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鑒
卷第二百十五 【元紀二十三】
起屠維大荒落正月,盡十二月,凡一年。
諱和實拉,武宗長子也,母曰仁獻章聖皇后伊奇哩氏。
帝以大德四年十一月壬子生。
十一年,武宗入繼大統,立仁宗為皇太子,命以次傳於帝。
武宗崩,仁宗立,延祐三年春,立英宗為皇太子,封帝為周王,出鎮雲南。
行至陝西,從臣不欲南行,擁帝至金山之北,遂居焉。
◎天歷二年
春,正月,己未朔,立都督府,以總左右奇徹及龍翊衛,命雅克特穆爾兼統之。
庚申,遣前翰林學士承旨布達實哩赴周王行所,仍命太府太監實喇卜奉金幣以往。
平章政事敬儼以傷足告歸。
辛酉,以高昌王特穆爾布哈為中書左丞相,大司農王毅為平章政事。
周王遣和勒圖達遜喇至京師。
以巴特穆爾扈從有功,遣使以幣帛百匹即行所賜之。
武寧王庫庫圖遣使來言周王啟行之期。
癸亥,以雅克特穆爾為御史大夫。
初,雅克特穆爾乞解相印,還宿衛,帝勉之曰:「卿已為省院,惟未入台,其聽後命。」
至是遷御史大夫,依前錄軍國重事、達喇罕、太平王。
甲子,齊王伊嚕特穆爾薨。
乙丑,命中書左丞伊勒特穆爾迎周王。
丙寅,帝幸大崇恩福元寺。
戊辰,遣使獻海東鶻於周王。
辛未,中書省言:「近籍沒奇徹家,其子年十六,請令與其母同一居;仍請自今臣僚有罪籍沒有,其妻、其子,他人不得陳乞沒為官口。」
從之。
壬申,遣近侍星吉巴勒以詔往四川諭囊加特。
癸酉,以遼一陽一省、蒙古、高麗、肇州三萬戶將校從逆,舉兵犯京畿,拘其符印製敕。
囊嘉特乞師於鎮西武靖王綽斯班,綽斯班以兵守關隘。
甲戌,覆命太僕卿嘉暉獻海東鶻於周王。
丙子,皇后媵臣章珠圖等七人,授集賢侍進學士等官。
丁丑,囊嘉特攻破播州貓兒埡隘,宣慰使楊雅爾布哈開關納之。
陝西蒙古軍都元帥布哈台者,囊嘉特之弟;囊嘉特遣使招之,布哈台不從,斬其使。
中書省言:「朝廷賞賚,不宜濫及罔功。
鷹、鶻、獅、豹之食,舊支肉價二百餘錠,今增至萬三千八百錠,控鶴舊止六百二十八戶,今增至二千四百戶;又,佛事歲費,以今較舊,增多金千一百五十兩,銀六千二百兩,鈔五萬六千二百錠,幣帛三萬四千餘匹;請悉簡汰。」
從之。
壬午,周王遺常侍博囉及特珠勒先至京師,賞以金幣、居宅,仍遣內侍圖嘉琿如周王行所。
乙酉,薩題等見周王於行幄,致命辭勸進。
播州楊萬戶,引四川賊兵至烏江峰,官軍擊敗之;八番元帥圖楚克破烏江北岸賊兵,復奪關口;諸王伊嚕特穆爾,統軍五萬五千至烏江,與圖楚克會,囊嘉特焚雞武關大橋,又燒絕棧道。
丙戌,周王即皇帝位於和寧之北,是為明宗。
扈行諸王大臣鹹入賀,乃命薩題遣人還報京師。
已而布達實裡等輦金銀幣帛至,遂遣薩題等還京師。
帝命之曰:「朕弟曩觀書史,邇者得毋廢乎?聽政之暇,宜親賢士大夫,講論史籍,以知古今治亂得失。
卿等至京師,當以朕意諭之。」
奉元蒲城縣民王顯政,五世同一居;衛輝安寅妻陳氏,河間王成妻劉氏,冀寧李孝仁妻寇氏,濮州王義妻雷氏,南一陽一卻二妻張氏,懷慶阿魯輝妻翟氏,皆以貞節聞;並旌其家。
