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鑒》卷第一百七十三 【宋紀一百七十三】:○理宗建道備德大功復興烈文仁武明聖安孝皇帝淳祐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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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鑒》卷第一百七十三 【宋紀一百七十三】

續資治通鑒

卷第一百七十三 【宋紀一百七十三】

起上章掩茂正月,盡玄黓困敦十二月,凡三年。

○理宗建道備德大功復興烈文仁武明聖安孝皇帝淳祐十年(蒙古定宗皇后稱制二年)

春,正月,辛未,詔:「刑部及大理寺奏報罪案,各守條限,申嚴諸路憲司,凡獄訟無得淹留,致連年拘繫;台諫覺察以聞。」

蒙古以李楨為襄一陽一軍馬萬戶。

先是楨言於定宗曰:「襄一陽一乃吳、蜀之要衝,宋之喉襟,得之則可為它日取宋之基本。」

定宗嘉其言,至是有此授,從定宗遺意也。

二月,甲辰,帝諭鄭清之曰:「邱迪嘉今早登對,朕以廣寇詢之,其言皆有始未。

峒寇既平,當加優擢。

向來寇作之初,或者張皇以甚其事;及其平定,又言多殺以妒其功。

若以浮議抑之,它日何以使人!宜以正卿處之。」

乙巳,都省言銅錢洩漏,偽會充斥,一奸一民無所懲畏。

詔:「沿江州縣,山奧、海島,結為保甲,互相糾察,如有犯者及停藏家,許告推賞,不告者連坐。」

言者論趙葵非由科目進,且曰:「宰相須用讀書人。」

葵因力辭。

癸未。

詔曰:「趙葵懇辭相位,始終弗渝。

使命趣召,亦既屢矣,奏陳確苦,殆逾一期,朕眷倚雖切,而不能強其從也。

姑畀內祠,以便咨訪。」

戊子,趙葵罷右丞相兼樞密使,特授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奉朝請。

庚寅,以賈似道為端明殿學士、兩淮制置大使、淮東安一撫使、知揚州;余玠為龍圖閣學士,職任依舊;李曾伯為徽猷閣學士、京湖安一撫制置使、知江陵府。

是春,創新寺於西湖之積慶山,內司分遣吏卒市木於州縣,旁緣為一奸一,望青采斫,鞭笞追逐,雞犬為之不寧。

三年始落成,後賜為閻貴妃功德院,糜費無算。

夏,四月,辛丑,右司諫陳垓言:「改官班引之人,先令赴都堂或御史台各試書判,合理法者許集注;如不通,且令為丞,再試中,方與人。」

從之。

癸卯,朝獻景靈宮,次幸龍翔宮。

五月,丙寅朔,以善珊嗣濮王。

詔:「吳淵久歷從班,屢更事任,慈領江閫,備竭忠勤,山寨耕屯,俱就規畫。

除資政殿學士,依舊職任,與執政恩數。」

六月,丁酉,龍翔宮奉安感生帝及從祀聖像,仍備祭器,比附太一宮禮例祈祝。

命輔臣申嚴百司用例廢法。

秋,七月,癸酉,左司諫陳垓言:「祖宗治贓吏之法,具在國史。

今州縣官吏贓敗,或營求脫免。

請下諸路制、總、監司遵守,仍許台臣覺察。」

從之。

丙子,帝諭輔臣曰:「在法,詞訴須經次第官司。

其台部受詞,所當參酌兩造,豈宜遽憑單詞部決,致使所屬觀望,曲直倒置!可令御史台、戶、刑部遵。」

庚辰,詔殿試改用八月十五日。

戊子,詔:「兩淮極邊作邑人,照川、廣例,令監司引試書判。」

八月,甲午朔,詔:「戶部嚴革諸路州縣增收多量苗米之弊。」

甲寅,帝諭輔臣曰:「和糴本非朝廷之得已,若官司奉行無擾,則人戶自樂與官為市。

訪聞近年所在和糴,未得朝廷拋數,預行多敷;富室大家,臨期率以賂免,而中產、下戶反被均敷之害,以致散錢則吏胥減克,納米則斗面取贏,專計誅求,費用尤夥。

是致民間所得糴本,每石几耗其半,其何以堪!可申嚴約束。」

台州大水。

九月,甲子朔,賈似道兼淮西安一撫使。

己巳,賜進士方夢魁等五百一十三人及第、出身,改錫夢魁名逢辰。

戊寅,詔:「去歲嚴州水患,田租其悉蠲之。」

冬,十月,丁酉,詔:「方聞郡邑間有水患,細民流移,恐致所失。

可令逐處出義倉米,量輕重多寡賑之,務在實惠均及。」

丙午,詔曰:「國家以儒立國,士習CE3A惡,世道所關。

端平初,增諸郡解額,寢漕闈牒試,正欲四方之士,安鄉井,修孝悌,以厚風俗,比歲殊失初意。

可公逐州於每舉待補人數內分額之半,先就郡庠校以課試,取分數及格者,同待補生給據赴上庠補試。

其天府一體施行。」

辛酉,詔戒兩淮都統司主兵官:「今後行法,不許輕用脊棍以傷人命。」

壬申,詔趙葵以觀文殿大學士、判潭州、湖南安一撫大使。

詔:「給度牒千道,下臨安府易民間兩界破會。」

癸酉,詔:「淮酉疆場,延袤八百餘里,近令沿江制司一團一結耕屯,漸已就緒。

但制閫置司江南,相去差遠,可令淮西提舉李士達就司空山創司,提舉本路山寨。」

甲戌,鄭清之再乞歸里,慰留之。

辛巳,日南至。

詔:「余玠任四蜀,安危之寄已著,八年經理之功,敵不近邊,歲則大稔。

既浸還於舊觀,將益懋於遠圖。

疇其忠勤,足以褒勉,可進官二等。」

壬午,雷。

癸未,詔:「避殿,減膳。

令諸路漕臣、守臣體訪民間疾苦,當議優恤。」

丁亥,參知政事謝方叔、吳潛,簽書樞密院事徐清叟,並乞解機政,不許。

先是蒙古太宗一愛一皇侄莽賚扣,養以為子,命皇后撫育之。

一日行幸,天大風,入帳殿,命莽賚扣坐膝下,撫其首曰:「是可以君天下。」

它日,用字按豹,皇孫實勒們曰:「字按豹,則犢將安所養?」

太宗以為有仁心,又曰:「是可君天下。」

莽賚扣既長,命歸籓邸,從征伐,屢立奇功。

定宗既殂,久未立君,中外洶洶,皆屬意於莽賚扣,而覬覦者眾,議未決。

至是諸王巴圖、穆格、大將烏蘭哈達會於阿喇托圖喇克之地,穆格首建議推戴。

時定宗皇后所遣使者巴喇在坐,曰:「昔太宗命以皇孫實勒們為嗣,諸王百官皆與聞之。

今實勒們故在,而議欲它屬,將置之何地耶?」

穆格曰:「太宗有命,誰敢違之!然前議立定宗,由皇后與汝輩為之,是則違太宗之命者汝等也,今尚誰咎耶?」

巴喇語塞。

烏蘭哈達曰:「莽賚扣聰明睿智,人所共知,巴圖之議良是。」

孟克薩爾曰:「立莽賚扣,亦太宗遺言也。

異議者請斬之!」穆格即申令於眾,眾悉應之,議遂定。

烏蘭哈達,蘇布特子也。

十二月,壬辰朔,鄭清之乞去,詔不許。

○理宗建道備德大功復興烈文仁武明聖安孝皇帝淳祐十一年(蒙古憲宗元年)

春,正月,丁卯,皇侄益國公孟啟,改賜名孜,進封建安郡王。

丁亥,詔:「江、浙沿流郡縣,刷具流民口數,於朝廷樁管錢米內賑濟,仍許於寺觀及空閒官舍居止。」

己丑,程元鳳上言:「陛下以神聖之資,接帝王之統,思祖宗侍托之重,為社稷久長之圖。

元正謹始,宸筆渙頒,懋嘉宗英之賢,誕舉錫名之典,爰即公社,用進王封,於以隆萬世之基,於以系四海之望,溥天率士,雷動歡聲,甚盛舉也。

然資善有堂,講讀有官,所願博迭端方純謹之士,增置輔導贊翊之員,下至給使服役之人,皆有重厚篤實之行,使之出入起居,無有不正,動靜語默,無有不善,此實千萬世無疆之休。」

