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廣記
卷第一百二十七 報應二十六
蘇娥 涪令妻 諸葛元崇 呂慶祖 元徽 李義琰 岐州寺主 館陶主簿 僧曇暢 午橋氏 盧叔敏 鄭生
蘇 娥
漢何敞為一交一 趾刺史,行部蒼梧郡高要縣。
暮宿鵲奔亭,夜猶未半,有一女從樓下出,自云:「妾姓蘇名娥,字始珠,本廣信縣修裡(「廣」信原作「信廣」,據下文及明抄本改。
「理」明抄本作「裡」。
)人。
早失父母,又無兄弟,夫亦久亡。
有雜繒帛百二十疋,及婢一人,名致富,孤窮羸弱,不能自振,欲往傍縣賣繒,就同縣人王伯賃車牛一乘,直錢萬二千,載妾並繒,令致富執轡。
以前年四月十日,到此亭外,於時已暮,行人既絕,不敢前行,因即留止。
致富暴得腹痛,妾往亭長捨乞漿取火,亭長龔壽操刀持戟,來至車傍,問妾曰:『夫人從何所來?車上何載?丈夫安在?何故獨行?』妾應之曰:『何勞問之。
』壽因捉臂欲汙妾。
不從,壽即以刀刺脅,妾立死,又殺致富。
壽掘樓下,埋妾並婢,取財物去,殺牛燒車,槓及牛骨,投亭東空井中。
妾死痛酷,無所告訴,故來告於明使君。」
敞曰:「今欲發汝一屍一骸,以何為驗?」
女子曰:「妾上下皆著白衣,青絲履,猶未朽也。」
掘之果然。
敞乃遣吏捕壽,拷問具服,下廣信縣驗問,與娥語同,收壽父母兄弟皆系獄。
敞表壽殺人,於常律不至族誅。
但壽為惡,隱密經年,王法所不能得。
鬼神自訴,千載無一,請皆斬之,以助一陰一誅,上報聽之。
(出《還冤記》)
漢朝時何敞任一交一 趾刺史。
有一天到了蒼梧郡高要縣,晚上住在鵲奔亭。
還沒有到半夜,見有一女子從樓下走出來,自己說:「我姓蘇名娥,字始珠。
原來是廣信縣修裡人。
很早就失去了父母,又沒有兄弟,丈夫也早死了。
家中有各種絲綢一百二十疋,以及一奴一婢一人,名叫致富。
因我們孤苦窮困又很瘦弱,不能自己使生活振作起來,想要到臨縣去賣綢布,就向鄰居王大伯租了一輛牛車,價值約一萬二千錢。
用車裝著我和綢布,讓致富趕著牛車。
在去年的四月十日,來到這座亭外,當時天色已晚,行人已經斷絕,我們不敢前行,因此就停留在這裡。
致富突然肚子痛,我就去亭長家乞討漿水和火,亭長龔壽聽說後就拿著刀和戟,來到車旁,問我說:『夫人從什麼地方來?車上裝的什麼?你丈夫在哪裡?為什麼獨自行走?』我回答他說:『這些不必勞累你來過問了。
』龔壽就趁機抓住我的手臂想要污辱我,我不順從,他就用刀直刺我的肋下,我當時就死了,他又殺了致富,在這個樓下挖了個坑,把我和致富一塊兒埋了。
取走了財物,並殺了牛、燒了車,把牛骨槓著扔到了這個亭東面的空井裡。
我死得好慘,無處投訴,所以才來告訴您。」
何敞說:「現在要挖掘你的一屍一骸,憑什麼作為驗證呢?」
女子說:「我全身穿的都是白色衣服,腳上是青絲鞋,還沒有腐爛呢。」
挖掘出來一看,果然像她說的那樣。
何敞就派人去抓龔壽,拷問之後全部供認,又到廣信縣核對,同蘇娥說的相同。
