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資治通鑒
卷第一百一十八 【宋紀一百十八】
起強圉大荒落正月,盡七月,凡七月。
○高宗受命中興全功至德聖神武文昭仁憲孝皇帝紹興七年(金天會十五年)
春,正月,癸亥朔,帝在平江,詔曰:「朕獲奉丕圖,行將一統,每念多故,惕然於心。
將乘春律,往臨大江,駐蹕建康,以察天意。
播告遐邇,俾迪朕懷。」
置御前軍器局於建康府,歲造裝甲五千,矢百萬,以中侍大夫、岷州觀察使、行營中護軍忠勇軍統制楊忠閔充提點,仍隸樞密院及工部。
金主朝太皇太后於明德宮。
初用《大明歷》。
甲子,命巡幸隨軍都轉運使梁汝嘉先往建康,趣繕行宮及按視程頓。
丙寅,帝諭大臣曰:「昨日張浚呈馬,因為區別良否、優劣及所產之地,皆不差。」
張浚曰:「臣聞陛下聞馬足聲而能知其良否。」
帝曰:「然。
聞步驟之一聲,雖隔牆垣可辨也。
凡物苟得其要,亦不難辨。」
浚曰:「物具形色,猶或易辨,惟知人為難。」
帝曰:「人誠難知。」
浚因奏:「人材雖難知,但議論剛正,面目嚴冷,則其人必不肯為非;阿諛便佞,固一寵一患失,則其人必不可用。」
帝以為然。
己巳,詔江東宣撫使張俊,特賜御筵。
時俊自軍中來奏事,復還泗州。
癸酉,翰林學士兼侍讀硃震,引疾乞在外宮觀,不許。
先是董B070免官,震乃白張浚求去。
徽猷閣待制胡安國聞之,以書遺其子徽猷閣待制寅曰:「子發求去,未免晚矣。
當公輔之說才上,若據正論力爭,則進退之義明。
今不發一言,默然而去,平生讀《易》何為也!」於是安國自上奏曰:「士以孔、孟為師,不易之至論。
然孔、孟子道不傳久矣,自程頤始發明之,而後其道可學而至。
今使學者師孔、孟,而禁不得從頤之學,是入室而不由戶也。
夫頤之文,於諸經、《語》、《孟》則發其微旨,而知求仁之方,入德之序;鄙言怪語,豈其文哉!頤之行,則孝弟顯於家,忠誠動於鄉,非其道義,一介不以取予;高視闊步,豈其行哉!自嘉祐以來,頤與兄顥及邵雍、張載,皆以道德名世,如司馬光、呂大防,莫不薦之。
頤有《易》、《春秋傳》,雍有《經世》書,載有《正蒙》書,惟顥未及著書。
望下禮官,討論故事,加此四人封爵,載在祀典,比於荀、揚之列。
仍詔館閣裒其遺書以羽翼《六經》,使邪說不得作而道術定矣。」
戊寅,吏部尚書孫近兼史館修撰,尋又兼侍讀。
開州一團一練使、帶御器械、權提舉宿衛親兵劉錡權主管馬軍司並殿前、步軍司公事。
辛巳,韓世忠奏已還軍楚州。
帝因諭:「淮一陽一取之不難,但未易守。」
張守曰:「必淮一陽一未可進,故世忠退師。」
張浚曰:「昔西伯戡黎,祖伊恐,奔告於受,以要害之地不可失也。
淮一陽一,今劉豫要害之地,故守之必堅。」
帝曰:「取天下須論形勢,若先據形勢,則餘不勞力而自定矣。
正如弈棋,佈置大勢既當,自有必勝之理。」
癸未,翰林學士兼侍講陳與義參知政事,資政殿學士、新除提舉醴泉觀兼侍讀沈與求同知樞密院事。
