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鑒
卷第二十五 【宋紀二十五】
起閼逢執徐十一月,盡旃蒙大荒落十二月,凡一年有奇。
○真宗膺符稽古神功讓德文明武定章聖元孝皇帝景德元年(遼統和二十二年)
十一月,乙卯,遣使安一撫河北。
以知瀛州李延渥為本州一團一練使,獎其守城之功也。
北面部署奏:「契丹自瀛州退去,其眾猶二十萬。
偵得其謀欲乘虛抵貝、冀、天雄軍。」
詔督諸路兵及澶州戍卒會天雄軍。
自遼師南下,河朔皆城守。
右贊善大夫王嶼知冀州,常有破敵之志,日閱戍兵,又集強壯練習之,開門樵采如平日。
嘗上言:「寇若至,必可邀擊,願勿以一郡為憂。」
於是遼游騎一逼一城,嶼擊走之,詔嘉獎。
癸亥,遼馬軍都指揮使耶律珂禮遇南師於洛州,勝之。
甲子,東京留守蕭巴雅爾獲魏府官吏田逢吉,獻於行帳。
戊辰,以山南東道節度使李繼隆為駕前東面排陣使,馬軍都指揮使葛霸副之,西上閤門使孫全照為都鈐轄,南作坊使張旻為鈐轄;武寧節度使石保吉為駕前西面排陣使,步軍都虞候王隱副之,入內副都知秦翰為鈐轄。
初,旻在定州,言天道方利客,先起者勝,宜大舉伐遼,並上興師出境之日。
帝以問輔臣,皆言不可,乃止。
於是駕將親征,旻方戍並代,復奏邊事十餘,召還,入對,帝曰:「契丹入塞,與卿所請北伐之日同,悔不用卿策。
今須守澶州而未得人,如何?」
旻請行,帝喜,故命為西面鈐轄,先令至澶州候敵遠近,旻即馳騎往。
秦翰既受命,亟督眾環城浚溝洫,以拒邊騎。
功畢,遼師果暴至,翰不解甲冑七十餘日雲。
庚午,車駕北巡。
司天言:「日抱珥,黃氣充塞,宜不戰而卻,有和解之象。」
曹利用至天雄,孫全照疑契丹不誠,勸王欽若留之。
遼師數攻城不克,復令王繼忠具奏議和,帝因賜繼忠手詔,雲已遣利用,且使告遼人遣使抵天雄受之。
繼忠聞利用至天雄不行,復具奏,乞自澶州別遣使者至北朝,免致緩誤。
辛未,車駕次長垣縣,得其奏,遂以前意答焉。
壬申,次韋城縣。
詔知滑州張秉、齊州馬應昌、濮州張晟往來河上,部丁夫鑿冰,以防敵騎之渡。
天雄軍聞遼師將至,闔城惶遽,王欽若與諸將議探符分守諸門,孫全照曰:「全照將家子,請不探符,諸將自擇便利處所,不肯當者,全照請當之。」
既而莫肯守北門者,乃以命全照。
欽若亦自分守南門,全照曰:「不可。
參政主帥,號令所出,謀畫所決,南北相距二十里。
請覆待報,必失機會,不如居中央府署,保固腹心,處分四面。」
欽若從之。
全照素教畜一弩一手,射人馬洞徹重甲,隨所指麾,應用無常。
於是大開北門,下吊橋以待之。
遼師攻東門良久,捨東門,趨故城,夜,復自故城潛師過城南,設伏於狄相廟,遂南攻德清軍。
欽若聞之,遣將率一精一兵追擊;伏兵起,斷其後,天雄兵不能進退。
全照請於欽若曰:「若亡此兵,是亡天雄也。
北門不足守,全照請救之。」
乃引麾下出南門力戰,殺傷遼伏兵甚眾,天雄兵乃復得還,存者什三四。
庚午,遼蕭巴雅爾、蕭觀音努率渤海兵攻德清軍,城破,知軍、尚食使張旦及其子三班借職利涉、虎冀都虞候胡福等十四人並死之。
先是詔王超等率兵赴行在,逾月不至。
遼師益南侵,帝駐蹕韋城,群臣復有以金陵之謀告帝宜且避其鋒者,帝意稍惑,乃召寇准問之。
將入,聞內人謂帝曰:「群臣輩欲將官家何之?何不速還京師!」准入對,帝曰:「南巡何如?」
