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鑒》卷第四十五 【宋紀四十五】:○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

古籍查詢

輸入需要查詢的關鍵字:

《續資治通鑒》卷第四十五 【宋紀四十五】

續資治通鑒

卷第四十五 【宋紀四十五】

起玄黓敦牂十月,盡昭一陽一協洽八月,凡十一月。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慶歷二年(遼重熙十一年)

冬,十月,丙午,以右正言、知制誥富弼為翰林學士。

弼言於帝曰:「增金幣與遼和,非臣本志,特以朝廷方討元昊,未暇與北方角,故不敢以死爭耳,功於何有,而遽敢受賞乎!願陛下益修武備,無忘國恥。」

卒辭不拜。

遼使之還也,遼主命耶律仁先同知南京留守事,劉六符加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及歲幣至,命六符為三司使以受之。

己酉,以鄜延鈐轄王信為本路部署,鄜延都監狄青為涇原都監兼知原州,左藏庫副使景泰為本路鈐轄兼知鎮戎軍;皆賞其破賊功也。

後三日,信及青各兼本路經略安一撫招討副使。

知秦州韓琦,嘗奏本路兵備素少,請益軍馬;朝廷以諸處未可一抽一那,詔琦詳度以聞。

琦奏曰:「自元昊寇擾西鄙,陝西點民為弓手以助防守,有警則赴集,無事則歸農,武藝廢而不修,禁約輕而易犯。

至有僱人應名,更相為代,官中了不可別,每遇上州防拓,多結眾逃避,以此州郡徒有人數,若倚以戰,適足敗事。

臣謂揀刺士兵,自是祖宗舊法。

今或只刺手背及充保毅弓箭手名目,終與民不殊。

請黥為禁軍,人給刺面錢二千,無用例物。」

詔從琦請,簡陝西弓手,悉刺面充保捷指揮,仍給例物。

凡刺保捷軍一百八十五指揮。

癸五,贈涇原路副都部署葛懷敏為鎮西軍節度使兼太尉,謚忠隱,子宗晟等皆遷官。

涇原鈐轄曹英以下十六人,並贈官有差。

懷敏通時事,善候人情,故多以材薦之;及用為將,而剛愎輕率,昧於應變,遂至覆軍。

甲寅,以翰林學士王堯臣為涇原路安一撫使,內侍副都知藍元用副之。

始,堯臣還自陝西,請先備涇原,弗聽。

及葛懷敏敗,帝思其言,故復遣堯臣往。

於是前所格議,多見施行,復任韓琦、范仲淹為統帥,實自堯臣發之。

以河東都轉運使文彥博知渭州兼涇原路都部署、經略安一撫沿邊招討使。

丙辰,知制誥梁適報使於遼。

戊午,發定州禁軍二萬二千人屯涇原。

庚申,詔恤將校陣亡,其妻女無依者養之宮中。

丙寅,遼遣林牙蕭偕來報撤兵。

丁卯,涇州觀察使知渭州王沿降知虢州,坐葛懷敏之敗也。

沿始教懷敏駐軍瓦亭,及懷敏趨鎮戎,沿馳書戒勿入,第背城為寨,以羸師誘賊,至則發伏擊之,可有功。

懷敏弗聽,進至定川,果敗。

賊乘勝犯渭州,沿率州人乘城,多張旗幟為疑兵,賊引去。

先是沿子豫謂懷敏非將才,請奏易之;沿不聽,故及。

原州屬羌敏珠爾、密藏二族,兵數萬,與元昊首尾隔絕,鄰道范仲淹聞涇原欲襲討之,己巳,奏言:「二族道險不可攻,前日高繼嵩嘗已喪師。

平時猶懷反側,今討之,必與賊為表裡,南入原州,西擾鎮戎,東侵環州,邊患未艾。

宜因昊賊別路大入之際,即並兵北取細一腰胡蘆泉為堡障,以斷賊路,則二族自安,而環州、鎮戎徑道通徹,可以無憂矣。」

後二歲,遂築細一腰胡蘆諸寨。

十一月,壬申,詔閤門:「自今契丹使,不以官高下,並移坐近前。」

辛巳,徙知渭州文彥博為秦鳳路都部署兼知秦州,知涇州滕宗諒為環慶路都部署兼知慶州,知瀛州張亢為涇原都部署兼知渭州,俱加經略安一撫招討使。

復置陝西四路都部署、經略安一撫兼沿邊招討使,命韓琦、范仲淹、龐籍分領之。

仲范與琦開府涇州,而徙彥博帥秦,宗諒帥慶,皆從仲淹請也。

