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廣記》卷第三百一十六 鬼一:韓 重吳王夫差,小女曰玉,年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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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廣記》卷第三百一十六 鬼一

太平廣記

卷第三百一十六 鬼一

韓重 公孫達 鮮於冀 盧充 談生 陳蕃 劉照 張漢植 范丹 費季 周式 陳阿登

韓 重

吳王夫差,小女曰玉,年十八。

童子韓重,年十九。

玉悅之,私一交一 信問,許為之妻。

重學於齊魯之間,屬其父母使求婚。

王怒不與。

玉結氣死,葬閶門外。

三年重歸,(歸原作詰,據明抄本改。

)問其父母,父母曰:「王大怒,玉結氣死,已葬矣。」

重哭泣哀慟,具牲幣往吊。

玉從墓側表形見,謂重曰:「昔爾行之後,令二親從王相求,謂必克從大願。

不圖別後,遭命奈何。」

玉左顧宛頸而歌曰,南山有烏,北山張羅。

志欲從君,讒言孔多。

悲結生疾,沒命黃壚。

命之不造,冤如之何?羽族之長,名為鳳凰。

一日失雄,三年感傷。

雖有眾鳥,不為匹雙。

故見鄙姿,逢君輝光。

身遠心近,何嘗暫忘。」

歌畢。

歔欷泣流,不能自勝。

要重還塚,重曰:「死生異道,懼有尤志,不敢承命。」

玉曰:「死生異路,吾亦知之。

然一別永無後期,子將畏我為鬼而禍子乎?欲誠所奉。

寧不相信?」

重感其言。

送之還塚。

玉與之飲宴,三日三夜,盡夫婦之禮。

臨出,取徑寸明珠以送重曰。

既毀其名,又絕其願,復何言哉!願郎(願郎原作時節。

據明抄本改。

)自愛,若至吾家,致敬大王。」

重既出,遂詣王自說其事,王大怒曰:「吾女既死,而重造訛言,以玷穢亡靈。

此不過發塚取物,托以鬼神。」

欲收重,重脫走,至玉墓所訴玉。

玉曰:「無憂,今歸白王。」

玉妝梳忽見,王驚愕悲喜,問曰:「爾何緣生。」

玉跪(跪原作詭,據明抄本改。

)而言曰:「昔諸生韓重來求玉,大王不許。

今名毀義絕,自致身亡。

重從遠還,聞玉已死,故繼牲幣,詣塚弔唁。

感其篤終,輒與相見。

因以珠遺之,不為發塚,願勿推治。」

夫人聞之,出而抱之,正如煙然。

(出《錄異傳》)

