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鑒》卷第三十八 【宋紀三十八】:○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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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鑒》卷第三十八 【宋紀三十八】

續資治通鑒

卷第三十八 【宋紀三十八】

起屠維大荒落八月,盡玄黓涒灘十二月,凡三年有奇。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天聖七年(遼太平九年)

八月,丁亥朔,日有食之。

詔:「罷天下職田,官收其入以所直均給之。」

先是上封者言:「職田有無不均,吏或不一良,往往多收以殘細民。」

命資政殿學士晏殊與三司、審官、三班院、吏部流內銓參議,皆以為然,故有是詔。

己丑,以呂夷簡為昭文館大學士。

辛卯,夏竦復為樞密副使,陳堯佐、王曙並參知政事,樞密使張耆改山南東道節度使。

竦與夷簡不相悅,故以堯佐易之。

初,渤海自神冊中附於遼,無榷酤鹽曲之稅,寬弛關市之征,渤海安之。

自馮延修、韓紹勳以燕地平州之法繩之,民不堪命。

會燕地荐饑,戶部副使王嘉獻策造船,使其民漕粟以賑之;水路艱險,多至覆沒,鞭撲搒掠,民怨思亂。

東京舍利軍詳袞大延琳因之為變,遂囚留守、駙馬都尉蕭孝先及南一陽一公主,殺紹勳、嘉以悅眾,僭號興遼,改元天慶。

時遼主駐黑嶺,副留守王道平逾城走告變,即征諸道兵以時進討。

時國舅詳袞蕭實迪先率本管兵據要害,絕其西渡。

延琳以書結保州戍主夏行美,使率渤海軍為亂,行美執其人送統軍耶律普古,普古遂殺渤海兵八百人,入據保州,斷其東路。

延琳分兵西取沈州,副使張傑聲言欲降,延琳信之,不急攻;既知其詐,攻之,守禦已備,不克而還。

南北女真皆從延琳,高麗貢使亦不至。

冬,十月,丙戌朔,遼以南京留守、燕王蕭孝穆為都統,蕭實迪副之,蕭普努為都監,討延琳。

遇賊蒲水中,軍少卻,普努將右翼,實迪將左翼,夾攻之,先據高麗、女真要衝,使不得求援,賊潰,追敗之於平山北。

普努不介馬而馳,追殺餘賊。

已而大軍圍東京,普努討諸叛邑。

平吼山賊,延琳深溝自衛,固守不敢出。

十一月,癸亥,冬至,帝率百官上皇太后壽於會慶殿,遂御天安殿受朝。

秘閣校理范仲淹疏言:「天子有事親之道,無為臣之禮;有南面之位,無北面之儀。

若奉親於內而行家人禮可也。

今顧與百官同列,虧君體,損主威,不可為後世法。」

疏入,不報;又疏請太后還政,亦不報,遂乞補外。

尋出為河中府同判。

丙寅,遼以張傑為沈州節度使,超授保州戍將夏行美平章事。

召皇城進士張人紀等二十二人入朝,試以詩賦,皆賜第。

壬申,遼以駙馬都尉劉四端權知宣徽南院。

十二月,庚寅,以知制誥李仲容判禮部。

故事,茂才異等、高蹈丘園、沉一淪草澤三科所上策論,先委禮部考核以聞,乃得召試。

時直史館康孝基叛禮部,定富弼等十人;帝改命仲容而以孝基同叛,仍取弼等策論覆較之。

弼,河南人也。

辛亥,以左司諫、龍圖閣待制孔道輔知鄆州,坐糾察刑獄不當也。

道輔嘗極論曹利用、羅崇勳弄權,時利用死而崇勳猶委任雲。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天聖八年(遼太平十年)

