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廣記》卷第一百三十三 報應三十二(殺生):朱 化洛一陽一人朱化者,以販羊為業。

古籍查詢

輸入需要查詢的關鍵字:

《太平廣記》卷第一百三十三 報應三十二(殺生)

太平廣記

卷第一百三十三 報應三十二(殺生)

朱化 李詹 王公直 黃敏 陳君稜 王洞微 孫季貞 崔道紀 何澤 岳州人 徐可范建業婦人 廣陵男子 何馬子 章邵 韓立善 僧修准 宇文氏 李貞 僧秀榮 毋乾昭 李紹

朱 化

洛一陽一人朱化者,以販羊為業。

唐貞元初,西行抵邠寧,回易其羊。

有一人見化謂曰:「君市羊求利,當求豐贍,君見羊之小者,以為不可易也。

殊不知小者不久而大也,自小而易,及貨而大,其利不亦博乎!易之大者,其羊必少,易之小者,其羊必多,羊多則利厚也,羊少則利寡也。」

化然之,乃告其人曰:「爾知有小羊,我當盡易之。」

其人數日乃引一羊主至,化遂易得小羊百十口,大小羊相雜為群,回歸洛一陽一。

行至關下,一夕所易之小羊,盡化為鬼而走。

化大駭,莫測其由。

明年復往邠寧,見前言小羊之人,化甚怒,將執之詣官府。

其人曰:「我何罪也?」

化曰:「爾以小羊回易,我驅至關下,盡化為鬼,得非汝用妖術乎!」其人曰:「爾販賣群羊,以求厚利,殺害性命,不知紀極,罪已彌天矣。

自終不悟,而反怒我,我即鬼也,當與群羊執爾而戮之。」

言論而滅,化大驚懼,尋死於邠寧焉。

(出《奇事》)

洛一陽一人朱化,以販賣羊為職業。

唐朝貞元初年,往西走到邠寧,買了那地方的羊返回。

有一人見到朱化對他說:「你買賣羊賺錢,應該想辦法多賺錢,但你看到小羊,就認為不可以買,你不知道小羊不久就會變為大羊,從小把它買來,等你賣的時候就大了,這裡的利潤不是很大嗎?你買大羊,一定買得少;買小羊,就會買得很多。

羊多,賺的錢也多;羊少,賺的錢也少。」

朱化覺得是這麼回事,就告訴那個人:你要是知道哪裡有小羊,我就全買下。

那個人不幾天就帶一個養羊的主人來了。

朱化於是買到小羊一百多頭。

把大羊和小羊混雜在一起趕回了洛一陽一。

走到洛一陽一城下,只一個晚上所買的小羊都變成鬼跑了。

朱化很害怕,猜不出這是怎麼回事。

到第二年又去邠寧,看到和他說買小羊的那個人,很生氣,就要把他送到官府去治罪。

那人說:「我有什麼罪?」

朱分說:「你勸我買小羊,我趕到洛一陽一城下的時候,都變成鬼跑了,這難道不是你使的妖術嗎?」

那人說:「你販賣羊,想多賺錢,殺生害命,不知收斂,你犯了彌天大罪,到現在還不醒悟,反而對我發怒,我就是鬼,應該和群羊一塊兒抓你殺了你。」

說完就不見蹤影。

朱化更加害怕,不久就死在邠寧。

李詹

唐李詹,大中七年崔瑤下擢進士第。

平生廣求滋味,每食鱉,輒緘其足,暴於烈日。

鱉既渴,即飲以酒而烹之,鱉方醉,已熟矣。

復取驢縶於庭中,圍之以火,驢渴即飲灰水,蕩其腸胃,然後取酒,調以諸辛味,復飲之,驢未絕而為火所逼爍,外已熟矣。

詹一日,方巾首,失力仆地而卒。

頃之,詹膳夫亦卒。

一夕,膳夫復甦曰:「某見詹,為地下責其過害物命,詹對以某所為,某即以詹命不可違。

答之。

詹又曰:『某素不知,皆狄慎思所傳。

』故得以回。」

無何,慎思復卒。

慎思亦登進士第,時為小諫。

(出《玉泉子》)

唐朝的李詹,宣宗大中七年在崔瑤主持的考試中進士及第。

他平生多方尋找特殊味道的菜餚。

每次吃鱉,就綁上它的腳。

放到烈日下曝曬,等鱉很渴的時候給它酒喝,然後拿到廚房烹煮,鱉正醉的時候已經被做熟了。

又有時把驢拴在庭院裡,周圍點上火,驢渴得沒辦法就喝含鹼的灰水,洗它的腸胃,然後再拿酒,放入各種調料,再讓驢喝,驢未死而被烈火所烤、外邊的肉已經熟了。

有一天,李詹剛戴上頭巾,突然站不住了,倒地而死。

不一會,李詹的廚師也死了。

過了一天,廚師又甦醒過來,他說:「我看到李詹了,閆王正追責他過分殘害動物的生命,李詹對閆王說是我幹的,我就說:『李詹讓我干我敢不幹嗎?』李詹又說:『我根本不知道那樣辦,是狄慎思傳授給我的。

