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卷五十三·史部九○雜史類存目二
△《三朝聖諭錄》·三卷(左都御史張若桂家藏本)
明楊士奇撰。
士奇名寓,以字行,泰和人。
建文中充翰林編修官。
燕王篡位,入內閣典機務,官至華蓋殿大學士。
謚文貞。
事跡具《明史》本傳。
士奇自降附燕王以後,歷事仁宗、宣宗、英宗,以功名終始。
是編乃自錄其永樂、洪熙、宣德三朝面承詔旨,及奏對之語。
蓋仿歐陽修《奏事錄》、司馬光《手錄》之例。
《明史》士奇本傳多採用之。
《序》題壬戌十二月,為正統七年,乃士奇未卒之前二年也。
△《天順日錄》·一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明李賢撰。
賢字原德,鄧州人。
宣德癸丑進士。
景泰初由文選郎中超拜兵部右侍郎,轉吏部。
英宗復位,兼翰林學士,入直文淵閣,歷官華蓋殿大學士。
謚文達。
事跡具《明史》本傳。
是錄隨手紀載,於天順時事頗詳。
史稱自「三楊」以來,得君無如賢者。
然自郎署結知景帝,超擢侍郎,而所著書顧謂景帝為荒淫。
今觀此錄,於景帝一則曰荒淫失度,再則曰流於荒淫,毀詆頗為失實。
史之所譏,蓋即指此。
又謂學士王文與太監王誠謀取襄王子為東宮;昌平侯楊洪不急君父之難,當寇薄宣府,驚惶無措,閉門不出;頗與正史不合。
至於葉盛、岳正、羅倫諸人之事,諱而不言,其他事亦概未紀及,皆未免愛憎之見。
然日久論定,是非亦曷可掩也。
△《否泰錄》·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明劉定之撰。
定之有《易經圖釋》,已著錄。
初,英宗北狩,也先乞遣報使,景帝不許。
定之疏引故事以請,帝下廷議,竟不果遣。
天順改元,定之由右庶子調通政使,歷官翰林學士,入直文淵閣。
蓋以是疏蒙遇也。
此書所記,即英宗北狩之事。
自言參用楊善《奉使錄》暨錢博所述《袁彬傳》。
其曰出征之月為否卦用事之月,迴鑾之年當景泰紀元之年。
先以否,繼以泰,雖世運而關天數焉。
蓋所記訖於英宗初歸之時,未敘及後來丁丑復辟之事,故其立言如此。
其曰身備史官者,正其遷右庶子時。
他書引此,或作閣老劉定之撰者,據其所終之官言之耳。
△《朝鮮紀事》·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倪謙撰。
謙字克讓,錢塘人,徙上元,正統己未進士,官至南京禮部尚書,謚文僖。
是編乃景泰元年謙奉使朝鮮頒詔紀行之作。
自鴨綠江至王城,計一千一百七十里,所歷賓館凡二十有八,語意草略,無足以資考證。
時朝鮮國王、世子並稱疾不迎詔,謙爭之不得,亦無如之何。
蓋新有「土木之變」,正國勢危疑之日也。
亦足見明之積弱,雖至近而令亦不行矣。
△《南征錄》·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明張撰。
字延璽,江浦人,正統壬戌進士,官至南京刑部尚書。
是編乃天順八年為廣西右布政使時,值廣西諸峒蠻構廣東肇、高、雷、連土寇為亂。
遣左參將范信、都指揮徐寧督官兵四千、土兵一萬討之,以監其軍。
因述其征剿始末為此書。
始於是年正月初二日,止於三月初九日,逐日紀載。
所述當日軍政,殊無紀律。
蓋明人積弱,自其盛時已然,非一朝一夕之故也。
△《出使錄》·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一名《使北錄》。
明李實撰。
實字孟誠,合州人,正統壬戌進士,官至右都御史,以居鄉暴橫,斥為民,事跡附見《明史·楊善傳》。
景泰初,也先議和,朝議遣使報之,實時為禮科給事中,自請行。
乃權為禮部右侍郎,偕少卿羅綺往使,頗得也先要領。
及楊善再往,遂奉英宗南還。
此乃所紀在漠北見英宗及與也先辯論之語。
史稱實謁上皇,請還京引咎自責,失上皇意。
而《錄》中乃云:實以上昔任用非人,當謙遜避位之理,懇切應對,上喜從之。
與史不合。
蓋英宗急於求返,陽諾而陰憾之,實未之覺也。
△《東征紀行錄》·一卷(左都御史張若桂家藏本)
明張瓚撰。
瓚字宗器,孝感人,正統戊辰進士,官至總督漕運左副都御史,事跡具《明史》本傳。
瓚為四川巡撫時,以播州宣慰司楊輝言,所屬夭壩干、灣溪寨及重安長官司為生苗竊據,率兵討平之。
此書所錄,乃其自重慶啟行,迄於班師之事。
起成化十二年丙申十月,終次年丁酉正月,凡一百三日。
皆排日紀載,間附以所作詩句。
《明史·瓚傳》載此事在成化十年,與此書互異。
然此書為瓚所自記,年月必無舛誤也。
史又稱瓚功名著西蜀,其後撫蜀者如謝士元輩,雖有名,不及瓚。
惟夭壩干之役,或言楊輝溺愛少子友,欲官之,詐言生苗為亂。
瓚信而興師,其功不無矯飾。
