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卷四十九·史部五○紀事本末類
古之史策,編年而已,周以前無異軌也。
司馬遷作《史記》,遂有紀傳一體,唐以前亦無異軌也。
至宋袁樞,以《通鑒》舊文,每事為篇,各排比其次第,而詳敘其始終,命曰《紀事本末》,史遂又有此一體。
夫事例相循,其後謂之因,其初皆起於創。
其初有所創,其後即不能不因。
故未有是體以前,微獨紀事本末創,即紀傳亦創,編年亦創。
既有是體以後,微獨編年相因,紀傳相因,即紀事本末亦相因。
因者既眾,遂於二體之外,別立一家。
今亦以類區分,使自為門目。
凡一書備諸事之本末,與一書具一事之本末者,總匯於此。
其不標紀事本末之名,而實為紀事本末者,亦並著錄。
若夫偶然記載,篇帙無多,則仍隸諸雜史傳記,不列於此焉。
△《通鑒紀事本末》·四十二卷(通行本)
宋袁樞撰。
樞,字機仲,建安人。
孝宗初,試禮部詞賦第一。
歷官至工部侍郎。
以右文殿修撰知江陵府,尋提舉太平興國宮。
事跡具《宋史》本傳。
案:唐劉知幾作《史通》,敘述史例,首列六家,總歸二體。
自漢以來,不過紀傳、編年兩法,乘除互用。
然紀傳之法,或一事而復見數篇,賓主莫辨;編年之法,或一事而隔越數卷,首尾難稽。
樞乃自出新意,因司馬光《資治通鑒》區別門目,以類排纂。
每事各詳起訖,自為標題。
每篇各編年月,自為首尾。
始於三家之分晉,終於周世宗之征淮南。
包括數千年事跡,經緯明晰,節目詳具。
前後始末,一覽瞭然。
遂使紀傳、編年貫通為一,實前古之所未有也。
王應麟《玉海》,稱淳熙三年十一月,參政龔茂良言,樞所編《紀事》有益見聞。
詔嚴州摹印十部,仍先以繕本上之。
《宋史》樞本傳又稱,孝宗讀而嘉歎,以賜東宮及分賜江上諸帥,曰「治道盡在是矣」。
朱子亦稱其書部居門目,始終離合之間,皆曲有微意,於以錯綜溫公之書,乃《國語》之流。
蓋樞所綴集,雖不出《通鑒》原文,而去取翦裁,義例極為精密。
非《通鑒》總類諸書割裂奢ㄎ者可比。
其後如陳邦瞻、谷應泰等,遞有沿仿。
而包括條貫,不漏不冗,則皆出是書下焉。
△《春秋左氏傳事類始末》·五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宋章沖撰。
沖,字茂深,章之孫也,淳熙中嘗知台州。
其妻乃葉夢得女。
夢得深於《春秋》,故沖亦頗究心於《左傳》。
取諸國事跡,排比年月,各以類從,使節目相承,首尾完具。
前有沖《自序》及《謝諤序》。
考沖與袁樞俱當孝宗之時。
樞排纂《資始通鑒》,創紀事本末之例,使端緒分明,易於循覽,其書刊於淳熙丙申。
沖作是書,亦同斯體,據《自序》刊於淳熙乙巳,在樞書之後九年。
殆踵樞之義例而作。
雖篇帙無多,不及樞書之淹博,其有裨學者則一也。
惟《通鑒》本屬史家,樞不過理其端緒。
《春秋》一書,經則比事屬詞,義多互發;傳文則或先經以始事,或後經以終義,或依經以辨理,或錯經以合異。
絲牽繩貫,脈絡潛通。
沖但以事類裒集,遂變經義為史裁,於筆削之文,渺不相涉。
舊列經部,未見其然。
今與樞書同隸史類,庶稱其實焉。
△《三朝北盟會編》·二百五十卷(左都御史張若桂家藏本)
宋徐夢莘撰。
夢莘,字商老,臨江人。
紹興二十四年進士。
為南安軍教授,改知湘陰縣。
官至知賓州,以議鹽法不合,罷歸。
事跡具《宋史·儒林傳》。
夢莘嗜學博聞,生平多所著述。
史稱其恬於榮進,每念生靖康之亂,思究見顛末,乃網羅舊聞,薈卒同異,為《三朝北盟會編》。
自政和七年海上之盟,迄紹興三十一年,上下四十五年。
凡敕制、誥詔、國書、書疏、奏議、記序、碑誌,登載靡遺。
帝聞而嘉之,擢直秘省云云。
今其書鈔本尚存,凡分上、中、下三帙。
上為政、宣二十五卷,中為靖康七十五卷,下為炎、興一百五十卷。
其起訖年月,與史所言合。
所引書一百二種,雜考私書八十四種,金國諸錄十種,共一百九十六種,而文集之類尚不數焉。
史所言者殊未盡也。
凡宋、金通和用兵之事,悉為詮次本末。
年經月緯,案日臚載。
惟靖康中帙之末有《諸錄雜記》五卷,則以無年月可系者,別加編次,附之於末。
其徵引皆全錄原文,無所去取,亦無所論斷。
