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卷五十一·史部七○雜史類
《雜史》之目,肇於《隋書》。
蓋載籍既繁,難於條析。
義取乎兼包眾體,宏括殊名。
故王嘉《拾遺記》、《汲塚瑣語》得與《魏尚書》、《梁實錄》並列,不為嫌也。
然既系史名,事殊小說。
著書有體,焉可無分。
今仍用舊文,立此一類。
凡所著錄,則務示別裁。
大抵取其事系廟堂,語關軍國。
或但具一事之始末,非一代之全編;或但述一時之見聞,只一家之私記。
要期遺文舊事,足以存掌故,資考證,備讀史者之參稽云爾。
若夫語神怪,供詼啁,里巷瑣言,稗官所述,則別有雜家、小說家存焉。
△《國語》·二十一卷(戶部員外郎章銓家藏本)
吳韋昭注。
昭字弘嗣,陽人,官至中書僕射,《三國誌》作韋曜。
《裴松之注》謂為司馬昭諱也。
《國語》出自何人,說者不一。
然終以漢人所說為近古。
所記之事,與《左傳》俱迄智伯之亡,時代亦復相合。
中有與《左傳》未符者,猶《新序》、《說苑》同出劉向,而時復牾。
蓋古人著書,各據所見之舊文,疑以存疑,不似後人輕改也。
《漢志》作二十一篇。
其諸家所注,《隋志》虞翻、唐固本皆二十一卷,王肅本二十二卷,賈逵本二十卷,互有增減。
蓋偶然分並,非有異同。
惟昭所注本,《隋志》作二十二卷,《唐志》作二十卷。
而此本首尾完具,實二十一卷。
諸家所傳南北宋版,無不相同。
知《隋志》誤一字,《唐志》脫一字也。
前有昭《自序》,稱兼采鄭眾、賈逵、虞翻、唐固之注。
今考所引鄭說、虞說寥廖數條,惟賈、唐二家援據駁正為多。
《序》又稱凡所發正三百七事。
今考注文之中,昭自立義者:《周語》凡服數一條、國子一條、虢文公一條、常棣一條、鄭武莊一條、仲任一條、叔雲一條、鄭伯南也一條、請隧一條、瀆姓一條、楚子入陳一條、晉成公一條、共工一條、大錢一條、無射一條。
《魯語》朝聘一條、刻桷一條、命祀一條、郊一條、祖文宗武一條、官寮一條。
《齊語》凡二十一鄉一條、士鄉十五一條、良人一條、使海於有蔽一條、八百乘一條、反胙一條、大路龍一條。
《晉語》凡伯氏一條、不懼不得一條、聚居異情一條、貞之無報一條、轅田一條、二十五宗一條、少典一條、十月一條、嬴氏一條、觀狀一條、三德一條、上軍一條、蒲城伯一條、三軍一條、享於一條、呂佐上軍一條、新軍一條、韓無忌一條、女樂一條、張老一條。
《鄭語》凡十數一條、億事一條、秦景襄一條。
《楚語》聲子一條、懿戒一條、武丁作書一條、屏攝一條。
《吳語》官帥一條、享於一條、自亞一條、王總百執事一條、兄弟之國一條、來告一條、向簷一條。
《越語》乘車一條、宰一條、德虐一條、解骨一條、重祿一條。
不過六十七事。
合以所正訛字、衍文、錯簡,亦不足三百七事之數。
其傳寫有誤,以六十為三百歟。
《崇文總目》作三百十事,又「七」字轉訛也。
錢曾《讀書敏求記》,謂《周語》「昔我先世後稷」句,天聖本「先」下有「王」字;「左右免胄而下」句,天聖本「下」下有「拜」字,今本皆脫去。
然所引注曰云云,與此本絕不相同,又不知何說也。
此本為衍聖公孔傳鐸所刊。
如《魯語·公父文伯飲酒》一章,注中「此堵父詞」四字,當在「將使鱉長」句下,而誤入「遂出」二字下。
小小舛訛,亦所不免。
然較諸坊本則頗為精善。
自鄭眾《解詁》以下,諸書並亡。
《國語注》存於今者,惟昭為最古。
黃震《日鈔》嘗稱其簡潔,而先儒舊訓亦往往散見其中。
如朱子注《論語》「無所取材」,毛奇齡詆其訓「材」為「裁」,不見經傳,改從鄭康成「桴材」之說。
而不知《鄭語》「計億事,材兆物」句,昭注曰:「計,算也。
材,裁也。」
已有此訓。
然則奇齡失之眉睫間矣。
此亦見其多資考證也。
(案:《國語》二十一篇,《漢志》雖載《春秋》後,然無《春秋外傳》之名也。
《漢書·律歷志》始稱《春秋外傳》。
王充《論衡》云:「《國語》,《左氏》之《外傳》也。
《左氏》傳經,詞語尚略,故復選錄《國語》之詞以實之。」
劉熙《釋名》亦云:「《國語》亦曰《外傳》。
《春秋》以魯為內,以諸國為外,外國所傳之事也。」
考《國語》上包周穆王,下暨魯悼公,與《春秋》時代首尾皆不相應,其事亦多與《春秋》無關。
系之《春秋》,殊為不類。
至書中明有《魯語》,而劉熙以為外國所傳,尤為舛迕。
