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卷一百四十八·集部一○楚辭類
○集部總敘 集部之目,楚辭最古,別集次之,總集次之,詩文評又晚出,詞曲則其閏餘也。
古人不以文章名,故秦以前書無稱屈原、宋玉工賦者。
洎乎漢代,始有詞人。
跡其著作,率由追錄。
故武帝命所忠求相如遺書。
魏文帝亦詔天下上孔融文章。
至於六朝,始自編次。
唐末又刊板印行。
(事見貫休《月集序》。
)夫自編則多所愛惜,刊板則易於流傳。
四部之書,別集最雜,茲其故歟!然典冊高文,清詞麗句,亦未嘗不高標獨秀,挺出鄧林。
此在翦刈卮言,別裁偽體,不必以猥濫病也。
總集之作,多由論定。
而《蘭亭》、《金谷》悉觴詠於一時,下及漢上題襟、松陵倡和。
《丹陽集》惟錄鄉人,《篋中集》則附登乃弟。
雖去取僉孚眾議,而履霜有漸,巳為詩社標榜之先驅。
其聲氣攀援,甚於別集。
要之,浮華易歇,公論終明,巋然而獨存者,《文選》、《玉台新詠》以下數十家耳。
詩文評之作,著於齊梁。
觀同一八病四聲也。
鍾嶸以求譽不遂,巧致譏排;劉勰以知遇獨深,繼為推闡。
詞場恩怨,亙古如斯。
冷齋曲附乎豫章,石林隱排乎元。
黨人餘釁,報及文章,又其巳事矣。
固宜別白存之,各核其實。
至於倚聲末技,分派詩歌,其間周、柳、蘇、辛,亦遞爭軌轍。
然其得其失,不足重輕。
姑附存以備一格而巳。
大抵門戶構爭之見,莫甚於講學,而論文次之。
講學者聚黨分朋,往往禍延宗社。
操觚之士筆舌相攻,則未有亂及國事者。
蓋講學者必辨是非,辨是非必及時政,其事與權勢相連,故其患大。
文人詞翰,所爭者名譽而已,與朝廷無預,故其患小也。
然如艾南英以排斥王、李之故,至以嚴嵩為察相,而以殺楊繼盛為稍過當。
豈其捫心清夜,果自謂然?亦朋黨既分,勢不兩立,故決裂名教而不辭耳。
至錢謙益《列朝詩集》,更顛倒賢奸,彝良泯絕。
其貽害人心風俗者,又豈鮮哉!今掃除畛域,一准至公。
明以來諸派之中,各取其所長,而不回護其所短。
蓋有世道之防焉,不僅為文體計也。
○楚辭類
裒屈、宋諸賦,定名《楚辭》,自劉向始也。
後人或謂之騷,故劉勰品論《楚辭》,以《辨騷》標目。
考史遷稱「屈原放逐,乃著離騷」,蓋舉其最著一篇。
《九歌》以下,均襲《騷》名,則非事實矣。
《隋志》集部以《楚辭》別為一門,歷代因之。
蓋漢、魏以下,賦體既變,無全集皆作此體者。
他集不與《楚辭》類,《楚辭》亦不與他集類,體例既異,理不得不分著也。
楊穆有《九悼》一卷,至宋已佚。
晁補之、朱子皆嘗續編,然補之書亦不傳,僅朱子書附刻《集注》後。
今所傳者,大抵注與音耳。
注家由東漢至宋,遞相補苴,無大異詞。
迨於近世,始多別解。
割裂補綴,言人人殊。
錯簡說經之術,蔓延及於詞賦矣。
今並刊除,杜竄亂古書之漸也。
△《楚辭章句》·十七卷(兵部侍郎紀昀家藏本)
漢王逸撰。
逸字叔師,南郡宜城人。
順帝時官至侍中。
事跡具《後漢書·文苑傳》。
舊本題「校書郎中」,蓋據其注是書時所居官也。
初,劉向裒集屈原《離騷》、《九歌》、《天問》、《九章》、《遠遊》、《卜居》、《漁父》,宋玉《九辨》、《招魂》,景差《大招》,而以賈誼《惜誓》,淮南小山《招隱士》,東方朔《七諫》,嚴忌《哀時命》,王褒《九懷》及向所作《九歎》,共為《楚辭》十六篇。
是為總集之祖。
逸又益以己作《九思》與班固二敘為十七卷,而各為之注。
其《九思》之注,洪興祖疑其子延壽所為。
然《漢書》《地理志》、《藝文志》即有自注,事在逸前。
謝靈運作《山居賦》,亦自注之。
安知非用逸例耶?舊說無文,未可遽疑為延壽作也。
陳振孫《書錄解題》載,有《古文楚辭釋文》一卷,其篇第首《離騷》,次《九辨》、《九歌》、《天問》、《九章》、《遠遊》、《卜居》、《漁父》、《招隱士》、《招魂》、《九懷》、《七諫》、《九歎》、《哀時命》、《惜誓》、《大招》、《九思》,迥與今本不同。
興祖據逸《九章》注中,稱皆解於《九辨》中,知古本《九辨》在前,《九章》在後。
振孫又引朱子之言,據天聖十年陳說之序,謂舊本篇第混並,乃考其人之先後,重定其篇第,知今本為說之所改。
則自宋以來,已非逸之舊本。
又黃伯思《東觀餘論》謂逸注《楚辭》,序皆在後,如《法言》舊本之例,不知何人移於前。
則不但篇第非舊,並其序亦非舊矣。
然洪興祖《考異》,於「離騷經」下注曰:「釋文第一」,無「經」字。
而逸註明云:「離,別也。
騷,愁也。
經,逕也。」
則逸所注本確有「經」字,與釋文本不同。
必謂《釋文》為舊本,亦未可信,姑存其說可也。
逸注雖不甚詳賅,而去古未遠,多傳先儒之訓詁。
故李善注《文選》,全用其文。
《抽思》以下諸篇注中,往往隔句用韻。
如「哀憤結骨,慮煩冤也。
哀悲太息,損肺肝也。
心中結屈,如連環也」之類,不一而足。
蓋仿《周易·象傳》之體,亦足以考證漢人之韻。
而吳或以來談古韻者,皆未徵引,是尤宜表而出之矣。
△《楚辭補注》·十七卷(內府藏本)
宋洪興祖撰。
興祖字慶善。
陸游《渭南集》有興祖手帖跋,稱為「洪成季慶善」,未之詳也。
丹陽人。
政和中登上捨第。
南渡後召試,授秘書省正字。
歷官提點江東刑獄,知真州、饒州。
後忤秦檜,編管昭州,卒。
事跡具《宋史·儒林傳》。
周麟之《海陵集》有興祖《贈直敷文閣制》,極褒其編纂之功。
蓋檜死乃昭雪也。
案陳振孫《書錄解題》列《補注楚辭》十七卷、《考異》一卷。
稱「興祖少時,從柳展如得東坡手校十卷。
凡諸本異同,皆兩出之。
後又得洪玉父而下本十四五家,參校遂為定本,始補王逸《章句》之未備者。
成書又得姚廷輝本,作《考異》,附古本釋文之後。
又得歐陽永叔、孫莘老、蘇子容本於關子東、葉少協,校正以補《考異》之遺」云云。
則舊本兼載釋文,而《考異》一卷附之,在《補注》十七卷之外。
此本每卷之末有汲古後人毛表字奏叔依古本是正印記,而《考異》已散入各句下,未知誰所竄亂也。