准曰:「群臣怯懦無知,不異於鄉老婦人之言。
今敵騎迫近,四方危心,陛下惟可進尺,不可退寸。
河北諸軍日夜望鑾輿至,士氣當百倍。
若回輦數步,則萬眾瓦解,敵乘其後,金陵亦不可得而至矣!」帝意未決。
准出,遇殿前都指揮使高瓊,謂曰:「太尉受國恩,何以報?」
對曰:「瓊武人,願效死」。
准復入對,瓊隨立庭下,准曰:「陛下不以臣言為然,試問瓊。」
遂申前議,詞氣慷慨。
瓊仰奏曰:「寇准言是。」
且曰:「隨駕軍士父母妻子盡在京師,必不肯棄而南行,中道即亡去耳。
願陛下亟幸澶州,臣等效死,契丹不難破。」
准又言:「機不可失,宜趣駕!」時王應昌帶御器械侍側,帝顧之,應昌曰:「陛下奉將天討,所向必克,若逗遛不進,恐敵勢益張。」
帝意遂決。
甲戌,晨發,左右以塞甚,進貂裘絮帽。
帝卻之,曰:「臣下暴露寒苦,朕獨安用此邪!」夕,次衛南縣,遣翰林侍讀學士潘慎修先赴澶州。
詔澶州北寨將帥及知州不能擅離屯所迎駕。
帝前賜王繼忠詔許遣使,繼忠復具奏附石普以達。
普自貝州遣指揮使張皓赴行闕,道出遼寨,為所得,遼主及太后引皓至車帳前,問勞久之,困令抵天雄,以詔促曹利用。
王欽若等疑不敢遣,皓獨還遼營。
遼太后賜皓袍帶,館設加等,使繼忠具奏,且請自澶州別遣使,速議和好事。
於是皓以其奏入,帝復賜欽若詔,又令參知政事王旦與欽若手書,俾皓持赴天雄,督利用同北去,並以詔諭繼忠。
因謂輔臣曰:「國家以安民息戰為念,固許之矣。
然彼尚率眾深入,又河冰且合,戎馬可度,亦宜過為之防。
朕已決成算,若盟約之際,別有邀求,當決一戰。
可再督諸將帥整飭戎容,以便宜從事。」
遼師既陷德清,壬申,遂進抵澶州,圍合三面。
李繼隆等分伏勁一弩一,控扼要害。
遼統軍使蕭達蘭恃其勇,以輕騎按視地形。
時威虎軍頭壽光張瓖掌一床一子一弩一,一弩一潛發,達蘭中額僕,遼眾競前輿曳至寨,是夕,死。
太后臨其轊車,哭之慟,輟朝五日。
以蕭巴雅爾代掌南面事,旋下通利軍。
達蘭通天文,屢著戰功,首倡南侵之謀,至是死,軍中奪氣,滋欲議和矣。
丙子,車駕發衛南。
李繼隆等使人告捷,又言:「澶州北城,門巷湫隘,且於南城駐蹕。」
是日,駐南城,以驛捨為行宮,將止焉。
寇准固請幸北城,曰:「陛下不過河,則人心益危,敵氣未懾,非所以取威決勝也。
且王超領勁兵屯中山以扼其吭,李繼隆、石保吉分大陣以扼其左右肘,四方征鎮赴援者日至,又何疑而不往?」
高瓊亦固請,僉署樞密院事馮拯在傍呵之,瓊怒曰:「君以文章致位兩府,今敵騎充斥如此,猶責瓊無禮,君何不賦一詩退敵邪?」
即麾衛士進輦扣陛。
帝遂幸北城。
至浮橋,猶駐車未進,瓊乃執楇築輦夫背曰:「何不亟行!今已至此,尚何疑焉!」帝乃命進輦。
既至,登北城門樓,張黃龍旂,諸軍皆呼萬歲,聲聞數十里,氣勢百倍。
帝覽觀營壁,召見李繼隆已下諸將,撫一慰者久之,賜諸軍酒食緡錢。
戊寅,移御北城之行營。
曹利用自天雄赴遼軍中,見其太后與宰相韓德昌同處一車,群臣與其主重行別坐,禮容甚簡。
以版橫車軛,上設食器,坐利用車下,饋之食。
共議和好,事未決,遼主乃遣左飛龍使韓杞持國書與利用俱還。
詔知澶州何承矩郊勞,翰林學士趙安仁接伴之,凡覲見儀式,皆安仁所裁定雲。
十二月,庚辰朔,韓杞入對於行宮之前殿,跪授書函於閤門使,使捧以升殿,內侍省氨都知閻承翰受而啟封,宰相讀訖,命杞升殿起居。
其書復以關南故地為請,帝謂輔臣曰:「吾固慮此,今果然,將奈何?」
