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鑒》卷第七十 【宋紀七十】:○神宗體元顯道法古立憲帝德王功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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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鑒》卷第七十 【宋紀七十】

續資治通鑒

卷第七十 【宋紀七十】

起閼逢攝提格正月,盡十二月,凡一年。

○神宗體元顯道法古立憲帝德王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熙寧七年(遼鹹雍十年)

春,正月,辛亥,賞復岷、洮等州功,西京左藏庫使桑湜等遷官有差。

壬子,幸中太一宮,宴從臣。

乙卯,封皇子俊為永國公。

遼主如鴛鴦濼。

甲子,熊本奏平瀘夷,得地二百四十里。

本嘗通判戎州,習其俗,謂彼能擾邊者,介十二村豪為嚮導耳,乃以計致百餘人,梟之瀘州。

其徒股慄,願矢死自贖,獨柯一陰一一酋不至。

本合晏州十九姓之眾,發黔南義軍強一弩一,遣大將王宣等率以進討,賊悉力旅拒,敗之黃葛下,追奔深入。

柯一陰一窘,乞降,本受之,盡籍丁口、土田及其重寶、善馬歸之官。

於是烏蠻羅氏鬼主諸夷皆求內附。

本還,帝勞之曰:「卿不傷財,不害民,一旦去百年之患。

至於檄奏詳明,近時鮮儷。」

擢集賢殿修撰、同判司農寺。

西南用兵自此始。

二月,辛未,發常平米賑河一陽一饑民。

癸未,詔三司歲會天下財用出入之數以聞。

遼以平州民初復業,蠲其租賦。

戊子,准布貢於遼。

庚寅,詔國子監許賣《九經》、子、史諸書與高麗國使人。

詔以鄆州左司理參軍葉濤等二十三人為諸路教授,國子監言濤等所業堪充教授故也。

乙未,知河州景思立與青宜結果莊戰於踏白城,敗死,賊遂圍河州。

廢遼州。

三月,壬寅,瑪爾戩寇岷州。

時王韶入朝,景思立既敗死,瑪爾戩勢復熾,遂圍岷州。

總管高遵裕遣包順等擊走之。

癸卯,以旱,避正殿,減膳。

乙巳,詔:「役錢每千納差別子五文,凡修官捨、作什器、夫力、輦載之類,並用此錢;不足,即用情輕贖銅錢;輒圓融者,以違制論,不以去官赦原。」

先是公家之費有敷於民間者,謂之「圓融」,污吏乘之以為一奸一,至是始悉禁焉。

丙午,遣使奉行諸路,募武士赴熙河。

庚戌,詔熙河死事者家給錢有差。