又目錄後有興祖《附記》,稱鮑欽止云:「《辨騷》非《楚辭》本書,不當錄。
班固二序,舊在《九歎》之後,今附於第一通之末」云云。
此本《離騷》之末有班固二序,與所記合。
而劉勰《辨騷》一篇仍列序後,亦不詳其何故。
豈但言其不當錄,而未敢遽刪歟?漢人注書,大抵簡質,又往往舉其訓詁,而不備列其考據。
興祖是編,列逸注於前,而一一疏通、證明、補注於後,於逸注多所闡發。
又皆以「補曰」二字別之,使與原文不亂,亦異乎明代諸人妄改古書,恣情損益。
於楚辭諸注之中,特為善本。
故陳振孫稱其用力之勤,而朱子作《集注》,亦多取其說雲。
△《楚辭集注》·八卷、《辨證》·二卷、《後語》·六卷(內府藏本)宋朱子撰。
以後漢王逸《章句》及洪興祖《補注》二書詳於訓詁,未得意旨。
乃隱括舊編,定為此本。
以屈原所著二十五篇為《離騷》,宋玉以下十六篇為《續離騷》。
隨文詮釋,每章各系以興、比、賦字,如《毛詩》傳例。
其訂正舊注之謬誤者,別為《辨證》二卷附焉,自為之序。
又刊定晁補之《續楚辭》、《變離騷》二書,錄荀卿至呂大臨凡五十二篇,為《楚辭後語》,亦自為之序。
《楚辭》舊本有東方朔《七諫》、王褒《九懷》、劉向《九歎》、王逸《九思》,晁本刪《九思》一篇。
是編並削《七諫》、《九懷》、《九歎》三篇,益以賈誼二賦。
陳振孫《書錄解題》謂以「《七諫》以下,詞意平緩,意不深切,如無病而呻吟者也」。
晁氏《續離騷》凡二十卷,《變楚辭》亦二十卷。
《後語》刪為六卷,去取特嚴。
而揚雄《反騷》為《舊錄》所不取者,乃反收入。
《自序》謂:「欲因《反騷》而著蘇氏、洪氏之貶詞,以明天下之大戒也。」
周密《齊東野語》記紹熙內禪事曰:「趙汝愚永州安置,至衡州而卒,朱熹為之注《離騷》以寄意焉。」
然則是書大旨在以靈均放逐寓宗臣之貶,以宋玉《招魂》抒故舊之悲耳?固不必於箋釋音葉之間,規規爭其得失矣。
△《離騷草木疏》·四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宋吳仁傑撰。
仁傑有《古周易》,已著錄。
是編末有仁傑慶元丁巳自序,謂梁劉杳有《草木疏》二卷,見於本傳。
其書已亡。
杳疏凡王逸所集者皆在焉,仁傑獨取二十五篇疏之。
其大旨謂《離騷》之文,多本《山海經》,故書中引用,每以《山海經》為斷。
若辨「夕攬洲之宿莽」句,引《朝歌》之「山有莽草焉」為據,駁王逸舊注之非。
其說甚辨。
然騷人寄興,義不一端。
瓊枝、若木之屬,固有寓言;澧蘭、沅芷之類,亦多即目。
必舉其隨時抒望,觸物興懷,悉引之於大荒之外,使靈均所賦,悉出伯益所書,是澤畔行吟,主於侈其博贍,非以寫其哀怨,是亦好奇之過矣。
以其徵引宏富,考辨典核,實能補王逸訓詁所未及。
以視陸璣之疏《毛詩》、羅願之翼《爾雅》,可以方軌並駕,爭騖後先,故博物者恆資焉。
跡其賅洽,固亦考證之林也。
此本為影宋舊鈔,末有慶元庚申方燦跋。
又有校正姓氏三行。
蓋仁傑官國子學錄時,屬燦刊於羅田者。
舊版散佚,流傳頗罕。
寫本僅存,亦可謂藝林之珍笈矣。
△《欽定補繪離騷全圖》·二卷國朝蕭從原圖,乾隆四十七年奉敕補繪。
從字尺木,當塗貢生。
考《天問序》,稱「屈原放逐,彷徨山澤,見楚有先王之廟及公卿祠堂,圖畫天地山川神靈琦瑋譎危及古聖賢怪物異事,因書其壁,呵而問之」。
是《天問》一篇,本由圖畫而作。
後世讀其書者,見所徵引,自天文、地理、蟲魚、草本與凡可喜、可愕之物,無不畢備,鹹足以擴耳目而窮幽渺,往往就其興趣所至,繪之為圖。
如宋之李公麟等,皆以此擅長。
特所畫不過一篇一章,未能賅極情狀。
從始因其章句,廣為此圖。
當時鹹推其工妙,為之鐫刻流傳。
原本所有,只以三閭大夫、鄭詹尹、漁父合繪一圖,冠於卷端。
及《九歌》為九圖,《天問》為五十四圖。
而《目錄》、《凡例》所稱《離騷經》、《遠遊》諸圖,並已闕佚。
《香草》一圖,則自稱有志未逮。
核之《楚辭》篇什,掛漏良多。
皇上幾餘披覽,以其用意雖勤,而脫略不免。
特命內廷諸臣,參考釐訂,各為補繪。
於《離騷經》則分文析句,次為三十二圖。
又《九章》為九圖,《遠遊》為五圖,《九辨》為九圖,《招魂》為十三圖。
《大招》為七圖,《香草》為十六圖。
於是體物摹神,粲然大備。
不獨原始要終,篇無剩義;而靈均旨趣,亦藉以考見其比興之原。
仰見大聖人遊藝觀文,意存深遠;而從以繪事之微,荷蒙宸鑒,得為大輅之椎輪,實永被榮施於不朽矣。
△《山帶閣注楚辭》·六卷、《楚辭餘論》·二卷、《楚辭說韻》·一卷(通行本)
國朝蔣驥撰。
驥字塍,武進人。
是書《自序》題康熙癸巳,而《餘論》上卷有「庚子以後復見安溪李氏《離騷解義》」之語,蓋《餘論》又成於注後也。
注前冠以《史記·屈原列傳》、沈亞之《屈原外傳》、《楚世家》節略,以考原事跡之本末。
次以《楚辭》地理,列為五圖,以考原涉歷之後先。
所注即據事跡之年月、道裡之遠近,以定所作之時地。
雖穿鑿附會,所不能無;而徵實之談,終勝懸斷。
《餘論》二卷,駁正註釋之得失,考證典故之同異。
其間詆訶舊說,頗涉輕薄。
如以「少司命」為月下老人之類,亦幾同戲劇,皆乖著書之體。
而汰其冗蕪,簡其精要,亦自瑕不掩瑜。
《說韻》一卷,分以字母,通以方音。
又博引古音之同異,每部列「通韻」、「葉韻」、「同母葉韻」三例,以攻顧炎武、毛奇齡之說。
夫「雙聲互轉」、「四聲遞轉」之二例,沙隨程迥已言之,非驥之創論。
然實不知先有聲韻,後有字母,聲韻為古法,字母為梵學,而執末以繩其本。
至於五方音異,自古已然,不能謂之不協,亦不能執以為例。
黃庭堅詞用蜀音,以「笛」韻「竹」。
《林外詞》用閩音,以「掃」韻「鎖」。
是可據為典要,謂宋韻盡如是乎?又古音一字而數葉,亦如今韻一字而重音。
「佳」字「佳」、「麻」並收,「寅」字「支」、「真」並見,是即其例。
使非韻書俱在,亦將執其別音攻今韻之部分乎?蓋古音本無成書,不過後人參互比校,擇其相通之多者,區為界限。
猶之九州列國,今但能約指其地,而不能一一稽其犬牙相錯之形。
