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鑒》卷第一百七十一 【宋紀一百七十一】:○理宗建道備德大功復興烈文仁武聖明安孝皇帝

古籍查詢

輸入需要查詢的關鍵字:

《續資治通鑒》卷第一百七十一 【宋紀一百七十一】

續資治通鑒

卷第一百七十一 【宋紀一百七十一】

起昭一陽一單閼九月,盡柔兆敦牂六月,凡二年有奇

○理宗建道備德大功復興烈文仁武聖明安孝皇帝淳祐三年(蒙古太宗皇后稱制二年)

九月,丁未,工部郎官兼樞密院編修官趙希靜言:「安豐、廬、濠,風寒最甚,三州安則淮甸無虞,江面奠枕。」

帝曰:「安豐最緊。」

希靜云:「欲固安豐,須復壽春。」

帝然之。

癸未,從京湖制置大使孟珙之請,令淮東制置使李曾伯蠲高郵軍及其屬部州縣創收牛租。

是秋,蒙古察罕奏令萬戶張柔總諸軍鎮杞。

初,河決於汴,西南入陳留,分而為三,杞居其中單。

南師恃舟輯之利,由毫、泗以窺汴、洛。

柔乃即故杞之東、西、中三山,順殺水勢,築連城,結浮梁,為進戰退耕之計,守禦以固。

先是,知婺州陳康熹奏事,請舉嚴父配天之典,久未決;將作少監韓祥進講,復言之。

冬,十月,甲午,禮寺議請奏寧宗升陪太祖、太宗,將來明堂,三後並配,令條具禮制以聞。

十一月,乙巳,詔:「直寶文閣王定,素履平實,直顯謨閣葉武子,雅資恬退,皆掛冠日久,年德俱高。

其以定為秘閣修撰,武子直龍圖閣。」

乙卯,令潮州守臣節制摧鋒軍分屯軍馬。

乙未,蠲大理寺、三衙、監府縣點檢贍軍犒賞酒庫所贓賞錢。

令廣東提刑節制韶州摧鋒軍。

壬戌,雪。

給行在諸軍錢,出戍者倍之。

甲子,樞密院編修官兼權都官郎官何式言蜀事,帝曰:「正好乘暇作工夫。」

時方倚任余玠,故言及之。

先是蜀中財賦,入戶部三司者五百餘萬緡,入四總領所者二千五百餘萬緡,金銀、綾錦之類不預焉。

自寶慶三年失關外,端平三年蜀地殘破,所存州縣無幾,國用益窘。

十六年間,凡授宣撫使者三人,制置使者九人,副使四人,或老,或暫,或庸,或貪,或慘刻繆戾,或遙領而不至,或生隙而罕謀,兩川民不聊生,監司、戎將各專號令,蜀日益壞。

及余玠至,大更弊政,遴選守宰,築招賢館於府之左,供張一如帥所居,下令曰:「集眾思,廣忠益,諸葛孔明所以用蜀也。

士欲有謀以告我者,近則徑詣公府,遠則自言於所在州縣,以禮遣之。

高爵重賞,朝廷不吝。

豪傑之士,趣期立事,今其時矣!」士之至者,玠不厭禮接,鹹得其歡心;言有可用,隨才而任,不可用亦厚遺謝之。

播州冉璡及弟璞,有文武才,隱居蠻中,前後閫帥辟如,皆不至。

聞玠賢,兄弟相率詣謁,玠賓禮之,館谷加厚。

居數月,無所言,玠乃更別館以處之,且日使人窺其所為。

兄弟終日小言,惟對踞,以堊畫地為山川城郭之形,起則漫去。

如是者又旬日,請見玠,屏人曰:「為今日西蜀之計,其在徙合州城乎!」玠不覺躍起曰:「此玠志也,但未得其所耳。」

曰:「蜀口形勝之地,莫若釣魚山,請徒諸此。

若任得其人,稷粟以守之,勝於十萬師遠矣。」

玠大喜,遂不謀於眾,密聞於朝,請不次官之。

詔以璡為承事郎,權發遣合州,璞為承務郎,權通判州事,徙城事悉以任之。

命下,一府皆喧然以為不可。

玠怒曰:「城成則蜀賴以安,不成,玠獨坐之,諸君無預也。」

卒築青居、大獲、釣魚、雲頂、天生,凡十餘城,皆因山為壘,棋布星分,為諸郡治所。

又移金州兵於大獲以護蜀口,移沔州兵於青居,興州兵先駐合州舊城,移守釣魚,共備內水,移利州兵於雲頂,以備外水。

於是如臂使指,氣勢聯絡,屯兵聚糧,為必守計,民始有安土之心。

玠又作《經理四蜀圖》以進,曰:「幸假十年,手挈四蜀之地,進之朝廷,然後歸老山林,臣之願也。」

十二月,丁丑,沿江制置副使司言屯田倍收,官屬文慶洪等推賞有差。

己丑,史嵩之五請祠,不允。

時黃濤、劉應起等俱上書論嵩之一奸一深擅權,帝皆不聽,而言者益眾。

丙申,以嚴寒,再給諸軍薪炭錢。

辛丑,侍衛馬軍副都指揮使、總制兩淮軍馬呂文德,以汴、濠、膠、淄勞績,進秩四等。

○理宗建道備德大功復興烈文仁武聖明安孝皇帝淳佑四年(蒙古太宗皇后稱制三年)

春,正月,壬寅朔,詔曰:「上天助順,敵國乖離,正當廣推恩信以系人心,厚根本以俟機會。

咨爾專閫之臣,分麾總戎之將,繼自今,必安集流民,俾得復舊,招收逋將,俾得自新。

毋擅興廢,毋爾無辜,使中原遺黎有更生之望。」

時聞蒙古後稱制,人心不服,故下此詔。

御制《訓廉》、《謹刑》二銘,戒飭中外。

以李鳴復參知政事,杜范同知樞密院事,以權刑部尚書兼給事中劉伯正為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范不屑與鳴復共政,乞去,帝留之。

