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鑒》卷第一百七十二 【宋紀一百七十二】:○理宗建道備德大功復興烈文仁武聖明安孝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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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資治通鑒》卷第一百七十二 【宋紀一百七十二】

續資治通鑒

卷第一百七十二 【宋紀一百七十二】

起柔兆敦牂七月,盡屠維作噩十二月,凡三年有奇。

○理宗建道備德大功復興烈文仁武聖明安孝皇帝淳祐六年(蒙古定宗元年)

秋,七月,壬戌,泉州饑,州民謝應瑞自出私鈔四十餘萬,糴米以賑鄉井,全活甚眾,詔補進義校尉。

蒙古自太宗殂後,諸王近屬,自相攻戰,國內大亂。

是月,太宗六皇后會諸王百官,奉皇子庫裕克即位於昂吉蘇默托裡之地,朝政猶出於後。

庫裕克,太宗長子也。

時諸王不服,將謀不軌。

會雷雨大作,行營水深尺,遂各散去。

蒙古命中書令楊惟中宣慰平一陽一。

時斷事官色珍橫恣不法,惟中按誅之。

蒙古諸勳貴分封山東省,以東平行台嚴忠濟總一方之政,頗不自便。

及蒙古主新立,皆聚闕下,復欲剖分東平地。

時眾心危疑,將俛首以聽,左右司郎中王玉汝力排群言,事得已。

八月,庚寅,起居郎兼權中書舍人暫兼權禮部右侍郎趙汝騰言北司專權,帝曰:「近頗戢之。」

汝騰又言不當調護言官,帝曰:「近日少有調護者。」

己酉,以太府少卿劉克莊為秘書少監,尋兼國史院編修官、實錄院檢討官。

辛亥,校書郎兼樞密院編修官兼諸王宮教授蔡抗奏對,言正心事,帝曰:「紀綱萬化,實出於心。」

抗又言內降斜封之弊,帝曰:「已許大臣執奏矣。」

抗又言宗社大計,帝曰:「祖宗朝亦是晚年方定。」

抗言:「祖宗時,定名號雖在晚年,而定計乃在一二十年之前,此事最忌因循。」

帝然之。

蒙古耶律鑄,嗣其父楚材領中書省事,上言宜疏禁網,因采前代德政合於時宜者八十一章以進。

蒙古以溫都爾行省事於燕京,與劉敏同政。

九月,丙辰朔,秘書省正字林希逸請信任給諫,帝曰:「台諫、給捨之言,朕無不行。」

希逸又請早決大計以尉人望,帝納之。

丁巳,京湖安一撫制置大使、夔路策應大使兼江陵府孟珙卒。

初,珙招中原一精一銳萬五千餘人,分屯漢北樊城、新野、唐、鄧間,皆百戰之士,號鎮北軍,駐襄一陽一。

及王旻、李虎軍亂,鎮北亦潰,珙乃重購以招之,降者不絕。

蒙古行省范用吉,亦密通降款,以所受告命為質;珙白於朝,不從。

珙歎曰:「三十年收拾中原人心,今志不克伸矣!」遂發病。

是月朔,大星隕於境內,聲如雷;卒之日,大風發屋折木。

珙隨父宗政立戰功,忠君體國,善撫士卒,軍中參佐部曲議事,言人人異,珙徐以片言折衷,眾志皆愜。

建旗鼓,臨將吏,面色凜然,無敢涕唾者。

退則遠聲色,薄滋味,蕭然若事外。

追封吉國公,謚忠襄。

戊辰,以賈似道為京湖制置使,兼知江陵府兼夔路策應使,仍暫兼權沿江制置副使、湖廣總領,尋兼京湖屯田使。

