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廣記》卷第一百二十四 報應二十三(冤報):王簡易唐洪州司馬王簡易者,常暴得疾,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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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廣記》卷第一百二十四 報應二十三(冤報)

太平廣記

卷第一百二十四 報應二十三(冤報)

王簡易 樊光 李彥光 侯一溫一 沈申 法曹吏 劉存 袁州錄事 劉璠 吳景 高安村小兒 陳勳 鍾遵 韋處士 張進 郝溥 裴垣 蘇鐸 趙安

王簡易

唐洪州司馬王簡易者,常暴得疾,腹中生物如塊大,隨氣上下,攻擊臟腑,伏枕餘月。

一夕,其塊逆上築心,沈然長往,數刻方寤,謂所親曰:「初夢見一鬼使,自稱丁郢,手執符牒云:『奉城隍神命,來追王簡易。

』某即隨使者行,可十餘里,方到城隍廟。

門前人相謂曰:『王君在世,頗聞修善,未合身亡,何得遽至此耶?』尋得見城隍神,告之曰:『某未合殂落,且乞放歸。

』城隍神命左右將簿書來,檢畢,謂簡易曰:『猶合得五年活,且放去。

』」至五年,腹內物又上築心,逡巡復醒云:「適到冥司,被小一奴一所訟,辭氣不可解。」

其妻問小一奴一何人也,簡易曰:「某舊使僮僕,年在妙齡,偶因約束,遂致斃。

今腹中塊物,乃小一奴一為祟也。

適見前任吉州牧鍾初,荷大鐵枷,著黃布衫,手足械系。

冥司勘非理殺人事,款問甚急。」

妻遂詰云:「小一奴一庸下,何敢如是?」

簡易曰:「世間即有貴賤,冥司一般也。」

妻又問一陰一間何罪最重,簡易曰:「莫若殺人。」

言訖而率。

(出《報應錄》)

唐朝洪州司馬王簡易,曾得急病,腹中有個塊狀的東西很大,隨著呼吸上下,敲擊著內臟。

在床 上躺了一個多月。

一天晚上,那個塊狀物向上搗心,一下子昏迷過去,過了幾刻鐘王簡易才明白過來,就對自己的妻子說:當初我夢見一個鬼使,自稱叫丁郢。

他手裡拿著冥府的公文說:「我奉城隍神的命令來追王簡易。」

我就隨著使者走,大約走了十多里,才到城隍廟。

廟門前邊的人看看我說:「王君在人世做了很多好事,不應該身亡,為什麼竟到這地方來了呢?」

不一會兒見到城隍神,我告訴他說:「我還不應該死。」

並且乞求放我回來。

城隍神命左右的人拿生死簿書來,檢看完畢,對簡易說:「還應該活五年,暫且放回去。」

到了五年以後,腹內的塊狀物又上去搗心,徘徊一會兒王簡易醒了,說:「剛才到冥府,被小一奴一告了,看言詞和臉色是不能解開仇冤了。」

簡易的妻子問小一奴一是什麼人。

簡易說:「我過去用的僮僕,正青少年時期,偶爾因為我管教他,就導致死亡,現在我腹中的塊狀東西,就是小一奴一作的鬼。

剛才又看見前任州牧鍾初,戴著大鐵枷,穿著黃布衫,手腳到戴著刑具,冥司正在審問他無禮殺人的事,每個條款都追問得急迫。」

妻子又追問他說;「小一奴一是個庸下的人,怎麼敢這樣?」

簡易說:「人世間是分貴賤的,冥府裡全都一樣。」

妻子又問一陰一間什麼罪最重。

簡易說:「沒有比殺人更重的了。」

說完就死了。

樊 光

一交一 趾郡廂虞侯樊光者,在廨宇視事,亭午間,風雷忽作,光及男並所養一黃犬並震死。

其妻於霆擊之際,欻見一道士,撮置其身於別所,遂得免。

人問其故,妻云:「嘗有二百姓相論訟,同繫牢獄,無理者訥賂於光,光即出之,有理者大被栲掠,抑令款伏。

所送飲食。

光悉奪與男並犬食之,其囚飢餓將死間,於獄內被發訴天,不數日,光等有此報。

(出《報應錄》)

