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鑒》卷第一百六十九 【宋紀一百六十九】:○理宗建道備德大功復興烈文仁武聖明安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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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鑒》卷第一百六十九 【宋紀一百六十九】

續資治通鑒

卷第一百六十九 【宋紀一百六十九】

起強圉作噩正月,盡屠維大淵獻十二月,凡三年。

○理宗建道備德大功復興烈文仁武聖明安孝皇帝嘉熙元年(蒙古太宗九年)

春,正月,甲寅,初置財用司。

詔京西湖北制置使、副,給犒沿邊戰士有差。

丁巳,雷。

戊午,喬行簡請免天基節宴以答天戒,從之。

蒙古安篤爾言於宗王曰:「隴西州縣方平,人心猶貳。

漢中當隴、蜀之沖,宜得良將鎮之。」

宗王曰:「安反側,制盜賊,此上策也。

然無以易汝。」

遂分蒙古千戶五人隸之以往。

安篤爾遣將南戍沔州之石門,西戍階州之兩水,謹斥堠,嚴巡邏,守禦遂固。

二月,癸未朔,以鄭一性一之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禮部尚書鄒應龍為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左諫議大夫李宗勉為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

甲申,李鳴復罷,以資政殿學士知紹興府。

乙酉,提舉洞霄宮葛洪薨。

癸巳,詔:「故參知政事宣繒,贈太師,謚忠靖。

子璧,服闋日與職事官。」

以嘗預定策也。

又詔:「繒寶慶初元所進朕《即位事始》,悉本先帝遣訓,可宣付史館。」

丁酉,諸王官大小學教授王辰言:「蜀中舊例,乾道初,虞允文以同知樞密為四川宣撫時,汪應辰歸班。

開禧間,安丙在沔州,楊輔為成都制置,旋即召還。

今李埴宣撫在內,楊恢制置在外,號令未免牽制。」

帝曰:「適與輔臣言,令楊恢參贊安一撫矣。」

辰曰:「聖算及此,全蜀之幸!」

己亥,屯田郎官王萬進對。

帝曰:「卿是淮人,熟知邊事。」

對曰:「臣非知兵。

陸贄有言:『兵法無他,人情而已。

』但以人情區處,即是兵法。」

帝問其說,萬曰:「一和字,沮眾誤國。」

帝曰:「和亦不可廢。」

萬曰:「若專立為題則不可,要當並為戰守規模。」

癸卯,詔國子監刑進《通鑒綱目》。

初,蒙古諸府官府自為符印,僭越無度,耶律楚材請中書省依式鑄給,名一器始重。

時諸王貴戚,皆得自起驛馬,道路一騷一擾,所至需索百端;楚材復請給牌札,定分例,其弊始革。

三月,壬子朔,詔曰:「朕更化勵一精一,視民如子,然內治之尚闕,致外患之未平。

京、襄既被於創殘,淮、蜀重遭於侵擾。

道路流離之眾,慘不聊生;室廬焚燬之餘,茫無所托;骨肉罹於荼毒,丁壯困於轉輸。

嗟汝何辜,由吾不德!幸天人猶助於信順,將帥悉力以捍防,雖烽燧之甫停,柰瘡痍之未復。

肆頒煥號,用慰群情。

發粟以賑貧,蠲租而已責,血戰之士,當議優恩,死事之家,宜加恤典。

或乘時而嘯聚,或失律而逋逃,鹹與惟新,同歸於治。」

丙辰,詔:「別之傑募二萬人,屯公安、峽州,許晟大募三千人,屯岳州,其廩給等費所合科撥,條具以聞。」

己未,戶部侍郎兼權兵部尚書、知臨安府趙與懽言:「端平以來,陛下明詔侍從、台諫各舉文武大小之臣,應詔者不謂不多,其間豈無魁特奇傑之人!望申命大臣,集侍從、台諫於都省,以前所薦員,僉謀公議,量才授任,不必拘以資格。

若夫內之宰執、侍從、三衙、環尹,外之列屯將帥,又擇其才望之相上下者,儲之以備緩急,庶無乏才之歎。」

從之。

乙亥,資政殿學士魏了翁卒,謚文靖,賜第宅於蘇州。

蒙古主以奇徹部長巴齊瑪克負固,命皇侄莽賚扣、諸王巴圖征之。

臨行,語之曰:「聞馬齊瑪克有膽氣,蘇布特亦有膽勇,可命為先鋒。」

蘇布特進戰屢勝,擄巴齊瑪克妻子於袞騰吉期海,巴齊瑪克遁入海島。

會大風刮海水去,其淺可渡。

莽賚扣曰:「此天開道與我也。」

遂進屠其眾,擒巴齊瑪克。

命之跪,巴齊瑪克曰:「我為一國主,豈苟求生!且身非駝,何以跪人為!」乃囚之,巴齊瑪克謂守者曰:「吾之竄入於海,與魚何異!然終見擒,天也!今水還期且至,軍宜早還。」