太學諸生亦上書留范而斥嗚復,並斥史嵩之,嵩之益恚。

丁巳,侍御史劉晉之、王瓚,監察御史趙倫、呂午,承史嵩之風旨,並論李鳴復、杜范,於是嗚復、范併除郡。

戊午,樞密院言:「四川帥臣余玠,大小三十六戰,多有勞效,宜第功行賞。」

詔玠趣上立功將士姓名等第,即與推恩。

己未,朝獻景靈宮。

以劉伯正兼權參知政事,尋兼同提舉編修敕令。

庚申,以余玠兼四川屯田使。

初,利州都統王夔,素殘悍,號「王夜叉」,自漢州敗歸,益桀驁不受節度;所至劫掠,每得富家,用非法刑脅取金帛,稍不遂意即殺之,民不堪命。

余玠至嘉定,夔率所部兵迎謁,才羸弱二百人。

玠曰:「久聞都統兵一精一,今疲敝若此,殊不稱所望。」

夔曰:「夔兵非不一精一,所以不敢即見者,恐驚從人耳。」

頃之,班聲如雷,江水為沸,旗幟一精一明,舟中皆戰掉失色,玠自若,徐命吏班賞。

夔退,語人曰:「儒者中乃有此人!」

玠欲誅夔,患其握重兵,恐輕動危蜀,謀於親將楊成。

成曰:「今縱弗誅,養成其勢,一舉足,西蜀危矣。

夔在蜀雖久有威名,孰與吳氏?吳氏當中興危難之時,能百戰以保蜀,傳之四世,根本益固;一旦曦為叛逆,諸將誅之,如取甭豚。

況夔無吳氏之功而有曦之逆心,縱兵殘民,奴視同列,誅之,一夫力耳;待其發而取之,難矣。」

玠意遂決。

夜,召夔計事,潛以成代領其眾。

夔甫出而新將已單騎入營,將士皆錯愕相顧,不知所為。

成以帥指譬曉之,遂相率聽命。

夔至,玠斬之,薦成為文州刺史。

二月,癸酉,出封樁庫十七界楮幣各十萬,付京湖、四川、兩淮制置司收瘞頻年交兵遺骸。

丁酉,壽昌飛虎軍統制鄭大成追三官,以其出戍涪州,不戰以致棄城也。

三月,壬寅,詔以杜范辭免新除,依舊職,提舉洞霄宮。

甲寅,經筵進講《論語》終篇,已未,賜宰執、講讀、侍立官燕於秘書省,仍進講讀、侍立官一秩。

以吏部尚書兼給事中金淵為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尋差同提舉編修《經武要略》。

夏,四月,壬午,詔:「兩浙漕司下屬部郡邑,將今年夏稅折帛之半,令民間以楮幣准錢供輸。」

詔:「壽春受圍,將士勤勞,各補轉三官資,出封樁庫十七界楮幣百萬給犒,俟圍解日仍與優賞。

又令江東漕司撥寄樁十七界楮幣二十萬,犒安豐策應將士。

丁亥,以淮東制司言權總管王德等隨王鑒撫定山城有勞,詔進德二秩,餘補轉、給犒有差。

五月,乙巳,以淮東制臣言副總官兼知海州周岱、左武衛大將軍湯孝信直搗山東膠、密之功,並於遙郡上進一秩。

庚戌,詔知瀘州曹致大,帶行遙郡刺兄,以四川制臣余玠言其包砌神臂山城之功也。

戊午,蒙古兵圍壽春,呂文德帥水陸諸軍御之。

詔:「江東漕司撥寄樁十七界楮幣百萬,付淮東、西制置司犒水陸應援立功將士。

癸亥,以鄒應龍薨,輟視朝一日。

尋贈少保。

蒙古中書令耶律楚材,以朝政日非,憂憤成疾,是月,薨。

旋有譖楚材者,言其在相位日久,天下貢賦半入其家。

皇后遣人覆視之,唯琴阮十餘,古今書畫、金石、遺文數十卷,乃止。

楚材博極群書,旁通天文、術數;居官以匡國濟民為己任,群臣無與為比。

後追封廣寧王,謚文正。

六月,庚午朔,以余玠言沔州都統制、權遂寧府雲拱,因成都之擾,殺奪民財,襲劫龍石泉郡印;權知潼川府張涓,敘軍無紀,殺掠平民;詔並追毀勒停,拱竄瓊州,涓昭州。

以呂文德兼淮西招撫使,兼知濠州,節制濠、豐、壽、毫州軍。

癸酉,詔王福暫屯揚州,同共措置秋防。

乙亥,賜進士留夢炎以下四百二十四人及第、出身。

詔:「安豐軍策應解壽春圍將士,補官資有差。」

又詔:「壽春受圍將士,有全城卻敵之功,先立賞格,令淮東、西制司從實保明補轉。」

又以淮東制司言先來海道立功將士,亦補轉有差。

丙戌,知樞密院事范鍾乞歸田里,詔不許。

蒙古以楊惟中為中書令。

惟中有膽略,先為太宗所器,奉使西域二十餘國,宣暢國威,敷布政條,俾籍戶口屬吏。

太宗益欲大用之,及南伐,命於軍前行中書省。

惟中益嗜學,有濟世志,至是以一相領省事。

秋,七月,辛丑,分命刑部尚書、監察御史、卿監、郎官,錄臨安並屬縣、三衙兩廂系囚。

壬子,詔:「沿淮失業強壯之人,置武勝軍五千人。」

從淮西安一撫副使王鑒請也。

甲子,詔:「項安世正學直節,先朝名儒,可特贈集英殿修撰。」

八月,癸未,詔:「戶部申嚴州縣受租苛取之禁,諸路漕臣察其違者劾之。」

九月,癸卯,右丞相史嵩之以父彌忠病,告假。

乙巳,彌忠卒。

丙午,起復嵩之。

太學生黃愷伯、金九萬、孫翼鳳等百四十四人上書曰:「臣聞君親等天地,忠孝無古今。

事親孝,故忠可移於君,自古求忠臣必於孝子之門,未有不孝而可以望其忠也。

宰我問三年之喪而曰『期可已矣』,其意欲以期年之近易三年之喪,夫子猶以不仁斥之。

未聞有聞父母垂亡之病而不之問,聞父母己亡之訃而不知奔,有人心天理者,固如是乎!是不特無三年之一愛一於其父母,且無一日之一愛一於其父母矣!宰予得罪於聖門,而若人者,則又宰予之罪人也。

「且起復之說,聖經所無,而權宜變禮,衰世始有之。

我朝大臣,若宣弼一身佩社稷安危,進退系天下重輕,所謂國家重臣,不可一日無者也。

起復之詔,凡五遣使,弼以金革變禮不可用於平世,卒不從命,天下至今誦焉。

至若鄭居中、王黼輩,頑忍無恥,固持祿位,甘心起復,絕滅天理,卒以釀成靖康之禍。

往事可覆也。

彼嵩之何人哉?心術回邪,蹤跡詭秘。

曩者開督府,以和議隳將士心,以厚資竊宰相位,羅天下之小人以為私一黨一,奪天下之利權以歸私室,蓄謀積累,險不可測,在朝廷一日,則貽一日之禍,在朝廷一歲,則貽一歲之憂,萬口一辭,惟恐其去之不亟也。

嵩之亡父,以速嵩之之去,中外方以為快,而陛下起復之命已下矣。

「陛下姑曰,大臣之去不可不留也。

嵩之不天,聞訃不行,乃徘徊數日,率引一奸一邪,佈置要地,弭縫貴戚,買屬貂璫,轉移上心,夤緣御筆,必得起復之禮,然後徐徐引去。

大臣佐天子以孝治天下,孝不行於大臣,是率天下而為無父之國矣。

鼎鐺尚有耳,嵩之豈不聞富弼不受起復之事,而乃忍為鄭居中、王黼輩之所為耶?

