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鑒
卷第七 【宋紀七】
起重光協洽十月,盡閼逢Yan茂八月,凡二年有奇。
○太祖啟運立極英武睿文神德聖功至明大孝皇帝開寶四年(遼保寧三年。
辛未,九七一年)
冬,十月,癸亥朔,日有食之。
己巳,詔:「偽作黃金者棄市。」
遼以黑、白羊祭神。
庚午,太子洗馬王元吉棄市,坐知英州月餘多受贓私故也。
知邕州范旻奏劉鋹時白配民物十數事,辛巳,悉命除之。
邕州俗尚一婬一祀,被病者不敢治療,但益殺雞豚,徼福於一婬一昏之鬼。
旻下令禁止,出俸錢,市藥物,親為和合,民有病則給之,獲愈者千計。
會南漢所置知州鄧存忠劫土人二萬眾,攻圍州城七十餘日,旻屢出與戰,矢集於胸,猶力疾督戰,賊遂小卻。
旻創甚,乃堅壁固守,遣使間道求援於廣州,前後十五輩始得達。
援兵至,圍解。
旻疾未平,詔令肩輿歸闕,所過僦丁夫,官給其直。
旻,質之子也。
甲申,詔:「兩京、諸道,自十月後犯強竊盜,不得預郊祀赦;所在長吏,當告諭下民,無令冒法。」
自後將郊祀,必申明此詔。
右補闕梁周翰上疏言:「陛下再郊上帝,必覃赦宥。
臣以天下至大,其間有慶澤所未及,節文所未該者,宜推而廣之。
方今賦入至多,加以科變之物,名品非一,調發供輸,不無重困。
且西蜀、淮南、荊、潭、桂、廣之地,皆已為王土,陛下誠能以三方所得之利,減諸道租賦之人,則庶乎德澤均而民力寬矣。」
帝嘉納之。
周翰嘗監綾錦院,杖錦工過差,為所訴。
帝怒甚,召周翰切責,將亦杖之,周翰自言:「臣負天下才名,受杖不雅。」
帝乃止。
帝初識周翰父彥溫於軍中,以周翰有文辭,欲用為知制誥,天平節度使石守信入朝,帝語及之。
守信與彥溫善,微露其言,周翰遽上表謝,帝不喜,其命遂寢。
癸未,北漢遣使貢於遼。
丙戌,詔:「嶺南諸州,劉鋹日煩苛賦斂,併除之。
民為兵者釋其籍,流亡者招誘復業。」
吐谷渾貢於遼。
十一月,癸已朔,南唐主遣其弟鄭王從善來朝貢。
於是始去唐號,改印文為「江南國主印」,賜詔乞呼名,從之。
先是國主以銀五萬兩遺宰相趙普,普告於帝,帝曰:「此不可不受,但以書答謝,少賂其使者可也。」
普叩頭辭讓,帝曰:「大國之體,不可自為削弱,當使之勿測。」
乃從善入覲,常賜外,密賚白金如遺普之數。
江南君臣聞之,皆震駭,服帝偉度。
它日,帝因出,忽幸普第。
時吳越王俶方遺使遺普書及海物十瓶列廡下,會車駕卒至,普亟出迎,弗及屏也。
帝顧問何物,普以實對,帝曰:「海物必佳。」
即命啟之,皆滿貯瓜子金也。
普惶恐,頓首謝曰:「臣實未嘗發書,若如此,當奏聞而卻之。」
帝笑曰:「但受之無害,彼謂國家事皆由汝書生耳。」
丙申,吳越王俶遣其子鎮海、鎮東節度使惟濬來貢。
庚子,遼以臚朐河歸附戶分隸敦睦、積慶、永興三宮。
庚戌,詔曰:「取才之道,蓋非一端。
近諸道攝官,悉令罷去,又慮薦更民政或著吏能者雷同遐棄,良可惜也!宜悉令有司按其歷任,經三攝無曠敗,即以名聞;受偽署者不在此限。」
河決澶州,東匯於鄆、濮,壞民田。
帝怒官吏不時上言,遣使按鞫。
庚戌,通判、司封郎中博興姚恕坐棄市,知州、左驍衛大將軍杜審肇免歸私第。
恕初為開封府判官,謁宰相趙普,會普宴客,閽者不即通,恕怒而去。
普亟使人謝焉,恕遂去不顧,普由是憾恕。
及帝為審肇擇佐貳,普即請用恕,居澶州二年,竟坐法誅,投其一屍一於河。
戊午,親享太廟,始用繡衣、鹵簿。
己未,合祭天地於南郊,大赦,蠲開寶元年以前逋租。
壬戌,命穎州一團一練使曹翰塞澶州決河,濮州刺史安守忠副之。