輔臣請答書,言:「關南久屬朝廷,不可擬議,或歲給金帛,助其軍資,以固歡盟。
惟陛下裁度。」
帝曰:「朕守祖宗基業,不敢失墜。
所言歸地,事極無名,必若邀求,朕當決戰耳!實念河北居人重有勞擾,倘歲以金帛濟其不足,朝廷之體,固亦無傷。
答書不必具言,但令曹利用與韓杞口述茲事可也。」
趙安仁獨能記太祖時國書體式,因命為答書。
賜杞襲衣、金帶、鞍馬、器幣。
杞即日入辭,遂與利用共往。
杞既受襲衣之賜,及辭,復左衽,且以賜衣稍長為解,趙安仁曰:「君將升殿受還書,天顏咫尺,如不衣所賜之衣,可乎?」
杞即改服而入。
帝又面戒利用以地必不可得,若邀求貨財,則宜許之。
是日,日有食之。
帝懼甚,司天言主兩國和解,帝意稍釋。
癸未,幸北寨,又幸李繼隆營,命將校從官飲,犒賜諸軍有差。
曹利用與韓杞至遼軍帳,遼復以關南故地為言,利用輒沮之,且謂曰:「北朝既興師尋盟,若歲希南朝金帛之資以助軍旅,則猶可議也。」
其接伴政事舍人高正遽曰:「今茲引眾而來,本謀關南地,若不遂所圖,則本國負愧多矣。」
利用答以「稟命專對,有死而已。
若北朝不恤後悔,恣其邀求,地固不可得,兵亦未易息也!」遼主及蕭太后聞之,意稍怠,但欲歲取金幣;利用許遺絹二十萬匹、銀十萬兩,議始定。
遼主復遣王繼忠見利用,具言:「南北通和,實為美事,主上年少,願兄事南朝。
又慮南朝或於緣邊開移河道,廣浚壕塹,別有舉動之意。」
因附利用密奏,請立誓,並乞遣近上使臣持誓書至彼。
甲申,利用即與其右監門衛大將軍姚柬之持國書俱還,並獻御衣、食物,其郊勞館谷,並如韓杞之禮,命趙安仁接伴。
乙酉,柬之入對於行宮中,使受其書,書辭猶言:「曹利用所稱,未合王繼忠前議;然利用固有成約,悉具繼忠密奏中矣。」
是日,帝御行宮之南樓,觀大河,宴從臣,召柬之與焉。
丙戌,柬之入辭,命西京左藏庫使李繼昌假左衛大將軍,持誓書與柬之俱往報聘,稱遼太后為叔母,金帛之數如利用所許,其他亦依繼忠所奏雲。
柬之又言:「收眾北歸,恐為緣邊邀擊。」
乃詔諸路部署及諸州軍,勿輒出兵馬以襲遼歸師。
丁亥,以曹利用為東上閤門使、忠州刺史,賜第京師。
利用之再使也,面請歲賂金帛之數,帝曰:「必不得已,雖百萬亦可。」
寇准召至幄次,語之曰:「雖有旨許百萬,若過三十萬,將斬汝!」利用果以三十萬成約而還。
入見行宮,帝方進食,未即見,使內侍問所賂。
利用曰:「此機事,當面奏。」
復使問曰:「姑言其略。」
利用終不肯言,而以三指加頰。
內侍入曰:「三指加頰,豈非三百萬乎?」
帝失聲曰:「太多!」既而曰:「姑了事,亦可耳。」
帷爆淺迫,利用具聞其語。
及對,帝亟問之,利用再三稱罪,曰:「臣許之銀絹過多。」
帝曰:「幾何?」
曰:「三十萬」。
帝不覺喜甚,故利用被賞特厚。
戊子,帝作《迴鑾詩》,命近臣和。
幸北寨勞軍,遣雷有終領所部兵還并州屯所。
時王超等逗撓無功,唯有終赴援,威聲甚振,河北列城賴以張其軍。
己丑,遼詔諸軍解嚴。
壬辰,赦河北諸州死罪以下。
民經遼師蹂踐者,給復二年。
死者官吏,追錄子孫。
癸巳,大宴於行宮。
宰臣畢士安先以疾留京師,遺書寇准,言:「大計已定,惟君勉之!」是日,來朝。
議者多言歲賂三十萬為過厚,士安曰:「不如此,則敵所顧不重,和事恐不能久也。」
雍王元份暴得疾,詔參知政事王旦權東京留守事,即日乘傳先還。