一交一 趾郡廂虞侯樊光正在官署辦公。

中午時分,忽然間風雷大作,樊光和他的兒子還有他們豢養的一隻黃狗都被震死。

樊妻在雷擊的時候忽然看見一個道士拎著她的身體把她放到別的屋裡,由是免去一死。

有人問是什麼原因,樊光的妻子說:「曾經有兩個百姓來打官司,他就把他們一同關在牢裡。

後來無理的人賄賂了樊光,樊光就使他出了獄;有理的人被嚴刑拷打,強令他屈服。

所送給他的飲食,都被樊光奪去給他兒子和狗吃了。

那個被囚禁的百姓飢餓將死的時候,在獄內披散著頭髮告到天帝。」

不幾天,樊光等有這種報應。

李彥光

李彥光為秦內外都指揮使,主帥中書令李崇委任之,專其生殺,虐酷黷貨,遭枉害者甚眾。

部將樊某者,有騾一頭,甚駿。

彥光使人達意求之,樊吝之不與,因而蓄憾,以他事構而囚之。

偽通辭款,承主帥醉而呈之,帥不復詳察,光即矯命斬之。

樊臨刑曰:「死若無知則已,死若有知,當刻日而報。」

及死未浹旬,而彥光染疾,樊則形見,晝夜不去。

或來自屋上,或出自牆壁間,持杖而前,親行鞭棰,左右長幼皆散走。

於是便聞決罪之一聲 ,不可勝忍,唯稱死罪,如是月餘方卒。

自爾持權者頗以為戒。

(出《玉堂閒話》)

李彥光當了秦內外都指揮使,是主帥中書令李崇委任他的。

李彥光專事生殺,酷毒暴虐,而貪一污賄賂,遭到他屈害的人很多。

他的部將有個姓樊的,有一匹很駿的騾子,彥光就派人傳達他想要那匹騾子的意思。

樊很吝惜不給,因此積蓄了怨恨。

李彥光憑別的事陷害囚禁了樊某。

偽造了一些罪狀,趁主帥酒醉時呈上,主帥也沒有再詳細調查。

李彥光就假托主帥的命令斬樊。

樊臨刑時說:「死了如果沒有感覺則算罷了,死了如果還有感覺,我就該馬上報復。」

等他死還未到十多天,李彥光就得病了,樊就現了形,晝夜都不離去,或者從屋上來,或者從牆壁裡來,拿著棍子上前,親自鞭打。

左右的人不管長幼都四散奔逃,這時就聽到判決罪行的聲音,不能忍受。

李彥光只是稱死罪。

這樣過了一個多月才死。

從這以後持權的人很多都以這件事作為警戒。

侯 一溫一

梁朝與河北相持之時,有偏將侯一溫一 者,軍中號為驍勇。

賀瑰為統率,專制忌前,以事害之。

其後瑰寢疾,彌留之際,左右只聞公呼侯九者數日,頗有祈禱之詞,深自克責。

有侍者見一丈夫自壁間出,瑰環於地,侍者驚呼,左右俱至,瑰已死矣。

昔漢竇嬰、灌夫為武安侯田蚡所構而死,及蚡疾,巫者視鬼,見竇灌夾而笞之,蚡竟卒,事相類耳。

(出《玉堂閒話》)

梁朝與河北互相對峙的時候,有一個偏將叫侯一溫一 ,軍中號稱饒勇將軍。

當時賀瑰是統帥,他專斷獨行而又嫉妒賢能,找事害了侯一溫一 。

以後賀瑰得病臥床 ,在要死的時候,他的侍從們只聽到他一連幾天呼叫侯九,有很多祈禱請求的話,狠狠地克責自己,有一個侍者見到一個男人從牆裡出來,把賀瑰拽到地上,侍者驚呼,左右的侍從們都來看,但賀瑰已死了。

當年漢朝的竇嬰、灌夫都被武安侯田鼢陷害而死,等到鼢得了病,巫師見了鬼,見竇、灌二人夾著打他。

鼢竟被打死。

事情與此相類似。

沈 申

湖南帥馬希聲,在位多縱率。

有賈客沈申者,常來往番禺間,廣主優待之。

令如北中求玉帶,申於洛汴間市得玉帶一,乃奇貨也。

回由湘潭,希聲竊知之,召申詣衙,賜以酒食,抵夜送還店。

預戒軍巡,以犯夜戮之,湘人俱聞,莫不嗟憫。

爾後常見此客為祟,或在屋脊,或據欄檻,不常厥處。

未久,希聲暴卒。

其弟希范嗣立,以玉帶還廣人。

(出《北夢瑣言》)

