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鑒》卷第一百八十七 【元紀五】: 起旃蒙作噩正月,盡柔兆掩茂十二月,凡二年。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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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鑒》卷第一百八十七 【元紀五】

續資治通鑒

卷第一百八十七 【元紀五】

起旃蒙作噩正月,盡柔兆掩茂十二月,凡二年。

◎至元二十二年

春,正月,戊寅,發五衛軍及新附軍浚蒙村漕渠。

庚辰,詔毀宋郊天台。

僧格言:「嘉木場喇勒智云:『會稽有泰寧寺,宋毀之以建寧宗攢宮。

錢唐有龍華寺,宋毀之以為南郊。

皆勝地也。

』宜復為寺,為皇上、東宮祈壽。」

時寧宗等攢宮已毀,建寺,乃毀郊天台,亦建寺焉。

皇太子嘗遣使辟宋工部侍郎倪堅於開元,既至,訪以古今成敗得失,堅對言:「三代得天下以仁,其失也以不仁。

漢、唐之亡也以外戚、Yan豎,宋之亡也以一奸一黨一、權臣。」

太子嘉納之。

諭德李謙、瓜勒佳之奇言於太子曰:「殿下方遵聖訓,參決庶務,如軍民之利病,政令之得失,事關朝廷,責在台院,非宮臣所宜言:獨有澄源固本,臣等不容緘口者。

太子之心,天下之本也,太子心正,則天心有所屬,人心有所繫矣!唐太宗嘗言:『人主一心,攻之者眾,或以勇力,或以辯口,或以諂諛,或以一奸一詐,或以嗜欲,輻湊攻之,各求自售。

