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鑒》卷第一百○七 【宋紀一百七】:○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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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鑒》卷第一百○七 【宋紀一百七】

續資治通鑒

卷第一百○七 【宋紀一百七】

起上章掩茂正月,盡六月,凡六月。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建炎四年(金天會八年。

庚戌,一一三零年)

春,正月,甲辰朔,大風,御舟碇海中。

乙巳午,西風忽起,金人乘之攻明州。

御前右軍都統制、浙東制置使張俊與守臣徽猷閣待制劉洪道坐城樓上,遣兵掩擊,殺傷相當。

金人奔北,墮田間或墜水。

俊急令收兵赴台州。

是夜,金人拔寨去,屯餘姚,且請濟師於宗弼。

丙午,帝遣中使召御前左軍都統制、浙西制置使韓世忠赴行在。

世忠已治舟師於通惠鎮,乃請往鎮江邀敵歸師,盡死一戰,帝從之。

己酉,詔遣使自海道至福建、虔州,問隆祐皇太后艤舟所在。

帝慮太后徑入閩、廣,乃遣使問安焉。

乙卯,滕康言太后已至虔州。

張俊既去,明州士民皆散。

有士人率眾扣劉洪道馬首,願留以禦敵。

洪道曰:「予嘗數克敵而勝,若等毋慮。」

丙辰夜,洪道微服而遁,與浙東副總管張思正引所部奔天童山,所過盡撤其橋,民不得濟,數千人哀號震天。

城中惟崇節馬軍與惡少僅千人,以酒官李木將之。

江、淮宣撫司右軍統制岳飛自廣德軍移屯宜興縣。

杜充之敗也,其將士潰去,多行剽掠,獨飛嚴戢所部,不擾居民,士大夫避寇者皆賴以免。

丁巳,張俊自台州赴行在。

金以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韓企先為尚書左僕射。

企先善於其職,宗翰、宗干皆重之。

是日,金陝西都統洛索破陝府,守臣右武大夫、寧州觀察使李彥仙死之。

金自去冬以重兵來攻,彥仙守禦甚備,遇士卒有恩,食既盡,煮豆以啖其下而取汁自飲,至是亦盡。

宣撫處置使張浚,間道遺以金幣,使犒其軍,且檄都統制曲端以涇原兵往援。

端素疾彥仙出己上,無出兵意。

浚屬官資一陽一謝升言於浚曰:「敵朝夕下陝,莫以為憂者,殆未知敵意也。

敵已得長安,今取陝,則全據大河,且窺蜀矣。」

眾議不決,力爭數日,師乃出,至長安,而敵先壅阻,不得進。

彥仙日與敵戰,將士未嘗解甲。

洛索命自正月旦為始,以一軍攻擊,一日不下則翼日更遣一軍,每一旬則聚十軍並攻一日,期以三旬必拔之。

彥仙意氣如平常,登譙門,大作會,潛使人隧而出,焚其攻具,敵愕而卻。

洛索雅奇彥仙才,嘗招之,彥仙斬其使。

至是遂欲降之,使人呼曰:「即降,當富貴。」

彥仙不應,日鉤取敵兵數十磔城上,雖殺傷大當,而敵兵沓至,守埤者久,傷殘日就盡。

既而金兵亦乏食,欲引去,或告以急擊可入,金人益眾攻之。

每隊以鼓在前,擊鼓一聲則進一步,既渡濠池,鼓聲漸促,莫不爭先,疾聲併力齊登,死傷者雖滿地而不敢返顧。

是旦,有鳶鴉數萬噪於城上,與戰聲相亂,洛索曰:「城陷矣!」促使爭攻,城遂破。

彥仙率士卒巷戰,左臂中刃,不殊,猶不已。

金人惜其才,以重賞募人生致之。

彥仙易敝衣雜群伍中,走渡河,曰:「吾不甘以身受敵人之刃。」

敵縱兵屠掠,彥仙聞之,曰:「金人所以殺過當者,以我堅守不下故也,我何面目復見世人乎!」遂投河而死。

金人取其家而殺之,陝民無噍類。

浚聞,承製贈顏仙彰武軍節度使,即商州立廟,且官其子。

久之,賜謚忠威。

彥仙守陝再逾年,大小戰二百,及城破,其屬官陳思道、李岳、杜開、通守王滸、趙叔憑、職官劉效、馮經、縣令張玘、將佐盧亨、邵雲、閻平、趙成、賈何、呂圓登、宋炎等同死,無屈降者。