二月,己丑,曲赦四川囊嘉特。
庚寅,大都復以雅克特穆爾為中書右丞相、監修國史、知樞密院事,餘如故。
辛卯,御大明殿,冊命皇妃永吉喇氏。
壬辰,宣靖王邁努自大都來覲於行在。
癸巳,大都遣翰林侍講學士曹元用祀孔子於闕里。
囊嘉特據雞武關,奪三叉、柴關等驛,以書誘鞏總帥汪延昌,又進兵至金州,據白土關,陝西行省督軍御之。
大都樞密院言:「囊嘉特阻兵四川,其亂未已,請命鎮西武靖王綽斯班等皆調軍,以湖廣行省辟托歡、集賽博囉及鄭昂霄總其兵進討。」
戊戌,命察罕托諾爾,宣慰使薩特密實,將本部蒙古軍,會鎮西武靖王討四川。
頒行《農桑輯要》及《栽桑圖》。
辛丑,大都中書省議追尊皇妣伊奇哩氏曰仁獻章聖皇后,唐古氏曰文獻昭聖皇后,伊奇哩,明宗母;唐古,文宗母也。
丙午,囊嘉特分兵一逼一襄一陽一,湖廣行省調兵鎮播州及歸州。
辛亥,大都諭廷臣曰:「薩題還,言大兄已即皇帝位。
凡二月二十一日以前除官者,速與制敕。
後凡銓選,其詣行在以聞。」
廬州路合肥縣地震。
壬子,命有司造行在帳殿。
癸丑,諸王伊嚕特穆爾等至播州,招諭土官之從囊嘉特者,楊延裡布哈及其弟等皆來降。
大都立奎章閣學士院,秩正三品,以翰林學士承旨呼圖魯都爾、集賢大學士趙世延並為大學士,侍御史薩題、翰林直學士虞集並為侍讀學士;又置承製、供奉各一員,遣使以除目奏於行在,帝並從之。
三月,戊午朔,帝次潔堅察罕之地。
辛酉,大都遣右丞相雅克特穆爾奉皇帝寶於行在所,御史中丞巴實喇、知樞密院事圖爾、哈特穆爾等各率其屬以從。
覆命有司以金銀、幣帛詣行在所以備賜予。
因謂其廷臣曰:「寶璽既北上,繼今國家政事,其遣人聞於行在所。」
癸亥,大都命有司造乘輿服御,北迎大駕。
大都改潛邸所幸諸路,名建康曰集慶,江陵曰中興,瓊州曰乾寧,潭州曰天臨。
丙寅,耀裡特穆爾自行在還大都,諭旨曰:「朕至上都,宗王、大臣必皆會集,有司當備供帳。
上都積貯,已為都爾蘇所耗,大都府藏,聞亦盡虛,供億如有不足,其以御史台、司農寺、樞密、宣徽、宣政等院所貯充之。」
戊辰,雲南諸王達實布哈、圖沁布哈及行省平章瑪呼斯等,集眾五萬,數丞相額森吉尼專擅十罪,將殺之。
額森吉尼遁走八番。
達實布哈偽署參知政事等官。
己巳,大都命改集慶潛邸,封大龍翔集慶寺,以來歲興工。
夏,四月,壬辰,大都命浚漷州漕運河。
癸巳,雅克特穆爾見帝於行在,率百官上皇帝寶。
帝嘉其勳,拜太師,仍命為中書右丞相、錄軍國重事、達喇罕、太平王,餘並如故。
復諭雅克特穆爾等曰:「凡京師百官,朕弟所用者,並仍其舊,卿等其以朕意諭之。」
雅克特穆爾曰:「陛下君臨萬方,國家大事所繫者,中書省、樞密院、御史台而已,宜擇人居之。」
帝然其言,以武宗舊人哈瑪爾圖為中書平章政事,前中書平章政事巴特穆爾知樞密院事,常侍博囉為御史大夫。
甲午,立行樞密院,命昭武王知樞密院事,和錫領行樞密院事,賽特穆爾、邁努並同知行樞密院事。
是日,帝宴諸王、大臣於行殿,雅克特穆爾、哈瑪爾圖、巴特穆爾、博囉等待。