今觀《錄》中所記,瓚但駐於黃平,居中調度,實未督兵親行。
或出於所屬之妄報,瓚不加審核,遽以入告歟。
此則當以史文為據,不以所自記者為據矣。
△《馬端肅三記》·三卷(戶部尚書王際華家藏本)
明馬文升撰。
文升字負圖,鈞州人,景泰辛未進士,官至兵部尚書,加少師太子太師,端肅其謚也,事跡具《明史》本傳。
此三篇皆所自述。
一曰《西征石城記》,紀成化初為陝西巡撫,與項忠平滿四之亂事。
一曰《撫安遼東記》,紀成化十四年遼東巡撫陳鉞冒功激變,而文升奉命撫定之事。
一曰《興復哈密記》,紀弘治初土魯番襲執哈密忠順王,而文升持議用兵,遣許進等討平之事。
《三記》本在文升所著集中,此其析出別行之本也。
(案:此《三記》皆文升所自述,宜入《傳記類》中。
然三事皆明代大征伐,文升特董其役耳。
實朝廷之事,非文升一人之事也,故仍隸之《雜史類》焉。
)
△《復辟錄》·一卷(浙江吳玉墀家藏本)
明楊暄撰。
暄字廷獻,豐城人,景泰甲戌進士,官至浙江按察使。
當徐有貞等奪門時,暄官御史,事皆目睹。
又嘗劾曹吉祥、石亨,坐譴論戍,於二人事跡,知之尤悉。
故其辨于謙、王文之被誣,石亨、曹吉祥之恣肆,皆與史合。
後附李賢《天順日錄》、祝允明《蘇材小纂》、陳循《辨冤疏》、葉盛《水東日記》、王瓊《雙溪雜記》數條,蓋皆同時親與其事者。
故引以為據,明所述之不誣雲。
△《平蠻錄》·一卷(左都御史張若桂家藏本)
明王軾撰。
軾字用敬,公安人,天順甲申進士,官至南京兵部尚書,參贊機務,謚襄簡,事跡具《明史》本傳。
史稱軾於弘治十三年督貴州軍務,討普安賊婦米魯。
用兵五月,破賊砦千餘,盡平其地。
是編所錄,即其奏捷之疏也。
△《北征事跡》·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明袁彬撰。
彬字文質,江西新昌人。
以錦衣衛校尉從英宗北狩。
護蹕南歸,官至掌錦衣衛都督僉事,蒞前軍都督府。
事跡具《明史》本傳。
是編乃憲宗初年詔詢從行事跡,彬具述本末上之,宣付史館。
書中首尾,皆用題本之式。
末有成化元年七月二十二日所奉諭旨。
蓋即當時錄進本也。
所述與劉定之《否泰錄》大略相似,然有《否泰錄》所載而是書闕者,亦間有互異者。
如《否泰錄》有正統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三日也先遣使求索大臣迎駕,及景泰元年正月初七日英宗書至求索大臣來迎二事,此書皆未載。
又《否泰錄》稱天順元年七月初一日李實、羅綺、馬顯等至也先營,十三日見英宗,而是書載在五月內,《明史本紀》則載在六月。
其他與《明史》異者,若喜寧等燒燬紫荊關,殺都御史孫祥事,此書在正統十四年九月,而《明史》則在十月。
彬日侍英宗左右,其見聞當獨真,而所記與他書輒有異同。
豈其書上於成化元年,距從征之年前後凡十有七載,諸所記憶,或有疑闕歟。
《千頃堂書目》載此書云:一作尹宣撰。
未知何據,似不然也。
△《正統臨戎錄》·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
記明英宗北狩始末。
考《明史·藝文志》,有楊銘《正統臨戎錄》一卷。
此書末專敘銘官職陞遷之事,當即銘所述也。
銘本名哈銘,蒙古人。
幼從其父為通事。
至英宗北狩,銘與袁彬俱隨侍。
及從帝還,賜姓楊。
數奉使外蕃為通事。
孝宗立,汰傳奉官,銘以塞外侍衛功,獨如故。
以壽卒於官。
事跡附見《明史·袁彬傳》。
此書所記,與北征事跡略同,而詳悉過之。
惟首尾俱作通俗語。
蓋銘未必知書,當時口述,令人書之於冊爾。
△《燕對錄》·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李東陽撰。
東陽字賓之,號西涯,茶陵人,天順甲申進士,官至謹身殿大學士,謚文正,事跡具《明史》本傳。
是書自弘治十年三月至正德六年八月,凡召見奏對之詞,悉著於編。
其中所載有數大事。
若《明本紀》弘治十七年三月癸未定太廟各室一帝一後之制,此書載定制端末甚悉。
蓋《禮志》中所未及詳。
又考《本紀》弘治十一年二月己巳小王子遣使求貢,夏五月戊申甘肅參將楊翥敗小王子於黑山。
此書則載六月小王子求貢甚急,大同守臣以聞,已許二千人入貢,既而不來,六月間走回男子報小王子有異謀,內閣具揭帖以聞。
證之《本紀》,系求貢於二月,先後差五月。
又《本紀》載楊翥敗小王子在五月,則小王子之叛已在五月前矣,而此書載六月間始報小王子有異謀,頗為不合。
考《本紀》載小王子之敗在五月戊申,而六月首標己酉,次標癸亥。
戊申距己酉止一日,則五月之戊申乃五月盡日,當六月間內閣揭帖時,或猶不及聞耳。
書末載「正德六年四月命閱會試錄」一條,「八月召對御流賊劉七、齊彥明等」一條,與楊廷和所著《視草餘錄》全符,似足徵信。
又考謝遷、劉健於正德九年十月致仕,楊廷和於二年十月入閣,梁儲於五年九月入閣。
