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鑒
卷第十四 【宋紀十四】
起著雍困敦正月,盡屠維赤奮若三月,凡一年有奇。
○太宗至仁應道神功聖德睿烈大明廣孝皇帝端拱元年(遼統和六年)
春,正月,己未朔,不受朝,群臣詣閤拜表稱賀。
庚申,遼主如華林天柱。
丙寅,以大理評事鉅野王禹偁為右拾遺,華一陽一羅處約為著作佐郎,並直史館,賜緋;舊止賜塗金帶,特命以文犀帶一寵一之。
禹偁即日獻《端拱箴》以寓規諷。
乙亥,饗先農於東郊,以後稷配,遂耕籍田。
始三推,有司奏禮畢,帝曰:「朕志在勸農,恨不能終千畝,豈止以三推為限!」耕數十步,侍臣固請,乃止。
這,御乾元門,大赦,改元。
民年七十以上有德行為鄉里所宗者,賜爵一級。
丙子,上作《東郊籍田詩》賜近臣。
乙酉,禁用酷刑。
帝以補闕、拾遺多循默不修職業,二月,乙未,改左、右補闕為左、右司諫,左、右拾遺為左、右正言。
庚子,以李昉為尚書右僕射,罷政事。
先是有傭書人翟穎者,一性一險誕,與知制誥胡旦狎。
旦為作大言,使穎上之,且改穎名曰馬周,以為唐馬周復出也。
於是擊登聞鼓,訟昉身任元宰,屬北方多警,不憂邊思職,但賦詩飲酒並置女樂等事。
帝以方講籍田,稍容忍之。
至是召翰林學士賈黃中草制罷昉相,且令切責之。
黃中言:「僕射師長百僚,舊宰相之任,今自工部尚書而遷是職,非黜責之義也。
若以文昌務簡,均勞逸為辭,庶幾得體。」
帝然之。
昉和厚多恕,在位小心醇謹。
每有求進用者,雖知其材可取,必正色拒卻,已而擢用;或不足用,輒和顏溫語待之。
子弟問其故,昉曰:「用賢,人主之事,若受其請,是市私恩也,故峻絕之,使恩歸於上。
若不用者,既失所望,又無善辭,取怨之道也。」
以趙普為太保兼侍中,參知政事呂蒙正為中書侍郎兼戶部尚書,並同平章事。
帝諭普曰:「卿勿以位高自縱,勿以權重自驕,但能謹賞罰,弭一愛一憎,軍國何憂不治!」蒙正質厚寬簡,有重望,不結一黨一與,遇事敢言,每論政,有未允者,必固稱不可。
帝嘉其無隱,故與普俱命,藉普舊德為之表率也。
蒙正晚出,驟進與普同位,普甚推許之。
開封尹陳王元僖進封許王,韓王元侃進封襄王,冀王元份進封越王。
帝手詔戒元僖等曰:「汝等生長深宮,須克己勵一精一,聽卑納諫。
每著一衣,則閔蠶婦,每餐一食,則念耕夫。
至於聽斷之間,慎勿恣其喜怒。
朕每禮接群臣以求啟沃,汝等當勿鄙人短,勿恃己長,乃可永守富貴而保令終。
先賢有言曰:『逆吾者是吾師,順吾者是吾賦。
』此不可以不察也!」
錢俶改封鄧王。
甲辰,置建寧軍於建州。
丙午,詔:「諸道民有艱食者,所在發廩賑之。」
趙普再入相,方立班宣制,工部侍郎、同知京朝官考課雷德驤聞之,手不覺墜笏,遽上疏乞歸,又請對,具陳所以。
帝勉諭良久,且曰:「卿第去,朕終保全卿。」
德驤固請不已,壬子,罷知京朝官考課,仍奉朝請,特賜白金三十兩以慰其心。
遼南京副部署奚王壽寧怙權,撾無罪人李浩至死,有司議貴,請貸壽寧罪,令出錢贍浩家,從之。
甲寅,遼大同軍節度使、同平章政事劉景致仕。
