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七十九·史部三十五○職官類:《南唐書·徐鍇傳》稱:「後主得齊職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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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七十九·史部三十五○職官類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卷七十九·史部三十五○職官類

前代官制,史多著錄,然其書恆不傳。

《南唐書·徐鍇傳》稱:「後主得齊職制,其書罕覯,惟鍇知之。

今亦無舉其名者。

世所稱述《周官》外,惟《唐六典》最古耳。」

蓋建官為百度之綱,其名品職掌,史志必撮舉大凡,足備參考。

故本書繁重,反為人所倦觀。

且惟議政廟堂,乃稽舊典。

其間如元豐變法,事不數逢。

故著述之家,或通是學而無所用。

習者少則傳者亦稀焉。

今所採錄,大抵唐宋以來一曹一司之舊事與儆戒訓誥之詞。

今為《官制》、《官箴》二子目,亦足以稽考掌故,激勸官方。

明人所著率類州縣志書,則等之自鄶矣。

△《唐六典》·三十卷(浙江汪汝栗家藏本)

唐玄宗明皇帝御撰,李林甫奉敕注。

其書以三師、三公、三省、九寺、五監、十二衛列其職司官佐,敘其品秩,以擬《周禮》。

《書錄解題》引韋述《集賢記》注曰:「開元十年,起居舍人陸堅,被旨修是書。

帝手寫白麻紙六條,曰理、教、禮、政、刑、事,令以類相從,撰錄以進。

張說以其事委徐堅,思之經歲莫能定。

又委毋、徐欽、韋述,始以令式入六司,其沿革併入注中。

後張九齡又委苑鹹,二十六年奏草上。

迄今在直院,亦不行用。」

程大昌《雍錄》則曰:「唐世制度,凡最皆在《六典》。

或曰:書成未嘗頒用。

今案《會要》,則牛僧孺奏升諫議為三品,用《六典》也。

貞元二年定著朝班次序,每班以尚書省官為首,用《六典》也。

又其年竇參論祠祭當以監察蒞之,亦援《六典》也。

此類殆不勝述。

草制之官,每入院,必首索《六典》,則時制盡在故也。」

二說截然不同。

考《呂溫集》有《代陳相公請刪定施行六典開元禮狀》一篇,稱:「宣示中外,星紀六周。

未有明詔施行,遂使喪祭冠昏家,猶疑禮之等威名分,國靡成規。

請於常參官內選學藝優敏者三五人,就集賢院各盡異同,量加刪定。

然後特降德音,明下有司」云云。

與韋述之言相合。

唐人所說,當無訛誤。

大昌所引諸事,疑當時討論典章,亦相引據。

而公私科律,則未嘗事事遵用,如明代之《會典》云爾。

范祖禹《唐鑒》,論其既有太尉、司徒、司空,又有尚書省,是政出於二也。

既有尚書省,又有九寺,是政出於三也。

蓋自唐虞至周,有六官而無寺監。

自秦迄陳,有寺監而無六官。

獨此書兼之,故官多重複。

今考是書,如林甫注中以諸州祥瑞預立條格,以待奏報之類,誠為可嗤。

然一代典章,然具備,祖禹之所論,或以元豐官制全祖是書,有所激而云然歟?又《唐會要》載開元二十三年九齡等撰是書,而《唐書》載九齡以開元二十四年罷知政事,則書成時九齡猶在位。

後至二十七年,林甫乃注成獨上之。

宋陳癸《館閣錄》,載書局有「經修經進」、「經修不經進」、「經進不經修」三格。

說與九齡皆所謂「經修不經進」者。

卷首獨著林甫,蓋即此例。

今亦姑仍舊本書之,不復追改焉。

△《翰林志》·一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唐李肇撰。

案,肇所作《國史補》,結銜題「尚書左司郎中」。

此書結銜則題「翰林學士左補闕」。

王定保《摭言》又稱肇為「元和中中書舍人」。

《新唐書·藝文志》亦云「肇為翰林學士,坐薦柏耆,自中書舍人左遷將作少監。」

以唐官制考之,蓋自左司改補闕,入翰林,後為中書舍人,坐事左遷。

《國史補》及此書各題其作書時官也。

唐時翰林院在銀台門內,麟德殿西,重廊之後,為待詔之所。

《新唐書·百官志》謂「乘輿所在,必有文詞經學之士,下至卜醫伎術之流,皆直於別院,以備燕見者」是也。

韋執誼《翰林院故事》亦謂「其地乃天下以藝能伎術見召者之所處」。

蓋其始本以延引雜流,原非為文學侍從而設。

至明皇置翰林待詔供奉,與集賢院學士分掌制誥,其職始重。

後又改為學士,別置學士院,謂之東翰林院。

於是舊翰林院雖尚有以伎能入直,如德宗時術士桑道茂之類,而翰林之名,實盡歸於學士院。

歷代相沿,遂為儒臣定職。

肇此書成於元和十四年,唐宋《藝文志》皆著於錄。

其記載賅備,本末燦然,於一代詞臣職掌,最為詳晰。

宋洪遵輯《翰苑群書》,已經收入。

今以言翰林典故者莫古於是書,故仍錄專本,以存其朔焉。

△《麟台故事》·五卷(永樂大典本)

