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鑒
卷第一百四十二 【宋紀一百四十二】
起上章攝提格八月,盡重光單閼十二月,凡一年有奇。
○孝宗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乾道六年(金大定十年)
八月,己酉,權發遣衡州韓堅常,請廣糴常平,帝曰:「若一州得二十萬石常平米,雖有水旱,不足憂矣。」
新福建轉運副使沈樞言州郡水旱,請留轉運司和糴米接續常平賑糶,帝曰:「即行之。」
庚戌,宰相虞允文請蚤建太子,帝曰:「朕久有此意,事亦素定;但恐儲位既正,人心易驕,即自縱逸,不勤於學,浸有失德。
朕所以未建者,更欲其諳練庶務,通知古今,庶無後悔耳。」
癸丑,復置詳定一司敕令所。
戊午,新權知筠州葛祺論恢復大計,帝曰:「盛衰,理之必然。」
又論東南之兵可用,帝曰:「會稽八千人破秦,在用之如何耳!」又論建康戰船宜修葺添造,月具數目申奏,帝曰:「已令修葺矣。」
新權知饒州江璆進對,帝曰:「卿向來所陳鹽利甚善。
廣南田可耕否?何不勸誘?鄱一陽一,近地大郡,卿宜加意治之如二廣。」
帝又曰:「鄱一陽一所出瘠薄,宜拊恤之。」
己未,金主至自柳河川。
丙寅,置閤門舍人十員。
臣僚言:「比年監司、郡守,近朝廷者固已極一時之選,而地遠者未能悉稱陛下講求之意。
今畿甸之民,州縣一不得其情,則之台之省,以至撾鼓,必徹而後已。
遠方之民,縣不見省,愬之州;州不見省,愬之監司;監司又不見省,則死且無告矣。
望陛下除授遠地監司、君守比近地為加審,委台諫訪聞糾劾比近地為加嚴。」
詔從之。
癸酉,太學正薛元鼎言周之名將南仲,為武成王同時之人,請改配食武成王,帝喜,以謂南仲之孫皇父,猶為宣王中興之將,便可施行。
又言太學釋奠,輪差南班宗室陪位觀禮,帝曰:「亦使之知。」
知寧國府姜詵札言:「今合於十月內措置修圩,濟養圩戶饑民,已委官相視,料度工役,得所壞圩岸,比之紹興年內所費多減省,兼有合行開決除廢者,見行相度。」
詔:「其餘州軍有圩岸損壞,守臣依此措置修整,仍具申尚書省。」
壬申,金遣參知政事宗敘北巡,宗敘尋請置沿邊壕塹,左丞相赫捨哩良弼曰:「敵國若來伐,此豈可恃哉!」金主曰:「卿言是也。」
甲戌,右朝請大夫呂游問進對,論祖宗成法,帝曰:「言事者未必盡知利害,豈可便與更張!」
是月,虞允文上《乾道敕令格式》。
任得敬以謀篡伏誅。
金左丞相赫捨哩良弼,練達政,金主所咨詢,盡誠開奏,多稱旨。
以母憂去位,九月,庚辰,起復。
壬辰,賜蘇軾謚文忠。
壬寅,新權發遣衢州施元之進對,論用人責小餅太詳。
帝曰:「今日之弊正在此。」
詔:「役法為下三等戶之害,並以官民戶通差。」
池州都統吳總朝辭,帝曰:「將帥難得人,故文臣中擇卿為將帥,須先民事,後統軍。」
是月,范成大自金還。
初,成大至金,密草奏,具言受書式並求陵寢地,懷之入。
方進國書,成大忽奏曰:「兩國既為叔侄,而受書禮未稱,臣有疏。」
搢笏出之。
金主曰:「此豈獻書處耶?」
左右以笏摽起之。
成大必欲書達,既而歸館。
金太子欲殺成大,或勸止之。
其復書略云:「和約再成,界山河而如舊;緘意遽至,指鞏、洛以為言。
援昔時無用之文,瀆今日既盟之好。
既雲廢祀,欲申追遠之懷;止可奉遷,即俟刻期之報。
至若未歸於旅柩,亦當並發於行塗。
抑聞附請之詞,欲廢受書之禮,出於率易,要以必從,於尊卑之分何如?顧信誓之盟安在?事當審處,邦可孚休。」
於是二事皆無成功。
帝以成大為忠,有大用意。
冬,十月,戊申,權發遣興元府王之奇奏:「歸正官承信郎劉湛、右迪功郎劉師顏父子等,深念祖宗德澤,保護陵寢,不畏敵人凶暴,力阻盜伐,連年系獄,子死婦亡,而湛父子含笑受之。
非天資忠義,何以至此!」詔:「承信郎劉湛,特轉兩官,劉師顏改右承務郎,升擢差遣,其親一黨一秦世輔,特轉一官,升充正將。」
