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鑒》卷第一百二十一 【宋紀一百二十一】:○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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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鑒》卷第一百二十一 【宋紀一百二十一】

續資治通鑒

卷第一百二十一 【宋紀一百二十一】

起著雍敦牂十月,盡屠維協哈五月,凡八月。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紹興八年(金天眷元年)

冬,十月,甲寅朔,金以御前管句契丹文字李德固為參知政事。

丙寅,金主封叔宗強為紀王,宗敏為邢王,太宗子和魯布等十三人皆為王。

金自晉王宗翰歿後,太師宗磐日益跋扈,嘗與太傅宗干爭論於金主前,即上表求退。

完顏勖曰:「陛下富於春秋,而大臣不協,恐非國家之福。」

金主因兩解之。

宗磐愈驕恣,又嘗於金主前拔刀向宗干,都點檢蕭仲恭呵止之。

己巳,金主始禁親王以下佩刀入宮。

辛未,金定封國制。

癸酉,金以東京留守宗雋為尚書左丞相兼侍中,封陳王。

宗雋入朝,與宗磐深相結。

甲戌,特進、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兼樞密使趙鼎罷,為檢校少傅、奉國節度使、兩浙東路安一撫制置大使兼知紹興府。

時秦檜一黨一侍御史蕭振等,屢以浮言使鼎自去,鼎猶未深覺,其客敕令所刪定官方疇以書勸之曰:「見幾而作,《大易》格言;當斷不斷,古人深戒。」

鼎乃引疾乞免。

殿中侍御史張戒上疏乞留鼎,否則置之經筵。

時檜力勸屈己議和,鼎持不可,繇是卒罷。

鼎入辭,從容奏曰:「臣昨罷相半年,蒙恩召還,已見宸衷所向與鄉來稍異。

臣今再辭之後,人必有以孝悌之說脅制陛下矣。

臣謂凡人中無所主而聽易惑,故進言者得乘其隙而惑之。

陛下聖質英邁,見天下是非善惡,謂宜議論一定,不復二三;然臣甫去國,已稍更改。

如修史本出聖意,非群臣敢建言,而未幾復罷,此為可惜。

臣竊觀陛下未嘗容心,特既命為相,不復重違其意,故議論取捨之間,有不得已而從者。

如此,乃宰相政事,非陛下政事也。」

鼎行,檜奏乞同執政往餞。

樞密副使王庶謂鼎曰:「公欲去,早為庶言。」

鼎曰:「去就在樞密,鼎豈敢與!」檜至,鼎一揖而去,自是檜益憾之。

丁丑,京東、淮東宣撫處置使韓世忠乞赴行在奏事。

先是徽猷閣直學士王倫既與烏陵阿思謀至金廷,金主復遣簽書宣徽院事蕭哲等為江南詔諭使,使來計事。

世忠聞之,上疏曰:「金人遣使前來,有詔諭之名,事勢頗大。

深思敵情,繼發重兵壓境,一逼一脅陛下別緻禮數。

今當熟計,不可輕易許諾。

其終不過舉兵決戰,但以兵勢最重去處,臣請當之。」

因乞赴行在奏事,馳驛以聞,上不許。

戊寅,樞密副使王庶言:「間者金使之來,大臣僉議,或和或戰,所主不同。

臣忠憤所激,輒爾妄發,不量彼己之勢,不察時事之宜,屢奏封章,力請謝絕,專圖恢復。

謂敵情不可以仁恩馴服,王倫之往,必致稽滯。

今聞奏報,已還近境,和議可決。

臣謀不逮遠,智不通方,伏望速賜降黜。

或以適補執政闕員,未便斥去,乞即特降處分,遇有和議文字,許免簽書,庶逃前後反覆,有失立朝之節。」

己卯,詔不許。

十一月,甲申,翰林學士承旨孫近參知政事。

丙戌,權尚書禮部侍郎兼侍講張九成罷。

初,趙鼎之未去也,九成謂鼎曰:「金失信數矣,盟墨未干,以無名之師掩我不備。

今實厭兵,而張虛聲以撼中國。

彼誠能從吾所言十事,則與之和,當使權在朝廷可也。」

鼎既免,檜謂九成曰:「且同檜成此事,如何?」

九成曰:「事宜所可,九成胡為異議!特不可輕易以苟安耳。」

它日,與呂本中同見秦檜,檜曰:「大抵立朝須優遊委曲,乃能有濟。」

九成曰:「未有枉己而能正人。」

檜為之變色。

九成從容言於帝曰:「敵情多詐,議者不究異日之害,而欲姑息以求安,不可不察。」

會檜聞九成在經筵講書,因及西漢災異事,大惡之。

九成入見,面奏曰:「外議以臣為趙鼎之一黨一,雖臣亦疑之。」

帝問其故,九成曰:「臣每造鼎,見其議論無滯,不覺坐久,則人言臣為鼎一黨一無足怪。」

既而九成再章求去,帝命以次對出守。

檜必欲廢置之,除秘閣修撰、提舉江州太平觀。