冬,十月,庚寅,詔以嗣榮王與芮子孟啟為貴州刺史,入內學。

蒙古主命察罕拓江淮地。

十一月,庚申,詔:「昨令三學各舉經明、行修、氣節之士,而諸生合辭控免,秉義甚高。

其令在籍諸生並赴來年省試一次,臨安府學長、諭亦如之,以稱搜羅之意。」

丁丑,以雪寒,出封樁庫楮幣賑臨安府細民。

辛巳,以前四川制置陳隆之抗敵死難,特贈徽猷閣待制,於合得延賞外,更官其二子。

殿中侍御史謝方叔言:「豪強兼併之患,至今日而極,非限民名田不可。

國朝駐蹕錢塘,百有二十餘年矣,外之境土日荒,內之生齒日繁,權勢之家日盛,兼併之習日滋,百姓日貧,經制日壞,上下煎迫,若有不可為之勢。

夫百萬生靈生養之具,皆本於谷粟,而谷粟之產,皆出於田。

今百姓膏腴,皆歸貴勢之家,租米有及百萬石者。

小民百畝之田,頻年差充保役,官吏誅求百端,不得已則獻其產於巨室以規免役。

小民田日減而保役不休,大官田日增而保役不及,兼併浸盛,民無以遂其生。

於斯時也。

可不嚴立經制以為之防乎?今日國用邊餉,皆仰和糴,然權勢多田之家,和糴不容以加之,保役不容以及之。

敵人睥睨於外,盜賊窺伺於內,居此之時,與其多田厚資,不可長保,孰若捐金助國,以紓目前!宜諭二三大臣,摭臣僚論奏,付之施行,定經制,塞兼併。

陛下勿牽貴近之言以搖初意,大臣勿避仇勞之多而廢良策,則天下幸甚!」

十二月,癸巳,詔:「侍從、台諫各舉堪閫寄及餉事者,述其才器、勞績以聞。」

史嵩之服除,有進用之意。

乙未,詔史嵩之以觀文殿大學士致仕。

殿中侍御史章炎,正言李昂英,監察御史黃師雍,論嵩之無父無君,丑聲穢行,律以無將之法,罪有餘誅;請寢宮祠,削官遠竄。

翰林學士李韶與從官抗疏曰:「《春秋》桓公五年:書蔡人、衛人、陳人從王伐鄭。

《春秋》之初,無君無親者,莫甚於鄭莊,不聞以其嘗為王卿士而薄其罰。

今陛下不能正一奸一臣之罪,其過不專在上,蓋臣等百執事不能輔天子以討有罪,皆《春秋》所不赦。

請斷以此義,亟賜裁處。」

丙申,諸司糧料院章鑒進對,言抗諫事,帝曰:「朕於臣僚論事,未嘗不見施行。」

鑒又言儲才,帝曰:「人才須是養之於平時,臨事方得其用。」

先是金將武仙敗死,餘一黨一散入太原、真定間,據大明川,用金開興年號,眾至數萬,剽掠數千里。

蒙古主命諸道兵討之,不克。

楊惟中仗節開諭,降其渠帥,餘一黨一悉平。

蒙古東平萬戶嚴忠濟,襲爵數年,怠於政事,任用一奸一佞。

經歷李昶曰:「比年來,裘馬相尚,飲食無度,庫藏空虛,百姓匱令。

若猶循習故常,恐或生變。

惟閤下接納正士,黜遠小人,去浮華,敦樸素,損騎從,省宴游,雖不能救已然之失,尚可以彌未然之禍。」

時蒙古裁抑諸侯,法制浸密,忠濟縱侈自若。

昶以親老求解職,不許,旋以父憂去官。

蒙古萬戶史權等侵京湖、江淮之境,攻虎頭關寨,進至黃州。

○理宗建道備德大功復興烈文仁武聖明安孝皇帝淳祐七年(蒙古定宗二年)

春,正月,乙卯朔,詔:「皇侄孟啟,特授宜州觀察使;建資善堂於內小學,置直講、贊讀二員,以年稚,權就王邸習訓。」

詔曰:「間者任用非人,不能秉禮懷義以輔朕,顧乃陷於匪彝,敗俗傷教,朋一婬一肆欺,群議坌湧;由朕不德,朕甚愧焉!天誘之衷,豁然大悟,亦既絀去其一黨一類,史嵩之已俾致仕,以示朕決不復用之意。