帝特命台臣曰:「太祖皇帝嘗訓飭臣下云:『美色、名馬、人皆悅之,然方寸一有係累,即能壞名敗德。
』卿等居風紀之司,亦嘗念及此乎?世祖初立御史台,首命塔齊爾、賓達傑爾二人協司其政。
天下國家,譬猶一人之身,中書則右手也,樞密則左手也。
左右手有病,治之以良醫,省院缺失,不以御史台治之,可乎?凡諸王、百司,違法越禮,一聽舉劾。
風紀重則貪墨懼,猶斧斤重則入木深,其勢然也。
朕有缺失,卿亦以聞,朕不以責也。」
乙未,特命博囉等傳旨,宣諭雅克特穆爾、巴特錫、和實、哈瑪爾圖、巴特勒等曰:「凡省、院、台、百司庶政,詢謀僉同,標譯所奏,以告於朕。
軍務機密,樞密院當即以聞,毋以夙夜為間而稽留之。
其它有所言,必先中書、院、台,其下百司及脩御之臣,毋得隔越陳請。
宜宣諭諸司,鹹俾聞知,倘違朕意,必罰無赦。」
丁酉,以陝西行台御史大夫特穆爾圖為上都留守。
己亥,湖廣行省參知政事博囉奉詔至四川赦囊嘉特罪。
囊嘉特等聽詔,蜀地悉定,諸省兵皆罷。
癸卯,遣使如京師,卜日命中書左丞相特穆爾布哈攝告即位於郊廟、社稷。
遣武寧王庫庫圖、平章政事哈瑪爾圖,立皇弟圖卜特穆爾為皇太子,仍立詹事院,罷儲慶司。
以徹爾特穆爾為中書平章政事,闊爾吉為中書右丞。
乙巳,監察御史言:「嶺北行省,控制一方,廣輪萬里,實為太祖肇基之地,國家根本系焉,方面之寄,豈可輕任!平章達錫濟素非勳舊,奴事都爾蘇,倔起宿衛,輒為右丞,俄昇平章,年已七十,眊昏殊甚。
右丞瑪謨本晉邸部民,以女妻都爾蘇,引為都水,遂除左丞。
郎中羅勒,市井小人,呼魯呼乃晉邸衛卒,不諳政務,並宜黜退。」
帝曰:「御史言甚善,其並黜之。」
又諭台臣曰:「御史劾嶺北省臣,朕甚嘉之。
繼今所當言者,勿有所憚。
被劾之人,苟營求申訴,朕必罪之。
或廉非其實,毋輒以聞。」
五月,丁巳朔,帝次多勒巴津之地。
是日,皇太子賜雅克特穆爾父祖紀功碑銘。
戊午,遣豫王特納實哩還大都。
己未,皇太子遣翰林學士承旨阿鄰特穆爾來迎大駕。
庚申,帝次鄂爾木東。
癸亥,次拜薩濟圖之地。
是日,皇太子復遣翰林學士承旨鄂爾多來迎大駕。
乙丑,命有司給行在宿衛士衣糧及馬芻豆。
庚午,帝命雅克特穆爾升用嶺北行省辟吏,其餘官吏並賜散官一級。
選用潛邸舊臣及扈從士,受制命者八十有五人,六品以下二十有六人。
甲戌,皇太子命中書省臣,擬用中書六部官,奏於行在所。
壬申,次溫都爾海之地,以重嘉努為御史中丞。
乙亥,次呼圖喇,敕大都省臣鑄皇太子寶。
時求太子故寶不知所在,近侍巴布哈言寶藏於上都行幄,遣人於上都索之,無所得,乃命更鑄之。
丁丑,皇太子發京師,北迎大駕。
鎮南王特穆爾布哈及諸王、駙馬、扈衛、百官悉從行,市馬二百匹,載乘輿服御送行在所。
六月,丁酉,升都督府為大都督府。
壬寅,戒近侍毋得輒有奏請。
庚戌,皇太子次於上都之六十店。
辛亥,帝次哈爾納圖之地。
詔中書省臣:「凡國家銓選、錢谷諸大政事,先啟皇太子,然後以聞。」
陝西行台御史孔思迪言:「人倫之中,夫婦為重。