令諸路監司察留獄。

兩浙察訪沈括言:「兩浙上供帛年額九十八萬,民間陪累甚多。

後來發運司以移用財貨為名,增兩浙預買紬絹十二萬。

乞罷之以寬民力。」

從之。

詔:「聞定州民有折賣屋木以納免役錢者,令安一撫、轉運、提舉司體量,具實以聞。」

癸丑,帝問王安石:「納免行錢如何?或雲提湯瓶人亦令出錢,有之乎?」

安石曰:「若有之,必經中書指揮,中書實無此文字。

陛下治身無愧於堯、舜,至於難壬人,疾讒說,即與堯、舜實異。」

帝曰:「士大夫言不便者甚眾。」

安石曰:「士大夫或不快朝廷政事,或與近習相為表裡;自古未有令近習如此而能興治功者。」

帝又患置官多費,安石曰:「創置官司,所以省費也。」

帝曰:「即如此,何故財用不足?若言兵多,則今日兵比慶歷中為極少。」

安石曰:「陛下欲足用,必先理財,理財即須斷而不惑,不為左右小人異論所移,乃可以有為。」

帝曰:「古者什一而稅足矣,今取財百端,不可謂少。」

安石曰:「古非特什一之稅而已,市有泉府之官,山林、川澤有虞衡之官,有次布、總布、質布、廛布之類甚眾。

關市有征,而貨有不由關者,舉其貨,罰其人。

古之取財,亦豈但什一而已!」

丙辰,遼主以河東路沿邊增修戍壘,起鋪捨,侵入蔚、應、朔三州界內,使林牙蕭禧來言,乞行毀撤,別立界至。

禧歸,帝面諭以「三州地界,俟遣官與北朝官即境上議之。

其雄州外羅城,修已十三年,並非創築,且非近事。

北朝既不欲,更不令續修。

白溝館驛亦須遣官檢視,如有創置樓櫓箭窗等,並令毀拆,屯戍兵亦令撤回。」

國書云:「倘事由夙昔,固難徇情;誠界有侵逾,何吝改正!」遂遣太常少卿劉忱、秘書丞呂大忠如遼。

癸亥,詔司農寺以常平米三十二萬斛、三司米百九十萬斛置官一場,減直出糶。

遼主如特古裡。

以耶律巢為北院大王。

翰林學士韓維對延和殿。

帝曰:「天久不雨,朕夙夜焦勞,奈何?」

維曰:「陛下憂閔旱災,損膳避殿,此乃舉行故事,恐不足以應天變。

願陛下痛自責己,下詔廣求直言,以開壅閉。」

帝感悟,即命維草詔行之。

乙丑,詔曰:「朕涉道日淺,暗於致治,政失厥中,以干一陰一陽一之和,乃自冬迄今,旱為虐,四海之內,被災者廣。

間詔有司,損常膳,避正殿,冀以塞責消變;歷日滋久,未蒙體應。

嗷嗷下民,大命近止,中夜以興,震悸一靡一寧,永惟其咎,未知攸出。

意者朕之聽納不得於理與?訟獄非其情與?賦斂失其節與?忠謀讜言鬱於上聞,而阿諛壅蔽以成其私者眾與?何嘉氣之不久效也?應中外文武臣僚,並許實封直言朝政闕失,朕將親覽,考求其當,以輔政理。

