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卷四十三·經部四十三○小學類存目一
△《爾雅補注》·六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姜兆錫撰。
兆錫有《周易本義述蘊》,已著錄。
是注多以後世文義推測古人之訓詁。
如《釋詁》:「在,終也。」
則注曰:「凡物有定在,亦有終竟之意。
今人云不知所在,亦云不知所終。」
又好以意斷制。
如《釋訓》「子子孫孫」三十二句,則注曰:「每語皆以三字約舉其義,與經書《小序》略相似,而又皆以韻葉之。
此等文疑先賢卜氏受《詩》於聖人而因為之也」云云。
蓋因《詩序》首句之文而推求及於子夏。
然考《周易·象傳》全為此體,王逸注《楚辭·抽思》諸篇亦用此體,是又安足為出自子夏之證乎?
△《小爾雅》·一卷(通行本)
案《漢書·藝文志》有《小爾雅》一篇,無撰人名氏。
《隋書·經籍志》、《唐書·藝文志》並載李軌注《小爾雅》一卷,其書久佚。
今所傳本則《孔叢子》第十一篇抄出別行者也。
分《廣詁》、《廣言》、《廣訓》、《廣義》、《廣名》、《廣服》、《廣器》、《廣物》、《廣鳥》、《廣獸》十章,而益以《度》、《量》、《衡》為十三章,頗可以資考據,然亦時有舛迕。
如《廣量》云:「豆四謂之區,區四謂之釜。」
本諸《春秋傳》「四升為豆,各自其四以登於釜」之文。
下云:「釜二有半謂之藪。」
與《儀禮》「十六斗曰藪」合。
其下又云:「藪二有半謂之缶,缶二謂之鐘。」
則實八斛,乃《春秋傳》所謂陳氏新量,非齊舊量六斛四斗之鐘。
是豆、釜、區用舊量,鍾則用新量也。
《廣衡》曰:「兩有半曰捷,倍捷曰舉,倍舉曰鋝。」
《公羊傳疏》引賈逵稱俗儒以鋝重六兩者,蓋即指此。
使漢代小學遺書果有此語,逵必不以俗儒目之矣。
他如謂「鵠中者謂之正」,則並正鵠之名不辨。
謂「四尺謂之仞」,則《考工記》澮深二仞,與洫深八尺無異矣。
漢儒說經,皆不援及。
迨杜預注《左傳》,始稍見徵引。
明是書漢末晚出,至晉始行,非《漢志》所稱之舊本。
晁公武《讀書志》以為孔子古文,殆循名而失之。
相傳已久,姑存其目。
若其文則已見《孔叢子》,不復錄焉。
△《崔氏小爾雅》·一卷(戶部尚書王際華家藏本)
舊本題明崔銑撰。
銑有《讀易餘言》,已著錄。
此書凡分十篇。
核檢其文,實即《孔叢子》中之《小爾雅》也。
閔元衢《歐餘漫錄》曰:「《小爾雅》,漢孔鮒撰,汝郡袁氏《金聲玉振集》誤為崔仲鳧撰,收入《撰述部》。
以漢為本朝,以崔易孔,豈其不詳考耶?抑以世可欺也?」
則是偽題姓名,明人已言之矣。
△《匯雅》·二十卷、《續編》·二十八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明張萱撰。
萱字孟奇,博羅人。
萬曆壬午舉人,由中書舍人官至戶部郎中。
此書每篇皆列《爾雅》,次以《小爾雅》、《廣雅》、《方言》之屬。
下載註疏,附以萱所自釋。
亦頗有發明。
然如《釋詁》「肅、延、誘、薦、炎、晉、寅、藎,進也。」
郭《注》:「寅,未詳。」
萱於他注義未詳者無所證據,而晉之為進,人皆解者,乃反詳之,殊失體要。
又若《釋詁》「危,祖也。」
萱釋之曰:「危,遠祖也。
親在高尊之上危矣。」
此義尤為未安。
蓋明人不尚確據,而好作新論,其流弊往往如此也。
《續編》二十八卷,則皆割裂陸佃《埤雅》、羅願《爾雅翼》合為一集,每條以佃、願之名別之,惟第一卷《說鳳》一門有一條題「張萱曰」,為所自釋耳。
蓋未成之本,後人不察而誤刊之。
陸氏、羅氏原書具在,亦安用此鈔胥為哉?是尤畫蛇之足矣。
△《方言據》·二卷(福建巡撫采進本)
明魏撰。
有《易象古義通》,已著錄。
是書乃紀四方言語之異而求其可據者凡二百餘條,多見考據。
然其中亦有字出經史,本非方言,如張口笑曰哆、頤下曰頦、足背曰跗、毛多曰之類。
小學諸書義訓甚明,毋煩更為索解。
又如「畔牢」之與「畔愁」、「兒良」之為「郎」,皆聲音之轉,亦非因方域而殊,乃一概闌入於軒絕代語,體例頗不類也。
△《方言類聚》·四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陳與郊撰。
與郊有《檀弓集注》,已著錄。
是編取揚雄原本,依《爾雅》篇目分為《釋詁》《釋言》等十六門,別為編次,使以類相聚。
如原本第三卷「氓,民也」至「棖,隨也」數語,移入卷首為《釋詁》。
其原本卷首「黨,曉也」兩節則列為《釋言》,反載於「敦、豐、龐、奔」一節之後。
郭璞原注則總附每節後,低一格以別之。
間有雙行夾注,為與郊所考訂者,僅略及音切、字畫之異同而已。
△《越語肯綮錄》·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毛奇齡撰。
奇齡有《仲氏易》,已著錄。
是篇皆記其鄉之方言,而證以古音、古訓,以為與陸法言韻多相合。
因宋趙叔向有《肯綮錄》,故襲其名。
然叔向書多述朝制,此則但一隅之里諺耳。
昔揚雄《方言》,多關訓詁,歷代史志及諸家書目均入之《經部·小學類》中。
是編皆里巷常談,似未可遽廁《六經》之末。
然《舊唐書·經籍志》載李少通《俗語難字》、《新唐書·藝文志》載張推《證俗音》、顏愍楚《證俗音略》、李虔《續通俗文》,皆在《小學類》中。
以類相從,古有此例,故今仍列之《小學》焉。
△《連文釋義》·一卷(通行本)
國朝王言撰。
言字慎旃,仁和人。
是編凡二字連文及一名而兼兩義與兩字各為一義者,均分別訓釋,為十門。
詞頗淺近,蓋為課蒙而作。
視方以智《通雅》所載,相去遠矣。
──右「小學類」訓詁之屬,八部六十四卷,皆附《存目》。
△《別本干祿字書》·二卷(直隸總督采進本)
唐顏元孫撰。
其原本已著錄。
此本乃柏鄉魏裔介所刊,卷端加以考證。
其題「炎武按」者,當為顧炎武語。
亦有不標姓名者,不知出於誰手,或即裔介所加歟?元孫是書,本依韻編次,而不標韻部之目,石本可據。
此依《廣韻》加之。
然原本與《廣韻》次序實不相同。
如《覃》、《談》列《陽》、《唐》之前,《蒸》列《鹽》之後,仄聲亦並相應。
考夏竦《古文四聲韻》稱用《唐韻》部分者,其次序亦與此同,知非謬誤。
蓋當時韻書非一本,炎武議其顛倒,亦非通論也。
△《說文解字五音韻譜》·十卷(通行本)
宋李燾撰。
燾字仁父。
《呈史》云:「一字子真。」
號巽嚴,丹稜人。
紹興八年進士,官至敷文閣學士。
贈光祿大夫,謚文簡(案《文獻通考》作謚文定)。
事跡具《宋史》本傳。
初,徐鍇作《說文韻譜》十卷,音訓簡略,粗便檢閱而已,非改許慎本書也。
燾乃取《說文》而顛倒之。
其初稿以《類篇》次序,於每部之中易其字數之先後,而部分未移。
後復改從《集韻》,移自一至亥之部為自東至甲。
《說文》舊第,遂蕩然無遺。
考徐鍇《說文系傳》仿《易·序卦傳》例,作《部敘》二篇,述五百四十部以次相承之故,雖不免有所牽合,而古人學有淵源,要必有說,未可以臆見紛更。
又徐鉉新附之字,本非許慎原文。
一概混淆,亦乖體例。
後人援引,往往以鉉說為慎說,實燾之由。
其中惟《手部》「」字徐鉉作「許歸切」一條,能糾本書之謬。
其餘如「[1234]」字本作「似醉切」,乃改為「房九切」;「苜」字本「模結切」,乃改為「徒結切」;又「」字本「苦閒切」,乃改為「邱耕切」:則多所竄亂。
《說文》《酉部》有「{今酉}」字,音「咽兼切」,而燾刪去不載,則有所遺漏。
甚至「」字本「裡之切」,而誤作「莫交切」;「」字本「莫交切」,而誤作「裡之切」:顛倒錯亂,全乖其本義、本音,尤為疏舛。
顧其書易於省覽,故流俗盛行。
明人刊《文獻通考》,又偶佚此書標題,而連綴其前後《序》文於徐鍇《系傳》條下,世遂不知燾有此書。
明陳大科作《序》,竟誤以為許慎舊本。
茅溱作《韻譜本義》,遂推闡許慎《說文》所以始於「東」字之意,殊為附會。
顧炎武博極群書,而所作《日知錄》,亦曰:「《說文》原本次第不可見。
今以四聲列者,徐鉉等所定也。」
是雖知非許慎書,而又以燾之所編誤歸徐鉉。
信乎考古之難矣!