驥不究同異之由,但執一二小節,遽欲變亂其大綱,亦非通論。
以其引證浩博中亦間有可采者,故仍從原本,與《餘論》並附錄焉。
──右「楚辭類」六部,六十五卷,皆文淵閣著錄。
○楚辭類存目
△《天問天對解》·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宋楊萬里撰。
萬里有《易傳》,已著錄。
是書取屈原《天問》、柳宗元《天對》,比附貫綴,各為之解。
已載入《誠齋集》中,此其別行本也。
訓詁頗為淺易。
其間有所辨證者,如《天問》「雄虺九首,忽焉在」,引《莊子》「南方之帝曰,北方之帝曰忽」,證王逸注「電光」之誤。
特因《天對》「忽之居帝南北海」而為之說。
又如《天問》「鯪魚何所,堆焉處」,獨謂「堆」當為「雀」,「雀在北號山,如雞虎爪食人」,證王逸注「奇獸」之誤。
亦因《天對》「雀在北號,惟人是食」而為之說。
未嘗別有新義也。
△《楚辭集解》·八卷、《蒙引》·二卷、《考異》·一卷(兩淮監政采進本)
明汪瑗撰。
瑗字玉卿,歙縣人。
是書《集解》八卷,惟注屈原諸賦,而宋玉、景差以下諸篇弗與。
《蒙引》二卷,皆辨證文義。
《考異》一卷,則以王逸、洪興祖、朱子三本互校其字句也。
《楚辭》一書,文重義隱,寄托遙深。
自漢以來,訓詁或有異同,而大旨不相違舛。
瑗乃以臆測之見,務為新說以排詆諸家。
其尤舛者,以「何必懷故都」一語為《離騷》之綱領,謂實有去楚之志而深辟,洪興祖等謂原宗國之非。
又謂原為聖人之徒,必不肯自沉於水,而痛斥司馬遷以下諸家言死於汨羅之誣。
蓋掇拾王安石《聞呂望之解舟》詩、李壁注中語也。
亦可為疑所不當疑,信所不當信矣。
△《離騷草木疏補》·四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
明屠本撰。
本有《閩中海錯疏》,已著錄。
是書以宋吳仁傑《離騷草木疏》多有未備,特於「香草」類增入麻、、黍、薇、藻、稻、粢、麥、粱八種,於「嘉木」類增入楓、梧二種。
其餘於仁傑疏多所刪汰。
自謂明簡過之,而實則反失之疏略。
又每類冠以《離騷》本文及王逸《注》,擬於詩之《小序》,亦無關宏旨,徒事更張。
至仁傑謂宿莽非卷,斥王逸《注》及郭璞《爾雅注》之誤。
本是書,引羅願《爾雅翼》以明之。
不知其引《南越志》「寧鄉草名卷,江淮間謂之宿莽」者,正主郭之說。
不免自相剌謬,尤失於考證矣。
△《楚騷協韻》·十卷、附《讀騷大旨》·一卷(浙江范懋柱家天一閣藏本)明屠本撰。
此本惟題曰屠,蓋未改名以前刻也。
本以朱子《楚辭集注》韻為未備,故廣為此書。
然所增實未盡當。
古無韻書,各以方音取讀。
方音南北互殊,不免大同而小異。
如《離騷》「朕皇考曰伯庸,維庚寅吾以降」,「降」讀戶工切。
又「重之以修能,紉秋蘭以為佩」,「能」讀奴來切。
皆古音也。
至「肇錫予以嘉名,字余曰靈均」,則方音矣。
江以南「真」、「庚」互葉,今世尚然。
本必讀名彌延反、均居員反,殊為牽合。
本又好取《說文》字體改今楷法,以為楚騷文字在小篆未變之前,寫《楚辭》宜用小篆分草。
今刊本雖用隸書,然宜以六書善本正其差訛。
夫隸體與分草之興,初不相遠。
且意取簡易,與篆固殊。
若盡依《說文》改變形體,以為能守六書之義,轉為煩重。
則但作篆可耳,奚以隸為?是亦好奇之過也。
△《楚辭聽直》·八卷、《合論》·一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明黃文煥撰。
文煥有《詩經考》,已著錄。
崇禎中,文煥坐黃道周黨下獄,因在獄中著此書。
蓋借屈原以寓感。
其曰「聽直」,即取原《惜誦》篇中「皋陶聽直」語也。
其例凡評謂之「品」,注謂之「箋」。
《九歌》、《九章》諸篇標題下又有「總品」。
其篇次首《離騷》,次《遠遊》,次《天問》,次《九歌》,次《漁父》,次《卜居》,次《九章》。
又據王逸之注,以《大招》或稱屈原。
又據司馬遷《屈原賈生傳贊》有「讀原《離騷》、《招魂》、《哀郢》」語,並以《大招》、《招魂》附於篇末,與舊本皆異。
《合論》一卷,即以發明「聽直」之旨。
有合論一篇者,《聽離騷》、《聽遠遊》、《聽天問》、《聽九歌》、《聽卜居、漁父》、《聽九章》、《聽二招》七篇是也。
有合論全書者,《聽忠》、《聽孝》、《聽年》、《聽次》、《聽復》、《聽芳》、《聽玉》、《聽路》、《聽女》、《聽禮》十篇是也。
大抵借抒牢騷,不必盡屈原之本意。
其詞氣傲睨恣肆,亦不出明末佻薄之習也。
△《楚辭評林》·八卷(內府藏本)
明沈翔編。
翔字千刃,慶城人。
是書成於崇禎丁丑。
因朱子《集注》雜采諸家之說,標識簡端,冗碎殊甚。
蓋坊賈射利之本也。
△《天問補注》·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毛奇齡撰。
奇齡有《仲氏易》,已著錄。
是編以朱子《楚辭集注》於《天問》一篇多所闕疑,又謂世或牽引《天問》,造飾襞積,因以為說,而淺陋者更且牽引而注之。
奇齡喜摭朱子之失,故為之補注。
前為《總論》,後凡三十四條,皆先列《天問》原文,次列《集注》,而後以補注繼之。
亦間有所疏證。
然語本恍惚,事多奇詭,終屬臆測之詞,不能一一確證也。
△《楚辭燈》·四卷(內府藏本)
國朝林銘撰。
銘字西仲,侯官人。
順治戊戌進士。
官徽州府通判。
王卓《今世說》稱:「銘少嗜學,每探索精思,竟日不食。
暑月家僮具湯請浴,或和衣入盆。
裡人皆呼為『書癡』。」
然觀所著諸書,實未能深造。
是編取《楚辭》之文,逐句詮釋。
又每篇為《總論》,詞旨淺近,蓋鄉塾課蒙之本。
江寧朱冀嘗作《離騷辨》一卷,攻銘之說甚力。
然二人均以時文之法解古書,亦同浴而譏裸裎也。
其於《九章》篇次,自《涉江》以下,皆易其舊。
曰《惜誦》第一、《思美人》第二、《抽思》第三、《涉江》第四、《橘頌》第五、《悲回風》第六、《惜往日》第七、《哀郢》第八、《懷沙》第九。
