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卷一百十九·子部二十九○雜家類三
△《日損齋筆記》·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元黃晉撰。
晉字晉卿,金華人。
延二年賜同進士出身。
歷官翰林侍講學士,中奉大夫,知制詰,同修國史,同知經筵事。
謚文獻。
事跡具《元史·本傳》。
是書《續通考》作一卷,危素《行狀》亦稱一卷,與今本合。
書中皆考證經、史、子、集異同得失。
其辨史十六則,尤精於辨經。
如引《史記》沛公左司馬得泗州守壯殺之之文,證顏師古《漢書注》之誤。
又引宋《實錄》李繼遷賜姓名不在真宗時,證僧文瑩《湘山野錄》之誤。
引據尤極明確,非束書不觀而空談臆斷者也。
此本首有至正甲午宋濂序,末有危素所作《行狀》及詔令、移文、博士傅泰謚議,而末附以劉剛序。
蓋附錄三篇,即剛所編入也。
惟卷首、卷末均標雲大明庚辰天順四年十三世孫叔善重刊。
今考行狀,晉以至正十七年卒,其時但有孫四人,下距天順四年止一百三年,不得遂有十三世孫,然其子孫之詞,世系又不應謬誤,是則不可理解之事矣。
△《丹鉛餘錄》·十七卷、《續錄》·十二卷、《摘錄》·十三卷、《總錄》·二十七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明楊慎撰。
慎有《檀弓叢訓》,已著錄。
慎博覽群書,喜為雜著。
計其平生所敘錄,不下二百餘種。
其考證諸書異同者,則皆以丹鉛為名。
顧其《志攬微言》曰:古之罪人,以丹書其籍。
《魏志》緣坐配沒為工樂雜戶者,用赤紙為籍,其卷以鉛為軸。
升庵名在尺籍,故寄意於此也。
凡《餘錄》,十七卷,《續錄》十二卷,《閏錄》九卷。
慎又自為刪,名曰《摘錄》,刻於嘉靖丁未。
後其門人梁佐裒合諸錄為一編,刪除重複,定為二十八類,名曰《總錄》,刻之上杭。
是編出而諸錄遂微。
然書帕之本,校讎草率,訛字如林。
又守土者多印以充饋遺,紙墨裝潢,皆取給於民。
民以為困,乃檄毀之。
今所行者皆未毀前所印也。
又萬曆中四川巡撫張士佩重刊慎集,以諸錄及《談苑醍醐》等書刪並為四十一卷,附於集後,今亦與《總錄》並行。
此本惟有《餘錄》、《續錄》、《摘錄》而闕《閏錄》,然有梁佐之《總錄》,則《閏錄》亦在其中。
四本相輔而行,以《總錄》補三錄之遺,以三錄正《總錄》之誤,仍然慎之完書也。
慎以博洽冠一時。
使其覃精研思,網羅百代,竭平生之力以成一書,雖未必追蹤馬、鄭,亦未必遽在王應麟、馬端臨下。
而取名太急,稍成卷帙,即付棗梨,只為編,成雜學。
王世貞謂其工於證經而疏於解經,詳於稗史而忽於正史,詳於詩事而略於詩旨,求之宇宙之外而失之耳目之內,亦確論也。
又好偽撰古書以證成己說,睥睨一世,謂無足以發其覆,而不知陳耀文《正楊》之作,已隨其後。
雖有意求瑕,詆其太過,毋亦木腐蟲生,有所以召之之道歟!然漁獵既富,根柢終深。
故疏舛雖多,而精華亦復不少,求之於古,可以位置鄭樵、羅泌之間。
其在有明,固鐵中錚錚者矣。
△《譚苑醍醐》·九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明楊慎撰。
其書亦皆考證之語,與《丹鉛錄》大致相出入,而亦頗有異同。
首有嘉靖壬寅自序。
其名醍醐者,謂從乳出酪,從酪出酥,從生酥出熟酥,從熟酥出醍醐,猶之精義入神,非一蹴之力也。
所稱周八士為南宮氏,引《逸周書》南宮忽遷鹿台之財,南宮百達遷九鼎語,謂南宮忽即仲忽,南宮百達即伯達。
《尚書》所云南宮適即伯適,引據極為確鑿。
又謂《先天圖》始於希夷,《後天圖》續於康節。
蓋希夷以授穆伯長。
穆伯長以授李挺之,挺之之學則授之康節。
其作《後天圖》,見於邵伯溫之序。