△《續千文》·一卷(通行本)
宋侍其良器撰。
良器裡貫未詳。
官左朝散大夫,知池州軍事。
是編皆摭周興嗣《千字文》所遺之字,仍仿其體制,編為四言韻語,詞采亦頗可觀。
其孫嘗刻石浯溪。
後有乾道乙酉鄉貢進士謝褒《跋》。
△《四聲篇海》·十五卷(通行本)
金韓孝彥撰。
孝彥字允中,真定松水人。
是編以《玉篇》五百四十二部依三十六字母次之,更取《類篇》及《龍龕手鏡》等書增雜部三十有七,共五百七十九部。
凡同母之部,各辨其四聲為先後。
每部之內,又計其字畫之多寡為先後,以便於檢尋。
其書成於明昌、承安間。
迨泰和戊辰,孝彥之子道昭改並為四百四十四部,韓道為之序。
殊體僻字,靡不悉載。
然舛謬實多,徒增繁碎。
道《序》稱:「泰和八年歲在強圉單閼。」
考泰和八年乃戊辰,而曰強圉單閼則丁卯矣。
刻是書者又記其後云:「崇慶己丑,新集雜部,至今成化辛卯,刪補重編。」
考崇慶元年壬申,明年即改元至寧,曰己丑者亦誤。
道昭又因《廣韻》改其編次為《五音集韻》十五卷。
明成化丁亥僧文儒等校刊二書,合稱《篇韻類聚》。
「篇」謂孝彥所編,以《玉篇》為本。
「韻」謂道昭所編,以《廣韻》為本。
二書共三十卷。
較之他本,多《五音類聚徑指目錄》,餘無所增損雲。
△《六書溯源》·十二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元楊桓撰。
桓有《六書統》,已著錄。
《六書統》備錄古文篆籀,此書則專取《說文》所無,或附見於重文者錄之。
《六書統》所載古文,自憑胸臆,增損改易,其字已多不足信。
至於此書,皆《說文》不載之字,本無篆體,乃因後世增益之訛文,為之推原作篆。
卷一以會意起,僅一十一字。
次指事,僅十四字。
合轉注為兩卷。
其卷三至卷十二皆諧聲字。
獨闕象形一門。
名曰六書,實止五也。
桓好講六書而不能深通其意,所說皆妄生穿鑿,不足為憑。
其論指事、轉注,尤為乖異,大抵從會意、形聲之內以己見強為分別。
故其指事有以形指形、以注指形、以聲指形、以意指形、以聲指意之屬。
其轉注有從二文、三文、四文及從一文一字、從二文一字、從一文二字之屬。
蓋字學至元、明諸人,多改漢以來所傳篆書,使就己見,幾於人人可以造字。
戴侗導其流,周伯琦揚其波,猶間有可采,未為太甚。
至桓與魏校而橫溢旁決,矯誣尤甚。
是固宜宣諸戒律,以杜變亂之源者矣。
△《增修復古編》·四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舊本題「吳均撰」。
但自署其字曰「仲平」。
不著爵裡,亦不著時代。
其《凡例》稱註釋用黃氏《韻會》,而書中分部全從周德清《中原音韻》,則元以後人也。
初,張有作《復古編》,辨別篆隸之訛異,持論甚平。
又惟主辨正字畫,而不復泛引訓詁,其說亦頗簡要。
均乃病其太略,補輯是編。
所分諸部,皆以俗音變古法。
而所載諸字,又皆以古文繩今體。
其拘者,如「童子」必從人作「僮」之類,率滯礙而不可行。
其濫者,如「仝」字之類引及道書,又蕪雜而不盡確。
所分六書尤多舛誤。
如「」字為國名,「孫」字為人姓,「階」字訓等差,「賓」字訓客,「環」字訓繞之類,皆謂之假借,則天下幾無正字矣。
其書自平聲至入聲,首尾完具,而每韻皆題曰上卷。
殆尚有下卷而佚之。
然其佚亦無足惜也。
△《蒙古譯語》·一卷(永樂大典本)
不著撰人名氏。
前有《自序》,稱「言語不通,非譯者無以達其志。
今詳定譯語一卷,好事者熟之,則問答之間,隨叩隨應,而無鯁喉之患」云云。
似乎元代南人所記。
然其書分類編輯,簡略殊甚,對音尤似是而非,殊無足取。
△《華夷譯語》·一卷(永樂大典本)
明洪武二十二年翰林侍講火源潔奉敕撰。
錢曾《讀書敏求記》作史源潔,字之訛也。
前有劉三吾《序》,稱「元初未制文字,借高昌之書,後命番僧造蒙古字,反覆紐切然後成文,繁複為甚。
翰林侍講火源潔乃朔漠之族,遂命以華文譯之。
聲音諧和,隨用各足」云云。
其分類編輯,與《蒙古譯語》略同,而差為詳備。
然粗具梗概,訛漏孔多。
《欽定元國語解》已有成書,源潔此編,直付之覆瓿可矣。
《讀書敏求記》又別載《華夷譯語》二卷,雲為回回館所增定。
今雖未見其本,然明人於翻譯繹之學,依稀影響,十不得一,其書亦可想像而知也。
△《篇海類編》·二十卷(江蘇周厚育家藏本)
舊本題「明宋濂撰,屠隆訂正」。
濂字景濂,浦江人。
元至正末召為國史院編修官,不就。
洪武中官至翰林學士承旨。
事跡具《明史》本傳。
隆字長卿,鄞縣人。
萬曆丁丑進士,官至禮部主事。
《明史·文苑傳》附見《徐渭傳》中。
其書取韓道昭《五音篇海》以部首之字分類編次,舛陋萬狀。
無論宋濂本無此書,即以所引之書而論,如田汝耔、都俞、李登、湯顯祖、趙銘、章黼、楊時喬、劉孔當、趙光,皆明正德至萬歷時人,濂何從見之?至於以趙謙列林罕、李陽冰間。
既有一「鄭樵」,注曰「著《六書略》」,又有一「鄭漁」,注曰「字仲明,夾祭人」。
他如以《玉篇》為陳新作,以《韻會箋》為黃紹作,以高似孫為高衍孫,以《洪武正韻》為毛晃作,以《古文字號》為馬融作、鄭玄注,以《五聲韻》為張有作,以《別字》十三篇為孫強作,以《六書精蘊》為孫面作,殆於醉夢顛倒,病狂譫語。
屠隆雖不甚讀書,亦不至此,殆謬妄坊賈所托名也。
△《童蒙習句》·一卷(通行本)
明趙謙撰。
謙有《六書本義》,已著錄。
焦《筆乘》載謙著書十種,此書居第八。
惟《六書本義》及《學范》行世,餘書則邱、李東陽、謝遷先後訪於嶺南不獲。
則此書為明人所未見,亦僅存之本矣。
其例凡列一字,必載篆、隸、真、草四體。
然小篆及真書各有定格,而隸、草變體至多,不能賅備,姑見崖略而已。
謙本以小學名,此則鄉塾訓課之作,非其精義之所在也。
△《從古正文》·五卷(禮部尚書曹秀先家藏本)
明黃諫撰。
諫字世臣,蘭州人。
天順壬戌進士,官至翰林院侍講學士。
後坐與石亨交,謫廣州府通判。
其書考正字畫之訛,以《洪武正韻》隸字,每字大書正文,而分疏訓詁,注「作某某非」於其下。
所推論六書之義,未嘗不確。
而篆變八分,八分變楷,相沿既久,勢不能同。
故楷之不可繩以小篆,猶小篆之不可繩以籀文。
諫乃一一以小篆作楷,奇形怪態,重譯乃通。
而究其底蘊,實止人人習見之《說文》九千字,非僻書也。
無裨義理,而有妨施用。
所謂其言成理而其事必不可行者,此類是矣。
△《六書精蘊》·六卷、《音釋》·一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明魏校撰。
校有《周禮沿革傳》,已著錄。
是書《自序》謂「因古文正小篆之訛,擇小篆補古文之闕」,又謂「惟祖頡而參諸籀斯篆,可者取之,其不可者正之」云云。
然字者滋也,輾轉滋生如子孫之於祖父,血脈相通而面目各別。
校必以古文正小篆,是子孫之貌有不似祖父者,即謂非其子孫也。
又擇小篆以補古文,是子孫之貌有偶似其祖父者,即躋之於祖父之列,以補其世系之闕也。