蓋是非並見,同異互存,以備史家之采擇,故以《會編》為名。
然自汴都喪敗,及南渡立國之始,其治亂得失,循文考證,比事推求,已皆可具見其所以然,非徒瑣碎已也。
雖其時說部糅雜,所記金人事跡,往往傳聞失實,不盡可憑。
又當日臣僚奏,亦多誇張無據之詞。
夢莘概錄全文,均未能持擇。
要其博贍淹通,南宋諸野史中,自李心傳《系年要錄》以外,未有能過之者,固不以繁蕪病矣。
考夢莘成此書後,又以前載不盡者五家,續編次於中、下二帙,以補其闕。
靖康、炎興各為二十五卷,名曰《北盟集補》。
今此本無之。
殆當時二本各行,故久而亡佚歟。
△《蜀鑒》·十卷(兩淮鹽政采進本)
不著撰人名氏。
前有《方孝孺序》,稱宋端平中,紹武李文子嘗仕於蜀。
搜采史傳,起秦取南鄭,至宋平孟昶,上下千二百年事之繫乎蜀者,為書十卷云云。
世遂題為文子作。
《考亭淵源錄》,亦載李文子字公瑾,光澤人。
(案:光澤即紹武之屬縣,今尚仍古名。
)李方子之弟。
紹興四年進士。
官至知太安軍,綿、閬州,潼川府。
著《蜀鑒》十卷。
然考端平三年文子所作《序》中,稱燕居深念,由繹前聞,因俾資中郭允蹈緝為一編云云。
則此書為資州郭允蹈所撰,文子特總其事耳。
世即以為文子作,亦猶《大易粹言》本曾童命方聞一作,而《直齋書錄解題》遂誤以為童作也。
其書每事各標總題,如袁樞《通鑒紀事本末》之例。
每條有綱有目有論,如朱子《通鑒綱目》之例。
其兼以考證附目末,則較《綱目》為詳贍焉。
宋自南渡後,以荊、襄為前障,以興元、漢中為後戶,天下形勢,恆在楚、蜀,故允蹈是書所述,皆戰守勝敗之跡。
於軍事之得失、地形之險易,恆三致意。
而於古人用兵故道,必詳其今在某處。
其經營擘畫,用意頗深。
他如辨荊門之浮橋,引《水經注》以證《荊州記》之誤。
陳倉之馬鳴閣,引《蜀志》以證《寰宇記》之誤。
斜谷之遮要,引《興元記》以補《裴松之注》之闕。
諸葛亮之築樂城,引《通鑒》以辨《華陽國志》、《寰宇記》之異同。
於地理亦頗精核。
又所載羅尚之抗李雄、張羅之據犍為,亦較《晉書》載記及《十六國春秋》為詳。
皆足裨史乘之考證。
唯所論蜀之地勢,可以北取中原,引漢高祖為證,則與李舜臣《江東十鑒》同意,姑以勵恢復之氣耳。
諸葛亮所不能為,而謂後人能之乎。
末二卷敘西南夷始末。
其載犍為郡之置,始於漢代。
不知唐之莊、琬、播、郎等州即其故地。
又所載南詔始末,謂驃信敗於韋皋,而南蠻始衰。
不知敗於高駢,而蠻乃不振。
所記未免稍略。
然其時方慮內訌,無暇外攘。
著書之志,主於捍拒秦隴之師,振控巴渝之險。
其他邊徼之事,固在所略,亦其時勢為之矣。
△《炎徼紀聞》·四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田汝成撰。
汝成,字叔禾,錢塘人,嘉靖丙戌進士,官至廣西布政司右參議,事跡具《明史·文苑傳》。
史稱其博學工古文,尤善敘述。
歷官西南,諳曉先朝遺事,撰《炎徼紀聞》,即此編也。
書凡十四篇。
首紀王守仁征岑猛事,次紀岑璋助擒岑猛事,次紀趙楷、李寰事,次紀黃宏請立東宮事,次紀征大籐峽事,次紀奢香事,次紀安貴榮事,次紀田琛事,次紀楊輝事,次紀阿溪事,次紀阿向事,次紀南諸夷,次紀猛密、孟養,次雜紀諸蠻夷。
每篇各系以論,所載較史為詳。
前有汝成《自序》,稱自涉炎徼,所聞諸事,皆起於撫綏闕狀,賞罰無章,切中明代之弊。
其論田州之事,歸咎於王守仁之姑息;論黃宏之事,歸咎于于謙之隱忍;亦持平之議,不蹈門戶之見。
史稱汝成分守右江時,龍州土酋趙楷、憑祥州土酋李寰各弒主自立,與副使翁萬達密討誅之。
努灘賊侯公丁為亂,斷籐峽群賊與相應,汝成復偕萬達設策誘擒公丁,而進兵討峽賊,大破之。
又與萬達建《善後七事》,一方遂靖云云。
則汝成於邊地情形,得諸身歷。
是書據所見聞而記之,固與講學迂儒貿貿而談兵事者迥乎殊矣。
△《宋史紀事本末》·二十六卷(兩淮鹽政采進本)
明陳邦瞻撰。
邦瞻,字德遠,高安人,萬曆戊戌進士,官至兵部左侍郎,事跡具《明史》本傳。
初,禮部侍郎臨朐馮琦,欲仿《通鑒紀事本末》例,論次宋事,分類相比,以續袁樞之書,未就而沒。
御史南昌劉曰梧得其遺稿,因屬邦瞻增訂成編。
