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鑒》卷第一百三十 【宋紀一百三十】:○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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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鑒》卷第一百三十 【宋紀一百三十】

續資治通鑒

卷第一百三十 【宋紀一百三十】

起昭一陽一作噩正月,盡旃蒙大淵獻十二月,凡三年。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紹興二十三年(金貞元元年)

春,正月,辛卯朔,金主以弟兗歿於除夕,不視朝。

丙午,金以中京留守高禎為御史大夫。

己酉,降授平海軍承宣使、提舉台州崇道觀、台州居住李顯忠,復寧國軍節度使,以赦敘也。

是月,昭信軍節度使士夽薨,追封安化郡王,錄其子右宣教郎不帛三人為直秘閣,它子弟選辟改秩除官者七人,恤典如執政。

二月,庚申朔,詔岳一陽一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萬壽觀使士樽權主奉濮安懿王祠事。

金主自中京如燕京。

庚午,臠虔州軍賊黃明等八人於市。

明等據州城凡百有十二日。

辛未,改虔州為贛州,改虔化縣為寧都。

癸未,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忠州一團一練使、殿前司游奕軍統制、措置盜賊、節制軍馬、知贛州李耕,以功為金州觀察使,於是諸將劉綱等九人各遷二官,將士受賞者萬三千百二十有四人。

三月,丙午,光山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提舉西京嵩山崇福宮齊安郡王士祇薨於建州,贈太傅,追封循王,六子皆進官二等,女封郡主,諸妾受封者五人。

辛亥,金主至燕京,備法駕。

壬子,故武功大夫、貴州刺史楊宗閔,賜謚忠介;故敦武郎、知麟州建寧寨楊震,賜謚恭毅。

二人,楊存中祖、父,皆以死事故,用存中請也。

甲寅,金主親選良家子百三十餘人充後宮。

乙卯,金以遷都詔中外,改元貞元,內外文武皆進官一等。

改燕京為大興府,號中都,中京大定府為北京,汴京開封府為南京,而舊遼一陽一府為東京,大同府為西京如故。

削上京之名,止稱會寧府。

分蕃、漢地為十四路,置總管府。

名都城門十二,命近臣書之。

名太廟曰衍慶宮,以奉太祖、太宗、德宗神主;又作原廟於其東,以奉太祖已上。

舊取士無殿試,金主始復之。

凡鄉試三人而取一,府試四人而取一。

府試分六路:河北及燕人於大興,遼之東北於會寧,山後及河東人於大同,山東人於東平,河南人於開封,關中人於河中,通以五百人為合格,殿試又黜之,榜首即授奉直大夫、翰林應奉文字。

後又罷經義、神童等科,惟以詞賦、法律而已。

金之用刑,舊有沙袋,熙宗立,始去之,金主立,又去杖脊,凡徒刑,止以荊決一臀一,為其近人心故也。

徒刑五等,自五年至一年,皆使之雜作,滿則釋之。

金主又定車蓋之式,后妃車飾以金,三品以上飾以銀;自后妃至五品皆硃輪,六品以下,黑、綠而已。

舊親王、宰執用紫蓋,金主使削之,惟太子用紅,諸妃用紫,三品以上用青,皆以羅;四品、五品用青,皆以絹;餘不得用。

丙辰,金以司徒圖克坦恭為太保、領三省事,平章政事蕭裕為尚書右丞相兼中書令,右丞張浩、左丞張通古為平章政事,參知政事張中孚為左丞,肅玉為右丞,平章政事李德固為司空,左宣徽使劉萼為參知政事,樞密副使昂為樞密使,工部尚書布薩思恭為樞密副使。

夏,四月,戊寅,金皇太后大氏崩。

大氏病篤,以不得一見圖克坦太后為恨,臨終,謂金主曰:「汝以我之故,不令永壽宮偕來中都。

我死,必迎致之,事永壽宮當如我。」

金主不聽。

辛巳,詔:「諸州編管、羈管人,在法止許月赴長吏呈驗。

聞比來囚禁鎖閉,甚於配隸,可令遵守成憲。

如走失捉獲人,即具名申尚書省別遣。」

五月,庚子,右朝奉郎、就權利州東路安一撫司主管書寫機宜文字楊庭言:「興元府褒斜谷有古六堰,溉民田甚廣。

兵火後,修不以時,水至輒壞。

若全以食水戶修葺,恐民力重困,請每遇夏月水泛,於見屯將兵內,差不入隊兵卒並手修葺。」

興元自兵亂以來,城內生荊棘,官民皆茅屋,而帑藏寓僧捨。

自太尉楊政再為帥,以次繕治,至是一新,戶口浸盛,如承平時矣。

政嘗葺學舍,府學教授青神唐迪請增學田以廣養士,政從之。

時有欲以學田饋軍,迪言:「大軍歲費四千萬,而欲取學田以當賊,何啻九牛一一毛一,又豈一愛一禮存羊之意邪?」

論者乃止。

辛亥,金國賀生辰使副中奉大夫、秘書監兼右諫議大夫赫捨哩大雅,廣威將軍、尚書兵部郎中兼四方館副使蕭簡,見於紫宸殿。

金主以其弟袞名聲彰著,忌之。

兗不自安,嘗召日者問休咎;家奴希旨,乃上急變,言袞召日者問天命。

金主使高禎等就鞫之,無狀。

金主怒,械袞至中都,不復究問,斬於市,牽連者皆桀之。

六月,己卯,潼川大水,涪江漲。

庚辰,沅江武陵漲水壞城,人爭保城西牛頭山,山趾大溪橋壞,水大至,平地丈五尺,死者甚眾。

金主以京城多隙地,夏間以賜朝官及衛士等,秋,七月,戊子朔,仍命征錢有差。

庚寅,右正言兼崇政殿說書史才試右諫議大夫。

戊申,將作監主簿孫壽祖言:「湖、廣、夔、峽,多殺人以祭鬼,近又浸行於它路,浙路有殺人而祭海神,川路有殺人而祭鹽井者,請飭監司、州縣嚴行禁止,犯者鄉保連坐,仍毀巫鬼一婬一祠以絕永害。」

