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鑒》卷第三十 【宋紀三十】:○真宗膺符稽古神功讓德文明武定章聖元孝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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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鑒》卷第三十 【宋紀三十】

續資治通鑒

卷第三十 【宋紀三十】

起玄黓困敦正月,盡昭一陽一赤奮若六月,凡一年有奇。

○真宗膺符稽古神功讓德文明武定章聖元孝皇帝大中祥符五年(遼開泰元年)

春,正月,癸酉,命晁迥、劉綜、李維、孫奭同知貢舉,帝作詩勖以掄材之意。

始遣內臣二員承受奏報。

乙亥,兵部尚書致仕宋白卒,贈左僕射。

有司議謚文憲,內出密奏,言白素無檢一操一,不當獲此謚,遂改為文安。

賜處州進士周啟明粟帛,轉運使陳堯佐表其行義故也。

戊寅,雨木冰。

壬午,河決棣州。

癸未,女真部長貢於遼,乞授爵秩。

乙酉,并州上芻粟數可給四五年,帝曰:「河東仍歲豐穰,儲偫尤廣。

自今諸路稔歲,宜以時積穀,為凶年之備。」

戊子,遼主獵於邁合嚕林。

庚寅,遼主祠木葉山。

戊戌,著作佐郎聊城李垂上《導河形勢書》三篇併圖,其略曰:「臣請自汲郡東推禹故道,挾御河,減其水勢,出大伾、上一陽一、太行三山之間,復西河故瀆,北注大名西、館陶南,東北合赤河而至於海。

因於魏縣北析一渠,正北稍西,經衡漳出邢、洺,如《夏書》,過洚水,稍東注易水,合百濟,會朝河而入於海。

大伾而下,黃、御混流,薄山障堤,勢不能遠,如是,則載之高地而北行,百姓獲利,而契丹不能南侵矣。

《禹貢》所謂夾右碣石入於海。

孔安國曰:「河逆上此州界。

其始作自大伾西八十里,曹公所開運渠,東五十里,引河水,正北稍東十里,破伯禹古堤,經牧馬陂,從禹故道。

又東三十里,轉大伾西、通利軍北,挾白溝,復西大河北徑清豐、大名,西曆洹水、魏縣,東暨館陶,南入屯氏故瀆,合赤河而北至於海。

既而自大伾西新發故瀆西岸,析一渠,正北稍西五里,廣深與汴等,合御河道,通大伾北,即堅壤,析一渠,東西二十里,廣深與汴等,復東合大河,兩渠分流,則西三分水猶得注澶淵舊渠矣。