內外大臣得罪就刑者,其妻妾即斷付他人,似與國朝旌表貞節之旨不侔,夫亡終制之令相反。
況以失節之婦配有功之人,又與前賢所謂『娶失節者以配身,是己失節』之意不同。
今後凡負國之臣,籍沒奴婢財產,不必罪其妻子。
當典刑者,則孥戮之,不必斷付他人,庶使婦人均得守節,請著為令。」
壬子,海運糧至大都,凡百四十萬九千一百三十石。
是月,皇太子賜鳳翔府岐一陽一書院額。
書院祀周文憲王,仍命設學官,春秋釋奠,如孔子廟儀。
秋,七月,丙辰朔,日有食之。
自六月壬子雨,至是日乃已。
己未,皇太子更定遷徙法:「凡應徙者,驗所居遠近,移之千里,在道遇赦,皆得放還。
如不悛再犯,徙之本省不一毛一之地,十年無過,則量移之。
所遷人死,妻子願歸土者所。
著為令。」
壬申,監察御史巴迪斯言:「朝廷自去秋命將出師,戡定禍亂,其供給軍需,賞賚將士,所費不可勝計。
況冬春之交,雪雨愆期,麥苗槁死,秋田未種,民庶遑遑,流移者眾,此正國家節用之時也。
如果有功必當賞賚者,宜視其官之崇卑而輕重之,不惟省費,亦可示勸。
其近侍諸臣奏請恩賜,宜悉停罷,以紓民力。」
帝嘉納之,仍敕中書省,以其言示有司。
癸亥,太白經天。
丙子,皇太子受新寶。
辛巳,冀寧一陽一曲縣雨雹,大者如雞一卵一。
八月,乙酉朔,帝次鴻和爾之地。
丙戌,皇太子入見。
是日,宴皇太子及諸王、大臣於行殿。
庚寅,帝暴崩,年三十,葬起輦谷。
皇太子入臨,哭盡哀。
雅克特穆爾以皇后命,奉皇帝璽寶授皇太子。
皇太子疾驅而還,雅克特穆爾從行,晝則率宿衛士以扈從,夜則躬擐甲冑,繞幄殿巡護。
壬辰,次博囉察罕,以巴延為中書左丞相,依前太保;奇徹台、阿爾斯蘭哈雅、趙世延並中書平章政事;甘肅行省平章多爾濟為中書右丞,中書參議阿榮、太子詹事丞趙世安並中書參知政事;前右相相達實特穆爾、知樞密院事特穆爾布哈及上都留守特穆爾圖並為御史大夫。
宣政院使回回聞明宗崩,流涕不能食,自是杜門不出者數年,以疾卒。
回回與弟庫庫皆為時之名臣,世號雙璧,皆博果密之子也。
癸巳,皇太子至上都,雅克特穆爾遂與諸王、大臣陳勸復進大位。
丙申,流諸王圖喇楚於海南。
戊戌,四川囊嘉特以指斥乘輿,坐大不道棄市。
己亥,皇太子復即位於上都之大安閣。
詔曰:「晉邸違盟構逆,據有神器,天示譴告,竟隕厥身;於是宗戚舊臣,協謀以舉義,正名以討罪,揆諸統緒,屬在眇躬。
朕興念大兄播遷朔漠,以賢以長,歷數宜歸,力拒群言,至於再四。
乃曰艱難之際,天位久虛,則眾志弗固,恐隳大業。
朕雖從其請,初志不移,是以固讓之詔始頒,奉迎之使已遣。
尋命喇特納實裡、雅克特穆爾奉皇帝寶璽,遠迓於途,受寶即位之日,即遣使授朕皇太子寶;朕幸釋重負,實獲素心,乃率臣民,北迎大駕。
而先皇帝跋涉山川,蒙犯霜露,道路遼遠,自春徂秋,懷艱阻於歷年,望都邑而增慨,徒御弗慎,屢爽節宣,信使往來,相望於道。
八月一日,大駕次鴻和爾,朕切瞻對之有期,兼程先進,相見之頃,悲喜交集。
何數日之間,而宮車弗駕,國家多難,遽至於斯!念之痛心,以夜繼旦,諸王、大臣以為祖宗基業之隆,先帝付託之重,天命所在,誠不可違,請即正位,以安九有。
