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鑒》卷第一百一十九 【宋紀一百十九】:○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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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鑒》卷第一百一十九 【宋紀一百十九】

續資治通鑒

卷第一百一十九 【宋紀一百十九】

起強圉大荒落八月,盡十二月,凡五月。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紹興七年(金天會十五年)

八月,壬辰,張浚奏:「探報,偽齊簽軍自六十以上則減之,五十以上則增之,科條之煩,民不堪命。

出軍之際,自經於溝瀆者不可勝計。」

帝蹙額歎息曰:「朕之赤子至於如此,當思有以拯救之。

可諭江、淮諸郡,凡歸附者,加意撫納,厚與賙恤,勿令失所。」

癸巳,帝與執政論漕臣能否,因及向子諲。

帝曰:「元帥舊僚,往往淪謝,汪伯彥實同艱難。

朕之故人,所存無幾,伯彥宜與優敘。」

張浚奏曰:「臣等已商量,俟因大禮取旨。

更得親筆數字為明帥府舊勞,庶幾內外孚信。」

帝曰:「俟到九月,當復與郡。」

伯彥之未第也,嘗受館於王氏,秦檜從之學,而浚亦伯彥所薦,故共贊焉。

乙未,少保、江南路宣撫使張俊為淮南西路宣撫使,盱眙軍置司;保成軍節度使、主管殿前司公事楊沂中為淮南西路制置使,開州一團一練使、權主管侍衛馬軍司公事劉錡為淮南西路制置副使,廬州置司。

