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鑒》卷第三 【宋紀三】:○太祖啟運立極英武睿文神德聖功至明大孝皇帝乾德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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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鑒》卷第三 【宋紀三】

續資治通鑒

卷第三 【宋紀三】

起昭一陽一大淵獻正月,盡闕逢困敦三月,凡一年有奇。

○太祖啟運立極英武睿文神德聖功至明大孝皇帝乾德元年(遼應歷十三年)

春,正月,甲寅朔,不御殿。

丁巳,發近甸丁夫數萬,修築畿內河堤。

戊午,遣酒坊副使河間盧懷忠、氈毯使洛一陽一張勳、染院副使康延澤等率步騎數千人赴襄州。

延澤,福之子也。

庚申,以山南東道節度使兼侍中慕容延釗為湖南道行營都部署,樞密副使李處耘為都監,發兵會襄一陽一以討張文表。

先是盧懷忠使荊南,帝謂曰:「江陵人情去就,山川向背,吾盡欲知之。」

懷忠使還,報曰:「繼沖控弦之士不過三萬;年谷雖登,民困於暴斂,其勢日不暇給,取之易耳。」

於是帝召宰相范質等謂曰:「江陵四分五裂之國,今假道出師,因而下之,蔑不濟矣。」

遂以成算授處耘等。

癸亥,命太常卿一陽一曲邊光范權知襄州,戶部判官滕白為南面軍前水陸轉運使。

乙丑,幸造船務觀造戰船。

丙寅,以張勳為南面行營馬軍都監,盧懷忠為步軍都監。

時議城益津關,遼人知之。

南京留守高勳上書,請假巡徼擾其境,遼主然其奏,命勳及統軍使崔廷勳以兵擾之,乃不果城。

丙子,詔荊南發水兵三千人赴潭州。

庚辰,以荊南節度副使、權知軍府事高繼沖為荊南節度使。

楊師璠之討張文表也,兵稍失利。

相持既久,文表出戰,師璠大敗之,遂取潭州,執文表。

初,文表聞宋師來伐,潛送款於趙璲,具言奔喪朗州,為廖簡所薄,因即私鬥,實無反心。

璲自以奉詔諭文表,得其歸順,甚喜,即遣使撫一慰之。

師璠兵既入城,縱火大掠,而璲亦繼至。

明日,享將吏於庭,指揮使高超語其眾曰:「觀中使之意,必活文表。

若文表至闕,圖害朗州,吾輩無遺類矣。」

乃斬文表於市,臠其肉。

及宴罷,璲召文表,超曰:「文表謀為亂,已斬之矣。」

璲太息久之。

初命文臣知州事。

帝懲五代籓鎮強盛之弊,時異姓王及帶相印者不下數十人,至是用趙普謀,漸削其權,或因其卒,或因遷徙、致仕,或遙領它職,皆以文臣代之。

二月,甲申朔,翰林學士、中書舍人王著,責授比部員外郎。

著不拘細行,嘗乘醉宿娼家,為巡吏所執,既知而釋之,密以事聞,帝置不問。

於是宿直禁中,夜,叩滋德殿求見;帝令中使引升殿,近燭視著,著大醉,垂發被面,帝怒,發前事,黜之。

御史中丞洛一陽一劉溫叟等,並坐失於彈劾,奪兩月俸。

丙戌,天雄節度使符彥卿來朝,帝欲使典兵,趙普以為彥卿名位已盛,不可復委以兵一柄一,屢諫,不聽。

宣已出,普復懷之請見曰:「惟陛下深思利害,勿復悔。」

帝曰:「卿苦疑彥卿,何也?朕待彥卿至厚,彥卿豈能負朕?」

普曰:「陛下何以能負周世宗?」

帝默然,事遂中止。