附之於經,於義未允。
《史通》六家,《國語》居一,實古左史之遺。
今改隸之《雜史類》焉。
)
△《國語補音》·三卷(衍聖公孔昭煥家藏本)
唐人舊本,宋宋庠補葺。
庠字公序,安陸人,徙居雍邱,天聖二年進士第一,歷官檢校太尉、平章事、樞密使,封莒國公,以司空致仕,謚文憲,事跡具《宋史》本傳。
自漢以來注《國語》者,凡賈逵、王肅、虞翻、唐固、韋昭、孔晁六家,然皆無音。
宋時相傳有《音》一卷,不著名氏。
庠以其中鄯州字推之,知出唐人,然簡略殊甚,乃采《經典釋文》及《說文》、《集韻》等書,補成此編。
觀《目錄》前列二十一篇之名,詳注諸本標題之異同。
後列《補音》三卷,夾注其下曰:庠自撰附於末。
知其初本附《韋昭注》後。
後人以《昭注》世多傳本,遂抄出別行。
明人刊本,又散附各句之下,間多脫誤,蓋非其舊。
此本猶從宋本錄出。
其例,存唐人《舊音》於前。
《舊音》所遺及但用直音而闕反切者,隨字增入,皆以「補注」二字別之。
其釋正文者,大書其字,夾注其音。
其釋《韋昭注》者,亦大書其字,而冠以「注」字為別。
較陸德明《經典釋文》以朱墨分別經注,輾轉傳寫,遂至混合為一者,頗便省覽。
《自記》稱舊本參差不一,最後得其同年宋緘本,大體為詳。
因取公私書十五六本,與參互考正,以定是編。
其辨證最為詳核。
惜其前二十一卷全佚,僅存此音也。
又庠此《音》實全收唐人舊本,而附益其說,故謂之《補》。
諸家著錄,惟署庠名,殊為失考。
今仍標唐人於前,以存其實焉。
△《戰國策注》·三十三卷(衍聖公孔昭煥家藏本)
舊本題漢高誘注。
今考其書,實宋姚宏校本也。
《文獻通考》引《崇文總目》曰:《戰國策》篇卷亡闕,第二至第十、第三十一至第三十三闕。
又有後漢高誘注本二十卷,今闕第一、第五、第十一至二十,止存八卷。
曾鞏《校定序》曰:此書有《高誘注》者二十一篇,或曰三十二篇。
《崇文總目》存者八篇,今存者十篇。
此為毛晉汲古閣影宋鈔本。
雖三十三卷皆題曰高誘注,而有《誘注》者僅二捲至四卷、六卷至十卷,與《崇文總目》八篇數合。
又最末三十二、三十三兩卷,合前八卷,與《曾鞏序》十篇數合。
而其餘二十三卷則但有考異而無注。
其有注者多冠以「續」字。
其偶遺「續」字者,如《趙策一》《郗疵注》、《雒陽注》,皆引唐林寶《元和姓纂》。
《趙策二甌越注》,引魏孔衍《春秋後語》。
《魏策三芒卯注》,引《淮南子注》。
衍與寶在誘後,而《淮南子注》即誘所自作。
其非誘注,可無庸置辨。
蓋鞏校書之時,官本所少之十二篇,誘書適有其十,惟闕第五、第三十一。
誘書所闕,則官書悉有之,亦惟闕第五、第三十一。
意必以誘書足官書,而又於他家書內摭二卷補之。
此官書、誘書合為一本之由。
然鞏不言校《誘注》,則所取惟正文也。
迨姚宏重校之時,乃並所存《誘注》入之。
故其《自序》稱「不題校人並題續注者,皆余所益」。
知為先載《誘注》,故以續為別。
且凡有《誘注》復加校正者,並於夾行之中又為夾行,與無注之卷不同。
知校正之時,注已與正文並列矣。
卷端曾鞏、李格、王覺、孫樸諸序、跋,皆前列標題,各題其字。
明《宏序》獨空一行,列於末,前無標題,《序》中所言體例,又一一與書合,其為宏校本無疑。
其卷卷題高誘名者,殆傳寫所增以贗古書耳。
書中校正稱曾者,曾鞏本也;稱錢者,錢藻本也;稱劉者,劉敞本也;稱集者,集賢院本也;無姓名者,即《宏序》所謂不題校人為所加入者也。
其點勘頗為精密。
吳師道作《戰國策鮑注補正》,亦稱為善本。
是元時猶知注出於宏。
不知毛氏宋本,何以全題高誘。
考周密《癸辛雜識》,稱賈似道嘗刊是書。
豈其門客廖瑩中等皆疇褻下流,昧於檢校,一時誤題,毛氏適從其本影抄歟。
近時揚州所刊,即從此本錄出,而仍題誘名,殊為沿誤。
今於原有注之卷題「高誘注」,姚宏校正續注原注已佚之卷則惟題「姚宏校正續注」,而不列誘名。
庶幾各存其真。
宏字令聲,一曰伯聲,剡川人。
嘗為刪定官,以伉直忤秦檜,瘐死大理獄中。
蓋亦志節之士,不但其書足重也。
(案:《漢藝文志》,《戰國策》與《史記》為一類。
歷代史志因之。
晁公武《讀書志》始改入《子部·縱橫家》。
《文獻通考》因之。
案:班固稱司馬遷作《史記》,據《左氏》、《國語》,采《世本》、《戰國策》,述《楚漢春秋》,接其後事,迄於天漢。
