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鑒》卷第四十二 【宋紀四十二】:○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寶元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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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鑒》卷第四十二 【宋紀四十二】

續資治通鑒

卷第四十二 【宋紀四十二】

起屠維單閼九月,盡上章執徐十二月,凡一年有奇。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寶元二年(遼重熙八年。

己卯,一零三九年)

九月,乙未,以知府州折繼宣苛虐掊克,失種落心,貶為楚州都監,以其弟繼閔知府州事。

丙申,以殿中丞張宗古通判萊州。

時御史中丞孔道輔再執憲,權貴憚其鯁直。

初,道輔迎其父裡中,僦郭贄舊宅居之。

有言於帝曰:「道輔家近太廟,出入傳呼,非所以尊神。」

即詔道輔它徙。

宗古言:「漢內史府在太廟耎中,國朝以來,廟垣下皆有官司第捨,請勿令避。」

帝曰:「若此,豈重宗廟乎!」坐是,宗古外謫。

道輔歎曰:「憸人之言入矣。」

宗古,宗彝弟也。

乙卯,出內庫銀四萬兩,易粟賑益、梓、利、夔路饑民。

是月,太子中允、直集賢院富弼上疏曰:「聞去年十二月元昊反,變起倉卒,眾皆謂之忽然,臣則知其有素。

昔元昊常勸德明勿事中朝,杜絕朝貢,德明以力未盛,不用其謀。

豈有身自繼立而不行其說邪?此反狀有素者一也。

自與通好,略無猜情,門市不譏,商販如織,山川之險夷,國用之虛實,莫不周知。

又,比來放出宮女,任其所如,元昊重幣納之左右,朝廷之事,宮禁之私,皆所窺測,濟以凶狡之一性一,豈顧宗盟?此反狀有素者二也。

西鄙地多帶山,馬能走險,瀚海彌遠,水泉不生,王旅欲征,軍須不給,窮討則遁匿,退保則襲追;元昊恃此艱險,得以猖狂。

此反狀有素者三也。

朝廷累次遣使,元昊多不致恭,雖相見之初,暫御臣下之服,而退出之後,便具帝者之儀。

此反狀有素者四也。

頃年靈州屯戍軍校鄭美奔戎,德明用之持兵,朝廷終失靈武。

元昊早蓄一奸一險,務收豪傑,故不第舉子數人自投於彼,元昊或授以將帥,或任之公卿,倚為謀主。

此反狀有素者五也。

元昊授契丹為親,緩則指為聲勢,急則假其師徒,至有掎角為奇,首尾相應,彼若多作牽制,我則困於分張。

此反狀有素者六也。

是六者,歲月已久,中外共聞,而天子不得知,朝廷不為備,此兩府大臣之罪也。

「聞元昊遣使,多擇勇悍難制、強辯自高者,謂必不敢加誅。

我若察其叛謀,於始至之日,盡斬都市,即時削奪,或命將致討,或發兵備邊,戰士必為之增氣。

而反召之都下,恣其貨易,重幣遣還,豈非冀其回心易慮、復義向化乎?夫朝廷結為恩信,幾四十載,尚無懷感之意,豈茲姑息,遂可悛移!總緣執事者選懦自居,殺之恐其急擊,囚之恐其有辭,遂至放還,假示寬貸。

