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鑒》卷第一百八十五 【元紀三】:○世祖聖德神功文武皇帝至元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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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鑒》卷第一百八十五 【元紀三】

續資治通鑒

卷第一百八十五 【元紀三】

起上章執徐正月,盡玄黓敦牂六月,凡二年有奇。

○世祖聖德神功文武皇帝至元十七年(庚辰,一二八零年)

春,正月,丙辰,立遷轉官員法:凡無過者授見闕,物故及過犯者選人補之,滿代者令還家以俟。

又定諸路差稅課程,增益者即上報,隱漏者罪之。

詔括江、淮銅及銅錢、銅器。

辛酉,以海賊賀文達所掠良婦百三十餘人還其家。

廣西廉州海賊霍公明、鄭仲龍等伏誅。

甲子,敕泉州行省;「山寨未即歸附者率兵拔之,已拔復叛者屠之。」

錄收宋二王功,以總管張宣為沿海招討使,千戶羅璧為管軍總管。

先是阿爾哈雅、呼圖特穆爾等下荊南、江西、廣西、海南之地,凡得州五十八,峒夷山獠不可勝計,所俘三萬二千餘人,悉役為奴,自置吏治之,責其租賦。

行台御史以為言,戊辰,敕御史大夫姜衛檢核之,並放為民。

置行中書省於福州。

蒙古漢軍都元帥張弘范卒。

弘范自崖山入朝,賜宴內殿,慰勞甚厚。

未幾,瘴癘疾作,帝命尚醫診視,遣近臣臨議用一藥,衛士監門止雜人無擾其病。

病甚,沐浴易衣冠,扶掖至中庭,面闕再拜,退坐,命酒作樂,與親故言別,出所賜劍甲付子珪曰:「汝父以是立功,汝佩服勿忘也。」

端坐而卒,年四十三。

弘范好讀書,過目通大義,善應對。

初從巴延下建康,軍中會諸將頒賞,弘范後至,巴延曰:「軍中會集,後至者罪,雖勳舊不貸,汝何敢爾。」

弘范曰:「出戰不敢後,受賞恥居先。」

巴延無以難。

居常曰:「律己廉則公明自生,賞罰信則人皆效力,不懷報怨之心則怨亦自釋。」

聞者韙之。

後追封淮一陽一郡王,謚獻武。

二月,乙亥,張易言高和尚有秘術,能役鬼為兵,遙制敵人。

命和爾果斯將兵與高和尚同赴北邊。

丁丑,達爾布罕以雲南行省軍攻定昌路,擒總管谷納,殺之。

詔達爾布罕還,以阿達代之。

雲南行省右丞尼雅斯拉鼎等上言:「緬國輿地形勢,皆已在臣目中。

臣先奉旨,若重慶諸郡平,然後有事緬國。

今四川已底寧,請益兵征之。」

帝以問丞相托裡圖哈,托裡圖哈曰:「陛下初命發士卒六萬人征緬,今尼雅斯拉鼎止欲得萬人。」

帝曰:「足矣。」

遂詔尼雅斯拉鼎將一精一兵萬人征之。

尼雅斯拉鼎又建言三事;其一謂:「雲南省辨措所造金簿,貿易病民,宜罷。」

一謂:「雲南有省,有宣慰司,又有都元帥府。

近宣慰司已奏罷,而元帥府尚存。

臣謂行省既兼領軍民,則元帥府亦在所當罷。」

一謂:「雲南官員子弟入質,臣謂達官子弟當遣,餘宜罷。」

奏可。

尼雅斯拉鼎,賽音諤德齊之長子也。

己丑,命梅國寶襲其父應春瀘州安一撫使職。

初,瀘州嘗降宋,應春為前重慶制置使張玨所殺。

國寶詣闕訴冤,詔以玨畀國寶,使復其父仇,時玨在京兆,解弓弦自縊死。

國寶請贖還瀘州軍民之為俘者,從之。

日本殺國使杜世忠等,征東元帥實都、洪俊奇請自率兵往討;廷議姑少緩之。

庚子,發侍衛軍三千浚通州運糧河。

江淮行省左丞夏貴請老,從之,仍官其子孫。

辛丑,以廣中民不聊生,召右丞達春、左丞呂師夔,廷詰壞民之由,命頁迪密實、賈居貞行宣慰司往撫之。

師夔至,廷辯無驗,夏命還省治事。

三月,癸卯,命王積翁入領省事;中書省臣以為不可,改戶部尚書。

