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鑒》卷第二百十二 【元紀二十】:諱伊蘇特穆爾,顯宗噶一瑪拉之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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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鑒》卷第二百十二 【元紀二十】

續資治通鑒

卷第二百十二 【元紀二十】

起閼逢困敦正月,盡旃蒙赤奮若八月,凡一年有奇。

諱伊蘇特穆爾,顯宗噶一瑪拉之長子,裕宗珍戩之嫡孫也。

初,北安王那木罕薨,世祖以噶一瑪拉封晉王,代鎮北邊,至元十三年十月二十九日,帝生於晉邸。

大德六年,晉王薨,帝襲封,是為嗣晉王。

◎泰定元年

春,正月,乙未,以柰曼岱為平章政事,善僧為右丞相。

帝以元夕,命有司於禁中張燈山為樂。

監察御史趙師魯上言:「燕安怠惰,肇荒一婬一之基;奇巧珍玩,發奢侈之端。

張燈雖細事,而縱耳目之欲,則上累日月之明。」

帝遽命罷之,仍賜上尊酒,以嘉其忠直。

辛丑,諸王、大臣請立皇太子。

壬寅,以故丞相拜珠子達勒瑪實哩為宗仁衛親軍都指揮使,徹爾哈為左右衛阿蘇親軍都指揮使。

自延祐末,水旱相仍,民不聊生。

及拜珠入相,振立綱紀,裁不急之務,杜僥倖之門。

英宗倚之,相與勵一精一圖治,故天下晏然有樂生之心。

一奸一臣畏之,卒構鍋難。

特克實等既伏誅,帝乃詔有司備儀衛,百官、耆宿前導,輿拜珠畫像於海雲寺,大作佛事,觀者萬數,無不歎惜泣下。

中書言:「拜珠盡忠效節,殞於群凶,宜賜褒崇,以光後世。」

制贈清忠一德功臣、太師、上柱國,追封東平王,謚忠獻。

復官其二子,以長宿衛。

拜珠母齊喇氏,年二十二,寡居守節。

初,拜珠為太常禮儀使,方弱冠,吏就第請署事,適在後圃閱群戲,母厲聲呵之曰:「官事不治,若所為,豈大臣事耶?」

拜珠深自克責。

一日,入內侍宴,英宗素知其不飲,是日,強以數杯。

既歸,母戒之曰:「天子試汝量,故強汝飲。

汝當日益戒懼,無酣於酒。」

又嘗代祀睿宗原廟,歸,母問之曰:「真定官府待汝若何?」

對曰:「所待甚重。」

母曰:「彼以天子威靈,汝先世勳德故耳,汝何有焉!拜珠之賢,母一之教也。

後封東平王夫人。

命僧諷西番經於天光殿。

甲辰,敕譯《列聖制誥》及《大元通制》,刊本賜百官。

戊申,八番生蠻來附,置長官司以撫之。

己酉,命諸王遠徙者悉還其部。

召親王圖卜特穆爾於瓊州,阿穆爾克於大同。

初,英宗在上都,謂拜珠曰:「朕兄弟實相友一愛一,曩以小人譖訴,俾居遠方,當亟召還,明正小人離間之罪。」

未及召而遇弒,至是帝悉召之。

甲寅,敕高麗王王璋歸國。

璋嘗請於仁宗,降御香,南遊江、浙,至寶陀山而還。

及英宗即位,復請降香於江南,許之。

行至江南,遣使急召,令騎士擁一逼一以行,璋侍從皆奔竄。

還至京師,命中書省護送本國安置。

璋遲留不即發,英宗下璋於刑部。

既而祝,置之石佛寺,尋又流璋於吐番。

帝即位,以大赦得還。

至是命璋還本國,仍歸其沈王印。

丙辰,賜故監察御史觀音保、索約勒、哈迪密實妻子鈔各千錠。

敕封解州鹽池神曰靈富公。

賑廣德諸州饑。

虞集赴召至京師,除國子司業,尋遷秘書少監。

翰林侍講學士袁桷辭歸,許之。

桷嘗請購求遼、金、宋三吏遺書,為議以上,所列應采之書,最為該博,時不能用。

二月,丁巳朔,作顯宗影堂。

己未,修西番佛事於壽安山,僧四十人,三年乃罷。

庚申,監察御史傅巖起、李嘉賓言:「遼王托克托,乘國有隙,誅屠骨肉,其惡已彰,恐懷疑貳。

如令歸籓,譬之縱虎出柙。

請廢之,別立近族以襲其位。」

不報。

甲子,作佛事,命僧八百人及倡優百戲,導帝師游京城。

先是英宗在上都,使左丞蘇蘇召翰林吳澄撰《金字藏經序》,澄曰:「主上寫經祈福,甚盛舉也。

若用以追薦,臣所未知。

蓋福田利益,雖人所樂聞,而輪迴之事,彼習其學者,猶或不言。

不過謂為善之人,死則上通高明,其極一品與日月齊光;為惡之人,死則下淪污穢,其極下則與沙蟲同類。

其徒遂為薦拔之說以惑世人。

今列聖之神,上同日月,何庸薦拔!且國初以來,寫經追薦,不知幾舉,若未效,是無佛法矣;若已效,是誣其祖矣。

撰為文辭,不可以示後世,請俟駕還奏之。」

會南坡之變,事得寢。

及帝即位,佛事益盛。

舊制,台憲歲各舉守令、推官二人,有罪連坐。

至是言其不便,庚午,命中書復於常選擇人用之。

壬申,上大行皇帝尊謚曰睿聖文孝皇帝,廟號英宗,國語曰格根皇帝。

甲戌,浙江行省左丞趙簡,請開經筵及擇師傅,令太子及諸王大臣子孫學。

遂命平章政事張珪、翰林學士承旨呼圖嚕圖爾密實、學士吳澄、集賢直學士鄧文原,以《帝范》、《資治通鑒》、《大學衍義》、《貞觀政要》等書進講,復敕右丞相額森特穆爾領之。