「且陛下所以起復嵩之者,為其折衝萬里之才與?嵩之本無捍衛封疆之能,徒有劫制朝廷之術。

彼國內亂,骨肉相殘,天使之也。

嵩之貪天之功以欺陛下,其意以為三邊雲擾,非我不足以制彼也。

殊不知敵情叵測,非嵩之之所能制,嵩之徒欲挾制敵之名以制陛下爾。

「陛下所以起復嵩之者,謂其有經理財用之才與?嵩之本無足國裕民之能,徒有私自封殖之計。

且國之利源,鹽策為重,今鈔法數更,利之歸於國者十無一二,而聚之於私帑者已無遺算。

國家之十壤日削,而嵩之之田宅日廣;國家之帑藏日虛,而嵩之之囊橐日厚。

陛下眷留嵩之,將以利吾國也,殊不知適以貽吾國無窮之害爾!

「嵩之敢於無忌憚而經營起復,為有彌遠故智可以傚尤。

然彌遠所喪者庶母也,嵩之所喪者父也;彌遠奔喪而後起復,嵩之起復之後而始奔喪。

以彌遠之貪墨固位,猶有顧籍,丁艱於嘉定元年十一月之戊午,起復於次年五月之丙申,未有如嵩之之匿喪罔上,殄滅天常,如此其慘也!

「且嵩之之為計亦一奸一矣,自入相以來,固知二親耄矣,旦夕圖惟,先為起復張本。

近畿總餉,本不乏人,而知復未卒哭之馬光祖;京口守臣,豈無勝任,而起復未終喪之許堪。

故里巷為十七字之謠曰:『光祖做總領,許堪為節制,丞相要起復,援例。

』夫以里巷之小民,猶如其一奸一,陛下獨不知之乎?台諫之敢言,台諫嵩之爪牙也;給捨不敢言,給捨嵩之腹心也;侍從不敢言,侍從嵩之肘腑也;執政不敢言,執政嵩之羽翼也。

嵩之當五內分裂之時,擢一奸一臣以司喉舌,謂其必無一陽一城毀麻之事也;植私一黨一以據要津,謂其必無惠卿反噬之虞也。

「自古大臣,席一寵一怙勢至於三世,未有不亡人之國者,漢之王氏、魏之司馬是也。

史氏秉鈞,今三世矣。

軍旅將校惟知有史氏,天下士大夫惟知有史氏,而陛下之左右前後亦惟知有史氏,陛下之勢,孤立於上,甚可懼也!天欲去之而陛下留之,堂堂中國,豈無君子,獨言一小人而不悟,是陛下欲藝祖三百年之天下壞於史氏之手而後已。

「麻制有曰:『趙普當乾德開創之初,勝非在紹興艱難之際,皆從變禮,迄定武功。

』夫儗人必於其倫,曾於一奸一深之嵩之而可與趙普諸賢同日語耶?臣愚所謂擢一奸一臣以司喉舌者其驗也。

麻制又有曰:「謀諗憤兵之聚,邊傳哨騎之馳,況秋高而馬肥,近冬寒而地凜。

』方嵩之虎踞相位之時,諱言邊事。

通州失守,至逾月而後聞;壽春有警,至危急而後告。

今圖起復,乃密諭詞臣,昌言邊警,張皇事勢以恐陛下,蓋欲行其劫制之謀耳。

臣愚所謂擢一奸一臣以司喉舌者又其驗也。

「切觀嵩之自為宰相,動欲守法,至於身,乃佚蕩於禮法之外。

五刑之屬三千,其罪莫大於不孝。

若以法繩之,雖加之鈇鉞,猶不足謝天下;況復置諸巖巖具瞻之位,其何以訓天下後世耶?

「臣等與嵩之本無宿怨私忿,所以爭進闕下,為陛下言者,亦欲挈綱常於日月,重名孝於泰山,使天下後世為人臣、人子者,死忠、死孝,以全立身之大節而已。

孟軻有言:『學則三代共之,皆所以明人倫也。

』臣等久被教育,此而不言,則人倫掃地矣。

惟陛下裁之。」

武學生翁日善等六十七人,京學生劉時舉、王元野、黃道等九十四人,宗學生與寰等三十四人,建昌軍學教授盧鉞,相繼上書切諫,皆不報。

范鍾、劉伯正惡京學生言事,謂皆游士鼓倡之,諷臨安尹趙與囗逐游士。

諸生聞之,益不平,作《卷堂文》,與囗遂盡削游士籍。

己未,將作監徐元傑言:「史嵩之起復,士論紛然,宜許其舉執政自代。」

帝曰:「學校雖是正論,但言之太甚。」

元傑云:「正論是國家元氣,今正論猶在學校,要當保養一線之脈。」

元傑又乞引去帝曰:「經筵正賴卿規益,以何事而引去?」

乙丑,雷。

冬,十月,辛未,詔曰:「朕德弗類,無以格一陰一陽一之和,乃秋冬之交,雷電交至,天威震動,咎證非虛,甚可畏也!今朕避正殿,減常膳,方將反觀內省,回皇天之怒,可不博覽兼聽,盡群下之心。

應中外臣僚,各指陳闕失,毋有所隱,朕將親覽,博采忠讜,見之施行,以昭應天之實。」

壬申,以范鍾參知政事,劉伯正簽書樞密院事。

金淵乞罷,不許。

以強再興添差成都府路馬步軍副總管兼知懷安軍,節制戍兵。

甲戌,令慶元府守臣趙倫趣史嵩之赴闕。

己丑,出右諫議大夫劉晉之、殿中侍御史王瓚、監察御史龔基先、胡清獻;除劉漢弼為右司諫。

帝欲更新庶政,故有是命。

庚寅,漢弼遷侍御史。

壬辰,詔起杜范、游侶提舉萬壽觀兼侍讀。

自此群賢率被錄用。

甲午,詔:「台諫耳目之寄,若稽舊章,悉由親擢。

自今不許大臣薦進。」

殿中侍御史鄭寀言:「宰相非百官比,豈容久虛!切恐中書之地,預設猜防,搢紳之徒,各懷向背。」

帝曰:「所奏雖切情事,進退大臣,豈容輕易?」

侍御史劉漢弼,言金淵一屍一位妨賢,罷政;馬光祖貪榮忘親,罷江西運判新命,勒令追服。

又言台諫彈擊論列,乞非時入奏。

從之。

十一月,辛丑,詔趣游侶、杜范赴闕。

壬寅,召王伯大、趙以夫、徐鹿卿。

癸卯,詔奪前禮部侍郎劉晉之一官,罷祠,以監察御史孫起予言其懷利失志也。

乙巳,以劉漢弼言,罷主管侍衛步軍司公事王德明,以王福代之。

丙午,以程公許為起居郎兼直學士院。

丁未,再趣游侶、杜范供職。

戊申,雷。

庚戌,召陳韡、李心傳。

丁巳,以陳韋華為兵部尚書,李心傳權刑、禮部尚書兼給事中,王伯大權吏部尚書兼中書舍人,趙以夫權刑部侍郎。

戊午,以禱雪,出封樁庫十八界楮幣二十萬賑臨安細民,犒三衙諸軍亦如之。

庚申,詔釋大理寺、三衙、臨安府並兩浙路州、縣杖以下系囚。

辛酉,以雪寒,給諸軍錢,出戍者倍之。

劉漢弼密奏曰:「自古未有一日無宰相之朝,今虛相位巳三月,願奮發英斷,拔去一陰一邪,庶可轉危為安。

否則是非不兩立,邪正不並進,陛下雖欲收召善類,不可得矣。

臣聞富弼之起復,止於五請;蔣芾之起復,止於三請。

今史嵩之已六請矣,願聽其終喪,亟選賢臣,早定相位。」

十二月,庚午,聽史嵩之終喪。

以范鍾為左丞相,杜范為右丞相兼樞密使,游侶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劉伯正參知政事、簽書樞密院事。

