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鑒》卷第四十四 【宋紀四十四】:○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慶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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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鑒》卷第四十四 【宋紀四十四】

續資治通鑒

卷第四十四 【宋紀四十四】

起玄黓敦牂正月,盡九月。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慶歷二年(遼重熙十一年。

壬午,一零四二年)

春,正月,庚戌,詔:「近分陝西緣邊為四路,各置經略安一撫招討等使,自今路分部署、鈐轄以上,許與都部署司同議軍事,路分都監以下,並聽都部署等節制,違者以軍法論。」

知慶州范仲淹請給樞密院及宣徽院宣頭空名者各百道,緩急書填,以勸賞戰功及招降蕃部;從之。

丁巳,命翰林學士聶冠卿權知貢舉。

初,端明殿學士李淑侍經筵,訪以進士詩、賦、策、論先後,淑奏請先策,次論,次賦,次貼經墨義,而敕有司並試四場,通校工拙,毋以一場得失為去留。

詔有司議,稍施行焉。

自元昊反,軍興,用度不足,因聽入中芻粟予券,趨京師榷貨務受錢若金銀;入中它貨予券,償以池鹽。

由是羽一毛一、筋角、膠漆、鐵炭、瓦木之類,一切以鹽易之。

猾商一奸一人,乘時射利,與官吏表裡為一奸一,虛費池鹽,不可勝計。

鹽直益賤,販者不行,公私無利。

朝廷知其弊,戊午,用三司使姚仲孫請,以度支判官范宗傑為制置解鹽使,往經度之。

始,詔復京師榷法。

宗傑請:「凡商人以虛估受券,及已受鹽未鬻者,皆計直輸虧官錢。

內地州、軍民間鹽,悉收市入官,為置場增價而出之。

復禁永興第十一州商賈,官自輦運,以衙前主之。

又禁商鹽私入蜀,置折博務於永興、鳳翔,聽人入錢若蜀貨易鹽,趨蜀中以售。」

詔皆用其說。

宗傑,雍子也。

京兆府布衣雷簡夫,隱居不仕,樞密副使杜衍薦之。

召見,論邊事甚辯,帝悅,令中書檢真宗用種放故事。

呂夷簡言有口才者未必能成事,請試之。

乃以為校書郎、秦州觀察判官。

簡夫,有鄰孫也。

壬戌,詔以京西閒田處內附蕃族無親屬者。

遣使河北募兵,及萬人者賞之。

癸亥,詔磨勘院考提點刑獄功罪為三等,以待黜陟。

辛未,秦州築東西關城成,賜總役官吏金帛有差。

初,知州韓琦言:「州東西居民及軍營萬餘家,皆附城而居,無所捍御,請築外城凡十里。」

至是成之。

遼主謀親帥師南伐,意未決,乃幸舊相張儉第,使尚食先往具饌,儉卻之,進葵羹、干飯。

遼主食之而甘,徐問以南伐之策,儉極陳利害,且曰:「第遣一使問之,何必遠勞車駕!」遼主悅而止。

復即其第賜宴,器玩悉與之。

是月,遼遣南院宣徽使蕭特默、翰林學士劉六符來,使取晉一陽一及瓦橋以南十縣地,且問興師伐夏及沿邊疏浚水澤、增益兵戍之故。

二月,丁丑,詔權御史中丞賈昌朝侍講邇英閣。

故事,台丞無在經筵者,帝以昌朝長於講說,特召之。

知秦州韓琦請降樞密院空名宣頭五十道,以賞屬羌之有功者,從之。

知保州王果,先購得遼人南伐諭稿以聞,且言:「遼人潛與元昊相結,將必渝盟;請自廣信軍以西緣山口出入之路,預為控守。」

詔答付河北安一撫司,密修邊備。

果,饒一陽一人也。

舊制,諸州薦貢者,既試禮部,則引試崇政殿廊。

知制誥富弼言:「歷代取士,悉委有司,獨後漢文吏課箋奏,副上端門,亦未聞天子親試也。

至唐武後載初之年,始有殿試,此何足法哉!必慮恩歸有司,則宜使禮部次高下以奏,而引諸殿庭,唱名賜第,則與殿試無所異矣。」

辛巳,詔罷殿試。

而翰林學士王堯臣、同修起居注梁適,皆以為祖宗故事,不可遽廢。

癸未,詔復殿試如舊。

丙戌,天章閣侍講林瑀,落職通判饒州。

先是瑀奉詔撰《周易天人會元紀》,其說用天子即位年月日辰,占所直卦以推吉凶。

且言:「自古聖王即位,必直乾卦。」

御史中丞賈昌朝,嘗面折瑀所言不經。

及是瑀又言:「帝即位,其卦直需,其象曰:『君子以飲食宴樂。

』願陛下頻出宴游,極水陸玩好之美。」

帝駭其言。

昌朝即劾奏瑀邪說罔上,不宜在經筵。

乃黜瑀,而命崇文院檢討臨淄趙師民為崇政殿說書。