大抵本於琦者十之三,出於邦瞻者十之七。
自太祖代周,迄文、謝之死,凡分一百九目。
於一代興廢治亂之跡,梗概略具。
袁樞義例,最為賅博,其鑄貫串,亦極精密。
邦瞻能墨守不變,故銓敘頗有條理。
諸史之中,《宋史》最為蕪穢,不似《資治通鑒》本有脈絡可尋。
此書部列區分,使一一就緒。
其書雖亞於樞,其尋繹之功,乃視樞為倍矣。
惟是書中紀事既兼及遼、金兩朝,當時南北分疆,未能統一,自當稱《宋遼金三史紀事》,方於體例無乖。
乃專用《宋史》標名,殊涉偏見。
至《元史紀事本末》,邦瞻已別有成書。
此內如《蒙古諸帝之立》、《蒙古立國之制》諸篇,皆專紀元初事實,即應析歸《元紀》之中,使其首尾相接。
乃以臨安未破,一概列在《宋編》,尤失於限斷,此外因仍《宋史》之舊,舛訛疏漏,未及訂正者,亦所不免。
然於記載冗雜之內,實有披榛得路之功。
讀《通鑒》者不可無袁樞之書,讀《宋史》者亦不可無此一編也。
△《元史紀事本末》·四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明陳邦瞻撰。
凡列目二十有七。
其《律令之定》一條下注一「補」字,則歸安臧懋修所增也。
明修《元史》,僅八月而成書,潦草殊甚。
後商輅等撰《續綱目》,不能旁徵博采,於元事亦多不詳。
此書采掇不出二書之外,故未能及《宋史紀事》之賅博。
又於元、明間事皆以為應入明國史,遂於徐達破大都,順帝駐應昌諸事,皆略而不書。
夫元初草創之跡,邦瞻既列於《宋編》。
又以燕京不守,元帝北徂,為當入《明史》。
是一代興廢之大綱,皆沒而不著。
揆以史例,未見其然。
至至正二十六年,韓林兒之死,乃廖永忠沈之瓜步。
洪武中,寧王權作《通鑒博論》,已明著其事。
不過以太祖嘗奉其年號,嫌於項羽、義帝之事,歸其獄於永忠耳。
邦瞻更諱之書卒,尤為曲筆。
庫庫特穆爾自順帝北遷之後,尚為元盡力,屢用兵以圖興復。
故太祖稱王保保真男子,以為勝常遇春。
後秦王爽妃即納其女。
邦瞻乃以為不知所終,亦不免於失實。
特是元代推步之法、科舉學校之制,以及漕運河渠諸大政,措置極詳。
邦瞻於此數端,紀載頗為明晰。
其他治亂之跡,亦尚能撮舉大概,攬其指要。
固未嘗不可以資考鏡也。
△《平定三逆方略》·六十卷康熙二十一年大學士勒德洪等奉敕撰。
紀平定逆藩吳三桂、尚之信、耿精忠事。
初,孔有德、尚可喜、耿仲明均以故明將佐,於太祖時率眾來歸,隨八旗征討,多立戰功。
有德封定南王,可喜封平南王,仲明封靖南王。
吳三桂本明總兵,世祖驅除流寇,定鼎燕京,亦以效命執殳,得邀榮錫封平西王。
後有德死殉孤城,至今廟食。
惟仲明分藩於福建,可喜分藩於廣東,三桂亦分藩於南,膺股肱心膂之寄,恩最洪深。
後仲明先歿,以其子精忠嗣封。
可喜年老乞閒,以其子之信攝軍事。
吳三桂遂獨稱宿將,列重鎮於西南。
乃虺毒潛吹,狼心叵測,於康熙十二年十一月稱戈抗命,進薄衡湘,與官軍相距於常德。
之信、精忠亦乘機蠢動。
聖祖仁皇帝特簡八旗勁旅,迅掃槍。
相度機宜,指授方略,剿撫並用,以次戡平。
三桂勢蹙憂怖,旋伏冥誅。
僅孽孫世遊魂釜底。
既而之信、精忠窮迫歸正,均正刑章。
至康熙二十年十月,世惶懼自戕,三逆並滅。
蓋開國之初,殷頑未靖,其勢易於煽惑;其地皆襟帶山海,勢逾於唐之藩鎮;其黨羽皆百戰之餘,嫻習攻守,力逾於漢之七國。
故一時蜂起,敢肆披猖。
我聖祖時在沖齡,乃從容鎮定,而掃蕩之。
自茲以後,大定永清,豈非亙古所未有歟。
伏讀《實錄》,載康熙二十五年十一月,大學士勒德洪以此書進呈。
蒙諭,其中舛錯,如王輔臣由南援剿總兵官授為陝西提督,今謂由陝西總兵官升任。
至《論贊》中援宋太祖杯酒釋兵權事,吳三桂非宋功臣可比,乃唐藩鎮之流,飭酌改之。
仰見深籌遠慮,事事皆經聖心,即一二小節,亦毫無遺。
益徵神謀獨斷,非廷臣所能參贊者矣。
當時尚未奉刊布,僅有寫本,尊藏大內。
今蒙皇上宣示,特命繕錄,編入四庫。
臣等校錄之餘,既欣睹聖祖仁皇帝實兼守成創業之隆,亦彌仰我皇上覲揚光烈之盛雲。
△《親征朔漠方略》·四十八卷康熙四十七年,大學士溫達等撰進。
聖祖仁皇帝御制序文,深著不得已而用兵之意。