杜范首上五事:「曰正治本,政事當常出於中書,毋使旁蹊得竊威一柄一。

曰肅宮闈,當嚴內外之限,使宮府一體。

曰擇人才,當隨其所長用之而久於其職,毋徒守遷轉之常格。

曰惜名一器,如文臣貼職,武臣閤衛,不當為徇私市恩之地。

曰節財用,當自人主一身始,自宮掖始,自貴近始,考封樁出入之數而補窒其罅漏,求鹽策楮幣變更之目而斟酌其利害。」

仍請早定國本以安人心。

壬申,以趙葵同知樞密院事。

葵言:「今天下之事,其大者有幾?天下之才,其可用者有幾?從其大者而講明之,疏其可用者而任使之。

有勇略者治兵,有心計者治財,寬厚者任牧養,剛正者持風憲。

為官擇人,不為人擇官。

用之既當,任之既久,然後可以責其成效。」

又,「請亟與宰臣講求規畫,凡有關於宗社安危治亂之大計者,條具以聞,審其所先後緩急以圖籌策,則治功可成,外患不足慮。」

以四川安一撫使孟珙兼知江陵府。

珙謂其佐曰:「政一府未之思耳。

彼若以兵綴我,上下流有急,將若之何?珙往則彼搗吾虛,不往則誰實捍患!」識者是之。

珙至江陵,癸城,歎曰:「江陵所恃三海,不知沮洳有變為桑田者,敵一鳴鞭,即至城外。

自城以東,古嶺、先鋒,直至三汊,無有限隔。」

乃修復內隘十有一,別作十隘於外,有距城數十里者。

沮、漳之水,舊自城西入江,乃障而東之,俾繞城北入於漢,而三海遂通為一。

隨其高下,為櫃蓄洩,三百里間,渺然巨浸。

土木之功,百七十萬,民不知役。

繪圖上之。

癸酉,詔曰:「朕望道未見,閔時多艱,與予共治之臣,錮於謀身之習。

有官守者,以謀身而失其守,有言責者,以謀身而失其言,各懷患得患失之私,安有立政立事之志!致天工之多曠,宣國步之未夷。

今朕躬攬權綱,首嚴訓迪,凡聯事而合治,各滌慮以洗心。

毋懷私恩,毋萌私念,毋植私計,毋締私交。

三事大夫,以朝廷未尊為己愆,士氣未振為己恥,守令以民俗未裕為己責,將帥以邊疆未謐為己憂。

主爾忘身,國爾忘家,以共圖內安外寧之效,則予汝嘉;其或不恭,邦有常憲。」

帝一新吏治,故有是詔。

蒙古諸王呼必賚,圖壘第四子也,思大有為於天下,訪求賢才,虛己咨詢。

先是懷仁趙璧侍籓邸,為呼必賚所信任,呼以秀才而不名。

董文用,俊之子也,主文書,講說帳中,因命馳驛四方,騁名士。

時肥鄉竇默,以經術教授於鄉,遣文用召之。

默變姓名以自晦,文用俾其友人往見,而微服踵其後。

默不得已,乃拜命。

既至,問以治道,默首以三綱、五常為對,呼必賚曰:「人道之端,孰大於此!失此則無以立於世矣。」

默又言:「帝王之道,在正心、誠意。

心既正,則朝廷遠近莫敢不一於正。」

呼心賚深契其言,敬待加禮,不令暫去左右。

默薦姚樞,呼必賚遣趙璧召之,聞其至,大喜,待以客禮。

樞為《治道書》數千言,首陳二帝、三王之道,以治國、天平下之大經,匯為八目,曰修身,力學,尊賢,親一親,畏天,一愛一民,好善,遠佞。

次列救時之弊,為條三十,各疏其弛張之方於下,本末兼該。

呼必賚奇其才,動必召問。

金之亡也,左右司郎中王鶚,將就戮,蒙古萬戶張柔見而異之,釋其縛,輦歸,館於保州。

呼必賚遣使聘之;乃至,使者數輩迎勞。

召對,請講《孝經》、《書》、《易》及齊家、治國之道,古今事物之變,每夜分乃罷。

呼必賚曰:「我雖未能即行汝言,安知異日不能行之耶!」鶚旋乞還,賜之馬,仍命近侍庫庫、柴楨等五人從之學。

邢台劉侃,少為令史,居常鬱鬱不樂,一日,投筆歎曰;「丈夫不遇於世,當隱居以求其志,安能汩沒為刀筆吏乎!」即棄去,隱武安山中,旋為僧,名子聰,游雲中,居南唐寺。

時僧海雲赴呼必賚之召,過雲中,聞其博學多才藝,邀與俱行。

既入見,應對契意,屢有詢問。

子聰於書無所不讀,尤邃於《易》,旁通天文、律、算、三式之屬,論天下事如指諸掌,呼必賚大一愛一之。

海雲歸,子聰遂留籓邸。

○理宗建道備德大功復興烈文仁武聖明安孝皇帝淳祐五年(蒙古太宗皇后稱制四年)

春,正月,丁酉朔,詔曰:「國家以仁立國,其待士大夫尤過於厚。

台諫乃因得言而釋私憾,摭細微而遺巨一奸一,遷謫降黜,或出非辜。

其令三省將見在謫籍人斟酌放令自便,追奪停罷,亦與酌情牽復。

其貪酷害民,公議弗容者,不拘此旨。」

又詔:「邊將興師,河南之境,鋒鏑所接,寧免瘡痍。

中原遺民,皆祖宗赤了,朕甚痛之。

自今邊臣各謹守封疆,毋先事首戎;益務緩懷,大布恩信,以副朕兼一愛一南北之意。」

己酉,雷。

庚戌,避正殿,減膳。

詔中外指陳闕失。

乙卯,劉伯正罷,以監察御史孫起予言其隱默充位也。

詔以禮部尚書兼給事中李一性一傳為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

召提舉鴻慶宮李韶權禮部尚書。

入見,疏曰:「陛下改畀政權,並進時望,天下孰不延頸以覬大治!臣竊窺之,恐猶前日也。

君子、小人,倫類不同。

惟不計近功,不隱小利,然後君子有以自見;不惡聞過,不諱直言,然後小人無以自托。

不然,治亂安危,反覆手爾。

今土地日蹙,人民喪敗,兵財止有此數,旦旦而理之,不過椎剝州縣,朘削里閭,就使韓、白復生,桑、孔繼出,能為陛下強兵理財,何補治亂安危之數!況議論紛然,賢者不肯苟容而去,不肖者反因是以媒其身。

