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鑒
卷第七十六 【宋紀七十六】
起重光作噩正月,盡十二月,凡一年。
○神宗體元顯道法古立憲帝德王功英文烈武欽仁聖孝皇帝元豐四年(遼太康七年)
春,正月,乙未,命步軍都虞候林廣經制瀘夷。
時韓存寶討瀘蠻乞第,逗撓不進,以廣代之。
廣至,閱兵合將,蒐人材勇怯,三分之,日夕肄習,間椎牛享犒,士心皆奮。
遣使開曉乞弟,仍索所亡卒,乞弟歸卒七人,奏書降而身不至。
乃決策深入,陳師瀘水,率將吏東向再拜,誓之曰:「今孤軍遠略,久駐賊境,退則為戮。
冒死一戰,勝負未可知,縱死,猶有賞,愈於退而死也。
與汝等戮力而進,可乎?」
眾皆踴躍。
庚子,詔試進士加律義。
戊申,五國部長貢於遼。
辛亥,于闐來貢。
馮京罷知河一陽一。
孫固知樞密院,龍圖閣直學士韓縝同知樞密院事。
前征安南,建順州,其地瘴癘不堪守,固請棄之,內徙者二萬戶。
甲寅,女真貢良馬於遼。
二月,甲子,遼主如魚兒濼。
己巳,知制誥王存言:「遼人覘中朝事頗詳,而邊臣刺遼事殊疏,此邊臣任間不一精一也。
臣觀知雄州劉舜卿,議論方略,宜可任此,當少假以金帛,聽用間於繩墨之外。」
詔舜卿具所資用以聞。
舜卿乞銀千兩,金百兩,詔三司給之。
舜卿初至雄州,有告以巡馬大至,請甲以俟;舜卿不為變,卒以無事。
遼妄捕系州民,檄取,不聽。
會有使者至,因捕其徒一人,請償焉,待釋乃遣。
遼遣諜盜西城門鎖,舜卿密令易去舊鐍而大之。
數日,以鎖來歸,舜卿曰:「吾未嘗亡鎖也。」
引視納之,不能受,乃慚去。
諜者因得罪。
辛未,置秦州鑄錢監。
己卯,分東南一團一結諸路為十三將。
三月,癸卯,章惇罷,知蔡州。
甲辰,以翰林學士張璪參知政事。
乙巳,命官閱九軍營陣法於京城南。
戊申,大閱。
丙辰,棟戩遣使來貢。
隨州言知州、正議大夫薛向卒。
輟視朝,遣中使護其喪歸葬。
夏,四月,癸亥,御延和殿閱試保甲。
己巳,詔:「罷南郊合祭天地。
自今親祀北郊如南郊儀,有故不行,則以上公攝事。」
壬申,御崇政殿疏決系囚。
乙酉,河決澶州,小吳埽復大決,自澶注入御河。
五月,戊申,封晉程嬰為成信侯,公孫杵臼為忠智侯,立廟於絳州。
壬子,遼主如嶺西。
癸丑,遼永清、武清、固安三縣蝗。
甲寅,遼以北府宰相蕭托卜嘉兼殿前都點檢,以駙馬都尉蕭酬斡為漢人行宮都部署兼知樞密院事。
六月,戊午,河北諸郡蝗生。
甲子,遼詔月祭觀德愉;歲寒食,諸帝在時生辰及忌日,詣景宗御容殿致奠。
丙寅,准布貢於遼。
丁卯,遼以翰林學士王言敷參知政事,封北院宣徽使石篤為漆水郡王。
戊辰,詔:「聞河北飛蝗極盛,漸已南來,速令開封府界提舉司、京東、西路轉運司遣官督捕;仍告諭州縣,收穫先熟禾稼。」
己巳,入內東頭供奉官、句當御藥院竇仕宣言:「小吳決口,下至乾寧軍樸樁口。
相視今河自乾寧軍樸樁口以下,流行未成河道,又緣河東北流,自下吳向下,與御河、胡蘆、滹沱三河合流,深恐漲水之際,堤防難限。
乞令都水監定三河合黃河如何作堤防限隔;或不合黃河,其三河於何所歸納。」
詔送李立之相度。
後立之言:「三河別無回河歸納處,須當合黃河流。」
從之。
己卯,洪州言知州、觀文殿學士王韶卒。
輟視朝,贈金紫光祿大夫,謚襄敏,官其子六人。
韶用兵頗有方略,每召諸將授指,不復更問,所至輒捷。
嘗夜臥軍帳中,前部遇敵,矢石交下,呼聲振山谷,侍旁者往往股慄,而韶鼾息自若。
然熙河所奏多欺誕,殺蕃部老弱不可勝數。
軍以首級為功,韶交親皆楚人,多依韶以求仕,韶分屬諸將;諸將畜降羌老弱,或殺其首以應命。
至是疽發背而卒。
壬午,詔:「陝西路緣邊諸路,累報夏國大集兵至,須廣為之備。
以東上閤門使、文州刺史種諤為鄜延路經略安一撫副使,應本司事與經略安一撫使沈括從長處置。」
先是令諤與括密議點集,諤乃言:「疾雷不及掩耳。