春,正月,丙寅,命資政殿學士晏殊權知禮部貢舉。

甲戌,真定府、定州路都部署、彰武節度使曹瑋卒,贈侍中,謚武穆。

瑋為將不如其父寬,然用士得死力。

平居意氣舒暇,及行師,多奇計,出入神速。

一日,張樂飲僚吏,中坐,失瑋所在;明日,徐出視事,賊首已擲庭下矣。

將兵幾四十年,未嘗少失利。

真宗遇邊奏,必手詔詰難至十數反,而瑋守初議,卒無以奪。

開邊壕,率令深廣丈五尺,山險不可塹者,因其峭絕治之,使足以限敵,後皆以為法。

臨淄人賈同嘗造瑋,瑋欲案邊,邀與俱。

同問:「從兵安在?」

曰:「已具。」

既出就騎,見甲士三千環列,初不聞人馬聲。

同歸,語人曰:「真名將也。」

王欽若方貴盛,聞同名,欲致之,固辭不往。

久之,始同判袞州。

天聖初,上書言:「自祥符已來,諫諍路塞,丁謂乘間造符瑞以欺先帝。

今謂一奸一既白,宜明告天下,正符瑞之謬,使先帝免後世之議。」

又言寇准忠規亮節,宜還之內地。

時太后臨朝,而同言如此,人以為難。

再遷,知棣州,卒。

集賢校理華一陽一彭乘懇求便親,詔乘知普州。

蜀人得鄉郡自乘始。

普人鮮知學者,乘為興學,召其子弟為生員,教育之,俗遂以變。

辛巳,作會聖宮於西京永安縣。

二月,戊子,詔:「五代時官三品以上告身存者,子孫依廕律敘廕,仍須得保官三人。」

御史台主簿袞州石介上疏以為不可,坐罷。

遼主如龍化州。

三月,甲子,御崇政殿試禮部奏名進士;丙寅,試諸科。

丁卯,賜進士鹹平王拱壽等二百人及第,四十九人同出身;己巳,賜諸科及第、同出身者又五百七十三人。

詔更拱壽名曰拱辰。

壬申,幸後苑,賞花釣魚。

每歲從官賦詩,或預備,及是出不意,坐多窘者,優人以為戲,左右皆大笑。

翌日,盡取詩付中書,第其優劣。

秘閣校理韓羲所賦獨鄙惡,落職,同判冀州。

乙亥,詔:「宗室嫁女,擇士族之有行義者;敢以財帛為婚,御史台、街司察舉之。」

以度支副使、刑部郎中錢唐唐肅為龍圖閣待制。

肅清直廉儉,恬於仕進。

在度支,會糴麥京師,數且足,有豪姓欲入官數十萬石,因權幸以干掖庭。

太后面命肅,肅曰:「麥貯倉率不過二歲,多則腐朽不可食,況撓法邪!」卒不受。

嘗知洪州,艤舟南康,不即赴。

或問之,肅曰:「職田以四月為限,今遽往,得無趨利之譏乎?」

逾月乃上。

三司以方建太一宮及洪福等院,市材木於陝西。

同判河中府范仲淹言:「昭應、壽寧,天戒不遠。

今復侈土木,破民產,非所以順人心,合天意也。」

尋徙陳州,又言:「恩幸多以內降除官,非太平之政,願以上官、賀婁為戒。」

事雖不行,帝嘉其忠。

遼都統蕭孝穆圍東京,去城五里,四面築城堡,起樓櫓,使內外不相通。

駙馬蕭孝先及南一陽一公主既為大延琳所囚,聞遼師至,孝先與其妹一穴一地逃出。

公主在後,為守陴者所覺,遇害。

公主,遼主之第四女也。

夏,四月,遼主如乾陵。

以耶律行平為廣平軍節度使,以夏行美為中順軍節度使。

五月,戊申,遼主清暑柏坡。

甲寅,賜信州龍一虎山張道陵二十五世孫乾曜號虛靖先生,以其孫見素為試將作監主簿,仍令世襲先生號,蠲其租課。

六月,癸巳,監修國史呂夷簡等上《新修國史》於崇政殿。

故事,史成,監修而下進秩,夷簡固辭之。

乙巳,御崇政殿。

試書判拔萃及武舉人。

武舉法,先閱騎射,而試之以策為去留,弓馬為高下,每遇制舉則試焉。

戊申,以書判拔萃人宣州司理參軍曲江余靖為將作監丞、知海一陽一縣,安德節度推官河南尹洙為武勝節度掌書記、知河一陽一縣。

秋,七月,丁巳,詔修《國朝會要》。

丙子,策制舉人,御崇政殿,策試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太常博士成都何永、茂才異等富弼。