故是書於弘治十八年以後皆止書遷、健,至正德六年則書廷和及儲也。
△《平吳錄》·一卷(戶部尚書王際華家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
末有《袁跋》,稱此書相傳為吳文定公所撰。
案:吳寬字原博,號匏庵,長洲人,成化壬辰進士第一,官至禮部尚書,謚文定。
《明史》載入《文苑傳》。
則所謂吳文定者,乃寬也。
《千頃堂書目》別載有黃標《平吳錄》一卷,與此書同名。
其書見陸楫《古今說海》中,與此本詳略不同,截然二書。
則謂此書為寬作,或亦有所傳歟。
所紀皆張士誠據吳始末,起元順帝至正十三年,迄明太祖吳元年,敘述頗有條理。
然亦多史所已具者。
惟明初書檄之文皆全載之,則他書所未及耳。
△《史餘》·一卷(兩淮鹽政采進本)
不著撰人名氏。
相傳為明王鏊撰。
鏊字濟之,吳縣人,成化乙未進士,官至戶部尚書、文淵閣大學士,謚文恪,事跡具《明史》本傳。
是編紀明代朝廷典故,凡四十九條。
中多及正德初年事,或其致政以後所作。
間附考證,署曰五川。
五川者,常熟楊儀別號也。
豈儀嘗點勘是書,隨手附註,而後人為之錄入歟。
△《明政要》·二十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明婁性撰。
性,上饒人,成化辛丑進士,官至南京兵部武庫司郎中。
《明史·馬中錫傳》所謂兵部郎中婁性與守備太監蔣琮相訐坐除名者,即其人也。
是書仿《貞觀政要》之體,編載明太祖、太宗、仁宗、宣宗、英宗五朝之事。
凡四百五十二條,分類四十。
弘治十六年表進於朝。
自稱篇目皆其父諒所定,凡歷十餘年始纂成書。
所錄英宗之事,大抵在天順以後,則以正統初政之不綱也。
諒字克貞,吳與弼之門人。
王守仁亦嘗從之受業。
事跡具《明史·儒林傳》。
△《蘇州府纂修識略》·六卷(浙江汪汝栗家藏本)
明楊循吉撰。
循吉字君謙,吳縣人,成化甲辰進士,官禮部主事,《明史·文苑傳》附見《徐禎卿傳》中。
正德元年,以修《孝宗實錄》,禮部遣官至江南採訪事跡。
蘇州亦開局編類,而請循吉總其事。
因為撮紀大略,凡分十五目,所錄皆已得旨舉行之事。
其奏疏碑記等作有關時事者亦附載之,而以蘇州府公牒一通冠諸卷首。
△《安楚錄》·十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明秦金撰。
金字國聲,無錫人,弘治癸丑進士,官至南京兵部尚書,謚端敏,事跡具《明史》本傳。
是書乃其以副都御史巡撫湖廣時討平寇所作也。
卷一為敕諭,卷二、卷三為奏疏,卷四、卷五為檄文,卷六至卷九為題贈詩文,卷十附錄《封邱遺事》。
蓋金曾任河南左參政,御流寇有功,土人為立生祠,並輯其詩為《天成集》,以紀金之戰績。
故以類附見焉。
△《東征忠義錄》·(無卷數,江西巡撫采進本)
明劉昭撰。
昭字仲賢,號東崖,廬陵人,弘治癸丑進士,官至嘉興府知府。
正德中,昭罷官裡居,寧王宸濠反,王守仁起兵討之。
昭時在幕府。
及事平,昭紀其始末為此書。
中間闕略頗多,而大旨在著己之長,暴王守仁等之短。
所紀亦不盡實。
如謂守仁往福建勘事,至吉安始知遺敕書在贛,因不赴宸濠之宴。
又謂伍文定、邢諸人破賊時,舟中金寶俱為所得。
厥後伍、謝二繡衣以得銀太多,假他事謫官云云。
考守仁討宸濠,始末詳見《明史》及《陽明全集》,俱不載遺敕書事。
其有無蓋不可知。
至伍文定、邢之擄掠,當時諸忌守仁之功,沮其賞格,原有斯言,然究不得其確證。
觀昭所記,則文定等之謗,正以昭等爭功故也。
其自謂破省城時禁止殺掠,釋放脅從諸事,皆出其所畫諾。
既不見於他書。
又謂守仁不聽其言,奏捷疏遲,以致激怒武宗南巡,荼毒地方。
不知武宗數出遊幸,諸皆欲邀功,親征之詔固不在奏捷之遲速也。
以此歸罪守仁,是尤未免於巧詆矣。
△《治世餘聞》·二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
所記皆明孝宗時事。
考《明史·藝文志》有陳洪謨《治世餘聞》四卷。
此書止分上下二卷,而捲上標目又闕焉。
蓋即洪謨之書,傳鈔者合併其卷帙耳。
其題曰《治世餘聞錄》,「錄」字亦後人所增也。
洪謨字宗禹,武陵人,弘治丙辰進士,官至兵部左侍郎。
△《繼世紀聞》·五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
據《明史·藝文志》,亦陳洪謨撰。
然此書與《治世餘聞》,史皆作四卷。
此本乃有五卷,其第三卷僅一頁有奇,疑又為傳寫者誤分也。
其書皆記武宗時事。
謂韓文等劾劉瑾,司禮監太監王岳等佐之。
瑾已垂誅,李東陽黨於瑾,先期漏言,遂不可制,卒成擅權之禍。
所以罪東陽者甚至,其事容或有之。
至謂張彩於瑾多所匡正,反覆為辨其枉。
則公論具在,安能以一手掩乎?