二事大夫,其務悉心交儆,成朕志焉!」詔出,人情大悅。

夏,四月,辛末,遼以奚人達嚕三世同一居,賜官旌之。

自去歲秋七月不雨至於是月,帝憂形於色,嗟歎懇惻,欲盡罷法度之不善者。

王安石曰:「水旱常數,堯、湯不免。

今旱雖久,但當修人事以應之。」

帝曰:「朕所以恐懼者,正為人事之未修耳。

今取免行錢太重,人情咨怨,自近臣以至後族,無不言其害者。」

馮京曰:「臣亦聞之。」

安石曰:「士大夫不逞者以京為歸,故京獨聞此言,臣未之聞也。」

初,光州司法參軍福清鄭俠為安石所獎拔,感其知己,思欲盡忠。

秩滿入都,時初行試法之令,選人中式者超京官。

安石欲使以是進,俠以未嘗習法辭。

問以所聞,俠曰:「青苗、免役、保甲、市易數事,與邊鄙用兵,在俠心不能無區區也。」

安石不答。

俠退,不復見,但數以書言法之為民害者。

久之,監安上門。

安石雖不悅,猶使其子雱來,語以試法。

方置修經局,又欲闢為檢討,命其客黎東美諭意。

俠曰:「讀書無幾,不足以辱檢討。

所以來,求執經相君門下耳。

而相君發言持論,無非以官爵為先,所以待士者亦淺矣。

果欲援俠而成就之,取其所獻利民、便物之事,行其一二,使進而無愧,不亦善乎!」是時,免行法出,人以為苦,雖負水、拾發、擔粥、提茶之屬,非納錢者不得販鬻。

稅務索市利錢,其末或重於本,商人至以死爭,如是者不一。

俠因東美列其事。

未幾,詔小夫負販者免征,商之重者,日損其七,它皆無所行。

至是大旱,東北流民,扶攜塞道,羸瘠愁苦,身無完衣,並城民買麻糝麥面合米為糜,或茹木實草根,至身被鎖械,而負瓦揭木,賣以償官,纍纍不絕。

俠知安石不可諫,乃繪所見為圖,具疏詣閤門,不納,遂稱密急,發馬遞,上之銀台司。

其略曰:「去年大蝗,秋冬亢旱,麥苗焦枯,五種不入,群情懼死。

方春斬伐,竭澤而漁,草木魚鱉,亦莫生遂。

災患之來,莫知或御。

願陛下開倉廩,賑貧乏,取有司掊克不道之政,一切罷去,冀下召和氣,上應天心,延萬姓垂死之命。

今台諫充位,左右輔弼,又皆貪猥近利,使夫抱道懷識之士,皆不欲與之言。

陛下以爵祿名一器駕馭天下忠賢,而使人如此,甚非宗廟社稷之福也。

竊聞南征北伐者,皆以其勝捷之勢,山川之形,為圖來獻,料無一人以天下之民質妻鬻子、斬桑壞捨、流離逃散、皇皇不給之狀,圖以上聞者。

臣謹按安上門逐日所見,繪成一圖,百不及一,但經聖覽,亦可流涕,況於千萬里之外,有甚於此者哉!陛下觀臣之圖,行臣之言,十日不寸,即乞斬臣宣德門外,以正欺君之罪。」

疏奏,帝反覆觀圖,長吁數四,袖以入內。

是久,寢不能寐。

冀日,癸酉,遂命開封體放免行錢,三司察市易,司農發常平倉,三衙具熙、河所用兵,諸路上民物流散之故,青苗、免役,權息追呼,方田、保甲並罷,凡十有八事,民間歡叫相賀。

是日,果雨。

甲戌,輔臣入賀。

帝出俠圖及疏示輔臣,且責之,皆再拜謝,外間始知所行之由。

群一奸一切齒,遂以俠付御史獄,治其擅發馬遞罪。

呂惠卿、鄧綰言於帝曰:「陛下數年以來,忘寢與食,成此美政,天下方被其賜,一旦用狂夫之言,罷廢殆盡,豈不惜哉!」相與環泣於帝前。

於是新法一切如故,惟方田暫罷。

河州之被圍也。

王韶自京師還,至興平,聞之,乃與李憲日夜馳至熙州。

熙方城守,韶命撤之,選兵得二萬。

諸將欲趨河州,韶曰:「賊所以圍城者,恃有外援也。

今知救至,必設伏待我。

且新勝氣銳,未可與爭,當出其不意以攻其所恃,所謂批亢搗虛、形格勢禁,則自為解也。」

乃直趨定羌城。

乙亥,破四蕃結河川族,斷夏國通路,進臨寧河,分命偏將入南山。

瑪爾戩知有援,拔柵去。

初,景思立覆軍,賊勢復振,而京師風霾旱災相仍,議者欲棄河湟,帝數遣中使戒韶持重勿出。

及是捷聞,乃大喜,賜詔嘉之。

丙子,御殿,復膳。

求言詔下,判西京御史台司馬光讀之感泣,欲默不忍,乃復上疏曰;「方今朝之闕政,其大者有六而已:一曰廣散青苗錢,使民負債日重,而縣官無所得;二曰免上戶之役,斂下戶之錢,以養浮一浪一之人;三曰置市易司,與細民爭利,而實耗散官物;四曰中國未治而侵擾四夷,得少失多;五曰一團一練保甲,教習凶器以疲擾農民;六曰信狂狡之人,妄興水利,勞民費財。