宋程俱撰。

俱字致道,衢州開化人。

舉進士,試南宮第一,廷試中甲科,歷官徽猷閣待制,封新安縣伯,事跡具《宋史·文苑傳》。

《玉海》載元中宋匪躬作《館閣錄》,紹興元年程俱上《麟台故事》,淳熙四年陳癸續為《館閣錄》。

蓋一代翰林故實,具是三書。

今宋錄已亡,陳錄僅存,而亦稍訛闕。

是書則自明以來惟《說郛》載有數條,別無傳本。

今考《永樂大典》,徵引是書者特多。

排比其文,猶可成帙。

其書多記宋初之事,典章文物,燦然可觀。

蓋紹興元年初復秘書省,首以俱為少監。

故俱為是書,得諸官府舊章,最為詳備。

如《東都事略·邢傳》載,由侍讀學士遷工部侍郎,不著加中散大夫。

《宋綬傳》載,召試中書,不著遷大理評事。

《宋史·韓琦傳》載,由通判淄州入直集賢院,不著為太常寺丞及太子中允。

《王陶傳》載,為太子中允,不著編校昭文館書籍。

《孫洙傳》亦不著洙嘗為於潛令及編校秘閣書籍。

而皆見於是書。

又如《玉海》引《謝泌傳》,泌上言:「請分四庫書籍,人掌一庫。」

事在端拱初。

而其一百六十八卷又載此事於天聖五年,前後自相剌謬。

據此書所載,則在鹹平之初。

又《續通鑒長編》載,鹹平二年七月甲寅,幸國子監,還幸崇文院,而此日之後又有癸丑。

則是月之內不容先有甲寅,顯然牾。

據是書乃是七月甲辰。

如此之類,凡百餘條,皆足以考證異同,補綴疏略,於掌故深為有裨。

原書《文獻通考》作五卷,今所裒錄,仍符此數,疑當時全部收之。

《通考》又稱凡十二篇,而不詳其篇目。

其見於《永樂大典》者,有《官聯》、《職掌》、《廩祿》三門,皆與陳癸書標題相合。

疑癸書即因俱舊目修之。

今即以癸之篇目分隸諸條,莫不一一條貫,無所齟齬。

亦可謂神明煥然,頓還舊觀矣。

癸錄載曝書會、餞會及大宴學士院三條,俱雲出《麟台故事》。

然引其事,不載其詞。

殆姚廣孝等排纂之時,刊除重複,誤削前而存後。

當時編輯無緒,即此可見一端。

今亦無從補入。

惟俱《北山集》中載有後序一篇,並附錄之,以存其舊焉。

△《翰苑群書》·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宋洪遵編。

遵字景嚴,鄱陽人,皓之仲子也。

與兄適同中紹興十二年博學鴻詞科,賜進士出身。

歷官徽猷閣直學士,出知平江府。

孝宗時召除翰林學士承旨,拜同知樞密院事、江東安撫使、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卒謚文安。

事跡具《宋史》本傳。

是書後有乾道九年遵題記曰:「翰苑秩清地禁,公唐迄今為薦紳榮。

遵世蒙國恩,父子兄弟接武而進,實為千載幸遇。

曩嘗卒《遺事》一編,來建業,以家舊藏李肇、元稹、韋處厚、韋執誼、楊鉅、丁居晦洎我宋數公,凡有紀於此者,並刊之木。

仍以《國朝年表》、《中興題名》附。」

陳振孫《書錄解題》曰:「自李肇而下十一家,及《年表》、《中興後題名》共為一書。」

此本上卷為李肇《翰林志》、元稹《承旨學士院記》、韋處厚《翰林學士記》、韋執誼《翰林院故事》、楊鉅《翰林學士院舊規》、丁居晦《重修承旨學士壁記》、李《禁林宴會集》,凡七家。

下卷為蘇易簡《續翰林志》、蘇耆《次續翰林志》、《學士年表》、《翰苑題名》、《翰苑遺事》,凡五種。

其《遺事》為遵所續,不在其數,實止四家。

除《年表》、《題名》外,所收不過九家,與振孫所記不合。

考《宋史·藝文志》載是書本三卷,此本止上下二卷。

又《文獻通考》所載尚有唐張著《翰林盛事》一卷,宋李宗諤《翰苑雜記》一卷,若合此二家,正足十一家之數。

豈原本有之,而今本佚其一卷耶?

