是書其官禮部尚書時所輯。
第一卷為登極儀,二卷為朝儀,三卷為宴享儀,四卷為尊號,五卷至七卷為冊封,八卷為冠禮,九卷為婚禮,十卷為喪禮,十一卷為耕,十二卷為親蠶,十三卷為經筵日講諸儀,十四卷為出閣讀書諸儀,十五卷為巡狩,十六卷為監國,十七卷為儀仗,十八卷為冠服,十九卷為宮室,共子目一百二十有七。
二十卷為雜典禮,共子目六十有六。
敘次亦尚明簡,而體例頗叢脞。
朝儀既自為卷,而外戚朝見又入雜典禮中。
進實錄、進玉牒、受降、獻俘、宣捷,皆國之大事,亦入雜典禮中。
至於郊祀、宗廟,乃闕而不載,尤不喻其故也。
△《學科考略》·一卷(編修程晉芳家藏本)
明董其昌撰。
其昌字元宰,華亭人。
萬曆己丑進士,官至禮部尚書,謚文敏。
事跡具《明史·文苑傳》。
是書敘歷代立學之制,兼敘孔廟封贈配享之始,而貢舉之志兼及焉。
如敘太公廟起於唐,而宋以後不載。
敘明經起於漢,而唐、宋明經之選亦不載。
殿試親策只載漢、唐及宋,而遼、金、元悉不載,殊為疏略。
此與馮夢禎《歷代貢舉志》俱載於《學海類編》中,疑亦抄撮割裂而成也。
△《明謚考》·三十八卷(山東巡撫采進本)
明葉秉敬撰。
秉敬有《字孿》,已著錄。
是書採集有明一代諸臣之謚,創為冠額之法。
以上一字為冠,下一字為額,復依四聲次第分列。
其例頗為杜撰,而所載之謚亦多舛誤。
如宋濂正德間追諡「文憲」,而作「文惠」。
又載陶琬、鄭世威俱謚「恭介」,而不及陳有年,有年得謚在萬曆二十六年。
書中載趙志皋謚「文懿」在二十九年,則不可謂非考據之疏矣。
末一卷所載祖父子孫得謚者,亦多所遺漏,未為詳贍。
△《盍堂考故》·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張鼐撰。
鼐有《吳淞甲乙倭變志》,已著錄。
此其官司業時所述明代國學典故兼及軼事,大旨主於端師範,抑幸進,其言多切要中理。
惟所載「國學官陳言國事」一條,於義未允。
師儒之官,掌教化而已,必以與聞朝政為美談,是未考宋季三學之弊者也。
(案:黃佐《南雍志》入職官,而此及《辟紀事》別入政書者,佐所志者以太學官制職掌為綱,二書則但述故事也。
)
△《謚法纂》·十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明孫能傳撰。
能傳字一之,寧波人。
萬曆丙辰進士,官至工部員外郎。
即嘗與張萱同編《內閣書目》者。
此書詳考易名之制,首功令,次謚法,次尊謚,次臣謚,而以議論終焉。
大抵據內閣冊籍鈔錄成書,其例頗與葉秉敬《謚考》相同,而不及其精密。
△《秦璽始末》·一卷(編修程晉芳家藏本)
明沈德符撰。
德符字景倩,一字虎臣,秀水人。
萬曆戊午舉人。
元世祖至元三十一年,有獻傳國璽者,御史兗州楊桓考辨,定為秦物,見於《輟耕錄》。
德符以為不確,因歷引宋李心傳之說,及《五代會要》並《晉史》、《通鑒》等書,以證元所得之非秦璽。
然傳國一璽,歷代傳聞,紛如聚訟。
恭讀我皇上御制《國朝傳寶記》,折衷定論,大哉王言,允足垂訓億│。
若德符之爭辨,猶不揣其本而齊其末耳。
△《年號韻編》·一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明陳懋仁撰。
懋仁有《泉南雜誌》,已著錄。
是書仿表譜之法,橫格分正統、偏閏、僭偽、叛亂、蠻夷五等。
直格下貫,則同一年號。
年號前後之序,則依韻部編次,以便檢閱,體例頗亦詳密。
其中凡前代年號有與明同者,則削除不載。
如張重華、方臘皆號永樂,則以成祖故去之。
蓋不欲使僭亂之人與祖宗同號,亦臣子之誼宜然,不得訾以遺漏。
惟其所分之等,更始則列正統,隋文乃居偏閏,既已未安。
又道經有龍漢、中皇之類,羽流妄說,不載可也。
列之僭偽,亦覺不倫,視鍾廣漢《歷代建元考》不及遠矣。
書成於天啟中,而中有崇禎年號,當為刊版於崇禎,故隨時補入歟?