甲辰,帝幸上都。

時上都留守闕,宰相進擬十數人,皆不稱旨。

帝顧賀仁傑曰:「無以易卿者。」

遂授之。

仁傑善於其職,每歲春秋行幸,供億未嘗闕。

乙卯,立都功德使司,掌帝師所統僧人並吐番軍民等事。

初,安西王既薨,召其相趙炳入見,因言陝西運使郭琮、郎中郭叔雲不法事,帝怒,遣使偕炳往按其罪。

至則琮等矯世子阿南達旨,收炳及妻子囚之平涼北崆峒山。

炳子仁榮上訴,詔遣使馳往脫炳,且械琮一黨一偕來。

琮等留使者,醉以酒,先遣人毒炳於獄中,帝聞之,大怒,琮至,親鞫之,伏辜,命仁榮手刃琮及叔雲於市,籍其家畀之。

仁榮曰:「不共戴天之人所有,何忍受之!」帝稱善,別賜鈔二萬緡,為治喪具。

尋贈炳中書左丞,謚忠愍。

趙炳之死也,與王府相商挺無預;會王府女奚有預郭琮之謀者,臨刑,望以求生,語連挺及其子獻,帝怒,召挺,拘炳家,獻下獄,命諸儒讞其罪。

吏部尚書青一陽一夢炎曰:「臣宋人,不知挺向來之功可補今之過否?」

帝不悅曰:「是同類相助之詞也。」

符寶郎董文忠曰:「夢炎不知挺何如人,臣以曩時推戴之功語之矣。」

帝良久曰:「其事果何如?」

文忠曰:「臣目未睹,耳固聞之,殺人之謀,挺不與也!」帝默然,久之,始得釋。

先是,索多軍士擾民,故南劍等路民復叛,及蒙古岱往招徠之,民始獲安。

夏,四月,壬申朔,詔以蒙古岱仍行省埃州。

癸酉,南康杜可用叛,命史弼討擒之。

乙酉,以太常樂付太常寺。

丁亥,立杭州路金玉總管府。

五月,甲辰,作行宮於察罕諾爾。

癸丑,詔雲南行省發四川軍萬人,命鐸喇哈領之,與前所遣將同征緬國。

移福建行省於泉州。

高麗國王暙,以民饑乞貸糧萬石,許之。

甲寅,汀、漳叛賊廖得勝伏誅。

六月,丁丑,索多部下聚一黨一於海道劫奪商貸,範文虎招降之,復議置於法。

阿塔哈等請罷江南所立稅課提舉司,阿哈瑪特力爭,詔御史台選辟檢核,具實以聞,遂遣布嚕哈達等檢核江淮行省錢谷。

壬辰,召範文虎,議征日本。

命江淮等處頒行鈔法,廢宋銅錢。

秋,七月,己酉,立行省於京兆,以前安西王相李德輝為參知政事,兼領錢谷事。

徙泉州行省於隆興。

戊午,以參知政事郝禎、耿仁並為中書左丞。

阿哈瑪特在位日久,益肆貪橫,援引二人驟升同列,一陰一謀交通,專事蒙蔽,逋賦不蠲,眾庶流移,京兆等路歲辦課至五萬四千錠,猶以為未實。

民有附郭美田,輒取為己有。

內通貨賄,外示威刑,廷中相視,無敢論列。

有宿衛士洛一陽一秦長卿者,上書發其一奸一,事下中書,中貴人力為救解,議遂寢。

阿哈瑪特大恨長卿,以鐵冶事誣逮下吏,籍其家,使獄束殺之。

其後阿哈瑪特雖誅,而長卿之冤終不白。

用姚演言,開膠東河,及收集逃民屯田漣、海。

初,中書以領大農事張立道熟於雲南,奏授大理等處巡行勸農使。

其地有昆明池,介碧雞、金馬間,環五百餘里,夏潦暴至,必冒城郭。

立道求泉源所自出,役丁夫二千人治之,洩其水,得壤地萬餘頃,皆為良田。

爨、僰之人,雖知蠶桑而未得其法,立道始教之飼養,收利十倍於舊,雲南由是益富。

庶羅諸山蠻慕之,相率來降,收其地,悉為郡縣。

除立道忠慶路總管。

時雲南未知尊孔子,祀王羲之為先師。

立道首建孔子廟,置學舍,勸土人子弟以學,擇蜀士之賢者迎以為師,歲時率諸生行釋菜禮,人習禮讓,風俗稍變。

至是入朝,力請於帝,以雲南王子額森特穆爾襲王爵,帝從之。

遂命立道為臨安、廣西道宣撫使兼管軍招討使。

立道,大名人也。

乙丑,罷江南財賦總管府。

割建康民二萬戶種秫,歲輸釀米三萬石,官為運至京師。

己巳,遣中使歷江南名山,訪求高士。

且命持香幣詣信州龍一虎山、臨江閣阜山、建康三茅山,皆設醮。

八月,庚午朔,蕭簡等十人歷河南五路,擅招闌遺戶,事覺,謫其為首者從軍自效,餘皆杖之。