搢紳士大夫交奏迭諫,悃悃款款以陳於前,忠一愛一備至。

朕思所以為自強之計,百爾執事,亦宜相戒以實,克去己私。」

丁卯,詔:「戒敕州軍縣鎮,不許因誕節賜宴,多殺物命,一遵景祐三年詔書,仍刻石所在放生池。」

戊寅,詔:「淮、浙發運司給米二百萬石,濟建寧、邵武諸郡被水之民。」

李昂英疏劾臨安尹趙與囗,語侵執政,章炎亦劾執政;帝怒昴英,並及炎。

鄭寀覘知帝意,乘間劾炎、昴英,又嗾同列再疏以劾炎。

屬黃師雍毅然不從,獨疏論葉閶,閶乃與囗之腹心也。

未幾,炎、昴英皆罷去。

寀於是薦周垣、葉大有入台。

二月,庚寅,都省言:「淮安縣主簿周子鎔,遭李全之變,陷北十有六年,數以敵謀密聞邊閫,拔身來歸。」

詔特改朝奉郎,與升擢差遣。

丙申,詔:「四川沿邊州縣官,任滿日,轉循官資有差。」

從制臣請也。

己亥,以貴妃要氏薨,輟視朝二日。

乙巳,翰林學士李韶屢疏請老,授端明殿學士、提舉玉隆萬壽宮。

丁未,令封樁下庫支會子十二萬貫,付淮西安一撫司造船。

壬子,詔改潛邸為龍朔宮。

出封樁庫十八界會子五萬貫,付臨安府津遣三邊請舉士人歸里。

以不允所乞省試,故有是命。

侍御史周坦,劾禮部侍郎程公許,出知建寧府。

鄭清之因公許繳其子士昌之命,恚甚,數於經筵言其短。

坦妻與清之妻善,承其指,入台即首劾公許,鄭寀又劾之,公許落職。

先是江萬里丐祠省母,不許,萬里使其弟奉母歸南康。

旋聞母病,不俟報,馳歸,至祁門,聞訃。

忌萬里者相與騰謗,謂萬里母死,秘不發喪,反挾妾媵自隨。

周坦劾之,萬里坐廢。

蒙古呼必賚受邢州分地。

邢當要衝,徵求百出,民弗堪命。

僧子聰薦張文謙可用,遂召見,命掌王府書記,言於呼必賚曰:「今民生困敝,莫邢為甚。

盍擇人往治之!」於是乃選烏托、劉肅、李簡三人至邢,協心為治,戶增十倍。

由是呼心賚益重儒士,實自文謙發之。

蒙古以孟克薩爾為斷事官。

孟克薩爾嘗從諸王莽賚扣征奇徹,身先諸將,及以所俘寶玉頒諸將,則退然一無所取,莽賚扣甚重之。

至是為斷事官,剛明能舉其職。

三月,甲子,知大宗正丞兼權金部郎官姚希得,言李韶老成有德望,宜留奉內祠,侍經幄。

戊辰,詔:「李韶依舊端明殿學士、提舉萬壽觀兼侍讀。」

是春,蒙古張柔攻泗州,旋還屯已。

帳下吏瓜勒佳顯祖得罪亡走,上變誣柔,蒙古主命執柔以北。

大臣多以闔門保柔者,卒辨其誣,顯祖伏誅。

夏,四月,辛卯,以旱,決中外系囚,杖以下釋之。

庚子,以邢部尚書王伯大為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翰林學士、知制誥吳潛為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

辛丑,以鄭清之為太傅、右丞相、樞密院使、趙國公;游侶罷為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