湖南帥馬希聲在位多放縱輕率。

有個商人叫沈申,經常來往在珠一江一 三角洲北部番禺縣之間,廣州的主顧都優待他,讓他到北方買玉帶,沈申在洛汴之間買到一條玉帶,是天下珍奇的玉物。

回來經由湘潭,希聲暗中瞭解到他買到玉帶,召沈申到衙門來,備下酒食招待他,到了夜晚送他回旅店,預先吩咐巡軍把他當作違犯夜禁犯人殺死。

湘潭的人都聽說了這件事,沒有不嗟歎憐憫他的。

以後常見沈申為鬼作祟,有時在屋脊,有時站在欄檻之間,不常在一個地方。

不久,希聲突然病死,他的弟弟希范嗣立,把玉帶還給了廣東人。

法曹吏

廬陵有法曹吏,嘗劾一僧,曲致其死,具獄上州。

爾日,其妻女在家,方紉縫於西窗下,忽有二青衣卒,手執文書,自廚中出,厲聲謂其妻曰:「語爾夫,無枉殺僧。」

遂出門去。

妻女皆驚怪流汗,久之乃走出,視其門,扃閉如故。

吏歸,具言之,吏甚恐。

明日將竊取其案,已不及矣,竟殺其僧。

死之日,即遇諸塗。

百計禳謝,旬月竟死。

(出《稽神錄》)

廬陵有個法曹吏,曾揭發一個僧人,歪曲事實導致他死,備齊了案捲去州府上報。

那一天,他的妻子女兒在家中西窗下作縫紉活兒。

忽然有兩個身上穿青衣的兵手裡拿著文書從廚房裡出來,大聲對他的妻子說:「告訴你丈夫,不要冤屈殺僧。」

於是走出門去,妻子和女兒都嚇出了一身冷汗。

過了半天才走出來,看看大門,門鎖著同原來一樣。

吏回來了,妻子把當天的事都告訴了他。

吏聽後非常害怕,第二天要偷回案卷,但是已經來不及了。

最終還是殺了僧。

僧人死的那天,吏就在路途上遇到了僧。

後來吏千方百計設祭壇祈禱道歉,滿一個月終究還是死了。

劉 存

劉存為舒州刺史,辟儒生霍某為一團一 練判官,甚見信任。

後為左右所譖,因構其罪,下獄,白使府請殺之。

吳帥知其冤,使執送楊都,存遂縊之於獄。

既而存遷鄂州節度使,霍友人在舒州,夢霍素服自司命祠中出,撫掌大笑曰:「吾已獲雪矣。」

俄而存帥師征湖南,霍表兄馬鄴,為黃州制史。

有夜扣齊安城門者曰:「舒州霍判官將往軍前,馬病,白使君借馬。」

守陴者以告,鄴歎曰:「劉公枉殺霍生,今此人往矣,得無禍乎。」

因畫馬數匹,焚之水際。

數日存敗績,死之。

(出《稽神錄》)

劉存任舒州刺史,徵用了儒生霍某任一團一 練判官,很被信任。

後來被他的部下說壞話誣陷編造了罪狀,把霍某關進監獄,報告使府請求殺了他。

吳帥知道霍某冤枉,派人押送楊都。

劉存就把霍某勒死在監獄。

不久劉存陞遷作鄂州節度使,霍某的朋友在舒州,夢到霍某穿著白衣從司命祠中出來,拍手大笑說:「我已經獲得昭雪了。」

很快劉存就掛帥帶兵征討湖南。

霍某有個表兄叫馬鄴,任黃州刺史。

有一個人夜叩齊安城門說:「舒州霍判官要到軍前去,馬病了,請告訴刺史大人我要借馬。」

守城的人把這話報告了馬鄴。

馬鄴長歎說:「劉存殺霍生太冤枉了,現在這個人去,能沒有災禍嗎?」

接著畫了幾匹馬在水邊燒了。

幾天以後劉存大敗,死在戰場。

袁州錄事

袁州錄事參軍王某嘗劾一盜,獄具而遇赦,王以盜罪B不可恕,乃先殺之而後宣赦。

罷歸至新喻,邑客馮氏,具酒請王。

明日當往,晚止僧院,乃見盜者曰:「我罪誠合死,然已赦矣,君何敢匿王命而殺我?我今得請於所司矣,君明日往馮家耶?不往亦可。」

言訖乃歿,院僧但見其與人言而不見也。

明日方飲,暴卒。

(出《稽神錄》)