又收監了龔壽的父母和兄弟等。
何敞說龔壽殺人,按一般刑律不至於誅連同族,但是龔壽作惡,隱瞞秘密有一年多了,王法所不能容。
而鬼神自己出來控訴,這是千百年來沒有的事,請求全部斬首,用來幫助一陰一間來殺他們,上報後同意何敞的處理意見。
涪令妻
漢王忳,字少琳,為郿縣令。
之邰亭,亭素有鬼。
忳宿樓上,夜有女子,稱欲訴冤,無衣自進。
忳以衣與之,進曰:「妾本涪令妻也,欲往官,過此亭宿。
亭長殺妾大小十口,埋在樓下,取衣裳財物,亭長今為縣門下游徼。」
忳曰:「當為汝報之,無復妄殺良善也。」
鬼投衣而去。
忳且召游徼問,即服。
收同時十餘人,並殺之。
掘取諸喪,歸其家葬之,亭永清寧。
(原闕出處,今見《還冤記》)
漢朝人王忳,字少琳,作郿縣縣令。
到邰亭,邰亭經常鬧鬼,王忳就住在樓上。
到了夜間,有一個女子,自稱要訴冤,沒穿衣服就自己進來了。
王忳就拿衣服給她穿,她上前說:「我原本是涪縣令的妻子,在隨丈夫赴任途中,經過此亭,亭長帶人殺了我家大小十口,掩埋在這座樓下,搶走了衣服和財物。
亭長現在是你縣的鄉官掌巡察緝捕的『游徼』」。
王忳說:「我一定為你報仇,不能讓他再殺好人啊。」
鬼放下衣服走了。
王忳立即召來游徼審問,他全部招供了,又抓了同時作案的十多人,一起殺了。
後來挖出被殺的人,送一屍一骨回家鄉埋葬了,邰亭從此就清寧了。
諸葛元崇
瑯琊諸葛覆,宋永嘉年為九真太守,家累悉在揚都,唯將長子元崇赴職。
覆於郡病亡,元崇始年十九,送喪欲還。
覆門生何法僧貪其資,與伴共推元崇墮水而死,因分其財。
元崇母陳氏夢元崇還,具敘父亡及身被殺委曲,一屍一骸流漂,怨酷無雙。
奉迷累載,一旦長辭,銜悲茹恨,如何可說。
覷欷不能自勝,又云:「行速疲極,因臥窗下床 上,以頭枕窗,明日視兒眠處,足知非虛矣。」
陳氏悲怛驚起,把火照兒眠處,沾濕猶如人形。
於是舉家號泣,便如發聞。
於時徐森之始除一交一 州,徐道立為長史,道立即陳氏從姑兒也。
具疏夢,托二徐驗之。
徐道立遇諸葛喪船,驗其父子亡曰,悉如鬼語。
乃收行兇二人,即皆款服,依法殺之,差人送喪還揚都。
(出《還冤記》)
琅琊人諸葛覆,南朝宋文帝永嘉年間作九真太守。
其家眷全留在揚都居住,只帶著長子元崇去赴任。
諸葛覆於任內病故,元崇那年才十九歲,護送父親靈柩回鄉。
諸葛覆的學生何法僧貪圖諸葛家的財產,在送元崇回鄉時與同謀把元崇推到水裡淹死,瓜分掉諸葛元崇的錢財。
元崇的母親陳氏夢到元崇回來了。
並敘述了父親的死以及自己被害的全部經過,一屍一骸順水漂流,怨恨無比,和母親分別已經一年,現又被害死在外地,含悲飲恨,又向誰去述說呢。
長呼短歎不能自禁。
又說,因走得匆忙急迫所以疲勞極了,就躺在窗下的床 上,把頭枕在窗台上。
告訴母親說:「您明天看一下我睡覺的地方,就知道我說的是事實。」
陳氏悲痛驚醒,點著火照著兒子睡過的地方,被水浸濕的地方好像人的形狀,於是全家號哭,就像發喪一樣。