初,帝擇孟昶親軍習兵馬者百餘輩為川班內殿直,廩賜優給,與御馬直等。
至是郊禮畢行賞,帝以御馬直扈從,特命增給錢人五千。
而川班內殿直不得如例,乃相率擊登聞鼓陳乞。
帝怒,遣中使諭曰:「朕之所與,即為恩澤,又安有例哉!」命斬其妄訴者四十餘人,餘悉配隸許州,遂廢其班。
時內臣有左飛龍使李承進者,逮事後唐。
帝問曰:「莊宗以英武定中原,享國不久,何也?」
承進曰:「莊宗好畋獵,務姑息將士,每出次近郊,禁兵衛卒必控馬首,告兒郎輩寒冷,望與救接,莊宗即隨其所欲給之。
蓋威不行,常賚無節也。」
帝撫髀歎曰:「二十年夾河戰爭得天下,不能用軍法約束此輩,縱其無厭之求,以茲臨御,誠為兒戲。
朕今撫養士卒,固不吝惜爵賞;若犯吾法,惟有劍耳!」
十二月,癸酉,遼以青牛、白馬祭天地。
己丑,遼皇子隆緒生。
是冬,遼主駐金川。
江南以湯悅為司空,判三司、尚書都省。
○太祖啟運立極英武睿文神德聖功至明大孝皇帝開寶五年(遼保寧四年)
春,正月,丁酉,禁鐵鑄浮圖與佛像及人物之無用者,慮愚民毀農器以徼福也。
前鄆州盧縣尉鄢陵許永,年七十有五,詣匭言:「父瓊年九十九,長兄年八十一,次兄年七十九。
乞近地一官以就養。」
庚子,召見瓊於便殿,問以近事,瓊歷歷能記;因厚賜之,即授永鄢陵縣令。
壬寅,吏部尚書致仕陳國公張昭卒。
戒其子曰:「吾事數朝,無功德及人,勿請謚及立碑,以重吾過也。」
北漢攻方山、雅爾兩寨,擊卻之。
乙巳,罷襄州歲貢魚。
二月,丙子,詔沿河十七州各置河堤判官一員。
庚寅,以端明殿學士、兵部侍郎劉熙古守本官、參知政事。
帝既平廣南,漸欲經理江南,因鄭王從善入貢,遂留之。
國主大懼,是月,始損制度,下令稱教,改中書、門下省為左、右內史府,尚書省為司會府,其餘官稱,多所更定,宮殿悉除去鴟吻。
閏月,壬辰,權和貢舉扈蒙奏合格進士安守亮等十一人,諸科十七人。
帝召對於講武殿,始下詔放榜,新制也。
癸巳,以江南進奉使李從善為泰寧節度使,賜第京師。
國主雖外示畏服,修籓臣之禮,而內實繕甲兵,一陰一為戰守計。
帝使從善致書風國主入朝,國主不從,但增歲貢而已。
南都留守兼侍中林仁肇有威名,中朝忌之,潛使人畫仁肇像,懸之別室,引江南使者觀之,問何人,使者曰:「林仁肇也。」
曰:「仁肇將來降,先持此為信。」
又指空館曰:「將以此賜仁肇。」
國主不知其間,鴆殺仁肇。
陳喬歎曰:「國勢如此,而殺忠臣,吾不知所稅駕矣!」
初,平嶺南,命太子中允周仁浚知瓊州,以儋、崖、振、萬安屬焉。
帝謂宰相曰:「遐荒煙瘴,不必別命正官,且令仁浚擇偽官,因其俗治之。」
辛卯,仁浚列上駱崇璨等四人,帝曰:「各授檢校官,俾知州事,徐觀其效可也。」
戊申,遼齊王諳薩噶薨。
三月,庚申朔,追冊為皇太叔。
先是,嶺南民有逋賦者,或縣吏代輸,或於兼併之家假貸,則皆納其妻子以質。
甲申,知容州毋守素表其事,詔所在嚴禁之。
夏,四月,庚寅朔,遼追封蕭思溫為楚國王。
帝按嶺南圖籍,州縣多而戶口少,命知廣州潘美及轉運使王明度其地裡,並省以便民,於是前後所廢州十六,縣四十九。
丙午,遣使檢視水災田。
隰州一團一練使兼沿邊都巡檢周勳,築壘界上,為北漢人所襲破,戊午,責勳為義州刺史。
五月,丙寅,詔:「廢嶺南道媚川都,選其少壯者為靜江軍,老弱者聽自便,仍禁民不得以採珠為業。」
先是,劉鋹於海門鎮募兵能採珠者二千人,號「媚川都」。
凡採珠,必系石於足,腰緪而沒焉,深或至五百尺,溺死者甚眾。
鋹所居棟宇,皆飾以玳瑁珠翠,窮極侈一靡一。
及為宋師所焚。