乙酉,詔:「宥密本兵之地,事權宜重,可依祖宗故事,置樞密使、副,宰相仍兼樞密使,其知院以下如舊。」
自元豐改官制,而密院不置使名。
宣、政間,鄧洵武以少保知樞密院,其後童貫以太師,蔡攸以太保,鄭居中以少師,皆領院事,中興因之。
至是張浚將引秦檜共政,以其舊弼,不可復除執政官,於是浚自兼知樞密院事改兼樞密使。
丙戌,詔以知州軍、諸郡通判各六十一闕歸吏部,用左右司奏也。
於是堂除郡守之闕一百九,通判之闕八十。
丁亥,閤門祗候充問安使何蘚,承節郎、都督行府帳前準備差使范寧之至自金,得右副元帥宗弼書,報道君皇帝、寧德皇后繼逝。
張浚等入見於內殿之後廡,帝號慟擗踴,終日不食。
浚奏:「天子之孝與士庶不同,必也仰思所以承宗廟奉社稷者。
今梓宮未返,天下塗炭,至仇深恥,亙古所無,陛下揮涕而起,斂發而趨,一怒以安天下之民,臣猶以為晚也!」帝猶不聽。
浚伏地固請,乃進少粥。
是日,百官詣行宮西廊發喪。
故事,沿邊不一舉哀,特詔宣撫使至副將以上即軍中成服,將校哭於本營,三日止。
時事出非常,禮部長貳俱闕,而新除太常少卿吳表臣未至,一時禮儀皆秘書省正字、權禮部郎官孫道夫草定。
觀文殿學士、醴泉觀使兼侍讀秦檜為樞密使,一應恩數,並依見任宰相條例施行。
命內侍梁邦彥提舉欽奉幾筵。
戊子,為太上皇帝、寧德皇后立重。
己丑,帝成服於幾筵殿,仿景靈宮分前後設幄,宗室各以其服服之,三日除。
詔:「降諸路流以下囚一等,內鬥殺情輕者降配,釋杖以下。」
辛卯,詔百官禁樂二十七日,庶人三日,行在七日,宗室三日,外間禁嫁娶,用太常請也。
二月,癸已朔,百官上表請遵易月之制。
詔:「外朝勉從所請,其三年之喪,人子所以自盡者,朕悉於宮中行之。」
丙申夜,太平州火。
丁酉,鎮江府火。
先是偽齊劉豫遣一奸一細縱火於淮甸及沿江諸州,於是山一陽一、儀真、廣陵、京口、當塗皆被其害。
淮西宣撫使劉光世軍於當塗郡治,其府被焚,軍需帑藏,一夕而盡。
太平州錄事參軍呂應中,當塗丞李致虛,悉以燔死。
致虛時攝縣事,後求得其一屍一,尚握縣印。
事聞,詔鎮江府、太平州各給米二千石,賑民之貧乏者。
應中、致虛,皆官其家一人。
己亥,小祥,百官五拜表請聽政,許之。
庚子,帝始御幾筵殿西廡之素幄,召輔臣奏事。
張浚見帝,深陳國家禍難,涕泣不能興,因乞降詔諭中外。
詔曰:「朕以不敏不明,托於士民之上,勉求治道,思濟多艱。
而上帝降罰,禍延於我有家,天地崩裂,諱問遠至。
朕負終身不戚,懷無窮之恨,凡我臣庶,尚忍聞之乎!今朕所賴以宏濟大業,在兵與民,惟爾大小文武之臣,早夜孜孜,思所以治。」
詔幸建康,令有司擇日進發。
右文殿修撰、主管亳州崇道觀王倫為徽猷閣待制,充奉使大金國迎奉梓宮使,武節郎、閤門宣贊舍人高公繪為武經大夫、達州刺史,副之。
賜裝錢如前數,仍加賜銀帛各二百兩匹。
起復湖北、京西宣撫副使岳飛,以親兵赴行在。
翼日,內殿引對,飛密奏請正建國公皇子之位,人無知者。