當時徐森之剛剛任職一交一 州,徐道立為長史,道立是陳氏表姐的兒子,就向他詳細說了所做的夢,托付二徐察驗此事。
徐道立遇到了諸葛覆的喪船,對照其父子死亡的時間,與鬼說的完全相同。
就逮捕了行兇的兩個人,二人都認了罪,依照法律把他們殺了。
後又差人護送死了的諸葛覆的靈柩回揚都。
呂慶祖
宋永康人呂慶祖,家甚殷富,常使一一奴一名教子守視墅捨。
慶祖自往案行,忽為人所殺。
族弟無期,先貸舉慶祖錢,鹹謂為害。
無期便齋酒脯至柩所而祝曰:「君荼酷如此,乃謂是我,魂而有靈,使知其全。」
既還,至三更,見慶祖來云:「近履行,見一奴一教子畦疇不理,許當痛治。
一奴一遂以斧砍我背,將帽塞口,因得嚙一奴一三指,悉皆破醉。
便取刀刺我頸,曳著後門。
初見殺時,從行人亦在其中,而不同,執罪之失也。
一奴一今欲叛,我已釘其頭著壁。」
言卒而遂滅。
無期具以告其父母,潛視一奴一所住壁,果有一把發,以竹釘之。
又看其指,並見傷破,錄一奴一詰驗,承伏。
又問汝既反逆,何以不叛,一奴一曰:「頭如被擊,欲逃不得,諸同見者事相符。
即焚教子,並其二息。
(出《還冤記》)
宋朝永康人呂慶祖,家產很富,平時派一名叫教子的一奴一僕看守家園,慶祖自顧辦自己的事,有一天忽然被人殺害。
同族中有個弟弟名叫無期,以前曾向慶祖借過錢。
大家都說慶祖是被無期殺害的。
無期便拿著酒菜到慶祖的靈柩前禱告說:「你遭到這樣慘死,都說是我幹的,請你魂魄顯靈,讓別人知道誰是兇手。」
回來後,到了三更天,看見慶祖來說:「近日察看家園,見我的僕人教子不整理田舍,我就說要狠狠地懲罰他,他就用斧子砍我的後背,並用帽子堵我的嘴,我趁機咬住他的三個手指,都被我咬碎了。
他又拿刀刺我的脖頸,拉扯著到了後門。
當初我被殺時,其它僕人也有在場的,只是和他不一樣,他是殺我的主犯。
教子現在想要逃跑,我把他的頭釘在牆上。」
說完就不見了。
無期把這件事全都告訴了慶祖的父母,他們暗中到教子的房裡,看到牆上果有一把頭髮,是用竹籤釘上的,又看教子的手指頭,也真的受傷了。
抓住這個一奴一僕審問,他全部認罪了。
又問他,你既然反叛了主人,為什麼不逃走呢?教子說:「我的頭好像被人拽住了似的,想要逃卻逃不掉。」
大家見人事相符,就殺了教子連同他的兩個孩子。
元 徽
後魏莊帝永安中,北海王顥入洛。
莊帝北巡,城一陽一王徽舍宅為宣中寺,爾朱兆擒莊帝,徽投前洛一陽一令寇祖仁。
祖仁聞爾朱兆購徽,乃斬徽首送兆。
兆夢徽曰:「我有金二百斤,馬一百匹,在祖仁家,卿可取之。」
兆於是懸祖仁首於高樹,以大石墜其足,鞭棰之,問得金及馬。
而祖仁死,時以為禍報。
(出《廣古今五行記》,明抄本作出《伽籃記》及《還冤記》)
後魏莊帝永安年間,北海王元顥攻入洛一陽一,魏莊帝向北逃走,城一陽一王元徽獻出自己的宅園作宣中寺,隨著皇帝出逃。
後來爾朱兆活捉了莊帝,元徽只好投奔前洛一陽一縣令寇祖仁。