叔憑,宗室子,初為兵馬都監,積功武翼大夫、通判府事,及城危,有子為盧氏吏,間使語之曰:「吾托肺腑,死國難固其所,若則走也。」

雲,龍門人,金人破蒲城,雲獨與少年數百保聚山谷,初事邵興,後為彥仙部曲,累官閤門宣贊舍人。

金人得雲,欲以為將,雲怒罵不屈。

洛索怒,釘雲五日而磔之。

平,湖城人,官閤門祗候。

何,陝縣人,與成皆修武郎。

圓登,夏縣人,嘗為僧,城垂破,自外來援,與彥仙相持而泣曰:「圍久,不知公安否,今得見公,死且無恨。」

創甚,方臥,聞城環,遽起,戰死。

炎,陝縣人,善蹶張。

敵圍城,炎取大一弩一數百調治,所射洞殺傷敵兵甚眾。

城破,敵欲將炎,呼炎出,不應,戰死。

後自雲以下皆贈官,錄其家一人。

己未,金人破明州。

先是金益兵而來,前二日,駐軍廣德湖舊寨前,遣老弱婦女運瓦礫填塹。

次夕,植砲架十餘,對西門。

是日,以數砲碎城樓,守者奔散而出,城遂破,金兵入城。

庚申,金主詔曰:「避役之民,以微直鬻身權貴之家者,悉出還本貫。」

辛酉,御舟離章安鎮。

甲子,泊溫州港口。

丙寅,御舟移次溫州之館頭。

先是金人自明州引兵攻定海,破之,遂以舟師絕洋,侵昌國,欲襲御舟,至碕頭,風雨大作。

和州防禦使、樞密院提領海船張公裕引大舶擊散之,金人乃去。

帝聞明州失守,遂引舟而南,與金人才隔一日。

丁卯,虔州從衛諸軍作亂。

初,隆祐後太后既至虔州,府庫所有既盡,衛軍上請,惟得沙錢及折二錢,市買諸物不售。

軍士與鄉民相爭,軍士遂縱火肆掠。

初,趙立既至楚州,朝廷因以立知州事,會金右監軍昌親率數萬人圍城,攻其南壁,自為旗頭,引出眾戰,相持四十餘日。

己巳,金人以砲擊三敵樓,遂登城。

立先取生槐本為鹿角以槎其破一處,而下修月城以裹之,月城之中,實以柴薪,城之內為鎔爐。

敵自月城中入,立命以金汁澆之,死者以百數。

金人不能入,遂退守孫村大寨,時遣數百騎出漢於城下,以掠取求糧采薪者。

由是城中人不能出,而薪糧日竭。

二月,乙亥,御舟至溫州江心寺駐蹕,更名龍翔。

奉安啟聖宮祖宗神御於福州。

金人既破江西諸郡,乃移兵趨湖南。

帥臣直龍圖閣向子諲,初聞警報,率軍民固守,且禁士庶無得出誠。

敵騎至潭州,呼令開門投拜,軍民皆不從,請以死守。

宗室成忠郎聿之隸東壁,子諲巡城,督察官吏,顧津聿之曰:「君宗室,不可效此曹苟簡。」

聿之感激流涕。

敵圍之八曰,既而登城,四面縱火。

子諲率官吏奪南楚門亡去,城遂破,聿之拔刃自一殺。

城之始破也,將官成忠郎劉玠率餘兵巷戰,身中數十矢,戰俞力。

敵又以一槍一中之,眾欲扶持而去,玠揮眾直前,死於陳。

敦武郎、新杭州兵馬都監王暕,部民兵守朝宗門,亦死。

聿之,魏悼王后,安定郡王叔東子也。

金人掠潭州六日,屠其城而去,子諲乃復入。

後贈玠武經大夫,暕武德郎,聿之右監門衛將軍。

又一日,金人遂引去。

丙子,金人自明州引兵還臨安。

初,金既破明州,遣人聽命於宗弼,且雲搜山檢海已畢。

宗弼曰:「如揚州例。」

金人遂焚其城,惟東南角數佛寺與僻巷居民偶有存者,金人留明州七十日,引兵去。

初,宗弼留臨安,聞浙西制置使韓世忠自江一陰一趨鎮江,恐邀其後。

是月庚辰,宗弼斂兵於吳山、七寶山,遂縱火,三日夜煙焰不絕。

癸未,火息。

甲申,縱兵大驚,且束裝。

丙戌,退軍,以鹵掠輜重不可遵陸,乃由蘇、秀取塘岸路行。

先是武功大夫、成州一團一練使陸漸迎降,宗弼以為臨安府兵馬鈐轄。

漸勸宗弼括金銀,焚臨安,因從軍北去。

方金人未退軍也,有衢州軍事判官錢觀復者,以衢當路沖,白郡守,縱民老弱出,戶留一丁,不留與留而瘦弱不堪任,論如軍法。

其後諸兵欲乘時為變,顧城中金帛子女無異獲,乃止。

時李濤、李鄴、鄭億年皆在軍中。

宗弼因攜之以北。

金人分兵侵海鹽,縣尉失良率射士百餘拒之,卒力戰以死。

先是金人破京師,時河南之北悉為金所有,睢、洛皆屯重兵,惟汴京及畿邑猶為宋固守,而糧儲乏絕,四面不通,多饑死。

有河北簽軍首領聶淵者,與其徒十十五五,以食物與守城者博易,積久稔熟,遂不之疑。

是日,淵與其徒數百人,夜登城之北壁,縱火焚樓櫓,猶未敢下城,乃為慢道自守。

是時城之東有群盜李潰、蘇大刀等,權留守上官悟皆招入城。

既入城,則焚掠不止,城中亂,悟及副留守趙倫出奔。

悟至唐州,為董平所殺。

金人得京師,以前都水使者王夔為留守,時在京強壯不滿萬人。

自是四京皆沒矣。

江東宣撫使劉光世奏:「杜充敗事,未知存亡,王侄所統前軍亦潰,韓世忠徑上海船而去。