乙亥,改蒙古侍衛總管為蒙古待衛親軍都指揮使司。

戊寅,占城、馬八兒國皆遣使奉表稱臣,貢寶物犀象。

占城近瓊州,順風舟行一日可抵。

海外諸蕃國唯馬八兒與俱藍為之綱領。

上年冬,遣兵部侍郎嘉琿迪等與索多使占城,諭其王入朝,及是乃遣使內附。

丁亥,集賢院大學士兼國子祭酒許衡致仕,皇太子請以其子師可為懷孟路總管,以便侍養,且遣使諭之曰:「公毋以道不行為憂也,公安,則道行有時矣。」

翰林學士承旨姚樞卒,謚文獻。

樞含弘仁恕,未嘗疑人欺己;有負其德,亦不留怨;憂患之臨,不見言色;有來即謀者,必反覆告之。

戊戌,高麗王王暙來朝,且言將益兵三萬征日本。

於是以範文虎、實都、洪俊奇為中書右丞,李庭、張巴圖為參知政事,並行中書省事。

水軍萬戶都元帥張禧請行,即日拜行省平章政事,與文虎、庭等率舟師泛海東征。

至日本,禧即捨舟,築壘平湖島,約束戰艦,各相去五十步止泊,以避風濤觸擊。

已而颶風大作,文虎、庭戰艦悉壞,禧所部獨完。

漳州陳吊眼,聚一黨一數萬,劫掠汀、漳。

是月,加鄂勒哲圖鎮國上將軍、福建等處征蠻都元帥,率兵五千往討,賜翎根甲,面諭遣之,且曰:「賊苟就擒,聽汝施行。」

時黃華聚一黨一三萬人擾建寧,號「頭陀軍」。

鄂勒哲圖先引兵鼓行壓其境,軍聲大震,賊驚懼納款。

鄂勒哲圖許以為副元帥,凡征蠻之事一以問之,且慮其一奸一詐莫測,因大獵以耀武。

適有一周翔空,鄂勒哲圖仰射之,應弦而落,遂大獵,所獲山積,華大悅服,鄂勒哲圖乃聞於朝,請與之俱討賊,朝廷從之,授華征蠻副元帥,與鄂勒哲圖同署。

華遂為前驅,破其五寨。

九月,壬子,帝至自上都。

自是夏往避暑,秋還京師,歲以為常。

冬,十月,壬午,詔立陝西、四川等處行中書省,以布哈為右丞,李德輝、汪惟正並左丞。

初,羅施鬼國既降復叛,詔雲南、湖廣、四川合兵三萬人討之。

兵且壓境,適李德輝在播州,乃遣安珪馳驛止三道兵勿進,復遣張孝思諭鬼國趣降。

其酋阿察,熟德輝名,曰:「是活合州李公耶!其言明信可恃。」

即身至播納款。

德輝以其事上聞,乃改鬼國為順元路,以阿察為宣撫使。

時有以受鬼國馬千數譖德輝於朝者,帝曰:「是人朕所素知,雖一羊不妄受,寧有是耶!」及左丞之命下,而德輝已卒。

蠻夷哭之,哀如私親,為位而祭者動輒千百人。

合州安一撫使王立,衰絰率吏民拜哭,聲震山谷,為發百人護喪。

興元、播州安一撫使何彥清率其民立廟祀之。

甲申,詔龍一虎山天師張宗演赴闕。

己丑,命達實為招討使,佩金虎符,往求河源。

達實受命而行,四閱月始抵其地。

還,圖其形熱來上,言:「河出吐蕃朵甘思西鄙,有泉百餘泓,沮洳散渙,弗可一逼一視,方可七八十里,履高山下瞰,燦若列星,以故名鄂端諾爾,鄂端,譯言星宿也。

群流奔湊,近五七里,匯為二巨澤,名鄂博諾爾。

自西而東,連屬吞噬,行一日,迤邐東鶩成川,號齊必勒河。

又二三日,水西南來,名伊爾齊,與齊必勒河合。

又三四日,水南來,名呼蘭。

又水東南來,名伊拉齊,合流入齊必勒。

其流浸大,始名黃河,然水猶清,人可涉。

又一二日,岐為八九股,名也孫斡倫,譯言九渡,通廣五七里,可度馬。

又四五日,水渾濁,土人抱革囊騎過之。

自是兩山峽束,廣可一里、二里或半里,其深叵測。

朵甘思東北有大雪山,名伊爾瑪布謨喇,其山最高,譯言騰格爾哈達,即昆亶也。

自八九股水至昆亶,行二十日。

崑崙以西,山皆不穹峻。

其東,山益高,地益漸下,岸狹隘,有孤可一躍而越之外。

行五六日,有水西南來,名納鄰哈喇,譯言細黃河也。

又兩日,水南來,名奇爾穆蘇。

二水合流入河,河水北行,轉西,流過昆亶北,向東北流,約行半月,至貴德州,地名筆齊裡,始有州治、官府。

又四五日,至積石,即《禹貢》之積石也。