癸丑,湖南轉運副使黃鈞論士大夫風俗不振,帝曰:「君相不當言命,士大夫不當言風俗,士大夫,風俗之本也。」
甲寅,金主如霸州冬獵。
丙辰,知信州林機進對,因論:「昔曹彬下江南,太祖靳一節度使不予。
近世為將者,未嘗有戡難破敵之功,爵賞過厚,至於極人臣之位。
願陛下鑒是為駕馭之術,庶可責效於異日。」
帝曰:「此實人主礪世之術也。」
丁巳,權知襄一陽一府司馬倬,為其父故試兵部侍郎樸乞謚,賜謚忠潔。
甲子,禮部尚書劉章言:「臣聞李德林在隋開皇初,與修敕令,請於朝,謂欲有更張者,當以軍法從事。
夫法之弊也故修之,修之而未必皆當,與眾共議之可也,乃欲脅之以軍法,其亦不仁甚矣。
陛下清明遠覽,命官取新舊法並前後敕旨緝而修之,越歲書成,乃以奏御。
其間有未便入人情、未安於聖心者,莫不硃黃識之,稍或可疑,必加改定,然後頒行。
欲播告中外,惟新書是遵。」
帝曰:「朕已覽之,亦異乎隋高祖之事矣。」
乙丑,金主謂大臣曰:「比因校獵,聞固安縣令高昌裔不職,已令罷之。
霸州司候成奉先,奉職謹恪,可進階,除固安令。」
辛未,金主謂宰臣曰:「朕凡論事,有未能深究其利害者,卿等宜悉心論列,毋為面從而退有後言。」
癸酉,帝諭江西轉運判官芮煇曰:「卿當先正大夫風俗,次則民間訟牒,早與裁決,漕運又其次也。」
甲戌,起居舍人趙雄,請置局議恢復,詔以雄為中書舍人。
知烏程縣余端禮言:「謀敵制勝之道,有聲有實。
敵弱者,先聲後實以讋其氣,敵強者,先實後聲以俟其機。
漢武乘匈奴之困,親行邊陲,威振朔方,而漠南無王庭者,讋其氣而服之,所謂先聲而後實也。
越謀吳則不然。
外講盟好,內修武備,一陽一行成以種、蠡,一陰一結援於齊、晉,教習之士益眾,而獻遺之禮益密,用能一戰而霸者,伺其機而圖之,所謂先實而後聲也。
今日之事,異於漢而與越相若,願一陰一設其備而密為之謀,觀變察時,則機可投矣。
古之投機者有四:有投隙之機,有搗虛之機,有乘亂之機,有承弊之機。
因其內釁而擊之,若匈奴困於三國之攻而漢宣出師,此投隙之機也。
因其外患而伐之,若吳夫差牽於黃池之役而越兵入吳,此搗虛之機也。
敵國不道,因其離而舉之,若晉之降孫皓,此乘亂之機也。
敵人勢窮,躡其後而蹙之,若漢高祖之追項羽,此乘弊之機也。
機之未至,不可以先;機之已至,不可以後。
以此備邊,安若泰山;以此應敵,動如破竹;惟所欲為,無不如志。」
帝曰:「卿可謂通事體矣。」
是月,復武臣提刑。
先是陳俊卿在相日,詔依祖宗舊制,復置武臣提刑,俊卿言此職自景德以來,廢置不常,今用文臣一員,亦無闕事,員外增置,徒為煩擾,乃止。
至是復置之。
造《會計錄》,從都大發運使史正志之請也。
十一月,丁丑朔,詔淮南轉運司嚴使人往來載錢過界之禁。
辛巳,金製:「盜太廟物者,與盜宮中物同論。」
壬午,合祀天地於圜丘,大赦。
乙酉,臣僚札言:「伏見效祀,一陰一雨連日,自致齋酌獻景靈宮天霽,迴鑾太廟又雨。
至夜漏四刻,星斗燦然,行朝饗之禮焉。
明日,駕如青城亦晴。
道旁觀瞻甚盛,霏微凍雨還作。
將祭之夜,駕幸大次更衣,數星現雲表。
及登壇樂作,四效雲一陰一尚盛,獨歲星中天,靈光下燭,禮成不雨。
行禮之次,差官巡仗至城門,雨大澍,獨泰壇無有。
此皆聖上寅畏格於上天,天意昭答,宜宣付史館。」
許之。
張栻言:「陛下之心,即天心也。
欲定未定,故上天之應乍一陰一乍晴。
天人一體,眾類無間,深切著明,有如此者。
臣願陛下毋以此為祥瑞,而於此存敬戒之心。
試思夫次日御樓肆赦之際,日光皎然,四無纖翳,天其或者何不早撤雲一陰一於行一事之時,使聖懷坦然無復憂慮,而必示其疑以為悚功?然則丁寧一愛一陛下之意深矣。
天意若曰:「今日君子、小人之消長,治亂之勢有所未定,皆在陛下之心如何耳。
若陛下之心嚴恭兢畏,常如奉祠之際,則君子、小人終可分,治道終可成,強敵終可滅,當如祀事終得成禮。