從之。

詔:「經筵進講《周易》終篇,講讀、修注官各進一秩,餘補轉、賞犒有差。」

二月,壬辰,賜李埴謚文肅。

乙未,左丞相鄭清之等上光宗、寧宗《寶訓》、《皇帝玉牒》、《日錄》、《會要》。

丁酉,清之等進秩有差。

三月,壬申,詔:「諸道制、總、監司、州郡不得以堂除、部注之闕攙越申辟;縱元系辟闕,若現任有人,亦不許預辟下次,仰常切遵守。」

戊寅,以謝方叔知樞密院、參知政事,吳潛參知政事,徐清叟同知樞密院事。

潛言:「國家之不能無弊,猶人之不能無病。

今日之病,不但倉、扁望之而驚,庸醫亦望而驚矣。

願陛下篤念元老,以為醫師,博采眾益,以為醫工,使臣輩得收牛溲馬勃之助。」

夏,四月,壬辰,賜殿前司十七界會子十萬貫,絹千匹,步軍司五萬,絹五百匹,令樁留濟給貧乏累重官兵。

己亥,以潭州林符,三世孝行,一門義居,福州陳氏,笄年守志,壽逾九邪,詔旌門閭。

鄭清之等上敕令所《淳祐條法事類》。

帝諭輔臣曰:「昨鑒京湖報程璡盧氏縣之捷,差強人意。

朕以寡昧,服祖宗之令緒,兢業不敢荒寧,適值十六七年應酬不暇。」

鄭清之曰:「自古事業,專在立志。」

謝方叔曰:「今日實有機會。」

吳潛曰:「今日事體,漢中為四蜀之首,襄一陽一為京湖之首,浮扁為兩淮之首,此當在陛下運量中。」

徐清叟曰:「願陛下益厲自強之志。」

帝曰:「內修之事,又當結人心。

貪一污官吏為民害者,不可不嚴加懲戢。」

壬寅,帝諭輔臣曰:「邊事它無聞否?遷避之民,已復業否?」

謝方叔曰;「近來三邊幸無它警,淮民之遷避者,皆已歸耕,其貧甚者,聞制司亦少資給之矣。」

乙巳,帝諭輔臣曰:「積雨於二麥無害否?」

鄭清之曰:「目前雖不為過,然得晴則佳。」

謝方叔曰:「二麥似無害。

蠶事惡寒,恐少減分數。

帝曰:「淮上諸城,惟合肥壕塹差淺,可諭許堪令其開浚。」

戊申,帝諭輔臣曰:「近日內引承相,朕因及祖宗家法之懿者數條,如敬天,一愛一民,克己,節儉,不罪言者,皆漢、唐所不及。

朕謂不必遠稽前代,只近法祖宗足矣。」

庚戌,樞密都承旨兼權吏部侍郎陳昉言:「尚書省、樞密院應答子非降旨者,必先繳進奏請而後施行,可謂盡善。

然樞密院之法與尚書省不同,或邊或正急,或盜賊急熾,機變倏聞,酬應宜速,小有需俟,關係匪輕。

請令樞密院,自今邊防及盜賊急務,且奏且行,勿拘常程。」

從之。

五月,癸酉,以久雨,蠲大理寺、三衙、臨安府屬縣見臨贓賞錢。

辛巳,出封樁庫十八界會子十萬貫給諸軍。

壬午,詔決中外系囚,杖以下釋之,復蠲贓賞錢。

六月,甲午,詔:「余玠整頓蜀閫,守禦飭備,農戰修舉,蓄力俟時,期於恢拓。

茲以便宜自為調度,親率諸將行邊搗壘,捷奏之來,深用嘉歎。

勉規雋功,以遂初志,圖上全蜀,以歸職方,嗣膺殊徽,式副隆倚。

立功一行將士,速與具奏推賞。」

乙卯,詔求遺書。

是月,蒙古諸王大臣,共推莽賚扣即位於庫騰敖拉之地,追尊其考為帝,廟號睿宗。

實勒們及諸弟,心不能平,蒙古主因察諸王有異同者,並羈縻之,取主謀者誅之。

遂頒便宜事於國中,罷不急之役,凡諸王大臣濫發牌印,詔旨宣命,盡收之,政始歸一。

秋,七月,甲戌,帝諭輔臣曰:「近聞外間多有關節之說,關係風俗不小,若不禁戢,蠱壞世道。

令御史台覺察,仍下帥漕兩司訪緝,究治如律。」

壬午,太白晝見,經天。

癸未,帝謂輔臣曰:「去歲罷京學類申,欲令四方之士,各歸鄉校,以課試理校定,稍復鄉舉裡選之意。

近覽土著士人投匭之書,謂猶有未還鄉井者。

科舉在近,可令臨安守臣曉諭士子,早還本鄉。

所有土著人,自依此制行歲校之法;其游士出學年久,不能赴鄉舉者,與赴浙漕試,令行考校,仍取待補以示優恤。」

丙戌,帝諭輔臣曰:「諸州間多水、旱,皆由人事未盡,如省刑罰,薄稅斂,蠲逋負,禁科抑,懲官吏之一奸一,察民情之枉。

可令諸路監司下之郡邑,有關涉六事者,日下遵行。」

攸縣富民陳衡老,以家丁糧食資強賊,劫殺平民。

湖廣提點刑獄高斯得至,有訴其事者,首吏受賕左右之,斯得發其一奸一,械首吏下獄,於是發其狀,黥配之。

具白朝省,追毀衡老官資,簿尋其家。

會諸邑水災,衡老願出米五萬石賑濟以贖罪。

衡老婿吳自一性一,謀中傷斯得,誣其盜拆官櫝。

斯得白於朝,且出一篋書,具得自一性一等交通省部吏胥狀。

乃置獄,黥配自一性一及省吏高鑄等。

初,自一性一厚賂宦者,言於帝曰:「斯得以緡錢百萬進,願易近地。」

帝曰:「高斯得硬漢,安有此?」

斯得力求去,鄭清之以書留之。

蒙古主既立,察諸弟長而賢者惟呼必賚,命以皇弟總治漢南,凡軍民在漢南者皆總之,開府於金蓮川。

皇弟宴群下,罷酒,將出,遣人止姚樞,問曰:「頃者群臣皆賀,汝獨默然,何耶?」

樞對曰:「今天下土地之廣,人民之殷,財賦之阜,有如漢地者乎?王若盡有之,則天子何為!異時必悔而見奪。

不若但持兵權,凡事付之有司,則勢順理安。」

皇弟曰:「慮所不及。」

乃以聞,蒙古主從之。

蒙古主更新庶政,姚樞、張文廉、僧子聰,每擇時務所急者白於皇弟呼必賚,因得入告。

子聰為書以進皇弟,其略曰:「昔武王,兄也;周公,弟也。

周公思天下善事,夜以繼日,坐以待旦,周八百餘年,周公之力也。

君上,兄也;大王,弟也。

思周公之故事而行之,千載一時,在乎今日。

「天下之大,非一人之可及;萬事之細,非一心之可察。

當擇開國功臣之子孫,分為京府、州郡監守,督責舊官以遵王法,仍差按察官守,定其升黜。

從前官無定次,清潔者無以遷,污濫者無以降。

可比附古例,定百官爵祿儀仗,使家足身貴,有犯於民,設科定罪。

威福者,君之權;奉命者,臣之職。