元以來好異之流,以篆入隸,如熊忠《韻會舉要》所譏者,已為駭俗。
校更層累而高,求出其上。
以籀改小篆之文,而所用籀書都無依據。
名曰復古,實則師心,其說恐不可訓也。
末附《音釋》一卷,乃其門人徐官所作,以釋注中奇字者。
書有難解,假注以明。
而其注先需重譯,則乖僻無用可知矣。
△《集古隸韻》·五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明方仕撰。
案是時有二方仕。
一為固始人,正德戊辰進士。
一即此方仕,字伯行,寧波人也。
其書以漢碑隸書分四聲編次,全襲宋婁機《漢隸字源》而變其一、二、三、四等目,以《千字文》「天地玄黃」諸字編之,體例甚陋。
又摹刻拙謬,多失本形。
前有嘉靖丙戌市舶太監賴恩《序》。
蓋仕為恩題射廳榜,恩因為損貲刻之。
又有浙江進士章滔《序》,亦頌恩之功,蓋均不足道雲。
△《石鼓文音釋》·三卷、《附錄》·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明楊慎撰。
慎有《檀弓叢訓》,已著錄。
是編第一卷為《石鼓古文》,第二卷為《音釋》,第三卷為《今文》,《附錄》則自唐韋應物至明李東陽所作石鼓詩,凡五篇。
前有正德辛巳慎《自序》,稱東陽嘗語慎,及見東坡之本,篆籀特全,將為手書上石,未竟而卒,慎因以東陽舊本錄而藏之。
《金石古文》亦言升庵得唐時拓本,凡七百二字,乃其全文。
馮惟訥《詩紀》亦據以載入《古逸詩》中。
當時蓋頗有信之者。
後陸深作《金台紀聞》,始疑其以補綴為奇。
至朱彝尊《日下舊聞考》,證古本以「六轡」下「沃若」二字。
「靈雨」上「我來自東」四字,皆慎所強增。
第六鼓、第七鼓多所附益,鹹與《小雅》同文。
又鼓有「[1234]」文,郭氏雲恐是{白大}字,白澤也。
慎遂以「惡獸白澤」入正文中,尤為欺人明證。
且東陽《石鼓歌》云:「拾殘補闕能幾何?」
若本有七百餘字,東陽不應為是言云云。
其辨托名東陽之偽,更無疑義。
今考蘇軾《石鼓歌》自注,稱可辨者僅「維與貫柳」數句,則稱全本出於軾者妄。
又韓愈《石鼓歌》有「年深闕畫」之語,則稱全本出唐人者亦妄。
即真出東陽之家,亦不足據,況東陽亦偽托歟?
△《六書索隱》·五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明楊慎撰。
《自序》謂「取《說文》所遺,薈萃成編。
以古文籀書為主,若小篆則舊籍已著,予得而略」云云,蓋專為古文篆字之學者。
然其中所載古文、籀書,實多略而未備。
即以首卷而論,如《東韻》「工」字,考之鐘鼎釋文,若乙酉父丁彝、穆公鼎、ζ敦、九工鑒之類,各體不同,而是書均未載及。
又如「共」字止載汾陰鼎,而好鼎、上林鼎、綏和鼎之類亦均不取。
且古文罕見者,必著所自來乃可傳信,而是書不注所出者十之四五,使考古者將何所據依乎?
△《經子難字》·二卷(浙江吳玉墀家藏本)
明楊慎撰。
上卷乃讀諸經義疏所記,凡《易》、《詩》、《書》、三《傳》、三《禮》、《爾雅》十書。
下卷乃讀諸子所記,凡《老子》、《莊子》、《列子》、《荀子》、《法言》、《中說》、《管子》、《十洲記》、《戰國策》、《太玄經》、《逸周書》、《楚詞》、《文選》十三書。
或摘其字音,或摘其文句,絕無異聞。
蓋隨手雜錄之文,本非著書。
其孫宗吾過珍手澤,編輯成帙,而王尚修序刻之,均失慎本意也。
△《石鼓文正誤》·二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明陶滋撰。
滋字時雨,絳州人。
正德甲戌進士。
是編以薛尚功、鄭樵、施宿等石鼓訓釋不免舛訛,因親至太學石鼓旁,抉剔刻文,一一校定。
然年深闕畫,仍多影響揣摩。
其《後序》踵楊慎之說,謂曾見蘇軾摩本六百一十一字,亦失考也。
△《金石遺文》·五卷(兩淮鹽政采進本)
明豐道生撰。
道生即豐坊所更名也。
所著《古易世學》,已著錄。
坊頗能篆籀書,其諸經偽本多以古文書之,至今為世所詬厲。
此書雜采奇字,分韻編次。
但以真書一字,直音於下,無所考證,亦不注所出,體例略近李登《摭古遺文》。
雖未必全出依托,然以道生好撰偽書,凡所論撰,遂無不可疑,故世無遵而用之者。
此本又傳寫失真,益不足據矣。
△《同文備考》·八卷、附《聲韻會通韻要粗釋》·二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明王應電撰。
應電有《周禮傳》,已著錄。
是編考辨文字聲音。
其學出於魏校,而乖僻又過其師。
前有《自序》,謂《洪武正韻》間以小篆正楷書之訛,而未嘗以古文正小篆之謬。
於是著為是書,取古文篆書而修定之,並欲以定正許慎《說文》之失。
襲戴侗之遺法,分為八類:曰天文,曰地理,曰人容,曰人道,曰人體,曰動物,曰植物,曰用物。
舉是八綱,以領其目。
又舉諸目以附綴偏旁,系屬諸字。
考書有古文,有大篆,有小篆。
三代以下,得以考見六書大略者,惟賴小篆之存。
得以考見小篆本旨者,惟賴《說文》「始一終亥」之目。
州居部次,不相凌亂。
是以上通古、籀,下貫隸、楷,猶可知其異同因革之由。
若大篆則見於《說文》者不及二百字,即岐陽石鼓傳為籀書,尚不能盡目為大篆。
況古文見於《說文》與出於鐘鼎者已自不同,必欲併合論之,名為復古,實則鑿空。
遂至杜撰字體,臆造偏傍,竟於千百世後,重出一制字之倉頡,不亦異乎?且既不信《說文》矣,而於《說文》引述諸經文句互異者,乃反據以駁正經文。
不知漢代經師,多由口授,被諸竹帛,往往異文。
馬、鄭以來諸儒,商榷折衷,乃定為今本。
慎書所據,如《易》用孟喜之類,其《序》本有明文,不過當時一家之學。
應電乃執為古經,拘泥殊甚。
至所附《聲韻會通韻要粗釋》二卷,改字母為二十八,改韻類為四十五,為橫圖以推衍之。
其於古今異宜,南北異讀,皆所不考。
合其所不當合,分其所不當分。
又每字合以篆體,端緒叢雜,如治亂絲。
亦可雲勞而鮮功矣。
△《古俗字略》·七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明陳士元撰。
士元有《易象鉤解》,已著錄。
是編標題之下題曰「歸別集」,與所注《周易》同,蓋亦其別集之一種也。
其例仿顏元孫《干祿字書》而小增損之,亦以韻分字。
所列首一字即元孫所謂正也,所列古體及漢碑借用字即元孫所謂通也,所列俗用雜字即元孫所謂俗也。
古字多以鐘鼎之文改為隸體,已失其真。
又不注所出,彌為難據。
他如窗之為、春之為{屯曰},則周伯琦之訛文。
{佛國}之為天、│之為萬,則釋典之謬體。
一概濫收,殊乏考正。
其有已見經典者,如《左傳》「民生敦」、《毛詩》「民之方殿屎」等字,皆斥為俗字;而徐鉉校正《說文》所云俗書,如個等二十八字,反未刊正:棄取亦殊失倫。
士元撰述之富,幾與楊慎、朱謀韋相埒,而是編疏舛不一而足,亦貪奇愛博之過歟?