臣今以孤軍駐南康,移檄諸路,會兵勤王,望陛下遠避賊鋒,俟舂暄,破之不難。」

詔:「光世所部軍不少,今又會兵,深慮一騷一動。

可止統本部乘間擊之,毋失機會。」

己丑,奉安景靈宮祖宗神御於溫州開元寺。

庚寅,帝入溫州,駐蹕州治。

辛卯,金人破秀州。

先是兩浙宣撫使周望在平江,有言敵自越州還金陵者。

望素不嚴斥堠,但以傳聞之語為信,乃遣統制官陳思恭、張俊統兵入杭,以規收復之功。

思恭至秀州,偵知傳言之妄,間道走湖州之烏墩鎮以觀變。

至是金宗弼過秀州,通直郎、權州事鄧根留武翼郎、本部兵馬都監趙士醫,乘城拒敵。

城破,士醫為流矢所中而死,後贈武翼大夫。

望聞金師至崇德縣,壬辰,調太湖舟千艘赴吳江御之。

鼎州人鍾相作亂,自稱楚王。

初,金人去潭州,群盜乃大起,東北流移之人,相率渡江。

武經大夫、濰州一團一練使孔彥舟自淮西收潰兵,侵據荊南、鼎、澧諸郡,秘閣修撰、知荊南府唐愨棄城去。

相以左道惑眾,自號大聖,言有神靈與天通,能救人疾患;一陰一語其徒,則曰:「法分貴賤貧富,非善法也。

我行法,當等貴賤,均貧富。」

持此語以動小民,故環數百里間,小民無知者翕然從之,備糧謁相,謂之拜父。

如此者二十餘年,相以故家貲鉅萬。

及湖、湘盜起,相與其徒結集為忠義民兵,士大夫避亂者多依之。

相所居村,有山曰天子岡,遂即其處築壘浚濠,以捍賊為名。

會孔彥舟入澧州,相乘人情驚擾,因託言拒彥舟以聚眾,至是起兵,鼎、澧、荊南之民響應。

相遂稱楚王,改元天載,立妻伊氏為皇后,子子昂為太子,行移稱聖旨,補授用黃牒,一方一騷一然。

時鼎州闕守臣,而湖南提點形獄公事王彥成、單世卿,皆挈家順流東下,僅以身免。

賊遂焚官府、城市、寺觀及豪右之家,凡官吏、儒生、僧道、巫醫、卜祝之流,皆為所殺。

自是鼎州之武陵、桃源、辰一陽一、沅江、澧州之澧一陽一、安鄉、石門、慈利,荊南之枝江、松滋、公安、石首,潭州之益一陽一、寧鄉、湘一陰一、江化,峽州之宜都,岳州之華容,辰州之沅陵,凡十九縣,皆為盜區矣。

乙未,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江、淮宣撫使杜充罷,為觀文殿大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觀。

充自真州而北,宗弼遣人說充,許以中原地封之,如張邦昌故事,充遂降於金。

知真州向子忞以聞,帝聞之,不食者累日。

御史中丞趙鼎、右諫議大夫富直柔同對,請先罷充,俟得其北降的報,則別議罪,故有是命。

丙申,以帝還溫州,德音釋天下徒刑,一應士民家屬有自金來歸者,所在量給錢米,於寺院安泊,訪還其家。

徽猷閣直學士、知慶一陽一府兼陝西制置使王似知成都府。

時宣撫處置使張浚聞帝親征,亟治兵,自秦州入衛,留參議軍事劉子羽掌留司事,凡川、陝軍政民事,皆得專決;又徙似知成都府,而以親衛大夫、明州觀察使趙哲代之。

徽猷閣直學士盧法原,時守成都,乃命法原赴行在。

是日,金游騎至平江城東,統制官郭仲威,兵未交而退。

同知樞密院事、兩浙宣撫使周望奔太湖,市人請留,不可,則極口嫚罵,望不顧而去。

守臣徽猷閣直學士湯東野,聞望已出,則挈家潛遁,以府印岸仲威。

次日,仲威與將官魯玨縱火城中,夜,望及仲威皆遁。

其下自城南轉動居民,北出齊門而去,民之得出郭者,多為所殺。

戊戌,宗弼入平江,駐兵府治,鹵掠金帛子女既盡,又縱火燔城,煙焰見百餘里,火五日乃滅。

三月,癸卯朔,宗弼去平江府。

甲辰,初,洛索既破陝,遂與其一逼一完顏杲長驅入關。

宣撫處置使司都統制曲端,聞敵至,遣右武大夫、忠州刺史、涇原路馬步軍副總管吳玠及統制官張忠孚、李彥琪將所部拒之於彭原店,端自擁大兵屯於邠州之宜祿以為聲援。

敵乘高而陳,洛索引兵來戰,玠擊敗之。

既而金師復振,宋軍敗,端退屯涇州,金人亦引去。

端劾玠違節,降武顯大夫,罷總管,復知懷德軍。

宣撫處置使張浚素奇玠,尋擢玠秦鳳副總管兼知鳳翔府。

時當兵火之餘,玠勞來安集,民賴以生。

始,青溪嶺之戰,玠牙兵皆潰,及是玠治兵秦鳳,諸潰卒復出就招。

玠問訊再三,搜索非是者五六人,斥遣之,餘悉斬於遠亭下,去秦州十里,軍中股慄。

自是每戰皆效死,無復潰散者矣。

己酉,張浚言大食獻珠玉,已至熙州,詔津遣赴行在。

右正言呂祉,言所獻珍珠、犀牙、一乳一香、龍涎、珊瑚、梔子、玻璃,非服食器用之物,不當受,帝諭大臣曰:「捐數十萬緡易無用珠玉,曷若一愛一惜其財以養戰士!」遂命宣撫司無得受,仍加賜遣之。