從之。

是月,少保、昭化軍節度使、醴泉觀使、駙馬都尉、和國公潘正夫薨於婺州,贈太傅,官給葬事。

八月,壬戌,金司空李德固卒。

金禁中都路捕射獐、兔。

乙丑,岳一陽一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權主奉濮安懿王祠事士樽薨,贈太傅,追封韶王。

其弟降授郢州防禦使士嶔,特復潭州觀察使;諸子遷官除職者九人。

後謚恭靖。

丙寅,左宣教郎王孝廉,謀據成都以叛,伏誅。

初,孝廉之父輔,以左朝請大夫守合州,所為不法,左朝奉大夫史聿,時為潼川府路轉運判官,置獄遂寧府,窮治之,孝廉與其兄弟忠俱就逮,輔憂懼死,聿移夔州路轉運判官,獄遂不竟。

孝廉兄弟知不免,一陰一懷異志,即歸所寓成都府,破產招集亡命,多市弓劍,離軍使臣之無賴者,一靡一然從之。

會敷文閣待制、四川安一撫制置使兼知成都府曹筠,當以是夕詣府學齋宿,孝忠與其徒謀夜襲殺筠,然後舉事。

忠訓郎王立知其謀,與孝忠家婢潛以告本路兵馬鈐轄、左武大夫、英州刺史柳佾,佾率兵,以素隊往捕,孝忠與其徒相拒敵,官軍死者三人,佾走趨府治。

筠臥閣不出,都鈐轄司干辦公事張行成排闥入告,始授甲討之。

孝忠等徐步至府門縱火,人皆驚散。

孝忠等馳出衙西門,官軍躡其後,孝忠、孝廉登樓自刎死。

孝忠子大正與其一黨一樊常等五人為官軍所殺,餘一黨一二十八人走郫縣,後四日,皆伏誅。

詔劾孝忠反狀,餘者悉原之。

官軍以次受賞,凡為錢萬七千餘緡。

戊寅,金賜營建宮室工匠及役夫帛。

己卯,侍衛親軍步軍副都指揮使、武安軍承宣使、充福建路馬步軍副都總管王貴卒。

甲申,武功大夫、吉州一團一練使、新江南西路馬步軍副總管丁祀,移江南東路副總管,建康府駐答。

九月,甲午,帝謂大臣曰:「聞潼川路水災,可令轉運、常平司將被災州縣檢放賑濟。」

冬,十月,丁巳,金主獵於良鄉,封料石岡神為靈應王。

金主自言曩時嘗過此祠,持杯珓禱曰:「使吾有天命,當得吉卜。」

投之。

吉。

又褥曰:「果如所卜,它日當有報,否則毀爾祠。」

投之,又吉,故封之。

金主託言神道,欲掩其弒逆也。

戊午,還京。

以御史施鉅為大金賀正旦使,帶御器械冀彥明副之。

行尚書左司郎中吳為賀生辰使,閤門宣贊舍人張彥攸副之。

壬戌,金有司言太后園陵未畢,合停冬享及袷祭,從之。

戊辰,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宋樸罷。

右諫議大夫史才,論樸執政無狀,樸聞,求去;章四上,詔以本職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

才言:「樸為士而不自一愛一,乃從道罔俗,與丐者為伍,其欺誕罔俗,罪不在少正卯之下,請重行竄逐。」

詔樸落職。

壬申,右諫議大夫兼侍講史才充端明殿學士兼簽書樞密院事。

安遠軍承宣使、同知大宗正事士街,權主奉濮安懿王祠事。

丙子,金詔:「內外官聞大功以上喪,止給當日假;若父母喪,聽給假三月。

著為令。」

丁丑,侍御史兼崇政殿說書魏師遜試御史中丞。

十一月,丙戌朔,定州獻嘉禾,金主命自今不得復進。

己丑,金瑤池殿成。

戊戌,金左丞相溫都思忠致仕。

壬寅,詔為張叔夜立廟於信州永豐縣墓側,賜名旌忠。

叔夜之死也,其家葬衣冠於縣境,至是乃請建詞焉。

乙巳,以經筵徹章,賜宰執、講讀、說書、修注官御筵於秘書省,自是以為故事。

庚戌,金以樞密使昂為左丞相,以樞密副使布薩思恭為樞密使。

十二月,戊午,金主特賜貴妃唐古鼎格家奴孫梅進士及第。

壬戌,金以簽書樞密院事寧薩為樞密副使。

癸亥,太傅、昭慶軍節度使、萬壽觀使、平樂郡王韋淵薨,贈太師,命睿思殿祗候王晉行護喪事。

辛未,金主封所納皇叔曹國王宗敏之妃阿蘭為昭妃。

既而大臣奏宗敏屬近行尊,不可,乃令出宮。

丙子,金貴妃唐古鼎格坐與舊奴一奸一,賜死。

癸未,禁民車服逾制。

閏月,癸巳,金定社稷制度。

丙申,命檢正都司官詳定郡守所上利病以聞。

癸卯,金以太保、領三省事圖克坦恭為太師,領三省如故。

命西京路統軍達蘭、西北路招討使蕭懷忠等巡邊。

庚戌,金使宣奉大夫、尚書左丞蔡松年等來賀正旦。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紹興二十四年(金貞元二年)