則《戰國策》當為史類,更無疑義。
且子之為名,本以稱人,因以稱其所著。
必為一家之言,乃當此目。
《戰國策》乃劉向裒合諸記並為一編,作者既非一人,又均不得其主名,所謂子者安指乎?公武改隸《子部》,是以記事之書為立言之書,以雜編之書為一家之書,殊為未允。
今仍歸之《史部》中。
)
△《鮑氏戰國策注》·十卷(內府藏本)
宋鮑彪撰。
案:黃鶴《杜詩補注》、郭知達《集注九家杜詩》引彪之語,皆稱為「鮑文虎說」,則其字為文虎也。
縉人,官尚書郎。
《戰國策》一書,編自劉向,注自高誘。
至宋而誘注殘闕,曾鞏始合諸家之本校之,而於注文無所增損。
姚宏始稍補《誘注》之闕,而校正者多,訓釋者少。
彪此《注》成於紹興丁卯,其《序》中一字不及姚本。
蓋二人同時,宏又因忤秦檜死,其書尚未盛行於世,故彪未見也。
彪書雖首載劉向、曾鞏二《序》,而其篇次先後,則自以己意改移,非復向、鞏之舊。
是書竄亂古本,實自彪始。
然《向序》稱「中書餘卷,錯亂相糅莒。
(案:莒字未詳,姑仍原本錄之。
)又有國別者八篇,少不足。
臣向因國別者,略以時次之,分別不以序者以相補。
除重複得三十三篇」。
又稱「中書本號,或曰《國策》,或曰《國事》,或曰《短長》,或曰《事語》,或曰《長書》,或曰《修書》」云云。
則向編此書,本裒合諸國之記,刪並重複,排比成帙。
所謂三十三篇者,實非其本來次第。
彪核其事跡年月而移之,尚與妄改古書者有間。
其更定《東西二周》,自以為考據之特筆。
元吳師道作《補正》,極議其誤。
考趙與[B093]《賓退錄》曰:「《戰國策》舊傳《高誘注》,殘闕疏略,殊不足觀。
姚令威寬《補注》(案《補注》乃姚寬之兄姚宏所作,此作姚寬,殊誤,謹附訂於此),亦未周盡。
獨縉鮑氏《校注》為優。
雖間有小疵,殊不害大體。
惟《東西二周》一節,極其舛謬,深誤學者。
反不若二氏之說。」
是則南宋人已先言之矣。
《師道注》中所謂補者,即補彪注;所謂正者,亦即正彪注。
其精核實勝於彪。
然《彪注》疏通詮解,實亦殫一生之力。
故其《自記》稱:四易稿後,始悟《周策》之「嚴氏陽豎」即《韓策》之「嚴遂陽堅」。
而有校書如塵埃風葉之歎。
雖踵事者益密,正不得遽沒創始之功矣。
△《戰國策校注》·十卷(兵部侍郎紀昀家藏本)
元吳師道撰。
師道字正傳,蘭人,至治元年進士,仕至國子博士,致仕,後授禮部郎中,事跡具《元史·儒學傳》。
師道以鮑彪注《戰國策》,雖雲糾高誘之訛漏,然仍多未善。
乃取姚宏《續注》與《彪注》參校,而雜引諸書考證之。
其篇第注文,一仍鮑氏之舊。
每條之下,凡增其所闕者,謂之補:凡糾其所失者,謂之正,各以「補曰」、「正曰」別之。
復取劉向、曾鞏所校三十三篇四百八十六首舊第為彪所改竄者,別存於首。
蓋既用《彪注》為稿本,如更其次第則端緒益棼,節目皆不相應。
如泯其變亂之跡,置之不論,又恐古本遂亡,故附錄原次以存其舊。
孔穎達《禮記正義》,每篇之下,附著別錄第幾。
林億等新校《素問》,亦每篇之下,附著全元起本第幾。
即其例也。
前有師道《自序》,撮舉《彪注》之大紕謬者凡十九條,議論皆極精審。
其他隨文駁正,亦具有條理。
古來注是書者,固當以師道為最善矣。
舊有曲阜孔氏刊本,頗未是正。
此本猶元時舊刻,較孔本多為可據雲。
△《貞觀政要》·十卷(內府藏本)
唐吳兢撰。
兢,汴州浚儀人。
以魏元忠薦,直史館。
累官太子左庶子,貶荊州司馬,歷洪、舒二州刺史,入為恆王傅。
天寶初,年八十卒。
事跡具《唐書》本傳。
宋《中興書目》,稱兢於《太宗實錄》外,采其與群臣問答之語,作為此書,用備觀戒,總四十篇。
《新唐書》著錄十卷,均與今本合。
考《舊唐書·曹確傳》,載確奏臣覽《貞觀故事》,太宗初定官品云云。
其文與此書《擇官篇》第一條相同。
而《唐志》所錄,別無《貞觀故事》,豈即此書之別名歟。
其書在當時嘗經表進,而不著年月。
惟兢《自序》所稱:侍中安陽公者,乃源乾曜。
中書令河東公者,乃張嘉貞。
考《玄宗本紀》,乾曜為侍中,嘉貞為中書令,皆在開元八年。
則兢成此書。
又在八年以後矣。
書中所記太宗事跡,以《唐書》、《通鑒》參考,亦頗見牾。
如新舊《唐書》載太宗作《威鳳賦》,賜長孫無忌,而此作賜房玄齡。