袁州錄事參軍王某曾審決一個盜賊,案件審判完畢卻遇到大赦。

王某認為這個盜賊的罪行不能寬恕,就先殺了他然後宣讀赦令。

事情結束之後到新喻去,鎮裡有個姓馮的門客請王某去喝酒,第二天就該走,晚上他住在僧院裡。

於是看見那個盜賊說:「我的罪行確實應該死,但是已經赦免了。

你怎麼敢隱瞞皇上的赦令而殺我?我現在已經請求冥府得到批准了,你明天將要去馮家嗎?不去也行。」

說完就不見了。

院裡的僧人只聽見他和人說話而見不到他的形體。

第二天王某到馮家剛要喝酒,突然死了。

劉 璠

軍將劉璠性強直勇敢,坐法徙海陵。

郡守褚仁規嫌之,誣其謀叛,詔殺於海市。

璠將死,謂監刑者曰:「為我白諸兒,多置紙筆於棺中,吾必訟之。」

後數年,仁規入朝,泊舟濟灘一江一 口,夜半,聞岸上連呼:「褚仁規,爾知當死否?」

舟人盡驚起,視岸上無人,仁規謂左右曰:「爾識此聲否?劉璠也。」

立命酒食,祭而謝之。

仁規至都,以殘虐下獄,獄吏夜夢一人,長大黯面,從二十餘人,至獄,執仁規而去。

既寤,為仁規所親說之,其人撫膺歎曰:「吾君必死,此人即劉璠也。」

其日中使至,遂縊於獄矣。

(出《稽神錄》)

軍將劉璠性情倔強耿直勇敢,因犯法被調到海陵。

郡太守褚仁規嫌惡他,誣陷他一陰一謀反叛,詔令在海陵殺了他。

劉璠將死時對監刑官說:「你替我告訴我的兒子,多準備些紙筆放到我的棺木裡,我一定要告他。」

過了幾年,褚仁規入京上朝,把船停在濟灘一江一 口。

半夜時分,聽到岸上有人連聲呼叫:「褚仁規,你知道該死嗎?」

船上的人都被驚嚇起來了,看岸上並沒有人。

仁規對他的部下說:「你們熟悉這個聲音嗎?這是劉璠。」

立刻命人準備酒飯祭奠他並向劉璠道歉。

仁規到了京都,因為殘虐罪被押進監獄。

獄吏在晚上夢到一個人,長得很高黑色面龐,跟了二十多個人,到監獄就把仁規抓走了。

醒了以後就告訴了仁規的親信。

這個人撫胸長歎說:「仁規一定要死了,這個人就是劉璠啊!」當天中午使臣就來了,於是把仁規縊死在監獄。

吳 景

浙西軍校吳景者,丁酉歲,設齋於石頭城僧院。

其夕既陳設,忽聞婦女哭聲甚哀,初遠漸近,俄在齋筵中矣。

景乃告院僧曰:「景頃歲從軍克豫章,獲一婦人。

殊有姿色。

未幾,其夫求贖,將軍令嚴肅,不可相容,景即殺之,後甚以為恨。

今之設齋,正為是也。」

即與僧俱往,乃見婦人在焉,僧為之祈告。

婦人曰:「我從吳景索命,不知其他。」

遽前逐之,景走上佛殿,大呼曰:「還爾命。」

於是顛仆而卒。

(出《稽神錄》)

浙西軍校吳景,在丁酉年於石頭城僧院設齋。

當天晚上陳設完畢,忽然聽到婦女的哭聲,起初遠漸漸近,不一會兒已經到了齋筵席中了。

吳景就告訴寺院的僧人說:「我從軍不到一年攻克豫章,俘獲了一名婦女,她長得很漂亮。

不久,她的丈夫來請求贖回去,但將軍的軍令很嚴,不能寬容,我就把她殺了。

後來我也很恨自己,今天設齋筵正是為了這件事。」

然後就和僧人一同赴筵,婦人已經在那裡了,僧人就為她祈禱祝告。

婦人說:「我向吳景要命,其他的事我不知道。」

於是上前追吳景,吳景跑上佛殿大喊:「還你命!」然後就倒下死了。

高安村小兒

高安村人有小兒作田中,為人所殺,不獲其賊。

至明年死日,家人為設齋。

爾日,有裡中兒方見其一小兒謂之曰:「我某家死兒也,今日家人設齋,吾與爾同往食乎。」

裡中兒即隨之,至其家,共坐靈床 ,食至輒餐,家人不見也。

久之,其舅後至,望靈床 而哭,兒即徑指之曰:「此人殺我者也,吾惡見之。」

遂去。

兒既去,而家人見裡中兒坐靈床 上,皆大驚。

問其故,兒具言之,且言其舅殺之。

因執以送官,遂伏罪。

(出《稽神錄》)