△《南宋館閣錄》·十卷、《續錄》·十卷(永樂大典本)

《南宋館閣錄》十卷,宋陳癸撰。

《續錄》十卷,無撰人名氏。

癸字叔進,台州臨海人。

紹興二十四年進士第一。

慶元初官至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

忤韓胄,提舉洞霄宮。

卒謚文簡。

事跡具《宋史》本傳。

陳氏《書錄解題》,謂淳熙中癸長蓬山,與同僚錄建炎以來事為此書,李燾為之序。

《續錄》者,後人因舊文而增附之。

今考是錄所載,自建炎元年至淳熙四年;《續錄》所載,自淳熙五年至鹹淳五年。

皆分《沿革》、《省捨》、《儲藏》、《修纂》、《撰述》、《故實》、《官秩》、《廩祿》、《職掌》九門。

典故條格,纖悉畢備,亦一代文獻之藪也。

世所傳本,訛闕殆不可讀。

惟《永樂大典》所載,差為完具。

今互相考訂,補其脫漏者三十一條,正其舛錯者一十六條。

而其紀載諸人爵裡有與《宋史》互異者,並為臚注,以資參考。

惟前錄中《沿革》一門,續錄中《廩祿》一門,《永樂大典》所載亦全卷皆佚,無從補葺。

蓋是書殘闕已在明以前矣。

今亦姑仍其舊焉。

△《玉堂雜記》·三卷(浙江鮑士恭家藏本)

宋周必大撰。

必大字子充,一字洪道,廬陵人。

紹興二十一年進士,中宏詞科,權中書舍人。

孝宗朝歷右丞相,拜少傅,進益國公。

寧宗朝以少傅致仕,卒謚文忠。

事跡具《宋史》本傳。

此書皆記翰林故事,後編入必大文集中。

此乃其別行之本也。

宋代掌制,最號重職,往往由此致位二府。

必大受知孝宗,兩入翰苑,自權直院至學士承旨,皆遍為之。

凡鑾坡制度沿革,及一時宣召奏對之事,隨筆紀錄,集為此編。

所紀如奉表德壽署名、賜安南國王嗣子詔書之類,皆能援引古義,合於典禮。

其他瑣聞遺事,亦多可資談柄。

洪遵《翰院群書》所錄,皆唐代及汴都故帙。

程俱《麟台故事》,亦成於紹興間。

其隆興以後翰林故實,惟稍見於《館閣續錄》及洪邁《容齋隨筆》中。

得必大此書,互相稽考,南渡後玉堂舊典亦庶幾乎然具矣。

△《宋宰輔編年錄》·二十卷(兩淮鹽政采進本)