文原尋以疾致仕歸。

丁丑,監察御史宋本言:「逆賊特克實等雖伏誅,其一黨一樞密副使阿薩爾,身親弒逆,以告變得不死,竄嶺南,請早正天討。」

先是太廟仁宗室主為盜竊去,久而未獲,本言:「在法,民間失盜,捕之違期不獲猶治罪。

太常失典守及在京應捕官,皆當罷去。」

又言:「中書宰執日趨禁中,固一寵一苟安,兼旬不至中堂,壅滯機務。

宜戒飭臣僚,自非入宿衛日,必詣所置治事。」

皆不報。

戊寅,監察御史李嘉賓劾逆一黨一左阿蘇衛指揮使圖特穆爾,罷之。

賑紹興諸路饑。

先是至治末,詔作太廟,議者習見同堂異室之制。

乃作十三室,未及遷奉而國有大故。

有司疑於昭穆之次,命集議之。

吳澄議曰:「世祖混一天下,悉考古制而行之。

古者天子七廟,廟各為宮,太祖居中,左三廟為昭,右三廟為穆,神主各以次遞遷。

其廟之宮,頗如今之中書六部。

夫省部之設,亦仿金、宋,豈以宗廟敘次而不考古乎?」

時有司以急於行一事,竟如舊制雲。

國學舊法,每以積分次第,貢以出官。

執政用監丞張起巖議,欲廢之,而以推擇德行為務,中書左司員外郎許有壬折之曰:「積分雖未盡善,然可得博學能文之士。

若曰惟德行之擇,其名固嘉,恐皆厚貌深情,專意外飾,或懵不能識一丁矣。」

三月,丁亥朔,罷徽政院,立詹事院。

以同知宣政院事楊庭玉為中書參知政事。

以秘書少監虞集為禮部考試官。

初,集與元明善劇論以相切劘,明善言集治諸經,惟程、硃諸儒傳注耳,自漢以來先儒所嘗盡心者,考之殊未博。

集初不相下,後以明善之言為然,每見明經之士,即以其言告之。

至是謂同列曰:「國家科目之法,諸經傳注各有所主者,將以一道德,同風俗,非欲使學者專門擅業,如近代《五經》學究之固陋也。

聖經深遠,非一人之見可盡。

試藝之文,惟其高者取之,不必先有主意;若先定主意,則求賢之心狹,而差自此始矣。」

後兩為考官,率持是說,故所取每稱得人。

戊戌,廷試進士,賜巴喇、張益等八十四人及第、出身;會試下第者亦賜教官有差。

庚子,以四川行省平章政事囊嘉岱兼宣政院使,往征西番。

丙午,御大明殿,冊巴拜哈斯氏為皇后,皇子喇實晉巴為皇太子。

己酉,以皇子巴的瑪伊爾克布嗣封晉王。

泰寧王邁努卒,以其子策璘沁多爾濟嗣。

庚戌,監察御史宋本、李嘉賓、傅巖起言:「太尉、司徒、司空,三公之職,濫假僧人,及會福、殊祥二院,並辱名爵,請罷之。」

不報。

以臨洮諸縣旱饑,賑之。

廣西橫州猺寇永淳縣。

夏,四月,戊午,廉恂罷,為集賢大學士,食其祿終身。

己未,以硃字詔賜帝師所居薩斯嘉部。

庚申,詔整飭御史台。

作昭聖皇后御容殿於普慶寺。

親王圖卜特穆爾還,至潭州,有詔止之。

居數月,乃行。

辛酉,至上都,賜車帳、駝馬。

甲子,帝如上都。

以講臣多高年,命虞集與侍讀學士王結執經以從,集自是歲常在行經筵之制,取經史中切於心德治道者,用國語、漢文兩進讀。

潤譯之際,患夫陳聖學者未易盡其要,指時務者難於極其情,每選一時一精一於其學者為之,猶數日乃成一篇。

集為反覆古今名物之辨以通之,然後得以無訛。

其辭之所達,萬不及一,則未嘗不退而竊歎也。

發兵民築渾河堤。

辛未,月食既。

癸酉,以太子詹事圖們特爾為中書平章政事。

甲戌,命咒師作佛事以厭雷。

庚辰,以風烈、月食、地震,手詔戒飭百官,並令大都守臣集議以聞。

王結昌言於朝曰:「今朝廷君子小人混淆,刑政不明,官賞太濫,故一陰一陽一錯謬,咎徵荐臻,宜修政事以弭天變。」

時宿衛士自北方來者復遣歸,乃百十為群,剽劫殺人桓州道中。

既逮捕,舒瑪爾節奏釋之。

蒙古千戶使京師,宿邸中,適民間硃甲妻女車過邸門,千戶悅之,並從者奪以入。

硃泣訴於中書,舒瑪爾節庇不問。

於是國子監丞宋本復抗言:「特克實餘一黨一未誅,仁廟神主盜未得,桓州盜未治,硃甲冤未伸,刑政失度,民憤天怨,災異之見,職此之由。」

辭氣激奮,眾皆聳聽。

辛巳,太廟新殿成。

五月,丁亥,監察御史董鵬南、劉潛等以災異上言:「平章柰曼台,宣政院使特穆爾布哈,詹事圖們達爾,一黨一附逆徒,身虧臣節,太常守廟不謹,遼王擅殺宗親,布哈實裡矯制亂法,皆蒙寬宥,甚為失刑,宜定其罪以銷天變。」