△《字考啟蒙》·十六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周宇撰。
宇字必大,自署關中人。
前有萬曆十一年《自序》。
考《太學進士題名碑》,萬曆癸丑科有周宇,崇禎初所定逆案中亦有其名。
然碑稱四川成都人,與自題關中不合。
《序》作於萬曆十一年,已自稱老且疾,則不應尚及媚魏忠賢。
惟《咸寧縣志》,載「周宇,西安左衛人,嘉靖己酉舉人,官戶部主事,精識古文奇字」云云,當即其人也。
是編辨字學之訛,分為四考。
曰《正形》,曰《殊音》,曰《辨似》,曰《通用》。
前三門俱以《洪武正韻》分部編次,惟《通用》一門分《實名》、《虛聲》、《疊字》三篇,別為一例。
其《正形》多以篆繩隸,如「東」字、「同」字皆以起鉤為訛體字。
如其所說,必八法全廢,殊拘礙難通。
《殊音》即韻書之互注,然辨古音、今音及雙聲轉讀,均不甚精核。
《辨似》一門尤為瑣屑。
如壺之與,傅之與傳,稍把筆者皆知之,何必縷縷乎?《通用》一門雜收假借之字,既多掛漏,又頗氾濫。
均不足以言小學也。
△《六書賦音義》·三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明張士佩撰。
士佩號,韓城人。
嘉靖丙辰進士,官至南京戶部尚書。
《明史·鄒元標傳》載其與禮部尚書徐學謨俱為元標劾罷。
其事跡始末,則史未詳也。
是書取《洪武正韻》所收諸字,依偏旁分為八十五部。
每部之字皆仿周興嗣《千字文》體,以四言韻語聯貫之,文義或屬或不屬,取便誦讀而已。
每字皆粗具訓詁,疏明大義。
凡字有數體者,惟載一體,而各體皆附於後。
有數音者亦然。
蓋專為初學而設。
然其所分諸部,不遵《說文》、《玉篇》之舊。
如「月」字入「肉部」,「戶」字入「屍部」,「支」字入「部」之類,皆與六書不合。
又如「源」字音「於權切」、「江」字音「居良切」、「沂」字音「延知切」之類,亦皆沿《正韻》之誤,於聲音多乖。
其註釋亦多訛舛,無足觀也。
△《古器銘釋》·十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卞{袞}撰。
{袞},揚州人。
是書成於嘉靖中,皆抄襲《博古圖》及薛尚功《鐘鼎款識》之文。
前後失次,摹刻舛訛,殊不足依據。
△《字義總略》·四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顧充撰。
充字回瀾,上虞人。
隆慶丁卯舉人,官至南京工部都水司郎中。
是書辨諸字音義、點畫,分四十四門,體例最為冗碎。
又不明六書本旨與古字假借之例。
如《字始門》注「景」字云:「即影字,葛洪《字苑》始加。」
是誤采《顏氏家訓》之說。
不知漢高誘注《淮南子》已云「景,古影字」也。
注「爾朱」字云:「《百、千家姓》皆無,始見唐神仙爾朱洞。」
是並《魏書》亦未考矣。
《避忌門》注「齒」字云:「張萬歲牧馬,眾以張諱,因以馬歲為齒。」
是並《公羊傳》、《禮記》亦未考矣。
甚至《字始門》注「回文」字云:「始於溫嶠。」
注「土」字云:「土夢作,舊誤作夢土。
宋太宗得古本,始詔改正。」
已與字義無涉。
至《避忌門》注「海棠」字云:「杜子美母名海棠,故集中無詩。」
注「道」字云:「師道淵避蕭道成諱,稱師淵。」
注「崇」字云:「姚元之避開元年號,改名崇。」
是與字義不更風馬牛乎?《半字通用門》中如[1234]、彌彌、雍、污、壽[1234]之類,本一字而體分今古,乃區別為二,強指曰通。
《各音門》中如「庚桑」作「亢倉」、「裂」作「履俞」,本音之轉,非庚桑即音亢倉,裂即音履俞。
俠累作韓傀,本名之訛,更非俠累即音韓傀。
乃又混合為一,謂上字即讀下音。
凡斯之類,不可縷數。
他若《二字分書門》,既收旱旰、星生諸字,而別卷又以愈愉、怠怡等字立心,各開一門,則互相重複矣。
《正音門》「積」字注,既雲音恣非,《動靜門》中「積」字注又云:「凡指所聚之物,音恣。
取物而積聚之,音跡。」
《字始門》「車」字注云:「尺遮切。
自漢以來,始有居音。」
《正音門》「下」字注又云:「古音虎。
魏了翁云:《六經》凡下皆音戶,故下皆音虎。」
則自相矛盾。
其餘如「俎豆」當作「俎斗」,周人避文王諱,讀「昌」為去聲者,更不知其何據矣。
△《問奇集》·一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明張位撰。
位字明成,新建人。
隆慶戊辰進士,官至吏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
事跡具《明史》本傳。
是書考論諸字形聲訓詁,分十九門:一《六書大義》,一《三十六字母》,一《早梅詩切字例》,一《好雨詩切字例》,一《辨聲音要訣》,一《辨五音訣》,一《四聲三聲例》,一《分毫字辨》,一《誤讀諸字》,一《奇字考》,一《假借圈發字音》,一《畫同音異舊不旁發諸字》,一《音義同而書畫異諸字》,一《音義異而可通用諸字》,一《一字數音例》,一《誤習已久難改字音並正韻不載諸字》,一《相近字音》,一《各地鄉音》。
辨論頗詳,而不免陋。
如合併字母,已非古法。
所用直音,如龜音圭、冰音兵之類,並部分不辨。
又如倒景之景即影本字,而誤雲音影。
{工蟲}即虹之別體,而誤雲音虹。
李陽冰之名出木華《海賦》,而泥於所篆之碑,自書為[1234],誤雲音佞。
甚至「台駘」誤音胡苔,而注曰:「《左傳》人名。」
考《左傳》子產稱台駘汾神,《注》無胡苔之音。
又「臧之狐裘敗我於狐駘」,《注》云:「駘,音詒」,亦無苔音。
惟《檀弓》引之,作「敗於台駘」,雖《注》雲台音壺,又非《左傳》人名,殊為剌謬。
如此之類,不可毛舉,不足以言小學也。
△《大明同文集》·五十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田藝蘅撰。
藝蘅字子藝,錢塘人。
以歲貢生官休寧縣學訓導。
《明史·文苑傳》附見其父《汝成傳》中。
是編割裂《說文》部分,而以其諧聲之字為部母。
如「東」字為部母,即以「棟」、「東」之屬從之。
顛倒本末,務與古人相反。
又自造篆文,詭形怪態,更在魏校《六書精蘊》之上。
考沈括《夢溪筆談》曰「王聖美治字學,演其義以為右文。
如水類,其左皆從水。
所謂右文者,如戔,小也。
水之小者曰淺,金之小者曰錢,貝之小者曰賤。
如斯之類,皆以戔為義也」云云。
《夢溪筆談》非僻書,藝蘅不應不見,殆剿襲其說而諱所自來。
不知王聖美之說,先不可通也。
△《正韻彙編》·四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周嘉棟撰。
嘉棟字隆之,黃州人。
萬曆已丑進士,官至監察御史。
其書取《洪武正韻》以偏旁分八十部,所分之部與部中所列之字皆以字畫多少為序。
每字之下仍各注曰「某韻」。
特因韻書之本文編為字書,以便檢尋,無所損益。
其分部頗多乖迕。
至於「乃」字、「丹」字之類,以為無偏旁可歸,編為《雜部》,附於末,尤不考古矣。
△《六書指南》·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李登撰。
登字士龍,自號如真生,上元人。
官新野縣縣丞。
是書成於萬曆壬辰。
用《千字文》體,以四字為句,辨俗傳訛體之字以誨童蒙,亦顏氏《干祿字書》之類。
然俗字頗多,書中不能該載,又不為剖析其義,於初學仍無所啟發也。