惟陛下常存是心,實天下幸甚!」
己丑,國子錄姚崇之言:「大將而下,有偏裨、準備將之屬,豈無人才可膺主帥之任!請驟加拔擢,如古人拔卒為將。」
帝曰:「苟得其人,不拘等級。」
權通判建康府許克昌,請命兩省、侍從更宿禁中,賜以宴問從容以盡天下之事;帝首肯。
於是詔許克昌與知州、軍差遣。
又請命郡守以治兵為殿最,武臣提刑按閱郡兵,帝然之,又論揀汰使臣及歸正人,州郡拊之不至,帝曰:「卿典郡,正當如此。」
乙未,召浙東總管曾覿提舉佑神觀。
時陳俊卿已去位,覿旋擢用,無復有阻其入者矣。
是月,遣趙雄等賀金主生辰,別函書請更受書之禮。
略云:「比致祈懇,旋勤誨緘,欲重遣於軺車,恐復煩於館舍。
惟列聖久安之陵寢,既難一旦而驟遷,則靖康未返之衣冠,豈敢先期而獨請!再披諒諭之旨,詳及受書之儀。
蓋今叔侄之情親,與昔尊卑之體異。
敢因慶禮,薦布忱誠;尚冀允從,式符期望。」
十二月,戊申,大閱於白石。
戊午,太學錄袁樞輪對,因論今日圖恢復,當審察至計以圖萬全之舉,帝然之。
庚申,禮部尚書劉章言:「當今邑縣之任,出於苟縣,為令者惟知以官錢為急,月解無欠,則守臣、監司必喜之,而民訟不理,皆置不問。」
帝曰:「豈可取其辦錢而不察其政!」
甲子,置江州廣寧監,臨江軍豐餘監,撫州裕國監,鑄鐵錢。
丙寅,金主謂宰臣曰:「比體中不佳,有妨朝事。
今觀所奏事,皆依條格,殊無一利國之事。
若一朝行一事,歲計有餘,則其利溥矣。
朕居深宮,豈能悉知外事,卿等尤當注意。」
癸酉,詔:「史正志職志發運,奏課誕謾,廣立虛名,徒擾州郡;責授一團一練副使,永州居住,其發運司罷之。」
是歲,兩浙、江東、西、福建水旱。
高麗王晛弟冀一陽一公皓,廢晛自立。
○孝宗紹統同道冠德昭功哲文神武明聖成孝皇帝乾道七年(金大定十一年)
春,正月,丙子朔,加上太上皇帝尊號曰光堯壽聖憲天體道太上皇帝,太上皇后尊號曰壽聖明慈太上皇后。
丁丑,金封皇子永行為徐王,永蹈為滕王,永濟為薛王。
壬午,金詔:「職官年七十以上致仕者,不拘官品,並給俸祿之半。」
癸未,帝諭輔臣曰:「前日奉上冊寶,太上甚悅,翌日過宮侍宴,實幫家非常之慶。
朕以敵仇未復,日不遑暇,如宮中台殿,皆太上時為之,朕未嘗敢增益。
太上到宮,徘徊周覽,頗訝其不飾也。」
輔臣言:「陛下不以萬乘為樂而以中原為憂,早朝晏罷,焦勞如此,誠古帝王所不及也。」
帝曰:「朕無佗嗜好,或得暇,惟書字為娛爾。」
因顧內侍,取《題郭熙秋山平遠詩》以賜虞允文。
先是允文復請建太子,帝曰:「朕既立太子,即令親王出鎮外籓,卿宜討論前代典禮。」
允文尋擬詔以進。
戊戌,金尚書省奏汾一陽一節度副使牛信昌生日受饋獻,法當奪官,金主曰:「朝廷行一事,苟不自正,何以正天下!尚書省、樞密院,生日節辰,饋獻不少,此而不問;小辟饋獻,即加按劾,豈正天下之道!自今宰執、樞密饋獻,亦宜罷去。」
己亥,帝作《敬天圖》,謂輔臣曰:「《無逸》一篇,享國久長,皆本於寅畏。
朕近日取《尚書》中所載天事,編為兩圖,朝夕觀覽,以自儆省。」
虞允文言:「古人作《無逸圖》,猶誇大其事。
陛下盡圖書中所載敬天事,又遠過之。
惟聖人盡豹行之實,敬畏不已,必有明效大驗。」
帝曰:「卿言誠然。」
泉州左翼軍統制趙渥招到軍兵一千人,不支軍中物,帝曰:「渥當旌賞。」
虞允文言:「且與一遙郡。」
帝曰:「賞宜從重。
設使職事有闕,罰亦不輕,可與遙郡一團一練使。」
庚子,臣僚言郎曹多闕員,帝曰:「昨召數人皆未至,可令寺、監丞兼權。
曾有人言,近日自郡守為郎,間有不曾歷職事官者,卻似太驟。
此言有理。」
虞允文曰:「近來館、學、寺、監,拘礙資格,遷除不行,故有自縣便為郎者,是館、學、寺、監反不如州縣之捷也。」
帝又曰:「此又失之外重矣。」
梁克家曰:「元立資格,所以重郎選。
歷者一旦得之,郎選卻輕矣。」
帝曰:「然。
今後除授,正不可令超躐。」