及對,帝諭曰:「卿言雖忠,然握重兵於外,此事非卿所當預也。」
飛退,參謀官薛弼繼進,帝語之故,且曰:「飛意似不悅,卿自以意開諭之。」
辛丑,詔以太一陽一有異,氛氣四合,令中外侍從各舉能直言極諫之士一人。
自復賢良方正科,久未有應者,至是張浚乞因災異降詔,上從之。
賜修武郎硃弁家湖州田五頃。
弁初副王倫北使,十年未歸,倫為之請。
於是詔諸郡存恤奉使未還魏行可、郭元邁、洪皓、龔璹、崔縱、郭元、杜時亮、宋汝為、張邵、楊憲、孫悟、卜世臣家屬,各賜錢三百緡。
壬寅,行宮太常寺言:「仲春薦獻諸陵,乞依乾興故事權易吉服;內祀、祭天地及諸大祀,亦乞依時日排辦。」
從之。
先是有旨,未祔廟前,停宗廟祭享及中小祀,故禮官以為請。
丙午,詔:「內中祖宗神御殿,俟權制畢,遇節序等酌獻如舊。」
庚戌,吏部尚書孫近等請謚大行太上皇帝曰聖文仁德顯孝,廟號徽宗。
於是監察御史已上,先集議而後讀謚於南郊,用翰林學士硃震、給事中直學士院胡世將請也。
自是遂為故事。
辛亥,大祥。
詔:「俟至建康日,奉安太廟神主於天慶觀,天章閣神御於法寶寺。」
癸丑,禫祭。
先是幾筵朝夕上食各五十品。
自是減為三十。
甲寅,改謚寧德皇后曰顯肅。
乙卯,百官三上表請御殿聽政,許之。
直徽猷閣、湖北、京西宣撫副使司參謀官薛弼,請褒建康以來盡節死難之臣,詔州郡於通衢建立廟廷,揭以褒忠之名,朔望致酒脯之奠,春秋修典禮之祀,使忠義之節,血食無窮。
詔樞密院、三省賞功房,開具自靖康元年以來,不以大小、文武吏士應緣忠義、死節之人姓名取旨。
丙辰,帝始御便殿。
素杖在庭,上服淺黃袍、黑銀帶,望之若純素,群臣莫不感動。
丁巳,起復檢校少保、武勝、定國軍節度使、湖北、京西宣撫副使岳飛為太尉,賞商、虢之功也;翼日,升宣撫使。
飛威名日著,淮西宣撫使張俊益忌之。
參謀官薛弼每勸飛調護,而幕中之輕者復教飛勿苦降意,於是飛與俊隙始深矣。
飛時留行在未去,遂衛帝如建康。
己未,帝發平江府,以舟載徽宗皇帝,顯肅皇后幾筵而行。
將發,召守臣章誼升舟奏事。
上每旦乘輦詣幾筵前焚香,宿頓亦如之。
庚申,帝次常州。
淮西宣撫使劉光世乞在外宮觀。
先是議者謂光世昨退保當塗,幾誤大事,後雖有功,可以贖過,不宜仍握兵一柄一;又言其軍律不整,士卒恣橫。
張浚自淮上歸,亦言光世沈酣酒色,不恤國事,語以恢復,意氣怫然,請賜罷斥以儆將帥,帝然之。
光世聞之,乃引疾乞祠。
帝曰:「光世軍皆驍銳,但主將不勤,月費錢米不資,皆出民之膏血,而不能訓練,使之赴功,甚可惜也。
不抵將帥不可驕惰,若日沈迷於酒色之中,何以率三軍之士!」後三日,親筆答光世曰:「卿忠貫神明,功存社稷,朕方倚賴,以濟多艱。
俟至建康,召卿奏事,其餘曲折,並俟面言。」
時上賜諸將詔書,往往命浚擬進,未嘗易一字。
辛酉,帝發常州;壬戌,次呂城閘。
三月,癸亥朔,帝次丹一陽一縣。
京東宣撫處置使韓世忠以親兵赴行在,遂衛帝如建康。