宋徐自明撰。

自明字誠甫,號造堂,永嘉人。

嘗官太常博士,終零陵郡守。

初,北宋時神宗命陳繹為《拜罷圖》一卷、《樞府拜罷錄》一卷。

元豐間司馬光復作《百官公卿拜罷年表》十五卷。

其後曾鞏、譚世、蔡幼學、李燾各有撰述,而不能無所闕略。

自明因摭拾舊事,補其遺漏,續作此書。

以宋世官制,中書、樞密為二府,俱宰輔之職。

故自平章事參知政事、樞密使知樞密院事、同知簽書樞密院事,皆著其名位,而詳其除罷黜陟之由。

編年系日,起建隆戊午。

迄嘉定乙亥。

大都本之《通鑒長編》、《系年要錄》、《乙未錄》、《東都事略》,而又旁采他書以附益之。

本末賅具,最為詳核。

又據宋朝《大詔令》、《玉堂制草》,備錄其鎖院制詞,更有裨於文獻。

以《宋史·宰輔年表》互相考校,如建隆元年趙普拜樞副,此錄在八月甲申,而《年表》在戊子。

太平興國四年石熙載拜簽樞,此錄在正月庚寅,而《年表》在癸巳。

太平興國八年宋琪拜參政,此錄在三月庚申,而《年表》在癸亥。

雍熙三年辛仲甫拜參政,此錄在六月戊戌,而《年表》在甲辰。

此類極多,亦足為讀史者考異之助。

至宋世所降麻制,例載某人所行之詞,此錄間存姓名,亦可備掌故。

其中如熙寧四年《陳升之起復入相制》,乃元絳之詞,載於《宋文鑒》中。

以升之力辭不拜,其事未行,並其制詞不錄是也。

至如端拱元年《呂蒙正拜相制》,為李沆之詞。

治平二年《文彥博除樞密使制》、熙寧二年《陳升之拜相制》,皆為王之詞。

元符三年《曾布拜相制》,為曾肇之詞。

亦並見於《宋文鑒》,而此反闕注。

皆不免有所掛漏。

然二百五十年間,賢奸進退,畢具是編。

於以考國政而備官箴,亦可雲諳習典故者矣。

寶間,自明子居誼宰永福,嘗刻之縣學,後漸亡佚。

明嘉靖間,大興呂邦始得抄本於焦家,而闕其兩卷。

後周藩宗室勤A16,以所藏殘本補足,復梓以傳。

蓋亦僅存之本也。

△《秘書監志》·十一卷(編修汪如藻家藏本)

元王士點、商企翁同撰。

士點有《禁扁》,已著錄。

企翁字繼伯,曹州人。

官著作佐郎。

其書成於順帝至正中,凡至元以來建置遷除、典章故事,無不具載,司天監亦附錄焉。

蓋元制司天監隸秘書省,猶漢制以太史令兼職天官之義也。

後列職官題名,與《南宋館閣錄》例同。

其兼及直長令史,皆纖悉詳錄。

則以金源以後,以掾吏為士人登進之階,往往由此起家,存至卿相,其職重於前代耳。

其所紀錄,多可以資考核。

朱彝尊嘗據以辨吳鄹即張應珍,以大德九年改名,歷仕秘書少監,非宋遺民,證《吉安府志》之誤。

則於史學亦多所裨矣。

△《翰林記》·二十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

案《明史·藝文志》載黃佐《翰林記》二十卷,而廖道南《殿閣詞林記》序有「與泰泉黃佐纂《翰林雜記》六冊」之語,則是書自當出於佐手。

佐即撰《泰泉鄉禮》,著錄於經部禮類者也。

所載皆明一代翰林掌故,始自洪武,迄於正德嘉靖間,每事各有標目,凡二百二十六條。

本末賅具,首尾貫串,敘次頗為詳悉。

如所記殿閣卿寺轉銜,與《明會典》諸書互有同異。

又「會議繕寫」諸條,制度甚詳,均足以備考核。

其十七、十八兩卷具列館閣題名,尤足以見一代人材升降之概。

廖道南撰《殿閣詞林記》,自九卷以後,多采佐書以足成之。

今以此本互相檢核,其文不盡相合。

蓋道南又有所點竄,以歸一家之體例。

此則佐之原本耳。

其文與道南之書互有詳略,可以參考證明。

以繼李肇、程俱、陳癸、王士點諸人所作,唐宋元明以來詞林故事,亦大略具備矣。

△《禮部志稿》·一百十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泰昌元年官修。

首列纂修姓氏,自禮部尚書林堯俞至司務顧民{品石}等四十人。

次列批委纂修,自東閣大學士前禮部尚書孫如游至儀制司員外郎張光房等六人。

次列巡按直隸蘇松等處御史。

據松江府知府揭薦生員俞汝楫纂修《禮部志書》公移,並禮部准聘赴書局批文。

則此書實出汝楫之手。

《明史·藝文志》有俞汝楫《禮儀志》一百卷,當即此書。

此題曰《禮部志稿》,蓋其草創初成,尚未定名之本也。

卷首汝楫名後,並列上海生員俞廷教名,為薦舉公移所無。

殆入局以後續招協修,故初揭不載歟?其書首為《聖訓》六卷,為洪武至隆慶詔諭;次《建官建署》一卷;次《總職掌》一卷;次《儀司職掌》十六卷;次《祠司職掌》十卷;次《客司職掌》十卷;次《膳司職掌》及《司務職掌》共二卷;次《歷官表》四卷;次《奏疏》五卷;次《列傳》八卷;次《儀司事例》二十一卷;次《祠司事例》九卷;次《客司事例》九卷;次《膳司事例》一卷;次《總事例》七卷,共為一百一十卷。

前列《凡例》三則,其「溯初制」一則,稱研討典故,要在沿流溯源;其「理條貫」一則,稱典故之編,不急於薈萃,而急於貫通;其「慎稽考」一則,稱網羅舊聞,匪獨掛漏是懼,而考正謬誤,亦編摩第一義。

