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廣記
卷第一百三十二 報應三十一(殺生)
王將軍 姜略 賀悅 李壽 方山開 王遵 李知禮 陸孝政 果毅 劉摩兒 店婦 屠人 劉知元 季全聞 當塗民 張縱
王將軍
驍騎將軍王某者,代郡人,隋開皇末年,出鎮蒲州,性好畋獵,所殺無數。
有五男,無女。
後生一女,端美,見者皆愛憐之,父母猶鍾愛。
既還鄉里,女年七歲,一旦忽失所在,皆疑鄰里戲藏匿之,訪問不見。
諸兄騎馬遠尋,去家三十餘里,得於荒野中,冥然已無所識,口中唯作兔鳴,足上得荊棘盈掬。
經月餘,不食而死,父母悲痛甚,以為畋獵殺害之報也。
後閤家持齋,不復食肉。
大理寺丞蔡宣明,曾為代府法曹,親說之。
(出《冥報記》)
有個姓王的驍騎將軍,代郡人。
隋文帝開皇末年,出任蒲州鎮守。
這個人生性好打獵,被他所殺的禽一獸 無法計算。
他有五個兒子,沒有女兒。
後來竟生了一個女兒,端莊美麗,見著的人都很憐愛她。
父母更加鐘愛。
王將軍解甲歸田,回到鄉里,這個女兒有七歲了。
有一天早晨忽然不知女兒的去向,都認為是鄰居開玩笑藏起來了,等到各家去問,都說沒看見。
於是,她的幾個哥哥騎著馬到處找,離家三十多里,在一片荒野中找到了,但已閉著眼睛不認人了,口裡發出兔叫的聲音,腳上扎的荊刺有一小把,經過一個多月,什麼也不吃就死了。
她的父母特別悲痛,認為這是以前打獵殺生的報應,後來全家吃齋,再不吃肉食。
大理寺寺丞蔡宣明,曾作代郡法官,是他親自說的這件事。
姜 略
隋鷹揚郎將天水姜略,少好畋獵,善放鷹犬。
後遇病,見群鳥千數,皆無頭,圍繞略床 ,叫鳴曰:「急還我頭來!」略輒頭痛氣絕。
久而後蘇,因請眾僧,急為諸鳥追福,許之皆去,既而得愈。
終身絕酒肉,不殺生命。
姜略嘗自說其事。
(出《冥報記》)
隋朝鷹揚郎將軍姜略,天水人。
少年好打獵,善於放鷹犬。
後來得了病。
昏迷中只見有一千多隻鳥都沒有頭。
圍繞著姜略的床 邊叫:「趕快還我的頭來!」姜略立刻覺得頭痛,斷了氣,過了很長時間才甦醒。
因此他就請了很多和尚,急忙為鳥祈禱祝福,許了願,好些鳥才飛走。
病也立刻就全好了。
從此以後再也沒喝過酒也不吃肉,不殺生命。
姜略曾自己說起這件事。
賀 悅
唐武德中,隰州大寧人賀悅,為鄰人牛犯其稼,乃以繩勒牛舌斷。
後生三子,並皆瘖啞,不能言。
(出《法苑珠林》)
唐高祖武德年間,隰州大寧有個人叫賀悅,因為鄰居的牛損壞了他的莊稼,就用繩子把牛的舌頭勒斷了。
後來他生了三個兒子,都是啞巴不能說話。
李 壽
唐一交一 州都督遂安公李壽,貞觀初,罷職歸京第,性好畋獵,常籠鷹數聯,殺鄰狗喂鷹。
既而公疾,見五犬來責命,公謂之曰:「殺汝者一奴一通達之過,非我罪也。」
犬曰:「通達豈得自任耶?且我等既不盜汝食,自於門首過,而枉殺我等,要當相報,終不休也。」
公謝罪,請為追福,四犬許之。
一白犬不許,曰:「既無罪殺我,我未死間,汝又生割我肉,臠臠苦痛,我思此毒,何有放汝耶?」