△《壬午功臣爵賞錄》·一卷、《壬午功臣別錄》·一卷(左都御史張若桂家藏本)
明都穆撰。
穆字元敬,吳縣人,弘治己未進士,官至禮部主客司郎中,加太僕寺少卿,致仕。
燕王篡立以後,封賞功臣,藏其籍於有司。
正德壬申九月,穆官禮部。
簡視故牘,得其名數而繕寫失次,因略加修整,編成《爵賞錄》一卷,凡三十三人。
後二月復得指揮而下功賞之數,又次第為《別錄》一卷,以補前錄之闕。
建文五年歲在壬午,革除以後稱洪武三十五年,次年乃改元永樂雲。
△《平番始末》·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明許進撰。
進字秀升,靈寶人,成化丙戌進士,官至兵部尚書,謚襄毅,事跡具《明史》本傳。
初,弘治七年,土魯番阿黑麻攻陷哈密,執忠順王陝巴去。
進為甘肅巡撫,潛師襲復其城。
致仕後因檢閱奏稿案牘,編為此書。
嘉靖九年,其子誥疏進於朝,詔付史館。
其述用兵始末及西番情事頗詳。
今《明史》《土魯番》、《哈密》諸傳,大略本之於此。
△《南城召對錄》·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明李時撰。
時字宗易,號松溪,任邱人,弘治壬戌進士,官至華蓋殿大學士,謚文康,事跡具《明史》本傳。
是編乃世宗親祀祈嗣壇,時與大學士翟鑾、尚書汪宏、侍郎夏言等侍於南城御殿。
召見論郊廟禮制,兼及用人賑災之事。
時因錄諸臣問答之詞。
史稱時恆召對便殿,接膝咨詢,雖無大匡救,而議論多本於厚。
於是編亦略見一斑雲。
△《南巡日錄》·一卷、《北還錄》·一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明陸深撰。
深字子淵,號儼山,上海人,弘治乙丑進士,官至詹事府詹事,兼翰林院學士,卒謚文裕,事跡具《明史·文苑傳》。
世宗嘉靖十八年,南幸承天,相度顯陵。
深時官學士,命掌行在翰林院印扈行。
是編乃紀其往返程頓,自二月癸丑至四月壬子,凡六十日之事。
《南巡日錄》中載有《永樂後內閣諸老歷官年月》一篇,乃得之於孫元者。
深最留心史學,故隨所見而錄之雲。
△《革除編年》·(無卷數,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
《浙江通志》作嘉善袁仁撰。
而朱彝尊又稱陳洪謨有《革除編年》一書。
《明史·藝文志》俱無之,未知孰是也。
其書提綱列目,用編年之體,諸臣列傳即詳附目中。
大致與諸書所記略同。
書末終於建文四年六月己卯。
自庚辰以後至乙丑破金川門,凡十日,事俱闕焉,疑殘其末數頁也。
△《姜氏秘史》·一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明姜清撰。
清,弋陽人,正德辛未進士,官至尚寶司少卿。
自靖難之後,建文一朝事跡大抵遺失。
是書於故案文集搜輯遺聞,編年紀載。
至於地道出亡等事,則未嘗載及。
紀錄頗見精核。
案《明史稿》例議、辨野史所載建文元年二月燕王來朝、行御道、登陛不拜、為御史曾鳳韶所劾,以為必無之事。
而是書載鳳韶劾燕王事,雲本《吉安府志》。
又證以南京錦衣百戶潘《貼黃冊》,內載校尉潘安三月二十三日敘撥隨侍燕王,還北平陸坐云云。
據此,則來朝明矣。
第不知所云潘《貼黃》者,果足徵信否也。
又世傳王艮於成祖入城前一日,與胡靖、解縉集吳溥捨,靖、縉陳說慷慨,艮流涕而已,其後獨艮死節。
是書載其事而辨之,以為艮家譜載艮以建文辛巳九月卒,上遣黃觀諭祭,未嘗及成祖之來也。
其言似乎可據。
然革除之際,誅鋤異己,凡效忠於建文者,皆禍及子孫。
安知王氏家譜非為宗族之計,諱其死難以自全,未必遽為定論。
《明史·艮傳》仍用前說,蓋必有所考也。
△《明良集》·十二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明霍韜編。
韜字渭先,南海人,正德甲戌進士,官至太子少保、禮部尚書,謚文敏,事跡具《明史》本傳。
是書所錄,凡宋濂《洪武聖政記》一卷,金幼孜《北征前錄》一卷、《後錄》一卷,楊士奇《三朝聖諭錄》三卷,楊榮《北征記》一卷,李賢《天順日錄》一卷,李東陽《燕對錄》一卷。
韜《後序》但稱若宋濂、金幼孜、楊士奇、李賢、李東陽等,而不及楊榮。
《又序》云:赴召過韶,以貽韶守臣鄭騮等。
或騮等付梓時增入《北征記》歟。
△《革朝志》·十卷(兩淮鹽政采進本)
明許相卿撰。
相卿有《史漢方駕》,已著錄。
是編記建文一朝君臣始末。
仍用記傳之體,而以門目分褒貶。
一曰《君紀》。
二曰《闔宮傳》,記后妃、諸王。
三曰《死難列傳》,記方孝孺等四十八人。
四曰《死事列傳》,記鐵鉉等四十人。
五曰《死志列傳》,記黃鉞等八人。
六曰《死遁列傳》,記彭與明等十六人。
七曰《死終列傳》,記王度等三人。
八曰《傳疑列傳》,記王等十二人。
九曰《別傳》,記沐春等六人。
十曰《外傳》,記李景隆等二十五人。
其說仍主出亡為僧,故有《死遁》一傳。
其持論非不正。
然革除年號,當時格於祖宗之所廢,不敢遽復。
相卿不奏論於朝廷之上,而私著一書以復之,於義反有所未安矣。