初,葛懷敏敗於定川,諸郡震恐,宗諒顧城中兵少,乃集農民數千,戎服乘城,又募勇敢,諜知賊遠近形勢,報旁郡使為備。

會仲淹引環慶兵來援。

時天一陰一晦者十日,人情憂沮,宗諒乃大設牛酒,迎犒士卒,又籍定川戰歿者,哭於佛祠,祭酹之,因厚撫其孥,使各得所欲。

於是士卒感發增氣,邊民稍安,故仲淹薦以自代。

甲申,以泰山處士孫復為試校書郎、國子監直講。

范仲淹、富弼皆言復有經術,宜在朝廷,故召用之。

丁亥,遼群臣上遼主尊號曰聰文聖武英略神功睿智仁孝皇帝,冊皇后曰貞懿宣慈崇聖皇后。

大赦。

梁王洪基進封燕國王。

又進封齊王蕭惠為韓王,以首議南伐,得增歲幣也。

己丑,降向進、高惟和、李禹珪、吳從周等官,郝從政、趙瑜並落職,坐定川之敗也。

辛卯,詔知永興軍鄭戩兼管句陝西轉運司計度糧草公事。

戩建言:「凡軍行所須,願下有司相緩急,析為三等,非急切者,悉宜罷去。」

先是衙吏輸木京師,浮渭泛河多漂沒,既至,則斥不中程,往往破家不能償。

戩歲減三十餘萬,又奏罷括糴以勸民積粟。

長安故都,衣冠子弟多豪惡,戩治之頗嚴,甚者至黥竄,人皆惕息。

十二月,壬寅,置武學教授。

甲辰,遼封皇太弟重元子呢嚕古為安定郡王。

呢嚕古一性一陰一很,遼主嘗曰:「此子目有反相。」

然恩禮如初。

己酉,遼主以宣獻皇后忌日,與皇太后素服飯僧於延壽、閔忠、三學三寺。

辛亥,遼命蠲預備伐宋諸部租稅一年。

壬子,遼以吐渾、一黨一項多鬻馬於夏國,命謹邊防。

己未,遼主以宋賀使在邸,微服往觀之。

壬戌,詔:「韓琦、范仲淹、龐籍已帶四路招討使,其諸路招討使、副並罷。」

先是知慶州滕宗諒言:「自定川喪師,朝廷命韓琦等都統四路,則逐路帥臣當稟節制,其官號不可同。」

故有是詔。

丁卯,遼禁喪葬殺牛馬及藏珍寶。

是冬,宰相呂夷簡感風眩不能朝,帝手詔拜司空、平章軍國重事,俟疾損,三五日一入中書;夷簡力辭。

復降手詔曰:「古謂髭可療疾,今剪以賜卿。」

又問群臣可任兩府者,其一寵一遇如此。

夷簡平生朝會,出入進止,皆有常處,不差尺寸。

一日朝見,誤忘一拜,外間雚言呂相失儀。

漢州張紘曰:「是天奪之魄,殆將亡矣!」後旬餘,遂感風眩雲。

是歲,密詔知延州龐籍招納元昊:「元昊苟稱臣,雖仍其僭號亦無害;若改稱單于、可汗,則固大善。」

籍以為元昊驟勝方驕,若中國自遣人說之,彼益偃蹇。

時元昊使李文貴在青澗城,籍乃召文貴謂之曰:「汝之先王及今王之初,皆不失臣節,汝曹忽無故妄加之名,使彼此之民肝腦塗地,皆汝群下之故也。

我國家富有天下,雖偏師小衄,未至大損,汝一敗則社稷可憂矣。

汝歸語汝王:若能悔過稱臣,朝廷所以待汝王者,禮數必優於前。」

文貴頓首曰:「此固西人日夜之願也。」

籍乃厚贐遣之。

元昊國中疲睏,欲納款而恥先言,及文貴還,聞籍言,大喜,使文貴復持旺榮等書抵籍議和。

籍嫌其言不遜,未敢復書,請於朝。

詔籍復書許其和,而稱旺榮為太尉。

籍復請曰:「太尉,天子上公,使旺榮稱之,則元昊不可得臣矣。

其書自稱寧令,彼之官名,稱之無嫌。」

昭從籍言。

既而旺榮等又以書來,欲仍其僭號而稱臣納款,籍曰:「此非邊臣所敢知也。」

時方議修復涇原城寨,籍恐元昊敗其功,故與往復計議,不絕其情。

○仁宗體天法道極功全德神文聖武睿哲明孝皇帝慶歷三年(遼重熙十二年)

春,正月,辛未,遼遣使諭夏國與宋和。

壬申,遼以北面林牙蕭革為北院樞密副使。

革善諛悅,與近習相比暱,由是名達於上。

嘗侍宴,遼主謂革曰:「朕知卿才,故自拔擢,卿宜勉力。」

革曰:「臣不才,誤蒙聖恩,惟竭愚衷,安敢怠!」

涇原安一撫使王堯臣言備御之策,凡五事:「其一,鎮戎軍接賊界天都山止百餘里,西北則有三川、定川、劉璠等寨,皆漢蕭關故地,最是賊沖,其寨主、監押,當令本路主帥舉辟材勇班行。