朱子所以不明言者,非為康節,直以希夷,恐後人議其流於神仙也。
其辨析亦最詳明。
又從毛傳解鄂不雲,鄂,華苞也。
今文作萼不,華蒂也。
今文作跗,謂華下有萼,萼下有跗,華萼相覆而光明,猶兄弟相順而榮顯,可以辨集傳鄂然外見,豈不之誤?又據漢劉湛所書呂梁碑,碑中序虞舜之世,稱舜祖幕,幕生窮蟬,窮蟬生敬康,敬康生喬牛,喬牛生瞽瞍,質之《史記》蓋同,而不言出自黃帝,此可洗二女同姓,尊卑為婚之疑。
又他碑所載後稷生台璽,台璽生叔均,叔均而下數世,始至不,不下傳季歷猶十七世,而司馬遷作《周紀》拘於十五王之說,合二人為一人,又刪縮數人以合其數,不知《國語》之言十五王,皆指其賢而有聞者,非謂後稷至武王千餘年而止十五世也。
又引《水經注》載諸葛亮表雲,臣遣虎步監孟琬據武功水東,司馬懿因渭水漲,攻琬營,臣作橋越水射之。
橋成,遂馳去。
此諸葛遺事,本傳不載者。
又辨李白為蜀之彰明人,歷引其《上裴長史書》與《悲清秋賦》及諸詩句,以證《唐書》稱白為隴西人及唐宗室之非,如此之類,考訂辨論,亦多獲新解。
雖腹笥所陳,或有誤記,不免為後人所摭拾。
要其大體,終非儉腹所能辦也。
△《正楊》·四卷(直隸總督采進本)
明陳耀文撰。
耀文有《經典稽疑》,已著錄。
是書凡一百五十條,皆糾楊慎之訛。
成於隆慶己巳。
前有李{袞}序及耀文自序。
慎於正德、嘉靖之間,以博學稱,而所作《丹鉛錄》諸書,不免瑕瑜並見,真偽互陳。
又晚謫永昌,無書可檢,惟憑記憶,未免多疏。
耀文考正其非,不使轉滋疑誤,於學者不為無功。
然釁起爭名,語多攻訐,丑詞惡謔,無所不加,雖古人挾怨構爭如吳縝之糾《新唐書》者,亦不至是,殊乖著作之體。
又書成之後,王世貞頗有違言。
耀文復增益之,反唇辨難,喧同詬詈,憤若寇讎。
觀是書者取其博贍,亦不可不戒其浮囂也。
朱國楨《湧幢小品》曰:自有《丹鉛錄》諸書,便有《正楊》,又有《正正楊》。
古人、古事、古字,此書如彼,彼書如此,散見雜出,各不相同。
見其一,不見其二,然糾駁,不免為前人所笑。
是亦善於解紛之說。
然博辨者固戒游詞,精核者終歸定論。
國楨之病是書,竟欲舉考證而廢之,則又矯枉過正矣。
△《疑耀》·七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舊本題明李贄撰。
贄有《九正易因》,已著錄。
是編前有張萱序,稱負笈數千里,修謁其門。
乃裒一編見示,屬以訂正。
戊申歲,以地官郎分務吳會,登梓以傳云云,案贄恃才妄誕,敢以邪說誣民。
所作《藏書》,至謂毋以孔夫子之是非是非我。
其他著作,無一非狂悖之詞。
而是編考證故實,循循有法,雖間倡儒佛歸一之說,其言謹而不歸。
至雲儒不必援佛,佛不必援儒,又雲,經典出六朝人潤色,非其本真,且與贄論相反,斷乎不出其手。
王士禎《古夫於亭雜錄》云:家有《疑耀》一書,凡七卷,乃李贄所著,而其門人張萱序刻者。
余嘗疑為萱自纂,而嫁名於贄,以中數有校秘閣書及修玉牒等語。
萱嘗為中書舍人,纂《文淵閣書目》,而贄未嘗一官禁近也。
及觀論溫公一條,中雲余鄉海忠介,益信不疑云云。
今因士禎之說而考之,奉朝請一條雲,余今年五十矣,始為尚書郎。
是萱官戶部時語,贄亦未嘗官六曹也。
蘭香一條雲,此法在宋已有之,自吾廣始。
蘇東坡一條雲,東城寓吾惠最久。
文天祥一條雲,文璧蓋守余惠州而以城降元者。
是皆廣東人語,與萱之鄉貫相合,贄本閩人,無由作此語也。
知此書確出於萱,士禎所言為不謬。
蓋以萬曆中贄名最盛,托贄以行。
而其中刪除不盡者,尚有此數條耳。
相傳坊間所刻贄《四書第一評》、第二評,皆葉不夜所偽撰,知當時常有是事也。
其書多由記憶而成,如文彥博偽帖,不知為《玉照新志》所載石蒼舒事,翡翠屑金,不知為歐陽修《歸田錄》語,謂沈約還家問鄉里,詎堪持作夫二語為白居易詩;謂《左傳》巫A15為巫者名A15,皆失之疏舛。