不允。

己丑,帝諭都爾蘇曰:「朕即位以來,無一人能執法為朕言者。

知而不言則不忠,且陷人於罪。

繼自今,凡有所知,宜悉以聞,使朕明知法度,斷不敢自縱。

非獨朕身,天下一切政務能守法以行,則眾皆乂安,反是則天下罹於憂苦矣。」

又曰:「凡事防之於小則易,救之於大則難。

爾其以朕言明告於眾,俾知所慎。」

壬辰,御史台圖呼魯、寧珠言:「御史奏災異屢見,宰相宜避位以應天變,可否仰自聖裁。

顧惟臣等為陛下耳目,有徇私違法者,不能糾察,慢官失守,宜先退避以授賢能。」

帝曰:「御史所言,其失在聯,卿等何必遽爾!」圖呼魯又言:「臣已老病,恐誤大事,乞先退。」

於是中書省臣烏溫都爾、張珪、楊庭玉皆抗疏乞罷。

丞相舒瑪爾節、都爾蘇言:「比者災異,陛下以憂天下為心,反躬自責,謹遵祖宗聖訓,修德慎行,敕臣等各勤乃職,手詔至大都,居守省臣皆引罪自劾。

臣等為左右相,才下識昏,當國大任,無所襄贊,以致災祲,罪在臣等,所當退黜,諸臣何罪!」帝曰:「卿若皆辭避而去,國家大事,朕孰與圖之!宜各相諭,以勉乃職。」

癸巳,前翰林學士小雲石哈雅卒,贈集賢學士,追封京兆郡公,謚文靖。

初,議科舉事,小雲石哈雅多所建明,忽喟然歎曰「辭尊居卑,昔賢所尚也。

今禁林清選,與所讓軍資孰高?人將議吾後矣。」

乃稱疾,辭還江南,賣藥於錢塘市中;詭姓名,易服色,人無有識之者。

戊午,遷列聖神主於太廟新殿。

辛丑,循州猺寇長樂縣。

丙午,御史高奎上書,請求直言,辨邪正,明賞罰,帝善其言,賜以銀幣。

己酉,賓州民方二為寇,有司捕擒之。

癸丑,詹事丞回回請如裕宗故事,擇名儒輔太子,敕中書省臣訪求以聞。

回回,博果密之子,庫庫之兄也,敦默寡言,嗜學能文,歷山南、淮西、河南廉訪使,皆有政聲。

中書平章政事張珪與樞密院、御史台、翰林、集賢兩院官極論當世得失,與左右司員外郎宋文纘詣上都奏之,其略曰:

「前宰相特們德爾,一奸一狡險深,一陰一謀叢出,專一政十年,始以贓敗。

諂附權一奸一實勒們及嬖倖額勒實班之徙,苟全其生,尋任太子太師。

未幾,仁宗賓天,乘時幸變,再入中書。

當英廟之初,與實勒們等恩義相許,表裡為一奸一,誣殺蕭、楊等以快私怨。

天討元兇,實勒們之一黨一既誅,坐要上功,遂獲信任,諸子內布宿衛,外據顯要,蔽上抑下,杜絕言路,賣官鬻獄,威福己出。

由是群邪並進,如逆賊特克實之徒,名為義子,實其心腹,構成弒逆;其子索諾木,親與逆謀,雖剖棺戮一屍一,誅滅其家,猶不足以蔽罪;今復回給所籍家產,諸子尚在京師,夤緣再入宿衛。