人主少懈而受其一,則其害有不可勝言者。

』殿下,至尊之儲貳,人求自售者亦不為少,須常喚醒此心,不使為物慾所撓,則宗社生靈之福。

固本澄源,莫此為切。」

壬午,詔立市舶都轉運司及諸路常平鹽鐵坑冶都轉運司。

戊子,庫庫爾端言:「先遣軍二千屯田芍陂,試土之肥磽,去秋已取米二萬餘石。

請增屯田士二千人。」

從之。

徒江南樂工八百家於京師。

西川趙和尚,自稱宋福王子廣王以誑民,民有信者;真定民劉驢兒有三一乳一,自以為異,謀不軌。

事覺,皆磔裂以徇。

辛卯,發諸衛軍六千八百人,給護國寺修造。

癸巳,詔括京師荒地,令宿衛士耕種。

樞密院言:「舊制四宿衛各選一人,參決樞密院事,請以圖魯卡為簽院。」

從之。

乙未,盧世榮奏罷江南行御史台及改諸路按察司為提刑轉運司,兼理錢谷。

未幾,御史台臣言行台不可輒罷,且按察司兼轉遠,則糾彈之職廢。

帝以為疑,安圖曰:「江南盜賊屢起,恃有行台鎮遏,不可罷。

但與行省並治杭州,差覺僻遠,宜徒江州,據三省之間。」

從之。

以董文用為江淮行中書省參知政事。

時行省長官素貴,多傲,同列莫敢仰視,跪起稟白,如小吏事上官。

文用至,則坐堂上,侃侃與論,是非可否,無所遷就,雖數忤之,不顧也。

時方建佛塔於宋故宮,有司奉行甚急,天大雨雪,入山伐木,死者數百人;又欲並建大寺。

文用謂行省曰:「非時役民,民不堪矣,少徐之,如何?」

行省曰:「參政奈何格上命?」

文用曰:「今之困民力而失民心者,豈上意耶?」

行省意沮,乃稍寬其期。

丙申,以阿必齊哈為中書平章政事。

命禮部領會同館。

初,外國使至,常令翰林院主之,至是改正。

詔禁私酒。

壬寅,造大樽於殿。

樽以木為質,銀內而外鏤為雲龍,高一丈七尺。

二月,乙巳,增濟州漕舟三千艘,役夫萬二千人。

初,江淮歲漕米百萬石於京師,海運十萬石,膠萊六十萬石,而濟之所運三十萬石,水淺舟大,恆不能達;更以百石之舟,舟用四人,故夫數增多。

塞渾河堤決,役夫四千人。

詔改江淮、江西元帥招討司為上、中、下三萬戶府。

蒙古、漢人新附諸軍相參,作三十七翼:上萬戶七翼,中萬戶八翼,下萬戶二十二翼。

翼設達嚕噶齊、萬戶、副萬戶各一人,隸所在行樞密院。

以應放還五衛軍穿河西務河。

辛亥,廣東宣慰使頁特密實討潮、惠二州盜郭逢貴等,四十五寨皆平,降民萬餘戶,軍三千六百餘人,請將所獲渠帥入覲,面陳事宜,從之。

丙辰,詔罷膠萊所鑿新河,以軍萬人隸江浙行省習水戰,萬人載江淮米泛海,由利津達於京師。

壬戌,立規措所。

初,盧世榮言:「天下歲課鈔九十三萬餘錠,以臣經畫之,不取於民,載抑權勢所侵,可增三百萬錠。

事未行而中外已非議,臣請與台院面議上前行之。」

帝曰:「不必如此,卿但言之。」

世榮因言:「自王文統後,鈔法虛弊已久,宜括銅鑄錢,並制綾券,與鈔參行。」

又奏:「於泉、杭二州立市舶都轉運司,給民錢,令商販諸番,官取其息七,民取其三。

禁私販海者,拘其先所蓄寶貨,官賣之;匿者許告,沒其財,以其半給告者。

今各路雖設常平倉,名存實廢;宜取權豪所擅鐵冶鑄器鬻之,以其息儲粟平糶,則可均物價而獲厚利。

民間酒課太輕,宜官給鈔,行古榷酤法,仍禁民私酤,米一石取鈔十貫,可得二十倍。

國家雖設平准,然無曉規運者;宜令各路立平准周急庫,輕其月息以貸貧民。

如此,則貸者眾而本且不失。

又隨朝官吏增俸,州郡未及;可於各路立市易司,領諸牙儈人,計商人物貸,四十分取一,以十為率,四給牙儈,六給官吏俸。

本朝以兵得天下,不籍糧饋,惟資羊馬;宜於上都、隆興諸路以官錢買幣帛,易羊馬於北方,選蒙古人牧之,歲收其皮一毛一,筋角、酥酪之用,以十之二與牧者,而馬以備軍興,羊以充賜予。」

帝皆善而行之。

至是請立規措所,用官吏以善賈為之。

帝曰:「此何職?」

世榮曰:「規畫錢谷耳。」

從之。

又言:「天下能規運錢谷者,為阿哈瑪特所用,今悉以為污濫黜之;臣欲擇而用之,懼有言臣私有罪者。」

帝曰:「何必計此!第用其可用者。」

於是擢用甚眾。

群小既用事,每借法以逞其欲,州縣鄉村,深山窮谷,各分地方以搜索民財,率眾入人家,笥篋盡發,謂之打勘。

歲每一二次打勘,民不聊生。

群凶既飽,世榮輒又設法以取之,時人目為「鸕茲句當」,以鸕茲得魚,既滿其頷,即為人抖取也。

世榮嘗言於帝曰:「臣之行一事多為人所怨,後必有譖臣者,請先言之。」

帝曰:「汝言皆是,惟欲人無言者,安有是理!疾足之犬,狐不一愛一焉,主人豈不一愛一之!汝之所行,朕自一愛一也,彼一奸一偽者則不一愛一耳。

汝之職分既定,其無以一二人從行,亦當謹衛門戶。」

遂諭丞相安圖增其從人。

其為帝所倚眷如此。

回買江南民土田。

戊辰,帝如上都。

立真定、濟南、太原、甘肅、江西、江淮、湖廣等處宣慰司兼都轉運使司,以治課程;仍嚴立條例,禁諸司不得沮撓檢察。

乃以宣德王好禮為浙西宣慰使,帝曰:「宣德人多言其惡。」

世榮言:「彼自陳能歲辦鈔七千餘萬錠,是以用之。」

以昂吉爾岱為中書左丞相。

己巳,復立按察司。

三月,丙子,遣太史監候張公禮、彭質等,往占城測候日晷。

癸未,荊湖、占城行省請益兵。

時陳日烜所逃天長、長安二處兵力復集,興道王船千餘艘,聚萬劫,阮盝在永平,而官兵遠行久一戰,縣處其中,索多、蒙古岱之兵又不以時至,故請益兵。

帝以水行為危,令遵陸以往。

夏,四月,庚戌,監察御史陳天祥上疏,極論盧世榮一奸一惡,其略曰:「世榮素無文藝,亦無武功,惟以商販所獲之資,趨附權臣,營求入仕;輿贓輦賄,輸送權門,所獻不充,又別立欠少文券銀一千錠,由白身擢江西榷茶轉運使;於其任專務貪饕,所犯贓私,動以萬計,已經追納及未綱見追者,人所共知。

今不悔前非,狂悖愈甚,既懷無厭之心,廣蓄攘掊之計。

而又身當要路,手握重權,雖位在丞相之下,朝省大政,實得專之,是猶以盜跖而掌阿衡之任。

朝廷信其虛誑之說,俾居相位,名為試驗,實授正權。

校其所能,敗闕如此;考其所行,毫髮無稱。

此皆既往之真跡,已試之明驗。

若謂必須再試,亦止可敘以它官;宰相之權,豈可輕授!夫宰天下譬猶制錦,初欲驗其能否,先當試以布帛,如無能效,所損或輕。

今捐相位以驗賢愚,猶捨美錦以較量工拙,脫致隳壞,欲悔何追!