謂《本草》稱螬可療目,故陳仲子耳無聞,目無見,食螬李而即愈;又謂《本草》稱蓴鱸作羹,下氣止嘔,張翰在當時,意氣鬱抑,遇事嘔逆,故思此味,尤穿鑿無理。
然其他考證乃往往有依據,舊以惡贄之故,並屏斥之,過也。
今改題萱名,從其實也。
△《藝彀》·三卷、《彀補》·一卷(浙江鮑士恭家藏本)
明鄧伯羔撰。
伯羔有《今易筌》,已著錄。
是書援據經籍,考證詳贍,雖多本舊文,亦頗自出新意。
如疑漢有兩牟融,辨《出師表》原有兩本,皆為有見。
引《西京賦》證澹淡為兩字,引《唐六典》證井、耕為兩字,於六書辨析亦精。
辟蘇氏杌之妄,正邵子稱外臣之非,尤能力持公論,不附和門戶之局。
至《續博物誌》本南宋李石所撰,書中明出曾公亮、王安石、曾造之名,而疑為唐人,殊為疏舛。
又據《西溪叢語》、《七修類稿》以落霞為鳥名、蟲名,亦失別擇。
謂《通考》馬妖當收舞馬,則迂謬彌甚。
然隆慶、萬曆以後,士大夫惟尚狂禪,不復以稽古為事,是編廣徵博引,足備參稽,在爾時猶為篤實之學矣。
△《名義考》·十二卷(兩淮鹽政采進本)
明周祈撰。
祈,蘄州人。
始末未詳。
前有萬曆甲申劉如寵序,稱為周大夫。
又有萬曆癸未袁昌祚重刻序,稱其嘗為民部郎,又稱其從幼時授經,至綰組擁軺。
不知確為何官也。
其書凡天部二卷,地部二卷,人部四卷,物部四卷,各因其名義而訓釋之。
其有異同,則雜引諸書參互辨證。
雖條目浩博,不無訛誤。
如論月星則不知推步之術,論河源則全據傳聞之訛,論廣輪則不知《周禮》先有此文,論化日則不知《潛夫論》實無此語,論鮮卑以柳城為柳州,論肉刑以漢文為魏文,論箜篌為即琵琶,論杜甫詩竹根為酒杯,如斯之類,牾恆有。
然訂謬析疑,可取之處為多。
惟援引舊文,往往不著出典,不出明人著書之通病云爾。
△《筆精》·八卷(福建巡撫采進本)
明徐勃撰。
勃有《榕陰新檢》,已著錄。
是編分易通、經臆、詩談、文字、雜記五門。
其曰《筆精》,取江淹《別賦》語也。
勃以博洽名一時。
朱彝尊《靜志居詩話》謂見其遺書,大半施鉛點墨,題端跋尾。
然是書春駁之處乃復不少。
如以乾象陽在下為老子之猶龍,以坤卦黃中,艮卦行其庭,為皆指道家之黃庭,以系辭遊魂為變,為釋氏之四生六道,皆不免好為異說,援儒入墨。
從王柏之說,謂野有死為淫詩。
從焦之說,謂《洛書》出佛經。
從陳玄齡之說,謂周實建寅。
皆失詳考。
他若以鐵兩襠為馬鞍之飾,不知兩襠為白腹,《廣雅》本有明文。
以漢《郊祀歌》甯字當增入庚青韻,不知齊、梁以前本無四聲。
謂杜詩郫筒本李商隱,不知商隱在杜甫後。
謂冬青引唐玨、林景熙二集並載。
不知景熙有集,玨無集。
謂溶溶為水貌,晏殊詩不應藉以詠月,當改為雨,不知月穆穆以金波,以水比月,漢郊祀歌已然。
謂一東二冬為沈約所分,不知約之詩賦二韻實皆同用,據李涪刊誤分用者,乃陸法言。
謂《蒙齋筆談》為鄭景望作,沿商之誤,不知乃葉夢得書。
謂李清照為趙子婦,不知趙明誠乃挺之之子。
謂《琵琶故事》皆婦人,而男子無聞,不知賀懷智、康崑崙、羅黑黑、紀孩孩皆著名唐代。
亦多涉疏舛。
至謂杜牧語多猥澀,羅隱詩極淺俗,而稱高啟梅詩詩隨十里尋春路,愁在三更掛月村之句,為在林逋疏影暗香一聯之上,尤為鹵莽。
甚至謂孟子不深於易理,周公之作金為不能以命自安,尤明人恣縱之習。
特其采摭既富,可資考證者頗多,亦不可盡廢,衡其品第,蓋張萱《疑耀》之流亞也。
△《通雅》·五十二卷(左都御史張若桂家藏本)
明方以智撰。
以智字密之,桐城人。
崇禎庚辰進士,官翰林院檢討。
是書皆考證名物、象數、訓詁、音聲。
首三卷分五子目,曰音義雜論,曰讀書類略,曰小學大略,曰詩說,曰文章薪火,皆不入卷數。
書中分四十四門,曰疑始,專論古篆古音,凡二卷。
曰釋詁,分綴集、古雋、連語、重言四子目,凡七卷。
曰天文,分釋天、歷測、陰陽、月令、農時五子目,凡二卷。
曰地輿,分方域、水注、地名異音、九州建都考、釋地五子目,凡五卷。