若其它瑣瑣米鹽之事,皆不足為陛下道也。」

知青州滕甫言:「新法之害民者,陛下既知之矣。

但一下手詔,自熙寧二年以來所行新法,有不便者悉罷之,則民氣和而天意解矣。」

皆不聽。

己卯,以高遵裕為岷州一團一練使。

甲申,詔:「邊兵死事無子孫者,廩其親屬終身。」

王韶還熙州,以兵循西山,繞山踏白城後,焚賊八千帳,斬首七十餘級。

瑪爾戩窮蹙,乙酉,率酋長八十餘人詣軍門降。

是日,雨雹。

丙戌,王安石罷;以觀文殿大學士、知大名府韓絳復同平章事,翰林學士呂惠卿為右諫議大夫、參知政事。

安石秉政五年,更法度,開邊疆,老成正士,廢黜殆盡,儇慧巧佞,超進用事,天下怨之,而帝倚任益專。

一日,侍太后至太皇太后宮,太皇太后語帝曰:「祖宗法度,不宜輕改,吾聞民甚苦青苗、助役,宜罷之。」

帝曰:「此所以利民,非苦之也。」

太皇太后曰:「王安石誠有才學,然怨之者甚眾,欲保全之,不若暫出之於外。」

帝曰:「群臣惟安石為國家當事。」

時帝弟岐王顥在側,因進曰:「太皇太后之言,至言也,不可不思。」

帝怒曰:「是我敗壞天下邪?汝自為之!」顥泣曰:「何至是!」皆不樂而罷。

久之,太后流涕謂帝曰:「安石亂天下,奈何?」

帝始疑之。

及鄭俠疏進,安石不自安,求去位,帝再四慰留,欲處以師傅之官。

安石不可,願得便郡,乃以吏部尚書、觀文殿大學士,知江寧府。

呂惠卿使其一黨一變姓名投匭留之,安石感其意,因乞韓絳代己而惠卿佐之,帝從其請。

二人守其成規不少失,時號絳為「傳法沙門」,惠卿為「護法善神。」

以南江蠻懿州地置沅州。

己丑,詔曰:「朕度時之宜,造為法令,已行之效,固亦可見。

吏有不能奉承,然朕終不以吏或違法之故輒為之廢法,要當博謀廣聽,按違法而深治之。」

時呂惠卿慮中外因王安石罷相言新法不便,以書遍遺諸路監司、郡守,使陳利害,又白帝降此詔申明之。

壬辰,帝與執政論免行錢利害,且曰:「今日之法,使百姓出錢輕於往日,即是良法。

至如減定公使錢,人猶以為言者,此實除去牙前陪費深弊。

且天下貢物所以奉一人者,朕已悉罷,群臣亦當體朕此意,以一愛一惜百姓為心。」

馮京曰:「朝廷立法,本意出於一愛一民,然措置之間,或有未盡,但當廣開聰明,盡天下之議,便者行之,有不便者不吝改作,則天下受賜矣。」

詔中書,自熙寧以來創立改更法度,令具本末編類以進。

丁酉,詔王韶發瑪爾戩及其家赴闕。

進韶觀文殿學士、禮部侍郎,官其兄弟及兩子,前後賜絹八千匹。

初,韶入朝,加資政殿學士,至是又加觀文殿學士。

非嘗執政而除者,皆自韶始。

遼遣樞密副使蕭素等議疆界於代州境上。

初,劉忱、呂大忠既奉使,而大忠遭父喪,有詔起復,知代州。

忱對便殿,奏曰:「臣受命以來,在樞府考核文據,未見本朝有尺寸侵遼地。

臣既辱使詣,當以死拒之。」

忱出疆,帝手敕曰:「遼理屈則忿,卿姑如所欲與之。」

忱不奉詔。

至是與素等會於代,素等設次,據主席,大忠卻之,乃移次於長城北。

大忠數與素等會,皆以理折之,稍屈。

遼指蔚、應、朔三州分水嶺土垅為界,及忱與之行視,無土垅,乃但雲以分水嶺為界。

凡山皆有分水嶺,相持久之,不決。

五月,戊戌朔,左司郎中、天章閣待制李師中言:「旱既太甚,民將失所。

今日之事,非有動民之行,應天之實,恐不足以塞天變。

伏望詔求方正有道之士,召詣公車對策;如司馬光、蘇轍輩,復置左右,以輔聖德。

如此而後,庶幾有敢言者。