壬子,金人攻常州,守臣右文殿修撰周杞聞敵至,棄城去宜興縣,金人遂入常州。

甲寅,權知三省樞密院事盧益至行在,詔趣令入對。

先是帝諭呂頤浩曰:「朕初不識隆祐皇太后,自建炎初迎奉至南京,方始識之,一愛一朕不啻己出,宮中奉養及一年半,朕之衣服飲食,必親調製。

今朕父母兄弟皆在遠方,尊長中唯皇太后。

不唯相別數千里外,加之敵騎衝突,又兵民不相得,縱火交兵,五六日乃定,復爾驚擾。

當早遣大臣領兵奉迎,以稱朕朝夕慕念之意。」

遂命益與御營使司都統制辛企宗、帶御器械潘永思偕行。

丁巳,金人至鎮江府,浙西制置使韓世忠已屯焦山寺以邀之,降其將鐵爪鷹李選。

選者,江淮宣撫使潰卒也。

宗弼遣使通問,世忠亦遣使臣石皋報之,約日會戰。

世忠謂諸將曰:「是間形勢,無如龍王廟者,敵必登此覘我虛實。」

乃遣將蘇德將二百卒伏廟中,又遣二百卒伏廟下,戒曰:「聞江中鼓聲,岸兵先入,廟兵繼出。」

敵至,果有五騎趣龍王廟,廟中之伏喜,先鼓而出,五騎振策以馳,僅得其二;有紅袍白馬,既墜乃跳馳而脫者,詰之,則宗弼也。

既而戰數十合,世忠妻和國夫人梁氏在行間,親執桴鼓,敵終不得濟。

復使致詞,願還所掠假道,世忠不從;益以名馬,又不從。

時左監軍完顏昌在濰州,乃遣貝勒托雲趣淮東,以為宗弼聲援。

己未,帝詣開元寺,朝辭九廟神主,宰執百官皆扈從。

自渡江至是,始有此禮。

是日,上御舟復還浙西。

庚申,詔:「昨金人所破州縣,其投拜官除知、通別取旨外,餘並罷。

內統兵官以眾寡不敵,致有潰散,理宜矜恤,可特放罪,仍舊統押人馬。」

時朝廷恐將士潰散者眾,乘亂為變,故貸之。

辛酉,御舟發溫州。

壬戌,御舟次章安鎮。

乙丑,帝次台州松門寨。

宰執奏事,呂頤浩因言:「此行未審且駐會稽,為復須到浙右?」

帝曰:「須由蘇、杭往湖州,或如卿所奏往宣州。

朕以為會稽只可暫駐,若稍久,則人懷安而不樂屢遷。」

頤浩又曰:「將來且在浙右為當,徐謀入蜀。」

帝曰:「朕謂倚雍之強,資蜀之富,固善。

但張浚秦漢中止可備萬人糧,恐太少。

兩浙若委付得人,錢帛猶可溯流而西。

至於糧斛,豈可漕運!」頤浩曰:「若第攜萬兵入蜀,則淮、浙、江、湖以至閩、廣,將為盜區,皆非國家之有矣。」

帝曰:「當益進上流,用淮、浙榷貸鹽錢以贍軍費,運江、浙、荊、湖之粟以為軍食。」

王綯曰:「議者但知輕議晉元帝還都建鄴,不能恢復中原,而多言入蜀便。

殊不知自秦用張儀至本朝遣王繼恩,下蜀者八矣,取輒得之,不勞再舉,則亦未可謂之便也。」

范宗尹曰:「臣謂若便入蜀,恐兩失之;據江表而徐圖關陝之事,則兩得之。

抉擇取捨,不可不審。」

帝曰:「然。」

既而浚復上疏言:「陛下果有意於中興,非幸關陝不可。

願先幸鄂渚,臣當糾率將士奉迎鑾輿,永為定都大計。」

帝不許。

詔賜故資政殿學士許景衡家所僦溫州官物一區。

帝因言:「朕自即位以來,執政中張愨第一,忠直至誠,遇事敢言,無所迴避;其次則景衡;若郭三益,則善人而已。」

辛未,帝次定海縣。

帝見定海為金人所焚,惻然曰:「朕為民父母,不能保民,使至此。」

王綯曰:「陛下留杜充守建康,留周望守平江,非輕棄江、浙而遽適南方。

不幸充、望不稱任使,乃至如此。」

呂頤浩因言承平之久,士多文學,而罕有練達兵財可濟今日者。

帝曰:「前此太平,朝士若乘馬馳騁,言者必以為失體;才置良弓利劍,議者將以為謀叛。」

綯曰:「大抵文學之士未必應務,有才者或短於行,自非陛下棄瑕錄用,則舉世無全人也。」

是春,金左副元帥宗翰、右監軍希尹、右都監耶律伊都皆在大同,右副元帥宗輔在析津府,遣貝勒托雲率眾圍楚州,守臣趙立乘城御之,不能下,進圍揚州。

初,金人破山東,左監軍完顏昌,密有許封劉豫之意。

會濟南有漁得鱣者,豫妄謂神物之應,乃祀之;既而北京順豫門下生禾,三穗同本,其一黨一以為豫受命之符。

豫乃使其子偽知濟南府麟賚重寶賂昌,求僭立。

大同尹高慶裔,左副元帥宗翰心腹也,恐為昌所先,乃說宗翰曰:「吾舉兵止欲取兩河,故汴京既得,則立張邦昌,後以邦昌廢逐,故再有河南之役。

方今河南州郡,官制不易、風俗不更者,可見吾君意非貪土,亦欲循邦昌之故事也。

元帥盍建此議,無以恩歸它人!」宗翰乃令希尹馳白金主,金主許之。

宗翰遂遣慶裔自河一陽一越舊河之南首至豫所隸景州,會官吏軍民於州治,諭以求賢建國之意,皆莫敢言,曰:「願聽所舉。」

慶裔徐露意以屬豫,郡人迎一合敵情,懼豫權勢;又,預適景人也,故進士張浹等遂共舉之。

慶裔至德、博、大名,一如景州之故;既至東平,則分遞諸郡以取願狀而已。

慶裔歸,具陳諸州郡推戴之意,宗翰許之。

夏,四月,甲戌,御舟至明州。

丙子,次餘姚縣,海舟大不能進,詔易小舟,仍許百官從便先發。

癸未,帝次越州,駐蹕州治。

浙西制置使韓世忠,與金宗弼相持於黃天蕩,而貝勒托雲圍揚州。

朝廷恐守臣張績力不能支,許還屯京口,績不為動,敵乃趨真州。

績,金壇人也。

時托去軍於北,宗弼軍於南,世忠以海艦進泊金山下。