「國家之與百姓,上下如同一身,民乃國之血氣,國乃民之膚體。

血氣充實,則膚體康強,血氣損傷,則膚體羸病,未有耗其血氣,能使膚體豐榮者。

是故民富則國富,民貧則國貧,民安則國安,民困則國困,其理然也。

夫財者,土地所出,民力所集,天地之間,歲有常數,惟其取之有節,故用之不乏。

今世榮欲以一歲之期,將致十年之積,危萬民之命,易一己之榮,廣邀增羨之功,不恤顛連之患,期錙銖之誅取,誘上下以交征,視民如仇,為國斂怨,肆意誅求,何所不得!然其生財之本,既已不存,斂財之方,復何所賴!將見民間由此凋耗,天下由此空虛。」

「計其任事以來,百有餘日,今取其所行與所言不相副者,略舉數端:始言能令鈔法如舊,鈔今愈虛;始言能令百物日賤,物今愈貴;始言課增三百萬錠,不取於民而辦,今卻迫脅諸路官司增數包認。

凡今所為,無非敗法擾民者。

若不早有更張,須其自敗,正猶蠹雖除去,木病已深,事至於此,救將何及!臣亦知阿附權要,則榮一寵一可期,違忤重臣,則禍患難測,止以事在國家,關係不淺,憂深慮切,不得無言。」