莽賚扣聞之,即班師,而水已至,後軍有浮渡者。

莽賚扣復進圍俄羅斯默齊斯城。

破之。

夏,四月,壬辰,以保康軍承宣使貴謙為保康軍節度使;武康軍承宣使、提舉神祐觀輿芮為武康軍節度使,提舉萬壽觀。

校書郎劉漢弼言荊、襄制閫當在江陵。

帝問收復襄一陽一之策,對曰:「制使若在江陵,則事權重,收復尚可圖也。」

帝然之。

甲申,左司諫曹豳言:「陛下以方面付三閫,而和戰之議,私自矛盾,憂未艾也。

史嵩之在淮西,用清野之說,敵未至而民先罹其禍,用撒花之說,民欲戰而禁其不得往,蓋以和誤國也。

趙葵在淮東,定遠之破,近在鄰境,六一合之破,政在屬部,葵乃閉城自守,不出一兵援之,是畏怯以辱國也。

陳韡在金陵,曠口之衄,天殆少警之,議者乃謂敵兵之難當,非如盜賊之易制。

今宜責嵩之以收復襄一陽一,為江陵捍蔽;經理上流,為下流防拓;葵則結鄰閫以御哨騎,備舟師以防海道;韡則以沿江並領淮西,以安淮東。

若秋、冬可以遏敵,乃為報郊。」

帝然之。

五月,壬申,行都大火,延燒民廬五十三萬。

魷酉,詔蠲臨安府城內外征一月。

甲戌,避正殿,減常膳。

丙子,出內庫緡錢二十萬給被焚之家。

辛巳,詔求直言。

士民上書,鹹訴濟王之冤。

初,進士潘方對策曰:「陛下承體先帝,歸德匹夫,何異為人子孫,身荷父母劬勞之賜,乃指豪權悍婢為恩私之地!欲父母無怒,不可得也。」

又曰:「陛下手足之一愛一,生榮死哀,反不得視士庶人。

此如一門之內,骨肉之間,未能親睦,是以僮僕疾視,鄰里生侮。

宜厚東海之封,襲淮南之士,以致人和。」

語多追咎史彌遠,彌遠雖死,徒一黨一尚盛,於是侍御史蔣峴,謂火災天數,何預故王!遂疏劾起居舍人方大琮、正字王邁、編修劉克莊等鼓煽異論,並斥方一性一同逆賊,語涉不順,請皆論以漢法。

自是群臣無復敢言濟王之冤者。

監都進奏院史彌鞏上言:「人倫之變,世孰無之?陛下友一愛一之心,亦每發見。

洪咨夔所以蒙陛下殊知者,謂霅川之變,非濟邸之本心,濟邸之死,非陛下之本心,深有以契聖心耳。

矧以先帝之子,陛下之兄,乃使不能安其體魄於地下,豈不干和氣、召災異乎!」彌鞏為彌遠從弟,心非彌遠所為,不登彌遠之門者三十年,人皆重之。

旋出提點江東刑獄。

樞密院編修官徐鹿卿上疏,略曰:「臣聞不可玩者,上天之怒,不可忽者,人心之疑。

知所以解人心之穎,則可以息天地之怒矣。

陛下嗣承丕緒,十有四年,其間災異,何所不有,三變為尤大,辛卯之災,人以為權臣專擅之應,陛下方且念其羽翼之功,潛晦一陰一芘,於是天怒不息而警之以喪師失地之變。

三京之敗,人以為諸臣狂易所致,顧乃委曲調護,三年始下哀痛之詔,於是天怒未息,而警之以迅雷之威。

明禋之異,人以為燮理者所致,陛下雖能逐一宰臣,然舛政宿弊,大率多仍其故,於是天怒不息,而郁攸之警至於再矣。

火迫於開元、一陽一德之宮,獨不之毀,豈非天以彰我寧宗盛德,以警動陛下之心乎?此眾心之所疑也。

椒房之親,濫邀節鉞之華,恩一寵一先之,火亦先之,眾心所以重疑也。

貴親懿戚,人頗譏其干請之數,火越兩河而徑趨之,眾心所以愈疑也。

今御筆時至於中書,宣諭或及於要地,事關封駁,不免留中,方面置局,以行屬托,每有科降,樁留供賞,此錢此物,歸之誰乎?除目未頒,已有謂某為某邸之客,某登某人之門,既而有吻合者矣。