寇祖仁聽說爾朱兆懸賞提拿元徽,就殺了元徽把首級送給爾朱兆。
爾朱兆夢到元徽說:「我有白銀二百斤,一百匹馬,現在寇祖仁家,你可以去取來。」
爾朱兆就把寇祖仁的頭吊在大樹上,用大石頭墜著他的腳,用鞭子打他,問他白銀和馬都放在哪裡了。
就這樣寇祖仁被活活打死,當時人們都認為這是作惡的報應。
李義琰
唐隴西李義琰,貞觀年中,為華州縣尉。
此縣忽失一人,莫知所在,其父兄疑一仇家所害,詣縣陳情。
義琰案之,不能得決,夜中執燭,委細窮問。
至夜,義琰據案俛首,不覺死人即在,猶帶被傷之狀,云:「某乙打殺,置於某所井中,公可早驗,不然,恐被移向他處,不可尋覓。」
義琰即親往,果如所陳,而仇家始具款伏。
當聞見者,莫不驚歎。
(出《法苑珠林》)
唐朝隴西有個叫李義琰的人,在太宗貞觀年間,任華州縣尉。
華州縣忽然失掉一個人,沒有人能知道他到那裡去了。
這家的父親和兄長都懷疑是與他們家有仇的人家害的,就把情況向縣衙報告了。
義琰接受了這個案子,但不能做出決斷。
夜間點上燈燭,細細的追問。
到了深夜低頭伏在桌子上,不知不覺看見死人來了,好像還帶著被打傷的樣子,那人說:「我是被某人打死的。
又把我扔到一個井裡,您應該早去驗證,不這樣的話,恐怕被移到別的地方,以後就不好找了。」
義琰聽了他的話後立刻親自前往巡視,真的像鬼在夢中所說的那樣。
這時,那個和死人有仇的人家才認罪伏法。
當時聽到這件事的人沒有一個不驚歎的。
岐州寺主
唐貞觀十三年,岐州城內有寺主,共都維那為隙,遂殺都維那,解為十二段,置於廁中。
寺僧不見都維那久,遂告別駕楊安共來驗檢,都無蹤跡。
別駕欲出,諸僧送別駕,見寺主左臂上袈裟,忽有些鮮血。
別駕勘問,云:「當殺之夜,不著袈裟,有其鮮血,是諸佛菩薩所為。」
竟伏誅。
(出《廣古今五行記》)
唐朝貞觀十三年,岐州城裡有個寺主,同都維那不和,於是就殺了都維那,一屍一體肢解為十二塊,扔到廁所裡。
寺內的眾僧很長時間沒有看到都維那了。
就告訴了其衙裡的別駕楊安共來驗查,但沒有發現什麼蛛絲馬跡。
楊安共要走,眾僧都來送他,這時忽然發現寺主左臂的袈裟上,有些血跡,楊安共就追問他,寺主說:「都維那被殺那天晚上,我沒有穿袈裟,有他的鮮血,恐怕是諸位神佛和菩薩顯靈的結果。」
最後寺主伏法被殺了。
館陶主簿
唐冀州館陶縣主簿姓周,忘其名字。
顯慶中,奉使於臨渝關牙市。
當去之時,佐使等二人從往,周將錢帛稍多,二人乃以土囊壓而殺之。
所有錢帛,鹹盜將去,唯有隨身衣服充斂。
至歲暮,妻夢,具說被殺之狀,兼言所盜財物之處。
妻乃依此訴官。
官司案辨,具得實狀,錢帛並獲,二人皆坐處死。
相州智力寺僧慧永雲,嘗親見明庭觀道士劉仁寬說之。
(出《法苑珠林》)
唐朝冀州館陶縣的主簿姓周,忘記他叫什麼名字了。
高宗顯慶年間,他奉命到臨渝關牙市辦事。
當他去的時候,有兩個助手跟從他去。
周主簿帶的錢財稍多些,兩個人見錢生噁心,就用土袋子把主簿壓死,所帶的錢財全部被盜走,只剩下了隨身穿的衣服而被埋葬。