高安村一百姓有個小孩在田里幹活被壞人殺了,沒有抓到賊人。

到第二年小孩死的那天,家中人給小孩設齋。

那天,村裡有個小孩正好見一個小孩對他說:「我是某家死的小孩,今天家裡人給我設齋,我和你一同去吃好嗎?」

村裡的小孩就跟他去了,到了他家,他們一起坐在靈案上,食物擺上來就吃,家人也看不見。

過了半天,他的舅舅來了。

看到靈案就哭,小孩就直指他舅說:「這個就是殺我的人,我討厭見他。」

於是走了。

小孩走了,而家人見村裡的小孩坐在靈案上,都大吃一驚,問他是怎麼回事,小孩就把經過說了,並且說是死的小孩的舅舅殺了他。

因此就把他舅舅抓送到官府,馬上就招認了他的罪行。

陳 勳

建一陽一縣錄事陳勳,性剛狷不容物,為縣吏十人共誣其罪,竟坐棄市。

至明年死日。

家為設齋,妻哭畢,獨歎於靈前曰:「君平生以剛直稱,今枉死逾年,一精一魄何寂然耶。」

是夕,即夢勳曰:「吾都不知死,向聞卿言,方大悟爾。

若爾,吾當報仇,然公署非可卒入者,卿明日為我入縣訴枉,吾當隨之。」

明日,妻如言而往,出門,即見奔至臨川,乃得免。

勳家在蓋竹,鄉人恆見之,因為立祠,號陳府君廟,至今傳其靈。

(出《稽神錄》)

建一陽一縣錄事陳勳性情正直而潔身自好不肯同流合污,被十個縣吏共同誣陷說他有罪,竟然處斬了他。

到第二年他死的日子,家人設齋,他的妻子哭完後獨自在他的靈位前歎息說:「君平生以剛直著稱,今天已經冤死一年多了,你的靈魂為什麼默無聲息呢?」

這天晚上就夢到陳勳說:「我都不知道我死了,白天聽到你的話才明白過來,像你說的那樣,我應該報仇。

然而公署並不是我這樣的人能進去的,你明天替我到縣府裡去訴冤,我隨你去。」

第二天,陳勳的妻子按他的話前往縣城,出了門就看見陳勳提著劍跟著她。

到了縣城,在橋上遇到一個仇吏,陳勳就用劍刺他的頭,府吏立刻倒地而死。

等到進了衙門,陳勳直接到府署,挨著刺殺,擊中的都死,十個被他殺了八個,有兩個府吏逃奔到臨川才得到倖免。

陳勳家在蓋竹,鄉里的人經常看見他。

因此給他立了一個祠堂,起名叫陳府君廟。

到現在還傳說它靈驗。

鍾 遵

一江一 南大理評事鍾遵南平王傅之孫也,歷任貪濁,水部員外郎孫岳,素知其事,密縱於權要,竟坐下獄。

會赦除名,遵既以事在赦前,又其祖嘗賜鐵券,恕子孫二死,因復詣闕自理。

事下所司,大理奏贓狀明白,遂棄市。

臨刑,或與之酒,遵不飲,曰:「我當訟於地下,不可令醉也。」

遵死月餘,岳方與客坐,有小青蛇出於棟間。

岳視之,驚起曰:「鍾評事,鍾評事。」

變色而入,遂病,翌日死。

(出《稽神錄》)