乙未,詔:「真定府、定州、天雄軍、澶州各備兵馬芻糧及器甲。」

又詔:「河北諸州軍城隍應修者悉修之。」

又詔:「河北諸州強壯,自三月後並赴州閱習,委知州擇其強勁者,刺手背為義勇軍;不願者釋之而存其籍,以備守葺城池。」

於是強壯浸廢。

詔始下,人情哅哅,河北轉運使李昭述乘疾置日行數捨,開諭父老,眾始安。

昭述,宗諤子也。

辛丑,保靜軍節度使、新知澶州王德用入見,流涕言:「臣前被大罪,陛下幸赦不誅,今不足辱命。」

帝尉勞曰:「河北方警,藉卿威名鎮撫耳。」

賜手詔遣之。

壬寅,遼主如鴛鴦濼。

三月,甲辰朔,詔殿前指揮使、兩省都知舉將才。

丁巳,命杜衍宣撫河東。

辛酉,參知政事晁宗愨以疾罷。

乙丑,賜禮部奏名進士合肥楊寘,等及諸科及第、出身、同出身八百三十九人。

寘察弟也。

己巳,遼使蕭特默、劉六符至京師,致遼主書,略曰:「粵自世修歡契,時遣使軺。

切緣瓦橋關南是石晉所割,訖至柴氏,興一旦之狂謀,掠十縣之故壤,人神共怒,廟社不延。

至於貴國,肇創基業,尋與敝境,繼為善鄰。

暨乎太宗,於有征之地才定並汾,以無名之師直抵燕薊,羽召一精一銳,御而獲退,遂致彌年有戍境之勞,繼日備渝盟之事,始終反覆,前後諳嘗。

竊審專命將臣,往平河右,炎涼屢易,勝負未聞。

兼李元昊,於北朝久已稱籓,設罪合加誅,亦宜垂報。

邇者郭稹特至。

杜妨又回,雖略具音題,而但虞詐諜。

已舉殘民之伐,曾無忌器之嫌,營築長堤,填塞隘路,開決塘水,添置邊軍。

既潛稔於猜嫌,慮難敦於信睦。

倘思久好,共遣疑懷,曷若以晉一陽一舊附之區,關南元割之縣,俱歸當國,用康黎人!如此,則益深兄弟之懷,長守子孫之計。

緬維英悟,深達悃悰。」

先是正月己巳,邊吏言遼使且至,帝為之旰食,歷選可使遼者,群臣皆憚行。

宰相呂夷簡舉右正言富弼,入對便殿,叩頭曰:「主憂臣辱,臣不敢一愛一其死。」

帝為動色。

壬申,命弼為接伴使。

弼以二月丙子發京師,至雄州,久之,特默等始入境。

遣中使慰勞,特默稱足疾不拜,弼謂曰:「吾嘗使北,病臥車中,聞命輒拜。

今中使至而君不起,此何禮也?」

特默矍然起,遂使人掖而拜。

及特默等至,命御史中丞賈昌朝館伴。

廷議不許割地,而許以信安僖簡王允寧女與遼之皇子梁王洪基結婚,或增歲賂;獨弼為結婚為不可。

初,遼太弟重元者,挾太后勢,嘗自通書幣。

帝欲因今使答之,令昌朝問六符,六符辭曰:「此於太后則善,然於本朝不便也。」

昌朝曰:「即如此,而欲以梁王求和親,皇帝豈安心乎?」

六符不能對。

辛未,授弼禮部員外郎、樞密直學士,將使弼報聘故也。

弼曰:「國家有急,惟命是從,臣職也,奈何逆以官爵賂之!」固辭不受。

是春,范仲淹巡邊至環州,州屬羌一陰一連賊為邊患。

仲淹謂種世衡素得羌心,而青澗城已堅固,乃奏徙世衡知環州以鎮撫之。

有牛家族努額者,崛強未嘗出,聞世衡至,遽郊迎。

世衡與約,詰朝至其帳。

是夕,大雪深三尺,左右曰:「地險不可往。」

世衡曰:「吾方結諸羌以信,不可失期。」

遂緣險而進。

努額方臥帳中,謂世衡必不能至,世衡蹴而起,努額大驚,率其族羅拜聽命。

又有兀二族,受賊偽職,世衡招之不至,命蕃官慕恩出兵討之。

其後百餘帳皆自歸,莫敢貳。

因令諸族置烽火,有急則舉燧,介馬以待。

又課吏民射,有過失,射中則釋其罪;有辭某事,輒因中否而與奪之。

由是人人一精一於射,賊不敢復近環州。

夏,四月,甲戌朔,遼主頒南征賞罰之令,欲使宋邊臣告急於朝也。

戊寅,命權御史中丞賈昌朝等議裁減浮費。

庚辰,詔以右正言富弼為回謝國信使,西上閤門使符惟忠副之。

復書曰:「昔我烈考章聖皇帝與大契丹昭聖皇帝弭兵講好,通聘著盟,肆余纂承,共遵謨訓,邊民安堵,垂四十年。

茲者專致使臣,特詒緘問,且以瓦橋內地,晉一陽一故封,援石氏之割城,述周朝之復境。

繫於異代,安及本朝!粵自景德之初,始敦鄰寶之信,凡諸細故,鹹不置懷。

況太宗皇帝親駕並郊,匪圖燕壤,當時貴國亟發援兵,既交石嶺之烽,遂舉薊門之役,義非反覆,理有因緣。

元昊賜姓稱籓,稟朔受祿,急謀狂僭,俶擾邊陲,曰鄉議討除,已嘗聞達,杜防、郭稹傳導備詳,及此西征,豈雲無報!聘軺旁午,屢聞嫉惡之談,慶問交馳,未諭聯親之故,忽窺異論,良用惘然!謂將軫於在原,反致譏於忌器。

復雲營築堤埭,開決陂塘,昨緣霖潦之餘,大為衍隘之患,既非疏導,當稍繕防,豈蘊猜嫌,以虧信睦!至於備塞隘路,閱習兵夫,蓋邊臣謹職之常,乃鄉兵充籍之舊,在於貴境,寧撤戍兵!一皆示以坦夷,兩何形於疑阻!彼惟歡契,方保悠長;遽興請地之言,殊非載書之約。