時呂祉至廬州,而酈瓊等復訟王德於祉,祉諭之曰:「若以君等為是,則大相誑。

然張丞相但喜人向前,倘能立功,雖有大過,彼亦能闊略,況此小嫌疑乎!」於是密奏,乞罷瓊及統制官靳賽兵權,乃命二帥往淮西召瓊等還行在。

權尚書兵部侍郎兼都督府參議軍事、權湖北、京西路宣撫判官張宗元為徽猷閣待制、樞密都承旨。

岳飛復任,宗元乃還,既對,遂有是命。

丙申,尚書戶部員外郎霍蠡轉一官,用權湖北、京西宣撫判官張宗元奏也。

蠡在鄂州,應副岳飛軍錢糧,宗元言其奉公守正,故特遷焉。

先是飛數言軍中糧乏,乃命蠡按視。

至是蠡言:「飛軍中每歲統制、統領、將官、使臣三百五十餘員,多請過錢十四萬餘緡,軍兵八千餘人,多請過一千三百餘緡,總計一十五萬餘緡。」

於是右正言李誼言:「蠡職在出納,理當究心。

然慮檢點苛細,若行改正,卻合支券錢六萬餘貫,才省九萬緡而已。

望令依舊勘支,務存大體,以副陛下優恤將士之意。」

戊辰,張浚進呈顯謨閣待制、知荊南府王庶復徽猷閣直學士,帝曰:「庶嘗云:『今天下不專用姑息,要當以誅殺為先。

』謂朕太慈。

聞仁宗皇帝嘗云:『寧失之太慈,不可失之太察。

』此祖宗之明訓也。

今百姓犯罪,自有常法,何以誅殺為先乎?」

浚等曰:「聖人三寶,一曰慈,未聞以慈為戒也。

庶學識淺陋,不知大體。」

浚因奏偽齊尚用本朝軍器,帝曰:「祖宗有內軍器庫,在誗門幾百所,藏弓一弩一器甲,不可勝計,及軍器庫在酸棗門外,數亦稱此。

原祖宗置庫,有內外之異,及弓一弩一弦箭亦各異藏,分官主之,皆有深意。」

陳與義因奏:「頃為澶淵教官,嘗見甲仗甚盛,日久不用,往往朽敗。」

帝曰:「此等物得不用,亦美事也。」

酈瓊叛,執兵部尚書呂祉。

祉簡倨自處,將士之情不達。

淮西轉運判官韓璡,舊在劉光世幕中,光世待之不以禮,至是諸校或以罪去。

祉聞瓊等反側,奏乞殿前司摧鋒軍統制吳錫一軍屯廬州以備緩急,又遣璡詣建康趣之,瓊聞,頗有異志。

統制官康淵曰:「朝廷素輕武臣,多受屈辱,聞齊皇帝折節下士,士皆為之用。」

眾皆不應,相視以目。

先是統制官王師晟於壽春挈營一妓一去,其家訟於祉;時將士方不安祉之政,師晟乃與瓊及統領官王世忠、張全等謀作亂。

祉之乞罷瓊與靳賽也,其書吏硃照漏語於瓊,瓊令人遮祉所遣置郵,盡得祉所言軍官之罪,瓊等大怒。

會被旨易置分屯,淵乃曰:「歸事中原,則安矣。」

詰朝,諸將晨謁祉,坐定,瓊袖出文書,示中軍統制官張景曰:「諸兵官有何罪,張統制乃以如許事聞之朝廷邪?」

祉見之,大驚,欲走不及,為瓊所執。

有黃衣卒者,以刀斫瓊,中背,瓊大呼曰:「何敢爾?」

顧見有執鐵楇者,瓊取以擊卒,斃於階下。

瓊親校已殺景於廳事,又殺都督府同提舉一行一事務喬仲福及其子武略大夫嗣古、統制官劉永衡,遂執閤門祗候劉光時,率全軍長驅以行。

至州東樓下,祉謂瓊曰:「若祉有過失,當任其咎,奈何如此負朝廷!」軍士縱掠城中而去。

時直徽猷閣、前知廬州趙康直,秘閣修撰、知廬州趙不群,皆為所執,既而釋不群歸,蓋不群至官未旬日,無怨憾於軍中故也。

瓊遂以所部四萬人渡淮降劉豫。

辛丑,帝聞淮西失守,手詔賜酈瓊等曰:「朕躬撫將士,今逾十年,汝等力殄仇讎,殆將百戰,比令入衛於王室,蓋念久戍於邊陲。

當思召汝還歸,方如親信,豈可輒懷反側,遂欲奔亡!儻朕之處分,或未盡於事宜,汝之誠心,或未達於上聽,或以營壘方就而不樂於遷徙,或以形便既得而願奮於征戰,其悉以聞,當從所便。