或請更化改元,清之曰:「改元,天子之始事;更化,朝廷之大端。

漢事已非古,不因易相而為之。」

乃止。

以趙葵為樞密使兼參知政事、督視江淮、京西湖北軍馬兼知建康府,陳韡知樞密院事、湖南安一撫大使兼知譚州;用鄭清之薦也。

庚戌,以褥雨未應,蠲大理寺、三衙、臨安府屬贓罰錢。

壬子,廣西漕臣劾貴州守臣陳鑒,迫脅考試,私取士人,壞科舉法;詔再鐫一秩,勒致仕。

五月,甲寅,詔:「武功郎、楊州寧淮軍統制張忠,戍守浮山,手搏敵帥,俱死於水,特贈武略大夫,更官其一子。」

乙卯,以禱雨未應,詔諸路錄囚。

己未,禱雨於天地、宗廟、社稷。

己巳,詔賜兩淮、京、蜀曾經戰爭之地田稅三年,其宿逋悉除之。

壬申,吳潛兼權參知政事。

六月,癸巳,賜進士張淵微以下五百二十七人及第、出身。

淵微等以闕雨,請免瓊林賜宴。

丙申,詔求直言,弭旱。

徐霖應詔,言諫議大夫鄭寀不易則不雨,臨安尹趙與囗不易則不雨;不報,遂引去。

帝遣著作郎姚希得留之,不還。

御筆改合入官,乃改宣教郎。

霖屢辭,曰:「向為身死而不敢欺其君父,今以官高而自眩於生平,失其本心,何以暴其忠志!」又曰:「志貴乎潔,忠尚乎一精一。

即有敗,則自陷於垢污矣。」

時鄭寀、趙與囗及周坦、葉大有、監察御史陳垓相合為一,唯黃師雍孤立,寀惡之尤甚,思所以去師雍,未得,招四人共謀之。

會應詔陳言者多指寀、垣為致災之由,牟子才、李伯玉,盧鉞語尤峻,垣等偽撰匿名書,誣子才、鉞等。

師雍詣御榻前力辨,謂:「匿名書,條令所禁,非公論也,不知何為至前?」

因發其偽撰之跡。

適鉞疏譽師雍,寀乃以鉞附師雍上聞。

帝不聽,擢師雍左司諫。

甲辰,出豐儲倉米三十萬石以平糴價。

己酉,詔:「旱勢日甚,兩淮、襄、蜀及江、閩內郡,間因兵寇,遺骸暴露,感傷和氣,令所屬州縣收瘞之。」

詔:「京湖北路副總管王英歸順,進秩二等。」

秋,七月,蒙古主西巡太原。

萬戶郝和尚朝於行宮,賜銀萬錠,辭曰:「賞賚過厚,臣不應獨受。

臣積微勞,皆將校協力也。」

遂奏將校劉天祿等,皆賜之金銀符。

丙辰,詔:「荊鄂都統司,聽荊湖制帥司節制;池州、建康、鎮江府都統司,並聽沿江制司節制;許浦都統司,改聽興國、蘄、黃、安慶四郡節制。」

從督視趙葵之請也。

庚申,安慶守臣歐一陽一頤,以改差輒之任,詔削官二等,令憲臣謝獻子領郡。

詔:「辭免除授,實為繁文,除侍從、台諫、給捨、兩省左右史以上許辭免,餘官不許。」

乙丑,吳潛罷知福州,以周坦劾之也。

丁卯,以別之傑為參知政事,諫議大夫鄭寀為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

癸酉,詔賞浙東、西、福建路監司、州郡所申官士之家濟糶者凡九人,補轉官資有差。

鄭寀之入政一府也,不為公論所予。

太常博士牟子才疏言:「陛下欲留徐霖,霖所論劾者,趙與囗、鄭寀也。

二人之中,寀尤無恥,請先罷之。」

八月,甲申,鄭寀罷。

子才又論鄭清之不當引史嵩之一黨一別之傑共政,復為書抵清之,以孔光、張禹切責之,清之愧謝。

丙戌,詔戶部嚴革諸路州縣增收多量苗米之弊。

辛卯,詔石鈞、陳大任、王方烈各鐫一秩,以其誣平民為重辟,謝思乂、張懋各進一秩,旌其平反之功;從湖北憲臣之請也。

己亥,以秋風已勁,邊備當嚴,浙右四郡,密邇行都,魏村、福山、柴墟一帶,宜預為之備,詔守臣條具措置。

辛丑,詔:「前通判彭州宇文景訥,罵賊而死,贈官二等,仍與一子下州文學。」

壬寅,詔:「監司、守臣宜亟講荒政以賑乏絕;稅租有合蠲減者,核實以聞。」

甲辰,高定子薨,輟朝一日,贈少保。

是月,蒙古主命蒙古人戶每百人以一人克巴圖魯。

九月,丙辰,詔:「命官該赦,陳乞改正,不拘期限;今後赦條刪去『限一年內』四字。」