此君子、小人進退機括所繫,何不思之甚也!聞之道路,德音每下,昆蟲、草木,鹹被潤澤,恩獨不及一朽胔;威斷一出,公卿大夫,莫敢後先,令獨不行於一老媼;大小之臣,積勞受爵,皆得以延於世,而國儲君副,社稷所賴以靈長,獨不早計而預定。

何耶?又疏乞歸,不許,擢翰林學士。

二月,戊辰,詔:「昨罷科糴,但令依時輸納,量革吏一奸一,使民樂輸。

此後仰常切遵守,永無科糴,犯者以違制論。」

甲戌,呂文德敗蒙古兵於五河,復其城;詔進二秩。

壬辰,太白晝見,經天。

三月,庚子,以殿中侍御史鄭寀言,命有司舉行溫大雅、程以升、吳淇、徐敏子納賄之罪。

仍降詔曰:「時方多事,念未能蠲租減賦,而吏之不一良,乃肆貪虐!或有前期預借,或抑配重摧,或斛面取贏,或厚價抑納,朘毒害民,朕深憫焉。

可令監司常切一黨一察,務蘇疾苦而消愁歎。

倘隱而不聞,公論所指,必罰無赦。」

甲辰,右曹郎中吳中良進對,言鹽楮事。

帝曰:「鹽楮誠今日急務。」

中良曰:「舊行官販,商賈坐廢。

近日罷官販,還客販,然尚恐貼納太多,商賈未便。

願與大臣熟議。」

出十七界楮幣百萬,下淮東犒水陸戰守諸軍。

壬子,禁一婬一祀。

癸丑,殿中侍御史鄭寀,請括淳祐初所創糴本鹽,可以資糶,又省托楮;從之。

丁巳,刑部侍郎趙以夫入見,言本國。

帝曰:「此事實不可緩。」

以夫曰:「臣編類仁宗、高宗《兩朝定儲本末》,具載諫疏及舉行次第,庶幾成憲昭然,可以早定大計。」

己未,駕部郎官江萬里言端平更新,因及元祐更役法事。

帝曰:「只因太驟耳。」

萬里對曰:「君子只知有是非,不知有利害。」

帝曰:「元祐君子亦自相攻。」

萬里曰:「此小人所以得乘間而入。

今收召未多,恐元氣不壯,元以勝邪氣,全在陛下把握耳。

前者端平之初,把握不定,故改更不守如紹聖耳。

今第二番把握不定,更無復新之日矣。」

帝首肯。

萬里又言二相退遜太過,中外皆無一精一采,帝復肯之。

辛酉,詔:「陳畏、葉武子,年高德粹,請退可嘉,其以畏為集英殿修撰,武子秘閣修撰。」

以劉伯正為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

權吏部侍郎王伯大入對,言史嵩之獨相對,鄭起潛、濮斗南專失人心。

帝曰:「數人作爾許刻薄事!」伯大又言國本,帝曰:「朕置小學,正為此。」

夏,四月,癸未,以呂文德為樞密副使,依舊淮西招撫使、知濠州。

丙戌,詔劉虎、蕭均、趙邦求、夏皋各進一秩,賞清河、漣、泗、招信捍御之勞也。

命呂文德依舊節制濠、豐、壽、宿、毫等郡軍馬。

杜范以觀文殿學士致仕。

丁亥,范薨。

范清修苦節,室廬僅蔽風雨。

身若不勝衣,至臨大節,則賁、育不能奪。

尋贈少傅,謚清獻。

戊子,詔:「李曾伯、余玠、董槐、孟珙,王鑒,職事修舉,加曾伯奎章閣直學士,槐進秩,珙、鑒進二秩,並因其任。」

五月,丁未,趙葵言:「諸處江防,極為疏陋,請下沿江制司及副司、江南、江西帥司、湖廣總所、兩浙漕司、許浦水軍司,共造輕捷戰船,創置游擊軍強壯三萬人,分佈新船以備緩急。」

從之。

詔:「太常少卿王萬,立朝謇諤,古之遺直;為郡廉平,古之遺清;家貧母老,朕甚念之。

特贈集英殿修撰,仍撥賜官田五百畝,封樁庫十八界楮幣五千貫,以贍其家。」

六月,丙寅,以旱,決中外系囚。

甲申,左司諫謝方叔請早定國本,仍錄進司馬光、范鎮建議始末,帝嘉納。

丙戌,兵部侍郎徐元傑暴卒。

史嵩之既去,元老舊德,次第收召。

及杜范入朝,復延元傑議政,多所裨益。

會元傑將入對,先一日,謁范鐘,歸,熱大作,夜四鼓,指爪忽裂以死。

三學諸生相繼伏闕上言:「昔小人傾君子者,不過使之死於蠻煙瘴雨之鄉;今蠻煙瘴雨,不在嶺外而在朝廷。」

詔付臨安府鞫治。

然獄迄無成。

劉漢弼亦每以一奸一邪未盡屏汰為慮,先以腫疾暴卒,太學生蔡德潤等七十三人叩閽上書訟冤。

時杜范入相,八十日卒,漢弼、元傑相繼暴亡。

時謂諸公皆中毒,堂食無敢下箸者。

初,嵩之從子璟卿,嘗以書諫嵩之曰:「伯父秉天下之大政,必能辦天下之大事;膺天下之大任,必能成天下之大功。

比所行漸不克終,用人之法,不待薦舉而改官者有之,譴責未幾而旋蒙敘理者有之,丁艱未幾而遽被起復者有之。

借曰有非常之才,有不次之除,醲恩異賞,所以收拾人才,而不知斯人者,果能運籌帷幄,獻六奇之策而得之乎,抑亦獻賂幕賓而得之乎?果能馳身鞍馬,竭一戰之勇而得之乎,抑亦效顰奴僕而得之乎?徒聞苞苴公行,政出多門,便嬖私暱,狼狽萬狀。

祖宗格法,至今日而壞極矣。

「自開督府,東南民力,困於供需,州縣倉卒,匱於應辦。

輦金帛,輓芻粟,絡繹道路,一則曰督府,二則曰督府,不知所幹者何事,所成者何功?近者川蜀不守,議者多歸退師於鄂之失。

何者?分戍列屯,備邊禦敵,首尾相援,如常山之蛇。

維揚則有趙葵,廬江則有杜伯虎,金陵則有別之傑,為督府者,宜據鄂渚形勢之地,西可以援蜀,東可以援淮,北可以鎮荊襄。

不此之圖,盡揖籓籬,深入堂奧,伯父謀身自固之計則安矣,其如天下蒼生何!是以饑民叛將,乘虛搗危,侵軼於沅、湘,搖蕩於鼎、澧。

蓋江陵之勢苟孤,則武昌之勢未昌守,荊湖之路稍警,則江、浙諸路焉得高枕而臥?況殺降失信,則前日徹疆之計不可復用矣;內地失護,則前日清野之策不可復施矣。

此隙一開,東南生靈,特幾上之肉耳,宋室南渡之疆土,惡能保其金甌之無闕也?盍早為之圖,上以寬九重宵旰之憂,下以慰雙親朝夕之望?不然,師老財殫,績用不成,主憂臣辱,公論不容。

萬一不畏強禦之士,繩以《春秋》之法,聲以討罪不效之咎,當此之時,雖優遊菽水之養,其可得乎?異日國史載之,不得齒於趙普開國勳臣之列,而乃廁於蔡京誤國亂臣之徒,遺臭萬年,果何面目見我祖於地下乎?