向若未能加戮,只宜境上卻回,使其不測淺深,猶可謂之下策。

召而復遣,成其不辱君命之賢,大國之謀,悉為小戎所料。

謀國若此,取侮之道也。

「鄜延路嘗與蕃兵接戰,有一寨主為蕃兵所得,及擄去軍民甚眾,西頭供奉官馬遵引兵追戰,即時奪回。

延帥范雍及副都部署劉平奏乞酬獎,朝命只遷東頭供奉官而已。

夫馬遵者,出死力,突堅圍,引既衄之兵,入不存之地,奪已禽之將士,拔已陷之師徒,雖非大功,亦可謂之奇節。

主帥保奏,理合超遷;只進一官,殊乖輿論。

「樞密使夏守贇,早緣攀附,漸致顯榮,一旦擢居眾賢之上,人心不允。

況復元昊作梗,西陲用兵,所宜遴選才能,而遽用斯人,不問賢愚,皆所輕笑。

亟宜罷免,以重觀瞻。

「西鄙用兵以來,數差移武臣往彼,每有過闕求見者,必於邊事有所聞。

陛下聽朝之餘。

,何惜一見,待以從容,加之善誘,使盡意敷陳!然後觀其奏對之是非,察其趨向之邪正,可者則獎激而遣之,不可亦優容而罷之。

如此,則各盡所懷,無不感悅,勇銳立功,何憂乎叛寇,何恤乎用兵哉!」

冬,十月,甲子,罷諸司三品官卒輟視朝。

初,光祿卿鄭立卒,禮官舉故事,請輟朝。

而議者以為今諸司三品非要官,恩禮不稱輟朝,故罷之。

宗正寺修玉牒官李淑上所修《皇帝玉牒》二卷,《皇子籍》一卷。

癸酉,降益州路轉運使明鎬知同州,坐知陵州楚應機受賕,鎬失案舉也。

應機將敗,或告鎬以先期奏之,鎬曰:「獲罪則已,安可欺朝廷邪!」

是月,遼主駐東京。

十一月,戊子朔,出內庫珍珠估緡錢三十萬賜三司。

帝諭輔臣曰:「此無用之物,既不欲捐育,不若散之民間,收其直,助糴邊儲,亦可少紓吾民之斂也。」

壬辰,詔:「禮部貢院,自今省試舉人,設簾都堂中間,而施帷幕兩邊,令內外不相窺見。

點檢試卷官及吏人,非給使毋得輒至堂上。

其詩、賦、論題,並以註疏所解揭示之,不許上請。

或題義有疑當請者,仍不是附近簾前。

御試考校,並分上中下三等,初考用墨,其點抹於卷後通計之,若塗注脫誤四十字以上為不謹,亦依禮部格少字數退黜之。」

甲午,遼主諭近臣曰:「有以北院處事失宜,擊鍾及邀駕者,悉以奏聞。」

丁酉,知樞密院事盛度,罷為尚書右丞、知揚州,參知政事程琳,罷為光祿卿、知穎州,御史中丞孔道輔,出知鄆州。

初,張士遜素惡琳而疾道輔不附己,將並逐之。

會開封府吏馮士元以贓敗,知府鄭戩窮治之,辭連度、琳及天章閣待制龐籍等十餘人。

士遜察帝有不悅琳意,即謂道輔曰:「上顧程公厚,今為小人所誣,宜見上為辨之。」

道輔入對,言琳罪薄,不足深治。

帝果怒,以道輔朋附大臣,故特貶焉。

於是度坐令士元強取其鄰所賃官舍,琳坐令士元紿市張遜故第,籍坐令士元市女口,皆黜罷,而士元流海島。

頃之,帝謂輔臣曰:「所決馮士元獄,如聞頗愜輿論。」

士遜對曰:「台獄阿徇,非宸斷無以肅清朋邪。」

戊戌,遼命皇子梁王召僧論佛法。

遼主重佛教,僧有正拜三公、二師兼政事令者凡二十人。

辛丑,許建州立學,仍給田五頃。

壬寅,以參知政事王鬷知樞密院,翰林學士、知制誥宋庠參知政事。

時陝西用兵,調費日蹙,天章閣待制、同判禮院宋祁上疏論三冗三費:「有定官,無限員,一冗也;廂軍不任戰而耗衣食,二冗也;僧道日益多而不定數,三冗也。

道場齋醮,無日不有,皆以祝帝壽、祈民福為名;宜取其一二不可罷者,使略依本教以奉薰修,則一費節矣。

京師寺觀或多設徒卒,或增置官司,衣糧所給,三倍它處,帳幄謂之供養,田產謂之常住,不徭不役,生蠹齊民;請一切罷之,則二費節矣。

使相、節度不隸籓要,取鮑用以濟私家;請自今地非邊要,州無師屯者,不得建節度,已帶節度不得留近籓及京師,則三費節矣。

臣聞人不率則不從,身不先則不信,陛下若能躬服至儉,風示四方,衣服醪膳,無溢舊規,請自乘輿始;錦採珠玉,不得妄費,請自後宮始。」

戊申,遼以太后行再生禮,大赦。

己酉,遼城長春。

是月,夏人寇保安軍,鄜延鈐轄盧守勤等擊走之。

賦又以三萬騎圍承平寨,鄜延副部署祥符許懷德時在城中,率勁兵千餘人突圍破賊,賊乃解去。

十二月,庚申,詔審刑院、大理寺、刑部毋通賓客。

乙丑,賞保安軍守禦之功,以盧守勤為左騏驥使,都巡檢司指使、散直西河狄青為右班殿直。

青功最多,故超四資授官。

帝嘗問參知政事宋庠以唐入閤儀。

戊辰,庠上奏曰:「夫入閣,乃唐只日於紫宸殿受常朝之儀也。

自高宗以後,天子多在大明宮,宮之正南門曰丹鳳門,門內第一殿曰含元殿,大朝會則御之。

對北第二殿曰宣政殿,謂之正衙,朔望大冊拜則御之。

又對北第三殿曰紫宸殿,謂之上閤,亦曰內衙,只日常朝則御之。

以本朝宮殿視之,大慶殿,唐含元殿也;文德殿,唐宣政殿也;紫宸殿,唐紫宸殿也。

唐制,每遇坐朝日,即為入閤。

而叔世離亂,五朝草創,正衙立仗,因而遂廢。

其後或有行者,常人罕見,乃復謂之盛禮,甚不然也。

開元舊禮本元此制,至開寶中,諸儒僧附新禮,始載月朔入閤之儀,又以文德殿為上閤,差舛尤甚,蓋當時編撰之士討求未至。

太宗朝,儒臣張洎亦有論奏,頗為一精一洽。

或朝廷它日修復正衙立仗,欲下兩制,使豫加商榷,以正舊儀。」

然議者以為今之殿閤與舊制不同,難復行之。

己巳,降侍御史王素為都官員外郎、知鄂州。

初,孔道輔與素連姻,舉素為台官。

道輔即貶,故並素出之。

壬申,詔中書:「自今御史闕官,宜如舊制,具兩省班簿來上,朕自擇舉。」

初,中丞與知雜御史例得舉台官,及道輔舉素,帝以為比周,故降是詔。

癸酉,以益、梓、利、夔路饑,罷皇子降生進奉,從朝琦請也。

異時有司督責賦役煩急,收市上供物不以其直,琦悉為輕減蠲除之,逐貪吏,罷冗役,活饑民一百九十餘萬。

明道中,簡州勸誘納粟,復糶之,為錢十六餘萬,悉歸常平。

琦曰:「是乃賑濟之餘,非官緡也。」

發庫,盡傍四等以下戶。

孔道輔既貶鄆州,始知為張士遜所賣,頗憤惋,行至韋城,發病卒。

然天下皆以遺直許之。

閏月,己酉,以開封府推官、直集賢院富弼知諫院。

是月,元昊復遣賀九言繼嫚書,納旌節及所授敕告,並所得敕榜,置神明匣,留歸一娘一族而去。

是歲,直史館蘇紳陳便宜八事:曰重爵賞,遴選擇,明薦舉,異章服,適才宜,擇將帥,辨忠邪,修備豫;除史館修撰。

紳又請詔西邊將帥為入討計,且曰:「以十年防守之費,為一歲攻取之資,不爾,則防守之備不止於十年矣。」

鄜延、環慶副都部署劉平上言:「元昊侵逆,恣行殺害,眾叛親離,復與嘉勒斯賚相持已久,結隙方深,此乃天亡之時。

臣聞寇不可玩,敵不可縱。

若以鄜延、環慶、涇原、秦隴四路軍馬分為兩道,益以蕃漢弓箭手、步騎,得一精一兵二十萬,比元昊之眾三倍居多,乘人心離散,嘉勒斯賚立敵之時,緣邊州軍轉徙糧草二百餘里,不出一月,可坐致山界洪、宥等州;招集土豪,授以職名,給衣祿金帛,自防禦使以下刺史以上,第封之,以土人補將校,勇者貪於祿,富者安於家,不期月而人自定。

或授嘉勒斯賚以靈武軍節度使、西平王,使一逼一元昊河外族帳,復出鄜、延、石州蕃漢步騎收河西部族,以厚賞招其酋帥,其眾離貳,則以大軍進討,以所得城邑封之,元昊不過竄身河外窮寇耳。

「或朝廷貸元昊之罪,更示含容,宿兵轉多,經費尤甚,恐契丹謂朝廷養兵百萬,不能制一小戎,有輕中國之心,然亦須議守禦之長計。

或元昊潛與契丹結為聲援,以張其勢,則安能減西兵以應河北!譬如一身二疾,不可並治,必輕者為先,重者為後也。

請召夏竦、范雍與兩府大臣議定攻守之策,令邊臣遵守。」

初,夏竦請增置土兵,易戍兵東歸。

令既下,為知河中府、龍圖閣直學士楊偕所駁而止。

鄜州判官種世衡言:「延安東北二百里,有故寬州,請因其廢壘而興之,以當寇沖。

右可固延安之勢,左可致河東之粟,北可圖銀、夏之舊。」

朝廷從之,命世衡董其役。

夏人屢來爭,世衡且戰且城。

然處險無泉,疑不可守,鑿地百五十尺始至石,石工辭不可穿。

世衡命屑石一番,酬百錢,卒得泉以濟。

城成,賜名青澗。

世衡,放兄子也。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康定元年(遼重熙九年。

庚辰,一零四零年)