高繼沖自以年幼未能民事,刑政、賦役委節度判官孫光憲、軍旅、調度委衙內指揮使梁廷嗣,謂曰:「使事事得中,人無間言,吾何憂也!」

李處耘至襄州,先遣閤門使臨洺丁德裕諭繼沖以假道之意,請薪水給軍。

繼沖與其僚佐謀,以民庶恐懼為詞,願供芻餼百里外。

處耘又遣德裕往,光憲及延嗣請許之。

兵馬副使李景威說繼沖曰:「王師雖假道以收湖、湘,恐因而襲我。

願假兵三千設伏荊門險隘處,候其夜行,發伏攻其上將,王師必自退卻,回軍收張文表以獻於朝廷,則公之功業大矣。

不然,且有搖尾乞食之禍。」

繼沖不聽,曰:「吾家累歲奉朝廷,必無此事。」

孫光憲曰:「景威,峽江一民耳,安識勝敗!且中國自周世宗時已有混一天下之志,宋興,凡所措置,規模益弘遠,今伐文表,如以山壓一卵一爾。

湖、湘既平,豈有復假道而去邪!不若早以疆土歸朝廷,則荊楚免禍,公亦不失富貴。」

繼沖以為然。

景威知計不行而歎曰:「大事去矣,何用生為!」因扼吭而死。

景威,歸州人也。

繼沖遣延嗣與其叔父保寅奉牛酒來犒師,且覘師之所為。

壬辰,師至荊門,處耘見延嗣等,待之有加。

延嗣喜,馳使報繼沖以無虞。

荊門距江陵百餘里,是夕,延釗召延嗣等宴,飲於其帳,處耘密遣輕騎數千倍道前進。

繼沖但俟保寅、延嗣之還,遽聞宋師奄至,即惶恐出迎,遇處耘於江陵北十五里。

處耘揖繼沖,令待延釗,而率親兵先入,登北門。

比繼沖與延釗俱還,宋師已分據衝要,布列街巷矣。

繼沖大懼,遂盡籍其三州,十七縣,十四萬二千三百戶,奉表來歸。

癸巳,李處耘等益發兵,日夜趨朗州。

周保權懼,召觀察判官臨桂李觀象謀之,觀象曰:「文表已誅而王師不還,必將盡取湖、湘之地。

今高氏束手聽命,脣齒既亡,朗州勢不獨全。

莫若幅巾歸朝,幸不失富貴。」

保權將從之,指揮使張崇富等不可,乃相與為拒守計。

庚子,荊南表至,帝覆命高繼沖為荊南節度使,遣樞密承旨王仁贍赴荊南巡檢。

帝聞李景威之謀,曰:「忠臣也。」

命仁贍厚恤其家。

帝遣使諭周保權及將校,言:「大軍既拯爾難,何為反拒王師,自取塗炭!」保權不答,遂進討之。

慕容延釗大破其軍於三江口,遂取岳州。

是月,權知貢舉浚儀薛居正奏進士蘇德祥等合格者八人。

遼主如潢河,觀群臣射,賜物有差。

三月,張崇富等出軍澧州南,與宋師遇,未及戰,望風先潰。

李處耘逐北至敖山寨,賊棄寨走,俘獲甚眾。

處耘擇所俘體肥者數十人,令左右啖之,黥其少壯者,縱歸武陵。

武陵人聞擒者為宋師臠食,俱大恐,縱火焚州城,奔竄山谷。

壬戌,慕容延釗等入朗州,擒崇富於西山下,梟其首。

大將汪端劫周保權匿江南岸僧捨,處耘遣麾下將田守奇捕之,端棄保權走,守奇獲保權以歸。

湖南平,凡得州十四,監一,縣六十六,戶九萬七千二百八十八。

庚午,命戶部侍郎呂餘慶權知潭州。

癸酉,吏部尚書張昭等詳定五刑之制,凡流刑四,徒、杖、笞刑各五。

令州縣復置義倉,官所收二稅,每石別輸一斗貯之,以備凶儉。

夏,四月,甲申,減荊南、潭、朗州死罪囚,流以下釋之,配役人放還;蠲三年以前逋稅及場院課利。

乙酉,始置諸州通判,凡軍民之政,皆統治之,事得專達,與長吏均禮。

大州或置二員。

又令節鎮所領支郡皆直隸京師,得自奏事,不屬諸籓,於是節度使之權益輕。

用趙普之言也。

遣給事中饒一陽一李昉祭南嶽,尋命權知衡州。

丁亥,幸國子監,遂幸武成王廟,宴射玉津園。