若謂昨來懷敏之敗,定川諸寨不足捍御,遂為棄地,則兩路更無保障,賊馬可以直抵城下矣。

其東南師子、攔馬、平泉三堡,俟春當益營築,為涇、渭之屏一蔽,不爾,其勢不攻而自下。

一路隔絕,更無斥候,鎮戎遂為孤壘矣。

其二,渭州籠竿、羊牧隆城、靜邊、得勝四寨,在六盤山外,內則為渭州籓籬,外則為秦、隴襟帶,土地饒沃,生齒繁多,請建置為軍,擇路分都監一員知軍,專提舉四寨。

及令修浚城塹,添屯軍馬,及時聚蓄糧草,以為備御。

其三,原州西至環州定邊寨,與敏珠爾、密藏等族一帶蕃部相接,其首領至多,素無保聚,不相維統,向背離合,所守不常。

須擇武臣知環、原二州,相為表裡,使招輯蕃部,但不為賊用,庶少減涇、原之患。

其四,儀州地控山險,州城低薄,壕塹淺狹,三分軍民,二分在外,賊至雖能城守,居民必大遭剽掠,亦宜預慮之。

其五,涇州雖為次邊,然緣河大川,道路平易,實近裡控扼之會,其張村直入州路,宜營作關柵,或斷為長塹,以遏奔沖。

望下韓琦、范仲淹相度施行。」

從之。

辛巳,詔輔臣議蠲減天下賦役。

戊子,詔錄將校死王事而無子孫者親屬。

辛卯,詔陝西沿邊招討使韓琦、范仲淹、龐籍,凡軍期申覆不及者,皆便宜從事。

又建渭州籠竿城為德順軍。

皆用王堯臣議也。

初,曹瑋開山外地,置籠竿等四寨,募弓箭手,給田,使耕戰自守。

其後將帥失撫御,稍侵奪之,眾怨怒,遂劫德勝寨主姚貴閉城叛。

堯臣適過境上,作書射城中,諭以禍福,且發近兵討之。

吏白堯臣曰:「公奉使且還,歸報天子耳;貴叛,非公事也。」

堯臣曰:「貴土豪,頗得士心,然初非叛者;今不乘其未定速招降,後必為朝廷患。」

貴果出降。

堯臣為申明約束,如瑋之舊,乃歸。

壬辰,錄唐狄仁傑後。

癸巳,延州言元昊遣偽六宅使、伊州刺史賀從勖來納款。

先是龐籍因李文貴還,再答旺榮等書,約以元昊自奉表削僭號,始敢聞於朝。

於是文貴與從勖持元昊書至保安軍,其書自稱「男邦尼鼎定國烏珠郎霄上書父大宋皇帝」。

從勖又致遼使人諭令早議通和之意。

又言:「本國自有國號,無奉表體式,其稱烏珠,蓋如古單于、可汗之類。

若南朝使人至本國,坐蕃宰相上。

烏珠見使人時,離雲一床一問聖躬萬福。」

從勖因請詣闕,籍使謂之曰:「天子至尊,荊王叔父也,猶稱臣。

今名體未正,不敢以聞。」

從勖曰:「子事父,猶臣事君也。

使從勖至京而天子不許,請歸更議之。」

籍乃具以聞,且言:「元昊辭稍順,必有改事中國之心;願聽從勖詣闕,更選使者往其國申諭之,彼必稱臣,凡求丐之物,當力加裁損。」

時元昊與遼有釁,故請款塞,而當時議邊事者虛揣臆度,訖不得其要領。

丙申,王堯臣又言:「韓琦、范仲淹、龐籍既為陝西四路都部署沿邊經略安一撫招討等使,四路當稟節制,而諸路尚帶經略使名者九人,各置司行一事,名號不異,所稟非一。

今請逐路都部署、副部署並罷經略,只充沿邊安一撫使、副。」

從之。

呂夷簡數求罷,帝優詔未許。

陝西轉運使孫沔上言:「祖宗未嘗以言廢人。

景祐以前,綱紀未甚廢,猶有感激進說之士。

觀今之政,是可慟哭,而無一人為陛下言者,由宰相多忌而不用正人也。

自夷簡當國,黜忠言,廢直道,及以使相出鎮許昌,乃薦王隨、陳堯佐代己,蓋引不若已者為自固之計,欲使陛下復思己而召用也。

陛下果召夷簡,還自大名,入秉朝政,於茲三年,以姑息為安,以避謗為智,西州累為敗聞,契凡乘此求賂,兵殲貨悖,天下空竭,刺史牧守,十不得一。

法令變易,士民怨咨。

今夷簡以病末退,陛下手和御藥,親寫德音,乃謂恨不移疾於朕躬,四方傳聞,有泣下者。

夷簡在中書二十年,三冠輔相,所請無不行,有宋得君,一人而已,未知何以為陛下報!今契丹復盟,元昊款塞,天下日望和平,因此振紀綱,修廢墜,選賢任能,節用養士,則景德、祥符之風復見於今矣。