』所以我才免死又回來了。」

過不久,狄慎思也死了。

狄慎思也是進士及第,當時作小諫。

王公直

唐鹹通庚寅歲,洛師大饑,谷價騰貴,民有殍於溝塍者。

至蠶月,而桑多為蟲食,葉一斤直一鍰。

新安縣慈澗店北村民王公直者,有桑數十株,特茂盛蔭翳,公直與妻謀曰:「歉儉若此,家無見糧,徒竭力於此蠶,尚未知其得失。

以我計者,莫若棄蠶,乘貴貨葉,可獲錢十萬,蓄一月之糧,則接麥矣,豈不勝為餒死乎?」

妻曰:「善。」

乃攜鍤坎地,卷蠶數箔瘞焉。

明日凌晨,荷桑詣都市鬻之,得三千文,市彘肩及餅餌以歸。

至徽安門,門吏見囊中殷血,連灑於地,遂止詰之。

公直曰:「適賣葉得錢,市彘肉及餅餌貯囊,無他也。」

請吏搜索之。

既發囊,唯有人左臂,若新支解焉。

群吏乃反接送於居守,居守命付河南府尹正瑯琊王公凝,令綱紀鞠之。

其款示:某瘞蠶賣桑葉,市肉以歸,實不殺人,特請檢驗。

尹判差所由監領,就村檢埋蠶之處。

所由領公直至村,先集鄰保,責手狀,皆稱實知王公直埋蠶,別無惡跡。

乃與村眾及公直,同發蠶坑,中唯有箔角一死人,而缺其左臂,取得臂附之,宛然符合。

遂復領公直詣府,白尹,尹曰:「王公直雖無殺人之事,且有坑蠶之咎,法或可恕,情在難容。

蠶者天地靈蟲,綿帛之本,故加剿絕,與殺人不殊,當置嚴刑,以絕凶丑。」

遂命於市杖殺之。

使驗死者,則復為腐蠶矣。

(出《三水小牘》)

唐朝鹹通庚寅年,洛一陽一地區饑荒。

谷價飛漲,在一陰一溝裡、田梗上到處都有餓死的百姓一屍一首。

到了放蠶的季節,而桑葉大多被蟲子吃了,桑葉每斤值一鍰。

新安縣慈澗店北村有個村民叫王公直,有桑樹幾十棵,特別蔭翳茂盛。

公宜就和妻子商量說:「饑荒這麼重,家中也沒有糧食,就是盡力養蠶,也不知後果會怎麼樣。

依我看,不如放棄養蠶,乘著現在桑葉價貴就賣桑葉,這樣可以賺錢十萬。

能積蓄一個月的糧食,就可接上麥秋了,難道不比餓死強嗎?」

妻子說:「好」。

於是他就拿著鍬挖了一個坑,捲起那幾張蠶子埋了。

第二天起早,挑著桑葉到城裡的集市上賣掉桑葉,得錢三千文。

又在集市上買了個豬腿以及燒餅、菜餚等回家。

到了徽安門,門吏見他的口袋裡流血,點點滴滴灑了一地,於是就讓他停下盤問他。

公直說:「我剛才賣了桑葉賺到錢,買了豬腿肉以及燒餅等東西裝在口袋裡,沒有別的什麼。」

公直請門吏搜查,打開口袋,只見有一個人的左臂,好像剛肢解下來的。

於是一群門吏把公直反綁了送到居守衙門。

居守命令送一交一 河南府尹正王公凝審理。

王公命令人審問,要依法處置。

公直招供道:我埋了蠶賣掉桑葉,買肉回家,確實沒有殺人。

請派人到家裡檢驗。

府尹就派差吏所由監管,帶公直到村裡去檢查埋蠶的地方。

所由領公直到村裡後,先召集鄰里和保長,畫押簽字。

大家都說確實知道公直埋蠶,沒幹別的什麼壞事,差吏就同村裡的眾人及公直到埋蠶的地方一塊兒挖坑,卻坑裡只有箔角上有一個死人,缺一左臂,等把公直口袋裡那個左臂拿來附上,正好相合。

差吏就帶公直到府裡去報告,把情況向府尹說了。

府尹說:「王公直雖然沒有殺人的事。

卻有坑埋桑蠶之罪,法律上可以饒恕,但情理難容。

蠶是天地間的靈蟲,是紡紗織布的根本,故意剿殺絕盡,同殺人沒有什麼兩樣,應該施以嚴刑,以茲禁絕凶丑。」

遂命人在刑場上用刑杖打死。

等到派人再到那埋蠶的坑裡驗一屍一,則又變成腐爛的蠶了。

黃 敏

一江一 西都校黃敏者,因禦寇墜馬,折其左股,其下遂速以石碎生龜,傅之,月餘乃愈。

而龜一頭尚活,龜腹間與髀肉相連而生,敏遂惡之,他日割去。

欲下刃,痛楚與己肉無異,不能而止。

龜目所視,亦同己所見也。

(出《聞奇錄》)