春,正月,甲寅朔,金主不豫,不視朝。

庚申,金尚書右丞相蕭裕,以謀反誅。

金主待裕甚厚,而裕自以專擅權勢,慮金主疑己,又以金主嗜殺,恐及禍,乃與前真定尹蕭馮嘉努、博州同知約索謀立亡遼豫王延禧之孫。

遣人結西北路招討使蕭懷忠。

懷忠依違其間,既而上變,金主使宰相問裕,裕即款伏。

金主甚驚愕,猶未盡信,自引問之,裕曰:「大丈夫為事至此,又豈可諱!」金主曰:「汝何怨於朕而作此事?」

裕曰:「陛下與唐古辨及臣約同生死,辨以強忍果敢致之死,臣皆知之,恐不得死,所以謀反,幸求苟免耳。

太宗子孫無罪,皆死臣手,臣之死亦晚矣。」

金主曰:「殺太宗諸子,豈獨在汝,朕為國家計也。」

又曰:「自來與汝相好,今令汝守祖墓。」

裕固請死,金主遂以刀割左臂,取血塗裕面,謂之曰:「汝死之後,當知朕本無疑汝心。」

裕曰:「久蒙陛下非常眷遇,自知錯謬,雖悔何及?」

金主哭送裕出門,殺之,並誅約索等。

癸酉,初詔郡國同以中秋日試舉人。

舊諸州皆自選日舉士,故士子或有就數州取解者,至是禁之。

丙子,封婉容劉氏為貴妃。

二月,甲申朔,金以平章政事張浩為尚書右丞相。

甲午,以尚書右丞蕭玉為平章政事,前河南路統軍使張暉為尚書右丞,西北路招討使蕭懷忠為樞密副使。

三月,己未,詔:「太尉、御前諸軍都統制吳璘、楊政郊恩廕補,特依楊存中例於文資內安排。」

辛酉,帝御射殿,策試正奏名進士,策問諸生以師友之淵源,志所欣慕,行何修而無偽,心何治而克誠。

進張孝祥為第一,以下三百五十六人及第至同出身。

壬申,鄂州駐答御前諸軍都統制田師中奏武岡軍猺人楊再興已就擒。

劉旦之帥潭也,再興既還建炎初所侵省地,至是八年,猶抄掠不已,師中遣前軍統制李道討之。

帝覽奏曰:「方國家閒暇之時,寇盜竊發,擒之足以靖民。

可如所請,令檻赴行在。」

時再興已老,諸子惟正修聚人最多,頗一奸一猾,而正拱者最凶悍。

於是再興與正拱兄弟皆得,正修繼就擒。

先是吉州盜胡邦寧攻劫郴、桂二州之間,破安仁縣,提刑司遣士兵射士捕之,為所敗,未敢進。

丙子,特奏名進士呂克成以下四百三十四人,武舉進士鄭矼等十六人,特奏名二人,授官有差。

丙戌,金主幸大興府及都轉運使司,薦含桃於衍慶宮。

夏,四月,己丑,帝詣景靈宮朝獻。

乙巳,進士孔搢為右丞奉郎,襲封衍聖公。

先是搢之父右宣教郎衍聖公玠卒,衢州守臣以聞,故有是命。

五月,癸丑朔,日有食之。

丁卯,金始置交鈔庫。

戊辰,中書門下省檢正諸房公事施鉅權尚書吏部侍郎。

辛未,金主遣金吾衛上將軍、工部尚書耶律安禮,正議大夫、尚書吏部侍郎許霏,來賀天申節。

金太原尹圖克坦額埒楚克,自謂有佐命功,受鐵券,凶很益甚,奴視僚屬,動加箠楚。

嘗問休咎於人,譽者言其當有天命,額埒楚克喜,以語卜者王鼎。

鼎上變,額埒楚克伏誅。

金主覆命其子乘傳焚其骨,擲水中。

六月,癸已,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史才罷。

御史中丞魏師遜,劾才「受李光薦得改秩,迨今一陰一相交通,謀為國害,屢遺書問,不憚數千里之遠,凡光所厚者悉與結托,包藏禍心,自為不靖。」

右正言鄭仲熊亦言:「李光曩知溫州,孫仲鰲掌其表章,才用其薦書以改秩。

及今得路,遂與仲鰲及光所厚者互相交結,密通光書於萬里之外,蓋欲一陰一連死一黨一以搖一柄一是,請亟行竄除。」

才聞,乃再章求去。

初命以舊職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師遜等再論,遂落職。

甲午,御史中丞兼侍講魏師遜充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尋兼權參知政事。

甲辰,保寧軍承宣使、主管侍衛馬軍司公事成閔為慶遠軍節度使,以積閥遷也。

秋,七月,癸丑,安民靖難功臣、太師、靖江、寧武、靖海軍節度使、醴泉觀使、清河郡王張俊薨於行在,年六十九。

帝曰:「張俊遽亡。

曩者張通古來,俊極宣力,與韓世忠等不同,恩數宜從優厚。」

遂賜貂冠、朝服、刀劍,命內侍省押班張去為護葬事。

俊晚年主和議,與秦檜意合,帝厚眷之。

其麾下將佐,若楊存中、田師中、王德、趙密、劉寶,皆建節鉞,或至公師,幕府諸僚為侍從、帥守者甚眾。

庚申,金初設鹽鈔香茶文引印造庫使副。

乙亥,帝謂大臣曰:「莫公晟以丹州歸順及進馬,可檢擬取旨施行。」

先是公晟自宣和以來,屢為邊患,歲調官軍防守。

至是直秘閣、知靖江府兼主管廣西經略司公事呂願中言:「公晟獻馬三十匹,且遣其部落七百餘人至靖江府,與經略司屬官歃血而盟,諸蠻願以二十七州、一百三十五縣為本路羈縻,實為熙朝盛事。」