蓋噶爾丹凶頑爽誓,浸為邊患,因於康熙三十五年二月,親統六師往征。
鋒蝟斧螳,栗遠遁,噶爾丹僅以身免,大軍凱旋。
是年九月,再幸塞北,諭噶爾丹以束身歸罪,並納其所屬之歸降者。
迨明年二月,復統大軍親征。
刑天之技既窮,貳負之屍遂桎。
於是廓清沙漠,輯定邊陲,為萬古無前之偉績。
書中所紀,始於康熙十六年六月厄魯特噶爾丹奉表人貢,及賜敕諭,令與喀爾喀修好,以為緣起。
訖於三十七年十月策妄阿拉布坦獻噶爾丹之屍而止。
其間簡煉將卒,經畫糧餉,翦除黨惡,曲赦脅從,以及設奇制勝之方,師行緩急之度,凡稟之睿算者,鹹據事直書,語無增飾。
首載《御制紀略》一篇。
後載告成太學及勒銘察罕七羅拖諾、昭木多、狼居胥山諸碑文。
恭誦之餘,仰見大聖人不恃崇高,不懷燕逸,櫛風沐雨,與士卒同甘苦。
用能於浹歲之中,建非常之業。
竹冊昭垂,非獨比隆訓誓矣。
△《欽定平定金川方略》·三十二卷乾隆十三年大學士來保等恭撰奏進。
凡二十六卷。
後恭錄《御制詩文》一卷,又附載《諸臣紀功詩文》五卷。
金川土司,在四川徼外,本吐蕃之遺種,即《明史》所謂金川寺者是也。
國朝康熙中,其土捨色勒奔初慕化歸誠,奉職惟謹。
雍正中,頒給印信號紙,俾世守故疆。
其子郎卡襲職,漸肆鴟張,稍搏噬其族類。
守臣請加征討,以寧九姓之宗。
我皇上以荒憬蠻陬,自相蠶食,不足以勞我六師,惟敕慎固邊圉,以防其變。
而沙羅奔狼性原貪,音弗改,不思緩行九伐,為寬以悔過之途,仍肆凶殘,自干天討。
乃於乾隆十三年冬,特簡大學士傅恆為經略,董率熊羆,翦除蛇豕。
靈夔聲震,山鬼伎窮。
掃穴焚巢,在於指顧。
始知螳螂之臂不足抗拒雷霆,窮蹙乞降,吁呼請命。
於時桓桓七萃,猶思直斬樓蘭。
而我皇上聖度符天,宏開湯網,閔其知罪,許以自新。
特詔班師,貸存餘息。
計自馬牙以迄飲至,往返一二萬里,為期不及兩年。
蓋終沙羅奔之身,伏荒巖,莫敢吹虺毒,厲豺牙焉。
雖文王因壘而崇降、舜帝舞干而苗格,豐功盛德,何以加於茲乎?其間決機制勝,悉稟睿謨。
是編所載詔諭之指授,章奏之批答,隨在可見神武不殺之至意。
並以見厥後索諾木夜郎自大,終戮稿街,實辜德逞兇,禍由自取。
於理於勢,皆不可姑容,非聖人之有意於用兵也。
△《御定平定準噶爾方略前編》·五十四卷、《正編》·八十五卷、《續編》·三十三卷乾隆三十七年大學士傅恆等恭撰奏進。
凡分三編。
考準噶爾部落,系出元阿魯台,譯語轉音,故稱厄魯特。
太祖高皇帝時,嘗遣使入貢。
世祖章皇帝時,錫以封爵,俾自領其眾。
迨噶爾丹肆其豕心,侵擾喀爾喀諸部,聖祖仁皇帝親討平之,北邊於以敉寧。
其侄策妄阿拉布坦,先與噶爾丹構釁,跳而西遁,ㄣ伏伊犁,後生息漸蕃,稍為邊患。
由我聖祖仁皇帝、世宗憲皇帝屢申撻伐,折其逆萌。
澤旺阿拉布坦之子噶爾丹策凌,震我天聲,始戢鋒受命。
我皇上化週六幕,威惠交孚,示以綏柔,許通貢市,用廣壽載之仁。
後達瓦齊戕噶爾丹策凌之子喇嘛達爾札屬擁眾自立。
部曲不附,紛紛然內向款關,準噶爾遂大亂。
是書《前編》五十四卷,所紀自康熙三十九年七月乙未,至乾隆十七年九月壬申,即詳述其緣起也。
嗣杜爾伯特台吉策凌、策凌烏巴什、輝特台吉阿睦爾撒納等,先後來歸,籲請天討。
以人心之大順,如帝命之式臨,特詔六師,分行兩道。
降蕃負弩,忭舞前驅。
餘黨倒戈,駢羅膜拜。
兵不血刃,五月而定伊犁,俘達瓦齊於圖爾滿。
既而阿睦爾撒納豺狼反噬,旋見函顱。
波羅尼都、霍集占梟獍齊鳴,亦隨獻馘。
天山南北,桴鼓不鳴,展拓黃圖凡二萬餘里。
是書《正編》八十五卷,所紀自乾隆十八年十一月甲戌,至二十五年三月戊申,即備錄其始末也。
至《續編》三十三卷,則乾隆二十五年三月庚戌以後,至三十年八月乙亥,凡一切列戍開屯、設官定賦、規畫久遠之制,與討定烏什及絕域諸蕃、占風納贐者鹹載焉。
自有書契以來,未有威弧之所震,如是其遠,皇輿之所拓,如是其廓者。
亦未有龍沙蔥雪之間,控制撫綏,一如中冀,如是之制度周詳者。
而運籌策於幾先,計久長於事後,一一出睿謨之獨斷。
豈非天錫勇知,以光列聖之緒,而貽奕世之謨哉。
伏讀是編,知舜德之賓王母、禹跡之被流沙,均不足與聖功比也。
△《欽定平定兩金川方略》·一百五十二卷乾隆四十六年,大學士阿桂等恭撰奏進。