永、弼對策,並及第四等。

丁丑,以永為祠部員外郎、同判永興軍,賜五品服;弼為將作監丞、知長水縣。

壬午,遼詔來歲行貢舉法。

八月,戊子,詔:「流配人道死者,其妻子給食送還鄉里。」

遼東京被圍既久,城中撤屋以爨。

戊申,賊將楊詳世密送款,夜,開南門納遼軍,禽大延琳,渤海平。

駙馬大力秋,坐延琳事伏誅。

九月,丙辰,罷百官轉對。

自復轉對,言事者頗眾,大臣不悅,故復罷之。

乙丑,樞密副使姜遵卒。

劉美家婢出入禁中,大招權利,樞密直學士、刑部侍郎趙稹厚結之。

己巳,擢稹樞密副使。

命未出,人馳告稹,稹問曰:「東頭、西頭?」

蓋意在中書也。

世傳以為笑。

宋初,鹽利皆歸縣官,其解池引水而成者曰顆鹽,淮、浙、蜀,廣煮海井鹼而成者曰末鹽,初皆通商貿易。

鹹平中,梁鼎請官自鬻解鹽,未幾,以公私煩擾,復舊商販。

帝初即位,置計置司,議茶鹽利害。

茶法變貼射而鹽則官自鬻,利微而害博。

兩池積鹽為阜,其上生木合抱。

選人王景上言,請通商平估以售,少寬百姓之力,太后以為然,命盛度、王隨議更其制。

隨與權三司使胡則畫通商五利上之曰:「方禁商時,伐木造船以給輦運,而兵民罷勞,不堪其命,今去其弊,一利也。

始以陸運,既差帖頭,又役車戶,貧人懼役,連歲逋逃,今悉罷之,二利也。

舟運有沉溺之患,綱吏侵盜,雜以泥沙硝石,其味苦惡,疾生重膇,今皆得其真鹽,三利也。

國之錢幣,謂之貨泉,蓋欲使之通流,而富室大家多藏鏹不出,故民用皆蹙,今歲得商人六十餘萬,頗助經費,四利也。

歲減鹽官兵卒、畦夫傭作之給,五利也。」

冬,十月,丙申,詔罷三京二十八州軍榷法,聽商賈入錢若金銀京師,榷貨務給鈔,受鹽於解池,而申私販鬻之禁。

詔下,蒲、解之民皆作感聖恩齋。

自是雖賈商流行,而歲課之入官者耗矣。

壬寅,置天章閣待制,位龍圖閣待制之下,命鞠永、范諷為之。

是月,遼主駐長寧澱。

十一月,丙寅,朝享景靈宮。

丁卯,享太廟。

戊辰,合祀天地於圜丘,大赦,賀皇太后於會慶殿。

辛亥,遼都統蕭孝穆等自東京凱旋,戎服入見,遼主賜宴勞之。

翌日,封孝穆為東平王,賜佐國功臣號。

駙馬蕭實迪封蘭陵郡王,蕭曾努加侍中,以蕭惠為南京統軍使。

尋以孝穆為東京留守。

東京殘破之後,孝穆撫納流民,為政務寬簡,民安之。

遼主詔渤海舊族,有勳勞材力者敘用,餘分居來、隰、遷、閏等州。

十二月,癸未,加恩百官。

壬辰,以雷州司戶參軍丁謂為道州司戶參軍。

丁未,定難節度使西平王趙德明遣使來,獻馬七十匹,乞賜《佛經》一藏,從之。

是歲,河中府同判范仲淹上疏,請太后復辟,其略曰:「陛下擁護聖躬,聽斷大政,日月持久。

今皇帝春秋已盛,睿哲明聖,握乾綱而歸坤紐,非黃裳之吉象也。

豈若保慶壽於長樂,卷收大權,還上真主,以享天下之養!」疏入,不報。

高麗來貢。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天聖九年(遼太平十一年,六月,改景福元年。

辛未,一零三一年)