景事穆宗,數進讜言,景宗亦獎其忠實,子孫貴顯於遼。
是月,以李繼捧為感德軍節度使。
三月,甲子,下詔申儆官吏,求直言。
帝嘗謂戶部使李維清曰:「朕讀《賈誼傳》,夜分不倦。
誼當漢文時,天下治平,指論時事,至雲太息、痛哭,蓋欲一感動人主,不避觸鱗,真忠臣明國體者也。
今廷臣有似此人者否?」
維清曰:「陛下若於言事中理者賜以獎擢,即不知忌諱者亦與優容,則賈誼之流復出矣。」
樞密副使趙昌言,與鹽鐵副使陳象輿厚善;度支副使董儼,知制誥胡旦,皆昌言同年生;右正言梁顥,嘗在大名幕下;故四人者日夕會昌言第,京師語曰:「陳三更,董半夜。」
翟馬周既訟罷李昉,與旦益相得,每排毀時政,上書自薦,及歷舉所善十數人皆公輔器,昌言內為之助;人多識其辭氣,皆旦所為也。
昉既坐黜,趙普秉政,深疾之。
開封尹許王元僖廉得其事,白帝,捕馬周系獄,窮治之,具伏。
帝怒,詔決杖流海島。
甲戌,責昌言為崇信節度行軍司馬,像輿復州一團一練副使,儼海州、旦坊州、顥虢州司戶參軍。
帝待昌言厚,垂欲相之,會普以勳舊復入,惡昌言剛戾難制,因是請加誅殛。
昌言既貶官,普又請行後命,帝不許,乃止。
普始為節度使,貽書檯閣,體式皆如申狀,得者必封還之,獨象輿不卻;普謂其慢己,故與旦、顥皆被重譴。
初,侯莫陳利用賣藥京城,多變幻之術,眩惑閭裡。
樞密承旨陳從信聞於帝,即日召見,試其術,頗驗,即授殿直,驟加恩遇,累遷至陳州一團一練使,遂恣橫無復畏憚,至於居處服玩,皆僭乘輿宮殿之制。
依附者頗獲薦用,士君子畏其一黨一而不敢言。
至是趙普廉得其專殺人及它不法事,盡於帝前發之。
乃遣近臣就按,利用具伏;乙亥,詔除名,流商州,仍籍其家。
俄詔還之,普恐其再用,使殿中丞竇諲復告其不遜之狀。
又,京西轉運使宋沆籍利用家,獲書數紙,言皆指斥切害,悉以聞。
普因勸帝曰:「利用罪大責輕,未塞天下望,存之何益!」帝曰:「豈有萬乘之主不能庇一人乎?」
普曰:「陛下不誅則亂天下法。
法可惜,此一豎子,何足惜哉!」帝不得已,命戮於商州。
既而復遣使馳傳貸其死,使者至新安,馬旋濘而踣,及出濘,易馬至商州,已磔於市矣。
聞者快之。
夏,四月,乙未,遼主如南京。
丁酉,韓德讓從太后觀擊鞠,瑚哩實突德讓墜馬,太后怒,立命斬之。
加靜海節度使黎桓檢校太尉。
五月,辛酉,置秘閣於崇文院,分三館書萬餘卷實其中。
命吏部侍郎李至兼秘書監,帝謂至曰:「人君當淡然無慾,勿使嗜好形見於外,則一奸一佞無自人。
朕無它好,但喜讀書,多見古今成敗,善者從之,不善者改之,如斯而已。」
至等觀書閣下,帝必遣使賜宴,且命三館學士皆預焉。
癸亥,遼南府宰相耶律沙卒。
沙數將兵,太后嘗召賜幾杖以優其老,至是卒。
朝廷數以敕書招諭李繼遷,繼遷終不肯降,益侵益邊境。
趙普建議,欲復委李繼捧以夏台故地,令圖之。
繼捧時為感德節度使,即召赴闕,壬申,授定難節度使,賜國姓,改名保忠,所管五州錢帛、芻粟、田園等並賜之。
壬午,保忠辭之鎮,錫賚甚厚,命右衛第二軍都虞候王杲送之。
及還,保忠以土物為贐,杲拒而不納,帝知之,賜白金百兩。
閏月,己丑,以襄州衙內都虞候趙承煦為六宅使。
