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鑒》卷第一百六十八 【宋紀一百六十八】:○理宗建道備德大功復興烈文仁武聖明安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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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鑒》卷第一百六十八 【宋紀一百六十八】

續資治通鑒

卷第一百六十八 【宋紀一百六十八】

起旃蒙協洽正月,盡柔兆涒濰十二月,凡二年。

○理宗建道備德大功復興烈文仁武聖明安孝皇帝端平二年(蒙古太宗七年)

春,正月,乙未朔,帝不祝朝。

丙申,詔:「中書後省,將端平改元以來中外言事書疏,科別其申明條目,速與繳入,以便省鑒;繼自今計月類進,送之中書,俾大臣參閱酌行,如紹興故事。」

詔:「三衙、沿江、京湖、四川、兩淮制帥並諸處軍帥,非臨陣對敵,至干軍令,不得遽行誅戮;如果犯顯著,須按實取旨。」

庚子,詔:「榮王府、皇后宅置教授各一員。

皇后宅可依紹興舊典,四姓小侯立《五經》師之遺意。」

丁未,詔:「京湖、四川、兩淮制臣、帥臣,所宜練兵恤民,峙糧繕器,經理營屯,控扼險阻,使警飭之嚴,常如敵至。

諸軍將士,昨已第賞,所在速與放行。

或一時有失條具,並以名姓來上。

其中原歸附人,忠節可尚,當視功推賞,隨材錄用,毋使失職。」

辛亥,詔曰:「國家進士之科,得人為盛。

比年場屋循習寬縱,易卷、假手、傳義之弊,色一色有之。

深恐真才實能,無以自見。

可令監試官嚴行覺察,犯者依貢舉條制,取中人就尚書省安試,以副親策之選。」

甲寅,禮部尚書兼侍講李埴,奏胡瑗、孫復、邵雍、歐一陽一修、周敦頤、司馬光、蘇軾、張載、程顥、程頤十人,卓然為學者所宗,宜在從祀之列,又請將子思並與升祀,列在十哲之間;從之。

丙辰,以帶御器械兼權主管侍衛馬軍行司公事孟珙黃州駐紮。

珙入對,帝問恢復,珙對曰:「願陛下寬民力,蓄人材,以俟機會。」

問和議,珙曰:「臣介冑之士,當言戰,不當言和。」

賜賚甚厚。

珙至黃;增埤浚隍,搜討軍實,邊民來歸者日以千數,為屋三萬間以居之,厚加賑貸。

又慮軍民雜處,因高阜為齊安、鎮淮二寨,以居諸軍。

丁巳,詔經筵所進讀《通鑒綱目》。

辛酉,以寧淮軍統製程芾為蒙古通好使,浙西路兵馬鈐轄王全副之,各借金帶服系。

尋以杜顯為添差通好副使。

時江西安一撫使史嵩之力主和議,起居舍人袁甫言:「臣與嵩之同裡,未嘗相知;而嵩之父彌忠,則與臣有故。

嵩之易於主和,彌忠每戒其輕易。

今朝廷甘心用父子異心之人,臣謂不特嵩之易於主和,朝廷亦未免易於用人也。」

疏入,不報。

詔知衢州蔡節削二秩,以本郡會價抵減故也。

二月,甲子朔,日有食之。

丁卯,詔:「諸道提點刑獄,以五月按部理囚徒。」

蒙古城和林,作萬安宮。

和林本回鶻故城,蒙古以為會同之所,使安一撫使劉敏城之,並命營建萬安宮,設宮闈司,立驛傳,以便貢輸。

城成,周圍五里許。

蒙古以宋子貞為東平行台右司郎中。

子貞,長子人也,先在嚴實幕府,為詳議官。

時蒙古略定中原,諸事草創,實建行台,統五十餘城,州縣之官,或擢自將校,或起由民伍,率昧於從政,甚者專以掊克聚斂為能,官吏相與為貪私以病民。

子貞仿前代觀察採訪之制,命官分三道糾察官吏,立為程式,與為期會,黜貪惰,獎廉勤,官府始有紀綱,民得蘇息。

東平將校占民為部典戶,謂之鄉寨,擅其賦稅,幾四百所。

子貞請罷歸州縣,實初難之,子貞力言,乃聽,人以為便。

三月,乙巳,以曾從龍兼同知樞密院事,真德秀參知政事,守吏部尚書兼給事中、侍讀陳卓為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