今百官自行威福,進退生殺,惟意之從,宜從禁治。

「天子以天下為家,兆民為子,國不足,取於民,民不足,取於國,相須如魚水。

有國家者,置府庫,設倉廩,亦以助民;民有身家,營產業,辟田野,亦以資國用也。

今地廣民微,賦斂繁重,加以軍馬調發,使臣煩擾,官吏乞取,民不能堪,以致逃竄。

宜比舊減半或三分去一,就見在之民以定差稅。

關西、河南,地廣土沃,宜設官招撫,不數年,民歸土辟,以資軍馬之用。

官民所欠債負,宜依太宗皇帝聖旨,一本一利,官司歸還。

凡賠償無名,虛契所負及還過元本者,並行赦免。

納糧宜輸近倉,當驛路州城,飲食祗待,宜計所費以准差發。

使臣到州郡,宜設館舍,不得居官衙、民家。

倉庫加耗甚重,宜令量度,均為一法,使錙銖、圭撮、尺寸皆平,以存信去詐。

伊喇中丞拘榷鹽鐵諸產,商賈、酒醋、貨殖諸事,以定宣課,已不為輕;溫都爾哈瑪爾奏請於舊額加倍榷之,往往科取民間;科榷並行,民無所措手足。

宜從舊制辦榷,更或減輕,罷繁碎,止科征,無使獻利之徒削民害國。

今言利者眾,非圖以利國害民,實欲殘民以自利也。

「天下之民,未聞教化,見在囚人,宜從赦免,明施教令,使之知畏,則犯者自少。

教令既設,則不宜繁,因我朝舊例,增益民間所宜設者十餘條足矣。

教令既施,罪不至死者,皆提察然後決,犯死刑者,覆奏然後聽斷。

笞箠之制,宜會古酌今,均為一法,無得私置牢獄。

嚴禁鞭背之刑,以彰好生之德。

「古者庠序學校未嘗廢,今郡縣即有學,並非官置。

宜從舊制,修建三學,設教授,開選擇才,以經義為上,詞賦、論策次之。

兼科舉之設,已奉太宗皇帝聖旨,因而言之,易行也。

開設學校,宜擇開國功臣子孫受教,選達材任用之。

孔子為百王師,立萬世法,今廟堂雖廢,存者尚多,宜令州縣祭祀釋奠如舊儀。

「近代禮樂器一具一靡一敝,宜令刷會,征太常舊人,教引後學,使器備人存,漸以修之,實太平之基,王道之本。

今天下廣遠,雖太祖皇帝威福之致,亦天地神明一陰一所祐也。

宜訪名儒,循舊禮,尊祭上下神祇,和天地之氣,順時序之行,使神享民依,德極於幽明,天下賴一人之慶。

「見行遼歷,日月交食頗差。

聞司天台改成新歷,未見施行。

宜因新君即位,頒歷改元。

令京府、州郡置更漏,使民知時。

「國滅史存,古之常制。

宜撰修《金史》,令一代君臣事業不墜於後世。

「明君用人,如大匠用材,隨其鉅細長短以施規矩繩墨。

君子不以言廢人,不以人廢言,大開言路,所以成天下,安兆民也。

當選左右諫臣,使諷諭於未形,忖畫於至密。

「君子之心,一於理義;小人之心,一於利慾。

君子得位,能容小人;小人得志,必排君子。

明君在上,不可不察。

孔子曰:『遠佞人』,又曰:『惡利口之覆邦家者』,此之謂也。」

皇弟納其言,顧一時不能盡行。

九月,丙寅,詔:「昭慈、永祐、永思、永阜、永崇、水永六陵,並成穆、成恭、慈懿、恭淑四攢宮,遇有修奉告遷神御合行一事務,令檢察宮陵所關太常寺,請降香表,擇日依例排辦。」

己巳,朝獻景靈宮。

庚午,朝饗太廟。

辛未,大饗於明堂,大赦。

己卯,觀文殿大學士游侶,五疏乞歸,不許。

鄭清之辭扶掖,凡五奏,詔從之。

是秋,蒙古都元帥察罕入見,命兼領尚書省事。

冬,十月,壬子,謝方叔累乞解罷機政,不許。

閏月,丁巳朔,侍御史陳垓言:「硃熹近世大儒,有功斯道。

曾任浙東常平使者,適值旱歉,講荒政,立義倉,流風善政,逮今未泯。

帥臣馬天驥,規創書堂,請廣其未備,招延名儒,以重教育。」

從之。

自鄭清之再相,程公許屏居湖州,四年後乃差知婺州,未上。

帝欲召為文字官,清之奏已令守婺,帝曰:「朕欲其來。」

召令權刑部尚書。

時罷京學類申,散遣生徒。

公許奏:「京學養士,其法本與三學不侔。

往者立類申之法,重輕得宜,人情便安,一旦忽以鄉庠散選而更張之。

令行之始,臣方還朝,未敢強聒以撓既出之令。

今士子擾擾道途,經營朝夕,即未能盡按舊數,莫若權宜以五百為額,仍用類申之法,使遠方遊學者得以肄習其間。

京邑四方之極,而庠序一空,弦誦寂寥,遂使逢掖皇皇市廛,敢怨而不敢議,非所以作成士氣也。」

清之益不樂,授稿陳垓,使劾公許,吳潛奏留之。

帝夜半遣小黃門取垓疏入,徐清叟上疏論垓。

尋授公許寶章閣學士,出知隆興府,而公許已死矣。

十一月,丙申,京湖制置使李曾伯言:「調遣都統高達、晉德入襄、樊措置經理,漢江南北並已肅清,積年委棄,一旦收復。」

詔:「立功將士官兵各進官給賞,曾伯除寶謨閣學士、京湖制置大使,兼職依舊。」

壬寅,以隆冬凝寒,出封樁庫十八界官會子二十萬貫賑都民。

癸卯,蠲大理寺、三衙、臨安府屬縣見監贓賞錢。

丁未,決中外系囚,杖以下釋之。

乙酉,詔:「江東、西、湖南、北、福建、二廣,有災傷瘴癘去處,雖已賑恤,猶慮州縣奉行不虔,可令監司、守臣體認德意,多方拯救。」

庚戌,鄭清之薨。

史彌遠擅廢立,清之預其謀,帝以其舊學,優禮之,妻孥納賄,屢致人言,而眷不衰。

贈尚書令,追封魏國公,謚忠定。

辛亥,召牟子才還朝,旋命兼崇政殿說書。

時並召黃師雍,未幾,師雍卒。

甲寅,以謝方叔為左丞相,吳潛為右丞相,並兼樞密使。

時史嵩之夤緣復用,帝初欲相嵩之,中夜忽悟,召學士改相二人。

乙卯,以徐清叟為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新知福州董槐為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蒙古皇弟呼必賚入見,以趙璧從。