《通鑒》載張蘊古以救李好德被誅,而此謂其與囚戲博,漏洩帝旨,事狀迥異。
又《通鑒》載皇甫德參上書賜絹二十四匹,拜監察御史,而此但作賜帛二十段。
又《通鑒》載宗室諸王降封,由封德彝之奏;貞觀初放宮人,由李百藥之奏,而此則謂出於太宗獨斷,俱小有異同。
史稱兢敘事簡核,號良史,而晚節稍疏牾。
此書蓋出其耄年之筆,故不能盡免滲漏。
然太宗為一代令辟,其良法善政,嘉言微行,臚具是編,洵足以資法鑒。
前代經筵進講,每多及之。
故《中興書目》稱歷代寶傳,至今無闕。
伏讀皇上《御制樂善堂集》,開卷首篇,即邀褒詠。
千年舊籍,榮荷表章。
則是書之有裨治道,亦概可見矣。
書中之注,為元至順四年臨川戈直所作。
又采唐柳芳,晉劉句,宋宋祁、孫甫、歐陽修、曾鞏、司馬光、孫洙、范祖禹、馬存、朱黼、張九成、胡寅、呂祖謙、唐仲友、葉適、林之奇、真德秀、陳修、尹起莘、程奇及呂氏《通鑒精義》二十二家之說附之,名曰《集論》。
吳澄、郭思貞皆為之序。
直字伯敬,即澄之門人也。
△《渚宮舊事》·五卷、《補遺》·一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一名《渚宮故事》,唐余知古撰。
其銜稱將仕郎守太子校書。
裡貫則未詳也。
其書上起鬻熊,下迄唐代,所載皆荊楚之事,故題曰《渚宮》。
渚宮名見《左氏傳》,《孔穎達疏》以為當郢都之南,蓋楚成王所建。
樂史《太平寰宇記》則以為建自襄王。
未詳何據也。
書本十卷。
《唐書·藝文志》著錄此本,惟存五卷,止於晉代。
考晁公武《郡齋讀書志》,載《渚宮故事》十卷,則南宋之初,尚為完本。
至陳振孫《書錄解題》所言,已與今本同。
則宋、齊以下五卷,當佚於南宋之末。
元陶宗儀《說郛》,節鈔此書十餘條,晉以後乃居其七。
疑從類書引出,非尚見原本也。
《唐書·藝文志》載此書,注曰:文宗時人。
又載《漢上題襟集》十卷,注曰:段成式、溫庭筠、余知古。
則與段、溫二人同時倡和。
此書皆記楚事,其為游漢上時所作,更無疑義。
陳氏以為後周人,已屬訛誤。
《通考》引《讀書志》之文,並脫去「余」字,竟題為唐知古撰,則謬彌甚矣。
今仍其舊為五卷。
其散見於他書者,別輯為《補遺》一卷,附錄於後焉。
△《東觀奏記》·三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唐裴庭裕撰。
庭裕一作廷裕,字膺餘,聞喜人,官右補闕。
其名見《新書·宰相世系表》,所謂裴氏東眷者也。
王定保《摭言》,稱其乾寧中在內廷,文書敏捷,號下水船。
其事跡則無可考焉。
其書專記宣宗一朝之事。
前有《自序》,稱上自壽邸即位二年,監修國史丞相晉國公杜讓能,奏選碩學之士十五人,分修《三聖實錄》。
以吏部侍郎柳玭、右補闕裴庭裕、左拾遺孫泰、駕部員外郎李允、太常博士鄭光庭專修《宣宗實錄》。
自宣宗至今垂四十載,中原大亂,日曆、起居注不存一字。
謹采耳目聞睹,撰成三卷,奏記於晉國公,藏之於閣,以備討論。
蓋其在史局時所上監修稿本也。
《序》末不署成書年月。
考杜讓能以龍紀元年三月兼門下侍郎,十二月為司徒,景福元年守太尉,二年貶死。
昭宗之二年,即大順元年。
此《序》雲奏記於監國史晉國公,則當在大順、景福之間。
其雲自宣宗至是垂四十年,蓋由大中以來約計之辭。
若以宣宗末年計至光化初年始為四十載,則杜讓能之死已久,無從奏記矣。
書中記事頗具首尾。
司馬光作《通鑒》,多采其說,而亦不盡信之。
蓋聞見所及,記近事者多確。
恩怨未盡,記近事者亦多誣。
自古而然,不但此書矣。
△《五代史闕文》·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宋王禹撰。
禹字元之,鉅野人,太平興國八年進士,官至知黃州,事跡具《宋史》本傳。
是書前有《自序》,不著年月。
考書中「周世宗遣使諭王峻」一條,自注云:使即故商州團練使羅守素也,嘗與臣言以下事跡。
是在由左司諫謫商州團練副使以後,其結銜稱翰林學士,則作於真宗之初。
是時薛居正等《五代史》已成,疑作此以補其闕。
然居正等書凡一百五十卷,而《序》稱臣讀《五代史》總三百六十卷,則似非指居正等所修也。
晁公武《讀書志》曰:凡十七事。