△《摭古遺文》·二卷、《補遺》·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李登撰。
是書本夏竦篆韻之體,取鐘鼎古文以韻分編。
其韻並《東》於《冬》。
並《江》於《陽》,並《侵》於《真》,並《餚》於《蕭》,分《齊》、《微》二韻之字於《支》、《灰》,分《覃》、《鹹》、《鹽》三韻之字於《寒》、《先》,分《蒸韻》之字於《青》、《庚》,而從《廣韻》分《真》、《諄》、《桓》、《寒》各為二,大抵皆以意杜撰。
所列古文,亦皆不著所出,未可執為依據。
又出《金石韻府》之下矣。
△《諸書字考》·二卷(江蘇周厚育家藏本)
明林茂槐撰。
茂槐字犀虛,福清人。
萬曆乙未進士,官至吏部郎中。
是編辨別字音,分四十四類。
其例有八:一字有異音而讀訛者,如格澤音鶴鐸之類。
一偏旁訛者,如音戾之類。
一假借通用者,如霸本音魄之類。
一音同可通用者,如辟歷為霹靂之類。
一以訛書而讀訛者,如颶音具之類。
一字有動靜二音,如解音蟹、壞音怪之類。
一二音通用,如孛有佩音之類。
一古今音異,如鴻臚音廬、太守音狩之類。
然於古字、古音皆未明其根柢,故捃摭成編,頗傷疏略。
如《詩》「南」音「尼心反」、「風」音「孚金反」、「天」音「汀因反」。
此自古今韻異,非關字有重音。
若斯之類,浩如煙海,何為僅收三五字?又如擁之擁音湧、北邙之邙音茫,此自人人能曉,何必作音?至於謂張翰之名當作平聲,是未見李商隱詩「越桂留烹張翰膾」也。
謂「寧馨」之「寧」當音甯,是未見劉禹錫詩「幾人雄猛得寧馨」也。
觀其訓「哉」為始,不引《爾雅》而引《韻會》,謂「煙」曰「氤氳」,不引班固賦而引《周易注》,知其為之學,未能悉考源流矣。
△《五侯鯖字海》·二十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不著撰人名氏,題曰「湯海若訂正」。
考湯顯祖號曰若士,亦曰海若,臨川人。
萬曆辛丑進士。
官至禮部主事,終於遂昌縣知縣。
《明史》有傳。
則當為顯祖所作矣。
前有陳繼儒《序》云:「取《海篇》原本,遵依《洪武正韻》,參合成書。」
然其註釋極為簡略,體例亦頗蕪雜。
每字皆用直音,尤多訛謬。
至卷首以《四書五經難字》別為一篇,則陋彌甚。
顯祖猶當日勝流,何至於此?蓋明末坊賈所依托也。
△《字學指南》·十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朱光家撰。
光家字謙甫,上海人。
是書成於萬曆辛丑。
首二卷,一曰《辨體辨音》,次曰《同音異義》,三曰《古今變體》,四曰《同音互體》,五曰《駢奇解義》,六曰《同體異義》,七曰《正誤舉例》,八曰《假借從譯》。
自三卷以下則以韻隸字,並為二十二部。
每一部以一字調四聲。
如東、董、凍、篤之類,各標一字為綱,而同音之字列於其下。
如從東,懂從董,棟從凍,督從篤之類,蓋本諸章黼《韻學集成》。
惟黼聚四聲於一韻,仍各自為部。
此則四聲參差聯貫並為一部,為小變其例耳。
其前二卷所列,大抵漫無考證。
如斷斷、登燈,來來,皆上正下俗。
而此書斷音短,斷音段,燈為燈籠,燈為燈火,來為往來,來為來牟。
均以臆自為分別,非有根據也。
△《字學訂訛》·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李當泰撰。
當泰字元祉,泗州人。
是書乃萬曆丁未殷城黃吉士督學江南,命當泰合張位《問奇集》、焦《字學》二書纂為一編。
首《六書大略》,而終以《俗用雜字》,共二十四門,義例殊為錯雜。
至《分門訂訛》內所載,若甘露名天酒,酒名紅友之類,直是類書,豈復小學訓詁乎?
△《合併字學集篇集韻》·二十三卷(內府藏本)
明徐孝編,張元善校。
孝,順天布衣。
元善,永城人,彭城伯騏之後,襲封惠安伯。
是書凡《集篇》十卷,分二百部,附《拾遺》一卷。
皆不究《說文》、《玉篇》之旨,偏旁多誤。
若[1234][1234]二字從禾,禾讀若稽,木曲頭也,與禾稼之禾迥異,而乃並[1234][1234]入禾部,則於六書本義茫無考據可知。
又《集韻》十卷,分一百部,附《四聲類率譜》一卷、《等韻》一卷。
亦不究陸法言、孫面舊法,如並扃、登、等字於《東韻》,合箴、簪與真、臻同入《根韻》之類,皆乖舛殊甚。
又刪十六攝為十四攝,改三十六母為二十二母,且改濁平、濁入為如聲。
事事皆出創造,較《篇海》、《正韻》等書,變亂又加甚焉。
△《字考》·二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明夏宏撰。
宏字用德,號銘乾,海陽人。
是書上卷凡三類:曰《誤寫字》,曰《疑似字》,曰《誤讀字》。
下卷凡二類:曰《通用古字》,曰《通用聯字》。
意在訂六書之訛而不能深研古義,但裨販於近代韻書、字書之間。
如說「雞」字必從佳,不知古文實從鳥,見於《說文》;謂「豸」字連獬則稱砦,不知本字實作,其豸乃蟲豸字,亦見於《說文》:頗為失考。
「些」字於「誤寫字」條下注「音梭,楚歌聲」,於「通用聯字」條下以「楚些」標目,而注曰「梭去聲」,亦自相矛盾。
又不通翻切,多用直音。
如槍之槍雲音當、臨邛之邛雲音穹者,尤不一而足。
其去《佩Δ》、《字鑒》諸書,蓋不可以道里計矣。
△《類纂古文字考》·五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明都俞撰。
俞字仲良,錢唐人。
仕履未詳。
考其《序》、《跋》,蓋萬曆間人也。
是書以古文為名,而實則取《洪武正韻》之字,以偏旁分類編之,凡為部三百一十有四,冠以《辨疑》一篇、《切字》一篇,而末附以《雜字》。
其字皆用直音,直音不得,則用四聲,四聲不得,乃用翻切。
如鈞音君、銘音明,全乖沈、陸之舊。
又分部別[1234]於舟、別於火,揆之六書,亦多失許、顧之本義。
惟其每部之中,以字畫多少分前後,較《說文》、《玉篇》、《類篇》頗易檢尋。
故後來字書,皆用其體例雲。
△《六書正義》·十二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明吳元滿撰。
元滿字敬甫,歙縣人。
萬曆中布衣。
焦《筆乘》曰:「新安吳敬甫,博雅士也。
精意字學,所著有《六書正義》十二卷。」
今觀是書,大抵指摘許慎而推崇戴侗、楊桓,根本先已顛倒。
又體例冗瑣,既略仿《六書故》,分數位、天文、地理、人倫、身體、飲食、衣服、宮室、器用、鳥獸、蟲魚、草木十二門,分隸五百三十四部,又略仿《六書統》而蔓延之。
象形、指事、會意、諧聲廣為二十九體,轉注、假借敷衍為一十四門,殆於紛若亂絲。
其附會存疑、闕疑備考、楷書備用、俗借俗轉諸條,亦多舛漏。
所論轉注,以曲逆讀去遇之類當之。
所論假借,以一本數名,借為太一貴神,九本數名,偕為陽九,真本偽之對,借為真州、真姓之類當之,尤為不確。
至於以[1234]為帝、以│為萬、昴字上加三圍、火字直排四畫,或誤采梵書,或造作偽體。
乃動輒雲《說文》篆訛,尤可異矣。
△《六書總要》·五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明吳元滿撰。
是書亦分數位、天文、地理、人倫、身體、飲食、衣服、宮室、器用、鳥獸、蟲魚、草木十二部,蓋承戴侗、楊桓之緒論,而變本加厲。
所分部首,皆以象形為主,謂之正生。