承煦,普次子也。
普再入相,未始為求官,帝特命之。
普嘗戒其子弟曰:「吾本書生,偶逢昌運,受一寵一逾分,固當以身許國,私家之事,吾無預焉。
爾等宜各勉勵,勿重吾過。」
近制,宰相子起家即授水部員外郎,加朝散階;呂蒙正固讓,止授六品京官。
自是為例。
丙申,賜諸道高年百二十七人爵為公士。
秦、漢以後,不復賜民爵,自籍田禮成,始復賜焉。
翰林學士、禮部侍郎宋白知貢舉,放進士程宿以下二十八人、諸科百人。
榜既出,謗議蜂起,或擊登聞鼓求別試。
帝意其遺才,壬寅,覆試下第人於崇政殿,得進士馬國祥以下及諸科凡七百人。
謂樞密副使張宏曰:「朕親選北士,人無棄材。
卿與呂蒙正等曩者頗為大臣所沮,非朕獨斷,則不及此矣。」
宏頓首謝。
舊制,鎖院,給左藏庫十萬以資費用。
是歲,詔改支尚書祠部錢,仍倍其數。
先是開封府發解,如諸州之制,皆府官專其事。
是秋,以府事繁劇,始別敕朝臣主之,定名訖,送府發解如式。
御史中丞嘗劾奏開封尹許王元僖,元僖不平,訴於帝曰:「臣天子兒,以犯中丞故被鞫,願賜寬宥。」
帝曰:「此朝廷儀制,孰敢違之!朕若有過,臣下尚加糾摘;汝為開封府尹,可不奉法邪?」
論罰如式。
六月,丙辰朔,右領軍衛大將軍陳廷山以謀反伏誅。
復以湖南為武安軍節度。
帝既擢馬國祥等,猶恐遺材,覆命右正言王世則等召下第進士及諸科於武成王廟重試,得合格數百人。
丁丑,上覆試詩賦,又得進士葉齊以下三十一人,諸科八十九人,並賜及第。
秋,七月,戊戌,帝謂趙普曰:「卿耆年觸熱,固應不易。
自今長春殿對罷,宜即歸私第頤養,候稍涼乃赴中書視事。」
丙午,除西川諸州鹽禁。
八月,甲子,以宣徽南院使郭守文充鎮州路都部署。
戊寅,武勝節度使鄧王錢俶卒,輟視朝七日,追封秦國王,謚忠懿,命中使護喪事,葬洛一陽一。
俶任太師、尚書令兼中書令四十年,為元帥三十五年,窮極富貴,福履之盛,近代無比。
庚辰,幸國子監,詔博士李覺講《周易》之《泰卦》,覺為別坐,從臣皆列坐。
覺述天地感通、君臣相應之旨,帝甚悅,特賜帛百匹。
丁酉,遼太后幸韓德讓帳,厚加賞賚,命從臣分朋雙陸以盡歡。
是月,鳳皇見廣州清遠縣合一歡樹,樹下生芝三本。
九月,乙酉朔,以李繼隆為定州都部署。
簽署樞密院事楊守一卒。
守一本晉邸涓人,無它材能,以告廷美一陰一事,致位通顯。
贈太尉。
丁未,秘書監李至言:「著作局撰告饗宗廟及諸祠祭祝文稱尊號,唐惟《開元禮》有之,稽古者以為非禮。
請舉舊典,饗宗廟稱嗣皇帝臣某,諸祠稱皇帝。」
從之。
庚戌,遼主次涿州,射帛書諭城中降,不從。
乙卯,遼師四面攻之,城破,乃降,因撫其眾。
駙馬蕭勤德、大師蕭達蘭皆中流矢,勤德載遼主車中以歸。
旋聞南師退,遣耶律色珍等追擊,大敗之。
冬,十月,戊午,遼師破沙堆驛。
庚午,以降軍分置七指揮,號歸聖軍。
行軍參謀馬得臣言:「諭降宋軍,恐終不為用,請放還。」
遼主不允。
辛巳,奚王壽寧敗南師於益津關。
癸未,進軍長城口,定州守將李興擊之,為耶律休格所敗。
帝謂侍臣曰:「朕每念古人禽荒之戒,自今除有司順時行禮之外,更不於近甸遊獵。」