今已籍籍,輕兵不可用勢,當成軍進討。」
於是入對,大言曰:「夏國無人,秉常孺子,臣往提其臂而來耳!」帝壯之,乃決意西征,命諤副括,賜以金帶,別賜銀萬兩為招納之用,本路及麟府事悉聽諤節制。
招宣使、果州一團一練使、入內副都知王中正同簽書涇原路經略總管司公事,如遇出界,令王中正及涇原路總管兼本路第一將劉昌祚同往。
發開封府界、京東、西諸將軍馬分與鄜延、環慶兩路。
以東上閤門使、英州刺史姚麟權環慶路總管,遇出界,令知慶州高遵裕與姚麟同往。
其鄜延、環慶、涇原招納蕃部等費用,許支封樁錢。
涇原路令王中正候編排本路軍馬畢赴闕,於在京七百料錢以下,選募馬步軍萬五千人,開封府界及本路兵選募義勇保甲萬人。
如涇原路五千人不足,於秦鳳路選募。
交趾郡王李乾德上表言:「昨遣使臣陶宗元等朝貢,為廣州禁制窒塞,綱運不同向時。
今遣禮賓副使梁用津、著作郎阮文倍等水路入貢,乞降朝旨,依舊進奉。」
詔廣州悉准舊例,無得邀阻。
差入內使臣一員押伴,仍先降詔諭之。
癸未,命提點開封府界諸縣鎮公事楊景略、提舉開封府界常平等事王得臣督諸縣捕蝗。
帝初議西討,知樞密院孫固曰:「舉兵易,解禍難。」
前後論之甚切。
帝意既決,固曰:「必不得已,請聲其罪薄伐之,分裂其地,使其酋長自守。」
帝笑曰:「此真酈生之說。」
時執政有請直渡河者,帝意益堅。
固曰:「然則孰為陛下任此者?」
帝曰:「吾以屬李憲。」
固曰:「伐國大事,而使宦官為之,士大夫孰肯為用?」
上不悅。
固請去,不許。
它日,又對曰:「今舉重兵五路並進,而無大帥,就使成功,兵必為亂。」
固數以大帥為言,帝諭以無其人,同知樞密院呂公著進曰:「既無其人,不若且已。」
固曰:「公著言是也。」
秋,七月,戊子,遼主如秋山。
己丑,太白晝見。
壬辰,前河北轉運判官呂大忠言:「天下二稅,有司檢放災傷,執守謬例,每歲僥倖而免者,無慮三二百萬,其餘水旱蠲閣,類多失實。
民披訴災傷狀,多不依公式令。
諸縣不點檢所差官,不依編敕起離月日程限,托故辭避,乞詳定立法。」
中書房言:「熙寧編敕,約束詳盡,欲申明行下。」
從之。
甲午,鄜延、涇原、環慶、熙河、麟府路各賜金銀帶、綿襖、銀器、鞍轡、象笏。
丙申,遼主謁慶陵。
戊戌,詔:「自今汴河水漲及一丈四尺以上,即令於向上兩堤,相視地形低下可以納水處決之。」
甲辰,韓存寶坐逗遛無功,伏誅;韓永式、魏璋、董鉞罪謫有差。
先是存寶經制瀘州蠻賊無功,而永式照管軍馬,實同其事。
朝廷遣侍御史知雜事何正臣鞫存寶等,與乞弟戰,以累敗怯避,乃止令裨將禦敵,致賊酋走逸,反招諭乞弟投降,冀以回軍;而宴州蠻人叛,以急欲回軍故不討;及疑底蓬褒、上、下底行等村蠻為寇,因其句點不齊,乃起兵討蕩,欲藉此以蓋前過,並不依朝旨立城寨;餘罪上言不實,魏璋為從。
案既具,於是刑部奏:「存寶逗遛不克,請行軍法。」
知諫院蔡卞亦言:「乞正存寶軍法,並置永式典刑。」
而正臣又言:「董鉞隨軍,親見存寶等舉事乖謬,罔上不忠。
又,鉞賀表稱存寶功效,誣罔尤甚,望特行竄斥。」
朝廷懲安南無功,時方大舉伐夏,故誅存寶以令諸將。
隨軍主簿鮮於溱、第二將呂真求合存寶意,虛作申報,詔提點刑獄司劾之。
戎州錄事參軍孫敏行,素為鉞所厚,先令敏行草賀表,敏行正色止之曰:「彼既罔上,公又從而實之,公亦隨受禍矣。」
鉞不聽,卒命它官草表。
敏行,眉山人也。
丙午,涇原路經略司言:「近准朝旨修渭州城置砲台已畢。
防城戰具,止有大小合蟬一床一子等一弩一。
按《武經總要》,有三弓八牛一床一子一弩一,射及二百餘步,用一一槍一三劍箭,最為利器,攻守皆可用。
乞下軍器監給一弩一箭各三副,赴本路依樣造,以備急用。」
軍器監言一弩一每座重十餘斤,難運致,乞圖其樣付本路作院;從之。
丁未,大軍進攻米脂寨。
戊申,命集賢院學士蘇頌同詳定官制。