丁亥,詔:「榮州防禦使、知閤門事藍公佐接伴大金人使過境,俟接伴官、右司員外郎范同等到日交割。」

是日,京東、淮東宣撫處置使韓世忠復言:「恐金人詔諭之後,遣使往來不絕,其如禮物以至供饋賜予,蠹耗國用,財計闕乏,贍國不給,則經所謂『不戰而屈人之兵』。

望宣諭大臣,委曲講議,貴在得中,以全國體。」

丙申,徽猷閣直學士、提舉醴泉觀王倫至行在。

倫引疾乞在外宮觀,不許,仍令赴內殿奏事。

庚子,參知政事孫近兼權同知樞密院事,以樞密副使王庶累章求去故也。

庶奏曰:「臣切詳王倫之歸,以為和好可成,故地可復,皇族可歸,上自一人,下逮百執事,皆有喜色。

獨臣愚闇,不達事機,早夜以思,揣本齊末,末見其可。

臣復有強聒之情,別無它情,止知一愛一君。

和之與否,臣不復論,且以目今金人利害言之,講和為上,遣使次之,用兵為下。

何以言之?金人自破大遼及長驅中原,幾十三年矣,所得土地,數倍漢、唐,所得珠玉子女,莫知紀極,地廣而無法以經理,財豐而持勢以相圖。

又,老師宿將,死亡殆盡,幼主權分,有患失之慮,此所以講和為上也。

金人滅大遼,蕩中原,信使往來,曾無虛日,得志兩國,專用此道。

矧自廢豫之後,一陰一謀敗露,杌隉不安,故重報使人以安反側,兼可以察我之虛實,耗我之資糧,離我之心腹,怠我之兵勢,彼何憚而不為!此所以遣使為便也。

金人之兵,內有牽制,外多疑忌,所用之人,非若昔日之勇銳,所簽之軍,非若昔日之強悍;前出後空,或有覆巢之虞,率眾深入,不無倒戈之慮;又,淮上虛荒,地無所掠,大江浩渺,未可易渡,諸將兵勢,不同曩時,所以用兵為下也。

今彼所行皆上策,至為得計,吾方信之不疑,墮其術中,惟恐不如所欲。

臣不敢效子胥出不祥之言,殺身以立後世之名,於國何補?惟陛下深思之,速斷之,無使後之視今,亦猶今之視昔,天下幸甚!臣蒙陛下過聽,擢置樞庭,言雖忠而不適於時,慮雖深而不明乎變,愚魯自信,滯固不移,臣亦自厭其遲鈍,況它人乎?兼自今冬以來,疾疹交作,一精一神昏耗,腳膝重膇,若猶貪冒一寵一榮,不知退避,罪戾之來,所不可逭,陛下雖欲保全,有所不能。

伏望矜臣衰備,保臣始終,俾解職事,除臣一在外宮觀差遣,以便醫藥」帝乃許之。

辛丑,詔大臣:「遣使至境,朕以梓宮未還,母后在遠,陵寢宮闕,久稽汛掃,兄弟宗族,未得會聚,南北軍民,十餘年間不得休息,欲屈己求和。

在庭侍從、台諫之臣,其詳思所宜,條奏來上。」

寶文閣直學士、知台州梁汝嘉試尚書戶部侍郎。

京東、淮東宣撫處置使韓世忠言:「臣伏讀宸翰,鄰邦許和。

臣愚思之,若王倫、藍公佐所議,講和割地,休兵息民,事跡有實,別無誣同外國誑賺本朝之意,二人之功,雖國家以王爵處之,未為過當。

欲一望聖慈各令逐人先次供具委無反覆文狀於朝,以為後證。

如臣前後累具己見,冒犯天威,日後事成虛文,亦乞將臣重置典憲,以為狂妄之戒。」

先是世忠數上疏,議不當議和。

帝賜以手札曰:「朕勉從人欲,嗣有大器。

而梓宮未還,母后在遠,陵寢宮禁,尚爾隔絕,兄弟宗族,未遂會聚,十餘年間,民兵不得休息,早夜念之,何以為心!所以屈己和戎,以圖所欲,賴卿同心,其克有濟。

卿其保護來使,無致疏虞。」

世忠既受詔,乃復上此奏,詞意剴切,由是秦檜惡之。

甲辰,樞密副使王庶充資政殿學士、知潭州。

庶論金不可和,於道上疏者七,見帝言者六。

秦檜方挾金自重以為功,絀其說。

庶語檜曰:「公不思東都抗節全趙時,而忘此敵耶?」

檜大恨。

庶又抗章求去,乃有是命。

中書舍人兼侍講兼學士院句龍如淵試御史中丞。

時秦檜方主和議,力贊屈己之說,以為此事當斷自宸衷,不必謀之在廷。

帝將從其請,而外論群起,計雖定而未敢畢行。

如淵言於檜曰:「相公為天下大計,而群說橫起,何不擇人為台官,使盡擊去,則相公之事遂矣。」

檜大悟,遂擢如淵中丞,人皆駭愕。

侍御史蕭振權尚書工部侍郎。

振乞留王庶,故有是命。

丁未,樞密院編修官胡銓上疏曰:「臣謹按王倫本一狎邪小人,市井無賴,頃緣宰相無識,遂舉以使敵。

專務詐誕、欺罔天聽,驟得美官,天下之人切齒唾罵。

今者無故誘致敵使,以詔諭江南為名,是欲臣妾我也,是欲劉豫我也。

劉豫臣事金國,南面稱王,自以為子孫帝王萬世不拔之業,一旦金人改慮,捽而縛之,父子為虜。

商鑒不遠,而倫又欲陛下效之。

夫天下者,祖宗之天下也;陛下所居之位,祖宗之位也。

奈何以祖宗之天下為金人之天下,以祖宗之位為金人籓臣之位乎?且安知異時無厭之求,不如我以無禮如劉豫也!夫三尺童子,至無知也,指仇敵而使之拜,則怫然怒;堂堂大國,相率而拜仇敵,曾無童稚之羞,而陛下忍為之耶?倫之議乃曰:『我一屈膝,則梓宮可還,太后可復,淵聖可歸,中原可得。