五坊鷹犬,悉解放之,詔天下勿復來獻。
以右諫議大夫樊知古為河北東、西路都轉動使。
都轉動使自知古始。
知古即若水,帝為改名焉。
十一月,甲申朔,遼主令諸軍備攻具,庚寅,自將攻長城口,四面齊進。
將士潰圍南走,耶律色珍招之,不降,遼主與韓德讓邀擊之,斬獲殆盡。
甲午,拔滿城。
戊戌,下祁州,縱兵大掠。
己亥,拔新樂。
庚子,破小狼山寨。
遼師至唐河北,諸將欲以詔書從事,堅壁清野勿與戰,定州監軍袁繼忠曰:「敵騎在近,城中屯重兵而不能翦滅,令長驅深入,豈折衝禦侮之用乎!我將身先士卒,死於敵矣!」辭氣慷慨,眾皆服。
中黃門林延壽等五人猶執詔書止之,都部署李繼隆曰:「閫外之事,將帥得專焉。
往年河間不即死者,固將有以報國家耳。」
乃與繼忠出兵拒戰。
先是易州靜塞騎兵尤驍果,繼隆取以隸麾下,留其妻子城中。
繼忠言於繼隆曰:「此一精一卒,止可令守城,萬一寇至,城中誰與捍敵!」繼隆不從。
既而遼師果至,易州遂陷,卒妻子皆為所掠。
繼隆欲以卒分隸諸軍,繼忠曰:「不可,但奏升其軍額,優以廩給,使之盡節可也。」
繼隆從其言,眾皆感悅,繼隆因乞之隸麾下。
至是摧鋒先入,遼師大潰,追擊至曹河。
捷聞,降璽書褒答,賜予甚厚。
十二月,辛未,以李繼遷為銀州刺史、充洛苑使。
國子博士李覺上言曰:「夫冀北、燕、代,馬之所生也。
制敵之用,實資騎兵為急。
議者以為欲國之多馬,在啖邊人以利,使重譯而至。
然市馬之費歲益而廄牧之數不加者,蓋失其生息之理也。
且邊人畜牧轉徙,馳逐水草。
騰駒游一牝一,順其物一性一,由是浸以蕃滋。
暨乎市易之馬,至於中國,則縶之維之,飼以枯稿,離析一牝一牡,制其生一性一,玄黃虺隤,因而減耗,宜然矣。
今軍伍中一牝一馬甚多,而孳息之數尤鮮者,何也?皆雲官給秣飼之費不充,又馬多產則羸弱,駒能食則侵其芻粟,馬母愈瘠,養馬之卒,有罪無利,是以駒子生乃驅令嗅灰而死。
其後官司知有此蠹,於是議及養駒之卒,量給賞緡,其如所賜無幾而尚習前弊。
今竊量國家所市邊馬,直之少者,匹不下二十千,往來支給賜與,復在數外,是貴市於邊地而賤棄於中國,非理之得也。
國家縱未暇別擇一牝一馬以分畜牧,宜且減市馬之半直,賜畜駒之將卒,增為月給,俟其後納馬即止焉,則是貨不出國而馬有滋也。
大率一牝一馬二萬而駒收其半,亦可歲獲萬匹,況復一牝一又生駒,十數年間,馬必倍矣。
昔猗頓窮士也,陶硃公教以畜五字,乃適西河,大畜牛羊於猗氏之南,十年間,其息無算,況以天下之馬而生息乎!」帝覽而嘉之。
著作郎直史館羅處約上疏曰:「竊聞省中上言,欲於三司之中復置判官十二員,兼領其職,各司其局。
臣伏以三司之制非古也,蓋唐朝中葉之後,兵寇相仍,以賦調筦榷之所出,故自尚書省分三司以董之。
然蠹弊相沿,為日久矣。
以臣管窺,莫若復尚書都省筆事,其尚書丞、郎、正郎、員外郎、主事、令史之屬,請依六典舊儀,以今三司錢刀、粟、帛、筦榷、度支之事,均在二十四司。
如此,則各有司存,可以責其集事。
今則倉部、金部,安能知儲廩、帑藏之盈虛;司田、司川,孰能知屯役、河渠之遠近!有名無實,積習生常,堆案盈幾之籍,何嘗能省覽之乎!若復於三司之中更分置僚屬,則愈失其本原矣。」