御史大夫伊實特穆爾以其狀聞,帝始大悟。

命安圖集諸司官吏、老臣、儒士及知民間事者,同世榮聽天祥彈文,仍令世榮、天祥皆赴上都。

壬戌,御史中丞阿喇特穆爾等奏盧世榮所招罪狀,詔:「安圖與諸老臣議,世榮所行,當罷者罷之,當更者更之,其所用人實無罪者,朕自裁決。」

癸亥,敕以敏珠爾卜丹所行清潔,與安圖治省事。

五月,甲戌,以御史中丞郭佑為中書參知政事。

戊寅,以遠方歷日取傍京師,不以時至,荊湖等處四行省所用者,隆興印之;哈喇章、河西、四川等處所用者,京兆印之。

甲申,立汴梁宣慰司,依安西王故事,汴梁以南至江,以親王鎮之。

丁亥,中書省言六部官甚冗,可以六十八員為額,餘悉汰去;詔擇其廉潔有干局者存之。

庚寅,復徒行江南御史台於杭州。

丁酉,徒行樞密院於建康。

戊戌,鎮南王托歡兵擊陳日烜,敗走之,遂入其城而還。

日烜遣兵來追,索多、李恆戰死。

初,托歡屢移書日烜,欲假道,竟不納,益修兵船為迎敵計。

托歡乘間縛筏為橋,渡富良江北,與日烜大戰,破之。

日烜遁走,不知所之,其弟益稷率其屬來降,然交兵雖敗,而勢益盛。

適盛夏霖潦,軍中疾作,死傷者眾,而占城竟不可達,乃謀引兵還。

交趾兵追襲之,李恆殿,中毒矢,一卒負恆而趨,至思明州,卒。

索多軍與托歡相去二百餘里,托歡軍還,索多猶未之知,亟趨其營,交人邀於乾滿江,索多力戰而死,後謚襄愍。

恆謚武愍。

六月,庚戌,命女真碩達勒達造船二百艘,及造征日本迎風船。

丙辰,遣瑪蘇呼阿里繼鈔千錠,往馬巴國求奇寶。

左丞呂師夔,乞假省母江州,帝許之。

因諭安圖曰:「此事汝蒙古人不知,朕左右復無漢人,可否皆自朕決,恐謬誤。

汝當盡心善治百姓,無使重困致亂,以為朕羞。」

安圖言:「前召徐世隆為集賢殿學士,未赴。

世隆明習前代典故,善決疑獄,雖老尚可用。」

遣使召之,以老疾辭,附奏便宜九事;復遣使征李昶,亦以老疾辭;詔並賜以田。

秋,七月,壬申,造溫石浴一室及更衣殿。

甲戌,敕秘書監修《地理志》。

甲申,改奇爾濟蘇等所平大小十溪、峒悉為府、州、縣。

修汴梁城。

丁亥,廣東宣慰使頁特密實入覲,以所降渠帥郭廷貴等至京師,言山寨降者百五十餘所,帝問:「戰而後降耶?招之即降耶?」

頁特密實對曰:「其首拒敵者,臣已磔之矣;是皆招降者也。」

因言:「達珠兵後未嘗撫治其民,州縣復無至者,故盜賊各據土地,互相攻殺,人民漸耗,今宜擇良吏往治。」

從之。

庚寅,樞密院言:「鎮南王所統征交趾兵,久一戰力疲,靖發蒙古軍千人,漢軍新附軍四千人,選良將將之,取鎮南王節制,以征交趾。」

帝從之。

復以蒙古岱為荊湖行省左丞,蒙古岱請放征交趾軍還家休息,詔從鎮南王處之。

乙未,雲南行省言:「今年未暇征緬,請收穫秋禾,先伐羅北甸等部。」

從之。

八月,丙辰,帝至自上都。

己未,詔復立泉府司,以達實曼領之。

初,和爾果斯以泉府司商販者,所至官給飯食,遣兵防衛,民實厭苦水便,奏罷之。

至是,達實曼復奏立之。

九月,戊辰,罷禁海商。

初,民間酒聽自造,米一石,官取鈔一貫。

盧世榮以官鈔五萬錠立榷酤法,米一石取鈔十貫,增舊十倍。

至是罷之,聽民自造,增課鈔一貫為五貫。

乙亥,中書省以江北諸城課程錢糧,聽杭、鄂二行省節制,道途迂遠,請改隸中書,從之。

敕:「自今貢物,惟地所產,非所產者毋輒上,聽民自實。

兩淮荒地,免稅三年。」

丙子,真臘、占城貢樂工十人及藥材、鱷魚皮諸物。

宗王阿濟蘇失律,詔巴延代總其軍。

先是邊兵嘗乏食,巴延令軍中采蔑忮葉兒及蓿異之根貯之,人四斛,草料稱是,盛冬雨雪,人馬賴以不饑;又令軍士有捕塔喇布歡之善而食者,積其皮至萬,人莫知其意,既而遣使輦至京師,帝笑曰:「巴延以邊地寒,軍士無衣,欲易吾繒帛耳。」

遂賜以衣。

冬,十月,癸丑,立征東行省,以阿塔哈為左丞相,劉國傑、陳巖並左丞,洪俊奇右丞,率諸軍征日本。

吏部尚書劉宣上言曰:「近議復置征東行省,再興日本之師,此役不息,安危系焉。

索多建伐占城,哈雅言平交趾,三數年間,湖廣、江西供給船隻、軍需、糧運,官民大擾;廣東群盜並起,軍兵遠涉江海瘴毒之地,死傷過半,連兵未解。

且交趾與我接壤,蕞爾小邦,遣親王提兵深入,未見報功;索多為賊所殺,自遺羞辱。

況日本海洋萬里,疆土闊遠,非二國可比。

今次出師,動眾履險,縱不遇風,可到彼岸,倭國地廣,徒眾猥多,彼軍四集,我師無授,萬一不利,欲發救兵,其能飛渡耶!隋伐高麗,三次大舉,數見敗北,喪師百萬;唐太宗以英武自負,親征高麗,雖取數城,徒增追悔。