世祖時,阿哈瑪特貪殘敗事,雖死猶正其罪,況如特們德爾之一奸一惡者哉!宜遵成憲,仍籍特們德爾家產,遠竄其子孫外郡,以懲大一奸一。

特克實之一黨一,結謀弒逆,天下之人,痛心疾首。

比奉旨:『諸王額特布哈等亦已流竄,逆一黨一脅從者眾,何可盡誅!後之言事者其勿復舉。

』臣等議:古法,弒逆,凡在官者殺無赦。

聖朝立法,強盜劫殺庶民,其同情者,猶且首從俱罪。

況弒逆之一黨一,天地不容,宜誅額特布哈之徒以謝天下。

遼王托克托,位冠宗室,居鎮遼東,乘國家有變,報復仇忿,殺親王、妃、主百餘人,分其羊馬畜產,殘忍骨肉,聞者切齒。

今不之罪,乃復厚賜放還,臣恐國之綱紀,由此不振。

且遼東地廣,素號重鎮,若使托克托久居,彼既縱肆,將無忌憚。

況令死者含冤,感傷和氣。

宜削奪其爵土,置之他所,以彰天威。

「武備卿濟裡,前太尉布哈,以累朝待遇之隆,俱致高列,不思補報,專務一奸一欺,矯制令鷹師強收鄭國寶妻古哈,刑曹逮鞫服實,竟原其罪。

夫匹婦含冤,三年不雨,以此論之,即非細務。

宜以濟裡、布哈仍付刑曹,鞫正其罪。

「賈胡中賣寶物,始自成宗,分珠寸石,售直萬金。

以經國有用之鈔,而易此不濟饑寒之物,大抵皆時貴與中貴之人妄稱呈獻,冒給回賜,高其價直,且至十倍,蠶蠹國財,暗行分用。

宜下令禁止,其累朝未酬寶價,俟國用饒給日議之。

比者建西山寺,損軍害民,費以億萬計,近詔雖罷之,又聞一奸一人乘間奏請,復欲興修。

宜守前詔,示民有信。

「蕭拜珠、楊多爾濟等,枉遭誣陷,籍其家以分賜人,比奉明詔,還給元業,子孫奉祀,家廟修葺苟完,未及寧處,復以其家財仍賜舊人,止酬以直,即與再罹斷沒無異。

宜如前詔以元業還之,量其直以酬後所賜者,則人無冤憤矣。

額森特穆爾之徒,遇硃太醫妻女過省門外,強拽以入,一奸一宿館所。

有司以扈從上都為解,竟勿就鞫。

宜遵世祖成憲,以一奸一人付有司鞫之。

「廣州東莞縣大步海及惠州珠池,始自大德元年一奸一民劉進、程連言利,分蜑戶七百餘家,官給之糧,三年一采,僅獲小珠五兩、六兩,入水為蟲魚傷死者眾,遂罷珠戶為民。

其後同知廣州路事塔齊爾等又獻利於實勒們,創設提舉司監采;廉訪司言其擾民,復罷歸有司。

既而內正少卿魏溫都爾冒啟中旨,馳驛督采,耗廩食,疲民驛,非世祖舊制,請悉罷之。

「特克實弒逆之變,學士布哈、指揮布延呼裡、院使圖古思,皆以無罪死;特們德爾專權之際,御史徐元素以言事瑣項死東平,及賈圖沁布哈之囑,皆未申理。

宜追贈死者,優敘其子孫。

「內外增置官署,員冗俸濫,白丁驟升,出身入流,壅塞日甚,軍民俱蒙其害。

宜悉遵世祖成憲,凡至元三十年以後,改升創設,員冗者悉減併除罷之。

「自古聖君,惟誠於治政,可以動天地,感鬼神,未嘗徼福於僧道也。

至元三十年,醮祠佛事之目,止百有二;大德七年,再立功德使司,積五百餘。

僧徒又復營干近侍,買作佛事,歲用鈔數千萬錠。

僧徒貪慕貨利,養妻子,彼行既不修潔,適足褻慢天神,何以要福!比年佛事愈繁,累朝享國不永,致災愈速,事無應驗,斷可知矣。