到了年底,主簿的妻子做了個夢,主簿向她說了被害的全部經過,又提到了被盜去的財物現在藏的地方。
周的妻子憑這夢中的情景報告官府。
官府立案分析審理,得到了全部實情,並起出了被盜去的錢財,那兩個人都因犯法而被處死。
相州智力寺的和尚慧永說,他曾親眼見到明庭觀道士劉仁寬說這件事。
僧曇暢
唐乾封年中,京西明寺僧曇暢,將一一奴一二騾向岐州稜法師處聽講。
道逢一人,著衲帽弊衣,掐數珠,自雲賢者五戒,講。
夜至馬嵬店宿,五戒禮佛誦經,半夜不歇,暢以為一精一進一練。
至四更,即共同發,去店十餘里,忽袖中出兩刃刀子,刺殺暢,其一奴一下馬入草走,其五戒騎騾驅馱即去。
主人未曉,夢暢告云:「昨夜五戒殺貧道。」
須臾一奴一走到,告之如夢。
時同宿三衛子,披持弓箭,乘馬趁四十餘里,以弓箭擬之,即下騾乞死。
縛送縣,決殺之。
(出《朝野僉載》)
唐高宗乾封年間,京城西明寺的和尚曇暢,帶著一個僕人兩匹騾子去岐州稜法師處聽講。
途中遇上個人,穿戴著破舊的衣帽,手中掐著念珠,自己說是賢德的人,叫五戒,晚上到馬嵬店住宿。
五戒拜佛唸經至半夜不停。
曇暢以為五戒一精一練到如此地步。
四更天,就一齊出發。
離開旅店十多里,五戒忽然從袖子裡拔出一把兩刃刀刺殺曇暢,那一奴一僕跳下馬鑽進草地跑了。
五戒騎著馬馱著東西也立刻離開了。
店主人還沒有醒,夢見曇暢告訴說:「昨夜五戒殺我。」
不一會,一奴一僕跑到,告訴店主,就像夢中的情形一樣。
當時同時住宿的三衛子,帶著弓箭,騎著馬追趕了四十多里,用弓箭逼住他,五戒立刻下馬乞求饒命。
就捆一綁著送到縣裡殺了他。
午橋民
唐衛州司馬杜某嘗為洛一陽一尉,知捕寇。
時洛一陽一城南午橋,有人家失火,七人皆焚死。
杜某坐廳事,忽有一人為門者所執,狼狽至前。
問其故,門者曰:「此人適來,若大驚恐狀,再馳入縣門,復馳出,故執之。」
其人曰:「某即殺午橋人家之賊也,故來歸命。
嘗為伴五人,同劫其家,得財物數百千,恐事洩,則殺其人,焚其室,如自焚死者,故得人不疑。
將財至城,捨於道德裡,與其伴欲出外,輒坎軻不能去。
今日出道德坊南行,忽見空中有火六七一團一 ,大者如瓠,小者如杯,遮其前,不得南出。
因北走,有小火直入心中,爇其心腑,痛熱發狂。
因為諸火遮繞,驅之令入縣門,及入則不見火,心中火亦盡。
於是出門,火又盡在空中,遮不令出,自知不免,故備言之。
由是命盡取其一黨一 及財物,於府殺之。
(出《紀聞》)
唐朝衛州司馬姓杜曾任洛一陽一縣尉,主管捕捉盜賊。
當時洛一陽一城南的午橋,有一家失了火,這家的七口人都燒死了。
杜縣衛正在辦公,忽然看見有一個人被門衛抓住,樣子非常狼狽來到面前。
杜縣尉問是什麼緣故。
門衛報告說:「這個人才來的時候,好像受很大的驚恐的樣子,再次跑進縣衙門,又很快地跑出去,所以我就把他捉住了。」
那個人說:「我就是殺午橋人家的壞人,所以來自首。」