春,正月,丙辰,長寧節,百官初上皇太后壽於會慶殿。

己未,龜茲國、沙州並遣使貢方物。

庚申,資政殿學士晏殊言:「占城、龜茲、沙州、邛部川蠻夷往往有挈家入貢者,請如先朝故事,委館伴使詢其道路風俗,及繪人物衣寇以上史館。」

從之。

辛酉,以刑部尚書、知許州張士遜為定國節度使、檢校太傅。

時士遜朝京師,冀復入相。

天章閣待制鞠永奏曰:「曹利用擅作威福,士遜與之親厚,援引至相位,陛下特以東宮僚屬用之。

臣願割舊恩,伸公議,趣使之籓。」

士遜乃赴許州。

丁卯,以祠部員外郎晁宗愨為知制誥。

宗愨,迥子也。

宋綬嘗謂:「自唐以來,唯楊於陵身見其子嗣復繼掌書命,今始有晁氏焉。」

辛未,錢惟演改判河南府。

惟演托病久留京師,既除陳州,遷延不赴,且圖相位。

天章閣待制范諷奏曰:「惟演嘗為樞密使,以皇太后姻屬罷之,示天下不私,今不可復用。」

殿中侍御史須城郭勸亦催督惟演上道。

惟演自言:「先垅在洛一陽一,願司宮鑰。」

遂命惟演守河南,促其行。

翰林學士盛度請其子奉禮郎申甫於館閣讀書,從之。

二月,癸巳,詔復職田。

三月,壬子,禮部員外郎、天章閣待制鞠永卒。

癸亥,賜青州州學《九經》,從王曾之請也。

自是州郡當立學者皆得賜書。

遼主自春初如混同江,旋如長春河。

遼主末年得消渴疾,語多忌諱,凡死亡者,左右侍臣俱不得言及之,至是增劇。

夏,四月,戊寅,詔以隴州論平民五人為劫盜抵死,主者雖更赦,並從重罰。

五月,乙丑,錄囚。

遼境諸河,以大雨橫流,失其故道。

六月,遼主疾大漸,驛召東京留守蕭孝穆、上京留守蕭孝先及左丞相張儉,使輔立太子,誠無失南朝信誓。

己卯,遼主殂於大斧河之行宮,年六十一,謚曰文武大孝宣皇帝,廟號聖宗。

聖宗守約甚堅,未嘗稍啟邊隙。

在位四十九年,理冤滯,舉才行,察貪殘,抑奢僭,錄死事子孫,振諸部貧乏,責近臣迎一合,卻高麗女樂,在遼諸帝中號為令主。

及殂,太子即位,改元景福。

初,聖宗知元妃與皇后有隙,病中屬太子曰:「皇后事我四十年,以其無子,故命汝為嗣。

我死,汝母子切無殺之。」

元妃聞之,恚益甚。

聖宗疾革,元妃詈皇后曰:「老物,一寵一亦有既邪!」令左右扶後出。

聖宗遺詔以皇后為皇太后,元妃為皇太妃;元妃匿之,自尊為皇太后,攝國政。

太后既得志,引蕭孝先與密謀,欲構後以罪,以駙馬蕭實迪為皇后所喜,深忌之。

秦晉公主竊聞其謀,告實迪曰:「爾將無罪被戮,與其死,曷若奔女真以全其生!」實迪曰:「朝廷詎肯以飛語害忠良?寧死,弗適它國。」

會護衛馮嘉努、帳下醫耶律喜遜希旨上變,誣北府宰相蕭綽布及實迪謀逆,欲奉皇后攝政,徐議當立者,太后命鞫治之。

辛丑,太后誅綽布、實迪及其一黨一七人,獄詞連及皇后。

遼主聞之,曰:「皇后侍先帝歷有歲年,撫育眇躬,當為太后,今不果,反罪之,可乎?」