諒惟聰達,應切感思。

自餘令弼口陳。」

書詞,翰林學士王拱辰所撰也。

初,遼人書言太宗舉無名之師,一時莫知所答。

拱辰獨請間曰:「河東之役,本誅僭偽,遼人寇石嶺關,潛假兵以援賊,太宗怒反覆,既平繼元,遂下令北征,安得謂之無名!」帝喜,諭執政曰「非拱辰詳識故事,殆難答也。」

劉六符嘗謂賈昌朝曰:「南朝塘濼何為者哉?一葦可航,投箠可平。

不然,決其堤,十萬土囊遂可逾矣。」

時議者亦請涸其地以養兵。

帝問拱辰,對曰:「此六符誇言耳。

設險守國,先王不廢,且祖宗所以限戎騎也。」

帝深然之。

壬午,右正言、知制誥劉沆出知潭州。

始,沆使於遼,館伴杜防強沆以酒,沆沾醉,拂袖起,因罵之曰:「我不能飲,何強我至是!」遼使來,以為言,故出之。

尋又降知和州。

因詔:「使遼及接伴、送伴臣僚,每燕會毋得過飲,其語言應接,務存大體。」

戊子,降詔獎諭知延州龐籍等,以籍興修橋子谷寨成也。

始,元昊陷金明、承平、塞門、安遠、栲栳寨,破五龍川,邊民焚略幾盡。

籍既至,稍葺治之。

戍兵十餘萬,未有壁壘,散處城中,畏籍嚴,無敢犯法。

金明西北有渾州川,其土平沃,川尾曰橋子谷,為敵出入隘道。

籍使部將狄青將萬餘人築招安寨於谷旁,卻賊數萬。

募民耕植,得粟以濟軍。

周美襲取承平寨,王信築龍安寨,悉復賊所據故地,築清水等十一堡。

甲午,徙知澶州王德用為真定府定州路都部署。

丙申,右正言田況言:「朝廷擇將以備北邊,乃用楊崇勳、夏守贇、高化等,物情未協,恐誤機事。」

詔各選通判、幕職官往助之。

知諫院張方平亦言:「朝廷處置北鄙,雖增兵飭壘,事為之備,然所遣將率,未盡推擇。

使楊崇勳在鎮、定,夏守贇在瀛州,劉渙在滄州,張耆在河一陽一,陛下得高枕乎?莫若取陝西偏裨之知名者如狄青、范全輩,召之赴闕,量其材器,稍遷用之,追崇勳等使奉朝請。

比富弼使歸,幸而盟好未渝,即各還之本路;若遼兵南向,且使分捍北方。

事機所懸,乞賜裁察!」

己亥,以知秦州韓琦為秦州觀察使,知渭州王沿為涇州觀察使,知延州龐籍為鄜州觀察使,知慶州范仲淹為邠州觀察使。

五月,癸卯朔,徙並代鈐轄張亢為高一陽一關鈐轄。

初,麟州猶未通,饋路閉隔,敕亢自護南效賞物送麟州。

賊既不得鈔,隨以兵數萬趨柏子寨,邀我歸路,亢所將才三千人,亢激怒之曰:「若等已陷死地,前斗則生,不然,為賊所屠無餘也。」

士皆感厲。

會天大風,順風擊之,斬首六萬餘級,奪馬千餘匹,乃修建寧寨。

賊數出爭逐,戰於兔一毛一川,亢自以大陣抗賊,而使驍將張岊以短兵強一弩一數千伏山後。

亢以萬勝軍皆京師所募,疲耎不能戰,賊目曰東軍,素易之,而虎翼卒勇悍,一陰一易其旗以誤賊。

賊果趨東軍而值虎翼卒。

搏戰良久,發伏,賊大潰,斬首二千級。

不逾月,築清塞、百姓、中候、建寧、鎮川五堡,麟州路始通。

亢復奏:「今所通特往來之徑耳,旁皆虛空無所阻;若增築並邊諸柵以相維持,則可以廣田牧,河外勢益強。」

議未下,而朝廷慮遼將渝盟,乃徙亢高一陽一。

庚戌,河北都轉運使李昭述請修澶州北城,從之。

先是河決久未塞,昭述但以治堤為名,調農兵八萬,逾旬而就。

劉六符過之,真以為治堤也,及還而城具,甚駭愕。

壬子,出詔書:「減皇后及宗室婦郊祀所賜之半,著為式。」

又詔:「皇后、嬪御進奉乾元節回賜物亦減半,宗室外命婦回賜權罷,邊事寧日聽旨。」

於是皇后、嬪御各上俸錢五月以助軍費,宗室刺史以上亦納公使錢之半。