臣愚不肖,亦未忘舊學,陛下欲為富國強兵之事,則有禁暴豐財之式;欲為代工熙載之事,則有利用厚生之道。

有臣如是,陛下其捨諸!」帝以師中敢肆誕謾,輒求大用,責授和州一團一練副使,本州安置。

師中素為王安石所惡,至是呂惠卿附安石意,請出師中疏付外,因摘其語激帝怒,遂廢斥之。

壬寅,雨雹;癸卯,又雨雹。

辛亥,罷制科。

自孔文仲對策忤王安石意,因言於帝曰:「進士已罷詩賦,所試事業,即與制科無異,何必得置是邪?」

帝然之。

已而秘閣考試所言應制科陳彥古所試六論不識題及字數皆不足,至是呂惠卿執政,復言制科止於記誦,非義理之學,遂詔罷之。

丙辰,以館閣校勘呂升卿、國子監直講沈季長並為崇政殿說書。

升卿,惠卿弟也,素無學術,每進講,多捨經而談財谷利害。

帝時問以經義,升卿不能對,輒目季長從旁代對。

帝問難甚苦,季長辭屢詘。

帝問從誰受此義,曰:「受之王安石。」

帝笑曰:「然則且爾。」

季長雖一黨一附安石,而常非王雱、王安禮及呂惠卿所為,以為必累安石。

雱等甚惡之,故不甚進用。

壬戌,國子監言:「太學生員多而齋舍少,先以朝集院為律學外,屋尚百餘間,乞盡充學舍。」

從之。

為屋百楹,學者以千計。

乙丑,大雨水,壞陝、平陸二縣。

丙寅,遼主以久旱,命錄囚。

是月,三司使曾布、提舉市易司呂嘉問並罷。

初,嘉問提舉市易,連以羨課受賞,帝聞其擾民,以語王安石,安石力辨,至詆帝為叢脞,不知帝王大略。

且曰:「非嘉問,孰敢不避左右近習?非臣,孰為嘉問辨?」

帝曰:「即如是,士大夫何故以為不便?」

安石請言者姓名,令嘉問條析以奏。

時市易隸三司,嘉問恃勢陵使薛向,出其上。

及布代向,懷不能平。

會帝出手答詢布,布訪於魏繼宗,具上嘉問多收息干賞,挾官府而為兼併之事。

帝將委布考之,安石言二人有私忿,於是詔布與惠卿同治。

惠卿故憾布,脅繼宗使誣布,繼宗不從。

布言惠卿不可共事,帝欲聽之,安石持不可。

帝遂詔中書曰:「朝廷設市易,本為平准以便民,若《周官》泉府者;今顧使中人之家失業若此,吾民安得泰然也!宜釐定其制。」

布見帝,言曰:「臣每聞德音,欲以王道治天下。

今市易之為虐,駸駸乎間架、除陌之事矣。

如此之政,書於簡牘,不獨唐、虞、三代所無,歷觀秦、漢以來衰亂之世,恐未之有也。

嘉問又請販鹽鬻帛,豈不貽笑四方?」

帝頷之。

事未決,安石去位。

惠卿執政,遂治前獄,請令中書悉取案牘異同以奏。

後二日,布對延和殿,條析先後所陳並較治平、熙寧出入錢物數以聞。

帝方慮歲費浸廣,令布送中書。

至是詔章惇、曾孝寬鞫布所究市易事,又令戶房會財賦數,與布所陳異,而嘉問亦以雜買務多入月息不覺,皆從公坐有差。

未幾,並落職,布出知饒州,嘉問出知常州。

六月,戊辰,遼主親出題試進士,旋放進士劉霄等如額。

壬申,遼主命臣庶皆得直言得失。

丙子,遼主御永安殿策賢良。

丁亥,廣州鳳凰見。

以瑪爾戩為榮州一團一練使,賜姓名趙思忠。

辛卯,詔以司天監新制渾儀、浮漏於翰林天文院安置。

初,日官皆市井庸販,法象、圖器,一無所知。

乃以太子中允沈括提舉司天監,始制渾儀、景表、五壺浮漏;招衛樸造新歷;募天下上太史占書,雜用士人,分方技科為五。

至是渾儀、浮漏成,括與秋官正皇甫愈等各賜銀絹有差。

乙亥,詔監安上門鄭俠勒停,編管汀州。

始,朝廷以俠為狂,置而不問。

及呂惠卿執政,命下之日,京師大風,雨土,翳席逾寸。

俠又上疏論之,仍取唐魏征、姚崇、宋璟、李林甫、盧杞傳為兩軸,題曰《正直君子邪曲小人事業圖》,跡在位之臣,暗合林甫輩而反於崇,璟者,各以其類,復為書獻之。