丙子,帝謂大臣曰:「得丹州,非以廣地,但徭人不作過,百姓安業可喜。」

乃詔公晟以南丹州防禦使致仕,其子延沈為銀青光祿大夫、檢校太子賓客、使持節南丹州諸軍事、南丹州刺史、知南丹州公事、武騎尉、其餘首領並推恩。

願中又畫圖進呈,帝曰:「且喜一方寧靜。」

秦檜曰:「陛下兼懷南北,定計休兵,小寇豈敢不服!」帝曰:「若非休兵,安能致此!」於是鑄羈縻州縣印一百六十二,給之。

先是賀金國正旦使施鉅將歸,金主使左宣徽使敬嗣暉問之曰:「宋國幾科取士?」

對曰:「詩賦、經義、策論兼行。」

又曰:「秦檜作何官?年幾何?」

對曰:「檜為尚書左僕射、中書門下平章事,年六十五矣。」

金主復使人謂之曰:「我聞秦檜賢,故問之。」

檜一陰一挾金人為重,帝墮其術中,終不悟。

丙子,金參知政事耶律恕罷。

戊寅,帝幸張俊第臨奠。

詔:「俊侄右宣教郎子安第五人,各進一官,諸婿直徽猷閣韓彥樸、直秘閣劉堯勳、楊與,並進一官,升一職。」

八月,丙午,禮部擬定故太師、清河郡王張俊贈典,乞依韓世忠例。

先是帝諭秦檜曰:「武臣中無如張俊者,比韓世忠相去萬萬,贈典宜令有司檢討祖宗故事,務從優厚。」

及是進呈,帝曰:「俊在明受間有兵八千,屯吳江,硃勝非降授指揮,與秦州差遣,俊不受。

進兵破賊,實為有功,可與贈小一柄一一字王。」

於是封循王。

自淳化以後,異姓不封真王,其追封自俊始。

俊葬無錫縣,比葬,自行朝至無錫,將相、州郡祭之者接跡,江左以為榮。

後謚忠烈。

戊申,金以御史大夫高楨為司空,御史大夫如故。

九月,己未,金主擊鞠於常武殿,令百姓縱觀。

辛酉,金以吏部尚書蕭賾為參知政事。

癸亥,金主獵於近郊。

乙丑,大理寺丞環周言:「臨安、平江、湖、秀四州,低下之田多為積水浸灌。

蓋緣溪山諸水,接連並歸太湖,自太湖水分為二派,由松江入海,東北由諸浦注之江。

其松江洩水,諸浦中惟白茅一浦最大,今為泥沙淤塞,每歲遇暑雨稍多,則東北一派,水必壅溢,遂至積浸,有傷農田。

請令有司相視,於農隙開決白茅浦水道,俾水勢分派流暢,實四州無窮之利。」

詔轉運司措置。

丁卯,金太師、領三省事圖克坦恭卒。

乙亥,詔建天章等六閣。

冬,十月,庚辰朔,金廣寧尹韓王亨見殺。

亨之赴廣寧也,金主使羅卜藏為同知,使伺動靜,且構成其罪。

亨待之厚,羅卜藏不忍發,金主使人促之,羅卜藏乃誘亨之家奴言亨怨望,且欲刺金主,鞫之,不服。

羅卜藏夜至囚所,使人蹴其一陰一,殺之。

亨材武似其父宗弼,擊鞠為天下第一,馬無良惡皆如意,持鐵錘擊野獸,洞中其腹,積為金主所忌,故不免。

國子司業沈虛中為賀金國正旦使,敦武郎張掄副之;尚書左司郎中張士襄為賀生辰使,閤門宣贊舍人張說副之。

庚子,金左丞相致仁溫都思忠起為太傅,領三省事。

十一月,甲寅,權尚書刑部侍郎韓仲通權刑部尚書,權戶部侍郎徐宗說試兵部侍郎,左正言兼崇政殿說書鄭仲熊權吏部侍郎,直顯謨閣、知臨安府曹泳權戶部侍郎兼權知臨安府。

時徐宗說久病,故以泳代之。

乙丑,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魏師遜仍舊職,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

殿中侍御史董德元劾師遜嗜利懷一奸一,不恤國事,師遜乃抗章求去,遂罷之。

丁卯,權尚書吏部侍郎施鉅參知政事,權尚書吏部侍郎鄭仲熊為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自秦檜專國,士大夫之有名望者,悉屏之遠方。

凡齷齪委一靡一不振之徒,一言契合,率由庶僚一二年即登政一府,仍止除一廳,謂之伴拜。

稍出一語,斥而去之,不異奴隸,皆褫其職名,閣其恩數,猶庶官雲。

故萬俟离罷至此十年,參預政事之臣才四人而已。

戊辰,少保、觀文殿大學士、充萬壽觀使兼侍讀、提舉秘書省秦熹,加恩遷少傅,封嘉國公。

辛未,敷文閣待制、提舉佑神觀兼實錄院修撰秦塤試尚書工部侍郎。

是月,金初置惠民局。

十二月,己卯朔,清遠軍節度使、侍衛親軍馬軍都虞候、荊湖北路馬步軍副都總管王德薨於荊南府,贈檢校少保。

後謚威定。

乙酉,金以太傅溫都思忠為太師,領三省事如故;平章政事張通古為司徒,平章政事如故。

丁亥,降授右朝奉郎勒停人王趯,追三官,依舊勒停,特除名,送辰州編管,以趯前知雷州與李光通書及差兵級應副使喚也。

鄭仲熊之為諫官也,論光海外罪人,擅離受責之地,逃匿趯家。

時趯坐與光通書,停官未敘。

乃詔湖南、廣西憲臣親往捕光,押還地分,仍逮趯赴大理獄。

既而究治,事皆虛,特有是命。

乙巳,金主使驃騎上將軍、簽書樞密院事白彥恭、中散大夫、守右諫議大夫、充翰林待制、同知制誥胡勵,來賀來年正旦。

是歲,金主命諸從姊妹皆分屬妃位。

宗本之女出入貴妃位,宗望之女、宗磐之女孫出入昭妃位,宗弼、宗雋之女出入淑妃位。

臥內遍設地衣,一裸一逐為戲。

嘗對其嬖倖張仲軻與妃嬪褻瀆,仲軻但稱死罪,不敢仰視。

又嘗令仲軻一裸一形以觀之,侍臣往往令一裸一褫,雖圖克坦貞亦不免。

故事,凡宮人在外有夫者,皆聽其出入,金主欲率意幸之,盡遣其夫往上京,婦人皆不聽出。

又雜置伶人及唐古辨、烏達等之家奴,皆列宿衛,有僥倖至一品者。

左右或無官職人,或以名呼之,即授以顯職,金主謂其人曰:「爾復能名之乎?」

嘗置黃金因褥間,喜之者令自取之,其濫賜如此。

金濟南君葛王褒妃烏凌阿氏,事舅姑孝謹,治家有敘,甚得婦道,金主使人召赴中都。

妃念若身死濟南,金主必殺葛王,或奉詔去濟南而死,王可以免,謂王曰:「我當自勉,不可累大王也。」

妃既離濟南,從行者皆知妃必不肯見金主,防護甚謹。

行至良鄉,去中都七十里,防者稍緩,妃得間即自一殺。

金主猶疑褒教之,旋改褒為西京留守。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紹興二十五年(金貞元三年)