辛亥,以權兵部尚書余鑄、監察御史丁伯桂同提領會子所官,公共措置商榷收換事宜。

乙卯,詔吏部尚書兼給事中兼修國史、實錄院修撰李埴專提領《高宗正史》。

夏,四月,都省言:「第十六、十七界會子,散在民間,為數浩汗,會價日損,物價日昂,若非措置收減,無由增長。」

詔:「令封樁庫支撥度牒五萬道,四色官資付身三千道,紫衣師號二千道,封贈敕告一千道,副尉減年公據一千道,發下諸路監司、州郡,廣收兩界會子。」

前權發遣肇慶府陳雷奮入對,言廣東民兵首領事,帝曰:「廣東民兵之制如何?」

雷奮曰:「止為保衛鄉井,無調發之擾,無出戍之勞。

且臣所奏民兵,不止為廣東設。

伏見親政以來,百度振飭,未見成效大驗者,何也?良由竭東南之力,養百萬之兵,財力既竭,內治不易,兵力既殫,外攘亦難。

願陛下於民兵加之意,非惟可以摧一奸一雄之膽,絕盜賊之萌,當不費億萬,而盡得天下一精一勇之用。」

帝曰:「廣西曾行之否?」

雷奮曰:「廣西前後帥臣未能行此,然二廣賴民兵之用為多。

如向者廣東峒寇陳三一槍一之叛,招捕陳韡,正藉民兵協力收穫;如近者廣州戍卒之叛,既自兵變,自難以本州之兵制之,崔與之實率首領民兵登城捍御,叛卒遂循,此皆已試之效。

陛下若由二廣推而行之,澤被生靈者廣矣。」

帝首肯再三。

丁卯,臨安火。

庚辰,宰執言:「節用自貴近始,積財在於節用,律下當以身先。

請將俸給自五月始減半幫支,痛自撙節,以示表勵。」

從之。

乙酉,刑部尚書李埴請捐俸給之半,繼是卿監亦上捐俸之奏,詔不許。

丁亥,太白晝見。

戊子,大閱。

五月,癸巳朔,監察御史李宗勉言:「廟堂更化之始,將兩界會子亟易,勞費特甚,行之日久,折閱如故。

不若節用而省退官吏,充為內外營繕,支費浮泛,務從節約。

其監司、帥守,既無苞苴、饋運之費,盡可撙節以為稱提之助。」

從之。

丙申,以軍民交哄,罷和州防禦使、主管殿前司公事趙勝。

以韓昱為帶御器械,權主管殿前司公事,王鑒帶御器械,權主管步軍兼馬軍司職事。

進知平江府張嗣古、知嘉興府趙與囗官各一秩,以和糴有勞也。

甲辰,參知政事真德秀薨,謚文忠。

德秀立朝不滿十年,奏疏皆切當世要務,直聲震朝廷。

為史彌遠所忌,屢擯不用,而聲聞愈彰。

仕宦所至有惠政,不愧其言。

庚戍,以喬行簡兼參知政事。

六月,癸亥,詔殿前司招制刺一萬人,補諸軍效用闕額。

統制常思訓以軍哄,削二秩,勒停,從淮西制司自效;將佐責降有差,復令揀汰軍士,年老無依尚堪披帶者,且與存留。

戊寅,以鄭清之為左丞相,喬行簡為右丞相,並兼樞密使,己卯,以葛洪為盜政殿大學士,仍提舉洞霄宮。

庚辰,祈雨。

錄行在系囚。

時《會要》書成,召李心傳赴闕,為工部侍郎。

上言:「臣聞大兵之後,必有凶年,蓋其殺戮之多,賦斂之重,使斯民怨怒之氣,上干一陰一陽一之和也。

陛下宜與諸大臣掃除亂政,與民更始,以為消惡運,迎善祥之計。

而法弊未嘗更張,民勞不加振德,既無能改於其舊,而殆其甚焉。

廉平之吏,所在罕見,而貪利無恥敢於為惡之人,挾敵興兵,四面而起,以求逞其所欲,如此而望五福來備,百谷用成,是緣木而求魚也。

臣考致旱之由,曰和糴增多而民怨,流散無所歸而民怨,檢稅不盡而民怨,籍盜不以罪而民怨。

凡此皆起於大兵之後;而勢未有以消之,故愈積而愈極也。

成湯,聖主也,而桑林之禱,猶以六事自責。

陛下願治,七年於此,災浸饑饉,史不絕書,其故何哉?朝令夕改,一靡一有常規,則政不節矣;行繼居送,略無罷日,則使民疾矣;陪都園廟,工作甚殷,則土木營矣;潛邸女冠,聲焰滋熾,則女謁盛矣;珍玩之獻,罕聞卻絕,則苞苴行矣;鯁切之言,類多厭棄,則讒夫昌矣。

此六事者,一或有焉,猶足以致旱。

望亟降罪己之詔,修六事以回天心。

群臣之中,有獻聚斂、剽竊之論以求進者,以重黜之,俾不得以上誣聖德,則旱雖烈猶可弭;不然,民怨於內,敵一逼一於外,事窮勢迫,何所不至,陛下雖謀臣如雲,猛將如雨,亦不知所以為策矣。」