朕以先皇帝奄棄方新,銜哀辭對,固請彌堅,執誼伏闕者三日,皆宗社大計,乃於八月十五日即皇帝位於上都。
可大赦天下。」
辛丑,立寧徽寺,掌明宗宮分事。
壬寅,以鈔萬錠,幣帛二千匹,供明宗皇后費用。
乙巳,發諸衛軍浚通惠河。
丙午,自庚子至是日,晝霧夜晴。
丁未,以瑪薩爾岱為上都留守。
瑪薩爾岱前為陝西行台侍御史,坐塗毀詔書得罪,以其兄巴延有功,故特官之。
曹元用自曲阜代祀還,以司寇像及《代祀記》獻,帝甚喜。
值大禧宗禋院副使缺,中書請以元用為之。
帝不允,曰:「此人翰林中所不可無者,將大用之」會卒,帝嗟悼久之,追封東平郡公,謚文獻。
己酉,車駕發上都。
庚戌,改詹事院為儲政院,以巴延兼儲政院使。
河東宣慰使哈克繖托朝賀為名,斂所屬鈔千錠入己,事覺,征鈔還其主。
敕:「自今有以朝賀斂鈔者,以枉法論罪。」
甲寅,監察御史劾「前丞相齊布哈,昔以贓罷;天歷初,因人成功,遂居相位。
既矯制以瑪閭家資賜平章蘇蘇,又與蘇蘇等潛呼日者推測聖算。
今奉詔已釋其罪,請竄諸海島以杜一奸一萌。」
帝曰:「流竄海島,朕所不忍,其並妻子置之集慶。」
加封大都城隍為護國保寧王。
景州莜縣尹呂思誠,差民戶為三等,均其徭役;刻孔子像,令社學祀事。
每歲春,行田,樹畜勤敏者賞以農器,人爭趨事,地無遣力。
民石安兒等,流離積年,至是聞風復業。
印識文簿,俾社長藏之,季月報縣,不孝弟、不事生業者悉書之,罰其輸作。
胥吏至社者何人,用飲食若干,多者責償其直。
豪猾者竄名職田戶,思誠盡袪其弊。
天旱,道士持青蛇曰:「盧師谷小青,謂龍也,禱之即雨。」
思誠以其惑人,殺蛇,逐道士,雨亦隨至,遂有年。
縣多一婬一祠,動以百餘計,刑牲以祭者無虛日,思誠悉命毀之,唯存漢董仲舒祠。
九月,乙卯朔,市故宋太后全氏田,賜大承大護聖寺。
辛酉,詔:「凡往明宗所送寶官吏,越次超升者,皆從黜降。」
丁卯,帝至自上都。
戊辰,敕翰林國史院官同奎章閣學士,采輯本朝典故,准唐、宋《會要》著為《經世大典》。
敕:「使者頒詔赦,率日行三百里。
既受命,逗留三日及所至飲宴稽期者治罪;受賂者以枉法論。」
辛未,監察御史劾奏:「如樞密院事達實特穆爾,阿附都爾蘇,又與旺沁舉兵犯闕。
今既待以不死,而又付之兵一柄一,事非便。」
詔罷之。
癸酉,帝御大明殿,受諸王、百官朝賀。
特們德爾諸子索珠等,明宗嘗敕流於南方。
雅克特穆爾言天歷初有勞於國,請各遣還田里,從之。
甲戌,命江浙行省明年漕運糧二百八十萬石赴京師。
乙亥,史惟良上疏言:「今天下郡邑被災者眾,國家經費若此之繁,帑藏空虛,生民凋瘵,此正更新百度之時也。
宜遵世祖成憲,汰冗濫蠶食之人,罷土木不急之役,事有不便者,鹹釐正之。
如此,則天災可弭,禎祥可致;不然,因循苟且,其弊漸深,治亂之由,自此而分矣。」
帝嘉納之。
丙子,以衛輝路旱,罷蘇門歲輸米二千石。
論額森特以不忠不敬,伏誅。
癸未,建顏子廟於曲阜所居陋巷。