除目既下,則又曰某出於懿旨之丁寧,某出於御札之訓諭,雖卑官小職,有不能不然者矣。

伴食故臣,生無錙銖之勞,沒乃論定策之功。

潛邸外姻,豈不可薄加恩數,而參錯於邊方守卒之任!臣以為不窒交通之路,則謗不解,不杜僥倖之門,則謗不解,天之所以怒也!」會方大琮、王邁、劉克莊以言事黜,鹿卿贈以詩,言者並劾之,出知建昌軍。

六月,甲午,詔以「盛暑,錄臨安府系囚。

常所不原者,俟約法,餘隨輕重裁決。

大理寺、三衙門、二赤縣亦如之。

著為令。」

丙午,詔以「新如黃州、淮西安一撫李壽朋,被命已三閱月,不即便道之官,乃還家安坐。

秋防在近,不知體國,人皆若此,緩急何賴!可奪三官,建昌軍居住。」

先是蒙古侍臣托驩,請簡天下室女,詔下,耶律楚材尼之不行,是月,左翼諸部訛言括民女,蒙古主怒。

楚材進曰:「向選女二十有八人,足備使令。

今復選拔,臣恐擾民,欲覆奏耳。」

蒙古主良久曰:「可罷之。」

左翼褚都訛言括民女,蒙古主怒,因括以賜麾下。

秋,七月,己未,詔淮西制參李曾伯等各進秩一等,以去冬敵兵侵合肥、浮扁,遣援有勞也。

八月,甲申,追封趙汝遇為福王。

癸巳,以李鳴復參知政事,李宗勉簽書樞密院事。

金亡,士人多流寓東平,寧子貞周給之,擇其才者,薦於行台嚴實。

由是劉肅、李昶皆見用。

掌書記徐世隆,亦勸實收養寒素,四方之士,聞風而至,故東平一時人材多於他鎮。

實以濟一陰一商挺為諸子師,以永年王磐為諸生師。

既而迎元好問校試諸生文,預選者閻復、徐炎、李謙、孟祺四人,後皆知名。

耶律楚材言於蒙古主曰:「製器者必用良工,守成者必用儒業。

儒臣之業,非積數十年,殆未易成也。」

蒙古主曰:「果爾,可官其人。」

楚材請校試之。

乃命稅課使劉中隨郡考試,以經義、詞賦、論分為三科,作三日程,專治一科,能兼者聽,但以不失文義為中選。

儒人被俘為奴者,亦令就試,其主匿弗遣者死。

得東平楊奐等四千三十人,免為奴者四之一。

楚材又請一衡量,立鈔法,定均輸,庶政略備。

九月,壬子,刑部侍郎兼侍講李大同言:「陛下念祖宗付託之重,肆頒御筆,令宗司參酌彝典,建置內學,選育宗賢。

臣謂取之屬籍,必其家庭之習尚,父兄之教詔,薰然有和平之氣,藹然有禮義之風。

師保之官,所以養成其器業,必耆德靖重,有可像之儀,經學通貫,有開明之益。

若宮嬪之為保姆,內臣之為承直,亦必年齒老成,稟資純厚之人。

蓋內學之建,非王邸講授比,當置教官三四員,日輪一人,晨入暮出,不許無故輟講。

庶宗賢與正人居而德一性一成矣。」

先是帝欲建內小學,令選宗子十歲以下質美者以聞。

丁巳,遂建學,置教授二員,選宗室子俾就學。

戊午,太常丞兼金部郎官陳煜,言內學教導之職,當重其選,帝曰:「難其人。」

煜奏:「師儒之官,不但講授,當隨事規益,養成德器。」

庚午,詔淮東制置使趙葵計度邊事已,措置奏聞。

蒙古諸將由八柳渡河,入汴城,過臣劉甫置酒大慶殿。

塔斯曰:「此故金主所居,我人臣也,不敢處此。」

遂宴於甫第。

冬,十月,蒙古宗王昆布哈圍光州,史天澤先破其外城;攻子城,又破之,進次復州。

南師以舟三千鎖湖面為柵,天澤曰:「柵破則復將自潰。」

親一熱桴鼓,督勇士四十人攻之,不逾時,柵破,復州降。

進攻壽春,天澤獨當一面,南師夜出斫營,天澤手所擊殺無數,麾下兵繼至,悉擁南師入淮水。

昆布哈攻黃州,孟珙引師救卻之。

遂攻安豐,杜杲繕完守禦。

蒙古以火攻,焚樓櫓,杲隨陷隨補。

蒙古招敢死士為巴圖魯,攻城以自效,杲募善射者,用小箭射其目,巴圖魯多傷而退。

蒙古填濠為二十七壩,杲分兵扼壩,蒙古乘風縱火。

俄而風雪驟作,杲募壯士奪壩路,士皆奮躍力戰。

會池州都統制安豐呂文德突圍入城,合力捍御,蒙古兵遂引還。

文德魁梧勇悍,嘗鬻薪城中,趙葵見其遣履,長盡有咫,異而訪之,值文德出獵,暮,負虎、鹿各一而歸。

召置帳下,累功,超遷軍職。

蒙古兵攻夔府。

蜀兵陳江之南岸,蒙古千戶郝和尚選驍勇九人,乘輕舸先登,橫馳陳中,既出復入,蜀兵大敗。

十一月,丙辰,詔湖南帥臣趙師恕進兩秩,以平衡州酃縣寇也。

甲子,樞密副都承旨起以夫言:「臣嘗歷考《春秋》與歷代志紀,日食為咎,食淺者禍淺,食深者禍深,大要在修德政以弭之。

乃季冬朔日,歷家預言日食將既。

夫日食,猶曰古所有之異也。

然日與金木水火四星俱躔於鬥,食將既。

則四星俱見,日中見鬥,則古之所無之異也。

斗分屬吳,禍福有歸。

望陛下亟側身修行,則太一陽一當為之不虧。

不則如占者言,咎已著明,禍必隨應。

宗社事重,生靈事重,可不念哉。」

丙寅,詔權免明年正旦朝會。

辛未,損膳,避朝。

乙亥,大赦。

十二月,戊寅朔,日有食之。

樞密副都承旨兼右司郎官王伯大言:「今天下大勢,如江河之決,日趨日下而不可挽。

其始也,搢紳之論,莫不交口誦詠,謂太平之期可喬足而待也。

未幾而以治亂安危之幾為言矣,又未幾則置治安不言而直以危亂言矣,又未幾則置危亂不言而直以亡言矣。

嗚呼!以亡為言,猶知有亡也,今也置亡而不言矣。

人主之患,莫大乎處危亡而不知;人臣之罪,莫大乎知危亡而不言。

「陛下親政,五年於茲,盛德大業未能著見於天下,而招天下之謗議者,何其藉藉而未已也!議逸欲之害德,則天下將以陛下為商紂、周幽之主;議戚宦近習之撓政,則天下將以朝廷為恭、顯、許、史、武、韋、仇、魚之朝;議一奸一儔佞朋之吳國,則天下又將有漢一黨一錮、元佑一黨一籍之事。

數者皆犯前世危亡之轍,忠臣志士憤激言之。

陛下雖日御治朝,日親儒者,日修詞飾色,而終莫能弭天下之議。

言者多,聽者厭,天是厭轉而為疑,疑增而為忿,忿極而為愎,則罪言黜諫之意已藏伏於陛下之胸中,而凡迕己者皆可逐之人矣。

彼中人之一性一,利害不出於一身,莫不破崖絕角以阿陛下之所好;其稍畏名義者,則包羞閔默而有跋前疐後之憂;若其無所顧戀者,則皆攘袂遠引,不願立於朝矣。

「陛下試反身而自省曰:吾之制行,保無有屋漏在上、知之在下者乎?徒見嬖暱之多,選擇未已,排當之一聲,時有流聞,則所謂一精一神之內守,血氣之順軌,未可也。

陛下又試於宮閫之內而加省曰:凡吾之左右近屬,得無有因微而入,緣形而出,意所狎言,不復猜覺者乎?徒見內降干請,數至有司,裡言除官,每實人口,則謂浸一潤不行,邪徑已塞,未可也。

陛下又試於朝廷政事之間而三省曰:凡吾之諸臣,得無有讒說殄行,震驚朕師,惡直丑正,側言敗度者乎?徒見剛方峭直之士,昔者所進,今不知其亡,柔佞闒茸之徒,適從何來,遽集於此,則謂舉國皆忠臣,聖朝無闕事,未可也。