自發源至漢地,南北澗溪,細流傍貫,莫知紀極。

山皆草石,至積石方林木暢茂。

世言河九折,蓋彼地有二折焉。」

丙申,始制象轎。

吏部尚書劉好禮言:「像力甚巨,上往還兩都,乘輿駕象,萬一有變,從者雖多,何力能及!」未幾,像驚,幾傷從者,好禮,祥符人也。

十一月,乙巳,置泉府司,掌領御位下及皇太子、皇太后、諸王出納金銀事。

戊申,中書省議流通鈔法,凡賞賜宜多給幣帛,課程宜多收鈔,制可之。

丁巳,北京行省平章政事廉希憲薨,年五十。

希憲嘗戒其子曰:「丈夫見義勇為,禍福無預於己。

謂皋、夔、稷、契、伊、傅、周、召為不可及,是自棄也。

天下事苟無牽制,三代可復也。」

又曰:「汝讀《狄梁公傳》乎?梁公有大節,為不肖子所墮,汝輩宜慎之。」

後追封魏國公,謚文正,又追封恆一陽一王。

壬戌,詔江淮行中書省括巧匠;未幾,賜將作院工匠銀鈔、幣帛;旋敕逃役之民竄名匠戶者,復為民。

甲子,詔頒《授時歷》。

初,帝命王恂、許衡、楊恭懿及同知太史院事郭守敬遍考歷書,晝夜測驗,創立新法,參以古制推算,極為一精一密,至是歷成。

守敬與恂等同奏言:「自漢以後,歷經七十改,創法者十有三家。

今所考正凡七事:一曰冬至,二曰歲餘,三曰日躔,四曰月離,五曰入交,六曰二十八宿距度,七曰日出入晝夜刻。

所創法凡五事:一曰太一陽一盈縮,二曰月行遲疾,三曰黃赤道差,四曰黃赤道內外度,五曰白道交周。

其餘正訛補闕,蓋非一事。」

奏上,賜名《授時歷》,頒之天下。

自是八十年間,司天之官遵而用之,一靡一有差忒。

凡日月薄食,五緯陵犯,彗孛飛流,暈珥虹蜺,一精一祲雲氣,諸系占候者,俱在簡冊。

丁卯,遺宣慰使嘉琿迪、孟慶元等持詔諭占城國主,令其子弟或大臣入朝。

昭文館大學士竇默卒。

默每論國家大計,面折廷諍,人謂可方汲黯。

帝嘗曰:「朕求賢三十年,得一竇漢卿及李俊民。」

又曰:「如竇漢卿之心,姚公茂之才,合而為一,可謂全人矣。」

公茂,樞字也。

默後累贈太師,追封魏國公,謚文正。

俊民,澤州人。

一精一於邵雍皇極數。

時知數者無如劉秉忠,亦自以為弗及。

帝在潛邸,嘗問以禎祥,及即位,其言皆驗,而俊民已卒,賜謚莊靜先生。

十二月,庚午,殺江淮行省平章政事阿里布、右丞雅克特穆爾、左丞崔斌。

斌既發阿哈瑪特一奸一蠹,海內稱快。

未幾,斌遷江淮行省左丞,阿哈瑪特慮其害己,乃奏遣布拉噶達爾、劉思愈檢核江南行省錢谷,誣構斌與阿里布等盜官糧四十七萬石,因奏罷宣課提舉司及擅易命官八百餘員,自分左右司官,鑄銀銅印。

命都事劉正等往案,獄弗具,復遣參政張澍等雜治之,竟置三人於死。

斌有文學,達政術,副阿爾哈雅取荊湖、廣海,屢建大功,多所全活。

太子聞殺斌,方食,投箸惻然,遣使止之不及。

天下聞而冤之。

辛未,高麗國王王暙,領兵萬人,水手萬五千人,戰船九百艘,糧十萬石,出征日本,給右丞洪俊奇等戰具,高麗國鎧甲戰襖。

諭諸道:「征日本兵取道高麗,毋擾其民。」

癸酉,以高麗國王王暙為中書右丞相。

乙酉,淮西宣慰使昂吉爾請以軍士屯田,阿達哈等以發民兵非便,宜慕民願耕者耕之,且免其租三年,從之。

鄂勒哲圖既破陳吊眼,復與副帥高興討陳桂龍等,直抵其壁。

賊乘高瞰下,人莫敢進,興命人挾束薪蔽身,進至山半,棄薪而退,如是六日,誘其矢石殆盡,乃爇薪焚柵,斬首二萬級。

桂龍遁走入畬洞。

甲午,大都重建太廟成,自舊廟奉遷神主於祏室,遂行大享之禮。

丙申,敕鏤板印造帝師帕克斯巴新譯《戒本》五百部,頒降諸路僧人。

敕:「擅據江南逃亡民田者,罪之。」

是歲,改建寧、雷州、廉州、化州、高州為路,以肇慶路隸廣南西道。

賑鞏昌、常德路饑民,仍免其徭役。

○世祖聖德神功文武皇帝至元十八年(辛巳,一二八一年)