吳王夫差有個小女兒叫玉,十八歲。

韓重是個十九歲的英俊少年,吳玉很喜歡他。

兩個人瞞著父母先是互通書信後來就私訂終身。

韓重到齊魯讀書,就請自己的父母到吳王那裡去求婚。

吳王一聽大怒,不同意這婚事,玉心氣鬱結而死,埋在了皇宮南門外。

三年後韓重回來,問父母,父母說,「去求婚吳王大怒不許,玉中氣鬱結而死,已經埋葬了。」

韓重一聽痛哭失聲,帶著紙錢祭品到玉墓前祭弔。

玉從墓側現形,對韓重說,「當初你走之後,讓你的父母來議婚,我原來想一定會實現咱們美好的心願。

沒想到卻遭到如此悲慘的下場啊!」說罷,悲痛地唱道:「南山有鳥,北山張羅。

志欲從君,讒言孔多。

悲結生疾。

沒命黃壚。

命之不造,冤如之何?羽族之長,名為鳳凰。

一日失雄,三年感傷。

雖有眾鳥,不為匹雙。

故見鄙姿,逢君輝光。

身遠心近,何嘗暫忘!」唱完後,涕淚一交一 流哭得控制不住自己,並要求韓重和她一起回到墓中去。

韓重說,「一陰一陽一兩界不能相通,怕後果更慘。」

不敢隨玉去。

玉說,「死生異路我也知道,可是我們今天分別後,就再也見不到了。

你是不是怕我是鬼會傷害你?沒想到我對你一片赤誠,卻得不到你的信任。」

韓重被她的真情感動,就和玉一起走進墓中。

玉和韓重宴飲歡聚了三天三夜,像夫妻一樣。

韓重臨走時,玉拿出一個直徑有一寸大的明珠相贈,並說,「我現在一切都被毀了,也沒有和你生聚的可能,還有什麼可說的呢,唯願你多多珍重吧。

如果能到我家去,就把這個明珠給我父王看看。」

韓重回來後,去見吳王,說出了他和玉相見的經過。

吳王一聽大怒說,「我女兒已經死,你編這套謊話來騙我,玷污了我女兒的亡靈。

這明珠只不過是你盜墓得來的,假托什麼鬼神?」

說著就要把韓重抓起來,韓重趕快逃掉了,又到玉的墓前訴說這事。

玉說,「你別愁,我這就直接去告訴父王。」

玉梳妝得整整齊齊,忽然在吳王面前現形,吳王十分驚異,悲喜一交一 加地問,「女兒是怎麼死而復一活的?」

玉跪下說,「從前書生韓重來求婚,父王不許,如今我名各俱毀,已經死了。

韓重從遠方歸來,聽說女兒已死,帶著祭品到我的墳上祭弔。

女兒感激他的真情,就和他相見,並把明珠贈給他,這不是他盜墓所得,請父王不要懲治他吧。」

這時吳王夫人聽見了跑出來一把抱住女兒,然而玉卻像一股青煙般消失了。

公孫達

任城公孫達,甘露中,陳郡卒官,將斂,兒及郡吏數十人臨喪。

達五歲兒,忽作靈語,音聲如父,呵眾人哭止。

因呼諸子,以次教誡。

兒等悲哀不能自勝,及慰勉之曰:「四時之運,猶有始終。

人修短殊,誰不致此?」

語千餘言,皆合文章。

兒又問曰:「人亡皆無所知,唯大人聰明殊特,有神靈耶?」

答曰:「鬼神之事,非爾所知也。」

因索紙筆作書,辭義滿紙,投地遂絕。

(出《列異傳》)

任城的公孫達在甘露年間死在陳郡的任上。

將要入斂時,他的幾個兒子和郡裡的官員參加葬禮。

公孫達有個五歲的兒子忽然用公孫達的聲音說起話來,先是命兒子們不要再哭,然後對兒子們一個個進行教導囑咐。

幾個兒子都悲傷得不能控制自己,公孫達就安慰勉勵說,「一年四季的運行還有始有終。

人不論是壽長壽短誰能不死?」

說了上千字的話,記下來都是文章。

兒子們又問。

「人死後都沒有知道,是不是因為父親你特殊聰明,才有神靈呢?」

回答說,「鬼神的事,不該你們知道。」

說罷就要了紙筆寫起來,寫了滿滿一張紙,然後才撲在地上斷了氣。

鮮於冀

後漢建武二年,西河鮮於冀為清河太守,作公廨。

未就而亡。

後守趙高,計功用二百萬,王官黃秉、功曹劉適言四百萬錢。

冀乃鬼見,白日導從入府。

與高及秉等,對共計校,定為適秉所割匿。

冀乃書表自理,其略言:「高貴尚小節。

畝壟之人,而踞遺類。

研密失機。

婢妾其性,媚世求顯,偷竊狠鄙。

有辱天官,易譏負乘,誠高之謂。

臣不勝鬼言,謹因千里驛聞,付高上之。」

便西北去三十里。

車馬皆滅,。

不復見。

秉等皆伏地物故,高以狀聞。

詔下,還冀西河田宅妻子焉,兼為差代,以彌冥中之訟。

(出《水經》)