原來同夥的有五個人,一同搶劫了那家人家,搶得財物有幾百千錢,恐怕事情被人發現,就殺了他們全家人,放火燒了房子,好像自己燒死的,好叫別人不生疑。
把錢財送到城內的道德裡藏起來,和同夥想要逃到外地,但道路不平坷坷絆絆不能走,今天從道德裡往南逃,忽然看見天上有六七一團一 火,大的象葫蘆,小的象酒杯,遮擋在他們前面,不能南逃,因此又往北跑,又有小火一團一 直進入心中,燒到心腹,又痛又熱發了狂,又因好些火一團一 遮饒著他,驅趕著他讓他進縣衙門,等到進了縣門就看不見火了,心中的火也沒有了,於是又跑出衙門,那些火一團一 又全在空中,遮攔著不讓他跑出,他自知不能倖免,所以才全部招認供出了。
由此杜縣尉命人全部抓獲其同夥並繳獲了全部財物,在縣衙把他們殺了。
盧叔敏
唐盧叔敏,居緱氏縣,即故太傅文貞公崔祐甫之表侄。
時祐甫初拜相,有書與盧生,令應明經舉。
生遂自緱氏赴京,行李貧困,有驢,兩頭叉袋,一一奴一才十餘歲而已。
初發縣,有一紫衣人,擎小帕,與生同行,云:「送書狀至城。」
辭氣甚謹。
生以僮僕小,甚利其作侶,扶接鞍乘。
每到店,必分以茶酒,紫衣者亦甚知愧。
至鄂嶺,早發十餘里,天才明,紫衣人與小一奴一驅驢在後。
忽聞一奴一叫呼聲,云:「被紫衣毆擊。」
生曰:「一奴一有過但言,必為科決,何得便自打也。」
言訖,已見紫衣人懷中抽刀,刺一奴一洞腸流血。
生乃驚走,初尚乘驢,行數十步,見紫衣人趁在後,棄驢並靴,馳十數步,紫衣逐及,以刀刺倒,與一奴一同死於嶺上。
時緱氏尉鄭楚相,與生中外兄弟。
晨起,於廳中忽困睡,夢生被發,血污面目,謂尉曰:「某已被賊殺矣。」
因問其由,曰:「某枉死,然此賊今捉未得。」
乃牽白牛一頭來,跛左腳,曰:「兄但記此牛,明年八月一日平明,賊從河中府,與同一黨一 買牛來,於此過,入西郭門,最後驅此者即是。」
鄭君驚覺,遂言於同僚。
至明日,府牒令捉賊,方知盧生已為賊所殺。
於書帙中得崔相手札,河南尹捕捉甚急,都無蹤跡。
至明年七月末,鄭君與縣宰計議,至其日五更,潛布弓矢手力於西郭門外,鄭君領徒自往,伏於路側。
至日初出,果有人驅牛自西來者。
後白牛跛腳,行遲,不及其隊,有一人驅之,其牛乃鄭君夢中所見盧生牽者,遂擒掩之,並同一黨一 六七盡得。
驅跛牛者,乃殺盧生賊也,問之悉伏,云:「此郎君於某有恩,某見其囊中書,謂是綾絹,遂劫殺之。
及開之,知非也,唯得絹兩疋耳。
自此以來,常彷彿見此郎君在側,如未露,尚欲歸死,已就執,豈敢隱諱手!」因具言其始末,與其徒皆死於市。
(出《逸史》)
唐朝的盧叔敏,住在緱氏縣,就是已故的太傅文貞公崔祐甫的表侄。
當時祐甫剛當上宰相,有信給盧生,讓他進京考舉人。
盧生就從緱氏縣奔赴京城。
他的行李很少,有一頭驢,馱著兩個布袋。
有一個才十多歲的小書僮。
剛從縣城出發,有一個穿紫色衣服的人拿著個小包袱,與盧生同行。
自己說是送狀子進京城,言談舉目很謹慎,盧生因為一奴一僕太小,很願意和他作伴,那人也幫盧生扶鞍解蹬,一路上幫了不少忙。
