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卷十一·經部十一○書類一
《書》以道政事,儒者不能異說也。
《小序》之依托,《五行傳》之附會,久論定矣。
然諸家聚訟,猶有四端:曰今文、古文,曰錯簡,曰《禹貢》山水,曰《洪範》疇數。
夫古文之辨,至閻若璩始明。
朱彝尊謂是書久頒於學官,其言多綴輯逸經成文,無悖於理。
汾陰漢鼎,良亦善喻。
吳澄舉而刪之,非可行之道也。
禹跡大抵在中原,而論者多當南渡。
昔疏今密,其勢則然。
然尺短寸長,互相補苴,固宜兼收並蓄,以證異同。
若夫劉向記《酒誥》、《召誥》脫簡僅三,而諸儒動稱數十。
班固牽《洪範》於《洛書》,諸儒並及《河圖》,支離葛,淆經義矣。
故王柏《書疑》、蔡沈《皇極數》之類,非解經之正軌者,鹹無取焉。
△《尚書正義》·二十卷(內府藏本)
舊本題「漢孔安國傳」,其書至晉豫章內史梅賾始奏於朝。
唐貞觀十六年孔穎達等為之疏,永徽四年長孫無忌等又加刊定。
孔《傳》之依托,自朱子以來遞有論辯。
至國朝閻若璩作《尚書古文疏證》,其事愈明。
其灼然可據者:梅《尚書考異》攻其注《禹貢》「水出河南北山」一條、「積石山在金城西南羌中」一條,地名皆在安國後。
朱彝尊《經義考》攻其注《書序》「東海駒驪、扶餘干貊之屬」一條,謂駒驪王朱蒙至漢元帝建昭二年始建國,安國武帝時人,亦不及見。
若璩則攻其注《泰誓》「雖有周親,不如仁人」與所注《論語》相反。
又安國《傳》有《湯誓》,而注《論語》「予小子履」一節乃以為《墨子》所引《湯誓》之文(案安國《論語》注今佚,此條乃何晏《集解》所引)。
皆證佐分明,更無疑義。
至若璩謂定從孔《傳》,以孔穎達之故,則不盡然。
考《漢書·藝文志敘》,《古文尚書》但稱安國獻之,遭巫蠱事,未立於學官,不雲作《傳》。
而《經典釋文敘錄》乃稱《藝文志》雲安國獻《尚書傳》,遭巫蠱事,未立於學官,始增入一「傳」字,以證實其事。
又稱今以孔氏為正,則定從孔《傳》者乃陸德明,非自穎達。
惟德明於《舜典》下注云:「孔氏《傳》亡《舜典》一篇,時以王肅《注》頗類孔氏,故取王《注》從『慎徽五典』以下為《舜典》,以續孔《傳》。」
又云:「『曰若稽古帝舜曰重華協於帝』十二字,是姚方興所上,孔氏《傳》本無。
阮孝緒《七錄》亦云,方興本或此下更有『哲文明溫恭允塞玄德升聞乃命以位』凡二十八字異,聊出之,於王《注》無施也。」
則開皇中雖增入此文,尚未增入孔《傳》中,故德明云爾。
今本二十八字當為穎達增入耳。
梅賾之時,去古未遠,其《傳》實據王肅之《注》而附益以舊訓,故《釋文》稱王肅亦注今文,所解大與古文相類,或肅私見孔《傳》而秘之乎?此雖以末為本,未免倒置,亦足見其根據古義,非盡無稽矣。
穎達之《疏》,晁公武《讀書志》謂因梁費《疏》廣之。
然穎達原《序》稱為《正義》者蔡大寶、巢猗、費、顧彪、劉焯、劉炫六家,而以劉焯、劉炫最為詳雅。
其書實因二劉,非因費氏。
公武或以《經典釋文》所列義疏僅一家,故云然歟?《朱子語錄》謂「《五經》疏《周禮》最好,《詩》、《禮記》次之,《易》、《書》為下」,其言良允。
然名物訓故究賴之以有考,亦何可輕也!