疏極陳時政得失、民間疾苦,凡五千言,且曰:「安石為惠卿所誤至此,今復相扳援以遂前非,不復為宗社計。

昔唐天寶之亂,國忠已誅,貴妃未戮,人以為賊本尚在。

今日之事,何以異此!」惠卿大怒,白旁,重責之。

乙酉,帝謂輔臣曰:「天下財用,朝廷若少留意,則所駛可勝計。

昨者撥並軍營,令會計減軍員十將以下三千餘人,除二節特支及傔從外,一歲省錢四十五萬緡,米四十萬石,紬絹二十萬匹,布三萬端,草二百萬束。

若每事如此,及諸路轉運使得人,更令久任,使之經畫,財其可勝用哉!」

秋,七月,癸卯,群臣五上尊號曰紹天憲古文武仁孝皇帝,不許。

丙辰,遼主如秋山。

遼俗君臣尚獵,而遼主尤善騎射,往往以國服先驅,所乘馬號飛電,瞬息百里,常馳入深林邃谷,扈從求之不得。

蕭後素慕唐徐賢妃之為人,上疏諫曰:「妾聞穆王遠駕,周德用衰;太康佚豫,夏社幾屋。

此游佃之往戒,帝王之龜鑒也。

頃見駕幸秋山,不閒六御,特以單騎從禽,深入不測,此雖威神所屆,萬靈自為擁護,倘有絕群之獸,果如東方所言,則溝中之豕,必敗簡子之駕矣。

妾雖愚闇,竊為社稷憂之。

惟陛下尊老氏馳騁之戒,用漢文吉行之旨,不以其言為一牝一雞之晨而納之。」

遼主雖嘉納而心頗厭遠。

以後遂稀得見。

遼有女子耶律常格,太師迪嚕之妹也,一操一行修潔,自誓不嫁,能詩文,不苟作。

嘗作文以述時政,其略曰:「君以民為體,民以君為心。

人主當任忠賢,人臣當去比周,則政化平,一陰一陽一順。

欲懷遠則崇恩尚德,欲強國則輕徭薄俺。

四端、五典,為治教之本;六府、三事,實生民之命。

一婬一侈可以為戒,勤儉可以為師。

錯枉則人不敢詐,顯忠則人不敢欺。

勿泥空門,勿飾土木,勿事邊鄙,妄費其金帛。

滿當思溢,安必慮危。

刑罰當罪,則民勸善;不寶遠物,則賢者至。

建萬世磐石之業,制諸邦強橫之心。

欲率下則先正身,欲治遠則始朝廷。」

所言多切時弊,遼主雖善之而不能用。

時樞密使耶律伊遜方攬權,聞其才,屢求詩,常格遺以回文,伊遜知其諷己,銜之。

癸亥,以米十五萬石賑河北西路災傷。

是日,遼主謁慶陵。

時免役出錢或未均,司農寺言五等丁產簿多隱漏不實。

呂惠卿用其弟曲一陽一縣尉和卿計,創手實法,請行之。

其法,官為定立物價,使民各以田畝、屋宅、資貨、畜產隨價自佔。

凡居錢五,當蕃息之錢一。

非用器、食粟而輒隱落者許告,獲實,以三分之一充賞。

預具式示民,令依式為狀,縣受而籍之,以其價列定高下,分為五等,既該見一縣之民物產錢數,乃參會通縣役錢本額而定所當輸錢。

詔從其言,於是民家尺椽寸土,檢括無遺,至雞豚亦遍抄之。

初,惠卿創是法,猶令災傷五分以上不預。

荊湖察訪使蒲宗孟上言:「此天下之良法,使民自供,初無所擾,何待豐歲!願詔有司勿以豐凶弛張其法。」

從之,民由是益困。

八月,丙戌,命知制誥沈括為河北西路察訪使。

先是遣內侍籍民車,人未喻朝廷意,相擾為憂。

又,市易司患蜀鹽不可禁,欲盡實私井而運解鹽以給之。

言者論二事如織,皆不省。

括侍帝側,帝顧曰:「卿知籍車乎?」

對曰:「知之。」

帝曰:「何如?」

括曰:「敢問欲何用?」

帝曰:「北邊以馬取勝,非車不足以當之。」

括曰:「車戰之利,見於歷世。

巫臣教吳子以車戰,遂霸中國;李靖偏箱鹿角,以禽頡利。

臣但未知一事,古人所謂兵車者,輕車也,五御折旋,利於便捷。