一應廬州屯駐行營左護軍出城副都統制以下將佐軍兵,詔書到日,以前犯罪,不以大小,一切不問,並與赦。」

壬寅,兵部尚書、都督府參謀軍事呂祉,為酈瓊所殺。

先一日,瓊與其眾擁祉次三塔,距淮僅三十里。

祉下馬立棗林下,謂曰:「劉豫逆臣,我豈可見之!」眾一逼一祉上馬,祉曰:「死則死此!爾等過去,亦豈可保我也?」

軍士聞之,有傷感咨嗟者。

瓊恐搖眾心,乃急策馬先渡淮,至霍丘縣,命統領官尚世元殺祉。

世元以刃刺祉,且顧統領官王師晟,師晟不肯。

祉罵瓊不已。

遂碎首折齒死,年四十六。

於是直徽猷閣趙康直亦為所害。

世元斬祉首示瓊,瓊標之木末,從者江渙,取而埋之。

主管馬軍司公事劉錡、殿前司摧鋒軍統制吳錫,尋至廬州,以兵追之,不及。

帝遣樞密都承旨張宗元往招叛卒。

制置使楊沂中聞瓊已渡淮,乃遣人持羊酒相勞苦,於是錡復還濠州。

甲辰,手詔:「觀文殿大學士、兩浙東路安一撫制置大使兼知紹興府趙鼎充萬壽觀使兼侍讀,疾速赴行在。」

是日,張浚留身,求去位,帝問可代者,浚不對。

帝曰:「秦檜何如?」

浚曰:「近與共事,始知其闇。」

帝曰:「然則用趙鼎?」

遂令浚擬批召鼎。

檜謂必薦己,退至都堂,就浚語良久。

帝遣人趨進所擬文字,檜錯愕而出。

浚始引檜共政,既同朝,乃覺其包藏顧望,故因帝問及之。

乙巳,偽齊劉豫得酈瓊降報,大喜。

先是豫聞南師移屯,遣偽戶部員外郎韓元英乞師於金主,以南師進臨長淮為詞,欲併力南侵,金主不許。

至是穎昌馳報喜旗至,言淮西百姓十餘萬來歸附,已交收器甲接納矣。

豫乃命粉飾門牆,增飾仗衛,以待其至,又命偽戶部侍郎馮長寧為接納使,偽皇子府選鋒統制李師雄副之。

戊申,權禮部侍郎吳表臣言:「科舉校藝,詩賦取其文,策論取其用,二者誠不可偏也。

然比年科舉,或詩賦稍優,不復計策論之一精一粗,以致老成實學之士,不能無遺落之歎。

欲一望特降諭旨,今年秋試及將來省闈,其程文並須三場參考,若詩賦雖平而策論一精一博,亦不可遺。

庶幾四方學者知所嚮慕,不徒事於空文,皆有可用之實。」

輔臣進呈,帝曰:「文學、政事自是兩科,詩賦止是文詞,策論則須通知古今。

所貴於學者,修身、齊家、治國以治天下,專取文詞,亦復何用!」

乙卯,詔:「來年禮部奏名進士,依祖宗故事,更不臨軒策試。」

權吏部侍郎陳公輔入見,請罷經筵、策士等事,以為三年之內,凡涉吉禮者,皆未宜講,故有是詔。

己未,刑部尚書胡交修等奏以故尚書左僕射韓忠彥配享徽宗皇帝廟庭。

詔:「自今當講日,只令講讀官供進口義,更不親臨講筵。」

以權禮部侍郎陳公輔言,恐日臨講筵有妨退朝居喪之制故也。

九月,辛酉,申命吏部審量崇、觀以來濫賞。

初,范宗尹既免相,遂罷討論。

及是復開坐二十四項,凡調官、遷秩、任子,皆令吏部審量以聞,自是追奪者眾矣。

起復太尉、湖北、京西宣撫使岳飛,初效用,張所為河北招撫使,見而奇之,用為中軍將。

所以斥死,飛欲厚報之,至是請以明堂任子恩官其子宗本,仍依近例改補文資,從之。

甲子,攝太傅張浚,率百官上徽宗皇帝、顯肅皇后謚冊於幾筵殿。

丁卯,京東、淮東宣撫處置使韓世忠、淮西宣撫使張俊皆入見,議移屯,命俊將所部自盱眙移屯廬州。

時俊軍士皆以家屬行,而官舟少,參知政事陳與義請賜僦舟錢萬緡。

帝曰:「萬緡可惜,其令楊沂中以殿前司官船假之。」

詔泗州並盱眙縣仍舊隸京東,以張俊移屯故也。

庚午,張浚言已具奏解罷機政,所有都督府職事,別無次官交割,詔交與樞密院。

辛未,百官受誓戒於尚書省,帝易吉服。

先是權禮部侍郎陳公輔,請先期一日盡哀致奠,奏於太上皇帝,以將有事於明堂,暫假吉服;既奏,然後即齋宮,入太廟行明堂事畢,服喪如初。

龍圖閣學士、知平江府章誼試戶部尚書兼提領榷貨務都茶場。

壬申,特進、守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都督諸路軍馬、臨修國史張浚罷,為觀文殿大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觀。

給事中胡世將試尚書兵部侍郎。

先是趙鼎言:「臣蒙恩召還經帷,方再辭,而復遣使宣押,臣感深且泣。

至西興,又奉宸翰促行,且諭以圖治之意,臣無地措足。

然進退人才,乃其職分,今之清議所與,如劉大中、胡寅、呂本中、常同、林季仲之徒,陛下能用之乎?妨賢一黨一惡,如趙霈、胡世將、周秘、陳公輔,陛下能去之乎?陛下於此或難,則臣何敢措其手也!昔姚崇以十事獻之明皇,終致開元之盛,臣何敢望崇,而中心所懷,不敢自隱,惟陛下擇之。」

疏入,上為徙世將,於是公輔等相繼補外。

是日,酈瓊至汴,劉豫御文德殿見之,偽授瓊靖難軍節度使、知拱州;閤門祗候劉光時為大名府副總管,統制官趙實臣為歸德府副總管,統制王世忠為皇子府前軍統制,靳賽為左軍統制;以次諸將為諸州副鈐轄,餘授準備、使喚之類。

正軍稟給,皆不及朝廷之數,人人悔恨。

獨瓊以為得策,具言南師必欲北征,且告以諸軍虛實。

豫入其言,復遣偽戶部侍郎馮長寧乞師於金。

癸酉,詔:「三省事權從參知政事輪日當筆,俟除相日如舊,更不分治常程事。」

湖北、京西宣撫使岳飛言:「伏睹陛下移蹕建康,將遂恢圖之計。

近忽傳淮西軍馬潰叛,酈瓊等迫脅軍民,事出倉卒,實非士眾本心,亦聞半道逃歸人數不少,於國計未有所損,不足上軫淵衷。

然度今日事勢,恐未能便有舉動。

襄一陽一上流,即日未有戎馬侵攻,臣願提全軍進屯淮甸。

萬一番、偽窺伺,臣當竭力奮擊,期於破滅。」

詔獎之。

罷諸路軍事,都督府合行一事並撥隸三省,其錢物令三省、樞密院同共樁管,遂併入激賞庫。

甲戌,張浚落觀文殿大學士,依舊宮觀。

丙子,觀文殿大學士、左正奉大夫、萬壽觀使兼侍讀趙鼎為左金紫光祿大夫、守尚書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