大都河水從西北大河故瀆,東北合赤河而達於海。

然後於魏縣北發御河,河西岸析一渠,正北稍西六十里,廣深與御河等,合衡漳水。

又,冀州北界,深州西南三十里,決衡漳西岸,限水為門,西北注滹沱,潦則塞之使東漸渤海,旱則決之使西灌屯田,此中國御邊之利也。

「兩漢以下,言水利者屢欲求九河故道而疏之。

今考圖志,九河並在平原而北,且河壞澶、滑,未至平原而上已決矣,則九河奚利哉!漢武捨大伾之故道,發頓丘之暴沖,則濫兗泛濟,接聞於世。

夫平原而北,地勢浚下,洩水甚易,故滄、德之間,舊障皆完。

滑台而北,地形高平,入海稍難,故齊、棣之間,游波互出。

若放河北下,則其利甚詳。

惜哉河朔平田膏腴千里,而縱容敵騎劫掠其間,是授勝地於契丹,借敵兵為虎翼。

漢賈誼、晁錯不及此議者,以河水未東故也;唐戴胄、馬周不及此議者,以守在幽北故也。

今大河盡東,全燕陷北,則御邊之計,莫大於河。

不然,則趙、魏百城,富庶萬億,適足以誨盜而招寇矣。」

詔任中正、陳彭年、王曾詳定。

中正等上言:「詳垂所述,頗為周悉。

所言起滑台而下,派之為六,則沿流就下,湍急難制,恐水勢聚而為一,不能各依所導。

設或必成六派,則是更增六處河口,悠久難於堤防。

亦慮入滹沱、漳河,漸至二水淤塞,益為民患。

又築堤七百里,役夫二十一萬七千,工至四十日,侵佔民田,頗為煩費。

其書併圖,雖興行匪易,而博洽可獎,望送史館。」

從之。

二月,壬子,遼主駐瑞鹿原。

癸丑,帝謂宰臣曰:「聞貢院試諸科舉人,皆解一衣閱視,慮其挾藏書冊。

頗失取士之體,宜令止之。」

先是直史館劉鍇,請挾書並同保人殿一舉。

是歲,諸科以挾書扶出者十八人,並同保九十三人,而十二人當奏名,有司以聞。

帝特令赴殿試,乃詔禮部別加裁定,罷同保殿舉之制。

壬戌,令禮部貢院錄諸州發解試題進內,帝將親試貢士,慮其重複故也。

自是為例。

甲子,以侍御史宣城趙稹為兵部員外郎、益州路轉運使。

帝諭稹曰:「蜀去朝廷遠,民間事有可更置者,悉條上之。」

稹至部,事無大小,悉心究訪,至一日章數上。

蒲江縣捕劫盜不得,而官司反系平民數十人,楚掠誣服,又合其辭若無疑者。

稹適行部,意其有冤,乃馳入縣獄,因盡得其冤狀,釋出之。

己丑,帝親試禮部合格貢舉人,始摹印詩賦論題以賜,官給紙起草。

賜進士建安徐奭等及第、出身有差。

三月,乙亥,遼主如葦濼。

丁丑,遼封皇女八人為郡主。

乙酉,遼主詔卜日行拜山大射柳之禮,命北宰相、駙馬蘭陵郡王蕭寧、樞密使邢抱質督有司具儀物。

丁亥,遼皇弟楚王隆祐徙封齊王,留守東京。

夏,四月,庚子,高麗王詢遣蔡忠順奉表於遼,請稱臣如舊。

遼主命詢親朝。

壬寅,李德明進良馬於遼。

戊申,命資政殿大學士、刑部尚書向敏中守本官、平章事。

敏中再掌留任,厚重鎮靜,人情帖然,帝嘉之,故復相。

三司請民有販茶違法者,許家人告論。

帝曰:「此犯教義,非朝廷所當言也。」

不許。

王嗣宗知鎮州,與樞密直學士、給事中邊肅為代。

二人素不相能,肅嘗以公錢貿易規利,又遣部吏強市民物,嗣宗以聞,有可請逮系,帝曰:「肅在近職,朕不欲使之屬吏,又念其頃守邢州有固御之勞。」

乃命劉綜、任中正以嗣宗奏示之,肅盡引伏。

乙丑,坐奪三任,授岳州一團一練副使,不署州事。

嗣宗嘗自言徙種放、掘邠狐及案肅為去三害。