「未以陛下之好惡取捨,無非有招致人言之道;及人言之來,又復推而不受;不知平日之際遇信任者,肯為陛下分此謗乎?無也。

陛下誠能布所失於天下,而不必為之曲護,凡人言之所不貸者,一朝赫然而心去之,務使蠹根盡去,孽種不留,如日月之更,如風雨之迅,則天下之謗自息矣。

陛下何憚何疑而不為此哉!」

己亥,詔罷天基節上壽。

壬寅,詔衡州置雄楚軍五百人。

丙午,出豐儲倉萬石,贍臨安貧民。

蒙古耶律楚材薦楊奐為河南路徵收課稅所長官兼廉訪使。

奐將行,言於楚材曰:「僕誤蒙不次之用,以書生而理財賦,已非所長,況河南兵荒之後,遺民無幾,烹鮮之喻,正在今日,急而擾之,糜爛必矣。

願假以歲月,使得撫一摩瘡痍,以為朝廷一愛一養基本萬一之助。」

楚材甚善之。

奐既至,以簡易為治,按行境內,親閱監務,月課有以增額言者,奐責之曰:「剝下欺上,汝欲我為之耶!」即減元額四之一。

公私便之。

嘉熙二年蒙古太宗十年春,正月,戊申朔,詔:「侍從、台諫、卿監、郎官、帥臣、監司及前宰執、侍從,舉曉暢兵機、通練財計者各二人;三衙及諸軍都副統制舉堪充將材者二人。」