癸卯,進呈三衙舊司禁軍人數,帝曰:「祖宗時,上四軍分,止是支數百料錢。」
梁克家言秘閣中有太神御札,禁軍券錢至親筆裁減一二百者,帝曰「雖一麻鞋之微,亦經區處。
祖宗一愛一惜用度如此。」
克家曰:「凡賜予尤不可輕。
韓昭侯非靳一敝褲也,不以予無功之人。」
帝曰:「予及無功,則人不知勸。」
克家曰:「豈惟無功者不勸,有功者且解體矣。」
帝顧虞允文曰:「昨遣內侍往江上,欲就令撫問,以卿言而止,正為此也。」
允文曰:「郭子儀所得上賜甘蔗幾條,柑子幾顆,人主以此示恩意爾。
今諸將受陛下厚恩,未有以報。」
帝曰:「郭子儀有大功於唐,今諸將若有郭子儀功,賜予誠不可輕也。」
金主謂宰臣曰:「往歲清暑山西,近路禾稼甚廣,殆無畜牧之地,因命五里外乃得耕墾。
今聞民乃去之佗所,甚可矜憫,其令依舊耕種。
事有類此,卿等宜即告朕。」
是月,復置鑄錢司。
二月,癸丑,立恭王惇為皇太子。
大赦。
初,莊文太子卒,慶王愷以次當立,帝以恭王惇英武類己,越次立之,而進封愷為魏王,判寧國府。
帝謂輔臣曰:「古人以教子為重,其事備見於《文王世子》,須當多置僚屬,博選忠良,使左右前後罔匪正人。
不然,一薛居州,亦無益也。」
問:「舊來官屬幾人?」
虞允文等曰:「詹事二人,庶子、諭德兼講讀者二人。」
帝曰:「宜增二員。
誰可當此選者?」
允文等舉恭邸講讀官李彥穎、劉焞,帝曰:「焞有學問,彥穎有一操一履。
卿等更選取數人。」
及進呈,帝覽之曰;「王十朋、陳良翰二人俱可。
十朋舊為小學教授,一性一極疏快,但臨事堅執耳。」
允文曰:「賓僚無佗事,惟以文學議論為職,不嫌於堅執也。」
帝曰:「十朋、良翰誠是忠蹇,可併除詹事。」
帝又問:「焞兼侍讀,彥穎卻兼侍講,何也?」
允文等曰:「李彥穎既兼左諭德,以侍進無人,並令兼之。」
帝曰:「侍講可別選人。」
乃命焞為司業兼侍讀。
工部侍郎胡銓,亦請飭太子賓僚朝夕勸講,帝曰:「三代長且久者,由輔導太子得人所致;末世國祚不永,皆由輔導不得其人。」
銓前以除知泉州入對,遂留侍經筵。
尋有忌銓敢言者,捃其細故,雜它朝士並言之,銓遂與禮部侍郎鄭聞、樞密院檢詳文字李衛秘書丞潘慈明並罷。
尚書左司郎中兼侍講張栻講《詩·葛覃》,進說曰:「治生於敬畏,亂起於驕一婬一。
使為國者每念稼穡之勞,而其后妃不忘織紝之事,則心之不存者寡矣。
周之先後勤儉如此,而其後世猶有休蠶織而為厲階者。
興亡之效,如此可見。」
因推廣其事,上陳祖宗自家刑國之懿,下斥今日興利擾民之害。
帝歎曰:「王安石謂人言不足恤,所以誤國。」
栻又言本朝治體以忠厚仁信為本,因及熙、豐、元符用事大臣,帝曰:「祖宗法度,乃是家法,熙、豐之後,不合改變耳。」
丁巳,帝諭宰執曰:「祖宗時,數召近臣為賞花釣魚宴,朕亦欲暇日命卿等射弓飲宴。」
虞允文等言:「陛下昭示恩意,得瞻近威顏,從容獻納,亦臣等幸也。」
帝曰:「君臣不相親,則情不通。
早朝奏事,止頃刻間,豈暇詳論治道,故欲與卿等從容耳。」
庚申,帝諭曰:「近世廢弛之弊,宜且糾之以猛,它日風俗變易,卻用寬政。
譬之立表,傾則扶之,過則正之,使之適中而後已。」
虞允文曰:「古人得眾在寬,救寬以猛。
天地之心,生生不窮,故一陰一極於剝則復。」
帝曰:「天地若無肅殺,何以能發生!」梁克家曰:「殺之乃所以生之,天地之心歸於仁而已。」
帝曰:「然。」
壬戌,帝曰:「去秋水澇,朕甚以百姓之食為憂。
今卻無流移之人。」
虞允文言:「監司、守臣,類能究心荒政,故米不翔貴。」
帝曰:「亦賴支官中米斛。」
梁克家曰:「數年來,常平樁積,極留聖意。
不然,今日豈有米斛可以那撥!」帝曰:「如此理會,尚且不足。」
允文等因言:「諸郡守臣若得人,遇歲水旱,寧致上勤聖慮!」帝曰:「當擇其有顯效者旌之。」
甲子,詔寺觀毋免租稅。
三月,己亥朔,趙雄至金,所請皆不許。
雄辭還,金主遣人宣諭曰:「汝國既知鞏、洛陵寢歲久難遷,而不請天水郡公之柩,於義安在?朕念天水郡公嘗為宋帝,尚爾權葬,深可矜憫。