先是肅知邢州,澶州之役,帝密詔肅:「若州不可守,聽便南保它城。」

肅匿詔不發,督丁壯乘城而辟諸門,悉所部兵陣以待之。

騎傅城下,肅與戰,小勝,遼師引去。

五月,戊辰朔,詔禮部權停今年貢舉。

遼主還上京,命裴元感、邢祥知禮部貢舉,放進士十九人及第。

遼以駙馬蕭紹宗為鄭州防禦使。

帝以江、淮、兩浙路稍旱即水田不登,乃遣使就福建取占城稻三萬斛分給三路,令擇民田之高仰者蒔之,蓋旱稻也。

仍出種法付轉運使,揭榜諭民。

其後又取種於玉宸殿。

乙亥,遼以邢抱質為大同軍節度使。

戊寅,以修儀劉氏為德妃。

知袁州何蒙上言:「本州二稅,請以金折納。」

帝曰:「若是,則盡廢耕農矣。」

不許。

六月,壬子,丁謂言:「天書閣望柱直起氣千餘條,青紫黃白相間,又吐白光若銀絲,上有輕白雲覆之,俄變五色。」

帝作瑞應詩賜近臣和。

諸州言歲豐谷賤,鹹請博糴,帝慮傷農,即詔三司使丁謂規畫以聞。

謂言莫若和市,而諸州積鏹數少,癸丑,出內藏庫錢百萬貫付三司以佐用度。

修國史院言:「所修《禮志》,舊日曆止存事端,並令禮院取索國初以來禮文損益沿革製作之事及論議評定文字,或慮尚有遺落,致國家大典有所不備。

龍圖閣待制孫奭見判禮院,深於經術,禮樂一精一博,望專委檢討供報。」

從之。

錢唐林逋,少孤力學,一性一恬淡好古,不趨榮利。

初放游江湖間,久之,結廬西湖之孤山,二十年足不及城市。

轉運使陳堯佐以聞,庚申,詔賜粟帛,長吏歲時勞問。

壬戌,令樞密院修《時政記》,月送史館。

先是樞密院月錄附史事送中書,編於《時政記》。

及是王欽若、陳堯叟等請別撰,從之。

《樞密院時政記》始此。

是月,遼主駐上京。

秋,七月,戊辰,新作保康門於硃雀門東,徙汴河廣濟橋於大相國寺前,榜曰延安,又作橋跨惠民河,榜曰安國。

時將建觀以奉五嶽,故辟此門。

尋命丁謂等就奉節、致遠三營地及填乾地之西偏興築,內侍鄧守恩董其役。

龍圖閣待制張知白上言:「唐李嶠嘗云:『安人之方,須擇郡守。

竊見朝廷重內官,輕外任,每除牧伯,皆避命致訴。

比遣外任,多是貶累之人,風俗不澄,實由於此。

望於台閣妙選賢良,分典大州,臣請輟近侍率先具寮。

』鳳閣侍郎韋嗣立因而請行,遂令以本官出領州郡。

伏見江、浙大郡,方切擇人,苟有闕員,俾之承乏,臣雖不肖,願繼前修。」

帝以知白累更外任,方在要職,不許。

辛未,命知白同糾察在京刑獄。

壬申,上封者言:「諸州軍司法參軍多不得其人,致刑法差枉,望令吏部銓司謹擇明法出身者授之。」

帝以示輔臣,王旦言:「明法雖習律文,亦須有才識。

頃法官闕,多取屬縣簿、尉習刑名者代之,今請令銓司參酌施行。」

從之。

癸未,慶成軍大寧宮廟成,總六百四十六區。

遼進士康文昭等,坐論知貢舉裴元感、邢祥取士私曲,秘書省正字李萬,以上書詞涉怨訕,皆仗而遣之。

遼自蕭托雲請設准布節度使,部民苦節度使之暴,相率謀亂。

是月,捨哩太師阿勒岱因眾怨殺節度使巴安,屠其家以叛。

托雲討之,阿勒岱奔烏嚕多城,古所謂龍庭單于城也。

准布諸部執阿勒岱以獻。

已而諸部悉叛,圍托雲於哈屯城,勢甚張;托雲使諸軍齊射卻之,屯於烏嚕多城。

八月,丙申朔,日有食之。

丁酉,詔學士院,青祠、齋祝祭文止稱皇帝,無列尊號。

戊戌,左僕射張齊賢以司空致仕,還洛一陽一,入辭,方拜而僕。

帝遽止之,許二子扶掖升殿,命益坐茵為三以優之。