而指事、會意以下,則有正生、變生、兼生之別。
不取許慎《說文》,概為諧聲之說。
其字皆以柳葉篆寫之,謂其有鳥跡遺意,足排斥小篆方整妍媚之態。
然所謂古文,大抵出於杜撰,又往往自相矛盾。
如於「三」字下注云:「俗作三。」
是以說文之「」為俗字矣。
於「一」字下云:「或加弋作。」
又用《說文》之說。
豈三從弋則俗,一從弋則不俗乎?至所引經傳諸文,率以意改。
如「二」字下引《詩》「衣服不二」、《論語》「不二過」、「采」字下引《左傳》「不採菽麥」之類,尤為疏舛矣。
△《六書溯原直音》·二卷(江蘇周厚育家藏本)
明吳元滿撰。
是書主於辨別字體。
所分十二門,亦與《六書正義》同,其龐雜瞀亂亦同。
所用直音尤多舛誤。
如凡音煩、千音簽、必音碧、真音真,皆參雜方言,有乖舊讀。
至於士、是本皆上聲,既注士音是矣,又注葉上聲,尤自相牾也。
△《諧聲指南》·一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明吳元滿撰。
其說六書,以諧聲為多,而古有數字同從一字諧聲,而數字之讀乃迥異者,於是為之說曰諧本聲、諧葉聲、諧本音、諧葉音、諧轉聲、諧轉葉聲、諧轉音、諧轉葉音,有是八者之別。
夫古字本止一聲,所從諧聲之字,其讀要不相遠。
後人讀字,自與古殊,乃謂古作字時有所謂諧葉、諧轉之聲。
只憑臆說,故設多岐,實非六書之本旨也。
△《說文長箋》·一百四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明趙光撰。
光字凡夫,吳縣人。
是書前列《解題》一卷,載其平生所著字學之書七十餘種。
其虛實存佚,皆不可考。
次列《凡例》一卷。
次列《說文》原《序》、宋初官牒,附以自撰《通誤釋文》及徐鍇《部敘》二篇。
合為《卷首上》。
次列其少時所撰《子母原》一篇,泛論字學大意。
又取說文五百四十部原目竄亂易置,區分門類,撰《說文表》一篇。
合為《卷首下》。
其書用李燾《五音韻譜》之本,而《凡例》乃稱為徐鍇、徐鉉奉南唐敕定,殊為昧於源流。
所列諸字,於原書多所增刪。
增者加方圍於字外,刪者加圓圍於字外。
其字下之注,謂之「長語」,所附論辨,謂之「箋文」,故以「長箋」為名。
然所增之字,往往失畫方圍,與原書淆亂。
所注所論,亦疏舛百出。
顧炎武《日知錄》摘其以《論語》「虎兕出於柙」誤稱《孟子》為《四書》亦未嘗觀,雖詆之太甚,然炎武所指摘者,如《詩》「錦衾爛兮」本有「衾」字,乃以為「青青子衿」之「衿」即「衾」字;「瓜分」字見《史記·虞卿傳》及《漢書·賈誼傳》,乃以為「瓜」當作「爪」;「灶突」字見《漢書·霍光傳》,乃以為「突」當作「{穴夾}」。
「民愁則墊隘」見《左傳》,「鵲,丑,其飛也」、「燕,馬白州也」,並見《爾雅》,而以為未詳;顧野王陳人也,而以為晉之虎頭。
陸龜蒙唐人也,而以為宋之象山;王筠梁人也,而以為晉;王禹宋人也,而以為南朝;防風氏「身橫九畝」本《梁傳》之文,而引於「野」字注下誤以為「身橫九野」,又誤以為《左傳》;《後漢書·劉虞傳》「故吏尾敦於路劫虞首,歸葬之」,而以為後漢尾敦路劫劉虞首歸之莽;《晉書·虞嘯父傳》「為孝武帝所親愛,侍飲大醉,拜不能起。
帝顧曰:扶虞侍中」,而以為晉獻帝醉,虞侍中命扶之;漢宣帝諱詢,乃以為諱恂;漢平帝諱,乃以為諱衍;以至簿正祭器見《孟子》,而以為唐中晚詩文始見「簿」字,前此無之;夏州至唐始置,而以為中國稱華夏從此起;叩地在京兆藍田,而以為地近京口,故從口。
禰衡《漁陽三摻》,本音「七紺反」,而以為當作操:凡十餘條,皆深中其失。
然則炎武以光為好行小慧,不學牆面,不為太過矣。
△《六書長箋》·七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明趙光撰。
此書與《說文長箋》合刻,本一書也。
以許氏《敘》內釋六書之義者,分為前六卷之首。
又備列班固、衛恆、賈公彥、徐鍇、張有、鄭樵、戴侗、楊桓、劉秦、余謙、周伯琦、趙古則、王應電、王鏊、僧真空、朱謀韋、張位、熊朋來、吳元滿十九家之說,逐條辨論,更以己說列於後。
其中「轉注」一條,許氏引考、老二字證之。
裴務齊《切韻》謬言考字左回,老字右轉,本非許氏之旨。
光乃誤以左回右轉為許氏之說,譏其自相矛盾,殊為疏舛。
末又列《六書餘論》一卷、亦支離敷衍,於制字之精意,皆無當也。
△《集鐘鼎古文韻選》·五卷(通行本)
明釋道泰撰。
黃虞稷《千頃堂書目》載此名,注曰「字來峰,泰州人」。
其書分韻集鐘鼎古文,然所收頗雜。
秦權、漢鑒與三代之文並載之,殊乖條貫。
他如《滕公石槨銘》本屬偽跡,收之已失別裁,又鉤摹全非其本狀,則傳寫失真者多矣。
其分韻改《ㄉ》為《開》,改《添》為《凡》,上平有《元》、《魂》而無《痕》,下平多《三宣》一部,皆與《廣韻》不同。
蓋從徐鍇《篆韻譜》也。
△《正字通》·十二卷(通行本)
舊本或題「明張自烈撰」,或題「國朝廖文英撰」,或題「自烈文英同撰」。
考鈕《觚·粵觚下篇》,載此書本自烈作,文英以金購得之,因掩為己有,敘其始末甚詳。
然其前列國書十二字母,則自烈之時所未有,殆文英續加也。
裘君宏《妙貫堂餘談》又稱文英歿後,其子售版於連帥劉炳。
有海幢寺僧阿字知本為自烈書,為炳言之,炳乃改刻自烈之名。
諸本互異,蓋以此也。
其書視梅膺祚《字彙》,考據稍博,然徵引繁蕪,頗多舛駁。
又喜排斥許慎《說文》,尤不免穿鑿附會,非善本也。
自烈字爾公,南昌人。
文英字百子,連州人。
康熙中官南康府知府,故得鬻自烈之書雲。
△《篆韻》·五十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不著撰人名氏。
其書每頁右側印「欽賜商河王勉學書樓之記」十一篆字,上下與朱絲闌齊。
考《明史·諸王表》,衡王軍之孫載恭,於嘉靖三十五年襲封商河王。
萬曆二十五年,其長子翊襲封。
至四十四年薨,無子,國除。
書無序、跋,不知為載恭所鈔,翊所鈔也。
首題《篆書正韻》四字,而考其部分乃用《壬子新刊禮部韻》,與《洪武正韻》截然不同。
書中別無考證,惟據周伯琦《六書正訛》注「俗作某某,非」而已。
蓋藩邸偶錄以備檢閱,非著書也。
△《字韻合璧》·二十卷(內府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
但題「明鄱東朱孔陽訂正刊行」。
編中分上、下二層,上辨音韻,下別偏旁,而謬悠舛誤,不可枚舉。
如天音添,則以兩韻為一聲。
吳作吳,則以俗字為正體。
分韻則從洪武併合之本,分部則紊許慎《說文》之例。
蓋於六書之義,茫乎未窺者也。
△《廣金石韻府》·五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國朝林尚葵、李根同撰。
尚葵字朱臣,莆田人。
根字阿靈,一字雲根,晉江人。
是書用朱、墨二色校,以四聲部次,朱書古文籀篆之字,墨書楷字領之,亦各注其所出。
乃因明朱時望《金石韻府》而作,故名曰「廣」。
然所引諸書,今已什九不著錄,尚葵等何自得觀?今核所列之目,實即夏竦《四聲韻》而稍摭郭忠恕、薛尚功之書以附益之。
觀其備陳群籍,而獨遺竦書之名,則諱所自來,故滅其跡可知矣。
△《他山字學》·二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國朝錢邦芑撰。
邦芑字開少,丹徒人。
晚為僧,號大錯。