己酉,詔曾鞏充史館修撰,專典史事。
己酉,泰州言:「七月甲午,海風夜起,繼以大雨,浸州城,壞公私屋數千間。」
詔淮南轉運副使李琮按視以聞。
癸丑,詔內外官司舉官悉罷。
令大理卿崔台符同尚書吏部、審官東、西、三班院議選榜。
于闐遣蕃部阿辛上表,赴闕朝見,館遇甚厚;回日,並賜敕書諭之。
八月,乙卯朔,罷中書堂選,悉歸有司。
丙辰,詔:「自南北通和以來,國信文字,差集賢院學士蘇頌編類。」
頌因進對,帝曰:「朝廷與契丹通好歲久,故事、儀式,遺散者多,每使人生事,無以折正。
朕欲集國朝以來至昨代州定地界文案,以類編次為書,使後來得以稽據,非卿不可成。」
因令置局於樞密後廳,仍辟官檢閱文字。
丁巳,帝批:「諸路戰騎,所繫甚大,況今軍興,尤為要急,可督提舉陝西買馬監牧郭茂恂速措置招買,往來諸場督趣。」
又詔:「熙、秦、鳳買馬場,以馬價畫一付景青宜、一黨一支等,令使回人蕃告諭。
辛酉,夏人寇臨州堡,詔櫃戩會兵伐之。
以金州刺史燕達為武康軍節度使。
壬戌,種諤遣諸將出界,遇賊,破之,斬首千級。
丙寅,涇原路經略司言:「應副軍行戰守等事,乞權許便宜指揮。」
詔:「本路措置事稍大奏候朝旨,如小事礙常法,許一面施行。
鄜延、環慶、河東路經略司、熙河路都大經制司、措置麟府路兵馬司依此。」
先是詔遣宿衛七將之師戍鄜延,已再頒賜矣,而鎮兵未嘗有所賚。
沈括以為禁兵雖重,而為國守邊,無歲不戰者,鎮兵也,賞賚不均,此召亂之道,乃矯詔賜鎮兵錢數萬緡,而封藏詔書以驛聞。
不數日,有急遞詔括曰:「樞密院漏行頒書,賴卿察事機,不然,幾擾軍政。」
自此事不獲聞者得以專制,蕃、漢將卒,自皇城使以降,皆得承製補受。
丁卯,遼主射鹿赤山,加圍場使尼嚕為靜江軍節度使。
己巳,復置滑州。
庚午,廣西經略司言:「交踐入貢百五十六人,比舊制增五十六人。」
帝令據今已到人數赴闕,後准此。
丁丑,熙河經制李憲敗夏人於西市新城,獲酋首三人,首領二十餘人。
庚辰,又襲破於女遮谷,斬獲甚眾。
辛巳,司馬光、趙彥若上所修《百官公卿年表》十卷、《宗室世表》三卷。
壬午,詔升南京、青、登、鄧、鄆、曹、齊、洺、濮州有馬軍教閱廂軍及真定府北寨勁勇、環州下蕃落未排定指揮,並為禁軍。
佛泥國遣使入貢。
佛泥不入貢者九百餘年矣。
九月,乙酉,棟戩遣使來貢,且言已遣首領將兵三萬會擊夏國。
李憲復蘭州古城。
時五路出師討夏國,憲領熙、秦軍至西市新城,復蘭州,城之,請建為帥府。
戊子,蘭州新順首領巴令謁等三族率所部兵攻夏人撒逋宗城,敗之。
遼主次懷州,命皇后謁懷陵;辛卯,次祖州,皇后謁祖陵。
丙申,熙河路都大經制司言:「蘭州古城,東西約六百餘步,南北約三百餘步。
大兵自西市新城約百五十餘里,將至金城,有天澗五六重,僅通人馬。
自夏賊敗衄之後,所至部族皆降附。
今招納已多,若不築城,無以固降羌之心。
見築蘭州城及通過堡,已遣前軍副將苗履、中軍副將王文郁都大管句修築,前軍將李浩專提舉。
其李浩以次須佐事之人,亦即軍前權選委句當。」
乙亥,王珪上《國朝會要》。
種諤乞計置濟渡橋筏椽木,令轉運司發步乘運入西界。
詔:「凡出兵深入賊境,其濟渡之備,軍中血有過索、渾脫之類,未聞千里運木隨軍。
今諤計置材木萬數不少,如何令轉運司應副步乘?縱使可以應副,亦先自困。
令種諤如將及河造筏,賊界屋並可毀拆,或斬林木相兼用之。
如更不足,以至一槍一排皆可濟渡。」
帝坐制兵間,利害細微,皆得其要,諸將奉行惟恐不及也。
壬寅,閱河北保甲於崇政殿,官其優者三十六人。
甲辰,詳定郊廟奉祀禮儀。
中書言:「前奏禘祫年數差互。
昨元豐三年四月已行禘禮,今欲通計年數,皆三十月而一祭,當至五年冬祫。」
詔依前行典禮。
又言禘祫不當廢時祭,從之。
乙巳,遼主駐藕絲澱。
丙午,詔諭夏主左右並嵬名部族諸部首領,並許自歸。
是日,王中正發麟州,禡祭祝辭云:「臣中正代皇帝親征。」