潘美等於煨燼中得所餘諸珍寶以獻,且言採珠危苦之狀,帝亟命小黃門持示宰相,速降詔罷之。
辛未,河大決澶州濮一陰一縣。
壬申,命穎州一團一練使曹翰往塞之。
翰辭於便殿,帝謂曰:「霖雨不止,又聞河決。
朕信宿以來,焚香禱天,若天災流行,願在朕躬,勿施於民。」
翰頓首拜曰:「昔宋景公諸侯耳,一發善言,災星退捨。
今陛下憂及兆民,懇禱如是,固宜上格天心,必不為災也。」
癸酉,帝又謂宰相曰:「霖雨不止,朕日夜焦勞,得非時政有闕邪?」
趙普對曰:「陛下臨御以來,憂勤庶務,有弊必去,聞善必行,至於苦雨為災,乃是臣等失職。」
帝曰:「掖庭幽閉者眾,昨令遍籍後宮,凡三百八十餘人,因告諭,願歸其家者,具以情言,得百名,悉厚賜遣之矣。」
普等稱萬歲。
河決大名府朝城縣,河南、北諸州皆大水。
陝州民范義超,周顯德中以私怨殺同裡常古真家十二人,古真年少,脫走得免,至是擒義超,訴於官。
有司引赦當原,帝曰:「豈有殺一家十二人而可以赦論乎?」
命斬之。
六月,戊子朔,徙崖州於振州,遂廢振州。
庚寅,河決一陽一武縣,汴水決鄭州、宋州。
丁酉,詔:「沿河民田有為水害者,有司具聞,除租。」
戊申,發諸州兵士及丁夫凡五萬人塞決河,命曹翰護其役。
未幾,河所決皆塞。
是月,下詔曰:「近者澶、濮等數州,霖雨薦降,洪河為患,朕以屢經決溢,重困黎元,每閱前書,詳究經瀆。
至若夏後所載,但言導河至海,隨山濬川,未嘗聞力制湍流,廣營高岸。
自戰國專利,堙塞故道,小以妨大,私而害公,九河之制遂墮,歷代之患弗弭。
凡晉紳多士,草澤之倫,有素習河渠之書,深明疏導之策者,並許詣闕上書,附驛條奏,朕當親覽,用其所長。」
時東魯逸人田告,著《纂禹元經》十二篇,帝聞之,召見,詢以治水之道,善其對,將授以官。
告固辭父年老,求歸奉養,詔從之。
先是女真攻白沙寨,略官馬三匹,民百二十八口。
既而遣使以馬來貢,詔止之。
至是首領復來貢,言已令部落送先所擄民及馬;詔切責其前寇略之罪而嘉其效順之意,放還貢馬使者。
是夏,遼主駐冰井,觀從臣射柳。
秋,七月,如雲州射柳。
戊辰,前保大節度使袁彥卒。
甲申,皇女永慶公主出降右衛將軍、駙馬都尉魏咸信。
威信,仁浦子也。
公主嘗衣貼繡鋪翠襦入宮,帝見之,謂主曰:「汝當以此與我,自今勿復為此飾。」
主笑曰:「此所用翠羽幾何!」帝曰:「不然,主家服此,宮闈戚里必相效。
京城翠羽價高,小民逐利,殿轉販易,傷生浸廣。
汝生長富貴,當念惜福,豈可造此惡業之端!」主慚謝。
又,嘗因侍坐,與皇后同言曰:「官家作天子日久豈不能用黃金裝肩輿,乘以出入?」
帝笑曰:「我以四海之富,宮殿悉飾金銀,力亦可辦;但念我為百姓守財耳,豈可妄用?古稱以一人治天下,不以天下奉一人。
苟以自奉養為意,百姓何仰哉!」
三司言:「倉儲月給止及明年二月,請分屯田諸軍,盡率民船,以資江、淮漕運。」
帝大怒,召權判三司楚昭輔,切責之曰:「國無九年之蓄曰不足。
爾不素為計度,今倉儲垂盡,乃請分屯兵,括率民船,以給饋運,是可卒致乎?且設爾何用?苟有所闕,必罪爾以謝眾!」昭輔懼罪,詣開封府見皇弟光義,乞於帝前解釋,稍寬其罪,使得盡力,光義許之。
昭輔出,光義問押牙永城陳從信,對曰:「從信嘗游楚、泗間,見糧運停阻者,良由舟人乏食,日曆州縣勘給,故多凝滯。
若自起發即計日並支,往復皆然,可責其程限。
又,楚、泗間運米入船,至京師輦米入倉,宜宿備運卒,皆令即時出納。
如此,每運可減數十日。
楚、泗至京千里,舊定八十日一運,一歲三運;今若去淹留之虛日,則歲可增一運矣。