此本《梁史》三事、《後唐史》七事、《晉史》一事,漢史二事、《周史》四事,與晁氏所記合。
蓋猶舊本。
王士禎《香祖筆記》曰:王元之《五代史闕文》僅一卷,而辨正精嚴,足正史官之謬。
如辨「司空圖清真大節」一段,尤萬古公論,所繫非眇小也。
如敘「莊宗三矢告廟」一段,文字淋漓慷慨,足為武皇父子寫生。
歐陽《五代史·伶官傳》全用之,遂成絕調。
惟以張全義為亂世賊臣,深合《春秋》之義。
而歐陽不取,於《全義傳》略無貶詞。
蓋即舊史以成文耳。
終當以元之為定論也云云。
其推挹頗深。
今考《五代史》,於朱全昱、張承業、王淑妃、許王從益、周世宗符皇后諸條,亦多采此書。
而《新唐書·司空圖傳》即全據禹之說。
則雖篇帙寥寥,當時固以信史視之矣。
△《五代史補》·五卷(浙江朱彝尊家曝書亭藏本)
宋陶岳撰。
岳字介立,潯陽人。
宋初薛居正等《五代史》成,岳嫌其尚多闕略,因取諸國竊據,累朝創業事跡,編次成書,以補所未及。
《自序》云:時皇宋祀汾陰之後,歲在壬子。
蓋真宗之祥符五年也。
晁公武《讀書志》載此書,作《五代補錄》。
然考岳《自序》,實稱《五代史補》,則公武所記為誤。
公武又雲共一百七事。
今是書所載梁二十一事、後唐二十事、晉二十事、漢二十事、週二十三事,共一百四事,較公武所記少三事。
考王明清《揮麈錄》,載母邱儉貧賤時,借《文選》於交遊,間有難色。
發憤異日若貴,當版鏤之,遺學者。
後仕蜀為宰相,遂踐其言刊之。
印行書籍,創見於此。
事載陶岳《五代史補》云云。
今本無此條,殆傳寫有遺漏矣。
此書雖頗近小說,然敘事首尾詳具,率得其實。
故歐陽修《新五代史》、司馬光《通鑒》多採用之。
其間如「莊宗獵中牟為縣令所諫」一條云:忘其姓名。
據《通鑒》則縣令乃何澤。
又「楊行密詐盲」一條云:首尾僅三年。
考行密詐盲至殺朱三郎,實不及三年之久。
又「王氏據福建」一條雲,王審知卒,弟延鈞嗣。
據《薛史》、《通鑒》,延鈞乃審知之子。
又「梁震裨贊」一條雲,莊宗令高季興歸,行已浹旬。
莊宗易慮,遽以詔命襄州節度劉訓伺便囚之。
季興行至襄州,心動,遂棄輜車南走。
至鳳林關,已昏黑,於是斬關而去。
是夜三更,向之急遞果至。
《通鑒考異》辨莊宗當時並無詔命遣急遞之事,岳所據乃傳聞之誤。
凡此之類,雖亦不免疏失,然當《薛史》既出之後,能綱羅散失,裨益闕遺,於史學要不為無助也。
△《北狩見聞錄》·一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宋曹勳撰。
勳字功顯,陽翟人,宣和五年進士。
南渡後官至昭信軍節度使。
事跡具《宋史》本傳。
是編首題「保信軍承宣使知門事兼客省四方館事臣曹勳編次」。
蓋建炎二年七月初至南京時所上。
其始於靖康二年二月初七日,則以徽宗之入金營,惟勳及姜堯臣、徐中立、丁孚四人得在左右也。
所記北行之事,皆與諸書相出入。
惟述密繼衣領御書及雙飛蛺蝶金環事,則勳身自奉使,較他書得自傳聞者節次最詳。
末附《徽宗軼事》四條,亦當時所並上者。
紀事大都近實,足以證《北狩日記》諸書之妄。
且與高宗繼統之事尤為有關。
雖寥寥數頁,實可資史家之考證也。
△《松漠紀聞》·一卷、《續》·一卷(兩淮鹽政采進本)
宋洪皓撰。
皓字光弼,鄱陽人,政和五年進士。
建炎三年以徽猷閣待制假禮部尚書,為大金通問使。
既至金,金人迫使仕劉豫。
皓不從,流遞冷山,復徙燕京。
凡留金十五年方得歸。
以忤秦檜貶官,安置英州而卒。
久之始復徽猷閣學士,謚忠宣。
事跡具《宋史》本傳。
此書乃其所紀金國雜事。
始於留金時,隨筆纂錄。
及歸,懼為金人搜獵,悉付諸火。
既被譴謫,乃復追述一二,名曰《松漠紀聞》。
尋有私史之禁,亦秘不傳。
紹興末,其長子適始校刊為正續二卷。
乾道中仲子遵又增補所遺十一事。
明代吳嘗刻入《古今逸史》中,與此本字句間有異同,而大略相合。
皓所居冷山,去金上京會寧府才百里,又嘗為陳王延教其子,故於金事言之頗詳。
雖其被囚日久,僅據傳述者筆之於書,不若目擊之親切。
中間所言金太祖、太宗諸子封號,及遼林牙達什北走之事,皆與史不合。
又不曉音譯,往往訛異失真。
然如敘太祖起兵本末,則《遼史·天祚紀》頗用其說。
其「熙州龍見」一條,《金史·五行志》亦全采之。