春,正月,辛酉,金以判東京留守大托卜嘉為太傅、領三省事。

辛未,中侍大夫、保寧軍承宣使、鄂州駐答御前軍統制李道,落階官,加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將士遷官者五千七百七十有二人,以收捕猺人楊再興之勞也。

二月,壬午,金以左丞相昂為太尉、樞密使,以右丞相張浩為左丞相兼侍中,樞密使布薩思恭為右丞相兼中書令。

尚書左丞張中孚罷,以右丞張暉為平章政事,參知政事劉萼為左丞,參知政事蕭賾為右丞,吏部尚書蔡松年為參知政事。

乙未,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鎮江府駐答御前諸軍都統制劉寶為安慶軍節度使,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建康府駐答御前諸軍都統制王權為清遠軍節度使,皆以總戎十年故也。

金主御下嚴厲,親王大臣,未嘗假以顏色。

會磁州僧法寶欲去,張浩、張暉欲留之,金主聞其事。

三月,壬子,詔三品以上官上殿,責之曰:「聞卿等到寺,僧法寶正坐,卿等皆坐其側,殊失大臣禮。」

召法寶詰之,法寶戰懼不知所為,金主曰:「長老當有定力,乃畏死耶?」

杖法寶二百,浩、暉各二十。

乙卯,金以大房山雲峰寺為山陵,建行宮其簏。

夏,四月,丁丑朔,金境昏霧四塞,日天光,凡十有七日。

甲申,安南入貢,詔廣西帥臣差熟事近上使臣伴送赴行在。

乙未,參知政事施鉅罷。

先是侍御史董德元,右正言王珉,共劾鉅罷。

德元言:「臣聞國朝趙普有佐命之功,而盧多遜一陰一陷之;寇准有澶淵之功,而丁謂一陰一陷之。

後來事體雖終歸於正,當時不能無傷於國體。

鉅頃為小辟,常與李光游,後為何鑄引用,鑄既被斥,鉅嘗央央。

鉅嘗與一猾僧往還,及居府第,頻以書簡傳人,不知所謀何事,深恐傾陷君子有如盧多遜、丁謂之所為。」

珉劾鉅慢易宗廟,與僧宗喜往來,共為一奸一謀,有不可測。

鉅再章求去,初罷為資政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章再上,遂奪職。

丁亥,鄂州駐答御前諸軍都統制田師中等言武岡軍徭人已平,請於其所侵省地置一縣,以新寧為名,從之。

己丑,右通直郎、通判廣州劉景知台州。

景,旦弟也。

時台州闕守,州人詣御史台舉右朝請大夫、通判州事管鎬。

鎬,師仁兄孫也。

侍御史董德元奏:「罪人李光之子名孟津者,其繼母乃鎬之妹,故鼓率士民,舉鎬為知州,鎬縱而不禁。

請將鎬先次放罷,以破其一奸一計,並議孟津鼓煽之罪。」

辛卯,詔鎬放罷,孟津紹興府羈管。

李光之得罪也,其弟寬亦被羅織,除名勒停。

長子孟傳、中子孟醇皆侍行,死貶所。

仲子孟堅以私史事對獄,掠治百餘日,除名,編管。

孟津,其季也,至是亦抵罪,田園居第悉籍沒,一家殘破矣。

辛丑,敷文閣直學士王會復為尚書兵部侍郎。

五月,丁未朔,日有食之。

癸丑,金南京大內火。

乙卯,金主命判大宗正事如上京,奉遷太祖、太宗梓宮。

乙丑,金主使正議大夫、守秘書監兼右諫議大夫李通、廣威將軍、充群牧副使耶律隆,來賀天申節。

丙寅,金主如大房山,營山陵。

六月,庚辰,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兼權參知政事鄭仲熊罷。

侍御史董德元言:「仲熊素行貪穢,眾所共聞。

舊在李光門下,贓污狼籍,密令侄時中與背馳之一黨一日夕相通,招權納貨,幾天虛日。

近者沈長卿以謗訕被鄉人訟送棘寺,而陳祖安最為長卿密交,仲熊令時中營救祖安,故言語文字,州縣並為隱匿,及至棘寺,得以脫免。」

右正言王珉言:「李光,誤國之大一奸一也,仲熊未第時,嘗托其門,光與之定交,沈長卿與光庶婢之子陳祖安為狎邪之友。

如謗訕之事,仲熊特為救免,深恐啟後來狂言妄語之弊。」

德元等又言:「近日大金遣使慶賀生辰,南北敦好已久,陛下屢降詔旨,館遇使客,務加周旋。

仲熊既被旨押宴,對客蹇傲,略無和顏,酒行匆遽,頃刻而罷。

誤國之深,莫甚於此,請即行罷黜,屏之遠方。」

疏六上,仲熊亦求去,乃詔仲熊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職名依舊。

辛巳,尚書禮部侍郎兼權直學士院湯思退為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

丁亥,侍御史兼侍講董德元試尚書吏部侍郎,右正言兼侍講王珉試禮部侍郎。