鼎再相,進四官,異禮也。

前一日,鼎至行在,帝召對於內殿,首論淮西事,鼎曰:「方得報時,臣在遠,不得效所見,少補萬分,今固無及。

然臣愚慮不在淮西,恐諸將浸議,謂因罷劉光世不當,遂有斯變,自此驕縱,益難號令。

朝廷不可自沮,為人所窺。」

帝以為然。

特進張浚言:「臣荷陛下知遇,出入總兵,將近十年,其所施為,不無仇怨。

臣今奉親偕行,去家萬里,泛然舟寄,未有定居,望許臣於都督府借差使臣四員,存留親兵五十人,以備緩急。

如蒙俞允,令所在州於上供錢米內應副。」

許之。

自趙鼎召歸,浚每以迴鑾為念,洎罷政登舟,諸人往餞,猶以此言之。

秦檜起曰:「檜當身任,果有此議,即以死爭之。」

其後浚卒為異論。

戊寅,帝致齋於射殿。

左朝散郎魏良臣知漳州。

詔:「廬州、壽春府居民遭酈瓊擄掠者,皆蠲其稅一年。」

己卯,帝酌獻聖祖於常朝殿,特詔尚書左僕射趙鼎侍祠。

庚辰,朝饗太廟,上顯恭皇后改謚冊寶。

辛巳,合祀天地於明堂,太祖、太宗並配,受胙用樂。

赦天下。

故事,當喪無饗廟之禮,而近歲景靈宮神御在溫州,率遣官分詣,至是禮官吳表臣奏行之。

召少師、萬壽觀使、榮國公劉光世、感德軍節度使、萬壽觀使高世則赴行在。

甲申,故武德郎、行營左護軍中軍準備差使薛抃,特贈二官,祿其家二人,以都統制王德言其不從叛而死也。

乙酉,靜海軍節度使、安南都護交趾郡王李一陽一煥薨,子天祚立。

一陽一煥在位九年。

丁亥,徽猷閣待制、樞密都承旨張宗元落職,提舉江州太平觀。

殿中侍御史石公揆言:「宗元本一富人,初無才能;張浚喜其便佞,獎借提挈,亟躋從班。

今當深引不能贊佐之咎,自為去計可也,而乃隨眾詬罵,力詆其非。」

故絀之。

中書言:「川陝宣撫使吳玠,於梁、洋勸誘軍民營田,今夏二麥並約秋成所收,近二十萬石,可省饋餉。」

詔獎之。

戊子,開州一團一練使、權主管侍衛馬軍司公事兼淮西制置副使劉錡知廬州,主管淮南西路安一撫司公事,仍兼制置副使。

張俊既還行在,朝議復遣之,俊欲毋往。

台諫交章以為淮西無備可憂,趙鼎獨顯言於眾曰:「今行朝握一精一兵十餘萬,使敵騎直臨江岸,吾無所懼。

淮是安靜不動,使人罔測,渠未必輒敢窺伺,何至自擾擾如此!倘有它虞,吾當身任其責。

俊軍久在泗上,勞役良苦,還未閱月,居處種種未定,乃遽使之復出,不保其無潰亂也。」

於是議者即欲還臨安。

起居舍人勾濤直前奏事,言:「今江、淮列戍,猶十餘萬,若委任得人,尚可用力。

當此危疑,詎宜輕退示弱,以生敵心?」

因薦錡以所部守合肥,帝從之。

時主管殿前司公事、淮西制置使楊沂中亦已還行在,在淮西者,錡一軍而已。

帝以馬步二帥並闕,乃命沂中兼之。

是月,偽齊戶部侍郎馮長寧,以劉豫之命乞兵於金主,且言酈瓊過江自效,請用為鄉導,併力南下。

金主慮其兵多難制,一陽一許之,遣使馳傳詣汴京,以防瓊詐降為名,立散其眾。

先是徽猷閣待制王倫,奉使至歸德府,豫授館鴻慶官,遲之不遣,檄取一柄一書及問所使何命,倫答以國書非大金皇帝不授,而所命則祈請梓宮。

留彌旬,金迓使至,倫始渡河,見金帥完顏昌、宗弼於涿州,具言劉齊營私民怨之狀,且其忍負本朝厚恩,若得志,寧不負上國?時金人已定議廢豫,頗納其言。

冬,十月,庚寅朔,詔:「依舊間一日開講筵。」