兵六萬人,民夫亦六萬餘人。
行數里,至白草平,即奏已入夏界,留屯九日不進,遣士卒往來就芻糧於麟州。
高遵裕發慶州蕃、漢步騎凡八萬七千人,民夫九萬五千人,種諤以鄜延兵五萬四千,畿內七將兵三萬九千,分為七軍,方陣而進,自綏德城出塞。
丁未,攻圍米脂寨。
己酉,河北都轉運使王居卿,乞自王供埽上添修南岸,於小吳口北創修遙堤,候將來礬山水下,決王供埽,使河直注東北,於滄州界或南或北,從故道入海。
庚戌,熙河路都大經制司言:「蘭州西市城川原,地極肥一美,兼據邊面,須多選募強壯以備戍守。
熙河民兵,惟西關最得力,又地接皋蘭,歲入特厚,芻粟充衍,人馬驍勇。
今既復蘭州,遂可廣行選募。
欲乞除留置官莊地,並募弓箭手,人給二頃。
緣置州城。
難得耕牛器用,若募新人,必種植不時。
乞依熙河舊例,許涇原、秦鳳、環慶及熙河路弓箭手投換,仍帶舊戶田土耕種,二年即收入官,別招弓箭手。」
從之。
夏兵救米脂寨,鄜延經略副使種諤率眾擊破之。
辛亥,種諤又敗夏人於無定川。
冬,十月,乙卯,集賢校理蔡卞為崇政殿說書。
樞密院言定州牒報北界事,帝曰:「朝廷作事,但取實利,不當徇虛名。
如慶歷中,輔臣欲禁元昊稱烏珠,費歲賜二十萬,此乃爭虛名而失實利。
富弼與契丹再議盟好,自矜國書中入『南朝白溝所管』六字,增歲賜二十萬,其後白溝亦不盡屬我也。
昔周世宗不矜功名,惟以實志取天下,如李璟欲稱帝,世宗許之;蓋已盡取其淮南地,不系其稱帝與否也。」
丁巳,米脂寨降。
種諤下令:「入城,敢殺人及盜者斬!」乃降之,收城中老小萬四百二十一口,給以衣巾,仍命訛遇等各統所部以御賊。
戊午,種諤破米脂援軍捷書至,帝喜動顏色,群臣稱賀。
遣中使諭諤曰:「昨以卿急於滅賊,恐或妄進,為一方憂,故俾聽王中正節制。
今乃能首挫賊鋒,功先諸路,朕甚嘉之。
中正節制指揮,更不施行。
其戰勝兵員並與特支錢,將官等各傳宣撫問。」
己未,拂菻國來貢。
詳定禮文所請祭地祇以五行之神從,以五人神配,用血祭;又言祭社稷請以埋血為始;從之。
又言:「宗廟之有祼鬯爇蕭,則與祭天燔柴、祭地瘞血同意。
近代有上香之制,頗為不經。
案《隋志》云:『天監初,何佟之議,郁鬯蕭光,所以達神,與用香其義一也。
上古禮樸,未有此制。
今請南郊明堂用沉香,北郊用上和香。
』臣等考之,殊無依據。
今崇祀郊廟明堂,器服牲幣,一用古典,至於上香,乃襲佟之議。
如曰上香亦祼鬯爇蕭之比,則今既上香而又祼爇,求之古義已重複,況《開元、開寶禮》亦不用乎!」又請戶部陳歲之所貢以充庭實,仍以龜為前列,金次之,玉帛又次之,餘為後,從之。
庚申,熙河兵至女遮谷,與夏人遇,戰敗之。
癸亥,種諤至石州,賊棄積年文案、簿書、枷械,舉眾遁走,移軍據之。
甲子,詳定禮文所言:「謹按《周禮》大宗伯以禋祀祀昊天上帝,以實柴祀日、月、星辰,以棲燎祀司中、司命、風師、雨師。
近世惟親昊天下帝燔柏柴外,其餘天神之祀,惟燔祝板,實為闕禮。
伏請天神之祀皆燔牲首,所有五帝、日、月、司中、司命、風師、雨師、靈星、壽星,並請以柏為升煙,以為歆神之始。」
從之,又言:「春秋祈報大社、大稷,宜於羊豕之外加以角握牛二。」
又言:「南郊、太廟、明堂,祭前一日,請以禮部尚書、侍郎省牲,光祿卿奉牲,告充告備,禮部尚書省鑊;祭之日,禮部侍郎視腥熟之節。」
並從之。
乙丑,涇原兵至磨臍隘,遇夏兵,與戰,敗之。
先是詔涇原兵聽高遵裕節制,仍令環慶與涇原合兵,擇便路進討。
夏人之諜者以為環慶阻衡山,必從涇原取胡盧河大川出塞,故悉河南之力以支涇原。
既而環慶兵不至,劉昌祚與姚麟率本路蕃、漢兵五萬獨出,離夏界堪哥平十五里,遇夏人三萬餘眾扼磨臍隘口,不得進。
諸將欲捨而東,出韋州與環慶合,昌祚曰:「遇賊不擊,枉道自全,是謂無次。
且為客,利速戰,古今所聞。
公等去此,自度能免乎?」
