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二十六·經部二十六○春秋類一:其間諸儒之論,中唐以前則《左氏》勝,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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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二十六·經部二十六○春秋類一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卷二十六·經部二十六○春秋類一

說經家之有門戶,自《春秋》三《傳》始,然迄能並立於世。

其間諸儒之論,中唐以前則《左氏》勝,啖助、趙匡以逮北宋則《公羊》、《谷梁》勝。

孫復、劉敞之流,名為棄《傳》從《經》,所棄者特《左氏》事跡,《公羊》、《谷梁》月日例耳。

其推闡譏貶,少可多否,實陰本《公羊》、《谷梁》法,猶誅鄧析用竹刑也。

夫刪除事跡,何由知其是非?無案而斷,是《春秋》為射覆矣。

聖人禁人為非,亦予人為善。

經典所述,不乏褒詞,而操筆臨文,乃無人不加誅絕,《春秋》豈吉網羅鉗乎?至於用夏時則改正朔,削尊號則貶天王,《春秋》又何僭以亂也!沿波不返,此類宏多。

雖舊說流傳,不能盡廢,要以切實有徵、平易近理者為本。

其瑕瑜互見者,則別白而存之。

游談臆說,以私意亂聖經者,則僅存其目。

蓋《六經》之中,惟《易》包眾理,事事可通。

《春秋》具列事實,亦人人可解。

一知半見,議論易生。

著錄之繁,二經為最。

故取之不敢不慎也。

△《春秋左傳正義》·六十卷(內府藏本)

周左丘明傳,晉杜預注,唐孔穎達疏。

自劉向、劉歆、桓譚、班固皆以《春秋傳》出左丘明,左丘明受《經》於孔子。

魏晉以來儒者,更無異議。

至唐趙匡,始謂左氏非丘明。

蓋欲攻《傳》之不合《經》,必先攻作《傳》之人非受《經》於孔子,與王柏欲攻《毛詩》,先攻《毛詩》不傳於子夏,其智一也。

宋元諸儒,相繼並起。

王安石有《春秋解》一卷,證左氏非丘明者十一事。

陳振孫《書錄解題》謂出依托。

今未見其書,不知十一事者何據。

其餘辨論,惟朱子謂「虞不臘矣」為秦人語,葉夢得謂紀事終於智伯,當為六國時人,似為近理。

然考《史記·秦本紀》,稱惠文君十二年始臘。

張守節《正義》稱秦惠文王始效中國為之,明古有臘祭,秦至是始用,非至是始創。

閻若璩《古文尚書疏證》亦駁此說曰:「史稱秦文公始有史以記事,秦宣公初志閏月,豈亦中國所無,待秦獨創哉?」

則臘為秦禮之說,未可據也。

《左傳》載預斷禍福,無不徵驗,蓋不免從後傅合之。

惟《哀公九年》稱趙氏其世有亂,後竟不然,是未見後事之證也。

《經》止獲麟,而弟子續至孔子卒。

《傳》載智伯之亡,殆亦後人所續。

《史記·司馬相如傳》中有揚雄之語,不能執是一事指司馬遷為後漢人也。

則載及智伯之說,不足疑也。

今仍定為左丘明作,以祛眾惑。

至其作《傳》之由,則劉知幾「躬為國史」之言,最為確論。

《疏》稱大事書於策者,《經》之所書。

小事書於簡者,《傳》之所載。

觀晉史之書趙盾,齊史之書崔杼及甯殖,所謂載在諸侯之籍者,其文體皆與《經》合。

《墨子》稱《周春秋》載杜伯,《燕春秋》載莊子儀,《宋春秋》載祏後觀辜,《齊春秋》載王裡國中裡。

核其文體,皆與《傳》合。

《經》、《傳》同因國史而修,斯為顯證。

知說《經》去《傳》,為捨近而求諸遠矣。

《漢志》載《春秋古經》十二篇,《經》十一卷。

注曰:「公羊、谷梁二家。」

則左氏《經》文,不著於錄。

然杜預《集解序》,稱分《經》之年與《傳》之年相附,比其義類,各隨而解之。

陸德明《經典釋文》曰:「舊夫子之《經》與丘明之《傳》各異,杜氏合而釋之」。

則《左傳》又自有《經》。

考《漢志》之文既曰《古經》十二篇矣,不應復雲《經》十一卷。

觀公、谷二《傳》皆十一卷,與《經》十一卷相配,知十一卷為二《傳》之《經》,故有是注。

徐彥《公羊傳疏》曰「《左氏》先著竹帛,故漢儒謂之古學。」

則所謂《古經》十二篇,即《左傳》之《經》,故謂之「古」,刻《漢書》者誤連二條為一耳。

今以《左傳》《經》文與二《傳》校勘,皆《左氏》義長,知手錄之本確於口授之本也。

言《左傳》者,孔奇、孔嘉之說,久佚不傳;賈逵、服虔之說,亦僅偶見他書。

今世所傳,惟杜《注》、孔《疏》為最古。

杜《注》多強《經》以就《傳》,孔《疏》亦多左杜而右劉(案劉炫作《規過》以攻杜《解》,凡所駁正孔《疏》皆以為非),是皆篤信專門之過,不能不謂之一失。

然有《注》、《疏》而後《左氏》之義明,《左氏》之義明而後二百四十二年內善惡之跡一一有徵。

後儒妄作聰明、以私臆談褒貶者,猶得據《傳》文以知其謬。

則漢晉以來藉《左氏》以知《經》義,宋元以後更藉《左氏》以杜臆說矣。

《傳》與《注》、《疏》,均謂有大功於《春秋》可也。

△《春秋公羊傳註疏》·二十八卷(內府藏本)

漢公羊壽傳,何休解詁,唐徐彥疏。

案《漢書·藝文志》:「《公羊傳》十一卷。」

班固自注曰:「公羊子,齊人。」

(案《漢·藝文志》不題顏師古名者,皆固之自注)顏師古《注》曰:「名高(案此據《春秋說》彥《疏》《題詞》之文,見徐彥疏所引)。」

徐彥《疏》引戴宏《序》曰:「子夏傳與公羊高,高傳與其子平,平傳與其子地,地傳與其子敢,敢傳與其子壽。

至漢景帝時,壽乃與齊人胡母子都著於竹帛。

何休之《注》亦同。」

(休說見《隱公二年》「紀子伯、莒子盟於密」條下)今觀《傳》中有「子沈子曰」,「子司馬子曰」,「子女子曰」、「子北宮子曰」,又有「高子曰」,「魯子曰」,蓋皆傳授之經師,不盡出於公羊子。