』嗚呼!自變故以來,主和議者,誰不以此說啖陛下哉?然而卒無一驗,則敵之情偽已可知矣。

陛下尚不覺悟,竭民膏血而不恤,忘國大仇而不報,含垢忍恥,舉天下而臣之甘心焉。

就令敵決可和,盡如倫議,天下後世謂陛下何如主也?況敵人變詐日出,而倫又以一奸一邪濟之,則梓宮決不可還,太后決不可復,淵聖決不可歸,中原決不可得;而此膝一屈,不可復伸,國勢凌夷,不可復振,可為慟哭流涕長太息者矣!向者陛下間關海道,危如累一卵一,當時尚不忍北面臣敵;況今國勢稍張,諸將盡銳,士卒思奮!只如頃者敵勢陸梁,偽豫入寇,固嘗敗之於襄一陽一,敗之於淮上,敗之於渦口,敗之於淮一陰一,較之前日蹈海之危,已萬萬矣;倘不得已而用兵,則我豈遽出敵人下哉!今無故而反臣之,欲屈萬乘之尊,下穹廬之拜,三軍之士,不戰而氣已索,此魯仲連所以義不帝秦,非惜夫帝秦之虛名,惜夫天下大勢有所不可也。

今內而百官,外而軍民,萬口一談,皆欲食倫之內,謗議洶洶,陛下不聞,正恐一旦變作,禍且不測。

臣竊謂不斬王倫,國之存亡未可知也。

「雖然,倫不足道也,秦檜以心腹大臣而亦然。

陛下有堯、舜之資,檜不能致陛下如唐、虞,而欲導陛下為石晉。

近者禮部侍郎曾開等引古誼以折之,檜乃厲聲責下:『侍郎知故事,我獨不知!』則檜之遂非很愎,已自可見。

而乃建白,令台諫侍臣簽議可否,是蓋恐天下議己,而令台諫侍臣共分謗耳。

有識之士,皆以為朝無正人,吁,可惜哉!頃者孫近傅會檜議,遂得參知政事。

天下望治有如饑一渴,而近伴食中書,謾不敢可否一事,檜曰敵可講和,近亦曰可和,檜曰天子當拜,近亦曰當拜。

臣嘗至政事堂,三發問而近不答,但曰已令台諫侍從議之矣。

嗚呼!參贊大臣,徒取充位如此,有如敵騎長驅,尚能折衝禦侮邪?臣竊謂秦檜、孫近亦可斬也。

「臣備員樞屬,義不與檜等共戴天日,區區之心,願斷三人頭竿之稿街,然後羈留敵使,責以無禮,徐興問罪之師,則三軍之士,不戰而氣自倍。

不然,臣有赴東海而死,寧能處小朝廷求活耶!」

戊申,接伴使范同,奏金使遣人議過界,帝曰:「若使百姓免於兵革之苦,得安其生,朕亦何一愛一一己之屈!」時上下洶洶,上手札付同,塗中稍生事,當議編置。

既而金使蕭哲與其右司侍郎張通古入境,同北向再拜,問金主起居,軍民見者,往往流涕。

辛亥,樞密院編修胡銓昭州編管。

銓之上書也,都人喧騰,數日不定。

帝語秦檜曰:「朕本無黃屋心,今橫議若此,據朕本心,惟有養母耳。」

於是檜與參知政事孫近言:「臣等比以金使及境,各進愚計,務欲接納適中,可以經久。

朝廷之體,貴在縝密,不敢漏言。

聞銓上章歷詆,蓋緣臣等識淺望輕,無以取信於人,伏望睿斷早賜誅責,以孚眾聽。」

詔答曰:「卿等所陳,初無過論。

朕志固定,擇其可行。

中外或致於憂疑,道路未詳其本末。

至小吏輕詆一柄一臣,久將自明,何罪之有!」至是乃議責銓。

檜批旨曰:「北使及境,朝廷夙夜講究,務欲上下安帖,貴得和議久遠。

銓身為樞屬,既有所見,自合就使長建白。

乃狂妄上書,語言凶悖,仍多散副本,意在鼓眾劫持朝廷。

可追毀出身以來文字,除名勒停,送昭州編管,永不收敘。

令臨安府差使臣兵級押發前去,候到,具日月聞奏。

仍令學士院降詔,佈告中外,深知朕安民和眾之意。」