其書辨正字畫及音讀之誤,凡四十三目。
大抵本於郭忠恕《佩Δ》及李文仲《字鑒》諸書,而搜輯未廣。
如《一字數音考》內「苴」字載至十五音,為書中極多之數,而《韻會小補》載此字實有十八音。
他若《廣韻》、《集韻》所載重音開卷可見者,亦百不得其一、二。
△《六書准》·四卷(內府藏本)
國朝馮調鼎撰。
調鼎字雪鷗,華亭人。
其書分像形、指事、會意、諧聲四類,每類分平上去入,而假借、轉注即見於四類之中。
然其書雖力闡古義,而於六書本旨多所未明。
如「社」之一字,《說文系傳》從示,土聲,此書不見《系傳》,乃以社為會意字;又如「風」之一字,《說文》從蟲凡聲,此書不知風之古音,而以為從蟲省聲:則其他概可知矣。
△《六書通》·十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閔齊撰。
齊字寓五,烏程人。
世所傳朱墨字版、五色字版謂之閔本者,多其所刻。
是書成於順治辛丑,齊年八十二矣。
大致仿《金石韻府》之例,以《洪武正韻》部分,編次《說文》,而以篆文別體之字類從於下。
其但有小篆而無別體者,則謂之「附通」,亦並列之。
不收鐘鼎文,而兼采印譜。
自稱通許慎之執,不知所病正在以許慎為執也。
△《韻原表》·一卷(兩淮馬裕家藏本)
國朝劉凝撰。
凝有《稽禮辨論》,已著錄。
凝初作《文字韻原》一編,謂《說文》以形相次,《韻原》以聲相從。
又以《韻原》限於篇幅,其層次排列,未免間斷,而生生之序不見,乃仿《史記》諸表之例,從各字偏旁,序其世系,分其支派,以濟《韻原》之窮。
然篆隸屢更,變化不定,必一一謂某生於某,終未免失於穿鑿也。
△《石鼓文定本》·二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國朝劉凝撰。
是書上卷為《石鼓音訓釋文》,下卷為《附錄古今人辨說及詩歌石鼓刻文》。
且以殘闕本漸不可辨,惟以摹本及釋文相傳。
釋文之中,潘迪最著。
摹本之中,薛尚功、楊慎最著。
案宋金以前爭石鼓之時代,不休。
元以來真偽論定矣,而爭文字者又而聚訟。
凝作此書,既不以今日所存之三百二十餘字以考定其真,又不詳列諸家之本以糾其異。
徒以楊慎偽本猶屬全文,而據以為主,根本先謬。
又加以意為增減,彌起糾紛。
如第四鼓「其寫」上之「吾」字、第五鼓「雨」下之「{淒}」字,為各本所無,莫知何以增入。
至於後卷《辨說》第一條,即載薛尚功云云,而薛尚功《跋》語內亦無其文,皆不可解。
又以石鼓之文強合於《說文》之籀體。
案趙師尹《石鼓文考注》所摭《說文》與石鼓相同之字,員、辭、皮、樹、西、則、旁、中、囿九字而已。
然「旁」字石鼓無之,乃楊慎以壬鼓「芑其用導」用字妄改為旁。
其餘諸字亦均有同異。
凝必欲附會其文,亦鄭樵以秦權一二字之合,定為秦鼓之類矣。
△《黃公說字》(無卷數,湖北巡撫采進本)
國朝顧景星撰。
景星字黃公,蘄州人。
康熙己未薦舉博學鴻詞。
其學自稱推本許慎,而大抵以梅膺祚《字彙》、廖文英《正字通》為稿本,仍以楷字分編。
如丑字從芑從,像手有所執也,而列之一部。
於六書之義,未免有乖。
至於西域梵文,尤自別為一體。
儒書所載,已改為楷畫,非其本真。
一概收載,亦為氾濫。
其注皆雜采諸書,不由根柢。
所列各書,唐《說文》、蜀《說文》、葛洪《字苑》、何承天《纂文》、呂靜《韻集》、李啟《聲韻》、呂忱《字林》、陽休之夏侯該《韻略》、孟昶《書林韻會》、林罕《字源》等目,不知何從見之?又以李燾《說文五音譜》為徐鉉,以楊桓《六書溯源》為吳元滿,以趙明誠《金石錄》為歐陽修,以張守節《史記正義》為《六書正義》,以司馬貞《史記索隱》為《六書索隱》,舛誤不一而足。
至於司馬光《集韻解》,諸家目錄未著斯名。
米芾《大宋五音正韻》,僅名見所著《畫史》中,蓋欲為之而未成,亦非真有其書也。
△《讀書正音》·四卷(浙近巡撫采進本)
國朝吳震方撰。
震方字青壇,石門人。
康熙己未進士,官至監察御史。
是書卷一,以一音異讀者分門編輯。
其無類可歸者,附以通用一門。
卷二別為六類,曰《字音清濁辨》,曰《同音借義》,曰《借同音不借義》,曰《因義借音》,曰《音借而借》,曰《語詞之借》。
卷三以四聲編錄僻字。
卷四則各依部分編習見字樣,以正時師誤讀。
前有毛奇齡《序》,頗稱其精審。
然實於六書、音韻源流多所舛漏。
其謂本字不讀本音者,如「隋」,隋時去為隋,本文帝之臆造。
在《說文》「隋,裂肉也」,徐鉉音「徒果切」,乃其本音。
他如在《支韻》者,作「旬為切」,順裂肉也。
又「規切」,《周禮·大祝》「隋釁」通作綏是也。
在《歌韻》者,作「土禾切」,《集韻》「中高四下」是也。
在《韻》者,作「呼恚切」,《周禮·守祧》「既祭則藏其隋」是也。
此所謂本字不讀本音者也。
今震方誤以隋隨為一音,反以音妥者為非本音,而在《支》、《歌》、《》三韻者乃不見錄。
未免失考。
又如「廑」之為僅,「」之為鄰,「[1234]」之為攀,俱列在《本字不讀本音》卷內。
考《漢書·賈誼傳》曰:「其次廑得舍人。」
《注》曰:「廑與僅同。」
《揚雄傳》曰:「累既「[1234]」夫傅說兮,奚不信而行。」
《注》曰:「[1234]古攀字。」
《敘傳》曰:「東虐而殲仁兮,王合位乎三五。」
註:「,古鄰字。」
震方附諸同字異讀,亦未悉今字、古字之殊。
至於景為影之本字,星為晴之本字,[1234][1234]為卯酉之本字,顯著《說文》。
震方亦與古字不讀本音者一例列之,益乖迕矣。
若此類者,不一而足。
其餘耳目之前,亦多遺失。
《漢地理志》曰:「屯留」。
師古:「屯,音純。」
「亭」,師古:「,音潛」。
「修亭」,應劭:「修,音條。」
「計斤」,師古:「音介。」
「根甸氐道」。
李奇:「甸,音勝。」
「卑水」,孟康:「卑,音班。」
「樸[1234]」,孟康音「蒲環」。
「澤索」,師古:「澤音鐸」。
「驪干」,李奇音《遲虔》。
「祖厲」,師古音《賴》。
「莫」,師古音《忉怛》。
「遼隊」。
師古《隊音遂》。
「黏蟬」,服虔《蟬音提》。
「{米鹿}泠」,孟康音「螟蛉」,師古音《麋零》。
「芍陂」,師古芍音鵲。
凡此皆字同音異之顯然者。
震方俱弗收輯,則僻書概可知也。
蓋以正塾師之謬讀,則所得為多,以言古人之小學,則又當別論耳。
△《篆文纂要》·四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國朝陳策撰。
策字嘉謀,錢塘人。
其書亦依韻分編。
每字下首列《說文》,次大篆,次鐘鼎文。
然不載所引書名,注亦率略。
於字體無所辨證,殆僅為鐫刻印章之用也。
△《字辨》·七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國朝熊文登撰。
文登字於岸,南昌人。
是書詳辨字音、字義、字形,分為十門:一曰《誤寫辨》,二曰《誤讀辨》,三曰《一字數音數義辨》,四曰《宜寫古文奇字辨》,五曰《宜讀經史真字辨》,六曰《形相類字辨》,七曰《聲相類字辨》,八曰《形聲相類字辨》,九曰《從今從古辨》,十曰《楷篆異體辨》。
皆從梅膺祚《字彙》分部。
大意在糾俗學之誤,反之於古。
然不知古文,亦不知古音,遂至不古不今,進退無據。
如謂回本作回,不知篆文作[1234],本一筆旋轉,若變而五筆,已非本義。
謂冊本作冊,不知篆文作[1234],本象以韋貫簡。
僅縮其一畫,彌失真形。
又如謂洚音降,又音紅,不知《東》、《江》古本一音也。