庚寅,出內府錢,募諸軍子弟數千人鑿池於硃明門外,引蔡水注之,造樓船百艘,選卒,號水虎捷,習戰池中。

辛卯,王處訥上新定建隆應天歷,帝制序,頒行之。

丙申,兵部郎中、監泰州稅曹匪躬棄市,海陵、鹽城兩監屯田副使張藹除名,並坐令人繼輕貨往江南、兩浙販易故也。

戊戌,符彥卿辭歸鎮。

庚子,以華州一團一練使大城張暉為鳳州一團一練使兼西面行營巡檢壕寨使。

暉前在華州,治有善狀。

帝既誅李筠,將事河東,召暉入覲,問以策。

暉曰:「澤潞瘡痍未起,軍旅薦興,民不堪命,當俟富庶後圖之。」

帝慰勞遣還。

於是始謀伐蜀,乃徙暉鳳州。

暉盡得其山川險易,密疏進取之計;帝覽之,甚悅。

清源留後張漢思,年老不能治軍務,事皆決於副使陳洪進。

漢思患其專,乃設宴,伏甲,將殺之。

酒數行,地忽大震,同謀者懼,以告洪進。

洪進亟出,甲士皆散,漢思由是嚴兵備洪進。

癸卯,洪進袖大鎖,常服安步入府中,叱去直兵,漢思方處內閤,洪進即鎖其門,謂之曰:「軍吏以公耄荒,請洪進知留務,眾情不可違,當以印見授。」

漢思錯愕不知所為,乃自門扇間投印與之。

洪進遽召將吏告之曰:「漢思不能為政,授吾印矣。」

將吏皆賀。

即日,遣漢思外捨,以兵守之,遣使請命於南唐,南唐即授以節鉞。

洪進又遣牙將魏仁濟間道奉表來告,且請制命。

漢思退居數年,以壽終。

慕容延釗言辰、錦、溪、敘等州各奉牌印請命。

甲辰,詔重鑿砥柱三門。

禁涇、原、邠、慶州不得補蕃人為沿邊鎮將。

乙巳,幸玉津園,閱諸軍騎射。

丙午,以樞密直學士、戶部侍郎薛居正權知朗州。

辛亥,令諸州造輕車以給饋運。

五月,壬子朔,慕容延釗言南唐王遣使以牛酒來犒師。

己未,鳳翔節度使王景卒,贈太傅,謚元靖。

辛酉,命樞密直學士、尚書左丞高防權知鳳翔府。

甲子,高繼沖籍伶官一百四十三人來獻,詔悉分賜諸大臣。

乙丑,命鐵騎都將李懷義、內班都知趙仁璲增修宮闕,既成,帝坐寢殿中,令洞一開諸門,皆端正通豁,謂左右曰:「此如我心,小有邪曲,人皆見之。」

戊辰,以工部侍郎須城艾穎為戶部侍郎,致仕。

帝命執政擇廷臣督在京諸倉,穎與焉。

穎自以清望官,不宜親濁務,辭不肯為,帝曰:「惟致仕乃可免耳。」

穎遂請老。

蜀宰相李昊言於蜀主曰:「臣觀宋氏啟運,不類漢、周;無厭亂久矣,一統海內,其在此乎!若通職貢,亦保安三蜀之長策也。」

蜀主將發使,知樞密院事王昭遠固止之。

乃以文思使景處瑭等率兵屯峽路,又遣使往涪、瀘、戎等州閱棹手,增置水軍。

六月,乙酉,詔免潭州諸縣無名配斂。

壬辰,以大暑,罷京城營造,賜工匠衫履。

遼主詔諸路錄囚。

初,帝幸武成王廟,歷觀兩廊所畫名將,以杖指白起曰:「起殺已降,不武之甚,何為受享於此?」

命去之。

左拾遺知制誥高錫因上疏論王僧辯不克善終,不宜在配享之列。

乃詔吏部尚書張昭、工部尚書竇儀與錫別加裁定,取寶業始終無瑕者。

癸巳,昭等議升漢灌嬰、後漢耿純、王霸、祭遵、班超、晉王渾、周訪、宋沈慶之、後魏李崇、傅永、北齊段韶、後周李弼、唐秦叔寶、張公謹、唐休璟、渾鹹、裴度、李光顏、李愬、鄭畋、梁葛從周、後唐周德威、符存審二十三人;退魏吳起、齊孫臏、趙廉頗、漢韓信、彭越、周亞夫、後漢段紀明、魏鄧艾、晉陶侃、蜀關羽、張飛、晉杜元凱、北齊慕容紹宗、梁王僧辯、陳吳明徹、隋楊素、賀若弼、史萬歲、唐李光弼、王孝傑、張齊丘、郭元振二十二人。