凡《御制序文紀略》一卷、《天章》八卷,冠於前。
《臣工詩文》八卷,附於末。
所紀平定兩金川事,自乾隆二十年六月癸亥起,至乾隆四十四年十一月壬午止。
金川自郎卡歸命之後,威稜所詹,已不敢復逞兇鋒。
而狼更生,野心不改。
其子索諾木與其頭人丹巴沃雜爾煽惑小金川酋僧格桑,鯨吞九姓,無故稱戈。
諭之不從,彌滋狂悖。
蓋十稔之將盈,故兩階之弗格也。
且夫貪殘無厭,壑難盈。
密邇維州,將生窺伺。
與其後來貽患,待之於邊陲,不如先發制人,蹙之於巢穴。
是以力排浮議,天斷獨行,再舉六師,重申九伐。
雖逆酋恃其地險,暫肆披猖,而震我雷良,終歸魚爛。
僧格桑專車之骨,先獻旌門。
既而轉斗千盤,產平三窟。
索諾木力窮勢蹙,亦泥首而就俘焉。
蓋自三古以來,中國之兵力未有能至其地者。
惟我皇上睿算精詳,天聲震疊,始開闢化外之草昧。
是以語其道裡,視河源萬里為近;考其疆界,視天山兩道為狹;計其生齒,不能敵三十六國之一。
而頌聖武者乃覺與乙亥西征,擴地二萬餘里,後先同軌。
豈非以涉歷之遠,至伊犁而極;山川之險,至兩金川而極,均為克千古之所不能克哉。
恭讀是編,具詳決機制勝之始末,益知戊辰之役,為天心仁愛,不欲窮兵,非力有所不能至也。
△《欽定臨清紀略》·十六卷乾隆四十二年,大學士於敏中等恭撰奏進。
乾隆三十九年九月,山東壽張逆寇王倫反,突掠陽,趨臨清。
直隸、山東合兵蹙之,而大學士舒赫德奉詔統八旗勁旅亦至。
王倫窮迫自焚死。
盡俘其黨,械送京師,磔於市。
因命述戡定始末為此編。
我朝自列聖以來,Ο化懿綱,重熙累洽,普天率土,含識知歸。
我皇上念切,德符壽載,求寧求瘼,宵旰憂勞,恆恐一夫之不獲。
深仁厚澤,縷數難窮。
即田賦之蠲除,動千百萬;漕粟之寬貸,亦動千百萬;水旱偶,賑恤頻仍,更不知其幾千百萬。
數十年來,述聖政者亦不勝其記載。
四瀛之內,遍沃衢尊,蓋莫不食福飲和,熙春泳化。
無論圓顱方趾,具有彝良。
即悍戾鷙忍之徒,亦皆當革彼音,化其鷹眼。
王倫等乃肆萌逆節,敢亂天常,遂煩鄭澤之攻,自取貝州之戮。
蓋天地之大,無所不生。
狼貪實出於性成,虺毒自為其種類。
初則事魔吃萊,托以斂財。
繼乃聚眾焚香,因而成黨。
自知妖言左道,聖世不容,遂僥幸苟延,鋌而走險。
變生意外,蓋以此也。
然而運策九重,指揮七萃,不旋踵而斧螳鋒蝟殘滅無遺。
奏功之速,未有過於是役者。
豈非人心之所共憤,即天道之所必誅乎?是編所錄,詳述制勝之機宜,並明倡亂之緣起。
所以為天下萬世自外生成之炯戒也。
至於安輯流亡,撫綏困乏,兵燹之餘,所以善籌其後者,謀畫無所不周,惠養無所不至,益足見聖德如天,而王倫等之辜恩謀逆,為罪深於梟獍矣。
△《欽定蘭州紀略》·二十卷乾隆四十六年奉敕撰。
考回人散處中國,介在西北邊者尤廣悍。
然其教法,則無異劉智《天方典禮擇要解》,即彼相沿之規制也。
其祖國稱默德那。
其種類則居天山之南北。
後準噶爾據有山北,乃悉避處於山南。
今自哈密、吐魯番以外,西暨和闐、葉爾羌,皆所居也。
迨我皇上星弧遙指,月窟鹹歸,諸回部並隸版圖,為我臣僕。
中國回人,亦時時貿遷服賈,來往其間。
奸黠之徒遂詭稱傳法於祖國,別立新教,與舊教構爭。
守臣狃於晏安,不早為防微杜漸。
互相讎殺,乃馴至嘯聚稱戈。
辛丑四月,循化廳逆回蘇四十三等突陷河州,復擁眾犯蘭州。
會援師既集,斷其歸路。
而羽林卒、益部蕃兵,亦皆奉詔遄征,剋期並赴。
逆回飛走路絕,乃退據城南十里龍尾山,扼險死守。
然釜魚暫活,虱終殲。
填塹焚巢,百道俱進,蹙之於華林寺。
或俘或馘,無一人幸漏網焉。
蓋是役也,平日釀釁之漸,在大吏之積薪厝火,故猝發而不及防。
臨時制勝之方,在聖主之省括張機,故一舉而無不克。
是編所錄,始末然。
至於規畫兵制,慎固邊防,一切敷陳批答,亦皆備書。
並足見長駕遠馭之謀,杜漸防微之略,所以貽萬世之安者,睿慮尤深且遠也。
《欽定石峰堡紀略》·二十卷乾隆四十九年奉敕撰。
初,撒拉爾逆回之變,渠魁蘇四十三等雖全就殲戮,而馬明心餘孽猶多。
我皇上天地為心,兼包並育,不欲盡翦其族類,特命陝甘總督李侍堯密為經理,以杜亂萌,務曲導其自新,而陰鋤其怙惡。
乃李侍堯籌畫未周,疏於防制。