時方建龍翔集慶寺,命阿榮、趙世安督工,台臣監造。
南台御史蓋苗上封事曰:「臣聞使民以時,使臣以禮,自古未有不由斯道而致隆平者。
陛下龍潛建業之時,居民困於供給;幸而獲睹今日之運,百姓跂足舉首以望非常之惠。
今奪民時,毀民居,以創佛寺,豈聖人御天下之道乎?昔漢高祖興於豐、沛,為復兩縣;光武中興,南一陽一免稅三年。
今不務此而隆重佛氏,何以慰斯民之望哉?且佛以慈悲為心,方便為教,今尊佛氏而害生民,無乃違其方便之教乎?台臣職專糾察,表正百司,今乃委以修繕之役,豈其理哉?」
書奏,為免台臣監役。
關中大饑,帝問奎章侍書學士虞集,何以救民之饑,對曰:「承平日久,人情晏安,有志之士,急於近效,則怨讟興焉。
不幸大災之餘,正君子為治作新之機也。
若遣一二有仁術、知民事者,稍寬其禁令,使得有所為,隨郡具擇可用之人,因舊民所在,定城郭,修閭裡,治溝洫,限畎畝,薄征斂,招其傷殘老弱,漸以其力治之,則遠去而來歸者漸至,春耕秋斂,皆有所助。
一二歲間,勿征勿徭,封域既正,友望相濟,四面而至者,均齊方正,截然有法,則三代之民將見出於空虛之野矣。」
帝稱善。
因進曰:「幸假臣一郡,試以此法行之,三五年間,必有以報朝廷者。」
左右有曰:「虞伯生欲以此去耳。」
遂寢其議。
以張養浩為陝西行台御史中丞。
初,養浩以父老,棄官歸養,屢征不赴。
及聞陝西中丞之命,即散其家之所有與鄉里貧乏者,登車就道,遇餓者則賑之。
道經華山,禱雨於岳祠,大雨如注,水三尺乃止,禾黍自生,秦人一大喜。
時斗米值十三緡,民持鈔出糶,稍昏即不用,詣庫換易,則豪猾一黨一蔽,易十與五,累日不可得,民大困。
養浩乃檢庫中未毀昏封鈔文可驗者,得一千八十五萬餘緡,悉以印記其背;又刻十貫、五貫為券,給散貧民,命米商視印記出粟,詣庫驗數以易之,於是吏弊不敢行。
又率富民出粟,因請行納粟補官之令。
聞民間有殺子以奉母者,為之大慟,出私錢以濟之。
到官四月,未嘗家居,止宿公署,夜則禱於天,晝則出賑饑民,終日無少怠,每一念至,即撫膺慟哭,遂得疾不起。
卒年六十。
關中之人,哀之如失父母。
追封濟國公,謚文忠。
是月,太史院使齊履謙卒。
履廉少篤學勤苦,家貧無書。
及為星歷生,在太史局,會秘書監輦亡宋遺書留置本院,因晝夜諷誦,深究自得,故其學無不淹貫。
時立國百有餘年,而郊廟之樂,沿襲宋、金,未有能正之者。
履謙謂「樂本於律,律本於氣,而氣候之法,具在前史。
可擇僻地為秘密,取金門之竹及河內葭莩候之,上可以正雅樂,薦郊廟,和神人,下可以同度量,平物貨,厚風俗。」
列其事上之。
又得黑石古律管一,長尺有八寸,其制與律家所說不同,蓋古所謂玉律也。
適遷它官,事遂寢,有志者深惜之。
後追封汝南郡公,謚文懿。
冬,十月,甲申朔,帝服袞冕,享太廟。
辛卯,雅克特穆爾率群臣請上尊號,不許。
申飭海道轉漕之禁。
籍四川囊嘉特家產;其一黨一楊靜等皆奪爵,杖之,籍其家,流遼東。
甲午,以登極恭謝,遣官代祀於南郊社稷。
中書省言:「舊制,朝官以三十月為一考,外任則三年為滿。