今民間輜車,重大椎樸,以牛挽之,日不能三十里,少蒙雨雪,則跬步不進,故世謂之太平車,恐兵間不可用耳。」

帝喜曰:「人言無及此者,朕當思之。」

遂問蜀鹽事,括對曰:「私井既容其撲賣,則不得無私易。

一切實之,而運解鹽,使一出官售,此亦省刑罰、籠遺利之一端。

然忠、萬、戎、瀘間,夷界小井尤多,不知遼鹽又何如止絕?若更須列候加警,則恐得不償費。」

帝頷之。

明日,二事俱寢。

執政喜,謂括曰:「君有何術,立談而罷此二事?」

括曰:「聖主可以理奪,不可以言爭。

若車可用,虜鹽可禁,括不敢以為非也。」

括自太子中允擢知制誥才三月,至是察訪河西路所陳凡三十一事,詔皆可之。

癸巳,集賢院學士宋敏求上編修《閤門儀注》。

九月,丁未,有司言:「供億錢谷多在浙西,計置及水利事盡在蘇、秀等,今分為西路,必至闕事。」

於是詔兩浙仍合為一路。

庚戌,遼主如東京,謁二儀、五鸞殿。

壬子,三司火,自巳至戌止,焚屋千八十楹,案牘殆盡。

時元絳為三司使,宋迪為判官,迪遣使煮藥失火。

火熾,帝御西角樓以觀。

知制誥章惇判軍器監,遽部本監役兵往救,經由西角樓,帝顧問,左右以惇為對。

明日,迪奪官,絳罷,以章惇代之。

詔諸路,熙寧五年文帳悉封上,防其因火為一奸一也。

癸丑,置三十七將,京畿七、河北十七、京東十、京西三,從蔡挺請也。

知大名府文彥博言:「河溢壞民田,多者六十村,戶至萬七千,少者九村,戶至四千六百,願蠲租稅。」

從之。

又命都水詰官吏不以水災聞者。

外都水監丞程昉以憂死。

都水監丞劉璯言:「自開直河,閉魚肋,水勢增漲,行流湍急,漸塌河岸;而許家港、清水鎮河極淺漫,幾於不流。

雖二股深快,而薄泊以東,下至四界首,退出之田,略無固護。

設遇漫水出岸,牽回河頭,將復成水患。

宜候霜降水落,閉清水鎮河,築縷河堤一道,以遏漲水,使大河復循故道。

又退出良田數萬頃,俾民種耕。

而博州界堂邑等退背七埽,歲減修護之費,公私兩濟。」

從之。

代北疆議逾時不決,遼復遣蕭禧來言。

甲寅,詔樞密院議邊防。

癸亥,遼主祠木葉山。

冬,十月,丁卯,遼主駐藕絲澱。

壬申,遣中使賜韓琦、富弼、文彥博、曾公亮詔曰:「通好北敵,凡八十年,近歲以來,生事彌甚。

代北之地,素無定封,故造釁端,妄來理辨。

比敕官吏同加按行,雖圖籍甚明,而詭辭不服。

今橫使復至,意在必得。

敵情無厭,勢恐未已,萬一不測,何以待之?古之大政,必咨故老,卿其具奏。」

琦奏言:「臣觀近年朝廷舉事,似不以大敵為恤。

始為陛下謀者,必曰自祖宗以來,因循苟且,治國之本,必先聚財積穀,募兵於農,則可鞭笞四夷,復唐故疆。

故散青苗錢,為免役法,置市易務,次第取錢。

新制日下,更改無常,而監司督責,以刻為明。

今農怒於畎畝,商歎於道路,長吏不安其職,陛下不盡知也。

夫欲攘斥四夷以興太平,而先使邦本困搖,眾心離怨,此則為陛下始謀者大誤也。

臣今為陛下計,宜遣報使,且言:『向來興作,乃修備之常,豈有它意。

疆土素定,悉如舊境,不可持此造端,以墮累世之好。

』可疑之形,如將官之類,因而罷去。

益養民一愛一力,選賢任能,疏遠一奸一諛,進用忠鯁,使天下悅服,邊備日充。

若其果自敗盟,則可一振威武,恢復故疆,攄累朝之宿憤矣。」

弼言:「朝廷諸邊用兵,遼所以先期求釁。

不若委邊臣詰而嚴備之,來則御,去則備;親征之謀,未可輕舉。

且選人報聘。

彼籍吾歲賜,方能立國,豈無慾安靜之理!」