從左司陳元鳳之請也。

丁巳,詔改尚書省提領鹽事所為提領茶鹽所。

黃師雍與鄭清之,故同捨,會師雍劾劉用行、魏峴,皆清之親故也,清之不樂。

周垣知之,喜曰:「吾得所以去師雍矣。」

遣其妻日造清之妻譖曰;「彼去用行、峴,乃去丞相之漸也。」

帝欲用師雍為侍御史,清之曰:「如此,則臣不可留。」

乃遷師雍為起居舍人,師雍丐去。

清之猶冀其稍貶,師雍曰;「吾欲為全人。」

終不屈。

蒙古以高麗歲貢不入,伐之。

自後八年,凡四易將,拔其城十有四。

冬,十月,辛巳,太白晝見。

詔:「京湖副都統李得,討廣東峒冠有功,進官一等。」

癸未,朝獻景靈宮。

以嚴州旱,詔豐儲倉給米萬石賑糶。

丙戌,京湖安一撫司調兵平辰、沅蠻猺有功,總轄張謙、統制高天祐等賞賜有差。

己酉,陳垓言格法日壞,天下視聽益不美,因條陳添差、一抽一差、攝局,須入、奏辟、改任、薦舉、借補、曠職、匿過十弊,請風示中外;從之。

甲寅,以鎮江府旱,詔兩浙轉運司檢核蠲租七萬四千石有奇。

蒙古括人戶,下令,敢隱實者誅,籍其家。

稿城令董文炳,俊之子也,使民聚口而居,少為戶數。

眾以為不可,文炳曰:「為民獲罪,吾所甘心。」

民亦有不樂為者,文炳曰;「後當德我。」

由是賦斂大減,民得富完。

十二月,壬午,以趙與囗為端明殿學士、提領戶部財用。

庚寅,以近畿旱,詔:「正歲、天基節大宴權免,其州郡賜宴,務從省約,毋得科擾,以副朕敬天一愛一民之意。」

辛卯,李鳴復薨,輟視朝一日。

壬辰,詔:「太學生陳九萬,在北十一年,脫身來歸,條陳敵中事宜,有益備御,特補迪功郎。」

周坦劾黃師壅,罷之。

蒙古呼必賚聞真定路經歷官張德輝之賢,召至籓邸,問曰:「孔子歿已久,今其一性一安在?」

德輝對曰:「聖人與天地相終始,無往不在。

殿下能行聖人之道,一性一即在是矣。」

又問:「或雲!遼以釋廢,金以儒亡。

有諸?」

對曰:「遼事臣未周知,金秀乃所親睹。

宰執中雖用一二儒臣,餘皆武弁世爵,及論軍國大事,又不使預聞。

大抵以儒進者三十之一,國之存亡,自有任其責者,儒何咎焉?」

呼必賚然之。

因問德輝曰:「祖宗法度具在,而未盡設施者甚多,將如之何?」

德輝指銀槃喻曰:「創業之主,如制此器,一精一選白金,良匠規而成之,畀後人傳之無窮,當求謹厚者司掌,乃永為寶用。

否則不惟缺壞,亦恐有竊而去之者矣。」

呼必賚良久曰:「此正吾心所不忘也。」

又問:「農家作苦,何衣食之不贍?」

對曰:「農桑,天下之本,衣食之所從出者也。

男耕女織,終歲勤苦,擇其一精一者輸之官,餘粗惡者將以仰事俯育,而親民之吏,復橫斂以盡之,則民鮮有不凍餒者矣。」

又訪中國人才,德輝舉魏磻、元裕、李冶等二十餘人。

德輝,交城人也。

○理宗建道備德大功復興烈文仁武聖明安孝皇帝淳祐八年(蒙古定宗三年)

春,正月,丙子,太常寺言:「檢照《中興禮書》,四孟朝獻景靈宮,分三日行禮。

自淳熙十五年後,分作兩日,近年諸後殿多命宰執分詣。

如遇車駕次日親臨,每位三上香,一跪奠,俯伏,興,再拜,得禮之宜。」

從之。

蒙古萬戶郝和尚,奉詔還治太原,請凡遠道租稅、鹽課過當者,悉蠲除之。

二月,辛丑,荊湖帥臣陳韡言:「國家以火德王,於火德之祀,合加欽崇。

炎帝陵在衡州茶陵縣,廟久弗治,請相度興修,以稱崇奉之意。」

從之。

丙午,周垣請申明十七、十八界會子並永行用,以堅民信;左司趙汝暨請更造十九界;太常博士黃洪請不用會子,停賣鹽鈔。

狂言惑眾,宜正妄誕之罪,詔各罷所居官。

丁未,監察御史陳垓,請宣諭輔臣申飭吏部,未歷郡者不許為郎,已為郎者更迭補外,未歷縣者必令須入,已作縣者須及任滿,闕次必依先後,毋或改差,庶抑僥倖以重名一器;從之。