甲子,帝次鎮江府。
權主管殿前司公事楊沂中以所部赴行在,詔沂中總領彈壓車駕巡幸一行一事務。
拱衛大夫、和州防禦使、湖北、京西宣撫司都統制王貴落階官,為棣州防禦使、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賞功也。
統制官、中侍大夫、武泰軍承宣使牛皋亦落階官,為建州觀察使。
乙丑,詔:「駐蹕及經由州縣,見欠紹興五年以前稅賦,並與除放。」
丁卯,尚書吏部侍郎呂祉試兵部尚書,升兼都督府參謀軍事;顯謨閣直學士梁汝嘉試戶部侍郎,仍兼巡幸都轉運使。
權戶部侍郎劉寧止權吏部侍郎。
己巳,帝發鎮江府,乘馬而行,晚,次下蜀鎮。
庚午,帝發道中,望幾筵轝輦在前,恐趣行頓撼,駐馬久之。
晚,宿東一陽一鎮。
辛未,帝次建康府,賜百司休沐三日。
時行宮皆因張浚所修之舊,寢殿之後,庖圊皆無。
上既駐蹕,加葺小屋數間,為宴居及宮人寢處之地。
地無磚面,室無丹雘。
壬申,詔:「軍旅方興,庶務日繁,若悉從相臣省決,即於軍事相妨。
可除中書、門下省依舊外,其尚書省常陳事權從參知政事分治,合行一事令張浚條具取旨。」
浚奏:「欲張守治吏、禮、兵房,陳與義治戶、刑、工房。
如已得旨合出告命敕札,與合關內外官司及緊切批狀堂札,臣依舊書押外,餘令參知政事通書。」
從之。
癸酉,秘閣修撰、知建康府葉宗諤,率在府文武官入見。
輔臣奏事畢,率百官詣幾筵殿焚香。
手詔降建康府流罪已下囚及鬥殺情輕者,釋杖已下。
建康府、太平、宣州紹興五年以前稅賦及五等戶今年身丁錢並放。
又免建康府五等戶科敷一年,太平、宣州半年。
時中原遺民有自汴京來者,言劉豫自猊、麟敗後,意沮氣喪,其一黨一與攜貳,金人謂豫必不能立國,而民心日望王師之來。
朝廷因是遂謀北伐。
岳飛謂豫不足平,要當以十萬眾橫截金境,使敵不能援,勢孤自敗,則中原可復;張浚不以為然。
會劉光世乞奉祠,飛乃見帝,請由商、虢取必陝、欲並統淮右之兵,帝問:「何時可畢?」
飛曰:「期以三年。」
帝曰:「朕駐蹕於此,以淮甸為屏一蔽。
若輟淮甸之兵,便能平定中原,朕亦何惜?第恐中原未復而淮甸失守,則行朝未得奠枕而臥也。」
丙子,召徽猷閣待制、提舉江州太平觀胡安國赴行在。
時安國上所纂《春秋傳》。
翰林學士硃震乞降詔嘉獎,帝曰:「安國明於《春秋》之學,向來偶緣留程瑀而出,可召之。」
張浚曰:「若安國,乃君子之過於厚耳;小人必須觀望求合,豈肯咈旨!」帝曰:「安國豈得為小人?俟其來,當置之講筵。」
故有是命,仍用金字遞行。
賜都督府摧鋒軍統制韓京金束帶、戰袍、銀笴一槍一。
先是虔寇劉宣犯梅州,京引所部解圍,遂至惠州之河源,討軍賊曾袞,袞挺身出降,故有是賜。
丁丑,宰臣率文武百僚遙拜淵聖皇帝畢,詣常御殿門進名奉慰。
自是未祔廟皆如之。
同知樞密院事沈與求進知院事。
己卯,尊宣和皇后為皇太后。
先是帝諭輔臣曰:「宣和皇后春秋已高,朕朝夕思之,不遑安處。」