宜罷功德使司,其在至元三十年以前及累朝忌日醮祠佛事名目,止令宣政院主領修舉,餘悉罷。

遊惰之徒,妄投宿衛部屬及宦者、女紅、太醫、一陰一陽一之屬,不可勝數。

一人收籍,一門蠲復;一歲所請衣馬芻糧,數十戶所徵入不足以給之,耗國損民為甚。

宜如世祖時支請之數給之,餘悉簡汰。

「參卜郎盜,始者劫殺使臣,利其財物而已,至用大師,期年不戢,傷我士卒,費國貲糧。

宜遣良使抵巢招諭,仍敕邊吏勿生事,則遠人格矣。

「世祖時,准北內地惟輸丁稅,特們德爾為相,專務聚斂,遣使括勘兩淮、河南田土,重併科糧,又以兩淮、荊襄沙磧作熟收征,徼名興利,農民流徙。

宜如舊制,止征丁稅,其括勘之糧及沙磧之稅悉除之。

「世祖左右之臣,雖甚一愛一幸,未聞無功而給一賞者。

比年賞賜氾濫,蓋因近侍之人,窺伺天顏嘉悅之際,或稱乏財無居,或稱嫁女娶婦,或以技物呈獻,遞互奏請,要求賞賜,既傷財用,復啟幸門。

自今以後,非有功勳勞效著明實跡,不宜加以賞賜,請著為令。」

議凡數千言,辭甚剴切。

六月,庚申,珪至上都,奏上,帝不允。

珪復進曰:「臣聞日食修德,月食修刑,應天以實不以文,動民以行不以言,刑政失平,故天象應之,惟陛下矜察,允臣等議悉行之。」

帝終不能用。

癸亥,作禮拜寺於上都及大同路。

丙寅,遣使招諭西番。

遣庫庫楚等詣高麗,取女子三十人。

廣西、左、右兩江黃勝許、岑世興乞遣其子弟朝貢,許之。

丁卯,大幄殿成。

癸酉,帝受佛戒於帝師。

己卯,詔:「疏決系囚,存恤軍士,免天下和買雜役三軍,蜑戶差稅一年。

遠仕瘴地,身故不得歸葬,妻子流落者,有司資給遣還,仍著為令。」

雲南大理路你囊為寇。

是月,大同渾源河、直定滹沱河、陝西渭水、黑水、渠州江水皆溢,並漂民廬舍。

秋,七月,丙戌,思州平茶楊大車、酉一陽一州冉世昌寇小石耶、凱江等寨,調兵捕之。

癸卯,罷廣州、福建等處採珠蜑戶為民,仍免差稅一年。

丁未,中書省言:「東宮衛士,先朝止三千人,今增至萬七千,請命詹事院汰去,仍依舊制。」

從之。

戊申,以籍入特們德爾及子班坦、觀音努貲產給還其家。

是月,朝邑、楚丘、濮一陽一黃河溢,固安州清河溢,任縣沙、灃、洛水皆溢;真定、廣平、廬州等十一郡雨傷稼;龍慶州雨雹,大如雞一卵一,平地深三尺;定州唐河溢、山崩。

免河渠營田租,餘賑恤有差。

廣西慶遠猺酋潘父絹等率眾來降,署簿、尉等官有差。

八月,丙辰,享太廟。

丁巳,禁言赦前事。

庚申,市一牝一馬萬匹,取陜酒。

庚午,作中宮金脊殿。

辛未,繪帝師帕克斯巴像十一。

頒各行省,俾塑祀之。

丁丑,帝至自上都。

罷浚玉泉山河役。

癸未,秦州成紀縣大雨,山崩水溢,壅土至來谷河成丘阜。

九月,丙申,葺太祖神御殿。

乙巳,昭聖元獻皇后忌日,修佛事,飯僧萬人。

癸丑,奉元路長安縣大雨,灃水溢;延安路洛水溢。

冬,十月,丁巳,監察御史王士元請早諭教太子,帝嘉納之。

戊午,享太廟。