若恬然不顧,遂以為安,臣恐土崩瓦解,不可復救。

而夷簡意謂四方已寧,欲因病而去,苟遂容身,不救前過,以柔而易制者升為腹背,以一奸一而可使者任為羽翼,使之在廊廟,布台閣,是張禹不獨生於漢,李林甫復見於今也。」

書聞,帝不之罪,議者喜其謇切。

夷簡謂人曰:「元規藥石之言,聞此恨遲十年。」

人亦服其量雲。

二月,壬寅,遼禁關南漢民弓矢。

丙午,賜陝西招討韓琦、范仲淹、龐籍錢各百萬。

庚戌,右正言梁適使延州,與龐籍議所以招懷元昊之禮,於是許賀從勖赴闕。

乙卯,韓琦、范仲淹等言:「今元昊遣人赴闕,將議納和。

如不改僭號,則不可許。

如卑詞厚禮,從烏珠之稱,亦宜防其後患。」

集賢校理余靖亦言必不可許。

辛酉,國子監請立四門學,以士庶人子弟為生員,以廣招延之路;從之。

三月,壬申,夷簡再辭位,帝御延和殿召見,敕乘馬至殿門,命內侍取杌子輿以前,夷簡引避久之,詔給扶,毋拜。

戊子,罷相,守司徒,軍國大事與中書、樞密院同議。

以晏殊為平章事兼樞密使,判蔡州夏竦為戶部尚書、充樞密使,權御史中丞賈昌朝為參知政事,右正言、知制誥富弼為樞密副使。

弼以奉使,昌朝以館伴使勞,故俱擢用。

弼辭不拜。

時呂夷簡罷相,輔臣皆進官。

侍御史弋一陽一沈邈言:「爵祿所以勸臣下,今邊圉屢警,未聞廟堂之謀有以折外侮,而無名進秩,臣下何勸焉!」

辛卯,遼主如南京。

癸巳,以侍御史魚周詢為起居舍人,職方員外郎王素為兵部員外郎,集賢校理歐一陽一修為太常丞,並知諫院。

周詢固辭。

又以集賢校理余靖為右正言,諫院供職。

時陝右師老兵頓,京東、西盜起,呂夷簡既罷相,帝遂欲更天下弊事,故增置諫官,首命素等為之。

甲午,改樞密副使富弼為資政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

弼時再上章辭所除官曰:「臣昨奉使契丹,彼執政之官,漢使所未嘗見者,臣皆見之;兩朝使臣昔所諱言者,臣皆言之;以故得詳知其情狀。

彼惟不來,來則未易御也,願朝廷勿以既和而忽之。

臣今受賞,彼若一旦渝盟,臣不惟蒙朝廷斧鉞之誅,天下公論,其謂臣何!臣畏公論,甚於斧鉞,願收新命,則中外之人必曰:『使臣不受賞,是事未可知,其於守備決不敢懈馳。

』非臣務飾小廉,誠恐誤國事也。」

帝察其意堅,特改命焉。

夏,四月,戊戌朔,幸瓊林苑,閱騎士。

庚子,夏遣使進馬駝於遼。

癸卯,以金署保安軍判官事邵良佐假著作郎,使夏州。

先是良佐與賀從勖詣闕,館於都亭西驛。

承受使臣取元昊書至中書、樞密院,諭從勖以「所繼來文字,名體未正,名上一字又犯聖祖諱,不敢進,卻令繼回。

其稱男,情意雖見恭順,然父子亦無不稱臣之禮。

自今上表,只稱舊名,朝廷當行封冊為夏國主,賜詔不名,許自置官屬。

其宴使人,坐朵殿之上;或遣使往彼,一如接見契丹使人禮。

如欲差人於界上承領所賜,亦聽之。

置榷場於保安軍,歲賜絹十萬匹、茶三萬斤,生日與十月一日賜繼之,許進奉乾元節及賀正,其沿邊興復寨柵並如舊。」

仍命良佐與從勖等同往,議定以聞。

甲辰,以韓琦、范仲淹並為樞密副使,知永興軍鄭戩為陝西四路馬步軍都部署兼經略安一撫招討等使,駐軍涇州。

琦、仲淹凡五讓,不許,乃就道。

富弼曰:「琦、仲淹並授樞密副使,然議者雲,西寇未殄,若二人俱來,或恐闕事。

願陛下采公論,一召來處內,一授職在邊,或二人一歲一更,均其勞逸,內外協濟,無善於此。」

乙巳,以樞密副使,吏部侍郎杜衍充樞密使,宣徽南院使、忠武節度使夏竦赴本鎮。

先是以樞密使召竦於蔡州,台諫交章論「竦在陝西,畏懦不肯盡力,嘗出巡邊,置侍婢中軍帳下,幾致軍變。

又,元昊常榜塞下,得竦首者予錢三千。

為賊所輕如此。」

且言:「竦挾詐任數,一奸一邪傾險,與呂夷簡不協,夷簡畏其為人,不肯引為同列,既退而後薦之,以釋宿憾。」

御史沈邈,又言竦一陰一交內侍劉從願,其言尤切。

會竦已至國門,言者請毋令入見。

諫官余靖又言:「竦累表引疾。

及聞召用,即兼驛而馳。

若不早決,竦必堅求面對,敘恩感泣,復有左右為之解釋,則聖聽惑矣。」

御史中丞王拱辰對帝極言,帝未省,遽起,拱辰引帝裾畢其說。

前後言者合十八疏,帝乃罷竦而用衍代之。

己酉,以館閣校勘蔡襄為秘書丞、知諫院。

初,王素、余靖、歐一陽一修除諫官,襄作詩賀之,辭多激勸。

三人者以其詩薦於帝,尋有是命。

丙辰,以春夏不雨,遣使祠禱岳瀆。

己未,以翰林學士五堯臣為戶部郎中,權三司使事。

堯臣始受命,言於帝曰:「今國與民皆弊矣,在陛下任臣者如何。」

因請自擇僚屬,帝納其言。

堯臣取陝西、河東三路未用兵前及用兵後歲出入財用之數會計以聞。

庚申,以鹽鐵判官呂紹寧為淮南轉運使。

紹寧至淮南,亟上羨錢十萬。

諫官歐一陽一修請卻所上錢,並治紹寧欺罔之罪,以戒一奸一吏刻剝。

呂夷簡雖罷相,猶以司徒預議軍國大事,於是諫官蔡襄疏言:「夷簡被病以來,兩府大臣受事於夷簡之門,夷簡為相,首尾二十餘年,功業無聞,今以病遍,尚貪權勢,不能力辭,伏乞特罷商量軍國大事,使兩府大臣專當責任,無所推避。」