旦馳至京,直入禁中,下令甚嚴,人無知者。
及駕還,旦家子弟皆迎於郊,忽聞後有騶呵聲,回視,乃旦也,皆大驚。
時兩河之民頗有陷敵者,旦上言,願出金帛數十萬贖其人;或有沮議者,遂止。
甲午,車駕發澶州。
大寒,賜道傍貧民襦褲。
李繼昌至遼帳,館設之禮益厚,即遣其西上閤門使丁振奉誓書來上。
戊戌,車駕至自澶州。
帝初以懿德皇太后忌,欲撤鹵簿鼓吹,不一舉樂。
時龍圖閣待制杜鎬先還,備儀仗。
遣騎馳問之,鎬曰:「武王載木主伐紂,前歌後舞。
《春秋》不以家事辭王事,凱旋用樂,於禮無嫌。」
帝復詔輔臣共議,皆固以請,乃從之。
寇准在澶州,每夕與知制誥楊億痛飲,謳歌諧謔,喧嘩達旦,帝使人覘知之,喜曰:「准如此,吾復何憂!」時人比之謝安。
既而曹利用與韓杞至行在議和,准畫策以進,且曰:「如此,則可保百年無事。
不然,數十年後,敵且生心矣。」
帝曰:「數十年後,當有捍御之者。
吾不忍生靈重困,姑聽其和可也。」
准尚未許,有譖其幸兵以自取重者,準不得已許之。
初,准處分軍事,或違帝旨,及是,謝曰:「使臣盡用詔令,茲事豈得速成!」帝笑而勞焉。
辛丑,錄契丹誓書頒河北、河東諸州軍。
甲辰,改威虜軍曰廣信,靜戎曰安肅,破虜曰信安,平戎曰保定,寧邊曰永寧,定遠曰永靜,定羌曰保德,平虜城曰蕭寧。
邠州部署言李繼遷子德明孔目官何憲來歸,詔令乘傳赴闕。
乙巳,以天雄軍鈐轄孫全照知軍府事,召王欽若歸闕。
戊申,帝覽河北奏報,諸州多被蹂踐,通利軍傷殘尤甚,慘然形於顏色,乃下詔罪己。
王旦、寇准等皆上疏待罪,慰勞之。
是月,遼班師,太后賜太丞相韓德昌姓耶律,徙王晉。
是歲,遼放進士張可封第三人。
○真宗膺符稽古神功讓德文明武定章聖元孝皇帝景德二年(遼統和二十三年)
春,正月,庚戌朔,以遼人講和,大赦天下。
壬子,放河北諸州強壯歸農,令有司市耕牛給之。
癸丑,罷諸路行營,合鎮、定兩路都部署為一。
甲寅,王欽若自天雄軍來朝。
帝以河北守臣宜得有武干善鎮靜者,乙卯,以馬知節知定州,孫全照和鎮州,趙昌言知大名府,馮起知澶州,上官正知貝州,揚延朗知保州,張禹珪知石州,張利涉知滄州,趙繼升知邢州,李允則知雄州,趙彬知霸州。
帝親錄其姓名付中書,且曰:「朕裁處當否,卿等共詳之。」
畢士安曰:「陛下所擇,皆才適於用,望付外施行。」
從之。
知節先在鎮州,方遼師入塞,民相攜入城,知節與之約,有盜一錢者斬。
俄有竊童兒錢二百者,即戮之,自是無敢犯者。
每中使繼詔諭邊郡,知節慮為敵所掠,因留之,募捷足者間道達詔旨。
會發澶、魏、邢、洺等六州軍儲赴定州,水陸並進,時兵交境上,知節曰:「是資敵也。」
因告諭郡縣,凡公家輸輦之物,所在納之;敵欲剽劫,皆無所得。
車駕幸澶州,大將王超擁兵數十萬屯定州,逗遛不進,知節屢諷之,超不為動。
復移書誚讓,超始出兵,猶辭以中渡無橋,徒涉為患;知節先已命工度材,一夕而具。
上聞,手詔褒美。
罷北面部署、鈐轄、都監、使臣二百九十餘員。
召輔臣觀瀛州所獲遼人攻城戰具,皆制度一精一好,鋒鍔銛利,梯沖、竿牌,悉被以鐵。
城上懸版才數寸,集矢二百餘,其後李繼宣浚高一陽一壕,得遺矢凡四十萬,遼人攻城不遣餘力如此。
戊午,遼主還,次南京。
庚申,以蕭巴雅爾為北府宰相,蕭觀音努同知南院事。
大享士卒,爵賞有差。
癸亥,命翰林學士趙安仁等五人權同知貢舉。
王超上章待罪,帝憫其勞舊,弗責。