丙戌,金主登寶昌門觀角牴,百姓縱觀。

乙未,金主命右丞相布薩思恭等奉遷山陵及迎永壽宮太后。

癸卯,詔改岳州為純州,岳一陽一軍為華容軍。

先是左朝散郎姚岳言:「亂臣賊子侵叛,州郡不幸污染其間,則當與之惟新。

今岳飛躬為叛亂以干天誅,湖、湘、漢、沔,皆其生時提封之地,而巴陵郡獨為岳州,以叛臣故地,又與姓同,顧莫之或改。」

事下本路諸司。

於是直秘閣、知荊南府孫汝翼等言:「按《水經》,汨水西徑羅縣,與純水合。

羅縣,即今巴陵郡是也。

純之為字,有純臣之義焉,其言純粹、純白、純常,皆靜一不雜之義,足以洗叛臣之污。」

故有是命。

岳嘗為飛幕屬,至是自謂非飛之客,且乞改州名,士論鄙之。

秋,七月,戊申,宰執進吳疏決文字。

帝曰:「行在刑獄,皆已蕃充,外路須令憲臣躬詣州縣,庶無冤濫。」

辛酉,金主如大房山,杖提舉營造官吏部尚書耶律安禮等。

甲戌,靜海軍節度使、安南都護交趾郡王李天祚,進封南平王。

乙亥,金主還京。

八月,壬午,復之大房山。

甲申,啟土,賜役夫人絹一匹;是日,還宮。

國子司業兼權直學士院沈虛中權兵部侍郎。

大理卿張一柄一權刑部侍郎。

丙戌,尚書吏部侍郎兼侍講董德元參知政事。

德元登第七年而執政,自呂蒙正以後所未有。

壬辰,權尚書刑部侍郎張一柄一充敷文閣待制、知潭州。

一柄一,秦檜死一黨一也。

時張浚謫居永州,檜猶忌浚,故俾一柄一與王召錫共察之。

甲午,金遣平章政事蕭玉迎祭祖宗梓宮於廣寧。

乙未,金增置教坊人數。

庚子,金主杖左宣徽使敬嗣暉、同知宣徽事烏居仁及尚食官。

九月,戊申,金平章政事張暉迎祭梓宮於宗州。

乙卯,金主謂宰臣及左司官曰:「朝廷之事,尤在慎密。

昨授張中孚、趙慶襲官,除書未到,先已知之,皆汝等洩之也。

敢復爾者,殺無赦。」

己未,金主如大房山;庚申,還宮。

丁卯,敷文閣直學士、提舉佑神觀秦塤試尚書禮部侍郎。

金主親迎梓宮及皇太后於沙流河,命左右持杖二束,跽太后前曰:「亮不孝,久失溫清,願痛笞之,不然,不自安。」

太后掖起之,曰:「凡民間有子克家猶一愛一之,況我有子如此。」

叱持杖者退。

庚午,金主獵,親射獐以薦梓宮。

壬申,金主至自沙流河。

冬,十月,金太后至中都,居壽康宮。

己卯,金以梓宮至中都,以大安殿為丕承殿安置。

壬午,以禮部侍郎王珉為賀大金正旦使,閤門宣贊舍人王漢臣副之;宗正丞鄭楠為賀生辰使,閤門宣贊舍人李大授副之。

金主命省部諸司便服治事,不奏死刑一月。

辛卯,尚書左僕射秦檜言:「衰老交侵,日就危綴,望許臣同男熹致仕,二孫塤、堪改差在外宮觀。」

帝賜詔曰:「卿比失調護,日冀勿藥之喜,遽覽封奏,深駭聽聞。

加意保攝,以遂平復,副朕所望。」

檜久擅大權,富貴已極,老病日侵,將除異己者,故使徐仿、張扶論趙汾、張祁交結,先捕汾下大理寺,拷掠無全膚,令汾自誣與特進永州居住張浚、責授建寧軍節度副使、昌化軍安置李光、責授果州一團一練副使致仕、新州安置胡寅謀大逆。

凡一時賢士五十三人,檜所惡者皆與。

獄方欲上,而檜已病不能書矣。

壬辰,少傅、觀文殿大學士秦熹言:「父久病未安,乞謝事納祿,望許臣守本官致仕,庶幾父子俱退,追跡二疏。」

帝賜詔曰:「朕方賴卿父子同心合謀,共安天下,豈可遽欲捨朕而去,效漢二疏哉!」癸巳,檜再請,詔答曰:「卿獨運廟堂,再安社稷,朝廷恃以為輕重,天下賴以為安危。

勿藥之喜,中外所期;納祿有陳,豈朕所望!」甲午,熹再奏:「臣已與臣父議定,蓋是索志,乞同降處分。」

詔曰:「宗社再安,卿與有力,方將同德之求,遽有納祿之請,非朕所望,勿復有陳。」

是時檜病已篤,而熹秘不以聞,但以滿盈求退為請而已。

乙未,帝幸秦檜第問病。

檜朝服拖紳,無一語,惟流涕淋一浪一,帝亦為之揮涕,就解紅帕賜檜拭淚。

熹奏請代居宰相為誰,帝曰:「此事卿不當與。」

是夕,召權兵部侍郎兼權直學士院沈虛中草檜父子致仕制。

夜,熹遣其子禮部侍郎塤,與其一黨一右司員外郎林一飛、宗正丞鄭楠等見殿中侍御史徐仿、右正言張扶謀奏請除熹為宰相。

左朝奉郎、主管台州崇道觀洪皓卒於南雄州,年六十八。

丙申,太師、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院使益國公秦檜,進封建康郡王,少傅、觀文殿大學士、充萬壽觀使兼侍讀、提舉秘書省秦熹為少師,並致仕。

詔:「秦熹已降制,其孫試尚書禮部侍郎兼實錄院修撰塤,敷文閣待制、提舉佑神觀堪,並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塤仍充敷文閣直學士。」