翰林學士硃震,乃奏引唐建中故事,乞遙上寶冊,且言:「陛下雖從權宜,而退朝有高世之行,謂宜供張別殿,遣三公奉冊,以伸臣子之志。
冊藏有司,恭俟來歸。」
詔禮官條具。
太常少卿吳表臣請依嘉祐、治平故事,俟三年禮畢,檢舉施行。
乃先降御札,播告中外焉。
起復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降授雄州防禦使、行營前護副軍都統制王彥復洪州觀察使、知邵州。
解潛既罷,彥亦不自安,因乞持餘服,故有是命。
彥入辭,帝撫勞甚厚,曰:「以卿能牧民,故付卿便郡,行即召矣。」
將行,又錫以金帶。
詔彥軍並隸權主管馬軍司公事劉錡,於是錡始能成軍。
辛巳,鎮南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新兩浙西路安一撫制置大使兼知臨安府呂頤浩為少保兼行宮留守。
頤浩比至臨安,處事甚有緒,豪右莫敢犯禁。
時已命百司漸赴行在,所謂留守司,名存而已。
召觀文殿學士、提舉萬壽觀兼侍讀、行宮留守孟庾赴行在。
甲申,少保、護國、鎮安、保靜軍節度使、淮南西路兼太平州宣撫使劉光世為少保,仍三鎮舊節,充萬壽觀使、奉朝請,封榮國公。
時光世入見,再乞罷軍,且以所管金谷百萬獻於朝,乃以其兵屬都督府而有是命。
張浚因分光世所部為六軍,令聽本府參謀軍事呂祉節制。
丁亥,通侍大夫、武康軍承宣使、行營左護軍前軍統制王德落階官,為相州觀察使。
劉光世既罷軍,都督府以德提舉訓練諸將軍馬,故優擢焉。
乙丑,禮部太常寺言:「今歲當行大禮,而郊天法物未備。
國朝故事,仁宗皇祐五年南郊。
嘉祐元年恭謝,四年祫祭,七年明堂,蓋嘗逾九年而不再郊。
將來大禮,請合祭天地於明堂,祖宗並配,兼祀百神,於禮為便。」
詔行明堂大禮,令有司條具以聞。
是春,金右監軍完顏昌居祁州,都監宗弼自黎一陽一歸燕山,完顏杲居雲中。
尚書左丞高慶裔,以贓下大理寺。
夏,四月,壬辰朔,詔築太廟於建康,以臨安府太廟充本府聖祖殿。
甲午,少師、萬壽觀使劉光世,特許任便居住,從所請也。
光世遂居溫州。
丙申,權主管侍衛馬軍司劉錡,奏以前護副軍及馬軍司,見在通為前、後、左、右、中軍及游奕,凡六軍,每軍千人,共為十二將,從之。
前護副軍,即八字軍。
丁酉,徽猷閣待制王倫、右朝請郎高公繪入辭。
倫自平江至建康,凡四召對。
帝使倫謂金右副元帥魯國王昌曰:「河南之地,上國既不有,與其付劉豫,曷若見歸!」倫奉詔而去。
帝因倫行,附進皇太后、淵聖皇帝黃金各二百兩。
中書言:「宇文虛中、硃弁奉使日久,宜有支賜以慰忠勤。」
詔賜虛中黃金五十兩,綾、絹各五十匹,龍鳳茶十斤;弁黃金綾帛各三十兩匹,茶六斤。
樞密使秦檜言:「孫傅、張叔夜家屬在金中甚貧,願因倫行有所賑給。」
詔賜金如虛中之數。
壬寅,大常少卿吳表臣權尚書禮部侍郎。
丁未,太尉、湖北、京西宣撫使岳飛,乞解官持餘服。