「為今之計,莫若盡去在幕之群小,悉召在野之君子,相與改弦易轍,戮力王事,庶幾失之東偶,收之桑榆。

如其見失而不知救,視非而不知革,薰蕕同器,駑驥同櫪,天下大勢,駸駸日趨於危亡之域矣。

伯父與璟卿,親猶父子也,伯父無以少年而忽之,則吾族幸甚,天下生靈幸甚,我社稷幸甚!」

居無何,璟卿暴卒,相傳嵩之致毒雲。

范鍾進召試館職二人,帝思徐霖之忠,親去其一,易霖名。

及試,則曰:「人主無自強之心,大臣有患失之心,故元良未建,凶邪未竄。」

擢秘書省正字。

鍾所以不敢舉霖,畏嵩之復出也。

秋,七月,癸已朔,日有食之。

甲午,避殿,減膳,訓飭近臣。

辛丑,以常、潤大旱,命有司舉行恤政。

乙巳,出封樁庫楮幣賑臨安細民。

己酉,詔劉伯正、金淵落職,罷祠,從監察御史劉應起之言也。

庚戌,進鄭清之為少傅。

乙卯,詔:「徐元傑鳴一陽一之鳳,劉漢弼觸邪之豸,天不憖遺,奪我忠臣。

漢弼母老,元傑子弱,一貧皆同,朕甚憫之!鎊賜官田五百畝、新楮五千緡,以見朕懷賢不已之意。」

蒙古察罕會張柔掠淮西,至揚州而去。

八月,戊辰,以河南諸郡奏琳等八人,連年在邊,戰守宣勞,各進一秩,添差淮東、西兵職有差。

詔求通天文、歷學之人。

丙申,詔申嚴預借重摧取贏抑配之禁,令監司覺察,毋害吾民。

九月,癸已朔,詔:「濮斗南更降兩宮,文虎、葉賁各降一官,項容孫落職、罷祠。」

以右正言鄭寀言其附麗權相也。

己酉,朝獻景靈宮。

庚戌,朝獻太廟。

辛亥,大饗於明堂,奉太祖、太宗、寧宗並配。

大赦。

冬,十月,壬午,主管官告院莊同孫進《洪範五事箴》。

帝曰:「五事當於敬字上用工夫。」

讀至《思箴》,帝曰:「五事以思為本。」

十一月,乙未,鄭清之乞歸田,詔不許。

壬寅,詔:「更奪林光謙三秩,徙居衡州;奪袁立孺、宣璧、王至一秩,劉棫、施逢辰、劉附兩秩。」

以監察御史江萬里言其貪職及依憑權門也。

甲辰,范鍾請老,不許。

以禮部尚書陳韡為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

十二月,壬戌朔,以祈雪,詔大理寺、三衙、臨安府、兩浙州軍並建康府,系囚杖以下釋之。

丙寅,詔:「昨據太史奏,來歲元旦,日有食之。

方歲序之更端,值太一陽一之交蝕,凜然譴告,震於朕心。

嘗觀祖宗盛時,或有此異,上下之間,益相儆懼。

今宜講求實政,凡可以銷弭災異者,次第行之,毋為具文,以稱朕祗畏天戒之意。」

戊寅,詔:「太史奏,來歲正旦,太一陽一當食,皇天示儆,避正殿,減常膳,求直言。

朝廷百司講求闕政,寬民力,恤民旅,緩刑獄,問疾苦,輯流民,凡可以銷災變者,毋匿厥指,共圖應天之實。

元旦百官免朝賀。」

右補闕程元鳳論格心之學,謂格士大夫之風俗,當格士大夫之心術。

人以為格言。

己卯,以游侶為右丞相兼樞密使,李一性一傳同知樞密院事。

鄭清之為少師,依舊醴泉觀使兼侍讀,仍奉朝請,賜第行在。

時清之子士昌,追逮詔獄,有詐言其死者,清之造闕,號泣請於帝。

帝命復士昌官職,與內祠,且許侍養行在。

起居郎程公許繳奏:「士昌罪重,京都浩穰,一奸一究雜糅,恐其積習沈痼,重為清之累,莫若且與甄復,少慰清之,內祠侍養之命,宜與收寢。」

帝密遣中貴人以公許疏示清之,乃止。

詔:「兵、財繫乎國命,強兵之事,趙葵主之,財用之計,陳韡理之。

二相則總大綱而中持其衡,以共濟國事。」

從江萬里之言也。

嗣沂王貴謙、嗣榮王與芮,並加少保。

癸未,李一性一傳除職予郡。

○理宗建道備德大功復興烈文仁武聖明安孝皇帝淳祐六年(蒙古定宗元年)

春,正月,辛卯朔,日有食之。

以陳韡言,置國用所,命趙與囗為提領官。

權兵部尚書李曾伯應詔上疏,備陳先朝因天變以謹邊備,圖將材,請早易閫寄;又請浚泗州西城。

秘書省正字徐霖疏曰:「日,一陽一類,天理也,君子也。

吾心之天理不能勝人欲,朝廷之君子不能勝小人,宮闈之私暱未屏,瑣闥之一奸一邪未辨,台臣之討賊不決,一精一祲感浹,日為之食。」

又數言建立太子。

遷秘書郎。

通判潭州潘方上封事曰:「熙寧初元日食,詔郡縣掩骼,著為令。

今故濟王一抔淺土,其為暴骸亦大矣!請以王禮葬。」

不報。

秘書郎高斯得上言:「大一奸一嗜權,巧營奪服;陛下奮獨斷而罷退之,是矣。

諫憲之臣,交疏其惡,或請投之荒裔,或請勒之休致;陛下苟行其言,亦足以昭示意向,渙釋群疑。

乃一切寢而不宣,閱時既久,人言不置,然後黽勉傳諭,委曲誨一奸一,俾於襲摠之時,妄致掛冠之請,因降祠命,苟塞人言,又有一奸一人一陰一為之地。

是以訛言並興,善類解體,謂聖意之難測,而大一奸一之必還,莽、卓、一操一、懿之禍,將有不忍言者!」又言:「大臣貴乎以道事君,今乃獻替之義少而容悅之意多,知恥之念輕而患失之心重。