將戰,世忠預命工鍛鐵相連為長緪,貫以大鉤,以授士之驍捷者。

平旦,敵以舟噪而前,世忠分海舟為兩道出其背,每縋一綆,則曳一舟而入,敵竟不得濟。

乃求與世忠語,世忠酬答如響,時於所佩金一瓶傳酒縱飲示之。

宗弼見世忠整暇,色益淚,乃求假道甚恭,世忠曰:「是不難,但迎還兩宮,復舊疆土,歸報明主,足相全也。」

呂頤浩聞敵窮蹙,乃請帝如浙西,且下詔親征以為先聲,而亟出銳兵策應世忠,庶幾必擒烏珠;參知政事王綯,亦言宜遣兵與世忠夾擊。

帝納之,甲申,下詔親征。

御史中丞趙鼎言:「臣在溫、台,屢言當俟浙西寧靜及建康之兵盡渡江,然後回蹕。

今遽有此舉,必韓世忠之報敵騎窮蹙,可以翦除耳。

萬一所報不實,乃建率之眾未退,回戈衝突,何以待之?」

時有妖人王唸經者,聚眾數萬,反於信州之貴溪,鼎言:「饒、信魔賊未除,王侄潰軍方熾,陛下遽捨而去,茲乃社稷存亡至危之幾也。」

戊子,韓世忠奏捷。

帝曰:「金人南下以來,諸軍率望風奔潰,今歲如世忠輩雖不成大功,皆累獲捷。

若益訓卒繕兵,今冬金人南來,似有可勝之理。」

范宗尹曰:「前此兵將望風奔潰,而今歲皆能力戰,此天意似稍回;更願陛下修德,庶幾天意必回。」

乃出世忠奏,命尚書省以黃榜諭中外。

時敵眾十萬餘,而世忠戰士才八千。

宗弼求登岸會語,世忠以二人從,見之。

宗弼招之降,世忠怒,引弓且射之,亟馳去。

壬辰,近臣言:「陛下即位以來,灼見禍亂之源,痛思懲艾,故以元祐一黨一籍,屢下詔旨,特加追敘,欲以竦動四方觀聽,甚盛舉也。

止緣使逐家各自陳乞,故或子孫零落,不能申請,或子孫雖在而誥敕散失,至有誥敕具在而為有司以微文沮止者,致使往往未被贈典。

雖如呂公著、呂大防、韓維、蘇轍、顧臨、梁燾、張舜民、范祖禹、王古輩,尚未沾昭洗之澤,其它可不言而知也。

臣私竊恨之。

夫名一黨一籍,率皆一時之望,所歷官職,眾所共知,不容稍有偽濫,而特使追復,又非尋常之比。

謂宜誥命從中而下,使異數齊頒,四方改觀,豈宜以有司微文沮格耶!欲一望睿旨俾三省條具,不必更待逐家陳乞。」

疏奏,詔依德音許本家自陳而已。

丙申,通議大夫、守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御營使呂頤浩罷。

先是趙鼎復辟吏部尚書之命,且攻頤浩之過,章十數上,頤浩乃求去,帝宣還之。

前一日,頤浩入見畢,面東而立,不預進呈。

帝諭王綯等曰:「頤浩功臣,兼無誤國大罪,與李綱、黃潛善不同,朕眷遇始終不替。」

是夕,遂召給事中兼直學士院汪藻草制罷頤浩。

制略曰:「占吏員而有虧銓法,專兵一柄一而幾廢樞庭。

下吳門之詔,則慮失於先時;請浙右之行,則力違於眾論。」

遂罷為鎮南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充醴泉觀使。

後二日,復詔中外,以頤浩倡義勤王,故從優禮焉。

時王綯與頤浩論頗同,乃累章乞免。

於是范宗尹攝行相事,遂留會稽,無復進居上流之意矣。

是日,浙西制置使韓世忠及宗弼再戰於江中,敗績。

宗弼既為世忠所扼,欲自建康謀北歸,不得去。

或獻謀於金人曰:「江水方漲,宜於蘆場地鑿大渠二十餘里,上接江口,舟出江背,在世忠之上流矣。」

宗弼從之,傍治城西南隅鑿渠,一一夜渠成,次日早出舟,出忠大驚。

金人悉趨建康,世忠尾擊,敗之,金人終不得濟。

先是宗弼在鎮江,世忠以海舟扼於江中,乘風使篷,往來如飛,乃揭榜募人獻所以破海舟之策。

有福州王某,僑居建康,教金人於舟中載土,以平板鋪之,一穴一船板以棹槳,俟風息則出江,有風則勿出,海舟無風,不可動也,以火箭射其箬篷,則不攻自破矣。

一一夜造火箭成。

及是引舟出江。

其疾如飛,天霽無風,海舟皆不能動。

世忠舟師,本備水陸之戰,每舟有兵,有馬,有家屬,有輜重。

金人以火箭射其箬篷,火烘日曝,人亂而呼,馬驚而嘶,被焚與墮江者,不可勝數。

所焚之舟,蔽江而下,金人鼓棹,以輕舟追襲之,金鼓之一聲,震動天地。

統制官、右武大夫、成州一團一練使孫世詢,武功大夫、吉州防禦使嚴永吉,皆力戰死。

世忠與餘軍至瓜步,棄舟而陸,旋還鎮江聚兵,沿江避兵之人,往往取其糧食,亦有得軍儲銀帛者,宗弼弓得絕江遁去。

後贈世詢五官,永吉四官,仍並為承宣使,錄其子。

世詢,開封人也。

辛丑,詔:「諸路曾經殘破州軍發解舉人,以靖康元年就試終場人數為率,紐計取放。」

是月,金人侵江西者,自荊門北歸,留守司統制牛皋潛軍於寶豐之宋村,擊敗之。

京西捉殺副使王俊,以皋為武功大夫、和州防禦使、充五軍都統制。

夏,五月,壬寅朔,詔孟夏饗景靈宮,令平江府、溫州守臣分詣;其後福州、潮州准此。

癸卯,金禁私度僧尼,及繼父、繼母一之男一女無相婚配。

甲辰,參知政事、權樞密院事范宗尹為通議大夫、守尚書右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御營使。