後漢建武二年,西河的鮮於冀就任清河太守,上任後修造公事房舍,沒蓋完就死了。

繼任的太守趙高向上面呈報說鮮於冀辦這工程費用是二百萬,王官黃秉、功曹劉適則說化了四百萬。

鮮於冀就突然現形,大白天的帶著人進了太守府,和黃秉等人一筆筆地對帳查工程費用,斷定是黃秉等虛報貪一污了工程費。

鮮於冀就自己寫了奏章向朝廷申訴。

奏章中大致說,「高貴的人更重視小節,而種田的俗人才見便宜就貪。

然而他們畢竟是婢妾一類的小人,再周密的謀劃也有漏洞。

他們這種卑鄙的貪一污偷竅行為辱沒了皇上的器重,也讓人們笑話他們不配擔任這樣的公職。

如果真如黃秉劉適等人說是我花了那麼多錢,那麼我現在雖然作了鬼也要申辯。

現在我把我的奏章通過千里驛使呈一交一 皇上,請趙高替我上奏。」

寫完奏章,就坐上車奔西北方三十多里而去,後來就不見了。

黃秉等人竟伏在地上死去。

趙高把鮮於冀的奏章呈給皇帝,皇帝下詔發還了被沒收的鮮於冀在河西的莊園田宅和充為官婢的妻子,並委官去接任工作,以安撫一陰一間來的這場官司。

盧 充

盧充,范一陽一人。

家西三十里,有崔少府墓。

充年二十。

冬至一日,出宅西獵,射獐中之,獐倒而起,充逐之。

不覺忽見道北一里許,高門瓦屋,四周有如府捨。

不復見獐,門中一鈴下,唱客前,有一人投一袱新衣,曰:「府君以遺郎。」

充著訖進見,少府語充曰:「尊府君不以僕門鄙陋,近得書,為君索小女為婚,故相迎耳。」

便以書示充。

父亡時。

充雖小,然已識父手跡。

即欷歔無復辭免。

便敕內,盧郎已來,便可使女妝嚴,即就東廊。」

至黃昏。

內白女郎妝嚴畢,崔語充:「君可至東廊。」

即至,女已下車,立席頭,卻共拜,時為三日。

給食三日畢,崔謂充曰:「君可歸。

女生男,當以相還,無相疑,生女當留養。」

敕內嚴車送客。

充便辭出,崔送至中門,執手涕零。

出門見一犢車,駕青衣。

(明抄本衣作牛)又見本所著衣及弓箭,故在門外。

尋遣傳教將一人捉袱衣與充。

相問曰:「姻緣(緣原作授。

據《搜神記》改。

)始爾,(爾下原有援始二字今據搜神記、明抄本廣記刪。

)別甚悵恨。

今故致衣一襲,被褥自副。」

充上車,去如電逝,須臾至家。

母見,問其故,充悉以狀對。

別後四年三月,充臨水戲,忽見傍有犢車,乍沉乍浮,既而上岸,同坐皆見。

而充往開其車後戶,見崔氏女與三歲男共載。

女抱兒以還充,又與金碗,並贈詩曰:「煌煌靈芝質,光麗何猗猗。

華艷當時顯,嘉異表神奇。

含英未及秀,中夏罹霜萎。

榮耀長幽滅,世路永無施。

不悟一陰一陽一運,哲人忽來儀。

今時一別後,何得重會時?」

充取兒碗及詩,忽然不見。

充後乘車入市賣碗,冀有識者。

有一婢識此,還白大家曰:「市中見一人乘車,賣崔氏女郎棺中碗。」

大家既崔氏親姨母也。

遣兒視之,果如婢言。

乃上車敘姓名,語充曰:「昔我姨嫁少府,女未出而亡,家親痛之,贈一金碗著棺中。

可說得碗本末。」

充以事對,此兒亦為悲咽,繼還白母。

母即令詣充家迎兒還。

諸親悉集,兒有崔氏之狀,又復似充貌。

兒碗俱驗,姨母曰:「我外甥也,即字一溫一 休。」

一溫一 休者,是幽婚也。

遂成令器,歷郡守。

子孫冠蓋相承至今,其後植字干,有名天下。

(出《搜神記》)