春,正月,丙辰朔,日有食之。

知諫院富弼請罷宴徹樂,就館賜北使酒食。

參知政事宋庠以為不可,遂仍舉宴樂。

壬戌,賜國子監學田五十頃。

初,夏人自承平退,聲言將攻延州。

范雍聞之,懼甚,請濟師。

元昊詐遣其衙校賀真來言,願改過歸命。

雍遽聞於朝,厚禮真而遣之,遂不設備。

元昊乃盛兵攻保安,自土門路入。

癸酉,攻金明寨,都監李士彬父子俱被擒,遂乘勝抵延州城下。

雍先以檄召鄜延、環慶副都部署劉平於慶州,使至保安,與鄜延副都部署石元孫合軍趨土門;及是雍復召平、元孫還軍救延州。

平得雍初檄,即率騎士三千發慶州,行四日,至保安,與元孫合軍趨土門,而雍後檄尋到,平、元孫遂引還。

乙亥,復至保安。

平素輕賊,謂其下曰:「義士赴人之急,蹈湯火猶平地,況國事乎!」因晝夜倍道兼行。

丁丑夜,至三川口西十里止營,令騎兵先趨延州奪門。

時鄜延都監黃德和將二千餘人屯保安北碎金谷,巡檢萬俟政、郭遵各將所部分屯。

雍皆召之為外援,平亦使人趣其行。

戊寅,德和、政、遵所將兵悉至。

五將合步騎萬餘。

結陣東行五里,平令諸軍齊進,至三川口遇賊,時平地雪數寸,官軍爭奮,殺賊騎五七百人,乃退。

賊復蔽盾為陣,官軍擊卻之,奪盾,殺獲及溺水死者又八九百人。

平左耳右脛皆中流矢。

日暮,戰士上首級及所獲馬論功。

平曰:「戰方急,且自記之,悉當賞汝。」

語未已,賊以輕兵薄戰,官軍卻引二十餘步。

黃德和居陣後,見軍卻,率麾下軍走保西南山,眾軍隨皆潰。

平遣其子宜孫驅追德和,執其轡拜之曰:「當勒兵還,併力拒賊,奈何先引去!」德和不從,遂策馬遁,與宜孫皆赴甘泉。

平遣軍校以劍遮留士卒,得千餘人,力戰拒賊,賊退還水東。

平率餘眾保西南山下,立七寨自固,距賊一里所。

賊夜使人至寨,問主將所在,平戒軍士勿應。

夜四鼓,賊環寨大呼曰:「幾許殘卒,不降何待!」平使人應之曰:「狗賊,汝不降,我何降也!明日救兵大至,汝眾庸足破乎!」己卯,黎明,賊復招降,不從。

賊麾騎自山四出,合擊官軍,平與元孫巡陣東偏,賊衝陣分為二,遂與元孫皆被執。

賊圍延州凡七日,及失二將,城中憂沮,不知所為。

會是夕大雪,賊解去。

士彬世守金明,有兵近十萬人,控扼中路,眾號鐵壁相公。

元昊叛,遣使誘士彬,士彬殺之。

元昊乃使其民詐降士彬,士彬白范雍,請徙置南方,雍曰:「討而禽之,孰若招而致之?」

乃賞以金帛,使隸士彬。

降者日至,分隸諸寨甚眾。

元昊使其將每與士彬遇,輒不戰而走,曰:「吾士卒聞鐵壁相公,膽墜於地。」

士彬益驕,又以嚴酷御下,多怨憤者。

元昊一陰一以金爵誘其所部渠帥,往往受之,而士彬不知也。

及賊騎大入,諸降者為內應,士彬時在黃堆寨,聞賊至,索馬,左右以弱馬進,遂鞚以詣元昊,與其子懷寶俱陷沒。

雍初聞賊大舉,令士彬分兵守三十六寨,勿令賊得入,懷寶諫曰:「今當聚兵禦寇,分則勢弱,不能支也。」

士彬不從。

懷寶力戰死。

或曰元昊得士彬,割其耳而不殺,後十餘年乃卒。

黃德和誣奏劉平、石元孫降賊,知樞密院事夏守贇辨其枉,自請將兵擊賊。

二月,丁亥,以守贇為陝西都部署兼經略安一撫等使。

參知政事宋庠請嚴守備於潼關,從之。

知諫院富弼言:「天子守在四夷,今城潼關,自關以西為棄之邪?」

己丑,以入內副都知王守忠為陝西都鈐轄。

富弼言:「唐以內臣監軍,取敗非一。

今守忠為都鈐轄,與監軍何異!昨用夏守贇,已失人望,願罷守忠勿遣。」

不聽。

以鄜延鈐轄、知鄜州張宗誨領興州防禦使,許便宜從事。

劉平、石元孫之敗,黃德和遁還鄜州,時鄜城不完,且無備,傳言賊騎將至,人心惴恐。

宗誨乃嚴訴候,力為守禦計,賊亦引去。

宗誨,齊賢子也。

庚寅,詔嘉勒斯賚速領軍馬,乘元昊空國入寇,逕往拔其根本,成功當授銀、夏節制,仍密以起兵日報沿邊經略安一撫司,出師為援;別賜對衣、金帶、絹二萬匹。

嘉勒斯賚雖被詔,卒不能行。

壬辰,命夏守贇兼沿邊招討使。

宰相張士遜等言禁兵戍邊久,其家在京師者或不能自存,帝特出內藏緡錢十萬以賜之。

士遜等因請遣使安一撫陝西。

於是起居舍人、知制誥韓琦適自蜀歸,論西兵形勢甚悉,即命琦為陝西安一撫使,西上閤門使符惟忠副之。

帝謂琦曰:「西戎猖獗,官軍不習戰,故數出無功,今因小警,乃開後福。」

甲午,以通判鎮戎軍田京僉署陝西經略判官事,從夏守贇請也。

京,亳州人。

乙未,京畿、京東、西、淮南、陝西路括市戰馬,敢輒隱者,重置之法,出內庫珠償民馬直。

又禁邊臣私市,闕者官給。

韓琦言:「陝西科擾頻仍,民已不勝其困,請免括此一路,以安眾心。」

從之。

丁酉,詔樞密院自今邊事並與宰相參議。

知諫院富弼言:「邊事系國安危,不當專委樞密院而宰相不與。

乞如國初,令宰相兼樞密使。」

帝取其言而降是詔。

張士遜、章得像等以詔納帝前,曰:「恐樞密院謂臣等奪權。」

弼曰:「此宰相避事耳!」

時西蕃首領吹同乞砂、吹同山乞自嘉勒斯賚界各稱偽將相來降,詔補三班奉職,借職,羈置湖南。

弼言:「二人之降,其家已誅夷,當厚賞以勸來者。」

庚子,以乞砂、山乞並為左千牛衛將軍,各賜帛茶,使還本族捍賊。

賜永興軍草澤高懌號安素處士。

懌,季興四世孫,從種放隱終南山,與張嶢、許勃號南山三友,屢膺薦辟及召命,俱固辭。

帝嘉其守,特賜之,詔州縣歲時禮遇,仍給田五百畝。

其後文彥博又言懌高行可厲風俗,復賜第一區。

初,元昊既陷金明寨,遂攻安遠、塞門、永平等寨。

永平寨主、監押初欲斂兵匿深山避賊,指揮使史吉帥所部數百人遮城門,立於馬前曰:「兵則完矣,如城中百姓芻糧何?異日為有司所劾,吉為指揮使,不免於斬,願先斬吉於馬前!不然,不敢以此兵從行也。」