甲子,夷簡請罷預議軍國大事,從之。

是月,國子監直講石介作《慶歷聖德詩》。

介篤學尚志,樂善疾惡,喜聲名,會呂夷簡罷,章得像、晏殊、賈昌朝、韓琦、范仲淹、富弼同時執政,而歐一陽一修、蔡襄、王素、余靖並為諫官。

夏竦既拜,復奪之,以杜衍代,因大喜曰:「此盛事,歌頌吾職,其可已乎!」詩所稱多一時名臣,其言大一奸一,蓋斥竦也。

詩且出,孫復聞之,曰:「介禍始於此矣。」

五月,丁卯朔,日有食之。

庚午,錄系囚。

江、淮歲漕不給,京師乏軍儲,大臣以為憂。

樞密副使范仲淹,言國子博士宣城許元可獨倚辦,辛未,擢元江、淮、兩浙、荊湖制置發運判官。

元曰:「以六路七十二州之粟,不能足京師者,吾不信也。」

至則命瀕江州縣留三月糧,餘悉發之,遠近以次相補,引千餘艘轉漕而西。

未幾,京師足食。

癸酉,命王拱辰、田況與三司同議減放州縣科配。

乙亥,忻州地大震。

詔本路轉運、經略司安恤百姓,毋馳邊備。

鹽鐵副使林濰出知滑州。

初,入內都知張永和建議,請收民房錢十之三以助軍費,事下三司,王堯臣持不可。

永和密使人致意曰:「能行此,則大用矣。」

明日,入見,具為帝言,因曰:「此衰世事,唐德宗所以致亂者,非平時可行也。」

濰畏永和勢,助之甚力。

堯臣奏罷濰,以河北轉運使張日之為鹽鐵副使,議乃定。

戊寅,以虞部員外郎杜杞權發遣度支判官事,太常博士燕度權發遣戶部判官事,皆王堯臣所薦也。

權發遣三司判官始此。

杞,鎬之子;度,肅之子也。

庚辰,幸相國寺、會靈觀祈雨。

癸未,置御史官六員,罷推直官,從御史台請也。

乙酉,以侍御史席平知潤州。

中丞王拱辰言其議論無取,故出之。

丁亥,置武學於武成王廟,以太常丞阮逸為武學教授。

戊子,雨,輔臣稱賀。

帝曰:「天久不雨,朕每焚香上禱於天。

昨夕寢殿中忽聞微雷,遽起冠帶,露立殿下,須臾雨至,衣皆沾濕。

移刻雨霽,再拜以謝,方敢升階。

自此尚冀槁苗可救也。」

章得像曰:「非陛下至誠,曷以致天應若此!」帝曰:「比欲下詔罪己,徹樂減膳,又恐近於崇飾虛名,不若夙夜一精一心密禱為佳耳。」

辛卯,築欽天壇於禁中。

乙未,諫官歐一陽一修言:「韓琦、范仲淹到闕以來,只是逐日與兩府隨例上殿,呈奏尋常公事,陛下亦未曾特賜召對,從容訪問。

今西事未和,邊陲必有警急,乞陛下因無事之時,出御便殿,特召琦等從容訪問,使盡陳西邊事宜合如何處置。

至如兩府大臣,每有邊防急事,或令非時召見聚議,或各令自述所見,只召一兩人商量,此乃祖宗之朝並許如此,不必拘守常例也。」

遼詔復定禮制。

遼主如山西。

是月,忻州地震。

虎翼卒王倫叛於沂州。

六月,丙午,遼詔:「世選宰相、節度使族屬及身為節度使之家,許葬用銀器,仍禁殺牲以祭。」

庚戌,遼詔:「漢人宮分戶絕,恆產以親族繼之。」

辛亥,准布部長遣其弟朝於遼。

癸丑,知諫院歐一陽一修言:「近日四方賊盜漸多,皆由國家素無御備,而官吏賞罰不行也。

今沂州軍賊王倫,所過楚、泰等州,連騎揚旗,如履無人之境,而巡檢、縣尉反赴賊召,其衣甲、器械皆束手而歸之,此可謂心腹之大憂。

請自今,賊所經州縣奪衣甲,官吏並追官勒停,巡檢、縣尉仍除名,勒從軍自效,俟破賊日則許敘之。」

甲子,右正言余靖言:「今官吏馳事,細民聚而為盜賊,不能禁止者,蓋賞罰不行也。

若非大設堤防以矯前弊,則臣憂國家之患,不在西北而起於封域之內矣。

乞朝廷嚴捕賊賞罰,及立被賊劫質、亡失器甲除名追官之法。」

並從之。

初,遼北院樞密使蕭孝穆,以諫南伐言不用,徙南院,以其弟孝忠為北院樞密使。

未幾,孝忠疾,仍以孝穆為北院樞密使,徙封齊國王。

秋,七月,丙寅朔,孝忠卒,遼主特釋系囚。

遼耶律罕班再為北院大王,入朝。

遼主從容謂曰:「卿守邊任重,當實府庫,賑貧乏,以報朕。」

罕班既受命,愈竭忠謹,知無不言,便益為多。

戊辰,以翰林學士蘇紳知河一陽一。

先是王素、歐一陽一修等為諫官,數言事,紳惡之。

會京師閔雨,紳請對,言:「《洪範》五事,言之不從,是謂不乂,厥咎僭,厥罰常暘。」

紳意蓋指諫官也。

時除太常博士馬端為監察御史,紳所薦也。

修即上言:「端一性一險巧,往年常發其母一陰一事,母坐杖脊。