彥博言:「蕭禧之來,欲以北亭為界,緣慶歷西事未平之時,來求黃嵬之地,容易與之。

中國御戎,守信為上,必以誓書為證。

若萌犯順之心,當預備邊,使戰勝守固而已。」

公亮言:「嘉祐間,夏國妄認同家堡為界,延州牒問,遂圍大順,寇邊不已,絕其歲賜,始求帖服。

今待遼極包容矣,不使知懼,恐未易馴擾。

控制之術,毋令倒持。」

帝召劉忱、呂大忠與執政議之,將從其請。

大忠曰:「彼遣一使來,即與地五百里;若使魏王英弼來,盡索關南地,亦與之乎?」

帝默然。

忱與大忠堅執不與,掃政知不可奪,乃罷忱還三司,許大忠終制。

丁丑,遼命有司頒行《史記》、《漢書》。

遼以知薊州事耶律庶箴善屬文,遷都林牙。

庶箴上表,乞廣本國姓氏曰:「我朝創業以來,法制修明,惟姓氏止分為二,耶律與蕭而已。

始,太祖制契丹文字,取諸部鄉里之名,續作一篇,著於卷末。

臣請推廣之,使諸部各立姓氏,庶男一女婚媾,有合典禮。」

遼主以舊制不可遽厘,不聽。

戊寅,詔浙西路提舉司出米賑常、潤州饑。

韓絳請選辟置司,以天下戶口、人丁、稅賦、場務、坑冶、河渡、房園之類,租額、年課及一路錢谷出入之數,去其重複,歲比較增虧、廢置及羨餘、橫費,計贏闕之處,使有無相通,而以任職能否為黜陟,則國計大綱可以省察。

三司使章惇亦以為言。

庚辰,詔置三司會計司,以絳提舉。

范純仁自和州徙知邢州,未至,癸巳,詔加龍圖閣直學士,知慶州。

純仁過闕,入對,帝曰:「卿父在慶著威名,卿今繼之,可謂世職。

卿隨侍既久,兵法必一精一,邊事必熟。」

純仁度必有以開邊之說誤帝者,對曰:「臣儒家,末嘗學兵法。

先臣守邊時,臣尚幼,不復記憶。

且今日事勢,宜有不同。

陛下使臣繕治城壘,一愛一養百姓,臣策疲駑不敢辭。

若使開拓封疆,侵攘邊境,非臣所長,願別擇才帥。」

帝曰:「卿才何所不能,顧不肯為朕悉心耳。」

遂行。

十一月,戊午,高麗貢於遼。

己未,冬至,合祭天地於圜丘,以太祖配。

呂惠卿得君怙權,慮王安石復進,乃援郊祀赦例,薦安石為節度使。

方進答,帝察知其情,遽問曰:「安石去不以罪,何故用赦復官?」

惠卿無以對。

十二月,丙寅,省熙、河、岷三州官百四十一員。

丁卯,文武官加恩。

以知熙州王韶為樞密副使。

辛巳,遼詔改明年元曰大康。

大赦。

往時高麗入貢,皆自登州。

是歲,遣其臣金良鑒來言,乞改塗由明州詣闕;從之。

淯井、長寧夷十郡、八姓及武都夷皆內附。

遼生女直部節度使阿庫納卒。

女直本女真,避遼興宗諱,改曰女直。

其始祖曰函普,函普生烏魯,烏魯生跋海,跋海生綏可,綏可生石魯,石魯生阿庫納,阿庫納能役屬諸部。

會遼五國佛寧部節度使巴哩美叛,遼將致討,阿庫納恐遼兵深入,得其山川險易,或將圖之,乃告遼曰:「彼可計取也。

若用兵,必先走險,非歲月可平。」

從之。

阿庫納因襲而禽之以獻。

遼主召見,燕賜加等,授生女真部節度使,始有官屬,紀綱漸立矣,然不肯受印,系遼籍。

其部內舊無鐵,鄰國有以甲冑往鬻者,必厚價售之。

得鐵既多,因以修弓矢,備器械,兵勢稍振,前後願附者眾。

至是五國穆延部捨音貝勒復叛遼,阿庫納伐之,捨音敗走。

阿庫納將見邊將,自陳敗捨音之功,行次拉林水,疾作而死。

於是和裡布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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