△《維禎錄》·一卷、《附錄》·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明陳沂撰。
沂字魯南,號小坡,其先鄞人,徙家南京,正德丁丑進士,官至太僕寺卿,「弘治十子」之一也,《明史·文苑傳》附見《顧傳》中。
是書雜記朝廷典章,及明初故事抄撮而成,殊多疏略。
其載景帝時英宗在南宮,有勸為不利者。
帝怒,踐其疏地上。
後英宗復辟,見疏有踐污跡。
詢知其言,因復景皇帝號。
案景帝復號在憲宗成化初,非英宗之事,此類未免失實也。
△《平漢錄》·一卷(戶部尚書王際華家藏本)
明童承敘撰。
承敘字漢臣,沔陽人,正德辛巳進士,官至左春坊左庶子。
是編紀太祖平陳友諒事。
首載宋濂《平江漢頌》一首。
次即載《史臣贊》一首。
而以《友諒興滅本末》附於其後,謂之《外傳》。
△《茂邊紀事》·一卷(戶部尚書王際華家藏本)
明朱紈撰。
紈字子純,長洲人,正德辛巳進士,官至提督浙閩海防軍務、巡撫浙江右副都御史,事跡具《明史》本傳。
此書乃嘉靖十五年紈官四川兵備副使時,與副總兵何卿共平深溝諸砦番,因述其措置始末,作四六文一篇,而各以崖略分注其下。
又附以紀事詩五十章,及李鳳翔《靖柔編》、王元正《平蠻或問》各一首,彭汝實等詩二十一首。
末有《自跋》,稱此本藏篋中二十年。
及開府浙、閩,憂讒畏譏,回思前事,大小一轍,乃萃為卷,錄原行文移足之。
蓋紈在閩,以嚴立海禁,為勢家所,鬱鬱不得志,故托此以致意也。
卒為眾口所排,飲鴆繼恨。
士大夫雖漁利以自肥,然奸民得志,內外交通,海氛不靖者十餘年,生靈塗炭者數千里。
仕閩、浙者鹹以紈盡忠賈禍為戒,無敢復嬰眾怒者。
蓋有明朝議,有朋黨而無是非,自其中葉已然矣。
△《革除遺事節本》·六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明黃佐撰。
佐有《泰泉鄉禮》,已著錄。
是書有列傳無本紀。
《明史·藝文志》載黃佐《革除遺事》六卷,當即此書。
然佐書實有本紀,其所自撰序可考。
又郁袞《革朝遺忠錄》別載《佐序》,稱舊本繁文,今皆芟之,定為七卷。
是知十六卷之《革除遺事》,乃佐之全書。
此則佐所自節之本,通《本紀》為七卷。
此本佚其《本紀》,故止有《列傳》六卷也。
又原書如姚廣孝諸人皆別為《外傳》。
此則不復分析,其體例亦稍不同。
(案:此本惟存《列傳》,似應入《傳記類》中。
然實原有《本紀》而佚之,則仍以雜史論矣。
)
△《楚紀》·六十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明廖道南撰。
道南字鳴吾,蒲圻人。
正德辛巳進士。
官至翰林院侍講學士,謫徽州府通判,尋復舊職。
此書乃道南歸田以後為世宗而作也。
世宗以興王繼統。
實受封於楚之安陸府。
道南大旨以為太祖平陳理於武昌,實開定鼎之基。
世宗復由安陸履帝位,更啟中興之業。
故以楚地為受命之符,天心所屬。
博采古今,鋪張潤色,為《紀》十有五。
曰《皇運》,曰《國基》,曰《徵獻》,曰《懋庸》,曰《崇道》,曰《昭文》,曰《孚諫》,曰《稽謀》,曰《樹節》,曰《經變》,曰《考履》,曰《闡幽》,曰《登績》,曰《穆風》,曰《景則》。
每《紀》分內外,內外中又分前後。
凡一人一事,與楚稍有所涉者,亦必牽引以入焉。
道南於當時頗負文名,此書亦殫十餘年精力。
其末卷《景則紀》中,有《原胄》、《敘宗》、《感遇》等篇,詳述己之世系出處,仿《太史公自敘》。
蓋隱然自以其書比於《史記》。
然其體例蕪雜,援引附會,殊不足觀也。
△《哈密事跡》·一卷、附《趙全讞牘》·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是編不題書名,亦不著撰人名氏。
前載正德中土魯番侵擾哈密,及經略彭澤與王瓊構釁事。
又附載經略張海奏議一篇。
後載嘉靖間刑部議讞煽誘俺答叛人趙全等九人奏牘。
蓋明人雜抄之殘帙也。
其序瓊、澤二人事,語皆袒瓊。
謂澤因靳貴、陸完納賂於錢寧以求召。
後又附《通紀略》一條,則載瓊激錢寧以傾澤。
其說自相矛盾,今《明史》從《通紀》之說。
其敘趙全之事亦與《明史》無大異同,但曲折差詳。
蓋讞牘之於史傳各有體耳。
△《今言》·四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明鄭曉撰。
曉有《禹貢圖說》,已著錄。
此書補《吾學編》所未備。
首有《薛三省序》,稱此書輔《吾學編》而行,猶漢史之外有《西京雜記》與《東觀漢記》。
凡三百四十四條,其中為憲言者十之四,為世言者十之二,為事言、品言者十之三,為證言、術言者十之一。
蓋據所見聞,隨筆記錄,古雜史之支流也。
△《中紀變》·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明孫允中撰。
案世宗時有兩孫允中。
其一太原人,嘉靖癸未進士,官至應天府丞,事跡附見《明史·楊允繩傳》。
其一即此孫允中,魯府儀衛司人,嘉靖癸未進士,官至山西按察司僉事。
嘉靖十二年,大同兵變,殺總兵官李瑾。
遣總督侍郎劉源清討之。
會巡撫潘仿系賊首以獻,請班師,而源清縱兵大掠城下,五堡遺孽遂盡反。
源清圍城久不下,詔奪其職,以張瓚代之。