俄見一人,為之請於犬曰:「殺彼於汝無益,放令為汝追福,不亦善乎!」報記》)
唐朝一交一 州都督遂安公李壽,貞觀初年,罷職回到京城的府第。
李壽喜好打獵。
經常用籠子養鷹,有很多對。
並且殺鄰居的狗喂鷹。
不久他就得了病。
病中看到五隻狗來要求償命。
遂安公對它們說:「殺你們的是一奴一僕通達,他有罪,並不是我的罪過呀。」
狗說:「通達怎麼能自己作主呢?況且我們也沒有偷你的東西吃,僅從你門前經過,就隨便殺了我們。
如果不償命,最終不放過你。」
遂安公拜謝請罪,並說一定為它們追福,其中四隻狗同意了,有一隻白狗不答應。
說:「既然你無辜殺我,我未死的時候,你就生割我的肉,每割一塊我就痛苦不堪,我回想你這樣狠毒,怎麼能饒過你呢?」
不一會兒,看見一個人,替遂安公求情說:「殺了他對你也沒有什麼好處,放了他,讓他給你追福,不是很好嗎?」
那只白狗才同意了。
過了一會兒,遂安公甦醒了,但已患了中風偏癱的病,四肢不靈,於是為狗追福。
然而,遂安公的病最終也沒有好。
方山開
唐曹州武城人方山開,少善弓矢,尤好遊獵,以之為業,所殺無數。
貞觀十一年死,經一宿蘇,雲,初死時,被二十人引去,行可十餘里,即上一山。
三鬼共引山開,登梯而進,上欲至頂。
忽有一大白鷹,鐵為觜爪,飛來,攫山開左頰而去。
又有一黑鷹,亦鐵觜爪,攫其右肩而去。
及至山頂,引至廳事,見一官人,被服緋衣,首冠黑幘,謂開山曰:「生平有何功德?可具言之。」
對曰:「立身已來,不修功德。」
官曰:「可宜引向南院觀望。」
二人即引南行,至一城,非常險峻。
二人扣城北門數下,門遂開,見其城中赫然,總是猛火。
門側有數毒蛇,皆長十餘丈,頭大如五斗斛,口中吐火,如欲射人。
山開恐懼,不知所出,唯知叩頭念佛而已。
門即自開,乃還見官人,欲遣受罪。
侍者諫曰:「山開未合即死,但恐一入此城,不可得出,未若且放,令修功德。」
官人曰:「善」。
令前二人送之,依舊道而下,復有鷹欲攫之,賴此二人援護得免。
及下山,見一大坑,極穢惡,忽被二人推入,須臾即蘇。
面及右膊之上,爪跡宛然,終身不滅。
遂捨妻子,以宅為佛院,恆以誦經為業。
(出《法苑珠林》)
唐朝曹州武城有個人叫方山開。
少年時就善使弓箭,特別喜歡遊獵,就以打獵為職業,所殺的禽一獸 不計其數。
貞觀十一年那年突然死了,但經過一宿又甦醒了。
他說:「剛死的時候,被二十多人拉去,走了十多里,上了一座山,有三個鬼牽著山開,登著梯子往上走,要到山頂的時候,忽然飛來一隻大白鷹,鐵爪鐵嘴,抓了山開的左臉頰飛走了。
又有一隻黑鷹,也是鐵爪鐵嘴,抓了山開的右肩也飛走了。
等到了山頂,被帶到一個廳堂,看見一個當官的人,披著紅色的衣服,頭上戴著黑頭巾,對我說:『你這一生有什麼功德,可以全部說出來。
』我回答說:『自從生下來,也沒有什麼功德。
』官人說:『最好帶他到南院去參觀一下。
』有兩個人就帶領我到南邊去,到一城邊,此城非常險峻。
那兩個人敲了幾下城北門,門立刻就開了,只見城裡赫然全是大火,門邊有幾條毒蛇,都有十多丈長,蛇頭也有五個斛那麼大,口中往外吐火,像要吃人。