丁酉,徽猷閣待制、新知永州胡安國提舉江州太平觀,從所請也。

趙鼎進呈,因言:「安國昨進《春秋解》,必嘗經聖覽。」

帝曰:「安國所解,朕置之座右,雖間用傳注,能明經旨。

朕喜《春秋》之學,率二十四日讀一過。

居禁中亦自有日課,早朝退,省閱臣僚上殿章疏,食後,讀《春秋》、《史記》;晚食後閱內外章奏,夜讀《尚書》,率以二鼓。」

鼎曰:「今寒素之士,豈能窮日力以觀書?陛下聖學如此,非異代帝王所及!」帝曰:「頃陳公輔嘗諫朕學書,謂字畫不必甚留意。

朕以謂人之常情,必有所好,或喜田獵,或嗜酒色,以至它玩好,皆足以蠱惑一性一情,廢時亂政。

朕自以學書賢於它好,然亦不至廢事也。」

戊戌,特進、提舉江州太平觀張浚,責授秘書少監、分司南京,永州居住。

先是帝謂趙鼎曰:「浚誤朕極多,理宜遠竄。」

鼎曰:「浚母老,且有勤王大功。」

帝曰:「勤王,固已賞之為相也,功過自不相掩。」

鼎又曰:「浚之罪不過失策耳。

凡人計謀欲施之際,豈不思慮,亦安能保其萬全!儻因其一失,便置之死地,後雖有奇謀妙算,誰敢獻之!此事利害自關朝廷,非獨私浚也。」

帝意解,翼曰,乃有是命。

趙鼎之初相也,帝謂曰:「卿既還相位,見任執政,去留惟卿。」

鼎曰:「秦檜不可令去。」

張守、陳與義乞罷,帝許之。

檜亦留身求解機務,帝曰:「趙與卿相知,可以必安。」

檜至殿廬,起身向鼎,謂曰:「檜得相公如此,更不敢言去。」

戶部員外郎霍蠡自鄂州赴行在,詔引對。

是日,偽齊遣兵侵泗州,守臣、起復閤門宣贊舍人劉綱率官軍拒退之。

尋詔綱領文州刺史。

庚子,都官員外郎馮康國乞補外。

趙鼎奏:「自張浚罷黜,蜀中士大夫皆不自安。

今留行在所幾十餘人,往往一時遴選。

臣恐台諫以浚裡一黨一,或有論列,望陛下垂察。」

帝曰:「朝廷用人,止當論才不才。

頃台諫好以朋一黨一罪士大夫,如罷一宰相,則凡所薦引,不問才否,一時罷黜。

此乃朝廷使之為朋一黨一,非所以一愛一惜人才而厚風俗也。」

鼎等頓首謝。

文州一團一練使、京東、淮東宣撫處置使司右軍第一將高傑,除名勒停,本軍自效。

傑醉擊隊官,統制巨振笞之,傑怒,自斷其指,韓世忠以聞,故有是命。

是日,有星殞於偽齊平康鎮,壕寨官賁百祥見之,謂之曰:「禍在百日之內。」

劉豫問:「可禳否?」

曰:「惟在修德。」

豫怒,以為誑,斬於市。

辛亥,權管殿前司公事楊沂中,請以諸路所起禁軍弓一弩一手揀刺上四軍。

趙鼎等因論及南兵可數,張守曰:「止是格尺不及耳。」

帝曰:「人,猶馬也。

人之有力,馬之能行,皆不在軀幹之大小。

故兵無南北,顧所以用之如何耳。

自春秋之時,申公巫臣通吳於上國,遂霸諸侯,項羽以江東子弟八千,橫行天下,以至周瑜之敗曹一操一,謝玄之破苻堅,皆南兵也。」

正議大夫、提舉臨安府洞霄宮汪伯彥復資政殿大學士,用中書檢舉也。

甲寅,武翼郎、行營左護軍部將張世安為酈瓊所殺,特贈武節郎,官其家二人。

乙卯,金以左監軍昌為左副元帥,封魯王:以宗弼為右副元帥,封沈王。

先是知樞密院事時立一愛一屢以年老請解職,至是致仕。

丁巳,以中書舍人傅崧卿松尚書禮部侍郎,常同試禮部侍郎。

閏月,癸亥,趙鼎奏張俊措置河道事。

帝曰:「俊每事必親臨,所以有濟。」

帝因言:「朕每論將帥,須責其挽弓騎馬,人未知朕意,必謂古有文能附眾,武能威敵,不在弓馬之間。