帝然之。

未幾,復以言去,奉祠,居潮州。

壬午,以曾從龍知樞密院事,鄭一性一之同知院事,陳卓簽書院事。

賜禮部進士吳叔告以下四百五十四人及第、出身。

召崔與之參知政事,不至;帝遣使趣之,且訪以政事人材。

與之上疏曰:「天生人材,自足供一代之用,惟辨其君子小人而已。

忠實而有才者,上也;小雖不高而忠實有餘者,次也;用人之道,無逾於此。

蓋忠實之才,謂之有德而有才者也。

若以君子為無才,必欲求有才者用之,意向或差,名實無別,君子、小人消長之勢,基於此矣。

陛下勵一精一更始,擢用老成;然以正人為迂闊而疑其難以集事,以忠言為矯激而疑其近於好名,任之不專,信之不篤。

或謂世數將衰,則人才先已凋謝,如真德秀、洪咨夔、魏了翁方此一柄一用,相繼而去。

天意固不可曉,至於敢諫之臣,忠於為國,言未脫口,斥逐隨之,一去而不可復留。

人才豈易得,而輕棄如此!陛下悟已往而圖方來,昨以直言去位者亟加峻擢,補外者早與召還,使天下知陛下非疏遠正人,非厭惡忠言,一轉移力耳。

陛下收攬大權,悉歸獨斷;謂之獨斷者,必是非利害胸有定見,而後獨斷以行之。

比聞獨斷以來,朝廷之事體俞輕,宰相進擬,多沮格不行,或除命中出而宰相不與知。

大抵獨斷當以兼聽為先,儻不兼聽而獨斷,其勢必至於偏聽,實為亂階,威令雖行於上,而權一柄一潛移於下矣。」

又曰:「比年以來,變故層出,盜賊跳梁,雷電震驚,星辰乖異,皆非細故。

京城之災,七年而兩見,豈數萬戶生靈皆獲罪於天者?百姓凜凜,在於一人,惟有求直言可以裨君德、格天心。」

又曰:「戚畹、舊僚,凡有絲發夤緣者,孰不乘間伺隙以求其大欲;近習之臣,朝夕在側,易於親一暱而難於防閒。

若謂其所言出於無心,豈知一愛一惡之私,因此而入,其於聖德,寧無玷乎?」

帝覽奏嘉歎,趣召愈力。

與之控辭至十三疏,不許。

蒙古主命皇子庫端、庫春等侵蜀漢及江淮,又命皇子庫裕克、侄莽賚扣伐西域,唐古婁庫齊伐高麗。

蒙古人每甲一人西征,一人南征,中州戶每戶一人南征,一人征高麗。

初,議者欲遣回回人征江南,漢人征西域,以為得制御之術。

耶律楚材曰:「不可。

中原、西域,相去遼遠,未致敵境,人馬疲乏,兼水土異宜,疾疫將生。

宜各從其便。」

從之。

秋,七月,戊戌,太白經天。

崇政殿說書袁甫言:「並命二相,當盡心副委任之意。

今中外多事,而左相辭遜,右相胃避,各事形跡,緩急若何!宜宣諭二相,力行公事。」

帝曰:「卿議論極當。」

甲辰,秘書郎廉莊文太子府教授應彳繇請建儲,帝曰:「此事祖宗自有典故。」

彳繇曰:「仁宗晚年因大臣有請,方能為此。

高宗春秋鼎盛,未庭皇嗣,乃能以天下為公,選宗室子育之禁中,真度越千古。」

帝然之。

庚申,禮部尚書魏了翁上十事,不報。

袁甫進言:「剛之一字,最切於陛下。

陛下徒有慕漢宣厲一精一為治之名,而乃墮漢元帝、唐文宗柔一弱不振之失。

元帝、文宗,果斷不用於斥邪佞,反用於逐賢人,此二君不識剛德之真。

所謂真剛者,當為之事必行,不當為者則斷在勿行也。」

蒙古將昆布哈侵唐州,全子才等棄師走。

趙范帥兵敗蒙古於上閘而還。

閏月,壬戍朔,秘書省正字王邁,言並命二相,宜鈞責任。

帝曰:』朕當戒諭二相,使之同心協力,共濟國事。」

邁曰:「若不戒飭,恐成朋一黨一之風。」

帝曰:「朕任清之甚專,但以天下多事,非一相所可理,故以行簡輔之。

行簡之用,斷自朕心。」

己巳,魏了翁進讀《大學》,因言:「誠字雖系籓邸舊名,考之故事,未嘗偏諱。

蓋此字紀綱斯世,若科舉文字皆避,場屋未免疑惑。

乞聖語許免迴避,以廣陛下之謙。」

詔不必避。

丁丑,兵部郎官邱岳言軍士貧悴,帝曰:「軍人所請不多,適值物貴,不足贍給,軍心不安,實原於此。」

岳請放行戰功及去夏河南諸路恩賞,帝曰:「已曾理會。」

岳曰:「外間實未施行。」

戊寅,喬行簡請「百司庶府,俟宰相每日依時出常之後,方許退歸,庶事務皆得及時剖決,而無滯積之患。」

詔:「百司庶府併合遵行,可榜朝堂。」

壬午,臣僚請「宣諭沿江、兩淮、荊襄帥,各釋私憾,協志同謀,調度通用,急難相濟。

或玩視詔書,復相疑貳者退之。

選大臣有實望者,俾居督府,或畀宣撫之任,置之荊、淮之間,統帥列閫,專其節制而總事權,不惟平居暇日調一其心,臨事之際亦可如臂指之相使。」

從之。

詔:「大理寺、三衙、臨安府屬縣、兩浙州軍決系囚,杖以下釋之。

仍蠲髒賞錢。

丁亥,以全子才及軍器監簿劉子澄相繼夜遁,遣棄輜重,並奪二秩,子才衡州居住,子澄瑞州居住。

八月,詔:「浙西臨安、平江、嘉興、、鎮江府、常州、安吉守臣,將未修復圍田,許官民戶承佃經理。」

乙未,太府寺簿王極言:「邇來星變屢形於天,軍變屢作於下,秋成在望,積一陰一多霖;願陛下積誠以動天,權度邊防,不致鹵莽。」

帝然之。

軍器局監正杜范言:「陛下親覽大政,二年於茲。

今不惟未睹更新之效,或者有漸不如舊之憂,其弊原不過私之一字耳。

陛下以天位之重,而私意未能淨盡,天命有德而或濫於私予,天討有罪而或制於私情,左右近習之言,或溺於私聽,土木無益之工,或侈於私費,陲體貌以尊賢,而用之未盡,溫詞色以納諫,而行之惟艱,此陛下之私有未去也。