△《洪範口義》·二卷(永樂大典本)
宋胡瑗撰。
瑗有《周易口義》,已著錄。
是書《文獻通考》作《洪範解》,朱彝尊《經義考》注云「未見」。
今其文散見《永樂大典》中,尚可排纂成書。
《周易口義》出倪天隱之手,舊有明文。
晁公武《讀書志》謂此書亦瑗門人編錄,故無詮次首尾。
蓋二書同名《口義》,故以例推。
其為瑗所自著與否,固無顯證。
至其說之存於經文各句下者,皆先後貫徹,條理整齊,非雜記、語錄之比,與公武所說不符。
豈原書本無次第,修《永樂大典》者為散附經文之下,轉排比順序歟?抑或公武所見又別一本也?《洪範》以五事配庶徵,本經文所有。
伏生《大傳》以下逮京房、劉向諸人,遽以陰陽災異附合其文,劉知幾排之詳矣。
宋儒又流為象數之學,惟圖書同異之是辨,《經》義愈不能明。
瑗生於北宋盛時,學問最為篤實,故其說惟發明天人合一之旨,不務新奇。
如謂天錫《洪範》為錫自帝堯,不取神龜負文之瑞;謂五行次第為箕子所陳,不辨《洛書》本文之多寡;謂五福六極之應通於四海,不當指一身而言:俱駁正註疏,自抒心得。
又詳引《周官》之法,推演八政,以經注經,特為精確。
其要皆歸於建中出治、定皇極為九疇之本辭。
雖平近而深得聖人立訓之要,非讖緯術數者流所可同日語也。
《宋史》本作一卷。
今校定字句,析為二卷。
(案:朱彝尊《經義考》,凡訓釋一篇者,悉匯載各經之末,不與訓釋全經者敘時代先後。
然《隋志》載《系辭注》、《洪範五行傳》、《月令章句》、《中庸講疏》固雜置各經中也。
今從古例,不復別編。
後均仿此。
)
△《東坡書傳》·十三卷(內府藏本)
宋蘇軾撰。
軾有《東坡易傳》,已著錄。
是書《宋志》作十三卷,與今本同。
《萬卷堂書目》作二十卷,疑其傳寫誤也。
晁公武《讀書志》稱熙寧以後專用王氏之說進退多士,此書駁異其說為多。
今《新經尚書義》不傳,不能盡考其同異。
但就其書而論,則軾究心經世之學,明於事勢,又長於議論,於治亂興亡披抉明暢,較他經獨為擅長。
其釋《禹貢》三江,定為南江、中江、北江,本諸鄭康成,遠有端緒。
惟未嘗詳審《經》文,考核水道,而附益以味別之說,遂以啟後人之議。
至於以羲和曠職為貳於羿而忠於夏,則林之奇宗之。
以《康王之誥》服冕為非禮,引《左傳》叔向之言為證,則蔡沈取之。
《朱子語錄》亦稱其解《呂刑篇》以「王享國百年耄」作一句,「荒度作刑」作一句,甚合於理。
後《與蔡沈帖》雖有「蘇氏失之簡」之語,然《語錄》又稱:「或問諸家《書》解誰最好,莫是東坡?曰:然。
又問:但若失之太簡?曰:亦有只須如此解者。」
則又未嘗以簡為病。
洛閩諸儒以程子之故,與蘇氏如水火,惟於此書有取焉,則其書可知矣。
△《尚書全解》·四十卷(內府藏本)
宋林之奇撰。
之奇字少穎,號拙齋,侯官人。
官至宗正丞。
事跡具《宋史·儒林傳》。
之奇辭祿家居,博考諸儒之說,以成是書。
《宋志》作五十八卷。
此本僅標題四十卷。
考其孫井《後序》,稱:「脫稿之初,為門人呂祖謙持去,諸生傳錄,僅十得二三。
書肆急於鋟梓,遂訛以傳訛。
至淳辛丑,井從陳元鳳得宇文氏所傳《書說拾遺》手稿一冊,乃《康誥》至《君陳》之文。
乙巳得建安余氏所刻完本,始知麻沙所刻,自《洛誥》以下皆偽續。
又得葉真所藏《林、李二先生書解》,參校證驗,為四十卷。」
然則《宋志》所載乃麻沙偽本之卷數,朱子所謂「《洛誥》以後非林氏解」者。
此本則井所重編,朱子所未見,夏巽作《尚書解》時亦未見,故所引之奇之說亦至《洛誥》止也。
然巽既稱之奇初稿為呂祖謙持去,則祖謙必見完書,何以《東萊書說》始於《洛誥》以下云「續之奇之書」,毋乃井又有所增修,托之乃祖歟?自宋迨明,流傳既久,又佚其三十四卷。
《多方》一篇,通志堂刊《九經解》,竭力購之,弗能補也。
惟《永樂大典》修自明初,其時猶見舊刻,故所載之奇《書解》,此篇獨存。
今錄而補之,乃得復還舊觀。
之奇是書,頗多異說。
如以陽鳥為地名,三俊為常伯、常任、准人,皆未嘗依傍前人。
至其辨析異同,貫穿史事,覃思積悟,實卓然成一家言。
雖真贗錯雜,不可廢也。
屢經散佚,而卒能完善,亦其精神刻摯有足以自傳者矣。
前有《自序》一篇,述《尚書》始末甚詳,然舛誤特甚。
《漢書·藝文志》已明雲《古文尚書》孔安國獻之,遭巫蠱不立於學官,而用偽孔《傳序》藏於家之說,並謂劉歆未見。