乃謀分軍度胡盧河奪隘,牌手當前,神臂弓次之,一弩一又次之,選鋒馬在後。
諭眾以立功者三倍熙河之賞,眾歡甚,響震山谷。
昌祚既挾兩牌先登,弓一弩一繼前,與夏統軍國母弟梁大王戰,自午至申,夏人小卻;大軍乘之,夏人遂大敗。
追奔二十里,斬獲大首領十五級,小首領二百十九級,擒首領統軍侄吃多理等二十二人,斬二千四百六十級,獲偽銅印一。
自是大軍通行無所礙。
戊辰,知夏州索九思遁去,種諤入夏州。
朝議既不用林廣所奏,促廣進軍。
廣發瀘州,越四日,江安以所招降夷人渠帥及其質子皆隨軍;復令其次諸酋各佔所居地防援餉道,故人生界免寇抄之患。
己巳,種諤入銀州。
庚午,環慶行營經略高遵裕復通遠軍。
種諤遣曲珍等領兵通黑水安定堡路,遇夏人,與戰,破之。
是日,王中正至夏州。
時夏州已降種諤,諤尋引去。
中正軍於城東,城中居民數十家。
先是朝旨禁入賊境抄掠,夏人亦棄城邑,皆走河北。
士卒無所得,皆憤悒思戰,謂中正曰:「鄜延軍先行,獲功甚多;我軍出界近二旬,所獲才三十餘級,何以覆命!且食盡矣,請襲取宥州,聊以藉口。」
中正從之。
癸酉,王中正至宥州,城中居民五百餘家,遂屠之,斬首百餘級,降者十數人,獲馬牛百六十,羊千九百。
軍於城東二日,殺所得馬牛羊以充食。
高遵裕至韋州,監軍司令將士勿毀官寺民居,以示招懷。
乙亥,李憲敗夏人於屈吳山。
丙子,鄜延路鈐轄曲珍破夏人於蒲桃山。
高遵裕次旱海。
先是李察請以驢代夫運糧,驢塞路,饋不繼,師病之。
戊寅,林廣軍次土城山,自發江安,距今才十日。
始,軍有二道可進:自納溪夷牢口至江門,近而險;自寧遠至樂共壩,回遠而平。
賊意必出江門,盛兵距隘,而廣實趨樂共。
賊不能支,皆逃遁。
乙卯,種諤言:「效順人已刺『歸漢』二字,恐諸路在臣後者,一例殺戮,乞賜約束。」
詔:「種諤所過招納效順人,令王中正如行營經過,指揮諸將,更加存撫。」
庚辰,詔:「自今除授職事官,並以寄祿官品高下為法。
凡高一品以上為行,下一品者為守,下二品以下者為試;品同者不用行、守、試。」
辛巳,涇原節制王中正入宥州。
涇原兵既破磨臍隘,行次賞移口,有二道:一北出黛黛嶺,一西北出鳴沙川。
鳴沙少迂,諸將欲之黛黛,劉昌祚曰:「離漢時,運司備糧一月,今已十八日,未到靈州,倘有不繼,勢將若何?吾聞鳴沙有積粟,夏人謂之御倉,可取而食之,靈州雖久,不足憂也。」
既至,得窖藏米百萬,為留信宿,重載而趨靈州。
壬午,師次城下。
是時環慶軍未至,城門未闔,先鋒奪門幾入。
高遵裕遣李臨、安鼎繼答子,且曰:「已使王永昌入城招安,可勿殺。」
少間,門闔,城守,斬首級四百五十,得戰馬牛羊千餘。
昌祚曰:「城不足下,獨嫌於環慶爾,朝廷在遠,必謂兩道爭功。」
遂按甲。
廢瀘州大硐寨。
十一月,癸未朔,日有食之。
高遵裕言以環慶兵趨靈州,是日,次南平州。
距城三十里,遇夏人接戰。
轉運副使李察、判官范純粹夜以手書間道促涇原兵來援,劉昌祚即委姚麟留屯,自將選鋒數千人赴之,未至而賊已退。
先是昌祚言軍事不稱旨,帝賜遵裕手札云:「昌祚所言迂闊,必若不堪其任者,宜擇人代之。」
遵裕由是輕昌祚。
既而昌祚先至靈州城下,或傳昌祚已克靈州,遵裕未至靈州百里,聞之,亟具表稱「臣遣昌祚進攻,拔靈州城」;尋知所傳皆虛,乃斬諜者以徇。
於是昌祚詣遵裕,遵裕訝其來晚,坐帳外移時不見。
既見,問:「靈州何如?」
昌祚曰:「疇昔即欲取之,以幕府在後,故止,城不足拔也。
前日磨臍之戰,餘眾皆保東關鎮。
東關在城東三十里,旁直興州渡口,平時自是要害,今復保聚。
若乘此急擊之,外援既殲,孤城當自下。」
遵裕怒未解,且方欲攻城,謂昌祚曰:「吾夜以萬人負土平疊,黎明入之矣。」
因檄昌祚以涇原兵付姚麟;麟不敢當,遵裕亦已。
甲申,詔:「降《五路對境圖》付王中正、種諤,據所分地招討,俟略定河南,如可乘勢渡河,方得前進,蕩覆賊巢。