我非常害怕,嚇得不知往哪兒走,來時那個門也關閉了,只知道磕頭念佛就是了。
這時門卻開了,我又回去見那官人,他要把我送到地獄去受罪。
這時旁邊的侍者說:『山開壽數還沒盡,但恐怕他進入這城,就不可能出去了,不如暫且放了他,讓他積累功德。
』官人說:『也好』。
就命前二人送我,照舊從原道下山,又有鷹想抓我,全仗那兩個人衛護我才免被抓,等下了山,看見一個大坑,腥臊惡臭,突然被那兩個人推到坑裡,一會兒功夫我就醒了。」
山開說完看自己的臉和右胳膊上邊,被鷹抓的痕跡還很清楚,以至終身沒有消失。
山開於是捨棄了妻子兒女。
把住宅當佛院,整天以誦經為事業。
王 遵
唐王遵者,河內人也。
兄弟三人,並時疾甚。
宅有鵲巢,旦夕翔鳴,忿其喧噪,兄弟共惡之。
及病瘥,因張鵲,斷舌而放之。
既而兄弟皆患口齒之疾,家漸貧,以至行乞。
(出《宣驗志》。
明抄本作出《宣室志》,按御覽七四引作出《靈驗記》)
唐朝的王遵,河內人。
兄弟三人,同時得病很重。
宅院裡有個喜鵲窩,從早到晚飛翔鳴叫,兄弟三個覺得太喧嘩很生氣,都討厭它們,等病好以後,把喜鵲捉住並將它的舌頭弄斷放了。
很快,兄弟三個都得了口腔和牙齒的疾病,家庭也一天天貧窮,到後來只好討飯度日。
李知禮
唐隴西李知禮,少矯捷,善弓射,能騎乘,兼攻放彈,所殺甚多,有時捕魚,不可勝數。
貞觀十九年,病數日即死。
乃見一鬼,並牽馬一匹,大於俗間所乘之馬,謂知禮曰:「閻羅王追公。」
乃令知禮乘馬,須臾之間,忽至王前。
王約束云:「遣汝討賊,必不得敗,敗即殺汝。」
有同侶二十四人,向東北望,賊不見邊際,天地盡昏,埃下如雨。
知禮等敗,知禮語同行曰:「王教嚴重,寧向前死,不可敗歸。」
知禮回馬,射三箭以後,諸賊已稍退卻。
箭五發,賊遂敗散。
事畢謁王,王責知禮曰:(「曰」原作「汝」。
據明抄本改。
)「敵雖退,何為初戰之時?(「之時」《法苑珠林》四二作「即敗」。
)即便以麻辮發,並縛手足,臥在石上,以大石鎮而磨之。
前後四人,體並潰爛。
次列知禮,厲聲叫曰:「向者賊退,(原本無「退」字,據明抄本補。
)並知禮之力,還被王殺,無以勵後。」
王遂釋放不管束。
凡經三日,忽向西北出行,入一牆院。
見飛禽走獸,可滿三四畝,總來索命,漸相逼近。
曾射殺一雌犬,此犬直向前嚙其面,次及身體,無不被傷。
復見三大鬼,各長丈餘,其剝知禮皮肉,須臾總盡,面及(明抄本「面」上有「唯」字。
無「及」字。
)目白骨,並五臟等得存。
乃以此肉分乞禽一獸 ,其肉剝而復生,生而復剝,如此三日,苦毒之甚,不可勝記。
事畢,大鬼及禽一獸 等,忽然總失。
知禮回顧,不見一物,遂窬牆南走,莫知所之。
意中似如一跳千里,復有一鬼逐及知禮,乃以鐵籠罩之。
有無數魚競來唼食,食畢,鬼遂倒回,魚亦不見。
其家舊供養一僧,其僧先死,來與知禮去籠,語知禮曰:「檀越大饑。」
授以白物三丸,如棗,令知禮噉之,應時而飽,乃云:「檀越宜還家。」
僧亦別去。
知禮所居宅北,見一大坑,其中有諸槍槊攢植,不可得過。