《儒林傳》明言伏生壁藏其書,漢興,亡數十篇,獨得二十九篇,而用衛宏《古文尚書序》使女傳言之說,並謂齊語難曉,尤其致謬之大綱。
閻若璩諸人已有明辨,茲不具論焉。
△《鄭敷文書說》·一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宋鄭伯熊撰。
伯熊字景望,永嘉人。
紹興十五年進士,累官吏部郎,兼太子侍讀,進國子司業、宗正少卿,以直龍圖閣出知寧國府。
卒謚文肅。
其詩文有《景望集》,今已不傳。
此乃所作《尚書講義》,皆摘其大端而論之。
凡二十九條,每條各標題其目。
《浙江通志》稱:「伯熊邃於經術,紹興末伊洛之學稍息,伯熊復出而振起之。」
劉塤《隱居通義》亦謂:「伯熊明見天理,篤信固守,言與行應。」
蓋永嘉之學自周行己倡於前,伯熊承於後,呂祖謙、陳傅良、葉適等皆奉以為宗。
是書雖為科舉而作,而尚不汩於俗學。
惟誤信《書序》,謂真孔子所作。
故於《太甲序》則以為體常盡變,存正明權,得《春秋》之法;於《泰誓序》則以為經稱十三年者誤,當依《序》作十一年;於《洪範序》則以為所稱勝殷殺紂,亦誅獨夫紂之義:皆未免牽合舊文,失於考證。
然其大端醇正。
如釋「作服汝明」則發明服以象德之義,釋「ㄈ擾天紀」則推言天人相應之機,《大禹謨》言「謙受益,滿招損」,《仲虺之誥》言「好問則裕,自用則小」,皆能反覆推詳,以明其說。
於經世立教之義亦頗多闡發,有足采焉。
△《禹貢指南》·四卷(永樂大典本)
宋毛晃撰。
晃,《宋史》無傳,其始末未詳。
世傳其《增注禮部韻略》,於紹興三十二年表進,自署曰「衢州免解進士」,蓋高宗末年人也。
是書《宋史·藝文志》不著錄。
焦《經籍志》載《禹貢指南》一卷,宋毛晃撰。
朱彝尊《經義考》云「未見」。
又云:「《文淵閣書目》有之,不著撰人,疑即晃作。」
則舊本之佚久矣。
今考《永樂大典》所載,與諸家註解散附經文各句下。
謹綴錄成篇,為四卷。
以世無傳本,其體例之舊不可見,謹以經文次第標列,其無注者則經文從略焉。
其書大抵引《爾雅》、《周禮》、《漢志》、《水經注》、《九域志》諸書,而旁引他說以證古今山水之原委,頗為簡明。
雖生於南渡之後,僻處一隅,無由睹中原西北之古跡,一一統核其真,而援據考證,獨不泥諸儒附會之說,故後來蔡氏《集傳》多用之。
亦言地理者所當考證矣。
△《禹貢論》·五卷、《後論》·一卷、《山川地理圖》·二卷(永樂大典本)
宋程大昌撰。
大昌有《易原》,已著錄。
《宋史·藝文志》載大昌《禹貢論》五卷、《後論》一卷,又《禹貢論圖》五卷。
陳振孫《書錄解題》則謂《論》五十二篇、《後論》八篇、《圖》三十一。
王應麟《玉海》則謂淳熙四年七月大昌上《禹貢論》五十二篇、《後論》八篇,詔付秘閣,不及其圖。
蓋偶遺也。
今諸論皆存,其圖據歸有光《跋》稱吳純甫家有淳熙辛丑泉州舊刻,則嘉靖中尚有傳本,今已久佚。
故《通志堂經解》惟刻其《前、後論》,而所謂《禹貢山川地理圖》者則僅刻其《敘說》。
今以《永樂大典》所載校之,只缺其《九州山水實證》及《禹河》、《漢河》二圖耳。
其餘二十八圖,巋然並在,誠世所未覯之本。
今依通志堂《圖敘》原目,並為二卷,而大昌之書復完。
大昌喜談地理之學,所著《雍錄》及《北邊備對》,皆刻意冥搜,考尋舊跡,是書論辨尤詳。
周密《癸辛雜識》載「大昌以天官兼經筵,進講《禹貢》,闕文疑義,疏說甚詳,且多引外國幽奧地理。
阜陵頗厭之,宣諭宰執云:六經斷簡,闕疑可也,何必強為之說?且地理既非親歷,雖聖賢有所不知,朕殊不曉其說,想其治銓曹亦如此。
既而補外」云云,與《自序》及陳應行《後序》所言,殊相乖刺。
夫帝王之學與儒者異,大昌講《尚書》於經筵,不舉唐、虞、三代之法以資啟沃,而徒炫博奧,此誠不解事理。
然以詁經而論,則考證不為無功。
蓋其失在不當於經筵講《禹貢》,而不在辨定《禹貢》之山水也。
其《前論》於江水、河水、淮水、漢水、濟水、弱水、黑水皆糾舊傳之誤,《後論》則專論河水、汴水之患。
陳振孫譏其身不親歷,烏保其皆無牾,亦如孝宗之論。
歸有光亦證其以鳥鼠同穴指為二山之非。
要其援據訂,實為博洽,至今注《禹貢》者終不能廢其書也。
△《尚書講義》·二十卷(永樂大典本)
宋史浩撰。
浩字直翁,鄞縣人。
紹興十四年進士。
孝宗為建王,浩以司封郎中兼直講。
即位後,遷翰林學士知制誥,累官右丞相,致仕。
事跡具《宋史》本傳。