知升州張永,頭瘍甚,飲食則楚痛增劇,御不急峻,賓寮少不如意者動加詬詈,人頗少之。

永累求分務西洛,壬寅,命工部侍郎薛映代之。

永既還,不能朝謁,即命知陳州。

映至升州,言官有牛賦,民出租,牛死租不得蠲。

帝覽,瞿然曰:「此豈朝廷所知邪!」遂詔諸州條上,悉蠲之。

初議鑄玉清昭應宮正殿聖像,令江淮發運使李溥訪巧匠,得杭州民張文昱等,就建安軍西北小山置冶,溥領視之。

丙午,溥奏道場有神雀、異光、慶雲之瑞,詔修宮使丁謂馳往醮謝。

溥與謂相為表裡,多載奇木怪石,括東南巧匠以附會帝意。

謂復言溥監鑄聖像,蔬食者週歲,詔獎之。

帝作《祥瑞論》、《勤政論》、《俗吏辨》,賜輔臣人一本,因曰:「如聞中外有議朝廷崇祥瑞、親細務者,著此曉之。」

輔臣請示百官,立石國學。

帝多行矯誣之事,心不自安,故有是論。

丙辰,知制誥王曾判大理寺。

判寺舊用郎官,帝欲重其任,故特命曾。

對便殿,諭之曰:「天下之命繫於獄,今以屈卿。」

曾頓首謝。

仍賜錢三十萬。

因請辟奏寮屬。

遂著為令。

己未,高麗王詢遣刑部侍郎田供之奉表於遼,稱病不能朝。

遼主怒,命取興化、通州、龍州、鐵州、郭州、龜州六城。

甲子,上封者言:「伏睹文武以郊禋,誕節補任子弟官者,多年在幼稚,坐食廩糧。

有窮經潦倒之士,下官沉滯之人,常增浩歎。

望行條約。」

帝令輔臣議其事,特限年立制,議尋不行。

是月,遼皇弟齊國王隆祐卒,輟朝五日,贈守太師,謚仁孝。

九月,戊子,以吏部尚書、知樞密院事王欽若,戶部尚書、知樞密院事陳堯叟,並依前官加檢校太傅、同平章事,充樞密院使,僉署樞密院事馬知節為副使。

儒臣入樞密兼使相,自欽若、堯叟始。

參知政事趙安仁罷為兵部尚書。

安仁畏謹一精一審,特留意刑名,內外書詔要切者,必歸安仁裁損之。

先是帝議立皇后,安仁謂劉德妃家世寒微,不如沈才入出於相門。

帝雖不樂,然察其守正,不罪也。

它日,與王欽若從容論大臣誰為長者,欽若欲排安仁,乃譽之曰:「無若趙安仁。」

帝曰:「何以言之?」

欽若曰:「安仁昔為故相沈義倫所知,至今不忘舊德,常欲報之。」

帝默然,始有意斥安仁矣。

嘗諭王旦曰:「聞安仁在中書不親事,奏對亦未嘗有一言,可罷之。」

旦對曰:「安仁頗知大體,居常進擬,皆同列議定,方敢取旨。

臣每見臨時變易於上前者,皆迎一合陛下意。

安仁無異議,是有執守。」

帝曰:「能如是邪?卿可諭之,使更宣力。」

旦退,以語安仁。

安仁曰:「上誤拔擢至此,以不才斥去宜矣。

使與眾人騁辨取容,安仁不為也。」

及罷政事,仍命同使史。

安仁雖貴顯,簡儉若平素,尤嗜讀書,所得祿賜,多置典籍,手自讎校,近朝沿革,衣冠人物,悉能記之。

以三司使丁謂為戶部侍郎、參知政事,仍領修玉清昭應宮使。

初,翰林學士李宗諤與王旦善,旦欲引宗諤參知政事,嘗以告王欽若,欽若唯唯。

宗諤家貧,祿廩不足以給婚嫁,旦前後資借甚多,欽若知之。

故事,參知政事謝日,所賜物幾三千緡。

欽若因密奏:「宗諤負王旦私錢,旦欲引宗諤參知政事,得賜物以償己債,非擇賢也。」

明日,旦果以宗諤名聞。

帝變色,不許。

及趙安仁罷,謂時奉詔謁亳州太清宮猶未還,即命謂代之,蓋欽若所薦雲。

欽若與劉承珪、陳彭年、林特及謂等交通,蹤跡詭異,時論謂之五鬼。

己丑,以鹽鐵副使、右諫議大夫林特權三司使。