戊辰,以超為崇信節度使,罷軍職。
省河東部署、鈐轄司使臣百餘人,又省河北諸州戍兵十之五,緣邊三之一。
己巳,參知政事王欽若加階邑、實封,又賜襲衣、錦帶、鞍馬。
故事,輔臣加恩無所賜;帝以欽若守籓有勞,特一寵一異之,自是遂為故事。
以遼人通和,置國信司,領以宦者。
二月,癸未,山南東道節度使、同平章事李繼隆卒,贈中書令,謚忠武。
繼隆出於貴胄,感慨自立,在太宗朝,特被親信,每征行,必總戎政。
帝以元舅之故,不欲煩之軍旅,優遊近籓,恩禮甚篤,繼隆亦多智,用能謙謹保身。
明德寢疾,欲面見之,帝促其往,繼隆但詣萬安宮門拜箋,終不入宮。
又嘗命諸王詣第候謁,繼隆不設湯茗,第假王府從行茶爐烹飲焉。
鹹平末,河北轉運使劉綜上言:「西漢晁錯言使民入粟授以爵,塞下之粟必多,文帝從之。
今河北諸州聚兵,糧饋勞費,望行漢制以濟軍儲。」
既而水部郎中許元豹復言:「緣河州縣和市邊谷數少,望許進獻糧粟,授以官秩。」
事下三司議奏,於是定入粟實邊授官等級以聞。
帝慮爵賞之濫,重惜其事,宰相言:「故事具存,行之無損,請陝西諸州亦如此制。」
從之。
丙戌,遼復置榷場於振武軍。
時遼俸羊多闕,門下平章事耶律實嚕請以贏老之羊及皮一毛一易南中絹,彼此利之。
癸丑,命開封府推官孫僅為遼太后生辰使,閤門祗候康宗元副之。
僅等入遼境,其刺史皆迎謁,又令幕職、縣令、父老捧卮獻酒於馬前,民以斗焚香前迎,接伴者察使人中途所須,即供一應之。
遼主每歲避暑於含涼澱,聞使至,即來幽州,屢召僅等宴會,禮遇甚優。
僅等辭還,贐以器服及馬五百餘匹。
自郊勞至於餞飲,極其恭恪。
然禮或過當,僅必抑而罷之。
自後奉使者率循其制,時稱得體。
太子太師呂蒙正請歸西京養疾,詔許之。
丁未,召見,聽肩輿至殿門外,命二子光祿寺丞從簡、校書郎知簡掖以升殿,勞問累刻。
因言:「北戎請和,從古以為上策。
今先啟誠意,繼好息民,天下無事,惟願以百姓為念!」帝嘉賞之,其二子皆遷官。
蒙正至雒,有園亭花木,日與親舊宴會,子孫環列,迭奉壽觴,怡然自得。
詔:「緣邊諸州軍如擒獲北界一奸一人,可詰其事狀,部送闕下。」
帝以遼雖通好,而彼中動靜亦不可不知,間謀偵候,宜循舊制。
又慮為彼所獲,歸曲於我,自今獲彼間諜,當赦勿誅,但羈留內地,待有詞,則以此報之,故有是詔。
三月,甲寅,帝御崇政殿,親試禮部奏名舉人,得進士濮人李迪以下二百四十六人,又得特奏名五舉以上一百一十人。
翼日,試諸科,得《九經》以下五百七十人,又得特奏名諸科《三禮》以下七十五人。
帝謂宰相曰:「糊名校覆,務於一精一當;而考官不諭朕意,過抑等第,欲自明絕私,甚無謂也。
迪所試最優;李諮亦有可觀,聞其幼年母為父所棄,歸舊族,諮日夕號泣,求還其母,乃至絕葷茹以禱祈,又能刻苦為學,自取名級,亦可嘉也。」
以迪為將作監丞,諮及夏侯麟為大理評事,通判諸州。
諮,新喻人也。
先是迪與賈邊皆有聲場屋,及禮部奏名,兩人皆不與。
考官取其文觀之,迪賦落韻,邊論「當仁不讓於師」,以師為眾,與註疏異,特奏,令就御試。
參知政事王旦議:「落韻者,失於不詳審耳。
捨註疏而立異論,輒不可許,恐士子從今放一蕩,無所准的。」
遂取迪而黜邊。
初,安一陽一陳貫,喜言兵,鹹平中,大將楊瓊、王榮喪師,貫上書言:「前日不斬傅潛、張昭遠,使瓊輩畏死不畏法令。
不嚴其制,後當益弛。