張浚嘗與飛論淮西事,浚曰:「王德,淮西軍所服,今欲以為都統制,而命呂祉為督府參議領之,何如?」
飛曰;「德與瓊素不相下,一旦揠之在上,勢所必爭。
呂尚書雖通才,然書生不習軍事,恐不足以服之。」
浚曰:「張宣撫何如?」
飛曰:「暴而寡謀,且瓊素所不服。」
浚曰:「然則楊沂中耳。」
飛曰:「沂中視德等耳,豈能馭之!」浚艴然曰:「固知非太尉不可。」
飛曰:「都督以正問飛,飛不敢不盡其愚,豈以得兵為念哉!」即日乞解兵一柄一歸廬墓,帝不許。
庚戌,命兵部侍郎張宗元權湖北、京西宣撫判官,往鄂州監岳飛軍。
壬子,張浚辭往太平州、淮西視師。
浚因論劉光世以八千金為回易,沈與求曰:「臣聞光世之去,嘗語人以陶硃公自比,是誠可以致富矣。」
浚等論范蠡之賢,人所難及,帝曰:「蠡固賢,朕謂於君臣之義猶未盡也。」
先是左司諫陳公輔請對,上因語及岳飛所奏,公輔退,上書言:「昨親奉聖語,說及岳飛前事,采諸人言,皆謂飛忠義可用。
然飛本粗人,凡事終少委曲。
臣度其心,往往謂大將或以兵為樂,坐延歲月,我必勝之。
又以劉豫不足平,要當以十萬橫截金境,使金不能援,勢孤自敗,則中原必得。
此亦是一說。
陛下且當示以不疑,與之反覆詰難,俟其無辭,然後令之曰:『朝廷但欲先取河南,今淮東、淮西已有措置,而京西一面,緩急賴卿。
』飛豈敢拒命!前此朝綱不振,諸將皆有易心,如劉光世雖罷,而更一寵一以少師,坐享富貴,諸將皆謂朝廷賞罰不明。
臣乞俟張浚自淮西歸,若見得光世怯懦不法,當明著其罪,使天下知之,亦可以警諸將也。」
詔:「群臣俟祔廟畢,純吉服。
卒哭曰,建康、臨安府禁屠宰三日。
大、小祥,諸路州縣禁樂七日、屠宰三日。」
初,禮官奏百官卒哭日純吉服,左司諫陳公輔請令且服黑帶以俟梓宮之還,如梓宮未還,須小祥後;又乞百姓禁樂三年。
帝曰:「禁樂固當,但念細民以樂為業者,無以衣食耳。」
事下禮官討論,至是條上。
禮官言卒哭禁屠、樂無故事,然卒行之二都,蓋帝指也。
癸丑,贈直秘閣楊邦乂,加贈徽猷閣待制,增賜田三頃。
於是樞密院奏邦乂忠節顯著,宜極褒崇,帝曰:「邦乂忠烈如此。
顏真卿異代忠臣,朕昨已官其子孫;邦乂為朕死節,不可不厚褒以為忠義之勸。」
故有是命。
五月,乙丑,帝與輔臣論淮西事,因曰:「兵無不可用,在主將得人耳。
趙奢用趙兵大破秦軍,而趙括將之則大敗;樂毅用燕兵破齊,而騎劫代之則為田單所敗。
豈不在主將得人乎?」
秦檜曰:「陛下論兵,可謂得其要矣。」
初,劉光世之罷也,以其兵隸都督府,而檜與知樞密院事沈與求,意以握兵為督府之嫌,乞置武帥,台諫觀望,繼亦有請,乃以相州觀察使、行營左護軍前軍統制王德為都統制。
德,光世一愛一將,故就用之。
丙寅,詔四川制置大使席益趣遣所募西兵。
初,命益於一團一集人內選三路少壯人二千,兼家赴行在,專充扈衛。
益言已遣統押管顏漸部兵千人出峽,故命趣之。
壬申,詔禮官條具舉行文宣、武成王、熒惑、壽星、岳、瀆、海、鎮、農、蠶、風、雷、雨師之祀,用太常博士黃積厚請也。