庚申,命左右相日直禁中,有事則赴中書。

己巳,雲南車裡蠻為寇,遣鄂爾多招諭之,其酋出降。

壬申,安南國世子陳日爌遣使朝貢。

真州珠金沙河、吳江州諸河淤塞,詔有司傭民丁浚之。

丁丑,封親王圖卜特穆爾為懷王,賜金印。

徒封雲南王旺沁為梁王,仍以其子特穆爾襲封雲南王。

壬午,肇慶猺黃寶才等降。

延安路饑,發義倉賑之;廣東道及武昌江夏縣饑,賑糶有差。

以魯國大長公主女適懷王。

十一月,癸巳,遣兵部員外郎宋本、吏部員外郎鄭立、阿魯輝、工部主事張成、太史院都事費著,分調閩海、兩廣、雲南、四川選。

辛丑,造金字蓋飾,以七寶貯佛舍利。

甲辰,作歇山鹿頂樓於上都。

庚戌,招諭融州蠻。

賑河間等路饑。

十二月,癸丑,以岑世興,黃勝許為安遠大將軍,遙領漢洞軍民安一撫使,世興仍來安路總管。

勝許致仕,其子志熟襲上思州知州。

乙卯,雲南猺阿吾及歪鬧為寇,行省督兵捕之。

庚申,同州地震,有聲如雷。

癸亥,鹽官州海水溢,屢壞堤障,浸城郭,遣使祀海神,仍與有司視形勢所便。

還,請壘石為塘,帝曰:「築塘,是重勞吾民也,其增石囤捍御。」

丙寅,命翰林、國史院纂修英宗、顯宗《實錄》。

敕:「內外百官,凡行朝賀等禮,雨雪免朝服。」

辛未,新作棕殿成。

己亥,太白經天。

曲赦重囚三十八人,為三宮祈福。

夔路容米洞蠻田先什用等九洞為寇,四川行省遣使諭降五洞,餘發兵捕之。

太子賓客巴圖,江浙行省平章鄂囉歡之次子也,以疾辭職,寓居高郵。

英宗命為江南行台御史大夫,巴圖固辭,詔以平章之祿歸養於家,復賜鈔十萬緡。

所服藥須空青,詔遣使江南訪求之,巴圖辭謝曰:「臣曩膺重寄,深懼弗稱,況敢叨濫厚祿以受重賜乎!」並以所給平章之祿歸有司。

是歲,還京師,卒。

朝廷知其貧,賻鈔二萬五千貫。

御史奏益一萬貫,仍還所辭祿。

妻鴻吉哩氏弗受,曰:「始巴圖仕於朝,不敢虛受廩祿,今沒矣,苟受是祿,非其意也。」

卒辭之。

王克敬為兩浙鹽運使司,首減紹興民食鹽五千引。

溫州逮犯私鹽者,以一婦人至,怒曰「豈有逮婦人千百里外與吏卒雜處者!自今毋得逮婦人!」建議著為令。

◎泰定二年

春,正月,乙未,以畿甸不登,罷春畋。

禁后妃、諸王、駙馬毋通星術之士,非司天官不得妄言禍福。

敕:「御史台選舉,與中書合議以聞。」

中書省言:「江南民貧僧富,諸寺觀田土,非宋舊制並累朝所賜者,仍請如舊制與民均役。」

從之。

以籍入巴斯吉斯地賜故監察御史觀音保、索約勒、哈迪密實妻子各十頃。

戊戌,造像輦。

西番參卜郎來降,賜其酉班術兒銀鈔幣帛。

辛丑,懷王圖卜特穆爾出居於建康。

甲辰,奉安顯宗像於永福寺,給祭田百頃。

廣西山獠為寇,命所在有司捕之。

庚辰,詔諭宰臣曰:「向者綽爾、罕察苦魯及山後皆地震,內郡大小民饑。

朕自即位以來,惟太祖開創之艱,世祖混一之盛,與人民共享安樂,常懷祗懼,災沴之至,莫測其由。

豈朕思慮有所不及而事或僭差,故以此示儆歟?卿等其與諸司集議便民之事,其思自死罪始,議定以聞,朕將肆赦焉。」