一江一 西都校黃敏,因為抗擊敵寇從馬上墜下來,摔斷了左大腿,他手下的人迅速地用石頭砸碎一隻活著的烏龜,給他敷上,一個多月腿就長好了。

然而敷在傷腿上的烏龜的頭還活著,龜的腹部與黃敏的大腿肉長在一起。

黃敏很討厭它,想把它割掉,剛想下刀,疼痛得像割他自己的肉一樣,不能割,只好停止。

龜目看到的,與他自己看到的相同。

陳君稜

曹宋二州西界有大鶴陂,陂左村人陳君稜,少小捕魚為業。

後得患,恆被眾魚所食,痛苦不能自持。

若以魚網蓋之,痛即止。

後為村人盜網去,數日間,不勝痛而死。

德州刺史一鄧一 某曾任考城令,知此事。

(出《奇聞錄》)

曹、宋二州西邊有個大鶴陂,在陂左的村莊裡有個人叫陳君稜。

這人少小時就以捕魚為職業。

後來得了病,覺得經常被很多魚所咬,痛苦不堪,不知怎麼辦好。

如果用魚網蓋在身上,疼痛就停止了。

後來村裡人把他的魚網偷走,幾天之間,因為忍受不了痛苦而死。

德州刺史姓一鄧一 的曾任考城縣令。

知道這件事。

王洞微

唐汾州景雲觀道士王洞微者,家於孝義縣,初為小胥,性喜殺,常釣弋漁獵。

自弱冠至壯年,凡殺狼狐雉兔,洎魚鱉飛鳥,計以萬數。

後為裡尹,患病熱月餘,忽覺室內有禽一獸 魚鱉萬數,環其榻而噬之,瘡痏被身,殆無完膚。

中夕之後,其父母兄弟,俱聞洞微臥內,有群鳥啁啾,歷然可辨。

凡數年,疾益甚,或有謂洞微父曰:「汝子病且亟,宜遷居景雲觀。」

於是卜日徙居。

月餘,會群道士修齋授錄,是夕洞微瘳。

後十年,竟以疾卒。

(出《宣室志》)

唐朝汾州的景雲觀有個道士名叫王洞微。

家在孝義縣。

當初作過小官。

此人愛好殺生,常釣魚打獵,從二十歲到壯年,共計殺死的狼、狐狸、雉雞、野兔,魚鱉、飛鳥可達萬數。

後來當裡尹,得了病發燒一個多月,那時他忽然覺得屋裡有禽一獸 魚鱉一萬多隻,環繞在他的床 前咬他,滿身都是傷口,幾乎沒有一點好的皮膚。

半夜之後,他的父母兄弟都聽到他的臥室裡有群鳥鳴叫的聲音,聲音清晰。

這樣過了幾年,他的病更重了。

有人對洞微的父親說:「你的兒子病很重,最好讓他到景雲觀去出家。」

於是就挑選了一個吉日搬到景雲觀。

在一個多月內,會集很多道士為他修齋授符,洞微的病就好了。

十年以後、洞微還是得病死了。

孫季貞

唐孫季貞,陳州人,少好捕網飛走,尤愛啗雞卵,每每欲食,輒焚而熟之,卒且三年矣。

鄰有張生者,亦以病卒三日也。

忽便起坐,既行,乃徑往孫氏家,稱季貞,聽(「聽」原作「雲」,據明抄本改。

)其言,實季貞,其形故張生也。

張氏之族,即詣官以訴。

孫云:「先是吾不當死,以生平多害物命,故為冤債所訴,以食雞卵過甚,被驅入於空城中,比入則戶闔矣。

第見滿城火灰,既為燒爍,不知所為。

東顧,方見城戶雙啟,即奔從之,至則復闔矣。

西顧,從之復然。

南顧北顧,從之亦然。

其苦楚備嘗之矣。

一旦,王謂季貞曰:『爾壽未盡,然死且三年矣,何以復還?』主者曰:「『鄰有張某,死才三日,可借此以托其神魂。

』王然之,今我實季貞也。」

官不能斷。

郡牧劉尚書廙,親呼問之,曰:「宜以平生一事,人無知者以為驗。」

季貞曰:「某未死前,嘗藏佛經兩卷於屋瓦,人實無知者。」

命探之,存焉,斷歸孫氏。

(出《玉泉子》)