其言皆深得纂輯要領,故其書敘述詳贍,首尾該貫,頗有可觀。

如釋菜、薦舉諸詔,為《明實錄》所不載。

祈雪、建宮諸諭,為《嘉靖祀典》所未錄。

王妃冠服、百官常服及大宴樂章,較《明史·禮樂志》為詳。

貢舉起送之額、誥敕表章之式,較《明會典》為備。

經筵傳班員額,拾《明集禮》之所遺。

朝覲賞賚諸制,補《星槎勝覽》、《西域行程》之闕。

雖案牘之文,稍傷冗雜;而取備掌故,體例與著書稍殊,固不能以是病之也。

△《太常續考》·八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不著撰人名氏。

考書中所錄,蓋明崇禎時太常寺官屬所輯也。

凡祭祀、典禮皆詳悉具載,雖不免為案牘簿籍之文,而沿革損益之由,名物度數之細,條分縷晰,多《明史·禮志》、《明會典》、《明集禮》及《嘉靖祀典》之所未載。

蓋總括一代之掌故,則體貴簡要;專錄一官之職守,則義取博賅。

言各有當,故詳略迥不同也。

況《集禮》作於洪武,《會典》作於成化,《嘉靖祀典》惟載一時更張之事,自世宗以後百餘年之典制,記載闕如。

此書職官題名終於崇禎十六年,則一代儀章始末,尤為完具。

固數典者所不可廢矣。

△《士官底簿》·二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

朱彝尊《曝書亭集》有是書跋,但雲抄之海鹽鄭氏,亦不言作者為誰。

其書備載明正德以前諸土司官爵世系、承襲削除。

觀其命名與繕寫之式,疑當時案牘之文,而好事者錄存之也。

所載南土司百五十一家,廣西土司百六十七家,四川土司二十家,貴州土司一十五家,湖廣土司五家,廣東土司一家,共三百五十九家。

其官雖世及,而請襲之時,必以並無世襲之文上請;所奉進止,亦必以姑准任事,仍不世襲為詞。

蓋其相沿體式如此。

欲以示駕馭之權,不容其據譜而索故物也。

然明自中葉後,撫綏失宜,威柄日弛。

諸土司叛服不常,僅能羈縻勿絕而已。

我國家聲靈赫濯,逆命者必誅。

舊籍所載,大半皆已改土歸流。

其存者亦無不革心順化,比於郡縣。

此書中所列,皆前代一時苟且之制,本不足道。

以《明史·土司列傳》只記其征伐刑政之大端,而於支派本末未能具晰。

是編詞雖俚淺,而建置原委,一一可徵存之,亦足資考證焉。

其地雖在中外之間,與郡縣牧守稍殊,而受敕印、襲爵祿、納租賦、供力役、隨徵調,實與官吏不殊,故《明史》不與外國同傳。

今亦附載於明代職官之末焉。

△《詞林典故》·八卷乾隆九年重修翰林院落成,聖駕臨幸,賜宴賦詩。

因命掌院學士鄂爾泰、張廷玉等纂輯是書。

乾隆十二年告成奏進,御制序文刊行。

凡八門:一曰《臨幸盛典》,二曰《官制》,三曰《職掌》,四曰《恩遇》,五曰《藝文》,六曰《儀式》,七曰《廨署》,八曰《題名》。

《臨幸盛典》,即述乾隆甲子燕飲賡歌諸禮,以為是書所緣起,故弁冕於前。

《官制》、《職掌》皆由西漢以至國朝,以待詔之選、寫書之官,皆自漢肇其端也。

《恩遇》斷自唐代,以專官自唐代始也。

於列聖及我皇上寵渥之典,別分《優眷》、《遷擢》、《侍宴》、《賚予》、《詞科》、《考試》、《議敘》、《贈恤》八子目,著聖代右文遠逾前古也。

《藝文》惟收唐以來御制及應制諸作,而詞館唱和不與焉,美不勝收也。

《儀式》、《廨署》亦皆斷自唐代,與《恩遇門》同例。

《題名》則惟載國朝,近有徵而遠難詳也。

考翰林有志,自唐李肇始。

洪遵輯而錄之,凡十一家。

然皆雜記之類也。

其分條列目,匯為一編者,自程俱《麟台故事》始,陳癸以下作者相仍。

然皆僅記一代之事,朱彝尊作《瀛洲道古錄》,又於今制弗詳。

故張廷玉等《進書表》稱:「槐廳芸署,不少前聞;劉井柯亭,獨饒故事。