荊王元儼盡納公使錢,詔以半給之。

癸丑,命知貝州、供備庫使開封張茂實為回謝國信副使,以符惟忠道病卒,從富弼請也。

甲寅,詔三館臣僚上封事及聽請對。

戊午,建大名府為北京。

釋河北諸州軍系囚。

嚴飭行宮增制倉廒、營舍,並給賞錢,毋得科率。

初,范仲淹知開封,建議城洛一陽一以備急難。

及遼人將渝盟,言事者請從仲淹之請,呂夷簡謂:「遼人畏壯侮怯,遽城洛一陽一,無以示威,反長彼勢;宜建都大名,示將親征,以伐其謀。」

詔既下,仲淹又言:「此可張虛聲耳,未足恃也。

城洛一陽一既弗及,請速修京城。」

議者多附仲淹議,夷簡曰:「此囊瓦城郢計也。

使遼人得渡河,而固守京師,天下殆矣!筆設備宜在河北。」

卒建北京,識者韙之。

己未,以知天雄軍程琳知大名府兼北京留守司。

慶州之西北馬鋪寨,當後橋川口,深在賊腹中,范仲淹欲城之,度賊必爭,密遣子純佑與蕃將趙明先據其地,引兵隨其後。

諸將初不知所向,行至柔遠,始號令之,版築畢具,旬日城成,是歲三月也,尋賜名大順。

賊覺,以騎三萬來戰,佯北,仲淹戒勿追,已而果有伏。

大順既成,白豹、金湯皆截然不敢動,環慶自是寇益少。

癸亥,新邠州觀察使范仲淹、鄜州觀察使龐籍,並復為龍圖閣直學士,從所請也。

初,仲淹上表言:「臣守邊數年,羌人頗親一愛一臣,呼臣為龍圖老子。

今改觀察使,則與諸族首領名號相亂,恐為賊所輕;且無功,不應更增厚祿。」

辭甚切至,表三上,乃從之。

甲子,召江南東路轉運使楊察入為左正言、知制誥。

察在部,專以舉官為急務,或譏之,察曰:「此按察職也。

掎拾羨餘,則俗吏能之矣。」

乙丑,罷左藏庫月進錢。

帝語輔臣曰:「此《周官》所謂供王之好用者,朕宮中無所費,其斥以助縣官。」

真定府、定州路都部署王德用入朝奏事,命為宣徽南院使,判成德軍,未行,改判定州兼三路都部署;徙判定州楊崇勳判成德軍。

崇勳老不任事,故徙之。

德用至,日教士卒習戰,頃之,皆可用。

遼使人來覘,或請捕殺之。

德用曰:「彼得實以告,是服人以不戰也。」

明日,大閱於郊,提枹鼓誓師,進退坐作,終日不戮一人。

乃下令,具糗糧,聽鼓聲,視吾旗所鄉。

覘者歸告其國中,謂漢兵將大入。

既而復議和,兵乃解。

時發兵屯定州幾六萬人,皆寓居逆旅及民間,無一敢喧呼暴橫者。

將校相戒曰:「吾輩各務斂士卒,勿令擾我菩薩。」

以高一陽一關路鈐轄張亢權知瀛州兼本路部署司事,夏守贇疾故也。

丁卯,徙知成德軍張存為河北轉運使。

先是存上言:「遼與元昊為婚,恐一陰一相首尾。

河北城久不治,宜留意。」

於是悉城河北諸州,俾存督察之。

戊辰,詔:「有司申明前後條約,禁以銷金、貼金、鏤金等為服飾,自宮廷始,民庶犯者必置法。」

六月,甲戌,出內藏庫銀一百萬兩,紬絹各一百萬匹,給邊費。

壬午,遼主御含涼殿,放進士王寔等六十四人。

遼禁鬻氈、銀於宋。

癸未,徙知杭州鄭戩知并州兼河東路經略安一撫沿邊招討使,尋改知鄆州。

杭州有錢塘湖,溉民田數十頃,錢氏置撩清軍以疏導淤滯。

既納國後,不治,葑土堙塞,為豪族僧坊所佔冒,湖水益狹。

戩發屬縣丁夫數萬辟之,民賴其利。

事聞,詔杭州歲治如戩法。

丙戌,建定州北平寨為北平軍。

戊子,以樞密副使任中師為修建北京使,以入內副都知皇甫繼明佐之。

乙未,以天章閣待制明鎬知并州兼河東經略安一撫沿邊招討使。

時邊任多紈褲子弟,鎬憂其誤軍事,乃取尤不職者杖之。