△《明三元考》·十四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明張宏道、張凝道同撰。
宏道字成儒,凝道字明儒,武進人。
其書專紀明代鄉、會、殿試之元魁鼎甲。
或非元魁而後至貴顯,及一門科名極盛者,亦鹹載焉。
始於洪武三年庚戌鄉試,終於萬曆四十七年己未會試。
每科具詳京省主試官,大致與張朝瑞書互相出入。
△《萬古法程》·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袁應兆撰。
應兆有《大樂嘉成》,已著錄。
是書統載學宮從祀先賢、先儒名氏位次,而考證其是非。
如所辨複姓皆題一字之類,自是下邑之謬,不足以簡牘相爭。
其他所辨字畫,則陋頗甚。
若辨句井疆「句」字,謂當作「勾」,宋人避康王諱,始改「勾」為「句」。
不知《說文》「句」本從「口」。
《廣韻》註:「句從口不從。」
具有明文也。
△《辟雍紀事》·(無卷數,兩淮馬裕家藏本)
明盧上銘撰。
上銘字爾新,東莞人。
崇禎中官南京國子監典簿。
是編敘述明代太學典故,起洪武,訖崇禎十年,詳於南監,而北監亦附見焉。
△《學典》·三十卷(副都御史黃登賢家藏本)
國朝孫承澤撰。
承澤有《尚書集解》,已著錄。
是書所載皆歷代建學、設官、行禮、講學、科舉之事。
自虞訖明,分年編載。
惟前代僅居八卷,而明代之事多至二十二卷。
如釋奠之禮,凡各史志紀所載者皆未收入。
既載國子監學興廢創置,而各朝學官之職、學宮之制,又皆闕焉。
至泮宮習射,及各經列於學官者,如漢之石經,唐之寫經、石經,後唐之鋟版,卷中皆未言及。
而明代一切章疏毫無關於學典者,乃一概濫入。
蓋門戶之見既深,無往不用其標榜也。
△《文廟從祀先賢先儒考》·一卷(編修程晉芳家藏本)
國朝郎廷極撰。
廷極字紫衡,鑲黃旗漢軍。
此本題曰廣寧,其原籍也。
官至江西總督。
是編歷考從祀先賢先儒名氏之同異,如辨顏幸之作「辛」,而不知《通典》之作「柳」,《鹹淳臨安志》之作「韋」;辨南宮適之作「韜」,而不知一作「舀」,一作「括」。
辨司馬耕之作「黎耕」,而不知一作「子耕」,未免考訂之疏。
唯所辨文翁之圖較《家語》多五人,《家語》較文翁之圖多九人,及正殿配享,東西兩廡位數,引據頗為典核。
△《宮禮樂全書》·十六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國朝張安茂撰。
安茂字蓼匪,松江人。
順治丁亥進士,官至浙江提學僉事。
其書分《學校》、《褒崇》、《廟制》、《釋奠》、《從祀》、《祀禮》、《釋詁》、《祀樂》、《樂律》、《樂譜》、《樂舞》、《釋菜》、《啟聖祠》、《名宦鄉賢祠》十四門。
大抵祖李之藻《宮禮樂疏》、王煥如《文廟禮樂書》,少增損之。
其凡例稱李博而富,其失也滯;王簡而通,其失也弱。
然觀其所作,亦無以遠勝二書也。
△《琉球入太學始末》·一卷(山東巡撫采進本)
國朝王士禎撰。
士禎有《古歡錄》,已著錄。
先是,康熙二十三年翰林院檢討汪楫、中書舍人林麟昌冊封琉球,歸奏中山王尚貞請以陪臣子入國學。
聖祖仁皇帝俯允所請,士禎因紀其始末。
其中追敘明代琉球入國學事,於洪武二十五年只紀中山,而失載山南。
又二十六年中山復遣寨官子入國學,永樂八年山南遣官生三人入國學,俱未及載,蓋沿舊本《太學志》之誤也。
其書已見士禎《帶經堂集》中,此蓋初出別行之本。
△《國朝謚法考》·一卷(山東巡撫采進本)
國朝王士禎撰。
始於國初,下迄康熙三十四年,大臣之賜謚者鹹錄焉。