時銓妾孕臨月,遂寓湖上僧捨,欲少遲行,而臨安已遣人械送貶所。

秘書省正字范如圭,如敕令所刪定官方疇見吏部侍郎晏敦復,為銓求援。

敦復曰:「頃嘗言檜一奸一,諸公不以為然;今方專國,便敢如此。

此人得君,何所不為!」敦復即往見守臣徽猷閣待制張澄,語之曰:「銓論宰相,天下共知。

祖宗朝言事官被謫,開封府必不如是。」

澄愧謝曰:「即追還矣。」

壬子,改銓監廣州都鹽倉。

宜興進士吳師古鋟銓疏於木,監登聞院陳剛中以啟送行。

師古坐流袁州,剛中謫知虔州安遠縣。

丙辰,金以康宗以上畫像工畢,奠獻於乾元殿。

張浚在永州,上疏言:「燕、雲之舉,其監不遠。

蓋自宣和以來,挾詐反覆,傾我國家,非可結以恩信。

借令彼中有故,上下分離,天屬盡遍,河南盡按,我必德其厚賜,謹守信誓,數年之後,人心益懈,士氣漸消。

彼或內變既平,指瑕造釁,肆無厭之求,發難從之請,其將何詞以對?顧事理可憂,又有甚於此者。

陛下積意兵政,將士漸孚,一旦北面事仇,聽其號令,小大將帥,孰不解體!陛下欲經理河南而有之,臣知其無與赴功而共守者也。」

凡五十疏,皆不服。

岳飛在鄂州,上言:「金人不可信,和議不可恃,相臣謀國不臧,恐貽後人譏。」

秦檜銜之。

十二月,甲寅,檢校少傅、奉國軍節度使、知紹興府趙鼎充醴泉觀使,免奉朝請,從所請也。

乙卯,左朝奉大夫、主管洪州玉隆臂馮楫守宗正少卿、假徽猷閣待制,為國信計議副使。

楫既罷歸,行至鎮江,復召楫入對,除楫故官,與王倫偕見使人議事。

丙辰,詔曰:「朕以眇躬,撫茲艱運,越自初載,痛二帝之蒙塵,故茲累年,每卑辭而遣使。

不難屈己,徒以為親,雖悉意於經營,終未得其要領。

昨者驚傳諱問,恭請梓宮,彼方以講好而來,此固當度宜而應。

朕念陵寢在遠,梓宮未還,傷宗族之流離,哀軍民之重困,深惟所處,務適厥中。

既朝慮而夕思,又廣詢而博訪,言或同異,正在兼收,事有從來,固非創議。

樞密院編修官胡銓,職在樞機之屬,分乖廉陛之儀,遽上封章,肆為凶悖,初投匭而未出,已謄稿而四傳,導倡陵犯之風,一陰一懷劫持之計。

倘誠心於體國,但合輸忠;惟專意於取名,故茲眩眾。

閔其淺慮,告爾多方,勿惑胥動之浮言,庶圖可久之大計。」

時秦檜恐言者不已,故請下此詔以戒諭之。

戊午,秦檜以大金使名未正,乞令人與計議,改江南為宋,詔諭為國信,如不受封冊,不遣泛使,皆當先事言之,帝曰:「朕受祖宗二百年基業,為臣民推戴,已逾十年,豈肯受其封冊!兼畫疆之後,兩國各自守境,每事不相關涉,惟正旦、生辰遣使之外,非時不許往來,朕計已定。」

己未,吏部尚書李光參知政事。

秦檜與光初不相知,特以和議初成,將揭榜,欲藉光名以鎮壓耳。

帝意亦不欲用光,檜言:「光有人望,若同押榜,浮議自息。」

帝乃許之。

癸亥,金新宮成。

乙丑,詔:「紹興府南班不帶遙郡宗室十八員,歲撥上供米五百斛,令同判大宗正事士祇均給之。」

以士祇言宗室俸薄者不足於糴故。

庚午,殿中侍御史鄭剛中言:「今日之勢,尤急於邊郡。

如楚、泗、通、泰、滁、濠、江、鄂以至荊、襄、關陝之地,不過二十餘郡,願詔大臣,一精一選二十餘輩,分而布之,使其招徠牧養,朝廷又時遣使按行,無狀者易之,處處得人,則須以持久,增敕賜金之事可行矣。」