每次到了旅店,盧生一定要分些茶酒給他吃,那紫衣人也很領情。
到鄂嶺,起早走出十多里,天才亮。
紫衣和小童僕趕著驢在後面走。
急然聽到後面有呼叫聲。
小童說紫衣人打了他。
盧生說:「小一奴一有什麼過錯只管說,我一定要教訓他,你何必隨便親自打他呢?」
說完,只見紫衣人從懷裡抽出刀,刺破了小童的肚子,腸子和血都流出來。
盧生害怕逃跑,開始還騎著驢,跑了十多步,發現紫衣人在後面緊追,慌忙丟掉了驢和鞋,又跑了十多步,紫衣人追上來,用刀把他刺倒,和小童僕一塊兒死在嶺上。
那時緱氏縣的縣尉鄭楚相,和盧生是表兄弟。
這天早晨起來,在廳堂中忽然睏倦睡著了,夢到盧生披散著頭髮,滿臉是血,對縣尉說:「我已經被賊人殺了。」
縣尉因此詢問詳情。
盧生說:「我死得太冤枉了,但是這個賊人現在還沒有抓到。」
說著就牽了一頭白牛,這牛跛著左腿。
盧生說:「表兄要記住這條牛,明年八月一日天亮時,賊人要從河中府與他的同夥賣牛來,從這裡經過,進西城門,最後面那個趕著這條牛的人就是殺我的人。」
鄭縣尉驚醒,於是說給同僚們聽,第二天,州府通牒下令捉拿賊人,才知道盧生真的被賊人殺害了。
在書袋裡找到了崔宰相的一封信。
河南府尹下令捕捉兇犯很急迫,但是一點蹤影也沒有。
到了第二年七月末,鄭縣尉同縣宰商量,直到快天亮,在西城城門外埋伏下弓箭手,鄭縣尉親自領了些人,埋伏在路邊,直到太一陽一剛剛出來,果然有一些從西邊趕著牛來的人,後面有一條白牛跛著腿,走得慢,趕不上大隊,有一個人趕著它。
這頭牛就是鄭楚相在夢中牽著的那頭,於是就抓獲了那人,還有同夥的六七個人也全都抓到了,趕著跛牛的人,就是殺盧生的賊人。
審問後他全部供認。
又說:「這位先生對我有恩,但我把他口袋裡的書,錯誤的認為是綢緞,於是劫殺了他,等我打開那些布袋,才知不是綢緞,只得到兩匹綢布罷了。
從那時起到現在,經常彷彿看見這個年輕人在我的身旁,這件事如果不洩露,我都要去死,現在已經被捉到了,還敢隱瞞嗎?」
他就說出了事情的全部經過,最後和同夥的那些人一同死在刑場。
鄭 生
唐滎一陽一鄭生,善騎射,以勇悍趫捷聞,家於鞏雒之郊。
嘗一日乘醉,手弓腰矢,馳捷馬,獨驅田野間,去其居且數十里。
會天暮,大風雨,生庇於大木下。
久之,得雨霽,已夕矣,迷失道,縱馬行,見道旁有門宇,乃神廟也。
生以馬系門外,將止屋中,忽慄然心動,即匿身東廡下,聞廟左空捨中窣窣然,生疑其鬼,因引弓震弦以伺之。
俄見一丈夫,身長衣短,後卓衣負囊仗劍自空捨中出,既而倚劍揚言曰:「我盜也,爾豈非盜乎?」
鄭生曰:「吾家於鞏雒之郊,向者獨驅田間,適遇大風雨,迷而失道,故匿身於此。」
仗劍者曰:「子既不為盜,得無害我之心乎?且我遁去,道必經東廡下,願解弓弦以授我,使我得去,不然,且死於豎子矣。」
先是生常別以一弦致袖中,既解弦,投於劍客前,密以袖中弦系弓上。
賊既得弦,遂至東廡下,將殺鄭生以滅口。