又聞三司欲籍民船,若不許,則無以責辦。
若盡取用之,則冬中京師薪炭殆絕。
不若募其船之堅實者,令運糧,其損敗者,任民載樵薪,則公私俱濟。
今市中米貴,官乃定價斗錢七十,商賈聞之,以其不獲利,無敢載至京師者,雖富人所儲,亦隱匿不糶,是以米益貴而民將餒殍也。」
光義然之,明日,具告,帝悉從其言。
由是事集,昭輔亦免責焉。
先是,大理正內黃李符知歸州,轉運司制置有不合理者,符即上言,帝嘉之。
秩滿歸闕,帝以京西諸州錢幣不登,八月,癸巳,命符知京西南面轉運事,書「李符到處,似朕親行」八字賜之,令揭於大旗,常以自隨。
符前後條奏便宜凡百餘條,其四十八事皆施行,著於令。
丙申,命同知廣州潘美、尹崇珂並兼嶺南轉運使,其元轉運使王明為副使,太子中允許九言為判官。
轉運判官,自九言始也。
九月,丁巳朔,日有食之。
樞密使李崇矩,與宰相趙普厚相交結,以其女妻普子承宗,帝聞之,不喜。
故事,宰相、樞密使候對長春殿,同止廬中,帝始令分異之。
有鄭伸者,客崇矩門下十年,崇矩知其險詖無行,待之漸薄。
伸怨恨,擊登聞鼓,告崇矩受太原人席羲叟黃金,私托翰林學士扈蒙與羲叟甲科,引軍器庫使范一陽一劉審瓊為證。
帝大怒,召審瓊詰問,審瓊具言其誣,帝怒稍解。
癸酉,崇矩罷為鎮國節度使,賜伸同進士出身,酸棗縣主簿。
後伸死,其母貧餓,詣崇矩子繼昌乞丐,家人競前詬逐,繼昌獨召見,與白金百兩,時稱繼昌長者。
戊寅,徙建寧留後楊重勳為保靜留後。
是月,禁玄象器物、天文、圖讖、七曜歷、太乙、雷公、六壬遁甲等,不得藏於私家,有者並送官。
冬,十月,丁亥朔,遼主如南京。
戊戌,詔:「邊遠官歲才三周,即與除代,所司專閱其籍,勿使俞時。」
是月,運江、淮米十萬石至京師,皆汴、蔡兩河公私船所載也。
十一月,癸亥,禁釋、道私習天文、地理。
己巳,詔:「諸道舉人,自今並於本貫州府取解,不得更稱寄應。」
庚辰,命參知政事薛居正、呂餘慶兼淮、湘、嶺、蜀轉運使。
詔翰林學士李昉及宗正丞洛一陽一趙孚等分撰岳瀆並歷代帝王廟碑,遣使刻石。
十二月,甲午,遼詔內外官上封事。
是歲,大饑。
初,帝問趙普曰:「儒臣有武干者何人?」
普以知彭州、左補闕辛仲甫對。
乃徙仲甫為西川兵馬都監。
於是召見,面試射,帝曰:「汝見王明乎?朕已用為刺史。
汝頗忠淳,若公勤不懈,不日亦當為牧伯也。」
仲甫頓首謝。
帝因謂趙普曰:「五代方鎮殘虐,民受其禍,朕今選儒臣幹事者百餘,分治大籓,縱皆貪濁」,亦未及武臣一人也。」
既而有司命仲甫檢視民田,帝曰:「此縣令職耳。」
即令吏部銓擇官代之。
仲甫在彭州日,州少種樹,暑無所休,仲甫課民栽柳廕行路,郡人德之,名為「補闕柳」。
北漢始令民輸贍軍錢,文武官皆減俸,財用不給故也。
○太祖啟運立極英武睿文神德聖功至明大孝皇帝開寶六年(遼保寧五年)
春,正月,丙辰朔,置川蜀水陸轉運計度使。
甲子,遼特裡兗耶律休格伐一黨一項,破之,上其俘獲之數。
休格嘗從北府宰相蕭干討室韋、烏庫二部有功,至是復以績著。
北漢遣使貢於遼。
庚午,遼主御五鳳樓觀燈。
己卯,以太子洗馬權知蓬州硃昂權知廣安軍。
會渠州妖賊李仙聚眾萬人,劫掠軍界,昂設策擒之,其連結者釋不問,蜀民遂安。
昂,長沙人也。
殿直傅廷翰為棣州兵馬都監,謀叛入遼,知州、右贊善大夫周渭擒之。
二月,丙戌,斬廷翰於京師。
丁亥,遼近侍實圖哩誤觸神纛,法當論死,遼主命杖而釋之。
丙申,運米二萬右賑曹州饑。
是月,高麗王王昭卒,子佃立。
三月,乙卯朔,房州言周鄭王殂。
帝素服發哀,輟視朝十日,謚曰恭帝,命還葬慶陵之側,號順陵。