詔塑齊相管仲像於堂,畫魏西河太守吳起於廡下,餘如昭等議。

乙未,祕書郎直史館管城梁周翰上言曰:「凡名將悉皆人雄,苟欲指瑕,誰當無累!一旦除去神位,吹一毛一求異代之非,投袂忿古人之惡,似非允當。

臣心惑焉。」

不報。

詔:「荊南兵願歸農者聽,官為葺捨,給賜耕牛、種食。」

丙申,令有司二歲一舉先代帝王祀典,各以功臣配享。

高辛、堯、舜、禹、湯、文、武、漢高祖皆因其故廟。

又別建漢世祖廟於南一陽一,唐太宗廟於醴泉;世祖以鄧禹、吳漢、賈復、耿弇配,太宗以長孫無忌、房玄齡、杜如晦、魏征、李靖配,並畫像廟壁。

丁酉,命王仁贍權知荊南軍府事。

先是帝命典軍列校遙領湘南諸郡,不俞歲,果得其地。

辛丑,復以龍捷左廂都指揮使、岳州防禦使夏津馬仁瑀等為漢、彭等州防禦使。

己酉,命鎮國節度使宋延渥率禁旅數千習戰於新池,帝數臨觀焉。

庚戌,命大理正奚嶼知館陶縣,監察御史王祐知魏縣,楊應夢知永濟縣,屯田員外郎於繼徽知臨濟縣。

常參官知縣,自嶼等始也。

祐,大名人。

時符彥卿久鎮大名,專恣不法,屬邑頗不治,故特選強壯者往蒞之。

其後右贊善大夫周渭亦知永濟,彥卿郊迎,渭揖於馬上,就館,始與彥卿相見,略不降屈。

縣有盜傷人而逸,渭捕獲,暴其罪,斬之,不以送府。

渭先為白馬主簿,縣大吏犯法,渭即斬之。

帝奇其才,故擢右贊善大夫。

秋,七月,甲寅,以湖南死事靳彥朗男承勳等三十人補殿直。

監修國史王溥上新修《梁、後唐、晉、漢、週五代會要》三十卷。

安國節度使王全斌與洺州防禦使郭進、趙州刺史陳萬通、登州刺史高行本、客省使曹彬等率兵攻北漢,丁巳,以俘獲來獻,詔釋之。

彬,靈壽人,從母為周太祖貴妃,帝典宿衛,尤器重彬。

彬非公事未嘗造門,平居燕會亦罕與。

帝即位,自晉州都監召入見,謂曰:「疇昔我親汝,何故疏我?」

彬頓首謝曰:「臣周室近親,列職禁庭,敢交結尊貴!」帝益嘉獎焉。

戊午,頒量衡於澧、朗諸州,懲割據厚斂之弊也。

唐、鄧之俗,家有病者,雖父母亦棄去,故病者輒死。

武勝軍節度使張永德以為言,己未,詔禁之。

丁卯,幸武成王廟,遂幸新池,觀習水戰。

己巳,枚知朗州薛居正,言汪端以數萬人寇州城,都監尹重睿擊走之。

賜荊南管內民今年夏租之半。

甲戌,周保權詣闕待罪,詔釋之,以為右千牛衛上將軍。

乙亥,命增築朗州城,浚其壕,賜管內民今年夏租。

己卯,判大理寺事竇儀等上《重定刑統》等書,詔刊板摹印頒天下。

儀等參酌輕重,時稱詳允。

北漢宿衛殿直行首王隱、劉昭、趙巒等謀叛,事覺,被誅,詞連樞密使段恆。

初,北漢主嬖郭姬,將立為妃,恆以其所出微,諫止之,又抑其昆弟親戚不用。

姬怨恆不助己,譖成其罪,出為汾州刺史,尋縊殺之。

恆有幹才。

勤於其職,死不以罪,遼主聞之,為之不平。

北漢以趙弘為樞密使,以郭無為為左僕射兼中書侍郎、平章事。

無為與弘不協,旋出弘為汾州刺史,無為兼樞密使,軍國之務,一以委焉。

無為又譖弘在汾州不治,徙嵐州。