《定公元年傳》「正棺於兩楹之間」二句,《谷梁傳》引之,直稱沈子,不稱公羊,是並其不著姓氏者亦不盡出公羊子。

且並有「子公羊子曰」,尤不出於高之明證。

知《傳》確為壽撰,而胡母子都助成之。

舊本首署高名,蓋未審也。

又羅璧《識遺》,稱公羊、谷梁自高、赤作《傳》外,更不見有此姓。

萬見春謂皆姜字切韻腳,疑為姜姓假托。

案鄒為邾婁、披為勃、木為彌牟、殖為舌職,記載音訛,經典原有是事。

至弟子記其先師,子孫述其祖父,必不至竟迷本字,別用合聲。

璧之所言,殊為好異。

至程端學《春秋本義》竟指高為漢初人,則講學家臆斷之詞,更不足與辨矣。

三《傳》與《經》文,《漢志》皆各為卷帙。

以《左傳》附《經》始於杜預,《公羊傳》附《經》則不知始自何人。

觀何休《解詁》但釋《傳》而不釋《經》,與杜異例,知漢末猶自別行。

今所傳蔡邕《石經殘字公羊傳》,亦無《經》文,足以互證。

今本以《傳》附《經》,或徐彥作《疏》之時所合併歟?彥《疏》,《文獻通考》作三十卷。

今本乃止二十八卷。

或彥本以《經》文並為二卷,別冠於前,後人又散入《傳》中,故少此二卷,亦未可知也。

彥《疏》,《唐志》不載。

《崇文總目》始著錄,稱不著撰人名氏,或雲徐彥。

董《廣川藏書志》亦稱世傳徐彥,不知時代,意其在貞元、長慶之後。

考《疏》中「必之戰」一條,猶及見孫炎《爾雅注》完本,知在宋以前。

又「葬桓王」一條,全襲用楊士勳《谷梁傳疏》,知在貞觀以後。

中多自設問答,文繁語復,與邱光庭《兼明書》相近,亦唐末之文體。

董所云,不為無理。

故今從之說,定為唐人焉。

△《春秋谷梁傳註疏》·二十卷(內府藏本)

晉范甯集解,唐楊士勳疏。

其《傳》則士勳《疏》稱,谷梁子名ㄈ,字元始,一名赤。

受《經》於子夏,為《經》作《傳》則當為梁子所自作。

徐彥《公羊傳疏》又稱,公羊高五世相授,至胡母生乃著竹帛,題其親師,故曰《公羊傳》。

《谷梁》亦是著竹帛者題其親師,故曰《谷梁傳》。

則當為傳其學者所作。

案《公羊傳》「定公即位」一條引「子沈子曰」,何休《解詁》以為後師(按此注在《隱公十一年》所引子沈子條下)。

此《傳》「定公即位」一條,亦稱「沈子曰」。

公羊、梁既同師子夏,不應及見後師。

又「初獻六羽」一條,稱「梁子曰」。

《傳》既梁自作,不應自引己說。

且此條又引「屍子曰」,屍佼為商鞅之師,鞅既誅,佼逃於蜀。

其人亦在梁後,不應預為引據。

疑徐彥之言為得其實,但誰著於竹帛,則不可考耳。

《漢書·藝文志》載《公羊》、《谷梁》二家《經》十一卷,《傳》亦各十一卷。

則《經》、《傳》初亦別編。

范甯《集解》,乃並《經》注之,疑即甯之所合。

《定公元年》「春王三月」一條,發《傳》於「春王」二字之下,以「三月」別屬下文,頗疑其割裂。

然考劉向《說苑》,稱文王似元年,武王似春王,周公似正月。

向受谷梁《春秋》,知《谷梁經》文以「春王」二字別為一節,故向有此讀。

至「公觀魚於棠」一條、「葬桓王」一條、「杞伯來逆叔姬之喪以歸」一條、「曹伯廬卒於師」一條、「天王殺其弟佞夫」一條,皆冠以「《傳》曰」字。

惟「桓王」一條與《左傳》合,餘皆不知所引何《傳》。

疑甯以《傳》附《經》之時,每條皆冠以「《傳》曰」字,如鄭玄、王弼之《易》有「彖曰」、「像曰」之例,後傳寫者刪之。

此五條,其削除未盡者也。

甯《注》本十二卷,以兼載門生故吏子弟之說,各列其名,故曰《集解》。

《晉書》本傳稱甯此書為世所重,既而徐邈復為之注,世亦稱之。

今考書中乃多引邈《注》,未詳其故。

又《自序》有「商略名例」之句,《疏》稱甯別有《略例》百餘條,此本不載。

然《注》中時有「傳例曰」字。

或士勳割裂其文,散入《注》、《疏》中歟?士勳始末不可考。

孔穎達《左傳正義序》,稱與故四門博士楊士勳參定,則亦貞觀中人。

其書不及穎達書之賅洽。

然諸儒言《左傳》者多,言《公》、《谷》者少,既乏憑藉之資。

又《左傳》成於眾手,此書出於一人,復鮮佐助之力。

詳略殊觀,固其宜也。

其《疏》「長狄眉見於軾」一條,連綴於「身橫九畝」句下,與《注》相離。

蓋邢刊正之時,又多失其原第,亦不盡士勳之舊矣。

△《箴膏肓》·一卷、《起廢疾》·一卷、《發墨守》·一卷(山西巡撫采進本)

漢鄭玄撰。

《後漢書》玄本傳稱,任城何休好《公羊》學,遂著《公羊墨守》、《左氏膏肓》、《谷梁廢疾》。

玄乃發《墨守》、針《膏肓》、起《廢疾》。

休見而歎曰:「康成入吾室,操吾矛以伐我乎?」

其卷目之見《隋書·經籍志》者,有《左氏膏肓》十卷,《梁廢疾》三卷、《公羊墨守》十四卷,皆注「何休撰」。

而又別出《谷梁廢疾》三卷,注云「鄭玄釋,張靖箋」。

似鄭氏所釋與休原本,隋以前本自別行。

至《舊唐書·經籍志》所載《膏肓》、《廢疾》二書,卷數並同,特《墨守》作二卷為稍異。

其下並注「鄭玄箴」、「鄭玄發」、「鄭玄釋」云云,則已與休書合而為一。

迨於宋世,漸以散佚。

惟《崇文總目》有《左氏膏肓》九卷。

而陳振孫所見本復闕宣、定、哀三公。

振孫謂其錯誤不可讀,疑為後人所錄,已非《隋、唐志》之舊。

其後漢學益微,即振孫所云不全之《左氏膏肓》,亦遂不可復見矣。

此本凡《箴膏肓》二十餘條、《起廢疾》四十餘條、《發墨守》四條,並從諸書所引掇拾成編,不知出自誰氏。

或題為「宋王應麟輯」,亦別無顯據。

殆因應麟嘗輯鄭氏《周易注》、《齊魯韓三家詩考》,而以類推之歟?然《玉海》之末,不附此書,不應其孫不見,而後來反有傳本也。

今以諸書校勘,惟《詩·大明篇疏》所引「宋襄公戰泓」一條尚未收入,其餘並已采無遺。

雖不出自應麟手,要亦究心古義者之所為矣。

謹為掇拾補綴,著之於錄。

雖視原書不及什之一二,而排比薈萃,略存梗概。

為鄭氏之學者,或亦有所考焉。

△《春秋釋例》·十五卷(永樂大典本)