未至而督餉郎中詹榮等已悉捕斬首惡,亂乃定。
時議者俱以源清用兵為非。
允中前後入城撫定,併力言將士妄殺狀。
為源清所惡,以他事劾罷。
黃綰奏其功,得復官致仕。
因據所目擊,作此書以紀之。
大抵皆歸獄源清之詞。
末題丁酉八月,乃嘉靖十六年也。
△《遼記》·一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明田汝成撰。
汝成有《炎徼紀聞》,已著錄。
是編載遼東邊事。
始於洪武二年,迄於嘉靖十六年,敘事疏略,掛漏至多。
又多載未行之奏議,殊不足以資考訂。
又三衛之中,惟福餘跨遼而東,泰寧已為遼西境,朵顏則大寧都司地,非遼東地矣。
書中詳於朵顏,是疆域且未分明,無論記事矣。
△《龍憑紀略》·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明田汝成撰。
是編紀龍州土酋韋應、趙楷、李寰之亂。
已見於《炎徼紀聞》中,此其摘出別行之本。
△《行邊紀聞》·一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明田汝成撰。
前有嘉靖丁巳《顧名儒序》,以書中所載考之,即汝成《炎徼紀聞》也,但闕後論數條。
又彼分四卷,此為一卷耳。
《名儒序》稱,私寶前帙十載,乃出而梓之。
蓋所得乃其初稿。
後汝成編次成帙,改易書名。
名儒未及見之,故與《炎徼紀聞》至今兩行於世也。
△《洗海近事》·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俞大猷撰。
大猷字志輔,晉江人,嘉靖中舉武進士,累官至都督同知兼征蠻將軍,進右都督,謚武襄。
考《明史·大猷傳》,稱海賊曾一本者,吳平黨也,既降復叛,執澄海縣知縣,敗官軍,守備李茂材中駁死,詔大猷暫督廣兵協討。
隆慶二年,一本犯廣州,尋犯福建,大猷合郭成、李錫軍擒滅之。
是書乃大猷裒輯用兵之時奏疏、公牘、書札,始於隆慶二年正月,終於三年閏六月。
前載譚綸、張瀚、朱炳如薦疏,後附操法及兵部覆本。
並錄成功後友人賀贈之文,而終以剿林道乾諸議。
卷首有大猷《自序》。
是書論用兵委曲,較史為詳。
而不先敘其事之始末,編紀年月以為提綱。
雖諸篇以次編排,而端緒不一,閱之猝不能了了。
蓋大猷雖通曉文翰,而於著書敘事之法則尚未習,故不能使經緯燦然,首尾該貫也。
△《奉天刑賞錄》·一卷(戶部尚書王際華家藏本)
自題懶生袁子,不著其名。
以《千頃堂書目》考之,蓋袁所撰也。
其書皆紀成祖靖難時爵賞誅戮之事。
多本都穆《壬午功臣錄》、無名氏《教坊錄》,複雜采《客座新聞》、《震澤紀聞》、《立齋閒錄》諸書以附益之。
所載建文死事諸臣家屬被禍慘毒,殆非人理。
稱皆得於官府故牘,似不盡誣。
成祖毒虐之政,至於此極,亦可證史書所載,尚未能得其什一矣。
△《廣右戰功錄》·一卷(戶部尚書王際華家藏本)
明唐順之撰。
順之字應德,一字義修,武進人,嘉靖己丑進士,官至右僉都御史,巡撫淮揚,天啟中追諡襄文,事跡具《明史》本傳。
此錄述右江參將都督同知沈希儀討平廣西諸蠻事。
順之工於古文,故敘事具有法度,《明史》希儀本傳全採用之。
惟《錄》稱希儀為臨淮人,而史稱貴縣人,稍有不同。
蓋希儀世官指揮,史據其衛籍言之,而《錄》則仍書本貫也。
其書已載《荊川集》中,此為袁摘出,錄入《金聲玉振集》者也。
△《建文事跡備遺錄》·一卷(左都御史張若桂家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
前有《自序》,稱嘉靖辛卯陽月,太岳山人書於水竹村居。
考《明史·藝文志》、黃虞稷《千頃堂書目》,皆不載此書之名,不知其為何人。
明人惟張居正號太岳,亦不聞有此書,莫能詳也。
錄中皆紀建文死事諸臣,殊多傳聞失實。
其稱太祖恆欲廢燕王,賴廷臣力諫得免。
又嘗幽於別苑,不許進食,賴高後私食之,得不死。
皆荒唐無稽之言,不足取信。
△《平濠記》·一卷(編修程晉芳家藏本)
明錢德洪撰。
德洪本名寬,字德洪,後以字行,改字洪甫,餘姚人,嘉靖壬辰進士,官至刑部郎中,事跡具《明史·儒林傳》。
初,王守仁之平宸濠也,其大綱具於《敘功疏》,其細目具於《年譜》。
德洪受業守仁,據師友所見聞,其陰謀秘計及一切委曲彌縫之處,有《疏》及《年譜》所不詳者,因作此記以補之。
凡黃綰所說四條,龍光所說二條,雷濟所說一條,附載德洪隨事附論者五條,又《自跋》一條。
大旨謂寧藩之敗,由於遲留半月始發。
其遲留半月則由於守仁多設反間以疑之。
守仁在日,秘不言。
守仁歿後,始得其間書、間牌之稿於龍光。
而駕馭峒酋葉芳及陰令知縣陳冕詭漁舟以誘擒宸濠,皆當時所不盡知者雲。
△《南泰紀略》·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明尹耕撰。
耕字子莘,蔚州人,嘉靖壬辰進士,官至河南按察司僉事。
明嘉靖四年,廣西土捨李寰、盧四、趙楷等煽亂,副使翁萬達以計討平之,而未蒙遷擢。
耕因作是書紀其功。
然書中於盧四煽九司作亂及韋應附從諸事,俱未能悉敘,未免脫略,不及《明史》《張經》、《翁萬達》及《土司列傳》中載此事為詳也。