考王逸注稱:「屈原放於江南之野,思君念國,憂心罔極,故復作《九章》。」
蓋以《九章》皆放江南時作。
銘此編,謂《惜誦》為懷王見疏之後,又進言得罪而作,時但見疏而未嘗放。
本傳所謂「不復在位者」,以不復在左徒之位,未嘗不在朝也。
其《思美人》、《抽思》乃懷王置之於外時作,然此時在漢北,尚與江南之野無涉。
惟《涉江》、《橘頌》、《悲回風》、《惜往日》、《哀郢》、《懷沙》六篇,始是頃襄放之江南所作。
如此說來,既與本傳使齊及諫釋張儀、諫入武關數事不相礙;且與《思美人》、《抽思》章稱「造都為南行,朝臣為南人」及「來集漢北」等語、《哀郢》章「仲春東遷,逍遙來東,西思故都」等語,一一印合云云。
然此說本明黃文煥《楚辭聽直》,亦非其創解也。
△《離騷經注》·一卷、《九歌注》·一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國朝李光地撰。
光地有《周易觀彖》,已著錄。
案《史記》但稱「屈原著《離騷》」,至王逸注本,始於《離騷》加「經」字,而《九歌》、《九章》加「傳」字。
此稱《離騷經》,從逸本也。
所注皆推尋文意,以疏通其旨,亦頗簡要。
然《楚辭》實詩賦之流,未可說以詁經之法。
至《國殤》、《禮魂》二篇,向在《九歌》之末。
古人以九紀數,實其大凡之名,猶《雅》、《頌》之稱「什」。
故篇十有一,仍題曰「九」。
光地謂當止於九篇,竟不附載,則未免拘泥矣。
△《離騷經解》·一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方如撰。
如字文,淳安人。
康熙丙戌進士。
官豐潤縣知縣。
是編所解甚略,無所考證發明。
原附刻《集虛齋學古文》後,今析出別著錄焉。
△《離騷解》·一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顧成天撰。
成天字良哉,婁縣人。
雍正庚戌進士。
官翰林院侍講。
是編成於乾隆辛酉。
大旨深辟王逸以來求女譬求君之說,持論甚正。
然詞賦之體與敘事不同,寄托之言與莊語不同,往往恍惚汗漫,翕張反覆,迥出於蹊徑之外,而曲終乃歸於本意。
疏以訓詁,核以事實,則刻舟而求劍矣。
《離騷》之末曰:「陟升皇之赫戲兮,忽臨睨夫舊鄉。
僕夫悲余馬懷兮,蜷局顧而不行。」
即終之以「亂曰」云云,大意顯然,以前皆文章之波瀾也。
不通觀其全篇,而句句字字必求其人以實之,反詆古人之疏舛,是亦蘇軾所謂「作詩必此詩」也。
△《楚辭九歌解》·一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顧成天撰。
其說以《湘君》、《湘夫人》為一篇,《大司命》、《少司命》為一篇,並十一篇為九,以合《九歌》之數。
說尚可通。
至於每篇所解,大抵以林銘《楚辭燈》為藍本,而加以穿鑿附會。
如《河伯篇》云:「九河屬韓、魏之境,而崑崙在秦之墟。
韓、魏不能蔽秦,而東諸侯始無寧日。
『與女游兮九河』,武關之要盟也。
『沖風起兮橫波』,伏兵之劫行也。
『登崑崙兮四望』,留秦而不返也。
『靈何為兮水中,朝章台如藩臣』,不與抗禮也。
『與女游兮河渚,流澌紛兮來下』,冬卒而春歸其喪也。」
則全歸之於懷王。
又《山鬼篇》云:「楚襄王游夢,夢一婦人,名曰瑤姬。
通篇辭意,似指此事。」
則又歸之於巫山神女。
屈原本旨,豈其然乎!
△《讀騷列論》·一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顧成天撰。
此書又舉《九章》以下諸篇未及作解者,一一評其大意。
謂《離騷》之作在頃襄之世,屈原之死乃身殉懷王,力辟《史記》記事之謬。
謂《九章》《惜誦》、《惜往日》二篇為偽托,定為河洛間人所作。
謂《卜居》亦為偽托,定為戰國人所作。
謂《漁父》即莊周。
謂《招魂》、《大招》皆招懷王。
其說皆不免武斷。
至《思美人》篇「托玄鳥而致詞」句,謂因張儀生出「鳥」字,因商於生出「玄鳥」字,其說尤不可解矣。
△《離騷中正》·(無卷數,副都御史黃登賢家藏本)
國朝林仲懿撰。
仲懿有《南華本義》,已著錄。
是編首載《讀離騷管見》數則,謂屈原之賦以執中為宗派,主敬為根柢。
自敘學問本領,陳述帝王心法,與四子書相表裡。
其說甚迂,故所釋類多穿鑿。
如釋「名余曰正則,字余曰靈均」,謂屈子竊取子思之道,所言正則、靈均,與《中庸》「天命之性,率性之道」相合。
是果騷人之本意乎?
△《屈騷心印》·五卷(浙江巡撫采進本)
國朝夏大霖撰。
大霖字用雨,號梅皋,衢州西安人。
是編成於乾隆甲子,因林銘《楚辭燈》而改訂之。
據其自述,自林本以外,所見惟朱子、來欽之、黃維章三家本。
其論韻稱沈約為晉人。
所引據者亦不過李漁《笠翁詩韻》、蔡方炳《廣輿記》諸書。
前有毛以陽評,謂朱子未暇注《楚辭》,今本出後人之附會,尤不知何據也。
△《楚辭新注》·八卷(陝西巡撫采進本)
國朝屈復撰。
復字悔翁,蒲城人。
是編采合《楚辭》舊注,而自以新意疏解之。
復頗工詩,故能求騷人言外之意,與拘言詮、涉理路者有殊。
而果於師心,亦往往臆為變亂。
如《離騷》「曰黃昏以為期兮」二句,指為衍文。
《天問》一篇,隨意移置其前後,謂之錯簡。
《九歌》末《禮魂》一章,欲改為《禮成》,以為《九歌》之「亂辭」。
大抵皆以意為之,無所依據也。
△《楚辭章句》·七卷(山東巡撫采進本)
國朝劉夢鵬撰。
夢鵬有《春秋義解》,已著錄。
是書就諸本字句異同。
參互考訂,亦頗詳悉。
然不注某字出某本,未足依據。
至於篇章次第,竄亂尤多。
如二卷《九歌》內《湘君》、《湘夫人》、《大司命》、《少司命》本各自標題,而刪除《湘夫人》、《少司命》之名,稱《湘君》前後篇、《司命》前後篇。
六卷《九章》內刪《抽思》、《橘頌》之目,統為《哀郢》,又移置其先後。
均不知何據。
又誤以《史記》敘事之文為屈平之語,遂合《漁父》、《懷沙》為一篇。