蒙古主問璧曰:「天下何如而治?」

對曰:「請先誅近侍之尤不善者。」

蒙古主不悅。

璧退,皇弟曰:「秀才,汝渾身是膽耶?吾亦為汝握兩手汗也!」

先是皇弟使近侍托克托治邪州,有能名,既而驕恣不恤民,凋弊日甚。

僧子聰言於皇弟曰:「邢,吾分地也。

受封之初,民萬餘戶。

今日減月削,才五七百戶耳。

得良牧守如真定張耕、浼水劉肅者治之,猶可完復。」

皇弟奏請以耕為邢州安一撫使,肅為副使。

由是流民復業。

升邢州為順德府。

蒙古號僧納摩為國師。

納摩,西域竺乾國人,與兄鄂多齊俱學浮屠。

定宗常命鄂多齊佩金符,奉使,省民瘼,至是復尊禮納摩,令總天下釋,鄂多齊亦貴用事。

蒙古主召西夏人高智耀入見。

智耀言:「儒者所學,堯、舜、禹、湯、文、武之道。

自古有國家者,用之則治,不用則否。

養成其材,將以資其用也,宜蠲免徭役以教育之。」

蒙古主問:「儒家何如巫、醫?」

智耀對曰:「儒以綱常治天下,豈方技所得比?」

蒙古主曰:「善!前此未有以是告朕者。」

詔復海內儒士徭役,無有所與。

十二月,丙辰朔,謝方叔等入謝。

帝降手詔曰:「昨來並命,往往各分朋一黨一,互持己見,交相捭闔,一陰一肆傾排,是以猜忌成風,眾弊膠轕。

繼自今,勿牽人情,勿徇私意,以玄齡、如晦為法,以趙鼎、張浚為戒,務為正大之規,以副倚畀之意。」

丙寅,詔:「吏部四選以下,刷具應干淹滯名件,並要了絕,違當重懲。」

詔:「游侶依舊觀文殿大學士,進官二等,致仕。」

戊辰,詔:「殿、步軍兵應歿故累重之家,許以子弟填刺。」

辛未,詔:「襄、蜀、兩淮極邊並新復州郡縣及二廣惡弱去處,或遇闕官,許令斟酌辟上。」

壬申,詔:「諸路監司、帥守,但干攤賴、支蔓、罥墨之人,並日下釋之。」

癸酉,帝諭輔臣曰:「邊事未息,武備當嚴;五兵所先,莫如孤矢。

昔種世衡守清澗,日教習射,羌人畏之;其法可以推行。」

詔:「諸路帥閫、守臣,講明區畫,詳議激勵,使各自衛鄉井;弓一弩一箭只,聽從其便。」

乙卯,詔:「兩淮、沿江、京湖制司,於江北地分及淮西山寨管內,應有官屯、民田耕種去處,並令一團一結隊伍,隨其聚落,就中擇眾所服者充甲長,任責結保,有警,率其所部,務從便宜;或有疏虞,先懲頭目。

人有能勵率強壯,一精一習武藝者,先與獎勵,將來能出力鏖戰,以真命旌賞。」

庚辰,游侶薨,輟視朝二日。

是歲,蒙古東平行省嚴忠濟入覲,以張晉亨從。

時包銀製行,朝議戶賦銀六兩。

諸道長吏有請試行於民者,晉亨面責之曰:「諸君職在親民,民之利病,且不知乎?今天顏咫尺,知而不言,罪也。

承命而歸,事不克濟,罪當何如?且五方土產各異,隨其產而賦,則民便而易足。

必責輸銀,雖破民之產,有不能辦者。」

大臣以聞。

蒙古主召見,如所言以對。

蒙古主是之,乃得蠲戶額三之一,仍聽民輸它物,遂為定制。

蒙古主欲賜晉亨金虎符,辭曰:「虎符,國之名一器,長一道者所佩。

臣隸忠濟麾下,復佩虎符,非制也,臣不敢受。」

蒙古主益喜,改賜璽書金符,恩州管民萬戶。

○理宗建道備德大功復興烈文仁武明聖安孝皇帝淳祐十二年(蒙古憲宗二年)