壬辰,殿前司言:「諸軍訴本軍校長斂錢飾營舍、什物,數少者望令鼓司勿受。」

帝曰:「軍民訴事瑣細者,朕常寢而不行。

若明諭有司,則下情壅塞矣。」

不許。

癸巳,翰林學士楊億以疾賜告。

億剛介寡合,在書局唯與李維、路振、刁衎、陳越、劉筠輩善。

當時文士鹹賴其品題,或被貶議者,退多怨誹。

王欽若驟貴,億素薄其為人,欽若銜之,陳彭年方以文史售進,忌億名出己右,相與毀訾於帝。

帝素重億,億求解近職,優詔不許。

淮南、北歲薄稔,振恤倍至,而言事者以為流亡無算;及丁謂使建安軍,因令校其實數。

冬,十月,戊申,謂言:「轉運使司具析大中祥符三年四月十五州、軍逃民,數多者及百戶,餘止三十戶,繼有復業者。」

時王隨為轉運使,戒所部出庫錢貸民市糧種,歲終,約輸絹以償,故流亡者多復業。

並、代州承受公事李宗政言:「火出軍南五七里,或掊地尺餘則火山,蓋火德之應,請建祠。」

帝曰:「此山有火,因山名軍,其來舊矣,宗政妄言耳。」

當時所言祥瑞皆類此,唯宗政為帝所駁。

己酉,以主客郎中、知制誥王曾為遼主生辰使,宮苑使高繼勳副之。

舊制,出使必假官,繼勳本秩既崇,不復假官。

自是為例。

辛亥,遼主如中京。

丁巳,以知制誥陳堯咨權同判吏部流內銓。

舊制,選人皆用奏舉乃得京官,而士有孤寒不為人知者,堯咨特為陳其狀而擢之。

自天書議起,四方貢諛者日多,帝好之彌篤。

戊午,九天司命上卿保生天尊降於延恩殿。

先是八日,帝自言夢見景德中所睹神人傳玉皇之命云:「先令汝祖趙某授汝天書,將再見妝,如唐朝恭奉玄元皇帝。」

翼日,復夢神人傳天尊言:「吾坐西,當斜設六位。」

即於延恩殿設道場。

是日,五鼓一籌,先聞異香,少頃,黃光自東南至,掩蔽燈燭。

俄見靈仙儀衛天尊至,帝再拜於階下。

俄有黃霧起,須臾霧散,天尊與六人皆就坐,侍從在東階。

帝升西階,再拜。

又欲拜六人,天尊令揖不拜,命設榻,召帝坐,飲碧玉湯,甘白如一乳一。

天尊曰:「吾人皇九人中之一人也,是趙之始祖,再降,乃軒轅皇帝。

凡世所知少典之子,非也。

母感電夢天人,生於壽丘。

後唐時七月一日下降,總治下方,主趙氏之族,今已百年。

皇帝善為撫育蒼生,無怠前志!」即離坐乘雲而去。

及曙,召輔臣至殿,指示臨降之所,又召修玉清昭應宮副使李宗諤、劉承珪、都監藍繼宗同觀。

己未,札示中外,大赦天下,常赦所不原者鹹除之。

兩京來年夏稅放十之二,諸路十之一。

賜致仕官全俸一年,幕職、州縣官先經省者權增五百員,任滿即停。

命丁謂、李宗諤、陳彭年與太常禮院檢討官詳定崇奉天尊儀制以聞。

庚申,群臣詣崇政殿稱賀,因賜酒五行而罷。

宴宗室諸親於萬歲殿。

辛西,帝以《崇儒術論》、《為君難為臣不易論》示王旦等,旦等請刻石國子監。

詔以天尊降臨,分命輔臣告天地、宗廟、社稷。

閏月,丁卯,命王旦為躬謝太廟大禮使,向敏中為禮儀使,王欽若為儀仗使,陳堯叟為鹵簿使,馬知節為橋道頓遞使。

鸞駕儀仗舊用二千人,有司請增為七千人,從之。

己巳,上天尊號曰聖祖上靈高道九天司命保生天尊大帝。

有司請以玉清昭應宮玉皇后殿為聖祖正殿,東位司命殿為治事之所。

辛未,躬謝太廟六室。

詔:「聖祖名上曰玄,下曰朗,不得斥犯。

以七月一日為先天節,十月二十四日為降聖節,並休假五日;兩京諸州,前七日建道場設醮,假內禁屠、輟刑,聽士民宴樂,京城張燈一夕。」

改延恩殿為真游殿,重加修飾。