蓋以其身在金庭,故所紀雖真贗相參,究非鑿空妄說者比也。
△《燕翼詒謀錄》·五卷(浙江鮑士恭家藏本)
宋王永撰。
永字叔永。
自署稱晉陽人。
寓居山陰,號求志老叟。
其名氏不概見於他書。
今考書中有紀紹興庚戌仲父軒山公以知樞密院兼參知政事一條。
庚戌為紹興元年,核之《宋史》,是年正月甲午,王藺知樞密院。
是永當為藺之猶子。
藺,《宋史》無傳,據徐自明《宰輔編年錄》載,藺無為軍人。
是書第三卷中所述無為軍建置特詳,可以為證。
其稱晉陽者,蓋舉祖貫而言。
書中又有「余曩仕山陽」語,知其嘗官淮北,而所居何職,則已不可考矣。
其書大旨,以宋至南渡以後典章放失,祖宗之良法美政俱廢格不行,而變為一切苟且之治。
故采成憲之可為世守者,上起建隆,下迄嘉,凡一百六十二條,並詳及其興革得失之由,以著為鑒戒,蓋亦魚藻之義。
《自序》謂悉考之國史、實錄寶訓、聖政等書,凡稗官小說,悉棄不取。
今觀其臚陳故實,如絲聯繩貫,本末粲然,誠雜史中之最有典據者也。
△《太平治跡統類前集》·三十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宋彭百川撰。
百川字叔融,眉山人。
是書凡八十八門,皆宋代典故。
《文獻通考》載《前集》四十卷,又《後集》三十三卷,載中興以後事。
此本乃朱彝尊從焦家藏本抄傳,但有《前集》,不分卷數。
又中間訛不勝乙。
《彝尊跋》謂焦氏本卷帙次第,為裝訂者所亂。
傭書人不知勘正,別用格紙抄錄,以致接處文理不屬。
初,紹興中江少虞作《皇朝事實類苑》,李攸又作《皇朝事實》,與百川此書,皆分門隸事。
少虞書采摭雖富,而俳諧瑣事,一一兼載,體例頗近小說。
攸書於典制特詳,記事頗略。
惟此書於朝廷大政及諸臣事跡,條分縷析,多可與史傳相參考。
雖傳寫久訛,而規模終具。
闕其斷爛之處,而取其可以考見端委者。
固與李心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均一代記載之林矣。
△《鹹淳遺事》·二卷(永樂大典本)
不著撰人名氏。
《宋史·藝文志》不著錄。
惟明《文淵閣書目》載有此書一冊。
核其詞意,疑宋之故臣遺老為之也。
其書於尊崇錫命諸政典,紀載頗詳,並備錄學士院所行制命之詞,而朝廷大政乃多闕略不載。
或兵火之餘,收僅存之案牘,排比成編歟。
然其遺聞瑣記,多史氏之所未備。
雖識小之流,亦足以資考訂而明鑒戒也。
考度宗鹹淳紀號盡於十年,而《永樂大典》載是書,自即位改元迄於八年而止。
尚闕其後二年,不知何時散佚。
其文字亦多脫誤,不盡可讀。
以宋代遺編頗存舊事,外間絕無傳本,不可竟使之湮沒。
謹訂其文,編為二卷,備史籍之一種焉。
△《大金吊伐錄》·四卷(永樂大典本)
不著撰人名氏。
其書紀金太祖太宗用兵克宋之事,故以「吊伐」命名。
蓋薈萃故府之案籍,編次成帙者也。
金、宋自海上之盟已通聘問,以天輔六年以前舊牘不存,故僅於卷首一條,略存起事梗概。
自天輔七年交割燕,及天會三年四月再舉伐宋,五年廢宋立楚,所有國書、誓詔、冊表、文狀、指揮、牒檄之類,皆排比年月,具錄原文。
迄康王南渡而止,首尾最為該貫。
後復附以降封昏德公、重昏侯海濱詔書及所上各表,而終於劉豫建國之始末。
所錄與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詳略互見,不識夢莘何以得之。
考張端義《貴耳集》曰:「道君北狩,凡有小小吉凶喪祭節序,金主必有賜賚。
一賜必要一謝表。
集成一帙,刊在榷場中博易。
四五十年,士大夫皆有之,余曾見一本」云云。
此書殆亦是類歟。
然夢莘意存忌諱,未免多所刊削。
獨此書全據舊文,不加增損。
可以互校闕訛,補正史之所不逮,亦考古者所當參證也。
《永樂大典》所載,未分篇目,不知原本凡幾卷。
今詳加訂,析為四卷著於錄。
△《汝南遺事》·四卷(永樂大典本)
元王鶚撰。
鶚字伯翼,東明人。
金正大元年登進士第一。
哀宗時為左右司員外郎。
金亡降元,官至翰林學士承旨。
事跡具《元史》本傳。
是編即隨哀宗在蔡州圍城所作,故以「汝南」命名。
所記始天興二年六月,迄三年正月。
隨日編載,有綱有目,共一百有七條。
皆所身親目擊之事,故紀載最為詳確。