八月,庚辰朔,詔以冬至有事於南郊。

既而有司言冬至乃十一月晦前一日,皇帝始郊,不應近晦,請改用十六日甲子,詔可。

壬午,殿前都虞候、嘉州防禦使館陶張瓊自一殺。

時軍校史珪、石漢卿等方得幸,瓊數輕侮之,漢魏因譖瓊養部曲百餘人,自作威福,且毀皇弟光義為殿前都虞候時事。

帝召瓊,面訊之,瓊不伏。

帝怒,令擊之,漢卿即奮鐵楇擊其首,氣垂絕,乃曳出,下御史府案鞫,瓊自一殺。

帝旋聞其家無餘財,止有奴三人,甚悔之,責漢卿曰:「汝言瓊部曲百人,今安在?」

漢卿曰:「瓊所養者一敵百耳。」

帝亟命優恤瓊家,然亦不罪漢卿。

先是,龍捷左廂都指揮使馬仁瑀常私以士屬知貢舉薛居正,居正實不許而一陽一諾之,榜出,無其人。

及聞喜宴日,仁瑀乘醉攜所屬士嫚罵居正,御史中丞劉溫叟劾奏仁瑀,帝曲為容忍。

龍捷左廂都指揮使王繼勳,皇后母弟也,挾勢驕倨,多陵蔑將帥。

仁瑀獨與抗,相忿爭,輒攘臂欲毆繼勳。

繼勳憚其勇,頗為屈,而怨隙愈深。

於是受詔都試郊外,兩人因欲相圖,一陰一勒所部兵,私市白梃。

帝微聞其事,即詔罷講武。

甲申,出仁瑀為密州防禦使,置繼勳不問。

以泰州一團一練使潘美為潭州防禦使。

南漢人數寇桂一陽一及江華,美擊走之。

溪洞蠻獠,自唐末之亂不供王賦,頗恣侵掠,為居民患。

美帥兵深入,窮其巢一穴一,斬首百餘級,餘一黨一散潰。

美悉令招誘,貸其罪,以己俸市牛酒宴犒,賜金帛撫一慰之,夷落遂定。

甲申,遼主以生日,縱五坊膺鶻。

先是北漢遣使告於遼,欲巡邊徼,乞張聲援。

丁亥,王全斌復與郭進、曹彬等帥師攻北漢樂平縣,降其拱衛指揮使王超等。

北漢將蔚進、郝貴超悉蕃、漢兵來救,三戰,皆敗之,遂下樂平,即建為平晉軍。

壬辰,詔:「《九經》舉人落第者,宜依諸科舉人例許再試。」

癸巳,女真遣使貢名馬。

丙申,北漢靜一陽一等十八寨首領相帥來降。

泉州陳洪進遺使來貢。

齊州河決。

戊戌,遼主如近山,呼鹿射之,旬有七日而後返。

己亥,遼幽州岐溝關使柴庭翰等來降。

丁未,戶部侍郎呂餘慶丁母憂。

時餘慶權知襄州,詔遣中使護喪,官給葬具,尋起復。

詔蠲登州沙門島居民租賦,令專治舟渡女真所貢馬。

是月,南唐以吏部尚書建安游簡言知尚書省事,尋遷右僕射。

九月,庚戌朔,戶部判官、水陸轉運使滕白免官,以軍儲損敗也。

遼主以青牛、白馬祭天地,飲於野次,終夕乃罷。

翼日,以酒脯祭天地,復終夜酣飲。

甲寅,群臣三上表請加尊號曰應天廣運聖文神武;從之。

高麗國王王昭遣使時贊等入貢,涉海,值大風,溺死者九十餘人,贊僅而獲免,詔勞恤之。

詔:「開封府選樂工八百三十人,權隸太常寺習樂。」

將行郊祀禮也。

詔:「諸州府長吏禁以僕從人干預政事。」

丙寅,大宴廣政殿,始用樂。

丁卯,宣徽南院使兼樞密副使李處耘,責授淄州刺史。

處耘以近臣護軍,臨事專斷,與慕容延釗不協,更相論奏。

帝以延釗宿將,赦其過,止罪處耘,處耘亦恐懼不敢自明。