汝國既不欲請,當為汝國葬之。」
無一語及受書事。
雄歸,奏:「金主庸人耳,於陛下無能為役。
中原遺黎,日望王師,必有簞食之迎。」
帝甚悅。
時金國大治,民安其業,而雄虛詞相飾如此。
詔訓習水軍。
丙子,立恭王夫人李氏為皇太子妃。
妃,慶遠軍節度使道之女也,相士皇甫坦言其當母天下,聞於太上皇,遂為恭王聘之,至是立為妃。
妃一性一妒悍,嘗訴太子左右於太上皇,太上皇意不懌,謂太上後曰:「是婦將種,吾為皇甫坦所誤。」
己卯,以知閤門事張說籤書樞密院事。
說妻,太上後女弟也,說攀援擢拜樞府。
時起復劉珙同知樞密院事,珙力辭不拜。
命下,朝論嘩然,未有敢訟言攻之者,左司員外郎兼侍講張栻上疏切諫,且詣朝堂責虞允文曰:「宦官執政,自京、黼始;近習執政,自相公始。」
允文慚憤不堪。
栻復奏曰:「文武誠不可偏。
然今欲右武以均二一柄一,而所用乃得如此之人,非惟不足以服文吏之心,正恐反激武臣之怒。」
帝雖感悟,尚未寢成命。
時范成大當制,久不視草,忽請對,乃出詞頭納榻前,帝色遽厲,成大徐曰:「臣有引喻,閤門官日日引班,乃郡典謁吏耳。
執政大臣,倅貳比也。
苟州郡驟拔客將使為通判,官屬縱俛首,吏民觀聽謂何?」
帝霽威,沈吟曰:「朕將思之。」
明日,說罷為安遠軍節度使,提舉萬壽觀。
說語人曰:「張左司平時不相樂,固也;范致能亦奚為見攻?」
指所坐亭材植曰:「是皆致能所惠也。」
後月餘,成大求去,帝曰:「卿言事甚當,朕方聽言納諫,乃欲去耶?」
成大竟不安其位,以集賢修撰知靜江。
致能,成大字也。
辛巳,帝曰:「戶部所借南庫四百萬緡,屢諭曾懷,不知何以撥還?」
虞允文曰:「不過措准折帛爾。」
梁克家言:「今左帑無兩月之儲。」
帝曰:「戶部有擘畫否?」
允文言:「其一給典帖,其二賣鈔紙,眾論未以為然。」
帝曰:「此兩事既病民,且傷國體,俱不可行。」
是日,金命有司葬欽宗於鞏、洛之原,以一品禮。
戊戌,虞允文言:「胡銓蚤歲節甚高,今縱有小餅,不宜遽去朝廷。」
帝曰:「朕昨覽台章,躊躇兩日,意甚念之。
但以四人同時論列,不欲令銓獨留。」
梁克家曰:「銓流落海上二十餘年,人所甚難。」
帝曰:「銓固非它人比。」
乃除寶文閣待制兼侍講。
銓求去益力,以敷文閣直學士與外祠。
庚子,徽猷閣待制、知處州胡沂言盜馬者,帝曰:「治以罪。」
虞允文因言帥臣有誘山寨人盜馬,已而殺其人者,人情甚不安。
梁克家曰:「邀功生事邊臣,不可輕貸。
且如知沅州孫叔傑,以兵攻徭人,致王再彤等聚眾作過,驚擾邊民,幾成大患。
前日放罷,行遣太輕。」
帝曰:「可更降兩官。」
是月,復將作監。
申嚴閉糴。
夏,四月,乙巳朔,詔:「春季拍試,藝高者特與補轉兩資。」
虞允文言本司兵民須略與推恩,帝曰:「軍中既有激賞,人人肯學事藝,何患軍政不修!若更本官亦復推賞,尤見激厲。」
丁未,金歸德民臧安兒謀反,伏誅。
金駙馬都尉圖克坦貞為鹹平尹,貪一污不法,累贓鉅萬;徙真定,事覺,金主使大理卿李昌圖鞫之,貞即引伏。
昌圖還奏,金主問之曰:「停職否?」
對曰:「未也。」
金主怒,杖昌圖四十。
復遣刑部尚書伊喇道往真定問之,征其贓還主。
有司征給不以時,詔:「先以官錢還其主而令貞納官。
凡還主贓,皆准此例。」
降貞為博州防禦使,降貞妻為清平縣主。
戊申,擢曾覿為安德軍承宣使。
時太子新立,謂其有伴讀勞也。
庚戌,帝謂宰執曰:「朕於聽言之際,是則從之,非則違之,初無容心其間。」
梁克家言:「天下事,唯其是而已。
是者,當於理之謂也。」
帝曰:「然。
太祖問趙普云:『天下何者最大?』普曰:『惟道理最大。
』朕嘗三復斯言。」
癸亥,金參知政事魏子平罷,為南京留守,未幾致仕。
甲子,詔皇太子判臨安府。
己巳,詔舉任刑獄、錢谷及有智略、吏能者。
庚午,有告統兵官掊克不法者,帝令付大理寺治之。