寨主、監押慚懼而返。

敵至,圍城,吉率眾拒守,卒完城,寨主、監押以功各遷一官。

吉曰:「幸不喪城寨,吾豈論功乎!」

丙午,赦延州、保安軍流以下罪,賊所劫掠地,蠲其夏稅,軍民及內屬蕃部為賊所害者,量賜其家緡錢。

是日,改元,去尊號「寶元」二字,許中外臣庶上封章議朝政得失。

自范仲淹貶,禁中外越職言事。

知諫院富弼因論日食,謂應天變莫若通下情,願降詔求直言,盡除越職之禁,帝嘉納焉。

丁未,詔陝西安一撫使韓琦與轉運司量民力,蠲所科芻糧,調民修築城池,悉具數以聞,當加優恤。

將佐懦怯者並令罷去。

停諸州上供不急之物數十萬。

時慶州人陳淑度等陳邊防策,既而補官東南。

琦奏曰:「士忠義憤懣,為國獻計,雖稍收用,乃置於僻左,何得自效!」詔皆徙邊任。

癸丑,降振武節度使、知延州范雍為吏部侍郎、知安州,坐失劉平、石元孫也。

以環慶副部署雄州趙振為鄜延副都部署兼知延州,秦鳳路副部署劉興為環慶副都部署兼知環州。

時賊兵尚圍塞門、安遠寨,延州諸將畏避,莫敢出救。

及聞雍責命,眾憂駭,訴於安一撫使韓琦,願無使雍去。

琦奏:「雍二府舊臣,盡瘁邊事,乞且留雍以安眾心。

趙振粗勇,俾為部署可矣!若謂雍節制無狀,勢必當易,則宜召知越州范仲淹委任之。」

三月,乙卯朔,贈萬俟政子天益為太子右內率府副率,以與西賊戰歿也。

遼主駐魚兒濼。

丙辰,內出手詔賜兩府及執政舊臣,俾條上陝西攻守之策。

元昊侵邊不已,言者追咎郭勸、李渭不當拒絕山遇;庚申,命再降其官。

癸亥,詔陝西城池,委都轉運使張存與安一撫使韓琦相度,且治邊要之處,餘令以漸興功,毋致傷農。

詔沿邊各置烽候。

先是但走人偵報,韓琦以為請,乃從之。

辛未,詔延州錄戰歿軍士子孫。

遼以應聖節大赦。

壬申,以宮苑使高志寧為河北諸州軍安一撫使兼兩路營田使。

元昊初反,志寧時知隰州,亟上言:「請乘賊未發,選驍將銳兵,分道急趨,覆其巢一穴一。」

章數十上,不報,徙知貝州。

至是思其言,即召至闕,問:「今宜為何策?」

志寧曰:「今將不達權而兵不識法制,故敗。」

乃請禁兵五百,以古陣法教之。

既成,帝臨試之,復下禁衛諸帥議。

諸帥出行伍,不達古法,乃曰與今所習異,不肯用。

志寧又言:「元昊北與遼通,宜為備。」

故有此命,俾經略之。

癸酉,太子中允、知長水縣尹洙權僉置涇原、秦風經略安一撫司判官事,從涇原路副部署葛懷敏辟也。

懷敏,霸之子。

太子中允阮逸上《鍾律制議》併圖三卷,詔送秘閣。

延州之役,郭遵以西路都巡檢使屬劉平麾下,既與賊遇,馳馬入陣,殺傷數十人。

賊出驍將楊言當遵,遵揮鐵杵破其腦,兩軍皆大呼,復持鐵一槍一挺一進,所向披一靡一。

會黃德和引兵先潰去,賊戰益急,遵奮擊,期必死,軍稍卻,即覆馬以殿,又持大槊橫突之。

賊知不可敵,使人持弮索立高處迎遵馬,輒為遵所斷;因縱使深入,攢兵注射之,中馬,馬宛仆地。

被殺。

於是特贈遵果州一團一練使。

遵,開封人也。

丙子,大風晝冥,經刻乃復。

是夜,有黑氣長數丈見東南。

丁丑,罷大宴,申詔中外言闕政。

先是改元,詔求直言,群下無言者故也。

戊寅,知樞密院事王鬷、陳執中、同知樞密院事張觀並罷;鬷知河南府,執中知青州,觀知相州。

元昊叛,帝數問邊計,不能對。

及劉平、石元孫等敗,議刺鄉兵,久不決。

帝不悅,宰臣張士遜言:「軍旅之事,樞密院當任其咎。」

於是三人同日罷。

以三司使晏殊、知河南府宋綬並知樞密院事,駙馬都尉王貽永同知樞密院事。

殊在三司,請罷內臣監兵,不以陣圖授諸將,及募弓箭手教之,以備戰鬥。

又請出宮中長物助邊費,凡它司之領財利者,殊奏悉罷還度支,事多施行。

帝初以手詔賜大臣居外者,詢攻守之略,綬在河南,畫十策以獻。

於是復召,與殊與貽永同管樞密。

貽永,溥之孫也。

召知永興軍杜衍權知開封府。

關中民苦調發,衍為之區處計畫,使得次第輸送,永興比它州民費省幾半。

及為開封,於民政尤盡力,權近莫敢干以事者。

知越州范仲淹復天章閣待制、知永興軍,始用韓琦言也。

詔:「諸路轉運使、提點刑獄及知州、通判升朝官,各舉部內才任將帥者,以名聞。」

從富弼言也。

黃德和之誣劉平以降賊也,引敗卒之言為證。

已而平親隨王信自延州來,妄言平與賊約和,德和患其異詞,潛給以銀釵,使亡去。

而鄜延已使人拘信,信求濟於平之子,且曰:「太尉與賊約和,今乃雲降賊,信當以死明之。」

鄜延路走馬承受馳驛以聞。

德和還延州,至城南,范雍不納,使人代領其眾,遣歸鄜州聽命,尋徙同州。

德和懼,且奏言:「盡忠於國,而范雍誣臣棄軍。」

又以書抵盧守勤及薛文仲曰:「如有中貴人來,當為我營護之。」

守勤得書,又以聞。

乃命殿中侍御史介休文彥博、入內供奉官梁致誠就河中府置獄,復遣天章閣待制龐籍馳往訊之。

河東都轉運使王沿又言:「訪聞延州有金明敗卒二人自賊中逃還,雲平等皆為賊縛雲,平在道不食,數罵賊云:『狗賊,我頸長三尺餘,何不速斬我』」彥博牒延州求二卒,竟弗得。

始,朝廷信德和奏,已發禁兵圍平等家,將收其族。

天章閣侍講賈昌朝言:「漢殺李陵母妻,陵不得歸,而漢悔之。

先帝厚撫王繼忠家,卒得其用。

平事未可知,而先收其族,使果存,亦不得還矣。」

乃得不收。

龍圖閣直學士任布,亦言平非降賊者。