戊辰,女真復貢名馬。

丙子,詔:「朝臣無得公薦貢舉人。」

故事,每歲知貢舉官將赴貢院,台閣近臣得薦抱才藝者,號曰公薦,然去取不能無所私,至是禁之。

慕容延釗獲汪端,磔於朗州市。

端初攻州城,不克,與其一黨一聚山澤為盜。

監軍使疑城中僧千餘人謀應端,悉捕系,欲誅之,薛居正以計緩其事;及端被擒,詰之,僧無與謀者,皆得全活。

是月,北漢主誘遼兵攻平晉軍,郭進、張彥進、曹彬、陳萬通領步騎往救之,未至一捨,北漢引兵去。

冬,十月,癸未,令襄州盡索湖南行營諸軍所掠生口,遣吏分送其家;放潭、邵州鄉兵數千人歸農;減江陵府民舊租之半。

丁未,吳越王遣其子惟濬入貢,助南郊。

翰林學士、中書舍人扈蒙,以僕夫扈繼遠為從子,屬之同年生淮南轉運使仇華,使釐務。

繼遠盜官鹽,事發,戊申,蒙坐奪金紫,黜為左贊善大夫。

魏仁濟以陳洪進表至。

洪進自稱清源節度副使,權知泉、南等州,聽命於朝。

帝遣通事舍人王班繼詔撫諭之。

十一月,丁巳,賜南唐主詔,具言所以納洪進之意,且將授旄鉞也。

癸亥,饗太廟。

是夕,一陰一晦,至夜分,開霽。

帝初詣太廟,乘玉輅。

左諫議大夫崔頌攝太僕,問儀仗名物甚悉,頌應對詳敏,帝大悅。

甲子,合祭天地於南郊,以宣祖配。

還,御明德門,大赦,改元乾德。

群臣奉冊上尊號於崇政殿。

先是帝謂大禮使范質曰:「中原多故,百有餘年,禮樂儀制,不絕如線,今幸時和歲豐,克舉禋祀。

報神資乎備物,卿與五使宜講求遺逸,遵行典故,無或廢墜,副朕寅恭之意。」

於是質與陶谷、張昭等討尋故事,詳定新制,曰《南郊行禮圖》,又令司天監定《從祀星辰圖》,上之。

又言:「享廟郊天,從祀群臣合前七日受誓戒於尚書省,今並於一日受之,有虧誠愨,望令分日各誓百官。」

並從之。

將升壇,有司具黃褥為道,帝曰:「朕潔誠事天,不必如此。」

命撤之。

還宮,將駕金輅,顧左右曰:「於典故,可乘輦。」

初,有司議配享,請以僖祖升配,張昭獻議曰:「隋、唐以前,雖追立四廟,或立七廟,而無遍加帝號之文。

梁、陳南郊祀天,皆配以皇考。

北齊圜丘祀昊天,以神武升配。

隋祀昊天於圜丘,以皇考配。

唐貞觀初,以高祖配圜丘。

梁太祖郊天,以皇考烈祖配。

恭惟宣祖積累勳代,肇基王業,伏請奉以配享。」

從之。

丙寅,南唐主遣使來助祭南郊及賀冊尊號。

丁卯,詔:「防禦、一團一練、刺史州舊有都督府號者並停,仍為上州。」

庚午,遼主出獵,飲於虞人之家,凡四日。

壬申,以南郊禮成,大宴廣德殿,號曰飲福宴。

自是為例。

帝謂宰相曰:「北門深嚴,當擇審重士處之。」

范質曰:「竇儀清介謹厚,然在前朝已自翰林遷端明,今又為兵部尚書,難於復召。」

帝曰:「禁中非此人不可,卿當諭朕意,勉再赴職。」

癸酉,覆命儀為翰林學士。

帝嘗召儀草制,至苑門,儀見帝岸幘跣足坐,卻立不進,帝為之冠帶而後召入。

儀曰:「陛下創業垂統,宜以禮示天下。」

帝改容謝之。

自是對近臣未嘗不冠帶。