賑肇慶等處饑。

閏月,壬子朔,詔赦天下,除江淮創科包銀,免被災地差稅一年。

庚申,修緊狐嶺、色澤、桑乾嶺道。

乙丑,命整治屯田。

河南行省左丞姚煒請禁屯田吏蠶食屯戶,及勿務增羨以廢裕民之意,不報。

丁卯,中書省言國用不足,請罷不急之費,從之。

己巳,修滹沱河堰。

壬申,罷永興銀場,聽民采煉,以十分之二輸官。

罷松江都水庸田使司,命州縣正官領之,仍加兼知渠堰事。

癸酉,作棕一毛一殿。

丙子,浙西道廉訪司言:「四方代祀之使,棄公營私,多不誠潔,以是神不歆格,請慎擇之。」

山南廉訪使特穆格請削降特克實所用驟陞官。

己卯,階州土番為寇,鞏冒總帥府調兵御之。

山東廉訪使許師敬請頒族葬制,禁用一陰一陽一、相地邪說。

雄州歸信諸縣大雨,河溢,被災者萬一千六百五十戶,賑鈔三萬錠。

二月,甲申,祭先農。

丙戌,頒《道經》於天下名山宮殿。

丁亥,平伐酉率眾十萬來降,土官三百六十人請朝。

湖廣行省請汰其眾還部,以四十六人入覲,從之。

辛卯,爪哇國來獻方物。

廣西猺潘寶陷柳城縣。

己亥,命西僧作燒壇佛事於延華閣。

封阿里密實為和國公,張珪為薟國公,仍知經筵事。

以中書右丞善僧為平章政事。

庚子,姚煒以河水屢決,請立行都水監於汴梁,仿古法備捍,仍命瀕河州縣正官皆兼知河防事;從之。

丙午,造玉御一床一。

賑通、漷二州饑。

大都、鳳翔諸路饑,賑糶有差。

三月,癸丑,修曹州濟一陰一縣河堤,役民丁一萬八千五百人。

甲寅,禁捕天鵝。

辛酉,鹹平府清河、滱河合流,失故道,壞堤堰,敕蒙古軍千人及民丁修之。

乙丑,帝如上都。

乙亥,安南來貢方物。

荊門州旱,肇慶諸路饑,賑之。

鑒察御史策丹從帝至上都,疏糾中書參知政事楊庭玉贓罪,不報。

即納印還京師,帝遣使召復任。

夏,四月,策丹復上章劾庭玉,罷職鞫訊,竟如所言。

又劾平章政事圖們岱爾,入集賽之目,英宗遇弒,必預聞其謀。

帝不省,而賜圖們岱爾帶,策丹遂辭職,改工部員外郎。

丁亥,作吾殿。

癸巳,和市一牝一馬有駒者萬匹,敕宿衛駝馬散牧民間者,歸官廄飼之。

丁酉,濮州鄄城縣言城西堯塚上有佛寺,請徙之,不報。

丙午,僰夷及蒐雁遮殺雲南行省所遣諭蠻使者,敕追捕之。

丁未,封後父和勒克察爾為威靖王。

戊申,以許師敬為中書左丞;中政使馮享為中書參知政事,仍中政使。

鞏昌路伏羌縣大雨,山崩。

五月,辛酉,高麗國王王璋卒。

璋之留京師也,構萬卷堂於其邸,招致閻復、姚燧、趙孟頫、虞集等與之遊處,以考究自娛。

時有鮮卑僧上言,帝師帕克斯巴,制蒙古字以利國家,宜令天下立祠比孔子,有詔公卿耆老會議。

國公楊安普力主其說,璋謂安普曰:「師制字有功於國,祀之自應古典,何必比之孔氏!孔氏百王之師,其得通祀,以德不以功,後世恐有異論。」

言雖不納,聞者韙之。

科舉之設,璋嘗以姚燧之言白於仁宗,及李孟執政,遂奏行焉,其端實自璋發也。