見其兄女並婢繼箱,箱內有錢絹,及別置一器飲食,在坑東北。
知禮心中,謂此婢及侄女遊戲,意甚怪之。
回首北望,即見一鬼,挺劍直進。
知禮恐懼,委身投坑,即得蘇也。
自從初死,至於重生,凡經六日。
後問家中,乃是侄女持紙錢絹及飯饌為奠禮,當時所視,乃是銅錢絲絹也。
(出《冥報記》)
唐朝隴西人李知禮,少年便矯健敏捷,善使弓箭,又能騎馬,還能打彈子。
因此他殺死的禽一獸 很多,有時去捕魚,抓到的魚不計其數。
貞觀十九年那年,他得病幾天就死了。
死後見到一個鬼,牽著一匹馬,這匹馬比人間的馬大些。
那鬼對知禮說:「閆羅王讓你去。」
說著就讓知禮騎上馬,不一會兒,就到了閆羅王面前,閆羅王對他命令道:「讓你去討伐賊寇,一定不能失敗。
如果失敗就殺了你。」
與知禮一同去的有二十四個同伴,知禮向東北望去,只見賊寇多得不見邊際,天昏地暗,被踏起的塵土像雨一樣。
知禮等寡不敵眾敗下陣來。
這時知禮對同去的人說:「王法森嚴,寧可向前拚殺而死,不可失敗而回。」
說著,知禮回馬衝殺,向賊人射了三箭以後,賊人稍有退卻,知禮又射五箭,賊人於是潰敗,四散奔逃。
打勝之後知禮參拜閆羅王。
閆羅王責問知禮:「賊寇雖然敗退,為什麼開始時你們敗退?」
令人以麻繩綁了頭髮和手足,讓知禮他們躺在一塊大石頭上,上面又用一塊大石壓著輾磨他們,前後磨了四個人,身體全都潰爛,等到了知禮,知禮大叫說:「我畢竟把敵人打退了,盡到我的能力,現在還是被殺,這樣怎麼激勵後人?」
閆羅王聽他這麼一說,就把他放了,還由他自一由 活動。
過了三天,他自己往西北方向走,進入一有牆的院子,只看滿院的飛禽走獸,能覆蓋三四畝地那麼多,都來向知禮索命,漸漸向他逼進。
知禮曾射死一隻母狗,這時看見這隻狗直奔他來啃咬他的臉,然後又咬他的身體,滿身沒有一處不被傷的。
又來了三個大鬼,每個都有一丈多高,都來剝知禮的皮肉,不一會兒就剝淨了。
只有臉、眼睛,骨頭和五臟還剩下了,這幾個鬼把皮肉分給那些禽一獸 吃,奇怪的是那皮肉剝完又生,生完再剝,這樣過了三天,知禮真是痛苦難忍,難以用文字表達。
總算結束了,大鬼和禽一獸 們忽然不見蹤影。
知禮四下看了看,什麼也沒有,於是就跳牆跑了,他只顧往南跑,也不知到什麼地方,就覺得身體很輕,好像一跳就能走千里似地。
這時又有一個鬼從後面追上他,拿一個鐵籠子把他罩上,知禮被罩在籠子裡後,只見無數條魚都來咬他、吃他,吃完了,鬼就回去了,這時那些魚也不見了。
知禮家以前曾供養一個和尚。
這個和尚比知禮早死,和尚來給知禮去掉了籠子,對知禮說:「施主一定很餓了。」
然後拿出三丸白色藥丸,像棗,讓知禮吃下去,知禮吃後馬上就飽了。
那和尚又說:「施主應該回家了。
我也該走了。」
知禮回來後看見自家的北面有一個大坑,坑裡有矛槍立在那裡,過不去,又看見侄女和一奴一婢們抬著一個箱子,箱子裡都是用絹絲串的錢,另外放了一些飲食,在坑的東北面。
知禮心裡想:婢女和侄女怎麼作這樣的遊戲,太怪了。
知禮回頭向北望去,只見一鬼挺劍直奔他而來。
知禮驚慌失措,只好跳到坑裡。