刪去《漁父歌》,而增入乃作《懷沙之賦》。
其辭曰九字,尤以意為之也。
──右「楚辭類」十七部,七十五卷,內一部無卷數,皆附《存目》。
○別集類一
集始於東漢。
荀況諸集,後人追題也。
其自製名者,則始張融《玉海集》。
其區分部帙,則江淹有《前集》,有《後集》。
梁武帝有詩賦集,有文集,有別集;梁元帝有集,有小集;謝有集,有逸集;與王筠之一官一集,沈約之正集百卷,又別選集略三十卷者,其體例均始於齊梁。
蓋集之盛,自是始也。
唐宋以後,名目益繁。
然隋、唐志所著錄,《宋志》十不存一。
《宋志》所著錄,今又十不存一。
新刻日增,舊編日減,豈數有乘除歟?文章公論,歷久乃明。
天地英華所聚,卓然不可磨滅者,一代不過數十人。
其餘可傳可不傳者,則繫乎有幸有不幸。
存佚靡恆,不足異也。
今於元代以前,凡論定諸編,多加甄錄。
有明以後,篇章彌富,則刪彌嚴。
非曰沿襲恆情,貴遠賤近,蓋閱時未久,珠礫並存,去取之間,尤不敢不慎云爾。
△《揚子集》·六卷(副都御史黃登賢家藏本)
漢揚雄撰。
案《漢書·藝文志》、《隋書·經籍志》、《唐書·藝文志》皆載雄集五卷。
其本久佚。
宋譚愈始取《漢書》及《古文苑》所載四十餘篇,仍輯為五卷,已非舊本。
明萬曆中,遂州鄭樸又取所撰《太玄》、《法言》、《方言》三書及類書所引《蜀王本紀》、《琴清英》諸條,與諸文賦合編之,厘為六卷,而以逸篇之目附卷末。
即此本也。
雄所撰諸箴,《古文苑》及《中興書目》皆二十四篇。
惟晁公武《讀書志》稱二十八篇,多《司空》、《尚書》、《博士》、《太常》四篇。
是集復益以《太官令》、《太史令》為三十篇。
考《後漢書·班固傳》注引雄《尚書箴》,《太平御覽》引雄《太官令》、《太史令》二箴,則樸之所增,未為無據。
然考《漢書·胡廣傳》,稱雄作十二州箴、二十五官箴,其九箴亡。
則漢世止二十八篇。
劉勰《文心雕龍》稱卿尹州牧二十五篇,則又亡其三,不應其後復出。
且《古文苑》載《司空》等四箴,明注崔、崔瑗之名。
葉大慶《考古質疑》又摘《初學記》所載《潤州箴》中乃有「六代都興」之語,則諸書或屬誤引,未可遽定為雄作也。
是書之首又冠以雄《始末辨》一篇,乃焦筆乘之文。
謂「《漢書》載雄仕莽,作符命投閣,年七十一,天鳳五年卒。
考雄至京見成帝,年四十餘。
自成帝建始改元至天鳳五年,計五十有二歲。
以五十二合四十餘,已近百年,則與年七十一者又相牾。
又考雄至京,大司馬王音奇其文,而音薨於永始初年。
則雄來必在永始之前,謂雄為仕於莽年者妄也」云云。
近人多祖其說,為雄訟枉。
案《文選》任所作《王文憲公集·序》「家諜」字下,李善注引劉歆《七略》曰:「子家諜言,以甘露元年生。
《漢書·成帝紀》載,行幸甘泉、行幸長楊宮並在元延元年己酉。
上距宣帝甘露元年戊辰,正四十二年,與四十餘之數合。
其後元延凡五年,綏和凡二年,哀帝建平凡四年,元壽凡二年,平帝元始凡五年,孺子嬰凡三年,王莽始建國凡五年,積至天鳳五年,正得七十一年,與七十一卒之數亦合。
其仕莽十年,毫無疑義。」
不考祠甘泉、獵長楊之歲,而以成帝即位之建始元年起算,悖謬殊甚。
惟王音卒歲,實與雄傳不合。
然「音」字為「根」字之誤,宋祁固已言之。
其文載今本《漢書》注中,豈未見耶?
△《蔡中郎集》·六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漢蔡邕撰。
《隋志》載後漢左中郎將蔡邕集十二卷。
注曰梁有二十卷,錄一卷。
則其集至隋已非完本。
《舊唐志》乃仍作二十卷,當由官書佚脫,而民間傳本未亡,故復出也。
《宋志》著錄僅十卷,則又經散亡,非其舊本矣。
此本為雍正中陳留所刊。
文與詩共得九十四首。
證以張溥《百三家集》刻本,多寡增損,互有出入。
卷首歐靜序論姜伯淮、劉鎮南碑斷非邕作。
以年月考之,其說良是。
張本刪去劉碑,不為無見。
然以伯淮為邕前輩,宜有邕文,遂改建安二年為熹平二年,則近於武斷矣。
張本又載《薦董卓表》,而陳留本無之。
其事范書不載,或疑為後人贗作。
然劉克莊《後村詩話》已排詆此表,與揚雄《劇秦美新》同稱。
則宋本實有此文,不自張本始載。
後漢諸史,自范、袁二家以外,尚有謝承、薛瑩、張、華嶠、謝沈、袁崧、司馬彪諸家,今皆散佚,亦難以史所未載,斷其事之必無。
或新本刊於陳留,以桑梓之情,欲為隱諱,故削之以滅其跡歟?
△《孔北海集》·一卷(編修朱筠家藏本)
漢孔融撰。
案魏文帝《典論論文》稱「孔氏卓卓,信含異氣。
筆墨之性,殆不可勝」。
《後漢書》融本傳亦曰:「魏文帝深好融文辭,歎曰:『揚、班儔也。
』募天下有上融文章者,輒賞以金帛。
所著詩、頌、碑文、論議、六言、策文、表檄、教令、書記凡二十五篇。
《隋書·經籍志》載漢少府孔融集九卷。
注曰梁十卷,錄一卷。
則較本傳所記已多增益。
新、舊《唐書》皆作十卷,蓋猶梁時之舊本。
《宋史》始不著錄,則其集當佚於宋時。
此本乃明人所掇拾。
凡表一篇、疏一篇、上書三篇、奏事二篇、議一篇、對一篇、教一篇、書十六篇、碑銘一篇、論四篇、詩六篇,共三十七篇。
其《聖人優劣論》,蓋一文而偶存兩條,編次者遂析為兩篇,實三十六篇也。
張溥《百三家集》亦載是集,而較此本少《再告高密令教》、《告高密縣僚屬》二篇。
大抵捃拾史傳類書,多斷簡殘章,首尾不具。
不但非隋唐之舊,即蘇軾《孔北海贊序》稱讀其所作《楊氏四公贊》,今本亦無之。
則宋人所及見者,今已不具矣。
然人既國器,文亦鴻寶。
雖闕佚之餘,彌可珍也。
其六言詩之名見於本傳,今所傳三章,詞多凡近。
又皆盛稱曹操功德,斷以融之生平,可信其義不出此。
即使舊本有之,亦必黃初間購求遺文,贗托融作以頌曹操,未可定為真本也。
流傳既久,姑仍舊本錄之,而附糾其偽於此。
集中詩文,多有箋釋本事者,不知何人所作。
奏疏之類,皆附綴篇末。
書教之類,則夾注篇題之下。
體例自相違異。
今悉夾注篇題之下,俾畫一焉。