是歲,少府監上言:「本監配役人郭冕等皆任京朝官,會赦,請敘用。」
帝曰:「此皆贓賄,止可免其居作,不可復齒朝行。」
遼初置貢舉,放高第一人。
○太宗至仁應道神功聖德睿烈大明廣孝皇帝端拱二年(遼統和七年)
春,正月,癸巳,詔文武群臣各陳備邊之策。
是日,遼主諭諸軍趨易州;癸卯,攻城。
滿城出師來援,為遼鐵林軍擊退,指揮使被擒者五人。
甲辰,遼師齊進,東京騎將夏貞顯之子仙壽先登,易州遂破,刺史劉墀降於遼。
守陴將士南走,遼主帥師邀之,無得免者。
即以馬質為刺史,趙質為兵馬都監,遷易州軍民於燕京,授仙壽高州刺史。
乙巳,遼主登易州五花樓,撫諭士庶。
戶部郎中張洎奏曰:「自幽薊用兵,累載於茲,其故何哉?蓋中國失地利,分兵力,將從中御,士不用命故也。
「中國所恃者,險阻而已。
朔塞以南,地形重阻,深山大谷,連亙萬里,天地所以限中外也。
今自飛狐以東,重關復嶺,塞垣巨險,皆為契丹所有;燕薊以南,平壤千里,無名山大川之阻,此所以失地利而困中國也。
國家制御之道,在乎審察利害,舉萬全之略。
今河朔郡縣,列壁相望,朝廷不以城邑大小,鹹浚隍築壘,分師而守。
及敵騎南馳,長驅深入,鹹嬰城自固,莫敢出戰,敵人莞然自得,出入燕、趙,若踐無人之境。
及其因利乘便,攻取城壁,國家嘗以一邑之眾與敵人一國之師,既眾寡不侔,亦敗亡相繼。
其故無它,蓋分兵之過也。
臣請悉聚河朔之兵,於緣邊建三大鎮,各統十萬之眾,鼎踞而守;仍環舊城,廣創新寨,俾士馬便於出入。
然後列烽火謹晨夕之候,選一精一騎為報探之兵,千里之遙,若視掌內,敵之動靜,我必先知。
仍命親王出臨魏府,控河朔之要,為前軍後屏。
自餘郡縣,則選在城丁壯,授以戈甲,俾官軍統攝而城守焉。
三鎮分峙,隱若長城,大軍雲屯,虎視燕、趙,臣知契丹雖一精一兵利甲,終不敢越三十萬之眾南侵貝、冀矣。
「軍志曰:『凡臨敵,法令不明,賞罰不信,聞鼓不進,聞金不止,雖有百萬之師,何益於用!』又曰:『將從中制,兵無選鋒者,必敗。
』臣頃聞涿州之戰,元戎不知將校之能否,將校不知三軍之勇怯,各個相管轄,以謙謹自任,未聞賞一效用、戮一叛命者。
軍志曰:「一弩一不及遠,與短兵同。
射不能中,與無矢同。
中不能入,與無鏃同。
』臣頃聞涿州之戰,敵人未至,萬一弩一齊張,敵騎既還,箭如山積。
乃知戈戟刀劍,其用皆然,是驅天兵奮空拳而對勍敵也。
軍志曰:『三軍耳目,在吾旗鼓。
』臣頃聞涿州之戰,陣場既布,或取索兵仗,或遷移部隊,萬口傳呼,囂聲沸騰,乃至轍亂塵驚,莫知攸往,矢石未交,奇正先亂。
軍政如此,孰救敗亡!軍志曰:「凡出師臨陣,一夫不用命,則斬一夫,一校不用命,則斬一校,一隊不用命,則斬一隊。
』故穰苴戮莊賈,魏絳戮揚干,諸葛亮誅馬謖,李光弼斬崔眾,鹹以能舉嚴刑,方成大略。
臣請陛下申命元帥,自裨將以下有違犯命令者,並以軍法從事。
其殺敵將校所得鞍馬財貨等,悉以與之,仍優加錫賚。
嚴刑以制其命,重賞以誘其心,示金鼓進退之宜,謹三令五申之號,將不中御,眾知向方,而不能震大宋之天聲者,未之有也!