此書《宋史·藝文志》作二十二卷。
《文淵閣書目》、《一齋書目》並載其名,而藏┐家已久無傳本。
故朱彝尊《經義考》亦注云「未見」。
惟《永樂大典》各韻中尚全錄其文。
謹依經文考次排訂,為二十卷。
案宋《館閣書目》云:「淳熙十六年正月,太傅史浩進《尚書講義》二十卷,詔藏秘府。」
蓋本當時經進之本,故其說皆順文演繹,頗近經幄講章之體。
其說大抵以註疏為主,參考諸儒而以己意融貫之。
當張浚用兵中原時,浩方為右僕射,獨持異論。
論者責其沮恢復之謀。
今觀其解《文侯之命》一篇,亦極美宣王之勤政復讎,而傷平王之無志恢復,則其意原不以用兵為非。
殆以浚未能度力量時,故不欲僥幸嘗試耶?《朱子語類》嘗稱「史丞相說《書》亦有好處,如『命公後』,眾說皆雲命伯禽為周公之後,史雲成王既歸,周公在後,看『公定予往矣』一言,便見得周公且在後之意」云云,其後命蔡沈訂正《書傳》,實從浩說。
則朱子固於此書有所取。
孫應時《燭湖集》有《上史越王書》云:「《書傳》多所發明帝王君臣精微正大之蘊,剖抉古今異同偏見,開悟後學心目,使人沛然飽滿者,無慮數十百條。」
又云:「欲以疑義請教者一一疏諸下方。」
則浩此書實與應時商榷之,亦非率爾苟作矣。
△《尚書詳解》·二十六卷(永樂大典本)
宋夏巽撰。
巽字元肅,號柯山,龍遊人。
時瀾作是書《序》,稱其少業是經,妙年擷其英,以掇巍第,則嘗舉進士也。
陳振孫《書錄解題》稱是書集二孔、王、蘇、陳、林、程、張及諸儒之說。
以時瀾《序》及書中所引參考之,二孔者,安國、穎達之《傳》、疏。
蘇者,蘇軾《書傳》。
陳者,陳鵬飛《書解》。
林者,林之奇《尚書全解》。
程者,程子《書說》。
張者,張九成《尚書詳說》。
惟王氏瀾《序》不之及,蓋王《新經尚書義》,諱言之也。
然巽雖博采諸家,而取於林之奇者實什之六七,蓋其淵源在是矣。
明洪武間,初定科舉條式,詔習《尚書》者並用夏氏、蔡氏兩《傳》。
後永樂中《書經大全》出,始獨用蔡《傳》,夏氏之書浸微。
亦猶《易》並用程朱,後程廢而獨用朱,《春秋》並用張、胡,後張廢而獨用胡也。
今觀其書,視蔡《傳》固不免少冗。
然其反覆條暢,深究詳繹,使唐、虞、三代之大經大法燦然明白,究不失為說《書》之善本。
淳熙間,麻沙劉氏書坊有刻版,世久無傳。
今惟存鈔帙,脫誤孔多。
浙江采進之本,《虞書·堯典》至《大禹謨》全闕,《周書》闕《泰誓中》、《泰誓下》、《牧誓》三篇,又闕《秦誓》之末簡,謹以《永樂大典》參校。
惟《泰誓》《永樂大典》亦闕,無從校補外,其餘所載,尚並有全文。
各據以補輯,復成完帙。
書中文句則以《永樂大典》及浙本互校,擇所長而從之。
原本分十六卷,《經》文下多附錄重言、重意,乃宋代坊本陋式,最為鄙淺。
今悉刪除,重加訂,勒為二十六卷。
△《禹貢說斷》·四卷(永樂大典本)
宋傅寅撰。
寅字同叔,義烏人。
嘗從唐仲友游,仲友稱其職方、輿地盡在腹中。
是編其所著《禹貢圖說》也。
案朱彝尊《經義考》有寅所著《禹貢集解》,二卷,通志堂嘗刊入《九經解》中。
而《永樂大典》載其書,則題曰《禹貢說斷》,無《集解》之名。
又《經解》所刊本稱原闕四十餘簡。
今檢《永樂大典》,不獨所闕鹹在,且其《五服辨》三千餘言,《九州辨》千數百言,較之原注缺文多至數倍。
又《山川總會》及《九河》、《三江》、《九江》四圖,《經解》俱誤編入程大昌《禹貢論》中,與其書絕不相比附。
而《永樂大典》獨系之《說斷》篇內。
蓋當時所見,實宋時原本,足以援據。
而《經解》刊行之本,則已傳寫錯漏,致並書名而竄易之,非其舊矣。
書中博引眾說,斷以己意,具有特解,不肯蹈襲前人。
其論《孟子》「決汝漢排淮泗而注之江」為古溝洫之法,尤為諸儒所未及,洵卓然能自抒所見者。
今取《經解》刊本與《永樂大典》互相勘校,補闕正訛,析為四卷,仍題《說斷》舊名,而於補闕之起訖,各加注語以別之,庶幾承學之士得以復見完書焉。
△《書說》·三十五卷(內府藏本)
宋呂祖謙撰。
祖謙有《古周易》,已著錄。
是編《文獻通考》作十卷,趙希弁《讀書附志》作六卷,悉與此本不合。
蓋彼乃祖謙原書,未經編次,傳鈔者隨意分卷,故二家互異。
此本則其門人時瀾所增修也。
原書始《洛誥》,終《秦誓》。
其《召誥》以前,《堯典》以後,則門人雜記之語錄,頗多俚俗。
瀾始刪潤其文,成二十二卷。
又編定原書為十三卷,合成是編。