晉杜預撰。

預事跡詳《晉書》本傳。

是書以《經》之條貫必出於《傳》,《傳》之義例歸總於「凡」。

《左傳》稱「凡」者五十,其別四十有九,皆周公之垂法,史書之舊章。

仲尼因而修之,以成一經之通體。

諸稱「書」、「不書」、「先書」、「故書」、「不言」、「不稱」、「書曰」之類,皆所以起新舊,發大義,謂之變例。

亦有舊史所不書,適合仲尼之意者,仲尼即以為義,非互相比較,則褒貶不明,故別集諸例及地名、譜第、歷數相與為部。

先列《經》、《傳》數條,以包通其餘,而《傳》所述之「凡」系焉。

更以己意申之,名曰《釋例》。

地名本之《泰始郡國圖》,《世族譜》本之劉向《世本》與《集解》。

一經一緯,相為表裡。

《晉書》稱預自平吳後,從容無事,乃著《集解》。

又參考眾家譜第,謂之《釋例》。

又作《盟會圖》、《春秋長歷》,備成一家之學,比老乃成。

今考《土地名篇》,稱孫氏僭號於吳,故江表所記特略。

則其屬稿實在平吳以前,故所列多兩漢、三國之郡縣,與晉時不盡合。

至《盟會圖》、《長歷》則皆書中之一篇,非別為一書。

觀預所作《集解序》,可見史所言者未詳。

《晉書》又稱,當時論者謂預文義質直,世人未之重,惟秘書監摯虞賞之。

考嵇含《南方草木狀》,稱晉武帝賜杜預蜜香紙萬番,寫《春秋釋例》及《經傳集解》,則當時固重其書。

史所言者,亦未盡確也。

其書自《隋書·經籍志》而後,並著於錄,均止十五卷。

惟元吳萊作《後序》,雲四十卷。

豈元時所行之本,卷次獨分析乎?自明以來,是書久佚。

惟《永樂大典》中尚存三十篇,並有唐劉原《序》。

其六篇有《釋例》而無《經》、《傳》,餘亦多有脫文。

謹隨篇掇拾,取孔穎達《正義》及諸書所引《釋例》之文補之。

校其訛謬,為二十七篇。

仍分十五卷,以還其舊。

吳萊《後序》亦並附焉。

按預《集解序》云:「《釋例》凡四十部。」

《崇文總目》云:「凡五十三例。」

而孔穎達《正義》則云:「《釋例》事同則為部,小異則附出,孤《經》不及例者聚於終篇。

四十部次第,從隱即位為首,先有其事則先次之。

世族、土地,事既非例,故退之終篇之前。

是《土地名》起於宋衛遇於垂,《世族譜》起於無駭卒。

無駭卒在遇垂之後,故地名在世族前。」

今是書原目不可考,故因孔氏所述之大旨,推而廣之,取其事之見《經》先後為序。

《長歷》一篇則次之《土地名》、《世族譜》後,以《集解》序述歷數在地名、譜第後也。

《土地名篇》釋例云:「據今天下郡國縣邑之名、山川道塗之實,爰及四表,皆圖而備之。

然後以《春秋》諸國邑盟會地名附列之,名曰《古今書》。

《春秋盟會圖》別集《疏》一卷附之。

釋例所畫圖,本依官司空圖,據泰始之初郡國為正。

孫氏初平,江表十四郡皆貢圖籍。

荊、揚、徐三州皆改從今為正,不復依用司空圖。」

則是書應有圖,而今已佚。

又有《附盟會圖疏》,臚載郡縣,皆是元魏、隋唐建置地名,非晉初所有。

而「陽城」一條,且記唐武後事。

當是預本書已佚,而唐人補輯。

又《土地名》所釋亦有後人增益之語。

今仍錄原文,而各加辨證於下方。

考預書雖有曲從左氏之失,而用心周密,後人無以復加。

其例亦皆參考《經》文,得其體要,非公、二家穿鑿月日者比。

摯虞謂左丘明本為《春秋》作《傳》,而《左傳》遂自孤行。

《釋例》本為《傳》設,而所發明,何但《左傳》,故亦孤行(案故字文義未明,疑為當字之訛,以《晉書》原本如是,姑仍其舊文)。

良非虛美。

且《永樂大典》所載,猶宋時古本。

觀《夫人內女歸寧例》一篇,末雲凡若干字,《經》、《傳》若干字,《釋例》若干字。

當時校讎精當,概可想見。

如《長歷》載文公四年十有二月壬寅,夫人風氏薨。

杜云:「十二月庚午朔,無壬寅。」

近刻註疏本並作「十有一月」。

案十一月庚子朔,三日得壬寅,不可謂無壬寅也。

又襄公六年《經》文本云「十有二月,齊侯滅萊」,而近刻《左傳》本前則曰「十一月,齊侯滅萊,萊恃謀也」,後則曰「晏弱圍棠,十一月丙辰而滅之。」

今考《長歷》十一月丁丑朔,是月無丙辰。

十二月丁未朔,十日得丙辰。

杜預系此日於十二月下,不言日月有誤。

可見今本《傳》文兩言十一月,皆十二月之訛也。

如此之類,可以校訂舛誤者,不可縷數。

《春秋》以《左傳》為根本,《左傳》以杜解為門徑,《集解》又以是書為羽翼。

緣是以求筆削之旨,亦可雲考古之津梁、窮經之淵藪矣。

△《春秋集傳纂例》·十卷(浙江汪啟淑家藏本)