時江北、荊湖諸路盜益起,大者至數萬人,據有州郡。

朝廷力不能制,盜所不能至者,則以土豪、潰將或攝官守之,皆羈縻而已。

宗尹以為此皆烏合之眾,急之則並死力以拒官軍,莫若析地以處之,盜有所歸,則可以漸制,乃言於帝曰:「昔太祖受命,收籓鎮之權,天下無事,百有五十年,可謂良法。

然國家多難,四方帥守,事力單寡,束手而莫知所出,此法之弊也。

今日救弊之道,當稍復籓鎮之法,亦不盡行之天下,且裂河南、河北數十州為之,少與之地而專付以權,擇人久任,以屏王室。」

群臣多以為不可,宗尹曰:「今諸郡為盜據者以十數,則籓鎮之勢洸洸成矣。

曷若朝廷為之,使恩有所歸。」

帝決意行之,遂以為相。

宗尹時年三十三。

己巳,起復承務郎張斛言:「淮南兩路見有歸正人守官或寄居者,慮人情猜忌,妄生事端,望量移入以南州軍,各令自言願往何州居止。」

從之。

時給事中兼直學士院汪藻亦言:「自東晉以來,中原失據,故江南、北僑立州郡,納其流亡之人。

比金人南侵,多驅兩河之民列之行陳,號為簽軍,被其劫質以來,蓋非得已。

今年建康,鎮江為將臣所招,遁歸者無臣萬人,此其情可見。

莫若用六朝僑寓法,分浙西諸縣,皆以兩河州郡名之。

假如金壇謂之南相州,許相州之人皆就金壇而居,其它類此,俟其南侵,徐以其職招之。

彼既知所居各有定處,粗成井邑,父兄骨肉親戚故舊皆在,亦何為而不歸我哉!況浙西州縣,昨經殺戮之後,戶絕必多。

如令有司籍定田產頃畝,以僑寓之人計口而給,俟稍安居,料其丁壯,教以戰陳,皆一精一兵也,必爭先用命,永無潰散。

與夫從彼驅虜,反為我敵者,其利害豈止相萬哉!」

丁未,金左副元帥宗翰與諸帥分往山後避暑。

先是大同尹高慶裔自東平還雲中,言推戴劉豫之意。

宗翰復令慶裔馳至東平,問豫可否,豫一陽一推張孝純。

宗翰報曰:「戴爾者河南萬姓,推孝純者獨爾一人,難以一人之情而阻萬姓之願。

爾當就位,我當以孝純輔爾。」

其議遂決。

宗翰與右監軍希尹、右都監耶律伊都同之白水泊避暑。

於是右副元帥宗輔之儒州望雲縣之望國崖,左監軍昌留居濰州,而宗弼自江南還屯六一合縣。

戊申,金主詔曰:「河北、河東簽軍,其家屬流寓河南,被俘掠為奴婢者,官為贖之,俾復其業。」

辛亥,朝請郎、直龍圖閣、統領赤心隊軍馬劉晏,及戚方戰於宣州,死之。

初,宣州圍急,朝廷命統領官巨師古統兵三千人自平江往援,又命晏自常州以所部赴之。

晏始至城下,未安營壘,乘賊不意,自城南轉城西,直趨城北,以搗方之帳,方大驚,退走。

晏恃勇,欲生致方,乃單騎追之。

賊見官軍不多,乃自駱駝山設伏以斷其歸路,方率龍隨迎戰。

晏力不能敵,退還,至天寧寺前,馬陷淖,不可出,橋左有伏賊,以鉤一槍一搭晏,晏猶手殺數十人,以無援被害。

師古踵至,連戰不勝,遂引眾入城。

事聞,贈晏龍圖閣待制,官其四子,為立廟曰義烈,歲時祀之。

壬子,金人焚建康府,執李梲、陳邦光,自靜安渡宣化而去。

時宗弼屯六一合縣,其輜重自瓜步口舳艫相銜,至六一合不絕,建康城中悉為煨燼。

梲道死,宗弼以邦光歸於劉豫。

淮南宣撫司右軍統制岳飛,聞金人去,以所部邀擊於靜安,勝之,飛還屯溧一陽一。

後軍統制劉經欲殺飛而並其軍,飛誘經殺之。

初,金人既渡江,淮東猶無警,安一撫使、直寶文閣張縝尚守揚州,節度濠州軍馬劉位,領眾在橫山中,惟飲博而已。

逮金人據六一合,於是真州為群盜所擾,不可居。

守臣王冠率軍民渡江,駐於溧水、溧一陽一之間,金人又入真州,而揚州亦不可守,張縝乃棄揚州。

敵在建康凡半年,自採石至和州,道路往來不絕。

宗弼既破浙西,和州粗留兵戍守,然無一官軍乘虛至城下者。

水軍統制邵青屯竹筱,諜知建康敵騎絕少,欲引兵入之,會青為牛所傷,創甚,遂不能行。

有都一團一陳德,結眾欲殺金人,部勒已定,前期為其徒所告,德舉家被害,兵馬都監金沔死之。

岳飛之擊金人於靜安也,通直郎、權通判建康府錢需,糾率鄉兵,邀敵之後,遂從飛入城,因權府事。

夜,有赤雲亙天,其中白氣貫之,犯北斗及紫微,由東南而散。

殿中侍御史沈與求言:「此天一愛一陛下,出變以示警也。

願陛下隨宜措置,略修宗廟、陵寢之祀;多遣親信之臣,迎護柔德帝姬還宮。

及取越王之子,使奉朝請,擇謹畏儒臣教之。

又,天子所在,謂之朝廷,今號令出於四方者多矣,盡假便宜,即同聖旨。

然其大者,虔州一朝廷,秦州一朝廷,號令之極,至為詔矣。

願條約便宜事件,度其緩急,特罷行之。

申節張浚等,止降指揮,勿為詔令。」

甲寅,金人破定遠縣,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保寧軍承宣使、節制淮南軍馬閭勍為所執。