春,正月,辛丑,召阿喇罕、囊嘉特赴闕受訓,諭以巴圖,張珪、李庭留後,命實都、洪俊奇軍陸行抵日本,兵甲則舟運之,所過州縣給其糧食。

用範文虎言,益以漢軍萬人。

文虎又請馬二千及回回包匠,帝曰:「戰船安用此!」皆不從。

癸卯,發鈔及金銀付博囉,以給貧民。

丁未,敕:「江南州郡兼用蒙古、回回人,凡諸王位下合設達嚕噶齊,並赴闕。」

丙辰,帝幸漷州。

癸亥,邵武民高日新據龍樓寨為亂,擒之。

二月,辛未,帝幸柳林。

乙亥,立上都留守司。

升敘州為路,隸安西省。

移潭州省治鄂州,徙湖南宣慰司於潭州,從湖廣平章政事阿爾哈雅請也。

阿爾哈雅所定荊南、淮西、江西、海南、廣西之地,凡得州五十八,峒夷山獠不可勝計,大率以口舌降之,未嘗專事殺戮。

又其取民,悉定從輕賦,民所在立祠祀之。

乙酉,改輝和爾斷事官為北庭都護府。

丙戌,征日本軍啟行,諸將陛辭,帝曰:「有一事朕憂之,恐卿輩不和耳。

範文虎,新降者也,汝等必輕之。」

先是翰林學士王磐,聞師行有期,入諫曰:「日本小夷,海道險遠,勝之不武,不勝則損威,臣以為勿伐便。」

帝震怒,謂非所宜言,且曰:「此在吾國法,言者不敕,汝豈有他心而然耶?」

磐對曰:「臣赤心為國,故敢以言,苟有他心,何為從叛亂之地冒萬死而來歸乎!今臣年已八十,且無子嗣,他心欲何為耶?」

明日,帝遣侍臣以溫言慰撫,使無憂懼。

後閱內府珍玩,有碧玉寶枕,因出賜之。

浙東饑,發粟賑之。

己丑,發肅州軍民鑿渠溉田。

福建省左丞蒲壽庚言:「詔造海船二百艘,今成者五十,民實艱苦。」

詔止之。

乙未,皇后鴻吉哩氏崩。

後一性一明敏,達於事機,國家初政,左右匡正,與有力焉。

四集賽奏割京城外近地牧馬,帝許之。

後將諫,先一陽一責劉秉忠曰:「汝何不諫?若初定都時,以其地牧馬則可,今軍民分業已定,奪之,可乎?」

事遂止。

後嘗於太府監支繒帛表裡各一,帝謂後曰:「此軍國所需,非私家物,後何可得支!」後自是率宮人親執女工,拘諸舊弓弦練之,緝為紬以製衣。

宣徽字羊臑皮置不用,後取之,合縫為地毯。

其勒儉有節而無棄物類如此。

宋亡,幼主入朝,後不樂。

帝曰:「江南平,自此不用兵甲,人皆喜之,爾何獨不樂?」

後曰:「自古無千歲之國,毋使吾子孫及此則幸矣!」帝以宋府庫物置殿庭,召後視之,後一視而反。

帝遣宦者追問後何欲,後曰:「宋人貯蓄以貽子孫,子孫不能守而歸於我,我又何忍取之!」

宋太后全氏至京,不習風土,後奏請令回江南,帝不允。

至三奏,帝乃答曰:「爾婦人,無遠慮,若使之南還,或浮言一動,即廢其家,非所以一愛一之也。

即一愛一之,但時加存恤可矣。」

後退,益厚待之。

丙申,帝還宮。

以中書右丞、行江東道宣慰使阿喇罕為中書左丞相,行中書省事;江西道宣慰使兼招討使頁特密實參知政事,行中書省事。

以遼一陽一、懿、蓋、北京、大定諸州旱,免今年租稅之半。

遣皇太子行邊,復以巴延佐之。

帝諭太子曰:「巴延才兼將相,忠於所事,故俾從汝,毋以常人遇之也。」

三月,戊戌,國子祭酒致仕許衡病幫。

會家人祀先,衡曰:「吾一日未死,寧可不有事於祖考!」起,奠獻如儀,既徹而卒,年七十三。

衡善教,其言煦煦,雖與童子言,如恐傷之,故所至無貴賤、賢不肖皆樂之。

服其教者,如金科玉條,終身不敢忘。

或未嘗及門,傳其緒餘而折節力行者,往往有之。

後贈司徒,追封魏國公,謚文正。

辛酉,立登聞鼓院,許有冤者撾鼓以聞。

夏,四月,癸酉,復頒中外官吏俸。

辛巳,通、泰二州饑,發粟二萬餘石賑之。

五月,甲辰,遣使賑瓜、沙州饑。

己酉,禁瓜、沙州為酒。

庚申,嚴鬻人之禁,乏食者量加賑貸。

六月,丙寅,敕:「謙州織工貧甚,以粟給之,其所鬻妻子,官與贖還。」

己卯,以順慶路肅四川東道理慰使。

日本行省臣遣使言:「大軍駐巨濟島至對馬島,獲島人,言太宰府西六十里舊有戍軍,已搗其虛。」

詔曰:「軍事卿等當自權衡之。」

庚寅,以阿喇罕有疾,詔阿達哈統率軍馬征日本。

壬辰,以中書左丞呼圖特穆爾為中書右丞,行中書省事;御史中丞、行御史台事呼喇出為中書左丞行尚書省事。

秋,七月,己亥,阿喇罕卒於軍。

庚戌,以松州知州市薩圖格前後射虎萬計,賜號「萬虎將軍。」

辛酉,索多征占城,賜駝篷以避瘴毒。

八月,甲子朔,招討使方文言擇守令、崇祀典、戢一奸一吏、禁盜賊、治軍旅、獎忠義六事,詔廷臣及諸老議舉行之。

庚午,蒙古岱為中書右丞,行中書省事。