虞允文言恩威相須乃濟,帝曰:「威克厥一愛一,允濟;一愛一克厥威,允罔功。
蘇軾乃謂堯、舜務以一愛一勝威,朕謂軾之言未然。」
梁克家曰:「先儒立論,不可指為一定之說,如崔實著《政論》,務勸世主馭下以嚴。
大抵救弊之言,各因其時爾。」
帝曰:「昔人以嚴致平,非謂深文峻法也,紀綱嚴整,使人不敢犯耳。
譬如人家,父子、兄弟,森然法度之中,不必須用鞭撲然後謂之嚴也。」
辛未,皇太子領臨安尹,以晁公武為少尹,李穎彥、劉焞兼判官。
先是高麗使人告於金,謂王晛讓國於弟皓。
金主曰:「讓國,大事也,其再詳問。」
是月,高麗以王晛讓國表來上,金主疑之,以問宰執。
左丞相赫捨哩良弼曰:「此不可信。
晛有子生孫,何故讓弟?皓嘗作亂而晛囚之,何以忽讓其位?且今茲來使,乃皓遣而非晛遣,是皓實篡兄,安可忍也!」右丞孟浩曰:「詢彼國士民,果推服,當遣封。」
金主命卻其使。
旋遣吏部侍郎靖往問其故。
五月,丁亥,劉珙起復同知樞密院事,為荊襄宣撫使。
珙凡六疏辭,引經據禮,詞甚切至,最後言曰:「三年通喪,先王因人情而節文之,三代以來,未之有改。
至於漢儒,乃有金革無避之說,此固已為先王之罪人矣。
然尚有可諉者,曰魯公伯禽有為為之也。
今以陛下威靈,邊陲幸無犬吠之警,臣乃欲冒金革之名以私利祿之實,不又為漢儒之罪人乎?」
帝以義當體國責之,珙乃手疏別奏,略曰:「天下之事,有其實而不露其形者,無所為而不成;無其實而先示其形者,無所為而不敗。
今德未加修,賢不得用,賦斂日重,民不聊生,將帥方割削士卒以事苞苴,士卒方饑寒窮苦而生怨謗,凡吾所以自治而為恢復之實者,大抵闊略如此。
而乃外招歸正之人,內移禁衛之卒,規算未立,手足先露,其勢適足以速禍而致寇。
且荊襄,四支也;朝廷,腹心元氣也。
誠使朝廷施設得宜,元氣充實,則犁庭掃一穴一,在反掌間耳,何荊襄之足慮!如其不然,則荊襄雖得臣輩百人,悉心經理,顧足恃哉!臣恐恢復之功未易可圖,而意外立至之憂,將有不可勝言者,唯陛下圖之。」
帝納其言,為寢前詔。
遣知閤門事王抃點閱荊襄軍馬。
梁克家言:「近諸將御下太寬,今統制官有敢鞭統領官以下者否?太祖皇帝設為階級之法,萬世不可易也。」
帝曰:「二百年來,軍中不變亂,蓋出於此。」
虞允文曰:「法固當守,主兵官亦要以律己為先。」
帝曰:「誠然。
前日一二主軍官不能制其下,反為下所告者,端以不能律己故耳。」
癸巳,金以南京留守伊喇成為樞密副使。
辛丑,帝語及臨安事,因曰:「韓彥古在任時,盜賊屏跡;比其罷也,群盜如相呼而來。
以此知治盜亦不可不嚴。
惜乎彥古所以治民者,亦用治盜之術!治盜當嚴,治民當寬,難以一律。」
六月,丙午,復主管馬軍司公事李顯忠為太尉。
己酉,金主詔曰:「諸路常貢數內,同州沙苑羊非急用,徒勞民耳,自今罷之。
朕居深宮,勞民之事,豈能盡知!似此,當具以聞。」
乙卯,張權言淮西麥熟,秋成可望,帝謂宰相曰:「時和歲豐,卿等協贊之力。
朕當與卿等講求其未至者。」
虞允文言聖德無闕。
帝曰:「君臣之間,正要更相儆戒,朕有過,卿等悉言之;卿等有未至者,朕亦無隱。
庶幾君臣交修,以答天貺。」
丙辰,太常寺丞蕭燧論人君聽言必察其可用之實,所言與所行相副,然後可信,帝曰:「所論甚當,人誰不能言!但徒能言之而已,要當觀其所行。
《書》所謂『敷奏以言,明試以功』是也。」
甲子,金平章政事圖克坦喀齊喀卒。
金主方擊球,聞訃,遂罷,厚賻之,錄其孫。
秋,七月,甲申,金參知政事宗敘卒,遺表言朝政得失及邊防利害。
金主傷悼,謂宰臣曰:「宗敘勤勞國家,它人不能及也。」
輟朝,遣宣徽使敬嗣暉致祭賻。
乙未,梁克家言:「近時兩事,皆前世不及。
太上禪位,陛下建儲,皆出於獨斷。」
帝曰:「此事誠漢、唐所無。
朕常恨功業不如唐太宗,富庶不如漢文、景耳。」
虞允文曰:「陛下以儉為寶,積以歲月,何患不及文、景!如太宗功業,則在陛下日夜勉之而已。」