遼封皇后之祖為韓王,並贈其伯父官,皇后用事故也。
辛酉,新及第進士雍丘宋准等十人、諸科二十八人詣講武殿謝,帝以進士武濟川、《三傳》劉睿材質最陋,應對失次,絀去之。
時翰林學士李昉權知貢舉,濟川,昉鄉人也。
帝頗不悅。
會進士徐士廉等擊登聞鼓,訴昉用情,取捨非當。
帝以問翰林學士盧多遜,多遜曰:「頗亦聞之。」
帝乃令貢院籍終場下第者姓名,得三百六十人,癸酉,召見,擇其一百九十五人並准以下及士廉等各賜紙札,別試詩賦,命殿中侍御史李瑩、左司員外郎侯陟等為考官。
乙亥,帝御講武殿親閱之,得進士二十六人,士廉與焉,《五經》四人,《開元禮》七人,《三禮》三十八人,《三傳》二十六人,三史三人,學究十八人,明法五人,皆賜及第,又賜准錢二十萬以張宴會。
責昉為太常少卿,考官右贊善大夫楊可法皆坐責。
由茲殿試為常式。
試朝臣死王事者子陸坦等,賜進士出身。
壬午,以教船池為講武池,閔河為惠民河,五丈河為廣濟河。
禁銅錢不得入蕃界及越江海至化外。
夏,四月,乙酉,詔:「諸州考試官,令長吏一精一選僚屬才學公正者充。
知貢舉與考試官同看詳試卷,定其通否,否即駁放,不得優假,虛令終場。
申禁私薦屬舉人;募告者,其賞有差;舉人勒還本貫重役,永不得入科場。
辛丑,翰林學士盧多遜等上所修《開寶通禮》二百卷,《義纂》一百卷,並付有司施行。
是日,遣盧多遜為江南生辰國信使。
多遜至江南,得其臣主歡心。
及還,艤舟宣化口,使人白國主曰:「朝廷重修天下圖經,史館獨缺江東諸州,願各求一本以歸。」
國主亟令繕寫與之。
於是江南十九州形勢,屯戍遠近,戶口多寡,多遜盡得之。
歸,即言江南衰弱可取狀。
帝嘉其謀,始有意大用。
戊申,詔參知政事薛居正監修梁、後唐、晉、漢、周《五代史》。
知制誥五祐等上重定《神農本草》二十卷,帝制序,摹印頒天下。
先是江南饑,詔諭江南國主,借船漕湖南米麥以賑之。
辛亥,國主遣使修貢謝恩。
命錢文敏知瀘州,召見,帝謂曰:「瀘州近蠻獠,尤宜撫綏。
聞知州郭思齊、監軍郭重進擅斂不法,卿為朕鞫之,苟有一毫侵民,朕必不赦。」
五月,癸丑,帝知堂吏擅中權,多為一奸一贓,欲更用士人,而有司所選終不及數,遂召舊任者劉重華等四人,面如戒厲,令復故,歲滿無過,與上縣令;稍有愆咎,重置其罰。
樞密副使沈義倫,居第卑陋,處之宴如。
時貴要多冒禁,市巨木秦、隴間以營私宅,及李守信受詔市木,以盜官錢敗,皆自啟於帝前。
義倫亦嘗市木為母營佛捨,因奏其事。
帝笑謂義倫曰:「爾非俞矩者。」
知居第尚不葺,因遣中使按圖督工匠五百人為治之。
義倫私告使者,願得制度狹小。
使者以聞,帝亦不違其志。
庚申,參知政事劉熙古以戶部尚書致仕。
己巳,交州刺史丁璉遣使入貢,詔以璉為靜海軍節度使、安南都護、交趾郡王。
癸亥,遼裕悅耶律烏珍卒。
烏珍簡靜有器識,遇事造次,處之從容,人莫能測。
初,魯呼與世宗爭國,賴烏珍排解其間,面數魯呼罪,遂解兵。
及察克弒世宗,烏珍保護穆宗得免難。
歷事累朝,屢著勞績,遼國倚為重臣,卒,年五十七,遼主痛悼,輟朝三日。
辛未,女真侵遼邊,殺遼都監達裡迭等,驅掠邊民牛馬而去。
初,京城左右軍巡院典司按鞫,開封府舊選牙校分掌其職,帝哀矜庶獄,始詔改任士人。
六月,庚寅,女真使其宰相朝於遼。
辛卯,閱試在京百司吏七百餘人於便殿,勒歸農者四百人。
初,蜀民所輸兩稅,皆以匹帛充折,其後市價愈高,而官所收止依舊例。
帝慮其傷民,詔:「西川諸州,凡以匹帛折稅,並准市價。
先是知商州奚嶼,希宰相意,奏司戶參軍雷德驤為文謗訕朝廷,械系德驤,具狀以聞。