唐陸淳撰。

蓋釋其師啖助並趙匡之說也。

助字叔佐,本趙州人,徙關中。

官潤州丹陽縣主簿。

匡字伯循,河東人。

官洋州刺史。

淳字伯沖,吳郡人。

官至給事中。

後避憲宗諱,改名質。

事跡具《唐書·儒學傳》。

案《二程遺書》、陳振孫《書錄解題》及朱臨作是編《後序》,皆雲淳師助、匡。

《舊唐書》云:「淳師匡,匡師助。」

《新唐書》則云:「趙匡、陸淳皆助高弟。」

按呂溫集有代淳《進書表》,稱以啖助為嚴師,趙匡為益友。

又淳自作《修傳始終記》,稱助為啖先生,稱匡為趙子。

餘文或稱為趙氏。

《重修集傳義》又云:「淳秉筆執簡,侍於啖先生左右十有一年,而不及匡。」

又柳宗元作淳《墓表》,亦稱助、匡為淳師友。

當時序述,顯然明白。

劉句以下諸家,並傳聞之誤也。

助之說《春秋》,務在考三家得失,彌縫漏闕,故其論多異先儒。

如論《左傳》非丘明所作,《漢書》丘明授魯曾申、申傳吳起、自起六傳至賈誼等說,亦皆附會。

公羊名高,梁名赤,未必是實。

又云:「《春秋》之文簡易,先儒各守一傳,不肯相通,互相彈射,其弊滋甚。

《左傳》序周、晉、齊、宋、楚、鄭之事獨詳,乃後代學者因師授衍而通之,編次年月,以為傳記。

又雜采各國諸卿家傳及卜書、夢書、占書、縱橫、小說。

故序事雖多,釋《經》殊少,猶不如《公》、《》之於《經》為密。」

其論未免一偏。

故歐陽修、晁公武諸人皆不滿之。

而程子則稱其絕出諸家,有攘異端、開正途之功。

蓋捨《傳》求《經》,實導宋人之先路。

生臆斷之弊,其過不可掩;破附會之失,其功亦不可沒也。

助書本名《春秋統例》,僅六卷。

卒後淳與其子異裒錄遺文,請匡損益,始名《纂例》。

成於大歷乙卯,定著四十篇,分為十卷。

《唐書·藝文志》亦同。

此本卷數相符,蓋猶舊帙。

其第一篇至第八篇為全書總義,第九篇為魯十二公並世緒,第三十六篇以下為經傳文字脫謬及人名、國名、地名。

其發明筆削之例者,實止中間二十六篇而已。

袁桷《後序》稱此書廢已久,所得為寶章桂公校本。

聞蜀有小字本,惜未之見。

吳萊、柳貫二《後序》,皆稱得平陽府所刊金泰和三年禮部尚書趙秉文家本。

是元時已為難得,其流傳至今,亦可謂巋然獨存矣。

△《春秋微旨》·三卷(內府藏本)

唐陸淳撰。

案陳振孫《書錄解題》稱《唐志》有淳《春秋集傳》二十卷,今不存。

又有《微旨》一卷,未見。

袁桷作淳《春秋纂例後序》稱,來杭,得《微旨》三卷,乃皇間汴本。

蓋其書刻於開封,故南渡之後,遂罕傳本。

至桷得北宋舊槧,乃復行於世也。

柳宗元作淳《墓表》,稱《春秋微旨》二篇。

《唐書·藝文志》亦作二卷。

此本三卷,不知何時所分。

然卷首有淳《自序》,實稱總為三卷。

或校刊柳集者誤三篇為二篇,修《唐書》者因之歟?是書先列三《傳》異同,參以啖、趙之說而斷其是非,《自序》謂事或反經而志協乎道,跡雖近義而意實蘊奸,或本正而末邪,或始非而終是,介於疑似之間者,並委曲發明,故曰「微旨」。

其書雖淳所自撰,而每條必稱「淳聞之師曰」,不忘本也。

《自序》又謂三《傳》舊說亦並存之,其義當否則以朱墨為別。

今所行本,於應用朱書者皆以方匡界畫其起訖。

意皇舊槧,以木本不能具朱墨,故用嘉《本草》之例,以陰文、陽文為別。

後人傳寫,又艱於雙鉤,遂以界畫代之。

以非大旨所繫,今亦姑仍其式,而附著舊例於此焉。

△《春秋集傳辨疑》·十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唐陸淳所述啖、趙兩家攻駁三《傳》之言也。

柳宗元作淳《墓誌》,稱《辨疑》七篇。

《唐書·藝文志》同。

吳萊作《序》,亦稱七卷。

此本十卷,亦不知何人所分。

刊本於萊《序》之末附載延五年十一月集賢學士曲出,言「唐陸淳所著《春秋纂例》、《辨疑》、《微旨》三書,有益後學。

請令江西行省鋟梓」云云,其分於是時歟?淳所述《纂例》一書,蓋啖助排比科條,自發筆削之旨。

其攻擊三《傳》,總舉大意而已。

此書乃舉《傳》文之不入《纂例》者,縷列其失,一字一句而詰之,故曰《辨疑》。

所述趙說為多,啖說次之。

冠以《凡例》一篇,計十七條,但明所以刪節《經》文、《傳》文之故。

其去取之義,則仍《經》文年月以次說之。

中如「鄭伯克段」《傳》,啖氏謂鄭伯必不囚母,殊嫌臆斷。

以是為例,豈復有可信之史?況「大隧」故跡,《水經注》具有明文,安得指為左氏之虛撰?如斯之類,不免過於疑古。

又如「齊衛胥命」《傳》,其說與《荀子》相符。

當時去聖未遠,必有所受。

而趙氏以為譏其無禮。

如斯之類,多未免有意求瑕。

又如「叔姬歸於紀」《傳》,《梁》以為不言逆,逆之道微。

淳則謂不言逆者,皆夫自逆。

夫禮聞送媵,不聞逆媵,《傳》固失之。

禮聞親迎妻,不聞親迎娣侄,淳說亦未為得。

如斯之類,亦不免愈辨而愈非。

然《左氏》事實有本,而論斷多疏。

《公羊》、《梁》每多曲說,而《公羊》尤甚。

漢以來各守專門,論甘者忌辛,是丹者非素。

自是書與《微旨》出,抵隙蹈瑕,往往中其會。

雖瑕瑜互見,要其精核之處,實有漢以來諸儒未發者,固與鑿空杜撰,橫生枝節者異矣。

△《春秋名號歸一圖》·二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蜀馮繼先撰。

陳振孫《書錄解題》載是書所列人名,週一、魯二、齊三、晉四、楚五、鄭六、衛七、秦八、宋九、陳十、蔡十一、曹十二、吳十三、邾十四、杞十五、莒十六、滕十七、薛十八、許十九、雜小國二十。

《崇文總目》謂其以官謚、名字裒附初名之左。

《文獻通考》引李燾云:「昔丘明傳《春秋》,於列國君臣之名字,不一其稱,多者或至四五。

始學者蓋病其紛錯難記,繼先集其同者為一百六十篇。」

以是二端推之,是繼先舊本本為旁行斜上,如表譜之體,故以圖為名,而分至一百六十篇也。

今本目次與振孫所言合。

其每一人為一條,既非裒附初名之左,亦無所謂一百六十篇者,與《崇文總目》及李燾所說迥異。

案岳珂《雕印相台九經例》云「《春秋名號歸一圖》二卷,刻本多訛錯。

嘗合京、杭、建、蜀本參校,有氏名異同,實非一人,而合為一者。

有名字若殊,本非二人,而析為二者。

有自某國適他國,而前後互見者。

有稱某公與某年而經傳不合者,或以傳為經,或以注為傳,或偏旁疑似而有亥豕之差,或行款牽連而無甲乙之別。

今皆訂其訛謬,且為分行,以見別書。」

然則今本蓋珂所刊定移易,非復李燾以前之舊本。

觀燾所稱宋大夫莊堇、秦右大夫詹傳,未始有父字,而繼先輒增之。

若子韓晰者,蓋齊頃公孫,《世族譜》與《傳》同。

而繼先獨以為韓子晰,與楚、鄭二公孫黑共篇。

今檢驗此本,皆無此文,則為珂所削改明矣。

△《春秋年表》·一卷(浙江鮑士恭家藏本)