緣環慶、涇原行營已至靈州界,其鄜延、河東兵馬路尚遠,不須必赴會合,但能平靜所分一道,將來議賞不在克定興、靈之下。
其措置麟府路兵馬司,可自西界並邊取便路速往,及令趙离應副糧草。
如未到,本路即鄜延路借給,委路昌衡照會。
其趙鹹、莊公岳,元無朝旨令就鄜延糧草通融支用,既以饋運不繼,乃妄奏陳及走失人夫萬數不少;委趙离遣官押送,就近裡州軍械系,令沈括選辟鞫之。」
後公岳、鹹自訴深入賊境,暴露得疾,乞免械系,御批令在外承勘。
初,王中正在河東,奴視轉運司官,凡有須索,不行文書,但遣人口傳指揮,轉運司不敢違。
公岳等以口語無所憑,從容白中正云:「太尉所指揮事多,恐將命者有所忘誤,乞記之於紙筆。」
自後始以片紙書之。
公岳等白中正:「軍出境,應備幾日糧?」
中正以為鄜延受我節制,前與鄜延軍遇,彼糧皆我有也。
乃書片紙云:「可備半月糧。」
公岳等恐中道乏絕,一陰一更備八日糧。
及種諤既得詔,不受中正節制,鄜延糧不可復得,人馬漸乏。
中正不習軍事,自入夏境,望空而行,無鄉導斥候。
一性一畏怯,所至逗遛,恐夏人知其營柵之處,每夜二更,輒令軍中滅火。
後軍飯尚未熟,士卒食之多病。
又禁軍中驢鳴。
及食盡,士卒憤怒,流言「當先殺王昭宣及莊、趙二漕乃潰歸」。
中正頗聞之,一陽一於眾中大言:「必竭力前進,死而後已。」
一陰一令走馬承受全安石奏:「轉運司糧運不繼,故不能進軍,今且於順寧寨境上就食。」
公岳等亦奏:「本期得鄜延糧,因朝延罷中正節制,故糧乏。」
帝怒,故令离置獄,劾公岳等。
公岳等急,乃奏:「臣等在麟府,本具四十日糧。
王中正令臣止備半月糧,片紙為驗。
臣等復一陰一備八日糧。
今出塞二十餘日,始至宥州,糧不得不乏。」
帝徐悟非公岳等過。
時即隰州置獄,中正恐公岳等復有所言,甚懼。
及還朝,過隰州,謂公岳等曰:「二君勿憂,保無它。」
既而公岳等各降一官,職事皆如故。
權鄜延路轉運使李稷言:「糧道阻節,見開路折運,乞朝廷指揮,討除後患。」
帝從之,令種諤速移軍近塞,併力討除。
諤初被詔,當以兵會靈州,而諤枉道不進;既發夏州,即饋餉乏絕。
諤駐兵麻家,士卒饑困,皆無人色。
諤欲歸罪漕臣,誅稷以自解;或私告稷,稷請身督折運,乃免。
民夫苦折運,多散走,稷不能禁,使士卒斬其足筋,宛轉山谷間,數日乃死者數千人。
乙酉,遼主命歲出官錢以賑諸宮分及邊戍之貧戶。
丙戌,王中正奉詔引軍還延州,士卒死亡者幾二萬。
丁亥,遼主幸駙馬都尉蕭酬斡第。
方飲,宰相梁穎諫曰:「天子不可飲於人臣之家。」
遼主即還宮。
諸軍合攻靈州,種諤敗夏人於黑水。
戊子,高遵裕始自以環慶兵攻靈州城。
時軍中皆無攻具,亦無知其法者。
遵裕旋令采木為之,皆細小不可用。
又欲以軍法斬劉昌祚,眾共救解之;昌祚憂恚成疾,涇原兵皆憤怒。
轉運判官范純粹謂遵裕曰:「兩軍不協,恐生它變。」
力勸遵裕詣昌祚營問疾以和解之。
遵裕又使呼城上人曰:「汝何不速降?」
其人曰:「我未嘗叛,亦未嘗戰,何謂降也?」
己丑,李憲敗夏人於囉逋川。
增制五輅:玉輅,建太常;金輅,建大旆;象輅,建大赤;革輅,建大白;木輅,建大麾;從詳定禮文所奏也。
辛卯,天章閣待制、知開封府、權管句河東都轉運司、措置麟府軍馬事趙离知相州。
离初領河東漕,時潞州已再籍夫,械系坊郭民王概等,責無錢六萬三千餘緡,號訴於离。
离諭之曰:「朝廷用兵非獲已,軍興期會,豈可緩也!雖然,吾當以身為汝等。」
即以官錢二餘緡代之,為釋械,寬期使償。
李稷奏:「種諤以河東兵食少,方討宥州,欲取糧於保安,於是令离領空夫赴之,就借芻糧轉給。
离言中正不更事,為諤所欺,輕信妄舉,師出逾月,略無功緒。
訾虎一軍,夫足糧備,委之麟州。
度其本謀,必非持久。
既不敢直趨巢一穴一,而乃旁指鄜延,恥於空還,姑以糧盡為解,令稷奏請,窺測朝廷。
況隨軍空夫,可使折運;路昌衡在鄜延饋餉,足以應副。