但記載非無散見,而薈萃罕有全書。

今仰稟聖裁,始成巨帙。

元元本本,上下二千載,始末然。

稽古崇儒之盛,洵前代之所未有矣。」

△《欽定國子監志》·六十二卷乾隆四十三年奉敕撰。

先是國子祭酒陸宗楷等輯《太學志》進呈,而所述沿革故實,濫載及唐宋以前,殊失限斷。

乃詔重為改定,斷自元明。

蓋本朝國子監及文廟,皆因前代遺址,其締構實始於元初也。

首為《聖諭》二卷,以記褒崇先聖,訓示儒林之大法。

次《御制詩文》七卷,備錄列朝聖文,皇上宸翰。

次《詣學》二卷,紀親祀臨雍之禮。

次《廟制》二卷,前列圖說,後志建葺年月規制。

次《祀位》二卷,詳載殿廡及崇聖祠諸位號。

次《禮》七卷,分記釋奠、釋菜、釋褐、獻功、告祭諸儀,及祭器圖說。

次《樂》六卷,分記樂制、樂章,律呂、舞節二表,及禮樂諸器圖說。

次《監製》一卷,詳述條規。

次《官師》五卷,載設官、典守儀制、銓除、題名表。

次《生徒》七卷,載員額考校甄用,及外藩之入學者。

次《經費》四卷,恩賚歲支俸給備載焉。

次《金石》五卷,冠以《欽頒彝器圖說》、御制諸碑,並元以來《進士題名碑》,而殿以《石鼓圖說》。

次《經籍》二卷,具載賜書及版刻之目。

次《藝文》二卷,則列諸臣章奏詩文及諸諭者。

《識餘》二卷,曰《紀事》,曰《綴聞》,並捃摭雜記,以備考核。

識大識小,罔弗詳賅,於以志國家重道崇儒、作人訓俗之盛。

較諸監臣之初編,如葦土鼓改而為韶鈞之奏矣。

△《欽定歷代職官表》·六十三卷乾隆四十五年奉敕撰。

粵自龍鳥水火,肇建官名。

然夏、商以前,書闕有間,遺制不盡可考。

其可考者惟《周禮》為最詳。

迨秦、漢內設九卿,外置列郡,而官制一變。

東京以後,事歸台閣。

雖分置尚書六部,而政在中書,其權獨重。

漢魏之制,至唐、宋而又一變。

明太祖廢中書省,罷丞相,盡歸其職於六部。

永樂間復設內閣,而參以七卿。

唐、宋之制,至是而又一變矣。

其間名號品數,改革紛繁。

大抵勢足以相維則乾綱不失,權有所偏屬則魁柄必移。

故官制之得失,可以知朝政之盛衰也。

我國家稽古建官,循名核實。

因革損益,時措咸宜。

我皇上朗照無私,權衡獨秉,舉直錯枉,宮府肅清,尤從來史冊所未有。

復念歷朝官制,典籍具存,宜備溯源流,明其利弊。

庶前規可鑒,法戒益昭。

乃特命四庫全書館總纂官內閣學士今升兵部右侍郎臣紀昀、光祿寺卿今升大理寺卿臣陸錫熊、翰林院編修今升山東布政使臣孫士毅、總校官詹事府少詹事今升內閣學士臣陸費墀等,考證排次,輯綴是編,分目悉准今制。

凡長貳僚屬具列焉,明綱紀也;其兼官無正員,而所掌綦重,如軍機處之類,亦別有專表,崇職守也;八旗及新疆爵秩,前所未有者,並詳加臚考,著聖代之創建,遠邁邃古也。

或古有而今無,或先置而後廢,並為采掇,別附於篇,備參訂也。

每門各冠以表,表後詳敘建置。

首列國朝,略如《唐六典》之例。

次以歷代,則節引諸書,各附案語,以疏證其異同。

上下數千年分職率屬之制,元元本本,罔弗具焉。

考將相及百官公卿之有表,始自馬、班二史。

後如《唐書》之《宰相表》,《宋史》之《宰輔表》,《明史》之《內閣七卿表》,俱沿其例。

然所紀僅拜罷年月,與官制無關。

且斷代為書,不相通貫,尋檢頗難。

至抄撮故實,如孫逢吉《職官分紀》之類,又但供詞藻,於實政無裨。

是書發凡起例,悉稟睿裁。

包括古今,貫串始末。

旁行斜上,援古證今。

經緯分明,參稽詳密。

不獨昭垂奕祀,為董正之鴻模。

即百爾臣工,各明厥職,用以顧名而思義,亦益當知所儆勖矣。

──右「職官類」官制之屬,十五部、三百六十五卷,皆文淵閣著錄。

△《州縣提綱》·四卷(永樂大典本)