蒙古釋奠孔子廟,致胙於呼必賚。

呼必賚問張德輝曰:「孔子廟食之禮何如?」

對曰:「孔子為萬世王者師,有國者尊之,則嚴其廟貌,修其時祀。

其崇與否,於聖人無所損益,但以此見時君崇儒重道之意何如耳。」

呼必賚曰:「今而後此禮勿廢。」

呼必賚又問:「典兵與宰民者為害孰甚?」

對曰;「軍無紀律,縱使殘暴,害固非輕。

若宰民者頭會箕斂以毒天下,使祖宗之民如蹈水火,為害尤甚。」

呼必賚曰;「然則奈何?」

對曰:「莫若更遣族人之賢如昆布哈者,使掌兵權,勳舊如呼圖呼者,使主民政。

若此,則天下均受賜矣。」

三月,甲寅,督視趙葵上將士泗州解圍之功。

詔:「奇功特與補轉四官,其餘補轉有差。

其淮西招撫司應援立功將士,並與比類推賞。」

泗州之圍也,前鋒軍統制田智淵父子,戰死於潮河壩,甲戌,詔贈智淵父子官,恤其家。

尋立廟泗州,賜額以旌忠節。

乙亥,陳垓言:「民命與國脈相維,獄論不當,刑罰不中,則無以保斯民之命,尚何以保吾國之命脈?」

因極言檢核、決獄、疏決、推勘、拘鎖、刺環、奏裁、詳覆、重勘、追證十弊;從之。

蒙古主殂於杭錫雅爾之地,年四十三。

葬起輦谷,廟號定宗。

自太宗皇后稱制以來,法度不一,內外離心。

至是國內大旱,河內盡涸,野草自一焚,牛馬死者十八九,人不聊生。

諸王及各部,又遣使於諸郡徵求貨財,或於西蕃、回鶻索取珠璣,或於東海搜取鷹、鶻、驛騎絡繹,晝夜不絕,民力益困。

皇后立庫春子實勒們聽政,諸王大臣多不服。

夏,四月,癸未,詔:「督視趙葵,累奏結局。

朕問勞念功,深有勒歸之意。

但北兵雖退,邊備當嚴;更宜勉留,以副隆委。」

辛卯,權禮部侍郎兼國子祭酒徐鹿卿言:「生員李寧先,飲酒爭競,見害市人,辱學校,玷士類,由臣誨飭無狀,請行罷斥。」

詔:「覽卿所陳,痛自引咎,此固師儒之責。

但學校規矩久弛,今當申嚴,宜自安置。」

帝眷鹿卿甚厚,而忌者浸多。

有撰偽疏托鹿卿以傳播,歷詆宰相及百執事,鹿卿初不知也,遂力辨上前,因乞去。

帝曰:「去則中一奸一人之計矣。」

令臨安府根捕,事連勢要,獄不及竟。

鹿卿累疏告老,旋致仕。

甲午,以太常寺奏請,景靈宮行一事日,請更定後殿饗禮拜跪之數。

詔:「朕祗承宗廟,何敢憚勞!何一依舊式。」

乙未,朝獻景靈宮;丙申,亦如之。

庚子,詔:「臨安守臣趙與囗,充明堂大禮提點事務。」

蒙古張德輝將歸真定,為呼必賚陳先務七事,曰敦孝友,擇人才,察下情,貴兼聽,親君子,信賞罰,節財用。

呼必賚稱其字輝甫而不名,賜坐,贈賚優渥。

五月,庚戌,以闕雨,詔錄行在系囚。

壬戌,諸王宮大小學教授李桂高進對,言淮、蜀之險。

帝曰:「及此閒暇之時,當作規模備御。」

督視、樞密使趙葵奏乞結局,詔候來春入奏。

癸亥,詔:「趙葵視師於外,今已期年,忠力具宣,威聲卓著,既成卻敵之效,復宏預備之規。

肯為朕留,尤見體國,可無恩典,少示褒崇!特進三秩,依前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督視江淮、京湖軍馬兼知建康府、江東安一撫使、行宮留守,仍加恩。」

乙丑,詔:「陳韡出鎮南服,備殫忠勤,軍民安平,蠻猺綏輯,特進一秩,依前知樞密院事、湖南安一撫大使兼知潭州、節度廣西。

余玠除兵部尚書,依舊四川安撫制置使兼知重慶府,仍兼四川總領、夔路轉運使。

賈似道除刑部尚書,依舊京湖安一撫制置使兼知江陵府兼夔路策應使,仍兼湖北點領。

邱岳除兵部侍郎,依舊淮東安一撫制置使兼知揚州兼淮西制置使。

呂文德除侍衛馬軍都指揮使,依前保康軍承宣使、右領軍衛上將軍、樞密院副都承旨兼知濠州。」

辛未,詔:「西湖北山護國寺後龍洞,泉源澄深,靈異感格,可賜『護國龍祠』為額,永充祈禱。」

秋,七月,辛亥,以王伯大為參知政事,應彳繇同知樞密院事,給事中謝方叔為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吏部尚書史宅之為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趙與囗資政殿學士,與執政恩例,提領戶部財用,仍知臨安府。