曰身體,曰稱謂,各一卷。
曰姓名,分姓氏、人名、同姓名、鬼神四子目,凡二卷。
曰官制,分仕進、爵祿、文職、武職、兵政五子目,凡四卷。
曰事制,分田賦、貨賄、刑法三子目,凡二卷。
曰禮儀,曰樂曲樂舞,附以樂器,共三卷。
曰器用,分書札、碑帖、金石、書法、裝潢、紙墨、筆硯、印章、古器、雜器、鹵簿、戎器、車類、戲具十三子目,凡五卷。
曰衣服,分彩服、佩飾、布帛、彩色四子目,凡二卷。
曰宮室,曰飲食,曰算數,各一卷。
曰植物,分草竹、葦木、、蔬四子目,凡三卷。
曰動物,分鳥、獸、蟲三子目,凡三卷。
曰金石,曰諺原,曰切韻聲原,曰脈考,曰古方解,各一卷。
明之中葉,以博洽著者稱楊慎,而陳耀文起而與爭,然慎好偽說以售欺,耀文好蔓引以求勝。
次則焦,亦喜考證而習與李贄游,動輒牽綴佛書,傷於蕪雜。
惟以智崛起崇禎中,考據精核,迥出其上。
風氣既開,國初顧炎武、閻若璩、朱彝尊等沿波而起,始一掃懸揣之空談。
雖其中千慮一失,或所不免,而窮源溯委,詞必有徵,在明代考證家中,可謂卓然獨立矣。
△《卮林》·十卷、補遺一卷(兩淮鹽政采進本)
明周嬰撰。
嬰字方叔,莆田人。
崇禎庚辰以貢入京,特授上猶知縣。
是書體近類書,而考訂經史,辨證頗為該洽。
每條以兩字標目,而各引原撰書之人姓以系之。
如質魚、諮杜之類,蓋用孔叢子《詰墨》及王充《刺孟》之例也。
其中如駁王僧虔之紀次仲,及論杜詩之西川杜鵑等處,亦未免於執滯。
然所刊正,有據者多,要為有本之學,非率爾著書也。
王士禎《池北偶談》稱其辨石尤風一條,解《古樂府》賜字義一條,君苗無姓一條,高似孫誤引《金樓子》一條,而謂其詮鍾一條不知名媛詩歸為吳下人托名鍾、譚,其中文明太后青雀台歌、杜蘭香降張碩詩數條,皆不足辨。
然鍾惺、譚元春之書盛行於天啟、崇禎間,至真贗並出,無由辨別。
今鄉曲陋儒尚奉其緒論,繆種流傳,知為依托者蓋少。
既悉其謬,即當顯為糾正,以免疑誤後人。
如士禎之言,出於鍾惺則當辨,不出於鍾惺即不必辨,則惟攻其人,非攻其書矣。
以是咎嬰,仍不免於門戶之見也。
△《拾遺錄》·一卷(江西巡撫采進本)
明胡廣撰。
廣有《家規輯要》,已著錄。
是書雜考訓詁,分為六類,援引采輯,頗有根據。
其《論語》類中,如不捨晝夜,《朱子集注》從經典釋文捨音捨,及作《楚辭辨證》,則取洪興祖所引顏師古說,捨止息也,《論語》不捨晝夜謂曉夕不息耳,今人或音捨者非是。
廣謂當以《辨證》之說為定。
今也純,《集注》從說文,廣引《儀禮》疏古緇才二字並行,《釋文》雲才音緇,依字系旁才,後人以才為屯,因作純,是純即緇也。
君子不以紺取飾,孔氏注一入曰取,廣則引《爾雅》、《考工記》以正其誤。
卞莊子之勇,《集注》雲見《說苑》,廣則以為先見《荀子》。
邦無道則卷而懷之,《集注》謂於孫林父、甯殖放弒之謀不對而出,廣則據《左傳》謂甯殖當作甯喜。
子見南子,陳自明以為南蒯,廣則據《左傳》南蒯叛時孔子年方二十有二,子路少孔子九歲,年方十三,詆其說為不通。
其《孝經》類中,范祖禹《古文孝經說》言之不通也句,廣謂誤以司馬光注為經文。
其《孟子》類中,摩頂放踵,據李善《文選注》所引放作致於二字。
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檢,據《漢書·食貨志》所引,謂檢當作斂。
趙岐注以曾西為曾子之孫,以曹交為曹君之弟,《集注》並從之,廣則據《左傳》斗宜申、公子申皆字子西,證當從《經典釋文》,以曾西即曾申。
據《左傳》哀公八年宋人滅曹,證曹交乃以國為氏,非曹君之弟。
又據《呂氏春秋》知孔子置郵傳命之言為論舜服三苗。
其《小學》類中,據《參同契》證急就篇之老復丁,據詛楚文在秦惠文王二十六年,知小篆非創自李斯,據顧命齊侯呂知《竹書》稱太公卒於康王六年之妄,據張說謝碑額表知以季札墓碑為孔子書始於唐人,雖持論多本舊人,然要非空疏者可比。