春,正月,丙戌朔,帝戒群臣曰:「自今毋養蠹,毋惠一奸一,毋以姑息市私恩,毋容僥倖廢公法。」

詔:「諸路官司違禁罔利害民事,悉罷之。」

甲午,宰執內幄奏事,帝曰:「救楮事不可緩,吳潛可專此責。」

丙申,詔諸路監司、帥守:「事有關人命連逮者,官欠攤涉者,偽會枝蔓者,詞人渣系者,鹹釋之。

仍嚴估平民之禁。」

蒙古斷事官伊囉斡齊及珠格爾等總天下財賦於燕,視事一日,殺二十八人。

其一人盜馬者,已杖而釋之,偶有獻壞刀者,遂追還所杖者,手試刀殺之。

皇弟呼必賚聞而責之曰:「凡死罪,必詳讞而後行刑。

今一日殺二十八人,必多非辜。

既杖復斬,此何刑也?」

珠格爾不能對。

伊囉斡齊旋持其印請於蒙古主曰:「此先朝賜臣印也。

陛下即位,將仍用此印耶,抑易以新者耶?」

時趙璧旁侍,折之曰:「用汝與否,取自聖裁,汝乃敢以印為請耶?」

奪其印,置蒙古主前。

蒙古主默然久之,既而曰:「朕亦不能為此也。」

自是伊囉斡齊不復用。

庚子,詔:「二廣、福建、江西、湖南,去歲疫癘,州縣戶絕者,監司、守臣稽其財產,即其族命繼給之;遠官身歿,家不能歸者,官為津遣。」

戊申,帝諭輔臣曰:「淮東邊報不一,可於江上整娖萬兵以備緩急。

江面雖已分定三流,更須擇將分兵巡徼。」

蒙古置經略司於汴,分兵屯田。

自庫端取漢上諸郡,因留軍戍境上。

繼而襄、樊、壽、泗復降,而壽、泗之民盡為軍官分有,由是降附路絕。

雖歲侵淮、蜀,軍將惟利剽殺,城無居民,野皆榛莽。

至是皇弟呼必賚從姚樞之言,請於蒙古主,置經略司於汴,以孟克、史天澤、楊淮中、趙璧為使,俾屯田唐、鄧等州,授之兵牛,敵至則戰,退則耕屯,西起穰、鄧,東連清口、桃源,列障守之。