端為人子,不能以禮防閒,陷其母於過惡,又不能容隱,使其母被刑,理合終身不齒官聯,豈可更為天子法官!蘇紳與小人氣類相合,宜其所舉如此也。」

紳由是黜,端尋亦出外。

己巳,徙宣徽南院使、忠武節度使夏竦判亳州。

竦之及國門也,上封章疏示焉。

竦既還鎮,言者猶不已。

會韓億致仕,竦請代之,故有是命。

竦至亳州,上書自辨,凡萬餘言,詔付學士批答。

孫抃為之辭,略曰:「圖功效莫若罄忠勤,弭謗言莫若修實行。」

竦得之,恨甚。

御史中丞王拱辰請用朔望日退御後殿,召執政之臣,賜坐,講時政得失。

帝曰:「執政之臣,朕早暮所與圖事者,又何朔望之拘也!」辛未,詔:「自今中書、樞密院臣僚,除常程奏事外,如別有所陳,或朕非時留對者,不限時刻。」

丙子,參知政事王舉正罷為禮部侍郎、知許州。

初,諫官歐一陽一修、余靖、蔡襄鹹言舉正懦默不任職,請以范仲淹代之,舉正亦自求罷。

丁丑,以樞密副使范仲淹為參知政事,資政殿學士富弼為樞密副使。

仲淹曰:執政可由諫官而得乎?」

固辭不拜。

弼直攜誥命納於帝前,口陳所以牢避之意,且曰:「願陛下坐薪嘗膽,不忘修政。」

帝許焉。

乃復以誥命送中書。

弼因乞補外,累章不許。

壬午,罷陝西管內營田。

甲申,以樞密副使任中師為河東宣撫使,范仲淹為陝西宣撫使。

仲淹既辭參知政事,願與韓琦迭出行邊,帝因付以西事。

而仲淹又言河東亦當為備。

中師嘗守并州,帝即命使河東。

兩人留京師,第先移文兩路雲。

乙酉,元昊復遣呂你如定等與邵良佐俱來,所要請凡十一事,其欲稱男而不為臣,猶執前議也。

先是歐一陽一修言:「賊使此來,意極不遜,須有以挫之,方能抑其驕慢。

今若便於禮數之間過加優厚,則彼謂我為怯,知我可欺,議論之間,何由屈折!伏乞將元昊一行來人,凡事減勒,無令曲加優厚。」

至是修又言:「聞朝廷欲以殿中丞任顓館待元昊所遣來人,臣竊謂事體之間,所繫者大。

兵交之使,來入大國,必先窺伺將相勇怯,覘察國家強弱。

若見朝廷威怒未息,事意莫測,必內憂斬戮,次恐拘留,使其偶得生歸,自為大幸,則我弱形未露,壯論可持。

今若過加厚禮,先為自弱,使其知我可欺,則議論愈益難合。

必欲成就其事,尤須鎮重為先,況其議未必成,可惜空損事體。

前次元昊來人至少,朝廷只以一班行待之,今來漸盛,遂差朝士,若其後來者更盛,則必須差近侍矣。

是彼轉自強,我轉自弱。

況聞邵良佐昨來自彼,僅免屈辱而還。

今元昊來人,欲乞更不差官館待,送置驛中,不須急問;至於監視饋犒,傳道語言,一了事班行足矣。」

修雖有此議,然不能從。

以著作佐郎邵良佐為著作郎,仍賜五品服,賞使夏州之勞也。

先是元昊書至,既未肯稱臣,及如定等來,又多所要請。

兩府厭兵,欲姑從之,獨韓琦以為不可,屢請對於帝前。

晏殊曰:「眾議已同,惟韓琦獨異。」

帝顧問琦,琦歷陳其不便。

帝曰:「更審議之。」

及至中書,琦持不可益堅,殊變色而起。

琦退,復上章言:「屈意與和,恐有後患。

望令中書、樞密院再三論難,使朝廷得大體,契丹無爭端,以此議和,庶為得策。」

諫官蔡襄言:「元昊始以兀卒之號為請,及邵良佐還,欲更號『吾祖』,足見羌、戎悖慢之意。

縱使元昊稱臣,而上書自稱曰『吾祖』,朝廷賜之詔書亦曰『吾祖』,是何等語邪?」

時歐一陽一修、余靖亦以為言。

修又曰:「方今不羞屈志,急欲就和者,多不忠無識之人。

而陝西之民亦欲急和,請因宣撫使告以朝廷非不欲和而賊未遜順之意,然後深戒有司,寬其力役可也。

其餘小人之論,望絕而不聽。」

庚寅,元昊遣使上表於遼,請出師南伐,遼主不從。

甲午,樞密副使韓琦上疏曰:「臣聞漢文帝時國富刑措,而賈誼上書以為可痛哭太息。

臣竊睹時事,謂可晝夜泣血,非直痛哭太息者,蓋以西北二邊,禍釁已成,而上下泰然,不知朝廷之將危,宗社之未安也。

近者契丹遣使求關南之地,邀獻納之名,其輕視中國,意蓋可見。

而元昊僭號背恩,北連契丹,欲成鼎峙之勢,累歲盜邊,官軍屢衄,今乘定川全勝之氣,遣人約和,則知其計愈深而甚可虞也。

議者或謂昨假契丹傳導之力,必事無不合,豈不思契丹既能使元昊罷兵,豈不能使元昊舉兵乎?臣恐契丹謂朝廷事力已屈,墮其誓約,長驅部眾,直趨大河,復使元昊舉兵深寇關輔,當是時,未審朝廷以何術御之?臣是以夙夕思惟,輒畫當今所宜先行者七事:一曰清政本。