王應麟《玉海》云:「林少穎《書說》至《洛誥》而終,呂成公《書說》自《洛誥》而始。」
蓋之奇受學於呂居仁,祖謙又受學於之奇,本以終始其師說為一家之學,而瀾之所續則又終始祖謙一人之說也。
瀾,婺州清江人。
厲鶚《宋詩紀事》收其詩一篇,而不能舉其仕履。
考周必大《平園集》有祭瀾文,稱「從政郎差充西外睦宗院宗學教授」,而瀾《自序》則稱以西邸文學入三山監丞,蓋作是書時為監丞,其後則以教授終也。
吳師道曰:「清江時鑄字壽卿,呂成公同年進士,與弟長率群從子弟十餘人悉從公游。
若、若瀾、若涇,尤時氏之秀。
成公輯《書說》,瀾以平昔所聞纂成之,今所行《書傳》是也。」
然則是書一名為《書傳》矣。
又朱彝尊《經義考》是書三十五卷之外,又別出時瀾增修《書說》三十卷,並注曰「存」。
今三十卷者未見,不知所據何本也。
△《尚書說》·七卷(內府藏本)
宋黃度撰。
度字文叔,號遂初,新昌人。
紹興間登進士,寧宗時為御史。
嘗劾韓胄誤國,又劾內侍楊舜卿、陳源,又奏吳曦必反,以正直稱。
累官禮部尚書、龍圖閣學士。
謚宣獻。
事跡具《宋史》本傳。
陳振孫《書錄解題》稱其篤學窮經,老而不倦。
晚年制閫江淮,著述不輟。
時得新意,往往晨夜叩書塾,為友朋道之。
其勤摯如此。
所注有《書說》、《詩說》、《周禮說》。
《詩》與《周禮》說今佚,惟《書說》僅存。
此本乃明呂光洵與唐順之所校。
前有光洵《序》,述度始末甚詳。
當度之時,吳或《書裨傳》始出,未為世所深信,尚不知孔安國《傳》出於梅賾托名。
故度作是編,其訓詁一以孔《傳》為主。
然梅賾當東晉之初,去古未遠,先儒舊義,往往而存。
注《尚書》者要於諸家為最古,度依據其文,究勝後來之臆解。
至於推論三代興衰治亂之由,與夫人心、道心、精一、執中、安止、惟幾、綏猷、協一、建中、建極諸義,亦皆深切著明。
以義理談經者固有取焉。
△《五誥解》四卷(永樂大典本)
宋楊簡撰,簡有《慈湖易傳》,已著錄。
昔韓愈稱「周誥殷盤,佶屈聱牙」。
宋儒如呂祖謙《書說》,亦先釋周誥而後及虞、夏、商書。
蓋先通其難通者,則其餘易於究尋。
簡作是書,惟解《康誥》以下五篇,亦是意也。
簡受學於陸九淵,好舉新民保赤之政,推本於心學。
又當《字說》盛行之後,喜穿鑿字義,為新奇之論。
措辭亦迂曲委重,未能暢所欲言。
然如《康誥》言「惠不惠,懋不懋」,則歸重於君身。
「服念旬時」,則疑孔《傳》三月為過久。
《酒誥》「厥心疾很」,指民心而言。
《召誥》「顧畏於民{品石}」,謂民愚而神可畏如{品石}險。
《洛誥》「公無困哉」,謂困有倦勤之意。
皆能駁正舊文,自抒心得。
至如先卜黎水用鄭康成、顧彪之說,封康叔時未營洛邑用蘇氏《書傳》之說,「復子明辟」之訓詁、「圻父薄違」之句讀用王氏《書義》之說,又能兼綜群言,不專主一家之學矣。
此書世久失傳。
《文淵閣書目》作一冊,焦《經籍志》作一卷,朱彝尊《經義考》以為「未見」。
今從《永樂大典》各韻中案條薈萃,惟闕《梓材》一篇,餘皆章句完善。
謹依《經》文前後,為四卷。
△《齋家塾書鈔》·十二卷(永樂大典本)
宋袁燮撰。
燮字和叔,齋其自號也,鄞縣人。
淳熙辛丑進士,官至顯謨閣學士。
謚正獻。
事跡具《宋史》本傳。
燮之學出陸九淵。
是編大旨在於發明本心,反覆引申,頗能暢其師說。
而於帝王治跡,尤參酌古今,一一標舉其要領。
王應麟發明洛閩之學,多與金殊軌。
然於燮所解「儆誡無虞」諸條,特采入《困學紀聞》中。
蓋其理至足,則異趣者亦不能易也。
其書《宋史·藝文志》作十卷,陳振孫《書錄解題》稱為燮子喬錄其家庭所聞,至《君》而止。
則當時本未竟之書,且非手著。
紹定四年,其子甫刻置象山書院。
蓋重其家學,不以未成完帙而廢之。
明葉盛《竹堂書目》尚存其名,而諸家說《尚書》者罕聞引證。
知傳本亦稀,故朱彝尊作《經義考》注云「未見」。
今聖代博采遺編,珍笈秘文,罔不畢出,而竟未睹是書之名,則其佚久矣。
謹從《永樂大典》所載,采輯編次,俾復還舊觀。
以篇帙稍繁,為一十二卷。
蠹殘簡,復顯於湮沒之餘,亦可雲燮之至幸矣。
喬字崇謙,嘗為溧陽令。
與燮相繼而卒,未顯於世。
故《宋史》但有其弟甫傳,而不立喬傳。
據真德秀所作燮《行狀》,稱燮有子四人,喬其伯子,甫則其叔子雲。
△《書集傳》·六卷(通行本)
宋蔡沈撰。
沈字仲默,號九峰,建陽人。
元定之子也。