不著撰人名氏。

楊士奇《文淵閣書目》題陳古靈撰。

古靈者,宋陳襄別號也。

襄字述古,侯官人。

慶歷二年進士,官至右司郎中樞密直學士。

事跡具《宋史》本傳。

史稱其蒞官所至,必講求民間利病。

沒後友人劉彝視其篋,得手書數十幅,皆言民事。

則此書似當出於襄。

然襄所著《古靈集》,尚傳於世,無一字及此書。

又所著《易講義》、《郊廟奉祀禮文》、《校定夢書》等,見《宋史·藝文志》、《福建通志》、《說郛》中,不言更有此書。

晁、陳二家書目亦皆不著錄。

書內有「紹興二十八年」語,又有「昔呂惠卿」、「昔劉公安世」語。

考襄卒於元豐三年,距南渡尚遠,不應載及紹興。

且劉、呂皆其後進,不應稱昔,其非襄撰明甚。

今《永樂大典》所載本,蓋據元初所刻。

前有吳澄序,止言前修所撰,不著其名氏,蓋澄亦疑而未定。

知《文淵閣書目》所題當出訛傳,不足據矣。

其書論州縣蒞民之方,極為詳備。

雖古今事勢未必盡同,然於防奸弊之道,抉摘最明。

而首卷推本正己省身,凡數十事,尤為知要,亦可為司牧之指南。

雖不出於襄手,要非究心吏事、洞悉民情者不能作也。

△《官箴》·一卷(浙江鮑士恭家藏本)

宋呂本中撰。

本中有《春秋集解》,已著錄。

此乃其所著《居官格言》,凡三十三則。

《宋史·本中列傳》備列其著作之目,不載是書。

然《藝文志·雜家類》中乃著錄一卷。

此本載左圭《百川學海》中,後有寶祐丁亥永嘉陳昉跋,蓋即昉所刊行。

或當日偶然題記,如歐陽修《試筆》之類,本非有意於著書。

後人得其手稿,傳寫鐫刻,始加標目,故本傳不載歟?本中以工詩名家,然所作《童蒙訓》,於修己治人之道,具有條理,蓋亦頗留心經世者。

故此書多閱歷有得之言,可以見諸實事。

書首即揭「清慎勤」三字,以為當官之法,其言千古不可易。

王士禎《古夫於亭雜錄》曰:「上嘗御書『清慎勤』三大字,刻石賜內外諸臣。

案此三字,呂本中《官箴》中語也。」

是數百年後,尚蒙聖天子采擇其說,訓示百官,則所言中理可知矣。

至其論不欺之道,明白深切,亦足以資儆戒。

雖篇帙無多,而詞簡義精,固有官者之龜鑒也。

△《百官箴》·六卷(內府藏本)

宋許月卿撰。

月卿字太空,後更字宋士,婺源人。

始以軍功補校尉。

理宗時換文資就舉,以《易》魁江東,廷對賜進士及第,官至浙江西運。

賈似道當國,召試館職,語不合,罷去。

閉門著書,自號泉田子。

宋亡不仕,遁跡十年乃卒,亦志節之士也。

是書仿揚雄《官箴》,分曹列職,各申規戒。

考《宋史·百官志》,經筵乃言路兼官;二府掾乃樞密中書屬吏;參知政事以門下中書侍郎為之;登聞院隸諫議,進奏院隸給事中,俱轄於門下省;軍器監、文思院俱轄於工部。

是書皆各自為箴。

蓋以所掌之事區分,故既列本職,又及其兼官;既列總司,又及其所分掌。

非復出也。

又考《永樂大典》所載宋何異《中興百官題名》,雖殘闕不完,而所標官署職掌,與此書頗有異同。

蓋自元豐變制以後,品目至為淆雜。

南渡以後,分析並省,益以靡恆。

此書據一時之制言之,故互有出入也。

前有月卿進表,稱「《百官箴》並發凡言例共七帙」。

而今止六卷。

校以次第,實無遺漏。

殆原本凡例自為一卷,傳錄者合併之歟?虞人之箴,遠見《左傳》。

繩闕匡違,其風自古。

月卿傚法其本,雖申明職守,僅托空言。

而具列官邪,風戒有位,指陳善敗,觸目警心,亦未嘗無百一之裨焉。

△《晝簾緒論》·一卷(浙江鮑士恭家藏本)