壬辰,詔:「征日本軍回,所在官為給糧。」

先是,命阿達哈代阿喇罕分戍三海口,就招海中餘寇。

未至而實都、洪俊奇、範文虎、李庭、金方慶等已航海至平壺島,遇颶風,敗舟,諸將各擇堅艦乘之,棄士卒十餘萬於五龍山下。

眾推張百戶者為帥,方伐木作舟為歸計,日本覘知之,盡殺蒙古、高麗、漢人,謂新附軍為唐一人,不殺而奴之,十萬之眾,得逃還者三人而已。

文虎部將楚鼎,別率千餘人渡海,亦遭風壞舟。

鼎挾破船板,漂流三晝夜,至一山,會文虎船,因得達高麗之金州合浦,屯駐散兵,漂泛漸集,遂率之以歸。

閏月,癸巳朔,阿達哈請以戍三海口軍擊福建賊陳吊眼,詔以重勞,不從。

丙午,帝至自上都。

丁巳,括江南戶口稅課。

壬戌,兩淮轉運使阿喇卜丹,坐盜官鈔及和買馬匹,格朝廷宣命,又以官員所佩符擅與家奴往來貿易,伏誅。

京兆等路歲辦課額,自一萬九千錠增至五萬四千錠。

九月,癸未,阿哈瑪特尚以為未實,欲發使覆之。

帝曰:「阿哈瑪特何知!」事遂止。

簽江南、浙西道提刑按察司事高源,劾常州達嚕噶齊馬恕奪民田及他不法事,恕懼,賂阿哈瑪特,以他事誣源。

既系獄,一日忽釋之,莫知所出。

先是,源所居鄰里素知源事母至孝,聞源坐非辜,悉詣阿哈瑪特曰:「源孝子也,非但我知之,天必知之。

況媒孽之罪非實,若妄殺人,悖天不祥。」

阿哈瑪特亦感悟,源得不死。

少府為諸王昌圖建宅於太廟南,太常丞田忠良,往僕其柱。

少府奏之,帝問忠良,對曰:「太廟前豈諸王建宅所耶?」

帝曰:「卿言是也。」

又奏曰:「太廟前無馳道,非禮也。」

即敕中書辟道。

國制,十月上吉,有事於太廟,或請牲不用牛,忠良奏曰:「梁武帝用面為犧牲,後如何耶?」

從之。

忠良,中山人也。

冬,十月,乙未,享於太廟,貞懿聖順昭天睿文光應皇后祔。

丙申,募民屯田淮西。

乙亥,降詔諭安南國,立日烜之叔遺一愛一為安南國王,仍發新附軍千人衛送入安南。

帝方信桑門之教,詔樞密副使張易等參校道書。

易等言《道德經》為老子所著,餘皆後人偽撰。

己酉,詔悉焚之。

立行中書省於占城,以索多為右丞,劉深為左丞。

兵部侍郎額密實參知政事。

庚戌,敕以海船百艘、新舊軍及水手合萬人,期以明年正月征海外諸番,仍諭占城郡王給軍食。

壬子,用和爾果斯言,於揚州、隆興、鄂州、泉州四省置蒙古提舉學校官各二員。

癸丑,皇太子至自北邊。

左諭德李謙嘗為太子陳十事:曰正心,曰睦親,曰崇儉,曰幾諫,曰戢兵,曰親賢,曰尚文,曰定律,曰正名,曰革弊。

漳州盜陳吊眼,聚眾十萬,連五十餘寨,扼險自固。

高興攻破十五寨,吊眼走保千壁嶺,興上至山半,誘與語,接其手,掣下,擒斬之,漳境悉平。

甲子,敕誅吊眼餘一黨一,並收其兵仗,系送京師。

己巳,高麗國金州等處,置鎮邊萬戶府以控制日本。

高麗國王請完濱海城,防日本,不允。

十二月,甲午,以昂吉爾岱為中書右丞相。

己亥,罷日本行中書省。

丁未,議選侍衛軍萬人,練習以備扈從。

癸丑,免益都、淄、萊、寧海開河夫今年租賦,仍給其傭直。

是歲,改漳州為路。

保定路清苑縣水,平一陽一路松山縣旱,高唐、夏津、武城等縣蟊害稼,並免今年租,計三萬六千餘石。

蜀初定,帝閔其地久受兵,百姓傷殘,擇近臣撫安之,以東宮典文書伊徹爾輝為嘉定路達嚕噶齊。

時方以辟田、均賊、弭盜、息訟諸事課守令,伊徹爾輝奉詔甚謹,民安之,使者交薦其能。

會盜起雲南,號數十萬,聲言欲寇成都,伊徹爾輝馳入告急,言辭懇切,繼以涕泣。

大臣疑其不然,帝曰:「雲南朕所經理,未可忽也。」

乃推食以勞之。

又語伊徹爾輝曰:「南人生長亂離,豈不厭兵畏禍耶!御之乖方,保之不以其道,故為亂耳。

其以朕意告諸將,叛則討之,服則捨之,毋多殺以傷生意,則人必定矣。」

伊徹爾輝至蜀,宣佈上旨,雲南乃安。

益都等路宣慰使、都元帥來阿巴齊,發兵萬人開運河,往來督視,寒暑不輟。

有兩卒自傷其手,以示不可用,阿巴齊檄樞密府並行省奏聞,斬之,以懲不律。

運河既開,遷膠萊海道漕運使。

阿巴齊,寧夏人也。

嘉議大夫、太史令王恂,居父喪哀毀,日飲勺水,帝遣內侍慰諭之。

未幾卒,年四十七。

後追封定國公,謚文肅。

河東按察使伊列薩哈遷南台中丞,帝出內中寶刀賜之,曰:「以鎮外台。」

時丞相阿哈瑪特之子呼遜,為江浙行省平章政事,恃勢貪穢,伊列薩哈發其一奸一,得贓鈔八十一萬錠,奏請誅之;並劾江南釋教總統嘉木揚喇勒智諸不法事。

諸道竦動。

○世祖聖德神功文武皇帝至元十九年(壬午,一二八二年)