知諫院富弼力奏:「平引兵赴援,行不淹日,以一奸一臣不救故敗,竟罵賊不食而死,宜恤其家。」

而延州吏民復詣闕訴平戰沒狀。

帝命撤圍,賜平及元孫家絹五百匹,錢五百貫,布五百端。

時河中獄猶未決也。

延州之圍既解,鈐轄盧守勤與通判計用章更訟於朝廷,亦命文彥博等即河中府劾之。

時內侍用事者多為守勤遊說,即改除守勤陝西鈐轄,知制誥葉清臣聞朝廷議薄守勤罪而流用章嶺南。

即上疏曰:「臣聞眾議,延州之圍,盧守勤首對范雍號泣,謀遣李康伯見元昊,為偷生之計。

計用章以為事急,不若退保鄜州,李康伯遂有『寧死難不可出城見賊』語。

今守勤恐倉卒之言為人所發,遂反覆前議,移過於人。

頃詔文彥博置劾,未分曲直是非,而遽欲罪用章、康伯,特赦守勤,此必有結附中人熒惑聖聽者。

望詔彥博鞠正具獄,苟用章之狀果虛,守勤之罪果白,用章置重科,物論亦允。

無容偏聽一辭,以虧王道無一黨一之義。」

知諫院富弼亦言盧守勤、黃德和皆中官,怙勢誣人,冀以自免,宜竟其獄。

樞密院奏方用兵,獄不可遂。

弼又言大臣附下罔上,獄不可不竟。

時守勤子昭序方句當御藥院,弼奏乞罷之。

始,延州民詣闕告急,帝召問,具得諸將敗亡狀。

執政惡之,命邊郡禁民擅赴闕者。

富弼言:「此非陛下意,宰相惡上知四方有敗耳。

民有疾,不得訴之朝,則北走契丹、西走元昊矣。」

己卯,以直史館吳遵路為天章閣待制、河東路計置糧草。

遵路嘗建議復民兵,於是並詔遵路籍河東鄉丁為邊備,仍下其法於諸路。

庚辰,詔參知政事同議邊事,從晏殊請也。

癸未,詔中書別置廳與樞密院議邊事。

遂置廳於院南。

吏民上書者甚眾,初不省。

知諫院富弼言:「知制誥本中書屬官,可選二人,置局中書,考其所言,可用用之。」

宰相以付學士,弼言:「此宰相偷安,欲以天下是非盡岸它人也。」

是月,詔權停貢舉。

夏,四月,丙戌,省陝西沿邊堡砦。

丁亥,以太常博士梁適為右正言,諫院供職。

適初為審刑詳議官,梓州妖人白彥歡者,依鬼神以詛殺人,獄具,以不傷讞。

適曰:「殺人以刃,或可拒,而詛不可拒,是甚於刃也。」

卒以死論。

嘗與知院事燕肅同上殿奏使臣何次公案。

帝曰:「次公似是漢時人字。」

適對曰:「蓋寬饒、黃霸皆字次公。」

帝悅,因問適家世,擢提點京東刑獄。

既對,謂宰相曰:「梁適可留,候諫官有闕命之。」

適因進《居安謹治箴》,改開封府推官,不半歲,卒踐諫職。

以知諫院富弼為鹽鐵判官。

命大理寺丞、秘閣校理石延年往河東路同計置催促糧草。

明道中,延年嘗建言:「天下不識戰三十餘年,請選將練兵,為二邊之備。」

不報。

及西邊數警,始召見,命副吳遵路使河東,時方用延年之說,籍鄉丁為兵故也。

延年又言:「昔漢用西域之兵,破蕩諸戎。

去年授嘉勒斯賚節制,令助討元昊,宜募願使其國者護髮其兵,如有功則加以王爵。

又,回鶻在嘉勒斯賚西,亦可兼誘之,使掎角興師以分賊勢。」

戊子,詔審官、三班院、吏部流內銓募願使嘉勒斯賚者以名聞,始用延年議也。

庚寅,以鹽鐵副使蔣堂為淮南、江、浙、荊湖制置發運使。

先是發運上計,造大舟數十,載江湖物,入遣京師權貴。

堂曰:「吾豈為此!歲入自可附驛奏也。」

前後五年,未嘗一至京師。

癸巳,詔:「諸戍邊軍,月遣內侍存問其家,病致醫藥,死為斂葬之。」

甲午,遣使籍陝西強壯軍。

乙未,遼太后復遣使來賀乾元節。

庚子,重修《祖宗王牒》成。

即而修玉牒所言:「請自今歲一貼修,十歲一編錄,仍以其副留中。」

奏可。

乙巳,錄閤門祗候孟方三子官;以方戰歿於延州,特恤之。

文彥博等劾河中府獄既得實,龐籍言:「黃德和退怯當誅;劉平等力戰而歿,子孫宜賞恤。」

韓琦亦言:「平以疲兵數千,敵賊十餘萬眾,晝夜力戰,為德和所累,既被執,猶詈賊不已,忠勇不愧於古人。

今坐誣言所惑,憫忠恤孤之典未下,邊臣豈不解體乎!」丙午,腰斬德和於河中,仍梟首延州城下;王信坐誣告其主,亦杖殺。

丁未,贈劉平為忠武軍節度使兼侍中,石元孫為忠正軍節度使兼太傅,仍賜平信陵坊第,錄其子弟。

戊申,延州金明縣都監張異、慶州東路都巡檢使萬俟政、延州都監孟方、鄜延路指揮使高守忠、張達,以戰歿並贈官。

出左藏、內藏庫緡錢各十萬,下陝西給軍須。

辛亥,降鄜延鈐轄盧守勤為湖北都監,安一撫都監李康伯為均州都監,通判延州計用章除名、配雷州。

然議者以守勤之責猶薄雲。

發陝西近裡諸州役兵築延州金明栲栳寨。

始議修復,帥臣擁兵不即進,轉運使明鎬止以百餘騎自從,分督將士,一月而城之。

以邈川首領嘉勒斯賚子棟戩為會州刺史。

棟戩方九歲,其父為請之,隨母喬氏居歷一精一城,所部可六七萬人,號令嚴明,人憚服之。

壬子,揀諸路牢城及強盜、惡賊配軍,年未四十、壯健者隸禁軍。

范仲淹未至永興,癸丑,改為陝西都轉運使,以刑部員外郎高若訥知永興軍。

諫官梁適言:「仲淹前責饒州,若訥實為諫官,嘗詆仲淹謀事疏闊;今俾共事,理實有嫌,宜易以近臣。」

帝曰:「朕方任仲淹、若訥以疆事,安得以舊事為嫌!」尋留若訥判吏部流內銓。

五月,甲寅朔,詔:「前殿奏事毋過五班,餘對後殿,命太官賜食。」

乙卯,贈金明都監李士彬為宿州觀察使,仍以其從兄士紹為金明城都監。

又贈其子懷寶為右千牛衛將軍,錄其子懷義、懷矩並為左侍禁。

丁巳,復太常博士、知楚州孫沔為監察御史。