△《曹子建集》·十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魏曹植撰。
案《魏志》植本傳,景初中,撰錄植所著賦頌、詩銘、雜論凡百餘篇,副藏內外。
《隋書·經籍志》載《陳思王集》三十卷。
《唐書·藝文志》作二十卷,然復曰又三十卷。
蓋三十卷者,隋時舊本;二十卷者,為後來合併重編。
實無兩集。
鄭樵作《通志略》,亦並載二本。
焦作《國史經籍志》,遂合二本卷數為一,稱植集為五十卷,謬之甚矣。
陳振孫《書錄解題》亦作二十卷。
然振孫謂其間頗有採取《御覽》、《書鈔》、《類聚》中所有者。
則捃摭而成,已非唐時二十卷之舊。
《文獻通考》作十卷,又並非陳氏著錄之舊。
此本目錄後有「嘉定六年癸酉」字,猶從宋寧宗時本翻雕。
蓋即《通考》所載也。
凡賦四十四篇,詩七十四篇,雜文九十二篇,合計之,得二百十篇。
較魏志所稱百餘篇者,其數轉溢。
然殘篇斷句,錯出其間。
如《鷂雀》、《蝙蝠》二賦均采自《藝文類聚》。
《藝文類聚》之例,皆標「某人某文曰」云云,編是集者遂以「曰」字為正文,連於賦之首句,殊為失考。
又《七哀詩》晉人采以入樂,增減其詞,以就音律,見《宋書·樂志》中。
此不載其本詞,而載其入樂之本,亦為舛謬。
《棄婦篇》見《玉台新詠》,亦見《太平御覽》。
《鏡銘》八字,反覆顛例,皆葉韻成文,實為回文之祖。
見《藝文類聚》。
皆棄不載。
而《善哉行》一篇,諸本皆作古辭,乃誤為植作。
不知其下所載「當來日大難」,即當此篇也。
使此為植作,將自作之而自擬之乎?至於《王宋妻詩》,《藝文類聚》作魏文帝,邢凱《坦齋通編》據舊本《玉台新詠》,稱為植作。
今本《玉台新詠》又作王宋自賦之詩。
則眾說異同,亦宜附載,以備參考,乃竟遺漏,亦為疏略,不得謂之善本。
然唐以前舊本既佚,後來刻植集者率以是編為祖,別無更古於斯者。
錄而存之,亦不得已而思其次也。
△《嵇中散集》·十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舊本題晉嵇康撰。
案康為司馬昭所害,時當塗之祚未終,則康當為魏人,不當為晉人。
《晉書》立傳,實房喬等之舛誤。
本集因而題之,非也。
《隋書·經籍志》載康文集十五卷。
新、舊《唐書》並同。
鄭樵《通志略》所載卷數尚合。
至陳振孫《書錄解題》則已作十卷。
且稱康所作《文論》六七萬言,其存於世者僅如此,則宋時已無全本矣。
疑鄭樵所載,亦因仍舊史之文,未必真見十五卷之本也。
王《野客叢書》云:「《嵇康傳》曰:『康喜談名理,能屬文。
撰《高士傳贊》,作《太史箴》、《聲無哀樂論》。
』余得毗陵賀方回家所藏繕寫《嵇康集》十卷,有詩六十八首。
今《文選》所載才三數首。
《選》惟載康《與山巨源絕交書》一首,不知又有《與呂長悌絕交》一書。
《選》惟載《養生論》一篇,不知又有《與向子期論養生難答》一篇,四千餘言,辨論甚悉。
集又有《宅無吉凶》、《攝生論難》上、中、下三篇,《難張遼自然好學論》一首,《管蔡論》、《釋私論》、《明膽論》等文。
《崇文總目》謂《嵇康集》十卷,正此本爾。
唐《藝文志》謂《嵇康集》十五卷,不知五卷謂何。」
觀所言,則樵之妄載確矣。
此本凡詩四十七篇、賦一篇、書二篇、雜著二篇、論九篇、箴一篇、家誡一篇。
而雜著中《嵇荀錄》一篇,有錄無書。
實共詩文六十二篇,又非宋本之舊,蓋明嘉靖乙酉吳縣黃省曾所重輯也。
楊慎《丹鉛錄》嘗辨阮籍卒於康後,而世傳籍碑為康作。
此本不載此碑,則其考核猶為精審矣。
△《陸士龍集》·十卷(編修勵守謙家藏本)
晉陸撰。
與兄機齊名,時稱「二陸」。
史謂其文章不及機,而持論過之。
今觀集中諸啟,其執辭諫諍,陳議鯁切,誠近於古之遺直。
至其文藻麗密,詞旨深雅,與機亦相上下。
平吳二俊,要亦未易優劣也。
《隋書·經籍志》載集十二卷,又稱梁十卷,錄一卷。
是當時所傳之本,已有異同。
《新唐書·藝文志》但作十卷,則所謂十二卷者,已不復見。
至南宋時,十卷之本又漸湮沒。
慶元間,信安徐民瞻始得之於秘書省,與機集並刊以行。
然今亦未見宋刻,世所行者惟此本。
考史稱所著文詞凡三百四十九篇,此僅錄二百餘篇,似非足本。
蓋宋以前相傳舊集,久已亡佚。
此特裒合散亡,重加編緝,故敘次頗為叢雜。
如《答兄平原詩》二首,其《行矣怨路長》一首乃機贈之作,故馮惟訥《詩紀》收入機詩內。
而此本誤作答機詩。
又「綠房含青實」四語及「逍遙近南畔」二語,皆自《藝文類聚》《芙蕖部》、《嘯》部摘出,佚其全篇。
故《詩紀》以為失題,系之卷末,但注「見《藝文》某部。」
此乃直標曰「芙蓉」、曰「嘯」,殆明人不學者所編,又出《詩紀》之後矣。
特是之原集既不可見,惟藉此以傳什一。
故悉仍其舊錄之,姑以存其梗概焉。
△《陶淵明集》·八卷(內府藏本)
晉陶潛撰。
案北齊陽休之序錄潛集行世凡三本。
一本八卷,無序。
一本六卷,有序目,而編比顛亂,兼復闕少。
一本為蕭統所撰(案古人編錄之書亦謂之撰,故《文選》舊本皆題梁昭明太子撰,而徐陵《玉台新詠·序》亦稱撰錄艷歌凡為十卷。
休之稱潛集為統撰,蓋沿當日之稱,今亦仍其舊文),亦八卷,而少《五孝傳》及《四八目》。
《四八目》即《聖賢群輔錄》也。
休之參合三本,定為十卷,已非昭明之舊。
又宋庠《私記》稱《隋·經籍志》潛集九卷,又雲梁有五卷,錄一卷。
《唐志》作五卷。
庠時所行,一為蕭統八卷本,以文列詩前。
一為陽休之十卷本。
其他又數十本,終不知何者為是。
晚乃得江左舊本,次第最若倫貫。
今世所行,即庠稱江左本也。
然昭明太子去潛世近,已不見《五孝傳》、《四八目》,不以入集,陽休之何由續得?且《五孝傳》及《四八目》所引《尚書》自相矛盾,決不出於一手,當必依托之文,休之誤信而增之。
以後諸本,雖卷帙多少,次第先後,各有不同,其竄入偽作,則同一轍,實自休之所編始。
庠《私記》但疑《八儒》、《三墨》二條之誤,亦考之不審矣。
今《四八目》已經睿鑒指示,灼知其贗,別著錄於子部類書而詳辨之。