丁卯,賜洪咨夔謚忠文。

癸酉,王伯大除職予郡,以監察御史陳垓論之也。

八月,丙戌,范鍾乞免祠祿,不許。

丁亥,督視趙葵辭轉三官,凡六上奏,詔不允。

戊子,以雷州所屯經略司水軍頗橫,詔守臣節制。

乙未,詔:「王疇更削官一等,正其括田擾民之罪。」

丙申,詔:「大理寺丞林炎,對疏狂妄,動搖一柄一本,奪官三等,押出國門。」

庚子,帝諭輔臣曰:「所在監司、帥守,輕行括籍,多因細事事,中以深文,甚而置之死地,往往利其財耳,真所謂殺越人於貨。

至於用刑,自有成法,今有司率意任情,更不遵守條令。

凡此皆當禁止。

可禋明肆赦,益加申嚴,如有非辜越訴,究證得實,必論如律。」

壬寅,周坦言:「明堂肆赦,州郡奉行不虔,有稽遲、隱匿、文具三弊,宜革去以昭溥博之仁。」

從之。

甲辰,詔戶部嚴革諸路州縣增收多量苗米之弊。

高斯得遷浙東提點刑獄,劾知處州趙善瀚、知台州沈塈等倚勢厲民,不報。

九月,己未,朝獻景靈宮。

庚申,朝享太廟。

辛酉,大饗於明堂,大赦。

是夕,雷。

冬,十月,甲戌朔,參知政事別之傑,三奏乞歸田里,除資政殿大學士、知紹興府。

乙亥,以應彳繇,謝方叔並權參知政事。

詔改高斯得江西轉運判官,斯得辭免,上言:「臣劾趙善瀚等,未聞報可,固疑必有一黨一與,惑誤聖聰者。

今蒙恩除,乃知中臣所料。

善瀚系侍御史周坦之婦翁,贓吏之魁,錮於聖世,鄭清之與之有舊,復與州符。

沈塈者,簽書樞密院史宅之妻一黨一也。

祖宗以來,未有監司按吏一不施行者,壞法亂紀,未有甚此。

臣身為使者,劾吏不行,反叨易節,若貪榮冒拜,則與世之頑鈍無恥者何異!乞並臣鐫罷,以戒奉使無狀者。」

章既上,坦自謂己任台諫而反見攻,遍懇同列論斯得,同列難之。

坦計急,自上章劾罷斯得新任。

未幾,坦亦罷,善瀚等竟罷去。

十一月,丙午,太傅、右丞相兼樞密使鄭清之乞歸,不許。

蒙古萬戶郝和尚,以歲饑,出谷千石助國用。

十二月,辛巳,以嚴寒,出封樁庫十八界官楮二十萬,令三衙賑軍。

是歲,蒙古駙馬蘇布特卒。

蘇布特佐太祖創業,及取河南,定西域,功居多。

後追封河南王,謚忠定。

○理宗建道備德大功復興烈文仁武聖明安孝皇帝淳祐九年(蒙古定宗皇后稱制元年)

春,正月,乙巳,皇侄宜州觀察使孟啟,特授慶遠軍節度使,進封益國公。

庚申,詔:「周世宗八世孫柴彥穎,特授承務郎,襲封崇義公。」

詔:「兩淮、京湖、沿江制帥司行下所隸,勸諭軍民從便耕種,秋成日官司不得分收。」

癸亥,知臨安府趙與囗,請以沒官田五百畝有奇付本府創慈幼局,以養遺棄嬰兒,置藥局以療閭閻之疾病;從之。

丁卯,許應龍薨,謚文簡。

己巳,范鍾薨。

鍾為相,重惜名一器,雖無赫赫可稱,而清德與李宗勉齊名。

謚文肅。

辛未,給臨安府官田三百畝付表忠觀,以旌錢氏之功德。

二月,丁亥,詔:「刑部及諸路監司,刑獄案卷速與理決,仍差屬官往州縣獄審斷,毋令一奸一胥作一弊,濫及非辜。」

庚子,鄭清之再乞歸田里,詔不許。

辛丑,監察御史硃景彝,言刑獄民命所繫,請諭所司刷諸處已奏文案,為限日處分行之。

閏月,癸卯朔,詔:「安南國王陳日逨,特進、檢校太尉兼御史大夫、上柱國、安南國王。」

趙葵視師既久,屢有奏捷,帝思所以處之,鄭清之曰:「非使作相,不足以酬勞。

陛下豈以臣故耶?臣必不因葵來遽引退,臣願居左,葵居右。」

帝從其言。

甲辰,以鄭清之為太師、左丞相兼樞密使,進封魏國公;趙葵為右丞相兼樞密使;應彳繇、謝方叔並參知政事;陳韡觀文殿大學士、福建安一撫大使、知福州;吳淵端明殿學士、沿江制置使、江東安一撫使兼知建康府、行宮留守;趙希暨端明殿學士、知建寧府。