且高麗平壤諸城,皆居陸地,去中原不遠,以二國之眾加之,尚不能克,況日本僻在海隅,與中國相懸萬里哉!」帝嘉納其言。

丙辰,以參議特穆爾為參知政事,位郭佑上,且命之曰:「自今之事,皆責於汝。」

丁卯,敕樞密院計膠、萊諸處漕船,江南、高麗諸處所造海舶,括庸江、淮民船,備征日本。

仍敕:「習泛海者,募水工至千人者為千戶,百人為百戶。」

郭佑言:「自平江南,十年之間,凡錢糧事,八經理算,今塔奇呼、阿薩爾等又復句考,宜即罷去。」

帝嘉納之。

十一月,戊寅,遣使告高麗發兵萬人,船六百五十艘,助征日本,仍令於近地多造船。

己丑,御史台言:「昔宋以無室家壯士為鹽軍,數凡五千,今存者一千一百二十二人,一性一習凶暴,民患苦之,宜給以行糧,使屯田自贍。」

詔議行之。

癸巳,敕:「漕江、淮米百萬石,泛海貯於高麗之合浦,仍令東京及高麗各貯米十萬石,備征日本。

期諸軍於明年三月以次而發,會於合浦。」

乙未,以托魯歡為參知政事。

盧世榮伏誅,刲其肉以食鷹獺。

世榮初以言利進,皇太子意深非之,曰:「財非天降,安能歲取盈乎!」僧格素主世榮者,聞太子嘗有是言,卒不能救。

先是世榮薦王惲為左司郎中,屢趣之,不赴。

或問其故,惲曰:「力小任大,剝眾利己,未聞能全者。

遠之尚恐見浼,況可近乎!」至是人服其識。

盧世榮既誅,帝謂博果密曰:「朕殊愧卿。」

即擢吏部尚書。

時方籍沒阿哈瑪特家,其奴張撤禮爾等罪當死,謬言阿哈瑪特家資隱寄者多,如盡得之,可資國用,遂句考捕系,連及無辜,京師一騷一動。

帝頗疑之,命丞相安圖集六部長、貳辟詢問其事,博果密曰:「是奴為阿哈瑪特心腹爪牙,死有餘罪。

為此言者,蓋欲苟延負月,僥倖不死耳!豈可復受其誑,嫁禍善良耶!急誅此徒,則怨謗自息。」

安圖以其言入奏,帝悟,命博果密鞫之,具得其實,撤禮爾等伏誅,其捕系者盡釋之。

丙申,赦囚徒,黥其面,及招宋時販私鹽軍習海道者為水工,以征日本。

時思、播以南、施、黔、鼎、澧、辰、沅之界蠻獠叛服不常,往往劫掠邊民,乃詔四川行省討之。

參政奇爾濟蘇、左丞汪惟正一軍出黔中,簽省巴圖一軍出思、播,都元帥托察一軍出澧州南道,宣慰使李呼哩雅濟一軍自夔門會合。

是月,諸將鑿山開道,綿亙千里,諸蠻設伏險隘,木一弩一、竹矢,伺間竊發,亡命迎敵者,皆盡殺之,遣諭其酉長,於是率眾來降。

獨散一毛一洞譚順走避巖谷,力屈始降。

張立道籍兩江儂士貴、岑從毅、李維屏所部戶二十五萬有奇,以其籍歸有司;遷臨安、廣西道軍民宣撫使,復創廟學於建水路,書清白之訓於公廨,以警貪墨。

十二月,丁未,皇太子珍戩薨。

太子初從姚樞、竇默學,仁孝恭儉,尤優禮大臣,一時在師友之列者,非朝廷名德,則布衣節行之士。

在中書日久,明於聽斷,聞四方科征、挽漕、造作、和市,有系民之休戚者,多奏罷之。

江西行省以歲課羨鈔四十七萬貫來獻,太子怒曰:「朝廷但令汝等安百姓,百姓安,錢糧何患不足!百姓不安,錢糧雖多,能自奉乎?」

盡劫之。

嘗服綾裕,為沈所漬,命侍臣重加染治;侍臣請複製之,太子曰:「吾欲織百端,非難也,顧是物未敝,豈宜棄之!」東宮香殿成,工請鑿石為池,如曲水流觴故事。

太子曰:「古有肉林、酒池,爾亦欲吾效之耶?」

每與諸王近臣習射之暇,輒講論經典,片言之間,苟有允愜,未嘗不為之洒然改容。

中庶子巴拜以其子阿巴齊入見,諭之以:毋讀蒙古書,須習漢人文字。」

行台治書侍御史王惲進《承華事略》二十篇,太子覽之,至漢成帝不絕馳道,唐肅宗改服絳紗為硃明服,心甚喜,曰「使我行之,亦當如是。」

又至邢峙止齊太子食邪蒿,顧侍臣曰:「一菜之名,遽能邪人耶?詹事張九思曰:「正臣防微,理固當然。」

太子善其說,令諸子傳觀其書。

時帝春秋高,行台御史上書請內禪,太子聞之懼。

台臣秘其章不發,而阿哈瑪特之一黨一塔奇呼、阿薩爾請收百司吏案,句考天下錢谷,欲因以發其事,乃悉拘封御史台吏案。

都事尚文拘留秘章不與,塔奇呼聞於帝,命宗正錫徹罕取其事。

文曰:「事急矣!」即白御史大夫曰:「是欲上危太子,下陷大臣,流毒天下之民,其謀至一奸一也。

且塔奇呼乃阿哈瑪特餘一黨一,贓罪狼籍,宜先發以奪其謀。」

大夫遂與丞相入言狀,帝震怒曰:「汝等無罪耶?」

丞相進曰:「臣等無所逃罪,但此輩名載刑書,而為此舉,動搖人心宜選重臣為之長,庶靖紛擾。」

帝怒稍解,可其奏。

太子益憂懼不自安,以是致疾,薨,年四十三。

朝議以太子薨,欲罷詹事院,院丞張九思抗言曰:「皇孫,宗社人心所屬,詹事所以輔成道德者也,奈何罷之!」眾以為允。

以哈喇哈斯為大宗正。

哈喇哈斯由掌宿衛拜是職,用法平允。

時相欲以江南獄隸宗正,哈喇哈斯曰:「江南新附,教令未孚,且相去數千里,欲遙制其刑獄,得無冤乎!」事遂止。