庚戌,詔宰執曰:「近聞北騎之來,往往儲糗糧,立寨柵,以為因利乘便之計。

守臣邊將,欲攖城退守,則有老師費財之患;欲開關接戰,又有兵連禍結之憂。

今朕欲於兩淮、沿江各令立一項游擊軍,以備不時調遣。

設若緩急,隨宜應援,使大軍偏師搗虛,此正李廣縱部曲,逐水草,號『飛將軍』之遺意也。

又聞邊疆之外,皆平原曠野,北騎奔突,邊臣每有迅雷不及掩耳之患。

今朕欲令極邊州郡開浚水道,去城百里之間,三里一溝,五里一洫,使北騎不得長驅而入,邊民亦可為耕鑿之計,此正古者立方田,開溝澮,以限戎馬之遺意也。

邊防二事,久注朕懷,茲與卿等共籌之。」

癸丑,帝諭輔臣:「方田事,且令近城為之。

游擊軍當招水步各半。」

謝方叔等曰:「容講行之。」

蒙古張德輝等見皇弟呼必賚於金蓮川,請皇弟為儒教大宗師,皇弟悅而受之。

因啟累朝有旨蠲儒戶兵賦,宜令有司遵行。

從之,仍令德輝提調真定學校。

二月,乙卯朔,日有食之。

丙辰,詔增資善堂講官一員。

丁巳,帝諭輔臣:「資善訓導之官,正要擇人。」

謝方叔對曰:「進善不特教以章句,凡事皆當訓導,使知孝悌,知世務。」

帝曰;「習慣如自然。」

壬戌,詔曰:「朕惟明目張膽,當言即言,其責在台諫;斟酌劑量,可行即行,其權在人主。

數年以來,惟知風憲之必行,不俟上章之報可,嘗有用之於執政大臣者,有施之於端人正士者。

如此,則人主之所欲用者,台諫皆得去之,台諫所欲去者,人主不得而留之,不幾於威權浸移,太阿倒持乎?自今後,台諫毋循積弊,有失國體。

奏疏必俟得旨付出,方許報行。」

廢江灣、梅裡、顧逕、魏村、古浦五酒庫,以都司言帥司為餉軍創五庫,官吏並緣漁獵故也。

己巳,詔諸路提刑按部決囚徒。

丙子,置池州游擊軍。

戊寅,帝諭輸臣:「賈似道已有淮甸肅清之報,不知田疇尚及種否?」

謝方叔曰:「兵退在芒種前,猶可及也。」

辛巳,監察御史劉元龍,言楮幣積輕,宜因各路時直,令州縣折納純用楮;從之。

後公私交病,明年,仍用錢、會中半。

蒙古兵復攻隨、郢、安、復,京西馬步軍副總管馬榮率將士連日拒戰,卻之。

三月,蒙古主命東平萬戶嚴忠濟立局,制冠冕、法服、鐘磬、籞佺儀物肄習。

丁亥,馬榮復與蒙古兵戰於大脊山。

詔:「榮兵不滿千,能御大難,賞官兩轉,進州鈐、帶行閤門祗候。」

丁未,三汊口守將焚蒙古屯積,斷其浮梁。

蒙古城沔州。

夏,四月,蒙古主駐蹕和林。

以諸王嘗欲立實勒們,乃徙太宗皇后於庫端所居地之西,分遷諸王於各邊,以太宗皇妃家資分賜諸王。

定宗皇后及實勒們母,以厭禳並賜死,禁錮實勒們於摩多齊之地。

詔:「襄、郢新復,州郡耕屯為急,以緡錢百萬,命京閫措置,給民牛種。」

丙子,置池州游擊水軍。

五月,甲申朔,禱雨。

乙酉,諭輔臣曰:「禱祈未應,可求之人事。」

徐清叟言土木之役宜省,帝然之。

甲午,以禱雨,出封樁庫十八界楮二十萬給散諸軍有差。

乙未,雨。

蒙古主召太常禮樂人赴日月山。

乙巳,盜起玉山。

庚戌,罷諸郡經界,從台臣蕭泰來奏也。

初,鄭清之奏行經界於六郡,會玉山饑民嘯聚,言者歸咎焉。

六月,癸酉朔,盜一逼一衢州境,命孫子秀知衢州。

子秀謂捕賊之責雖在有司,亦必習土俗之人,乃能翦其憑依,截其奔突。

乃立保伍,選用土豪,疏奏常山縣令陳謙亨、寓士周還淳等捍御之勞,人心競勸。

未幾,擒賊四十八人,玉山盜平。

癸亥,賑衢、信饑。

戊辰,帝諭輔臣曰:「邇年科舉取士,鮮得實學。

士風人才,關係氣數,何策以救之?」

吳潛請於省試額中輟一二十名,令有司公舉海內行義文學之士,庶尚存鄉舉裡選微意。

曩時硃熹、真德秀亦有此請。

癸酉,帝曰:「近日學校之士,本起於至微,不謂其相激乃爾。

若紛紛不已,恐非美證。」

先是三學諸生扣閽言臨安尹余晦,相率出學,帝令學官勉入齋,故因輔臣奏事復及之。

晦為天錫從子,以天錫舊恩見擢用。