事跡附載《宋史·元定傳》。
慶元己未,朱子屬沈作《書傳》。
至嘉定己巳,書成(案此據《自序》年月,真德秀作沈《墓誌》稱數十年然後克成,蓋誤衍一數字)。
淳中,其子杭表進於朝,稱《集傳》六卷、《小序》一卷、朱熹《問答》一卷,繕寫成十二冊。
其《問答》一卷久佚。
董鼎《書傳纂注》,稱淳經進本,錄朱子《與蔡仲默帖》及語錄數段,今各類入《綱領輯錄》內。
是其文猶散見於鼎書中,其條目則不復可考。
《小序》一卷,沈亦逐條辨駁,如朱子之攻《詩序》。
今其文猶存,而書肆本皆削去不刊。
考朱升《尚書旁注》,稱古文《書序》自為一篇,孔注移之,各冠篇首。
蔡氏刪之而置於後,以存其舊。
蓋朱子所授之旨(案陳振孫《書錄解題》載朱子《書古經》四卷、《序》一卷,則此本乃朱子所定,先有成書。
升以為所授之旨,蓋偶未考)。
是元末明初,刊本尚連《小序》。
然《宋史·藝文志》所著錄者亦止六卷,則似自宋以來即惟以《集傳》單行矣。
元和異孫《十一經問對》稱吉州所刊《蔡傳》,仍以《書序》置之各篇,初不害其為蔡《傳》。
蓋一家之版本,非通例也。
沈《序》稱二《典》、三《謨》經朱子點定,然董鼎《纂注》於「正月朔旦」條下注曰:「朱子親集《書傳》,自孔《序》止此。
其他大義,悉口授蔡氏,並親稿百餘段,俾足成之。」
則《大禹謨》猶未全竣。
《序》所云二《典》、三《謨》,特約舉之辭。
鼎又引陳櫟之言曰(案櫟此條不載所作《書傳纂疏》中,蓋其《書傳折中》之文也):「朱子訂傳原本有曰:正月,次年正月也。
神宗,說者以為舜祖顓頊而宗堯,因以神宗為堯廟,未知是否。
如帝之初等,蓋未嘗質言為堯廟。」
今本云云,其朱子後自改乎?抑蔡氏所改乎?則《序》所謂朱子點定者,亦不免有所竄易。
故宋末黃景昌等各有正誤、辨疑之作。
陳櫟、董鼎、金履祥皆篤信朱子之學者,而櫟作《書傳折衷》,鼎作《書傳纂注》,履祥作《尚書表注》,斷斷有辭。
明洪武中修《書傳會選》,改定至六十六條。
國朝欽定《書經傳說匯纂》,亦多所考訂正。
蓋在朱子之說《尚書》,主於通所可通,而闕其所不可通,見於《語錄》者不啻再三。
而沈於殷盤、周誥,一一必求其解,其不能無憾也固宜。
然其疏通證明,較為簡易。
且淵源有自,大體終醇。
元與古註疏並立學官(見《元史·選舉志》),而人置註疏肄此書;明與夏巽解並立學官(見楊慎《丹鉛錄》),而人亦置巽解肄此書:固有由矣。
△《尚書精義》·五十卷(永樂大典本)
宋黃倫撰。
《宋史·藝文志》載有是書十六卷。
陳振孫《書錄解題》亦著於錄,稱為三山黃倫彝卿所編,知為閩人。
此本前有餘氏萬卷堂刊行《小序》,稱為「釋褐黃君」,則又曾舉進士。
然《閩書》及《福建通志》已均不載其名,其仕履則莫能詳矣。
其刊書之餘氏,亦不知何時人。
案岳珂《九經三傳沿革例》稱,世所傳九經本,以興國于氏及建安余仁仲本為最善。
又林之奇《尚書全解》亦惟建安余氏刊本獨得其真,見之奇孫井所作《跋》語中。
此篇所稱余氏,當即其人。
是在宋時坊刻中猶為善本也。
其書薈萃諸說,依經臚載,不加論斷。
間有同異,亦兩存之。
其所徵引,自漢迄宋,亦極賅博。
惟編次不以時代,每條皆首列張九成之說,似即本九成所著《尚書詳說》而推廣之,故陳振孫頗疑其出於偽托。
然九成《詳說》之目僅見《宋志》,久經湮晦,即使果相沿襲,亦未嘗不可藉是書以傳九成書也。
其他如楊氏繪、顧氏臨、周氏范、李氏定、司馬氏光、張氏沂、上官氏公裕、王氏日休、王氏當、黃氏君愈、顏氏復、胡氏伸、王氏安石、王氏、張氏綱、孔氏武仲、孔氏文仲、陳氏鵬飛、孫氏覺、朱氏震、蘇氏洵、吳氏孜、朱氏正太、蘇氏子才等當時著述,並已散佚,遺章剩句,猶得存什一於是編。
體裁雖稍涉氾濫,其裒輯之勤,要亦未可盡沒矣。
其書傳本久絕,朱彝尊《經義考》亦曰「已佚」。
今從《永樂大典》各韻中采撮編綴,梗概尚存。
惟《永樂大典》之例,凡諸解已見前條者,他書再相援引,則僅注「某氏曰見前」字。
其為全錄、摘錄,無由考校。
今亦不復補錄,姑就所現存者訂成帙,分為五十卷。
存宋人《書》說之梗概,備援證焉。
△《尚書詳解》·五十卷(編修汪如藻家藏本)
宋陳經撰。
經字顯之,一雲字正甫,安福人。
慶元中登進士第,官至奉議郎,泉州泊所。
著有《詩講義》、《存齋語錄》諸書,已佚不傳。
是編《宋史·藝文志》作五十卷。
今鈔帙僅存,檢勘卷目,猶為完本。