△《處苗近事》·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明李愷編。
愷字克諧,惠安人,嘉靖壬辰進士,官至辰沅兵備副使。
是書分《征討》、《巢穴》、《哨道》、《轉運》、《調發》、《防守》六目。
蓋記洪武至嘉靖湖廣苗民叛服征剿之事。
△《革除遺事》·十六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明符驗撰。
驗字大充,號松巖,黃巖人,嘉靖戊戌進士,官至廣西按察司僉事。
此書卷首有《驗序》,稱泰泉欲修國史之闕,出李郁氏本,俾核訂為十六卷,以復於泰泉。
泰泉者,黃佐之別號。
蓋驗此書,實因嘉興郁袞舊本而修緝之,肇其議者則黃佐也。
又有一《序》,舊本題為郁袞作。
其文與黃佐集中所載此書之《序》正同。
蓋傳寫者誤題袞名。
袞書有傳無紀。
此書則《列傳》十卷、《外傳》一卷,冠以《本紀》五卷。
截然兩書,不容移甲為乙。
別本或兼題佐名。
考「中書徐妙錦」一條,佐集載之,題曰《徐妙錦傳》,然則佐亦潤色其間矣。
朱彝尊嘗謂黃佐《革除遺事》與當時紀建文事諸書,皆不免惑於《從亡》、《致身》二錄。
蓋於虛傳妄語,猶未能盡加芟削雲。
△《安南奏議》·一卷(左都御史張若桂家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
嘉靖中,安南莫登庸篡國,國主之孫黎寧,遣其臣鄭惟僚等赴京告難,乞興師問罪。
廷議請討之,眾論不一,已而中罷。
至十七年,詔申前議,以咸寧侯仇鸞總督軍務,兵部尚書毛伯溫為參贊,剋日進師。
而兩廣總督張經上疏,頗以為難。
兵部不能決,奏請廷議。
議上,帝責諸臣不能協心謀國,復罷不行,而留鸞、伯溫別用。
是書所載,乃兵部尚書張瓚等會題疏稿及所奉詔旨也。
△《議處安南事宜》·一卷(左都御史張若桂家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
嘉靖十八年。
覆命仇鸞、毛伯溫征安南。
伯溫抵廣西,傳檄諭意。
莫登庸自至鎮南關請降,伯溫承製赦之,馳疏以聞。
詔改安南國為安南都統使司。
此本列伯溫原疏、兵部揭帖及詔旨一通。
而兵部議覆疏未載,疑尚有所闕佚也。
△《伏戎紀事》·一卷(浙江鮑士恭家藏本)
明高拱撰。
拱有《春秋正旨》,已著錄。
拱在內閣時,值俺答之孫把漢那吉率眾來降。
拱決策脅俺答內附,且定封貢、互市諸約。
因記其前後本末為此書。
考之《明史》,把漢那吉既降,總督王崇古上言,宜給官爵,豐館餼,飾輿馬,以示諳達。
諳達急則使縛送諸叛,不聽即脅誅巴罕牽沮之,又不然,因而撫納。
據此,則封巴罕以脅諳達,乃崇古先主其計,拱第力贊成之。
而此書乃謂己先定計,遺書崇古,使之奉行。
與史不合。
又《明史》本紀謂高拱及張居正同主是議,居正本傳亦同。
而是書乃略不及居正。
亦可見拱之矜功自伐,其所紀未足盡憑也。
△《靖夷紀事》·一卷(河南巡撫采進本)
明高拱撰。
隆慶四年,貴州土司安國亨與安智相讎殺,撫臣以叛聞。
拱因推太僕寺少卿阮文中為巡撫。
文中意欲剿之,拱議遣給事中賈三近往勘。
國亨聽命,遂平其亂。
拱因著是篇,以紀其事。
△《綏廣記事》·一卷(河南巡撫采進本)
明高拱撰。
時廣東久遭寇亂,拱自錄其在內閣時籌畫地方事宜奏疏,及與人往復書札。
書頗多自矜語。
如《答殷士儋書》「非公在彼,孰能經略;非僕在此,孰能主張」諸語。
則其沾沾自喜,已見於此。
宜其不獲以功名終也。
△《防邊紀事》·一卷(河南巡撫采進本)
明高拱撰。
拱於隆慶四年再入內閣,兼理吏部。
時邊事孔棘,拱有議添設協理戎政侍郎,及議處邊鎮諸疏,匯為此書。
其所條畫利害,多與《明史》相合。
△《平倭錄》·(無卷數,江蘇周厚育家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
紀明任環平倭事跡。
萬曆中,吏科給事中翁憲祥、巡撫陝西監察御史吉人重刊。
憲祥作《前序》,人作《後序》,亦不言為誰所作也。
嘉靖癸丑,倭寇由越入吳,環時為蘇州府同知,力戰殲之。
以功晉山東布政司參政,卒贈光祿卿。
是編首《乞歸終制疏》,蓋環用兵時適丁生母艱,事平因上此疏。
次錄諭祭碑文志銘,及其孫可復所錄事跡,又以環所著詩文簡牘名《山海漫談》並列之。
末又附後人歌頌詩文,合為一帙。
編次叢雜,漫無體例。
海虞陳禹謨《說儲》,載環方出兵時,以《靈棋經》佔得益友卦。
其繇曰:「客有王孫,來叩我門,語我福慶,往得蒙恩。」
薄暮,常熟王公鐵果叩門,遂決策進兵,我師大克云云。
而此錄無之。
蓋小說附會之談,不足據也。
△《世廟識餘錄》·二十六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徐學謨撰。
學謨有《春秋億》,已著錄。
是書乃其歸田以後所作,記嘉靖一代之事。
學謨練習典故,於《世宗實錄》多所駁正。
如謂瑞州知府宋以方為宸濠所殺,而國史誤稱赴水死。
謂汪宏通李資坤賄,曲媚張孚敬,國史以為內行修潔者不足信。
謂仇鸞之戮由徐階密揭,作史者不及知。
謂楊繼盛劾嚴嵩疏中顯指陸炳,國史以私沒其姓名。
謂郭希顏雖以邪說取死,亦由嚴嵩傾陷,史臣評駁,稍涉苛刻。