帝曰:「朕思創業、守成、中興,三者皆不易,蚤夜孜孜,不敢迨遑,每日昃無事,則自思曰,豈有未至者乎?反覆思慮,惟恐有失。」
又曰:「朕近於幾上書一『將』字,往來尋繹,未得擇將之道。」
虞允文曰:「人才臨事方見。」
帝曰:「然。
唐太宗安市之戰,始得薛仁貴。」
庚子,以王炎為樞密使、四川宣撫使。
興元府有山河堰,世傳漢蕭何所作。
嘉祐中,提舉史照上修堰法,降敕書刻之堰。
紹興以後,戶口凋敝,堰事荒廢,炎委知興元府吳拱修復,發卒萬人助役,盡修六堰,浚大小渠六十五里,南鄭、褒城之田大得沃溉。
詔獎諭拱。
是月,免兩淮民戶丁錢,兩浙丁鹽絹。
帝諭輔臣曰:「范成大言處州丁錢太重,遂有不一舉子之風,有一家數丁者,當重與減免。」
尋又蠲早傷路戶稅。
八月,癸卯朔,金主詔朝臣曰:「朕嘗諭汝等,國家利便,治體遺闕,皆可直言。
外路官民亦嘗言事,汝等終無一語。
凡政事所行,豈能皆當?自今直言得失,無有所隱。」
乙巳,金主謂宰臣曰:「隨朝之官,自謂歷三考則當得某職,歷兩考則當得某積,第務因循碌碌而已。
自今以外路官與內除官,察其奮勤則並用之;但苟簡於事,不須任滿,便以本品出之。
賞罰不明,豈能勸勉!」
丙午,殿司左軍劫馬軍司使臣家被獲,帝曰:「不當以治百姓之法治之。」
虞允文曰:「劫盜已不可貸,況軍人乎!」
庚戌,金主詔曰:「應因斡罕被掠女直及諸色人,未經刷放者,官為贖放。
隱匿者,以違制論。
其年幼不能稱說住貶者,從便住。」
己未,進呈兩浙漕臣糴樁積米,帝因宣諭曰;「《洪範》八政,以食為先,而世儒乃不言財谷。
邦之有儲蓄,如人之有家計,欲不預辦,得乎!」
庚午,帝謂宰執曰:「朕近日無事時過德壽宮,太上頤養愈勝,天顏悅好。
朕退,輒喜不自勝。」
虞允文曰:「神器之重,得所付託,聖懷無事,自應如此。」
金主謂宰臣曰:「五品以下,闕員甚多,而難於得人。
三品以上,朕則知之,五品以上,不能知也,卿等曾無一言見舉者。
欲畫久安之計,興百姓之利,而無良輔佐,所行皆尋常事耳,雖日日視朝何益!卿等宜勉思之。」
九月,壬申朔,帝曰:「江西、湖南旱歉,宜可募兵兩路,各且募千人。」
梁克家言外路募兵,多憚所費,虞允文曰:「撥截上供亦可。」
帝曰:「然。
所募之人,發赴三衙恐太遠,當與分撥。」
允文言:「江西去江、池為近,湖南去鄂渚為近。」
帝曰:「可便降指揮,仍與分撥。」
戊寅,帝謂宰臣曰:「漢高祖初年,專意馬上之事;世祖增廣郊祀,亦在隴、蜀既平之後。
昔人規恢遠略,罔不在專,繁文末節,蓋未暇問。」
梁克家曰:「高帝創業,世祖中興,今日之事,乃兼守成。
祖宗二百年來典禮畢備,當以時舉。」
帝曰:「典禮何可盡廢!抑其浮華而已。
自今卿等每事當先務實,稍涉浮文,必議蠲省。」
壬午,湖北、京西總領兼措置屯田呂游問,言本所管營田、屯田內官兵闕人耕種之處,請依舊頃畝,出榜召百姓依元額承佃,從之。
癸未,金主獵於橫山。
丁亥,命措置襄一陽一寨屋,梁克家曰:「將徙荊南之屯否?」
帝曰:「欲令移去,如何?」
虞允文曰:「荊南之人,歲歲更戍,自此可免道塗往返之勞。
然有二不便。」
帝曰:「襄一陽一極邊,驟添人馬,對境必致驚疑。」
允文曰:「此正是一不便。
又,自荊南至襄一陽一,水運千餘里,河道淺狹,難於饋糧,此二不便。
以臣愚見,不如先移軍馬,餘續議之。」
帝稱善。
庚寅,金主還都。
是月,進呈六部長貳歲舉改官人,皆是後來許依職司收使,今合依舊法,帝然之。
梁克家言在京選人,無外路監司薦舉,若六部長貳又不許作職司,必不得改官,帝曰:「舊法既然,當使人從法,不可以法從人也。」
虞允文曰:「舊法,京局不以選人為之,故六部長貳不作職司亦可。
今皆用選人,後來磨勘不行,必重申請,卻須更改。」
帝曰:「此事續議施行。」
冬,十月,壬寅朔,金以左宣徽使敬嗣暉參知政事。
甲寅,金主謂宰臣曰:「朕已行之事,卿等以為成命不可復更,但承順而已,一無執奏。