凡親王十八人,郡王十五人,貝勒十二人,貝子十二人,鎮國公十一人,輔國公十六人,鎮國將軍五人,輔國將軍七人,妃三人,公主二人,額駙二人,藩王七人,民公九人,侯伯十四人,大學士二十七人,學士四人,詹事一人,尚書二十七人,侍郎九人,都御史三人,八旗大臣一百六人,總督十七人,巡撫十七人,殉難監司三人,提督十一人,總兵官八人,前代君臣二十六人,外藩一人。
△《辨定嘉靖大禮議》·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毛奇齡撰。
奇齡有《仲氏易》,已著錄。
是書力斥楊廷和之議,而又不屑與張、桂相雷同,謂張、桂較廷和議為正,特不知根柢經傳。
凡為辨二十四篇,援據典確,亦可備一說。
惟謂世宗既嗣武宗,即當以武宗為父,引《公羊傳》為人後者為之子作證。
然奇齡於所著《春秋毛氏傳》及《曾子問講錄》內論仲嬰齊卒一條,則又力辟《公羊》之誣,謂嬰齊不得以兄子家為父,父仲遂為祖。
又於經說中力排汪琬誤信《公羊傳》為人倫之禍,而此辨忽主此說,前後矛盾,殆不可解。
又謂世宗並當為所生持服三年,則雖當時張、桂諸人猶未敢創為此論,奇齡乃忽發之。
考《儀禮·喪服》經曰:「為人後者,為其父母報。」
傳曰:「何以期也,不貳斬也。」
何以不貳斬也,特重於大宗者,降其小宗也。
若世宗又為所生斬,是貳斬矣。
即曰經文專為宗子言之,不知宗子之尊,孰若天子?言宗子則通於天子矣。
奇齡又謂經文明雲為人後者為其父母報,則於所生父母不改稱也。
既於父母不改稱,即不得改三年服制。
然《儀禮》雖不易父母之名,而仍降在齊衰期服章內,則終不得服以父母之服矣。
奇齡所引,不足自證,適以自攻耳。
考《通典》徐邈答孔注曰:史皇孫皇考之名,特稱謂耳,未足以明服之輕重。
其論可與《喪服傳》相發明。
奇齡乃取徐邈已廢之說,改飾更張,實乖典制。
其餘各條,間有可采,然不足救大本之乖謬也。
△《制科雜錄》·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毛奇齡撰。
皆記康熙己未召試博學鴻詞始末。
中多露才揚已之詞,且有恩怨是非之語。
猶是前代門戶餘習,不盡足據也。
△《匯征錄》·一卷(兵部侍郎紀昀家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
記康熙十七年薦舉博學鴻詞名氏爵裡,及御試中選人數次第。
謹案,是年正月,聖祖仁皇帝諭吏部曰:「自古一代之興,必有博學鴻儒,振起文運。
闡發經史,潤色詞章,以備顧問著作之選。
朕萬幾餘暇,游心文翰,思得博洽之士,用資典學。
我朝定鼎以來,崇儒重道,培養人材。
四海之廣,豈無奇材碩彥,學問淵通,文藻瑰麗,可以追蹤前者。
凡有學行兼優,文詞卓越之人,不論已仕未仕,令在京三品以上及科道官員,在外督撫布按,各舉所知,朕將親試錄用。
其餘內外各官,果有真知灼見,在內開送吏部,在外開報督撫,代為題薦。
務令虛公延訪,期得真才,以副朕求賢右文之意。」
尋內外薦一百八十六人,應詔至京者一百四十三人。
十八年二月朔,於體仁閣賜宴,試《璣玉衡賦》、《省耕詩》。
入選者一等二十人,二等三十人,皆授翰林,入館纂修《明史》。
其餘現任者回任,候補者歸部,未仕者回籍,年老者命吏部議給職銜。
文運昌明,人才蔚起,熙朝盛典,誠萬古為昭。
其間與選者,承明著作,各有流傳。
即未與選者,亦皆觀感奮興不懈而及於古。
其所撰述,今著錄於《四庫》者,尚班班可考。
此編雖案牘之文,然觀其所載,亦足以見或樸菁莪之盛也。
惟讀卷諸臣如杜臻、李{尉}、馮溥、葉方靄俱不載。
及年老賜職諸人具有姓名,亦未臚列,則記錄之疏耳。
△《國學禮樂錄》·二十四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李周望、謝履忠同撰。