其經說類中,司馬光語一條,自漢儒至宋慶歷一條,尤深中末流之失。
其儷考類中,論文考古,亦多可采。
上方楊慎則不足,下較焦則勝之多矣。
原本刻於明季,分為十卷。
後版毀於火,其書遂亡。
其裔孫得殘闕舊本,復為掇拾,僅存論語八十一條,孝經十六條,孟子七十四條,小學四十二條,經說二十一條,儷考六十三條,特十之一二而已。
然亦足以見其略矣。
△《日知錄》·三十二卷(內府藏本)
國朝顧炎武撰。
炎武有《左傳杜解補正》,已著錄。
是書前有自記,稱自少讀書,有所得,輒記之。
其有不合,時復改定,或古人先我而有者,則遂削之。
積三十餘年,乃成一編。
蓋其一生精力所注也。
書中不分門目,而編次先後則略以類從。
大抵前七卷皆論經義,八卷至十二卷皆論政事,十三卷論世風,十四卷、十五卷論禮制,十六卷、十七卷皆論科舉,十八卷至二十一卷皆論藝文,二十二捲至二十四卷雜論名義,二十五卷論古事真妄,二十六卷論史法,二十七卷論注書,二十八卷論雜事,二十九卷論兵及外國事,三十卷論天象術數,三十一卷論地理,三十二卷為雜考證。
炎武學有本原,博贍而能通貫,每一事必詳其始末,參以證佐而後筆之於書。
故引據浩繁,而牾者少,非如楊慎、焦諸人偶然涉獵,得一義之異同,知其一而不知其二者,閻若璩作《潛邱記》,嘗補正此書五十餘條。
若璩之婿沈儼,特著其事於序中。
趙執信作若璩墓誌,亦特書其事。
若璩博極群書,睥睨一代,雖王士禎諸人尚謂不足當抨擊,獨於詰難此書,沾沾自喜,則其引炎武為重可概見矣。
然所駁或當或否,亦互見短長,要不足為炎武病也。
惟炎武生於明末,喜談經世之務,激於時事,慨然以復古為志,其說或迂而難行,或愎而過銳。
觀所作《音學五書後序》,至謂聖人復起,必舉今日之音而還之淳古,是豈可行之事乎?潘耒作是書序,乃盛稱其經濟,而以考據精詳為末務,殆非篤論矣。
△《義府》·二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國朝黃生撰。
生有《字詁》,已著錄。
此書皆考證記之文。
上卷論經,下卷論諸史、諸子、諸集。
附以趙明誠《金石錄》、洪適《隸釋》、酈道元《水經注》所載古碑,陶宏景、周子良《冥通記訓詁》。
以別教之書,綴之卷末,示外之之意焉。
生於古音、古訓,皆考究淹通,引據精確,不為無稽臆度之談。
如據《說文》辨《周禮》,正賈公彥丁度之誤;引賈誼論、陳琳檄,證《尚書》漂杵為漂鹵;引《爾雅》證《禮記》鄭注烹魚去乙之誤;引《呂覽》證朱暴非朱領;引檀弓彌牟為木,證勃為披;引《左傳》及《詩序》證檀弓請庚之庚訓道路;引《唐書》廉訪證周官六計之廉訓察;引《吳越春秋》證鄂不即鄂跗;引《左傳》證出於其類之出訓產,引《周禮》載師閭師證夫布、裡布為二事;引《詩·王風》證《孟子》施施;引《左傳》劉子語證司中;引《系詞》證信信當讀申;引《禮記》稱說命為兌命,解行路兌矣當訓說;引《漢書》證志微噍殺當為纖微憔悴,引《周頌》、《爾雅》證鄭眾解牘應雅之訛;引《爾雅》證終軍、許慎解豹文鼠之所以異;引《後漢書·李膺傳》證師古解軒中之訛;引《孝經疏》證《後漢書》辜較、估較、辜榷、酤榷之義;引《史記·貨殖傳》證刁悍當為雕悍;引《潛夫論》證關龍即豢龍;引《莊子》證《列子》蕉鹿之蕉為樵;引《世說注》證茗{丁}即酩酊,皆根柢訓典,鑿鑿可憑。
至於引《莊子》斷在溝中解斷斷。
引《王莽傳》謂青蠅、蒼蠅當作,引《國策解》氓為流民,引《易奇偶》證奇貨,間有穿鑿附會。
又哉、才通用,引顏真卿碑,不引《考古圖》;昌樂肉飛,引《世說》,不引《吳越春秋》;所、許通用,引顏師古《漢書注》,不引《世說》;九德,引《三國誌注》,不引《國語》;登時,引《集異記》,不引焦仲卿妻詩,亦有失之眉睫之前者。
然小小疏舛,不足為累。
雖篇帙無多,其可取者要不在方以智《通雅》下也。