太后曰:「此人若在,恐為後患。」

遼主曰:「皇后無子而老,雖在,無能為也。」

太后不從,卒載以小車,囚之上京。

時遼臣懾太后威,無敢言者。

樞密使蕭樸獨上書白皇后之誣,不報,樸感憤,至於嘔血。

雄州以遼聖宗訃聞。

辛丑,輟視朝七日,在京及河北、河東緣邊亦禁音樂七日,遣使祭奠、弔慰及賀即位。

秋,七月,丙午朔,遼太后率皇族大臨於太平殿,高麗遣使弔慰。

遼主召晉王蕭普古等飲博,夜分乃罷。

遼奉陵軍節度使耶律吉實來告哀,帝為成服於內東門之幄殿,向其國哭,五舉音而止,皇太后舉哭如上儀。

遣近臣詣館弔慰,常服,黑帶,系奚,不佩魚。

丁未,遼主擊鞠。

庚戌,遼賑薊州饑。

乙卯,遼以比歲豐稔,罷給東京統軍司糧。

丁巳,遼主謁聖宗御容,哀慟久之,因命寫北府宰相蕭孝友、南府宰相蕭孝穆象於御容殿。

戊午,命孔道輔為賀遼太后冊禮使。

遼太后冊禮使自此始。

壬申,遼主謁神主帳,時奧隈蕭氏始入宮,亦命拜之。

癸酉,以翰林侍講學士、兵部侍郎孫奭為工部尚書,知兗州。

奭三請致仕,召對承明殿,敦諭之。

奭以年逾七十,固請,泣下,帝亦惻然。

詔民馮元講《老子》三章,各賜帛二百匹。

以不得請,求近郡,故優拜焉,仍詔須宴而後行。

甲戌,右正言陳執中罷度支判官,諫院供職。

是時諫議大夫、司諫、正言皆不任諫職,須別降敕赴諫院者,乃曰諫官。

八月,丁丑,太子少保致仕馬亮卒,贈右僕射。

亮有智略,敏於政事,然所至無廉稱。

及卒,以婿呂夷簡在相位,得謚忠肅,人不以為然。

權知開封府寇鹹卒。

鹹初附丁謂,故早達。

及謂敗,左遷,鬱鬱不自得。

秘書丞彭文賦《喪家狗》以刺之。

九月,戊申,遼主親視慶陵。

己巳,以右諫議大夫程琳為給事中,權知開封府。

王蒙正子齊雄捶老卒死,琳令有司驗狀。

蒙正連姻太后,太后因琳入對,謂曰:「齊雄非殺人者,乃其奴嘗捶之耳。」

琳曰:「奴無自專理,且使令與己犯同。」

太后默然。

遂論如法。

庚午,以吏部尚書、知天雄軍王曾為彰德節度使,仍知天雄軍。

遼使者往還,斂車徒而後過,無敢嘩者。

人樂其政,為畫像而生祠之。

甲戌,遼遣使來謝弔慰。

冬,十月,戊寅,遼宰臣呂德懋卒。

己卯,以翰林學士宋綬為龍圖閣學士、知應天府。

時太后猶稱制,五日一御承明殿,垂簾決事,而帝未始獨對群臣也。

綬言:「宜約唐先天中制度,令群臣對前殿,非軍國大事及除拜,皆前殿取旨。」

書上,忤太后意,故命出守。

侍御史劉隨、殿中侍御史郭勸並言綬有詞學,當留於朝,不聽。

丙戌,下詔申儆庶官,因侍御史知雜事劉隨請也。

其略曰:「比者搢紳之間,名節罔勵,矜勞者掠美以近名,希進者行險以徼一寵一,分屏翰者或奏請之一靡一厭,任案察者或寬縱之為得;貪而無恥,故務營私,老而非材,曾不知退。