疲一軟子弟皆自解去,更奏擇習事者守堡塞。

軍行,倡婦多從之。

會有忿爭殺倡婦者。

鎬不問。

倡婦聞之,皆散去。

是月,侍御史雍丘魚周詢劾判河一陽一張耆典籓無狀,乞令就京邸養病;尋徙耆判陳州,又徙壽州。

秋,七月,壬寅朔,知諫院張方平疏請廢樞密院,並其職事於中書,不報。

丙午,樞密副使任布罷知河一陽一。

布任樞密,數與宰相呂夷簡忤。

布長子遜,素狂愚,夷簡知之,乃怵使言事,許以諫官。

遜即上書歷詆執政,且斥布不才。

布見其書,匿之。

夷簡又趣遜以書上。

遜復上書罪匿者。

帝問知匿者乃布也,布謝:「臣子少有心疾,其言悖繆,懼辱朝廷,故不敢宣佈。」

侍御史魚周詢因劾布,布遂罷去。

遜尚留京師,望除諫官,夷簡尋以它事黜之。

戊午,以右僕射、平章事呂夷簡判樞密院事,戶部侍郎、平章事章得像兼樞密使,加樞密使晏殊同平章事。

初,富弼建議,宰相兼權樞密使,帝曰:「軍國之務,當悉歸中書,樞密非古官。」

然未欲遽廢,故止令中書同議樞密院事。

及張方平請廢樞密院,帝乃追用弼議,命夷簡判院事,而得像兼使,殊加同平章事,使如故。

初,富弼、張茂實以結婚及增歲幣二事往報遼人,惟所擇。

弼等至遼,特默已加同政事門下平章事,劉六符為行宮副部署。

遼主命六符為館伴。

六符言北朝皇帝堅欲割地,弼曰:「此必志在敗盟,假此為名。

南朝有橫戈相待耳。」

六符曰:「南朝堅執,事安得濟?」

弼曰:「北朝無故求割地,南朝不即發兵,而遣使好辭更議,此豈南朝堅執乎?」

及見遼主,弼曰:「兩朝繼好,垂四十年,一旦忽求割地,何也?」

遼主曰:「南朝違約,塞雁門,增塘水,治城隍,籍民兵,此何意也?群臣競請舉兵,朕以為不若遣使求關南故地,求而不得,舉兵未晚。」

弼曰:「北朝與中國通好,則人主專其利而臣下無所獲。

若用兵,則利歸臣下而人主任其禍。

故勸用兵者,皆為其身謀,非國計也。」

遼主驚曰:「何謂也?」

弼曰:「晉高祖欺天叛君,求助於北,末帝昏亂,神人棄之。

是時中國狹小,上下離叛,故北朝全師獨克,雖虜獲金幣,充刃諸臣之家,而壯士健馬物故大半,此誰任其禍者?今中國提封萬里,所在一精一兵以萬計,北朝用兵,能保必勝乎?」

曰:「不能。」

弼曰:「勝負未可知,就使其勝,所亡士馬,群臣當之歟,抑人主當之歟?若通好不絕,歲幣盡遍人主,群臣何利焉!」遼主大悟,首肯者久之。

弼又曰:「塞雁門者,備元昊也。

塘水始於何承矩,事在通好前,地卑水聚,勢不得不增。

城隍皆修舊,民兵亦舊籍,特補其闕耳,非違約也。」

遼主曰:「微卿言,不知其詳。

然朕所欲得者,祖宗故地耳。」

弼曰:「晉高祖以盧龍一道賂契丹,周世宗復伐取必南,皆異代事。

宋興已九十年,若各欲求異代故地,豈北朝之利乎?」

遼主無言,徐曰:「元昊稱籓尚主,南朝伐之,不先告我,何也?」

弼曰:「北朝向伐高麗、黑水,豈嘗報南朝乎天子令臣致意於陛下曰:『向不知元昊與弟通姻,以其負恩擾邊,故討之,而弟有煩言。

今擊之則傷兄弟之情,不擊則不忍坐視吏民之死,不知弟何以處之?』」遼主顧其臣國語良久,乃曰:「元昊為寇,豈可使南朝不擊乎?」

既退,六符謂弼曰:「吾主恥受金帛,堅欲十縣,如何?」

弼曰:「南朝皇帝嘗言:『朕為人子孫,豈敢妄以祖宗故地與人!昔澶洲白刃相向,章聖尚不與關南,豈今日而肯割地乎!且北朝欲得十縣,不過利其租賦耳,今以金帛代之,亦足坐資國用。