初,檜病篤,招參知政事董德元、簽書充樞密院事湯思退至臥內,以後事囑之,且贈黃金各千兩。

德元以為若不受,則它時病癒,疑我二心,乃受之。

思退以為檜多疑,它時病癒,必曰:「我以金試之,便待我以必死邪?」

乃不敢受。

帝聞之,以思退為非,檜一黨一乃以思退兼權參知政事。

是夜,檜死,年六十六,遺表略曰:「願陛下益固鄰國之歡盟,深思宗社之大計,謹國是之搖動,杜邪一黨一之窺覦。」

初,靖康末,檜在中司,以抗議請存趙氏,為金所執而去,天下高之。

及歸,驟用為相,力引一時仁賢如胡安國、程瑀、張燾之徒,布在台省,士大夫亟稱之。

未幾,為呂頤浩、硃勝非所排,遂不復用。

檜以張浚與趙鼎有隙,因薦樞密使使浚,浚罷,鼎復相,諸執政盡逐而檜獨留。

既而與鼎並居宰相,卒傾鼎去之。

金人渝盟,軍民皆歸咎於檜,檜傲然不肯退,又使王次翁奏留之。

韓世忠、張俊、岳飛方持兵權,檜與張俊密約和議,而以兵權歸張俊。

飛既誅,世忠亦罷,俊居位不去,檜乃使江邈論罷之。

由是中外大權盡遍於檜,非檜親一黨一及昏庸諛佞者,則不得仕宦,忠正之士,多避山林間。

紹興十二年科舉,諭考試官以其子熹為狀元,二十四年科舉,又令考試官以其孫塤為狀元。

彗星見,檜不退,頻使臣寮州縣奏祥瑞,以為檜秉政所致。

帝見江左小安為檜力,任之不疑。

檜因結內侍及醫師王繼先希微旨,動靜必具知之,日進珍寶、珠玉、書畫、奇玩、羨餘,帝一寵一眷無比,命中使陳腆、續瑾賜珍玩、酒食無虛日。

兩居相位,凡十九年,薦執政,必選無名譽柔佞易制者,不使預事,備員書姓名而已;其任將帥,必選駑才。

初見財用不足,密諭江、浙監司暗增民稅七八,故民力重困,饑死者眾。

又命察事卒數百游市間,聞言其一奸一惡者,即捕送大理獄殺之;上書言朝政者,例貶萬里外。

日使士人歌誦太平中興聖治之美,士人稍有政聲名譽者,必斥逐之,固一寵一市權,諫官略無敢言其非者。

自劉光世薨,其健康園第並以賜檜,及張俊歿。

其房地宅緡日二百千,其家獻於國,檜盡得之。

一性一陰一險如崖阱,深阻不可測,喜贓吏,惡廉士,略不用祖宗法。

每入省,已漏即出,文案壅滯皆不省。

貪墨無厭,監司、帥守到闕,例要珍寶,必數萬頃乃得差遣,及其贓污不法為民所訟,檜復力保之,故贓吏恣橫,百姓愈困。

臘月生日,州縣獻香送物為壽,歲數十萬,其家富於左藏數倍。

士大夫投書啟者,皋、夔、稷、契以為不足比擬,必曰元聖,或曰聖相,至有請加檜九錫及置益國官屬者。

至於忘仇逆理,陷害忠良,一陰一沮宗資之議,其罪尤大。

帝漸知檜跋扈,憚之,不敢發,至是首勒熹致仕,欲以次斥逐其一黨一,而國熱已不振矣。

丁酉,金大房山行宮成,名曰磐寧。

庚子,殿中侍御史兼崇政殿說書徐仿權尚書吏部侍郎。

十一月,己巳朔,金奉梓宮發丕承殿。

戊申,右承事郎趙汾,特降二官,制曰:「汝大臣子,不自一愛一重,言者謂交通宗室,窺伺機事。

朕於汝究其始末,亦既有狀。

從有司議,姑削二官,尚體寬恩,毋重後戾。」

金山陵禮成。

壬子,敷文閣直學士魏良臣參知政事。

甲寅,金詔:「內外大小辟覃遷一重;貞元四年租稅並與放免;軍士久於屯戍不經替換者,人賜絹三匹,銀三兩。」

群臣稱賀。

乙卯,賜秦檜謚忠獻。

丙辰,金燕百官於泰和殿。

丁巳,占城進奉使薩達麻等入見,貢沈箋等香萬餘斤,烏裡香五萬五千餘斤,犀角、象牙、翠羽、玳瑁等,賜酒食殿門外。

後三日,即懷遠驛燕之。

其後交趾,三佛齊使人,率如此例。

時占城國王一陽一卜麻薨,其子鄒時蘭已嗣立,故遣人貢。

乙未,宗正丞、充金賀生辰使鄭柟罷,權尚書吏部侍郎徐仿充金賀生辰使。

癸亥,冬至日,合祀天地於南郊,赦天下。

乙丑,左朝奉郎、主管台州崇道觀、袁州居住洪皓,復敷文閣直學士。

皓謫英州九年,至是已卒。

魏良臣等言皓在貶所病甚,欲復舊職宮觀,任便居住,帝曰:「皓頃在敵中,屢有文字到朝廷,甚忠於國。

中間以言語得罪,事理暖昧,可依所奏。」

丁卯,詔曰:「廷尉為天下平,而年來法寺惟探大臣旨意,輕重其罪,致民無所措手足,舞文弄法,莫此為甚。

所冀端方之士,詳核審復,一切以法而不以心,俾無冤濫,副朕丁寧之諭。」

庚午,詔:「近歲以來,士風澆薄,恃告訐為進取之計,致莫敢耳語族談,深害風教。

可戒飭在位及內外之臣,鹹悉此意。

有不悛者,令御史台彈奏,當置於法。」

右監門衛大將軍、和州防禦使士俴,和僖穆王宗樸孫,榮國公仲閔之子也。

自秦檜當國,二王不襲封者十餘年,至是始命之。

時令衿當封,而方坐累拘管,乃封令詪。

安懿王曾孫五百五十有三人,得紹封者自士俴始。

直秘閣、兩浙轉運副使鍾世明,守尚書右司員外郎兼權戶部侍郎。

辛未,三省樞密院言:「士大夫當修行義以敦風俗。

傾者輕儇之子,輒發親戚箱篋私書,訟於朝廷,遂興大獄,因得美官。

緣是相習成風,雖朋舊骨肉,亦相傾陷,取書牘於往來之間,錄戲語於醉飽之後,況其間固有暖昧而傅致其罪者,薄惡之風,莫此為甚!願令刑部開具其後告訐姓名,議加黜罰。

庶幾士風丕變,人知循省。」

詔刑部開具,申省取旨。

十二月,甲戌朔,右正言張修言:「資政殿大學士鄭億年,以宰相子,身為近臣,不能捐軀報國,乃甘事逆臣劉豫。

既還朝,大臣力為之地,高爵重祿,坐享累年。

端明殿學士鄭仲熊,與大臣連姻,不一二年致身右府,賄賂狼籍。」

詔並落職,億年南安軍安置,仲熊依舊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

特進、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永州居住張浚,降授左朝請大夫,提舉臨安府洞霄宮、彬州居住。