癸酉,詔:「天下州、府、軍、監,天慶觀並增置聖祖殿。」

乙亥,詔上聖母懿號元天大聖後。

初,宰臣以太祖謚號有與聖祖名同者,將議易之。

帝曰:「真祖臨降。

皇家大慶也,六室並當增謚。」

乃詔太廟六室各奉上尊謚二字。

有司言聖祖母未有宮殿,望遣官於兗州曲阜縣壽丘奏告,從之。

丙子,群臣上尊號曰崇文廣武感天尊道應真佑德上聖欽明仁孝,不允;表三上,從之。

詔俟尊冊聖祖畢受冊。

丁丑,謁謝啟聖院太宗神御殿。

禮畢,詔於龍圖閣取太平興國中舒州所獲志公石以示輔臣,加謚志公曰真覺,遣知制誥陳堯咨詣蔣山致祭;後又加謚曰道林真覺,令公私無得斥志公名。

戊寅,改兗州曲阜縣為仙源縣,建景靈宮、太極觀於壽丘,以奉聖祖及聖祖母。

有司言:「唐太清宮樂章皆明皇所作,今崇奉玉皇、聖祖及祖宗配位樂章,請帝自為之。」

戊子,內出樂章十六曲以示輔臣,文舞曰《發祥流慶》,武舞曰《降真觀德》。

十一月,甲午朔,遼群臣上遼主尊號曰弘文宣武尊道至德崇仁廣孝聰睿昭聖神贊天輔皇帝,大赦,改元開泰,改幽都府為析津府,薊北縣為析津縣,幽都縣為宛平縣,覃恩中外。

癸卯,遼以前遼州錄事張庭美六世同一居,儀坤州劉興允四世同一居,各給復三年。

甲辰,遼西北招討使蕭托雲奏准布沿邊諸部皆叛,西北路招討都監蕭孝穆進軍哈屯城,准布結五群牧長扎拉阿都等,謀中外相應,孝穆悉誅之,乃嚴備御以待,餘一黨一皆潰。

己酉,詔:「黃帝故事,自今凡降書詔,非聖母文字外,不得引用。」

時學士院撰承天節教坊宴辭,中有「大電繞樞」之語,帝命宰相諭旨易之,因降是詔。

壬子,改朗州為鼎州。

是月,初置玉清昭應宮使,令宰臣王旦為之。

十二月,丙寅,遼奉遷南京諸帝石像於中京觀德殿,景宗及宣獻皇后於上京五鸞殿。

先是詔丁謂等於京城擇地建宮以奉聖祖,謂等奏:「司天少監王熙元言:按《天文志》,太微宮南有天廟星,乃帝王祖廟也,宜就大內之丙地。」

乃得錫慶院吉地,即令謂等與內侍鄧守恩修建。

戊辰,詔上新宮名曰景靈。

有司請改玄武、玄冥、玄弋、玄枵並為「真」字,詔可。

壬申,改謚玄聖文宣王為至聖文宣王。

遼賑奉聖州饑。

己卯,知天雄軍寇准奏獄空,詔獎之。

庚辰,遼賜皇弟秦晉國王隆慶鐵券。

癸未,劉晨言殿中高可坦、中京留守推官李可舉治獄明允,遼主超遷之。

甲申,遼詔:「諸道水災,民有質男一女者,自明年正月始,日計佣錢十文,價折傭盡,退還其家。」

歸州言其居民本新羅所遷,未習文字,請設學;從之。

丁亥,立德妃劉氏為皇后。

後一性一警悟,曉書史,聞朝廷事,能記其本末;帝每巡幸,必以從。

衣不纖一靡一,與諸宮人無少異。

莊穆既崩,中宮虛位,帝即欲立之,後固辭。

良久,將降詔,宰相王旦忽以病在告,後疑旦有它議,復固辭。

於是中書門下請早正母儀,後卒得立。

凡處置宮闈事,多外援故實,無不適當者。

帝朝退,閱天下封奏,多至中夜,後皆預聞之。

己丑,遼命諸鎮建宣敕樓。

○真宗膺符稽古神功讓德文明武定章聖元孝皇帝大中祥符六年(遼開泰二年。

癸丑,一零一三年)

春,正月,癸巳朔,司天言五星一色。

遼以大冊禮成,邢抱質加開府儀同三司、守司空兼侍中,王繼忠為中京留守、檢校太師,戶部侍郎劉涇加工部尚書,駙馬蕭紹宗加檢校太師,耶律康溫加政事令,封幽王,以裴元感為翰林承旨,邢祥為給事中,呂用中翰林學士,呂德推樞密直學士。