一江一 南大理評事鍾遵是南平王傅的孫子,歷次任職其間都有貪一污不清的事情。

水部員外郎孫岳平常就知道他的事,於是孫岳就秘密向權要告發把他押在監獄。

正趕上下了赦令免除罪名。

鍾遵的事是在赦令以前犯下的,又因他的祖父曾經得到皇上恩賜的鐵券,可以減罪,饒恕他的子孫可以免死一次。

但孫岳又從大理寺到宮中把案卷一交一 給所司,所司認為大理所奏鍾遵的贓物罪狀都很明白,就判在刑場斬首。

臨刑時,有人給他酒喝,鍾遵不喝。

說:「我要在地下告他,不能讓我醉了。」

鍾遵死了一個多月,有一天,孫岳正在與客人坐著,就發現有一條小青蛇從柱子間出來。

孫岳一看就嚇得站起來說:「鍾評事!鍾評事!」臉色都變了跑進屋內。

接著就病了,第二天死了。

韋處士

韋承皋者,偽蜀時將校也。

有待詔僧名行真,居蜀州長平山,嘗於本州龍興寺構木塔,凡十三級,費錢銀萬計,尋為天火所焚。

第三次營構,方能就,人謂其有黃白之術也。

及承皋典眉州,召行真至郡。

郡有盧敬芝司馬者,以殖貨為業,承皋嘗謂之曰:「某頃軍中,與行真同火幕,遇一韋處士,授以作金術。

適來鄙夫老矣,故召行真,同修舊藥,藥成,當得分惠,謂吾子罷商賈之業可乎?」

盧敬諾。

藥垂成,韋牧坐罪貶茂州參軍。

臨行,盧送至蟆頤律,韋牧沈藥鼎於一江一 中,謂盧生曰:「吾罪矣!先是授術韋處士者,吾害之而滅口。

今日之事,藥成而禍及,其有神理乎!」蜀國更變,以拒魏王之師,誅死。

(出《北夢瑣言》)

韋承皋是前蜀的將校。

有一個待詔僧叫行真,住在羅州長平山,他曾經在本州龍興寺修建木塔,共十三級,費錢數以萬計。

不久就被天火燒了。

第三次營造才落成。

人們都說他有燒煉丹藥點化金銀的法術。

等到承皋主管眉州,就召行真到眉州去。

眉州郡有個司馬叫盧敬芝的,以經商為業。

承皋曾對他說:「我近來在軍中與行真同夥賺錢,我曾遇到一個韋處士,傳授給我做金的法術,但近來他老了,所可以嗎?」

盧恭敬地答應了。

藥將要成的時候,可是韋承皋卻犯了罪被貶到茂州作參軍。

臨走時,盧敬芝送他到蟆頤律,韋承皋把藥鼎沉到一江一 中,對盧敬芝說:「我有罪,以前傳授我法術的韋處士,我為了滅口把他害死了。

現在的事,藥成而禍來了,這不是有神靈嗎?」

蜀國變故,要抵禦魏的軍隊,韋承皋被殺死。

張 進

偽蜀給事中王允光性嚴刻,吏民有犯,無貸者。

及判刑院,本院杖直官張進,因與宅內小一奴一子誦火井縣令蔣貽恭《詠王給事絕句》云:「厥父元非道郡一奴一,允光何事太侏儒。

可中與個皮褌著,擎得天王左腳無。」

一奴一子記得兩句,時念誦之。

允光問誰人教汝,對云:「杖直官張進。」

允光大怒,尋奏進受罪人錢物,遂置極法。

後允光病寒熱,但見張進執火炬燒四體,高聲唱「索命」。

允光連叱不去,痛楚備極,數日而終。

(出《儆誡錄》)

前蜀給事中王允光性情嚴厲苛刻,有犯法的吏民,沒有寬恕的。

等到了判刑院,本院的杖直官張進和宅內的一奴一僕的兒子誦讀火井縣令蔣貽恭《詠王給事絕句》說:「厥父元非道郡一奴一,允光何事太誅儒;可中與個皮褌著,擎得天王左腳無。」

一奴一僕的兒子只記得兩句,時常念誦。

允光問他是誰教你的,回答說:「是杖直官張進。」

允光很生氣,不久就上秦說張進接受了罪人的錢物,於是張進被處極刑。

後來允光得病忽冷忽熱,只見張進拿著火把燒他的四肢,高聲喊著要命。

允光接連呵叱他也不走。

允光受盡了痛苦,幾天就死了。

郝 溥

偽蜀華一陽一縣吏郝溥日追欠稅戶,街判司勾禮遣婢子阿宜赴縣,且囑溥云:「不用留禁,殘稅請延期輸納。」

郝溥不允,決阿宜五下,仍納稅了放出。

明年,縣司分擘百姓張瓊家物業,郝溥取錢二萬。

張瓊具狀論訴,街司追勘,勾禮見溥,大笑曰:「你今日來也,莫望活,千萬一死。」

令司吏汝勳構成罪,遂殺之。

不數日,汝勳見郝溥來索命,翌日暴卒。

勾禮晨興,忽見郝溥升堂,羅拽毆擊,因患背瘡而死。

(出《儆誡錄》)