以吏部尚書兼給事中余天錫為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

己未,詔:「淮西被兵日久,近令荊湖制置使史嵩之應援黃州,淮東制置使趙葵應援安豐,俱能命將出師。

捷收上聞,朕深嘉歎,可令學士降詔獎諭。

有功將士姓名,令制司等第具上推賞。

光州、信一陽一二城,並當乘勝共圖克復。」

辛酉,以華文閣學士史嵩之為端明殿學士,視執政恩數;寶章閣學士趙葵為刑部尚書;制置並如舊。

孟珙而下,遷轉各有差。

二月,甲申,知蘄州張可大伏誅,知安慶府李士達除名,編管雷州;以棄城宵遁也。

丁亥,以大理寺少卿硃揚祖為蒙古押伴使。

庚寅,以史嵩之為參知政事,督視京西、荊湖南北、江西路軍馬。

癸巳,大宗正丞賈似道言:「北使將至地界,名稱歲例,宜有成說。」

又奏:「裕財之道,莫急於去贓吏,藝祖治髒吏,杖殺朝堂;孝宗真決刺面。

今日行之,則財自裕。」

戊戌,詔:「近覽李埴奏,知蜀漸次收復。

然創殘之餘,綏靖為急。

宜施蕩宥之澤,以示憂顧之懷,可令學士院降德音。

淮西被兵,近已獲捷,亦合一體施行。」

蒙古使王楫入見,議歲幣、銀絹各二十萬。

李宗勉言:「輕諾者多後患,當守元約。

然比之開禧時物價騰踴,奚啻倍蓰矣!」史嵩之力主和議。

宗勉言:「使者可疑者三。

嵩之職在督戰,如收復襄、光,扼施、澧,招集山砦,保固江流,皆今所當為。

若所主在和,則凡有機會可乘,不遠退縮之意,必致虛損歲月,坐失事功。」

三月,丁未朔,詔安集淮、蜀軍民。

戊申,以將作監周次說為蒙古通好使,濠州一團一練使、左武衛將軍張勝副之。

己未,以著作郎兼權工部郎官李心傳為秘書少監、史館修撰,修高宗、孝宗、光宗、寧宗四朝國史實錄。

辛酉,以史嵩之兼督視光、蘄、黃、夔、施州軍馬。

夏,四月,庚寅,都省言:「國計軍需,多仰鹽課。

乾道以來,歲額六十五萬有奇。

自鈔法變而請買稀少,亭戶失業。

請飭江淮諸司、諸屯,毋得私買浮鹽,令提舉司復亭場,委官屬依直收買,是利歸公上。

或以贍軍為辭,當核實以聞。」

從之。

戊戌,詔:「戶部及財用司,應折帛、沙田、酒息、鹽袋、租谷、絲絹錢,一團一田沒官田米未催者,悉行拘催,歲終較其數而殿最之。」

閏月,丁卯,右司郎官傅康言:「陛下更化之初,嘗置局會計財賦,當時版曹以合發上供之數置籍應詔,今殿最法是也」凡州郡之出納,則不與知焉。

請朝廷給降印冊,別其窠名,頒之漕司,下之州郡,每季以冊上於朝,會萃為收,藏之計簿房,命近臣董其事。」

從之。

壬申,賜進士周坦以下四百二十三人及第、出身。

五月,辛巳,太白晝見。

癸未,以李鳴復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李宗勉參知政事,余天錫簽書樞密院事。

甲申,喬行簡言:「兵財二端,尤今急務。

欲以兵事委之鳴復,財用委之宗勉,楮幣委之天賜;凡有利病,各務討論,有當聚議者,容臣參酌,然後施行。」

從之。

以布衣錢時、成忠郎吳如愚講道著書,隱居不仕,足勸後學,時特補迪功郎,如愚換授從事郎,並充秘閣校勘;喬行簡薦之也。

六月,蒙古築圖蘇湖城,作迎駕殿。

蒙古貴近臣譖耶律楚材違制庇逃軍,蒙古主怒,系楚材;既而自悔,命釋之。

楚材不肯釋縛,進曰:「臣備位公輔,國政所屬。

陛下初令系臣,以有罪也;當明示百官,罪在不赦。

今釋臣,是無罪也;豈宜輕易反覆,如戲小兒!一柄一有大事,何以行為!」蒙古主曰:「朕雖為帝,寧無過舉耶?」

乃溫言以慰之。