△《藝林匯考》·二十四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國朝沈自南撰。
自南字留侯,吳江人。
順治壬辰進士,官山東蓬萊縣知縣。
是書凡五篇,曰棟宇,曰服飾,曰飲食,曰稱號,曰植物。
前有秀水陳鑒題記,雲此書凡二十四篇,卷帙甚多。
當時所刻止此,然切於人事者略備矣。
棟宇篇子目凡十,曰宮殿、府署、亭台、門屏、廟室、寺觀、宅舍、廡序、梁麗、溝塗。
服飾篇子目凡八,曰冠幘、簪髻、裝飾、袍衫、佩帶、昆、履舄、繒布。
飲食篇子目凡六,曰饔膳、羹豉、粉喜、膾、酒醴、茶茗。
稱號篇子目凡十一,曰宮掖、宗黨、戚屬、尊長、朋從、卒伍、編戶、僕妾、巫優、諢名、道釋。
植物篇止一卷,無子目,所載僅瓊花一類。
案棟宇、服飾、飲食、稱號四篇,皆有自南題辭,而植物篇獨無之。
蓋尚非完帙也。
其所徵引,率博贍有根柢,故陳鑒題記又述汪份之言曰,《匯考》所載諸書,皆取有辨正者,閱之足以益智祛疑。
又所採必載書名,令習其書者可一望而知,欲觀原文者亦可按籍以求,其體例皆非近世類書所能及,所論頗得其實。
故特錄之雜考類中,不與他類書並列焉。
△《潛邱記》·六卷(編修程晉芳家藏本)
國朝閻若璩撰。
若璩有《尚書古文疏證》,已著錄。
是編皆其考證經籍,隨筆記之文。
曰潛邱者,若璩本太原人,寄居山陽,《爾雅》曰,晉有潛邱。
《元和郡縣志》曰,潛邱在太原縣南三里,取以名書,不忘本也。
此書傳本有二,一為其孫學林所刻,一為山陽吳玉所刪定。
考若璩《尚書古文疏證》卷六第八十一條下有雲,《潛邱記》,恐世不傳,仍載其說於此。
然所載兩條,一推春秋莊公十八年日食,一推晉光熙元年正月七月十二月頻食,今兩本皆無之。
蓋其少年隨筆記,本未成書,後人掇拾於散逸之餘,裒合成帙,非其全也。
此本即吳玉所重定。
原刻首兩卷,雜記讀書時考論,多案而未斷;此本刪並為一卷。
原刻卷三曰地理餘論,以禹貢山川及四書中地名已詳疏證與釋地,此特餘論耳;此本次為卷二,而取首兩卷內合於此一類者次為卷三。
原刻卷四上錄雜文序跋,卷四下曰喪服翼注,曰補正日知錄;此本取首兩卷內涉及喪服者次喪服翼注後,合為四卷,移雜文序跋附補正日知錄後。
次為卷五,原本以與人答論經史書錄之卷五,以應博學宏詞賦一首並雜詩若干首錄之卷六,詩賦非若璩所長,且記不當及此;此本刪去,而存其與人答論經史書。
次為卷六,蓋學林綴輯其祖之殘匯,從欲一字不遺,遂致漫無體例;此本較學林所編尚有端緒,今姑從之。
中間重見者四條,三見者一條,尚沿原本之誤,今悉為刪正。
若璩學問淹通,而負氣求勝,與人辨論,往往雜以毒詬惡謔,與汪琬遂成讎釁,頗乖著書之體。
然記誦之博,考核之精,國初實罕其倫匹。
雖以顧炎武之學有本原,《日知錄》一書亦頗經其駁正,則其他可勿論也。
茲編雖輯錄而成,非其全豹,而言言有據,皆足為考證之資,固不以殘闕廢之矣。
△《湛園札記》·四卷(副都御史黃登賢家藏本)
國朝姜宸英撰。
宸英有《江防總論》,已著錄。
是書皆其考證經史之語,而訂正三禮者尤多。
其中如堅主天地合祭之說,未免偏執。
引《軒轅大角傳》謂軒轅十七星如龍形,有兩角,角有大民小民,以證角為民之義,亦未免穿鑿。
又如引《西京雜記》薄蹄事,證造紙不始蔡倫,不知乃吳均偽書;引張平宅戰艦聲如野豬事,證陰子春先鳴語,不知先二子鳴乃出《左傳》;引條驂為宋祁語,不知乃唐徐堅文;引李廣鑄虎頭為溲器為虎子之始,不知漢制侍中所執乃在廣前;引顏竣《婦人詩集》為《玉台新詠》之祖,不知《新詠》非婦人詩;亦皆不免小有疏舛。
然考論禮制,精核者多,猶說部之有根柢者。
前有自序,稱閻若璩欲改札記為記,以《爾雅注》、《左傳注》皆有簡札之文,而則古人奏事之名,故不從其說,論亦典核。
其書據鄭羽逵所作《宸英小傳》,本為三卷。
此本二卷,乃黃叔琳編入《湛園集》者,豈有所刪削與合併歟?