帝貸其罪,削籍徙靈武。
德驤子有鄰,意趙普實擠排之,日夜求所以報普者,於是舉發普堂後官胡贊、李可度受賕事,詞連秘書丞王洞及前攝上蔡主簿劉偉、偉兄前進士侁並宗正丞趙孚。
帝怒,悉下御史獄鞫實,始有疑普意矣。
壬寅,詔參知政事呂餘慶、薛居正升都堂,與宰相同議政事。
癸卯,偉坐棄市,孚等並決杖除名,贊、可度仍籍沒其家財。
以有鄰為秘書省正字,厚賜之。
有鄰自是累上疏告人一陰一事,俄病死。
趙普之為政也專,廷臣多疾之。
帝初聽趙玭之訴,欲逐普,既而止。
盧多遜在翰林,因召對,數毀短普,且言普嘗以隙地私易尚食蔬圃廣第宅,營邸店奪民利。
帝訪諸李昉,昉曰:「臣職司書詔,普所為,臣不得而知也。」
帝默然。
自李崇矩罷,帝於普稍有間;及趙孚等抵罪,普恩益替。
庚戌,復召薛居正、呂餘慶與普知印押班奏事,以分其權。
易州刺史賀惟忠卒。
惟忠一性一剛果,洞曉兵法。
在易州,葺治亭障,撫士卒能得其心,所向無敵,十餘年無北寇,邊民賴之。
及卒,帝甚嗟悼,即錄其子昭度為供奉官。
先是諸道州府任牙校為馬步都虞候及判官,斷獄多失其中。
秋,七月,壬子朔,詔罷之,改馬步院為司寇院,以新及第進士、《九經》、《五經》及選人資敘相當者為司寇參軍。
中書擬左補闕辛仲甫為淮南轉運使,帝不許。
乙亥,選授三司戶部判官,賜錢百萬。
有榷酤主吏武希璉等二十餘輩,逋歲課三十餘萬緡,連年械系,竭資產不能償,餒死者數人,榜督不已,仲甫奏除之,又請百官折俸令估實直。
庚辰,遼以保大軍節度使耶律希達為中台省左相。
是月,遼主駐燕子城。
八月,乙酉,罷成都府偽蜀嫁裝稅。
草澤王德方上修河利害,辛卯,賜德方同學究出身。
甲辰,左僕射兼門下侍郎、平章事趙普,罷為河一陽一三城節度使、同平章事。
普獨相凡十年,剛毅果斷,以天下事為己任。
嘗欲除某人為某官,帝不用;明日,復奏之,又不用;明日,更奏之。
帝怒,裂其奏投諸地,普顏色自若,徐拾奏歸,補綴,復奏如初。
帝悟,卒可其奏,後果以稱職聞。
又有立功當遷官者,帝素嫌其人,不與。
普力請與之,帝怒曰:「朕不與遷官,將奈何?」
普曰:「刑以懲惡,賞以酬功。
刑賞者天下之刑賞,非陛下之刑賞也,豈得以喜怒專之?」
帝弗聽,起,普隨之。
帝入宮,普立於宮門,良久不去,帝竟從其請。
一日,大宴,雨驟至,良久不止,帝怒形於色,左右皆震恐。
普因言:「外間百姓正望雨,於大宴何損!不過沾濕供帳樂衣耳,百姓得雨,各歡喜作樂,適當其時,乞令樂官就雨中奏技。」
帝大悅,終宴。
普臨機制變,能回帝意類此。
常設大瓦壺於視事閤中,中外表疏,普意不欲行者,必投之壺中,束縕焚之,其多得謗咎,殆由此也。
普既出鎮,上書自訴云:「外人謂臣輕議皇弟開封尹,皇弟忠孝全德,豈有間然;矧昭憲皇太后大漸之際,臣實預聞顧命,知臣者君,願賜昭鑒!」帝手封其書,藏之金匱。
九月,吏部侍郎參知政事呂餘慶以疾求解職;丁卯,罷為尚書左丞。
餘慶為帝霸府元僚,趙普、李處耘皆先進用,餘慶恬然不以介意。
處耘獲罪時,餘慶知江陵,還朝,帝委曲問處耘事,餘慶以理解釋。
及普懺旨,左右爭傾之,餘慶獨為明辨,帝意稍解。
時稱長者。
己巳,封皇弟開封尹光義為晉王。
以山南西道節度使光美為永興節度使兼侍中,皇子貴州防禦使德昭為山南西道節度使、同平章事;吏部侍郎、參知政事薛居正為門下侍郎,樞密副使、戶部侍郎沈義倫為中書侍郎,並平章事;翰林學士、兵部員外郎、知制誥盧多遜為中書舍人、參知政事;左驍衛大將軍判三司楚昭輔為樞密副使。
壬申,詔晉王光義班宰相上。