至南京,金人欲降之,不可;欲以為京東安一撫使,又不可。

敵怒,敲殺之。

訃聞,贈檢校少保、昭化軍節度使,謚壯節。

是日,統制官巨師古與戚方戰於宣州城下,方三戰三敗,遂引去。

宣州受圍,凡二十有九日,方既去,城之東壁摧裂者數十丈。

乙卯,朝奉郎趙霖知和州。

始,宗弼既渡江,和人共推兵馬都監、武德大夫宋昌祚權領州事,率軍兵固守。

逮敵北歸,復圍之。

禁軍左指揮使鄭立,亦拳勇忠憤,共激士卒,晝夜備御不少怠。

閱數日,宗弼親督眾攻城,軍士胡廣伏城東北角,發強一弩一射之,中其左臂。

宗弼大怒,立擊破之,昌祚與權通判州事、奉議郎唐景、歷一陽一令謇譽、司戶參軍徐兟、歷一陽一尉、成忠郎邵元通皆死譙樓上,敵裂其一屍一以徇。

時士金不降,潰圍而出,保州之西麻湖水寨,推鄉人一二豪者為統領。

霖時在江東,間關赴難,軍民言於朝,故命為守。

後贈昌祚三官,錄其二子;景、兟、元通皆推恩有差。

霖嘗為直徽猷閣,坐贓廢。

戊午,初,帝在明州,諸班直為亂,既誅為首者,遂廢其班。

及還會稽,乃命御前中軍統制辛永宗更選兵三百人直殿,然皆烏合之眾。

至是趙鼎因奏事言:「陛下初即位,議復祖宗之政,至今未行一二。

而祖宗於兵政最為留意,熙寧變舊章,獨不敢議。

蓋自藝祖踐阼,與趙普講明利害,著為令典,萬世守之,不可失也,昨明州班直緣訴事紛亂,非其本謀,乃盡廢之,是因咽而廢食。

今諸將各總重兵,不隸三衙,則民政已壞,獨衛兵彷彿舊制,亦掃蕩不存。

是祖宗之法廢於陛下之手,臣甚惜之。

仁宗時,親事官謀不軌,直入禁廷,幾成大禍,既獲而誅,不復窮治,未聞盡棄之也。」

帝悟,尋復舊制。

甲子,詔曰:「周建侯邦,四國有籓垣之助;唐分籓鎮,北邊無強敵之虞。

永惟涼渺之資,履此艱難之運,遠巡南國,久隔中原,蓋因豪傑之徒,各奠方隅之守。

是用考古之制,權時之宜,斷自荊、淮,接於畿甸,豈獨植籓籬於江表,蓋將崇屏翰於京都。

欲隆鎮撫之名,為輟按廉之使。

有民有社,得專制於境中;足食足兵,聽專征於閫外。

若轉移其財用,與廢置夫官僚,理或應聞,事無待報。

惟龍光之所被,既並享於終身;苟功烈之克彰,當永傳於後裔。

尚賴連衡之力,共輸夾輔之忠。」

詔詞,直學士院綦崇禮所草也。

先是范宗尹言:「從官集議分鎮事宜,請以京畿、淮南、湖北、京東、西地方,並分為鎮。

除茶鹽之利,國計所繫,合歸朝廷置官提舉外,它監司並罷;上供財賦,權免三年,餘令帥臣移用。

管內州縣官許辟置,知、通令帥臣具名奏差,朝廷審量除授,遇軍興,聽從便宜。

其師臣不因朝廷召擢,更不除代。

如能捍御外寇,顯立大功,當議特許世襲。」

乙丑,右武大夫、忠州刺史知楚州兼管內安一撫使趙立為楚、泗州、漣水軍鎮撫使,兼知楚州。

時宗弼自六一合歸,屯於楚州之九里徑,欲斷立糧道,立又大破之。

先是劉豫在東平,遣立故人葛進等賚書誘立,令貢稅賦,立大怒,不撤封,斬之。

已而又遣沂州舉人劉偲持旗榜招立,具言金人一大軍且至,必屠一城生聚,立令將出就戮。

偲大呼曰:「公非吾故人乎?」

立曰:「吾知忠義為國,豈問故人耶?」

趣令纏以油布,焚死市中,且表其旗榜於朝。

由是忠義之一聲傾天下,遠邇向風歸之。

戊辰,統制官岳飛獻靜安金人之俘。

帝呼人譯問,得女真八人,磔之,餘漢兒分隸諸軍。

帝因謂大臣曰:「金人頗能言二聖動靜,雲今在韓州,及皇后、宮人皆無恙。」

帝感動,不懌久之。

三省言:「江道遼遠,緩急恐失機會。

欲發江東、西為三帥:鄂州路,領岳、筠、袁、虔、吉州、南安軍;江州路,領洪、撫、信州、興國、南昌、臨江、建昌軍;池州路,領建康府、太平、饒、宣、徽州、廣德軍;並為安一撫使。」

從之。

先是浙西帥府移治鎮江,故范宗尹請置安一撫使於鄂與江、池,謂建康本帥冶,緣近鎮江,而去江州千四百里,獨池在其間,若置帥於此,則沿江道裡甚均,三帥相去各七百里。

然池一陽一僻陋,乃置江東大帥,而建康重地,反為支郡隸之,議者不以為是。

六月,壬申,權通判建康府錢需言捕敵兵一人,自言涿州人。

上曰:「此吾民,不可殺也。」

令隸諸軍。

金以故遼舊臣耶律哈喱質等十人分治新附州鎮。

癸西,金主命以昏德公女六人為宗婦。

甲戌,以宰相范宗尹兼知樞密院事,罷御營使。

議者以為:「宰相之職,無所不統。

本朝沿五代之制,政事分為兩府,兵權付於樞密,比年又置御營使,是政出於三也。

望罷御營司,以兵權歸之密院,而宰相兼知。

凡軍額有闕,並申樞密增補,不得非時招收,仍用符以遣發。

庶幾可以收兵一柄一,一賞罰,節財用。」

於是罷御營使及官屬,而以其事歸樞密院為機速房焉。

自慶歷後,宰相不兼樞密者八十餘年,其復兼蓋自此始。

詔:「初除執政官,正謝日賜衣帶,鞍馬如故事。」

乙亥,詔:「六品以上官及初改京官並給告身,朝官以上給敕,初授官人給綾紙。」

丁丑,太尉、御營副使劉光世充御前巡衛軍都統制。

光世所領部曲既無所隸,因號太尉兵,侍御史沈與求論其非宜。

會御營司廢,乃以巡衛名其軍,除光世都統制。

戊寅,詔:「御前五軍改為神武軍,御營五軍改為神武副軍,其將佐並屬樞密院。」

徽猷閣待制、知臨安府季陵復為中書舍人。

陵人對,首上奏曰:「臣觀今日國勢,危如綴旒。

大駕時巡,未有駐蹕之地;賢人遠遁,皆無經世之心。

兵一柄一分於下而將不和,政權去於上而主益弱,所恃以僅存者,人心未厭而已。

「前年議渡江,人以為可,朝廷以為不可,故諱言南渡而降詔迴鑾。

去年議幸蜀,人以為不可,朝廷以為可,故弛備江、淮而經營關陝。

以今觀之,孰得孰失?張浚出為宣撫處置使,不過欲迎陛下耳。

金人長驅,深入吳、越,至今尚在淮甸,曾無一騎入援王室者。

「維揚之亦,朝廷不及知,而功歸於宦寺;錢塘之變,朝廷不能救,而功歸於將帥。

是致陛下信任此曹,有輕朝十之心。

黃潛善好自用而不能用人,呂頤浩知使能而不知任賢。

自張確、許景衡飽恨而死,劉豫、杜充相繼颺去,凡知幾自重者,往往卷懷退縮矣。

「今天下不可謂無兵,若劉光世、韓世忠、張俊者,各率諸將,同心而謀,協力而行,何所往而不克!然兵一柄一既分,其情易睽;各招亡命以張軍勢,各效小勞以報主恩;勝不相遜,敗不相救,大敵一至,人自為謀,其能成功哉?