方河東興夫第三番,往往思變,群聚剽劫,已散復集,必難如期。
太原距保安逾十五程,阻阪阻隘,艱於倍道。
臣竊計士久暴露,水落草枯,人馬瘏勩,未可以前。
況賊素悍,今伏而屢抄,必懷狡謀,不可不慮。」
朝廷再議入界,兼措置麟府軍馬,离即奏:「諸路昨大舉,方士氣一精一勇,橫裂四出,勢如壓一卵一,既閱月矣,雖捷獲不補失亡。
今鋒銳稍軟,民力凋耗,若復深入,恐速它變。
或謂秉常囚拘,慮為鄰敵所有。
然自興師,未聞北虜以一騎窺西夏者。
如決圖開拓,即且城宥州,分裂堡障,與夏州相接,建綏、宥、銀、夏別為一道,修復安遠、塞門三十六寨,須仲春出師,乃困賊之策也。」
於是坐不赴鄜延,故有相州之責。
種諤降橫河平人戶,破石堡城,斬獲甚眾。
辛丑,師還涇原,總兵侍禁魯福、彭孫護饋餉至鳴沙川,與夏人三戰,敗績。
初,夏人聞宋大舉,梁太后問策於延,諸將少者盡請戰,一老將獨曰:「不須拒之,但堅壁清野,縱其深入,聚勁兵於靈、夏,而遣輕騎抄絕其饋運,大兵無食,可不戰而困也。」
梁後從之,宋師卒無功。
癸卯,種諤至夏州索家平,兵眾三萬人,以無食而潰。
左班殿直劉歸仁率眾南奔,相繼而潰。
入塞者三萬人,塵坌四起,居人駭散。
或請閉六戍拒之,或議以河東十二將之師討除,沈括以為不然,曰:「此皆五州之一精一甲也,討之未必能勝,而自斃死士以驕虜勢,非術也。」
時日南至,大張樂,勞河東之師。
得叛卒數十人,括問之曰:「副都總管使汝歸取糧,主帥為何人?」
答曰,「在後。」
括各令歸屯,日暮,自歸者八百人,旬日,叛者皆歸。
後復治師西討,括出按軍,劉歸仁至,括問:「汝歸取糧,何以不持軍符?」
歸仁無以對,乃斬以徇。
甲辰,樞密院置知院、同知院,餘悉罷。
於是大改官制,議者欲廢樞密院歸兵部,帝曰:「祖宗不欲兵權歸有司,故專命官統之,互相維制,何可廢也!」
丙午,高遵裕以師還,夏人來追,遂潰。
辛亥,置延州塞門、浮屠二寨。
遼除絹帛尺度狹短之令。
是月,廢編修院入史館。
內府都知李憲自出界討賊,收復土地,皆有功捷,賜銀、絹各二千,降敕獎諭,別聽恩命。
先是知樞密院孫固乞罷西師,既而出師無功,帝諭固曰:「若用卿言,必不至此。」
於是固又言:「兵法,期而後至者斬。
始議五路入討,會於靈州,李憲獨不赴,乃自開蘭、會,欲以弭責,要不可赦,乞誅之。」
不從。
十二月,丁卯,遼武定軍節度使耶律仁傑坐私販廣濟鹽及擅改詔旨,削爵,貶安肅州為民。
後數年,放歸,旋死於鄉。
時以仁傑未正典刑,謂遼主有逸罰雲。
林廣師次納江,乞弟遣叔父阿汝約降,求退捨,又約不解甲。
廣策其有詐,除阜為壇,距中軍五十步,且設伏。
辛未,乞弟擁千人出降,匿一弩一士氈裘,猶豫不前謝恩。
廣發伏擊之,蠻奔潰,斬大酋二十八人。
乞弟以所乘馬授弟阿字,大將王光祖追斬之,軍中爭其一屍一,乞弟得從江橋下脫走。
遼知興中府事耶律伊遜坐以禁物鬻入外國,下有司議。
法當死,伊遜之一黨一耶律延格獨奏當入八議,得減死,擊以鐵骨朵,幽於萊州。
遼南院樞密使耶律仲禧卒。
仲禧素一黨一於伊遜,至是以失勢而卒。
遼主不悟,賜謚欽惠。
乙亥,慈聖光獻皇后禫祭。
宰臣王珪等上表請聽樂,不許;自是五表,乃從之。
壬午,置延州義合寨。
是冬,判河南府文彥博奏疏言:「臣聞昨來西師出界,中輟而還,將下師徒,頗有饑凍潰散,以礙人眾,不行軍法。
今便欲再舉,何以勵眾?又,運一浪一遠涉,頗被邀截,官吏民夫,甚有陷沒。
伏望聖慈深察王師之舉,必有邊將謀臣首開端緒以誤大計,若不深責,無以勵後。」
又言:「近聞西師已還,中外但知時暫歇泊,而未有分屯解甲之旨,人情憂疑,皆慮王師必有再舉之計。
臣竊觀陛下臨御以來,選拔將校,訓齊師徒,修治器械,儲峙糗糧,皆眾智所不及。
夏人昏亂,自致天討,陛下赫然命將出師,以伐有罪。
師行以來,捷音屢上,雖未能覆其巢一穴一,系其君長,而所遇輒克,戰功之多,近世未有。