謂彭音朋,又音滂,不知《庚》、《陽》古亦一音也。
至謂逍遙必當作消搖、伏羲必當作戲、渤海必作渤、躊躇必當作[1234]著,皆見一古字之省文,遂謂凡書是字者無不當省,見一古字之假借,遂謂凡用是字者無不當借。
所謂知其一不知其二者也,殆愈辨而愈遠矣。
△《六書分類》·十二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國朝傅世堯撰。
世堯字賓石,歸德人。
其書分部,一依梅膺祚《字彙》之例,每字以小篆、古文次於楷書之後。
古文之學,漢、魏後久已失傳。
後人所譯鐘鼎之文,什九出於臆度,確然可信者無幾。
況古器或出剝爛之餘,或出偽作,尤不足為依據。
謂之好古則可,謂有當於古義,則未然也。
△《說文廣義》·十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程德洽撰。
德洽字學瀾,長洲人。
是書本許氏《說文》而旁采諸家篆文並列於下,然不著出處。
蓋李登《摭古遺文》之流,又不及《金石韻府》尚雲某字本某書矣。
△《篆字彙》·十二卷(通行本)
國朝佟世男編。
世男,滿洲鑲黃旗人。
康熙中官知縣。
其書本梅膺祚《字彙》,各系以篆文。
篆文所無之字,則依楷書字畫以意造之,不可以為典據也。
△《鐘鼎字源》·五卷(河南巡撫采進本)
國朝汪立名編。
立名號西亭,婺源人。
官工部主事。
是編成於康熙丙申。
《自序》稱金石雖皆傳自三代,而銘器與篆碑之文不容強同。
乃專采鐘鼎文,依今韻編次為五卷。
其石刻之類於銘款者,惟附錄《石鼓文》,其他碑篆則皆不收。
然立名知鑄金、刻石古文體制有殊,而不知鐘鼎之中又有時代之分、音釋之異與真偽之別。
三代固均為古文矣,至秦權、秦斤,如斯字、[1234]字、皆字、焉字之類,已頗近小篆。
漢燈、漢壺,如綏和壺之供字,汾陰宮鼎之共字、汾字,首山宮鐙之年字,並時參隸體。
一概目為鐘鼎之文,混淆殊甚。
又如歐陽修《集古錄》所載晉姜、毛伯諸鼎,楊南仲、劉訓釋互異者,不一而足,既莫能考定是非,《嘯堂集古錄》所載比干銅銘,宋人顯斥其偽托,亦不免並載。
且卷末列二合、三合、四合之字,並不注出典,尤無根據。
蓋僅以《金石韻府》為主,而取《博古》、《考古》諸圖參校之,故不免瑕耳。
△《天然窮源字韻》·九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國朝姜日章撰。
日章字旦童,如皋人。
是編成於康熙丁酉。
分《日》、《月》、《水》、《火》、《木》、《金》、《土》七部,又冠以首部曰《字說》,綴以末部曰《韻說詩易》二葉。
《日》、《月》二部為字書。
不以偏旁分部,而以筆畫多寡分部,自一畫至四十八畫止。
《水》、《火》、《木》、《金》四部為韻書。
並為天、星、風、山、官、上、地、支、郊、階、州、波、夫、下十四韻,每韻分為中、平、上、去、入五音。
《土部》則古文奇字也。
自明以來字畫莫陋於《字彙》、《正字通》,而日章遵以講字畫;韻書莫乖於《洪武正韻》,而日章執以分韻等;收字之妄濫無稽莫甚於《篇海》,而日章據以談奇字。
其餘偶有援引,不過從此四書採出而已。
宜其不合於古義也。
△《六書辨通》·五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楊錫觀撰。
錫觀字容若,無錫人。
是書大旨謂六書假借,於義可通,為變而不失其正。
其不可通者,即不得不著辨以明之。
因分韻編次,於每字之下,各標出處,並著本字之義,而於其誤通者則一一辨正。
然古人假借,多取音同,不求義合。
若是書所載漢《孟郁碑》借「舟」為「周」,《堯廟碑》云「委曲舟匝」,亦借「舟」為「周」,是其例也。
而錫觀謂「周」借「舟」於義不通,漢碑「舟」字當「{舟}」字之誤,「{舟}」音周,匝遍也。
不知《經典釋文》「鶻舟」之「舟」與「雕」字通,《類篇》「五月鳴蜩」之「蜩」一作「舟」,則周、舟二字本通,是其顯證。
舟、舟非有周匝之義,豈亦得指為從{舟}耶?又如《家語》「望羊」、《左傳注》作「望陽」,《漢書》、《歐陽漢碑》則作「歐羊」之類,近在耳目之前,乃多失載,亦未為賅備也。
△《六書例解》·一卷、附《六書雜說》·一卷、《八分書辨》·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楊錫觀撰。
是書首冠黃之雋《篆學三書序》,蓋錫觀嘗作《秦篆韻編》、《正字啟蒙短箋》二書,與此書為三也。
書凡六篇,分論六書。
以鄭玄注《周禮》「六書」以象形為首,失制字之序,改從許慎《說文》之次,首以指事。
其論指事,謂有籠統言之者,有指其一點一畫言之者。
其論象形,謂小篆[1234][1234]作日月,已不知古文之作[1234][1234]。
又謂凡字之從舟旁者,皆當改為[1234]旁,以象倉限。
其論形聲,謂為因形而附聲,不取《周禮注》諧聲之說,並謂三百篇之韻皆不足據。
其論會意,列字至三百之多。
至謂冥下從六,乃取六為老陰;名上從夕,為陰晦之義。
其論轉注,則從許慎之說而廣之。
一為意可相通,老字轉為耆壽之類。
一為兩字相反,如可轉為叵、正轉為乏與半木為片、連水為川之類。
一為輾轉註釋而後可通,如元轉為仁、仄轉為丸之類。
其論假借,極論隸書之非,並經典通用之字如「恭」作「共」、「齋」作「齊」、「而」作「如」者皆斥為乖謬。
大抵陽尊許慎《說文》,而陰以魏校《六書精蘊》為藍本,故於制字之義多所未明。
其《六書雜記》,論六書分界亦多強生辨別。
至《八分書說》一卷,申歐陽修、洪適之說,以八分為隸,而謂今之楷書為八分。
引據牽合,亦失於考證也。
△《五經字學考》·五卷(山西巡撫采進本)
國朝成端人撰。
端人字友端,陽城人。
此書分《五經》各一卷。
每字先以訓詁,並及形聲,兼辨俗寫之訛。
然引據未能淹博,考證亦未能精密。
如《春秋》隱公之「區」字,此為公子區名訓也,而注曰:「從弓,區聲。
音摳。
又人名,公子區。」
文公之「κ」字,此為楚成王名訓也,而注曰:「從頁,君聲。
徐曰:頭大也。
又楚成王名。」
此反以本義為旁義也。
又如《易·坤卦》「馴」字注曰:「音同旬。
《字彙》引徐邈讀作訓,蛇足。」
案徐邈之說出陸德明《經典釋文》,以為出自《字彙》,已不求其本。
至經師異讀,自古並存,乃以為蛇足,更不確矣。
△《六經字便》(無卷數,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劉臣敬撰。
臣敬字恭邵,江陰人。
是書載《六經》字體,自一畫至二十九畫,頗能辨正偏旁點畫。
又於諸字之轉音、不轉音者分類釐訂,亦易於省覽。
特所見古籍無多,故舛誤時復不免。
如謂《易》「亢龍」之「亢」音剛,非康去聲。
不知《說文》人頸之「亢」及角亢、龍亢、亢父固均音剛,而「亢龍」之「亢」見於《經典釋文》者止「苦浪切」一讀。
又謂《易·觀卦》之「觀」,《正韻》附去聲為非;《解卦》之「解」,《正韻》讀音蟹為非。
然《經典釋文》載「觀,官喚反,示也。
解,音蟹,緩也。」
先儒授受,於二卦各止一讀,迄今未改。
《正韻》收之附音,猶為近古。
臣敬皆以為非,是未考古之失也。
至謂「陰疑於陽」,疑字不當轉擬。
考《禮記》「前疑後丞」,或作擬。
《周官·司服》云:「大夫疑衰。」
鄭玄《注》云:「
分類:未分類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