這一下知禮甦醒了。
從死到甦醒一共過了六天。
後來問家裡的人,才知道那是侄女拿著紙錢和飯食為知禮祭奠,當時看卻是絹和銅錢。
陸孝政
唐雍州陸孝政,貞觀中為右衛隰川府左果毅。
孝政為性躁急,多為殘害。
府內先有蜜蜂一龕,分飛聚於宅南樹上,孝政遣人移就別龕。
蜂未去之間,孝政大怒,遂以湯就樹沃死,殆無孑遺。
至明年五月,孝政於廳晝寢,忽有一蜂螫其舌上,遂即紅腫塞口,數日而死。
(出《法苑珠林》)
唐朝雍州的陸孝政,貞觀年間任右衛隰州府左果毅。
孝政性情急躁,作了很多殘害生靈的事。
他的府內以前有一龕蜜蜂,紛飛聚集在宅院南邊的樹上。
孝政派人把蜂窩移到別的地方,但那群蜜蜂不去,孝政就很生氣,馬上用開水在樹上把蜜蜂全澆死了,連一個也不剩。
到了第二年五月,有一天白天,孝政在廳堂上睡覺,忽然飛來一隻蜜蜂在孝政的舌頭上螫了一下,馬上那舌頭就發紅腫脹起來,把嘴都堵上了,幾天後孝政就死了。
果 毅
唐貞觀永徽間,周至鄠縣界有果毅。
每客來,恆買豚設饌,衛士家生十豚,總買盡。
其最後買者,煮尚未熟,果毅對客坐,遂聞婦人哭聲。
意疑其妻,向家看之,不哭。
至廳,又聞哭聲,看妻還不哭,如此數回。
後更向家,即聞哭聲在門外;若門外,即聞哭聲在家中。
其客大驚,不安席,似聞哭聲云:「男女生十個,總被果毅吃盡。」
其客數遍聽之,了了聞此,客惻之即去。
果毅驚,因此得病,數旬而終。
長安(「安」原作「客」。
據明抄本改。
)共傳此事焉。
(出《法苑珠林》)
唐貞觀永徽年間,在周至鄠縣內有個叫果毅的人。
每次有客人來,他都買豬做菜宴請客人。
衛士家的母豬生了十隻豬,都被他買光了,最後買那隻豬,還沒有煮熟的時候,果毅和客人對面坐著,這時叫到有婦人的哭聲,起初他懷疑是他的妻子哭,跑到屋裡看,妻子並沒哭。
到了客廳,又聽到哭聲,再回去看妻子,還是沒哭。
如此幾回,後來改在家裡待客,又聽門外有哭聲,跑到門外又聽那哭聲在家裡。
那個客人也很吃驚坐不住了,好像聽那哭聲邊哭邊說:「男的女的一共生了十個,都被果毅吃光了。」
那客人聽了幾遍都聽得很清楚。
客人害怕就告辭走了。
果毅也非常害怕,後來因此而得病,幾十天後死去。
長安的人都傳說這件事。
劉摩兒
唐汾州孝義縣泉村人劉摩兒,顯慶四年八月,遇病而終。
男師保,明日又死。
父子平生,行皆險詖。
比鄰有祁隴威,因採樵,被車碾死,經數日而蘇。
乃見摩兒男師保,在鑊湯中,須臾之間,皮肉俱盡,無復人形,唯見白骨。
如此良久,還復本形。
隴威問其故,對曰:「我為射獵,故受此罪。」
又謂保曰:「卿父何在?」
對曰:「我父罪重,不可卒見。
卿既即還,請白家中,為修齋福。」
言訖,被使催促,前至府捨,見館宇崇峻,執杖者二十餘人。
一官人問曰:「汝比有何福業?」
對曰:「隴威去年正月,在獨村看誦一切經,脫衫一領佈施,兼受五戒,至今不犯。」
官人乃云:「若如所云,無量功德,何須來此!」遂索簿勘,及見簿,乃曰:「其人合死不虛。
側注云:受戒佈施福助,更合延壽。」
乃遣人送還,當時蘇活。