致逆回田五噓馬見心已燼之焰,詭稱官軍將盡剿新教,恐脅回眾。
轉相煽惑,丑黨遂繁。
因而據險營巢,伏戎於莽。
以乾隆四十九年四月十五日,猝起變於小山。
迨田五為提督剛塔所敗,勢蹙自戕。
餘黨張文慶、馬四娃等復乘機嘯聚,與剛塔相拒於馬家堡。
剛塔不能仰承指示,預斷其飛走之路,致翻山宵遁,遂蔓延四出,肆其猖獗。
賴我皇上魁柄親操,威弧遐指,赫然天斷,易將臨戎。
特命兵部尚書福康安為陝甘總督,統兵進討。
復詔大學士阿桂督師策應。
摧鋒轉戰,捷書旅來。
逆回無路可逃,釜底遊魂,群聚守於石峰堡。
石峰堡者,通渭之所屬也。
萬山環抱,孤峰舉。
羊腸鳥道,詰屈僅通。
自前代號天險。
阿桂、福康安等恭承方略,先列柵樹砦,使聲勢相連,以防衝突。
復斷其水道,使困難存。
生路既窮,迫而宵潰。
是歲七月初五日,焚巢掃穴,並俘致行殿,明正典刑。
鯨鯢梟獍,所殲戮幾及萬人,而後淨盡根株,西陲大定。
館臣因恭錄諭旨奏章,編次月日,勒為一編,以昭睿謨之廣遠。
臣等鞠跽恭讀,而深繹戡定之聖算。
蓋秦隴左右,跬步皆山,深巖巨谷,繚繞潛通,雖土著或不得其端緒。
而逆回陰鷙狡黠,又其天性。
故力足抗則鴟張,勢不敵則鼠竄,藉幽蹊曲徑為蔽藏,得以出入無常,聚散不定。
或方在於此,忽移而在彼;方在於前,忽轉而在後。
諸臣用兵之始,但躡其蹤而尾追之,是以左右周章,卒莫得其要領。
我皇上坐照如神,通籌全局,先命斷其去路,然後合圍而蹙之。
故賊之險阻不足據,賊之詭譎無所施。
本欲求為流寇以牽制官軍,至是乃窮而負,苟延殘喘,遂一鼓而無噍類。
仰見睿鑒無遺,超乎萬古。
凡聖諭所預籌,一一炳燭先幾,驗如操券。
益信前此之囊括汜,底定冉ζ,皆早握萬全之略,非一時偶致也。
勒諸冊府,洵足垂范千古矣。
△《欽定台灣紀略》·七十卷乾隆五十三年奉敕撰。
台灣孤懸海外,自古不入版圖,然實閩、粵兩省之屏障。
明代為紅毛所據,故外無防禦。
倭患蔓延後,鄭芝龍據之,亦負猖獗。
誠重地也。
聖祖仁皇帝七德昭宣,削平鯨窟,命靖海侯施琅等俘鄭克爽而郡縣其地,設官置戍,屹為海上金城。
徒以山箐叢深,百產豐溢,廣東及漳州、泉州之民爭趨其地。
雖繁富日增,而奸宄亦因以竄跡。
故自朱一桂以後,針蝟斧螳,偶或竊發,然旋亦撲滅。
惟林爽文、莊大田等逆惡鴟張,兇徒蟻附,致稽稿街之誅。
仰賴神謨,指揮駕馭,乃渠首就檻,炎海永清。
蓋始由官吏之貪黷,司封疆者未察巢穴。
而其所以蕩平者,則仰藉皇上坐照幾先,於鮫室鯨波,視如指掌。
事事皆預為策及,早設周防。
又睿鑒精詳,物無匿狀。
申明賞罰,百度肅清。
弛者改而奮,怯者改而勇。
並凜凜天威,近猶咫尺。
而重臣宿將乃得以致力其間,生縛,以申國憲。
威稜所懾,並內台生番亙古未通中國者,亦先驅效命,助翦元兇。
稽首闕廷,虔修職貢。
中外臣民,跽讀《御制紀事詩》二篇,以手加額,謂軒轅之戮蚩尤,猶親在行間;武丁之克鬼方,非路經海外。
今皇上運籌九天之上,而坐照萬里之外。
亙古聖帝明王,更無倫比。
至江漢、常武諸什,僅在近地者,更無足道矣。
奏凱之後,廷臣敬輯諭旨批答奏章,分析月日,編排始末,勒成是編,以垂示萬古。
臣等迴環跽讀,仰見臣聖神文武,經緯萬端。
雖地止偏隅,而險阻重深。
委曲籌畫,實與伊部、回部、金川三大事功烈相等。
載筆之下,彌覺歌頌之難罄也。
△《綏寇紀略》·十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吳偉業撰。
偉業,字駿公,號梅村,太倉人。
崇禎辛未進士。
授翰林院編修。
入國朝,官至國子監祭酒。
是編專紀崇禎時流寇,迄於明亡,分為十二篇,曰《澠池渡》,曰《車箱困》,曰《真寧恨》,曰《朱陽潰》,曰《黑水擒》,曰《城變》,曰《開縣敗》,曰《汴渠墊》,曰《通城擊》,曰《監亭誅》,曰《九江哀》,曰《虞淵沉》。
每篇後加以論斷。
其《虞淵沉》一篇,皆記明末災異,與篇名不相應。
考朱彝尊《曝書亭集》有此書《跋》云:「梅村以順治壬辰捨館嘉興之萬壽宮,輯《綏寇紀略》。
久之,其鄉人發雕。
是編僅十二卷而止,《虞淵沉》中下二卷未付棗木傳刻。
《明史》開局,求天下野史,盡上史館,於是先生是本出。
予抄入《百六叢書》。