唐期的孫季貞,陳州人。

少年時就好捕捉飛禽走獸,尤其愛吃雞蛋,每次要吃雞蛋,就燒熟了吃。

死了已經三年了。

鄰居有個叫張生的人,也已病死三天。

這一天忽然坐起來,能下地走,直奔孫家,自稱是孫季貞。

聽他說的話,確實是季貞,但形體又確實是張生啊。

張氏家的人就去官府告狀。

在官府裡,孫季貞說:「以前是我不該死,因為一生殺了很多動物,所以被那些冤魂告了,又因為吃雞蛋太多,被趕了一陰一曹的空城裡,剛進去,城門就關上了,只見滿城灰火,不一會大火通亮閃爍,我也不知道往哪去,往東看,才看見兩扇城門都開著,我就跑去想出去,但是等我跑到那裡時城門又關上了。

再往西看,同東城門一樣,往南往北都是一樣。

煙熏火烤,又累又乏,那苦痛讓我嘗盡了。

一天早晨,閆王對我說:『你的壽命沒盡,然而你死了三年了,怎麼復生呢?』這時主簿說『他的鄰居有個張生,死了才三天,可以借一屍一還魂。

』閆王就同意了。

現在我實在是孫季貞。」

官府不能決斷。

郡牧尚書劉廙,親自來問他,然後說:「應該用他平生的一件事,必須是別人不知道的來驗證。」

季貞就說:…我沒死以前,曾把兩卷佛經藏在屋瓦下面,別人誰也不知道。」

官府命人去探查,果然還在。

最後孫季貞判歸孫家。

崔道紀

唐前進士崔道紀,及第後,游一江一 淮間。

遇酒醉甚,臥於客館中。

其僕使井中汲水,有一魚隨桶而上,僕者得之,以告道紀。

道紀喜曰:「魚羹甚能醒酒,可速烹之。」

既食良久,有黃衣使者,自天而下,立於庭中,連呼道紀,使人執捉,宣敕曰:「崔道紀,下士小民,敢殺龍子,官合至宰相,壽命七十,並宜除。」

言訖,升天而去。

是夜道紀暴卒,時年三十五。

(出《錄異記》)

唐朝前進士崔道紀,考中後,遊覽於一江一 淮之間。

有一次醉得很厲害,躺在客館裡,他的僕人到井裡去打水,有一條魚隨著水桶裡的水被打上來,僕人得到這條魚後,把這件事告訴了崔道紀,崔道紀聽後很高興,說:「魚湯最能解酒,趕快做了。」

吃了魚湯後很長時間,有一個穿黃衣的使臣從天上下來,立在庭院裡,連聲呼叫崔道紀,並派人把他拉過來,宣佈詔命說:「崔道紀,下方土地的小民,意敢殺害龍子,本來官應至宰相,壽命到七十,現應免除。」

說完就升天而去。

當天晚上,崔道紀暴病身亡,當時三十五歲。

何 澤

唐何澤者,容州人也,嘗攝廣州四會縣令。

性豪橫,唯以飲啖為事,尤嗜鵝鴨。

鄉胥里正,恆令供納,常豢養鵝鴨千萬頭,日加烹殺。

澤只有一子,愛憐特甚。

嘗一日烹雙雞,爨湯以待沸,其子似有鬼物撮置鑊中。

一家驚駭,就出之,則與雙雞俱潰爛矣。

(出《報應錄》)

唐朝的何澤,是容州人。

曾經當過廣州四會縣令。

性情豪強專橫。

整天不是吃就是喝,尤其愛吃鵝鴨。

鄉胥里正,他經常命令他們供納,在家裡經常養鵝鴨上千隻,每天都烹殺幾隻。

何澤只有一個兒子,他特別愛憐嬌慣。

有一天殺了兩隻雞,在灶上燒了火等著水開,他的兒子好像有鬼抓似地被扔到鍋裡,一家人驚嚇得不得了,馬上撈出來,他兒子已經和那兩隻雞都爛熟了。

岳州人

唐鹹通中,岳州人有村人,涸湖池取魚,獲龜猶倍多。

悉刳其肉,載龜板至一江一 陵鬻之,厚得金帛。

後歸家,忽遍身患瘡,楚痛號叫,鄰里不忍聞。

須得大盆貯水,舉體投水中,漸變作龜形。

逾年,肉爛腐墜而死。

(出《報應記》)

唐朝鹹通年間,岳州有一個村人。

他把湖池的水放干了抓魚,結果抓到了很多龜。

把龜肉剖挖乾淨後,裝著龜板到一江一 陵去賣,賣了很多錢。

回到家裡以後,突然遍身生瘡,疼得他大哭大叫,鄰居都不忍心聽。

只有把身體全都泡在一個裝滿水的大盆裡,他的身體漸漸地變成了龜的形狀才好些。

過了一年,他全身的肉都爛掉而死了。

徐可范

唐內侍徐可范,性好畋獵,殺害甚眾。

嘗取活鱉,鑿其甲,以熱油注之,謂之鱉堆。

又性嗜龍驢,以驢縻絆於一室內,盆盛五味汁於前,四面迫以烈火,待其渴飲五味汁盡,取其腸胃為饌。

前後烹宰,不記其數。

後扈從僖宗幸蜀,得疾。

每睡,見群獸鳥雀啄食其肉,痛苦萬狀。

又須於床 下布火,及以油醋灌其身,乃以罟網蓋覆,方暫得睡。

以日繼夜,常須如此,命將盡,惟一束黑骨而已。

(出《報應記》)