丙子,大理正尹桂,請置小學於禁庭:「非特父子之情浹洽,亦所以為事制曲防之慮。」

戊寅,詔賜史彌遠墓碑。

己卯,帝諭侍臣曰:「衢、嚴水災,江東亦苦雨,此一陰一盛之應」徐清叟曰:「漢關中大水,翼奉以為後舅之故。

今宜稍抑宦官、戚畹,以回天意。」

蒙古皇弟呼必賚人覲,蒙古主命帥師征雲南。

秋,七月,甲申,諭輔臣曰:「嚴州水勢可駭,移撥之米,當賑濟,不當賑糶。」

謝方叔言衢、婺廬舍亦多漂蕩,宜一體救恤。

戊子,帝問信州水災,謝方叔曰:「建寧、南劍、括蒼亦然,救恤宜急。」

權左司郎中高斯得上言曰:「願陛下立罷新寺土木,速反迕旨諸臣,遏絕邪說,主張善良,謹重刑辟,一愛一惜士類,則天意可回,和氣可召矣。」

庚寅,以諸路水災,遣使分郡賑恤諸軍,計院師輿往建寧、南劍,國子監簿葉隆禮往嚴、衢、信,登聞檢院胡大昌往婺、處,合告敕凡一百道,分遣有差。

牟子才言:「今日納私謁,溺近習,勞土木,庇小人,失人心,五者皆蹈宣和之失。

苟不恐懼修省,臣恐宣和京城之水將至矣。

燮理一陰一陽一,大臣之事,宜諭大臣,息乖爭以召和氣,除壅蔽以通下情。

今遣使訪問水災,德至渥也,願出內帑賑之。」

辛丑,帝間輔臣三使行日,徐清叟言建寧、南劍水尤甚,師輿所將僅百萬,恐賑恤有限,帝曰:「可增五十萬。」

乙巳,帝曰:「聞福建水,傷人頗多。」

徐清叟曰:「水退之後貧民無以為生,亦有自經溝瀆者。

聞帥臣陳昉發楮三十萬,漕臣饒虎臣發楮五十萬、米五千石以賑之,請與除豁。」

帝從之。

其後蠲九郡苗米凡二十二萬石有奇。

右司郎中徐霖疏言諫議大夫葉大有一陰一柔一奸一黠,為群憸魁,不宜久長檯諫,並追論趙與囗聚斂,帝不悅。

己酉,帝諭輔臣曰:「徐霖以庶官論台諫、京尹,要朕之必行,殊傷事體,已批除職予郡。」

吳潛等請更賜優容。

徐霖出知撫州。

帝慮給事中趙汝騰廷諍,徙為翰林學士,汝騰即去國。

高斯得言:「汝騰一世之望,宗老之重,飄然引去,陛下遂亦棄之,有如弁髦,中外驚怪。

將見賢者力爭不勝而去,小人踴躍爭氣而來。

陛下改紀僅數月,初意遽變,臣竊惜之!」

八月,癸丑朔,令戶部下諸路申嚴州郡苛取斛面之禁。

己未,詔明年省試仍用二月一日,以四月殿試,先是淳祐九年,台臣陳垓奏省試用三月,殿試八月,遠方之士留滯逆旅,至是復舊。

謝方叔、吳潛乞解機政,疏四上,不許。

蒙古學士魏祥卿、徐世隆、郎中姚樞等,以樂工李明昌、許政等五十餘人見蒙古主於行宮。

蒙古主問製作禮樂之始,世隆對曰:「堯、舜之世,禮樂興焉。」

時明昌等各執鍾、磬、笛、簫、篪、堝、巢笙於御前奏之,曲終,復合奏之,凡三終。

庚申,蒙古主始以冕服拜天於日月山。

癸亥,蒙古主從孔元措言,合祭昊天、后土、始大合樂,作牌位,以太祖,睿宗配。

蒙古方圖征雲南,皇弟呼必賚問於徐世隆,對曰:「孟子有言:『不嗜殺人者能一之。

』君人不嗜殺人,天下可定,況蕞爾之西南夷乎?」

皇弟曰:「誠如卿言,吾事濟矣。」

甲子,申嚴文武官改正敘復之令。

己巳,出封樁庫十八界楮四十萬賑行在軍民。

丁丑,太史奏將新歷成,詔賜名《會天歷》,行之。

戊寅,再決中外系囚,以一陰一雨未已,詔行寬恤刑獄。

是月,蒙古皇弟呼必賚次臨洮,請城利州以為取蜀之計。

九月,壬午,詔改明年為寶祐元年。

丁亥,詔建西太乙宮於延祥觀左。

嗣沂王貴謙薨。

庚戌,帝諭輔臣:「近來早朝,多奏臣下辭免等細事,而事體大者反從繳進,甚非臨朝聽政之章。

自今宜就早朝面奏。」

葉大有疏劾趙汝騰,以其右徐霖也。

牟子才上疏辨汝騰之誣及大有之欺;未幾,大有罷言職。

蒙古皇弟呼必賚將征雲南,軍中夜宴。

姚樞陳宋太祖遣曹彬下江南,不殺一人,市不易肆。

明日,皇弟據鞍呼曰:「汝昨言曹彬不殺人事,吾能為之。」

樞馬上賀曰:「王能如此,生民之幸,有國之福也。」

既而師左次。

冬,十月,壬子朔,詔:「諸路守臣,依舊制,到任半年,條便民五事及四方利病來上。」