謂沈坤以桀驁被劾,國史曲為辨雪,未免黨護。
謂任環忠義之士,能遇賊直前,國史謂其俘斬甚眾,亦為失實。
謂抗禦史黃廷聘之陳安,乃湘潭知縣,國史誤記為衡山。
謂議禮諸臣互有得失。
謂郭鄖專權驕恣而能不受饋遺,未嘗無一節可取。
均與史臣所記,互有異同。
然學謨在世宗時嘗為禮部祠祭司郎中。
第十九卷中載拒王金之賂,及抑昝義金事,所云郎某者,即學謨自謂。
又學謨為荊州知府,以拒景王徵沙市地租事得罪,第二十四卷中亦具載之。
稱沙市本不在景王所給莊田之數,王上疏密竄入其中,司農莫之省,獨學謨執不肯與云云。
皆自述所長,明標簡牘。
劉知幾《史通·敘傳篇》,謂揚雄以降,其《自敘》也,始以誇尚為宗。
身兼片善,行有微能,皆剖析具言,一二必載。
豈所謂憲章前聖,謙以自牧。
繩以是義,殊於體例有乖。
又趙文華之攘功卸罪,構陷張經,其事炳然在人耳目,而學謨以為史臣所記,過甚其詞,亦不免恩怨之私,未孚公論也。
△《西南紀事》·六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明郭應聘撰。
應聘字君賓,莆田人,嘉靖庚戌進士,官至南京兵部尚書,謚襄靖,事跡具《明史》本傳。
粵西府江,上起陽朔,下達昭平,亙三百餘里。
諸夾江而居,怙險剽竊。
隆慶四年,攻圍荔浦永安府。
應聘代殷正茂為巡撫,集漢土兵六萬征之,三閱月悉定。
又討平懷遠、陽朔、洛容、上油、邊山五叛,尋以憂歸。
因錄其攻取之略,以成是書。
其刊版則萬曆八年復起巡撫廣西時也。
所言與《明史》應聘本傳及《李錫傳》大略相符。
△《交黎撫剿事略》·五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明方民悅撰。
民悅,麻城人,嘉靖乙未進士,官至廣東按察司副使。
嘉靖二十八年,安南范子儀及瓊州黎那燕入寇。
時歐陽必進方總督兩廣,檄都指揮俞大猷等討平之。
民悅述其始末為此書。
卷一為地圖,卷二至卷四為奏疏,卷五為公移。
案《明史·俞大猷傳》,是役皆大猷之力。
以嚴嵩薄其賞,不得敘。
民悅專歸功於督府,亦非事實也。
△《召對錄》·一卷(內府藏本)
明申時行撰。
時行有《書經講義會編》,已著錄。
此書乃記萬曆十三年五月迄十八年七月召對之語。
時行時為首輔,六年中凡召對九次。
當神宗怠政之際,君臣否隔,萬事叢脞。
時行不能匡救,乃反謂孝宗後此典久廢不舉,至是復行。
沾沾誇為盛事,過矣!
△《平夷功次錄》·一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明焦希程編。
希程榜姓周,像山人,嘉靖辛丑進士,官至貴州兵備副使。
希程在四川時,值宜賓夷人作亂,巡撫張臬檄委希程剿平。
因匯刻當時部檄以成此書。
△《嘉靖倭亂備鈔》·二卷(兩淮鹽政采進本)
不著撰人名氏。
始嘉靖二十三年日本入貢,終於四十五年閏十月。
凡倭之構亂,以及平戢始末,皆載之。
大旨謂倭亂始於謝氏之通海,成於嚴嵩之任用非人,功罪顛倒。
所言比正史為詳。
△《瀛差談苑》·十二卷(左都御史張若桂家藏本)
舊本題釣瀛子撰。
不知何許人。
所紀故事至弘治而止,所紀年號至正德而止,蓋在嘉靖以後矣。
其體例彷彿李心傳《建炎以來朝野雜記》,多紀明代典章。
分目編次,無所論斷,大致與史傳相出入。
△《平黔三記》·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
記明洪武中傅友德等平南,暨正統中王驥平麓川,嘉靖中呂光洵平武定三事。
末署「隆慶庚午十月,點蒼山人書於玉屏精舍」。
蓋南人所為。
其題曰平黔者以南亦黔中地,故稱之耳。
三記雖並列,而意則在於表彰呂光洵之功。
光洵字信卿,浙江新昌人。
嘉靖間巡撫南。
其誅鳳繼祖事,在嘉靖四十五年,《明史》及《南通志》載之甚詳。
此書前有張元忭、鄔璉二《序》。
張元忭之父與鄔璉皆嘗在軍中,親贊其策,所言不容有誤。
而《元忭序》作於辛未,《鄔璉序》作於壬申,正當書成之時。
《序》中亦言不知出誰手。
蓋當時光洵以人言去位,同事者相繼褫謫,其功抑而不揚。
是書獨紀實不諱,故有所避而不敢言也。
考《明史·藝文志》、《千頃堂書目》俱載趙汝謙《平黔三記》一卷,則是書實汝謙所著,而隱其名者爾。
△《使琉球錄》·二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明郭世霖撰。
據《浙江遺書目錄》稱,世霖,永豐人,官吏科給事中。
而《類姓登科考》載,嘉靖癸丑進士郭汝霖,永豐人,官至南京太僕寺卿。
當即其人,特訛「世」為「汝」耳。
萬曆中,蕭崇業《使琉球錄》,稱陳侃、郭世霖二《錄》,其明證也。
初,嘉靖十一年,命吏科左給事中陳侃、行人高澄冊封中山王尚清。
侃述其事為《琉球錄》,自為之序。
至嘉靖三十七年,又遣世霖與行人司行人李際春冊封中山王尚元。
世霖因取侃舊本,綴續成編。
所言大略與《明史·琉球傳》合。
惟每條列原錄於前,而附所續於後,皆以「霖按」二字冠之。
似乎考訂舊聞,實則鋪敘新事,於體例殊未協也。
分類:未分類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