是歲,前中書左丞相耶律鑄卒,後贈太師,謚文忠。

◎至元二十三年

春,正月,戊辰朔,以皇太子故,罷朝賀。

禁繼金銀銅錢越海互市。

甲戌,帝以日本孤遠,重困民力,遂罷征日本,召阿巴齊赴闕,仍散所雇民船。

以江南廢寺田土為人佔據者,悉付總統嘉木揚喇勒智修寺,自是僧徒益橫。

己卯,江淮行省右丞呂文煥告老,許之,任其子為宣慰使。

癸未,從僧格請,命嘉木揚喇勒智遣宋宗戚謝儀孫、全允堅、趙沂、趙太一入質。

甲申,呼都嚕言:「所部屯田新軍二百人,鑿河渠於亦集乃之地,役久功大,請以旁近民、西僧餘戶助其力。」

從之。

亦集乃,即漢張掖之居延縣也。

丁亥,禁一陰一陽一偽書、《顯明歷》。

辛卯,命阿爾哈雅議征安南事宜。

丁酉,設者路推官以審刑獄,上路二員,中路一員。

二月,己亥,敕中外:「凡漢民持鐵尺、手撾及杖之藏刃者,悉輸於官。」

甲辰,以阿爾哈雅仍安南行中書省左丞相,鄂囉齊平章政事、都元帥,烏訥爾、伊克穆蘇、阿爾昝順、樊楫並參知政事。

遣使諭皇子額森特穆爾,調哈喇章軍付阿爾哈雅,從征交趾。

乙巳,罷山北、遼東道、開元等路宣慰司,立東京等處行中書省,以諸王所部雜居其間,宣慰司望輕故也。

復立大司農司,專掌農桑。

丁未,用御史台言,立按察司巡行郡縣法,除使二員留司,副使以下,每歲二月分蒞按治,十月還司。

丁巳,命湖廣行省造征交趾海船三百,期以八月會欽、廉。

戊午,命荊湖、占城行省,將江浙、湖廣、江西三行省兵六萬人伐交趾。

翰林、集賢學士程文海見帝,首陳興建國學,請遣使江南,搜訪遺逸;御史台、按察司並宜參用南北之人;帝嘉納之。

封陳益稷為安南國王,陳秀峻為輔義公。

命阿爾哈雅以兵納之。

罷鬻江南學田。

時江浙行省理算錢谷甚急,鬻所在學田,輸其直於官。

利於監臣徹爾使江南,見之,謂曰:「學有田,以供祭祀,育賢才,安可鬻耶?」

遂奏罷之。

甲子,復以平原郡公趙與芮江南田隸東宮。

立甘州行中書省。

丙寅,以編地理書,召曲阜教授陳儼、京兆蕭、蜀人虞應龍;惟應龍赴京師。

三月,己巳,詔程文海仍集賢直學士,拜侍御史,行御史台事,往江南博采知名之士。

初,帝欲以文海為中丞,台臣言文海南人,不可用,且年少,帝大怒曰:「汝未用南人,何以知南人不可用?自今省、部、台、院,必參用南人。」

遂拜文海是職,奉詔求賢於江南。

詔令舊用蒙古字,及是特命以漢字書之。

帝素聞趙孟適、葉李名,密諭文海,必致此二人。

文海復薦趙孟頫、余恁、萬一鶚、張伯淳、胡夢魁、曾晞顏、孔洙、曾沖子、凌時中、包鑄等二十餘人。

帝坐披香殿,召見葉李,勞問:「卿遠來良苦?」

且曰:「卿向時訟賈似道書,朕嘗識之。」

更詢以治道安出,李歷陳古帝王得失成敗之由,帝首肯,賜坐,錫宴,命五日一入議事。

時各道儒司悉以曠官罷,李因奏曰:「臣欽睹先帝詔書,當創業時,軍務繁多,尚招致士類。

今陛下混一區字,偃武修文,可不作養人材以弘治道!各道儒學提調學官,課諸生講明治道,而上其成材者於大學,以備錄用。

凡儒戶徭役,請一切蠲免。」

帝可其奏。

孟頫,宋太祖子秦王德芳之後也。

才氣英邁,神采煥發,初入見,帝顧之喜,使坐葉李上。

或言孟頫宋宗室子。

不宜使近左右,帝不聽。

宋故江西招諭使、知信州謝枋得,遁居閩中,程文海之薦士也,初以枋得為首。

枋得方居母喪,遺書文海曰:「大元制世,民物一新,宋室孤臣,只欠一死。

枋得所以不死者,以九十三歲之母在堂耳。

今先妣考終正寢,枋得自今無意人間事矣!親喪在淺土,貧不能禮葬,苫塊餘息,心死形存。

小兒傳到郡縣公文,乃知執事薦士凡三十,賤姓名亦玷其中,將降旨督郡縣以禮聘召。

執事為君謀亦忠矣,豈知枋得有母一之喪,衰絰之服,不可入公門乎?稽之古禮,子有父母一之喪,君命三年不過其門,所以教天下之孝也!解官持服,在大元制典尤嚴。

自伊尹、傅說之後,三千年間,山林匹夫,辭煙霞而依日月者亦多矣,未聞有冒哀匿服而應幣聘者。

傳曰:『求忠臣必於孝子之門。

』為人臣不盡孝於家而能盡忠於國者,未之有也;為人君不教人以孝而能得人之忠者,亦未之有也。

枋得親喪未克葬,持服未三年,若違禮背法,從郡縣之令,順執事之意,其為不孝莫大焉!傳曰:「君子成一人之美,不成人之惡。

』執事能亮吾之心,使幸而免不孝之名,是成我者之恩與生我者等也。」

遂堅不赴詔。

甲戌,雄、霸二州及保定諸縣水氾濫,冒官民田,發軍民築河堤御之。

乙亥,以敏珠爾卜丹仍中書右丞,與郭佑並領錢谷。

丙子,帝如上都。

夏,四月,庚子,以江南諸路財賦並隸中書省。

雲南省平章納蘇喇鼎上便宜數事:「一曰馳道路之禁,通民來往;二曰禁負販之徒,毋令從征;三曰罷丹當站賦民金為飲食之費;四曰聽民伐木貿易;五曰戒使臣勿憂民居,立急遞鋪以省驛騎。」