(出《法苑珠林》)
唐朝汾州孝義縣泉村人劉摩兒,在高宗顯慶四年八月得病而死。
他的兒子叫師保,在他死的第二天也死了。
父子二人這一生,行為一陰一險邪惡。
他的鄰居有一個人叫祁隴威,因為上山砍柴,被車壓死,過了幾天又甦醒了。
當他死的那時候,看見劉摩兒的兒子師保在一個裝滿開水的大鍋裡,片刻之間皮肉都被煮化了,一點兒人樣也沒有,只見白骨一具。
這樣過了很長時間才還復原形。
隴威就問他這是怎麼回事。
師保回答說:「因為我經常狩獵,所以讓我受這個罪。」
隴威又問師保:「你父親在哪裡?」
師保回答:「我父親罪太重了,一時見不到他,你還可以回去。
回去後告訴我們家裡的人,趕快吃齋,為來世造福。」
師保剛說完,隴威被地府的人催促,只好走了。
到了一座府第,只見樓院高深,很是崇峻。
正堂兩邊有二十多人拿著刑杖。
一個官員問隴威:「你說一下你都做了什麼好事?」
隴威回答說:「我去年正月,在獨村幾乎誦讀了各種經文,也曾脫下一件衣衫施捨,並接受五戒,到現在也沒犯戒。」
那官員就說:「真像你說的那樣,你的功德無量,怎麼會到這裡來?」
於是拿生死簿查看,看完後,才說:「你這人該死不假,但在旁邊注著:受戒佈施福助,應該延壽。」
於是派人把隴威送了回來。
隴威當時就活了。
店 婦
唐顯慶中,長安城西路側有店家新婦誕一小男。
月滿日,親族慶會,欲殺羊,羊數向屠人跪拜。
屠人報家內,家內大小不以為征,遂即殺之,將肉就釜煮。
餘人貪料理蔥蒜餅食,令產婦抱兒看煮肉。
抱兒火前。
釜忽然自破,湯沖灰火,直射母子,母子俱亡。
店人見聞之者,多斷殺生焉。
(出《法苑珠林》)
唐朝顯慶年間,長安城西路邊上有一個店家,新媳婦生了一個小男孩。
滿月這天,親戚朋友都來慶賀,店主人讓屠夫殺一隻羊。
那羊多次向屠夫跪拜。
屠夫把這事向店家的人報告了,店家的大人小孩都不認為這裡有什麼跡象,就讓屠夫殺了這隻羊,把羊肉放到鍋裡煮。
因為別人都忙著料理蔥蒜飯菜,就讓新媳婦抱著小孩看著鍋裡的肉,那新媳婦抱著孩子來到鍋前。
鍋突然間自己破了,湯水沖犯灰火直撲母子,母子全被燙死。
當時在店裡看到聽到這件事的人,多數都不再殺生了。
屠 人
唐總章、鹹亨中,京師有屠人,積代相傳為業。
因病遂死,乃被眾羊懸之,一如殺羊法,兩羊捉手,諸羊捉腳,一羊持刀刺頸,出血數鬥,乃死。
少頃還蘇。
此人未活之前,家人見繞頸有鮮血,驚共看之,頸有被刺處,還似刺羊,一邊刀孔小,一邊刀孔大。
數年瘡始合。
(出《廣古今五行記》)
唐朝總章、鹹亨年間,京城內有個屠夫,世代相傳以此為職業。
有一天突然病死,死時覺得是被很多羊懸吊起來,像他平時殺羊一樣,兩隻羊抓手,另外的羊抓腳,其中一隻羊拿著刀刺他的脖子,出了幾斗血死了。
不多一會這人又活了,在他沒活的時候,家中的人看見他脖子周圍有鮮血,很為驚奇,都來看。
只見他脖子上有被刀刺的地方,像他平時殺羊那樣,一邊的刀孔小,另一邊的刀孔大。
幾年以後瘡口才癒合。
劉知元
唐虔州司士劉知元攝判司倉。
大酺時,司馬楊舜臣謂之曰:「買肉必須含胎,肥脆可食,余瘦不堪。」