「君臣之間,義同一體,廟堂出命,百官承稟,知有陛下,不知有大臣。

大臣在外,事涉形跡,其可作威福以自便乎?張浚在陝右,區處軍事,恐失機會,便宜可也;乃若自降詔書,得無竊命之嫌耶?官吏責以辦事,便宜可也;若安置從臣,得無忌器之嫌耶?以至賜姓氏,改寺額,事類此者,無與治亂,待報何損!是浚在外傷於太專矣。

「三代之得天下者,得其民也;得其民者,得其心也。

民墜塗炭,無甚於今日。

發掘丘墓,焚燒屋廬,六親不能相保,而戴宋惟舊,實祖宗德澤在人心者未厭也,所望以中興,惟此一事耳。

然人心無常,固亦難保,陛下宜有以結之。

今欲薄斂以裕民財,而用度方闕;今欲輕徭以舒民力,而師旅方興。

罪己之詔屢降,憂民之言屢聞,丁寧切至,終莫之信。

蓋動民以行不以言,臣意陛下舉事當,人心服,自足以結之也。

爵當賢,祿當功,刑當罪,施設注措無不當於理,天下不心悅而誠服者,未之有也。

臣願陛下以其所當慮者,使一二大臣謀之,無偏聽,無自賢,無畏強禦,無徇私暱,處之得其當則人心服,人心服則盜賊將自息而外患亦可圖矣。」

是日,滁、濠鎮撫使劉位為張文孝所殺。

前一日,位引兵入滁州,克之,文孝遁去。

詰旦,文孝以其眾復至城下,位即引兵迎敵。

位逢兵眾數百,以為己之兵也,乃指揮殺賊,而所逢者賊兵也。

位覺之,欲急戰,為賊所殺,權知州事苟某與州縣官皆散走。

事聞,詔其子武德郎、閤門宣贊舍人、知泗州綱,起復滁、濠州鎮撫使,贈位武功大夫、忠州防禦使,後為立祠,名剛烈。

己卯,罷臨安府守臣兼浙西同安一撫使,以防秋在近,欲責任之專故也。

庚辰,和州進士龔楫率民丁襲金人於新塘,為所殺。

時和州、無為軍鎮撫使趙霖,雖已受命,然寓治水寨,未入城,水寨之眾,乘間出掠敵營。

宗弼乃遣偏師築堡新塘,以遏絕濡須之路,楫率二千人襲之,入其營,獲敵兵數百,所掠男一女盡縱之。

楫歸,道遇敵救大至,其眾多赴水死。

楫為敵所得,戟手大罵不絕,敵臠割之,時年二十二。

霖上其事於朝,有司以楫率眾無所受命而格其恩。

楫,原孫也。

敵之得歷一陽一也,有士人蔣子春者,平日教授鄉里,敵見其人物秀整,喜,欲命之以官;子春怒罵,為所殺。

乙酉,詔皇兄右監門衛大將軍、忠州防禦使安時權主奉益王祭祀。

先是安時請襲封,事下禮官,以安時非嫡,遂不許。

自仁宗以來,諸王后各以一人襲封,至渡江始廢。

戊子,詔遣使撫諭邵青、戚方,以所部赴行在。

時方引兵犯安吉縣之上鄉,浙西、江東制置使張俊以兵討之。

或言上鄉路狹,不可行兵,俊乃遣其將王再興招之。

會統制官岳飛追襲其後,方無路進退,始詣俊乞降。

方上兵簿,有馬六百匹,所獻金玉珍珠不可計。

至行在,日與中貴人蒱博,不勝,取黑漆如馬蹄者用火A146去,皆黃金也,以償博,不下數枚。

詔遷方武翼大夫,以其軍六千人隸王侄軍,後因以方為裨將。

時人為之語曰:「要高官,受招安。」

乙丑,樞密院進呈劉光世所獲敵人並簽軍狀。

參知政事張守曰:「光世謂簽軍不宜留,蓋知吾山川險易,它日叛亡,恐為敵人鄉道。」

帝曰:「此皆吾民也,不幸陷於敵,驅質而來,豈其得已!」守曰:「若分置軍伍中,每隊留一二人,豈通遽叛!」帝以為然。

辛卯,大理寺奏魔賊王宗石等款狀,帝曰:「此皆愚民無知,自抵大戮。

朕思貴溪兩時間二十萬人無辜就死,不勝痛傷。」

乃誅宗石第二十六人於越州市,其餘皆釋之。

先是浙西、江東制置使張俊,以全軍討饒、信妖盜,太尉劉光世因命統制官王德、靳賽總兵會之,獲王唸經。

德等凡屠兩縣,所殺不可勝計。

帝聞之不樂,故有此諭。

壬辰,初,山東之破,其士人多不降,有滄州人李齊聚眾沙門島,密人徐文聚眾靈山寺,萊州人范溫聚眾福山島。

會河北忠義人護送宗室士干泛海南歸,文劫之。

至是文自稱忠訓郎、權密州都巡檢使,其副宋穩自稱忠翊郎、權兵馬監押,請以所部五千人、海舟百五十泛海來歸。

詔各進一官,赴行在。

己亥,封才人張氏為婕妤,和義夫人吳氏為才人。

吳氏,開封人,時年十六。

自上即位以來,嬪御未備,及是潘賢妃從隆祐皇太后在虔州,後宮近侍者,惟二人而已。

是月,資政殿大學士陳過庭沒於燕山,年六十;後謚忠肅。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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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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