抑不知不能弓馬,何以親臨行陳而率三軍使之赴難?況今時艱,將帥宜先士卒,此朕之深意也。」

時俊以全軍還行在,帝欲令俊盡以舟師分佈控扼,然後引兵渡江。

鼎曰:「淮西寂然無驚,似不必爾。

外間便謂朝廷棄淮西矣。

當一向勿問,不發一兵,彼未必敢動。」

帝以為然。

甲戌,戶部尚書章誼等請用禮官議,為徽宗皇帝作主祔廟,詔恭依。

己卯,龍圖閣待制、知處州劉大中試禮部尚書,徽猷閣直學士、知荊南府王庶試兵部侍郎。

辛巳,觀文殿大學士、江南西路安一撫制置大使兼知洪州李綱提舉臨安府洞霄宮。

時趙鼎、秦檜已葉議回蹕臨安,綱聞知,上疏,三省乃檢會綱累乞宮觀奏章行下。

時未有代者,綱懲靖康之謗,乃具以本司積蓄財谷之數聞於朝廷,自是不復出矣。

壬午,詔:「臨安太廟,且令留存。」

初以行在建康,故以太廟為本府聖祖殿,是時將回蹕,宗廟祀典不可久曠,遂依明德皇后故事,行埋重虞祭、祔廟之禮。

癸未,復漢一陽一縣為軍,用湖北、京西宣撫使岳飛奏也。

尋以右奉議郎、通判鄂州孔戊知軍事。

乙酉,趙鼎言:「比得旨,復置茶馬官,舊有主管至提舉官,凡三等。」

帝曰:「俟擇得人,當考其資歷命之。」

尋以左中奉大夫、直秘閣張深主管成都等路茶馬監牧公事。

自趙開後,茶馬無專官者近十年,先是知熙州吳璘常取茶至軍前博馬,因以易珠玉諸無用之物,帝聞之,數加戒飭,故復置官領其事。

戊子,詔:「應淮西脫歸使臣,不候整會去失,並先次支破本等請給,如有冒濫,即坐以法。」

初,淮軍中諸使臣為酈瓊劫去,至是復歸者甚眾,有司以文券不明,例降所給。

趙鼎與執政議不合,乃密白於帝曰:「此曹去偽歸正,當優假之。

今乃降其所請,反使棲棲有不足之歎。」

帝即批出,各還其本,於是人心欣然,來者相繼。

鼎因奏事又言:「來春去留之計,望更留聖慮,恐回蹕之後,中外謂朝廷無意恢復。」

帝曰:「張浚措置三年,竭民力,耗國用,何嘗得尺寸之地,而壞事多矣。

此等議論,不足恤也。」

十一月,甲午,用戶部尚書章誼請,初置贍軍酒庫於行在,命司農寺丞蓋諒主之,賜浙東總制錢五萬緡為釀本,其後歲收息錢五十萬緡。

乙巳,金右副元帥沈王宗弼執偽齊尚書左丞相劉麟於武城。

先是金主已定議廢豫,會豫乞師不已,左副元帥魯王昌謂之曰:「吾非不欲出兵也,顧以用兵以來,無往不捷;而自立齊國之後,動輒不利,恐蹈覆車,挫威武耳。」

豫請不已,乃以女真萬戶薩巴為元帥府左都監,屯太原,渤海萬戶大托卜嘉為右都監,屯河間,令齊國兵權聽元帥府節制,遂分戍於陳、蔡、汝、亳、許、穎之間。

於是尚書省上豫治國無狀,金主下詔責數之,略曰:「建爾一邦,逮茲八稔,尚勤吾戍,安用國為?」

遂令昌等以侵江南為名,抵汴京,先約麟單騎渡河計事。

麟以二百騎至武城,與宗弼遇,金人張翼圍之數匝,悉擒而囚之。

丙午,金人廢劉豫為蜀王。

初,宗弼既執劉麟,遂與左副元帥昌、三路都統葛王褒同馳赴汴城下,以騎守宣德、東華、左、右掖門。

宗弼將褒等三騎突入東華門,問齊王何在,偽皇城使等錯愕失對。

宗弼以鞭擊之,逕趨垂拱殿,入後宮門,又問,有美人揭簾曰:「在講武殿閱射。」

宗弼等馳往,直升殿,豫遽起,欲更衣,宗弼下馬執其手曰:「不須爾,有急公事,欲登門同議。」

於是偕行出宣德門,就東闕亭少立。