江南內史舍人潘佑嘗言於國主曰:「富國之本,在厚農桑。」
因請復井田之法,深抑兼併,有買貧者田,皆令歸之。
又依《周禮》造牛籍,使盡辟曠土以種桑,薦衛尉卿李平判司農寺。
國主素慕古治,悉從之。
平急於成功,施設無漸,人不以為便,國主亦中悔,罷之。
時國勢日削,用事者充位無所為,佑憤切,上疏極論時政,歷詆大臣將相,詞甚激訐,而獨薦平,請以判司會府事,群議益不平。
佑七疏不止,且請歸田廬,國主命佑專修國史,悉罷它職。
冬,十月,壬午,佑復上疏曰:「臣乃者繼上表章,凡數萬言,詞窮理盡,忠邪洞分。
陛下力蔽一奸一邪,曲容諂偽,遂使家國愔愔,如日將暮。
古有桀、紂、孫皓,破國亡家,孽自己作,尚為千古所笑。
今陛下取則一奸一回,敗亂國家,是陛下為君,不及桀、紂、孫皓遠矣。
臣不能與一奸一臣雜處,事亡國之主,願賜誅戮以謝中外。」
國主大怒。
佑故好老、莊,平少為道士,習其說,佑與之善。
國主疑佑之狂誖,由平激之,忌者因中以一婬一祀鬼神事,乃先收平下大理獄,後收佑。
佑即自一殺,母及妻子徙饒州,平亦縊死獄中。
國主尋謂左右曰:「吾誅佑,不獲已也。」
明年,皆宥其家。
廩給之。
佑初與張洎為忘形交,其後俱為中書舍人,稍相持。
佑嘗答洎書云:「堂堂乎張也,難與並為仁矣!」佑之死,洎頗有力焉。
洎時為清暉殿學士,殿在苑中,國主不欲洎遠離左右,故授此職。
洎與太子太傅徐遼、太子太保徐游別居澄心堂密畫,中旨多自澄心堂出,游從子元楀等出入宣行之,中書、密院,乃同散地。
甲申,葬周恭帝,不視朝。
丁酉,以除名人雷德驤為秘書丞,分判御史台三院事。
遼主如南京。
初,左藏庫使元城田仁朗,為宦官所譖,帝怒,立召仁朗面詰之,至殿門,命去冠帶。
仁朗神色不撓,從容言曰:「臣嘗為鳳州路壕寨都監,伐木除道,從大軍破蜀,秋毫無所犯,陛下固知之。
今主藏禁中,豈復為一奸一利以自污?」
帝怒解,止停其官,乙巳,起為榷易使。
十一月,辛亥朔,遼始獲弒穆宗之逆一黨一近侍霄格、華格、錫袞等,俱伏誅。
遼主緩於討賊,議者少之。
甲子,武寧軍節度使高繼沖卒。
繼沖鎮彭門十餘年,有惠政,民請留葬,帝不許。
十二月,戊戌,北漢將改元,遣使稟命於遼。
遼主如歸化州。
少府監致仕盧億,有高識,惡其子多遜所為,嘗曰:「趙普,元勳也,而小子毀之,禍必及我。
我得早死,不及見其敗,幸矣。」
庚子,億以憂卒。
丙午,多遜起復。
女真遣使貢馬。
命參知政事盧多遜、知制誥扈蒙、張澹以見行《長定循資格》及泛降制書,考正違異,削去重複,補其闕漏,為《長定格》三卷,《循資格》一卷,《制敕》一卷,《起請條》一卷;書成,上之,頒為永式。
自是銓注益有倫矣。
始行《開寶通禮》。
北漢成德節度使、大師兼中書令劉繼容,自以沙門位兼將相,頗為時論所薄,數上表求罷,不許。
是歲,繼容卒,追封定王。
初,北漢主為大內都巡檢,孝和帝以其幼弱,命劉繼欽副之,委以禁衛。
北漢主立,繼欽畏猜忌,謝病,請罷。
北漢主曰:「繼欽但事先帝,豈肯為我盡力邪!」乃黜居交城,俾奉園寢,尋遣人殺之。
由是舊臣多以讒見殺,人心攜貳,所招吐谷渾軍皆不附。
○太祖啟運立極英武睿文神德聖功至明大孝皇帝開寶七年(遼保寧六年。
甲戌,九七四年)
春,正月,甲戌,賑揚、楚等州饑。
癸未,遼主如南京。
是月,北漢改元廣遠。
二月,庚辰朔,日有食之。
帝初臨御,欲周知外事,令軍校史珪博訪,珪廉得數事,白於帝,按驗皆實,由是信之,累遷馬軍都軍頭,領毅州刺史,漸肆威福。
時德州刺史郭貴權知邢州,國子監丞梁夢升知德州。