和衷之美不著,同列之意不孚,集議盈庭,而施行決於私見,諸賢在列,而密計定於私門,此大臣之私有未去也。

君相之私,容有未去,則條教之頒,徒為虛文。

近者召用名儒,好議論者從而詆訾訕笑之,陛下一惑其言,即有厭棄儒學之心,此正賢不肖進退之機也。

!」

甲寅,惠一陽一、建一陽一、京口諸軍作亂,討平之。

乙卯,以趙汝遇配享寧宗廟庭,仍圖像於昭勳崇德之閣。

主管官告院錢相言:「外而諸帥,內而二相,不相協和。

事會孔殷,民情叵測。

至於佩劍相笑,矛盾相攻。」

帝曰:「諸帥已戎諭。」

相曰:「諸帥責任雖分,統制則一。

若彼此不知緩急,豈肯相應也!」

丁巳,知建昌軍徐朝辭,論江淮海道利害。

帝曰:「淮兵不為不多。」

曰:「義勇、忠義雖多,正兵甚少。」

帝曰:「義勇亦可。」

曰:「皆沿淮戀土之民,未必人人可用。

秋高馬肥,當明間諜,嚴邊備。」

九月,丙子,李宗勉請詔大臣「檢照鄭寅等所陳節略項目,詳加審訂,始自宮掖,次而朝廷,又次而郡國,皆以節省為務,毋牽私情,毋惑浮議,日計之雖不足,歲計之則有餘。

仍出內帑所儲,收兩界溢數會子,行之數載,自有成功。」

從之。

己丑,詔:「端平親政以來,務革前弊,禁約求舉馳書事目之類,近聞循習如舊,害政尤甚。

自今內而百司,外而台郡,月具無請托事申御史台,仍令常切覺察。」

冬,十月,蒙古塔斯破棗一陽一,庫春徇襄、鄧。

塔斯引兵攻郢,郢瀕漢水,城堅,多戰艦;塔斯命造木筏,遣汶上達嚕噶齊、劉巴圖魯將死士五百乘筏進攻,江陵統制李復明力拒之,塔斯引騎兵沿岸迎射,復明戰歿,士卒多溺死。

城堅守,不能下,塔斯乃擄掠而還。

金既亡,郡縣以次降於蒙古,鞏昌總帥汪世顯猶設城守,既乃與眾議降。

會蒙古庫端入蜀,次鞏昌城下,世顯率耆老持牛羊酒幣迎謁道左。

庫端謂之曰:「吾征討有年,所至皆下,汝獨固守,何也?」

世顯曰:「有君在上,賣國市恩之人,諒所不取。」

又問曰:「金亡已久,汝不降,果誰為耶?」

對曰:「大軍迭至,莫知適從。

惟殿下仁武不殺,竊意必能保合城軍民,是以降也。」

庫端大悅。

戒其下秋毫無犯,俾世顯仍舊職,帥所部從征。

世顯遂絕嘉陵,進趣大安,庫端資其糧械。

十一月,乙丑,詔知柢密院事兼參知政事曾從龍為樞密院使,督視江淮軍馬;禮部尚書魏了翁為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督視京湖軍馬;以同知樞密院事鄭一性一之兼權參知政事。

戊辰,詔給兩督視府隨軍支用之費,金各一千兩,銀各五萬兩,度牒各一千道,會子各五百萬緡。

壬申,都官郎官葛逢,言趙范、趙葵、陳韡素不同心。

帝曰:「置兩督視,須可使諸將協和。」

逢又言:「人才難得,過有大小,當多事時,亦當斟酌而用之。」

帝曰:「有過者不可例棄。」

甲戍,臣僚言:「敵侵蜀境,制臣趙彥吶連年調度,師老財殫,兵分力薄,若上流不固,則吳、楚有沖決之勢,願以保蜀為念。

倘有申請。

悉為報從,或遣襄一陽一援兵,旱為起發。

諸司應於錢物無分彼此。

悉力傾助以扶其危。」

從之。

戊子,安南國貢方物。

蒙古中書省請契勘《大明歷》,從之。

十二月,壬寅,魏了翁陛辭,賜便宜詔書,如張浚故事。

了翁在朝凡六月,前後二十餘疏,皆當世急務。

帝將引以共政,而忌者相與合謀排擯之,且言了翁知兵體國,乃命出視師。

會曾從龍卒,兼命督視江淮。

了翁開幕府於江州,以吳潛為參謀官,趙善瀚、馬光祖為參議官。

甲辰,以余嶸同簽書樞密院事。

辛亥,雷。

蒙古庫端入沔州,知州事高稼死之。

稼在沔,葺理創殘,招集流散,民皆襁負歸之。

及數下蒙古力戰,奇功甚多。

至是庫端自鳳州入西川。

東路之師多敗,遂搗西池谷,距沔九十里。

吏民議退保大安,稼言於制置使趙彥吶曰:「今日之事,有進無退。

若能進據險地,以身捍蜀,敵有後顧,必不深入。

如倉皇召兵,退守內地,敵長驅而前,蜀事去矣。」

彥吶曰:「是吾志也。」

已而竟行,留稼守沔。

蒙古自白水關入六股株,距沔六十里。

沔無城,依山為阻,稼升高鼓噪,盛旗鼓為疑兵。

彥吶至罝口,帳前總管和彥威以軍還沔,召小校楊俊、何惇以兵會,又選一精一兵千人,命王宣帥以助之。

已而蒙古兵大至,惇遁,沔州遂破。

眾擁稼出戶,稼叱之不能止,敵圍殺之。

彥吶聞稼死,沔州破,乃進屯青野原,蒙古圍之。

曹友聞曰:「青野為蜀咽喉,不可緩也。」

即往救之。

夜半,截戰,遂解其圍。

既而蒙古先鋒汪世顯搗大安,友聞又救之。

指揮甫畢,蒙古眾數萬突至,友聞迎戰,又敗之,蒙古乃退。

友聞遂引兵入扼仙人關。

友聞,彬十二世孫也。

杜范、吳昌裔、徐清叟並擢監察御史,時論翕然稱之。

范疏言:「曩者權臣一柄一用,台諫必其私人,約言已堅而後出命,其所彈擊,悉承風旨,是以紀綱蕩然,風俗大壞。

陛下親政,首用洪咨夔、王遂,痛矯宿弊,斥去一奸一邪;然廟堂之上,牽制尚多。

言及貴近,或委曲回護,而先行丐祠之請;事有掣肘,或彼此調停,而卒收論罪之章。

亦有彈墨尚新而已頒除目,沙汰未幾而旋得美官,自是台諫風采日以鑠,朝廷紀綱日以壞。」

帝深然之。

昌裔疏言:「今之朝綱果無所撓乎?言及親故,則為之留中;言及私暱,則為之訖了;事有窒礙,則節帖付出;情有嫌疑,則調停寢行。

屈風憲之一精一采,徇人情之去留,士氣銷耎,下情壅滯,非所以糾正官邪,助國脈也。」

是歲,蒙古詔籍民,自燕京、順天等三十六路,戶八十七萬三千七百八十一,口四百七十五萬四千九百七十五。

○理宗建道備德大功復興烈文仁武聖明安孝皇帝端平三年(蒙古太宗八年)