請立法,凡合戰而奔者,主校皆斬。
大將戰死,裨校無傷而還,與奔軍同。
軍衄城圍,別部力足救而不至者,以逗遛論。
如此,則誅罰明而士卒厲矣。」
帝嘉納之。
將召試學士院,執政謂瓊等已即罪,議遂格。
又嘗上《形勢》、《選將》、《練兵論》三篇,大略言:「地有要害。
今北邊既失古北之險,然自威虜城東距海三百里,其地沮澤墝埆,所謂天隙天陷,非敵所能輕入。
由威虜西極狼山不百里,地廣平,利馳突,此必爭之地,先居則佚,後趨則勞,宜有以待之。
昔李漢超守瀛州,敵不敢視關南尺寸地。
今將帥大概用恩澤進,雖謹重可信,然卒與敵遇,不知所以為方略,故敵勢益張,兵折於外者二十年,此選將得失之效也。
國家收天下材勇以備禁旅,賴賜予廩給而已,恬於休息,久不識戰,當以衛京師,不當以戍邊。
戍邊莫若募土人隸本軍,又籍丁民為府兵,使北面捍遼,西面捍戎;不獨審練敵情,熟習地形,且皆樂戰鬥,無驕心。」
遼人既和,復上言:「敵數人塞,驅掠良民數十萬,今乘其初通,宜出內府金帛以贖之,敵嗜利,必歸吾民,自河之北,戴德澤無窮矣。」
於是貫舉進士,試殿庭,得同出身,帝識其姓名,曰:「是數言邊事者。」
擢置第二等,賜及第。
乙丑,遼賑一黨一項部饑。
丙寅,以知雄州機宜司趙延祚為雄州北關城巡檢,賜白金三百兩。
延祚,州之大姓,自太宗朝,嘗出家財交給敵中豪傑,得其動靜,即具白州將,因授官任。
至是年七十餘,召赴闕,詢以邊事,具言:「今之修和,遼人先啟誠意,國家動守恩信,理必長久。」
又言:「國母一之妹曰齊妃,與其姊不協,國所遺金帛,皆歸於國家主及母,其下悉無所及,望自今榷場貿易,稍優假之,則其下獲利,必倍欣慰。」
又歷陳遼風俗、山川曲折、地理遠近,及晉、漢時事,歷歷有據。
帝詰其所欲,雲有家屬寓居青州,願便道得往省之;帝許焉。
且以與遼通好,不可復置機宜司,故命為巡檢。
帝慮河北諸州,緣兵罷遂弛武備,詔敵樓戰柵有墮壞者即葺之。
以將作監丞王曾為著作郎、直史館,賜緋。
舊制,試文當屬學士、舍人院,宰相寇准雅知曾,特召試政事堂。
丁丑,遼改易州飛狐路招安使為安一撫使,以與南朝和好也。
夏,四月,丙戌,女真、回鶻俱遣使貢於遼。
丁酉,樞密直學士劉師道責授忠武行軍司馬,知制誥陳堯咨單州一團一練副使。
先是師道弟幾道舉進士,禮部奏名,將延試,近制悉糊名校等,堯咨為考官,教幾道於卷中密為識號。
幾道既擢第,或告其事,詔落籍,永不得預舉。
帝初欲含容,不復窮究其事,而師道固求辨理。
詔東上閤門使曹利用、兵部郎中邊肅、內侍副都知閻承翰詣御史府雜治之;坐論奏誣妄,與堯咨並責。
戊戌,幸龍圖閣,閱太宗御書,觀諸閣圖畫,近臣畢從。
己亥,一黨一項侵遼。
詔河北諸州葺城池。
工部侍郎、參知政事王欽若,素與寇准不協,還自天雄,再表求罷。
癸卯,置資政殿學士,以欽若為之,仍遷刑部侍郎,班在翰林學士之下,侍讀學士之上。
以僉署樞密院事馮拯參知政事。
五月,戊申朔,幸國子監閱書庫,問祭酒邢昺:「書版幾何?」
昺曰:「國初不及四千,今十餘萬,經史正義皆具。
臣少時業儒,每見學徒不能具經疏,蓋傳寫不給。
今版本大備,士庶家皆有之,斯乃儒者逢時之幸也。」
先是印書裁截餘紙,皆鬻之以供監中雜用,昺請歸此錢於三司,裨國計。
自是學者公費不給,講官亦厭其寥落雲。
宣徽北院使雷有終卒。
有終倜儻自任,能撫士卒,多傾私帑給公家宴犒。