右丞相圖嚕罷,帝欲以璋為相,璋固辭曰:「臣小一柄一籓宣之寄,猶懼不任,乞付於子,況朝廷之上相哉!耙以死請。」

帝笑曰:「固知渠善避權也。」

一性一好賢疾惡,尤喜談宋事。

嘗使僚佐讀《東都事略》,至王旦、李沆、富弼、韓琦、范仲淹、歐一陽一修、司馬光諸傳,必舉手加額以致景慕;至丁謂、蔡京、章惇等傳,未嘗不切齒憤惋。

及是卒於京邸,賜謚曰忠宣。

辛未,遣察納使於周王和實拉。

丙子,舒馬爾節等以國用不足,請裁廄馬,汰衛士,及節諸王濫賜,從之。

浙西諸郡霖雨,江湖水溢,命江浙行省興役疏洩之。

置諫議書院於昌平縣,祀唐劉蕡。

大都路檀州大水,平地深丈有五尺;汴梁路十五縣河溢;江陵路江溢。

六月,己卯朔,皇子生,命巫祓除於宮。

葺萬歲山殿。

廣西靜江猺為寇,宣慰使發兵討捕。

既而柳州猺亦謀變,戍兵討斬之。

癸未,潯州平南縣猺為寇,達嚕噶齊圖堅、都監姚泰享死之。

丙申,中書參知政事尊達布哈言:「大臣兼領軍衛,前古所無。

特克實以御史大夫,額森特穆爾以知樞密院事,皆領衛兵,如虎而翼,故成逆謀。

今軍衛之職,請勿以大臣領之,庶勳舊之家得以保全。」

從之,仍賜幣帛以旌其直。

丁酉,敕廣西守將捕靜江猺寇,旋命湖廣行省督所屬捕柳州猺。

息州民趙丑廝、郭菩薩,妖言彌勒佛當有天下;有司以聞,命宗正府、刑部、樞密院、御史台及河南行省辟雜鞫之。

丁未,立都水庸田使司,浚吳、松二江。

通州三可縣大雨,水丈餘;潼川府綿江、中江水溢入城郭;冀寧路汾水溢;秦州秦安山移。

秋,七月,庚戌,遣阿實特祀宅神於北部行幄。

甲寅,寧珠、許師敬編類《帝訓》成,請於經筵進講,仍俾皇太子觀覽,命譯其書以進。

丙辰,享太廟。

播州蠻黎平一愛一等集群夷為寇,湖廣行省請兵討之,不許;詔播州宣撫使楊額勒布哈招諭之。

戊午,遣使代祀龍一虎、武當二山。

己未,置車裡軍民總管府,以土人寒賽為總管,佩金虎符。

中書省言:「往歲征猺,廉訪使劾其濫殺,今凡出師,請廉訪司官一員蒞軍糾正。」

從之。

癸亥,以許師敬及郎中邁閭兼經筵官。

廣西諸猺寇城邑,遣湖廣行省左丞奇珠、兵部尚書李大成、中書舍人邁閭將兵二萬二千人討之,仍以諸王鄂爾多罕監其軍。

庚午,以國用不足,罷書金字《藏經》。

辛未,立河南行都水監。

申禁漢人藏執兵仗;有軍籍者,出征則給之,還,復歸於官。

壬申,御史台言:「廉訪司蒞軍,非世祖舊制。

賈胡鬻寶,西僧修佛事,所費不貲,於國無益,並宜除罷。」

從之。

敕太傅圖台、太保圖呼嚕日至禁中集議國事。

敕山東州縣收養流民遺棄子女。

是月,宗仁衛屯田隕霜殺禾;睢州河決。

八月,戊子,修上都香殿。

辛卯,雲南白夷寇雲龍州。

辛丑,敕:「諸王私入京者,勿供其所用;諸部曲宿衛私入京者罪之。」

衛輝路汲縣河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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