癸丑,以徐清叟除參知政事,董槐同知樞密院事。

嗣濮王善珊薨。

甲寅,都省言既復襄、樊,宜措置屯田,修曲堰。

詔守臣高達任責,仍令前德安守臣程大元督役。

壬辰,詔舉將材。

蒙古楊惟中、趙璧至河南,加意振飭。

總管劉福貪酷,虐害遺民將二十載;惟中召福聽約束,福以數十人護衛而至,惟中握大梃擊殺之,百姓稱快。

又有劉萬戶者,貪一婬一暴戾,郡中婚嫁,必先賂之,得所請而行。

其一黨一董王簿尤虐,強取民女三十餘人;璧至,按其罪,立斬之,盡還民女。

劉大驚,時天大雪,詣璧,酌酒賀曰:「下車鋤強,雪為瑞應。」

璧曰:「如董主簿者盡誅之,瑞應將至矣!」劉歸即病卒,時人以為驚死。

蒙古汪德臣將兵掠成都,薄嘉定,四川大震,余玠率諸將俞興、元用等夜開關力戰,乃解去。

監察御史蕭泰來劾高斯得、徐霖,俱罷職。

霖在撫州,寬租賦,賑饑窮,誅悍將,建營寨,凡一月而政舉。

及去,士民遮道,幾不得行。

十一月,辛巳朔,右司郎中李伯玉劾蕭秦來附謝方叔傷殘善類,帝令伯玉具都司劾御史故事以聞。

伯玉引張商英故事,且歷數泰來之過。

詔曰:「國家設御史,所以糾正百官,置宰相,所以襄贊機務。

御史用天子耳目之臣,而省掾不過一大有司,未聞有以庶僚而糾劾御史者。

近者徐霖以都司而按大有,今李伯玉又以都司而按泰來,一陰一懷朋比之私,蔑視紀綱之地,是非輕台諫,乃所以輕朝廷也。

李伯玉乃復援張商英等事以文其過,若都司可以按御史,則御史反將聽命於都司,朝綱不幾於紊亂乎?伯玉可降兩官,放罷。」

牟子才上言:「陛下更化,召用諸賢。

今趙汝騰、高斯得、徐霖相繼劾去,李伯玉又重獲罪,善人盡矣。」

庚寅,吳潛罷,以蕭泰來論其一奸一詐十罪如王安石而又過之也。

丙申夜,臨安大火;丁酉夜,乃熄。

戊戌,避殿,減膳。

壬寅,詔求直言。

國史實錄院校勘湯漢上封事曰:「往者陛下上畏天戒,下恤人言,內則拘制於權臣,外則恐怯於強敵,敬心既不敢盡弛,私意亦未得盡行。

比年以來,天戒人言,既已玩熟,而貪濁一柄一國,黷貨無厭,彼既將恣行其私,則不得不縱陛下之所欲為,於是前日之敬畏盡忘,而一念之私始四出而不可御矣。

姑以近事跡之:定策之碑,忽從中出,鄉未欲親其文也;貴戚子弟,參錯中外,鄉不如是之放也;土木之禍,展轉流毒,訟牒細故,胥吏賤人,皆得籍群璫之勢,徹清都之邃,鄉不如是之熾也;御筆之出,上則廢朝令,下則侵有司,鄉不如是之多也;賄賂之通,書致之一操一,鄉不如是其章也。

所以水火之災,捷出於數月之內,陛下尚可復以常日玩易之心處之乎?」

以隆寒,出封樁庫十八界會子二十萬賑三衙諸軍,其出戍宮兵之家倍之。

戎州帥欲舉統制姚世安為代,余玠素欲革軍中舉代之弊,以三千騎至雲頂山下,遣都統金某往代世安,世安閉關不納。

世安素結謝方叔子侄,至是求援於方叔,方叔遂倡言玠失利州士卒之心,又一陰一嗾世安密求玠之短,陳於帝前,帝惑之。

於是世安乃與玠抗,玠鬱鬱不樂。

十二月,乙卯,以吳潛為觀文殿大學士、提舉興國宮。

戊午,蒙古大赦。

徙諸匠五百戶修行宮。

己未,詔:「追錄彭大雅創築渝城功,復元秩,仍官其子。」

癸亥,以海神為大祀。

丁丑,立春,雷。

時言路壅塞,太學生楊文仲率同捨生叩閽極言時事,有曰:「天本不怒,人激之使怒;人本無言,雷激之使言。」

一時傳誦之。

是歲,蒙古籍漢地民戶。

金故御史張特立以言事罷歸田里,金亡,不仕,以《易》教授諸生。

蒙古皇弟呼必賚聞其名,嘗遣趙璧傳諭,稱其養素丘園,易代如一,賜號:「中庸先生」。

至是復貽書曰:「白首窮經,誨人不倦,無過不及,學者宗之。

昔已賜嘉名,今復諭意。」

未幾,特立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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