楚材因陳時務十策,曰信賞罰,正名分,給俸祿,官功臣,考殿最,均科差,選堡匠,務農桑,定土貢,制漕運,皆適於時務,悉施行之。

秋,七月,甲戌朔,以霖雨,詔求真言。

庚寅,釋中外杖以下囚,蠲贓賞錢。

八月,癸亥,詔:「朕親覽中外臣僚封事,多有可采。

後省看詳,有切朕躬、關時政者,節錄奏聞,當議行,仍與旌賞。」

蒙古徵收課稅使陳時可、高慶民等言諸路旱蝗,詔免今年田租,仍停舊未輸納者,俟豐歲議。

蒙古太原路轉運使呂俊、副使劉子俊,以贓抵罪。

蒙古主責耶律楚材曰:「卿言孔子之道可行,儒者為好人,何故乃有此輩?」

楚材對曰:「君父教臣子,亦不欲令陷不義。

三綱、五常,聖人之名教,有國家者莫不欲之!如天之有日月也。

豈得緣一夫之失,使萬世常行之道見廢於我朝乎!」蒙古主意乃解。

九月,壬午,熒惑犯權星。

蒙古宴群臣於行宮,塔斯大醉。

蒙古主語侍臣曰:「塔斯神已逝矣,其能久乎!」逾年,果卒。

蒙古察罕帥兵號八十萬圍廬州,期破廬,造舟巢湖以侵江左,於壕外築土城六十里,鑿兩壕,攻縣數倍於攻安豐時;杜杲竭力守禦。

蒙古築壩,高於城樓,杲以油灌草,即壩下焚之,皆為煨燼。

又於串樓內立雁翎七層,俄砲中壩上,眾驚,杲乘勝出戰,蒙古敗走,杲追晞數十里。

又練舟師扼淮水,遣其子庶監呂文德、聶斌伏一精一銳於要害;蒙古不能進,遂引軍歸。

詔加杲淮西制置使,獎諭有功將士,賞賚有差。

冬,十月,己酉,戶部尚書趙與懽言:「暴風一婬一雨,害於粢盛,浙江東、西,室廬漂蕩,願下哀痛之詔,遣賙恤之使,遍行諸道許以便宜施惠。」

從之。

丁卯,監察御史曹觱言:「蒙古之興,勞聖慮者五年矣。

聘使往來,謂息兵有期。

秋風未高,合肥已受重圍,和安在哉!願陛下移畏敵者畏天,易信和者而信守,則天祐人助矣。」

淮東總領吳潛言:「宗子時更,部集淮東、西流民約十餘萬口,一團一結十七砦內強壯二萬,可籍為兵,近調千百人為合肥之援,請與補官。」

從之。

蒙古建太極書院於燕京。

時周敦頤之名未至河朔,楊惟中用師於蜀、湖、京、漢,得名士數十人,乃收集伊各諸書,載送燕京。

及還,與姚樞謀建太極書院及周子祠,以程顥、程頤、張載、楊時、游酢、硃熹配食,請趙復為師,王粹佐之,選俊秀有識度者為道學生。

由是河朔始知道學。

十一月,己卯,戒飭百官。

衍聖公孔元措言於蒙古主曰:「今禮樂散失,燕京、南京等處,亡金太常故臣及禮冊、樂器,多有存者,請降旨收錄。」

蒙古主從之,命各路管民官,如有亡金知禮、樂舊人,可並其一愛一屬徙赴東平,令元措領之,於本路稅課給其食。

十二月,壬寅朔,詔並淮東、西、湖廣總所、四川茶馬制置司,犒賞諸擺鋪兵。

丙午,光州守臣董世臣伏誅,司戶柳具舉配海外,以其棄城降敵也。

甲寅,兵部郎官范應鈴面對,帝問廣中諸郡,應鈴云:「雖不及昔,然亦可為。

但去天萬里,人不守法,二十五郡各得一廉太守,民自受惠。

且如宜州卒莫通等叛,提刑張琮親往招安,通等聞是宜州舊守,即叩頭出降:此太守得人之效。」

帝然之。

戊辰,詔:「諸路和糴,給時直,平概量,毋得科抑,申嚴秋苗苛取之禁。」

起李韶為禮部侍郎,辭,不允,詔所在州軍護送至闕。

史嵩之遣人謂韶曰:「無言濟邸、宮媼、國本。」

韶不答,上疏曰:「臣生長淳熙初,猶及見度江盛時,民生富庶,吏治修舉。

事變少異政歸私門:紹定之末,元氣索矣。

端平更化,陛下初意,豈不甚美!一柄一事日壞,其人或死或罷,莫有為陛下任其責者,考論至是,天下事豈非陛下所當自任而力為乎?左氏載史墨言,魯公世從其失,季氏世修其勤,蓋言所由來者漸矣。