宜詔中書、樞密院,凡苛碎眇末之務,悉歸有司,使從容謀議,專論大計。

二曰念邊事。

今政一府但循舊制,才午即出,匆遽僉署;謂宜須未正方出,延此一時以專邊論。

三曰擢材賢。

宜仿祖宗舊制,於武臣中不次超擢以試其能。

四曰備河北。

自契丹通好三十餘年,武備悉廢,宜選轉運使二員,密受經略,責以歲月,使營守禦之備。

五曰固河東。

前歲昊賊陷豐州,掠河外屬戶殆盡,麟、府形勢孤絕;宜責本道帥臣,度險要,建城堡,省轉餉,為持久之計。

六曰收民心。

祖宗置內藏庫,蓋備水旱兵革之用,非私蓄財以充己欲也。

自用兵以來,財用匱竭,宜稍出金帛以代邊用。

七曰營洛邑。

今帝都無城隍之固以備非常,遽議興築,則為張皇勞民,不若一陰一葺洛都以為游幸之所,歲運太倉羨餘之粟以實其廩庚。」

帝嘉納之。

是月,獲王倫。

八月,丙申,遼主謁慶陵。

戊戌,詔諫官日赴內朝。

己亥,出內藏庫綢絹三百萬,下三司以助經費,用韓琦之言也。

辛丑,遼燕國王洪基,加尚書令,知北南院樞密使事,進封燕趙國王。

丁未,以樞密副使范仲淹為參知政事,資政殿學士富弼復為樞密副使。

弼猶欲固辭,會元昊使入辭,群臣班紫宸殿門,上俟弼綴樞密院班乃坐,又使章得像諭弼曰:「此朝廷特用,非以使契丹故也。」

弼不得已乃受。

晏殊以弼其女之婿,引嫌求罷相,又求解樞密,俱不許。

修緩張氏,一寵一冠後庭,忽感疾,進白帝曰:「資薄一寵一厚,所以召災,願貶秩為美人。」

帝許之,戊申,以修緩張氏為美人。

癸丑,以樞密副使韓琦為陝西宣扶使。

先是范仲淹及任中師分路宣撫,逾月皆未行。

琦言於帝曰:「賊請和無它,則二人遙領宣撫事可矣。

彼若未副所望,必乘忿盜邊,當速遣仲淹;河東則臣方壯,可備奔走。

中師宿舊大臣,毋勞往也。」

詔琦代仲淹宣撫陝西,而中師卒不行。

以大理寺丞張子奭為秘書丞,與右侍禁王正倫使夏州。

子奭,齊賢孫也。

戊午,罷武學。

庚申,遼裕悅耶律洪古卒。

遼主聞之,曰:「惜哉善人!」親臨奠焉。

甲子,准布貢於遼。

分類:史書

共2頁 上壹頁 1 2 下壹頁
續資治通鑒
卷第一 【宋紀一】卷第二 【宋紀二】卷第三 【宋紀三】卷第四 【宋紀四】卷第五 【宋紀五】卷第六 【宋紀六】卷第七 【宋紀七】卷第八 【宋紀八】卷第九 【宋紀九】卷第十 【宋紀十】卷第十一 【宋紀十一】卷第十二 【宋紀十二】卷第十三 【宋紀十三】卷第十四 【宋紀十四】卷第十五 【宋紀十五】卷第十六 【宋紀十六】卷第十七 【宋紀十七】卷第十八 【宋紀十八】卷第十九 【宋紀十九】卷第二十 【宋紀二十】卷第二十一 【宋紀二十一】卷第二十二 【宋紀二十二】卷第二十三 【宋紀二十三】卷第二十四 【宋紀二十四】卷第二十五 【宋紀二十五】卷第二十六 【宋紀二十六】卷第二十七 【宋紀二十七】卷第二十八 【宋紀二十八】卷第二十九 【宋紀二十九】卷第三十 【宋紀三十】卷第三十一 【宋紀三十一】卷第三十二 【宋紀三十二】卷第三十三 【宋紀三十三】卷第三十四 【宋紀三十四】卷第三十五 【宋紀三十五】卷第三十六 【宋紀三十六】卷第三十七 【宋紀三十七】卷第三十八 【宋紀三十八】卷第三十九 【宋紀三十九】卷第四十 【宋紀四十】卷第四十一 【宋紀四十一】卷第四十二 【宋紀四十二】卷第四十三 【宋紀四十三】卷第四十四 【宋紀四十四】卷第四十五 【宋紀四十五】卷第四十六 【宋紀四十六】卷第四十七 【宋紀四十七】卷第四十八 【宋紀四十八】卷第四十九 【宋紀四十九】卷第五十 【宋紀五十】卷第五十一 【宋紀五十一】卷第五十二 【宋紀五十二】卷第五十三 【宋紀五十三】卷第五十四 【宋紀五十四】卷第五十五 【宋紀五十五】卷第五十六 【宋紀五十六】卷第五十七 【宋紀五十七】卷第五十八 【宋紀五十八】卷第五十九 宋紀五十九卷第六十 【宋紀六十】卷第六十一 【宋紀六十一】卷第六十二 【宋紀六十二】卷第六十三 【宋紀六十三】卷第六十四 【宋紀六十四】卷第六十五 【宋紀六十五】卷第六十六 【宋紀六十六】卷第六十七 【宋紀六十七】卷第六十八 【宋紀六十八】卷第六十九 【宋紀六十九】卷第七十 【宋紀七十】卷第七十一 【宋紀七十一】卷第七十二 【宋紀七十二】卷第七十三 【宋紀七十三】卷第七十四 【宋紀七十四】卷第七十五 【宋紀七十五】卷第七十六 【宋紀七十六】卷第七十七 【宋紀七十七】卷第七十八 【宋紀七十八】卷第七十九 【宋紀七十九】卷第八十 【宋紀八十】卷第八十一 【宋紀八十一】卷第八十二 【宋紀八十二】卷第八十三 【宋紀八十三】卷第八十四 【宋紀八十四】卷第八十五 【宋紀八十五】卷第八十六 【宋紀八十六】卷第八十七 【宋紀八十七】卷第八十八 【宋紀八十八】卷第八十九 【宋紀八十九】卷第九十 【宋紀九十】卷第九十一 【宋紀九十一】卷第九十二 【宋紀九十二】卷第九十三 