歸田之後,為友人借失」云云。
意者明末降闖勸進諸臣,子孫尚存,故當時諱而不出歟。
此本為康熙甲寅鄒式金所刻,在未開史局之前。
故亦闕《虞淵沈》中下二卷。
而彝尊所輯《百六叢書》為人借失者,雖稱後十八年從吳興書賈購得,今亦不可復見。
此二卷遂佚之矣。
彝尊又稱其書以三字標題,仿蘇鶚《杜陽雜編》、何光遠《鑒戒錄》之例。
考文章全以三字標題,始於繆襲《魏鐃歌詞》,鶚、光遠遂沿以著書。
偉業敘述時事,乃用此例,頗不免小說纖仄之體。
其回護楊嗣昌、左良玉,亦涉恩怨之私,未為公論。
然記事尚頗近實,彝尊所謂聞之於朝,雖不及見者之確切,而終勝草野傳聞,可資國史之采輯。
亦屬公論也。
△《明史紀事本末》·八十卷(通行本)
國朝谷應泰撰。
應泰,字賡虞,豐潤人,順治丁亥進士,官至浙江提學僉事。
其書仿袁樞《通鑒紀事本末》之例,纂次明代典章事跡。
凡八十卷,每卷為一目。
當應泰成此書時,《明史》尚未刊定,無所折衷。
故紀靖難時事,深信《從亡》、《致身》諸錄,以惠帝遜國為實;於滇黔游跡,載之極詳,又不知懿安皇后死節,而稱其青衣蒙頭,步入成國公第;俱不免沿野史傳聞之誤。
然其排比纂次,詳略得中,首尾秩然。
於一代事實,極為淹貫。
每篇後各附論斷,皆仿《晉書》之體,以駢偶行文,而遣詞抑揚,隸事親切,尤為曲折詳盡。
考邵廷采《思復堂集·明遺民傳》,稱山陰張岱嘗輯明一代遺事為《石匱藏書》。
應泰作《紀事本末》,以五百金購請,岱慨然予之。
又稱明季稗史雖多,體裁未備,罕見全書。
惟談遷《編年》、張岱《列傳》兩家具有本末,應泰並采之以成紀事。
據此,則應泰是編,取材頗備,集眾長以成完本。
其用力亦可謂勤矣。
△《滇考》·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馮蘇撰,蘇,字再來,臨海人,順治戊戌進士,官至刑部侍郎。
是書乃康熙元年蘇為永昌府推官時作。
凡一切山川人物物產,皆削不載。
惟自莊喬通滇,至明末國初,撮其沿革之舊跡,治亂之大端,標題記述,為三十七篇。
每事皆首尾完具,端緒分明,非采綴瑣聞,條理不相統貫者比。
其名似乎輿記,其實則紀事本末之體也。
其中《建文跡》一篇,雖不免沿《致身錄》之說。
至其《征麓川三宣六慰》、《鎮守太監議開金沙江》諸篇,皆視史傳為詳。
且著書之時,距今僅百餘年。
所言形勢,往往足以資考證。
愈於標題名勝,徒供登臨吟詠者多矣。
△《繹史》·一百六十卷(通行本)
國朝馬撰。
有《左傳事緯》,已著錄。
是編纂錄開闢至秦末之事。
首為《世系圖》、《年表》,不入卷數。
次《太古》十卷,次《三代》二十卷,次《春秋》七十卷,次《戰國》五十卷,次《別錄》十卷。
仿袁樞《紀事本末》之例,每一事各立標題,詳其始末。
惟樞書排纂年月,鑄成篇。
此書則惟篇末論斷,出自作。
其事跡皆博引古籍,排比先後,各冠本書之名。
其相類之事則隨文附註,或有異同訛舛,以及依托附會者,並於條下疏通辨證。
與朱彝尊《日下舊聞》義例相同。
其《別錄》則一為《天官》,二為《律呂通考》,三為《月令》,四為《洪範五行傳》,五為《地理志》,六為《詩譜》,七為《食貨志》,八為《考工記》,九為《名物訓詁》,十為《古今人表》。
蓋以當諸史之表志。
其九篇亦薈卒諸書之文,惟《古今人表》則全仍《漢書》之舊。
以所括時代與《漢書》不相應,而與此書相應也。
雖其疏漏牾,間亦不免,而羅繁富,詞必有徵,實非羅泌《路史》、胡宏《皇王大紀》所可及。
且史例六家,古無此式。
與袁樞所撰均可謂卓然特創,自為一家之體者矣。
△《左傳紀事本末》·五十三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高士奇撰。
士奇有《春秋地名考略》,已著錄。
此書因章沖《左傳事類始末》而廣之。
以列國事跡,分門件系。
其例,有曰《補逸》,則雜采諸子史傳與左氏相表裡者;曰《考異》,則與左氏異詞,可備參訂者;曰《辨誤》,則糾其傳聞失實,春駁不倫者;曰《考證》,則取其事有依據,可為典要者;又時附以己見,謂之《發明》。
凡《周》四卷、《魯》十一卷、《齊》七卷、《晉》十一卷、《宋》三卷、《衛》四卷、《鄭》四卷、《楚》四卷、《吳》三卷、《秦》二卷、《列國》一卷。