唐朝的內侍官徐可范,好打獵,殺害鳥獸生靈很多。

曾拿來活鱉,把甲鑿開,然後用熱油澆燙,稱之為鱉餅。

他又特別愛吃驢肉,作法也特別:把驢拴綁在屋子裡,用盆調好五味汁液在驢的前面,在驢的周圍點上烈火,等驢渴了把五味汁液喝光,再殺驢取腸胃作菜吃。

前後烹宰的驢不計其數。

後來隨從僖宗到四川得了病,每次睡覺都看見一群鳥獸啄吃他身上的肉,他痛苦萬狀,必須在他的床 下面籠上火,再用油醋等澆他的身體,用魚網覆蓋全身,才能覺得好受些暫時睡一會兒。

這樣日以繼夜,必須經常這樣作。

等他要死的時候,只剩一把黑骨頭了。

建業婦人

近歲建業有婦人,背生一瘤,大如數斗囊,中有物如繭栗甚眾,行即有聲。

恆乞於市,自言村婦也,常與娣姒輩分養蠶,己獨頻年損耗,因竊其姒一囊繭焚之。

頃之,背患此瘡,漸成此瘤。

以衣覆之,即氣閉悶,常露之乃可,而重如負囊矣。

(出《搜神記》)

近年來建業有一個婦女,背上生一個大肉瘤,大得像斗囊,裡面像有很多繭和栗子,走起來能聽到聲音。

她在街市上討飯,自己說是一個村婦,平常和妯娌們一塊兒養蠶,但唯獨她養不好,連年虧本,因此她就偷了妯娌的一口袋繭燒了。

剛燒完,她的背上就生了瘡,逐漸變成這個大瘤。

用衣服蓋上瘤就覺得弊悶,只有經常露在外面才行,而這肉瘤重得像背個大口袋一樣。

廣陵男子

廣陵有男子行乞於市,每見馬矢,即取食。

自云:嘗為人飼馬,慵不能夜起,其主恆自檢視,見槽中無草,督責之。

乃取烏梅並以飼馬,馬齒楚,不能食,竟以是致死。

己後因患病,見馬矢,輒流涎欲食,食之,與烏梅味正同,了無穢氣。

(出《稽神錄》)

廣陵有個男子在街市上討飯。

每次見到馬糞,就拿過來吃。

他自己說:曾經給別人餵馬,因為懶,晚上起不來,半夜不能給馬上草料,主人家經常親見檢查察視,看到槽中無草,就要訓斥他。

於是,他就把烏梅和草料混在一起餵馬,馬的牙被刺痛,就不吃了。

最後馬竟因此而死。

他自己也因這個緣故而得病,看見馬糞,就饞得流口水想吃,吃了覺得和烏梅的味是一樣的,一點臭味也沒有。

何馬子

遂州人何馬子好食蜂兒,坐罪,令眾於市。

忽有大蜂數個,螫其面,痛楚叫呼。

守者驅而復來,抵暮方絕,如此經旬乃死。

(出《儆戒錄》)

遂州人何馬子好吃蜂卵,因為犯罪,令他在當街示眾。

忽然有幾十個大蜂飛來螫他的臉,他痛苦不堪大聲呼叫,看守他的人替他驅趕那些蜂,但趕跑了又回來,直到晚上才絕跡。

像這樣經過十多天他就死了。

章邵

章邵者,恆為商賈,巨有財帛,而終不捨路歧,貪猥誅求。

因逢鹿,避人而去,鹿子為邵之所獲。

邵便打殺,棄之林中,其鹿母遙見悲號,其聲不已。

其日,邵欲夜行,意有所謀也。

邵只有子一人,年方弱冠,先父一程行,及困,於大樹下憩歇,以伺其父。

未間,且寢於樹一陰一中,邵乃不曉是子,但見衣袱在旁,一人熟寐而已。

遂就抽腰刀,刺其喉,取衣袱而前行。

及天漸曉,見其衣袱,乃知殺者是己子也。

嗟乎,章邵凶率如此,報應亦宜然。

(出《野人閒話》)

章邵,作商人多年,成為巨富,廣有錢財。

但他仍幹些劫路營生,以求不義之財。

有一次遇到鹿,鹿因怕人而逃走,而鹿子卻被章邵抓獲,邵當即打死,丟棄在樹林中。

那母鹿在很遠處看見慘狀,悲號不停。

當天,邵想謀財害命晚上走。

章邵只有一個兒子,年紀剛有二十歲,這兒子就先走一步與父親拉開一段路程,走著走著就困了,便在路邊的大樹下歇一會兒,等著父親來。

不多會兒,就睡在樹蔭裡,章邵不知道是自己的兒子,只見衣服包袱在身旁,而那人熟睡不醒。

於是就抽出腰刀,對準那人咽喉刺去,搶走了衣服包袱往前走了。

等天漸漸亮了,看清了衣服包袱,才知道殺死的是自己的兒子。

唉!章邵兇惡殘忍到這種地步,報應也是應該的呀!