貴之族人親吏,在德州頗為一奸一利,夢升以法繩之。
貴素與珪善,遣親信至都,以其事告珪,圖去夢升,珪悉記於紙,將伺便言之。
甲申,帝從容言:「邇來中外所任,皆得其人。」
珪曰:「今之文臣,不必皆善。」
乃搜懷中所記以進,曰:「只如梁夢升權知德州,欺蔑刺史郭貴,幾至於死。」
帝曰:「此必刺史所為不法。
夢升真清強吏也。」
取所記紙,召一黃門令繼付中書曰:「即以夢升為贊善大夫。」
既行,又召還,曰:「與左贊善大夫,仍知德州。」
珪乃不敢言。
壬辰,慶州刺史姚內斌卒,遣中使護喪歸葬洛一陽一。
內斌在慶州俞十年,邊人畏伏,目為姚大蟲,言其虓勇如虎也。
癸巳,榷場使田仁朗權知慶州。
三月,遣使如遼,遼使涿州刺史耶律昌珠加侍中來聘,議和。
夏,四月,丙午,命左補闕南皮賈黃中檢視廣南民田。
黃中廉直平恕,遠人便之。
還,奏利害十數事,皆稱旨。
遼喜袞自改封宋王,得志而驕,遼主召之,不時至,怒,鞭之,由是憤怨謀亂,為閤門使酌古之子海裡所告,喜袞坐廢。
酌古加檢校太尉兼御史大夫,海裡遙授隴州防禦使。
五月,戊申朔,殿中侍御史李瑩坐受江南饋遺,責授左贊善大夫。
監察御史劉蟠,受詔於廬、舒等州巡茶。
蟠乘羸馬,偽稱商人,抵民家求市,民家不疑,出茶與之,即擒置於法。
壬戌,命蟠同知淮南諸州轉運事。
江南國主天一性一友一愛一,以弟從善被留,悲戀不已,歲時宴會皆罷,為《卻登高文》以見意。
於是遣常州刺史陸昭符入貢,奉手疏求從善歸國;帝不許,出其疏示從善,慰撫之。
六月,甲申,以從善掌書記江直木為司門員外郎、通判袞州,僚佐悉推恩。
又封從善母凌氏為吳國太夫人。
陸昭符在江南,與張洎有隙,帝雅知之,因從容謂昭符曰:「爾國弄權者結喉小兒張洎,何不入使?爾歸,可諭令一來,朕欲觀之。」
昭符懼,遂不敢歸。
秋,七月,庚申,遼主獵於平地松林。
盧多遜既還,江南國主知帝有南伐意,遣使願受封冊,帝不許,於是復遣閤門使梁迥使焉。
迥從容問國主曰:「朝廷今冬有柴燎之禮,國主盍來助祭!」國主唯唯不答。
迥歸,帝始決意伐之。
初,江南人樊若水,舉進士不中第,上書言事,不報,遂謀北歸。
先釣魚採石江上,用小舫載絲繩維於南岸,而疾棹抵北岸,以度江之廣狹,凡數十往反而得丈尺之數,遂詣闕自言有策可取江南。
帝令送學士院試,賜及第,授舒州一團一練推官。
若水啟帝,以老母及親屬皆在江南,恐為李煜所害,願迎至治所。
帝即詔國主護送,國主聽命,戊辰,詔若水為贊善大夫,且遣使詣荊、湖,如若水之策,造大艦及黃黑龍船數千艘。
己巳,彰德節度使韓重贇卒。
重贇在相州,日課部民采木造佛寺,人皆苦之。
遼軍器庫副使石重榮、東頭供奉官劉琮來降。
八月,丙子朔,以重榮為茶酒庫副使,琮為西頭供奉官。
先是吳越王俶遣元帥府判官黃夷簡入貢,帝謂之曰:「汝歸語元帥,當訓練兵甲,江南倔強不朝,我將發師討之。
元帥當助我,無惑人言。」
帝又命有司造大第於薰風門外,連亙數坊,棟宇宏麗,儲峙什物,無不悉具,乃召吳越進奉使錢文贄謂之曰:「朕數年前令學士承旨陶谷草詔,比於越南建離宮,今賜名禮賢宅,以待李煜及汝主先來朝者賜之。」
且以詔草示文贄,遂遣文贄賜俶羊馬,諭旨於俶。
戊寅,俶遣其行軍司馬孫承祐入貢。
丁亥,辭歸,上厚賜俶器幣,且密告以師期。
承祐俶妃之兄,以妃故,貴近用事,專其國政,時謂之「孫總監」,言其無所不領轄也。
甲午,忠武節度使、同平章事、琅琊郡王王審琦卒,謚正懿。
分類: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