「又,沿邊郡縣,久被焚掠,臣乞陛下悉與放免秋夏兩稅,直俟事寧之日,方仍舊貫。
朝廷所失租賦,未及毫芒,且以沮敵人誘掖之謀,慰庶綏懷之望。
「前史有言曰:『聖人以天下為度,不以私怒而傷公義。
』今兵連禍結,當以權濟用,請陛下且稍抑至尊,舉通和之策,彼若歸仁悔過,奉大國之歡盟,結好息民,以寧宇縣,固邦家之望也。
脫若敵人無厭,貪殘是務,屈大邦之命而不從,曲實在彼,我又何咎!臣知天下閨闈婦女亦當為陛下荷戈執戟,效死於戰場矣,況六軍之人哉!」
右正言直史館王禹偁奏曰:「備邊之策,在外任其人而內修其德耳。
在外者,一曰兵勢患在不合,將臣患在無權。
請於緣邊要害之地為三軍以備之,若唐受降城之類。
如國家有兵三十萬,則每軍十萬人,使互相救援,責以成功,立功者行賞,無功者明誅。
二曰偵邏邊事,罷用小臣。
小臣雖有一愛一君之名而無一愛一君之實,邊疆塗炭而不盡奏,邊民哀苦而不盡言。
誠用老臣大僚,往來宣撫,賜以溫顏,使盡情無隱,則邊事濟矣。
三曰行間諜以離之,因釁隙以取之。
臣風聞契丹中婦人任政,人心不服。
宜捐厚利,啖其部長,以離其心。
四曰邊人自相攻擊,中國之利也。
今國家西有趙保忠、折御卿為國心腹,宜敕二帥率麟、府、銀、夏、綏五州,張其掎角,聲言直取勝州,則契丹懼而北保矣。
五曰下哀痛之詔以感激邊民。
頃歲吊伐燕薊,蓋以本是漢疆,誠宜收復,而邊民不知聖意,皆謂貪其土地,致契丹南牧。
陛下宜下哀痛之詔,告諭邊民,有得一級者賜之帛,得一馬者還其價,得部帥者與之散官。
如此,則人百其勇而士一其心。
在內者,在省辟吏,慎選舉,信用大臣,禁止遊惰。
望陛下少度僧尼,少崇寺觀,勸風俗,務田農,則人力強而邊用實矣。
若軍運勞於外,遊惰耗於內,人力日削,邊用日多,不幸有水旱之災,則寇不在外而在內也。
惟陛下熟計之。」
帝覽奏,深加歎賞,宰相趙普尤器之。
知制誥田錫奏曰:「今之禦敵,無先於選將帥;既得將帥,請委任責成,不必降以陣圖,不須授之方略,自然因機設變,觀釁制宜,無不成功矣。
昔趙充國,漢之老將,尚雲百聞不如一見。
況今委任將帥,而每事欲從中降詔,授以方略,或賜與陣圖,依從則未合宜,專斷則違上旨,以此制勝,未見其長。
伏乞速命宰臣各舉良將,並令素有聞望宿舊武臣,自舉其能及舉所知者。
「臣聞前年出師,命曹彬取幽州,是侯莫陳利用、賀令圖之輩熒惑聖聰,而李昉等不知。
去年招置義軍,札配軍分,趙普等亦不知。
夫宰相非才,則罷之可也。
宰相可任,豈有議邊陲,發師旅,而不使與聞者哉!語云:『偏信生一奸一,獨任成亂。
』利用、令圖等既誤陛下機宜於前,無令似此二人者復誤陛下機宜於後。
「兵書曰:『事莫密於間,賞莫重於間。
』契丹自有諸國,未審陛下曾探得凡有幾國與之為仇?若悉知之,可以用重賞,行間諜。
間諜若行,則契丹自亂;契丹自亂,則邊鄙自寧。
昔李靖用間,破突厥心腹之人。