盧充是范一陽一人。

家西邊三十里,有座崔少府墓。

盧充二十歲那年,冬至的一天去家的西邊打獵,射中了一頭獐子。

獐子倒了又爬起來跑掉,盧充就追。

追到道北一里多的地方,獐子不見了,卻見一排高門瓦房,像是很闊的人家。

大門的門鈴下有個人一大聲說,「請貴客住前來。」

並給了盧充一套新衣說,「我家府君讓我給的。」

盧充穿好衣服進了院,見了主人少府,少府說,「令尊不嫌我家門第不高,最近來信,為你聘我的女兒為婚,所以特地把你接來了。」

說罷就拿出盧充父親的書信給他看。

盧充父親去世時,盧充儘管還小,但已能認得父親的手跡。

看到父親的親筆信,盧充十分難過,就不能推辭了。

崔少府就向裡面說,「盧郎已到,快讓女兒好好梳妝到東廊去。」

黃昏時,裡面說已梳妝好了。

崔少府就讓盧充也到東廊去。

盧充到時,崔女已經下車,站在桌子前,兩人拜堂成婚。

盧充在崔府呆了三天後,少府對盧充說,「你可以回去了。

我女兒如果生男孩,會把孩子送去,如是生女孩,就留在我這裡。

你不要有懷疑。」

說完就命派車送客。

盧充告辭,崔少府送到中門,握住盧充的手哭了。

出門看見一個僕人駕著一輛牛車,又見門外放著自己穿的衣服和弓箭。

崔女也叫人拿來一套衣服送給盧充,說,「我倆姻緣剛開始,就分別了,心裡很難過。

贈你這件衣服和一套被褥做紀念吧。」

盧充上了車,車快如閃電,不一會兒就到了家。

盧充母親問他怎麼回事,他就說了詳情。

和崔氏女分別四年零三個月後,有一天盧充在河裡游水,忽然看見不遠處有一輛牛車,一會兒沉沒一會又浮起,一會兒牛車上了岸。

和盧充一起玩的人都看見了。

盧充跑過去打開牛車的後門,見崔氏女抱著一個三歲的男孩。

崔氏女把兒子一交一 給盧充,同時給他一個金碗,還贈了一首詩:「煌煌靈芝質,光麗何猗猗。

華艷當時顯,嘉異表神奇。

含英未及秀,中夏罹霜萎。

榮耀長幽滅,世路永無施。

不悟一陰一陽一運。

哲人忽來儀。

今時一別後,何得重會時。」

盧充接過金碗、兒子和詩後,崔氏女突然消失了。

盧充後來就坐著車到街上去賣碗。

希望能有認識這碗的人。

果然一個女僕認出了這碗,她立刻跑回去對女主人說,「在街上看見一個人坐著車,賣崔氏女棺材中的金碗。」

女主人正是崔氏女的親姨,她立刻派兒子到街上看,果然和女僕說的一樣。

兒子到車上和盧充說,「當年我姨嫁給崔少府,崔少府的女兒沒出嫁就死了,家裡人都很悲痛,贈了一個金碗給她陪葬。

你能告訴我你得到這金碗的經過嗎?」

盧充就如實說了。

兒子也十分悲痛,回家對母親說了。

母親就讓到盧充家迎接孩子回來,親戚都來看望,見那孩子長得既像崔氏又像盧充。

孩子和金碗都驗證了。

崔氏女的姨媽說,「這就是我的外甥孫了。」

就給起名叫盧一溫一 休。

一溫一 休的意思是紀念一陰一陽一通婚。

後來盧一溫一 休果然成了大器,當上了郡守。

他的子孫輩輩作官,一直傳到現在,盧充有一個後代叫盧植,字叫干,是個名傳天下的人。

談 生

談生者,年四十,無婦,常感激讀書。

忽(書忽原作詩經,據明鈔本改。

)夜半有女子,可年十五六,姿顏服飾。

天下無雙,來就生為夫婦。

乃(乃原作之。

據明鈔本改。

)言:「我與人不同,勿以火照我也。

三年之後,方可照。」

為夫妻,生一兒,已二歲。

不能忍,夜伺其寢後,盜照視之,其腰上已生肉如人,腰下但有枯骨。

婦覺,遂言曰:「君負我,我垂生矣,何不能忍一歲而竟相照也?」

生辭謝。

涕泣不可復止,云:「與君雖大義永離,然顧念我兒。

若貧不能自偕活者。

暫隨我去,方遺君物。」

生隨之去,入華堂,室宇器物不凡。

以一珠袍與之曰:「可以自給。」

裂取生衣裾,留之而去。

後生持袍詣市,睢一陽一王家買之,得錢千萬。

王識之曰:「是我女袍,此必發墓。」

乃取拷之。

生具以實對,王猶不信。

乃視女塚,塚完如故。

發視之,果棺蓋下得衣裾。

呼其兒,正類王女,王乃信之。

即召談生,復賜遺衣,以為主婿。

表其兒以為侍中。

(出《列異傳》)