文宣王以春秋二仲,並從祀凡九十八,武成王及從祀凡六十三,皆用兩少牢。
熒惑以立夏,其禮與文宣王皆如感生帝。
壽星用秋分,岳、瀆、鎮、海用四立日及夏季之土旺,先農以孟春,先蠶以季春之巳日,風師以立春後丑日,雷師以立夏後申日;自壽星以下,皆用酒脯。
甲戌,殿中侍御史石公揆言:「今以詞賦、經義取士,而考校者患不能兼通,升黜安能得實!今歲科場,望令諸路轉運司取詞賦、經義兩等,各差考官。」
從之。
己卯,廣西進出格馬,帝曰:「此幾似代北所生。
廣西亦有此馬,則馬之良者不必西北可知。」
帝因論:「春秋列國不相通,所用之馬,皆取於國中而已。
申公巫臣使吳,與其射御教吳乘車,則是吳亦自有馬。
今必於產馬之地求之,則馬政不修故也。」
詔禮部討論大火之祀。
先是行在多火災,言者論:「國家實感炎德,用宋建號。
康定間,因古商丘作為壇兆,以閼伯配大火之祭。
多事以來,地在敵境。
望詔有司即行在所,每建辰戌出納之月,設位望祭。」
從之,用酒脯。
己丑,名徽宗皇帝神御殿曰承元。
詔:「殿前司行營右護軍、後護軍並許置都、副統制。」
庚寅,尚書右僕射張浚言:「和靖處士尹焞,緣叛臣劉豫父子迫以偽命,焞經涉大河,投身山谷,自長安徒步趨蜀。
臣常延請至司,與之晉接,觀其所學所養,誠有大過人者。
今陛下博采群議,召置經筵,而焞辭免新命,未聞就道。
伏望聖慈特降睿旨,令江州守臣疾速津遣。」
初,焞行至九江,會諫臣陳公輔請禁伊川學,焞復辭,曰:「學程氏者焞也。」
浚乃顯言其學行,請趣召之,焞猶不至。
是月,偽齊陷隨州。
六月,辛卯朔,改謚惠恭皇后日顯恭。
癸巳,右司諫陳公輔入對,面奏興復之策。
因言眾論謂南兵不可用,帝慨然曰:「赤壁之役,曹一操一敗於周瑜,淝水之戰,苻堅敗於謝玄,北人豈常勝哉!越王勾踐卒敗吳王,兵強諸國,亦豈北方士馬邪!」
乙巳,知樞密院事沈與求卒,特輟視朝二日,贈七官為右銀青光祿大夫,即湖州賜田十頃,上將臨奠,其家辭而止。
與求再執政僅數月,未及有所建明。
後謚忠敏。
戊申,兵部尚書兼都督府參謀軍事呂祉,往灘西撫一慰諸軍。
祉初在建康,每有平敵之志,張浚大喜之。
浚以劉光世持不戰之論,欲罷之,參知政事張守以為不可,浚不從。
守曰:「必欲改圖,須得有紀律、聞望素高、能服諸兵官之心者一人乃可。」
浚曰:「正為有其人,故欲易之也。」
時祉亦自謂:「若專總一軍,當生擒劉豫父子,然後盡按故疆。」
及光世罷,乃命祉先往淮西。
直秘閣詹至聞之,遣浚書曰:「呂尚書之賢,固一時選,然於此軍恩威曲折,一卵一翼成就,恐不得比前人。
兼此軍今已付王德,德雖有功,而與酈瓊輩故等夷,恐其下有不能平者。
願更擇偏裨素為軍中所親附者,使為德副,以通下情。」
會祉還朝,而瓊與其下八人列狀訟德於都督府,且乞迴避;都督府謂德為直,寢不行。
瓊等又訟於御史台,德亦言瓊之過。
乃詔德還建康,以所部一軍隸都督府,覆命祉往廬州節制之。