陛下臨御日久,宜深思熟念,威福自己,誰得而盜之哉!合此不為,悠悠玩愒,乃幾於左氏所謂世從其失者。」

蓋以世卿風嵩之也。

疏出,嵩之不悅,曰:「治《春秋》人下語毒。」

時人與杜范稱為「李杜」

蒙古諸勳貴,以嚴實久鎮東平,議裂其地為十,分封勳貴,各私其入,與有司無相關。

先是實遣奏差官王玉汝至京師,適聞其議,慨然曰:「若是,則嚴公事業,存者無幾矣。」

夜靜,哭於耶律楚材帳後;明日,召問其故,曰:「玉汝為嚴公之使,今嚴公之地公裂而不能救,無面目還報,將死此荒寒之野,是以哭耳。」

楚材使詣蒙古主前陳訴,玉汝進言曰:「嚴實以三十萬戶歸朝廷,崎嶇兵間,三棄其家,卒無異志,豈與迎隆者同?今裂其土地,析其人民,非所以旌有功也。」

蒙古主嘉玉汝忠款,且以其言為直,由是地得不分。

○理宗建道備德大功復興烈文仁武聖明安孝皇帝嘉熙三年(蒙古太宗十一年)

春,正月,癸酉,以喬行簡為少傅、平章軍國重事,進封益國公;李宗勉為左丞相兼樞密使;史嵩之為右丞相兼樞密使,督視兩淮、四川、京湖軍馬;余天錫參知政事;吏部尚書兼給事中游侶為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