其稱哀宗為「義宗」,則用息州行省所上謚也。
《金史》《哀宗本紀》及《烏古論鎬》、《完顏仲德》、《張天綱》等傳皆全採用之,足徵其言皆實錄矣。
鶚身事兩朝,不能抗西山之節。
然本傳載其祭哀宗一事,猶有故主之心。
其作是書,於喪亂流離,亦但有痛悼而無怨謗,較作《南燼錄》者猶未減焉。
《自序》雲四卷。
《元史》本傳作二卷,蓋傳刻之訛。
今仍從《自序》所言,編為四卷。
△《錢塘遺事》·十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元劉一清撰。
一清,臨安人,始末無可考。
其書雖以錢塘為名,而實紀南宋一代之事。
高、孝、光、寧四朝,所載頗略。
理、度以後,敘錄最詳。
大抵雜采宋人說部而成,故頗與《鶴林玉露》、《齊東野語》、《古杭雜記》諸書互相出入。
雖時有詳略同異,亦往往錄其原文。
如一卷「十里荷花」一條,二卷「辛幼安詞」一條、「韓平原」一條、「大字成犬」一條,皆采自《鶴林玉露》。
既不著其書名,其中所載「余謂」、「愚聞」及「余亦作一篇」云云,皆因羅大經之自稱,不加刊削。
遂使相隔七八十年,語如目睹,殊類於不去葛龔。
又書中稱北兵,稱北朝憲宗皇帝,稱帝曰嗣君,稱謝後曰太皇太后,似屬宋人之詞。
而復稱元曰大元,稱元兵曰大兵,曰大元國兵,稱元世宗曰皇帝,乃全作元人之語。
蓋雜采舊文,合為一帙。
故內外之詞,不能畫一,亦皆失於改正。
然於宋末軍國大政,以及賢奸進退,條分縷析,多有正史所不及者。
蓋革代之際,目擊僨敗,較傳聞者為悉。
故書中大旨,刺賈似道居多。
第九卷全錄嚴光大所紀德丙子祈請使行程。
第十卷全載南宋科目條格故事,而是書終焉。
殆以宋之養士如此周詳,而諸臣自祈請以外,一籌莫效,寓刺士大夫歟。
孔齊《至正直記》所列元朝典文可為史館之用者,一清是書居其一。
世無刊本,傳寫頗稀。
陶宗儀《說郛》僅載數條,此乃舊抄足本。
前後無序跋。
惟卷端題識數行,惜高宗不都建康而都於杭,士大夫湖山歌舞,視天下事於度外,卒至納土賣國。
不署名氏。
詳其詞意,殆亦宋之遺民也。
△《平宋錄》·三卷(浙江鮑士恭家藏本)
舊題杭州路司獄燕山平慶安撰。
一名《大元混一平宋實錄》,又名《丙子平宋錄》。
前有大德甲辰鄧、方回、周明三《序》。
紀至元十三年巴顏下臨安及宋幼主北遷之事,與史文無大異同。
惟元世祖《封瀛國公詔》、《巴顏賀表》諸篇及追贈河南路統軍鄭江事,為史所未備,頗足以資參考。
此書黃虞稷《千頃堂書目》以為劉敏中作。
今按《周明序》,稱平慶安請於行省,奏加巴顏封謚,建祠於武學故基,武成王廟之東。
且鋟梓王行實行於世。
後又有「大德八年甲戌月(案:大德元年為甲辰,九月當建甲戌,此蓋當時習俗之文,不合古例,謹附識於此),燕山平慶安開版印造《平宋錄》」一行。
俱不言新著此書。
是此書實劉敏中所撰,慶安特梓刻以傳。
後人以其書首不題敏中姓名,未加深考,遂舉而歸之慶安耳。
今改題敏中名,從其實焉。
敏中字端甫,章邱人,由中書掾歷官至翰林學士承旨,卒,追封齊國公,事跡具《元史》本傳。
△《山堂別集》·一百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明王世貞撰。
世貞字元美,太倉人,嘉靖丁未進士,官至南京刑部尚書,事跡具《明史·文苑傳》。
是書載明代典故。
凡《盛事述》五卷;《異典述》十卷;《奇事述》四卷;《史乘考誤》十一卷;《表》三十四卷,分六十七目;《考》三十六卷,分十六目。
世貞《自序》云:是書出,異日有裨於國史者,十不能二。
耆儒掌故取以考證,十不能三。
賓幕酒筵,以資談謔,參之十,或可得四。
其用如是而已。
然其間如《史乘考誤》及《諸侯王百官表》,《親征》、《命將》、《謚法》、《兵制》、《市馬》、《中官》諸考,皆能辨析精核,有裨考證。
蓋明自永樂間改修《太祖實錄》,誣妄尤甚。
其後累朝所修實錄,類皆闕漏疏蕪。
而民間野史競出,又多憑私心好惡,誕妄失倫。
史愈繁而是非同異之跡愈顛倒而失其實。
世貞承世家文獻,熟悉朝章。
復能博覽群書,多識於前言往行。
故其所述,頗為詳洽。
雖徵事既多,不無小誤。
又所為各表,多不依旁行斜上之體,所失正與雷禮相同。
其盛事、奇事諸述,頗涉詼諧,亦非史體。