韓立善

蜀金雁橋,有韓立善者,作釣鉤,積有年矣。

因食魚,鯁喉成瘡,頷脫而死。

(出《儆戒錄》)

蜀地的金雁橋,有個韓立善,作釣魚的鉤已經很多年了。

有一次吃魚,魚鯁卡住咽喉,後變成瘡。

下巴爛掉後死了。

僧修准

蜀郡大慈寺律師修准,雖雲奉律,性甚褊躁。

庭前植竹,多蟻子緣欄檻。

准怒,伐去竹,盡取蟻子,棄灰火中。

准後忽患癬,瘡遍頭面。

醫者雲蟻漏瘡,不可醫,後竟終。

(出《儆戒錄》)

蜀郡大慈寺專管戒律的法師修准。

雖整天唸經拜佛,但性格偏激暴躁。

寺的庭院前種著竹子。

很多小螞蟻攀緣直到欄檻。

修准看到後很生氣,砍去竹子,把那些小螞蟻收集起來扔到火裡燒了。

修准後來忽然得了癬瘡病,遍頭臉都是瘡。

醫生說這是蟻漏瘡,不能治,最終死了。

宇文氏

宇文氏,偽蜀之富家也。

孀居國之東門,嘗聞寢室上有人行,命僕隸升屋視之,獲得野狸三頭並狸母,宇文氏殺狸母而存其子焉。

未期歲,宇文氏適護戎王承丕。

丕殺判官郭延鈞一家,宇文氏並前夫一男二女,下獄定罪,赦男女,斬宇文氏。

吁,得非殺狸母一之 所報也。

(出《儆戒錄》)

宇文氏,是偽蜀時的有錢人家。

在都城的東門孀居。

曾聽到她的寢室上有人走步的聲音,就讓僕一奴一上房看看,結果抓獲了三個小狐狸和一個母狐狸。

宇文氏就殺了那母狐狸而把三個小狐狸留下了。

還沒等到年末,宇文氏嫁給了護戎王承丕,因為承丕殺了判官郭延鈞一家,宇文氏和前夫的一個兒子兩個女兒也被下獄定罪。

後來放了孩子,宇文氏被斬首。

唉!這難道不是她殺母狸的報應嗎?

李 貞

蜀錦浦坊民李貞家,養狗名黑兒,貞因醉,持斧擊殺之。

李貞臨老,與鄰舍惡少白昌祚爭競,昌祚承醉,以斧擊貞死焉。

時昌祚年十九歲,與殺狗年正同,昌祚小字黑兒。

冤報顯然,不差絲發。

(出《儆戒錄》)

蜀地錦浦坊的百姓李貞家裡養了一條狗,名叫黑兒。

李貞因為喝醉了酒拿著斧子把狗砍死了。

李貞年老時,和鄰居一個惡少年白昌祚喝酒時爭強好勝,昌祚醉了,拿斧子把李貞砍死了。

當時白昌祚十九歲,與李貞殺狗時的年歲正好相同,昌祚的小名叫黑兒。

很明顯這冤怨相報,竟是不差毫髮。

僧秀榮

蜀郡金華寺法師秀榮,院內多松柏,生毛蟲,色黃,長三二寸。

莫知紀極,秀榮使人掃除埋瘞,或棄於柴積內,僧仁秀取柴煮料,於烈日中曬乾,蟲死者無數。

經月餘,秀榮暴卒。

金華寺有僧入冥,見秀榮荷鐵枷,坐空地烈日中,有萬萬蟲咂噬。

僧還魂,備說與仁秀,仁秀大駭。

遂患背瘡,數日而卒。

(出《儆戒錄》)

蜀郡金華寺有個法師叫秀榮。

寺院內種植了很多松柏。

生一種毛蟲,黃色,有二三寸長。

這些毛蟲到處亂爬,秀榮就派人掃除埋掉,有些就扔到柴堆裡,和尚仁秀取柴煮藥料,柴取走了,那些毛蟲就在烈日下被曬乾,死者無數。

經過一個多月,秀榮暴病身亡。

金華寺有個僧人入冥府,看見秀榮戴著鐵枷,坐在空地的烈日中,有數不清的毛蟲咬他。

這個僧人還魂後,把看到的詳細說給仁秀聽,仁秀非常害怕,立刻就得了背瘡病,幾天就死了。

毋乾昭

蜀人毋乾昭有莊在射洪縣,因往莊收刈,有鹿遭射逐之,驚忙走投乾昭。

昭閉於空房中,說與鄰僧法惠,法惠笑曰:「天送食物,豈宜輕捨。」

乃殺之,沽酒炙鹿,共僧飲啖。

僧食一塊,忽大叫云:「刀割我心。」

嘔血,至夕而死。

(出《儆戒錄》)