宋胡太初撰。

太初,天台人。

端平乙未,其外舅陶某出宰香溪,太初因論次縣令居官之道,凡十五篇以貽之。

後十七年,為淳壬子,太初出守處州。

越明年,復得是稿於其戚陶翔,遂鋟諸板,以授屬縣。

其目首曰《盡己》,次曰《臨民》、曰《事上》、曰《寮》、曰《御吏》、曰《聽訟》、曰《治獄》、曰《催科》、曰《理財》、曰《差役》、曰《賑恤》、曰《行刑》、曰《期限》、曰《勢利》,而終之以《遠嫌》。

條目詳盡,區畫分明。

蓋亦《州縣提綱》之類也。

書中臚列事宜,雖多涉宋代條格,與後來職制不盡相合。

然其大旨,以潔己清心、愛民勤政為急務。

言之似乎平近,而反覆推闡,實無不切中事情。

《世說新語》載傅氏有《理縣譜》,其書不傳。

牧民者能得是編之意而變通之,則此一卷書,亦足以補其闕矣。

△《三事忠告》·四卷(桂林府同知李文藻刊本)

元張養浩撰。

養浩字希孟,號莊,濟南人。

官至禮部尚書、參議中書省事。

天歷中,拜陝西行台中丞。

卒謚文忠。

事跡具《元史》本傳。

養浩為縣令時,著《牧民忠告》二卷,凡十綱,七十二子目。

為御史時,著《風憲忠告》一卷,凡十篇。

入中書時,著《廟堂忠告》一卷,亦十篇。

其言皆切實近理,而不涉於迂闊。

蓋養浩留心實政,舉所閱歷者著之。

非講學家務為高論,可坐言而不可起行者也。

明張綸《林泉隨筆》曰:「張文忠公《三事忠告》,誠有位者之良規。

觀其在守令則有守令之式,居台憲則有台憲之箴,為宰相則有宰相之謨。

醇深明粹,真有德者之言也。

考其為人,能竭忠徇國,正大光明,無一行不踐其言」云云,其推挹可謂至矣。

三書非一時所著,本各自為編。

明洪武二十二年,廣西按察司僉事揚州黃士宏合為一卷刻之,總提曰《為政忠告》,陳璉為序。

(案,此本序文中稱《為政忠告》,而其標題亦稱《三事忠告序》,蓋重刻所追改。

)宣德六年,河南府知府李驥重刻,改名《三事忠告》。

考《書》稱任人、准夫、牧作三事,《詩》稱三事大夫皆在王左右之尊階。

施於《廟堂忠告》,猶為近之。

御史縣尹,不在是列。

如曰以三職所治為三事,則自我作古,轉不及「為政」之名為該括一切矣。

蓋明人書帕之本,好立新名,而不計其合於古義否也。

相沿已數百年,不可復正。

今姑以通行之名著錄,而附訂其乖舛如右。

△《御制人臣儆心錄》·一卷順治十二年世祖章皇帝御撰。

凡八篇:一曰《植黨》,二曰《好名》,三曰《營私》,四曰《徇利》,五曰《驕志》,六曰《作偽》,七曰《附勢》,八曰《曠官》。

前有御制序。

蓋因勳臣譚泰、石漢,大學士陳名夏等,先後以驕怙伏法,因推古今來奸臣惡跡,訓誡群臣,俾共知炯鑒也。

夫一氣流行,化生萬品。

鸞梟並育,稗同滋。

實理數之不得不然。

故有君子必有小人,雖唐虞盛時,四凶亦廁名於朝列,無論秦、漢以下也。

不幸而遇昏亂之世,則匪人得志,其禍遂中於國家,前明諸權幸是也。

幸而遇綱紀修明之時,則翔陽所照,物無匿形,雖百計彌縫,終歸敗露,則陳名夏諸人是也。

在我世祖章皇帝聖裁果斷,睿鑒英明,足以駕馭群材,照臨萬象。

雷霆一震,鬼蜮潛蹤。

雖有僉壬,諒不敢復蹈覆轍。

而聖人慮周先事,杜漸防微,恐小人惟利是營,多昏其智。

於陳名夏等不以為積愆巳稔,自取誅夷;反以為操術未工,別圖掩蓋。

因特頒宸翰,普示班聯。

曲推其未發之謀,明繪其欲施之策,俾共知所聚黨而私議者,已畢在洞照之中。

如九金鑄鼎,先圖魑魅之形。

倘逢不若,皆可以指而目之,名而呼之。

山鬼之伎倆,自窮而無所逞也。

國家重熙累洽百有餘年,列聖相承,並乾綱獨斷。

從無如前代奸臣得以盜竊魁柄者,豈非祖宗貽謀有以垂萬年之家法哉!

──右「職官類」官箴之屬,六部、十七卷,皆文淵閣著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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