其《五孝傳》文義庸淺,決非潛作。
既與《四八目》一時同出,其贗亦不待言。
今並刪除。
惟編潛詩文仍從昭明太子為八卷。
雖梁時舊第今不可考,而黜偽存真,庶幾猶為近古焉。
△《璣圖詩讀法》·一卷(湖北巡撫采進本)
明康萬民撰。
萬民字無,武功人,海之孫也。
蘇蕙織錦回文,古今傳為佳話。
劉勰《文心雕龍》稱回文所興,道原為始。
則齊、梁之際,尚未見其圖。
此圖及唐則天皇后序,均莫知所從來。
考《晉書·列女傳》載:「苻堅秦州刺史竇滔,有罪徙流沙。
其妻蘇蕙織錦為回文旋圖詩。」
無滔鎮襄陽及趙陽台讒間事。
又考《晉書·孝武帝紀》稱:「太玄四年,苻丕陷襄陽。」
《苻堅載記》稱:「以其中壘梁成為南中郎將,都督荊揚州諸軍事、荊州刺史、領護南蠻校尉,配兵一萬,鎮襄陽。」
亦不言竇滔。
與序所言,全然乖異。
序末稱如意元年五月一日。
是時《晉書》久成,不應矛盾至此。
又其文萎弱,亦不類初唐文體,疑後人依托。
然《晉書》稱其圖凡八百四十字,縱橫宛轉以讀之,文多不錄,則唐初實有是圖。
又李善注江淹《別賦》,引《織錦迴文詩序》曰:「竇滔秦州被徙沙漠,其妻蘇氏,秦州臨去別蘇,誓不再娶。
至沙漠,更娶婦。
蘇氏織錦端中作此迴文詩以贈之。
苻國時人也。」
其說亦與《晉書》合,益知詩真而序偽。
考黃庭堅詩已用「連波悔過陽台暮雨」事,其偽當在宋以前也。
序稱其錦縱廣八寸,題詩二百餘首,計八百餘言。
縱橫反覆,皆成章句。
黃伯思《東觀餘論》謂:「其圖本五色相宣,因以別三、五、七言之異。
後人流傳,不復施采,故迷其句讀。」
又謂「嘗於王晉玉家得唐申之釋,而後曉然。」
今本已不傳。
僧起宗以意推求,得三、四、五、六、七言詩三千七百五十二首,分為七圖。
萬民更為尋繹,又於第三圖內增立一圖,並增讀其詩至四千二百六首。
合起宗所讀,共成七千九百五十八首。
合兩家之圖,輯為此編。
夫但求協韻成句,而不問義之如何。
輾轉鉤連,旁行斜上,原可愈增愈多。
然必以為若蘭本意如斯,則未之能信。
存以為藝林之玩可矣。
起宗不知何許人。
王士禎《居易錄》載趙孟妻管道《璣圖》真跡,已稱起宗道人云云,則其人當在宋元間也。
△《鮑參軍集》·十卷(安徽巡撫采進本)
宋鮑照撰。
照字明遠,東海人。
晁公武《讀書志》作上黨人。
蓋誤讀虞炎序中「本上黨人」之語。
「照」或作「昭」,蓋唐人避武後諱所改。
韋莊詩有「欲將張翰松江雨,畫作屏風寄鮑昭」句,押入平聲,殊失其實。
(案宋《禮部貢舉條式》,「齊桓」違諱,作「齊威」,可用於句中,不可押入微韻。
)沈約《宋書》、李延壽《南北史》作於武後稱制前者,實皆作「照」,不作「昭」也。
照為臨川王子頊參軍,沒於亂兵,遺文零落。
齊散騎侍郎虞炎始編次成集。
《隋書·經籍志》著錄十卷,而注曰梁六卷,然則後人又續增矣。
此本為明正德庚午朱應登所刊,雲得自都穆家。
卷數與《隋志》合,而冠以炎序,未審即《隋志》舊本否。
考其編次,既以樂府別為一卷,而《採桑》、《梅花落》、《行路難》亦皆樂府,乃列入詩中。
唐以前人,皆解聲律,不應舛互若此。
又《行路難》第七首「蹲蹲」字下注曰:「集作樽樽。」
「啄」字下注曰:「集作逐。」
使果原集,何得又稱「集作」?此為後人重輯之明驗矣。
然文章皆有首尾,詩賦亦往往有自序、自注,與六朝他集從類書採出者不同。
殆因相傳舊本而稍為竄亂歟?鍾嶸《詩品》云:「學鮑照『才能日中市朝滿』,學謝『劣得黃鳥度青枝』。」
今集中無此一句,益知非梁時本也。
△《謝宣城集》·五卷(內府藏本)
齊謝撰。
字元暉,陳郡陽夏人。
事跡具《南齊書》本傳。
案以中書郎出為宣城太守,以選復為中書郎。
又出為晉安王鎮北諮議、南東海太守、行南徐州事,遷尚書吏部郎,被誅。
其官實不止於宣城太守。
然詩家皆稱「謝宣城」,殆以《北樓吟詠》為世盛傳耶。
據陳振孫《書錄解題》稱:「集本十卷。
樓知宣州,止以上五卷賦與詩刊之。
下五卷皆當時應用之文,衰世之事。
可采者已見本傳及《文選》。
餘視詩劣焉,無傳可也。」
考鍾嶸《詩品》稱:「極與予論詩,感激頓挫過其文。」
則振孫之言審矣。
張溥刻《百三家集》,合詩賦五卷為一卷。
此本五卷即紹興二十八年樓所刻。
前有序,猶南宋佳本也。
本傳稱「長於五言詩」。
沈約嘗云「二百年來無此詩」。
鍾嶸《詩品》乃稱其「微傷細密,頗在不倫。
一章之中,自有玉石。」
又稱其「善自發端,而末篇多躓。
過毀過譽,皆失其真。」
趙紫芝詩曰:「輔嗣易行無漢學,元暉詩變有唐風。」
斯於文質升降之間,為得其平矣。
△《昭明太子集》·六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梁昭明太子統撰。
案《梁書》本傳,稱統有集二十卷。
《隋書·經籍志》、《唐書·藝文志》並同。
《宋史·藝文志》僅載五卷,已非其舊。
《文獻通考》不著錄,則宋末已佚矣。
此本為明嘉興葉紹泰所刊。
凡詩賦一卷、雜文五卷。
賦每篇不過數句,蓋自類書采掇而成,皆非完本。
詩中《擬古》第二首、《林下作伎》一首、《照流看落釵》一首、《美人晨妝》一首、《名士悅傾城》一首,皆梁簡文帝詩,見於《玉台新詠》。
其書為徐陵奉簡文之令而作,不容有誤。
當由書中稱簡文帝為皇太子,輾轉稗販,故誤作昭明。
又《錦帶書十二月啟》亦不類齊、梁文體。
其《姑洗三月啟》中有「啼鶯出谷,爭傳求友之聲」句。
考唐人《試鶯出谷詩》,李綽尚書故實譏其事無所出。
使昭明先有此啟,綽豈不見乎?是亦作偽之明證也。
張溥《百三家集》中亦有統集。
以兩本互校,此本《七召》一篇,與《東宮官屬令》一篇,《謝賚涅經講疏啟》一篇,《謝敕繼銅造善覺寺塔露盤啟》一篇,《謝賚魏國錦》、《賚廣州區》、《賚城邊橘》、《賚河南菜》、《賚大崧啟》五篇,與劉孝儀、與張纘、與晉安王《論張新安書》三篇,《駁舉樂議》一篇,皆溥本所無。
溥本《與明山賓令》一篇,《詳東宮禮絕旁親議》一篇,《謝敕鑄慈覺寺鍾啟》一篇,亦此本所無。
然則是二本者皆明人所掇拾耳?