從之。

甲戌,端明殿學士、提舉萬壽觀韓肖胃以舊職簽書樞密院事。

乙亥,以肖胃為大金奉表報謝使,光山軍承宣使、樞密副都承旨錢愐副之。

丙子,金詔諭使、尚書右司侍郎張通古,明威將軍、簽書宣徽院事蕭哲至行在,言先歸河南地,徐議事。

以左僕射府館之。

丁丑,金立貴妃費摩氏為皇后。

詔:「大金遣使前來,止為盡邦陝西、河南故地,與我講和,許還梓宮、母、兄、親族,餘無須索。

慮士民不知,妄有扇惑,尚書省榜諭。」

台諫官句龍如淵等再詣都堂議國事。

秦檜曰:「若王倫商量不聽,則如之何?」

如淵曰:「正恐倫未能辦此。

亦嘗率易入文字,請相公、參政親見使人與議,庶國事早濟。」

李光曰:「此固不可憚;第一至館中遂有如許禮數。」

如淵曰:「事固如此。

然視人主之屈,則有間矣。」

光默然。

遂召國信計議使王倫、副使馮楫至都堂。

如淵語倫曰:「公為使人,通兩國之好,凡事當於敵中反覆論定,安有同敵使到此而後議者!」倫泣且曰:「倫涉萬死一生,往來敵中者數四。

今日中丞乃責倫如此!」檜等共解之曰:「中丞無它,亦激公使了取書事耳。」

倫曰:「此則不敢不勉。」

戊寅,句龍如淵與李誼入對,帝曰:「士大夫但為身謀,向使在明州時,朕雖百拜,亦不復問矣。」

帝辭色俱厲。

如淵曰:「今日事勢,與在明州時不同。」

誼曰:「此事莫須召三大將來,與之商議,取其穩當乃可?」

帝不答,久之曰:「王倫本奉使,至此亦持兩端;秦檜素主此議,今亦求去矣。」

翼日,帝召倫入對,責以取書事。

是晚,倫見金使商議,以危言動之;金使張通古度不能強,遂許之。

如淵又言:「講和之事,系國利害,禮文之間,所當商全。

其如大議蓋已素定,初不待道塗之言而決也。

沈該輕儇俗子,素無循行,近因上書,亦蒙召對。

深慮希進之人,迎一合聖意,自此妄有陳獻,乘時獵取辟職,有紊紀綱,為害不細,望賜寢罷。」

先是張燾、晏敦復因論施庭臣、莫將除命,亦言該贓吏,不當由冗散召對,至是遂寢。

己卯,吏部侍郎晏敦復,戶部侍郎李彌遜、染汝嘉,兵部侍郎兼史館修撰兼權吏部尚書張燾,給事中兼直學士院樓炤,中書舍人兼資善堂翊善蘇符,權工部侍郎蕭振,起居舍人薛徽言,同班入對,上奏曰:「臣聞聖人與眾同欲,是以濟事。

是故人君施設注措,未有不以從眾而成,違眾而敗者。

伏見今日屈己之事,陛下以為可,士大夫不以為可,民庶不以為可,軍士不以為可,如是而求成,臣等竅惑之。

仰惟陛下獨以為可者,謂梓宮可歸也,淵聖可還也,母后可復也,宗族、土地可得也。

國人不以為可者,謂敵人素多變詐,今特虛文以來,而梓宮未歸,淵聖未還,母后未復,宗族、土地未得,何可遽為卑辱之事!此公論也。

以陛下聖孝,固無所不盡,然天下公論,又不可不從。

使天誘其衷,敵人悔禍,惟我之從,而梓宮已歸,淵聖已還,母后已復,宗室、土地皆已得之,則兩國通好,經久之禮,尚有可議。

豈有但信其虛辭,一未有所得,而遂欲屈膝以從之乎!一屈之後,將舉國以聽之,臣等恐彼之所許,未必可得,而我之為國,日朘月削,遂至不可復支矣。

臣等竊聞敵使入境,伴使北向再拜,問敵帥起居;此故事也,然軍民見者,或至流涕。

夫人心戴國如此,雖使者一屈猶為之不平,況肯使陛下不顧群議,斷而行之?萬一眾情不勝其忿,而王雲、劉晏之事或見於今日,陛下始有追悔之心,恐已晚矣。

傳曰:『眾怒難犯,專欲難成。

』合二難以安國,危之道也。

臣等職在論思,竊聞輿議,不敢緘默,伏望聖慈俯同眾情,毋遂致屈而緩圖之,不勝幸甚!」帝覽奏,愀然變色曰:「卿言可謂納忠,朕甚喜士大夫盡忠如此。

然朕不必至為敵所紿。

方且熟議,若決非詐偽,然後可從。

如不然,當拘留其人,再遣使審問虛實。」

庚辰,尚書右僕射秦檜見金使於其館,受國書以歸。

初,欲行代受書禮,檜未有以處,因問給事中直學士院樓炤,炤舉《書》『高宗諒一陰一,三年不言』之語,檜悟,於是帝不出,檜攝塚宰受書。

張通古欲索百官備禮以迎,檜乃命三省、樞密院吏朝服乘馬導從。

當時以檜首創和議,致虧國體,觀者莫不憤歎。

辛巳,御史中丞句龍如淵言:「今和議已定,遣使歲必再三,使者冠蓋相望於途矣。

欲一望特詔有司,檢照近年體例,參酌中制,將所得恩例,凡使者在鋪及至界首者,比舊減三分之二;汴京或燕中者減半;直至金國者全給,庶幾久而可行。」

是月,虛恨蠻王歷階犯嘉州忠鎮寨,執寨將茹大猷以歸。

虛恨,乃烏蠻之別種,所居高山之後,夷人以高為虛,以後為恨,故名焉。

其地東接馬湖,南抵邛部川,北接中鎮,地方三百里,墟落數十。

天禧以前,朝廷歲以酒食犒勞。

嘉祐間,始入寇,遂徙寨於一陽一山江北以避之。

紹聖間,乞於嘉州博易,不許。

至是遣其從人來忠鎮寨,為漢人所殺,蠻益仇恨。

有判官田二三,本新津縣吏也,亡命蠻中,教歷階為邊患,遂舉族入寇,轉掠忠鎮。

十二村民殆盡。

鄜延既破,第六將李世輔為金右副元帥宗弼所喜,累遷知同州。

及金廢偽齊,世輔乃當其徒王世忠等,潛謀遣使臣白彥忠持書抵川陝宣撫副使吳玠,使出兵外應。

是冬,左監軍完顏杲自大同之陝西,見左都監薩巴,議割地事。

比過同州,世輔乃佯稱墜馬折臂,伏兵州廨,因稿其從者,醉而悉殺之。

遂縛杲上馬,欲挾以南歸。

穆昆固雲方索馬於外,聞變,不得入,城已閉,轉至東門,遇哈塔雅率騎三十餘,遂相與斬門而出。

世輔與親校崔皋、拓跋忠等數十人自西門出,且戰且前。

至五丈原,追騎益眾,世輔謂曰:「迫我急,即殺之矣。」

固雲等一進一退以綴之。

世輔度眾寡不敵,乃解杲縛,折箭為誓,留之路側。

固雲識杲聲,與騎而歸。

時洛水溢,世輔無舟,不得渡,金人又會兵斷其歸路,世輔遂奔夏州。

其父同州觀察使永奇及其家百餘人,皆為金人所族。

金以固雲為安遠大將軍。

固雲,洛索子也。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紹興九年(金天眷二年)