在蜀時,嘗借用庫錢數百萬,奏納第以償,優詔蠲免;身後宿負猶不啻百萬,官為償之。
高一陽一關副都部署張凝卒。
凝忠勇,好功名,善訓士卒,賞賜多以犒師,家無餘資。
帝嘗謂近臣曰:「選用武臣實難,倘未嘗更歷,則不能周知其才。
太宗所擢甚眾,而優待者唯凝與王斌、王憲等數人,乃知先帝知人之明也。」
至是卒,帝甚惜之。
知鎮戌軍曹瑋言:「軍境川原夷曠,便於騎戰,非中國之利。
請自隴山以東,循古長城,塹以為限。」
從之。
又言:「邊民應募為弓箭手者,皆習障塞蹊隧,解羌、胡語,耐寒苦,有警可參正兵為前鋒;而官未嘗與器械資糧,難責其死力。
請給以境內閒田,永蠲其租,春秋耕斂,州為出兵而護作之。」
詔:「人給田二頃,出甲士一人,及三頃者出戰馬一匹。
設堡戍,列部伍,補指揮使以下校長,有功勞者亦補軍都指揮使,置巡檢以統之。」
其後鄜延、環慶、涇原並河東州軍,亦各募置。
以起復右諫議大夫、知制誥晁迥、起居舍人、知制誥李宗諤並為翰林學士。
宗諤在舍人院,嘗牒御史台,不平空,中丞呂文仲移文詰之,宗諤答以兩省與台司非統攝。
文仲不平,聞於帝,有詔辨析。
宗諤引八事證其不相統攝,且言:「御史台每牒本省並不平空,所以本省移報亦如其議。
而文仲止憑吏人之言,遽有聞奏,無典章之可據。
況台憲之職,所宜糾參一奸一邪,辨明冤枉,廷臣有不法之事,得以奏彈,下民有無告之人,得以申理。
而於文牒之內,爭平空與不平空,其事瑣細,烏足助其風裁哉!」卒如宗諤所言。
守職者韙之。
以起居舍人、直昭文館種放為右諫議大夫。
放謝病,乞游嵩山;詔許之,仍命河南守臣常加存撫。
召對,賜宴,賦詩餞行,恩禮甚厚。
乙卯,遼以金帛賜陣亡將士家。
時高麗、准布以遼和議成,先後遣使賀遼。
先是詔禮部貢院別試河北貢舉人,以用兵不及試期故也。
庚申,帝御崇政殿親試,賜進士諸科及第、出身有差。
撫州進士晏殊,年十四,大名府進士姜蓋,年十二,皆以俊秀聞,特召試,殊試詩賦各一首,蓋試詩六篇。
殊屬詞敏贍,帝深歎賞。
宰相寇准以殊江左人,欲抑之而進蓋,帝曰:「朝廷取士,惟才是求,四海一家,豈限遐邇!如前代張九齡輩,何嘗以僻陋而棄置邪!」乃賜殊進士出身。
蓋同學究出身,後二日,復召殊試詩、賦、論,殊具言賦題嘗所私習,帝益一愛一其淳直。
改試它題,既成,數稱善,擢秘書省正字,秘閣讀書,仍命直史館陳彭年視其所學及檢察其所與游者。
己已,詔:「自今官吏雪活人命者,並理為勞績。」
癸酉,詔:「天下榷利者,弗許增羨為額。」
乙亥,知雄州何承矩,言將來遼使人界,欲令暫駐新城,俟接伴使至,迎於界首;從之。
承矩又言使命始通,待遇之禮,宜得折中,庶可久行,乃悉條上。
手詔嘉納,仍聽事有未盡者,便宜裁處。
六月,己丑,曹州民趙諫與其弟諤,以一奸一慝不法,並斬西市。
帝初欲窮治其獄,內出與諫交遊者姓名七十餘人付鞫。
中丞呂文仲請對,言逮捕者眾,或在外郡,苟悉索之,慮動人聽。
帝曰:「卿執憲,當嫉惡如仇,豈公行一黨一庇邪!」文仲頓首曰:「中丞之職,非徒繩愆糾違,亦當顧國家大體。
今縱七十餘人悉得一奸一狀,以陛下之慈仁,必不盡戮,不過廢棄而已。
但籍其名,遇事治之,未為晚也。」
帝從其言。
帝謂輔臣曰:「殿前、侍衛司禁兵老疾者眾,宜一精一加選擇。」
樞密使王繼英曰:「禁旅比昔時數,今逾倍,若乘此息兵,簡退疲冗,實甚便。」
帝曰:「然。