△《江文通集》·四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梁江淹撰。
淹有《銅劍贊》,已著錄。
淹自序傳稱:「自少及長,未嘗著書,惟集十卷。」
考傳中所序官階,止於中書侍郎。
校以史傳,正當建元之初。
則永明以後所作,尚不在其內。
今舊本散佚,行於世者惟歙縣汪士賢、太倉張溥二本。
此本乃乾隆戊寅淹鄉人梁賓以汪本、張本參核異同,又益以睢州湯斌家鈔本,參互成編。
汪本闕《知己賦》一篇,《井賦》四語,《銅劍贊》一篇,《詠美人春遊》一篇,《征怨》一篇。
張本闕《為蕭讓太傅揚州牧表》一篇。
此皆補完。
他如《待罪江南思北歸賦》,張本無題首四字。
《尚書符》張本題下闕夾注「起都宮車軍局蘭台」八字。
《為蕭重讓揚州表》中「任鈞符負圖之重」句,張本誤脫「符」字。
《為蕭讓太傅相國十郡九錫表》首張本無「備九錫之禮」五字。
《上建平王書》末汪本脫「此心既照,死且不朽」八字。
亦均校正。
其餘字句,皆備錄異同。
若《雜擬詩序》中「芳草寧共氣」句,此本訛「氣」為「棄」之類,小小疏舛,間或不免。
然終較他本為善也。
△《何水部集》·一卷(江蘇蔣曾瑩家藏本)
梁何遜撰。
遜字仲言,東海郯人。
官至水部員外郎,故自唐以來稱何水部。
王僧孺嘗輯遜詩編為八卷。
宋黃伯思《東觀餘論》有遜集跋,稱為春明宋氏本。
蓋宋敏求家所傳,其卷數尚與梁書相符。
而伯思雲杜甫所引「昏鴉接翅歸,金粟裹搔頭」等句不見集中。
則當時已有佚脫。
舊本久亡,所謂八卷者不可復睹。
即《永樂大典》所引遜詩,亦皆今世所習見。
則元、明間已不存矣。
此本為正德丁丑松江張所刊。
首列遜小傳,凡詩九十五首,附載范、劉孝綽同作《擬古》二首,《聯句》十三首。
末載黃伯思跋。
跋後附《七召》一篇。
末復有跋,稱舊與《陰鏗集》偕刻。
以二家體裁各別,不當比而同之,公暇獨取是集,刪其繁蕪。
同寅毗陵陸懋之、永嘉李升之捐俸共刻。
然則是集又經刊削,有所去取歟?《玉台新詠》載遜《學青青河邊草》一首,此本標題作《擬青青河畔草》。
轉韻體《為人作其人識節工歌》,與《玉台新詠》不同。
考六朝以前之詩題,無此體格。
顯為後人所妄加。
又《青青河邊草》為蔡邕之作,《青青河畔草》為枚乘之作。
六朝人所擬,截然有別。
此效邕體而題作「畔」字,明為後人據十九首而改。
復以古詩不換韻,此詩換韻,妄增轉韻體云云。
蓋字句亦多所竄亂,非其舊矣。
△《庾開府集箋注》·十卷(少詹事陸費墀家藏本)
周庾信撰,國朝吳兆宜注。
信,《周書》有傳。
然考集中辛成碑文,稱「開皇元年七月某日,反葬河州。」
則入隋幾一載矣。
信為梁元帝守朱雀,望敵先奔。
厥後歷仕諸朝,如更傳捨,其立身本不足重。
其駢偶之文,則集六朝之大成,而導四傑之先路。
自古迄今,屹然為四六宗匠。
初在南朝,與徐陵齊名。
故李延壽《北史·文苑傳·序》稱:「徐陵、庾信,其意淺而繁,其文匿而采。
詞尚輕險,情多哀思。」
王通《中說》亦曰:「徐陵、庾信,古之誇人也,其文誕。」
令狐德作《周書》,至詆其「誇目侈於紅紫,蕩心逾於鄭衛」,斥為詞賦之罪人。
然此自指台城應教之日,二人以宮體相高耳。
至信北遷以後,閱歷既久,學問彌深,所作皆華實相扶,情文兼至。
抽黃對白之中,顥氣舒捲,變化自如,則非陵之所能及矣。
張說詩曰:「蘭成追宋玉,舊宅偶詞人。
筆湧江山氣,文驕雨神。」
其推挹甚至。
杜甫詩曰:「庾信文章老更成,凌健筆意縱橫。
後來嗤點流傳賦,不覺前賢畏後生。」
則諸家之論,甫固不以為然矣。
《北史》本傳稱有集二十卷,與周滕王之序合。
《隋書·經籍志》作二十一卷,皆已久佚。
倪瓚《清閣集》有《與彝齋學士書》曰:「聞執事新收得《庾子山集》,在州郭時欲藉以示僕,不時也。
茲專一力致左右,千萬暫借一觀」云云。
則元末明初尚有重編之本,今亦未見此本。
雖冠以滕王序,實由諸書抄撮而成,非其原帙也。
《隋書·魏澹傳》稱:「廢太子勇命澹注《庾信集》。」
其書不傳。
《唐志》載張廷芳等三家嘗注《哀江南賦》,《宋志》已不著錄。
近代胡渭始為作注,而未及成帙。
兆宜采輯其說,復與昆山徐樹等補綴成編,粗得梗概。
然六朝人所見之書,今已十不存一。
兆宜捃摭殘文,補苴求合,勢不能盡詳所出。
如注《哀江南賦》「經邦佐漢」一事,引《史記索隱》誤本,以園公為姓「庾」,以四皓為漢相,殊不免附會牽合。
後錢塘倪別為箋注,而此本遂不甚行。
然其經營創始之功,終不可沒。
與倪注並錄存之,亦言杜詩者不盡廢千家注意也。
兆宜字顯令,吳江人,康熙中諸生。
嘗注徐、庾二集,又注《玉台新詠》、《才調集》、《韓詩集》。
今惟徐、庾二集刊版行世。
餘惟鈔本僅存雲。
△《庾子山集注》·十六卷(通行本)
國朝倪撰。
字魯玉,錢塘人。
康熙乙酉舉人。
官內閣中書舍人。
是編以吳兆宜所箋《庾開府集》合眾手以成之,頗傷漏略。
乃詳考諸史,作年譜冠於集首。
又旁采博,重為註釋。
其中如《小園賦》前一段本屬散文,而以為用古韻,未免失之穿鑿。
《漢書·藝文志》《別栩陽賦》五篇,自是人姓名,而信《哀江南賦》乃云「栩陽亭有離別之賦」。
《唐山夫人安世房中歌》「桂華」二字,自屬篇名,「馮馮翼翼,承天之則」二句,乃下章之首,而信《黃帝門舞歌》乃云「清野桂馮馮」。
皆顯然舛誤。
依違其詞,不加駁正,亦失之附會。
然比核史傳,實較吳本為詳。
《哀江南賦》一篇,引據時事,尤為典核。
集末《彭城公夫人爾朱氏墓誌銘》、《伯母東平郡夫人李氏墓誌銘》並考核年月,證以《文苑英華》,知為楊炯之文誤入信集。
辨證亦頗精審,不以稍傷蕪冗為嫌也。
△《徐孝穆集箋注》·六卷(內府藏本)
陳徐陵撰,國朝吳兆宜注。
《隋書·經籍志》載陵集本三十卷,久佚不傳。
此本乃後人從《藝文類聚》、《文苑英華》諸書內采掇而成。
陵文章綺麗,與庾信齊名,世號徐庾體。
陳書本傳稱其緝裁巧密,多有新意。
自有陳創業,文檄軍書及禪授詔策,皆陵所制,為一代文宗。
其集舊無註釋。
兆宜既箋《庾信集》,因並陵集箋之。
未及卒業,其同裡徐文炳續為補緝,以成是編。
其中可與史事相證者,如《資治通鑒·梁武帝太清二年》「遣建康令謝挺、散騎常侍徐陵等聘於東魏」。
胡三省注謂「建康令秩千石,散騎常侍秩二千石,謝挺不當在徐陵之上。
蓋陵將命而使,挺特輔行耳。」
今案集中《在北齊與楊僕射書》有云:「謝常侍今年五十有一,吾今年四十有四。
介已知命,賓又杖鄉」云云。
是謝挺實為正使,蓋假散騎常侍以行。
特《通鑒》但書其本官,並非舛錯。
胡三省未考陵書,未免曲為之說。
參諸此集,可正其訛。
而兆宜所箋,略不言及。
蓋主於捃拾字句,不甚考訂史傳也。
然箋釋詞藻,亦頗足備稽考,故至今與所箋庾集並傳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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