宗弼乃麾小卒持贏馬,強豫乘之,約令偕至寨中計事。

豫拊手大笑上馬,從衛猶數十人。

宗弼露兩刃夾之,囚於金明池。

丁未,故朝請大夫陳師錫,加贈諫議大夫。

其子右朝奉郎顯,言一黨一籍餘官任台諫者凡七人,其五人皆已贈諫議大夫,故有此命。

是日,金右副元帥魯王昌復入汴京,召偽齊文武百官、軍、民、僧、道、耆壽,拜金詔於宣德門下。

宣詔已,昌與宗弼,張紫蓋,從素隊數十人,立西朵樓下。

偽尚書左丞相張昂,左丞范恭、右丞李鄴,趨前欲拜,昌斂身,令通事傳言慰勞,昂等次第進揖。

次見宗弼,宗弼不為禮。

昂等退,二帥入居東府,遣鐵騎數千巡繞大內,又遣小卒巡行坊巷,揚言曰:「自今不用汝為簽軍,不敢汝免行錢,不敢汝五厘錢,為汝敲殺貌事人,請汝舊主人少帝來此住坐。」

於是人心稍定。

尚書省行下:「齊國自來創立重法,一切削去,應食糧軍,願歸農者許自便。

齊國宮人,檢劉豫所留外,聽出嫁。

內侍除看守宮禁人外,隨處住坐。

自來齊國非理廢罷大小辟職,並與敘用。

見任官及軍員,各不得奪侵民利。

自來逃亡在江南人,卻來歸投者,並免本罪,優加存恤。

一應州縣見勘諸公事,不得脫漏。」

始,豫僭位,作褚幣,自一千至百千,皆題其末曰:「過八年不在行用,」其兆已見矣。

逮豫之廢也,汴京有錢九千八百七十餘萬緡,絹二百七十餘萬匹,金一百二十餘萬兩,銀一千六十萬兩,糧九十萬斛,而方州不在此數。

豫拘於瓊林苑,嘗蹙額無聊,謂魯王昌曰:「父子盡心竭力,無負上國,惟元帥哀憐之。」

昌曰:「蜀王,汝不見趙氏少帝出京日,萬姓然頂煉臂,號泣之一聲聞十餘里。

今汝廢,在京無一人憐汝者,汝何不自知罪也!」豫語塞。

昌一逼一之北行,問以所欲,豫乞居相州韓琦宅,昌許之。

先是進士邢希載、一毛一澄上書,請豫密通朝廷,為所殺。

自是留錢五萬,命道士追薦諸直言者而去。

豫弟京兆留守益,輕財好施,禮賢下士,與士卒同甘苦,頗有遠略,金人亦忌之。

將廢豫,先遣左監軍完顏杲、右都監薩巴以侵蜀為名伐京兆,襲益以歸。

金人以偽齊銀青光祿大夫、太子太傅張孝純權行台尚書左丞相,契丹蕭保壽一弩一為右丞相,金人溫敦師中為左丞,燕人張通古為右丞,偽齊戶部侍郎馮長寧為戶部尚書,燕人張鈞為禮部侍郎,又以杜崇為兵部郎中,張仲熊為光祿寺丞,皆在行台供職。

崇,充子;仲熊,叔夜子也。

鈞始事遼,為鴻臚寺少卿、遼興軍節度掌書記,奉張覺歸順表來朝,除徽猷閣待制,至是復用。

罷偽齊尚書右丞相張昂知孟州,左丞范恭知淄州,右丞李鄴知代州,殿前都指揮使許青臣同知懷州,偽皇子府左軍統制靳賽同知相州,戶部員外郎韓元英為忠武軍節度副使,南路留守翟綸為橫海軍節度副使,又以完顏呼沙呼為汴京留守,偽齊河南監酒李儔同知副留守,知代州劉陶為都城警巡使,宗室趙子滌為汴京總制,偽皇子府選鋒軍統制李師雄為馬步軍都虞候,前軍統制王世忠為步軍都虞候,偽知萊州徐文為汴京總管府水軍都統制,偽鎮海軍節度使、山東路留守李成為殿前都指揮使兼知許州,孔彥舟為步軍都指揮使兼知東平府,涇原路經略使張中孚為陝西諸路節制使、權知永興軍,秦鳳路經略使張中彥權知平涼府;麟府路經略使折可求,環慶路經略使趙彬,熙河路經略使慕容洧,資政殿學士、知開封府鄭億年,知河南府關師古,知拱州酈瓊,知亳州王彥先,知宿州趙榮,大名府副總管劉光時,並依舊職。