沔坐言事貶黜,逾六年復召;尋遷右正言。

先是詔御輦院揀部下輦官年四十以下為禁軍,輦官千餘人,攜妻子遮宰相、樞密使喧訴。

平章事張士遜方朝,馬驚墮地。

己未,御史中丞真州柳植等奏其事,請付有司治,詔樞密院推鞫以聞。

時軍興,機務填委,士遜位首相無所補,諫官以為言。

士遜不自安,七上章請老,又數面陳。

壬戌,復拜太傅,進封鄧國公,致仕,聽朔望大朝會綴中書門下班,月給宰臣俸三之一。

士遜乞免朝朔望,從之。

宰相得謝者自士遜始。

以鎮安節度使、同平章事、判天雄軍呂夷簡行右僕射兼門下侍郎、平章事、昭文館大學士,以資政殿大學士、戶部尚書李迪為彰信節度使,知天雄軍。

自元昊反,武事久馳,守將或為它名以避兵任。

迪願守邊,詔不許,然甚壯其意,夷簡自天雄復入相,即使迪代之。

甲子,元昊陷塞門寨,執寨主、內殿承製高延德,監押、左侍禁王繼元死之。

壬申,詔:「諸路轉運司體量部下諸州軍有年老昏昧,貪濁逾違及非干勤者,具事以聞。」

癸酉,詔夏守贇、王守忠進屯鄜州。

時大軍駐河中逾三月矣。

甲戌,陝西都轉運使范仲淹言:「聞邊城多請五路入討,臣恐未可輕舉。

太宗朝,以宿將一精一兵北伐西討,艱難歲月,終未收復。

況今承平歲久,中原無宿將一精一兵,一旦興深入之謀,系難制之寇,臣以為國之安危未可知也。」

乙亥,元昊陷安遠寨。

戊寅,罷陝西都部署夏守贇、都鈐轄王守忠,並赴闕。

守贇一性一庸怯,寡方略,不為士卒所附,自河中徒屯鄜州,未及行,亟罷歸。

徒涇原、秦鳳路緣邊經略安一撫使夏竦為陝西都部署兼經略安一撫使、緣邊招討使,知永興軍。

己卯,以起居舍人、知制誥韓琦為樞密直學士,陝西都轉運使、天章閣待制范仲淹為龍圖閣直學士,並為陝西經略安一撫副使,同管句都部署司事。

初,仲淹與呂夷簡有隙,及議加職,夷簡請超遷之,帝以夷簡為長者。

既而仲淹入朝,帝諭仲淹使釋前憾,仲淹頓首曰:「臣向所論蓋國事,於夷簡何憾也!」

以知同州龐籍為陝西都轉運使。

籍嘗上言:「連年災異,天久不雨,臣竊謂凡乘輿所用,宮中所費,宜取先朝為則。

今宿師西鄙,力戰重傷,方獲功賞,而內官、醫官、藥官,無功時享豐賜,故天下指目,謂之三官。

願少裁損,專厲戰功,寇不足平也。」

以國子監直講林瑀、王洙並為天章閣侍講。

景祐末,災異數起,帝深自貶損。

瑀言災異皆有常數,不足憂。

又依《周易》推演五行一陰一陽一之變,為書上之。

帝喜,欲遷其官。

參知政事程琳以為不可,止賜章服。

帝每讀瑀書,有不解者,輒令御藥院批問。

瑀由御藥院進諂諛之詞,緣飾以一陰一一陽一,帝大好之。

於是天章閣侍講闕,端明殿學士李淑等薦洙,事在中書未行;一旦內批用瑀,執政皆怒瑀。

呂夷簡欲探帝意堅否,乃曰:「瑀,上所用;洙,臣下所薦。

不容並進,二人惟上所擇。」

乃以洙、瑀名進。

帝問洙何如,夷簡言洙博學明經,帝曰:「吾已用瑀矣,若何?」

夷簡請並用二人,帝許之。

既而右正言梁適劾瑀以內降除職,請治其罪。

帝令以適章示之,卒不罪瑀。

壬午,斬輦官曹榮、陳吉於都市,從者皆配遠惡州軍牢城,卒揀輦官為禁軍如初詔。

六月,權僉署涇原、秦鳳經略安一撫判官尹洙數上疏論兵,其一請鬻爵為土兵葺營及所給物費。

下三司使鄭戩等參議以聞,戩等言:「賣官之令,已出權宜,然行之浸久。

今更為煩細,箕斂民財,書揭徼塞,使西戎有輕中國之心。」

洙議遂寢。

丙戌,詔:「自今假日御崇政殿視事如前殿。」

丁亥,以宣徽南院使夏守贇同知樞密院事。

侍御史趙及、右正言梁適,皆言守贇經略西事無功,不可復處樞府,逾七旬乃罷。

甲午,以鄜延副都部署開封任福為環慶副都部署兼知慶州。

福上言:「慶州去蕃族不遠,願勒兵境上,按亭堡,謹斥候,因經略所過山川道路,以為緩急攻守之備。」

帝善之,聽便宜從事。

乙未,南京言鴻慶宮神御殿火。

侍御史方偕引漢罷原廟故事,請勿復修。

詔:「罷修神御殿,即舊基葺齋殿,每醮則設三聖位而祠之,瘞舊象於宮側。」

甲辰,詔:「陝西、河北、河東、京東、西等路,量州縣戶口,籍民為鄉弓手、強壯以備盜賊。」

河北、河東強壯,自鹹平以來有之,承平歲久,州縣不複閱習,多亡其數。

於是詔二路選補增廣其數,並及諸路焉。

辛亥,復權武成軍節度判官歐一陽一修以館閣校勘。

始,范仲淹為陝西經略安一撫招討,辟修掌書記,修為親為辭,且曰:「今豪傑之士,往往已蒙收擇,尚慮山林草莽有挺特知義慷慨之士,未得出門下也,宜少思焉!」

時西邊日警,二府、三司雖假不休務。

翰林學士丁度言:「苻堅以百萬師寇晉,謝安命駕出遊以安人心。

請休務如故,無使外國窺朝廷淺深。」

壬子,詔:「自今遇旬假,聽休務如舊。」

帝嘗遣使問御戎之策,度奏曰:「今士氣傷沮,若復窮追巢一穴一,饋糧千里,輕人命以快一朝之意,非計之得也。

莫若謹亭障,遠斥候,控扼要害,為制御之全策。」

因條上其策,名曰《備邊要覽》。

是月,遼射柳祈雨。

秋,七月,癸亥,鄜延鈐轄張亢上疏言:「舊制,諸路部署、鈐轄、都監,各不過三兩員。

今每路多至十四五員,少亦不減十員,權均勢敵,不相統制,凡有議論,互執不同。

請約故事,別創使名,每路軍馬事止三兩員領之。」

又曰:「昨延州之敗,蓋由諸將自守,不相為援。

請令邊城預定其法,凡賊入寇,某處為聲援,某城寨相近出敢死士,某處設都、同巡檢,則各扼其要害。