周望字渭湄,蔚州人。
康熙丁丑進士。
履忠字方山,昆明人。
康熙癸未進士。
是編乃周望官祭酒、履忠官司業時所輯。
自孔子世系,及先賢先儒列傳,列朝祀典,禮樂圖譜,並石鼓潘迪音訓,而以祭酒、司業題名終焉。
所列頗多疏漏,如祀典中既載晉泰始七年皇太子講經釋奠,而元康三年之講經釋奠乃佚不錄;樂器之載於諸經註疏及歷代史志者甚詳,茲僅列《史記》、《漢書》寥寥數則。
至石鼓自唐以來辨論甚多,如楊慎所偽則字完於真本,周、秦石刻釋音則補以圍方,皆各有考據。
是編概不徵引,而僅載音訓一篇,亦未免稍略矣。
△《紀元匯考》·三十五卷(大學士程景伊家藏本)
國朝黃琳撰。
琳有《經學淵源錄》,已著錄。
是書取歷代紀元之號,自漢至明,悉以朝代次第纂輯,分《正統》、《列國》、《僭竊》、《外夷》四門。
凡史鑒之外,稗官野史有關考訂者,悉搜採補入。
其例以所紀之元為綱,以前後所同者銓注於下,采輯亦頗該洽。
然如後魏及遼、金俱載入列國條下,與西夏諸國相同,殊屬比擬不倫。
又如紀遼太祖名為耶律健德,考《遼史》及契丹國志,並無此名。
又遼興宗之改元景福,次年即改重熙,亦無崇興之號。
頗不免於疏舛。
△《聖門禮樂統》·二十四卷(山東巡撫采進本)
國朝張行言撰。
行言字躬先,江浦人。
是書卷首為綱領,不入卷數。
一捲至五卷詳載歷代祀典,六卷載孔子世家及宗子世表,七卷至十五卷為四配、十哲、先賢、先儒列傳,十六卷為從祀啟聖祠先賢、先儒列傳,十七卷為改祀、罷祀諸儒列傳,十八卷至二十三卷為樂經、樂志、樂器、律品、譜圖,二十四卷載孔子及四配林廟諸圖。
其裒輯極繁,而徵引諸書仍不出尋常習見。
△《學宮備考》·十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彭其位撰。
其位字素君,吳縣人。
是書前八卷自孔子以及從祀諸儒各為之傳,九卷則載歷代禮樂典制,卷末附錄未從祀者申黨、孺悲、公孫尼子、公明子儀、公明子宣、樂正子春、檀弓、河間王德、文翁、孔氏孟皮凡十人。
所考禮樂典制,頗多掛漏。
△《四譯館考》·十卷(浙江鮑士恭家藏本)
國朝江蘩撰。
蘩有《奏議》,已著錄。
是書略記外藩朝貢之目,恭載列祖敕諭及賜予物數,皆《實錄》、《會典》之所有。
其國俗土風,則捃摭前代史傳為之,多不確實。
後系以集字詩二卷,皆蘩所自作,而以諸國字譯之。
詩既無關於外藩,所譯之字,又不能該諸國之字。
則亦戲筆而已,不足以資掌故也。
△《太常紀要》·十五卷(江西巡撫采進本)
國朝江蘩撰。
是編乃蘩為太常寺卿時以《太常寺考》及《太常續考》所載止於明代,因考核近制,勒為一書。
分《祀訓》、《祀儀》、《祀例》、《祀禮》、《祀官》、《祀賦》六門。
其書成於康熙壬午,於時皇清禮書尚未纂修,故蘩有此著也。
△《紀元要略》·二卷、《補遺》·一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陳景撰。
景有《通鑒胡注舉正》,已著錄。
是書紀漢迄明帝王建元及歷年,其子黃中又摭歷代僭偽之號,附以外國,為《補遺》一卷。
景於分據諸朝各為紀載,彼此互注。
不分大書附書,體例最公。
然皆史傳所習見,取便檢閱而已。
△《歷代帝系年號》·二十卷(江西巡撫采進本)
國朝劉宗魏撰。
宗魏字友韓,號柚航,贛州人。
乾隆戊辰進士,官至監察御史。
是書以歷代帝系年號為名,乃兼及割據、僭竊,下至李自成、張獻忠亦入記載。
而所列割據僭竊又不能詳備,體例頗為冗碎。
──右「政書類」典禮之屬,四十八部、三百五十七卷,內二部無卷數,皆附《存目》。
分類:未分類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