祉將行,賜以鞍馬、犀帶、象笏,撫諭甚一寵一,皆非從官故事。
中書舍人張燾,見浚言:「祉書生,不更軍旅,何得輕付!」浚不從。
祉又辟都督府準備差遣陳克自隨,資政殿學士葉夢得與克厚,謂之曰:「呂安老非馭將之才,子高詩人,非國士也。
淮西諸軍方互有紛紛之論,是行也,危矣哉!」亦弗聽。
祉、克皆留其家,以單騎從軍。
安老,祉字;子高,克字也。
庚戌,金尚書左丞高慶裔,轉運使劉思,有罪伏誅。
乙卯,左司諫陳公輔權尚書禮部侍郎。
己未,給事中兼直學士院胡世將權尚書禮部侍郎。
秋,七月,丁卯,起復太尉、湖北、京西宣撫使岳飛,遣屬官王敏求末奏事。
初,飛請解官,未報,乃以本軍事務官張憲攝軍事。
憲在告,而權宣撫判官張宗元命下,軍中籍籍曰:「張侍郎來,我公不復還矣。」
直寶文閣、新知襄一陽一府薛弼在武昌,未上,請憲強出臨軍,憲諭群校曰:「張侍郎來,由我公請也。
公解軍政未久,汝輩乃如此,公聞之且不樂。
今朝廷已遣敕使起復我公矣,張非久留者。」
眾遂安。
帝命參議官李若虛、統制官王貴詣江州,敦請飛依舊管軍,如違並行軍法。
若虛等至東林寺見飛,具道朝廷之意,飛乃受詔赴行在。
張浚見飛,具道上之眷遇,且責其不俟報棄軍而廬墓。
飛具表待罪,帝慰遣之。
將行,帝謂飛曰:「卿前日奏陳輕率,朕實不怒卿;若怒卿,則必有行遣,太祖所謂『犯吾法者,惟有劍耳』。
所以復令卿典軍,任卿以恢復之事者,可以知朕無怒卿之意也。」
飛得帝語,意乃安。
至是遣敏求來奏事,委曲感恩,云:「非官家保全,何以有今日!」翼日,帝以其語諭輔臣,秦檜不悅。
壬申,張浚以旱乞率從官禱雨,又乞弛役、慮囚等數事,因奏:「如浙西諸郡及宣州、廣德軍地形未覺旱,如鎮江、建康地形高,最覺闕雨。」
上曰:「朕患不知四方水旱之實,宮中種兩區稻,其一地下,其一地高。
昨日親閱之,地高者,其苗有槁意矣。
須一精一加祈求,庶幾數日間得雨也。」
時方盛暑,浚一日坐東閣,參知政事張守突入,執浚手曰:「守向言秦舊德有聲,今與同列,徐考其人,似與昔異,晚節不免有患失心,是將為天下深憂。」
蓋指樞密使秦檜也。
浚以為然。
辛巳,張浚等奏禱雨備至,未獲休應,帝曰:「應天須以實,如恤刑、弛役之類,當更有實惠可及民者。
朕曉夜思之,如積欠一事,為民之害甚大,比因移蹕,所過州郡,下蠲除之令,民間極喜。
可將紹興五年以前稅賦積欠及其它逋負,議蠲之,庶幾少蘇民力。」
浚等退而條具,悉施行焉。
金大保、領三省事晉國王宗翰薨。
宗翰決策制勝,有古名將風,薨年五十八。
甲申,蠲諸路民戶紹興五年以前欠租;其坊場淨利,五年正月以前所負,亦除之。
建康府居民,貧病者畀之藥,死者助其葬。
乙酉,權戶部侍郎王俁請就建康權正社稷之位,詔從之。
丙戌,夜,金京師地震。
封皇叔宗雋、宗固、叔祖暈皆為王。
丁亥,金汰兵興濫爵。
戊子,詔:「諸路州縣逃亡民戶未開墾田畝,通限八年輸全稅。」
分類:史書