【宋紀九十三】卷第九十四 【宋紀九十四】卷第九十五 【宋紀九十五】卷第九十六 【宋紀九十六】卷第九十七 【宋紀九十七】卷第九十八 【宋紀九十八】卷第九十九 【宋紀九十九】卷第一百 【宋紀一百】卷第一百○一 【宋紀一百一】卷第一百○二 【宋紀一百二】卷第一百○三 【宋紀一百三】卷第一百○四 【宋紀一百四】卷第一百○五 【宋紀一百五】卷第一百○六 【宋紀一百六】卷第一百○七 【宋紀一百七】卷第一百○八 【宋紀一百八】卷第一百○九 【宋紀一百九】卷第一百一十 【宋紀一百十】卷第一百一十一 【宋紀一百十一】卷第一百一十二 【宋紀一百十二】卷第一百一十三 【宋紀一百十三】卷第一百一十四 【宋紀一百十四】卷第一百一十五 【宋紀一百十五】卷第一百一十六 【宋紀一百十六】卷第一百一十七 【宋紀一百十七】卷第一百一十八 【宋紀一百十八】卷第一百一十九 【宋紀一百十九】卷第一百二十 【宋紀一百二十】卷第一百二十一 【宋紀一百二十一】卷第一百二十二 【宋紀一百二十二】卷第一百二十三 【宋紀一百二十三】卷第一百二十四 【宋紀一百二十四】卷第一百二十五 【宋紀一百二十五】卷第一百二十六 【宋紀一百二十六】卷第一百二十七 【宋紀一百二十七】卷第一百二十八 【宋紀一百二十八】卷第一百二十九 【宋紀一百二十九】卷第一百三十 【宋紀一百三十】卷第一百三十一 【宋紀一百三十一】卷第一百三十二 【宋紀一百三十二】卷第一百三十三 【宋紀一百三十三】卷第一百三十四 【宋紀一百三十四】卷第一百三十五 【宋紀一百三十五】卷第一百三十六 【宋紀一百三十六】卷第一百三十七 【宋紀一百三十七】卷第一百三十八 【宋紀一百三十八】卷第一百三十九 【宋紀一百三十九】卷第一百四十 【宋紀一百四十】卷第一百四十一 【宋紀一百四十一】卷第一百四十二 【宋紀一百四十二】卷第一百四十三 【宋紀一百四十三】卷第一百四十四 【宋紀一百四十四】卷第一百四十五 【宋紀一百四十五】卷第一百四十六 【宋紀一百四十六】卷第一百四十七 【宋紀一百四十七】卷第一百四十八 【宋紀一百四十八】卷第一百四十九 【宋紀一百四十九】卷第一百五十 【宋紀一百五十】卷第一百五十一 【宋紀一百五十一】卷第一百五十二 【宋紀一百五十二】卷第一百五十三 【宋紀一百五十三】卷第一百五十四 【宋紀一百五十四】卷第一百五十五 【宋紀一百五十五】卷第一百五十六 【宋紀一百五十六】卷第一百五十七 【宋紀一百五十七】卷第一百五十八 【宋紀一百五十八】卷第一百五十九 【宋紀一百五十九】卷第一百六十 【宋紀一百六十】卷第一百六十一 【宋紀一百六十一】卷第一百六十二 【宋紀一百六十二】卷第一百六十三 【宋紀一百六十三】卷第一百六十四 【宋紀一百六十四】卷第一百六十五 【宋紀一百六十五】卷第一百六十六 【宋紀一百六十六】卷第一百六十七 【宋紀一百六十七】卷第一百六十八 【宋紀一百六十八】卷第一百六十九 【宋紀一百六十九】卷第一百七十 【宋紀一百七十】卷第一百七十一 【宋紀一百七十一】卷第一百七十二 【宋紀一百七十二】卷第一百七十三 【宋紀一百七十三】卷第一百七十四 【宋紀一百七十四】卷第一百七十五 【宋紀一百七十五】卷第一百七十六 【宋紀一百七十六】卷第一百七十七 【宋紀一百七十七】卷第一百七十八 【宋紀一百七十八】卷第一百七十九 【宋紀一百七十九】卷第一百八十 【宋紀一百八十】卷第一百八十一 【宋紀一百八十一】卷第一百八十二 【宋紀一百八十二】卷第一百八十三 【元紀一】卷第一百八十四 【元紀二】卷第一百八十五 【元紀三】卷第一百八十六 【元紀四】卷第一百八十七 【元紀五】卷第一百八十八 【元紀六】卷第一百八十九 【元紀七】卷第一百九十 【元紀八】卷第一百九十一 【元紀九】卷第一百九十二 【元紀十】卷第一百九十三 【元紀十一】卷第一百九十四 【元紀十二】卷第一百九十五 【元紀十三】卷第一百九十六 【元紀十四】卷第一百九十七 【元紀十五】卷第一百九十八 【元紀十六】卷第一百九十九 【元紀十七】卷第二百 【元紀十八】卷第二百十一 【元紀十九】卷第二百十二 【元紀二十】卷第二百十三 【元紀二十一】卷第二百十四 【元紀二十二】卷第二百十五 【元紀二十三】卷第二百十六 【元紀二十四】卷第二百十七 【元紀二十五】卷第二百十八 【元紀二十六】卷第二百十九 【元紀二十七】卷第二百一十 【元紀二十八】卷第二百一十一 【元紀二十九】卷第二百一十二 【元紀三十】卷第二百一十三 【元紀三十一】卷第二百一十四 【元紀三十二】卷第二百一十五 【元紀三十三】卷第二百一十六 【元紀三十四】卷第二百一十七 【元紀三十五】卷第二百一十八 【元紀三十六】卷第二百一十九 【元紀三十七】卷第二百二十 【元紀三十八】
 
漢語學習
漢語文化
語言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