不著撰人名氏。

陳振孫《書錄解題》云:「《春秋二十國年表》一卷,不知何人作。

自周而下,次以魯、蔡、曹、衛、滕、晉、鄭、齊、秦、楚、宋、杞、陳、吳、越、邾、莒、薛、小邾。」

《館閣書目》有《年表》二卷,元豐中楊彥齡撰。

自周之外,凡十三國。

又《董氏藏書志》有《年表》,無撰人。

自周至吳越,凡十國。

征伐、朝覲、會同皆書。

今此表正二十國,與《書錄解題》所載同,蓋即陳振孫所見也。

其書在宋本自單行,岳珂雕印九經,乃以附《春秋》之後。

珂記云:「《春秋年表》,今諸本或闕號名,或紊年月,參之《經》、《傳》,多有舛錯。

今皆為刊正。

諸國君卒與立皆書,惟魯闕,今依《經》、《傳》添補。

廖本無《年表》、《歸一圖》。

今既刊《公》、《》,並補二書以附《經》、《傳》之後。」

是此書經珂刊補,與馮繼先之《名號歸一圖》同刻者。

《通志堂經解》不考岳珂之語,乃與《名號歸一圖》連為一書,亦以為馮繼先所撰,誤之甚矣。

△《春秋尊王發微》·十二卷(內府藏本)

宋孫復撰。

復字明復,平陽人。

事跡詳《宋史·儒林傳》。

案李燾《續通鑒長編》曰:「中丞國子監直講孫復,治《春秋》不惑《傳》、《注》。

其言簡易,得《經》之本義。

既被疾,樞密使韓琦言於上,選書吏,給紙札,命其門人祖無擇即復家錄之。

得書十五卷,藏秘閣。」

然此書實十二卷。

考《中興書目》,別有復《春秋總論》三卷,蓋合之共為十五卷爾。

今《總論》已佚,惟此書尚存。

復之論,上祖陸淳,而下開胡安國,謂《春秋》有貶無褒,大抵以深刻為主。

晁公武《讀書志》載常秩之言曰:「明復為《春秋》,猶商鞅之法,棄灰於道者有刑,步過六尺者有誅。」

蓋篤論也。

而宋代諸儒,喜為苛議。

顧相與推之,沿波不返,遂使孔庭筆削變為羅織之經。

夫知《春秋》者莫如孟子,不過曰:「《春秋》成而亂臣賊子懼」耳。

使二百四十二年中無人非亂臣賊子,則復之說當矣。

如不盡亂臣賊子,則聖人亦必有所節取。

亦何至由天王以及諸侯、大夫無一人一事不加誅絕者乎?過於深求而反失《春秋》之本旨者,實自復始。

雖其間辨名分,別嫌疑,於興亡治亂之機亦時有所發明。

統而核之,究所謂功不補患者也。

以後來說《春秋》者,深文鍛煉之學大抵用此書為根柢,故特錄存之,以著履霜之漸,而具論其得失如右。

程端學稱其《尊王發微》、《總論》二書外,又有《三傳辨失解》,朱彝尊《經義考》因之。

然其書,史不著錄,諸儒亦罕所稱引。

考《宋史·藝文志》及《中興書目》,均有王日休所撰《春秋孫復解三傳辨失》四卷,或即日休所撰之書,端學誤以為復作歟?然則是駁復之書,非復所撰也。

△《春秋皇綱論》·五卷(內府藏本)

宋王晰撰。

自稱太原人,其始末無可考。

陳振孫《書錄解題》言其官太常博士。

考龔鼎臣《東原錄》,載真宗天禧中,錢惟演奏留曹利用、丁謂事,稱晏殊以語翰林學士王晰,則不止太常博士矣。

王應麟《玉海》云:「至和中,晰撰《春秋通義》十二卷,據三《傳》、《注》、《疏》及啖、趙之學。

其說通者,附《經》文之下。

闕者,用己意釋之。

又《異義》十二卷,《皇綱論》五卷。」

今《通義》、《異義》皆不傳,惟是書尚存。

凡為《論》二十有二,皆發明夫子筆削之旨,而考辨三《傳》及啖助、趙匡之得失(按趙匡書中皆作趙正,蓋避太祖之諱,其《尊王》下篇引《論語》作「一正天下」,亦同此例)。

其言多明白平易,無穿鑿附會之習。

其《孔子修春秋篇》曰:「若專為誅亂臣賊子使知懼,則尊賢旌善之旨闕矣。」

足破孫復等有貶無褒之說。

其《傳釋異同篇》曰:「左氏善覽舊史,兼該眾說,得《春秋》之事跡甚備。

然於《經》外自成一書,故有貪惑異說,采掇過當。

至於聖人微旨,頗亦疏略。

而大抵有本末,蓋出一人之所撰述也。

公、之學本於議論,擇取諸儒之說,繫於《經》文。

故雖不能詳其事跡,而於聖人微旨,多所究尋。

然失於曲辨贅義、鄙淺叢雜,蓋出於眾儒之所講說也。」

又曰:「左氏好以一時言貌之恭惰與卜筮巫醫之事推定禍福,靡有不驗,此其蔽也。

固當裁取其文,以通《經》義。

如玉之有瑕,但棄瑕而用玉,不可並棄其玉也。

二《傳》亦然。」

亦足破孫復等盡廢三《傳》之說,在宋人《春秋》解中可謂不失古義。

惟《郊篇》謂周公當用郊,成王賜之不為過,魯國因之不為僭;《殺大夫篇》謂凡書殺大夫,皆罪大夫不能見幾先去:則偏駁之見,不足為訓矣。

△《春秋通義》·一卷(兩江總督采進本)

不著撰人名氏。

考《宋史·藝文志》,蹇遵品、王晰、家安國、邱葵皆有《春秋通義》,其書均佚不傳。

蹇氏、王氏書各十二卷,家氏書二十四卷,邱氏書二卷。

此本僅存一卷,凡四十八條。

編端冠以《小序》,稱孔子之修《春秋》也,因其舊文,乘以新意,正例筆之,常事削之。

其有繆戾乖剌,然後從而正之,別匯之曰特筆。

而《小序》之後亦以「特筆」二字為標題。

蓋此卷為《通義》中之一種,但不知四家中為誰氏之書耳。

然如「星隕如雨」一條,《公羊》引不修《春秋》曰:「隕星不及地尺而復。」

君子修之,曰星隕如雨。」

此特潤色舊文,非關褒貶。

以為特筆,於義不倫。

至華督有無君之心,而後動於惡,故先書殤公,後書孔父。

《傳》有明文,真特筆也,而反不及之,亦屬掛漏。

至於謂《春秋》二百四十二年而終之以獲麟,明亂極必治,而王者之跡卒不熄。

則其說高於諸家多矣。

△《春秋權衡》·十七卷(內府藏本)