蜀郡毋乾昭在射洪縣有塊莊稼地。

因為去收割莊稼。

正碰上有一隻鹿被人射了一箭並有人追趕,那鹿在驚慌之際跑到乾昭處,乾昭就把它關在空房子裡。

後來把這件事說給鄰居有個叫法惠的和尚,法惠聽完笑著說:「天送給的食物,怎麼能輕易捨掉呢?」

於是就殺了鹿,買酒烤鹿肉,乾昭與法惠同飲同喝。

法惠和尚剛吃一塊鹿肉,忽然大叫有刀割他的心。

然後嘔血,當天晚上就死了。

李 紹

蜀民李紹好食犬,前後殺犬數百千頭。

嘗得一黑犬,紹憐之,蓄養頗厚。

紹因醉夜歸,犬迎門號吠,紹怒,取斧擊犬。

有兒子自內走出,斧正中其首,立死。

一家惶駭,且捕犬,犬走,不知所之。

紹後得病,作狗嗥而死。

(出《儆戒錄》)

蜀郡百姓李紹好吃狗肉。

他前後殺狗數百千頭。

曾得到一黑犬,李紹很愛憐它,並飼養起來。

有一次李紹因醉很晚才回來,那黑犬迎門號吠,紹很生氣,找到斧子要砍那犬。

這時他的兒子從裡面出來,斧子正中其頭,當即就死了。

一家人驚慌害怕,要捕那黑狗,狗不知跑到哪裡去了。

李紹後來得了病,像狗叫一樣而死去。

分類:未分類項

共2頁 上壹頁 1 2 下壹頁
太平廣記
卷第一 神仙一卷第二 神仙二卷第三 神仙三卷第四 神仙四卷第五 神仙五卷第六 神仙六卷第七 神仙七卷第八 神仙八卷第九 神仙九卷第十 神仙十卷第十一 神仙十一卷第十二 神仙十二卷第十三 神仙十三卷第十四 神仙十四卷第十五 神仙十五卷第十六 神仙十六卷第十七 神仙十七卷第十八 神仙十八卷第十九 神仙十九卷第二十 神仙二十卷第二十一 神仙二十一卷第二十二 神仙二十二卷第二十三 神仙二十三卷第二十四 神仙二十四卷第二十五 神仙二十五卷第二十六 神仙二十六卷第二十七 神仙二十七卷第二十八 神仙二十八卷第二十九 神仙二十九卷第三十 神仙三十卷第三十一 神仙三十一卷第三十二 神仙三十二卷第三十四 神仙三十四卷第三十五 神仙三十五卷第三十六 神仙三十六卷第三十七 神仙三十七卷第三十八 神仙三十八卷第三十九 神仙三十九卷第四十 神仙四十卷第四十一 神仙四十一卷第四十二 神仙四十二卷第四十三 神仙四十三卷第四十四 神仙四十四卷第四十五 神仙四十五卷第四十六 神仙四十六卷第四十七 神仙四十七卷第四十八 神仙四十八卷第四十九 神仙四十九卷第五十 神仙五十卷第五十一 神仙五十一卷第五十二 神仙五十二卷第五十三 神仙五十三卷第五十四 神仙五十四卷第五十五 神仙五十五卷第五十六 女仙一卷第五十七 女仙二卷第五十八 女仙三卷第五十九 女仙四卷第六十 女仙五卷第六十一 女仙六卷第六十二 女仙七卷第六十三 女仙八卷第六十四 女仙九卷第六十五 女仙十卷第六十六 女仙十一卷第六十七 女仙十二卷第六十八 女仙十三卷第六十九 女仙十四卷第七十 女仙十五卷第七十一 道術一卷第七十二 道術二卷第七十三 道術三卷第七十四 道術四卷第七十五 道術五卷第七十六 方士一卷第七十七 方士二卷第七十八 方士三卷第七十九 方士四卷第八十 方士五卷第八十一 異人一卷第八十二 異人二卷第八十三 異人三卷第八十四 異人四卷第八十五 異人五卷第八十六 異人六卷第八十七 異僧一卷第八十八 異僧二卷第八十九 異僧三卷第九十 異僧四卷第九十一 異僧五卷第九十二 異僧六卷第九十三 異僧七卷第九十四 異僧八卷第九十五 異僧九卷第九十六 異僧十卷第九十七 異僧十一卷第九十八 異僧十二卷第九十九 釋證一卷第一百 釋證二卷第一百一 釋證三卷第一百二 報應一(金剛經)卷第一百三 報應二(金剛經)卷第一百四 報應三(金剛經)卷第一百五 報應四(金剛經)卷第一百六 報應五(金剛經)卷第一百七 報應六(金剛經)卷第一百八 報應七(金剛經)卷第一百九 報應八(法華經)卷第一百一十 報應九(觀音經)卷第一百一十一 報應十(觀音經)卷第一百一十二 報應十一(崇經像)卷第一百一十三 報應十二(崇經像)卷第一百一十四 報應十三(崇經像)卷第一百一十五 