然其大端可信,此固不足以為病矣。
△《革除逸史》·二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明朱睦挈撰。
睦挈有《易學識遺》,已著錄。
是書以建文帝一朝事跡編年敘之。
《明史·藝文志》載睦挈《遜國記》二卷,不載此名。
然不容同記一事,乃分著兩書,卷數又復相同,殆即此書之別名也。
革除一事,其初格於文禁,記載罕傳,在當日已無根據。
迨公論大明,人人以表章忠義為事,撰述日夥,而從亡致身諸錄遂相續而出。
真偽相半,疑信互爭,遂成一聚訟之案,糾結靡休。
符驗、黃佐稍有辨正,尚未能確斷。
睦挈《自序》,獨辨建文帝髡緇去,及正統間迎入大內之說,乃好事者為之。
故載建文四年六月事,只以宮中火起,帝遜位為傳疑之詞,亦可謂善持兩家之平矣。
△《欽定蒙古源流》·八卷乾隆四十二年奉敕譯進。
其書本蒙古人所撰。
末有《自序》,稱庫圖克徹辰鴻台吉之裔小徹辰薩囊台吉,原知一切。
因取各汗等《源流》,約略敘述。
並以《講解精妙意旨紅冊》、沙爾巴胡土克圖編纂之《蓬花漢史》、雜噶拉斡爾第汗所編之《經卷源委》、《古昔蒙古汗源流大黃冊》等七史合訂。
自乙丑九宮值年八宮翼火蛇當值之二月十九日角木蛟鬼金羊當值之辰起,至六月初一日角木蛟鬼金羊當值之辰告成。
書中所紀乃額納特珂克土伯特蒙古汗傳世次序,及供養諸大喇嘛闡揚佛教之事。
而其國中興衰治亂之跡,亦多案年臚載。
首尾賅備,頗與《永樂大典》所載《元朝秘史》體例相近。
前者我皇上幾餘覽古,以元代奇渥溫得姓所自,必史乘傳訛。
詢之定邊左副將軍喀爾喀親王成袞札布,因以此書進御。
考證本末,始知奇渥溫為「卻特」之誤。
數百年之承訛襲謬,得藉以訂闡明。
既已揭其旨於《御批通鑒輯覽》。
復以是編宣付館臣,譯以漢文,潤色排比,纂成八卷。
其第一卷內言風壇、水壇、土壇初定,各種生靈降世因由,及六噶拉卜乘除算量運數,而歸於釋迦牟尼佛教之所自興,是為全書緣起。
次紀額納特珂克國汗世系,首載星哈哈努汗之曾孫薩爾斡阿爾塔實迪汗之子丹巴多克噶爾成佛事,而自烏迪雅納汗以下崇信佛教諸大汗及七贊達、七巴拉、四錫納等汗則俱詳著其名號,與《藏經》內之《釋迦譜》約略相仿。
次紀土伯特汗世系始,始於尼雅特贊博汗,在善布山為眾所立,終於札實德汗,大致亦頗與西番《嘉喇卜經》合。
其中載持勒德蘇隆贊娶唐太宗女文成公主,持勒丹租克丹汗娶唐中宗弟景德王女金城公主。
核之《唐書》,太宗貞觀十五年以宗女文成公主妻吐蕃贊普葉宗弄贊,中宗景龍初以雍王守禮女為金城公主妻吐蕃贊普葉隸宿贊。
其事跡多屬相符。
是土伯特即吐蕃國號,而《唐書》所稱葉宗弄贊,乃特勒德蘇隆贊之訛。
其汗世以贊博為名,與《唐書》所稱讚普亦音相近也。
其第三卷以後則皆紀蒙古世系,謂土伯特色爾持贊博汗之季子布爾特齊諾避難至必塔地方,其眾尊為君長,數傳至勃端察爾,母曰阿隆郭斡哈屯,感異夢而生,又九傳至元太祖。
與《元本紀》多相合,而間有異同。
其稱元太祖為索多博克達青吉斯汗,元世祖為呼必賚徹辰汗,元順帝為托歡特穆爾烏哈噶圖汗。
自順帝北奔,後世傳汗號至林丹庫克圖汗,而為我朝所克。
中間傳世次序、名號、生卒、年歲,然具載,詮敘極為詳悉。
明代帝系,亦附著其略。
其最春駁者,如以庫色勒汗為元明宗弟,在位二十日,史無其事。
又以明太祖為朱葛,仕元至左省長官,讒殺托克托噶太師,遂舉兵迫逐順帝,亦為鑿空失實。
其他紀年前後,亦往往與史乖迕。
蓋內地之事,作書者僅據傳聞錄之,故不能盡歸確核。
至於塞外立國,傳授源流,以逮人地諸名,語言音韻,皆其所親知灼見。
自不同歷代史官摭拾影響附會之詞,妄加纂載,以致魯魚謬戾,不可復憑。
得此以定正舛訛,實為有裨史學。
仰惟我國家萬方同軌,中外向風。
蒙古諸部,久為臣僕。
乃得以其流傳秘冊,充外史之儲藏。
用以參考舊文,盡卻耳食沿訛之陋,一統同文之盛治,洵亙古為獨隆矣。
(謹案:此書為外藩所錄,於例應入《載記類》中。
然所述多元朝帝王之事,與高麗、安南諸史究有不同。
是以仍編於《雜史》。
)
──右「雜史類」二十二部、二百七十三卷,皆文淵閣著錄。
分類:未分類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