先是遼主獵雲中,故事,車駕經行,長吏當有所獻,雲中節度使進曰:「臣境無它產,惟幕僚張儉,一代之寶,願以為獻。」

遼主嘗夢四人侍側,賜食,人二口,至是聞儉名,始悟,召見,容止樸野,訪及世務,占奏三十餘事,由此顧遇特異,以為政事舍人。

庚子,詔:「自今凡更定事宜,並令中書、樞密院參詳施行。」

丁未,遼主如瑞鹿原。

北院樞密使耶律華格加政事令,封豳王。

戊申,詔:「內臣將命於外,干預州縣公事,及所在官吏不即以聞,並置於罪。

凡內臣出使,皆責知委狀,敢妄奏它事者,當伏軍令。」

祖宗舊制也。

甲寅,帝謂宰臣曰:「群臣出任,受命後多以南北非便為訴。」

向敏中曰:「國家任人,豈容自便!當須釐革。」

帝曰:「若所任非所便,則其心不安;心既不安,則何以久於其事?」

王旦曰:「俛從人欲,實由聖慈。」

丁巳,以監察御史錢塘唐肅為梓州路提點刑獄。

肅持法公正,獄無冤濫,故有是擢。

己未,遼主錄囚。

烏庫迪裡部叛,右皮室詳袞延壽率兵討之。

庚申,置淑儀、淑容、順儀、順容、婉儀、婉容,並從一品,在昭儀上。

又置司宮令,正四品,在尚宮上。

著於令。

以婕妤楊氏為婉儀。

辛酉,詔宗正寺以皇屬籍為皇宋玉牒。

榮王元儼嘗侍宴,頗多言。

又嘗請石保吉伶人新隸教坊者作戲,及赴北園御筵,有伶人少不中意,元儼遽叱之,將加捶撻,宮寮皆莫敢諫,既而對帝,復請此伶人作戲。

帝不悅,它日,以語王旦等。

旦曰:「今當召記室崔昈,諭以親王喜怒過當,必須規正。」

向敏中曰:「陛下友一愛一親賢,小或不當,必以禮約之,誠漸摩之深旨。」

旦曰:「聞王罕與賓屬相見。」

帝曰:「朕在東宮,嘗與宮僚款接,楊礪、邢昺日夕講誦,今當儆戒之也。」

二月,戊辰,上御乾元樓觀酺,凡五日。

乙亥,泰州言海陵草中生聖米,可濟饑。

壬午,遼以北院樞密副使高正案視諸道獄。

准布諸部之叛也,蕭托雲僅能屯軍自守,北院樞密使耶律華格引兵救之,托雲遣人誘諸部皆降。

遼主以托雲始雖失計,後得人心,釋其罪,仍命領諸部。

托雲請益軍,遼主詔讓之曰:「叛者既服,兵安用益!前日之役,死傷甚眾,若從汝謀,邊患何時而息!」遂不發兵。

三月,壬辰朔,華格以西北路略平,留兵戍鎮州,赴行在。

河北轉運使、右諫議大夫盧琬被疾。

琬勤於吏職,所至以干集聞,詔遣中使挾太醫往視。

及卒,帝甚悼之。

時琬母八十餘,無恙,有詔,琬子太常博士士宗,特追出命知懷州;次子祕書丞士倫為太常博士,賦祿終喪。

己亥,閤門奏後苑賞花曲宴,群臣有禮容懈惰者,帝曰:「飲之酒而責其盡禮,亦人所難也。

宜用降詔戒諭之。」

詔京城徼巡宜參用馬步軍士。

時巡卒二人,因寒食假質軍裝賭一博,既不勝,遂謀以五鼓未盡伺擊陌上行人,棄一屍一河流,取衣物貿易以贖所質。

帝曰:「太宗朝,巡警兼用馬步卒,蓋營校不同,可以互相覺舉。」

遂復其制。

權知開封府劉綜言:「貴要有交結富民,為之請求,或假托親屬,奏授爵秩,緣此謁見官司,煩紊公政,請加抑止。」

庚戌,下詔風厲,各令自新,繼今復然者,重置其罪。

詔:「富民得試銜官者,不得與州縣官屬、使臣接見;如曾應舉及衣冠之族,不在此限。」

甲寅,江南路提點銀銅鉛錫胡則,言信州鉛山縣開放坑港,兵卒死傷甚眾,詔遣使劾轉運司規畫乖當及提點刑獄司不即聞奏之罪,其役徒休息之。

鑄錢監得吏所匿銅數萬斤,吏懼且死,則曰:「馬伏波哀重囚而縱之,吾豈重貨而輕數人之命乎!」籍為羨餘,釋弗誅。

己卯,建安軍鑄玉皇、聖祖、太祖、太宗尊像成,以丁謂為迎奉使,李宗諤副之。

夏,四月,庚辰,以樞密直學士李士衡為河北轉運使。

帝嘗謂近臣曰:「議者言士衡用河北錢五十萬貫助東封,致令管內闕乏。」

丁謂曰:「士衡貢東封見錢止十餘方,即薪芻總計五十萬耳。」

帝曰:「官吏艱於經畫,輒以此為辭,當復任士衡,責其集事,以塞眾多之口。」