用稽彝訓,申儆群倫,苟少冒於官箴,將自投於公憲。」

遼遣使來,致其先主遺物。

己酉,遣使來謝賀即位及太后冊禮。

閏月,辛亥,遼有司請以遼主生辰為永壽節,太后生辰為應聖節,從之。

辛酉,遼主閱新造鎧甲。

癸亥,以鹽鐵副使趙州王鬷為天章閣待制。

初,馬季良建言:「京師賈人常以賤價居茶鹽交引,請官置務收市之。」

季良方用事,有司莫敢迕其意,鬷獨不可,曰:「與民競利,豈國體邪!」事遂寢。

丁卯,遼賑黃龍府饑。

戊辰,知兗州孫奭陛辭,曲宴太清樓,召太子少保致仕晁迥及近臣皆預。

翌日,奭入謝,又命講《老子》,賜襲衣、金帶、鞍勒馬。

及行,賜宴瑞聖園,又賜詩,詔近臣皆賦。

十一月,辛巳,徙三館於崇文院。

先是三館、秘閣在左掖門內,左升龍門外,大中祥符八年,大內火,權寓右掖門外,至是修崇文院成,復徙之。

丙申,遼葬文武大孝宣皇帝於慶陵。

初,耶律資忠為聖宗所信任,以忤權貴,出為昭德節度使,至是表請會葬,既至,伏梓宮大慟曰:「臣幸遇聖明,橫被讒譖,不獲盡犬馬之報。」

氣絕而蘇。

遼主命醫治疾,久之,言:「國舅孝先無憂國之心,陛下不當復用唐景福年號。」

於是用事者惡之,遣歸鎮。

尋卒。

丁亥,馳兩川礬禁。

十二月,癸丑,遼主至自慶陵。

太后聽政,遼主不親庶務,群臣表請,遼主不從。

甲寅,詔吏部銓:「選人父母年八十以上者,權注近官。」

是歲,遼封李德明子元昊為夏國公,以興平公主歸之。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明道元年(遼重熙元年)

春,正月,壬申朔,遼太后御正殿,受遼主與群臣朝。

乙亥,以知江陵府會稽杜衍為河北都轉運使。

初,命衍守荊南,殿中侍御史郭勸言衍清直,當留中朝,不聽。

會河北乏軍費,乃命衍往經度之,不增賦於民而用足。

丁丑,遼主如雪林。

癸巳,詔:「案舉官奏劾所部官吏而反為所訟者,自今無得受理。

二月,癸卯,監修國史呂夷簡上《三朝寶訓》三十卷。

庚戌,以知許州、定國節度使張士遜為刑部尚書、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丁卯,以真宗順容李氏為宸妃。