春,正月,壬午朔,詔:「大金已遣使通和,割還故地,應官司行移文字,務存兩國大體,不得輒加詆斥。

佈告中外,各令知悉。」

癸未,新除起居郎莫將試司農卿,充伴送使。

乙酉,新監廣州鹽倉胡銓簽書威武軍節度判官廳公事。

丙戌,以金人來和,大赦天下。

「應河南新復路分見任文武官,各安職守,並不易置;山寨土豪等,優與推恩;應陝西掌兵官,昨緣撫馭失宜,致有離散,非其本心,今來既已歸還,各仰安職;應進士諸科,曾因劉豫偽命得解者,並與理為舉數;應新復州縣,放免苗稅三年,差徭五年;應兩淮、荊襄、川陝新舊宣撫使及三衙管軍,並特取旨,優異第賞,統兵官等第推恩,內外諸軍並與犒設。

張邦昌、劉豫,僭號背國,原其本心,實非得已,其子孫親屬,並令依舊參注,無官者仍許應舉。

軍興以來,州縣失守投降之人,不以存亡,並與敘復,子孫依無過人例。

靖康圍城偽命及因苗傅、劉正彥名在罪籍,見今拘管編置者,並放逐便;未經敘用者與收敘。

紹興八年特奏名進士試入第五等人,並特依下州文學恩例。

江、浙諸路今年和預買紬絹,每匹特免一貫文。

江西、湖廣等路見有盜賊嘯聚去處,並許自新,前罪一切不問。」

龍圖閣學士、提舉醴泉觀王倫,賜同進士出身,除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充迎奉梓宮,奉還兩宮、交割地界使;榮州防禦使、知閤門事藍公佐為宣州觀察使,副之。

許歲貢銀絹共五十萬匹兩。

倫、公佐及報謝使副韓肖胄、錢面,各官其家二人,賜裝錢有差。

戊子,帝謂大臣曰:「祖宗陵寢,久淪異域,今故地既歸,便當遣宗室使相與近臣偕往修奉。」

遂命光山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判大宗正事士祇與兵部侍郎張燾俱行。

宗正少卿馮楫權尚書禮部侍郎。

己丑,詔以黃金一千兩附北使張通古進納兩宮。

時通古與報謝使韓肖胄先行,而京東、淮東宣撫處置使韓世忠伏兵洪澤鎮,詐令為紅巾,俟通古過則劫之,以壞和議。

肖胄至揚州,世忠將郝抃密以告直秘閣、淮東轉運副使胡紡白之,肖胄、通古乃自真、和由淮西以去。

世忠怒,追抃,欲殺之,抃棄家依岳飛軍中。

庚寅,以金人歸河南地,命官奏告天地宗廟社稷。

少師、萬壽觀使、榮國公劉光世,賜號和眾輔國功臣,進封雍國公;揚武翊運功臣、少保、京東、淮東宣撫處置使韓世忠遷少師;少保、淮西宣撫使張俊,賜安民靜難功臣,遷少傅。

自劉光世以下,其所領三鎮節鉞皆如舊,用講和恩也。

壬辰,太尉、武勝、定國軍節度使、湖北、京西宣撫使岳飛,保平、靜難軍節度使、川陝宣撫副使吳玠,並開府儀同三司;殿前都虞候、保成軍節度、主管殿前司公事楊沂中為太尉、殿前副都指揮使、主管都指揮使公事。

飛上表有云:「唾手燕、雲,終欲復仇而報國;誓心天地,尚令稽首以稱籓。」

又言:「今日之事,可憂而不可賀,勿宜論功行賞,取笑敵人。」

秦檜惡之,遂成仇隙。

吳玠在熙州,其幕客請為賀表,玠曰:「玠等不能宣國威靈,亦可愧矣,但當待罪稱謝可也。」

癸巳,詔建皇太后宮室於大內,以舊承慶院為之。

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江州觀察使、權主管侍衛馬軍司公事解潛,以論事不合求罷;為建寧軍承宣使、福建路馬步軍副都總管。