故有是命。

其後積粟塞下至巨萬斛。

壬午,太白晝見。

五月,辛卯朔,遼主覆命北院樞密使耶律華格西討。

華格方自准布還,遼主將罷兵,都監耶律世良上書曰:「華格以為無事而還,不思師老糧乏,敵人已去,焉能久守?若益兵,可克也。」

遼主以為然,故有是命。

辛丑,國子監新修御書閣,有赤光上燭,長丈許,直史館高紳等以聞。

甲辰,聖像至,帝齋於長春殿,百官宿齋於朝堂。

乙巳,帝袞冕朝拜,群臣朝服,陳玉幣、冊文酌獻,具大駕鹵簿,迎至玉清昭應宮,擇日各升本殿。

丙午,群臣稱賀。

升建安軍為真州,鎔范聖像之地特建為儀真觀。

己未,翰林學士、右諫議大夫、知制誥李宗諤卒。

帝甚悼之,謂宰相曰:「國朝將相家,能以身名自立不墜門閥者,惟李昉、曹彬家耳。」

因厚賻之。

宗諤風一流儒雅,內行淳至,事繼母以孝聞。

二兄早卒,奉嫂字孤,閨門之內,兒無常父,賞延所及,必先群從,及沒而己子有未仕者。

好賢獎善,薦拔寒素,士論歸之。

遼耶律資忠,國留之弟也,博學工詞章。

國留既為太后所殺,資忠年四十未仕。

遼主知之,召補宿衛,數問以古今治亂,資忠對無隱,擢至中丞,眷遇日隆。

時高麗貢獻不時,至六月,辛酉朔,遼主遣資忠使高麗,索取六州舊地,比還,高麗無歸地意,由是為權貴所短。

甲子,監察御史張廓上言:「天下曠土其多,請依唐宇文融所奏,遣官檢括土田。」

帝曰:「此事未可遽行。

然今天下稅賦不均,富者地廣租輕,貧者地蹙租重,由是富者益富,貧者益貧,茲大弊也。」

王旦等曰:「田賦不均,誠如聖旨。

但改定之法,亦須馴致。

或命近臣專領,委其擇人,令自一州一縣條約之,則民不擾而事必集矣。」

翰林學士、戶部郎中、知制誥楊億嘗草答遼人書,云「鄰壤交一歡」,帝自注其側,作「朽壤」、「鼠壤」、「糞壤」等字,億遽改為「鄰境」。

明日,引唐故事,學士草制有所改為不稱職,亟求罷,帝慰諭之。

它日,謂輔臣曰:「楊億真有氣一性一,不通商量。」

及議冊皇后,帝欲得億草制,使丁謂諭旨,億難之。

謂曰:「勉為此,不憂不富貴。」

億曰:「如此富貴,亦非所願也。」

乃命它學士草制。

億雖頻忤旨,恩禮不衰。

王欽若、陳彭年等深害之,益加譖毀,帝意稍怠。

億嘗入直,忽被召至禁中,賜坐顧問,出文稿數篋以示億曰:「卿識朕書跡乎?此皆朕自起草,未嘗命臣下代作也。」

億惶恐不知所對,頓首再拜趨出,知譖者之言得行,即謀退遁。

億有別墅在一陽一翟,億母往視之,會得疾,億遂留謁告榜子與孔目吏,中夕奔去。

先一日,帝聞億母病,遣使者以湯藥金幣賜之,使者及門,則億既亡去矣。

朝論嘩然,以為不可。

帝亦謂輔臣王旦曰:「億侍從官,安得如此自便!」旦曰:「億本寒士,先帝賞其詞學,置諸館殿,陛下拔擢至此。

責以公議,誠為罪人;賴陛下矜容,不然,顛躓久矣。

然近職不可居外地,今當罷之。」

帝終一愛一其才,逾月,命弗下。

億體素羸,於是稱疾,請解官。

辛未,以億為太常少卿、分司西京,仍許就所居養療,俟損日赴任。

中書門下請依宗正寺所奏,降皇后三代父母名氏編入屬籍,詔從之。

先天降聖節日,令天下以延壽帶、續命縷、保生酒更相贈遺。

以右諫議大夫陳彭年為翰林學士兼龍圖閣學士。

學士兼職自彭年始也。

甲戌,帝作歌賜彭年,因謂向敏中等曰:「彭年詞筆優長,擢居清近,久益謹密。

常令檢討典故,質正文義,每一事必具載經史子集所出,備而後已,自非強記,何由至此!」敏中曰:「彭年兼有器識。」

丁謂曰:「彭年全才也,豈止以文雅雍容侍從!至如參酌時務,詳求物理,皆出人意表。」

帝深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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