折彥質,降授左中大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沅州居住。

萬俟离,左中大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南康軍居住。

段拂,並令任便居住。

建寧軍節度副使、昌化軍安置李光,移郴州安置,光年八十矣。

庚辰,安豐軍進鹹鮓、白魚,詔以「朕不欲以口腹勞人,可下本軍,自今免進。」

翼日,帝曰:「溫州柑橘,福建荔枝,去年皆令罷進,獨鹹鮓、淮白,皆祖宗歲進之物,朕恐勞百姓,所以再降指揮住罷。」

壬午,刑部開具到前後告訐人:「右朝奉郎張常先任江西運判,告訐知洪州張宗元與張浚書並壽詩;右通直郎、直秘閣汪召錫,左從政郎莫汲,並告訐衢州寄居官趙令衿有謗訕言語;右朝散郎范洵,告訐和州教授盧傅霖作雪詩,稱是怨望;左朝奉郎、提舉兩浙路市舶陸升之,告訐親戚李孟堅將父光所作文籍告人及有譏謗語言;左從政郎、福建路安一撫司干辦公事王洧,任兩浙轉運使催綱日,告訐知常州黃敏行不法等事;追官勒停人前右通直郎、明州鄞縣丞王肇,誣告程緯慢上無人臣之禮等語言;降授承信郎雍端行,任監潭州湘潭縣酒稅,告訐本縣丞鄭玘、主簿賈子展,因筵會酒後有嘲汕語言;福建進士鄭煒,告吳元美譏謗等事。」

帝曰:「此等須重與懲艾,近日如此行遣,相見人情歡一悅,感召和氣。」

於是併除名勒停,常先送循州,召錫容州,汲化州,洵梅州,升之、煒雷州,洧南恩州,肇高州,端行賓州,並編管。

洧,鐵子。

端行,蜀人,祖孝聞,崇寧舉進士南省第一,坐上書詆斥廢死。

父子純,建炎間為右職,隸趙哲軍,哲誅,子純亦編置,張俊憐之,復授端行一官,至是抵罪,後不知所終。

詔:「除名勒停前左朝請郎、荊門軍編管人范彥揮,前左朝奉大夫、辰州編管人王趯,前右朝散大夫、夔州編管人元不伐,特勒停前右承議郎、徽州編管人蘇思德,除名勒停前右承務郎、峽州編管人李孟堅,右承務郎、紹興府羈管人李孟津,除名勒停前右承務郎、峽州編管人王之奇,前右承務郎、容州編管人王之旬,特勒停前右朝散大夫、鼎州編管人閻大鈞,並放令逐便。」

甲申,右朝散郎周葵復直秘閣、知紹興府。

詔:「除名勒停前左朝請郎、處州編管人郎大受,前左從政郎、武岡軍編管人芮曄,前右從政郎、萬安軍編管人楊煒,前左迪功郎、橫州編管人鄭玘,前右迪功郎、肇慶府編管人賈子展,並放令逐便,仍與復原官。」

煒度海而卒。

乙酉,參知政事董德元罷,為資政殿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

先是殿中侍御史湯鵬舉言:「德元器能淺陋,徒以巧言令色取媚權貴,叨竊進取;既參大政,又以承乏得權宰執。

興利除害,豈能任其責乎?進賢退不肖,豈能任其怨乎?是真伴食備員者也。

請將德元罷黜,以為貪進無恥之戒。」

右正言張修言:「參知政事董德元,以猥瑣之才,偶中巍科,大臣當軸,欲其附會,遂啖以要官。

至如台諫,人主耳目之寄,尤非它官比,而德元為侍御史,與之交通,令憸人往來,傳道密意,所喜者即驟進之,所怒者即擠排之,群小得計,相為一黨一與,善類惴栗,若無所容,此實台諫附會,以至此極。

近者聖詔初頒,在位之臣,敢不一精一白一心,仰承休德!如德元自宜告退,猶洋洋然不以為恥,處廟堂,舉機政,士論切齒。

若不急行罷斥,深慮有誤國事。」

鵬舉又言:「去歲省闈,德元為參詳官,於謄錄處取號得秦塤卷子,對眾曰:『吾曹可以富貴矣!』今房一中以得塤之試卷更自相慶,而德元對眾又曰:『此卷之高妙,魁等有餘。

』近日又接引鄉人之浮一浪一者,公然鼓噪於市肆中,乞朝廷除德元為相。

宜早賜罷斥,以為諂奉權貴妄意進用之戒。」

詔德元落職。

癸巳,責授果州一團一練副使、致仕胡寅為徽猷閣直學士,致仕。

甲午,以敷文閣待制沈該參知政事。

該自蜀召還,入見。

帝曰:「秦檜何忌卿之深?」

該曰:「臣始用檜薦;及登從列,聖知益深,檜稍相猜。」

帝笑曰:「然。」

遂有是命。

該首進曰:「朝廷機務至煩,所賴以同力協濟者,惟二三執政。

比歲大臣怙權,參、樞皆取充位,政事例不關決。

宜特詔三省,務各盡誠以贊國事。」

時上復親庶政,躬攬權綱,首詔該及萬俟离還朝。

已而二人共政,無所建明,益不厭人望雲。

乙未,金主朝太后於壽寧宮。

丙申,吉一陽一軍編管人胡銓,量移衡州。

丁酉,特進、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和國公張浚復觀文殿大學士。

己亥,金國賀正旦使、奉國上將軍、太子詹事耶律歸一,副使左中大夫、行大理少卿馬楓,見於紫宸殿。

特進、觀文殿大學士、和國公張浚判洪州,寶文閣學士張燾知建康府。

浚以母憂不赴。

金太傅、領三省事大托卜嘉卒。

托卜嘉先世仕遼,代膺顯秩。

托卜嘉既降金,金人使伺察反側,有聞必達,太祖以為忠。

嘗從棟摩取中、西兩京,遼軍二十萬來戰,棟摩使托卜嘉守營,托卡嘉堅請出戰。

或止之,托卜嘉曰:「丈夫不得一決勝負,尚何為!倍臨陳不捷,雖死猶生也。」

及戰,棟摩軍少卻,托卜嘉率本部兵橫擊之,殺遼軍數百人,由是顯名。

屢從南伐,累功至行台右丞相。

構陷完顏杲,遂得金主意,胡金主擢用之。

及卒。

金主親臨哭之,命有司廢務及禁樂三日。

後贈太師、晉國王,謚傑忠。

是歲,金以西京留守葛王褒為東京留守。

金主猜忌宗室,以褒恭慎畏己,忌刻之心頗懈,進封趙王。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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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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