朕念兩國生民,不欲使之肝腦塗地,不一愛一金帛以徇北朝之欲。

若北朝必欲得地,是志在背盟棄好,朕獨能避用兵邪?澶淵之盟,天地神祇,實共臨之。

今北朝先發兵端,過不在朕。

天地鬼神,其可欺乎!』」六符謂其介曰:「南朝皇帝存心如此,大善。

當共奏,使兩主意通。」

翼日,遼主召弼同獵,引弼馬自近,問所欲言,弼曰:「南朝惟欲歡好之久耳。」

遼主曰:「得地則歡好可久。」

弼曰:「南朝皇帝遣臣聞下陛下曰:『北朝欲得祖宗故地,南朝亦豈肯失祖宗故地邪?且北朝既以得地為榮,則南朝必以失地為辱。

兄弟之國,豈可使一榮一辱哉?朕非忘燕薊舊封,亦安可復理此事,正應彼此自諭耳。

』」既退,六符謂弼曰:「皇帝聞公榮辱之言,意甚感悟。

然金帛必不欲取,惟結婚可議耳。」

弼曰:「結婚易生釁,況夫婦情好難必,人命修短或異,不若增金帛之便也。」

六符曰:「南朝皇帝必自有女。」

弼曰:「帝女才四歲,成婚須在十餘年後。

今欲釋目前之疑,豈可待哉?」

弼揣遼人欲婚,意在多得金帛,因曰:「南朝嫁公主故事,資送不過十萬緡耳。」

由是遼人結婚之意緩,且諭弼還。

弼曰:「二議未決,安敢徒還!願留畢議。」

遼主曰:「俟卿再至,當擇一事受之,宜遂以誓書來也。」

弼還奏,復授弼吏部郎中、樞密直學士,又辭不受。

癸亥,弼與茂實再以二事往,於是呂夷簡傳帝旨,令弼草答遼人書並誓書,凡為國書二,誓書三。

議婚則無金帛。

若遼人能令夏國復納款,則歲增金帛二十萬,不則十萬。

弼奏於誓書內增三事:一,兩界塘澱毋得開展;二,各不得無故添屯兵馬;三,不得停留逃亡諸色人。

弼因請錄副以行。

中使夜繼誓書五函並副,追及弼於武強授之。

弼行至樂壽,自念:「所增三事,皆遼人前約,萬一書詞異同,則彼必疑,吾事敗矣。」

乃密啟副封觀之,果如所料,即疏報。

又遣其屬宋誠、蔡挺詣中書白執政。

帝欲知北事,亟召挺對便殿,乃詔弼,三事但可口陳。

弼知此執政一陰一謀,乃以禮物屬茂實,疾馳至京師,日欲晡,叩閤門求對,閣門吏拘以舊制當先進名,對仍翼日。

弼責之,遂急奏,得入見,曰:「執政為此,欲致臣於死。

臣死不足惜,奈國事何!」帝急召呂夷簡等問之。

夷簡從容曰:「此誤耳,當改正。」

弼語益侵夷簡。

晏殊言:「夷簡決不為此,直恐誤耳。」

弼怒曰:「殊一奸一邪,一黨一夷簡以欺陛下!」遂詔王拱辰易書。

其夕,弼宿學士院,明日乃行。

八月,戊子,出內藏庫緡錢十分修北京行宮。

時任中師奏行宮大抵摧圮,請更修之。

帝令創修寢殿及角樓,餘皆完補而已;其自京至德清軍行宮、館驛、廨捨,亦量加葺治。

九月,辛丑朔,以太常博士一陽一翟孫甫為秘閣校理,樞密副使杜衍所薦也。

初,衍守京兆,辟甫知府司錄事,吏職纖末皆倚辦。

甫曰:「待我如此,可以去矣。」

衍聞之,不復以小事屬甫。