且卿等凡有奏,何嘗不從!自今朕旨雖出,宜審而行,有未便者,即奏改之。
或在下位,有言尚書省所言未便,亦當從而改之。」
壬戌,金主使烏凌阿天錫來賀會慶節,要帝降榻問金主起居,帝不許。
天錫跪不起,虞允文請帝還內,命知閤門事王抃諭之曰:「大駕已興,難再御殿,使人以明日見。」
天錫沮退。
癸亥,隨班入見。
甲辰,虞允文言:「兩司增加鬥力事藝,升進者千餘人,費不過千餘貫。
昨有錫金碗者,軍中歡呼,無不欣艷。」
帝曰:「聞其載碗乘馬而歸,道路聚觀,如此,見者必勸矣。」
丙寅,金左丞相赫捨哩良弼進《睿宗實錄》。
戊辰,金主謂宰臣曰:「衍慶宮圖畫功臣,已命增為二十人。
如丞相韓企先,自本朝興國以來,憲章法度,多出其手,至於關決大政,但與大臣謀議,終不使外人知覺,漢人宰相,前後無比。
若褒顯之,亦足以示勸,慎勿遺之。」
是月,賑饒州饑。
帝因覽知州王秬賑濟畫一,曰:「饑歲民多遺棄小兒,已付諸路收養。
如錢不足,可於內藏支降。」
罷紹興府宗正行司,以其事歸大宗正司。
故事,宗室皆聚於京師,熙、豐間始許居於外,崇寧間始即河南、應天置西、南二敦宗院。
靖康之禍,在京宗室無得免者,而睢、洛二都得全。
建炎初,將南幸,於是大宗正司移江寧,而西、南外初寓於揚州及鎮江,復移於泉、福二州。
而居會稽者,乃紹興初以行在未有居第,權分宗室居之。
及恩平郡王璩出居會稽,遂以為判大宗正司,至是省之。
十一月,戊寅,金主幸東宮,謂太子曰:「朕為汝措天下,當無復有經營之事。
汝惟無忘祖宗仁厚之風,以勤修道德為孝,明信賞罰為治而已。
昔唐太宗曰:『吾伐高麗不克終,汝可繼之。
』如此之事,朕不以遺汝。
如遼之海濱王,以國人一愛一其子,嫉而殺之,所為如此,安得不亡!唐太宗又嘗謂高宗曰:『爾於李勣無恩,今以事出之。
我死,宜即授以僕射,彼必致死力矣。
』君人者安用偽為!受恩於父,焉有忘報於子者乎!」
丙戌,金主享太廟;丁亥,有事於圜兵,大赦。
是日,臣僚請改和州西路花裝隊,帝曰:「三衙舊亦結花裝隊,昨已更改。
與其臨敵旋行一抽一摘,不若逐色一團一結之有素也。」
癸巳,金群臣加上尊號曰應天興祚欽文廣武仁德聖教皇帝。
甲午,虞允文言:「舊法,黃甲不曾到部人,在銓試下等人之上。」
帝曰:「可依舊法。」
又曰:「改法不當,終有窒礙,不如詳審於初,則免改更於後也。」
是月,策制科眉山布衣李垕入第四等,賜制科出身。
十二月,癸卯,金主冬獵。
乙卯,還宮。
丙辰,金參知政事敬嗣暉卒。
先是軍人王俊,自稱八廂,詐取軍中錢物,配廣南,帝曰:「御前從來無八廂差出,可擬指揮行下諸路,如有自稱八廂之人,即收捉根勘。」
戊午,詔行之。
帝顧虞允文曰:「卿昨言,若真八廂,對人自稱,亦所當罪,此言甚當。」
庚申,詔:「閤門舍人依文臣館閣,以次輪對。」
王抃用事故也。
辛酉,金進封皇子永中為趙王,永成為豳王,永升為虞王,永蹈為徐王,永濟為滕王。
乙丑,永中與曹王永功俱授明安,仍命永功親治事以習為政。
丙寅,詔:「都統制歲舉所知二人,統制歲舉一人,以智勇俱全為上,善撫士卒為次,專有膽勇又為次,將校士卒惟其所舉。」
從臣僚之請也。
金吏部侍郎靖之使高麗也,欲宣金主詔於王晛,而晛已為皓囚於海島,託言:「晛已避位,出居它所,病有加無損,不能就位拜命,往復險遠,非使者所宜往。」
靖竟不得見晛,乃以詔授皓,轉取表附奏,仍以讓國為言。
靖還,金主問大臣,皆曰:「晛表如此,可遂封之。」
赫捨哩良弼、完顏守道曰:「待皓祈靖,未晚也。」
是月,皓遣其禮部侍郎張翼明等請封於金。
是歲,移馬軍司屯於建康府。
金河決王村,南京、孟、衛州界多被其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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