知元乃揀取懷孕牛犢及豬羊驢等殺之,其胎仍動,良久乃絕。
無何,舜臣一一奴一,無病而死,心上仍暖。
七日而蘇,云:「見一水犢白額,並子隨之,見王訴云:『懷胎五個月,枉殺母子。
』須臾,又見豬羊驢等,皆領子來訴。
見劉司士答款,引楊司馬處分如此。」
居三日而知元卒亡,又五日而舜臣死。
(出《朝野僉載》)
唐朝虔州司士劉知元掌管判司倉。
有一次聚會飲酒時,司馬楊舜臣對他說:「買肉一定要買帶崽的,這種肉肥脆好吃,其餘的瘦肉不好吃。」
知元以後就挑選懷孕的牛犢和豬羊驢等殺吃。
它們被殺死後,懷的胎還動,很長時間才能死。
不久,舜臣的一個家一奴一無病而死,但心口還是熱的,七天以後又活了。
那家一奴一說:「在一陰一間見到一個水牛,白色額頭,有個小牛犢跟隨它,見到閆王告狀說:『我懷胎五個月,那劉知元無緣無故殺了我們母子。
』不一會兒,又見豬、羊、驢等都領子來告狀,訴說冤枉。
只見劉知元招供,說是楊司馬要我這樣做的。」
過了三天劉知元死去。
又過了五天,楊舜臣也死了。
季全聞
唐則天初,京兆人季全聞家富於財,性好殺戮。
豬羊驢犢,皆烹宰於前。
常養鷹鷂數十聯,春夏采魚鱉,秋冬獵狐兔。
常與諸子取鳥雀,以刀齊刈其頭,即放飛,看其飛得遠,遠者為勝,近者為負,以此戲樂。
在家極嚴殘,婢妾及一奴一客,有小事,或懸開其心,或剜去其眼。
其妻初生一子,自眼上睒,有皮垂下,至於鼻。
從額已後,又有一片皮,垂至於項,有似人著帽焉。
後生一子,牙爪如虎,口似鷹吻。
又生一子,從項至腰有縫,撥看,見其心肺五臟,生而俱死。
其人有兄,亦好鷹犬弋獵,性又殘忍酷毒。
其妻生男,項上有肉枷,或如鳥獸魚鱉形,或無眼鼻者數矣。
(出《廣古今五行記》)
唐朝武則天當政初年,京兆人季全聞家巨富,財產無數,但此人好殺生,無論豬羊驢牛,盡烹宰,經常養鷹幾十對。
春夏捕魚鱉,秋冬獵狐兔,又常和諸家弟子抓鳥雀。
用刀把鳥頭切下,然後放飛,看誰的飛得遠,飛得遠的為勝者,飛得近的為負者,這樣比賽遊戲。
季全聞治家也極殘忍毒辣。
他的婢妾家一奴一,只要稍有點錯誤,或者挖心,或者剜眼,殘酷到極點。
他的妻子生第一個兒子,有一塊皮從上眼皮一直垂到鼻子,還有一塊皮從額後直垂到脖頸,好像人戴著帽子似的。
生第二個兒子,其牙爪如虎、嘴象鷹嘴。
第三個兒子更奇怪,從脖頸到腰有縫,撥開看,可以看到裡面的心肺五臟。
這三個兒子全是生下來就死了。
季全聞有個哥哥,也好養鷹遊獵,性格也殘忍酷毒,他的妻子所生男孩,脖子上有枷一樣的肉,有的象鳥獸魚鱉,有的無眼無鼻。
當塗民
吳俗,取鮮魚皆生之,欲食則投之沸湯,偃轉移時乃死。
天寶八載,當塗有業人取鱔魚,是春得三頭鱔,其子去鱔皮,斷其頭,燃火將羹之。
其鱔則化為蛇,赤文斑斕,長數尺,行趨門外,其子走反顧,余二鱔亦已半為蛇,須臾化畢,皆去。
其子遂病,明日死。
於是一家七人,皆相繼死,十餘日且盡。
當塗令王休愔,以其無人也,命葬之。
(出《紀聞》)
吳地的習慣,捕到鱔魚都養起來。
想要吃魚的時候,把魚放到開水裡,等到停止游動時才死。