又令鄰路將取某救應,仍須暗以旗幟為號。

昨劉平救延州,前鋒軍馬陷賊寨者四指揮,平竟不知。

又,趙瑜領軍馬間道先進,而趙振與王逵等趨寨門,至高頭,平報賊張青蓋駐山東,振麾兵掩襲,乃其子瑜也。

臣在山外策應,未嘗用本指揮旗號,自以五行支幹別為引旗。

若甲子日,本軍相遇,則先者張青旗,後者以緋旗應之,此是干相生也。

其干相剋,支相生,支幹相生相剋亦如之。

蓋兵馬出入,則百步之外不能相認,若不預立號,必誤軍期。」

又曰:「兵官務要張皇邊事。

劉平之敗,正由貪功輕進。

鎮戎軍最近賊境,每探馬至,不問賊之多少,部署、鈐轄、知軍、都監皆出,至邊壕,則賊已去矣。

蓋權均勢埒,不肯相下,若其不出,則恐得怯懦之罪。

又,比來諸班諸軍有授諸司使、副至侍禁、殿直者,亦有白身試武藝而得官者;而諸路弓箭手,生長邊陲,父祖效命,累世捍賊,乃無進擢之路,何以激勸邊民!」

初,亢請乘驛入對,詔令手疏上之,其後多施用者。

乙丑,遣同修起居注祥符郭稹等使遼,告以用兵西邊。

議者謂元昊潛結遼人,恐益為邊患,故特遣稹等諭意。

遼主厚禮之,與同出觀獵,延稹射,一發中走兔,眾皆愕視。

遼主遺以所乘馬及它物甚厚。

己巳,降鄜延副都部署趙振為白州一團一練使,知絳州。

元昊自正月攻圍塞門寨,振代范雍守延州,有兵七千八百餘人,按甲不動。

寨中兵方千人,屢告急。

五月初,振始遣百餘人赴之,寨遂陷。

都轉運使龐籍劾奏振畏懦,故坐貶。

庚午,御延和殿,閱諸軍習戰陣。

丁丑,遼主如秋山。

八月,乙酉,以太常丞田況為陝西經略安一撫司判官,試校書郎胡瑗為經略安一撫司句當公事。

況從夏竦,瑗從范仲淹所辟也。

乙未,以史館修撰富弼為遼主正旦使。

戊戌,罷天下寺觀用金箔飾佛像。

癸卯,遣屯田員外郎劉渙使邈川,諭嘉勒斯賚出兵助討西賊。

嘉勒斯賚召酋豪大犒,約盡力無負,然終不能有功也。

戊申,同知樞密院事夏守贇罷為天平節度使、判澶州。

守贇以子隨卒,引疾求罷,從之。

以龍圖閣學士、權知開封府杜衍同知樞密院事。

己酉,徙知廣州段少連為龍圖閣學士,知涇州。

廣州多蜑、猺,雜四方游手,喜乘亂為寇奪。

上元然燈,有報蕃市火者,少連方燕客,作優戲,士女聚觀以萬計,其僚請罷燕,少連曰:「救火不有官乎?」

作樂如故。

須臾,火息,民不喪一簪,眾服其持重。

范仲淹經略西邊,薦少連才堪將帥,故有是命。

未至而少連卒。

庚戌,以范仲淹兼知延州,徙知延州張存知澤州。

初,存自陝西都轉運使徙延州,遷延不即行,既至,乃雲素不知兵,且以親年八十求內徙。

仲淹因自請代存,從之,先是詔分邊兵,部署領萬人,鈐轄領五千人,都監三千人,有寇則官卑者先出。

仲淹曰:「不量賊眾寡而出戰,以官為先後,取敗之道也。」

乃分州兵為六將,將三千人,分部教之,量賊眾寡,使更出御賊,賊不敢犯,即而諸路皆取法焉。

夏人相戒曰:「無以延州為意,今小范老子腹中自有數萬甲兵,不比大范老子可欺也!」大范,蓋指雍雲。

辛亥,詔范仲淹、葛懷敏領兵驅逐塞門等砦蕃騎出境,仍募已前弓箭手,給地居之。

壬子,以益州草澤伊縝為試校書郎。

縝數上疏言事,丁度、楊偕薦其才,召試學士院而命之。

延州都監靈武周美言於范仲淹曰:「賊新得志,其勢必復來。

金明當邊沖,我之蔽也,今不亟完,將遂失之。」

仲淹因囑美復城如故。

數日,賊數萬薄金明,陣於延州城北,美領眾三千力戰。

會暮,援兵不至,乃徙軍山北,多設疑兵;賊望見,以為救至,即引去。

時諸將多不利,美十餘戰,平族帳二百,焚其帳二十,復故城堡甚眾。

參知政事李若谷,以耳疾累章辭位,九月,戊午,罷為資政殿大學士、吏部侍郎、提舉會靈觀事。

宮觀置提舉自若谷始。

以知樞密院事宋綬為兵部尚書,起復翰林學士晁宗愨為右諫議大夫,並參知政事。

以龍圖閣直學士、權三司使鄭戩為諫議大夫,同知樞密院事,戩在三司才半歲,復轉運使考課格,分別殿最;又句校三司出入,得羨錢四百萬緡。

己未,以知制誥葉清臣為龍圖閣直學士,權三司使事。

中書進擬三司使,清臣不在選,帝特用之。

清臣始奏編前後詔敕,使吏不能欺,簿帳之叢冗者,一切刪去。

內東門御廚,皆內侍領之,凡所呼索,有司不敢問,乃為合同以檢其出入。

以都官員外郎普州景泰為左藏庫使、知寧州。

泰嘗通判慶州,言「元昊包藏禍心,一旦有警,何以應敵!」三疏不報。

已而元昊果反,泰復上《邊臣要略》二十卷,《平戎策》十五篇,於是有薦泰知兵者,召對稱旨,遂換武秩雲。

辛酉,降知杭州、天章閣待制司馬池知虢州。

池一性一樸易,剸劇非所長,轉運使江鈞、張從革劾池決事不當及稽留德音,坐是左遷。

始,轉運使既奏池,會吏有盜官銀器系州獄,自陳為鈞掌私廚,出所費過半;又,越州通判載私物盜稅,乃從革之姻遣人私請。

或謂池可舉劾以報仇,池曰:「吾不為也。」

人稱其長者。

癸亥,知絳州趙振降責潭州安置,坐觀望逗撓,致陷塞門也。

詔:「自今都部署司及諸路部署司,應有寨柵申報賊寇入界,不以多少遠近,並須畫時救應。」

乙丑,詔:「河北、河東路強壯、陝西、京東、西路新置弓手,皆以二十五人為一團一,置押官;四一團一為都,置正副都頭各一人;五都為指揮,置指揮使;各以階級伏事,年二十系籍,六十免,取家人或它戶代之,聽私置弓一弩一。