內降當執奏,則不待下殿而已行;濫恩當裁抑,則不從中覆而遽命。

嫉正庇邪,喜同惡異,任術而詭道,樂偷而憚勞。

陛下虛心委寄,所責者何事,而其應乃爾!」又言:「便嬖側媚之人,尤足為清明之累。

腐夫巧讒,妖監帝通,一陰一奸一伏蠱,互煽交攻,陛下之心,至是其存者幾希矣。

陛下之心,大化之本也。

洗濯磨淬,思所以更之;乃徒立虛言無實之名而謂之更化,此天心之所以未當,大異之所以示儆也!」帝嘉納。

二月,壬戌,金部郎官王佖,言人主論相,當取其格心,不可取其阿意,帝然之。

戊辰,范鍾再乞歸田;除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

時游侶與鍾不協,故力求去,尋以高斯得之言罷之。

時鐘方坐相府,台吏以牒呼而出之。

辛未,命提舉洞霄宮,任便居住,從所乞也。

壬申,雪。

蠲大理寺、三衙、臨安府並屬縣點檢贍軍酒庫所贓賞錢。

以雪寒,出封樁庫十界楮幣十萬緡,犒三衙諸軍。

乙酉,宗正少卿張磻言治兵、理財當為一事。

磻又言先朝蘇頌、傅堯俞皆不受宣諭事,帝悚聽然之。

詔三衙諸軍月支銀並倍給。

夏,四月,辛酉,太白晝見。

戊寅,殿中侍御史謝方叔,左司諫湯中,請旌異硃熹門人胡安定、呂燾、蔡模,以勸後學,並詔補迪功郎,添差本州教授,仍令所屬給札錄其著述,並訪以所欲言。

甲申,詔曰:「朕臨朝願治。

每念乏才,有意作成,既親扁題,分賜諸學,並賜諸生束帛,以示激勵。

其令三學官於前廊長諭及齋生中,公舉經明、行修、氣節之士,別議旌賞。

京學如之。」

閏月,乙未,資政殿大學士徐榮叟薨,輟視朝一日。

戊戌,呂文德言今春北兵攻兩淮,統制汪懷忠,所至逆戰,將士陣亡者眾,詔給緡錢恤其家。

癸卯,余玠言北兵分四道入蜀,壯士捍御有功者,輒以便宜推賞,具立功等第稍轉官資以聞;從之。

己酉,秘書丞王璞言杜衍封還內降事,帝曰:「朕嘗諭大臣,聽其執奏矣。」

庚戌,刑部侍郎兼中書、門下省檢正諸房公事魏峻,言人主震服天下,曰斷而已。

帝曰:「謀之欲同,斷之欲獨。

若以大公至正行之,則斷在其中矣!」

五月,庚申,詔賈似道任責措置淮西山寨城築。

丙寅,吏部員外郎李昴英言內小學事,帝曰:「朕於小學之教甚留心。」

昴英又言漢末宦官之禍,帝曰:「固當防微杜漸。」

庚午,詔:「學校明倫之地,諸生講明,不負教育,朕用嘉之。

爰命有司,舉其高弟;而合詞控免,陳義凜然。

朕重違本心,姑徇所請,以成其美;所有束帛,不必控辭。」

甲申,詔權知高郵軍兼淮西提刑蕭逢辰進一秩,旌其買馬、修城,留意戰守也。

詔決系囚。

六月,戊子朔,詔從事郎傅實之,迪功郎林公遇,並特改京秩,仍給札詢所欲言;以都省言其杜門樂道,搢紳高之也。

戊戌,著作佐郎兼權禮部郎官高斯得,言學校以小餅觸霆威,帝曰:「本是小事,但不當率眾出見宰執。」

斯得曰:「學校固不為過,但恐一奸一人因此動搖局面,關係不細。」

帝然之。

斯得又言:「群臣龐雜,宮禁奇邪,黷貨外交,豈可坐視而不之問!彼乃並包兼容之意多,別邪辨正之慮淺,憂讒避譏之心重,直前邁往之忠微,遂使眾臣爭衡,大權旁落,養成積輕之勢,以開窺凱之漸。