△《白田雜著》·八卷(兵部侍郎紀昀家藏本)
國朝王懋撰。
懋有《朱子年譜》,已著錄。
是編皆其考證辨論之文,而於朱子之書用力尤深。
如《易本義九圖論家禮考》,皆反覆研索,參互比校,定為後人所依托,為宋、元以來儒者之所未發。
《孟子序說考》謂《集注》從《史記》,《綱目》從《通鑒》,年月互異。
書《楚詞》後,謂《集注》誤從舊說,而以《九章》所述證史文之舛。
其讀史諸篇,於《通鑒綱目》多所拾遺補闕。
而《朱子答江元適書薛士龍書考》一篇,語盈一卷,皆根柢全集語錄,鉤稽年月,辨別異同,於為學次第,尤豁若發蒙。
蓋篤信朱子之書,一字一句,皆沈潛以求其始末,幾微得失,無不周知,故其言平允如是,非浮慕高名,偕以劫伏眾論,而實不得其涯者也。
至《呂祖謙大事記》,本非僻書,而《儒林傳考》第七條下自注曰,《大事記》今未見其書,俟再考。
絕不以偶闕是編而諱言未見,與惠棟《九經古義》自稱未見《易舉正》者相同,均猶有先儒篤實之遺。
知其他所援引,皆實見本書,與楊慎、焦諸人動輒影撰者異矣。
此本後有乾隆丁卯河間紀容舒跋,稱抄自景州申詡家,未知為懋所自訂,或詡所選錄。
近別有《白田草堂全集》,凡此本所載,皆在其中,而此本所無者幾十之六,大抵多酬應之文,不及此本之精核。
蓋其後人珍藏手澤,片語不遺,故不免失於簡汰。
今以新刻全集,別存目於集部中。
此本篇篇標目,雖似雜文,而實皆考證之體,故特入於雜類,亦《東觀餘論》編入子家之例也。
△《義門讀書記》·五十八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蔣維鈞編,皆其師何焯校正諸書之文也。
焯字屺瞻,長洲人。
康熙四十一年用直隸巡撫李光地薦,以拔貢生入直內廷,尋特賜進士出身,改庶吉士,授編修。
後坐事褫職,仍校書武英殿。
康熙六十一年復原官,贈侍讀學士。
焯文章負盛名,而無所著作傳於世。
沒後其從子堂,裒其點校諸書之語為六卷,維鈞益為輯,編為此書。
凡四書六卷,詩二卷,左傳二卷,公羊、梁各一卷,史記二卷,漢書六卷,後漢書五卷,三國誌二卷,五代史一卷,韓愈集五卷,柳宗元集三卷,歐陽修集二卷,曾鞏集五卷,蕭統文選五卷,陶潛詩一卷,杜甫集六卷,李商隱集二卷,考證皆極精密。
其《兩漢書》及《三國誌》,乾隆五年禮部侍郎方苞校刊經史,頗采其說雲。
△《樵香小記》·二卷(兵部侍郎紀昀家藏本)
國朝何撰。
字君琢,號勵,宛平人。
雍正癸丑進士,官至宗人府主事。
是編皆考證之文,凡一百二十條,論經義者居其大半,亦頗及字學、韻學。
其論六書,頗與舊說異同。
如謂禿字當從禾會意,《說文》謂人伏禾下固屬謬妄,即六書正訛改為從木諧聲亦非確論,謂《說文》訓為字為母猴,本末倒置,當是先有為字,乃藉以名猴;謂射字從身從寸為籀文象手持弓形之訛;其說皆未免於獨創。
至其解《春秋》西狩獲麟,解《周禮》奔者不禁,解《詩》野有死,亦時能發先儒所未發。
其學問大旨,蓋出入於閻若璩、顧炎武、朱彝尊、毛奇齡諸家,故多演其緒論雲。
△《管城碩記》·三十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國朝徐文靖撰。
文靖有《禹貢會箋》,已著錄。
此其筆記也。
自經史以至詩文,辨析考證,每條以所引原書為綱,而各系以論辨,略似《學林就正》之體,而考訂加詳,大致與《箋疏》相近。
若其讀《易》據梁武以解文言,而王應麟所輯鄭注尚未之見。
讀史引證乃及於潘榮之《總論》,劉定之之《十科策略》,蔡方炳之《廣治平略》,廖文英之《正字通》,陰時夫之《韻府群玉》,斯皆未免汨於俗學。
要其推原詩禮諸經之論,旁及子史說部,語必求當,亦可謂博而勤矣。
△《訂訛雜錄》·十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胡鳴玉撰。
鳴玉字廷佩,號吟鷗,青浦人。
歲貢生。
乾隆丙辰薦舉博學鴻詞。
是編皆考訂聲音文字之訛,大抵採集諸家說部而參以己說。
其中有合前人者,如《文選·神女賦》一條,謂玉字王字顛倒互寫是矣,然始辨其誤者為姚寬《西溪叢語》,申明其義者為張鳳翼《文選纂注》,而鳴玉仍反覆力辨之,是未見二說也。
揚子《法言》鴻飛冥冥,弋人何篡一條,鳴玉歷引《後漢書·逸民傳注》、陳子昂碑、韓愈詩證今本誤慕是矣。
然今本實作篡不作慕,其誤為慕則自張九齡感遇詩孤鴻海上來一首押入遇韻始,以為近人所誤則非也。
龍鍾一條,不取竹名、石名之說是矣,然誤以岑參雙袖龍鍾淚不乾句為常建詩。
又李匡《資暇集》所解龍鍾之義乃誤指為龍爪泥痕,鳴玉未及引駁,亦疏漏也。
雙鯉魚一條,駁漢《陳勝傳》、《宋書·符瑞志》魚腹藏書之說是矣,然此語始見蔡邕飲馬長城窟行,而但引古詩尺素如霜雪,疊成雙鯉魚,是蔡邕後語,非其本也。