寧宗之世,正蔡氏《傳》初出之時,而此書多取古註疏或間參以新意,與蔡氏頗有異同。
每援後世之事以證古經,蓋趙岐注《孟子》已有此例,無庸以駁雜為嫌。
惟如解說築傅巖引伊川訪董五經事之類,稍為氾濫,當分別觀之。
至於論舜放四凶云「欲安其居止,俾無所憂愁」,則欲明先王愛物之心,轉失聖人懲惡之義,頗有未協。
又《自序》稱「今日語諸友以讀此書之法,當以古人之心求古人之書。
吾心與是書相契而無間,然後知典、謨、訓、誥、誓、命皆吾胸中之所有,亦吾日用之所能行」云云,尤近於陸九淵「六經注我「之說,殆傳金之學派者,亦不可立訓。
然其句櫛字比,疏證詳明,往往發先儒所未發,實可與林之奇、夏巽諸家相為羽翼。
固無庸拘蔡氏之學,執一格以相繩焉。
△《融堂書解》·二十卷(永樂大典本)
宋錢時撰。
時字子是,淳安人。
受學於楊簡。
嘉熙中,以丞相喬行簡薦,授秘閣校勘,遷史館檢閱。
案時《兩漢筆記》之前載有尚書省札,列時所著諸書,有《尚書啟蒙》。
又載嚴州進狀,則稱《尚書演義》。
同時案牘之文,已自相違異。
《永樂大典》所載則皆題錢時《融堂書解》,其名又殊。
然《永樂大典》皆據內府宋本采入,當必無訛。
朱彝尊《經義考》以《尚書演義》著錄,蓋未睹中秘書也。
舊本久佚,今采掇裒輯,重為編次。
惟《伊訓》、《梓材》、《秦誓》三篇全佚,《說命》、《呂刑》亦間有闕文,餘尚皆篇帙完善,不失舊觀。
時之意,主表章《書序》,每篇之首,皆條具大旨。
其《逸書》之《序》,則參考《史記》,核其時事以釋篇題。
復采《經典釋文》、《史記集解》、《史記索隱》所引馬融、鄭康成說,引伸其義。
雖因仍舊說,不知《書序》非《詩序》之比,未免稍失考證,然用意則可謂精勤。
所解如「羲和曠厥職」則本諸蘇軾,康叔封衛在成王時則仍用孔安國《傳》,《康王之誥》則兼采張九成《書說》,不專主一家之學。
至以《泰誓》為告西岐師旅,《牧誓》為告遠方諸侯,皆不傍前人,自抒心得。
又謂《武成》本無脫簡,前為武王告師之辭,後為史臣紀事之體。
《康誥》首節,以周公初基定為東都營洛邑,封康叔以撫頑民,不當移置於《洛誥》,尤為不惑於曲說。
亦宋人經解中之特出者也。
其書省札、進狀皆不著卷數,《經義考》作八卷,未知何據。
今以篇帙頗繁,謹約略離析,勒為二十卷。
△《洪範統一》·一卷(永樂大典本)
宋趙善湘撰。
善湘字清臣,濮安懿王五世孫。
仕至資政殿大學士,封文水郡公,贈少師,事跡具《宋史》本傳。
據其子汝某《周易輯聞序》,善湘於《易》學用力至深,而所著書五種皆不傳。
此書藏┐之家亦罕著錄,故朱彝尊《經義考》注曰「未見」。
今從《永樂大典》繕錄,復為完編。
書成於開禧時,《宋史》謂之《洪範統論》,《文淵閣書目》又作《統紀》。
今據善湘謂「漢儒解傳只以五事庶徵為五行之驗,而五行八政謂疇散而不知所統,徵引事應,語多傅會。
因采歐陽修《唐志》、蘇洵《洪範圖論》遺意,定皇極為九疇之統。
每疇之中,如五行則水、火、木、金皆統於土,五事則貌、言、視、聽皆統于思,得其統而九疇可一以貫之矣」云云,則《永樂大典》題曰《洪範統一》為名實相應矣。
考朱子與陸九淵論皇極之義,往復辨難,各持一說,此書以大中釋皇極,本諸註疏,與陸氏合。
復謂九疇皆運於君心,發為至治,又合於朱子建極之旨。
蓋能通懷彼我、兼取兩家之說者。
生當分朋講學之時,而超然不預於門戶,是難能也。
△《尚書要義》·十七卷、《序說》·一卷(浙江鄭大節家藏本)
宋魏了翁撰。
了翁謫居靖州時,著《九經要義》,凡二百六十三卷。
皆摘註疏中精要之語,標以目次,以便簡閱。
其《周易要義》已著錄。
此其所摘《尚書》註疏也。
孔安國《傳》本出依托,循文衍義,無大發明,亦無大瑕。
故宋儒說《詩》排《小序》,說《春秋》排三《傳》,而說《書》則不甚排孔氏。
孔穎達《正義》雖詮釋《傳》文,不肯稍立同異,而原原本本,考證粲然。
故《朱子語錄》亦謂《尚書》名物、典制當看疏文。
然《尚書》文既聱牙,註疏復又浩汗,學者卒業為艱。
了翁汰其冗文,使後人不病於蕪雜,而一切考證之實學已精華畢擷,是亦讀註疏者之津梁矣。
是書傳寫頗稀。
此本有「曠翁手識」一印、「山陰祁氏藏書」一印、「澹生堂經籍記」一印,猶明末祁彪佳家所藏也。
原目二十卷中,第七卷、第八卷、第九卷並佚,無別本可以校補,今亦姑仍其闕焉。
△《尚書集傳或問》·二卷(內府藏本)
宋陳大猷撰。