甲午,金人所命知宿州趙榮以城來歸。

榮不俟割地,首先納款,由是金人怒之。

是日,金右副元帥沈王宗弼始以割地詔下宿州。

金主詔河南吏民,略曰:「頃立齊豫以守南服,累年於茲。

天其意者不忍遽泯宋氏社稷,猶留康邸在江之南,以安吾南北之赤子也。

倘能偃兵息民,我國家豈貪尺寸之地,而不為惠安元元之計乎!所以去冬特廢劉豫,今自河之南,復以賜宋氏。

爾等處爾舊土,還爾世主,我國家之恩亦已洪矣。

爾能各安其心,無忘我上國之大惠,雖有巨河之隔,猶吾民也。

其官吏等,已有誓約,不許輒行廢置,各守厥官,以事爾主,無貽悔吝。」

又命官吏軍民,願歸山東、河北者聽。

丁酉,詔:「淵聖皇帝宮殿,令臨安府計度修建。」

戊戌,以王倫為東京留守兼權開封府尹,郭仲荀為太尉、東京副留守兼節制軍馬。

金以左丞相宗雋為太保,領三省事,進封兗國王,復以興中尹完顏希尹為尚書左丞相兼侍中。

己巳,劉光世為陝西宣撫使,吳玠為四川宣撫使,內陝西路階、成等州,聽玠節制如舊,命內侍繼告以賜。

帝因光世除命,諭輔臣曰:「河南新復,境土所命守臣,專在拊循遺民,勸課農桑,各使因其地以食,因其人以守,不可移東南之財力,虛內以事外也。」

丙午,徽宗大祥,帝衰服,御幾筵殿,易白羅袍,行祭奠之禮,前後不視事十日。

宰臣率百官進名奉慰。

熙河經略使慕容洧叛。

洧在熙河十餘年,驍勇得眾,屢為邊患。

及金人歸陝西地,洧歎曰:「吾何面目見朝廷!」棄熙河去,居西夏、青唐兩界之間,有眾數千。

洧又寇環州,經略使趙彬追及,與戰,涇原經略使張中彥率兵援之,洧敗走,其眾多降。

二月,癸丑,京城副留守郭仲荀乞兵與糧,帝曰:「朕今日和議,蓋欲消兵,使百姓安業。

留司豈容多兵!但得二三千人彈壓侵略足矣。

至於錢糧,亦只據所入課利,養贍官兵。

它日置榷場,不患無錢,豈可虛內而事外邪!朕見前朝開邊,如陝西、燕山,曾不得尺帛斗米,而府藏已耗竭矣,此可為戒。」

遂命淮西宣撫使遣統領官、右武大夫、文州防禦使鄭堪,武略大夫唐樸,以本部兵千人從仲荀之任。

丁巳,郭仲荀遷太尉,充東京同留守。

徽猷閣待制劉岑試尚書刑部侍郎。

大理寺少卿周聿權尚書刑部侍郎,仍充陝西宣諭使。

戊午,殿中侍御史曾統試左諫議大夫。

己未,尚書右僕射秦檜上徽宗皇帝陵名曰永固。

觀文殿大學士、提舉洞霄宮李綱知潭州,觀文殿大學士、提舉臨安府洞霄宮硃勝非知湖州,觀文殿學士、提舉洞霄宮汪伯彥知宣州,提舉洞霄宮張浚知福州,建寧軍承宣使、新福建路馬步軍副都總管解潛知邵州。

左承事郎陳最言:「河南之民,自金人蹂踐以來,習於戰鬥,且懲前日之殺戮,欲保鄉井,全骨肉。

至如依險山寨之民,其備御之計,可謂詳矣。

適丁此時,因其部分,申以府兵之法,使自為守,民必樂從。」

詔東京同留守郭仲荀措置。

仲荀請以近城閒田募弓箭手,從之。

壬戌,新知福州張浚,復資政殿大學士、充福建路安一撫大使,兼知福州。

開州一團一練使劉錡落階官,為龍神衛西廂都指揮使。

錡統所部自鎮江還朝,遂代解潛權主管侍衛軍馬司公事。

己巳,翰林學士樓炤兼侍讀、權尚書工部侍郎。

壬申,檢校少傅、奉國軍節度使、醴泉觀使趙鼎知泉州。

鼎寓居會稽,秦檜猶忌其一逼一,乃以遠郡處之。

是日,金主如天開殿。

三月,丙戌、徽猷閣直學士知漳州廖剛試御史中丞。

戊子,尚書吏部侍郎晏敦復,戶部侍郎梁汝嘉,皆進權本部尚書;尚書兵部侍郎兼侍講兼資善堂翊善吳表臣,移禮部侍郎;權工部侍郎兼侍講蕭振,移兵部侍郎;徽猷閣待制、知臨安府張誠試工部侍郎。