衍與語,必引經以對,言天下賢俊,歷評其才一性一所長,衍曰:「吾辟屬,乃得益友。」

初,命呂夷簡判樞密院事,既宣制,黃霧四塞,風霾終日,朝論甚喧。

參知政事王舉正,言二府體均,判名太重,不可不避,右正言田況復以為言。

夷簡亦不敢當;丙午,改兼樞密使。

陝西轉運司言:「近添就糧兵士七萬人,糧賜幾三百萬緡,乞加詳議。」

詔三司擘畫以聞。

知諫院張方平,請選擇近臣分使諸道,就諸邊臣,與之深議所以豐財嗇用,守備經遠之計。

即如沿邊騎兵,計畜一騎可以贍卒五人。

西戎出善馬,地形險隘,我騎誠不得與較也。

多留馬軍,既不足用,徒費芻茭。

今方北備契丹,乃是用騎之地。

乞以陝西新一團一士兵,多換馬軍東歸,一以省必中之輓輸,一以備河北之戰守。

富弼、張茂實以八月乙未至遼,翼日,引弼等見遼主,遼主曰:「姻事使南朝骨肉睽離,或公主與梁王不相悅,固不若歲增金帛。

但須於誓書中加一『獻』字乃可。」

弼曰:「『獻』乃下奉上之辭,非可施於敵國。

南朝為兄,豈有兄獻於弟邪?」

遼主曰:「南朝以厚幣遺我,是懼我也,『獻』字何惜?」

弼曰:「南朝皇帝重惜生靈,故致幣帛以代干戈,非懼北朝也。

今陛下忽發此言,正欲棄絕舊好,以必不可冀相要耳。」

遼主曰:「改為『納』字如何?」

弼曰:「亦不可。」

遼主曰:「誓書何在?取二十萬者來。」

弼既與之,遼主曰:「『納』字自古有之。」

弼曰:「古惟唐高祖借兵於突厥,故臣事之。

當時所遺,或稱『獻』、『納』,亦不可知。

其後頡利為太宗所禽,豈復更有此禮?」

遼主見弼詞色俱厲,度不可奪,曰:「我自遣使與南朝議之。」

於是遼主留所許歲增金帛二十萬誓書,壬寅,遣耶律仁先、劉六符來議「獻」、「納」字。

乙巳,弼等還至雄州,詔:「即以弼為接伴使,有朝廷合先知者,急置以聞。」

弼奏曰:「彼求『獻』、『納』二字,臣以死拒之,其氣折矣,不可復許。」

乙丑,遼北院樞密副使耶律仁先、漢人行宮副部署劉六符入見,以誓書來。

仍議文書稱「貢」,論者難之。

仁先曰:「曩者石晉報德本朝,割地以獻,周人攘而取之,是非利害,灼然可見。」

議論相持不決。

朝廷用晏殊議,以「納」字許之。

閏月,庚辰,覆命右正言、知制誥富弼為吏部郎中、樞密直學士,弼又固辭。

先是弼數論事忤呂夷簡,因薦弼使遼,欲因事罪之。

館閣校勘歐一陽一修上書,引顏真卿使李希烈事乞留弼,不報。

而弼受命不少辭,自初奉使,聞一女卒,再奉使,聞一男生,皆不顧而行;得家書,不發而焚之,曰:「徒亂人意耳。」

壬午,以太子中允、通判秦州尹洙直集賢院。

洙上奏命令數更,恩一寵一過溢,賜予不節,詞甚切直。

癸巳,涇原副都部署葛懷敏與元昊戰,歿於定川寨。

先是元昊聲言入寇,是月辛末朔,王沿命懷敏將兵御之。

己卯,至瓦亭寨,遣本寨都監許思純、環慶都監劉賀以蕃兵五千餘人為左翼,天聖寨主張貴為殿後。