談生四十歲還沒有娶妻,平時就是發奮讀書。

有一天半夜有個十五六歲的女子來找談生。

這女子容貌稱得上絕代佳人,主動要求作談生的妻子。

女子說,「我和人不一樣,請不要用燈火照我,三年後才可以照。」

他們結合後生了一個兒子,兒子已經兩歲。

談生忍不住好奇心,夜裡等女子睡著了,偷偷點燈看她,只見她腰以上已經長出和活人一樣的肉了,但腰以下還有白骨。

女子驚醒後發覺談生偷照自己,說,「你辜負了我。

我就要復一活了,你怎麼就不能再忍一年而用燈光照我呢?」

談生急忙賠罪,女子仍哭個不停說,「我和你只能永別了,只是惦念我們的兒子,你以後如果窮得養活不了他,就暫時一交一 給我。

我也準備送你些東西。」

談生隨女子來到一座華貴的屋中,見屋中陳設裝飾不同凡人。

女子拿了一件綴著珍珠的袍子贈給談生說,「賣了這袍子就可維持生活。」

臨分別時,女子撕下了談生一塊衣裳下擺留作紀念。

後來談生到市場上賣珠袍,被睢一陽一王家的人買去,得錢千萬。

睢一陽一王一看,竟是自己死去的女兒的袍子,就把談生抓來拷問為什麼盜墓。

談生就實話實說了。

睢一陽一王仍不信,就到女兒墳上去看,見墳墓完好如初。

再打開墓穴看,果然在棺蓋下發現了談生的一塊衣擺。

後來又看談生的兒子,果然長得像自己女兒,睢一陽一王才相信了,又把談生請來,把珠袍還給了他,認他為公主的女婿。

後來又上表給朝廷,賜給談生的兒子侍中的官銜。

陳 蕃

陳蕃微時,嘗行宿主人黃申家。

申婦夜產,蕃不知。

夜三更。

有扣門者,久許,聞裡有人應云:「門裡有人,不可前。」

相告云:「從後門往。」

俄聞往者還,門內者問之:「見何兒?名何?當幾歲?」

還者云:「是男,名阿權,當十五歲。」

又問曰:「後當若為死?」

答曰:「為人作屋,落地死。」

蕃聞而不信。

後十五年,為豫章太守,遣吏征問,昔兒阿一奴一所在。

家雲,助東家作屋,墮楝亡沒。

(出《幽明錄》)

陳蕃寒微時,有一次出門投宿在黃申家。

黃申的妻子夜裡生孩子,陳蕃並不知道。

睡到半夜忽聽有人敲門。

半天才聽得門裡有人應道,「門裡有人,別從前門進,從後門走。」

不一會那叫門的人回來了,門裡的人問,「看見個什麼孩子?叫什麼名?能活到多大?」

門外的人說,「是個男孩,叫阿一奴一,能活到十五歲。」

又問,「將來是怎麼死的?」

回答說,「幫助人蓋房子,摔死的。」

陳蕃聽見了但不相信。

十五年後,陳蕃當了豫章太守,派官員去查問,那個叫阿一奴一的孩子現在何處。

他家人說,幫著東家蓋房,從房樑上掉下來摔死了。

劉 照

劉照,建安中,為河間太守。

婦亡。

埋棺於府園中。

遭黃巾賊,照委郡走。

後太守至,夜夢見一婦人往就之。

後又遺一雙鎖,太守不能名。

婦曰:「此萎蕤鎖也,以金縷相連,屈申在人,實珍物。

吾方當去,故以相別,慎無告人。」

後二十日。

照遣兒迎喪。

守乃悟云云。

兒見鎖感動,不能自勝。

(出《錄異傳》)