如漢之陳湯、傅介子之流,則不勞師徒,自然歸化。
此可以緩陛下憂邊之心也。
「凡征發軍士,儲備糧草,亦宜鎮靜,勿使喧煩。
臣聞去年於戶稅上折科馬草,及官中和買,當買納未足之間,即有使臣催督,貧下戶婦女有行校科者。
又聞汴河干淺,欲分南河水添注汴河以通漕道。
國家計度何在,而臨時一至於此!臣即不知國家軍儲支得幾年,若是無九年之糧,實為無備;若是無三年之糧,實為窘急。
若不窘急,何以科校婦女而納草,添注河水而漕運也?
「昔吳起為將,為士卒一吮一癰。
霍去病為將,漢帝欲為治第,去病曰:『匈奴未滅,何以家為!』今之將帥,有如吳起、霍去病否?若以臣見,即將帥實無其人。
將帥非才,即無威名,何以使敵人望風而懼!
「以臣所見,小事不勞陛下用心;若以社稷之大計,為子孫之遠圖,則在乎舉大略,求將相,務帝王之大體也。
設如人欲理身,先理心,心無邪則身自正;欲理外,先理內,內既理則外自安。
臣謂邊上動,由朝廷動之,邊上靜,由朝廷靜之。
任賢相於內,則紀綱正;委良將於外,則邊鄙安矣。」
改軍頭司為御前忠佐軍頭司,引見司為御前忠佐引見司。
二月,壬子朔,命河北東、西路招置營田,以陳恕等為營田使。
下詔罪己。
遼主御元和殿,受百官賀。
以元日在營中,至是戰捷,還南京補行禮。
癸丑,詔:「平塞、天威、平定、威虜、靜戎、保塞、寧邊等軍,祁、易、保、定、鎮、邢、趙等州民,除雍熙四年正月丙戌詔給復外,更給復二年;霸、代、洺、雄、莫、深等州,平魯、岢嵐軍,更給復一年。」
乙卯,遼大饗軍士,爵賞有差。
樞密使韓德讓封楚國王,駙馬都尉蕭寧遠同政事門下平章事。
甲子,遼主命南征所俘、有親屬分隸諸帳者,給官錢贖之,使得相從。
丙寅,遼禁舉人匿名飛書謗訕朝政。
戊辰,以國子監為國子學。
是月,作方田。
三月,親試合格舉人,得進士閬中陳堯叟以下一百八十六人,諸科博平孫奭等四百五十人,並賜及第,七十三人同出身。
賜宴,始令兩制、三館文臣皆預。
賜堯叟等箴一首。
越州進士劉少逸者,年十三,中選,既覆試,又別賜御題賦詩數章,授校書郎,令於三館讀書。
時中書令史、守當官陳貽慶舉《周易》學究及第,既而帝知之,令追奪所授敕牒,釋其罪,勒歸本局,禁吏人應舉。
時有進士十七人挈家歸於遼,遼主命有司考其中第者,補國學官,餘授縣主簿、尉。
丁亥,遼命知易州趙質收戰亡士卒骸鼻,築京觀。
戊子,賜裕悅宋國王耶律休格紅珠筋線,命入內神帳行再生禮,太后賜物甚厚。
遼制,惟帝及太后行再生禮,休格得行之,異數也。
己丑,遼免雲州逋賦。
丙申,遼開奇峰路,通易州市。
是春,遼主駐延芳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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