第以北敵請盟,西戎納款,若即行此,則軍旅之情,必謂國家便謀去兵惜費。
不若先從下軍選擇勇力者,次補上軍,亦可鎮壓浮言,使眾不惑也。
其老疾者,俟秋冬遴簡將臣,令悉蒐去之。」
己亥,達旦國九部遣使聘遼。
秋,七月,戊午,一黨一項貢於遼。
甲子,詔:「復置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博通賁典達於教化、才識兼茂明於體用、武足安邊洞明韜略、運籌決勝軍謀弘遠、才任邊寄堪為將帥等科,令尚書吏部傳告諸路,許文武群臣、草澤隱逸之士來應。
委中書門下先加考試,如器業可觀,具名聞奏。」
丁卯,女真遣使貢遼。
回鶻使人請先留使者,皆遣之。
丙戊,西川轉運使黃觀,言益州將吏民庶舉留知州張永,詔褒之。
尋因遣使巡撫西川,令諭旨曰:「得卿在彼,朕無西顧憂也。」
八月,戍寅,雍王元份薨。
癸已,有星孛於紫微。
九月,癸丑,趙德明始遣其都知兵馬使白文壽來貢。
癸亥,群臣三表上尊號,不允。
丁卯,令資政殿學士王欽若、知制誥楊億修歷代君臣事跡。
欽若請以直秘閣錢惟演等十人同編修,從之。
冬,十月,庚辰,丁謂等上《景德農四敕》五卷,令雕印頒行,民間鹹以為便。
乙酉,吏部侍郎、平章事畢士安早朝,至崇政殿廬,疾暴作。
帝聞之,亟遣使撫問,還奏疾甚,帝即步出臨視,已不能言,詔內侍竇神寶以肩輿送歸第而卒。
車駕臨哭,謂寇准等曰:「士安,善人也,事朕於南府、東宮,以至輔相,飭躬畏謹,有古人之風。
遽此淪沒,深可悼惜!」詔贈太傅、中書令,謚文簡;錄其子孫,中使護喪事,給鹵簿葬。
士安端方沉雅,有清識,所至以嚴正稱;年耆目眊,讀書繕寫不輟,尤一精一意詞翰。
雖貴,奉養無異平素,未嘗植產為子孫計,故天下稱其清。
丙戌,遣度支判官周漸為遼主生辰使,職方郎中韓國華為遼太后正旦使,鹽鐵判官張若谷為遼主正旦使。
癸卯,歲幣繼至遼界。
自是歲以為常。
十一月,丙辰,享太廟。
丁已,合祭天地於圜丘,大赦。
遼命大丞相耶律德昌出宮籍,屬於橫帳。
癸酉,遼主及太后遣使左金吾衛上將軍耶律留寧、左武衛上將軍耶律委演等來賀承天節,對於崇德殿。
留寧等將見,館伴使李宗諤,引令式不許佩刀,至上閤門,留寧等欣然解之。
帝聞之,曰:「戎人佩刀,是其常禮,不須禁以令式。」
即傳詔聽自便。
留寧等感悅,謂宗諤曰:「聖上推心置人腹中,足以示信遐邇也。」
十二月,己卯,召輔臣於龍圖閣觀契丹禮物及祖宗朝所獻者。
自後使至,必以綺帛分賜中書、樞密院,果實、脯臘賜近臣、三館。
辛已,以王欽若為兵部侍郎、資政殿大學士,班在文明殿學士之下,翰林學士承旨之上。
帝初見欽若班在翰林學士李宗諤下,怪之,以問左右,左右以故事對。
欽若因訴於帝曰:「臣前自翰林學士為參知政事,無罪而罷,其班乃下故官一等,是貶也。」
帝悟,即日改焉。
資政殿置大學士自此始。
欽若善迎人主意,帝望見輒喜,每拜一官,中謝日,輒問曰:「除此官,且可意否?」
其一寵一遇如此。
甲午,右諫議大夫種放自嵩山來朝,對於龍圖閣。
初詔致仕官給半俸。
唐制,致仕者非特敕則不給俸,國初循之,至是有此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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