春,正月,己未朔,詔以星行失度,雷發非時,免天基節上壽宴。

吳昌裔疏言曰:「今大昕坐朝,間有時不視事之文;私第謁假,或有時不入堂之報。

上有耽樂慆逸之漸,下無協恭和衷之風。

內則劈御懷私,為君心之蠹;外則子弟寡謹,為明政之累。

游言噂沓,一寵一賂章聞,欲簫勺太和,得乎?」

蒙古萬安宮落成,諸王各治具來宴會。

蒙古主手觴賜耶律楚材曰:「朕之所以推誠任卿者,先帝之命也。

非卿,則中原無今日。

朕所以得安枕者,卿之力也。

西域諸國及高麗使者來朝,蒙古主指楚材示之曰:「汝國有如此人乎?」

皆謝曰:「無有。

殆神人也!」蒙古主曰:「朕亦度必無此人。

蒙古有於元者,奏行交鈔,耶律楚材曰:「金章宗時初行交鈔,與錢通行,有司以出鈔為利,收鈔為諱,謂之老鈔,至以萬貫唯易一餅。

民力困竭,國用匱乏,當為鑒戒。

今印造交鈔,宜不過萬錠。」

從之。

壬申,蒙古兵連攻洪山,張順、翁大成等御之。

二月,已丑,大理評事趙崇微請謹天變於未然,帝曰:「不可不存敬畏之心。」

又言今日不可玩者在邊兵,帝曰:「北軍多可慮,方思所以安之。」

甲午,詔以統制李復明戰歿江陵,贈三秩,仍官其二子。

前知安豐安王瓚言:「今日備邊之計,宜於新復州軍,留息以衛光,留壽春以衛安豐,留泗以衛招信,留漣水以衛山一陽一。」

帝曰:「正欲如此。」

瓚又論沿邊事宜,以節制多門為慮,帝曰:「開督府正欲統一事權。」

壬寅,詔侍從、台諫、給捨條具邊防事。

甲辰,起居郎吳泳疏論淮、蜀、荊襄捍御十事,不報。

己酉,詔魏了翁依舊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時廷臣多忌了翁,故謀假出督以外之,雖恩禮赫奕,而督府陳奏,動相牽制。