十二月,庚辰,殿前散祗候李璘,以父仇殺寮員陳友於市。

璘自首,帝壯而釋之。

辛巳,進群臣階、勳、爵、邑有差。

司徒兼侍中蕭國公范質,改封魯國公。

荊南節度使高繼沖表乞陪祀,許之,因舉族歸朝。

癸未,改命繼沖為武寧節度使。

甲申,皇后王氏崩。

翰林醫官王守愚,坐進藥不一精一審,減死,流海島。

戊子,遼主射野鹿,賜虞人物有差。

己亥,以殿前侍御史鄭起為西河令。

顯德末,起為殿中侍御史,見帝握禁兵,有人望,乃貽書范質,極言其事,質不聽。

嘗遇帝於路,橫絕前導而過,帝初不問。

於是出掌泗州市征,時刺史張延范官檢校司徒,起輒呼以太保。

起貧,常乘騾,一日,從延范出近郊,延范揖起行馬,起曰:「此騾也,安用過呼!」延范深銜之,密奏起嗜酒廢職,遂左遷。

右拾遺浦城楊徽之,亦嘗言於世宗,以帝有人望,不宜典禁兵。

帝即位,將因事誅之,光義曰:「此周室忠臣也,不宜深罪。」

於是亦出為天興令。

庚子,尚書左丞高防卒於鳳翔,帝甚悼惜之,遣供奉官陳彥珣部署歸葬西洛,凡所費用,並從官給。

防一性一淳厚,守禮法,所踐歷,皆有能名。

乙巳,南唐主上表乞呼名,詔不允。

禁道州調民取硃砂,除衡、岳州二稅外所賦米,並毋得發民烹銅礦及作炭。

遣內客省使曹彬、通事舍人王繼筠分詣晉、潞州,與節度使趙彥徽、李繼勳會兵入北漢境,收其邊邑及遼、石州。

閏月,乙卯,山南東道節度使慕容延釗卒,贈中書令,追封河南郡王。

帝雅與延釗善,常兄事之,及即位,猶呼為兄。

延釗寢疾,帝自封藥以賜;聞其卒,哭之慟。

禮官言為近臣發哀,哭聲宜有常,帝曰:「吾不知哀之所從出也。」

龍捷軍校王明詣闕獻陣圖,請討幽州。

帝嘉之,賜以錦袍、銀帶、錢十萬。

或言帝將北征,大發民饋運,河南民相驚逃亡者四萬家,帝憂之。

丙寅,命樞密直學士薛居正馳傳招集,逾旬乃復故。

初,宣祖葬安陵,在京城東南隅。

辛未,命司天監浚儀趙修己、內客省使王仁贍等改卜安陵於西京鞏縣之鄧封鄉。

乙亥,詔乘輿所服冠冕去珠玉之飾。

永安節度使折德扆敗北漢軍數千人於府州城下,獲其衛州刺史楊璘。

國子博士聶崇義上言:「皇家以火德上承正統,請奉赤帝為感生帝,每歲正月別尊而祭之,為壇於南郊,奉宣祖升配,常以正月上辛奉祀。」

初,北漢主嗣位,所以事遼者多略,不如舊時。

於是遼主遣使責之曰:「爾不稟我命,其罪三:擅改年號,一也;助李筠有所覬覦,二也;殺段恆,三也。」

北漢主恐懼,遣從子劉繼文往謝曰:「父為子隱,願赦之。」

遼執其使而不報。

北漢地狹產薄,又歲輸於遼,故國用日削,乃拜五台僧繼容為鴻臚卿。

繼容,故燕王劉守光之孽子,為浮屠,居五台山,能講《華嚴經》,四方供施,多積蓄以佐國用。

五台近遼界,常得其馬以獻,號添都馬,歲率數百匹。

又於柏谷置銀冶,募民鑿山取礦烹銀,北漢取其銀以輸遼,歲千斤,因即其冶建寶興軍。

○太祖啟運立極英武睿文神德聖功至明大孝皇帝乾德二年(遼應歷十四年)