凡此偶然失檢,時亦有之。
要其但引古書,互相參證,不欲多生新意,自見所長,所以言皆有據,所得反較諸家為多。
狐白之裘,固非一腋,其網羅會卒之勤,亦未可遽沒也。
△《識小編》·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董豐垣撰。
豐垣字菊町,烏程人。
乾隆辛未進士,官東流縣知縣。
是書凡二十四篇,議禮者十之九。
如前儒謂祭社即祭地,多不信《周禮》祭地於澤中方丘之文,豐垣因襲其說,而附會於《周禮》,謂澤中之方丘即王制之大社,同在庫門內。
今考《明堂位》曰,春社秋省。
《郊特牲》曰,社祭土,日用甲。
《月令》曰,中春擇元日,命民社。
《周禮》大司馬,中春教振旅,遂以獻禽,以祭社。
肆師、社之日,位卜來歲之稼。
《疏》曰,此社亦是秋祭社之日也。
據此,則祭社自以春秋甲日,方丘自以夏日至,不得合而為一也。
豐垣又因方丘一名方澤,遂牽一澤字,併合澤宮,方澤為一。
今考《禮》,天子將祭,必先習射於澤。
《疏》曰,澤,所在無文,蓋於寬閒之處近水澤為之。
又考《周官澤虞注》曰,澤,水所鍾也。
則方澤之宮,皆近川澤,庫門之內焉得為水所鍾乎?豐垣又謂卿大夫入官而受祿者,待臣之常數。
有功而受地者,優臣之常典。
則是無采地者其常,而有采地者其變。
今考《禮運》曰,天子有田以處其子孫,諸侯有國以處其子孫,大夫有采以處其子孫,是為制度。
雲制度者,舉其常也。
則大夫有采,非優異之特典明矣。
《晉語》曰,公食貢,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言常制也。
《荀子·正論篇》,有天下者事七世,有一國者事五世,有五乘之地者事三世,有三乘之地事二世。
雲五乘之地、三乘之地,皆言乎大夫、士之常祿也。
《晉語》,韓宣子以秦後子及楚公子賦祿問於叔向,對曰:大國之卿一旅之田,上大夫一卒之田。
夫二公子者上大夫也,皆一卒可也。
宣子以秦公子富為難,叔向對以無績於民,乃與子干均其祿。
夫受此一卒之地,傳明言無績於民,則豐垣必雲有功而始受地者,不亦誤乎?《春秋·襄二十二年傳》曰:國之蠹也,令倍其賦。
蓋倍魯大夫御叔之賦也。
杜注,古者家有國邑,故以重賦為罰,御叔於魯,非有功之大夫,而有國邑。
昭十六年傳,鄭大旱,使屠擊、祝款、豎付有事於桑山,斬其木。
不雨,奪之官邑。
夫屠、祝豎微職耳,而亦得有官邑,則謂有功始受地,何所據乎?豐垣蓋誤讀《周禮》司勳之文,以賞田、加田為采地,故有是說也。
豐垣又謂大夫三廟,王制有太祖而無曾祖,祭法有曾祖而無太祖,大夫干及其高祖,則未必有高祖廟矣。
今考《大傳》干及其高祖,《疏》曰,此言支庶為大夫土者耳。
若適為大夫,亦得及太祖,故王制大夫有太祖。
師說雲,大夫有始祖者,鬼其百世,若有善於君得。
則亦於太祖廟中,遍太祖以下。
據此,則干止及高祖,自據無始祖廟者耳,豐垣即以證大夫無始祖廟,是見其一,不見其二也。
《大傳》曰,別子為祖。
注曰:別子謂公子若始來在此國者,後世以為祖也。
以為祖而無廟,豈尊祖之謂乎?《白虎通》曰,宗其為始祖後者,為大宗,此百世不遷者也。
宗其為高祖後者,為小宗,五世而遷者也。
高祖遷於上,宗則易於下。
據此,則大宗不易於下,由始祖不遷於上也。
大夫而為大宗,若無始祖廟,又何緣為百世之宗?核其所言,殊乖禮意,況周官祭儀有曰,凡祭祀,王之所不與則賜之禽,都家亦如之。
注謂王所不與,同姓有先王之廟,則同姓之卿、大夫尚得遠立祖王之廟,而先自絕其始封之祖可乎?是亦未之詳檢也。
他如謂禹貢五服、職方九服二而實一,謂《周禮》公五百、侯四百里猶雲今魯為方百里五、非為方百里者二十五,謂祭法有虞氏祖顓頊而宗堯,不及魯語郊堯而宗舜。
亦皆前儒之緒論。
至駁萬斯同大一事,魯不追所自出,及東周祖文宗武,不祖稷之說。
又駁毛奇齡祧主別立廟,不藏太祖廟之說,議論最正,援據亦詳,為有裨禮制。
在近人之中,尚為究心經義者。
雖論多出入,固亦有可節取者焉。
──右「雜家類」雜考之屬,五十七部,七百七卷,皆文淵閣著錄。
(案:考證經義之書,始於《白虎通義》。
蔡邕《獨斷》之類,皆沿其支流。
至唐而《資暇集》、《刊誤》之類為數漸繁,至宋而《容齋隨筆》之類動成巨帙。
其說大抵兼論經、史、子、集、不可限以一類,是真出於議官之雜家也。
〔班固謂雜家者流出於議官。
〕今匯而編之,命曰雜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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