是日,宸妃薨。

妃始生帝,皇太后即以為己子。

帝即位逾十年,妃默處先朝嬪御中,未嘗自異,人畏太后,亦無敢言者,終太后世,帝不自知妃所出也。

疾革,乃進位,年四十六。

始,宮中未治喪,宰相呂夷簡朝奏事,因曰:「聞有宮嬪亡者。」

太后矍然曰:「宰相亦預宮中事邪?」

引帝偕起。

有頃,獨坐簾下,召夷簡問曰:「一宮人死,相公何與?」

夷簡曰:「臣待罪宰相,內外事無不當預。」

太后怒曰:「相公欲離間我母子邪?」

夷簡曰:「太后不以劉氏為念,臣不敢言;尚念劉氏,則喪禮宜從厚。」

太后悟,遽曰:「李宸妃也,且奈何?」

夷簡乃請治喪皇儀殿,用一品禮殯洪福寺。

又謂內侍羅崇勳曰:「宸妃當以後服殮,用水銀實棺。」

有司希太后旨,言歲月未利。

時有詔欲鑿宮城垣以出喪,夷簡遽求對,太后揣知其意,遣崇勳問之,夷簡言:「鑿垣非禮,喪宜自西華門出。」

太后復遣崇勳曰:「豈意卿亦如此!」夷簡曰:「臣位宰相,理當廷爭。

太后不許,臣終不退。」

崇勳三反,太后猶不許。

夷簡正色謂崇勳曰:「宸妃誕育聖躬,而喪不成禮,異日必有受其罪者,莫謂夷簡今日不言也!」崇勳懼,馳告,太后乃許之。

三月,壬申朔,遼命尚父、漆水郡王迪禮復為特裡袞。

遼太后自攝政,即追封其曾祖為蘭陵王,父為齊王,諸弟皆王之,蕭氏奴為一團一練、防禦、觀察、節度使者至四十餘人。

燕民無賴者多佔名樂工,為蕭氏奴。

戊子,始行《天聖編敕》。

太常博士安丘明鎬,初為蘄州幕職,知州鄧餘慶貪暴不法,州事皆鎬持正之。

薛奎領秦州、益州,皆辟鎬自隨。

於是鎬罷益州同判,還朝,賜對,帝問輔臣以鎬所能者,奎曰:「鎬有文學,沈鷙能斷大事,願陛下亟用之。」

己丑,命鎬權開封府推官,尋即真。

江、淮旱。

戊戌,詔慮系囚,流以下降一等,杖、笞釋之。

己亥,除婺、秀州丁身錢。

是春,遼主大蒐。

太后慮遼主懷齊天皇后鞠育之恩,因其出蒐,遣人馳至上京弒後。

後曰:「我實無辜,天下共知,待我浴而後就死,可乎?」

使者退,比復至,則後已殂矣,時年五十。

因殺其左右百餘人,以庶人禮葬。

夏,四月,戊午,知棣州王涉,坐冒請官地為職田,配廣南牢城。

六月,殿中侍御史冀人張存上疏言:「陛下嗣統以來,延納至言,罔有忌諱,函夏之人,共思讜直。

自前秋詔罷百官轉對,去冬黜降御史曹修古等,昨又聞進士林獻可因奏封事遠竄嶺南,人心惶惑,中外莫測。

臣恐自今忠直之言,與理亂安危之幾,蔽而不達。」

因歷引周昌、硃雲、辛慶忌、辛毘事以廣帝意。

秋,七月,乙酉,參知政事王曙罷為資政殿學士,知陝州,以疾自請也。

辛卯,以門下省為諫院,徙舊省於右掖門之西。

先朝雖除諫官而未嘗置院,及陳執中為諫官,屢請之,置諫院自此始。

遼主獵於平地松林。

八月,辛丑,以三司使、兵部侍郎晏殊為樞密副使。

丙午,以晏殊參知政事。

遼主駐刺河源。

是日,皇子洪基生。

甲寅,以楊崇勳為樞密副使。

戊午,詔國子監重修七十二賢堂,其左丘明而下二十一人,並以本品衣冠圖之。

壬戌,修文德殿成。

是夜,大內火,延及崇德、長春、滋福、會慶、崇徽、天和、承明、延慶八殿。

帝與皇太后避火苑中;癸亥,移御延福宮。

甲子,以宰相呂夷簡為修葺大內使,樞密副使楊崇勳副之。

乙丑,詔群臣直言闕失。

先是大內火,百官晨朝而宮門不開。

輔臣請對,帝御拱宸門,百官拜樓下,宰相呂夷簡獨不拜,帝問其故,曰:「宮庭有變,群臣願一望清光。」

帝舉簾見之,夷簡乃拜。

丁卯,大赦。

詔:「營造殿宇,宜約祖宗舊制,更從減省。」

時宦者置獄治火事,得縫人火鬥,已誣服,下開封府,使具獄。

權知府事程琳辨其不然,乃命工圖火所經處,且言:「後宮人多而所居隘,其烓灶近板壁,歲久燥而焚,此殆天災,不宜以罪人。」

監察御史宜興蔣堂亦言:「火起無跡,安知非天意?陛下宜修德應變,今乃欲歸咎宮人,以之屬吏。

宮人付獄,何求不可,而遂賜之死,是重天譴也。」

帝為寬其獄,卒無坐死者。

是月,殿中丞河南滕宗諒、秘書丞大名劉越準詔上封事。

宗諒言:「國家以火德王,火失其一性一,由政失其本。」

因請太后還政,而越請太后還政,言尤鯁直;皆不報。

九月,丁亥,永興軍言左衛大將軍、分司西京李士衡卒。