天寶八年,當塗有一打魚人,當年春天捕到三頭鱔魚,他的兒子剝掉魚皮,割掉魚頭,點著火要做魚羹。
但那條鱔魚立刻就變成了一條蛇,紅色的花紋斑斕奪目,有幾尺長,爬到門外。
他的兒子嚇得逃開,又回頭看的時候,餘下那二條鱔魚也已經半化為蛇,一會兒全都變成蛇,都走了。
他的兒子立刻就得了病,第二天就死了。
以後一家七口都相繼死去,僅十多天全家死淨。
當塗縣縣令王休愔,因為看他家已沒有別人,命人把他們家的人埋葬了。
張 縱
唐泉州晉一江一 縣尉張縱者,好啖鱠。
忽被病死,心上猶暖,後七日蘇。
云:初有黃衫吏告云:「王追。」
縱隨行,尋見王。
王問吏:「我追張縱,何故將張縱來,宜速遣去。」
旁有一吏白王曰:「此人好啖膾,暫可罰為魚。」
王令縱去作魚。
又曰:「當還本身。」
便被所白之吏引至河邊,推縱入水,化成小魚,長一才許,日夕增長,至七日,長二尺餘。
忽見罟師至河所下網,意中甚懼,不覺已入網中,為罟師所得,置之船中草下。
須臾聞晉一江一 王丞使人求魚為鱠,罟師初以小魚與之,還被杖。
復至網所搜索,乃於草下得鯉,持還王家。
至前堂,見丞夫人對鏡理妝,偏袒一膊。
至廚中,被膾人將刀削鱗,初不覺痛,但覺鐵冷泓然。
尋被剪頭,本身遂活。
時殿下侍御史李萼左遷晉一江一 尉,正在王家餐鱠,聞縱活,遽往視之。
既入,縱迎接其手,謂萼曰:「餐膾飽耶?」
萼因問何以得知,縱具言始末,方知所餐之鱗,是縱本身焉。
(出《廣異記》)
唐朝泉州晉一江一 縣縣尉張縱,好吃魚,有一天突然病死,但心口還是熱的。
過了七天以後又甦醒了。
活了以後他自己說,當初有個穿黃布衫的衙吏告訴張縱:「閆羅王拘你去。」
張縱只好跟著他走,不一會兒見到閆王,閆王問那黃衫吏:「我讓拘的張縱,不是這個張縱,你怎麼錯拘了他來?趕快讓他走。」
閆王身旁有個官吏對閆王說:「這個人好吃魚,暫時可以懲罰他當魚。」
於是閆王就命令張縱作魚。
還說:以後能恢復本身。
張縱就被那個閆王身旁的官吏帶到河邊,推張縱下水。
張縱就變成小魚,僅一寸多長,每一天都見長,到第七天,已長到二尺多長。
這時忽然看見一個打魚的到河裡下網,張縱心裡很害怕,但不知不覺已進入網中,被打魚人捕獲。
放到船倉裡的亂草下面。
不一會聽到晉一江一 縣王丞派人找打魚人要魚。
打魚人開始只給他小魚,被打了一頓,又到放網的地方搜索,便在亂草下得到鯉魚,拿著回到王家,那魚到了堂前,看見王丞的夫人對著鏡子梳妝,還露著一隻胳膊。
又被拿到廚房裡,被廚師用刀刮了鱗,並不覺得痛,只覺得那刀很冷,不一會又被剪掉頭,張縱的原身就活了。
當時唐朝殿下侍御史李萼被降職作晉一江一 縣尉,正在王家吃魚。
聽說張縱活了,就趕來看他,李萼剛到,張縱就起身迎接並拉著他的手對李萼說:「吃魚吃飽了嗎?」
李萼覺得奇怪,問他怎麼知道這件事,張縱就詳細地告訴了他的全部經過。
才知道他吃的魚是張縱變的。
分類:未分類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