劉照在建安年間,任河間府太守。

他的妻子死了。

棺材埋在府後花園裡。

後來黃中造反,劉照扔下一切逃跑了。

繼任的太守到任後,夜裡夢見一個女人來和他同房。

臨走時送給新太守一個雙鎖,太守不知這鎖叫什麼名,女人說「這個鎖叫萎蕤,中間用金鏈相連,可屈可伸,是一件寶物。

我要走了,以它做為離別紀念,千萬不要對人說。」

過了二十天,劉照派兒子迎運他妻子的棺材,新任太守才恍然大悟,並把鎖給劉照的兒子看,兒子看見母親的隨葬珍寶,心裡十分悲痛。

張漢植

陳國張漢植,至南一陽一,從京兆尹延叔堅,學《左氏傳》。

行後數月,鬼物持其妹,為之揚言曰:「我病死,喪在陌上。

常苦饑寒,操一三量不借,掛屋後楮上。

傅子方送我五百錢,在北牖下。

皆望取之。

又買李幼牛一頭,本券在書篋中。」

往索,悉如其言,婦尚不知有此。

妹新歸寧,非其所及。

家人哀傷,益以為審。

父母兄弟,椎結迎喪。

去一精一捨數里,遇漢植與諸生相隨。

漢植顧見家人,怪其如此。

家見漢植。

良以為鬼也。

惝恍有間,漢植乃前,為父說其本末如此。

得妖物之為?(出《風俗通》,明抄本作出《搜神記》)

陳國的張漢植,到南一陽一去跟京北尹延叔堅學習 《左傳》。

他走了幾個月以後,一個鬼怪附在了他妹妹的身上,以張漢植的口氣說,「我病死在大道上,經常饑寒一交一 加。

咱家的秤沒有外借,掛在那屋後楮樹上。

傅子方送我五百錢,放在北窗下,忘了拿了。

又買了一頭小牛,買賣契約放在書箱裡。」

家裡的人按著他說的去找,果然都在。

張漢植的妻子都不知道這些事。

妹妹剛回娘家來,不可能知道這些事。

家人得知張漢植的死訊十分悲痛,更加信以為真。

全家穿著喪服拄著哭喪棒出門去找張漢植的一屍一體。

沒想到在離學館幾里的地方,竟遇見張漢植和同學們在一起。

漢植看家裡人這樣穿戴,十分驚奇。

家裡人看見漢植,則以為是見了鬼了。

雙方愣了半天,漢植的父親說清情況,大家才知道是鬼怪搞的鬼。

范 丹

陳留外黃范丹,字史雲,少為尉從佐,使檄謁督郵。

丹有志節,自恚為斯役小吏。

及於陳留大澤中,殺所乘馬,捐棄官幘,詐逢劫者。

有神下其家曰:「我史雲也。

為劫人所殺,疾取我衣於陳留大澤中,家取得一幘。

丹隨之南郡,轉入三輔。

從英賢遊學。

十三年乃歸。

家人不復識焉。

陳留人高其志行,及歿。

號曰貞節先生。

(出《搜神記》)

陳留郡當外黃官的范丹,字史雲,年輕時給縣尉當個小隨從官。

有一次,派他去給督郵送公文。

范丹少有大志,氣憤自己當個為人驅使的小官,走到陳留大澤時,把所騎的馬殺掉,把官家的頭巾也扔了,假稱是被強盜打劫了。

有個神怪向他家裡人說,「我就是范丹,被強盜殺死,快到陳留大澤來取我的衣物。」

家人趕到,只找到一塊頭巾。

後來範丹去了南郡,又轉到三輔,跟一些大學問家學習 ,過了十三年才回家,家裡人都不認識他了。

陳留人讚賞他的志氣,死後,稱他為「貞節先生」。

費 季

吳人費季,客賈數年。

時道多劫,妻常憂之。

季與同輩旅宿廬山下,各相問去家幾時,季曰:「吾去家已數年。

臨來,與妻別,就求金釵以行,欲觀其志,當與吾否耳。

得釵。

仍以著戶楣上。

臨發忘道。

此釵故當在戶上也。」

爾夕。

妻夢季曰:「吾行遇盜,死已二年。

若不信吾言,吾取汝釵,遂不以行。

留在戶楣上。

可往取之。」

妻覺,揣釵得之。

家遂發喪,後一年餘,季行來歸還。

(出《搜神記》)