戊子,進屯五穀口。

知鎮戎軍曹英、涇原路都監趙珣、西路都巡檢李良臣、孟淵,皆自山外來會,沿邊都巡檢使向進、劉湛為先鋒,趙瑜總奇兵為援。

及大軍次安邊寨,給芻秣未絕,懷敏即離軍,夜,至開遠堡北一里而捨。

庚寅,領大軍自鎮戎軍西南,又先引從騎百餘以前。

走馬承受趙政以為距賊近,不可輕進,懷敏乃少止,晚,趨養馬城。

曹英及涇原都監李知和、王保、王文、鎮戎都監李岳、西路都巡檢使趙璘等分兵屯鎮戎城西六里,夜則入城自守,凡三日,至是亦趨養馬城見懷敏,聞元昊徙軍新壕外,乃議質明掩襲。

趙珣謂懷敏曰:「賊遠來,利速戰,宜依馬欄城布柵,扼賊歸路,固守鎮戎以便餉道,俟其衰擊之,可必勝。

不然,必為賊所屠。」

懷敏不聽,命諸將分四路趨定川,劉湛、向進出西水口、趙珣出蓮華堡,曹英、李知和出劉璠堡,懷敏出定西堡。

既而知和與英督軍夜發。

辛卯,劉湛、向進行次趙福新堡,遇賊,戰不勝,保向家峽。

而趙珣、曹英、李良臣、孟淵等將趨定川,懷敏且令援趙福堡;未行,諜言賊已屯邊壕上,復召珣等入定川。

會李知和麾下蕃落將報賊五千人列定川寨北;頃之,王文、李知和、定川寨主郭綸又報已拔柵逾壕。

懷敏命趙珣與其子宗晟先行,日幾午,懷敏入保定川寨。

賊毀板橋,斷其歸路,別為二十四道以過軍環圍之,又絕定川水泉上流。

劉賀帥蕃兵斗於河西,不勝,眾潰。

懷敏為中軍,屯寨門東偏,曹英等陣東北隅。

賊四面俱至,先以銳兵沖中軍,不動,回擊曹英。

會黑風自東北起,部伍相失,陣遂擾,士卒攀城堞爭入。

英面被流矢,僕壕中,懷敏所部兵見之亦奔駭。

懷敏為眾所擁,蹂一躪幾死,輿至甕城,久之乃蘇。

懷敏選士據門橋,揮刀手以拒入門者。

趙珣等擁刀斧手前鬥,及以騎軍四合御賊,賊眾稍卻。

然大軍無鬥志,趙珣累馳入,勸懷敏還軍中。

是夕,賊大聚,圍城四隅,臨西北呼曰:「爾得非部署廳上點陣圖者邪?爾固能軍,乃入我圍中,今將何往!」夜四鼓,懷敏召諸將計議,莫知所出,遂謀結陣走鎮戎軍。

趙珣請自籠竿城往。

曰:「彼無險,且出賊不意。」

眾不從,及旦。

懷敏束馬東南馳二里許,至長城壕,路已斷,賊周圍之,懷敏及諸將曹英等十六人皆遇害,軍士九千四百餘人,馬六百餘匹,悉陷於賊。

懷敏子宗晟與郭京等還保定川。

賊長驅直抵渭州,幅員六七百里,焚蕩廬舍,屠掠居民而立。

自劉平敗於延州,任福敗於鎮戎,葛懷敏敗於渭州,賊聲益震。

然所以復守巢一穴一者,蓋鄜延路屯兵六萬八千,環慶路五萬,涇原路七萬,秦鳳路二萬七千,有以牽制其勢故也。

戊戌,詔河北都轉運司、沿邊安一撫司:「今遼再議和好,其告諭居民,諸科徭悉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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