甫二旬,復以建督為非,遂召還,前後皆非帝意。

於是了翁固辭求去。

以陳韡為沿江制置使兼知建康府,史嵩之為淮西制置使兼知廬州。

甲寅,以祈雨,決中外系因。

蒙古主命應州郭勝、鈞州富珠哩玖珠、鄧州趙祥,從皇子庫春充先鋒南伐。

三月,戊午朔,詔前知光化軍扈斌,特與貸命,追毀出身以來文字,廣東摧鋒軍拘管,以其棄城也。

辛酉,廣東英德大水,賑之。

癸未,太學博士斗祥,進言邊事方急,莫有任其責者。

帝問如何,斗祥曰:「此士大夫畏事之過。

願陛下奮發剛斷,大明黜陟,庶幾人樂為用。

天下無全才,惟陛下兼收並用,隨才而器使。」

帝曰:「然。

用其所長,當護其短。」

京湖制置使趙范在襄一陽一,以北軍主將王旻、李伯洲、樊文彬、黃國弼等為腹心,朝夕酣狎,民訟、邊防,一切廢弛。

既而南、北軍交爭,范失於撫御,旻、伯洲焚襄一陽一城郭倉庫,降於蒙古。

時城中官民尚有四萬七千有奇,財粟在倉庫者無慮三十萬,軍器二十四萬,金銀鹽鈔不與焉,皆為蒙古所有。

南軍大將李虎,因亂劫掠,襄一陽一一空。

自岳飛收復以來,百三十年,生聚繁庶,城池高深,甲於西陲,一旦灰燼。

范削三官,落職,仍舊職任。

左司諫李宗勉上言:「均、房、安、蘄、光化等州,兵禍甚烈,然江面可以無憂者,獨有襄一陽一,今又告變矣。

襄一陽一失則江陵危,江陵危則長江之險不足恃。

昔之所慮,猶在秋冬;今之所慮,只在旦夕!江陵或不守,則事迫勢蹙,必有危亡之憂,悔將何及!」

是月,蒙古復修孔子廟及司天台。

夏,四月,己亥,試將作監兼知臨安府事顏頤仲,論用人當久任。

帝曰:「用得其人,不必數易。」

又言人主一心,攻之者眾,帝曰:「常持敬心,則不為外物所移。」

己酉,以魏了翁為湖南安一撫使、知譚州。

了翁復力辭,詔提舉洞霄宮。

侍御李韶訟曰:「了翁刻志問學,幾四十年,國家人才,焯然有稱如了翁者幾人?願亟召還,處以台輔。」

不報。

帝追悔開邊釁,命學士吳泳草詔罪己。

監察御史王萬謂泳曰:「用兵固失計之甚,恐亦不可示弱。

今邊民生意如發,宜以振厲奮發,興感人心。」

泳然之。

癸丑,詔曰:「朕猥以眇躬,獲承丕緒,屬仇金之浸滅,而蒙古之與鄰。

不利西南,蓋嘗躪階、成而擾興、沔;其在辛卯,遽乃穿金、房以瞰襄、樊。

逮合謀成破蔡之功,恐假道有及虞之勢。

心之憂矣,臍可噬乎!碧將布失於國中,以志吾過,但使留屯於塞下,自守我疆。

忽西陲之弗寧,駭北騎之深入,重以均、房之叛將,發此京湖之禍機,肆荼毒於列城,至蔓延於他路。

兵民之死戰鬥,戶口之困流漓,室廬一靡一存,骼胔相望。

致援帥之暴露,及死戰鬥,戶口之困流離,室廬一靡一存,骼胔相望。

致授師之暴露,及科役之繁苛,為之一騷一然,有足憫者。

是皆朕明不能燭,德有未孚,上無以格乎天之心,下無以定乎民之志,遂令有眾,多告非辜。

朕方施令發政,以為緩輯之圖,補卒搜乘,以嚴守禦之備。

想瘡痍之溢目,如疾病之在身。

咨爾群僚,體予至意。」

蒙古復破隨、郢二州及荊門軍。

殿中待御史李宗勉率全台言曰:「蜀之四路,已失其二,成都隔絕,荊門又破,江陵孤城,何以能立!兩淮之地,人民奔迸,並邑丘墟。

陛下誠能亟下哀痛之詔,以身率先,深自貶損,出內帑儲蓄,以風動四方。

然後勸諭戚畹、世臣,隨力輸財,以佐公字之調度。

分上流淮東、淮西為二帥,而以江淮大帥總之,或因今任,或擇長才,分地而守,聽令而行。

公私之財,分給四處,俾之招潰卒,募流民之強壯者,以充遊兵,以補軍籍,仍選沿流諸郡將士,為捍御之圖,猶可支吾。

不然,將水陸俱下,大合荊楚之眾,擾我上流,江以南震盪矣。

或謂其勢強盛,宜於講和,欲出金繒以奉之;是抱薪救火,空國與敵也!」

初,蒙古惟事進取,所降之戶,因以予將士,一社之民,各有所主,不相統攝。

至是詔括戶口,以大臣呼圖克領之,始隸州縣。

時群臣皆欲以丁為戶,耶律楚材以為不可。

眾皆曰:「我朝及西域諸國,莫不以丁為戶,豈可捨大朝之法而從亡國之政?」

耶律楚材曰:「自古有中原者,未嘗以丁為戶。

若果行之,可輸一年之賦,隨即逃散矣。」

蒙古主從之。

及忽圖克以所括中州戶一百四萬上,蒙古主議以真定民戶奉太后湯沐,諸州民戶分賜諸王、貴戚。

楚材曰:「裂土分民,易以生隙。

不如多與金帛,足以為恩。」

蒙古主曰:「業已許之矣。」

楚材曰:「若置官吏,必自詔命,除恆賦外,不令私自征斂,差可久矣。」

從之。

楚材又定賦稅:每二戶出絲一斤,以供官用;五戶出絲一斤,以給受賜貴戚、功臣之家。

上田每畝稅三升半,中田三升,下田二升半,水田畝五升,商稅三十分之一,鹽價銀一兩四十斤,以為永額。

朝議皆以為太輕,楚材曰:「作法於涼,其弊猶貪,將來必有以利進者,則今已重矣。」

蒙古近臣議收民一牝一馬,耶律楚材曰:「中原皆田蠶之地,今若行之,後必有民害。」

從之。

時工匠製造,糜費官物,十私八九。

楚材請皆考核之,遂為定制。

五月,甲申,以趙葵為淮東制置使兼知揚州。

葵墾田治兵,邊備以飭。

六月,癸已,直煥章閣、知慶元府、沿海制置趙與囗朝辭,論沿海便宜及三邊事體。

帝曰:「慶元控制海道,如招軍造船、一團一結訓練等事宜,留意施行。」

丁酉,錄行在系囚。

已亥,洪咨夔上遺表。

詔:「咨夔鯁亮忠愨,有助親政,可特與執政恩數。」

壬寅,權發遣泰州蔡節朝辭,言皇嗣未立,帝曰:「祖宗自有典故,見今討論。」

甲辰,右正言李韶言:「江西憲司奏吉州太和縣豪民陳聞詩,脅取鄉民田產,殞死者數人。

有司勘究,具得其實,事上於朝,尼而未行。

官弱民強,漸不可長。

請將聞詩同進士出身駁放,仍照條坐罪。」

從之。

戊申,直寶謨閣、知婺州陳庸熙,言當舉皇祐典禮,以太祖、太宗、寧考並配於明堂。

詔令禮部、太常寺討論以聞。

蒙古耶律楚材請立編修所於燕京,經籍所於平一陽一,編集經史;召儒士梁陟充長官,以王萬慶、趙著副之。

秋,七月,丁卯,以同知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鄭一性一之為參知政事,權刑部尚書兼給事中李鳴復為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甲申、雨血。

八月,癸巳,以久雨,詔出堂平倉米千石,賑粟以平市價。

戊申,監察御史王極言:「二浙諸郡,雨水為沴,禾稼害於垂成,請下有司預樁錢米,賑贍災傷,並下倉漕兩司議蠲稅賦,仍錄貧乏,速議賑濟之。」

蒙古破棗一陽一軍、德安府。

初,蒙古破許州,獲金軍資庫使姚樞,楊惟中見之,以兄事樞,與之偕謁蒙古主,至是南伐,詔樞從惟中,即軍中求儒、釋、道、醫、卜之徒,樞招至稍眾。

及破棗一陽一,特穆爾岱欲坑士人,樞力與辨,得脫死者數十。

既破德安,得儒者趙復。

復以儒學見重於世,及被獲,不欲北行,力求死,樞譬說百端,曰:「徒死無益,隨吾而北,可保無他。」

復強從之。

至燕,名益著,學徒百人。

由是北方始知經學,而樞亦得睹程頤、硃熹之書。

九月,己巳,朝饗景靈宮。

庚子,朝饗太廟。

雷。

辛未,有事於明堂,大赦。

大雨,震電。

癸酉,避正殿,減膳,徹樂,求直言。

乙亥,左丞相鄭清之、右丞相喬行簡並罷,為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以崔與之為右丞相兼樞密使。