春,正月,辛巳,大雨雪,震電。

詔諸州長吏勸課農田。

甲申,帝以選人食貧者眾,詔吏部流內銓聽四時參選,仍命翰林學士承旨陶谷等與本司官重詳定循資格及四時參選條。

宰相范質、王溥、魏仁浦等再表求退,戊子,以質為太子太傅,溥為太子太保,仁浦為左僕射,皆罷政事。

質在相位,下制敕未嘗破律;命刺史、縣令,必以戶口版籍為急;使者按民田及獄訟,皆召見,為述天子憂勤之意,乃遣之。

時號賢相。

庚寅,以樞密使趙普為門下侍郎、平章事、集賢院大學士,宣徽北院使、判三司上一黨一李崇矩為檢校太尉,充樞密使。

帝既除普及崇矩,乃無宰相署敕,帝時在資福殿,普因入奏其事,帝曰:「卿但進敕,朕為卿署字,可乎?」

普曰:「此有司所行,非帝王事也。」

乃使問翰林學士求故實。

陶谷建議,以為:「自古輔相未嘗虛位,惟唐大和中甘露事後數日無宰相,時左僕射令狐楚等奉行制書。

今尚書亦南省長官,可以署敕。」

竇儀曰:「谷所陳非承平令典,不足援據。

今皇弟開封尹、同平章事,即宰相任也。」

帝從儀言。

壬辰,詔曰:「先所置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經學優深可為師法、詳嫻吏理達於教化等三科,並委州府解送吏部,試論三道,限三千字以上。

而自曩及今未有應者,得非抱倜儻者恥肩於常調,懷讜直者難效於有司,必欲興自朕躬乎?繼今不限內外職官、前資見任、布衣黃衣,並許詣閤門進狀,朕親試焉。」

己亥,以樞密承旨王仁贍為左衛大將軍,充樞密副使。

庚子,改清源軍為平海軍,命陳洪進為節度使。

洪進每歲貢奉,多厚斂於民,又籍民資百萬以上者令入錢,補協律、奉禮郎,而蠲其丁役。

子弟親戚,交通賄賂,二州之民甚苦之。

壬寅,敕趙普監修國史。

丁未,詔:「縣令、簿、尉,非公事毋至村落。」

李繼勳等攻北漢遼州,北漢告急於遼。

二月,戊申朔,遼州刺史杜延韜舉城降。

壬子,遼主遣西南面招討使耶律達裡率六萬騎援北漢,敗繼勳兵於石州。

達裡用兵,賞罰信明,得士卒心。

河東單弱,不遽見吞併者,達裡有力焉。

先是遼主知達裡沈厚多智,有任重才,即位初,即擢南院大王。

達裡在治所,不修邊幅,均賦役,勸耕稼,戶口豐殖。

時耶律烏珍為北院大王,與達裡俱有政跡,朝議以為「富民大王」,故遼主雖暴虐而境內粗安。

癸丑,遣使賑陝州饑。

命右神武統軍陳承昭帥丁夫數千鑿渠,自長社引潩水至京,合閔河。

渠成,民無水患,閔河之漕益通流焉。

吏部尚書張昭與翰林學士陶谷同掌選,谷與給事中李昉有隙,乃誣奏左諫議大夫崔頌以所親屬昉,求為東畿令,引昭為證。

帝召昭質之,昭不直谷所為,遽免冠,抗聲言谷罔上,帝不悅。

三月,丁尹朔,昉責授彰武行軍司馬,頌為保大行軍司馬。

昭遂三上章請老,乙酉,聽其致仕。

權知貢舉陶谷奏進士李景一陽一等合格者八人。

乙未,北漢耀州一團一練使周審玉等來降。

審玉賜名承瑨,以為左千牛衛大將軍,領汾州一團一練使。

辛丑,改上明憲皇太后謚曰昭憲;謚皇后賀氏曰孝惠,王氏曰孝明。

初,南唐廢永通大錢,更用韓熙載之議,鑄當二鐵錢。

熙載由中書舍人遷戶部侍郎,充鑄錢使。

宰相嚴續數言鐵錢不便,熙載爭於朝堂,聲色俱厲,左遷必書監,不逾年,復拜吏部侍郎。

是月,始用鐵鑄,擢熙載兵部尚書、勤政殿學士。

民間多藏匿舊錢,舊錢益少,商賈出境,輒以鐵錢十易銅錢一,官不能禁,因從其便。

官吏皆增俸,而以鐵錢兼之,由是物價益貴。

熙載頗亦自悔。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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