乙丑,鄭清之辭免太師,奏五上,許之。

三月,癸酉朔,以衢、信州旱,給豐儲倉米五千石賑之。

癸未,以賈似道為寶文閣學士、京湖安一撫制置大使、知江陵府。

丁亥,詔:「正一陽一之月,日有食之,史官先期以告。

朕祗畏天戒,不遑寧處。

可自二十一日為始,避殿,減膳,徹樂,益加內省。

凡爾在列,各務交修,以輔不逮。」

癸巳,詔決中外系囚,杖以下釋之。

己亥,詔增通、泰、揚、真、和州、安慶府解額。

四月,壬寅朔,日有食之。

丙午,詔:「邱岳閫職修舉,除寶章閣直學士,依舊淮東安一撫制置使兼知揚州、淮西制置使。」

辛亥,以福州應天啟運,使寅奉祖宗神御,事體至重,可令西外知宗兼領,免差內侍,永為定式。

己未,群臣三上表,請御正殿,復膳;從之。

己巳,鄭清之屢疏乞骸,因奏時事十難;曰重相權,曰凝國是,曰用人才,曰足兵食,曰守法度,曰革弊蠹,曰布公道,曰去貪贓,曰理財用,曰節冗費;詔獎留之。

五月,甲戌,浙西帥臣趙與囗言:「本司措置鹽課,請自淳祐九年為始,歲舉職司賞員及職令狀各一,以厲官屬。」

從之。

己丑,右丞相趙葵辭新命,詔敦趣上道。

六月,丙寅,詔:「過郡各立一廟,以褒忠為額,凡前後沒於王事,忠節顯著之人,並祀之,郡官春秋致祀。」

八月,庚子朔,同知樞密院事史宅之,辭免兼提舉財用,詔不許,仍趣條具以聞。

丁未,詔:「步軍司支遣匱乏,每年於豐儲倉給米三千石,封樁庫給官會二萬貫,助其贍軍。」

辛亥,詔:「趙葵除拜已久,告假將滿。

今聞欲還長沙,可令沿江制臣疾速差官邀止,不許般挈為歸計,仍令吳淵宣諭赴闕。」

乙卯,廣東提舉司言知潮州海一陽一縣陳純仁築提護田甚廣,詔進官一等。

丙辰,趙與囗辭免措置戶部財用,詔不許。

戊午,詔:「今春北師侵邊,呂文德指授將士,累策奇功,進官二等。」

庚申,知安豐安邢德,知壽春府劉雄飛,有謝步之捷,詔各進官一等。

九月,丙子,提領戶部財用趙與囗創置新倉三百七十萬間,貯米一百二十萬石,請以淳祐為名,及照豐儲倉例辟官四員;從之。

乙未,婉容閻氏進封貴妃。

丙申,太常太卿、暫權給事中盧壯父,繳回內降所除吳沂直秘閣、王國壽軍器所幹官錄黃,從之。

冬,十月,庚申,參知政事應彳繇,屢疏乞歸,不許。

尋除資政殿學士、知平江府。

詔:「臨安府、諸路提刑司,嚴居民銷鑿見錢私鑄銅器之禁,仍下殿步司一體施行。」

癸亥,賜宰臣、執政、講讀、修注官宴於秘書省。

甲子,四川制置使余玠,請交引以十年為界;從之。

丙寅,肇慶府高要縣令李元璜,貪酷顯著,詔削官三等,勒停。

壬午,詔:「隆冬嚴寒,軍人可念,出封樁庫錢十八界會子二十萬貫賑之。」

癸未,詔決中外系囚,杖以下釋之。

甲申,蠲大理寺、三衙,臨安府屬縣見監贓賞錢。

丁亥,浙西帥臣言金山水軍統制陳霆,貪酷激變,詔追毀出身文字,拘鎖沿江制司,籍其家。

是月,婺州權守臣鄭士懿言:「承務郎趙希褥及其子與怘、與慚,同惡相濟,藏盜賊,奪民財,抉弟希詠目睛,碎叔祖彥旱寶貝,棄祖母骨殖,搥叔杖夫手指,威使惡一黨一殞侄崇縤之命。

絕滅綱常,傷殘骨肉。」

詔:「希褥追毀出身文字,押送西外宗司拘鎖;與怘、與慚分移千里外州軍居住。」

十一月,丙申,詔:「都省風厲中外,應今後士庶上書,其言真有益於國者,必加一精一采;倘涉私邪,朋一奸一罔上,妄肆雌黃,當嚴加究問。」

以諫臣言嘩徒吻士結一黨一扣閽,簧鼓是非為攖利之計故也。

時台綱不振,嬖一寵一干政,彈文及其私一黨一,則內降聖旨,宣諭刪去,謂之「節貼」台諫不敢與爭。

十二月,己亥,以董槐兼侍讀。

乙巳,以吳潛同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禮部尚書徐清叟為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己酉,詔:「皇后兄謝奕昌,特除開府儀同三司,依前保寧軍節度使、充萬壽觀使、奉朝請。」

壬子,史宅之薨,輟視朝一日。

蒙古升太原萬戶府為河東北路行省,仍以郝和尚為之,許便宜從事。

分類:史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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