判漳州王邁應詔上封事曰:「天與寧考之怒久矣。

曲櫱致疾,妖冶伐一性一,初秋逾旬,曠不視事,道路憂疑,此天與寧考所以怒也。

隱、刺覆絕,攸、熹尊一寵一,綱淪法斁,上行下效,京卒外兵,狂悖迭起,此天與寧考之所以怒也。

陛下不是之思,方用漢災異免三公故事,環顧在廷,莫知所付,遙相崔與之。

臣恐與之不至,政一柄一他有所屬,此世道否泰,君子小人進退之分也。」

監察御史唐璘言:「天變而至於怒,民怨而幾於離,海宇將傾,天下有不可勝諱之慮。

陛下謂此何時,縱一欲敗德,文過飾非,疏遠正人,狎暱戚宦,濁亂朝政,自取滅亡!宰相用時文之才為經世之具,不顧民命,輕佻兵端,不度事宜,頓空國帑;委政厥子,內交商人,賄塗大開,小雅盡廢;瑣瑣姻婭,敢預邪謀,視國事如俳優,以神器為奇貨,都人側目,朝士痛心。

盍正無將之誅,以著不忠之戒!崔與之一操一行類揚綰,雖修途暮景,力不逮心,而命下之日,聞者興起,喬行簡頗識大體,朝望稍孚,而降授偏私,事多遺忘。

宜擇家相,贊宗子,輔民物,以慰父母一之望,無使天變浸極,人心愈離也!」帝為改容。

又請號召土豪經理荊襄,亟擇帥臣安集淮西,帝嘉納。

壬午,御前諸軍統制曹友聞與蒙古戰於大安軍一陽一平關,敗績,死之。

初,友聞帥師扼仙人關,諜報蒙古合蕃、漢軍五十餘萬將至,友聞謂弟萬曰:「國家安危,在此一舉。

眾寡不敵,豈容一浪一戰,惟當乘高據險,出奇設伏以待之。」

蒙古攻武休關,敗都統李顯忠軍,遂入興元,欲沖大安軍。

制置使趙彥吶,檄友聞控制大安以保罝口,友聞馳書彥吶曰:「沔一陽一,蜀之險要,吾重兵在此,敵有後顧之憂,必不能越沔一陽一而入蜀。

又有曹萬、王宣首尾應援,可保必捷。

大安地勢平曠,無險可守,正敵騎所長而吾步兵所短,況眾寡不敵,豈可以平地控御?」

彥吶不從。

友聞計以寡擊眾,非乘夜出奇、內外夾擊不可,乃遣弟萬及友諒引兵上雞冠隘,多張旗幟,示敵堅守;自選一精一銳萬人,夜渡江,密往流溪設伏,約曰:「敵至,內以鳴鼓舉火為應,外呼殺聲。」