宋劉敞撰。

敞字原父,臨江新喻人。

慶歷中舉進士,官至集賢院學士。

事跡具《宋史》本傳。

據其弟作敞《行狀》,及歐陽修作敞《墓誌》,俱稱敞《春秋傳》十五卷、《權衡》十七卷、《說例》二卷、《文權》二卷、《意林》五卷。

王應麟《玉海》所記亦同。

陳振孫《書錄解題》曰:「原父始為《權衡》,以平三家之得失。

然後集眾說,斷以己意而為之《傳》。

《傳》所不盡者,見之《意林》。」

然則《傳》之作在《意林》前,此書又在《傳》前。

敞《春秋》之學,此其根柢矣。

《自序》謂《權衡》始出,未有能讀者。

又謂非達學通人,則亦必不能觀之。

其自命甚高。

葉夢得作《石林春秋傳》,於諸家義疏多所排斥,尤詆孫復《尊王發微》,謂其不深於禮學,故其言多自牾,有甚害於《經》者。

雖概以禮論當時之過,而不能盡禮之制,尤為膚淺。

惟於敞則推其淵源之正。

蓋敞邃於禮,故是書進退諸說,往往依《經》立義,不似復之意為斷制。

此亦說貴徵實之一驗也。

△《春秋傳》·十五卷(內府藏本)

宋劉敞撰。

敞所作《春秋權衡》及《意林》,宋時即有刊本。

此《傳》則諸家藏┐,皆寫本相傳。

近時通志堂刻入《經解》,始有版本。

故論者或疑其偽。

然核其議論體裁,與敞所著他書,一一吻合,非後人所能贗作也。

其書皆節錄三《傳》事跡,斷以己意。

其褒貶義例,多取諸《公羊》、《梁》。

如以莊公圍成師還為仁義,以公孫寧、儀行父為有存國之功,以晉殺先為疾過,以九月用郊為用人,而「趙鞅入晉陽以叛」一條,尚沿二《傳》以地正國之謬,皆不免於膠固。

其《經》文雜用三《傳》,不主一家。

每以《經》、《傳》連書,不復區畫,頗病混淆。

又好減損三《傳》字句,往往改竄失真。

如《左傳》「惜也,越竟乃免」句,後人本疑非孔子之言,敞改為討賊則免,而仍以「孔子曰」冠之,殊為春駁。

考黃伯思《東觀餘論》,稱考正《書·武成》實始於敞,則宋代改《經》之例,敞導其先,宜其視改《傳》為固然矣。

然論其大致,則得《經》意者為多。

蓋北宋以來,出新意解《春秋》者,自孫復與敞始。

復沿啖、趙之餘波,幾於盡廢三《傳》。

敞則不盡從《傳》,亦不盡廢《傳》,故所訓釋為遠勝於復焉。

△《春秋意林》·二卷(內府藏本)

宋劉敞撰。

《宋史·藝文志》作二卷。

王應麟《玉海》作五卷。

馬端臨《經籍考》則並《春秋權衡》、《春秋傳》、《春秋意林》總題三十四卷。

今考《權衡》實十七卷,《傳》實十五卷,合以《意林》二卷,正得三十四卷,與《宋志》合。

則《玉海》作五卷,傳寫誤也。

元吳萊常作是書《後序》曰:「劉子作《春秋權衡》,自稱書成,世無有能讀者。

至《意林》猶未脫稿,多遺闕。

今觀其書,或僅標《經》文數字,不置一辭。

或草草數言,文不相屬,而下注云云二字。

或一條之下,別標他目一兩字,與本文迥不相關。

或詰屈聱牙,猝難句讀。

或僅引其端而詞如未畢。

其為隨筆記,屬稿未竟之書,顯然可證。」

萊所說誠不誣也。

又敞既苦志研求,運意深曲,又好雕琢其詞,使在可解不可解之間。

然考葉夢得《石林春秋傳》,稱不知《經》者以其難入,或詆以為用意太過,出於穿鑿。

然熟讀深思,其間正名分,別嫌疑,大義微言,灼然聖人之意者,亦頗不少。

文體之澀,存而不論可矣。

△《春秋傳說例》·一卷(永樂大典本)

宋劉敞撰。

案敞《行狀》、《墓誌》俱稱《春秋說例》二卷。

陳振孫《書錄解題》則以為一卷。

蓋傳鈔分合,互有不同。

至《宋史·藝文志》,獨稱敞《說例》十一卷,殆傳寫誤衍一「十」字,或竟以十一篇為十一卷也。

敞《春秋傳》、《權衡》、《意林》三書,《通志堂經解》有刊版。

《文權》與《說例》二書,則僅有其名,絕無傳本。

今檢《永樂大典》,尚雜引《說例》之文。

謹詳加綴輯,仍為一卷。

據《書錄解題》稱,《說例》凡四十九條。

今之所裒,僅二十五條,止得其半。

且多零篇斷句,不盡全文。

又惟《公即位例》、《與例》、《使來例》、《師行例》、《大夫奔例》、《殺大夫例》、《弗不例》七條載有原文標目,餘則說存而標目復佚。

今並詳釋本文,仿原存諸條體例,為之校補。

又諸書所載,俱稱《春秋說例》,惟《永樂大典》加「傳」字。

案是編比事以發論,乃其《傳》文褒貶之大旨,《永樂大典》所載,似尚屬宋刻之舊。

今亦從之。

敞說《春秋》,頗出新意,而文體則多摹《公》、《》。

諸書皆然,是編尤為簡古。

惟說《大夫帥師例》一條,稱魯不當有三軍,而以《周禮》為後人附會,未免稍偏。

又宣公十八年《經》文「歸父還自晉」,敞《春秋傳》從《左氏》作「至笙」,而是編則從《公》、《》作「至聖」,亦頗自相牾。

其餘則大致精核,多得《經》意。

而宋元說《經》諸家都未徵引,可知自宋以後,已稱罕覯。

是編崖略倖存,固《春秋》家所當寶貴矣。

△《春秋經解》·十三卷(兵部侍郎紀昀家藏本)