費季是吳地人,在外經商好幾年。

當時路上強盜很多,他的妻子十分擔心。

有一次費季和幾個同伴住在廬山下的旅店中,大家互相問離家多久了,季費說,「我離家已好幾年。

出發時和我妻子告別時,我向她要她頭上的金釵。

我的意思是看看她對我感情好不好,如果給我就是對我好。

她給了我金釵,我就偷偷把釵放在門框上面。

臨走時,我忘了拿,這只釵應該還在門框上。」

這天夜晚,費季的妻子夢見賈季對她說,「我在路上遇見強盜,已死了二年。

如果不信我的話,我向你要了金釵後就放在門框上,你可以去取來,就知道我是真的死了。」

妻子驚醒後,果然在門框上找到了釵,家裡就辦了喪事。

然而過了一年多,費季卻回來了。

周 式

漢下邳周式。

嘗至東海。

道逢一吏。

持一卷書,求寄載。

行十餘里,謂式曰:「吾暫有所過,留書寄君船中。

慎勿發之。」

去後,式盜發視書,皆諸死人錄,下條有式名。

須臾吏還,式猶視書,吏怒曰:「故以相告,何忽視之?」

式扣頭流血,良久曰:「感卿遠相載,此書不可除。

卿今日已去,還家,三年勿出門,可得度也。

勿道見吾書。」

式還不出,已二年餘,家皆怪之。

鄰人卒亡,父怒,使往吊之,式不得止。

適出門,便見此吏,吏曰:「吾令汝三年勿出,而今出門,知復奈何?吾求不見,連相為得鞭杖。

今已見汝,無可奈何,後三日日中,當相取也。」

式還涕泣,具道如此。

父故不信,母晝夜與相守涕泣,至三日日中時,見來取,便死。

(出《法苑珠林》)

漢代下邳人周式,一次到東海去。

在半路上遇到了一個官吏,拿著一卷書,請周式給他帶著。

一同走了十幾里後,官吏說,「我暫時有點事,先把書寄放在你船裡,但你千萬不要看那書。」

官吏走後,周式忍不住打開書看,見那上面記的都是死人的名字,在後面竟也有自己的名。

不大會兒官吏回來了,看見周式在偷看書,大怒說,「告訴你不要看,怎麼不聽!」周式把頭都磕出了血。

過了半天官吏說,「感謝你替我帶著這本書,但你的名字是抹不掉的,你今天回家後,三年之內不要出門,你就可以躲過去不死了。

但你千萬不要說看過我的書。」

周式回到家後,堅持不出門。

已經過了兩年了,家裡人都十分奇怪。

這時有個鄰居去世,周式的父親讓他去弔唁。

如果不去父親就大怒,只好出門去了。

周式剛一出門,就碰見了那個官吏。

官吏說,「叫你三年別出門,你不聽出門了,這就沒辦法了。

因為我沒把你抓到一陰一府,我受了好幾次鞭打。

現在我既然看見你,只能把你帶走了。

三天後中午,我會來接你。」

周式回到家裡,哭訴了這件事,他父親不信。

他母親晝夜守在周式身邊哭。

三天後的中午,周式果然死去。

陳阿登

漢會稽句章人,至東野還。

暮不及門,見路傍小屋然火,因投宿。

至,有一少女,不欲與丈夫共宿,呼鄰家女自伴。

夜共彈箜篌,歌曰:「連綿葛上籐,一緩復一緪。

汝欲知我姓,姓陳名阿登。」

明至東郭外。

有賣食母在肆中。

此人寄坐。

因說昨所見。

母驚曰:「此是我女,近亡,葬於郭外爾。」

(出《靈怪集》)

漢代會稽縣的句章有個人到東城外回來,晚上沒到家時,看見路旁小屋裡生著火,就進去投宿。

進屋後,是一個少女,因為不願和丈夫同住找來了鄰居的女孩一起作伴。

夜裡她們一起彈箜篌,邊彈邊唱,「連綿葛上籐,一緩復一緪。

汝欲知我姓,姓陳名阿登。」

第二天這人到城外,在一個賣飯的小館裡坐下,對賣飯的女人說了昨晚的事。

那女人一大吃一驚說,「那就是我的女兒,最近死了,已埋在城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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