春,正月,丙寅,罷征東行中書省。

丁卯,諸王扎喇呼至自軍中。

時皇子北平王,以軍鎮阿里瑪圖之地以御哈都,諸王錫裡濟與托克托穆爾、撒裡蠻等,謀劫北平王以叛,欲與扎喇呼結援於哈都,不從。

薩裡曼悔過,執錫裡濟等,北平王遣禮喇呼以聞。

妖民張圓光伏誅。

二月,辛卯朔,帝幸柳林。

修宮城、太廟、司天台。

戊戌,遣使往乾山,造江南戰船千艘。

壬寅,命:「軍官陣亡者,其子襲職;以疾卒者,授官降一等。

具為令。」

乙巳,立廣東按察使。

戊申,帝還宮。

己酉,減省、部冗員。

徒浙東宣慰司於溫州。

分軍戍守江南,自歸州以及江一陰一至三海口,凡二十八所。

壬子,遣諸王桑阿克達爾擊緬。

初,尼雅斯拉鼎自緬還,言熟其國形勢可擊。

遂以檯布為右丞,伊克德濟為參政,命桑阿克達爾督諸軍復往擊之。

甲寅,帝幸上都。

申嚴漢人軍器之禁。

三月,戊寅,益都千戶王著,以中書左丞相阿哈瑪特蠹國害民,與高和尚合謀殺之。

著素志疾惡,因人心憤怨,密鑄大銅鎚,自誓願擊阿哈瑪特首。

會高和尚以秘術行軍中無驗而歸,詐稱死,殺其徒,以一屍一欺眾,逃去,人亦莫知。

著乃與合謀,結八十餘人,夜入京城。

時皇太子從帝如上都,而阿哈瑪特留守京師,著以太子素惡其一奸一,乃遣二西僧至中書,詐稱皇太子與國師還都建佛事。

時高觿、張九思宿衛宮中,詰之,倉皇失對,遂以二僧屬吏,訊之,不服。

觿、九思乃集衛士及官兵各執弓矢以備。

及午,著復矯太子令,俾樞密副使張易發兵,夜會東宮。

易不察,遽以兵往,觿問何為,易附耳語曰:「太子來誅左相也。」

既而省中遣使出迎,悉為偽太子所殺,奪其馬,入健德門。

夜二鼓,觿等聞人馬聲,遙見燭籠、儀仗將至宮門前,一人前呼啟關,觿謂九思:「它時殿下還宮,必以鄂勒哲、薩一陽一二人先,請得見二人,然後啟關。」

觿呼二人,不應,即曰:「皇太子平日未嘗行此門,今何來此也?」

賊計窮,趨南門,觿留張子政等守西門,亟走南門伺之。

偽太子立馬指揮,呼省辟至前,責阿哈瑪特數語,著即牽去,以所袖銅鎚碎其腦,立斃;繼呼左丞郝禎至,殺之,囚右丞張惠。

觿乃與九思大呼曰:「此賊也!」叱衛士亟捕之。

留守司達嚕噶齊庫端遂持梃前,擊立馬者墜地,弓矢亂髮,眾奔潰,多就擒。

高和尚等逃去,著挺身請囚。

中丞額森特穆爾馳奏,帝時方駐蹕察罕諾爾,聞之,震怒,即日至上都,命樞密副使博囉、司徒和爾果斯、參政阿哩等馳驛至大都,討為亂者。

帝疑廷臣多與謀,召典瑞少監王思廉至行殿,屏左右問之曰:「張易反,若知之乎?」

對曰:「未詳也。

帝曰:「反已反,何未祥也?」

思廉徐奏曰:「僭號改元,謂之反;亡入他國,謂之叛;群聚山林,賊害民物,謂之亂。

張易之事,臣實不能詳也。」

帝曰:「朕自即位以來,如李亶之不臣,豈以我若漢高帝、趙太祖遽陟帝位者乎?」

思廉曰:「陛下神聖天縱,前代之君不足比也。」

帝歎曰:「朕往者有問於竇默,其應如響,蓋心口不相違,故不思而得。

朕今有問,汝能然乎?且張易所為,張文謙知之否?」

思廉即對曰:「文謙不知。」

帝曰:「何以知之?」

對曰:「二人不相安,或知其不知也。」

帝意稍釋。

庚辰,獲高和尚於高梁河。

辛巳,博囉等至都。

壬午,誅王著、高和尚於市,皆醢之,並殺張易。

著臨刑,大呼曰:「王著為天下除害,今死矣!異日必有為我書其事者。」

復以張易從著為亂,將傳首四方,張九思曰:「易應變不審則有之,坐以與謀則過矣,請免傳首。」

從之。

戊子,以領北庭都護阿密實哈為御史大夫,行御史台事。

集賢直學士兼秘書少監建昌程文海陳五事:一曰取會江南仕籍,二曰通南北之選,三曰立考功歷,四曰置貪贓籍,五曰給江南官吏俸;朝廷多採行之。