士衡前後筦計二十年,雖才智過人,然素貪,家資至累巨萬,建大第長安裡中,儼若宮府雲。

庚寅,重作冊寶,以舊冊寶為火所焚也。

有司言冊寶法物,凡用黃金二千七百兩。

詔易以銀而金塗之。

冬,十月,己酉,遼主如中京。

十一月,甲戌,以修大內成,恭謝天地於天安殿,遂謁太廟,大赦,改元。

是日,還延福宮。

己卯,冬至,百官賀皇太后於文德殿,帝御天安殿受朝。

是日,遼主率群臣上太后尊號曰法天應運仁德章聖皇太后;群臣上遼主尊號曰文武神聖昭孝皇帝。

大赦,改元重熙。

不逾年而再改元,猶用耶律資忠之言也。

遼主以蕭薩班為祗候郎君。

薩班,孝穆之子也,一性一廉介,風姿爽朗,善球馬馳射。

遼主每燕飲,喜諧謔,薩班雖承一寵一顧,常以禮自持,時人稱之。

遼蕭罕嘉努,少好學,博覽經史,通遼、漢文字,嘗為右通進,典南京栗園,至是命同知三司使事。

定難節度使、西平王趙德明,凡娶三姓:衛慕氏,生元昊;咩迷氏,生成遇、訛藏;屈懷氏,生成嵬。

元昊小名嵬理,羌語謂惜為嵬。

富貴為理。

一性一凶鷙猜忍;圓面高准,長五尺餘;曉浮屠學,通蕃、漢文字,案上置法律書,常攜《野戰歌》、《太一金鑒訣》。

忽引兵襲夜洛隔可汗王,破之,奪甘州。

數諫德明無臣中國,德明輒戒之曰:「吾久用兵,終無益,徒自疲耳。

吾族三十年衣錦綺衣,此宋天子恩,不可負也。」

元昊曰:「衣皮一毛一,事畜牧,蕃姓所便。

英雄之生,當王霸耳,何錦綺為!」既陷甘州,復舉兵攻拔西涼府。

至是德明死,元昊繼立,延州以聞。

詔輟視朝三日,贈太師、尚書令兼中書令,命度支員外郎硃昌符為祭奠使,賻絹甚厚。

帝與皇太后為德明成服苑中,百官奉慰。

辛卯,進封孟王元儼為荊王。

癸巳,以元昊為檢校太師兼侍中、定難節度使、西平王,命司封員外郎楊告為旌節官告使。

元昊既襲封,即一陰一為叛計。

時改元明道,而元昊避父名,輒稱顯道於國中,雖貢奉,然僭已萌矣。

初對使者,設席自尊大,而告徙坐即賓位,不為屈。

又聞屋後有數百人鍛聲,知其必叛,獨畏懦不敢言。

告,允恭子也。

丙申,詔蘇州所沒丁謂莊田還給其家,仍以其子前內殿承製羽為供奉官。

是月,遼冊元昊為夏國王。

十二月,庚子,詔以來年二月躬耕籍田,先請皇太后恭謝宗廟,權罷南郊之禮,其恩賞並就禮畢施行。

辛丑,命禮官詳定籍田及皇太后謁廟儀注。

始,太后欲純用帝者之服,參知政事晏殊以《周官》王后之服為對,失太后旨;輔臣皆依違不決。

薛奎曰:「太后必御此,若何而拜?」

力陳其不可。

太后為改它服,雖終不納,猶少殺其禮焉。

壬寅,以宣徽南院使兼樞密副使楊崇勳為樞密使。

崇勳曲謝,太后與帝言,先帝最稱崇勳質信,可任大事,又超遷之。

壬子,以太子中允安一陽一韓琦為太常丞,直集賢院。

初,琦舉進士第二,方唱名,太史奏日下五色雲見,左右皆賀。

己未,上封者言:「比詔淮南民饑,有以男一女僱人者,官為贖還之。

今民間不敢僱傭人,而貧者或無自存,望聽其便。」

從之。

庚申,命權三司使李諮同盛度、王隨議解鹽法。

天聖八年,既聽解鹽通商,行之一年,歲入視天聖七年增緡錢十五萬,明年,更損九萬;其後歲益耗,故令諮等議之。

度、隨皆初以通商為便者也。

是歲,同判陳州、太常博士范仲淹,以京師多不關有司而署官賞者,乃附驛上奏,以唐中宗朝墨敕斜封官為戒;又屢論內降之弊。

遼以蕭孝友為西北路招討使,封蘭陵郡王。

先是蕭革為招討使,專以威制西羌,諸部多叛。

孝友下車,多加綏撫,每入貢,輒增其賜物,羌人以安。

其後浸成姑息,諸部桀驁之風遂熾。

孝友,太后之弟也。

太后諸弟,惟孝穆位高,益畏太后,有賜,輒辭不受,妻子無驕色。

而孝先最為驕橫,尤用事。

太后姊秦國夫人,早歲嫠居,有丑聲,太后見長沙王色嘉努美姿容,為殺其妃而以秦國妻之。

妹晉國夫人,喜戶部侍郎耿元吉貌美,太后從晉國之請,亦為殺其妻,以晉國妻之。

遼放進士劉師貞等五十七人。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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