急以矢系弦,賊遂去,因曰:「吾子果智者,某罪固當死矣。」
生曰:「我不為害,爾何為疑我?」
賊再拜謝。
生即去西廡下以避賊。
既去,生懼其率徒再來,於是登木自匿。
久之,星月始明,忽見一婦人,貌甚冶,自空捨中出,泣於庭。
問之,婦人曰:「妾家於村中,為盜見誘至此,且利妾衣裝,遂殺妾空捨中,棄其一屍一而去,幸君子為雪其冤。」
又曰:「今夕當匿於田橫墓,願急逐之,無失。」
生諾之,婦人謝而去。
及曉,生視之,果見一屍一。
即馳馬至洛,具白於河南尹鄭叔則。
尹命吏捕之,果得賊於田橫墓中。
(出《宣寶志》)
唐朝滎一陽一人鄭生,擅長騎馬射箭,憑勇敢強悍矯健敏捷而聞名,家在洛一陽一郊區。
有一天乘著酒醉,手拿著弓,腰上掛著箭囊,騎一匹快馬,獨自在田野間奔馳,離他家約幾十里了,天色已晚,又趕上大風雨,沒辦法,鄭生就在大樹下避雨,過了很長時間雨才停,但是天已黑了,迷失了道路,只好騎著馬隨意走。
走不多遠,忽然看見路旁有座門樓。
走近才知是座神廟。
鄭生把馬拴在廟門外,剛進到屋裡,忽然害怕心跳,立刻藏在東廂房下,聽到廟左邊的空屋子裡有悉悉窣窣的聲音,鄭生心裡懷疑是鬼,就拉起弓,搭上箭等待著,不一會看見一個男人,身體高大但衣服很短,身後背個包袱拿著劍從空屋子裡出來,然後就提著劍大聲說:「我是強盜,你難道也是強盜?」
鄭生說:「我家住在洛一陽一郊外,到這之前因獨自騎馬在田野裡跑,正遇大風驟雨,又迷了路,所以才到這裡藏身。」
拿著劍的人說:「你既然不是強盜,難道沒有傷害我的心嗎?且放我逃走,一定要經過東屋廊下,希望你解下弓弦一交一 給我,我才敢放心走。
不這樣,我就會死在你這小子手裡。」
原來鄭生經常另備一個弓弦在衣袖裡,就解了弓弦,扔到劍客前面,偷偷地把另一個弓弦系到弓上。
賊人已經得到弓弦,就到了東屋下,要殺掉鄭生滅口。
鄭生急忙拉弓搭箭,賊人就逃跑了,並說:「你這小子果然聰明,我犯了罪本來該死啊!」鄭生說:「我不害你,你為什麼懷疑我?」
賊人多次拜謝,鄭生就躲到西屋來躲避賊人,看見賊人跑了,他又害怕賊人率領同夥再回來,就上到高處藏起來。
過了很長時間,月亮出來了,忽然看見一個婦人,長得很漂亮,從空房子裡出來,在院子裡哭,鄭生問她為什麼哭,她說:「我家住在這個村子裡,被強盜引到這裡來,他貪圖我的衣服好,就在空屋子裡把我殺了,扔掉一屍一體跑了,今有幸遇到公子,希望你為我昭雪申冤。」
又說:「那賊人今天晚上應該藏在田橫的墳墓裡,希望你快點追他,不要失掉機會。」
鄭生答應了婦人拜謝後走了。
等到天亮,鄭生查看,果然看見一具女一屍一。
鄭生立即騎馬到洛一陽一,把所遇到的情景向河南府尹報告了。
府尹命令府吏去捕捉,果然在田橫墓裡抓到了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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