詔議行之。

甲辰,徒杭州行御史台於建康,以山南、淮東、淮西三道按察司隸內台,增置行台色目御史員數。

庚戌,制謚法。

己未,遣約蘇穆爾句考荊湖行省錢谷。

中書擬約蘇穆爾平章政事,托克托呼參知政事,帝曰:「約蘇穆爾小人,事朕方五年,授一理算官足矣。

托克托呼,人奴之奴,令史、宣使才也。

讀卿等所進擬,令人恥之。」

以漢民就食江南者多,又從官南方者,秩滿多不還,遣使盡徙北還。

仍設托克托禾孫於黃河、江、淮諸津渡,凡漢民非繼公文適南者止之,為商者聽。

五月,約蘇穆爾奏:「荊湖行省阿爾哈雅贓罪,請考核。」

阿爾哈雅乃入朝,言:「約蘇穆爾在鄂,豈無贓賄之跡!臣亦請鉤考之。」

遂遣參知政事托魯罕、樞密院判李道、治書侍御史陳天祥偕行。

天祥既至鄂州,即劾約蘇穆爾貪暴不法諸事。

時僧格與約蘇穆爾連姻,相與為一奸一,摘天祥疏中語,誣以不道,遣使究問,欲殺之;行台御史申屠致遠累章辨其無罪,僧格氣沮。

天祥系獄幾四百日,遇赦,始得釋。

阿爾哈雅加湖廣行省左丞相,尋卒,謚武定。

朝廷將用兵海東,征斂益急,有司大為一奸一利。

江淮參知政事董文用請入奏事,大略言疲國家可寶之民力,取僻陋無用之小邦,列其條目甚悉。

六月,辛丑,中書省言:「前阿爾哈雅與約蘇穆爾互請句考,今雖已死,而事之是非,宜令暴白。」

帝曰:「此事自約蘇穆爾所發,當依其言究行之。」

遂籍阿爾哈雅家貲,歸之京師。

乙巳,詔以大司農司所定《農桑輯要》書,頒諸路。

戊申,括諸路馬。

凡色目人有馬者三取其二,漢民悉入官,敢匿與互市者罪之。

丁巳,以錫棟罕為中書省平章政事。

辛酉,封楊邦憲妻田氏為永安郡夫人,領播州安一撫司事。

是月,湖南宣慰司上言:「連歲征日本及用兵占城,百姓罷於轉輸,賦役煩重,士卒觸瘴癘,多死傷者。

群生愁歎,四民廢業,貧者棄子以偷生,富者鬻產而應役,倒懸之苦,日其一日。

今復有事交趾,動百萬之眾,虛千金之費,非所以恤士民也。

且舉動之間,利害非一。

兼交趾已嘗納表稱籓,若從其請,以蘇民力,計之上也。

無已,則宜寬百姓之賦,積糧餉,繕甲兵,俟來歲天時稍利,然後大舉,亦未為晚。」

湖廣行省臣戩格是其議,遣使入奏,且言:「本省鎮戍凡七十餘所,連歲征戰,士卒一精一銳者罷於外,所在者皆老弱,每一城邑,多不過二百人,竊恐一奸一人得以窺伺虛實。

往年平章阿爾哈雅出征,輸糧三萬石,民且告病;今復倍其數,官無儲蓄,和糴於民間,百姓將不勝其困。

宜如宣慰司所言,緩師南伐。」

先是,吏部尚書劉宣亦上言:「安南臣事已久,歲貢未嘗愆期,往者用兵無功,瘡痍未復,今又下令再征,聞者莫不恐懼。

且交、廣炎瘴之地,毒氣害人,甚士兵刃。

今以七月會諸道兵於靜江,比至安南,病死必眾,緩急遇敵,何以應之?又,交趾無糧,水路難通,不免陸遠。

兼無車牛馱載,一夫擔米五斗,往還自食外,官得其半,若十萬石用四十萬人,止可供一二月軍糧,搬載船料軍需,通用五六十萬眾。

廣西、湖南,調度頻數,民多離散,戶令供役,亦不能辦。

況湖廣密邇溪峒,寇盜常多,萬一一奸一人伺隙,大兵一出,乘虛生變,雖有留後人馬,疲弱衰老,卒難應變。

何不與彼中軍官深知事體者,論量萬全方略!不然,將復蹈前轍矣。」

奏入,會湖廣宣慰使章至,帝即日下詔罷征,縱士卒還各營,陳益稷從師還鄂。

華州華一陰一縣大雨,潼谷水湧,平地三丈餘。

杭州、平江二路屬縣,水壞民田萬七千餘頃。

秋,七月,己巳,用中書省臣言,以江南隸官之田多為強豪所據,立營田總管府,其所據田仍履畝計之。

罷遼一陽一等處行中書省。

復北京、鹹平等三道宣慰司。

