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白話文
劉義慶傳
劉義慶幼年時就被武帝所聞知,十三歲時世襲封爵為南郡公。
永初元年(420),襲封臨川王。
元嘉時期(424~453)擔任丹一陽一尹。
當時有一個老百姓黃初的妻子趙氏殺死了兒子的媳婦,又遇到了赦免,應該迴避孫子的仇視。
劉義慶的意見認為「按照周朝的禮法,關係到父母的仇恨,要到海外避開,因為那是最大的冤仇,用道理無法消除。
至於親骨肉相殘殺,必須在法律之外尋求解決。
禮法上有對於過失的寬大,法律上無仇視祖輩的條文。
況且趙氏發生暴行,根本原因是在於酗酒,推論人心對照實況,事情完全是荒唐的。
怎能把荒唐的老祖母,等同於一般的大仇人,應該共戴一天、同處一地,不損害孝道。」
元嘉六年(429)擔任尚書左僕射。
八年,太白星侵犯了左執法星,劉義慶害怕會有災禍,請求到外地任職。
文帝下詔書對他進行開導,認為:「天象幽暗不明,左執法星曾經有過變化,可是王光祿至今平安無事。
正月初一日蝕,是天下最大的忌諱,晉孝武帝最先遇到這種異象。
他不過是一個庸碌的君主,仍是最終沒有什麼妨害。」
劉義慶堅持請求解除僕射之職,才最後批准了他。
元嘉九年(432),出朝擔任平西將軍、荊州刺史,加任都督。
荊州佔據著上游這一重要地位,物資兵甲占朝廷的一半,所以武帝的各位兒子普遍都在那裡任過職。
劉義慶因為是宗室的美才,所以特別授予了這一職務。
他一性一情謙虛,剛剛到任和最後離任而去,歡迎和歡送的財物一律不收。
元嘉十二年,普遍地讓朝內外的臣僚們舉薦人材,劉義慶上表推薦前臨沮縣令新野人庾實、前征奉朝請武陵人襲祈、無官人士南一陽一人師覺授。
劉義慶注意安一撫人心,州轄以內官長的雙親和老人沒有跟隨住在官捨中的,一年之中允許三次由官吏給家裡贈送東西。
在此以前,王弘治理江州也有這種規定。
劉義慶在荊州呆了八年,成為西部的一個安定地區。
他寫成了《徐州先賢傳》十卷上奏給朝廷。
又模仿班固的《典引》寫成了《典敘》,用以敘述當朝功德的美好。
後來改換任職地點到江州,又調任南兗州刺史,都兼任都督。
不久又在本職基礎上加封開府儀同三司。
他一性一情簡約樸素,很少特殊嗜好和欲一望,一愛一好文章義理,文章辭賦雖然不多,但是足可以作為宗室的表率。
他在歷次任職期間都沒有浮華一婬一逸的過失;只是晚年供養僧徒耗費頗大。
他少年時代就善於騎馬,長大以後,不再跨馬,招聚有才學的士人,不論遠近一定前來。
太尉袁淑文在當時最為傑出,義慶在江州時請他為衛軍咨議。
其他像吳郡的陸展、東海的何長瑜、鮑照等,都有美妙的辭章,他都引為輔佐官吏和國家大臣。
他所著的《世說》十卷,撰寫的《集林》二百卷,一起在世上流傳。
文帝每次給義慶寫信,常常都是用心斟酌。
劉義慶在廣陵生了病,而有白虹貫城,野獐進入府中,他心裡十分厭惡,便上書請求回京,文帝准許他解除州上的職務,以本官號還朝。
元嘉二十一年(444),在京城逝世,追贈為司空,謚號為康王。
他的兒子哀王劉曄承襲爵位,被元兇劭殺死。
劉曄的兒子劉綽又承襲爵位,升明三年(479)被殺,封地革除。
分類: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