比年朝官率不久於職,或數月即改遷,於典制不類,且治跡無從考驗。
請如舊制為宜。」
敕:「除風憲官外,其餘朝官,不許二十月內遷調。」
丙申,上大行皇帝尊謚曰翼獻景孝皇帝,廟號明宗,國語曰齊雅爾皇帝。
己亥,申飭都水監河防之禁。
辛丑,敕諸王公、官府、寺觀撥賜田租;除魯國大長公主聽遣人徵收外,其餘悉輸於官,給鈔酬其直。
壬寅,弛陝西山澤之禁以利民。
大寧路地震。
癸卯,監察御史劾奏:「張思明在仁宗朝,阿附權臣特們德爾,間諜兩宮,仁宗灼見其一奸一,既行黜降。
及英宗朝,特們德爾再相,復援為左丞,稔惡不悛,既以罷廢。
今又冒居是官,宜黜罷。」
詔罷之。
戊申,征托多、王士熙等於貶所,放還鄉里。
庚戌,罷大承天護聖寺工役。
囚在獄三年疑不決者,釋之;民欠官錢無可追征者,盡蠲免。
賑常德諸路饑。
十一月,乙卯,受佛戒於帝師,作佛事六十日。
甲子,賑廬州饑。
己巳,以薩迪為中書右丞。
命中書左丞趙世安提調國子監學。
丁丑,廣源猺寇掠湖廣州且,命行省招捕之。
己卯,翰林國史院言纂修《英宗實錄》,請具都爾蘇款伏付史館,從之。
高麗國王王燾久病,不能朝,請命其子楨襲位。
以平江官田百五十頃賜大龍翔集慶寺及大崇禧萬壽寺。
壬子,詔豫王喇特納實哩鎮雲南。
十二月,甲申,以帝師自西番至,命朝廷一品以下鹹郊迎。
大臣俯伏進觴,帝師不為動。
國子祭酒富珠哩翀舉觴立進曰:「帝師,釋迦之徒,天下僧人師也。
予,孔子之徒,天下儒人師也。
請各不為禮。」
帝師笑而起,舉觴卒飲。
眾為之悚然。
詔:「僧尼徭役一切無有所預。」
丙戌,詔:「百官一品至三品,先言朝政得失一事,四品以下,悉聽敷陳。」
仍命趙世安、阿榮輯錄所上章疏,善者即議舉行。
追封雅克特穆爾曾祖班都察為溧一陽一王。
祖托克托呼為升王,父綽和爾為揚王。
乙未,改封前鎮南王特穆爾布哈為宣讓王。
初,鎮南王托布哈薨,子博囉布哈幼,命特穆爾布哈襲其爵,博囉布哈既長,特穆爾布哈請以王爵歸之,乃特封富讓王,以示褒一寵一。
詔諭群臣臣:「皇姑魯國大長公主早寡守節,不從諸叔繼尚,鞠育遺孤,其子襲其王,女配予一人。
朕思庶民若是者猶當旌表,況在懿親乎!趙世延、虞集等可議封號以聞。」
詔:「諸僧寺田,自金、宋所有及累朝賜予者,悉除其租;其有當輸租者,仍免其役;僧還俗者,聽復為僧。」
壬寅,命江浙行省印《佛經》二十七藏。
丁未,造至元鈔四十五萬錠,中統鈔五萬錠。
是歲,中書平章政事徹爾特穆爾,出為河南行省平章政事。
是時黃河清,有司以為瑞,請聞於朝,徹爾特穆爾曰:「吾知為臣忠,為子孝,天下治,百姓安為瑞,餘何益於治!」歲大饑,徹爾特穆爾議賑之,其屬以為必自縣上之府,府上之省,然後以聞,徹爾特穆爾曰:「民饑,死者已眾,乃欲拘以常格耶!往復累月,民存無幾矣。
此蓋有司畏罪,將歸怨於朝廷,吾不為也。」
大發倉廩賑之,乃請專擅之罪;帝嘉之,賜龍衣、上尊。
分類:史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