庚午,江淮行省蒙古岱言:「今置省杭州、兩淮、江東諸路,財賦軍實皆南輸,又復北上,不便。

揚州地控江海,宜置省,宿重兵鎮之,且轉輸無往返之勞。

行省徒揚州便。」

從之。

立淮南洪澤、芍陂兩處屯田,益兵至二萬,歲得米數十萬斛。

壬午,左丞相昂吉爾岱、平章政事阿必實克並罷。

總制院使僧格好言利,一日,於帝前論和雇、和買事,帝善其策,遂有大任之意,令具省臣姓名以進。

帝曰:「安圖、郭佑、楊居寬等並仍前職,昂吉爾岱等其別議,仍選可代者以聞。」

遂罷之。

自是廷中有所建置,人才進退,僧格鹹與聞焉。

癸巳,詔中書省銓定省、院、台、部官屬,自中書令、左、右丞相而下,各有定員。

仍諭安圖曰:「中書省朕當親擇,其餘諸司,並從中書斟酌裁減。」

安圖曰:「比聞聖意欲倚近侍為耳目,如臣所行非法,從其舉奏。

今近臣乃伺隙援引非類,曰某居某官,某居某職,以所署奏目付中書施行。

銓選之法,自有定制,其尤無事例者,臣嘗廢格不行,慮其一黨一有短臣者。」

帝曰:「卿言良是,後若此者其勿行。」

八月,辛酉,婺州永康縣民陳選四等謀反,伏誅。

蘇、湖多雨,傷稼,百姓艱食。

浙西按察使雷膺請於朝,發廩米二十萬石賑之。

江淮行省以發米太多,議存三之一。

膺曰:「布宣皇澤,惠養困窮,行省職爾,豈可效有司出納之吝耶!」行省不能奪。

九月,乙丑朔,海外諸番,曰馬八兒,曰須門那,曰僧急裡,曰南無力,曰馬蘭丹,曰那旺,曰丁呵兒,曰來來,曰急蘭亦玄,曰蘇木都剌,凡十國,因楊廷璧屢奉詔招之,各遣其子弟上表來覲,仍貢方物。

壬寅,高麗遣使獻日本俘。

是月,以工部尚書博果密為刑部尚書。

時河東按察使阿哈瑪特以貲財諂媚權貴,貸錢於官,約償牛馬,至期,抑取部民所產以輸,事覺,遣使按治,皆不伏。

及博果密往,始得其不法百餘事。

會大同民饑,博果密以便宜發倉廩賑之。

阿哈瑪特所善幸臣奏博果密擅發軍儲,又鍛煉阿哈瑪特使自誣服,帝曰:「使行,發粟以活吾民,乃其職也,何罪之有!」命移其獄至京師審視,阿哈瑪特竟伏誅。

托克托呼求奇徹之為人奴者,增益其軍,而多取編民,中書籤省王遇驗其籍,改正之。

托克托呼遂奏遇有不臣語,帝怒,欲斬之,博果密諫曰:「遇始令以奇徹之人奴為兵,未聞以編民也。

萬一他衛皆仿此,戶口耗矣。

若誅遇,後人豈肯為陛下盡職乎!」遇得不死。

冬,十月,甲午朔,徙浙四按察使治杭州,罷諸道按察使判官及行台監察御史。

己亥,帝至自上都。

辛亥,河決開封、祥符、陳留、杞、太康、通許、鄢陵、扶溝、洧川、尉氏、一陽一武、延津、中牟、原武、睢州十五處,調民夫二十餘萬,分築堤防。

甲寅,敕招討使張萬等造戰船,將兵六千人以征緬,俾圖門特為都元帥總之。

壬戌,高麗復遣使來獻日本俘。

十一月,乙丑,中書省言:「張宣、硃清海道運糧,以四歲計之,總百一萬石,斗斛耗折,願如數以償,風一浪一覆舟,請免其征。」

從之。

以宣、清並為海道運糧萬戶。

敕:「禽一獸字孕時無畋獵。」

丙子,涿、易二州,良鄉、寶砥縣饑,免今年租,賑糧三月。

十二月,丙午,置燕南、河東、山東三道宣慰司。

乙卯,以阿爾哈雅所芘逃民無主者千人屯田,遣中書省斷事官圖布申,復鉤考湖廣行省錢谷。

大都饑,發官米,減價糶於貧民。

戊午,翰林承旨薩裡曼言:「國史院纂修太祖累朝實錄,請以輝和爾字翻譯,俟奉讀然後纂定。」

從之。

諸路分置六道勸農司。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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