每歲十月後、正月前,分番上州教閱,半月即遣歸農。

或遇非時句集守城及捕盜,日給糧二升。

以籍上兵部,按舉不如法者。」

丙寅,夏人寇三川寨,鎮戎軍西路都巡檢楊保吉死之。

明日,涇原路都監劉繼宗、李緯、王秉等分兵出戰,皆失利。

涇州駐泊都監開封王珪將三千騎來援,自瓦亭寨至師子堡,賊圍之數重,珪奮擊,賊披一靡一,殺賊將二人,獲首級甚多。

賊遂留軍縱掠,凡三日,官軍戰歿者五千餘人。

戊辰,以知樞密院事晏殊為檢校太傅、充樞密使,同知樞密院事王貽永、刑部侍郎杜衍、右諫議大夫鄭戩並為樞密副使。

庚午,以僉署定國節度判官事種世衡為內殿承製、知青澗城。

世衡在青澗,開營田二千頃,募商賈,貸以本錢,使通貨得利,城遂富實。

間出行部族,慰勞酋長,或解與所服帶。

嘗會客飲,有得羌事來告者,即予飲器,由是屬羌皆樂為用。

無定河悉部鈔邊,率屬羌討擊,前後斬首數百。

壬申,環慶副都部署任福等攻夏白豹城,克之。

軍還,賊遣百騎襲其後,守神林北路都巡檢開封范全設伏崖險,賊半渡,邀擊之,斬首四百級,生獲七十餘人。

壬午,陝西經略安一撫副使韓琦以三川寨諸將敗書聞,且言:「劉繼宗、李緯等倉卒出戰,遂致退衄,望特免推鞫,但量其罪輕重等第削官,或更移降差遣,責其後效。

王珪以孤軍血戰,身被重創,尚求益兵出鬥,雖失亡數多,望貸其罪。」

從之。

冬,十月,癸未朔,遼主駐中會川。

以御侍清河郡君張氏為才人。

張氏,河南人。

父堯封。

擢進士第,補石州推官,未行,卒京師。

撓封母,錢氏女也。

張時八歲,與姊妹三人由錢氏入宮,浸長,得幸於帝。

一性一巧慧,能探測人主意。

帝以其良家子,待遇異諸嬪。

戊子,詔:「自今內降指揮與臣僚遷官及差遣者,並令中書、樞密院具條執奏以聞。」

帝一性一寬仁,宗戚近幸有求內降者,或不能違故也。

甲午,賜涇原駐泊都監王珪名馬二匹,黃金三十兩,裹創絹百匹。

復下詔暴其功以厲諸將,勒金字處置牌賜之,使得專殺。

乙未,端明殿學士李淑等上所定銅符、木契、傳言牌,下有司制之。

丙申,以環慶部署兼知慶州任福為龍神衛西廂都指揮使,賞白豹城之功也。

尋命兼鄜延路副都部署。

庚子,出內藏絹一百萬,下三司助邊費。

初,鴻慶宮災,集賢校理晉陵胡宿請修火祀,以閼伯配祭大火。

禮官議因興王之地,商丘之舊,作為壇兆,籩豆、牲幣視中祠,歲以三、九月擇日留司長吏奉祀,詔從之。

十一月,丙辰,以御撰《風角集占》賜陝西諸路部署司。

贈延州塞門寨主高延德、權兵馬監押王繼元官,並錄其子。

故延州西路同巡檢張圭三子亦皆授官。

甲子,女真侵遼邊界,遼發黃龍府鐵驪軍拒之。

丙寅,徙知河中府、樞密直學士長沙狄棐知鄭州。

有中貴人過河中,言將授棐於上前。

棐答以它語,退,謂所親曰:「吾湘潭一寒士,今官侍從,可以老而自污邪!」

丁卯,以鄜延部署司指使狄青為涇州都監。

青每臨敵,被發,面銅具,出入賊中,皆披一靡一,無敢當者。

尹洙為經略判官,與青談兵,善之,薦於副使韓琦、范仲淹曰:「此良將才也。」

二人一見奇之,待遇甚厚。

仲淹以《左氏春秋》授之曰:「將不知古今,匹夫勇耳。」

青折節讀書,悉通秦、漢以來將帥兵術,由是益知名。

乙亥,贈鎮戎軍西路都巡檢使楊保吉為深州防禦使。

丙子,以河東都轉運使楊偕為樞密直學士,知并州。

有中官預軍事,素橫,前帥優遇之,偕至,一繩以法,軍政肅然。

是月,浙東軍士鄂鄰等殺巡檢使張懷信,聚兵剽劫湖南、福建、廣南諸州縣,逃入海。

懷信,內臣,一性一苟虐,鄰等積怨忿,遂作亂。

十二月,癸未,出內藏庫絹一百萬助糴軍儲。

丙戌,詔司農寺以常平錢百萬緡助三司給軍費。

自景祐末,不許移用常平,至是以兵食不足,始降是詔。

辛卯,遼以所得女真戶置肅州。

遼詔:「諸犯法者不得為官吏,諸職官非婚祭不得沉酣廢事,有治民安邊之略者,悉具以聞。」

甲午,建神御庫於宗正寺西,藏祖宗時神御法物於其中,從直秘閣趙希言、判太常寺宋祁請也。

乙未,徙知隨州王德用知曹州。

德用道過許州,梅詢謂德用曰:「道輔害公者,今死矣。」

德用曰「孔中丞以其職言,豈害德用者?朝廷亡一忠臣,可惜也!」

晁宗愨等至永興議邊事,夏竦等合奏:「今兵與將尚未習練,但當持重自保,俟其侵軼,則乘便掩殺,大軍蓋未可輕舉。」

及劉承宗等敗,帝復以手詔問師期,竦等乃畫攻守二策,遣副使韓琦、判官尹洙馳驛至京師,求決於帝。

己亥,入對崇政殿。

先有詔,琦遷禮部郎中,洙加集賢校理。

琦言:「臣以大計,不俟召赴闕;若僥倖進秩,將不容於清議。」

辭不拜。

癸卯,兵部尚書、參知政事宋綬卒。

帝臨奠,輟二日朝,贈司徒兼侍中,謚宣獻。

乙巳,詔鄜延、涇原兩路,取正月上旬同進兵入討西賊。

帝與兩府大臣共議,始用韓琦等所畫攻策也。

樞密副使杜衍獨以為非萬全計,爭論久之,不聽。

大臣有欲以沮軍罪衍者,遂求罷,亦不聽。

始,晃宗愨即軍中問攻守策,眾欲大舉,經略判官田京曰:「驅不習之師,攖銳鋒,深入賊地,爭一旦之勝,此兵家所忌,師出必敗。」

或有議講和者,京又曰:「賊兵未嘗挫,安肯和也!」

丁未,詔開封府、京東、西、河東路括驢五萬以備西討。

戊申,以通判河中府皮仲容知商州兼提點採銅鑄鐵錢事。

仲容嘗建議鑄大錢,一當十,既下兩制及三司議其事,謂可權行以助邊費,故有是命。

初,韓琦安一撫陝西,嘗言陝西產鐵甚廣,可鑄錢兼用。

於是葉清臣從仲容議,鑄當十錢。

翰林學士承旨丁度曰:「禁旅戍邊,月給百錢,得大錢裁十,不可畸用。

舊錢不出,新錢愈輕,則糧芻增價。

復有湖山絕處,凶魁嘯聚,爐冶日滋,居則鑄錢,急則為盜,民間銅鉛之器悉為大錢,何以禁止乎!」

是歲,仍詔商人入芻粟陝西並邊,願受東南鹽者,加數予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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