目各如其卷之數。
大致亦與沖書相類,然沖書以十二公為記,此則以國為紀,義例略殊。
又衝書《門目》,太傷繁碎,且於左氏原文頗多裁損,至有裂句摘字,聯合而成者。
士奇則大事必書,而略於其細。
部居州次,端緒可尋。
與沖書相較,雖謂之後來居上可也。
△《平台紀略》·一卷、附《東徵集》·六卷(江西巡撫采進本)
國朝藍鼎元撰。
鼎元,字玉霖,號鹿洲,漳浦人,由貢生官至廣州府知府。
是編紀康熙辛丑平定台灣逆寇朱一貴始末。
始於是年四月,迄於雍正元年四月,凡二年之事。
前有《自序》,稱有市《靖台實錄》者,惜其未經身歷目睹,得之傳聞。
其地其人,其時其事,多謬誤舛錯。
乃詳述其實為此編。
蓋鼎元之兄廷珍,時為南澳總兵官,與福建水師提督施世驃合兵進討。
七日而恢復台灣,旋擒一貴。
俄世驃卒於軍。
其後餘孽數起,廷珍悉剿撫平之。
事後經畫,亦多出廷珍之議。
鼎元在廷珍軍中,一一親見,故記載最悉。
其敘述功罪,亦無所避忌,頗稱直筆。
所論半線一路,地險兵寡,難於鎮壓。
後分立彰化一縣,竟從其說。
至今資控制之力,亦可謂有用之書,非紙上談兵者矣。
《東徵集》六卷,皆進討時公牘書檄,雖廷珍署名,而其文則皆鼎元作。
舊本別行。
今附載是書之後,俾事之原委相證益明。
其第六卷中紀地形七篇,於山川險要,尤言之井井,可資考證。
雍正壬子,鼎元旅寓廣州,始鋟版。
天長王輔序之。
又有廷珍《舊序》一篇,作於康熙壬寅,稱擇可存者百篇。
而此刻之文止六十篇。
蓋鼎元又加刪削,存其精要也。
──右「紀事本末類」二十二部、一千二百四十七卷,皆文淵閣著錄。
○紀事本末類存目
△《鴻猷錄》·十六卷(通行本)
明高岱撰,岱,字伯宗,京山人,嘉靖庚戌進士,官至景王府長史。
是書乃岱官刑部主事時作。
仿紀事本末之體,所錄凡六十事,每事標四字為題。
前敘後論。
起於龍飛淮甸,終於追戮仇鸞,皆事之關於用兵者也。
前有《自序》曰:歷代實錄,秘不可見。
惟是諸臣傳志書疏,參質考證,稍得要領。
暇日論次,錄而成帙雲。
△《永陵傳信錄》·六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明戴笠撰。
笠,字耘野,吳江人。
是書用紀事本末之體。
一曰《興獻大禮》,一曰《更定郊祀》,一曰《欽明大獄》,一曰《二張之獄》,一曰《曾夏之獄》,一曰《經略倭寇》。
事各為卷,每卷皆先敘而後斷。
其論河套事,謂為難效之功,幸觸犯上怒,其事中止。
不然,請兵轉餉,工役騷擾,禍患將有大於是者云云。
則自宋以來儒者因循苟且之見,所以終明之世無一日無邊患也。
△《高廟紀事本末》(無卷數,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舊本不著名氏。
黃虞稷《千頃堂書目》載有是書,亦云不知撰人。
王鴻緒《明史例議》,引紀事本末辨太祖葬孝陵之日為閏五月辛酉,而此編無之。
則鴻緒所引又別一書矣。
其書仿《通鑒紀事本末》之例,載明祖事跡為四十篇。
大抵鈔撮實錄之文。
如載韓林兒以太祖與張天為左右副元帥,太祖不受。
及懿文太子卒,太祖欲立第四子為太子,劉三吾對,何以處秦、晉二王?此皆實錄之說,永樂諸臣之誣詞,非可以傳信者也。
△《三藩紀事本末》·四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楊陸榮撰。
陸榮有《易互》,已著錄。
是編成於康熙丁酉。
首紀福王、康王、桂王始末,及四鎮兩案,馬、阮之奸。
次紀順治初年平浙、平閩、平粵、平江右事跡,及魯王、益王之亂,饒州死難諸人,金聲桓之亂及大兵南征,何騰蛟、瞿式耜之死,孫可望、李延齡之變。
次為桂王入緬,蜀亂,閩亂,及雜亂。
其《凡例》自云:搜羅未廣,頗有疏漏。
又間有傳聞異詞者。
如《明史·文苑傳》載艾南英以病死,而此載其自縊殉節。
亦僅據其耳目所及,未一一詳核也。
──右「紀事本末類」四部、二十六卷,內一部無卷數,皆附《存目》。
分類:未分類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