蒙古兵果至,萬出逆戰。

蒙古巴圖魯及塔爾海帥步騎萬餘人往來搏戰,矢石如雨,萬身被數創,令諸軍舉烽。

友聞分所部為三以禦敵,親帥一精一兵三千人疾馳至隘下,先遣統領劉虎帥敢死士五百人沖敵前鋒,不動。

友聞仍伏三百騎道旁,而令虎銜枚突陣。

會大風雨,諸將請曰:「雨不止,淖濘沒足,宜俟少霽。」

友聞叱曰:「敵知我伏兵在此,緩必失計。」

遂擁兵齊進。

西軍素以綿裘代鐵甲,經雨濡一濕,不利步鬥。

黎明,蒙古以鐵騎四面圍繞,友聞歎曰:「此殆天乎!吾有死而已!」於是血戰愈厲,與萬俱死,軍盡沒。

蒙古兵遂長驅人蜀。

事聞,賜友聞謚毅節。

金既亡,唯秦、鞏二十餘州久未下。

耶律楚材言:「往年吾民逃罪,或萃於此,故以死拒戰。

若許以不殺,將不攻自下矣!」詔皇子庫端招諭,諸州皆降。

惟會州都總管郭斌,猶為金守,蒙古兵攻之,斌聚城中金銀銅鐵雜鑄為砲以擊攻者,殺牛馬輕食戰士,蒙古兵不能猝拔。

冬,十月,食盡,斌命積薪於州廨,呼集家人及將校妻女,自一焚之,率將士於火前持滿以待。

城破,兵填委以入,戰久,士率有弓絕矢盡者,挺身入火中。

斌獨上大草積,以門扉自蔽,發矢無不中者,矢盡,自一焚。

有女奴自火中抱兒出,授人曰:「將軍盡忠,忍使絕嗣?此其兒也,幸哀而收之。」

言訖,復投火死。

蒙古將安篤爾聞之,命保其孤。

壬寅,蒙古破固始縣,淮西將呂文信、杜林率潰卒數萬叛。

六安、霍丘皆為群盜所據。

丙午,蒙古庫端兵破宕昌,殘階州,攻文州。

知州劉銳、通判趙汝曏乘城固守,晝夜搏戰。

安篤爾率砲手為先鋒,攻之久不下,諜知城中無井,乃奪其汲道。

兵民水不入口者半月,卒無叛志。

安篤爾率勇士梯城先登,銳度不免,集家人,授人藥,皆死。

幼子同哥,才六歲,飲藥時,猶下拜受之,左右感慟。

坡破,銳及二子自刎死,汝曏被執,臠殺之,軍民同死者數萬人。

行大理寺丞趙綝言:「近者暴雨疾雷,上下震懼,罔知所自,宜有以答上天之變。」

帝曰:「朕未嘗不恐懼修省。」

綝對曰:「願此心罔間,庶可回歉歲為豐年。」

安南國陳日煚遣人入貢。

制授安南國王,仍賜效忠順化功臣。

蒙古安篤爾招徠吐蕃諸部族,賜以很符,略定龍州,遂與庫端合兵,進破成都。

會聞皇子庫春薨,庫端旋棄成都而去。

十一月,丙辰,臣僚言:「敵踐荊襄,士馬潰失,諸郡月運錢糧,請下湖廣總所具實來上,按月督趣,通前頓積,以備收復招募之用。」

從之。

庚申,度支郎官兼權左司郎官趙必願言:「近臣除授,意向不明,況當天下事變方殷之日,虛鼎席以召老成,意者其未必來。」

帝曰:「崔與之既不至,朕委政事於二參。」

必願曰:「二參固同心輔政。

然天朝豈容不早命相?」

帝曰:「然」。

壬戌,倉部郎官蔡節進對,帝曰:「崔與之有疏辭免,未知曷日能來?」

節曰:「與之年高,地遠病多,臣料其來未可必。」

帝曰:「相位固不可久虛,然亦欲委任得人。」

節曰:「天下之勢,危若累一卵一,不可一日無相。」

帝是之。

乙丑,以喬行簡為特進、左丞相兼樞密使,進封魯國公。

戊辰,詔戒飭百官。

唐璘疏劾「鄭清之妄庸誤國,乞褫職罷祠。

其子士昌,招權綱賄,拔庸將為統帥,起贓吏為守臣,請削籍廢棄。

鄭一性一之懦而多私,一黨一庇一奸一庸。

臣受其改官舉狀,嘗蒙薦引。

陛下國事至此,不敢顧私。」

璘論事切劘上躬,盡言無隱,帝嚴憚之。

殿中侍御史杜范亦劾清之「橫啟邊釁,幾危宗社,及其子招納權賄,貪冒無厭,用朝廷錢帛以易貨外國,且有實狀。」

並言:「簽書樞密院李鳴復,與史寅午、彭大雅以賄交結,曲為之地。

鳴復既不恤父母一之邦,亦何有陛下之社稷!」帝以清之潛邸舊人,鳴復未見大罪,未即行。

鳴復抗疏自辨,范又極言其寡廉鮮恥,合台劾之,不報,范遂去位。

壬申,詔蠲被水州郡新舊苗稅、監系贓賞等錢及民間逋欠轉息過本者。

蒙古昆布哈人淮西蘄、舒、光三州,守臣皆遁。

昆布哈哈三州人馬糧械越黃州,游騎自信一陽一趣合肥。

詔史嵩之援光,趙葵援合肥,陳韡過和州,為淮西聲援。

蒙古特穆爾岱攻江陵,史嵩之遣孟珙救之。

珙遣張順先渡江,而自以全師繼其後,變易旌旗服色,循環往來,夜則烈炬照江,數十里相接。

又遣趙武等與戰,珙新往節度,遂破蒙古二十四寨,奪所俘二萬口而歸。

蒙古將察罕攻真州。

知州邱岳部分嚴明,守具周悉,蒙古薄城輒敗。

岳乘勝出戰於胥浦橋,以強一弩一射殺其致師者一人,蒙古兵少卻。

岳曰:「敵眾十倍於我,不可以力勝也。」

乃為三伏,設砲石待之西城。

兵至,伏起,砲發,殺其驍將,蒙古眾大擾。

岳遣勇士襲敵營,焚其廬帳。

越二日,始引去。

十二月,辛卯,軍器監兼權樞密副都承旨王埜,請聯絡江、淮,賑恤邊民,討捕盜賊。

帝曰:「江、淮之勢如何?」

埜言:「不過重一閫之權以統之。」

帝曰:「流民可念。」

埜曰:「流民紛紛蟻聚,弱者困斃,強者剽掠。」

帝為之蹙額,因曰:「江西之寇尚未平。」

埜曰:「寇始於衡之酃縣,侵犯吉州,今南安峒寇又發。

向有淮兵可調,今無以應,遂集鄉丁,合禁軍,共為剿除,非以一官兼總兩路討捕之事。

則權不一。」

帝曰:「如三節制之類。

埜曰:「事正如此,願陛下思之。」

帝曰:「然。」

詔:「沿江州郡,如遇江經流民入界,多方措置存著,無令暴露,仍於所管官錢米內支撥救濟。

其間有強壯願為軍者,填刺軍額,收管給請,庶不致失所,以稱朕勞來安集之意。」

壬寅,左諫議大夫兼侍讀李宗勉言:「沿江諸郡,所在單弱,安有餘力為勞來安集之舉?若不別作措畫,深恐詔旨徒為美觀。

如安豐、濠梁、歷一陽一管下開順、六合、含山等處,居民渡江,留在江北強壯,結寨拒守,恃其聲勢,因而作過。

不早收拾,展轉滋蔓,猝難殄滅,恐為敵人所得,宜詳酌科降錢糧告牒,令沿江、淮西制置司亟作措置。

凡流民過江北者,令陳韡存恤,強壯之留淮北者,令史嵩之遣官招募,不願者,發還本處,籍為民兵,」從之。

甲辰,詔以來年為熹熙元年。

詔:「措置會子,務在必行。

尚慮監司、守令,縱吏為一奸一,奉行不力,令兩監察御史覺察彈奏。」

國子監主簿豐城徐鹿卿人對,陳六事,曰洗凡陋以起事功,昭勸懲以收主一柄一,清班著以儲實才,重籓輔以蔽都邑,用閩、越舟師以防海,合東南全力以守江。

是歲,蒙古中書省課績,以濟南為第一。

先是河南民北徙至濟南,都元帥、知府事張榮下令民間分屋與地居之,俾得樹畜,且課其殿最,曠野闢為樂土。

榮,歷城人也。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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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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