設有不幸,變故乘之,使宗社有淪亡之憂,衣冠遭魚肉之禍,生民罹塗炭之厄。

當是時也,欲潔其身以去,其能逃萬民之清議乎!」於是朝署惡之者眾,旋出知嚴州。

斯得祈詞,不許。

丙午,以禱雨,詔中外決系囚,杖以下釋之。

臣僚言:「旱勢可慮,請分命臣傣遍禱群望,仍令有司疏決淹獄,及下諸路勸諭富家接濟細民,以弭盜賊。」

從之。

壬子,以陳韡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

乙卯,台臣言李鳴復、劉伯正進則害善類,退則蠹州里,詔削秩罷祠。

分類:史書

共2頁 上壹頁 1 2 下壹頁
續資治通鑒
卷第一 【宋紀一】卷第二 【宋紀二】卷第三 【宋紀三】卷第四 【宋紀四】卷第五 【宋紀五】卷第六 【宋紀六】卷第七 【宋紀七】卷第八 【宋紀八】卷第九 【宋紀九】卷第十 【宋紀十】卷第十一 【宋紀十一】卷第十二 【宋紀十二】卷第十三 【宋紀十三】卷第十四 【宋紀十四】卷第十五 【宋紀十五】卷第十六 【宋紀十六】卷第十七 【宋紀十七】卷第十八 【宋紀十八】卷第十九 【宋紀十九】卷第二十 【宋紀二十】卷第二十一 【宋紀二十一】卷第二十二 【宋紀二十二】卷第二十三 【宋紀二十三】卷第二十四 【宋紀二十四】卷第二十五 【宋紀二十五】卷第二十六 【宋紀二十六】卷第二十七 【宋紀二十七】卷第二十八 【宋紀二十八】卷第二十九 【宋紀二十九】卷第三十 【宋紀三十】卷第三十一 【宋紀三十一】卷第三十二 【宋紀三十二】卷第三十三 【宋紀三十三】卷第三十四 【宋紀三十四】卷第三十五 【宋紀三十五】卷第三十六 【宋紀三十六】卷第三十七 【宋紀三十七】卷第三十八 【宋紀三十八】卷第三十九 【宋紀三十九】卷第四十 【宋紀四十】卷第四十一 【宋紀四十一】卷第四十二 【宋紀四十二】卷第四十三 【宋紀四十三】卷第四十四 【宋紀四十四】卷第四十五 【宋紀四十五】卷第四十六 【宋紀四十六】卷第四十七 【宋紀四十七】卷第四十八 【宋紀四十八】卷第四十九 【宋紀四十九】卷第五十 【宋紀五十】卷第五十一 【宋紀五十一】卷第五十二 【宋紀五十二】卷第五十三 【宋紀五十三】卷第五十四 【宋紀五十四】卷第五十五 【宋紀五十五】卷第五十六 【宋紀五十六】卷第五十七 【宋紀五十七】卷第五十八 【宋紀五十八】卷第五十九 宋紀五十九卷第六十 【宋紀六十】卷第六十一 【宋紀六十一】卷第六十二 【宋紀六十二】卷第六十三 【宋紀六十三】卷第六十四 【宋紀六十四】卷第六十五 【宋紀六十五】卷第六十六 【宋紀六十六】卷第六十七 【宋紀六十七】卷第六十八 【宋紀六十八】卷第六十九 【宋紀六十九】卷第七十 【宋紀七十】卷第七十一 【宋紀七十一】卷第七十二 【宋紀七十二】卷第七十三 【宋紀七十三】卷第七十四 【宋紀七十四】卷第七十五 【宋紀七十五】卷第七十六 【宋紀七十六】卷第七十七 【宋紀七十七】卷第七十八 【宋紀七十八】卷第七十九 【宋紀七十九】卷第八十 【宋紀八十】卷第八十一 【宋紀八十一】卷第八十二 【宋紀八十二】卷第八十三 【宋紀八十三】卷第八十四 【宋紀八十四】卷第八十五 【宋紀八十五】卷第八十六 【宋紀八十六】卷第八十七 【宋紀八十七】卷第八十八 【宋紀八十八】卷第八十九 【宋紀八十九】卷第九十 【宋紀九十】卷第九十一 【宋紀九十一】卷第九十二 【宋紀九十二】卷第九十三 【宋紀九十三】卷第九十四 【宋紀九十四】卷第九十五 【宋紀九十五】卷第九十六 【宋紀九十六】卷第九十七 【宋紀九十七】卷第九十八 【宋紀九十八】卷第九十九 【宋紀九十九】卷第一百 【宋紀一百】卷第一百○一 【宋紀一百一】卷第一百○二 【宋紀一百二】卷第一百○三 【宋紀一百三】卷第一百○四 【宋紀一百四】卷第一百○五 【宋紀一百五】卷第一百○六 【宋紀一百六】卷第一百○七 【宋紀一百七】卷第一百○八 【宋紀一百八】卷第一百○九 【宋紀一百九】卷第一百一十 【宋紀一百十】卷第一百一十一 【宋紀一百十一】卷第一百一十二 【宋紀一百十二】卷第一百一十三 【宋紀一百十三】卷第一百一十四 【宋紀一百十四】卷第一百一十五 【宋紀一百十五】卷第一百一十六 【宋紀一百十六】卷第一百一十七 【宋紀一百十七】卷第一百一十八 【宋紀一百十八】卷第一百一十九 【宋紀一百十九】卷第一百二十 【宋紀一百二十】卷第一百二十一 【宋紀一百二十一】卷第一百二十二 【宋紀一百二十二】卷第一百二十三 【宋紀一百二十三】卷第一百二十四 【宋紀一百二十四】卷第一百二十五 【宋紀一百二十五】卷第一百二十六 【宋紀一百二十六】卷第一百二十七 【宋紀一百二十七】卷第一百二十八 【宋紀一百二十八】卷第一百二十九 【宋紀一百二十九】卷第一百三十 【宋紀一百三十】卷第一百三十一 【宋紀一百三十一】卷第一百三十二 【宋紀一百三十二】卷第一百三十三 【宋紀一百三十三】卷第一百三十四 【宋紀一百三十四】卷第一百三十五 【宋紀一百三十五】卷第一百三十六 【宋紀一百三十六】卷第一百三十七 【宋紀一百三十七】卷第一百三十八 【宋紀一百三十八】卷第一百三十九 【宋紀一百三十九】卷第一百四十 【宋紀一百四十】卷第一百四十一 【宋紀一百四十一】卷第一百四十二 【宋紀一百四十二】卷第一百四十三 【宋紀一百四十三】卷第一百四十四 【宋紀一百四十四】卷第一百四十五 【宋紀一百四十五】卷第一百四十六 【宋紀一百四十六】卷第一百四十七 【宋紀一百四十七】卷第一百四十八 【宋紀一百四十八】卷第一百四十九 【宋紀一百四十九】卷第一百五十 【宋紀一百五十】卷第一百五十一 【宋紀一百五十一】卷第一百五十二 【宋紀一百五十二】卷第一百五十三 【宋紀一百五十三】卷第一百五十四 【宋紀一百五十四】卷第一百五十五 【宋紀一百五十五】卷第一百五十六 【宋紀一百五十六】卷第一百五十七 【宋紀一百五十七】卷第一百五十八 【宋紀一百五十八】卷第一百五十九 【宋紀一百五十九】卷第一百六十 【宋紀一百六十】卷第一百六十一 【宋紀一百六十一】卷第一百六十二 【宋紀一百六十二】卷第一百六十三 【宋紀一百六十三】卷第一百六十四 【宋紀一百六十四】卷第一百六十五 【宋紀一百六十五】卷第一百六十六 【宋紀一百六十六】卷第一百六十七 【宋紀一百六十七】卷第一百六十八 【宋紀一百六十八】卷第一百六十九 【宋紀一百六十九】卷第一百七十 【宋紀一百七十】卷第一百七十一 【宋紀一百七十一】卷第一百七十二 【宋紀一百七十二】卷第一百七十三 【宋紀一百七十三】卷第一百七十四 【宋紀一百七十四】卷第一百七十五 【宋紀一百七十五】卷第一百七十六 【宋紀一百七十六】卷第一百七十七 【宋紀一百七十七】卷第一百七十八 【宋紀一百七十八】卷第一百七十九 【宋紀一百七十九】卷第一百八十 【宋紀一百八十】卷第一百八十一 【宋紀一百八十一】卷第一百八十二 【宋紀一百八十二】卷第一百八十三 【元紀一】卷第一百八十四 【元紀二】卷第一百八十五 【元紀三】卷第一百八十六 【元紀四】卷第一百八十七 【元紀五】卷第一百八十八 【元紀六】卷第一百八十九 【元紀七】卷第一百九十 【元紀八】卷第一百九十一 【元紀九】卷第一百九十二 【元紀十】卷第一百九十三 【元紀十一】卷第一百九十四 【元紀十二】卷第一百九十五 【元紀十三】卷第一百九十六 【元紀十四】卷第一百九十七 【元紀十五】卷第一百九十八 【元紀十六】卷第一百九十九 【元紀十七】卷第二百 【元紀十八】卷第二百十一 【元紀十九】卷第二百十二 【元紀二十】卷第二百十三 【元紀二十一】卷第二百十四 【元紀二十二】卷第二百十五 【元紀二十三】卷第二百十六 【元紀二十四】卷第二百十七 【元紀二十五】卷第二百十八 【元紀二十六】卷第二百十九 【元紀二十七】卷第二百一十 【元紀二十八】卷第二百一十一 【元紀二十九】卷第二百一十二 【元紀三十】卷第二百一十三 【元紀三十一】卷第二百一十四 【元紀三十二】卷第二百一十五 【元紀三十三】卷第二百一十六 【元紀三十四】卷第二百一十七 【元紀三十五】卷第二百一十八 【元紀三十六】卷第二百一十九 【元紀三十七】卷第二百二十 【元紀三十八】
 
漢語學習
漢語文化
語言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