宋孫覺撰。

覺字莘老,高郵人。

擢進士第,官至御史中丞。

事跡具《宋史》本傳。

此書題曰:「龍學孫公」,蓋其致仕之時,以龍圖閣學士兼侍講提舉醴泉觀也。

覺早從胡瑗游,傳其《春秋》之學,大旨以抑霸尊王為主。

《自序》稱《左氏》多說事跡,《公》、《》以存梗概。

今以三家之說,較其當否,而《梁》最為精深,且以《梁》為本。

其說是非褒貶,則雜取三《傳》及歷代諸儒啖、趙、陸氏之說,長者從之。

其所未聞,則以安定先生之說解之。

今瑗《口義》五卷已佚,傳其緒論,惟見此書。

周麟之《跋》稱,初,王安石欲釋《春秋》以行於天下,而莘老之《傳》已出。

一見而有心,自知不能出其右,遂詆聖經而廢之。

邵輯《序》稱是書作於晚年,謂安石因此廢《春秋》,似未必盡然。

然亦可見當時甚重其書,故有此說也。

《宋史·藝文志》載覺《春秋經解》十五卷,又《春秋學纂》十二卷,《春秋經社要義》六卷。

朱彝尊《經義考》據以著錄,於《經解》注曰「存」,於《學纂》、《要義》皆注曰「佚」。

然今本實十三卷,自隱公元年至獲麟,首尾完具,無所殘闕,與《宋志》所載不符。

考陳振孫《書錄解題》載《春秋經解》十五卷,《春秋經社要義》六卷,而無《春秋學纂》。

王應麟《玉海》載《春秋經社要義》六卷、《春秋學纂》十二卷,而無《春秋經解》。

其《學纂》條下注曰「其說以《梁》為本,及采《左氏》、《公羊》歷代諸儒所長,間以其師胡瑗之說斷之,分莊公為上下」云云,與今本一一相合。

然則《春秋學纂》即《春秋經解》之別名。

《宋志》既誤分為二書,並訛其卷數。

《書錄解題》亦訛十三卷為十五卷。

惟《玉海》所記為得其真矣。

△《春秋集解》·十二卷(浙江吳玉墀家藏本)

宋蘇轍撰。

先是劉敞作《春秋意林》,多出新意。

孫復作《春秋尊王發微》,更捨《傳》以求《經》。

古說於是漸廢。

後王安石詆《春秋》為「斷爛朝報」,廢之不列於學官。

轍以其時《經》、《傳》並荒,乃作此書以矯之。

其說以《左氏》為主,《左氏》之說不可通,乃取《公》、《》、啖、趙諸家以足之。

蓋以《左氏》有國史之可據,而《公》、《》以下則皆意測者也。

《自序》稱,自熙寧間謫居高安,為是書,暇輒改之。

至元符元年,卜居龍川,凡所改定,覽之自謂無憾。

蓋積十餘年而書始成。

其用心勤懇,愈於奮臆遽談者遠矣。

朱彝尊《經義考》載陳宏緒《跋》曰:「《左氏》紀事,粲然具備,而亦間有悖於道者。

《公》、《》雖以臆度解《經》,然亦得失互見。

如戎伐凡伯於楚丘,《梁》以戎為衛。

齊仲孫來,《公》、《》皆以為魯慶父。

魯滅項,又皆以為齊實滅之。

顯然與《經》謬戾,其失固不待言。

至如隱四年秋帥師會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

桓十有四年秋八月壬申,御廩災。

乙亥,嘗。

莊二十有四年夏,公如齊逆女。

諸如此類,似《公》、《》之說妙合聖人精微。

而穎濱一概以深文詆之,因噎廢食。

讀者掩其短而取其長可也。」

其論是書頗允。

此本不載,蓋刻在宏緒前也。

《宋史·藝文志》稱是書為《春秋集傳》,《文獻通考》則作《集解》,與今本合。

知《宋志》為傳寫誤矣。

△《春秋辨疑》·四卷(永樂大典本)