《自序》稱既集《書》傳,復因同志問難,記其去取曲折以成此編。
則此編本因《集傳》而作。
今《集傳》巳佚,存者惟此兩卷。
朱彝尊《經義考》引張章之言,謂大猷東陽人,登紹定二年進士(案紹定刻本誤紹興,今改正)。
由從仕郎歷六部架閣,著《尚書集傳》。
又有都昌陳大猷者,號東齋,饒雙峰弟子,著《書傳會通》,仕為黃州軍州判官。
乃陳皓之父,與東陽陳氏實為兩人,彝尊附辨其說,則謂鄱陽董氏《書傳纂注》列引用姓氏,於陳氏《書集傳》特註明東齋字,未可定《集傳》為東陽陳氏之書,而非都昌陳氏之書。
納喇性德作是書《序》,則仍從章之說。
案董鼎《書傳纂注》所引,其見於《輯錄》者有《東齋書傳》、《復齋集義》。
其見於《纂注》者,則一稱復齋陳氏,仍連其號;一稱陳氏大猷,惟舉其名(案是書標氏標名,例不畫一,大抵北宋以前皆稱某氏,南宋以後則入朱子學派者稱某氏,不入朱子學派者雖王十朋、劉一止皆稱其名)。
所列大猷諸說,此書不載,蓋皆《集傳》之文。
惟《甘誓》「怠棄三正」一條,採用此書,亦稱陳氏大猷,則所謂陳氏大猷者,即此人,而非東齋矣。
又此書皆論《集傳》去取諸說之故,與朱子《四書或問》例同。
董鼎書於《禹貢》「冀州」引《東齋書傳》一條,謂「與蔡民《傳》所論梁州錯法不合,然蔡亦似未的」云云,於此書之例當有辨定,而書中不一及之。
知其《集傳》中無此條矣。
且此陳大猷為理宗初人,故所引諸家僅及蔡沈而止。
其稱朱子曰朱氏、晦氏,持論頗示異同。
至論《堯典》「敬」字一條,首舉「心之精神謂之聖」。
此《孔叢子》之語而楊簡標為宗旨者,其學出慈湖,更無疑義。
若都昌陳大猷乃開慶元年進士(見其子皓《禮記集說序》),當理宗之末年,時代既後。
又大猷受業饒魯,魯受業黃,受業朱子,淵源相接。
尊朱子若神明,而視楊氏若敵國,安有是語哉!彝尊蓋偶見董鼎注「東齋」字,而未及核檢其書也。
今參考諸說,仍定為東陽陳大猷之書,著於錄焉。
△《尚書詳解》·十三卷(內府藏本)
宋胡士行撰。
士行,廬陵人。
官臨江軍軍學教授。
是編焦《國史·經籍志》作《書集解》。
朱彝尊《經義考》又作《初學尚書詳解》。
稱名互異,其實一書也。
其解經多以孔《傳》為主,而存異說於後。
孔《傳》有未善,則引楊時、林之奇、呂祖謙、夏巽諸說補之。
諸說復有所未備,則以己意解之。
《堯典》星辰之伏見列為四圖,以驗分至。
《洪範》「初一曰五行」,則補繪《太極圖》以釋「初」字,見五行生剋之有本。
雖皆根據舊說,要能薈萃以成一家言,猶解經之篤實者也。
所引漢晉人訓詁間有異字。
如《益稷篇》引鄭康成云「黹,失也,失以為繡也」,與註疏所載不同。
凡斯之類,亦見其留心古義,不但空談名理矣。
△《尚書表注》·二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宋金履祥撰。
履祥字吉父,號仁山,蘭溪人。
從學於王柏。
德初,以史館編修召,不赴。
入元,隱居教授以終。
事跡具《元史·儒學傳》。
初,履祥作《尚書注》十二卷,柳貫所撰《行狀》稱「早歲所著《尚書章釋句解》,已有成書」是也。
朱彝尊《經義考》稱其尚存,今未之見,惟此書刻《通志堂經解》中。
前有《自序》,稱:「擺脫眾說,獨抱遺經,復讀玩味,為之正句畫段,提其章旨與其義理之微,事為之概。
考正文字之誤,表諸四闌之外。」
蓋其晚年定本也。
其書於每頁之上下、左右,細字標識,縱橫錯落,初無行款,於古來著經之家別為一體,大抵捃摭舊說,折衷已意,與蔡沈《集傳》頗有異同。
其徵引伏氏、孔氏文字同異,亦確有根原。
所列作書歲月,則與所作《通鑒前編》悉本胡宏《皇王大紀》。
參考後先,雖未必一一盡確,然要非盡無據而作也。
至於過為高論,求異先儒,如欲以《康誥》之《敘》冠於《梓材》篇首,謂:「前為周公鹹勤之事,後即洪大誥治之文。
集庶邦則營東都以均四方朝貢之道裡,先後迷民則所謂毖殷遷洛以密邇王化。」
其說甚辨。
而於篇首「王曰封」三字,究無以解,因復謂「王」字當作「周公」,「封」字因上篇《酒誥》而衍,則未免於竄改經文以就己意矣。
是則其瑜不掩瑕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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