甲午,命參知政事孫近撰皇太后冊文,參知政事李光書冊兼篆寶,寶用金,冊以珉石。

乙未,少保、鎮南軍節度使、醴泉觀使、成國公呂頤浩乞歸台州養疾,許之。

丙申,東京留守王倫始交地界。

先是趙榮既納款,知壽州王威者亦以城來歸。

及倫至東京,見金右副元帥沈王宗弼,首問榮、威,且責赦文載割河南事,不歸德於金。

倫一面改定,謂元降赦文非真,乃已。

接伴使烏陵阿思謀至館,亦以榮、威為問,必欲得之。

至是倫始交地界畢,京城父老官吏送宗弼至北效,宗弼坐壇上,酌酒為別,應交割州軍官物,十分留二分,餘八分赴河北送納。

宗弼由沙店渡河之祁州,金遂移行台於大名。

初,金以宗輔子褒為三路都統,知歸德府,秋毫無擾,甚得人心。

及割地而歸,褒悉遣其吏士先行,最後乃出,即下釣橋,極為肅靜。

丁酉,徽宗禫祭,帝詣別殿行禮。

己亥,以久雨,放臨安府內外公私僦舍錢三日。

自是雨雪則如之。

詔分河南為三路,京畿路治東京,河南府路治西京,應天府路治南京,以帥臣兼留守,三路各置漕臣一員兼提刑。

初,河南鎮撫使翟興既死,其將李興隆於劉豫,豫用為鄜延路兵馬鈐轄,移河南。

至是以興為武翼大夫、閤門宣贊舍人,職如故。

豫之僭也,有郁臻者,以吏職出身,獻屯田之議,豫大喜,行其策,且謂人曰:「前朝以虛譽用人,惟尚科舉,至宣、靖間,誤國者皆進士及第之人。

我則不然,惟才是用,不問門閥。」

乃以臻為秉義郎、閤門祗候,充白波輦運。

及繳還河南,召臻赴行在,泰檜見而不之禮,既而曰:「劉豫國祚不永者,蓋由用此輩而不用士人也。」

臻恨之。

辛丑,翰林學士兼侍讀樓炤為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癸卯,升衡州茶陵縣為軍,以知縣兼軍使。

丙午,金命百官詳定儀制。

先是金製多襲遼舊。

宗憲曰:「方今奄有遼、宋,當遠引前古,因時制宜,成一代之法,何乃近取遼人制度哉!」左丞相希尹曰:「爾意甚與我合。」

由是器重之。

丁未,歸德府復為應天府,平涼府復舊州名,陳、許、穎、壽、曹、延慶州復舊府名,順州、臨汝鎮、穎順軍復舊縣名,皆偽齊所改也。

先是偽齊建雙廟於應天,以祠陳東、歐一陽一澈,王倫命毀之。

尚書刑部侍郎劉岑移吏部侍郎。

是春,夏人乘折可求之喪,陷府州。

可求子彥文挈家依金左副元帥魯國王昌於大同府。

後金人命彥文知代州。

夏,四月,癸丑,環慶經略使趙彬,言已殺叛將慕容洧,其部曲多降。

秦檜言:「陝西無事,實為慶幸。」

然洧實不死。

丙辰,景靈宮孟夏朝獻,上詣行禮殿行禮;翼日,亦行之。

自是四孟皆用此例。

壬戌,詔卜永固陵於西京。

詔升胙城縣為軍,以東京留守王倫言縣與北界滑州相連,乞升名額為便文移故也。

癸亥,御史中丞廖剛言:「今先帝已終,而朔望遙拜淵聖皇帝之禮如故,此盛德也。

然禮有隆殺,方兄為君,則君事之,及己為君,則兄之而已。

望免抑聖心,自此浸罷,歲時自行家人禮於內庭可也。

若遠在萬里之外,每尊之為君,比其反也,則不歸政,恐天下有以議我也。

況此拳拳之意,於淵聖何益?萬一歸未有期,尤非所以示遠人。」

事下禮部、太常寺。

侍郎吳表臣、馮楫、少卿周葵等,請遇朔望日,皇帝用家人禮遙拜於禁中,群臣遙拜於北宮門外,從之。

甲子,觀文殿學士孟庚為河南府路安一撫使兼知河南府、充西京留守,資政殿學士致仕路允迪為應天府路安一撫使兼知應天府、南京留守。

甲戌,金百官朝參始用朝服。

五月,庚辰朔,中書門下省檢正諸房一事閭丘昕權尚書吏部侍郎,左司員外郎陳橐權刑部侍郎。

丙戌,名顯肅皇后神御殿曰承順。

時原廟未立,承元、承順殿皆寓行宮天章之西。

戊子,太白晝見。

判大宗正事士祇、兵部侍郎張燾朝謁永安諸陵。

前二日,士祇等至河南,民夾道歡迎,皆言久隔王化,不圖今日復得為宋民,有感泣者。

士祇等入柏城,披荊履櫱,隨宜葺治,成禮而還。

陵下石澗水,兵興以來久涸,三使到,水即日大至,父老驚歎,以為中興之祥。

士祇等既朝陵,留二日,遂自鄭州歷汴、宋、宿、泗、淮南,以歸行在。

庚寅,奉迎欽先、孝思殿祖宗御容赴行在。

先是劉豫入東京,毀天章閣,遷御容於啟聖院。

至是王倫遣官辨認以聞,故有是旨。

癸卯,起居舍人程克俊言:「河南故地,復歸版圖,父老苦劉豫煩苛久矣,賦斂及於絮縷,割剝至於蔬果,宿債未償,欠牘具在。

欲一望明詔新疆州縣,取劉豫重斂之法,焚於通衢。」

詔如所請。

豫之僭也,凡民間蔬圃之田,皆令三季輸稅,又令民間供贍射士。

宣諭官方庭實嘗口言其不便,事下諸路漕臣措置,故克俊及之。

乙巳,金主至自天開殿。

金使張通古之北還也,見河南已置戍,謂韓肖胄曰:「天子裂壤地益南國,南國當圖報大恩。

今輒置守戍,自取嫌疑,若興師問罪,將何以為辭?」

肖胄即遣人馳告,遽命罷戍。

通古至上京,具以白太傅宗干,且曰:「及其部署未定,當議收復。」

宗干喜曰:「是吾志也。」

即除通古參知行台尚書省事。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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