宋蕭楚撰。

楚字子荊,廬陵人。

紹聖中游太學,貢禮部不第。

於時蔡京方專國,楚憤疾其奸,謂京且將為宋王莽,誓不復仕,遂退而著書。

明《春秋》之學,趙、馮、胡銓皆師事之。

建炎四年始卒。

曾敏行《獨醒雜誌》稱所著《春秋經辨》行於廬陵。

《宋史》亦載其《春秋經解》十卷。

朱彝尊《經義考》謂其已佚,僅摭錄胡銓之《序》。

此本所載銓《序》,與《經義考》合,惟題曰《春秋辨疑》為小異。

或後來更定,史弗及詳歟?《江西通志》及《萬姓統譜》皆雲是書四十九篇。

今止四十四篇,蓋有佚脫。

《宋志》雲十卷,今《永樂大典》所載止二卷,則明人編輯所合併也。

書之大旨,主於以統制歸天王,而深戒威福之移於下。

雖多為權奸柄國而發,而持論正大,實有合尼山筆削之義,與胡安國之牽合時事,動乖《經》義者有殊,與孫復之名為尊王,而務為深文巧詆者用心亦別。

陳振孫《書錄解題》稱胡銓以《春秋》登第,歸拜床下。

楚告之曰:「學者非但拾一第,身可殺,學不可辱,毋禍我《春秋》乃佳。」

厥後銓以孤忠讜論,震耀千秋,則其師弟之於《春秋》,非徒以口講耳受者矣。

每篇各有注文,皆楚自作,亦間有胡銓及他弟子所附入。

謹以原注及胡銓附註別題之,而以今所校正附其下,俾各不相淆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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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庫全書總目提要
卷一·經部一○易類一卷二·經部二○易類二卷三·經部三○易類三卷四·經部四○易類四卷五·經部五○易類五卷六·經部六○易類六卷七·經部七○易類存目一卷八·經部八○易類存目二卷九·經部九○易類存目三卷十·經部十○易類存目四卷十一·經部十一○書類一卷十二·經部十二○書類二卷十三·經部十三○書類存目一卷十四·經部十四○書類存目二卷十五·經部十五○詩類一卷十六·經部十六○詩類二卷十七·經部十七○詩類存目一卷十八·經部十八○詩類存目二卷十九·經部十九○禮類一卷二十·經部二十○禮類二卷二十一·經部二十一○禮類三卷二十二·經部二十二○禮類四卷二十三·經部二十三○禮類存目一卷二十四·經部二十四○禮類存目二卷二十五·經部二十五○禮類存目三卷二十六·經部二十六○春秋類一卷二十七·經部二十七○春秋類二卷二十八·經部二十八○春秋類三卷二十九·經部二十九○春秋類四卷三十·經部三十○春秋類存目一卷三十一·經部三十一○春秋類存目二卷三十二·經部三十二○孝經類卷三十三·經部三十三○五經總義類卷三十四·經部三十四○五經總義類存目卷三十五·經部三十五○四書類一卷三十六·經部三十六○四書類二卷三十七·經部三十七○四書類存目卷三十八·經部三十八○樂類卷三十九·經部三十九○樂類存目卷四十·經部四十○小學類一卷四十一·經部四十一○小學類二卷四十二·經部四十二○小學類三卷四十三·經部四十三○小學類存目一卷四十四·經部四十四○小學類存目二卷四十五·史部一○正史類一卷四十六·史部二○正史類二卷四十七·史部三○編年類卷四十八·史部四○編年類存目卷四十九·史部五○紀事本末類卷五十·史部六○別史類卷五十一·史部七○雜史類卷五十二·史部八○雜史類存目一卷五十三·史部九○雜史類存目二卷五十四·史部十○雜史類存目三卷五十五·史部十一○詔令奏議類卷五十六·史部十二○詔令奏議類存目卷五十七·史部十三○傳記類一卷五十八·史部十四○傳記類二卷五十九·史部十五○傳記類存目一卷六十·史部十六○傳記類存目二卷六十一·史部十七○傳記類存目三卷六十二·史部十八○傳記類存目四卷六十三·史部十九○傳記類存目五卷六十四·史部二十○傳記類存目六卷六十五·史部二十一○史鈔類卷六十六·史部二十二○載記類卷六十七·史部二十三○時令類卷六十八·史部二十四○地理類一卷六十九·史部二十五○地理類二卷七十·史部二十六○地理類三卷七十一·史部二十七○地理類四卷七十二·史部二十八○地理類存目一卷七十三·史部二十九○地理類存目二卷七十四·史部三十○地理類存目三卷七十五·史部三十一○地理類存目四卷七十六·史部三十二○地理類存目五卷七十七·史部三十三○地理類存目六卷七十八·史部三十四○地理類存目七卷七十九·史部三十五○職官類卷八十·史部三十六○職官類存目卷八十一·史部三十七○政書類一卷八十二·史部三十八○政書類二卷八十三·史部三十九○政書類存目一卷八十四·史部四十○政書類存目二卷八十五·史部四十一○目錄類一卷八十六·史部四十二○目錄類二卷八十七·史部四十三○目錄類存目卷八十八·史部四十四○史評類卷八十九·史部四十五○史評類存目一卷九十·史部四十六○史評類存目二卷九十一·子部一○儒家類一卷九十二·子部二○儒家類二卷九十三·子部三○儒家類三卷九十四·子部四○儒家類四卷九十五·子部五○儒家類存目一卷九十六·子部六○儒家類存目二卷九十七·子部七○儒家類存目三卷九十八·子部八○儒家類存目四卷九十九·子部九○兵家類卷一百·子部十○兵家類存目卷一百一·子部十一○法家類卷一百二·子部十二○農家類卷一百三·子部十三○醫家類一卷一百四·子部十四○醫家類二卷一百五·子部十五○醫家類存目卷一百六·子部十六○天文算法類卷一百七·子部十七○天文算法類二卷一百八·子部十八○術數類一卷一百九·子部十九○術數類二卷一百十·子部二十○術數類存目一卷一百十一·子部二十一○術數類存目二卷一百十二·子部二十二○藝術類一卷一百十三·子部二十三○藝術類二卷一百十四·子部二十四○藝術類存目卷一百十五·子部二十五○譜錄類卷一百十六·子部二十六○譜錄類存目卷一百十七·子部二十七○雜家類一卷一百十八·子部二十八○雜家類二卷一百十九·子部二十九○雜家類三卷一百二十·子部三十○雜家類四卷一百二十一·子部三十一○雜家類五卷一百二十二·子部三十二○雜家類六卷一百二十三·子部三十三○雜家類七卷一百二十四·子部三十四○雜家類存目一卷一百二十五·子部三十五○雜家類存目二卷一百二十六·子部三十六○雜家類存目三卷一百二十七·子部三十七○雜家類存目四卷一百二十八·子部三十八○雜家類存目五卷一百二十九·子部三十九○雜家類存目六卷一百三十·子部四十○雜家類存目七卷一百三十一·子部四十一○雜家類存目八卷一百三十二·子部四十二○雜家類存目九卷一百三十三·子部四十三○雜家類存目十卷一百三十四·子部四十四○雜家類存目十一卷一百三十五·子部四十五○類書類一卷一百三十六·子部四十六○類書類二卷一百三十七·子部四十七○類書類存目一卷一百三十八·子部四十八○類書類存目二卷一百三十九·子部四十九○類書類存目三卷一百四十·子部五十○小說家類一卷一百四十一·子部五十一○小說家類二卷一百四十二·子部五十二○小說家類三卷一百四十三·子部五十三○小說家類存目一卷一百四十四·子部五十四○小說家類存目二卷一百四十五·子部五十五○釋家類卷一百四十六·子部五十六○道家類卷一百四十七·子部五十七○道家類存目卷一百四十八·集部一○楚辭類卷一百四十九·集部二○別集類二卷一百五十·集部三○別集類三卷一百五十一·集部四○別集類四卷一百五十二·集部五○別集類五卷一百五十三·集部六○別集類六卷一百五十四·集部七○別集類七卷一百五十五·集部八○別集類八卷一百五十六·集部九○別集類九卷一百五十七·集部十○別集類十卷一百五十八·集部十一○別集類十一卷一百五十九·集部十二○別集類十二卷一百六十·集部十三○別集類十三卷一百六十一·集部十四○別集類十四卷一百六十二·集部十五○別集類十五卷一百六十三·集部十六○別集類十六卷一百六十四·集部十七○別集類十七卷一百六十五·集部十八○別集類十八卷一百六十六·集部十九○別集類十九卷一百六十七·集部二十○別集類二十卷一百六十八·集部二十一○別集類二十一卷一百六十九·集部二十二○別集類二十二卷一百七十·集部二十三○別集類二十三卷一百七十一·集部二十四○別集類二十四卷一百七十二·集部二十五○別集類二十五卷一百七十三·集部二十六○別集類二十六卷一百七十四·集部二十七○別集類存目一卷一百七十五·集部二十八○別集類存目二卷一百七十六·集部二十九○別集類存目三卷一百七十七·集部三十○別集類存目四卷一百七十八·集部三十一○別集類存目五卷一百七十九·集部三十二○別集類存目六卷一百八十·集部三十三○別集類存目七卷一百八十一·集部三十四○別集類存目八卷一百八十二·集部三十五○別集類存目九卷一百八十三·集部三十六○別集類存目十卷一百八十四·集部三十七○別集類存目十一卷一百八十五·集部三十八○別集類存目十二卷一百八十六·集部三十九○總集類一卷一百八十七·集部四十○總集類二卷一百八十八·集部四十一○總集類三卷一百八十九·集部四十二○總集類四卷一百九十·集部四十三○總集類五卷一百九十一·集部四十四○總集類存目一卷一百九十二·集部四十五○總集類存目二卷一百九十三·集部四十六○總集類存目三卷一百九十四·集部四十七○總集類存目四卷一百九十五·集部四十八○詩文評類一卷一百九十六·集部四十九○詩文評類二卷一百九十七·集部五十○詩文評類存目卷一百九十八·集部五十一○詞曲類一卷一百九十九·集部五十二○詞曲類二卷二百·集部五十三○詞曲類存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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