然而數路進軍,彌歷累月,饋挽不資,民疲供給,將士沖寒冒苦,備極勤勞。
臣以為國威既已震矣,將士之力亦已殫矣,百姓供饋亦已竭矣,今日正當勞徠將士,安一撫百姓,案甲養威,以全前日之勝,此宗社無疆之休也。
若師徒暫還而復出,士氣已衰而再鼓,民力已困而調發復興,諸路深入而轉餉益遠,如此,則師之勝敗恐未可知,而前功或喪,此天下之深憂也。」
張方平上書言:「臣聞好兵猶好色也,傷生之事非一,而好色者必死;賊民之事非一,而好兵者必亡。
夫惟聖人之兵皆出於不得已,故其勝也享安全之福,其不勝也必無意外之患。
後世用兵,皆得已而不已,故其勝也則變遲而禍大,其不勝也變速而禍小。
是以聖人不計勝負之功而深戒用兵之禍。
何者?興師十萬,日費千金,內外一騷一動,殆於道路者七十萬家。
內則府庫空虛。
外則百姓窮匱。
饑寒一逼一迫,其後必有盜賊之憂;死傷愁怨,其終必致水旱之報。
上則將帥擁眾,有跋扈之心;下則士眾久役,有潰叛之志。
變故百出,皆由用兵。
至於興事首議之人,冥謫尤重。
蓋以平民無故緣兵而死,怨氣充積,必有任其咎者。
是以聖人畏之重之,非不得已,不敢用也。
「昔仁宗皇帝覆育天下,無意於兵,元昊乘間竊發,延安、麟府、涇原之間,敗者三四,所喪動以萬計而海內宴然,兵休事已而民無怨言。
何者?天下臣庶知其無好兵之心,天地鬼神諒其有不得已之實故也。
陛下即位以來,繕甲治兵,伺候領國,群臣察見此指,多言用兵。
其始也,弼臣執國命者,無憂深思遠之心;樞臣當國論者,無慮害持難之識;在台諫之職者,無獻替納忠之議。
從微至著,遂成厲階。
既而薛向為橫山之謀,韓絳效深入之計,陳升之、呂公弼等一陰一與協力。
師徒喪敗,財用耗屈,較之寶元、慶歷之敗,不及十一。
然而天怒人怨,邊兵叛背,京師一騷一然,陛下為之旰食者累月。
何則?用兵之端,陛下作之,是以吏士無怒敵之意而不直陛下也。
尚賴祖宗積累之厚,皇天保佑之深,故使兵出無功,感悟聖意。
然淺見之士,方且以敗為恥,力欲求勝。
於是王韶作禍於熙河,章惇造釁於梅山,熊本發難於渝、瀘。
然此等皆殘殺已降,俘累老弱,困弊腹心,而取空虛無用之地以為武功,使陛下受此虛名而忽於實禍,勉強砥礪,奮於功名。
故沈起、劉彝復發於安南,使十餘萬人暴露瘴毒,死者十五,而六路之人斃於輸送資糧器械,不見敵而盡。
以為用兵之意必且少衰,而李憲之師復出於洮州矣。
「數年以來,公私窘乏,內府累世之積,掃地無餘,州縣徵稅之儲,上供殆盡,百官廩俸,僅而能繼,南郊賞給,久而未辦,以此舉動,雖有智者,無以善其後矣。
且饑疫之後,所在盜賊蜂起,京東、河北,尤不可言。
若軍事一興,橫斂隨作,民窮而無告,其勢不為大盜,無以自全。
邊事方深,內患復起,則勝、廣之形,將在於此!此老臣所以終夜不寐,臨食而歎,至於慟哭而不能自已也!
「臣聞凡舉大事必順天心,今自近歲,日食、星變,地震、山崩,水旱、疫癘,連年不解,天心之所向背,可以見矣。
而陛下方且斷然不顧,興事不已。
譬如人子得過於父母,惟有恭順靜默,引咎自責,庶幾可解。
今乃紛然詰責奴婢,恣行箠楚,以此事親,未有見赦於父母者。
「然而人臣進說於君,因其既厭而止之,則易為力;迎其方稅而折之,則難為功。
今陛下盛意於用兵,勢不可回,臣非不知,而獻言不已者,誠見陛下聖德寬大,聽納不疑,故不敢以眾人好勝之常心望於陛下,且意陛下它日親見用兵之害,必將哀痛悔恨而追咎左右大臣未嘗一言。
臣亦將老且死,見先帝於地下,亦有以藉口矣。
惟陛下哀而察之!」其詞蓋蘇軾所為也。
帝頗為感動,迄不能從。
至永樂敗,果如其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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