夏,四月,丁酉,以和爾果斯以中書右丞相,降右丞相昂吉爾岱為留守,仍同簽樞密院事。

皇太子謂和爾果斯曰:「阿哈瑪特已死,汝任中書,事有便國利民者,毋憚更張;或有阻撓,吾當力持之。」

故是時庶務更新,省部用人,多所推薦。

戊戌,陳桂龍率其一黨一來降,詔流桂龍於邊地。

中書左丞耿仁等言:「諸王公主分地所設達嚕噶齊,例不遷調,百姓苦之。

依常調,任滿,從本位下選代為宜。」

從之。

乙己,以阿哈瑪特家奴呼圖達爾等久總兵權,命庫端等代之,仍隸大都留守司。

馳西山薪炭禁。

以阿哈瑪特之子、江淮行中書省平章政事呼遜罪重於父,議究勘之。

戊申,寧國路太平縣饑,民采竹食為糧。

庚戌,行御史台言:「阿爾哈雅占降民為奴,而以為征討所得。」

詔:「降民還之有司,征討所得,籍其數,量賜臣下有功者。」

丙辰,敕:「以妻、女、姊妹獻阿哈瑪特得仕者黜之。

核阿哈瑪特佔據民田,給還其主;庇富強戶,輸賊其家者,仍輸之官。」

定內外官以三年為考,滿任者遷敘,未滿者不許超遷。

五月,己未朔,沙汰省部官阿哈瑪特一黨一七百十四人,已革者百三十三人,餘五百八十一人,並黜之。

初,阿哈瑪特死,帝猶不深知其一奸一。

及詢樞密副使博囉,乃盡得其罪惡,始大怒曰:「王著殺之,誠是也!」命發阿哈瑪特家,剖其棺,戮一屍一於通玄門外,縱犬啖其肉,百官士庶聚觀稱快,予侄皆伏誅。

籍其家,得櫝藏二人皮,兩耳俱存,問之,其妾云:「每咒詛時,置神坐於上,應驗甚速。」

又以帛二副畫甲騎,圍守一屋殿,兵皆張弦挺刃內向,狀涉不軌,畫者為陳某。

又有曹震圭者,嘗推算阿哈瑪特所生年月,王台判者妄引圖讖,皆言涉不軌。

事聞,剝四人皮以徇。

尋以郝禎、耿仁一黨一惡尤甚,命剖禎棺,戮其一屍一,下耿仁於獄,誅之。

初,巴延滅宋還,詔百官郊迎,阿哈瑪特先半捨道謁巴延。

巴延解所服玉鉤絛遺之,且曰:「宋寶玉固多,吾實無所取,勿以此為薄也。」

阿哈瑪特謂其輕己,乃誣以平宋時取其玉桃盞,帝命按之,無驗。

阿哈瑪特既死,有獻此盞者,帝愕然曰:「幾陷我忠良!」

癸未,以甘肅行省左丞敏珠爾卜丹為中書右丞,行台御史中丞張雄飛參知政事。

初,阿哈瑪特欲誣殺秦長卿、劉仲澤、伊瑪都木達三人,兵部尚書張雄飛力持不可,阿哈瑪特使人啖之曰:「誠能殺此三人,當處以參政。」

雄飛曰:「殺人以求大官,吾不為也。」

阿哈瑪特怒,出為澧州安一撫使,累遷御史中丞,行御史台事。

阿哈瑪特恐其子呼遜為江淮右丞,不為所容,改陝西按察使。

未行,阿哈瑪特死,召拜參政。

呼遜被逮,敕廷臣雜問,呼遜歷指宰執曰:「汝曾受我家錢,何得問我?」

雄飛曰:「我曾受否?」

曰:「公獨無。」

雄飛曰:「如是,則我當問汝矣。」

遂伏辜。

六月,已丑朔,日有食之。

甲午,阿哈瑪特濫設官府二百四所,詔存者三十三,餘皆罷。

又,江南宣慰司十五道,內四道已立行中書省,罷之。

丙申,發射士百人衛丞相,它人不得援例。

戊戌,以占城既服復叛,發兵討之。

初,朝廷遣索多就占城國立省哀治,王子補的負固弗率,凡使臣經其國者皆執之。

帝怒,決意進討,發淮、浙、福建、湖廣軍五千、海船百艘、戰船二百五十,命索多將之以行。

乙酉,以阿哈瑪特居第賜和爾果斯。

帝以所籍入權臣家婦賜後衛親軍指揮伊喇元臣,元臣辭曰:「臣家世清索,不敢自污。」

帝嘉歎不已。

元臣,霸州元師尼爾之孫也。

丁巳,征亦奚不薛,盡平其地,立三路達嚕噶齊,留軍鎮守,命塔喇海總之。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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