丙戌,詔曰:「朕臨御十有六載,願治徒勤;責成二三大臣,課效猶邈。

法元祐尊大老之典,特諮重事於平章;遵紹興並二相之規,蓋欲相應於表裡。

毋狃舊習,毋玩細娛。」

戊戌,詔:「四川連年擾攘,州縣闕官,其赴銓人,年二十已上者免試,發還漕司,簾引放行,注授一次。」

蒙古主素嗜酒,晚歲尤甚,耶律楚材屢諫,不聽;乃持酒槽鐵口進曰:「麴櫱能腐物,鐵尚如此,況五臟乎!」蒙古主悟,語近臣曰:「汝曹一愛一君憂國之心,參若此乎?」

賞以金帛,敕近臣日進酒三鍾而止。

蒙古富人劉廷玉等以銀一百四十萬撲買天下課稅,耶律楚材曰:「此貪利之徒,罔上虐下,為害甚大。」

奏罷之。

楚材嘗曰:「『興一利不如除一害,生一事不如省一事』,任尚以班超之言平平耳,千古之下,自有定論。

後之負譴者,方知吾言之不妄也。」

二月,壬寅,以余天錫兼同知樞密院事。

丙午,以史嵩之依舊兼都督江西、湖南軍馬。

癸丑,詔:「朕比命相臣,往開督府,兩淮、西蜀,相距迢遙,要須脈絡貫通,易於運掉。

其諸制閫、監司、帥守、戎師等,宜皆同心協力,毋徇己私。」

丁卯,以史嵩之都督江淮、京湖、四川軍馬。

三月,癸未,出豐儲倉米二十萬石,賑糶臨安貧民。

壬辰,決中外系囚。

癸巳,雨雹。

甲午,避正殿,損常膳,令中外臣僚講求闕政。

孟珙與蒙古三戰,遂覆信一陽一軍及樊城、襄一陽一,尋又復光化軍,息、蔡亦降。

珙因上奏曰:「取襄不難,而守為難,非將士不勇也,非軍馬器械不一精一也,實在乎事力之不給爾。

襄、樊為朝廷根本,今百戰而得之,當加經理,如護元氣,非甲兵十萬,不足分守。

與其一抽一兵於敵來之後,孰若保此全勝!上兵伐謀,此不爭之爭也。」

乃以蔡、息降人置忠衛軍,襄、郢降人置先鋒軍。

夏,四月,庚子朔,再決中外系囚,杖以下釋之。

辛丑,知臨安府趙與懃言:「潮嚙江岸,近諭改作石堤。

乞備材石,役軍兵,庶可修築。」

帝曰:「卿宜更留意。

尋詔:「覽所圖江面坍損尤多,可答下兩司,募人夫併力修築,責以限期,嚴立賞罰,如王延世之法,疾速施行,毋更弛慢。」

以不雨,復詔州縣賑流民,決系囚,蠲贓賞錢。

庚戌,以雨未通濟,復詔決中外系囚,原減有差。

庚申,詔:「流民艱食,令逐路漕司、常平司下州縣,多方存恤。

其經戰陣處,有遺骸能掩藏者,量與給賜,仍核其實以聞。」

丁丑,帝問蜀事,聞四月哨騎未已,宰執言所傳果如此,夔門重地,尤當加意。

又言:「戰功冒濫,有一年喝轉八九官者,人多假此忝躐科第。

請照會游侶之請,應軍功補官人,須令依舊從軍。」

帝然之。

庚辰,以久不雨,再決中外系囚。

丙戌,吏部郎中侯子震進對,詔蠲端平三年民畸零租。

五月,己亥朔,詔以江潮為沴,命趙與懽知臨安府、浙西安一撫使,專任修築塘岸,以防沖決,仍令兩浙運副曾穎秀極力協助。

六月,庚子,以崔與之力辭相位,授觀文殿大學士、致仕。

蒙古兵攻重慶。

丙寅,詔曰:「秋防將近,邊警日聞。

朕既命宰臣以督師,正藉諸閫之協濟,所宜一乃心力,同應事機。

四川急則荊閫援之,和、濡急則江閫援之,真、泰急則淮閫援之,務要脈絡貫通,毋或秦、越相視!」

秋,七月,戊辰朔,命諸路提舉常平司,下所部州縣捕蝗。

庚寅,詔:「戶部申嚴州縣受租苛取之禁,諸路轉運司察其違者劾之。」

蒙古以山東諸路災,免其稅糧。

八月,戊戌,以潮患,告於天地、宗廟、社稷、宮觀。

以游侶為參知政事,禮部尚書許應龍為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諫議大夫林略為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

辛卯,以楮輕,詔:「戶部下諸路州軍,應稅賦征榷,其一半見錢,聽民間以全會折納,嚴戢欺抑等弊。

監司、御史台察其違者劾之。」

九月,己卯,朝獻景靈宮。

庚辰,朝饗太廟。

辛巳,大饗於明堂,大赦。

戊子,詔川、廣監司,以十一月按部,理囚徒。

辛卯,以江、湖、浙東、建、劍、汀、邵旱傷,詔:「諸路提舉常平司,核所部州縣常平義倉之儲,以備賑濟。

仍敕制、總司,今後毋輒移用,違者坐之。」

從左司諫徐榮叟請也。

陳韡斬殿司崔福,以其不從本司調遣也。

初,福從趙葵收李全有功,名重江淮,時論以良將難得,而韡以私忿殺之。

冬,十月,庚申,許應龍、林略罷。

詔出封樁庫祠牒三百道,下江東憲司,賊饒、信、南康三郡旱傷之民。

十一月,丙子,以兵部尚書范鍾為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戊寅,給諸軍薪炭錢,出戍者倍之。

十二月,己未,觀文殿大學士、致仕崔與之薨,贈少師,封南海郡公,謚清獻。

孟珙諜知蒙古塔爾海等帥眾號八十萬南下,策其必道施、黔以透湖、湘,乃請粟十萬石以給軍餉,以二千人屯峽州,千人屯歸州。

命弟瑛以一精一兵五千駐松滋,為夔聲援,增兵守歸州隘口萬歸州,命弟瑛以一精一兵五千駐松滋,為夔聲援,增兵守歸州隘口萬戶谷。

及蒙古至,珙密遣諸將御之,又以千人屯施州。

蒙古既入蜀,珙增置營寨,分佈戰艦,遣兵間道抵均州防遏,且設策備御。

未幾,蒙古渡萬州湖灘,施、夔震動。

珙兄璟,時知峽州,帥兵迎拒于歸州大埡寨,勝之,遂復夔州。

初,耶律楚材定蒙古課稅銀額,每歲五十萬兩;及河南降,戶口滋息,增至一百十萬兩。

至是,回回部人溫都爾哈瑪爾請以二百二十萬兩撲買之,楚材持不可,曰:「雖取五百萬兩亦可得。

不過嚴設法禁,一陰一奪民利耳。」

反覆爭論,聲色俱厲,言與涕俱。

蒙古主曰:「爾欲搏鬥耶?」

又曰:「爾欲為百姓哭耶?姑令試行之。」

楚材力不能止,乃太息曰:「民之困窮將自此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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