報應十四(崇經像)卷第一百一十六 報應十五(崇經像)卷第一百一十七 報應十六(陰德)卷第一百一十八 報應十七(異類)卷第一百一十九 報應十八(冤報)卷第一百二十 報應十九(冤報)卷第一百二十一 報應二十(冤報)卷第一百二十二 報應二十一(冤報)卷第一百二十三 報應二十二(冤報)卷第一百二十四 報應二十三(冤報)卷第一百二十五 報應二十四(冤報)卷第一百二十六 報應二十五卷第一百二十七 報應二十六卷第一百二十八 報應二十七卷第一百二十九 報應二十八(婢妾)卷第一百三十 報應二十九(婢妾)卷第一百三十一 報應三十(殺生)卷第一百三十二 報應三十一(殺生)卷第一百三十三 報應三十二(殺生)卷第一百三十四 報應三十三(宿業畜生)卷第一百三十五 征應一(帝王休征)卷第一百三十六 征應二(帝王休征)卷第一百三十七 征應三(人臣休征)卷第一百三十八 征應四(人臣休征)卷第一百三十九 征應五(邦國咎徵)卷第一百四十 征應六(邦國咎徵)卷第一百四十一 征應七(人臣咎徵)卷第一百四十二 征應八(人臣咎徵)卷第一百四十三 征應九(人臣咎徵)卷第一百四十四 征應十(人臣咎徵)卷第一百四十五 征應十一(人臣咎徵)卷第一百四十六 定數一卷第一百四十七 定數二卷第一百四十八 定數三卷第一百四十九 定數四卷第一百五十 定數五卷第一百五十一 定數六卷第一百五十二 定數七卷第一百五十三 定數八卷第一百五十四 定數九卷第一百五十五 定數十卷第一百五十六 定數十一卷第一百五十七 定數十二卷第一百五十八 定數十三卷第一百五十九 定數十四(婚姻)卷第一百六十 定數十五(婚姻)卷第一百六十一 感應一卷第一百六十二 感應二卷第一百六十三 讖應卷第一百六十四 名賢(諷諫附)卷第一百六十五 廉儉(吝嗇附)卷第一百六十六 氣義一卷第一百六十七 氣義二卷第一百六十八 氣義三卷第一百六十九 知人一卷第一百七十 知人二卷第一百七十一 精察一卷第一百七十二 精察二卷第一百七十三 俊辯一卷第一百七十四 俊辯二(幼敏附)卷第一百七十五 幼敏卷第一百七十六 器量一卷第一百七十七 器量二卷第一百七十八 貢舉一卷第一百七十九 貢舉二卷第一百八十 貢舉三卷第一百八十一 貢舉四卷第一百八十二 貢舉五卷第一百八十三 貢舉六卷第一百八十四 貢舉七(代族附)卷第一百八十五 銓選一卷第一百八十六 銓選二卷第一百八十七 職官卷第一百八十八 權倖卷第一百八十九 將帥一卷第一百九十 將帥二(雜譎智附)卷第一百九十一 驍勇一卷第一百九十二 驍勇二卷第一百九十三 豪俠一卷第一百九十四 豪俠二卷第一百九十五 豪俠三卷第一百九十六 豪俠四卷第一百九十七 博物卷第一百九十八 文章一卷第一百九十九 文章二卷第二百一 才名(好尚附)卷第二百二 儒行(憐才 高逸)卷第二百三 樂一卷第二百四 樂二卷第二百五 樂三卷第二百六 書一卷第二百七 書二卷第二百八 書三卷第二百九 書四卷第二百一十 畫一卷第二百一十一 畫二卷第二百一十二 畫三卷第二百一十三 畫四卷第二百一十四 畫五卷第二百一十五 算術卷第二百一十六 卜筮一卷第二百一十七 卜筮二卷第二百一十八 醫一卷第二百一十九 醫二卷第二百二十 醫三卷第二百二十一 相一卷第二百二十二 相二卷第二百二十三 相三卷第二百二十四 相四卷第二百二十五 伎巧一卷第二百二十六 伎巧二卷第二百二十七 伎巧三(絕藝附)卷第二百二十八 博戲卷第二百二十九 器玩一卷第二百三十 器玩二卷第二百三十一 器玩三卷第二百三十二 器玩四卷第二百三十三 酒(酒量、嗜酒附)卷第二百三十四 食(能食、菲食附)卷第二百三十五 交友卷第二百三十六 奢侈一卷第二百三十七 奢侈二卷第二百三十八 詭詐卷第二百三十九 諂佞一卷第二百四十 諂佞二卷第二百四十一 諂佞三卷第二百四十二 謬誤(遺忘附)
 
漢語學習
漢語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