前羅華一陽一縣吏郝溥每天都追欠稅戶納稅。

街判司勾禮派婢女的兒子阿宜到縣府去,並且讓他告訴溥:不要留禁阿宜,剩下的稅錢請求延期一交一 納。

郝溥不准許,判定打阿宜五下,留禁在縣衙,直到納完稅才放出來。

第二年,縣司分劃百姓張百瓊家的財產,郝溥拿了二萬錢。

張瓊寫了狀子上去,街司追查。

勾禮見到郝溥,大笑說:「你今天來了,不要想活著回去,千萬總是一死。」

然後就命令司吏汝勳捏造亂湊構成了死罪。

於是把郝溥殺了。

不多日子,汝勳看見郝溥前來要求償命,第二天得急病死了。

勾禮早晨起來,忽然看見郝溥升堂,對勾禮掠拽毆擊,然後得了背瘡病死去。

裴 垣

偽蜀寧一江一 節度使王宗黯生日,部下屬縣,皆率醵財貨,以為賀禮。

巫山令裴垣以編戶羈貧,獨無慶獻。

宗黯大怒,召裴至,誣以他事,生沈灩澦堆水中,三日一屍一不流。

宗黯遣人命挽而下,經宿逆水復上,卓立波面,正視衙門。

宗黯頗不自安,神識煩撓,竟得疾暴卒。

(出《北夢瑣言》)

前蜀寧一江一 節度使王宗黯過生日。

部下所屬各縣都率先湊錢收物,給宗黯送賀禮。

巫山縣令裴垣因為縣中各家各戶都很貧窮,只有他沒獻什麼賀禮。

宗黯十分生氣,召裴垣來,誣陷他有別的事,活沉到灩澦堆水裡淹死。

但一屍一首三日也不漂走,宗黯就派人讓他們把一屍一體拽沉下去,經一夜 一屍一體逆水又上來,高高地站在水面上正視衙門。

宗黯很不自安,神志煩躁,最終得暴病突然死去。

蘇 鐸

偽蜀王宗信,鎮鳳州。

有角觝人蘇鐸者,委之巡警,嘗與宗信左右孫延膺不協。

宗信因暇日登樓,望見蘇鐸,錦袍束帶,似遠行人之狀,宗信訝之。

鐸本岐人也,延膺因譖曰:「蘇鐸雖受公蓄養,其如苞藏禍心,久欲逃去。」

宗信大怒,立命擒至,先斷舌臠肉,然後斬之。

及延膺作逆,其被法之狀,一如鐸焉。

(出《儆誡錄》)

前蜀的王宗信鎮守鳳州,有一個角觝人蘇鐸被委任為巡警,他曾與宗信的親信部下孫延膺不合。

有一次宗信暇日登上城樓,遠遠望見蘇鐸,穿著錦袍緊束腰帶,好像要遠行的樣子,宗信很奇怪:蘇鐸本是岐人。

延膺趁機誣陷說:「蘇鐸雖然受到你的供養,但他好像包藏禍心,很早就想逃走。」

宗信聽後很氣憤,立刻下令擒拿過來,先割斷舌頭,割肉,然後斬首。

等到後來延膺叛逆被殺的情狀和蘇鐸相同。

趙 安

蜀郭景章,豪民也。

因醉,以酒注子打貧民趙安,注子嘴入腦而死。

安有男,景章厚與金帛,隨隱其事,人莫知之。

後景章腦上忽生瘡,可深三四分,見骨,膿血不絕,或時睹趙安,瘡透喉,遂死。

(出《儆誡錄》)

蜀時有個人叫郭景章,是個強橫的人。

因為喝醉了,用酒壺打貧民趙安,酒壺嘴進入腦袋裡而死去。

趙安有一個兒子,郭景章就送給他很多錢,隨後隱瞞了這件事,沒有人知道。

後來景章腦袋上忽然生了瘡,深有三四分,能看見骨頭,流膿流血不斷,有的時候看見趙安,直到瘡透過喉口,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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