時金晉國王宗翰已亡,全主以太師、領三省事宋國王宗磐為太宗長子,豪猾難馭,而京東留守宗雋乃親叔父,有才望,乃拜宗雋太保、領三省事,封兗國王以制之。

初,金製,自祖宗以來,優恤臣下,樂則同享,財則共用。

自金主初時,詞臣韓昉教之,稍學賦詩染翰。

及嗣位,左右日進諂諛,導之以宮室之壯,侍衛之嚴,入則端居九重,出則警蹕清道,視舊功大臣浸疏,且非時莫得見,盡澳開國之故制。

由是宗戚思亂。

初,修武郎硃弁,既為金人所拘,至是遣使臣李發歸,報宗翰等相繼歿亡。

秦檜曰:「金國多事,勢須有變。」

帝曰:「金人暴虐,不亡何待!」檜曰:「陛下但積德,中興固自有時。」

帝曰:「亦須有所施為而後可以得志。

但今政猶病人誤服藥,氣力尚羸,來春當極力經理中原。」

乙卯,為徽宗皇帝、顯肅皇后立虞主,不視朝。

故事,山陵埋重於皇堂之外,及將祔徽宗主,翰林學士硃震言不當虞祭,又請埋重於廟門之外。

帝命禮官議,太常以為不可,乃埋重於報恩觀,立虞主。

昭慈之喪也,工部侍郎韓肖胄題虞主,至是震引漢、唐及昭陵故事為言,乃不題。

十二月,乙丑,帝親行卒哭之祭,用酒幣。

先是虞主還幾筵殿,帝服袍履奉迎,遂行安神禮。

自埋重至於癸亥,皆太常代行九虞,及是又親祭焉。

丁卯,祔徽宗皇帝、顯肅皇后神主於太廟第十一室。

初議祔廟畢純吉服,及太常以為請,上詔曰:「情有不安,可並如舊,其俟過小祥取旨。」

戊辰,中書門下省奏:「勘會已降指揮,來春復幸浙西,所有太廟神主,合先次進發。」

詔恭依。

庚午,樞密院進呈:「先得旨,令京東宣撫處置使韓世忠移司鎮江府,留兵以守楚州。」

秦檜奏曰:「諸軍老小既處置得宜,萬一警急,諸帥當盡力捍衛。」

時已命張俊、岳飛皆留屯江內,故檜奏及之。

世忠上奏,極論:「敵情叵測,其將以計緩我師,乞獨留此軍,蔽遮江、淮,誓與敵人決於一戰。」

帝賜札曰:「朕迫於強敵,越在海隅,每慨然有恢復中原之志。

顧以頻年事力未振,姑郁居於此。

前日恐有未便,委卿相度,今得所奏,益見忠誠,雖古名將何以過。

使朕悚然興歎,以謂有臣如此,禍難不足平也。

古人有言,『閫外之事,將軍制之,』今既營屯安便,控制得宜,卿當施置自便,勿復拘執。

至於軍餉等事,已令三省施行。」

辛巳,尚書禮部侍郎常同試御史中丞。

癸未,有司奉九廟神主還浙西,百官辭於城外。

徽猷閣待制王倫、右朝請郎高公繪還自金。

初,劉豫既廢,左副元帥魯王昌乃送倫等歸,曰:「好報江南,既道塗無壅,和議自此平達。」

前七日,知泗州劉綱奏倫歸耗,帝顰蹙曰:「朕以梓宮及皇太后、淵聖皇帝未還,曉夜憂懼,未嘗去心。

若敵人能從朕所求,其餘一切非所較也。」

趙鼎曰:「仰見陛下孝心焦勞。」

帝曰:「國家但能自治以存天心,豈無復強之曰:「及見,倫言金人許還梓宮及皇太后,又許還河南諸州,帝大喜,賜與特異。

時通問副使硃弁以表附論歸進,帝覽之感愴,厚恤其家。

金主詔改明年為天眷元年,大赦。

命韓昉、耶律紹文等編修國史,以完顏勖為尚書左丞、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是日,金徙劉豫於臨潢府。

丁亥,以王倫為徽猷閣直學士、提舉醴泉觀,充大金國奉迎梓宮使;高公繪為右朝奉大夫,充副使。

是冬,川陝宣撫副使吳玠遣裨將馬希仲攻熙州。

希仲素妄庸,得檄即氣索,不得已進營熙州城外數十里。

熙州父老聞官軍來,有欲率眾歸附者,金將宣言曰:「北軍今日大至,當共劫營。」

希仲聞之,昏時拔寨遁去。

希仲還,玠斬之以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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